关于做好2010年秋冬季人口和计划生育 集中服务活动的通知

合集下载

2024年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实施意见(二篇)

2024年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实施意见(二篇)

2024年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实施意见各村党(总)支部、村民委员会(责任区)、乡属企事业各单位:____年是“____”规划开局之年,也是人口计生事业跨越式发展的新阶段,为切实做好我乡____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根据我乡实际情况,特制定____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以____和____为指导,深入____,稳定适度低生育水平、优化人口结构、提高人口素质,建成人口均衡发展先进市,为建设“更高水平小康”营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工作目标全面稳定低生育水平,出生人口性别比控制在基本正常值范围内,确保年内脱掉市性别比重点管理乡镇后进“帽子”。

计划生育率达____%以上,孕前一围孕期保健率达____%以上;计生知识宣传普及率达____%以上;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准确率达____%;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率达____%以上;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独生子女伤残死亡扶助金兑现率达____%;采取多种措施解决好节育手术并发症患者的生活、医疗救助等问题。

依法管理、优质服务和群众满意率达____%以上;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规范落实率达____%以上,当年违法生育人员依法征收率达____%,结案率达____%以上,实现“世代服务”体系全覆盖;____%以上的村达到人口和计划生育先进村标准。

三、具体措施坚持“以人为本、教育引导、依法管理、优质服务”的理念,继续抓好中央《决定》的____,切实转变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创新工作机制,提升工作质量,推进工作新发展。

(一)、推动新型生育文化建设深入发展。

以建设新型生育文化为主线,以“婚育新风进万家”“关心女孩行动”建设新型生育文明村活动为载体,着力培育幸福和谐,文明家庭、倡导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

充分利用“5.29”“7.11”“9.25”等重大计生纪念活动日,强化节日宣传,开展街头活动,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二)、推进人口与计划生育统计信息化建设。

计划生育的调查

计划生育的调查

洪下乡二0一0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调查调查时间:2011年1月23日调查人员:班级:指导教师:资料提供:洪下乡计生办调查地点:洪下乡村委会调查内容:2010年是洪下乡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的重要一年,也是我乡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取得新进展的关键一年,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扭转我乡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基础建设不完善的局面,我们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稳定低生育水平为核心,坚持现行生育政策不动摇,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不动摇。

坚持不断创新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思路、工作方法不动摇,按瑞昌市政府和市计生委有关文件要求,紧紧围绕“工作要紧、力度要加、措施要强、方法要当、台阶要上”的目标,同心协力、奋力拼搏,基本上完成了上级交给的工作目标和任务。

至目前,全乡总人口15292人,已婚育龄妇女3224人,其中已婚未育95人,一孩妇女1021人,二孩及以上1563人。

全乡总出生234人;完成四项手术377例,其中结扎130例,上环194例;引流产44例;全乡人口出生率11.42‰;死亡率5.8‰;出生人口自然增长率9.62‰;二孩出生率43.59%;出生男女性别比100:116;全乡已婚育龄妇女总人口比20.88%;全乡出生人口政策生育率70.09%。

(一)2010年工作运行情况一、狠抓落实,“三到位”扎实有效一是明确《村、各部门履行计划生育职责的通知》、《后进村治理工作意见》等一系列加强计生工作的文件,做到目标明、责任清。

二是乡党委、政府定期不定期召开会议,专题听取计生工作汇报,研究计划生育工作。

书记和乡长经常深入到村、组,对计划生育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调查研究、现场办公,解决具体问题。

四是认真考核,严格落实奖惩措施,追踪奖罚。

五是综合治理,齐抓共管。

今年,我们从三个方面来强化对村计划生育治理。

1、要求各村计划生育整体水平上台阶,搞好优质服务;2、明确各村对计划生育职责的履行;3、对计生贫困户的帮扶工作。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文件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文件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文件 海府〔2010〕2号转发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关于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各街、局、公司,区府直属各单位:现将市人民政府《转发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穗府〔2009〕55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区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实施。

实施过程如遇问题,请径向区统计局反映。

一、高度重视,明确普查目的 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以来,全区人口状况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组织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对我区现阶段摸清人口“家底”,研究制定人口社会和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实现人口与资源、环境、经济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为此,全区各街道、各有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把本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制订切实可行的普查方案,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和动员活动,认真做好普查前期工作和专项试点,确保高质量完成普查工作任务。

二、加强领导,落实工作措施 人口普查是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参与部门多、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普查任务重。

为加强对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区政府决定成立由分管副区长任组长的海珠区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和协调全区的人口普查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统计局,负责人口普查的具体组织实施。

各街道要在2010年2月底前成立相应的普查机构,尽快落实办公场地、经费和人员,认真做好计划制定和责任制建立,有序周密地开展人口普查工作,确保普查登记不重不漏、数据资料真实可靠,高质量完成人口普查任务。

区有关部门也要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普查工作。

三、落实经费,保障工作开展 按财政分级负担的原则,区财政局要将本次人口普查经费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安排,按时拨付,确保到位。

各级普查机构也要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管好用好普查经费。

附件:海珠区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二○一○年一月十四日 — 2 —转发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穗府〔2009〕55号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现将《转发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粤府〔2009〕60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药具免费发放服务区域协作的意见

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药具免费发放服务区域协作的意见

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药具免费发放服务区域协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已撤销)•【公布日期】2010.03.11•【文号】国人口发[2010]15号•【施行日期】2010.03.1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计划生育正文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药具免费发放服务区域协作的意见(国人口发〔2010〕1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口计生委,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口计生委,解放军、武警部队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中直机关、中央国家机关人口计生委,委机关各单位,各直属、联系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药具免费发放服务和管理工作,保障流动人口在现居住地依法免费获得计划生育药具(以下简称“药具”),实现流动人口药具免费发放服务全覆盖,按照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全国“一盘棋”“三年三步走”的总体部署,现就做好流动人口药具免费发放服务区域协作(以下简称“区域协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切实提高流动人口药具免费发放服务区域协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一)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是稳定低生育水平的难点,面对流动人口日益增长的避孕节育、生殖健康需求,迫切需要建立和完善一系列工作机制,提高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免费服务能力。

药具是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重要物质保障,为流动人口提供免费药具是药具服务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

区域协作是落实流动人口药具免费发放全覆盖的重要手段。

(二)随着药具改革的不断深化,以往药具经费单一化、固定化的投入模式,已经影响了流动人口药具免费发放服务工作的落实,突出表现在流动人口药具经费短缺、数量不足,部分流出地药具库存数量较大、药具资源不能动态调整。

区域协作是有效解决流动人口药具合理配置的机制保障。

(三)流动人口获得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条件、能力较为薄弱,依法获得免费药具的政策宣传力度不大,流动人口药具知识获取较难,药具发放网络不够健全,流动人口药具领取途径不够畅通,使用率不高,随访工作不到位,区域协作是提高流动人口药具可及性和优质服务的重要举措。

余段乡2011年计划生育集中服务月活动通报

余段乡2011年计划生育集中服务月活动通报

余发2011〔16〕号余段乡2011年计划生育集中服务月活动通报根据县委、县政府的有关文件精神,在县计生委的统一安排下,从5月3日起,我乡开展了计划生育“大清查、大服务”月活动,服务内容包括:“两检四术”、社会抚养费征收情况等方面。

并且在这些方面取得很好成效:我乡计划生育集中服务月活动在乡党委、政府的统一安排领导下有条不紊的开展。

服务月伊始,就将全体乡村干部分为两个服务组,每个组均由主要领导带队,深入到各村、各服务对象家中开展集中服务。

到目前为止,我乡育龄妇女已上环16人,环孕检到位135人(其中外寄证明78份,在乡检查57人),已结扎21人,计划外怀孕引产1人,社会抚养费征收7.53万元,万元个例1人,共收取各项押金1.41万元。

一、活动开展情况(一)领导重视、行动迅速。

5月3日乡服务活动动员大会以后,全乡各部门迅速行动,全力投入到这次活动中来,掀起了集中服务活动的高潮。

一是乡领导高度重视,此次服务活动,书记、乡长均列入了小组成员,每日和其他成员一起下村,并且积极协调各部门配合计生服务活动的开展。

二是相关部门积极配合。

本次服务活动中,服务小组得到了各村组、乡属各单位的大力配合,村干部不遗余力地做对象的思想工作;医院积极开展结扎、上环手术;派出所努力化解服务中所产生的矛盾,有力的保障了大服务的顺利开展。

(二)宣传深入、声势浩大。

大服务活动开展以来,我乡迅速的召开会议,采取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出动宣传车等多种形式进行了广泛深入的宣传发动,营造了浓厚的工作氛围。

共悬挂横幅标语20副,每个村张贴红纸标语30余副,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目标明确、措施有力。

此次大服务是围绕我乡计划生育“摘帽、进位、争先”的工作目标开展工作的。

活动始终按照开始制定的方案进行,除次之外还实行了一日一通报、一星期一调度。

对连续两次排名在后三名的要在调度会上作表态发言。

同时,为深入扎实搞好本次“大服务、大清查”活动,确保活动取得实效,乡党委、政府制定了严格的奖惩措施。

明确目标 负重奋起全力谋求 新的一年各项工作的新突破

明确目标    负重奋起全力谋求   新的一年各项工作的新突破

明确目标负重奋起全力谋求新的一年各项工作的新突破同志们:这次全镇目标兑现大会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和区委八届十一次全体会议暨全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回顾总结去年全镇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成绩和不足,全面部署今年各项工作的任务与目标。

通过表彰先进,激励后进,把全镇上下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镇党委政府的工作要求上来,统一到凝心聚力抓工业经济和招商引资上来,统一到推动全镇各项工作实现大突破新跨越上来,从而进一步解放思想,抢抓机遇,自加压力,开拓奋进,苦干实干,为加速富民强镇进程,全面完成和超额完成区委区政府下达给我镇的2010年各项工作任务,在全区实现进位争先的目标而努力奋斗!今天的会议既是回顾去年、表彰先进、激励后进的总结表彰会,也是一次鼓劲加压、压力传递的动员会,更是一次全镇上下落实责任、明确目标、奋勇争先的誓师会。

大会将对2009年度全镇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发奖,各村、各单位将向党委政府递交2009年有关工作的目标责任状,希望全镇上下对照目标责任状的要求,选准定位,细化任务,扎实工作,确保完成和超额完成党委政府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到年底,向党委政府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下面,我根据镇党政领导班子研究讨论的意见,讲三个方面问题。

一、认真总结回顾2009年工作,进一步坚定加快发展的信心和决心过去的一年,全镇上下坚持“一二三”的思路不动摇,攻坚克难,乘势而上,全镇经济社会呈现出快速发展的良好态势,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

(一)主要经济指标跃上新台阶。

过去的一年,全镇上下克服金融危机的影响,主要经济指标基本完成,全镇完成生产总值4.4亿元,同比增长12%;全镇实现财政收入496万元,同比增长11%;完成固定资产投资4.5亿元,同比增长17%。

实现农民人均纯收入5200元。

全镇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保持了快速发展、超前跨越的良好势头。

(二)招商引资取得较大突破。

去年,我们坚持领导带头招商和外出驻点招商不放松。

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2010.4.27)

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2010.4.27)

《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2年11月30日河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推行计划生育,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家庭幸福、民族繁荣与社会进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实行计划生育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采取综合措施,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

依靠宣传教育、科学技术进步、依法管理、综合服务、建立健全奖励和社会保障制度,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必须加强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负责本条例的贯彻实施。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计划生育工作和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人口工作。

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村(居)民委员会和公民应当协助人民政府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在推行计划生育工作中应当严格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不得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

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受法律保护。

第六条每年的一月为全省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月。

第二章人口发展规划的制定与实施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根据国家和上一级人民政府的人口发展规划,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行政区域的人口发展规划,并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第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根据人口发展规划,制定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实行分类指导,加强管理和检查监督,保证人口发展规划和实施方案的落实。

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负责本管辖区域内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贯彻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

各级人民政府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加强对下级人民政府及本级工作部门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

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应作为考核政府及其有关工作部门政绩的重要依据。

计划生育集中服务活动方案

计划生育集中服务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中央《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精神为指针,以实现“一升三降”为目标,以全面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活动为抓手,突出抓好“四术两检”、性别比整治、社会扶养费征收和违法生育案件查处等重点工作,加强领导,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务求实效,确保全面完成县生委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

二、工作目标1. 按照对象就是任务的原则,认真抓好节育(补救)措施落实和环孕检到位。

(1)以二女户结扎为重点,带动其他节育措施的落实。

凡是应结扎和应上环的对象都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落实相应措施。

要求落实率达到100%,及时率力争达到90%以上,确实因手术禁忌症的,必须由对象出具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证明。

(2)凡计划外怀孕对象必须在期限内落实人流或引产措施。

2. 各村扎实抓好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利用平时工作的便利,提高对两非案件的敏感性,发现线索后及时向乡计生办反映,力争在7月底前完成县下达我乡打击两非”任务。

三、实施步骤1. 摸清底数,重点排查以村干部为主体,乡蹲点干部配合的原则,全面摸清已婚育龄妇女、流动人口、计划外怀孕等底数,建立台账,实行动态管理。

2. 加强宣传,营造氛围通过悬挂宣传标语、发放宣传资料、举办讲座等形式,广泛宣传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生殖健康知识,提高群众对计划生育工作的认识。

3. 开展服务,落实措施(1)开展孕环情检查、避孕节育知情选择、孕产妇健康管理等服务,确保应检对象参检率达到100%。

(2)对计划外怀孕对象,落实人流或引产措施,确保及时率达到90%以上。

(3)加强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严厉打击“两非”行为。

4. 强化督查,确保实效乡政府成立计划生育集中服务活动督查组,定期对各村、各单位工作进行督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四、保障措施1. 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

成立计划生育集中服务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活动的组织实施和督导检查。

2. 加大经费投入,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各级政府要加大对计划生育集中服务活动的经费投入,确保活动所需经费。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若干规定-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9号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若干规定-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9号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若干规定正文:---------------------------------------------------------------------------------------------------------------------------------------------------- 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9号)《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若干规定》已经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

主任张维庆二00三年十二月一日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若干规定第一条为进一步提高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水平,维护流动人口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稳定低生育水平,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是新时期我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各级人口与计划生育部门应当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纳入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统筹管理。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应当坚持公平对待、合理引导、完善管理、优质服务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管理与服务相结合,保障流动人口依法享有生育权利,依法获得人口和计划生育科普教育、计划生育技术和生殖保健服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各项权利。

第三条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综合管理服务机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

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应当在当地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的协调指导下,会同公安、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建设、卫生、工商等有关部门,充分发挥村(社区)居民自治组织的作用,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实行综合决策、综合管理,共同做好管理和服务工作。

第四条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实行现居住地和户籍所在地人民政府共同管理,以现居住地管理为主的原则。

2010年全国最新计生政策

2010年全国最新计生政策

新中国人口政策回顾与展望我国是世界第一人口大国,人口问题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

新中国成立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人口转变的加速推进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其中以降低生育率为主旨的人口政策的有效实施起到了关键作用。

然而,目前社会上对我国人口政策还有不同看法和一些猜测,需要澄清;同时,步入低生育水平阶段以后,人口的变动又走到十字路口,人口政策面临新的抉择。

历史的足迹新中国是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封建社会“多子多福”的传统观念影响深远。

1953年全国人口普查,出生率上升到37.0%。

,死亡率下降到14.0%。

,自然增长率创下23.0%。

的新高。

这表明,在短短的3年国民经济恢复时期,我国人口再生产类型就完成了由高出生、高死亡、低增长向高出生、低死亡、高增长的转变,随后迎来第一次生育高潮。

这种情况引起了党和政府的关注,毛泽东同志在党的八大三次会议(扩大)的讲话中,提出抓人口问题“三年试点,三年推广,四年普遍实行”的设想,展露出新中国人口政策的雏形。

1957年7月5日《人民日报》发表了马寅初的《新人口论》,分析了人口增长过快同经济社会发展的矛盾,主张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质量,曾受到毛泽东等中央领导同志的赞扬。

但是,1957年反右派斗争一起,将适当控制人口增长当作马尔萨斯人口论批判,进而形成了“人口越多、劳动力越多、积累越多、发展越快”——人口越多越好的理论教条,人口问题成为无人敢于问津的“禁区”。

虽然20世纪60年代前期,中央领导同志和有关文件曾提及控制人口和实行计划生育,但没有真正贯彻下去。

在10年“文革”期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处于停顿、半停顿状态。

进入20世纪70年代,全国人口突破8亿。

面对严峻的人口形势,国家开始加大人口控制力度,生育政策也逐步明朗起来。

1971年国务院批转《关于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的报告》,把控制人口增长的指标首次纳入国民经济发展计划。

1973年提出“晚、稀、少”,强调核心是“少”,遂演变为“一个不少,两个正好,三个多了”的生育政策。

临溪镇2010年度计划生育工作汇报材料

临溪镇2010年度计划生育工作汇报材料

坚持科学发展构建和谐计生——临溪镇2010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汇报临溪镇人民政府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八日尊敬各位领导、各位同仁:大家好!一年来,在县委、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计生委的大力支持和关怀下,我镇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人口和计生工作,紧紧围绕人口和计划生育责任目标,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定》和计划生育“一法三规一条例”,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加强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转变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机制,狠抓任务落实,把握工作的重点和难点,通过构筑基层基础“一站式服务”、计划生育123优质服务体系建设等工作载体,努力在强基固本、营造氛围、创新机制上下功夫,推动全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现将2010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临溪镇地处石柱县北部,总面积149.7平方公里,辖10个行政村,66个村民小组。

2010年,全镇年末总人口26769人,已婚育龄妇女4611人,共出生290人,其中女孩133人;一孩出生141人、二孩出生120人,符合政策出生135人,政策符合率为90%;完成四项手术478例,其中安环457例;人流20例;引产1例;综合节育率100%。

二、责任目标高质量完成(一)主要责任目标指标完成情况1、处理2009年10月1日以前已作出征收决定的历史遗留案件。

其中:案件结案13件,结案率达54.17%、遗留社会抚养费征收3.8万元,征收率达31%。

2、处理2009年9月30日以前违法生育未报批案件和2009年10月1日以来新发生发现案件。

其中:案件报批67件,报批率78.82%,案件结案率达到95%,作出征收决定的社会抚养费入库率达100%。

3、依法行政。

坚持政务(村务)公开;做到合理合法行政,全年无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行为,辖区内无全体性事件或群体性上访事件,无非法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无非法进行性别鉴定、无出具假计划生育证明事件发生;全年计划生育行政审批、行政处理、行政处罚案件合格率达到100%;全年无群众举报和信访。

2024年流动人口计划生育集中服务月活动总结

2024年流动人口计划生育集中服务月活动总结

2024年流动人口计划生育集中服务月活动总结一、活动背景和目的2024年流动人口计划生育集中服务月活动是在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指导下,为了落实全国计划生育工作会议精神,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而举办的一项重要活动。

该活动的目的是通过集中服务月的方式,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宣传、咨询和服务,提高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参与度和满意度,推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二、活动组织和安排1.组织架构:活动由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牵头,各级计划生育部门、卫生健康部门、社会组织等共同参与组织。

2.活动时间和地点:本次活动在2024年4月全国范围内同时进行,以县级为单位,在各县城市中心设立集中服务地点,同时通过网络和社区等渠道开展线上服务。

3.活动内容和安排:活动主要包括计划生育宣传、咨询和服务,具体安排如下:a.开展宣传活动: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多种方式,宣传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普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知识,提供相关宣传资料。

b.设立咨询服务点:在集中服务地点设立咨询台,为流动人口提供计划生育咨询,解答疑问,提供相关政策咨询和法律援助。

c.提供便捷服务:设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窗口,为流动人口提供计划生育手册、避孕药具等相关服务,方便流动人口获得计划生育服务。

d.开展培训活动: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知识培训和技能培训,提高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人员的业务水平。

e.完善奖惩措施:加大对流动人口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同时加大对流动人口参与计划生育的支持力度,建立健全奖惩机制。

三、活动效果和收获1.提高宣传覆盖率:通过广泛宣传,有效提高了流动人口对计划生育政策的了解程度,提高了计划生育政策的宣传覆盖率。

2.增加咨询咨询量:设立咨询服务点,提供专业咨询服务,吸引了大量流动人口前来咨询,解答了他们的疑问,为他们提供了实质性帮助。

3.提高服务满意度:通过开展培训活动,提高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人员的业务水平,提供了更加高效和便捷的服务,从而提高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的满意度。

中组部 人口计生委等11部委关于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中组部 人口计生委等11部委关于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中组部人口计生委等11部委关于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豫人口2008 1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人口计生委、监察厅(局)、文化厅(局)、人事厅(局)、工商局、广播影视局、体育局、文联、青联、工商联,监察部各派驻监察局、监察专员办公室,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干部)部门;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人口计生委、监察局、文化局、人事局、工商局、广电局、体育局、文联、青联、工商联: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中发[2006]22号,以下简称中央《决定》),认真落实《宪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有关规定,推进综合治理,现就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若干政策措施通知如下:一、认真执行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

《宪法》明确规定,“夫妻双方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进一步规定,实行计划生育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公民有生育的权利,也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

自觉遵纪守法是党员、干部和社会公众人物重要的社会责任。

党员、干部和社会公众人物应带头模范地遵守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

各有关部门要将遵守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作为提拔任用干部,推荐各级中国共产党代表大会代表、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政协委员、青联委员候选人、工商联执委,评选各类劳动模范和先进个人的一项基本要求,并建立必要的审查制度。

人口计生部门要建立公民再生育审批结果公开制度,建立健全有奖举报制度;批准党员、干部再生育,以及发现党员、干部违法生育的,应及时向同级组织人事部门通报,组织人事部门应做好登记、备案工作。

要将城镇居民违法生育情况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二、大众媒体要加强对人口和计划生育的宣传教育。

要组织新闻媒体,深入开展中央《决定》精神的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社会各界对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重要性、长期性和艰巨性的认识,倡导社会责任意识,引导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的法制教育,广泛宣传《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重点宣传公民实行计划生育的权利和义务,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和能力。

关于实施健康扶贫工程的指导意见

关于实施健康扶贫工程的指导意见

知 ( 国卫办规划发(2 0 1 3 〕3 4 号 ) 17、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试点工作方案
的通知( 国卫办流管发(2013 ) 3 5 号 ) 18、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推进人体器官捐献有关工作的通知( 国卫办医发(2013 ) 3 7 号 ) 19、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计划生育避孕药具政府采购目录( 2 0 1 4 版 )的 通 知 ( 国卫办
妇 幼 发 (2014 ) 3 4 号 ) 20、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公布第一批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名录的通知( 国卫办科教发
( 2 0 1 4 〕52 号 )
关于实施健康扶贫工程的指导意见
国卫财务发〔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〇16〕26号
各省、 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各军兵种、武警部队政治工作部、后勤部,各军区善后工作办公室 政工组、保障组: 实施健康扶贫工程,对于保障农村贫困人口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推进健康中国建设,防止 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实 现 到 2 0 2 0 年让农村贫困人口摆脱贫困目标具有重要意义。为贯彻落实党中 央 、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战略部署,经国务院同意,现就实施健康扶贫工程提出以下意 见。
贫困人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情况的基础上,采 取一地一策、一户一档、一人一卡,精确到户、
-
243
-
国家卫生计生委公报2016 _ 06 精准到人,实施分类救治,增强健康扶贫的针对 性和有效性。 — 坚持资源整合、共建共享 。以提高农村 将农村贫困人口全部纳入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范 围,对突发重大疾病暂时无法获得家庭支持、基 本生活陷入困境的患者,加大临时救助和慈善救 助等帮扶力度。建立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 疾病应急救助、医疗救助等制度的衔接机制,发 挥协同互补作用,形成保障合力。将符合条件的 残疾人医疗康复项目按规定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 付范围,提高农村贫困残疾人医疗保障水平。扎 实推进支付方式改革,强化基金预算管理,完善 按病种、按人头、按床日付费等多种方式相结合 的复合支付方式,有效控制费用。切实解决因病 致贫、因病返贫问题。

2024年计生集中服务活动方案

2024年计生集中服务活动方案

2024年计生集中服务活动方案一、活动背景计划生育是我国长期推广的一项基本国策,对于控制人口数量、实现人口素质提升、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进一步推动计划生育工作,加强服务对象、提高计生知识普及率,我单位拟定了2024年计生集中服务活动方案。

二、活动目标1. 提高计生知识普及率:通过活动,使社会大众更全面、准确地了解计划生育相关知识,树立正确的生育观念。

2. 强化计生市场服务:通过活动,提高计生服务质量,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计生服务。

3. 增强计生家庭责任感:通过活动,加强对已生育家庭的宣传教育,推动家庭责任意识的进一步增强。

4. 提高计生工作效率:通过活动,认真总结经验,及时发现和解决计生工作中的问题,提高计生工作效能。

三、活动内容1. 宣传推广计生知识(1)开展计生宣传展览:通过举办计生宣传展览,以图片、文字、视频等形式宣传计划生育政策、优生优育知识、生殖健康知识等,吸引广大群众的参观和关注。

(2)开展计生咨询服务:在社区、学校、医院等公共场所设立计生咨询台,配备专业的计生咨询人员,为群众提供计生政策咨询、生育指导等服务。

(3)开展计生宣传进社区活动:组织计生专家进社区进行讲座、培训等活动,向居民普及计生知识,解答疑惑,加强宣传教育工作。

2. 开展计生服务活动(1)建立计生服务网点:在各区县设立计生服务中心,提供婚检、孕前优生、避孕咨询等服务,方便群众就近享受计生服务。

(2)开展免费避孕工作:加大对避孕措施的宣传力度,推广避孕药具、避孕套等,提供免费的避孕服务,确保群众的避孕需求得到满足。

(3)加强计生健康检查:组织专业医务人员开展计生健康检查,包括妇科检查、男性生殖健康检查等,及时发现和处理计生健康问题。

3. 教育计生家庭责任(1)开展计生家庭责任教育:通过举办家庭责任教育讲座、座谈会等活动,向已生育家庭宣传介绍相关政策,普及合理生育观念,强调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性和经济社会效益。

(2)加强对未成年人的计生宣传教育:通过学校、社区、家庭等渠道,加强对未成年人的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培养他们正确的生育观念和责任意识。

海口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月活动”的方案-海人计生[2010]40号

海口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月活动”的方案-海人计生[2010]40号

海口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月活动”的方案正文:---------------------------------------------------------------------------------------------------------------------------------------------------- 海口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月活动”的方案(海人计生[2010]40号)各区人口计生局:为认真贯彻落实韩美副市长在《全市人口计生工作形势分析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决定利用两个月时间进行集中服务活动,现将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一日关于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月活动的方案为了认真贯彻落实韩美副市长在《全市人口计生工作形势分析会议》上的讲话精神,有较地推动我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不断创新发展,决定利用2010年6月9日--2010年8月9日两个月时间集中开展以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及法定外怀孕采取补救措施为主要内容的服务月活动。

为确保这次活动取得实效,现将具体活动方案明确如下: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省人口计生委2010年上半年计划生育工作形势分析会议为契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稳定低生育水平,抓紧抓好各项长效避孕节育措施的落实,特别是结扎和上吉尼环的落实。

确保年终计划生育各项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二、目标任务通过开展集中服务月活动,全面提高全市长效节育措施落实率,积极引导广大育龄妇女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

根据半年考核,我市目前库存应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4543人,现将库存量分解给四个区人口计生局:秀英区1007人;龙华区1095人;琼山区1416人;美兰区1025人。

三、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的具体对象凡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已婚已育的育龄妇女,应落实相应的长效避孕节育措施。

即:城镇居民已生育一孩的应落实上环术;凡生育二孩以上(含二孩)的应落实结扎手术。

国务院关于进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1998]19号

国务院关于进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1998]19号

国务院关于进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正文:---------------------------------------------------------------------------------------------------------------------------------------------------- 国务院关于进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1998〕1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1990年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以来,我国人口状况发生了很大变化,对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

为查清十年来我国人口在数量、结构、分XXX居住环境等方面的变化情况,全面检查“九五”计划的执行情况,为科学地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计划以及2010年远景规划提供可靠的依据,统筹安排人民的物质和文化生活,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国务院决定于2000年进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

这次世纪之交的人口普查,不仅为全国人民所关心,也为世界所瞩目,对于全面实现我国现代化建设战略目标,研究下个世纪的社会、人口变化情况具有重要意义。

人口普查工作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强有力的领导和严密的组织。

国务院决定成立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负责人口普查的组织实施;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建立相应的组织实施机构,切实加强对人口普查的领导;有关部门要通力合作,认真负责,高标准,严要求,确保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任务的顺利完成。

人口普查是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是和平时期最大的社会动员,涉及到社会的各个方面、每一个家庭和每一个人。

这次人口普查采取广泛动员社会力量的办法进行,届时需要从党政机关干部、企事业单位职工、户籍民警、中小学教师、村(居)民委员会干部以及离退休人员中临时选调工作人员和普查员。

各级人民政府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大意义,动员各有关方面积极参加,确保选调人员的质量。

人口普查的经费,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分级负担,各级人民政府要在保证完成普查任务的前提下,坚持勤俭节约的原则,尽量节省财政开支。

村干部工作报告

村干部工作报告

《村干部工作报告.doc》村干部工作报告村干部工作报告(一):村干部述职报告村干部述职报告各位领导,全体党员同志们:我是在200*5月成立××社区时,担任妇代会主任、20*年初任党总支委员的。

三年来在相城经济开发区妇联及社区党总支的正确领导和关心下,在同志们的积极配合下。

本人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努力学习、勤奋工作、与时俱进,开拓进取,求真务实,认真履行自己的岗位职责,在计生工作中,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各方面也都得到了锻炼和提高。

下面,我将本人任职以来的工作、学习情况述职如下,请同志们评议。

一、努力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自身素质,及时适应工作岗位。

学习是明确政治方向,提高能力水平的重要途径,更是适应新形势、新环境的必然要求。

对我而言,从小村转到社区是一个重大转变。

面对崭新的工作内容,工作环境,我深感责任重大,唯恐辜负组织的培养和群众的信任,所以我更加自觉刻苦地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计划生育“一法三规一条例”,掌握人口发展规律,力求在贯彻党的计划生育方针、政策和上级精神时不走样;学习现代管理知识,不断更新、完善自我,力求使自己适应新时期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对领导干部的知识要求。

通过学习进一步提高了自身政治水平和工作能力,使自己较好地具备了适应社区工作的能力。

通过学习使我时刻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放在第一位,个人利益服从党和群众利益,平时注重关心社会,关心群众,关心集体,关心同志。

注重从身边小事和本职工作做起。

立足本职岗位,做到了干一行,爱一行,干一行,专一行。

把自己平凡的工作,作为为广大群众服务的起点。

在学习、工作和生活中识大体、顾大局、讲党性、讲奉献,树立勤政廉政、淡泊名利、醉心事业、勤勤恳恳、一心为公的思想。

我经常深入到社区居民家庭中,开展调查研究,摸清情况,根据开发区妇联的要求,结合我居委会的实际,形成了以服务群众为重点的计生工作思路,依法推行我社区计划生育的开展,建设和完善流动人口管理机制,制作计生宣传板,努力创造了社区良好的人口环境。

民政部2010年社会服务发展统计报告

民政部2010年社会服务发展统计报告

1.社会养老服务持续发展。

落实中央关于优先发展社会养老服务的要求,召开了全国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会,研究部署了今后一个时期加快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目标、任务和保障措施。

继续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试点范围从5个省份扩大到12个省份,中央下达试点资金3亿元,支持建设126个试点项目。

继续推动建立高龄老人补贴制度,高龄补贴制度在7个省份全面建立。

截至2010年底,全国各类老年福利机构39904个,比上年增加233个,床位314.9万张,比上年增长9.0%,年末收养老年人242.6万人,比上年增长6.6%。

从单位类型上来看,城市养老服务机构5413个,床位56.7万张,年末收养老年人36.3万人;农村养老服务机构31472个,床位224.9万张,年末收养老年人182.5万人;社会福利院1572个,床位24.5万张,年末收养人数17.9万人;光荣院1371个,床位7.3万张,年末收养老年人5.0万人;荣誉军人康复医院40个,床位0.9万张,年末收养老年人0.5万人;复员军人疗养院36个,床位0.6万张,年末收养老年人0.4万人。

从年末在院人员的性质来看,优抚对象12.0万人,“三无”对象187.2万人,自费人员43.4万人;按年龄分,老年人229.1万人,青壮年7.5万人,少年儿童6.0万人;按类型分,自理(完全自理)190.8万人,介助(半自理)35.0万人,介护(不能自理)16.8万人。

根据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全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17765万人,占总人口的13.26%,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11883万人,占总人口的8.9%。

截至2010年底,全国共有老年法律援助中心18295个,比上年减少1614个,降低了8.1%;老年维权协调组织8.3万个,比上年减少5.3万个,降低了39.0%;老年学校49289个,比上年减少10254个,降低了17.2%;在校学习人员586.9万人,比上年增长了8.4%;建立各类老年活动室36.8万个,全年接待来信来访41.8万次,有力地保障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做好2010年秋冬季人口和计划生育
集中服务活动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
2011年是国家“十二五”计划的开局之年,为进一步摸清我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家底,确保人口控制目标顺利完成,按照区委、区政府会议要求及区计生委工作安排,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项会议,安排部署在镇区范围内开展2010年秋冬季人口和计划生育集中服务活动,现将服务内容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组织
本次人口和计划生育集中服务由镇党委政府负责组织动员,为此成立集中服务活动领导组。

人员组成如下:组长:李池松
副组长:胡嘉敏
成员:孙礼圣、高隆军、梁英勤、孙启科、尹家兵
许红英、魏晓峰、吴保平、管志平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计生办,管志平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各村居委会需全面动员,个个参与,层层落实,包保到人,确保活动开展取得实效。

二、活动目的
此次活动本着“早计划、早安排、抓落实、促成效”的工作方针,通过扎实有效地开展集中服务活动,进一步摸清
家底,了解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掌握已婚育龄妇女结婚、怀孕、生育、手术、流出等情况,加大节育手术落实、社会抚养费征收及“两非”案件打击力度,为全镇新年度开局奠定基础。

三、活动内容
本次集中服务活动以“已婚育龄妇女漏档、在孕对象漏统、长效节育手术欠账、社会抚养费征收、“两非”案件摸排立案及突破、流动人口WIS数据平台管理和核对、活动开展期间出生错、漏报等”七项重点工作为主要内容,同时结合年度流动人口返乡的有利时机,做好优惠政策兑现、优质服务及宣传教育工作。

四、活动步骤
按照区计生委专项会议要求,本次服务活动自2010年11月20日至2011年3月31日,为期约100天。

时间要求及活动内容分阶段安排如下:
动员准备阶段。

11月18日,黄麓镇成立以镇党委副书记、镇人大主席李池松为组长的计划生育集中服务活动领导组,结合镇情出台活动实施细则,同日,在镇政府会场召开由全体机关干部、村居委书记、计生专干参加的计划生育集中服务活动动员大会,镇党委委员、副镇长胡嘉敏就活动开展实施作要求和布置。

组织实施阶段。

(11月20日---2011年3月31日)。

1、镇计生办利用WIS数据软件,规范打印《计划生育清理登记表》、《流动人口登记表》和由民政部门提供的2008年元月以来登记新婚人员名单。

2、由镇包村负责人牵头,按照“属地管理,便于服务。

”的原则,将村两委干部及镇分工、计生办分工人员混编成若干个清理服务小组,携带表格逐户进行清理核对,按照活动内容要求的7 项重点工作及时、逐条登记,规范填写。

主要是以新婚未生育人员和45岁以下符合生育二孩人员名单为线索,重点清理新婚漏统、怀孕漏登、出生人口错漏虚报、长效节育手术欠账、流动人口信息错、漏登等信息,镇直单位及企业也要纳入清理范围,做到“村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项”。

对区计生委提供的本地新婚名单进行一一核对,确保无新婚、怀孕漏档,查无此人的,要根据其身份证信息核对其上报地,对45周岁以下符合生育二孩户,要一一见面,了解其孕育情况。

在上门登记,清理核对的同时,切实做好孕环检工作,特别是对一些多次漏检人员,要利用返乡之机跟踪到位。

加大避孕节育措施落实力度,重点是还清手术欠账,对返乡的政策外怀孕人员及时采取补救措施,防止政策外生育。

努力发现“两非”案源线索、规范参与配合社会抚养费征收、兑现合同违约金等工作。

同时结合开展优惠政策兑现、随访优质服务和宣传教育入户活动。

3、将登记表规范填写后交由计生办进行WIS数据核对
并修正,按区计生委要求及时上报进度。

兑现奖惩阶段。

(2011年4月上旬)。

本次集中服务活动实行责任逆向追究,各村居书记为第一责任人,所有参加活动人员为具体责任人。

各村居须指定专人将集中服务活动期间各项工作任务及时归类登记,统计上报。

镇计生办会将此次集中服务活动结果及相关指标纳入2011年度考核成绩。

并适时应用“村为主”工作责任追究机制及重点指标预警机制,严格兑现奖惩。

对综合评比效果排名前一、二名的村居分别予以1000元、800元奖励,排名末一、二位的村居分别给予800元、600元处罚。

如发现因走过场、交白卷、工作不力,造成包保村组内出现政策外生育及错、漏、瞒报等个案现象的发生,情节特别严重的将直接纳入年度末位村管理,并建议党委政府对相关责任人约谈警告直至处分。

五、几点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

集中服务活动的开展,要严格遵照区镇实施方案的要求,集中力量,集中时间,统一部署,统一安排。

对工作不力,动作缓慢的村居重点督促,镇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组将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各村居活动开展情况汇报,分析形势,找准差距,主攻薄弱环节,及时补缺补差。

2、实行责任包保。

各村居要层层落实责任,村、组、户包保到人,实现“人人有责任,个个有担子”,确保集中服务活动的开展起到实效。

3、做到六个结合。

即做到把集中服务活动开展与孕环检工作相结合、与节育手术新老欠账相结合、与社会抚养费征收相结合、与WIS数据信息核对相结合、与以随访为主的优质服务和宣教入户相结合。

4、跟踪督查指导。

在集中服务活动中,区镇两级计生部门将抽调专人,对各村居工作进展情况不定期地进行跟踪督查和指导,对工作进度缓慢、效果不明显的村居要通报批评,市、区级均将于2011年元月和3月上旬分别组织人员对集中服务活动进行全面督查,督查结果分别列入市、区级年终考核。

镇内也将先前进行自查,自查成绩结合市、区抽查成绩计入2011年度村居年终考核。

5、据实按时上报。

要求集中服务活动情况汇总表及个案登记表(表格附后)2010年度每十天一次上报,具体上报时间分别是:11月30日、12月10日、12月20日、12月31日。

2011年度每半月上报一次,具体上报时间分别是:元月15日、元月31日、2月15日、2月28日、3月15日、3月28日。

附件:
1、《巢湖市人口和计划生育集中服务活动汇总表》
2、《巢湖市人口和计划生育集中服务活动个案登记表》
3、黄麓镇2010年秋冬季人口和计划生育集中服务活动镇村分工包保人员名单
黄麓镇人民政府
二零一零年十一月十六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