稽查是指交易所根据交易所的各项规章制度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11号——中国证监会委托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案件调查试点工作规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11号——中国证监会委托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案件调查试点工作规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14.12.08•【文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11号•【施行日期】2015.01.09•【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证券正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11号《中国证监会委托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案件调查试点工作规定》已经2014年9月22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60次主席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1月9日起施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肖钢2014年12月8日中国证监会委托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案件调查试点工作规定第一条为了加强证券期货市场稽查执法力量,规范委托调查行为,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维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负责证券期货市场违法案件的调查工作,中国证监会依法委托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实施部分案件的调查取证。
第三条中国证监会委托交易所对部分涉嫌欺诈发行、内幕交易、操纵市场、虚假陈述等违法行为,实施调查取证;采用一事一委托的方式,委托交易所对涉嫌重大、新型、跨市场等特定违法行为,实施调查取证。
第四条交易所在委托的范围内,应当以中国证监会的名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实施案件调查;调查终结,将证据等案件材料移交中国证监会稽查执法部门或其指定的派出机构复核后,由中国证监会或其授权的派出机构依照法定程序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作出决定。
税务稽查风险防范及应对策略
4、债权人为鼓励债务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付款而向债 务人提供的债务扣除属于现金折扣,销售商品涉 及现金折扣的,按扣除现金折扣前的金额确定销 售商品收入金额,现金折扣在实际发生时作为财 务费用扣除。 5、企业因售出商品的质量不合格等原因而在售价上 给的减让属于销售折让;企业因售出商品质量、 品种不符合要求等原因而发生的退货属于销售退 回。企业已经确认销售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 折让和销售退回,在发生当期冲减当期销售商品 收入。 6、以买一赠一等方式组合销售商品的,不属于捐赠, 应将总的销售金额按各项商品的公允价值的比例 分摊确认各项的销售收入。
8、非货币性交易视同销售收 入稽查要点和常见风险
1.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25条:企业以 非货币资产换取其他企业的非货币资产, 应当视同销售缴纳企业所得税。 2.会计上按照非货币性交易是否具有商业 实质,分别进行不同的会计处理: (1)具有商业实质的,会计上按公允价 值确认收入(正常收入,不需要在附表 第14行填报) (2)不具有商业实质的,会计上不确认 收入。(视同收入,需要填报)
税务机关常用的稽查手段—— 12种
1、查帐及调帐检查权 2、场地检查权 3、责成提供资料权 4、询问权 5、运输、邮政企业单证检查权 6、银行帐户检查权 7、责成提供纳税资料权 8、记录、录音、录象、照相、复制权 9、外调协查权 10、税收保全与强制执行权 11、停票权 12、阻止出境权
做什么准备?
1、销售货物收入稽查要点和 常见风险
(二)特殊销售方式的确认 1、销售商品采用托收承付方式的,在办妥托收 手续时确认收入。 2、销售商品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在发出商品时 确认收入。 3、销售商品需要安装和检验的,在购买方接受 商品以及安装和检验完毕时确认收入。如果 安装程序比较简单,可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 入。 4、销售商品采用支付手续费方式委托代销的, 在收到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
2021年10月高速公路管理模拟试卷与答案解析43
2021年10月高速公路管理模拟试卷与答案解析43一、单选题(共20题)1.公路按其在公路网中的地位分为( )、省道、县道、乡道。
A:国道B:高速公路C:一级公路D:二级公路【答案】:A【解析】:2.对于同一辆车ETC已成功交易扣款、未抬杆放行转人工处理的,应进行ETC卡内的( )判断后放行,不得再次刷ETC卡重复扣费或通过现金及移动支付等其他方式重复收取通行费。
A:入口站B:门架信息C:过站信息D:以上都是【答案】:C【解析】:3.部联网中心于( )日向通行省中心下发ETC通行省际拆分通知书。
A:C+1B:C+2C:C+3D:C+4【答案】:A【解析】:4.高速公路通行预约服务平台管理端通行费显示所有的查验车辆累计的免费金额和( )。
A:追缴金额B:车辆总数C:货物分类D:总金额【答案】:A【解析】:5.通行介质与( )一一对应单次通行应基于同一通行介质。
A:客户B:CPC卡C:车辆D:OBU【答案】:C【解析】:6.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速公路跨区作业联合收割机(插秧机)运输车辆预约通行业务规程(试行)的通知》中,对查验结果为不合格或假冒的收割机运输车辆,应对不合格或假冒的具体情况进行拍照取证,查验全过程的影像记录资料在本地保存期限宜不低于( )A:6个月B:1年C:2年D:3年E:5年【答案】:D【解析】:7.因设备造成的废票,如何处理?下列做法不正确的是( )。
A:应马上通知监控(分)中心、当班班长,在监控员和当班班长的监督下重新打印一张票B:由当班班长在废票上写明原因,签名作证,下班时交财务处理C:直接丢掉D:省联网结算收费中心【答案】:C【解析】:8.收费站遇无卡、闯关车时应核查车辆是否领取CPC卡,进行( )并详细登记。
A:核查处理B:特情处理C:稽查处理D:补办处理E:补票处理【答案】:B【解析】:9.出现入出口车牌不一致、无入口信息、无卡或坏卡、路径不可达等特情,应通过系统查询或与客户核实确认入口或路径信息,无法还原路径部分,按( )收费。
土地增值税稽查
同规定预收购房单位和个人的购房定金,则记入“预收账款”科
目(在企业不设“预收账款”科目时也可以记入“应收账款”的贷
方);兼营房地产的企业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记入“其他业
务收入”科目;其他企业一般计入“固定资产清理”或“营业
外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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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检查
(1)账面应税收入的检查
第一,核对账、表间的勾稽关系
建筑安装工程费,是指以出包方式支付给承包单位的建 筑安装工程费和以自营方式发生的建筑安装工程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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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采用发包方式进行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检查 检查“开发成本—房屋开发成本—建筑安装工程费”明细
账发生额,并与“预付账款—预付工程款“、“应付账款—应 付工程款”、“银行存款”等账户核对。检查时,应注意:第 一,发生的费用是否与决算报告、审计报告、工程结算报告、 工程施工合同记载的内容相符;第二,房地产开发企业自购建 筑材料时,自购建材费用是否重复计算扣除项目;第三,参照 当地当期同类开发项目单位平均建安成本或当地建设部门公布 的单位定额成本,验证建筑安装工程费支出是否存在异常。
4
(一)应税收入的检查
收入的形式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三种形式。
(1)货币收入,即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现金、银行存
款和支票、银行本票、汇票等各种信用票据以及国库券、金融
集团公司财务稽查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财务稽查管理办法1.1财务稽查概述财务稽查是指公司财务稽查人员依据《会计法》等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所赋予的监督职能,对公司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的全部交易或者事项以及财务管理工作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进行监督检查。
1.2财务稽查形式财务稽查形式包括内部稽核和财务检查。
内部稽核是由本单位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负责审核本单位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资金收付款业务及其他会计资料的内容是否真实、准确和完整,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相关规定。
财务检查是由本单位或上级主管单位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负责按照财务制度、财经法规、税收法规以及相关规定对本单位或所属单位财务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按照检查的目的和内容,财务检查方式可分为全面检查、专项检查和随机检查。
财务稽查以统一管理、分级负责为原则,公司财务部设立稽查科,负责公司稽查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公司所属单位财务部门设立稽核岗,负责日常稽核工作。
1.3财务稽查要求(一)财务稽查人员应当具备的条件1、坚持原则,实事求是;2、具有财会或经济管理专业技术职务中级及以上任职资格;3、从事财务工作时间不少于五年,并具有多个岗位工作经验;4、熟悉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以及集团公司、股份公司、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等。
(二)财务稽查实施程序要求1、内部稽核内部稽核应按以下程序实施:(1)稽核人员记录日常稽核中发现的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2)整改人员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稽核人员审核确认;(3)稽核人员应每月至少编写一次稽核记录,对其中频繁出现的问题或借鉴性较强的问题以书面形式进行归纳总结,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措施及今后处理该类问题需注意的事项。
稽核记录内容应包括:(1)稽核的业务类型;(2)责任人和责任机构名称;(3)存在问题及整改建议;(4)整改完成情况;(5)整改人和稽核人双方确认。
上海期货交易所违规处理办法
上海期货交易所违规处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期货交易所•【公布日期】2018.09.06•【文号】•【施行日期】2018.09.06•【效力等级】行业规定•【时效性】已被修改•【主题分类】证券正文上海期货交易所违规处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期货市场管理,规范期货交易行为,保障期货市场参与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上海期货交易所章程》、《上海期货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违规行为是指会员、客户、指定交割仓库、期货保证金存管银行及期货市场其他参与者违反上海期货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章程、交易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行为。
第三条交易所根据公平、公正的原则,以事实为依据,对违规行为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罚。
违规行为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条会员、客户、指定交割仓库、期货保证金存管银行及期货市场其他参与者违规行为已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的,交易所在决定处罚时,可以免除或减轻处罚。
第五条从事交易所期货交易相关业务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稽查第六条稽查是指交易所根据交易所的各项规章制度,对会员、客户、指定交割仓库、期货保证金存管银行及期货市场其他参与者的业务活动进行的监督和检查。
稽查包括常规检查和立案调查。
稽查方式包括现场检查、约谈、书面调查等。
第七条交易所履行监管职责时,可以行使下列职权:(一)查阅、复制与期货交易有关的信息、文件和资料;(二)要求会员提供年报、第三方审计等报告;(三)对会员、客户、指定交割仓库、期货保证金存管银行等单位和人员进行调查、取证;(四)要求会员、客户、指定交割仓库、期货保证金存管银行等被调查者申报、陈述、解释、说明有关情况;(五)查询会员的期货保证金账户;(六)检查会员的交易、结算及财务等电脑系统;(七)制止、纠正、处理违规行为;(八)交易所履行监管职责所必须的其他职权。
第八条会员、客户、指定交割仓库、期货保证金存管银行及期货市场其他参与者应当接受交易所的监督。
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监管与违规处理
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监管与违规处理证券交易所作为金融市场的核心机构之一,在维护市场秩序和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扮演着重要角色。
交易所的交易监管和违规处理是确保市场公平、公正、透明运行的重要手段。
本文将从交易监管的目标和原则、违规行为的种类以及监管措施与违规处理的方式等方面进行论述。
一、交易监管的目标和原则交易监管的目标是保护市场参与者的利益,维护市场的正常秩序,提高市场交易的效率和稳定性。
为了实现这一目标,交易监管需要遵循以下原则:1. 公平公正原则:交易监管应当确保所有市场参与者在交易过程中享有平等的交易机会,不偏袒任何一方。
2. 诚实信用原则:交易监管应当促使交易市场中的各方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进行欺诈、误导或不当行为。
3. 信息透明原则:交易监管应当确保市场交易信息的公开和透明,促进市场的信息对称。
二、违规行为的种类违规行为是指在证券交易过程中,交易参与者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交易所规定或道德规范的行为。
常见的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1. 内幕交易:指通过获取未公开信息,从而在交易中获得不公平的利益。
2. 操纵市场:指故意控制某只证券价格或交易量,通过操作市场行为获利。
3. 虚假陈述:指故意发布虚假的信息,误导市场投资者。
4. 不当高频交易:指利用高速交易系统进行频繁的、超高速的股票交易,从而干扰市场公平交易。
5. 非法交易:包括未取得合法资格从事证券交易的行为或超范围从事证券交易的行为。
三、监管措施和违规处理方式为了维护市场秩序和保护投资者利益,证券交易所采取了一系列监管措施和违规处理方式。
这些措施和方式主要包括:1. 监管规则的制定和修订:交易所制定和不断完善监管规则,明确各类交易行为的准则和限制。
2. 交易数据监测与分析:交易所通过建立交易监测系统,对市场的交易数据进行实时监测和分析,识别异常交易行为。
3. 内部监察与稽查:交易所设立专门的内部监察部门,开展对交易参与者的日常监督和稽查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理违规问题。
稽查员工作职责(13篇)
稽查员工作职责(13篇)稽查员工作职责(通用13篇)稽查员工作职责篇11、受理来自企业内部或外部的'举报及调查任务,熟练运用各种调查方法,独立或组织团队取得充足证据,查明事实真相形成完整书面报告;2、对于调查中发现的涉嫌违法、违纪案件,推动司法资源介入,追究违法、违纪人员责任;任职条件:1、十年以上工作经验,其中含五年以上独立调查工作经验;2、为人正直,原则性及保密意识强,善于沟通及团队协作,对事物敏感度高,有较强的数据分析、逻辑判断能力、学习能力,性格开朗,抗压能力强;3、英语听说读写流利,有跨国公司或海外工作经验、团队管理经验者优先;4、熟悉中国法律,有公/检/法、法律、内控、审计背景者优先。
稽查员工作职责篇2市场稽查专员(j10047)蒙牛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蒙牛,蒙牛乳业,蒙牛乳业集团,蒙牛集团,蒙牛工作职责:1、负责指定区域市场的营销费用的抽查监督,包括但不限于导购费用、卖场合同费、陈列费、议入费等营销费用;2、开展各类投诉举报以及违规事件的调查处理,对涉嫌违规、违纪、舞弊等事件开展专项调查工作;3、撰写日常及专项稽察报告并跟进处理建议的`落实;4、市场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理;5、对指定区域的营销机构健康度进行核查,主要核查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售卖门店真实性及售卖情况、经销商真实性和库存及费用代垫情况、新客真实性、本品及竞品市场信息进行收集反馈;6、负责区域内驻地机构的管理运作进行监督。
任职资格:1、一年以上相关市场稽察工作经验;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律、财务、审计等相关专业;3、具有较强的综合分析能力、协调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4、对数据敏感,具备一定的推理能力,思维严谨;5、执行力强,具备持续改善的能力;6、工作责任心强、态度积极主动、有团队合作意识;7、有过公、检、法、司执业人员,或者有过企业稽察工作经验人员优先考虑。
稽查员工作职责篇3一、严格执行稽查管理办法,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二、负责对本站的日常工作进行检查,并做好稽查记录;三、负责检查票证人员是否按照规定验收、发放、回收和保管票、卡以及有关资料、手续是否健全;四、负责检查收取的通行费是否按照规定上缴或解送银行;五、负责检查本站各种工作数据与报表反映的数据是否相符;六、负责本站图像、录像、交易记录、特殊事件等的`审核工作并做好相关记录;七、负责配合各级稽查人员开展稽查工作;八、负责对各种逃费、漏费及绕路车辆进行查处,收费站稽查员职责。
《上海黄金交易所违规处理办法(2019修订版)》
(一)限期说明情况; (二)暂停发放新的客户编码; (三)暂停出金提货功能; (四)降低持仓限额;
—3—
(五)调高保证金比例; (六)限制开仓交易; (七)限期平仓; (八)强行平仓; (九)暂停交易; (十)限制指定仓库的仓储业务或存管银行的结算业务。
—8—
(六)无正当理由未及时划付客户资金的、开具空头支票、虚开 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其他伪造票证的;
(七)其他违反交易所资金和发票管理规定的行为。 第二十一条 会员具有下列违反风险管理行为之一的,责令改 正,并可以根据情节轻重,采取谈话提醒、书面警示、通报批评、公开 谴责、限制开仓、暂停或者限制业务、调整或者取消会员资格等措施: (一)利用分仓等手段,规避交易所的持仓限额,超量持仓; (二)未按照交易所规定履行大户报告义务; (三)会员未按照规定采取强行平仓措施; (四)违反风险警示制度有关要求; (五)违反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制度的其他行为。 会员有以上行为的,交易所可以给予责任人暂停从事交易所相 关业务的处理;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从事交易所相关业务的资格。 第二十二条 指定仓库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交易所给予责令改 正、没收违规所得。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 暂停仓储业务、取消其指定仓库资格: (一)虚报出、入库数据的; (二)账实不符的; (三)挪用会员或客户库存实物的; (四)泄露与交易所有关不宜公开的仓储信息或散布虚假信息 误导市场的; (五)与会员或客户联手,影响或企图影响市场价格的; (六)交割实物与单证不符的;
关等单位移交的或其他途径获得的线索进行审查后,认为有违规行 为发生的,交易所应予以专项调查。
2023年高速公路工作员(基本知识、运营管理、收费管理)等相关理论知识考试题库与答案
2023年高速公路工作员(基本知识、运营管理、收费管理) 等相关理论知识考试题库与答案一、单选题1、高速公路通行预约服务平台管理端在修改界面中车辆状态标识可选()等。
A:0x02绿通车B:0x03绿通车C:0x04绿通车D:OXOO绿通车正确答案:A2、收费现场突发事件中不属于治安案件类的是()A:收费站发生抢劫B:收费车道交通肇事逃逸C:殴打收费员D:恶意堵道闹事正确答案:B3、用来载货的面包车是否按()判别收费。
A:看行驶证来确认收费类型B:货车C:客车D:专项作业车正确答案:A4、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要做好所辖路段应用服务设施维护,并进行()。
省中心负责做好相关设施数据管理,负责更新本省(区、市)的收费基础参数信息,并及时更新至部级系统。
A:业务咨询B:流水统计C:交易数据D:数据采集正确答案:D5、()组织开展联网运营工程验证测试以及关键设备质量和使用情况抽测,并通报结果。
A:部联网中心B:省中心C:区域中心D:路段公司正确答案:A6、稽查形式分为实时稽查、现场稽查、数据稽查、()、联合(交叉)稽查和暗访稽查。
A:专项稽查B:文明服务稽查C:监控业务稽查D:外部稽查正确答案:A7、收费岛的宽度宜为()侧面高度为0、25m〜0、30m oA:2、2米B:2、3米C:2、4米D:2、5米正确答案:A8、()负责统筹指导收费公路联网收费运营管理和服务工作。
A:交通运输部公路局B:交通运输部C:部联网中心D: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正确答案:A9、“整车合法装载运输”是指车货总重和外廓尺寸均未超过国家规定的最大限值且所载鲜活农产品应占车辆核定载质量或车厢容积的()以上、没有与非鲜活农产品混装等行为。
A:0、8B:1C:1、2D:0、9正确答案:A10、一类客车的判别标准是()。
A:7座及以下(6M以下)B:9座及以下(6M以下)C:10-19座(6M以下)D:20-39座正确答案:B11、各收费站应坚持每日对“()”的稽查制度。
全国交易场所清理整顿情况简述
全国交易场所清理整顿情况简述目录全国交易场所清理整顿情况简述 (1)一、国务院关于交易所清理整顿相关政策 (1)1.1 国务院38号文开启整顿大幕 (1)1.2 “37号”文明确清理整顿范围和措施 (2)1.3 商务部关于《商品现货交易市场特别规定(试行)》相关规定 (2)1.4 “28号文”掀起第二轮整顿风暴 (2)二、全国多省市交易所清理整顿工作 (3)2.1 北京:交易所整顿现场检查,最早颁布地方法规 (3)2.2 重庆:多个地方法规规范交易所 (4)2.3 浙江:摸清58家交易场所,分阶段进行 (4)2.4 山东:召开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工作会议 (5)2.5 福建:《关于印发福建省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工作方案的通知》 (5)2.6 广西:《清理整顿大宗商品中远期交易市场工作方案》 (7)三、国务院关于交易所清理整顿工作进度 (8)3.1 交易所清理整顿工作情况 (8)3.2 交易所清理整顿工作进度 (8)3.3 各省市清理整顿获批的交易所 (9)2011年11月出台国发38号文,在2012年7月出台国办发37号文,交易所行业内掀起整顿风暴。
该轮行业整顿起到了几个作用:(1)、金融办崛起(2)、各交易所软件升级,软件公司当年做大了数家。
(3)、整顿把文交所几乎都灭了,贵金属灭了天津贵金属交易所的对手湖南维财大宗贵金属交易所,自此天津贵金属交易所所向披靡,再次一统江湖。
后续2012年年底到2013年其他二流贵金属交易所再次崛起(后话)。
(4)、大宗商品平台开始2012年开始类贵金属头寸化发展,在2013年达到巅峰。
(大部分撮合交易平台死亡的开始,2013年开始大宗商品交易市场“贵金属化”,全面转为做贵金属业务,放弃或缩小之前撮合交易业务。
)(5)、贵金属交易去黄金,只能卖白银了。
(6)、第四轮整顿成了行业催化剂,大量的国企,央企,上市企业进入该领域。
行业平台后续巨增。
(7)、整顿文件的出台让部分的小型平台关门,大量客户涌向大的平台,2012年是多家大型交易所交易量和交易客户开户最火爆的一年。
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2020)-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66号
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2020)正文:----------------------------------------------------------------------------------------------------------------------------------------------------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2017年8月28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7年第5次主席办公会议审议通过,根据2020年3月2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修改部分证券期货规章的决定》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证券交易所的管理,促进证券交易所依法全面履行一线监管职能和服务职能,维护证券市场的正常秩序,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证券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证券交易所是指经国务院决定设立的证券交易所。
第三条证券交易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设立党委,发挥领导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依照规定讨论和决定交易所重大事项,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交易所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第四条证券交易所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监督管理。
第五条证券交易所的名称,应当标明证券交易所字样。
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使用证券交易所或者近似名称。
第二章证券交易所的职能第六条证券交易所组织和监督证券交易,实施自律管理,应当遵循社会公共利益优先原则,维护市场的公平、有序、透明。
第七条证券交易所的职能包括:(一)提供证券交易的场所、设施和服务;(二)制定和修改证券交易所的业务规则;(三)依法审核公开发行证券申请;(四)审核、安排证券上市交易,决定证券终止上市和重新上市;(五)提供非公开发行证券转让服务;(六)组织和监督证券交易;(七)对会员进行监管;(八)对证券上市交易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进行监管;(九)对证券服务机构为证券上市、交易等提供服务的行为进行监管;(十)管理和公布市场信息;(十一)开展投资者教育和保护;(十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以及中国证监会许可、授权或者委托的其他职能。
202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上海钻石交易所监管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上海钻石交易所监管办法(2006年9月11日海关总署令第152号公布根据2018年5月29日海关总署令第240号《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23年3月9日海关总署令第262号《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第二次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海关对上海钻石交易所的监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上海钻石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办理钻石进出口和钻石交易手续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
海关在交易所设立机构,并依法行使职权,对该区域实行封闭式管理。
第三条交易所内可以开展钻石进出口贸易、存储、展示、委托加工和经海关批准的其他相关业务。
- 1 -海关总署发布第四条以一般贸易方式进出口钻石的,应当在交易所海关机构(以下简称交易所海关)办理进出口报关手续。
以加工贸易方式进出口钻石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加工贸易货物监管办法》办理进出口报关手续。
加工贸易项下钻石转内销的,应当参照前款规定在交易所海关办理报关手续。
以一般贸易方式进出口工业用钻,即税号71022100、71022900、71049011、71051020项下钻石的,不集中在交易所海关办理报关手续,依法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第五条海关依法对进出交易所的钻石进行查验。
查验时,钻石所有人或者受委托随身携带钻石进出口的交易所会员(以下简称会员)应当到场,并负责开拆和重封钻石的包装。
查验后,海关应当出具《钻石进/出所核准单》,《钻石进/出所核准单》应当分别由钻石所有人或者会员、验核人和海关查验人员签字确认。
第六条未办理海关手续的钻石以及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不得进出交易所。
第二章对交易所及其会员的管理- 2 -海关总署发布第七条会员应当持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等材料向交易所海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
会员经登记后,可以办理交易所与所外境内之间的钻石进出口报关手续,也可以办理交易所与境外之间的钻石进出备案手续。
鸦片战争前后中国对外贸易体制变迁-近代史纲要论文-历史论文
鸦片战争前后中国对外贸易体制变迁-近代史纲要论文-历史论文——文章均为WORD文档,下载后可直接编辑使用亦可打印——史学界对鸦片战争前后清朝对外贸易体制问题已有一定关注。
一般对作为中国外贸体制特色的行商制度持态度,认为该制度不适应世界经济格局的变化需要,其必然终结的命运不可逆转。
相应地,史学界对行商制度解体、条约制度逐渐确立后中国外贸体制的变化给予高度关注,普遍认为随着通商口岸的开辟,中国外贸体制开始向南京条约要求的协定关税方向转化。
笔者认为,行商制度在以农业为主体经济、对外贸易需要有限的中国,具有一定的合理性,而鸦片战争后中国对外贸易体制,因传统经济结构惯性的影响,并未显著呈现转变趋势。
笔者不揣浅陋,拟以上述思路为线索,全面考察鸦片战争前后,从1820年代到1850年代中国外贸体制的演变,以期增加学术界对鸦片战争前后中国经济史的学术认知。
一、鸦片战争前作为中国对外贸易体制特色的行商制度的合理性1、行商制度的合理性行商制度被史学界普遍定性为一种不合理的贸易制度,理由是不符合贸易自由原则,自身陋规烦琐而容易滋生腐败。
笔者认为行商制度具有一定的合理性,而且清政府始终没有放弃对行商制度做改良努力。
作为以农业为主体经济的中国,重农主义的经济思想始终占据主导地位,理所当然地与重商主义的西方经济思想有不同的利益考虑。
中国清政府限制对外贸易于几个口岸,甚至最后限制于广州一地,便是基于这种重农抑商的考虑。
另一方面,行商制度被指责更主要是由于其贸易代理性质的间接贸易,有悖所谓自由贸易原则,当时即被以英国商人为主的外商所抱怨,也是后世史学家诟病行商制度的主要理由。
其实,行商作为获得政府特许专事对外贸易的商人集团,不仅行使着贸易中介的职能,而且承担着管理外商的担保责任,其行为超出一般商业流通意义,其商业利润理应包含一定合理的管理成本,不应一概视为过度勒索。
如清朝主要税收收入田赋的行政管理费用占到税收总额的1/5至1/4。
储汇稽查员岗位职责
储汇稽查员岗位职责储汇稽查员是一种负责银行内部业务审核和监督的职务,通过审查各种交易情况和凭证,发现、解决账务问题和风险,并监督员工遵守银行内部规章制度,防范风险,保证银行业务的规范运作。
以下是储汇稽查员的岗位职责。
一、执行审核工作1. 对银行内部资金收支进行监督,审核各种交易,如存款、结汇、付汇、资金调拨等,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并向上级领导汇报。
2. 对客户的账户进行日常核对,确认资金流向是否符合规程,并对账错误进行更正。
3. 通过银行内部审核系统或手工方式进行核算,检查每笔交易的凭证是否齐全、准确,并按照银行内部规定,勾选核对凭证。
4. 对外部贷款或担保业务进行审核,确认手续是否齐全、签订的合同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对风险加强掌控。
二、节点把控1. 在银行内部的业务流程中,明确关键性节点所处位置,对于可能存在风险的节点进行把控,进行必要的审核与验证,加强对银行业务的管控,避免风险的出现。
2. 针对重要业务交易流程,对其进行计数和复核,确保无误。
三、整改处理1. 对发现的账务问题进行处理,并推动相关人员整改,及时跟进整改进展情况。
2. 结合日常业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不断优化纠正银行业务操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
四、团队管理1. 按照银行制定的管理制度,指导、安排并监督所在部门的工作,保证团队的正常运营和实现团队内的目标。
2. 培训员工了解银行业务流程、规范操作流程,提高员工素质,增强其风险防范能力。
五、信息管理1. 根据银行业务情况和管理要求,建立并完善银行业务管理信息系统,定期对信息系统进行检查和维护。
2. 根据工作需要,搜集、处理和分析业务相关信息,从信息角度为银行管理决策提供有益参考。
总体而言,储汇稽查员是一个需要耐心、细致、谨慎的职业。
他们不仅能够维护银行业务的正常运转,还能为银行提供风险实时跟进,从而保证整个系统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期货配套实施细则修正案
期货配套实施细则修正案一、《大连商品交易所会员管理办法》修正案第十九条转让方在接到交易所同意其会员资格转让的通知后,必须在3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下列事项:(一)了结期货合约持仓;……第二十二条会员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 交易所不予受理会员资格转让的申请:……(三)因违法、违规被交易所处以通报批评、暂停期货、期权业务处罚不满三个月的;……第二十四条交易所在接到法院等司法机关和其他有权的行政执法机关下发的有关转让会员资格的协助执行通知书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下发暂停相关会员的开仓交易并限期了结现有期货合约持仓的通知。
第三十六条会员被取消会员资格或放弃会员资格后,必须在3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下列事项:(一)通过平仓、移仓等方式了结各期货合约持仓;……第三十八条会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在10个工作日内向交易所书面报告:……(七)停止期货、期权业务;……第四十一条会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交易所有权要求其限期整改:……会员未能在限期内整改的,交易所有权暂停其期货、期权交易或经理事会批准取消其会员资格。
二、《大连商品交易所交易细则》修正案第六十一条交易所对期权交易业务有特别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三、《大连商品交易所结算细则》修正案第七条交易所结算业务的主要职责:……供集中履约担保;……第四十一条期货合约当日结算价是指某一期货合约当日成交价格按照成交量的加权平均价。
……第四十四条结算准备金余额的具体计算公式如下:当日结算准备金余额=上一交易日结算准备金余额+上一交易日交易保证金-当日交易保证金+当日实际可用充抵金额-上一交易日实际可用充抵金额+当日盈亏+当日期权权利金收支+入金-出金-手续费等。
第七十三条期货交易的相关亏损、费用、货款和税金以及期权权利金等款项,应当以货币资金支付,不得以有价证券充抵的金额支付。
第九十三条交易所对期权结算业务有特别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四、《大连商品交易所风险管理办法》修正案第二十一条交易所实行限仓制度。
税务稽查规范
税务稽查规范税务稽查规范是指税务部门在对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进行监督和检查时应遵循的一系列规则和程序。
税务稽查规范的制定和实施对于维护税收秩序、保障纳税人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下面是税务稽查规范的一些主要内容。
一、法定依据税务稽查活动应以税收征管法律法规为依据。
税务稽查人员在履行职责时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税务稽查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严格按照程序进行稽查,不得逾越职权范围,不得滥用权力。
二、稽查范围税务稽查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纳税人的纳税申报情况、税务登记及账务处理情况、税收优惠政策的合规性、涉税交易的真实性、资金流动情况等。
税务稽查人员在稽查过程中应根据具体情况,依法确定稽查范围,确保稽查工作有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程序规定税务稽查应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确保稽查工作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具体程序包括:出具稽查通知书、开展稽查调查、采集证据、查阅档案、听取申辩、出具稽查报告等。
税务稽查人员必须按照程序依法履行职责,不得乱作为、不得违反程序。
四、权力限制税务稽查人员在稽查过程中,不能随意侵犯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税务稽查人员不得使用虚假材料、伪造证据,不得强行查封、扣押纳税人财产。
同时,税务稽查人员不得泄露纳税人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严禁利用稽查权力从中谋取私利。
五、申辩权保障纳税人在接到税务稽查通知后,有权提供相关材料、解释、申辩。
税务稽查人员应听取纳税人的申辩意见,详细记录相关情况,对申辩内容进行核实和评估,然后形成稽查结论。
纳税人的申辩权是保障纳税人权益的重要途径,税务稽查人员需确保申辩权的充分行使。
六、稽查报告税务稽查过程结束后,税务稽查人员需对整个稽查过程进行记录和总结,形成稽查报告。
稽查报告应客观、公正,将稽查结果以及纳税人的申辩意见等详细列出。
纳税人有权要求查阅稽查报告,对其中的内容提出意见和异议。
七、复核申请纳税人对税务稽查结果不满意的,可以在规定的期限内向税务机关申请复核。
税务机关应按照法定程序对复核申请进行审查,并出具复核意见。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明确派出机构业务工作职责的通知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明确派出机构业务工作职责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00.09.26•【文号】证监发[2000]73号•【施行日期】2000.09.2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证券正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明确派出机构业务工作职责的通知(证监发[2000]73号)各证券监管办公室、办事处、特派员办事处、专员办事处,会内各部门: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证券监管体制改革的要求,充分发挥证券、期货市场集中统一监管体制的优势,现就派出机构证券、期货市场监管职责和业务工作权限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稽查业务工作职责(一)负责立案调查辖区内证券期货违法违规事项,在授权范围内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将立案和行政处罚决定报证管办或证监会备案;对超出行政处罚授权范围的案件,应按有关规定及时报证监会。
(二)负责办理证监会交办的案件或调查事项,并在规定的期限内上报调查报告。
(三)负责办理派出机构之间请求协助调查的事项并按请求方的要求及时反馈。
(四)负责监督执行本机构和证监会作出的处罚决定,并在规定的执行期满后15日内写出执行情况报告报证监会。
(五)负责管理辖区内和证监会转办的信访事项,并按规定调查、答复或反馈。
(六)负责调解辖区内证券期货市场纠纷。
(七)负责协助公安、工商、司法、纪检、监察等部门调查辖区内证券期货违法违规案件,对违反其他法律法规、党纪政纪的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八)负责对证券、期货市场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调查。
(九)各证管办负责对大区内特派办稽查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并组织、协调查办证券期货违法违规案件。
二、股票发行业务工作职责(一)负责辖区内拟发行公司改制情况验收,出具报告。
(二)负责监督辖区内拟发行公司辅导工作。
审核辅导备案材料,审核辅导机构定期报送的辅导报告及有关材料并反馈意见,对有关问题进行调查;对辅导机构和有关中介机构的辅导工作进行核查,评估效果,出具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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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稽查
第六条 稽查是指交易所根据交易所的各项规章制度,对会员、客户、交割仓库及期货市场相关参与者的业务活动进行的监督和检查。
稽查包括日常稽查和立案调查。
第七条 交易所履行监管职责时,可行使下列职权:
(一)查阅、复制与期货交易有关的信息、资料;
(二)对会员、客户、交割仓库等单位和人员进行调查、取证;
(三)要求会员、客户、交割仓库等被调查者申报、陈述、解释、说明有关情况;
(四)制止、纠正、处理违规行为;
(五)交易所履行监管职责所必须的其他职权。
第八条 会员、客户、交割仓库及期货市场相关参与者应自觉接受交易所的监督。
第九条 交易所设立投诉、举报电话。
投诉、举报人应身份真实、明确;投诉、举报人不愿公开其身份的,交易所为其保密。
第十条 对日常稽查工作中发现的、投诉举报的、期货监管部门和司法机关等单位移交的或其他途径获得的线索进行审查后,认为有违规行为发生的,交易所应予以立案调查。
第十一条 对已立案的期货违规案件,交易所应指定专人负责调查。
调查取证应当由两名以上调查人员参加,并出示本人工作证或交易所的证明文件。
第十二条 调查人员认为自己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应当申请回避。
被调查人员认为调查人员与本案有关、可能影响公正办案的,有权申请有关人员回避。
交易所认为调查人员应当回避的,指令其回避。
调查人员的回避由交易所主办部门负责人决定。
主办部门负责人的回避由交易所总经理决定。
第十三条 证据包括书证、物证、调查笔录、鉴定结论、视听材料、电子记录等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材料。
证据应当调查核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第十四条 调查笔录核对无误后,被调查人和调查人员应当在笔录上签名。
书证、物证的提取应当制作提取笔录,注明提取的时间和地点,并由被调查人签名。
被调查人无法签名的,由见证人签名。
视听资料、电子记录的收集应当注明收集或制作的时间、地点、方式、使用的设备及保存的条件,并由被调查人或见证人签名。
鉴定结论必须由中国证监会或交易所认定的有权鉴定单位做出,并由签定单位和鉴定人盖章签字。
第十五条 调查人员在日常稽查和立案调查过程中应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滥用职权。
对违反规定的,交易所根据不同情节给予相应的处分。
第十六条 会员、客户和交割仓库涉嫌重大违规,经交易所立案调查的,在确认违规行为之前,为防止违规行为后果进一步扩大,交易所可对其采取下列限制性措施: (一)限期说明情况;
(二)暂停登录新的客户编码;
(三)限制出入金;
(四)限制开新仓;
(五)限制交割仓库的交割业务;
(六)降低持仓限量或标准仓单持有限量;
(七)调高保证金比例;
(八)限期平仓、暂停平仓、强行平仓。
采取前款(五)至(八)项措施须经交易所理事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