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寿险业务人员基本管理办法(DOC 87页)

合集下载

个人寿险业务人员基本管理办法(试行-2012A版)

个人寿险业务人员基本管理办法(试行-2012A版)

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个人寿险业务人员基本管理办法(2012 A版试行)第一章个人寿险《基本法》实施基本规定第二章个人寿险业务人员从业守则第三章个人寿险业务人员工作职责第四章个人寿险业务人员业务品质管理规定第五章个人寿险业务人员招募管理规定第六章个人寿险业务人员调动管理规定第七章个人寿险业务人员解除代理合同管理规定第八章个人寿险业务人员职级变更管理规定第九章个人寿险业务人员出勤管理规定第十章个人寿险业务人员会报管理规定第十一章个人寿险业务人员福利保障第十二章个人寿险业务人员佣金项目与标准第十三章个人寿险业务人员考核基本管理规定第十四章个人寿险业务人员考核项目与标准第十五章个人寿险客户经理管理办法第十六章附则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个人寿险业务人员基本管理办法(2012 A版试行)第一章个人寿险《基本法》实施基本规定第一条为开拓个人寿险市场,规范个人营销业务人员招募录用、工作职责、从业守则、日常管理、品质管理、佣金待遇、业务考核、福利保障以及营销组织架构等规定,满足营销业务人员职涯规划,保证营销业务队伍质量,提高契约品质及经营绩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下简称《保险法》)、《保险营销员管理规定》,特制定2012版《个人寿险业务人员基本管理办法(试行)》(简称《基本法》).第二条《基本法》所称“业务人员",是指符合本公司业务人员招募条件,取得《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与我公司签订《个人寿险保险代理合同》(以下简称《代理合同》)并取得本公司《保险营销员展业证》(以下简称《展业证》),从事个人寿险产品销售、服务、增员、辅导和管理等工作的人员。

除转任制业务人员外,《基本法》所称业务人员与公司为代理关系.第三条业务人员可选择组织发展序列或个人发展序列。

组织发展序列包括见习保险顾问、正式保险顾问、业务主任、高级业务主任、业务经理、高级业务经理、业务总监等职级;个人发展序列包括客户经理、高级客户经理、资深客户经理等职级。

个人寿险业务人员基本管理办法

个人寿险业务人员基本管理办法

个人寿险业务人员基本管理办法》(2003年版)第一部分基本管理 .......................................... 2-35第一章总则................................................ 2-5 第二章业务人员的聘用及异动................ .............. 5-15 第三章业务人员的工作职责.. (1517)第四章业务人员日常管理 (1726)第五章业务人员的品质管理办法........................... 26-32 第六章组织归属........................ ... ........... 32-35 第二部分业务人员的待遇..................................... 35-75第一章待遇基本规定 ................................. .35-38 第二章A类机构业务人员待遇...... .... . (3850)第三章B类机构业务人员待遇...... . . (5062)第四章 C 类机构业务人员待遇………… ..……………… 62-75 第三部分业务人员的考核…………………………..……… 75-119第一章考核基本规定…… ..……………… .……………… 75-79 第二章A 类机构业务人员考核………… ...……………… 79-92第三章 B 类机构业务人员考核.................. ............. 92-106 第四章C类机构业务人员考核. (106119)第四部分附件…… .……………… ..… ...………………… 119--140第一部分基本管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开拓个人寿险市场,规范个人营销组织架构以及各级业务人员的职责、聘用、从业守则、管理、增员选择、待遇、考核、奖惩及福利保障,满足业务人员生涯规划,保证营销代理人队伍质量,提高契约品质及经营绩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下简称《保险法》)、《保险代理人管理规定(试行)》特制定2003 年《个人寿险业务人员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个人寿险业务人员基本管理办法平安

个人寿险业务人员基本管理办法平安

个人寿险业务人员基本管理办法平安(总102页)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时可以删除This page is only the cover as a document 2021year第一部分基本管理………….……………….…………………5-48第一章总则………………………….…………………………5-8第二章业务人员的聘用及异动………………...……………9-20第三章业务人员的工作职责………….……………………20-23第四章业务人员日常管理…………….……………………23-34第五章业务人员的品质管理办法………….………………34-44第六章组织归属…………………………….………………45-48第二部分业务人员的福利……………………………………49-54第一章业务人员的三项基本福利………….……………….49-49第二章养老公积金………….………………………………50-50第三章基本养老补贴…………………………………………50-51第四章长期服务奖……………………………………………51-54第三部分业务人员的待遇…………………………………54-98第一章待遇基本规定……………………..……………….54-56第二章 A类机构业务人员待遇…….………………………56-70第三章 B类机构业务人员待遇………..……………………70-84第四章 C类机构业务人员待遇…………..…………………84-98第四部分业务人员的考核……………………………..……98-141第一章考核基本规定……..……………….………………98-102第二章 A类机构业务人员考核…………...………………102-115第三章 B类机构业务人员考核…………….……………115-128第四章 C类机构业务人员考核…………………………128-141第五部分附则…….………………..…...……..…………141-141第六部分附件…….………………..…...…………………141-142第一部分基本管理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第一条为开拓个人寿险市场,规范个人营销业务人员的招聘入司、工作职责、从业守则、日常管理、品质管理、薪酬待遇、业务考核、福利保障以及营销组织架构等规定,满足营销业务人员生涯规划,保证营销业务队伍质量,提高契约品质及经营绩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下简称《保险法》)、《保险代理人暂行管理规定》特制定2005年《个人寿险业务人员基本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个人寿险业务人员基本管理办法(试行-2012A版)

个人寿险业务人员基本管理办法(试行-2012A版)

个人寿险业务人员基本管理办法(试行-2012A版)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个人寿险业务人员基本管理办法(2012 A版试行)第一章个人寿险《基本法》实施基本规定第二章个人寿险业务人员从业守则第三章个人寿险业务人员工作职责第四章个人寿险业务人员业务品质管理规定第五章个人寿险业务人员招募管理规定第六章个人寿险业务人员调动管理规定第七章个人寿险业务人员解除代理合同管理规定第八章个人寿险业务人员职级变更管理规定第九章个人寿险业务人员出勤管理规定第十章个人寿险业务人员会报管理规定第十一章个人寿险业务人员福利保障第十二章个人寿险业务人员佣金项目与标准第十三章个人寿险业务人员考核基本管理规定第十四章个人寿险业务人员考核项目与标准第十五章个人寿险客户经理管理办法第十六章附则组织发展序列包括见习保险顾问、正式保险顾问、业务主任、高级业务主任、业务经理、高级业务经理、业务总监等职级;个人发展序列包括客户经理、高级客户经理、资深客户经理等职级。

华夏人寿个人寿险组织发展序列各职级代理人名称一览表序号职级名称1 见习保险顾问2 正式保险顾问3 业务主任4 高级业务主任5 业务经理6 高级业务经理7 业务总监华夏人寿个人寿险个人发展序列各职级代理人名称一览表序号职级名称1 客户经理2 高级客户经理3 资深客户经理第四条《基本法》所称“业务主管”,是指本公司招募的各级业务主任、业务经理和业务总监。

第五条“业务组”是指业务主任及以上职级主管直接管辖的包括见习保险顾问和正式保险顾问在内的业务单位(含主管本人),简称“组”。

“直辖组”是指由有育成业务组的业务主任及以上职级人员直接管辖的包括见习保险顾问和正式保险顾问在内的组业务单位。

“直接育成组”是指由某业务主管直辖组分立出去的组业务单位。

“间接育成组”是指由某业务主管育成组分立出去的组业务单位。

“直接育成组”和“间接育成组”统称为“育成组”。

第六条“业务部”是指由业务经理以上职级主管直接管辖的直辖组、育成组组成的业务单位(含主管本人),简称“部”。

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个人寿险业务人员管理办法

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个人寿险业务人员管理办法

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个人寿险业务人员管理办法(二○○六年修订)目录第一章总则 (2)第二章营销组织架构及业务人员工作职责 (3)第三章业务人员的招募与离职处理 (5)第四章业务人员日常管理 (9)第五章业务人员待遇与考核 (18)第六章业务人员福利保障 (84)第七章附则 (88)附注名词释义 (88)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业务人员的展业行为,满足业务人员职涯规划需要,提高契约品质及经营绩效,特制定《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个人寿险业务人员管理办法(2006年)》(以下简称“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业务人员,是指符合本公司业务人员招募条件,取得当地保险监督机构认可的保险销售资格,与我司签订《保险代理合同书》,并获得我司发放的《保险营销员展业证》,从事个人寿险推销、服务、增员、辅导和管理等工作的代理人。

第三条业务人员的待遇、考核、福利、差勤、奖惩、工作规范及业务品质等事项的管理,除另有规定外,均须依照本办法执行。

第四条业务人员职级共计四阶九级。

第一阶为一般代理人,包括试用业务员(Trainee Agent)、正式业务员(Career Agent)、业务主任(Unit Supervisor);第二阶为业务经理,包括业务经理一级(Agent Supervisor)、业务经理二级(Senior Agent Supervisor);第三阶为高级业务经理,包括高级业务经理一级(Unit Manager)、高级业务经理二级(Senior Unit Manager);第四阶包括区域总监(Agency Director)、区域总经理(Senior Agency Director)。

第五条本办法的考核规定不得作为竞赛奖惩的工具任意加以变动。

各机构不得用行政或竞赛激励等办法促使营业组和营业部的扩张和裂变。

第二章营销组织架构及业务人员工作职责第一节营销组织架构第六条公司下辖各级机构个险业务队伍实行四级管理。

其组织架构如图所示:第七条营业区设负责人一名,全面负责该营业区工作。

个人寿险业务人员基本管理办法(2016年版)

个人寿险业务人员基本管理办法(2016年版)

《个人寿险业务人员基本管理办法》(2016年版)第一部分基本管理 (5)第一章总则 (5)第二章业务人员的招募及异动 (11)第三章业务人员的职责 (24)第四章业务人员的日常管理 (27)第五章业务人员品质管理 (39)第六章组织归属 (64)第二部分各级业务人员的福利 (69)第一章业务人员的四项基本福利 (69)第二章养老公积金 (71)第三章基本养老补贴 (74)第四章长期服务奖 (75)第三部分各级业务人员的待遇 (77)第一章待遇基本规定 (77)第二章H+类机构业务人员的待遇 (81)第三章H类机构业务人员的待遇 (100)第四章超A类机构业务人员的待遇 (118)第五章A类机构业务人员的待遇 (134)第四部分各级业务人员的考核 (151)第一章考核基本规定 (151)第二章H+类机构业务人员的考核 (156)第三章H类机构业务人员的考核 (170)第四章超A类机构业务人员的考核 (184)第五章A类机构业务人员的考核 (199)-3-第五部分综合开拓业务的待遇和考核规定 (214)第一章总则 (214)第二章综合开拓待遇规定 (214)第三章营销员综合开拓考核规定 (216)第六部分附则 (217)-4-第一部分基本管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开拓个人寿险市场,规范个人营销业务人员的招募入司、职责、从业守则、日常管理、福利保障、品质管理、待遇、业务考核以及营销组织架构等事项,满足营销业务人员生涯规划,保证营销业务队伍质量,提高契约品质及经营绩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下简称《保险法》)、《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监管办法》等规定,特制定《个人寿险业务人员基本管理办法》(2016年版)(以下简称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业务人员”,是指符合本公司业务人员的招募条件,与我公司签订《保险代理合同书》,获得《保险销售从业人员执业证书》,从事个人寿险推销、服务、增员、辅导和管理等工作的外勤人员;本办法所称“入司”,是指符合本公司业务人员招募条件的人员与我司签订《保险代理合同书》,生成业务代码并与我司形成委托代理关系。

平安寿险个险基本管理办法范本(doc 85页)

平安寿险个险基本管理办法范本(doc 85页)

《个人寿险业务人员基本管理办法》平安第一部分基本管理………….……………….…………………5-48第一章总则………………………….…………………………5-8第二章业务人员的聘用及异动………………...……………9-20第三章业务人员的工作职责………….……………………20-23第四章业务人员日常管理…………….……………………23-34第五章业务人员的品质管理办法………….………………34-44第六章组织归属…………………………….………………45-48第二部分业务人员的福利……………………………………49-54第一章业务人员的三项基本福利………….……………….49-49第二章养老公积金………….………………………………50-50第三章基本养老补贴…………………………………………50-51第四章长期服务奖……………………………………………51-54第三部分业务人员的待遇…………………………………54-98第一章待遇基本规定……………………..……………….54-56第二章A类机构业务人员待遇…….………………………56-70第三章B类机构业务人员待遇………..……………………70-84第四章C类机构业务人员待遇…………..…………………84-98第四部分业务人员的考核……………………………..……98-141第一章考核基本规定……..……………….………………98-102第二章A类机构业务人员考核…………...………………102-115第三章B类机构业务人员考核…………….……………115-128第四章C类机构业务人员考核…………………………128-141第五部分附则…….………………..…...……..…………141-141第六部分附件…….………………..…...…………………141-142第一部分基本管理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第一条为开拓个人寿险市场,规范个人营销业务人员的招聘入司、工作职责、从业守则、日常管理、品质管理、薪酬待遇、业务考核、福利保障以及营销组织架构等规定,满足营销业务人员生涯规划,保证营销业务队伍质量,提高契约品质及经营绩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下简称《保险法》)、《保险代理人暂行管理规定》特制定2005年《个人寿险业务人员基本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个人寿险业务人员基本管理办法(试行-2012A版)

个人寿险业务人员基本管理办法(试行-2012A版)

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个人寿险业务人员基本管理办法(2012 A版试行)第一章个人寿险《基本法》实施基本规定第二章个人寿险业务人员从业守则第三章个人寿险业务人员工作职责第四章个人寿险业务人员业务品质管理规定第五章个人寿险业务人员招募管理规定第六章个人寿险业务人员调动管理规定第七章个人寿险业务人员解除代理合同管理规定第八章个人寿险业务人员职级变更管理规定第九章个人寿险业务人员出勤管理规定第十章个人寿险业务人员会报管理规定第十一章个人寿险业务人员福利保障第十二章个人寿险业务人员佣金项目与标准第十三章个人寿险业务人员考核基本管理规定第十四章个人寿险业务人员考核项目与标准第十五章个人寿险客户经理管理办法第十六章附则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个人寿险业务人员基本管理办法(2012 A版试行)第一章个人寿险《基本法》实施基本规定第一条为开拓个人寿险市场,规范个人营销业务人员招募录用、工作职责、从业守则、日常管理、品质管理、佣金待遇、业务考核、福利保障以及营销组织架构等规定,满足营销业务人员职涯规划,保证营销业务队伍质量,提高契约品质及经营绩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下简称《保险法》)、《保险营销员管理规定》,特制定2012版《个人寿险业务人员基本管理办法(试行)》(简称《基本法》)。

第二条《基本法》所称“业务人员”,是指符合本公司业务人员招募条件,取得《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与我公司签订《个人寿险保险代理合同》(以下简称《代理合同》)并取得本公司《保险营销员展业证》(以下简称《展业证》),从事个人寿险产品销售、服务、增员、辅导和管理等工作的人员。

除转任制业务人员外,《基本法》所称业务人员与公司为代理关系。

第三条业务人员可选择组织发展序列或个人发展序列。

组织发展序列包括见习保险顾问、正式保险顾问、业务主任、高级业务主任、业务经理、高级业务经理、业务总监等职级;个人发展序列包括客户经理、高级客户经理、资深客户经理等职级。

个人寿险业务人员基本管理办法(试行-2012A版).doc

个人寿险业务人员基本管理办法(试行-2012A版).doc

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个人寿险业务人员基本管理办法(2012 A版试行)第一章个人寿险《基本法》实施基本规定第二章个人寿险业务人员从业守则第三章个人寿险业务人员工作职责第四章个人寿险业务人员业务品质管理规定第五章个人寿险业务人员招募管理规定第六章个人寿险业务人员调动管理规定第七章个人寿险业务人员解除代理合同管理规定第八章个人寿险业务人员职级变更管理规定第九章个人寿险业务人员出勤管理规定第十章个人寿险业务人员会报管理规定第十一章个人寿险业务人员福利保障第十二章个人寿险业务人员佣金项目与标准第十三章个人寿险业务人员考核基本管理规定第十四章个人寿险业务人员考核项目与标准第十五章个人寿险客户经理管理办法第十六章附则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个人寿险业务人员基本管理办法(2012 A版试行)第一章个人寿险《基本法》实施基本规定第一条为开拓个人寿险市场,规范个人营销业务人员招募录用、工作职责、从业守则、日常管理、品质管理、佣金待遇、业务考核、福利保障以及营销组织架构等规定,满足营销业务人员职涯规划,保证营销业务队伍质量,提高契约品质及经营绩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下简称《保险法》)、《保险营销员管理规定》,特制定2012版《个人寿险业务人员基本管理办法(试行)》(简称《基本法》)。

第二条《基本法》所称“业务人员”,是指符合本公司业务人员招募条件,取得《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与我公司签订《个人寿险保险代理合同》(以下简称《代理合同》)并取得本公司《保险营销员展业证》(以下简称《展业证》),从事个人寿险产品销售、服务、增员、辅导和管理等工作的人员。

除转任制业务人员外,《基本法》所称业务人员与公司为代理关系。

第三条业务人员可选择组织发展序列或个人发展序列。

组织发展序列包括见习保险顾问、正式保险顾问、业务主任、高级业务主任、业务经理、高级业务经理、业务总监等职级;个人发展序列包括客户经理、高级客户经理、资深客户经理等职级。

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个银保险业务人员基本管理办法

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个银保险业务人员基本管理办法

ⅩⅩ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个银保险业务人员基本管理办法(试行)目录总则 ...................................................................................................................................... - 3 - 第一章个银保险业务组织架构................................................................................... - 3 - 第一节理财顾问 ...................................................................................................... - 3 - 第二节渠道经理 ...................................................................................................... - 4 - 第二章个银保险业务人员人事管理........................................................................... - 5 - 第一节职业生涯规划 .............................................................................................. - 5 - 第二节招聘管理 ...................................................................................................... - 5 - 第三节入职管理 ...................................................................................................... - 6 - 第四节异动管理 ...................................................................................................... - 6 - 第五节解除劳动合同 .............................................................................................. - 6 - 第三章个银保险业务人员薪资福利........................................................................... - 7 - 第一节个银保险业务人员福利津贴....................................................................... - 7 - 第二节个银保险业务人员薪资体系....................................................................... - 7 - 第四章个银保险业务人员考核办法........................................................................... - 9 - 第一节考核期的确定 .............................................................................................. - 9 - 第二节业务人员类别套转..................................................................................... - 10 - 第三节个银保险业务人员考核指标..................................................................... - 10 - 第五章附则 ................................................................................................................ - 11 -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个银保险渠道业务管理,完善销售队伍组织架构,构建优势薪资体系和积极灵活的考核机制,打造新形势下具行销支持力与团队作战能力的个银保险业务队伍,实现个银保险业务的差异化、突破性快速发展,特制定《ⅩⅩ人寿个银保险业务人员基本管理办法(2013版)》,以下简称《基本法》。

[管理制度]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个人寿险业务人员管理办法(版

[管理制度]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个人寿险业务人员管理办法(版

(管理制度)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个人寿险业务人员管理办法(版目录第壹章总则 (1)第二章营销组织架构及业务人员工作职责 (2)第三章业务人员的招募和离职处理 (5)第四章业务人员日常管理 (10)第五章业务人员待遇 (19)第六章业务人员考核 (32)第七章业务人员福利保障 (43)第八章附则 (46)第壹章总则第壹条为规范业务人员的展业行为,满足业务人员职涯规划需要,提高契约品质及运营绩效,特制定《太平人寿保险XX公司个人寿险业务人员管理办法(2013年)》(以下简称“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业务人员,是指符合本公司业务人员招募条件,取得当地保险监督机构认可的保险销售资格,和我司签订《保险代理合同书》,且获得我司发放的《保险营销员展业证》,从事个人寿险推销、服务、增员、辅导和管理等工作的代理人。

第三条业务人员的待遇、考核、福利、奖惩、工作规范及业务品质等事项的管理,除另有规定外,均须依照本办法执行。

第四条业务人员职级共计四阶九级。

第壹阶为壹般代理人,包括试用业务员(TraineeAgent)、正式业务员(CareerAgent)、业务主任(UnitSupervisor);第二阶为业务经理,包括业务经理壹级(AgentSupervisor)、业务经理二级(SeniorAgentSupervisor);第三阶为高级业务经理,包括高级业务经理壹级(UnitManager)、高级业务经理二级(SeniorUnitManager);第四阶包括区域总监(AgencyDirector)、区域总经理(SeniorAgencyDirector)。

第五条本办法的考核规定不得作为竞赛奖惩的工具任意加以变动。

各机构不得用行政或竞赛激励等办法促使营业组和营业部的扩张和裂变。

第二章营销组织架构及业务人员工作职责第壹节营销组织架构第六条公司下辖各级机构个险业务队伍实行四级管理。

其组织架构如图所示:第七条营业区由根据本办法规定晋升的区域总监(区域总经理)负责。

太平人寿保险 公司个人寿险业务人员管理办法 版

太平人寿保险 公司个人寿险业务人员管理办法 版

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营销组织架构及业务人员工作职责 (2)第三章业务人员的招募与离职处理 (5)第四章业务人员日常管理 (10)第五章业务人员待遇 (19)第六章业务人员考核 (32)第七章业务人员福利保障 (43)第八章附则 (46)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业务人员的展业行为,满足业务人员职涯规划需要,提高契约品质及经营绩效,特制定《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个人寿险业务人员管理办法(2013年)》(以下简称“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业务人员,是指符合本公司业务人员招募条件,取得当地保险监督机构认可的保险销售资格,与我司签订《保险代理合同书》,并获得我司发放的《保险营销员展业证》,从事个人寿险推销、服务、增员、辅导和管理等工作的代理人。

第三条业务人员的待遇、考核、福利、奖惩、工作规范及业务品质等事项的管理,除另有规定外,均须依照本办法执行。

第四条业务人员职级共计四阶九级。

第一阶为一般代理人,包括试用业务员(Trainee Agent)、正式业务员(Career Agent)、业务主任(Unit Supervisor);第二阶为业务经理,包括业务经理一级(Agent Supervisor)、业务经理二级(Senior Agent Supervisor);第三阶为高级业务经理,包括高级业务经理一级(Unit Manager)、高级业务经理二级(Senior Unit Manager);第四阶包括区域总监(Agency Director)、区域总经理(Senior Agency Director)。

第五条本办法的考核规定不得作为竞赛奖惩的工具任意加以变动。

各机构不得用行政或竞赛激励等办法促使营业组和营业部的扩张和裂变。

第二章营销组织架构及业务人员工作职责第一节营销组织架构第六条公司下辖各级机构个险业务队伍实行四级管理。

其组织架构如图所示:第七条第八条的高级业务经理担任。

第九条营业部下设营业组,主管由按照本办法规定晋升的业务经理担任。

平安人寿保险基本法---精品模板

平安人寿保险基本法---精品模板

37《个人寿险业务人员基本管理办法》平安第一部分基本管理…………。

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业务人员的聘用及异动………………。

……第三章业务人员的工作职责…………。

…………………;第四章业务人员日常管理……………。

…………………;第五章业务人员的品质管理办法………….……………;第六章组织归属…………《个人寿险业务人员基本管理办法》平安第一部分基本管理………….………………。

…………………5—48 第一章总则………………………….…………………………5-8第二章业务人员的聘用及异动……………….。

……………9-20第三章业务人员的工作职责………….……………………20-23第四章业务人员日常管理…………….……………………23-34第五章业务人员的品质管理办法…………。

………………34-44第六章组织归属…………………………….………………45-48第二部分业务人员的福利……………………………………49-54第一章业务人员的三项基本福利………….………………。

49-49第二章养老公积金…………。

………………………………50—50 第三章基本养老补贴…………………………………………50—51 第四章长期服务奖……………………………………………51-54第三部分业务人员的待遇…………………………………54-98第一章待遇基本规定……………………。

……………….54—56 第二章A类机构业务人员待遇…….………………………56-70第三章B类机构业务人员待遇………。

.……………………70-84第四章C类机构业务人员待遇…………。

…………………84—98第四部分业务人员的考核……………………………。

.……98-141第一章考核基本规定…….。

………………。

………………98—102第二章A类机构业务人员考核…………。

………………102—115第三章B类机构业务人员考核…………….……………115—128第四章C类机构业务人员考核…………………………128-141第五部分附则…….………………。

个人寿险业务人员基本管理办法(试行 2012A版)

个人寿险业务人员基本管理办法(试行 2012A版)

个人寿险业务人员基本管理办法(2012 A版试行)第一章个人寿险《基本法》实施基本规定第二章个人寿险业务人员从业守则第三章个人寿险业务人员工作职责第四章个人寿险业务人员业务品质管理规定第五章个人寿险业务人员招募管理规定第六章个人寿险业务人员调动管理规定第七章个人寿险业务人员解除代理合同管理规定第八章个人寿险业务人员职级变更管理规定第九章个人寿险业务人员出勤管理规定第十章个人寿险业务人员会报管理规定第十一章个人寿险业务人员福利保障第十二章个人寿险业务人员佣金项目与标准第十三章个人寿险业务人员考核基本管理规定第十四章个人寿险业务人员考核项目与标准第十五章个人寿险客户经理管理办法第十六章附则个人寿险业务人员基本管理办法(2012 A版试行)第一章个人寿险《基本法》实施基本规定第一条为开拓个人寿险市场,规范个人营销业务人员招募录用、工作职责、从业守则、日常管理、品质管理、佣金待遇、业务考核、福利保障以及营销组织架构等规定,满足营销业务人员职涯规划,保证营销业务队伍质量,提高契约品质及经营绩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下简称《保险法》)、《保险营销员管理规定》,特制定2012版《个人寿险业务人员基本管理办法(试行)》(简称《基本法》)。

第二条《基本法》所称“业务人员”,是指符合本公司业务人员招募条件,取得《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与我公司签订《个人寿险保险代理合同》(以下简称《代理合同》)并取得本公司《保险营销员展业证》(以下简称《展业证》),从事个人寿险产品销售、服务、增员、辅导和管理等工作的人员。

除转任制业务人员外,《基本法》所称业务人员与公司为代理关系。

第三条业务人员可选择组织发展序列或个人发展序列。

组织发展序列包括见习保险顾问、正式保险顾问、业务主任、高级业务主任、业务经理、高级业务经理、业务总监等职级;个人发展序列包括客户经理、高级客户经理、资深客户经理等职级。

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个人寿险业务人员管理办法

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个人寿险业务人员管理办法

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个人寿险业务人员管理办法(二○○六年修订)目录第一章总则 (2)第二章营销组织架构及业务人员工作职责 (3)第三章业务人员的招募与离职处理 (5)第四章业务人员日常管理 (9)第五章业务人员待遇与考核 (18)第六章业务人员福利保障 (84)第七章附则 (88)附注名词释义 (88)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业务人员的展业行为,满足业务人员职涯规划需要,提高契约品质及经营绩效,特制定《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个人寿险业务人员管理办法(2006年)》(以下简称“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业务人员,是指符合本公司业务人员招募条件,取得当地保险监督机构认可的保险销售资格,与我司签订《保险代理合同书》,并获得我司发放的《保险营销员展业证》,从事个人寿险推销、服务、增员、辅导和管理等工作的代理人。

第三条业务人员的待遇、考核、福利、差勤、奖惩、工作规范及业务品质等事项的管理,除另有规定外,均须依照本办法执行。

第四条业务人员职级共计四阶九级。

第一阶为一般代理人,包括试用业务员(Trainee Agent)、正式业务员(Career Agent)、业务主任(Unit Supervisor);第二阶为业务经理,包括业务经理一级(Agent Supervisor)、业务经理二级(Senior Agent Supervisor);第三阶为高级业务经理,包括高级业务经理一级(Unit Manager)、高级业务经理二级(Senior Unit Manager);第四阶包括区域总监(Agency Director)、区域总经理(Senior Agency Director)。

第五条本办法的考核规定不得作为竞赛奖惩的工具任意加以变动。

各机构不得用行政或竞赛激励等办法促使营业组和营业部的扩张和裂变。

第二章营销组织架构及业务人员工作职责第一节营销组织架构第六条公司下辖各级机构个险业务队伍实行四级管理。

其组织架构如图所示:第七条营业区设负责人一名,全面负责该营业区工作。

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个人寿险业务人员管理办法

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个人寿险业务人员管理办法

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个人寿险业务人员管理办法(二○○六年修订)目录第一章总则 (2)第二章营销组织架构及业务人员工作职责 (3)第三章业务人员的招募与离职处理 (5)第四章业务人员日常管理 (9)第五章业务人员待遇与考核 (18)第六章业务人员福利保障 (84)第七章附则 (88)附注名词释义 (88)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业务人员的展业行为,满足业务人员职涯规划需要,提高契约品质及经营绩效,特制定《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个人寿险业务人员管理办法(2006年)》(以下简称“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业务人员,是指符合本公司业务人员招募条件,取得当地保险监督机构认可的保险销售资格,与我司签订《保险代理合同书》,并获得我司发放的《保险营销员展业证》,从事个人寿险推销、服务、增员、辅导和管理等工作的代理人。

第三条业务人员的待遇、考核、福利、差勤、奖惩、工作规范及业务品质等事项的管理,除另有规定外,均须依照本办法执行。

第四条业务人员职级共计四阶九级。

第一阶为一般代理人,包括试用业务员(Trainee Agent)、正式业务员(Career Agent)、业务主任(Unit Supervisor);第二阶为业务经理,包括业务经理一级(Agent Supervisor)、业务经理二级(Senior Agent Supervisor);第三阶为高级业务经理,包括高级业务经理一级(Unit Manager)、高级业务经理二级(Senior Unit Manager);第四阶包括区域总监(Agency Director)、区域总经理(Senior Agency Director)。

第五条本办法的考核规定不得作为竞赛奖惩的工具任意加以变动。

各机构不得用行政或竞赛激励等办法促使营业组和营业部的扩张和裂变。

第二章营销组织架构及业务人员工作职责第一节营销组织架构第六条公司下辖各级机构个险业务队伍实行四级管理。

其组织架构如图所示:第七条营业区设负责人一名,全面负责该营业区工作。

个人寿险业务人员管理办法

个人寿险业务人员管理办法

个人寿险业务人员管理办法第一部分基本管理…………………………….………………5-47 第一章总则……………………………………..………………5-9 第二章业务人员的招募及异动………………….……………9-21 第三章业务人员的职责………………………………………21-24 第四章业务人员的日常管理…………………………………24-34 第五章业务人员品质管理……………………………………34-43 第六章组织归属………………………………………………43-47 第二部分业务人员的福利………………………...…………48-55第一章业务人员的四项基本福利………………….………48-49 第二章养老公积金………………………………….………49-55 第三章基本养老补贴…………………………………………52-53 第四章长期服务奖……………………………………………53-55 第三部分业务人员的待遇…………………………………56-96第一章待遇基本规定………………………………. ………56-58 第二章A类机构业务人员的待遇…………….……………58-71第三章B类机构业务人员的待遇……………………………71-84第四章C类机构业务人员的待遇……………………………84-96第四部分业务人员的考核…………………………………97-138第一章考核基本规定………………………………………97-101第二章A类机构业务人员的考核………….……………101-114第三章B类机构业务人员的考核………….……………114-126第四章C类机构业务人员的考核…………………………126-138第五部分综合开拓业务的待遇和考核规定……………139-142第一章综合开拓业务的待遇……………………………139-140第二章综合开拓业务的考核………………………………140-142第六部分附则…………………………….………………143-143 第七部分附件…….………………………………….……144-153第一部分基本管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开拓个人寿险市场,规范个人营销业务人员的招募入司、职责、从业守则、日常管理、福利保障、品质管理、待遇、业务考核以及营销组织架构等事项,满足营销业务人员生涯规划,保证营销业务队伍质量,提高契约品质及经营绩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下简称《保险法》)、《保险营销员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个人寿险业务人员基本管理办法(DOC 87页)37《个人寿险业务人员基本管理办法》平安第一部分基本管理………….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业务人员的聘用及异动………………...……第三章业务人员的工作职责………….…………………;第四章业务人员日常管理…………….…………………;第五章业务人员的品质管理办法………….……………;第六章组织归属…………《个人寿险业务人员基本管理办法》平安第一部分基本管理………….……………….…………………5-48第一章总第三章基本养老补贴…………………………………………50-51 第四章长期服务奖……………………………………………51-54 第三部分业务人员的待遇…………………………………54-98第一章待遇基本规定……………………..……………….54-56第二章A类机构业务人员待遇…….………………………56-70第三章B类机构业务人员待遇………..……………………70-84第四章C类机构业务人员待遇…………..…………………84-98第四部分业务人员的考核……………………………..……98-141第一章考核基本规定……..……………….………………98-102第二章A类机构业务人员考核…………...………………102-115第三章B类机构业务人员考核…………….……………115-128第四章C类机构业务人员考核…………………………128-141第五部分附则…….………………..…...……..…………141-141第六部分附件…….………………..…...…………………141-142第一部分基本管理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第一条为开拓个人寿险市场,规范个人营销业务人员的招聘入司、工作职责、从业守则、日常管理、品质管理、薪酬待遇、业务考核、福利保障以及营销组织架构等规定,满足营销业务人员生涯规划,保证营销业务队伍质量,提高契约品质及经营绩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下简称《保险法》)、《保险代理人暂行管理规定》特制定2005年《个人寿险业务人员基本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业务人员”,是指符合本公司业务人员的聘用条件,取得《保险代理人资格证书》,与我公司签订《保险代理合同》,从事个人寿险推销、服务、增员、辅导和管理等工作的外勤人员。

第三条业务人员的日常管理、考核、待遇、福利、工作规范等事项,除另有规定外,均依照本办法办理。

第四条业务人员可选择组织发展和行销发展两种方式。

组织发展的职级包括试用业务员、正式业务员、业务主任、高级业务主任、资深业务主任、营业部经理、高级营业部经理、资深营业部经理、业务总监、高级业务总监、资深业务总监。

行销发展的职级包括试用业务员、正式业务员、行销主任、高级行销主任、资深行销主任、行销经理。

组织发展人员与行销发展人员可相互转任。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业务主管”,是指经本公司聘用的各级业务主任、营业部经理和业务总监;“行销主管”是指经本公司聘用的各级行销主任及行销经理;本办法所称“营业部”,是指各级营业部经理所管辖的营业单位;本办法所称“营业组”,是指营业部之下,由各级业务主任所管辖的营业单位;本办法所称“直辖”,是指由业务主管直接管辖的各级业务员在内的营业单位。

第六条本办法所称“初年度佣金”,是指业务人员销售保单于第一保单年度所支领的报酬,计算公式如下:初年度佣金(以下简称FYC)=初年度保费×初年度佣金率。

但是,若该保单为短期契约转换,则佣金按如下规则发放:对先退保旧单,后投保新单的情况:新保单佣金未超过旧保单佣金的,不发放佣金;新保单佣金超过旧保单佣金的,只发放超过部分的佣金。

对先投保新单,后退保旧单的情况:新保单佣金低于旧保单佣金的,扣回新保单所有佣金;新保单佣金超过旧保单佣金的,扣回旧保单所有佣金。

备注:1.定义:同一被保险人新旧保单的承保日期与解约日期相距在180天之内,无论新旧保单是否为同一业务人员,均属于短期契约转换。

2.相关释义:新保单是指新承保的主险保单,但不含新增附约、追加保费、追加销售项目产生的新契约;旧保单是指在新保单承保之前同一被保险人的保单,但不含永久失效保单;附加险、一年期主险、银行保险保单3.操作时间:对于先退保后投保的情况,在新保单承保月操作;对于先投保后退保的情况,在旧保单退保月操作4.发放的佣金参与相关待遇和考核的计算,件数参与待遇和考核的计算。

第七条本办法所称“续年度服务津贴”,是指业务人员对保户提供售后服务所支领的报酬,计算公式如下:续年度服务津贴=续年度保费×续年度服务津贴率,其领取以:(一)收进续期保费;(二)业务员在职为条件。

第八条本办法所称“考核期”,分为季考核期、半年考核期和年度考核期。

季考核期,是指每年1至3月、4至6月、7至9月、10至12月,本季任职未满二个月者,并入下一考核期;半年考核期,是每六个月为一个考核期,本期任职未满六个月者,并入一下考核期;年度考核期为每年1-12月。

晋升营业部经理的时间固定为每年的一月一日或七月一日。

第九条本办法所称“件数”,是指寿险新契约的长期险保单件数(不含短期险)。

短期健康险考核期内累计600元保费为一件,总件数不超过自然件数。

第十条本办法所称“第13个月年度保费继续率”,计算公式如下:考察期间内出单之寿险新契约于生效后第十三个月实收保费(含附约)第13个月年度保费继续率=考察期间内出单之寿险新契约保费(含附约)例:2001年5月1日-2002年4月30日生效的新契约,在2002年5月2003年6月 1日—2003年6月30日区间内实收的第二年保费(含附约)第13个月年度保费继续率=2001年5月1日-2002年4月30日生效的新契约保费(含附约)备注:1.第13个月年度保费继续率的计算范围不包含趸交件、犹豫期撤单件及发生理赔且保险责任终止件,免缴,注销,迁出,人为停效,效力终止,转换终止(投连转保)。

2.第13个月年度保费继续率的计算以生效时间为准,且考察期间为12个月。

3.提前收取的续期保费,不计入实收期的继续率,将自动计入应收期的继续率,并按此核发应收期的继续率奖金。

4.计算时考虑了保单60天的宽限期。

5.健康险纳入继续率的计算。

6.第13个月年度保费继续率每个月计算、核发,滚动进行。

7.新成立的营业单位,本年度无续期保单的,第13个月年度保费继续率以75%计算。

8.根据继续率水平核发当年度年终奖金时,取用当年12月计算的继续率9.考核中使用的继续率为本考核期最后一个月计算的继续率。

第十一条个人寿险业务人员每月的发佣时间为20日(遇节假日顺延)。

考核时间为每月的28日。

第十二条本办法的考核不得作为竞赛奖惩的工具,随意加以变动。

各机构不得用行政或竞赛激励等办法促使营业组和营业部的扩张和裂变。

第二章业务人员的聘用及异动第一节业务人员的聘用第十三条各分支机构根据公司的年度计划和业务发展需要制定增员计划。

增员的速度、规模应与当地市场情况、自身管理条件相适应,以保障业务队伍的健康发展。

第十四条业务人员聘用的基本条件:---年龄:20周岁---50周岁;---学历:高中以上学历(含);---相貌端正、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无违法犯罪记录。

第十五条各级业务单位及人员在招募新业务人员时,不得违反下列规定:(一)不得招募兼职业务人员;(二一)不得就业务人员的工作内容、报酬及福利等事项作虚假或夸大说明,尊重新人的知情权;(三二)未经许可,不得以公司或个人名义刊登招募广告;(四三)在招聘过程中,不得损害他人、公司及社会利益。

第十六条公司鼓励正式职级以上的业务人员推荐新人,但推荐人和各级主管亦应把握新人的素质和品行,对推荐新人负有选择、辅导、训练的责任。

对脱落率高的主管可暂停其团队的增员活动。

第十七条 T招聘作业流程: OP (一)报名1.应聘人员应准备以下材料:---填写《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个人寿险业务员求职表》(见附件1);---个人简历;---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原件;---个人最高学历证明复印件,并提供原件;---近期一寸免冠照两张;---公司认为必需的其它材料。

(二)面谈---推荐人面谈并签署意见。

---上述材料交与营业部主管初步面谈并签署意见。

(三)参加创业说明会由营销部或营业区统一安排,说明会的会场原则上选在公司的职场。

营销部经理和营业区经理须参加新人说明会,并就公司的发展、运作机制、企业文化和营销工作内容做重点说明。

(四)“礼贤”甄选系统测试:业务人员必须经过“礼贤”甄选系统测试且满足一定的录用分数方可录用,机构人管将提供给营业部经理打印的“礼贤”甄选系统测试报告。

NA业务员条件:4分以上,如“礼贤”甄选系统测试3分,则性向平均分须6分或自信心、说服力8分以上;FNA业务员条件:7分以上;同一业务员一年内只可进行一次“礼贤”甄选系统测试。

(五)决定性面谈:1.营业部经理根据”礼贤”甄选系统面谈指南进行决定性面谈;:2.条件合格者由营业部经理面谈后签署意见,填写面谈记录表,交营业区人管;。

3.不合条件者将应聘材料归档或退回。

(六)组织培训——营销部人管室、培训部1.代理人培训:(1)人管室审核上报的所有应聘材料,确定可报考代理人考试人员名单并提交培训部组织报名;(2)培训部公布培训人员名单、培训时间、地点;(3)培训部组织培训、考试,并及时反馈考试结果;(4)人管室将培训未通过人员的资料退回营业区。

2.岗前培训:(1)人管室根据代理人考试通过人员名单,确定参训人员名单并送交培训部组织报名;(2)培训部公布培训人员名单、培训时间、地点;(3)培训部组织培训、通关考试,并公布考试结果;(4)人管室将培训未通过人员的资料退回营业区。

(七)签约并录用1.培训合格并通过保险代理人考试的应聘人员需准备以下材料:——担保书:其推荐人及其直属主管为当然担保人(内担保),同时须另觅一名外担保人并出具担保书。

外担保人男性应不满60周岁,女性不满55周岁,须具有当地正式户口、正当职业、确定的住所及相应的担保能力;若原担保人失踪、死亡或丧失担保能力时,须另觅新的担保人提供担保。

当外担保提出终止担保时,业务员须自申请人提请之日起一周内变更有效外担保。

---有价单证保证金收据。

---《新人入司健康告知书》(见附件2)或近期(2个月)县、区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证明---《保险代理人资格证》(或考试通过证明)---入司承诺书2.对持有代理资格证的人员与其签订《保险代理合同》;3.机构人管依此将个人资料录入电脑系统;4.人管室签发《寿险业务员上岗报到通知书》(见附件3)。

应聘人员持《寿险业务员上岗报到通知书》到营业部报到,营业部经理在《报到回执》上签字后交回人管室,据以确定入司时间。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