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级研究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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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须知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须知

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问答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以下简称学生)发放的,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学生入学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机构申请办理的,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的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信用贷款,不需要担保和抵押,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一、问: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应具备哪些条件?答: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以下简称生源地助学贷款)的申请对象为户籍在已经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学生及其家长(法定监护人)之一组成生源地贷款共同借款人。

(一)生源地助学贷款支持对象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3.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专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学生;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本市、县(市、区);5.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注:2008年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已于今年6月底前由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完成,申请今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新生和在省内高校就读的老生须已被列入认定名单,详细情况可咨询您所属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

(二)共同借款人共同借款人主要是借款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

如借款人是孤儿且没有法定监护人,则可由包括近亲属在内,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低于60周岁,无不良信用记录且当地户籍的自然人。

二、问:申请贷款的额度、期限、利率是多少?答:(一) 贷款额度贷款额度每人每学年不超过6000元,为1000到6000之间的整数,原则上用于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

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指南

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指南

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指南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是中国政府为了鼓励更多的本科毕业生进一步深造,提高我国高等教育的整体水平,而推出的一项重要政策。

对于许多经济条件不太好的学生来说,助学贷款是一种非常重要的资助方式。

本文将为大家介绍如何申请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

首先,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主要针对本科毕业生申请,因此申请人需要具备本科学历,并且已经被国内知名的高等教育机构录取为研究生。

同时,申请人的家庭经济状况需要符合国家助学贷款的相关政策要求,即家庭经济困难,并且无法承担研究生学费的全部或部分。

其次,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的申请流程一般分为以下几个步骤:2.向所在高校提交申请。

申请人需要将个人申请材料提交给所在高校的财务处或学生资助中心。

具体的提交时间和地点可在高校官方网站或相关通知中了解。

3.高校审核。

学校将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核实其真实性和完整性。

申请人需要如实提供有关个人和家庭经济状况的信息,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审批结果。

经学校审核后,申请人会收到国家助学贷款的审批结果。

一般情况下,学校会向申请人发放相应的通知书,并告知贷款金额和发放时间。

5.签署贷款合同和办理手续。

申请人获得审批通过后,需要按照学校要求办理贷款相关手续,包括签署贷款合同、提供担保等。

最后,申请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不仅可以解决学费和生活费的问题,还可以有效地减轻家庭的负担,为学生提供更好的学习环境和发展机会。

但是,贷款是一种经济责任,申请人需要在贷款期限内按时偿还贷款,并且遵守相关还款规定。

同时,申请人也应该充分利用贷款所提供的机会,努力学习,提高个人能力和素质。

总之,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是一项非常重要的资助政策,为经济困难的本科毕业生提供了进一步深造的机会。

通过了解申请流程和政策要求,并严格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申请人可以顺利申请和获得贷款,实现自己的学业目标。

同时,申请人也应当提高自身能力,为将来的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助学贷款申请标准

助学贷款申请标准

助学贷款申请标准
助学贷款申请标准可能会因国家、地区和具体贷款机构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助学贷款申请标准:
1. 学生身份:通常要求申请人是在正规学校就读的全日制学生,包括本科生、研究生等。

2. 学业成绩:贷款机构可能会考虑申请人的学业成绩,如平均学分绩点(GPA)等。

3. 经济需求:申请人需要证明自己有经济困难,无法承担学业费用。

这可能需要提供家庭收入证明、资产证明等相关材料。

4. 信用记录:有些贷款机构可能会对申请人的信用记录进行评估,以确保贷款能够按时偿还。

5. 贷款用途:助学贷款通常要求用于支付学费、住宿费、书本费等与学业相关的费用。

6. 还款能力:申请人需要证明自己在毕业后有一定的还款能力,可能需要提供就业前景或还款计划等信息。

7. 担保人或共同借款人:有些情况下,可能需要提供担保人或共同借款人,以增加贷款的可信度和安全性。

8. 其他条件:不同的贷款机构可能还有其他特定的要求,如年龄限制、国籍限制等。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申请标准和要求可能会根据贷款机构和政策的变化而有所调整。

在申请助学贷款前,建议仔细阅读贷款机构的相关
规定和申请流程,并准备好所需的材料。

同时,申请人也应该了解贷款的还款责任,确保能够按时还款,避免对个人信用产生不良影响。

如果你需要更详细和准确的信息,建议直接咨询当地的教育部门、银行或其他提供助学贷款的机构,他们将能够提供具体的申请标准和指导。

希望以上信息对你有所帮助!。

国家助学贷款知识问答

国家助学贷款知识问答

国家助学贷款知识问答1、什么是国家助学贷款2、国家助学贷款的意义和作用是什么3、国家助学贷款由哪家银行负责承办4、国家助学贷款发放的对象是什么5、什么是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6、哪些高校已纳入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范围7、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应具备什么条件8、学生个人可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的金额是多少9、学生到哪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10、学生怎样申请国家助学贷款11、国家助学贷款期限是多少12、国家助学贷款额度是否可变更13、出现什么情况银行可中止贷款14、助学贷款学生怎样还息15、国家助学贷款利率是多少16、国家助学贷款为什么称无担保(信用)助学贷款17、助学贷款与保证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的贷款方式相比,有何优点18、国家助学贷款中的见证人指什么19、贷款申请表是否可以涂改20、国家助学贷款的审批程序是怎样的21、国家助学贷款是如何发放的22、借款学生发生转学,休学,退学,出国,被开除,伤亡等情况时,贷款银行将采取什么样的措施23、国家助学贷款的还款方式,还款时间有何规定24、贷款银行如何收回借款学生偿还的贷款25、学生在借款期间,需要调整贷款数额或中止贷款,应该如何解决26、借款学生毕业后,贷款银行,借款学生及其所在学校应办理哪些手续27、借款学生毕业后到外地如何还款28、国家助学贷款是否可以办理展期29、借款学生如何办理展期手续30、为什么说信用是当代大学生的立身之本1、什么是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是金融机构对普通高校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含高职学生),研究生以及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发放的,由政府贴息的无担保(信用)商业贷款。

2、国家助学贷款的意义和作用是什么(1)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加速人才培养,特别是使经济困难优秀青年得以深造的重大决策。

(2)是国家运用金融手段支持高等教育体制的深化改革,促进我国教育发展的重要举措。

(3)进一步完善了高等学校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政策体系,缓解了高校资助经费不足的矛盾。

国家助学贷款实施办法(201205修改)

国家助学贷款实施办法(201205修改)

征信知识问答填空题:一、学生贷款金额原则上每人每学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

二、年终结算利息时间为(12)月(20)日。

如未及时还息,将被视为贷款逾期,并自12月21 日其产生罚息,逾期罚息为当期利率的(130%)。

三、学生在线申请还款时忘记密码,院系经办人、高校经办人可在系统(重置密码)。

五、贷款学生毕业后的自付利息的开始时间为其毕业日期的下月1日,一般为当年的(7)月(1)日算起。

六、2010年借款学生第一个合同还款时间为毕业后的第(三)年的(9)月(20)日,其他合同还款时间以此类推。

七.提前还款规定,每年(1)月至(10)月的(1日~10日)前可以申请提前还款判断题:一、国家助学贷款是信用贷款,学生不需要办理贷款担保和抵押,但需要承诺按期还款,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四、重置密码的默认密码为学生8位出生日期。

(√)五、同一年内生源地助学贷款和高校国家助学贷款能重复申请。

(╳)六、如毕业后攻读研究生或第地二学位的,可办理展期。

(√)七.提前还款需一次性还清一笔合同,不接受部分还款。

(√)一、信用记录将给您的生活、事业带来哪些影响?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简称“个人征信系统”) 全国联网运行后,您借用国家助学资款的有关信息将被记入该数据库,成为您信用记录的一部分。

信用记录将被广泛应用于留学、创业、信用卡中请、购车、购房、按揭等的申核中,对您的生活及事业将产生重要影响。

二、什么是个人征信系统?个人征信系统是我国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基础设施,是在国务院领导下,由中国人民银行组织各商业银行建立的个人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该系统通过采集、整理、保存个人信用信息,为商业银行和本人提供信用报告查询服务,为货币政策制定、金融监管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用途提供有关信息服务。

三、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是什么时候建立的?1、2004年12月,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进入试运行阶段。

2、2005年8月18日,中国人民银行2005年第3号令发布《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2005年10月1日正式实施。

广东工业大学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办法(广工大学字[2006]6号)

广东工业大学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办法(广工大学字[2006]6号)

广东工业大学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帮助部分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国家助学贷款的法律规范和政策,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助学贷款的经办银行由学校与中标银行通过签订协议来确定。

第三条国家助学贷款分为担保贷款和信用贷款两种方式。

学校鼓励学生选择信用贷款,以个人的信誉保证还贷。

如选择担保贷款,必须提供合法的担保人。

学校作为国家助学贷款的介绍人,不充当学生贷款的担保人。

第四条国家助学贷款的额度为每年每人借贷人民币6000元整。

第五条学校协助银行办理学费和住宿费贷款业务,借款人须将贷款用于缴纳学费和住宿费。

第六条学校委托学生处负责本校国家助学贷款的业务工作,学院和有关职能部门应当积极配合。

第七条国家助学贷款的申请、审查、报批和签约采用集中办理的模式,具体操作方式由学生处通知。

第二章贷款对象与条件第八条国家助学贷款的对象为在校全日制本科学生和研究生中家庭经济特别困难者。

第九条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二)取得我校全日制学生学籍资格,并且在读;(三)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如为未满18周岁者则须经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四)家庭经济确实特别困难,在校期间所得收入或经费不足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包括学费、住宿费);(五)遵守国家法律规范和学校纪律规范,无违法违纪行为;(六)学习勤奋,能够正常完成学业;(七)诚实守信,承诺按贷款合同规定进行还贷,承诺对本人的借款行为承担全部的经济、法律和道德责任,承诺向经办银行提供毕业以后或因其他原因离开学校以后的变动情况和有效联系方式;(八)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三章国家助学贷款的申请、审批和发放第十条学生申请贷款必须如实提供如下信息和有关证明材料:(一)申请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书面报告以及对本人家庭经济情况的具体说明;(二)申请人的《家庭经济调查表》以及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关于申请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签章证明。

研究生助学贷款

研究生助学贷款

研究生助学贷款1. 简介研究生助学贷款是指针对研究生群体提供的用于资助其学费和生活费的贷款形式。

由于研究生阶段的学习周期较长,费用相对较高,因此很多研究生在学习和研究的同时也需要面对经济压力。

研究生助学贷款的出现为有意愿攻读研究生学位的学生提供了一种经济上的支持,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

2. 助学贷款的类型研究生助学贷款通常可以分为两种类型:政府助学贷款和银行助学贷款。

2.1 政府助学贷款政府助学贷款是指由政府设立的专门机构或教育部门为有需要的研究生提供的贷款形式。

政府助学贷款通常具有较低的利率和较长的还款期限,支持学生完成他们的学业。

2.2 银行助学贷款银行助学贷款是指学生通过与银行签署协议,向银行借款支付学费和生活费用。

银行助学贷款的利率和还款期限可能会根据学生的信用记录和担保方式而有所不同。

3. 申请助学贷款的条件研究生助学贷款通常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能够申请。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申请条件:•学生必须为正式注册的研究生,且须在规定的学习时间内完成学业。

•学生需要提交相关的学籍证明和报考证明。

•学生需要提供个人和家庭经济状况的证明材料,包括收入证明、财产证明等。

•学生需要具备一定的信用记录和还款能力。

具体的申请条件可能会根据不同的助学贷款来源和政策而有所不同,研究生在申请时应仔细阅读相关规定并准备所需材料。

4. 助学贷款的申请流程申请研究生助学贷款一般需要经过以下几个步骤:4.1 咨询了解在进行助学贷款申请之前,学生可以通过学校的资助办公室、相关政府机构或银行的网站,咨询了解助学贷款的具体政策、要求和流程。

4.2 准备材料学生需要准备相关的申请材料,例如学籍证明、个人身份证明、收入证明、财产证明等。

在准备材料时,学生应该确保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4.3 提交申请学生需要将准备好的申请材料提交给对应的申请机构,如政府助学贷款机构或银行。

申请流程可能会涉及在线填写申请表和上传相关电子文档。

4.4 审核和审批申请提交后,申请机构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和审批。

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发放操作细则(最新版)

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发放操作细则(最新版)

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发放操作细则第一部分:贷款申请及发放一、学生提出申请贫困学生有贷款需求,向所在学院(系)提出申请,并且完整提交以下资料:1、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由银行提供统一制式表格)2、学生的学生证、有效身份证件(新身份证需要正反两面均复印)或户口迁移证明的复印件(A4纸)3、村和乡、镇、街道民政部门或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关于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原件(由银行提供统一制式表格)4、高校给经办银行出具的学生符合国家助学贷款条件的推荐信及学费证明(由银行提供统一制式表格)5、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原件(由学生本人书写,统一为16K稿纸)二、院系初审二级学院(系)收到学生提交的以上贷款申请资料后,对其资料进行初审:审核要点如下:1样表填写注意要点:(1)必须统一使用碳素墨水钢笔或签字笔书写,不得使用毛笔、铅笔、圆珠笔等书写工具填写;(2)借款人姓名的每一个字必须与学生证、学生身份证上的姓名完全保持一致;(3)身份证号码必须与学生最新的有效身份证号码完全保持一致;(4)院系和专业必须填写全称,不能简写;学号、班级编号必须填写齐全,不能省略。

(5)“申请贷款金额”一栏的填写:a)在保证每人每学年不超过6000元的前提下,必须由借款学生按照自己的实际需求填写,不得统一规定填写申请贷款金额;b)已经交足本学年学费的学生一律不允许申请本学年贷款,但可以签订以后学年申请贷款的合同;c)部分交纳了本学年学费的,本学年申请贷款金额要相应减少,但申请的本学年贷款金额应为100的整数倍;以后学年的贷款申请金额可以按标准填写;d)贷款金额的申请原则为:学费在4500元以上的,每学年可以最多申请6000元贷款;学费在4000—4500元的,每学年可以最多申请5500元贷款;学费在4000元以下,每学年可以最多申请5000元贷款。

每年的生活费及住宿费贷款金额原则上控制在1000元左右。

(6)“贷款期限”一栏,统一按以下规定填写:贷款期限及起止时间的计算:贷款期限=毕业后政策规定的最长还款月数(72个月)+贷款合同起始日后的在校月数特殊规定:A、贷款起始日统一规定为签订合同所在季度第一个月的1日;B、还款期限统一规定为毕业后六年(72个月)。

助学贷款填写须知

助学贷款填写须知

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审批表填写须知本表共五页,请各位老师务必通知贷款同学按页码顺序装订,现将每页填写格式具体告知如下:第一页为封面页,贷款学生需详细填写所有应填项目,不得出现任何简称或缩写。

第二页须填写贷款学生的所有详细信息,以下几项需要特别注意:①姓名,学生贷款所用姓名必须同学籍、录取花名册、身份证保持一致,否则不得申请贷款。

②身份证号,贷款学生必须使用本人身份证且必须为第二代身份证,不得使用他人身份证或第一代身份证,否则不得贷款。

③现住址,须填写贷款学生在学校的住宿地址,具体到房间号。

④家庭地址,须填写贷款学生家庭详细地址,具体到门牌号。

⑤家庭电话,必须填写固定电话,如贷款学生家无固定电话可填写邻居、亲友、村委会或街道委员会电话,但须注明。

⑥家庭联系人。

家庭联系人必须与第三页《贷款学生家长承诺书》中的承诺人、第四页《户口本家长单页粘贴处》中的家长姓名保持一致。

非孤儿的家庭联系人必须由父母来担任,其他人不得担任。

孤儿的联系人可以由成年的兄、姐、祖父母、外祖父母、其他近亲属或关系密切的人担任。

⑦贷款金额,只能贷学费和住宿费,且贷款总金额不能超过6000元。

⑧学习状况、品德表现及辅导员签字必须由辅导员老师填写,学生不得代签。

⑨《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审批表》由院系领导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后再交贷款办。

第三页:①《贷款学生家长承诺书》必须有学生家长本人亲自填写,一旦发现贷款人代替家长签字的则取消其当学年度贷款资格。

②贫困证明须为三级贫困证明。

三级为村、乡、县三级或相当于此三级的行政机构的民政部门。

第四页:①“户口本首页粘贴处”需粘贴户主页。

②“户口本家长单页粘贴处”需粘贴作为联系人的家长的户口本单页,且联系人、承诺人与家长单页三项必须一致姓名必须一致。

第五页:①须粘贴贷款人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且身份证必须为二代身份证,身份证正反面都要粘贴。

②学生证需粘贴第一页即有学生照片的一页和第二页即有学生基本信息的一页。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须知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须知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须知一、贷款政策(一)生源地助学贷款定义生源地贷款是指开发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

生源地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二)贷款对象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高校在读学生当年在高校获得了国家助学贷款的,不得同时申请生源地贷款。

(三)贷款条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收入不足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符合以下特征之一: 1、农村特困户和城镇低保户;2、孤儿及残疾人家庭;3、遭受天灾人祸,造成重大损失,无力负担学生费用;4、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5、家庭主要收入创造者因故丧失劳动能力; 6、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7、老、少、边、穷及偏远农村的贫困家庭;8、父母双方或一方失业的家庭;9、家庭年现金总收入低于8000 元人民币;10、其他贫困家庭。

(四)贷款合同签订频度开发银行规定生源地助学贷款合同一年一签。

初次签订贷款合同时,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必须同时到场;续贷签订合同时,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任意一方到场即可办理。

(五)贷款额度及用途每个学生每年申请的贷款额度1000元起不超过6000元,具体金额原则上用于支付借款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当贷款金额高于学费和住宿费实际需求时,剩余部分可用于学生生活费。

(六)贷款期限及宽限期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加10年确定,最短不低于6年,最长不超过14年。

学制超过4年或继续攻读研究生学位、第二学士学位的,相应缩短学生毕业后的还贷期限。

毕业后两年为宽限期,毕业当年为宽限期第一年,宽限期到毕业第二年12月20日为止。

(七)贷款利率贷款利率执行贷款发放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贷款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

贷款利率每年12月21日调整一次,调整后的利率为调整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

在校贷款说明(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资料详细说明)

在校贷款说明(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资料详细说明)

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资料详细说明一、必须具备的资料1.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市分行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可在本网站上下载打印该表格。

手写稿或者打印稿都可以)填写须知:①正确填写申请人、家庭情况、贷款事项,字迹清晰,不得随意涂改,涂改处须划线更正并由学生签字确认;②毕业日期统一为正常毕业年份的年7月1日;③父母姓名必须与户口簿一致,不能填小名或曾用名;④无家庭电话的请提供手机、单位、亲属或邻居的电话。

2.上海市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①贫困证明章必须由家庭户口所属乡、镇、街道以上的民政部门出具,居民委员会、村委会、单位公章一律无效;贫困证明当年有效,隔年无效;②大型矿区、油田、建设兵团等地区部分未设乡镇街道民政部门的,可由暂代政府行使乡镇街道民政管理职能的机构盖章,同时在需要说明事项中作具体说明,并经学校见证盖章;③学生家长或亲属的实际居住地址电话,务必如实填写,以便学校和银行调查核实;孤儿家长签字应由监护人签字,并在造成经济困难原因一栏具体说明。

3.困难证明(书面的材料)①贫困证明章必须由家庭户口所属乡、镇、街道以上的民政部门出具,居民委员会、村委会、单位公章一律无效;贫困证明当年有效,隔年无效;②大型矿区、油田、建设兵团等地区部分未设乡镇街道民政部门的,可由暂代政府行使乡镇街道民政管理职能的机构盖章,同时在需要说明事项中作具体说明,并经学校见证盖章;③学生家长或亲属的实际居住地址电话,务必如实填写,以便学校和银行调查核实;孤儿家长签字应由监护人签字,并在造成经济困难原因一栏具体说明。

4.学生本人身份证、父母身份证、录取通知书(新生)或学生证(老生)复印件①复印件必须清晰、要素齐全,新版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②新生需在户口迁出前,把原身份证复印留底。

③身份证及临时身份证必须在有效期内,过期无效;④未满18周岁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学生,须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证明,再根据具体情况与学校协商处理。

东北大学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实施细则-东北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东北大学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实施细则-东北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东北大学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校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根据教育部2006年3月1日召开的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工作会议精神和《东北大学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实施办法》(东大学字[2005]19号),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国家助学贷款属于信用贷款,当前学生毕业后就业困难,流动性大,因此做好贷款工作特别是还款工作,关系到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和学生社会声誉、办学资金正常运转及思想政治工作实际效果等方面。

第三条国家助学贷款适用于我校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学生在休学、保留学籍期间不得申请贷款。

第二章机构设置与职责第四条学校成立由主管学生工作副书记任组长的国家助学贷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学生指导服务中心、学生处、计划财经处、研究生院、宣传部、纪委、审计处和教务处等部门“一把手”组成,统一指导、协调、监督和考核全校的国家助学贷款工作。

第五条学校设立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办公室(以下称助贷办),正处级建制,与学生指导服务中心合署办公,按2500:1配备专职干部,是学校国家助学贷款归口管理部门,在校国家助学贷款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全校贷款工作的组织实施。

学校在办公场地、经费和人员编制上按有关规定给予保障。

主要职责包括:1.根据国家助学贷款工作领导小组意见,合理规划我校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制定学校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实施办法并组织落实;2.负责与上级部门及贷款银行的工作沟通与日常业务联系;3.负责全校学生贷款的申请、发放和催还工作;4.指导各学院(部)开展国家助学贷款工作;5.负责全校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研究、考核、人员培训、统计分析及政策宣传等工作;6.策划组织全校性诚信教育活动;7.编辑东北大学贷款工作简报。

第六条各学院(部)成立由主管学生工作副书记任组长的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小组,研究生院成立由管理处副处长任组长的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小组。

工作小组设秘书一名负责日常工作。

助学贷款申请表上的红色签名

助学贷款申请表上的红色签名

助学贷款申请表上的红色签名摘要:1.助学贷款的意义2.助学贷款申请流程简介3.签名的重要性4.如何准备签名5.签名注意事项正文:助学贷款申请表上的红色签名,意味着一段助力梦想的旅程即将开启。

对于许多家庭经济困难的学子来说,助学贷款是实现高等教育梦想的救星。

下面,我们将详细了解助学贷款申请流程及相关签名注意事项。

一、助学贷款的意义助学贷款是国家为支持贫困家庭学生顺利完成高等教育而设立的一项政策。

通过助学贷款,学生可以缓解家庭经济压力,全身心投入学业,为未来的社会发展作出贡献。

二、助学贷款申请流程简介1.学生向所在学校申请助学贷款,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学校对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将合格者报送有关部门。

3.有关部门对申请人的家庭经济状况进行调查核实。

4.审核通过后,学生与贷款银行签订助学贷款合同。

5.贷款银行发放贷款,学生按照约定的期限进行还款。

三、签名的重要性在助学贷款申请过程中,签名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它代表了申请人对贷款合同的认可和承诺,具有法律效力。

一旦签名,申请人需按照合同约定的金额和期限进行还款。

四、如何准备签名1.确保签名真实有效,不能冒名顶替。

2.签名应字迹清晰,易于辨认。

3.如需代签,需提前与代签人沟通好,确保签名合法有效。

五、签名注意事项1.签名前,仔细阅读助学贷款合同,了解合同内容,确保签名无悔。

2.签名时,注意保持良好的心态,避免因为紧张导致签名不规范。

3.签名后,妥善保管好合同,以备日后查阅。

总之,助学贷款申请表上的红色签名,是贫困学子追求高等教育梦想的见证。

研究生生源地贷款申请流程

研究生生源地贷款申请流程

研究生生源地贷款申请流程1.申请资格首先,申请人需要具备以下条件才能申请研究生生源地贷款:-是中国籍公民,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已经被国内普通高等学校录取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生和其父母(包括养父母)户籍在贫困县或困难地区;-家庭经济困难,无力支付学费和生活费用。

2.贷款申请材料准备准备以下材料:-录取通知书、报到证明等入学证明材料;-学生和父母未婚证明、结婚证书、离婚判决书等家庭关系证明;-家庭户口本、收入证明和财产证明等家庭经济状况证明;-开户银行卡、收款人信息等银行相关材料。

3.申请流程(1)意向表填写与提交学生在入学前或入学后的规定时间内,向学校提出申请,并填写《中国政府奖学金获得者生源地贷款申请意向表》,并持学校签字、盖章确认后提交。

(2)正式申请学生需要准备上述所需材料,并在规定时间内递交给学校,学校进行审核,并书面通知学生是否符合贷款申请条件。

(3)审验在确认学生符合申请条件后,学校将学生的材料交由当地银行进行审验,确认学生符合银行贷款条件。

(4)签订协议经审验合格后,学生需要签订《中国政府奖学金获得者生源地贷款(合同)协议》,确定贷款金额、利率、还款期限等相关事项。

(5)放款协议签订后,学校将学生的贷款材料上报银行,等待银行审核确认无误后,银行将贷款金额通过划拨或转账的方式打入学生指定账户。

4.贷款还款5.监督与管理贷款期间,学校和当地银行将对学生进行监督与管理,确保贷款资金的正确使用和按时还款。

总结:研究生生源地贷款的申请流程主要包括资格审查、申请材料准备、意向表填写与提交、正式申请、审验、协议签订、放款和贷款还款等环节。

学生需要合理安排时间,按照流程逐一完成每个步骤,并在还款期限内按时还款,以减轻自身经济压力,并确保享受到相关的贷款政策优惠。

助学贷款须知

助学贷款须知

助学贷款须知一.借款人须提供以下资料:1.填写完整并经学校加盖学校公章的《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2.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或户口迁移证明的复印件(需用A4纸);3.乡、镇、街道办事处以上民政部门和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关于其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公章必须清楚);4.未成年人须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证明;5.填写完整的《助学贷款学生个人信息附表》;6.学生证复印件(A4纸)7.父母身份证复印件或户口本复印件(A4纸,必须清楚)二.填表说明:1.年级:现在校就读年级。

一年级、二年级、三年级、四年级、(本硕博八年连读,按实际学年填);2.院系:专业:填写目前所在院系及所学专业;3.学制:二年、三年、四年(特殊情况:如本硕博八年连读,按实际学年填写)4.学历:专科、本科、研究生、博士;5.申请贷款金额:每年申请借款金额不超过6000元,(每学年学杂费、住宿费、生活费总计不能超出6000元)例如:今年新生贷款四年都申请,借款金额6000*4=24000(就需填写24000元6.贷款期限:填写贷款总月数。

从贷款发放日至贷款到期日的总月数,即12的整数倍,最长不超过120个月。

贷款期限栏的贷款起止日期暂不填写;(如本硕博八年连读,最长不超过168个月)学生在添写贷款期限时,请分两段计算:第一段为在校就读年限最长不超过48个月,第二阶段为毕业后还款期限最长不超过72个月。

两段期限汇总后为填写期限。

7.家庭详细住址:请据实填写详细的家庭住址包括门排号。

8.邮编:请详细填写家庭住址的邮编。

9.电话:请填写家庭联系电话,如本人家庭无电话,请填写直系亲属或亲友电话(如所留电话不是本人家庭电话请在电话旁标明电话联系人及与借款人的关系)10,父母亲工作单位:请按现工作岗位填写,无工作单位按实际情况填写。

如在家务农,填写务农,下岗填写下岗。

自治区高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实施细则

自治区高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实施细则

自治区高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落实高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体系,吸引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单位、企业就业,吸引临床医学专业毕业生到高海拔、偏远地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业,鼓励高校在校生和毕业生自主创业,充分发挥政策对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引导作用,根据《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我区高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藏政发〔2006〕22号)、《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09〕15号)《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等部门关于积极做好2011年我区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意见的通知》(藏政办发〔2011〕22号)《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若干意见》(藏党发〔2017〕9号)《财政部教育部人民银行银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高等教育学生资助政策的通知》(财科教〔2017〕21号)和《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进医学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藏政办发〔2018〕64号)意见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章补偿、代偿对象第二条到我区基层单位、“特定范围医疗机构”、企业就业以及自主创业且达到规定年限的高校毕业生,其学费或在校学习期间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含本金及利息)由自治区补偿或代偿。

在校期间已享受免除学费(含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等)或其他同类代偿政策的,不得重复享受。

我区中职毕业生自主创业、返乡创业,与高校毕业生同等享受区内自主创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

第三条本办法中的高校毕业生是指毕业当年实现就业的高校应届毕业生。

其中基层单位和“特定范围医疗机构”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因毕业当年公招后延至次年且在次年6月1日前实现就业的可视同应届毕业生。

第四条本办法中的高校毕业生包括:(一)我区普通高校学生(含非我区生源)和在区外普通高校就读的我区生源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毕业生(统称为“西藏籍毕业生”,下同);(二)区外普通高校(非我区生源)就读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毕业生(统称为“非西藏籍毕业生”,下同);(三)“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中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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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级研究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须知
国家助学贷款是国家资助高校经济困难学生的一项重大举措,是整个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主渠道。

学校对申请贷款学生的条件进行调查和了解核实后,在贷款指标内对符合条件的才予以贷款。

我校国家助学贷款每人每年申请金额原则上不超过6000元,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执行,毕业后一至两年内开始还款,毕业后六年内本息一次还清。

学生在校期间享受财政全额贴息,不自付利息,毕业后所产生的利息全部由贷款学生自付。

如果您是贫困学生并准备申请国家助学贷款,请提前准备以下材料:
1、贷款学生家长承诺书;
2、村委会(街道居委会或父母所在单位)关于贷款学生家庭经济状况的证明,并加盖公章,注明日期和盖章单位的联系电话;
3、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区政府)民政部门关于贷款学生家庭经济状况的证明,并加盖公章,注明日期和盖章单位的联系电话;
4、贷款学生家庭户口本复印件,包括户口本首页复印件和户口本家长单页复印件(父亲或母亲);
5、贷款学生父、母身份证复印件;
6、贷款学生个人有效证件。

如果您想更多地了解国家助学贷款详情,请登陆海南大学学生工作网。

网址:/xuegong/
研究生处
二○○六年九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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