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司法考试改革最新消息:非科班出身不能参加考试完美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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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本是能够参加司考吗

非法本是能够参加司考吗

非法本是能够参加司考吗非法本能参加司考吗根据两办《意见》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实施办法》明确了应当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范围,在司法考试制度确定的初任法官、初任检察官,申请律师执业和担任公证员四类法律职业人员基础上,增加了初次担任法律顾问和仲裁员(法律类),以及行政机关中初次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的公务员,应当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

关于报名专业学历条件。

《实施办法》贯彻落实两办《意见》,明确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专业学历条件为:“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或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或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且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

2023年司法考试报名时间按照历年法考报名时间,全国2023年法考客观题报名时间6月份启动,全国2023年法考主观题报名时间9月启动,详细法考报名时间由司法部公布2023年法考考试公告信息确定。

报考司法考试需要满足什么条件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三)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四)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五)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或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或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且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

报名时需要以下材料:有效居民身份证。

毕业证书。

本人毕业证书应当能够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网站查询或认证。

申请享受放宽政策人员,须具有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户籍。

网上报名时,应上传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电子照片。

2010年司法考试真题分科解读

2010年司法考试真题分科解读

2010年司法考试真题分科解读及详解免费下载点击量:2235 2010-10-20 【大中小】【打印】【关闭】——2010年司法考试真题综述一、规律与变数到2010年,司法考试已经走过了9个春秋了,其基本格局和考试风格都已然定型,与2009年相比,除了一些新的法规加入外,2010年考试的内在实质并没有变化。

司法考试三大铁律:“重者恒重”、“新者恒考”和“综合创新”并没有改变,只是今年在考查方式上的更加强调实务性、综合性,同时,理论化色彩依然不断增加。

2010年度,除了卷四的刑诉题略有争议外,民法、民诉和刑诉的难度还是保持着原状。

刑法的“四阶段”和“三层次”的理论之争在2010年尘埃落定,刑法的考察难度再次回归,一些基本的有争议的总则方面的知识虽表面上被弱化,而事实上在刑法分则中进行了隐晦考察,2010年卷一中的内容还是保持“重者恒重”,卷一突破100分依然是有希望的!面向变化多端的2011年司考,2010年司考的布局和难度值得关注!二、各科分值2010年整个试卷的分值是600分,估计及格线按照惯例也是360分。

由于2010年司考大纲的结构小幅调整,具体科目的分值则有一些变化:2010年各个学科的具体分布如下:卷一整体上保持稳定,个别学科有小幅的调整,最大的突出特点还是在开篇五题考察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共考察5分。

法理学依然强势,仍然是23分,宪法学和2009年持平,考察了23分,与法理学相当。

法制史10分不变,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总体分值与往年持平,考察了10分。

经济法由于《证券法》从卷一移到了卷三,故减少了五分,自2004年以来的40分降为35分。

三国法部分,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和国际经济法在分值上保持不变,分别是12分、15分和17分,总共44分。

卷二中三个学科的分值多年保持不变,三科分值分别是:刑法58分、刑诉52分、行政法40分。

2010年延续三个学科的“刑法——刑诉——行政法”排列方式。

2010年司考改革重点内容归纳与总结完美解析

2010年司考改革重点内容归纳与总结完美解析

1、马克思主义关于“人民主权”的论述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理论渊源之一。

下列哪一宪法原则准确体现了人民主权思想?A.国家尊重和保障****B.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C.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D.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2、根据《宪法》和《立法法》规定,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委员长会议可以向常委会提出法律案B.列入常委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一般应当经3次委员长会议审议后再交付常委会表决C.经委员长会议决定,可以将列入常委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草案公布,征求意见D.专门委员会之间对法律草案的重要问题意见不一致时,应当向委员长会议报告3、进口到中国的某种化工材料数量激增,其中来自甲国的该种化工材料数量最多,导致中国同类材料的生产企业遭受实质损害。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中国有关部门启动保障措施调查,应以国内有关生产者申请为条件B.中国有关部门可仅对已经进口的甲国材料采取保障措施C.如甲国企业同意进行价格承诺,则可避免被中国采取保障措施D.如采取保障措施,措施针对的材料范围应当与调查范围相一致4、近年来,政法机关通过“大接访”、“大走访”、“大下访”等做法,通过开门评警、回访信访当事人等形式,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群众疾苦,为群众排忧解难。

关于这些做法的意义,下列哪一表述是不恰当的?A.政法机关既是执法司法机关,也是群众工作机关B.政法干警既是执法司法工作者,也是群众工作者C.人民群众是执法主体,法治建设要坚持群众运动D.司法权必须坚持专门机关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5、甲国人张某侵吞中国某国企驻甲国办事处的大量财产。

根据中国和甲国的法律,张某的行为均认定为犯罪。

中国与甲国没有司法协助协定。

根据国际法相关规则,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张某进入中国境内时,中国有关机关可依法将其拘捕B.中国对张某侵吞财产案没有管辖权C.张某乘甲国商船逃至公海时,中国有权派员在公海将其缉拿D.甲国有义务将张某引渡给中国6、中央直接管辖的某大型国有企业在某县境内设立的工厂发生剧毒物质大量泄漏事故,该县张县长提出的下列哪些意见符合《环境保护法》的规定?A.要求该企业立即采取措施控制泄漏,并及时通报污染地区的单位和居民B.县环保局应立即上报市政府,请市政府采取有效措施紧急疏散群众C.建议省政府对该企业做出限期治理的决定D.该企业如未在限期内完成治理任务,县政府将处以罚款,并报省政府批准责令该工厂关闭7、根据《宪法》和《立法法》规定,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委员长会议可以向常委会提出法律案B.列入常委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一般应当经3次委员长会议审议后再交付常委会表决C.经委员长会议决定,可以将列入常委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草案公布,征求意见D.专门委员会之间对法律草案的重要问题意见不一致时,应当向委员长会议报告8、宽严相济是我国的基本刑事政策,要求法院对于危害国家安全、恐怖组织犯罪、“黑恶”势力犯罪等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分子,尤其对于极端仇视国家和社会,以不特定人为侵害对象,所犯罪行特别严重的犯罪分子,该依法重判的坚决重判,该依法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绝不手软。

2010年司法考试改革最新消息:非科班出身不能参加考试带答案和解析

2010年司法考试改革最新消息:非科班出身不能参加考试带答案和解析

1、某工商局以涉嫌非法销售汽车为由扣押某公司5辆汽车。

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A.工商局可以委托城管执法局实施扣押B.工商局扣押汽车的最长期限为90日C.对扣押车辆,工商局可以委托第三人保管D.对扣押车辆进行检测的费用,由某公司承担【答案】ABD2、程序正当是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下列哪些选项是程序正当要求的体现?( )A.实施行政管理活动,注意听取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意见B.对因违法行政给当事人造成的损失主动进行赔偿C.严格在法律授权的范围内实施行政管理活动D.行政执法中要求与其管理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公务员回避【答案】AD3、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行政机关和公务员在行政执法中应当自觉践行。

下列哪些做法直接体现了执法为民理念?( )A.行政机关将行政许可申请书格式文本的费用由2元降为1元B.行政机关安排工作人员主动为前来办事的人员提供咨询C.工商局要求所属机构提高办事效率,将原20工作日办结事项减至15工作日办结D.某区设立办事大厅,要求相关执法部门进驻并设立办事窗口【答案】BCD4、戚律师在为民事案件当事人夏某代理诉讼的过程中,对方当事人向某认为戚律师很有才能,即请求与戚律师所在律师事务所办理委托手续,由戚律师为其代理另一法律事务。

此时,戚律师应当如何去做?A. 是否接受委托须请示本所主任决定B. 经征得夏某同意后才能接受委托C. 因委托事由与夏襞无关可以接受委托D. 向向某婉言谢绝蚕托【参考答案】:C参考解析:《律师法》第39条规定,律师不得在同一案件中为双方当事人担任代理人。

法律并未对律师为对方当事人代理其他法律事务作出禁止,因此c项正确。

考生还应注意其他相关问题:(1)律师不得在同一案件中为双方当事人担任代理人;(2)律师不得在与委托人依法解除委托关系后在同一案件中担任对方当事人的代理人。

10 .宪法是国家根本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

下列有关宪法效力的哪一项表述是正确的?A. 在不成文宪法的国家中,宪法的效力高于其他法律B. 在我国,任何法律法规都不得与宪法规范、宪法基本原则和宪法精神相抵触C. 宪法的效力主要表现为对公民的行为约束D. 宪法的效力不具有任何强制性【参考答案】:B参考解析:B。

2010年司考改革后的报名条件详解完美解析

2010年司考改革后的报名条件详解完美解析

1、甲与乙签订《协议》,由乙以自己名义代甲购房,甲全权使用房屋并获取收益。

乙与开发商和银行分别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和贷款合同。

甲把首付款和月供款给乙,乙再给开发商和银行,房屋登记在乙名下。

后甲要求乙过户,乙主张是自己借款购房。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甲有权提出更正登记B.房屋登记在乙名下,甲不得请求乙过户C.《协议》名为代购房关系,实为借款购房关系D.如乙将房屋过户给不知《协议》的丙,丙支付合理房款则构成善意取得2、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行政机关和公务员在行政执法中应当自觉践行。

下列哪些做法直接体现了执法为民理念?( )A.行政机关将行政许可申请书格式文本的费用由2元降为1元B.行政机关安排工作人员主动为前来办事的人员提供咨询C.工商局要求所属机构提高办事效率,将原20工作日办结事项减至15工作日办结D.某区设立办事大厅,要求相关执法部门进驻并设立办事窗口【答案】BCD3、法律规则是法律的基本构成因素。

下列关于法律规则分类的表述哪一项可以成立?A. 《律师法》第l4条规定:“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人员,不得以律师名义执业,不得为牟取经济利益从事诉讼代理或者辩护业务。

”此规定为禁止性规则B. 《中小企业促进法》第31条规定:“国家鼓励中小企业与研究机构、大专院校开展技术合作、开发与交流,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积极发展科技型中小企业。

”此规定为强行性规则C. 《宪法》第40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

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此规定为命令性规则D.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62条规定:“军队医疗机构的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由中国人民解放军卫生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据本条例制定。

”此规定为准用性规则【参考答案】:A参考解析:B项为任意性规则。

2010年司法考试改革最新消息:非科班出身不能参加考试带答案和解析

2010年司法考试改革最新消息:非科班出身不能参加考试带答案和解析

1、根据世界贸易组织《服务贸易总协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协定适用于成员方的政府服务采购B.中国公民接受国外某银行在中国分支机构的服务属于协定中的境外消费C.协定中的最惠国待遇只适用于服务产品而不适用于服务提供者D.协定中的国民待遇义务,仅限于列入承诺表的部门【解析】本题考核《服务贸易总协定》。

选项A错误。

服务贸易总协定不适用于为履行政府职能而提供的服务。

选项B错误。

中国公民接受国外某银行在中国分支机构的服务属于商业存在而不是境外消费。

选项C错误。

协定中的最惠国待遇适用于服务提供者和服务产品,但不适用于货物产品。

选项D正确。

《服务贸易总协定》中的国民待遇义务,仅限于列入承诺表的部门,并且要遵循其中所列的条件和资格。

【答案】D2、以下属于《刑事诉讼法》第29条规定的"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人或接受请客送礼"的情形有:( )A.侦查人员甲与犯罪嫌疑人的表兄在珠宝鉴定行一见如故,欣然接受了其赠送的古字画一幅,后查明其表兄正是受该犯罪嫌疑人委托B.审判人员乙在办理一起单位被盗窃的案件中,从该单位低价购进冰箱一台C.在一起侵占案中,审判人员丙向尚未聘请辩护人的被告人推荐一名办理该类案件的资深律师D.在一起故意杀人可能被判处死刑的案件中,法院为尚未聘请辩护人的被告人推荐一名办理该类案件的资深律师正确答案:ABC解题思路:依《刑事诉讼法》第29条的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不得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请客送礼,不得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违反前款规定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要求他们回避根据这一规定,公安司法人员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人的"请客送礼",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人,满足回避的条件,故A项当选另外,为严格这一规定的执行2000年2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判人员严格执行回避制度的若干规定》第2条进一步规定审判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要求回避:(1)未经批准,私下会见本案一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辩护人的;(2)为本案当事人推荐、介绍代理人、辩护人,或者为律师、其他人员介绍办理该案件的;(3)接受本案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财物、其他利益,或者要求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报销费用的;(4)接受本案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宴请,或者参加由其支付费用的各项活动的;(5)向本案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借款、借用交通工具、通讯工具或者其他物品,或者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购买商品、装修住房以及其他方面给予的好处的注意该《若干规定》适用于审判人员题目中的B项、C项分别符合上述的第(5)、(2)项情形,构成回避理由而D项为法院的指定辩护义务,不属于违规行为3、乙欠甲货款,二人商定由乙将一块红木出质并签订质权合同。

2023年司法考试改革最新消息非科班出身不能参加考试.12.15

2023年司法考试改革最新消息非科班出身不能参加考试.12.15

司法考试改革最新消息:非科班出身不能参与考试每日一练(2023.12.15)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旳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1、甲企业与乙企业签订一份专利实行许可协议,约定乙企业在专利有效期限内独占实行甲企业旳专利技术,并尤其约定乙企业不得私自改善该专利技术。

后乙企业根据消费者旳反馈意见,在未经甲企业许可旳情形下对专利技术做了改善,并对改善技术采用了保密措施。

下列哪一说法是对旳旳?A.甲企业有权自己实行该专利技术B.甲企业无权规定分享改善技术C.乙企业改善技术侵犯了甲企业旳专利权D.乙企业改善技术属于违约行为【司法部答案】B【考点】专利实行许可协议、专利技术改善【答案解析】根据《技术协议司法解释》,独占实行许可,是指让与人在约定许可实行专利旳范围内,将该专利仅许可一种受让人实行,让与人依约定不得实行该专利,本案甲企业无权实行该专利技术,A错误。

《协议法》第354条规定,“当事人可以按照互利旳原则,在技术转让协议中约定实行专利、使用技术秘密后续改善旳技术成果旳分享措施。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根据本法第六十一条旳规定仍不能确定旳,一方后续改善旳技术成果,其他各方无权分享。

”B对旳。

《协议法》第329条规定,“非法垄断技术、阻碍技术进步或者侵害他人技术成果旳技术协议无效。

”根据《技术协议司法解释》第10条,本案情形属于阻碍技术进步,协议无效,乙企业改善技术并未违约,也未侵权,C、D错误。

2、甲参与乙旅行社组织旳沙漠一日游,乙旅行社为此向红星保险企业购置了旅行社责任保险。

丙客运企业受乙旅行社之托,将甲运送至沙漠,丙企业为此向白云保险企业购置了承运人责任保险。

丙企业在运送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甲死亡,丙企业负事故全责。

甲旳继承人为丁。

在一般情形下,下列哪些表述是对旳旳?A.乙旅行社有权规定红星保险企业直接对丁支付保险金B.丙企业有权规定白云保险企业直接对丁支付保险金C.丁有权直接规定红星保险企业支付保险金D.丁有权直接规定白云保险企业支付保险金【司法部答案】AB【考点】人身保险协议【答案解析】本题看似考保险法,实际是在考大家对协议法基本功旳掌握。

2010年司法考试调整为法律从业资格考试完美解析

2010年司法考试调整为法律从业资格考试完美解析

1、2015年1月,最高法院巡回法庭先后在深圳、沈阳正式设立,负责审理跨行政区域重大行政和民商事案件。

关于设立巡回法庭的意义,下列哪些理解是正确的?A.有利于保证公正司法和提高司法公信力B.有助于消除审判权运行的行政化问题C.有助于节约当事人诉讼成本,体现了司法为民的原则D.有利于就地化解纠纷,减轻最高法院本部办案压力2、律师潘某认为《母婴保健法》与《婚姻登记条例》关于婚前检查的规定存在冲突,遂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书面提出了进行审查的建议。

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A.《母婴保健法》的法律效力高于《婚姻登记条例》B.如全国人大常委会审查后认定存在冲突,则有权改变或撤销《婚姻登记条例》C.全国人大相关专门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需向潘某反馈审查研究情况D.潘某提出审查建议的行为属于社会监督3、进口中国的某类化工产品2015年占中国的市场份额比2014年有较大增加,经查,两年进口总量虽持平,但仍给生产同类产品的中国产业造成了严重损害。

依我国相关法律,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受损害的中国国内产业可向商务部申请反倾销调查B.受损害的中国国内产业可向商务部提出采取保障措施的书面申请C.因为该类化工产品的进口数量并没有绝对增加,故不能采取保障措施D.该类化工产品的出口商可通过价格承诺避免保障措施的实施4、宪法的渊源即宪法的表现形式。

关于宪法渊源,下列哪一表述是错误的?A.一国宪法究竟采取哪些表现形式,取决于历史传统和现实状况等多种因素B.宪法惯例实质上是一种宪法和法律条文无明确规定、但被普遍遵循的政治行为规范C.宪法性法律是指国家立法机关为实施宪法典而制定的调整宪法关系的法律D.有些成文宪法国家的法院基于对宪法的解释而形成的判例也构成该国的宪法渊源5、我国《宪法》第二条明确规定:“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关于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下列选项正确的是:A.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民统一行使国家权力B.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C.全国人大在国家机构体系中居于最高地位,不受任何其他国家机关的监督D.地方各级人大设立常务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若干人和委员若干人组成6、某村村委会未经村民会议讨论,制定了土地承包经营方案,侵害了村民的合法权益,引发了村民的强烈不满。

2011年司法考试改革最新消息:非科班出身不能参加考试完美解析

2011年司法考试改革最新消息:非科班出身不能参加考试完美解析

1、庭审过程中,被告人赵某指出,公诉人的书记员李某曾在侦查阶段担任鉴定人,并据此要求李某回避。

对于赵某的回避申请,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法庭应以不属于法定回避情形为由当庭驳回B.法庭应以符合法庭回避情形为由当庭作出回避决定C.李某应否回避需提交法院院长决定D.李某应否回避需提交检察院检察长决定正确答案:D解题思路:《刑事诉讼法》第28条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本题符合法定的回避情形,故A项错误《刑诉解释》第30条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出庭的检察人员、书记员提出回避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指派该检察人员出庭的人民检察院,由该院检察长或者检察委员会决定"因此,D项正确,B、C项错误2、甲与乙公司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约定:“乙公司收到首期房款后,向甲交付房屋和房屋使用说明书;收到二期房款后,将房屋过户给甲。

”甲交纳首期房款后,乙公司交付房屋但未立即交付房屋使用说明书。

甲以此为由行使先履行抗辩权而拒不支付二期房款。

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甲的做法正确,因乙公司未完全履行义务B.甲不应行使先履行抗辩权,而应行使不安抗辩权,因乙公司有不能交付房屋使用说明书的可能性C.甲可主张解除合同,因乙公司未履行义务D.甲不能行使先履行抗辩权,因甲的付款义务与乙公司交付房屋使用说明书不形成主给付义务对应关系3、甲以自己的名义,用家庭共有财产捐资设立以资助治疗麻风病为目的的基金会法人,由乙任理事长。

后因对该病的防治工作卓有成效使其几乎绝迹,为实现基金会的公益性,现欲改变宗旨和目的。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甲作出决定即可,因甲是创始人和出资人B.乙作出决定即可,因乙是法定代表人C.应由甲的家庭成员共同决定,因甲是用家庭共有财产捐资的D.应由基金会法人按照程序申请,经过上级主管部门批准4、甲去购买彩票,其友乙给甲10元钱让其顺便代购彩票,同时告知购买号码,并一再嘱咐甲不要改变。

司法考试改革最新消息:非科班出身不能参加考试每日一练(2015.9.3)

司法考试改革最新消息:非科班出身不能参加考试每日一练(2015.9.3)

司法考试改革最新消息:非科班出身不能参加考试每日一练(2015.9.3)一、单项选择题(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1、根据《民事诉讼法》和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关于级别管辖,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A.级别管辖不适用管辖权异议制度B.案件被移送管辖有可能是因为受诉法院违反了级别管辖的规定而发生的C.管辖权转移制度是对级别管辖制度的变通和个别的调整D.当事人可以通过协议变更案件的级别管辖【司法部答案】BC【考点】级别管辖【答案解析】当事人只能对第一审民事案件的管辖权提出异议,只要是第一审案件,当事人既可以对地域管辖提出异议,也可以对级别管辖提出异议。

故A选项说法错误,不当选。

《级别管辖异议规定》第7条规定,当事人未依法提出管辖权异议,但受诉法院发现其没有管辖权的,应当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审理。

故B选项说法正确,当选。

管辖权转移在上下级法院之间进行是对级别管辖的变通和个别调整。

故C选项说法正确,当选。

协议管辖中,当事人选择法院时,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故D选项说法错误,不当选。

2、2010年7月,甲公司不服A市B区法院对其与乙公司买卖合同纠纷的判决,上诉至A市中级法院,A市中级法院经审理维持原判决。

2011年3月,甲公司与丙公司合并为丁公司。

之后,丁公司法律顾问在复查原甲公司的相关材料时,发现上述案件具备申请再审的法定事由。

关于该案件的再审,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应由甲公司向法院申请再审B.应由甲公司与丙公司共同向法院申请再审C.应由丁公司向法院申请再审D.应由丁公司以案外人身份向法院申请再审【司法部答案】C【考点】当事人的变更【答案解析】《民诉意见》第50条规定,企业法人合并的,因合并前的民事活动发生的纠纷,以合并后的企业为当事人;企业法人分立的,因分立前的民事活动发生的纠纷,以分立后的企业为共同诉讼人。

本题中,甲公司和丙公司合并之后的丁公司是申请再审适格主体,故C 选项说法正确,当选。

2010年司考改革后的报名条件详解带答案和解析

2010年司考改革后的报名条件详解带答案和解析

1、关于本案侦查,下列选项正确的是:A.本案经批准可采用控制下交付的侦查措施B.对鲁某采取技术侦查的期限不得超过9个月C.侦查机关只有在对鲁某与关某立案后,才能派遣侦查人员隐匿身份实施侦查D.通过技术侦查措施收集到的证据材料可作为定案的依据,但须经法庭调查程序查证属实或由审判人员在庭外予以核实2、丁某以其房屋作抵押向孙某借款,双方到房管局办理手续,提交了房产证原件及载明房屋面积100平方米、借款50万元的房产抵押合同,该局以此出具房屋他项权证。

丁某未还款,法院拍卖房屋,但因房屋面积只有70平方米,孙某遂以该局办理手续时未尽核实义务造成其15万元债权无法实现为由,起诉要求认定该局行为违法并赔偿损失。

对此案,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A.法院可根据孙某申请裁定先予执行B.孙某应对房管局的行为造成其损失提供证据C.法院应对房管局的行为是否合法与行政赔偿争议一并审理和裁判D.孙某的请求不属国家赔偿范围3、关于公检法机关的组织体系及其在刑事诉讼中的职权,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公安机关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对超出自己管辖的地区发布通缉令,应报有权的上级公安机关发布B.基于检察一体化,检察院独立行使职权是指检察系统整体独立行使职权C.检察院上下级之间是领导关系,上级检察院认为下级检察院二审抗诉不当的,可直接向同级法院撤回抗诉D.法院上下级之间是监督指导关系,上级法院如认为下级法院审理更适宜,可将自己管辖的案件交由下级法院审理4、关于公务员的辞职和辞退,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的公务员,不得辞去公职B.领导成员对重大事故负有领导责任的,应引咎辞去公职C.对患病且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公务员,不得辞退D.被辞退的公务员,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失业保险5、关于结果加重犯,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故意杀人包含了故意伤害,故意杀人罪实际上是故意伤害罪的结果加重犯B.****罪、强制猥亵妇女罪的犯罪客体相同,****、强制猥亵行为致妇女重伤的,均成立结果加重犯C.甲将乙拘禁在宾馆20楼,声称只要乙还债就放人。

2010年国家司法考试报名条件完美解析

2010年国家司法考试报名条件完美解析

1、秦某与洪某在台北因合同纠纷涉诉,被告洪某败诉。

现秦某向洪某财产所在地的大陆某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认可该台湾地区的民事判决。

关于该判决的认可,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人民法院受理秦某申请后,应当在6个月内审结B.受理秦某的认可申请后,作出裁定前,秦某要求撤回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允许C.如人民法院裁定不予认可该判决,秦某可以在裁定作出1年后再次提出申请D.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如对该判决是否生效不能确定,应告知秦某提交作出判决的法院出具的证明文件2、2015年4月,最高法院发布了《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

关于立案登记制,下列理解正确的是:A.有利于做到有案必立,保障当事人诉权B.有利于促进法院案件受理制度的完善C.法院对当事人的起诉只进行初步的实质审查,当场登记立案D.适用于民事起诉、强制执行和国家赔偿申请,不适用于行政起诉3、中国公民王某与甲国公民彼得于2013年结婚后定居甲国并在该国产下一子,取名彼得森。

关于彼得森的国籍,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具有中国国籍,除非其出生时即具有甲国国籍B.可以同时拥有中国国籍与甲国国籍C.出生时是否具有甲国国籍,应由甲国法确定D.如出生时即具有甲国国籍,其将终生无法获得中国国籍4、关于个人所得税,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A.以课税对象为划分标准,个人所得税属于动态财产税B.非居民纳税人是指不具有中国国籍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个人C.居民纳税人从中国境内、境外取得的所得均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D.劳务报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可实行加成征收5、国家的基本社会制度是国家制度体系中的重要内容。

根据我国宪法规定,关于国家基本社会制度,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国家基本社会制度包括发展社会科学事业的内容B.社会人才培养制度是我国的基本社会制度之一C.关于社会弱势群体和特殊群体的社会保障的规定是对平等原则的突破D.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健全同我国政治、经济、文化和生态建设水平相适应6、某法院在一起疑难案件的判决书中援引了法学教授叶某的学说予以说理。

2010年司法考试改革最新消息带答案和解析

2010年司法考试改革最新消息带答案和解析

1、为开拓市场需要,个人独资企业主曾水决定在某市设立一个分支机构,委托朋友霍火为分支机构负责人。

关于霍火的权利和义务,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 应承担该分支机构的民事责任B. 可以从事与企业总部相竞争的业务C. 可以将自己的货物直接出卖给分支机构D. 经曾水同意可以分支机构财产为其弟提供抵押担保【正确答案】:D2、甲聘请乙负责照看小孩,丙聘请丁做家务。

甲和丙为邻居,乙和丁为好友。

一日,甲突生急病昏迷不醒,乙联系不上甲的亲属,急将甲送往医院,并将甲的小孩委托给丁临时照看。

丁疏于照看,致甲的小孩在玩耍中受伤。

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 乙将甲送往医院的行为属于无因管理B. 丁照看小孩的行为属于无因管理,不构成侵权行为C. 丙应当承担甲小孩的医疗费D. 乙和丁对甲小孩的医疗费承担连带责任【正确答案】:A3、下列哪些情形属于无效合同?A. 甲医院以国产假肢冒充进口假肢,高价卖给乙B. 甲乙双方为了在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时避税,将实际成交价为100万元的房屋买卖合同价格写为60万元C. 有妇之夫甲委托未婚女乙代孕,约定事成后甲补偿乙50万元D. 甲父患癌症急需用钱,乙趁机以低价收购甲收藏的1幅名画,甲无奈与乙签订了买卖合同【正确答案】:B,C4、丙找甲借自行车,甲的自行车与乙的很相像,均放于楼下车棚。

丙错认乙车为甲车,遂把乙车骑走。

甲告知丙骑错车,丙未理睬。

某日,丙骑车购物,将车放在商店楼下,因墙体倒塌将车砸坏。

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A. 丙错认乙车为甲车而占有,属于无权占有人B. 甲告知丙骑错车前,丙修车的必要费用,乙应当偿还C. 无论丙是否知道骑错车,乙均有权对其行使占有返还请求权D. 对于乙车的毁损,丙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正确答案】:A,B,C,D5、甲与乙结婚多年后,乙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甲保管夫妻共同财产但拒绝向乙提供治疗费,致乙疾病得不到及时治疗而恶化。

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A. 乙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权起诉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B. 乙有权提出离婚诉讼并请求甲损害赔偿C. 乙在离婚诉讼中有权请求多分夫妻共同财产D. 乙有权请求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对甲予以行政处罚【正确答案】:C6、甲以自有房屋向乙银行抵押借款,办理了抵押登记。

2010年司法考试大纲最新解读(一)

2010年司法考试大纲最新解读(一)

2010年司法考试大纲最新解读(一)2010年司法考试大纲\教材已经出版,法律教育网为考生准确解读2010年司法考试大纲和教材的最新变化:2010年司法考试大纲解读正文:问:2010年司法考试大纲和辅导用书已经由司法部授权法律出版社出版,考生更关心的是,这些新变化对复习备考有哪些影响?比如第一个变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部分全新修订”,就比较难把握,能否给我们作一个预测性的分析?答:好的。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作为司法考试的重要内容,在2007、2008年连续两年在试卷四以论述题的大题形式出现,地位非常重要。

2009年,大纲将该部分内容单列一编后,当年的考试除保留20分的论述题大题外,还在第一卷新增加了5道单项选择题进行考察。

2009年考试结束后就有考生问我:2010年是不是还继续考单选题啊?会不会出现多选题?我的回答是:无论是单选题还是多选题,只能说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部分”的重要性、可考性在加大,这是国家法治建设的要求,也是司法考试选拔合格法律专业人才的要求。

透视2010年大纲、辅导用书,我们可以看到,虽然该部分没有大的考点增删变化,但内容却根据中央政法委员会《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读本》进行了细化完善,如: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按照《读本》规范表述为“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法|律教育网提供,在体例编排上,将2009年大纲第一章第一节“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概念和特征”与第三节“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属性”合并为一节“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特征和本质属性”。

由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部分在考试中非常重要,对这部分内容的复习,需要考生特别加强,从考试要求、考查形式、重要考点等方面进一步理解和领会,“以不变应万变”,以扎实的知识基础来有效应对该部分可能出现的各种题型。

网友:2010年的刑法怎么又改回来了啊?是不是出题人又变啦?对我们考试影响大不大啊?答:你看书非常仔细, 2010年大纲及辅导用书刑法部分的作者是有了一些调整,新加入了陈泽宪和周光权两位教授,主要撰写总则部分;原来撰写总则部分的张明凯教授,现在主要撰写分则部分。

2010年司考改革后的报名条件详解完美解析

2010年司考改革后的报名条件详解完美解析

1、某诈骗案,被告人甲17岁。

在开庭审理过程中,甲的父亲乙提出申请,要求担任本案庭审记录工作的书记员丙回避,理由是听人说被害人的父亲丁在开庭前曾请丙吃过饭,关于本案中的回避,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乙提出回避申请时,应经过甲的同意B.乙提出回避申请时,应该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C.是否批准本案中的回避申请,由审判长决定D.是否批准本案中的回避申请,由法院院长决定正确答案:BD解题思路: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9条的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不得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请客送礼,不得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违反前款规定的,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要求他们回避乙是甲的法定代理人,具有独立的申请回避权,因此,A项错误根据《刑诉解释》第27条的规定:"依照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提出回避申请的,申请人应当提供证明材料"因此,B正确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0、31条的规定,D正确2、某国甲公司向中国乙公司出售一批设备,约定贸易术语为“FOB(Incoterms2010)”,后设备运至中国。

依《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和《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公司负责签订货物运输合同并支付运费B.甲、乙公司的风险承担以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为界C.如该批设备因未按照同类货物通用方式包装造成损失,应由甲公司承担责任D.如该批设备侵犯了第三方在中国的专利权,甲公司对乙公司不承担责任【解析】本题考核贸易术语FOB及《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关于卖方义务的规定。

选项A错误。

FOB术语下,货物的运输应由买方负责,即由中国的乙公司负责支付运费。

选项B错误。

FOB术语下,卖方承担装运港船上完成交货前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

选项C正确。

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关于卖方义务的规定,货物应按照同类货物通用的方式装箱或包装,如果没有此种通用方式,则按照足以保全和保护货物的方式装箱包装。

2010年司法考试:六种人报名无效

2010年司法考试:六种人报名无效

2010年国家司法考试六种人报名无效:(1)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曾被国家机关开除公职的;(3)曾被吊销律师或公证员执业证的;(4)依照《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试行)》第十八条规定,被处以2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期限未满的;或被处以终身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

(5)已经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6)已经取得B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但尚未取得高等院校本科以上毕业学历的人员,不得再次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河南省司法厅关于印发《2010年国家司法考试考务工作方案》的通知-豫司文[2010]194号

河南省司法厅关于印发《2010年国家司法考试考务工作方案》的通知-豫司文[2010]194号

河南省司法厅关于印发《2010年国家司法考试考务工作方案》的通知正文:---------------------------------------------------------------------------------------------------------------------------------------------------- 河南省司法厅关于印发《2010年国家司法考试考务工作方案》的通知(豫司文〔2010〕194号)各直辖市司法局:现将《2010年国家司法考试考务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望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〇年九月二日河南省2010年国家司法考试考务工作方案根据司法部2010年国家司法考试工作总体安排,为了做好我省今年的司法考试组织实施工作,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司法考试工作规则》、《国家司法考试监考规则》、《国家司法考试应试规则》、《国家司法考试保密工作规定》、《国家司法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和司法部、省厅考试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司法部和省厅《关于做好2010年国家司法考试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认真实施,确保我省2010年国家司法考试“平稳、安全、顺利、有效”进行。

二、组织领导组织实施司法考试是司法行政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能。

省市两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

单位一把手是本地考试工作第一责任人和监考工作总负责人,主管领导是第二责任人。

国家司法考试工作指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司法考试工作,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司法考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组织实施全省、所辖考区的司法考试工作;保密工作小组,负责试卷、答题卡(纸)的接收、保管、发送及各个环节的保密工作,对有关工作人员进行保密知识培训和保密教育。

各考区应制定出详细的考务工作计划,明确职责,责任到人,确保考试工作有序、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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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美国甲公司以CIF价格向新加坡乙公司出口一批电缆,甲公司租用韩国货轮“Han—jin”轮承运,后货物在驶往新加坡途中,在我国领海发生触礁,乙公司与承运人协商后决定到中国广州海事法院诉讼解决该运输合同争端。根据我国现有规定,选项正确的是:
A. 由于当事人各方均与中国没有实际联系,因此我国法院没有管辖权
1、某国甲公司向中国乙公司出售一批设备,约定贸易术语为“FOB(Incoterms2010)”,后设备运至中国。依《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和《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甲公司负责签订货物运输合同并支付运费
B.甲、乙公司的风险承担以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为界
C.如该批设备因未按照同类货物通用方式包装造成损失,应由甲公司承担责任
D.如该批设备侵犯了第三方在中国的专利权,甲公司对乙公司不承担责任
【解析】本题考核贸易术语FOB及《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关于卖方义务的规定。
选项A错误。FOB术语下,货物的运输应由买方负责,即由中国的乙公司负责支付运费。
B. 若乙公司在中国法院起诉承运人,我国法院可以基于当事人的协议管辖约定行使管辖权
C. 若我国广州海事法院拟受理该案,则在受理之前须报广东省高院,广东省高院认为可以受理,则应报最高院,最高院答复前暂不受理
D. 我国法院受理后,在处理该纠纷时,应适用我国实体法
【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根据《海事诉讼法》第8条的规定,海事纠纷的当事人都是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或者组织,当事人书面协议选择中国海事法院管辖的,即使与纠纷有实际联系的地点不在中国领域内,中国海事法院对该纠纷也具有管辖权。 A、C项错误,B项正确。《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41条,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合同适用的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履行义务最能体现该合同 特征的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其他与该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本案中涉及的是运输合同纠纷,关于运输合同纠纷,当事人也可以协议选择合同适用的法律,本题并没有指明当事人在运输合同中是否选择了法律,因此D项说法过于绝对,错误。
【答案】C
2、中国籍公民张某与华侨李某在某国相识后结婚并定居该国。l0年后张某在定居国起诉离婚,但该国法院以当事人双方均具有中国国籍为由拒绝受理该案。张某遂向自己在中国的最后居住地法院起诉。依我国法律及相关司法解释,下列哪一个选项是正确的?
A. 因双方在定居国结婚,不应受理
B. 因双方已定居国外10年,不应受理
4、依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关于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规定,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A. 生产经营的食品中不得添加药品,但是可以添加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
B. 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者注意事项的要求,销售预包装食品
C. 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不得含有虚假、夸大的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11、关于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制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 )
A.磋商是争端双方解决争议的必经程序
B.上诉机构为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制中的常设机构
C.如败诉方不遵守争端解决机构的裁决,申诉方可自行采取中止减让或中止其他义务的措施
D.申诉方在实施报复时,中止减让或中止其他义务的程度和范围应与其所受到损害相等
C.对扣押车辆,工商局可以委托第三人保管
D.对扣押车辆进行检测的费用,由某公司承担
【答案】ABD
8、下列哪种情形中,当事人的回避申请应被同意?( )
A.某侦查人员曾被单位作出过纪律处分
B.某侦查人员态度生硬、粗暴
C.某侦查人员接受过另一当事人的吃请
D.某侦查人员业务能力差
D.一案件未成年被告人提出审理该案的审判员和被害人李某有近亲属关系,被驳回,该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不能在恢复庭前申请复议一次
正确答案:A
解题思路:《刑诉解释》第28条规定,被决定回避的人员对决定有异议的,可以在恢复庭审前申请复议一次;被驳回回避申请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决定有异议的,可以当庭申请复议一次A项的情形不符合《刑事诉讼法》第28条、第29条所列情形,应由法庭当庭驳回,并不得申请复议
选项C说法错误。如败诉方不遵守争端解决机构的裁决,申诉方可以向争端解决机构申请授权报复,对被诉方中止减让或其他义务,但是申诉方不可以自行采取中止减让或中止其他义务的措施。
选项D说法正确。申诉方拟中止减让或其他义务的程度和范围,应与其所受到的损害相等。
【答案】C
选项B错误。FOB术语下,卖方承担装运港船上完成交货前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
选项C正确。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关于卖方义务的规定,货物应按照同类货物通用的方式装箱或包装,如果没有此种通用方式,则按照足以保全和保护货物的方式装箱包装。
选项D错误。如果该批设备侵犯了第三方在中国的专利权,除非其不明知,否则是要承担责任的。
C.甲、乙有权主张丙、丁买卖无效
D.丁善意取得瓷瓶的所有权
6、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行政机关和公务员在行政执法中应当自觉践行。下列哪些做法直接体现了执法为民理念?( )
A.行政机关将行政许可申请书格式文本的费用由2元降为1元
B.行政机关安排工作人员主动为前来办事的人员提供咨询
C.工商局要求所属机构提高办事效率,将原20工作日办结事项减至15工作日办结
D.某区设立办事大厅,要求相关执法部门进驻并设立办事窗口
【答案】BCD
7、某工商局以涉嫌非法销售汽车为由扣押某公司5辆汽车。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
A.工商局可以委托城管执法局实施扣押
B.工商局扣押汽车的最长期限为90日
C. 该中国法院有权受理
D. 告知双方先订立选择中国法院管辖的书面协议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C。《民事诉讼法意见》第15条规定: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如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受诉人民法院有权管辖。对于甲、乙二人的离婚案件,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本题对张某的起诉,法院可以受理。故C项当选。
正确答案:C
9、关于回避的复议程序,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一案件被告人提出审理该案的审判员王某是被害人从前的朋友,申请回避,被当庭驳回,被告人不能申请复议
B.一案件被告人提出审理该案的审判员王某是被害人从前的朋友,申请回避,被当庭驳回,被告人可以申请复议
C.一案件未成年被告人提出审理该案的审判员和被害人李某有近亲属关系,被驳回,该被告人不能在恢复庭前申请复议一次
10、依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关于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规定,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A. 生产经营的食品中不得添加药品,但是可以添加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
B. 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者注意事项的要求,销售预包装食品
C. 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不得含有虚假、夸大的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4 .美国甲公司以CIF价格向新加坡乙公司出口一批电缆,甲公司租用韩国货轮“Han—jin”轮承运,后货物在驶往新加坡途中,在我国领海发生触礁,乙公司与承运人协商后决定到中国广州海事法院诉讼解决该运输合同争端。根据我国现有规定,选项正确的是:
A. 由于当事人各方均与中国没有实际联系,因此我国法院没有管辖权
3、对具有职位特殊性的公务员需要单独管理的,可以增设《公务员法》明确规定的职位之外的职位类别。下列哪一机关享有此增设权?( )(2011年卷二单选第39题)
A.全国人大常委会
B.国务院
C.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
D.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
【答案】B
【解析】《公务员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公务员职位类别按照公务员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国务院根据本法,对于具有职位特殊性,需要单独管理的,可以增设其他职位类别。各职位类别的适用范围由国家另行规定。
D. 食品和食品添加剂与其标签、说明书所载明的内容不符的,以标签、说明书的内容为准
【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根据《食品安全法》第50条的规定:“生产经营的食品中不得添加药品,但是可以添加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的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公布。”可知A项正确。
B. 若乙公司在中国法院起诉承运人,我国法院可以基于当事人的协议管辖约定行使管辖权
C. 若我国广州海事法院拟受理该案,则在受理之前须报广东省高院,广东省高院认为可以受理,则应报最高院,最高院答复前暂不受理
D. 我国法院受理后,在处理该纠纷时,应适用我国实体法
【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根据《海事诉讼法》第8条的规定,海事纠纷的当事人都是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或者组织,当事人书面协议选择中国海事法院管辖的,即使与纠纷有实际联系的地点不在中国领域内,中国海事法院对该纠纷也具有管辖权。 A、C项错误,B项正确。《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41条,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合同适用的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履行义务最能体现该合同 特征的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其他与该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本案中涉及的是运输合同纠纷,关于运输合同纠纷,当事人也可以协议选择合同适用的法律,本题并没有指明当事人在运输合同中是否选择了法律,因此D项说法过于绝对,错误。
根据该法第49条的规定:“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者注意事项的要求,销售预包装食品。”可知B项正确。
根据该法第48条的规定:“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不得含有虚假、夸大的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生产者对标签、说明书上所载明的内容负责。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应当清楚、明显,容易辨识。食品和食品添加剂与其标签、说明书所载明的内容不符的,不得上市销售。”可知c项正确,D项错误。故本题正确答案为D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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