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货业务授权批准制度
事业单位存货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存货管理制度存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公司存货的管理和控制,保证存货的安全完整,提高存货运营效率,保证合理确认存货价值,防止并及时发现和纠正存货业务中的各种差错和舞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存货,是指公司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主要包括各类原材料、在产品、半成品、产成品、商品、周转材料、五金配件等。
公司代销、代管存货,委托加工、代修存货也适用于本制度。
第三条库存物资内部控制中的不相容职务应当分离,其中包括:(一)物资入库和出库经办者与审批者应分离;(二)实物的验收保管与采购应分离;(三)审批发料的计划员与存货保管员相分离;(四)存货盘点应由保管、记账及独立于这些职务的其他人员共同进行;(五)若某职位空缺或相关人员临时外出,应指定替代人员或临时人员负责,避免暂时的职务重叠。
第二章岗位分工与授权第四条职责分工:(一)仓储处负责办理物资的验收入库、存储保管和物资出库业务,审核相关表单并及时录入系统,妥善保管所有存货收发凭证并装订成册,定期盘点库存物资,保证库存物资达到帐证相符、帐实相符、帐帐相符;(二)财务管理部负责存货核算业务及对相关存货管理的监督;(三)客服处负责成品发货、销售退换货业务指令的下达、起始表单的填制;(四)采购部负责外购品入库业务指令的下达、起始表单的填制和报账、付款事宜;(五)质量控制处负责相关物资出入库的质量检测事宜。
第五条公司对存货业务建立严格的授权审批制度,明确审批人对存货业务的授权批准方式、权限、程序、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规定经办人办理存货业务的职责范围和工作要求。
第六条各部门领用与本部门职责相关的消耗性库存物资由本部门负责人签字批准,领用与本部门职责无关的库存物资或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设备由本部门负责人签字审核后由分管领导签字批准,本单位以书面形式指定由某部门负责实施某项工作(获得授权),该项工作实施部门负责人才有权批准领用与指定实施工作有关的库存物资。
存货业务授权审批制度
存货业务授权审批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存货业务的授权审批工作,加强内部控制,防止舞弊行为,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存货业务的授权审批工作,包括存货的请购、采购、验收、付款、保管、出库、处置等环节。
第三条企业应当建立存货业务的岗位责任制,明确内部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办理存货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
第四条企业应当对存货业务建立严格的授权批准制度,明确审批人对存货业务的授权批准方式、权限、程序、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规定经办人办理存货业务的职责范围和工作要求。
第五条审批人应当根据存货授权批准制度的规定,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不得超越审批权限。
第六条经办人应当在职责范围内,按照审批人的批准意见办理存货业务。
第七条企业内部除存货管理部门及仓储人员外,其余部门和人员接触存货时,应由相关部门特别授权。
如存货是贵重物品、危险品或需保密的物品,应当规定更严格的接触限制条件,必要时,存货管理部门内部也应当执行授权接触。
第八条企业应当配备合格的人员办理存货业务。
办理存货业务的人员应当具备良好的业务知识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客观公正。
企业要定期对员工进行相关的政策、法律及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
第九条企业可以利用信息技术手段,提高存货业务授权审批的效率和效果。
第十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企业董事会。
二、存货业务授权审批的具体规定第十一条存货的请购与审批1. 存货的请购由各需求部门提出,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提交给采购部门。
2. 采购部门对请购申请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采购部门负责实施采购。
3. 审批人应当根据企业的采购政策和实际情况,对请购申请进行合理性、必要性的审查,确保采购活动的合规性。
第十二条存货的采购与付款1. 采购部门根据审批通过的采购计划,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实施采购。
2. 验收部门对采购的存货进行验收,确认合格后,提交给财务部门付款。
存货管理基本制度
1.1. 存货管理制度制定目的为了加强本公司对存货的管理和控制,保证存货的安全完整,提高存货运营效率,保证合理确认存货价值,防止并及时发现和纠正存货业务中的各种差错和舞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本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1.2. 存货的定义本制度所称存货,是指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商品、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主要包括各类商品、周转材料等。
公司代销、代管存货,委托加工、代修存货也合用于本制度规范范围。
1.3. 本制度以及本制度框架下的各级分制度和附件以防范公司存货管理中的下列但不限于下列风险为目的:1.3.1.存货预算编制不科学、采购计划不合理,可能导致存货积压或者短缺;1.3.2.验收程序不规范、标准不明确,可能导致数量克扣、以次充好、账实不符;1.3.3.存货仓储保管方法不适当、监管不严密,可能导致损坏变质、价值贬损、资源浪费;1.3.4.存货领用发出审核不严格、手续不完备,可能导致货物流失;1.3.5.存货盘点清查制度不完善、计划不可行,可能导致工作流于形式、无法查清存货真实状况;1.3.6.存货报废处置责任不明确、审批不到位,可能导致企业利益受损。
1.4. 公司在制定本制度时,重点关注的关键控制点:1.4.1.职责分工、权限范围和审批程序应当明确规范,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应当科学合理;1.4.2.存货请购的事项应当明确,请购的依据应当充分适当;1.4.3.存货管理控制流程应当清晰严密,存货管理原则及程序应当明确规范;1.4.4.存货的确认、计量和报告应当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的规定。
2.1. 存货业务的不相容岗位至少包括:2.1.1.存货的请购、审批与执行:2.1.1.1. 自营存货的请购、审批与执行:自营存货的请购由各经营单位根据实际销售情况提请购申请,经各门店负责人批准后采购;2.1.1.2. 联营存货的请购、审批与执行:联营单位存货可自行采购,报门店备案后由联营商家自行采购.2.1.2.存货的采购到货后由各分店仓储保管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报财务部门付款;2.1.3.购入存货的由各分店仓储保管人员保管,财务部门负责相关账务记录;2.1.4.存货发出由柜台营业员提出申请报各门店总经理审批后送财务部门进行账务处理;2.1.5.需处置的存货由柜台提出申请报分店总经理审批后由财务部门负责记录。
(完整版)存货管理制度
存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公司存货的管理和控制,保证存货的安全完整,提高存货运营效率,保证合理确认存货价值,防止并及时发现和纠正存货业务中的各种差错和舞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存货,是指公司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主要包括各类原材料、在产品、半成品、产成品、商品、周转材料、五金配件等。
公司代销、代管存货,委托加工、代修存货也适用于本制度。
第三条库存物资内部控制中的不相容职务应当分离,其中包括:(一)物资入库和出库经办者与审批者应分离;(二)实物的验收保管与采购应分离;(三)审批发料的计划员与存货保管员相分离;(四)存货盘点应由保管、记账及独立于这些职务的其他人员共同进行;(五)若某职位空缺或相关人员临时外出,应指定替代人员或临时人员负责,避免暂时的职务重叠。
第二章岗位分工与授权第四条职责分工:(一)仓储处负责办理物资的验收入库、存储保管和物资出库业务,审核相关表单并及时录入系统,妥善保管所有存货收发凭证并装订成册,定期盘点库存物资,保证库存物资达到帐证相符、帐实相符、帐帐相符;(二)财务管理部负责存货核算业务及对相关存货管理的监督;(三)客服处负责成品发货、销售退换货业务指令的下达、起始表单的填制;(四)采购部负责外购品入库业务指令的下达、起始表单的填制和报账、付款事宜;(五)质量控制处负责相关物资出入库的质量检测事宜。
第五条公司对存货业务建立严格的授权审批制度,明确审批人对存货业务的授权批准方式、权限、程序、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规定经办人办理存货业务的职责范围和工作要求。
第六条各部门领用与本部门职责相关的消耗性库存物资由本部门负责人签字批准,领用与本部门职责无关的库存物资或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设备由本部门负责人签字审核后由分管领导签字批准,本单位以书面形式指定由某部门负责实施某项工作(获得授权),该项工作实施部门负责人才有权批准领用与指定实施工作有关的库存物资。
名创优品存货管理岗位的分工与授权批准
名创优品存货管理岗位的分工与授权
批准
名创优品存货管理岗位的分工和授权批准可以根据具体的组织结构和工作流程来确定,以下是一般情况下的分工和授权批准的建议:
1. 存货管理岗位的分工:
•库存监控:负责监控和管理公司的库存水平,确保库存量与销售需求相匹配。
•采购计划:负责根据销售数据和库存状况制定采购计划,确保及时补充库存。
•供应商管理:与供应商进行合作和沟通,确保供应商按时交付所需的存货。
•出入库管理:负责存货的入库和出库流程,确保准确记录和跟踪存货的流动。
•库存调整:处理库存调整、报损和报废等问题,并进行相应的记录和报告。
•库存报告与分析:定期生成和分析库存报告,提供关于库存状况和趋势的数据分析。
2. 授权批准:
•存货采购批准:一般由存货管理岗位中的负责采购计划的人员根据制定的采购计划和预算,向相应的上级或采购主管提出采购申请,并经过批准后进行采购操作。
•出入库批准:存货管理岗位中的负责出入库管理的人员,根据相关的出入库凭证和程序,进行出入库操作,并确保相应的批准程序和授权被遵守。
•库存调整批准:存货管理岗位中的负责库存调整的人员,根据公司的调整政策和程序,提出库存调整申请,并经过相关授权批准后进行相应的调整操作。
•库存报告与分析批准:存货管理岗位中的负责库存报告和分析的人员,根据公司的制度和要求,进行库存报告和分析,并将报告提交给上级或相关部门进行审批或授权。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分工和授权批准流程可能会因组织结构、公司规模和业务特点而有所不同。
因此,在实际应用中,建议根据公司的内部制度和流程进行具体的分工和授权批准规定。
存货管理制度
★存货管理制度一、目的为规范公司的存货管理行为,防范存货业务中的差错和舞弊,保证存货的安全、完整,提高存货运营效率。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持有以备出售的、或为了出售仍处在生产过程中的、或将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或在外部寄托且灭失风险属于本公司的代管料或寄存物资等存货管理。
三、岗位分工与授权批准(一)存货管理岗位分工原则要求建立存货业务的岗位责任制,明确内部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办理存货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
(二)不相容岗位分离1、物资入库和出库经办者与审批者相分离;2、实物的验收保管与采购相分离;3、领料及审批人员与存货保管员相分离;4、存货盘点应由保管、记账及独立于这些职务的其他人员共同进行;1/ 195、若某职位空缺或相关人员临时外出,应指定替代人员或临时人员负责,避免暂时的职务重叠。
(三)职责分工和授权批准1、设置专门的存货仓储管理部门和人员,并根据本制度要求做到不相容人员的分离。
2、建立健全请购、审批、招标、采购、验收、保管、付款、盘点、对帐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3、分管负责人组织、协调公司的存货管理控制工作,做到制度执行严格、资料保存完整、不缺货、不长期存货、不形成积压存货,并定期盘点、对帐、编制存货盘点表,保证库存物资达到帐证相符、帐实相符、帐帐相符。
4、财务部门设置存货核算岗位,对存货收发业务进行会计核算,并每月监督、检查仓库保管人员账簿登记是否正确,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5、存货验收入库的必须严格对照经审批的采购申请,并按规定严格审查入库资料,禁止办理无实物入库的验收入库手续,否则要追究批准人和验收人的责任。
6、日常生产用和消耗用物资的领用,可由各部门负责人授权相关责任人签字批准领用;非生产和消耗用库存物资的领用,必须由公司负责人或获得授权的分管负责人签字批准。
仓库主管人员在发出存货时,要严格审核领用手续,对不符合领2/ 19用手续的,可拒绝发货;否则,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存货管理办法
存货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存货的内部控制和管理,防范存货业务中的差错和舞弊,保护存货的安全、完整,提高存货运营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财政部等五部委《公司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股份公司内部控制规范――存货》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范.第二条本规范所称存货,是指公司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主要包括各类材料、在产品、半成品、产成品、商品等。
公司代销、代管存货,委托加工、代修存货也适用于本规范.第三条公司各级领导对本公司存货业务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
第四条公司在建立并实施存货内部控制制度中,至少应当强化对以下关键方面或者关键环节的风险控制,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 (一)权责分配和职责分工应当明确,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应当科学合理;(二)存货请购依据应当充分适当,请购事项和审批程序应当明确;(三)存货采购、验收、领用、盘点、处置的控制流程应当清晰,对存货预算、供应商的选择、存货验收、存货保管及重要存货的接触条件、内部调剂、盘点和处置的原则及程序应当有明确的规定;(四)存货成本核算方法、跌价准备计提等会计处理方法应当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第二章职责分工与授权批准第五条公司应当建立存货业务的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办理存货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
采购部、制造部负责对在库物资及委外半成品、自制半成品、产成品的采购、保管、搬运、防护、交接、销售、处置等管理工作。
部分委外半成品和自制半成品库房在车间的,由各车间负责保管及收发。
公司不得由同一部门或个人办理存货的全过程业务.存货业务不相容岗位至少包括:(一)存货的采购、验收与付款;(二)存货的保管与清查;(三)存货的销售与收款;(四)存货处置的申请与审批、审批与执行;(五)存货业务的审批、执行与相关会计记录。
存货管理制度(完整版),加强对公司存货的管理和控制
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岗位分工与授权 (2)第三章请购、采购、验收与保管 (3)第四章领用与发出 (6)第五章存货的核算 (8)第六章盘点与处置 (11)第七章检查与监督 (14)第八章附则 (15)为了加强对公司存货的管理和控制,保证存货的安全完整,提高存货运营效率,保证合理确认存货价值,防止并及时发现和纠正存货业务中的各种差错和舞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所称存货,是指公司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者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者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主要包括各类原材料、在产品、半成品、产成品、商品、周转材料、五金配件等。
公司代销、代管存货,委托加工、代修存货也合用于本制度。
库存物资内部控制中的不相容职务应当分离,其中包括:(一)物资入库和出库经办者与审批者应分离;(二)实物的验收保管与采购应分离;(三)审批发料的计划员与存货保管员相分离;(四) 存货盘点应由保管、记账及独立于这些职务的其他人员共同进行;(五) 若某职位空缺或者相关人员暂时外出,应指定替代人员或者暂时人员负责,避开暂时的职务重叠。
职责分工:(一) 物控部仓管负责办理物资的验收入库、存储保管和物资出库业务,审核相关表单并及时录入系统,妥当保管所有存货收发凭证并装订成册,定期盘点库存物资,保证库存物资达到账证相符、账实相符、账账相符;(二)财务管理部负责存货核算业务及对相关存货管理的监督;(三)营销部负责成品发货、销售退换货业务指令的下达、起始表单的填制;(四) 采购部负责外购品入库业务指令的下达、起始表单的填制和报账、付款事宜;(五)质保部负责相关物资出入库的质量检测事宜。
公司对存货业务建立严格的授权审批制度,明确审批人对存货业务的授权批准方式、权限、程序、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规定经办人办理存货业务的职责范围和工作要求。
各部门领用与本部门职责相关的消耗性库存物资由本部门负责人签字批准,本单位以书面形式指定由某部门负责实施某项工作(获得授权),该项工作实施部门负责人材有权批准领用与指定实施工作有关的库存物资。
存货管理制度
存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述 (2)第二章入库管理 (5)第三章存货领用管理制度 (10)第四章存货发放管理制度 (11)第五章仓库调拨管理规定 (13)第六章存货盘点 (14)第七章存货盘点报告 (19)第八章废料分类管理 (20)第九章退货管理制度 (22)第一章总述第1条目的。
为了使存货具有合理库存,减少存货损失,提高存货质量,规范存货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2条采购计划提出及实施。
外购时,首先由用料部门提出用料计划,由分管领导和公司负责人审批,供应部门负责实施采购。
第3条验收管理制度1. 质量管理部门和相关使用部门对所购货物或劳务等品种、规格、数量、质量和其他相关内容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证明。
2. 验收人员对验收过程中发现的异常情况,应当立即向采购部或有关部门报告,采购部或有关部门应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3. 货物的验收由质量管理部门主导,会同仓储部门、使用部门和采购部共同验收,对收到货物的数量和质量进行检验。
第4条收货准备。
1.货物验收人员在采购部门转来已核准的“订购单”时,按供应商、货物交货日期分别依序排列,并于交货前安排存放的库位以方便收货作业。
2.对于需要按重量、长度、体积等方面计量的物资,应借助称重仪器、检测工具、容器等进行试测验收,不得虚估。
第5条待验货物处理。
已经到货、等待验收的货物,必须在商品的外包装上贴上货物标签并详细注明货号、品名、规格、数量及到货日期,并且应与已验收的货物分开储存,并规划出“待验区”以示区分。
第6条实施验收。
1.货物到货后,货物验收人员应会同使用部门根据“装箱单”、“订购单”、“合同”等采购文件核对货物名称、规格并清点数量或过磅、测量重量,并将到货日期及实收数量填入“订购单”。
同时,验收人员填写验收报告单并在上面签字。
2.质量管理部门应当使用按顺序编号的验收报告,对那些没有对应采购申请的商品或劳务,一律不得签收。
3.质量管理部门验收完毕后,对验收合格的商品或劳务应当编制一式多联、预先编号的验收证明,内容包括供应商名称、收货日期、货物名称、数量和质量以及运货人名称、原购货订单编号等,作为验收商品或劳务的依据,并及时报告采购部门和财务部门。
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存货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单位存货的内部控制和管理,防范存货业务中的差错和舞弊,保护存货的安全、完整,提高存货运营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试行)》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以下统称单位)。
第三条国务院有关部门可以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范,制定本部门或本系统的存货内部控制规定。
各单位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范,结合部门或系统的存货内部控制规定,建立适合本单位业务特点和管理要求的存货内部控制制度,并组织实施。
第四条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存货业务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
第二章岗位分工与授权批准第五条单位应当建立存货业务的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办理存货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
存货业务不相容岗位至少包括:(一)存货的采购、验收与付款;(二)存货的保管与清查;(三)存货的销售与收款;(四)存货处置的申请与审批、审批与执行;(五)存货业务的审批、执行与相关会计记录。
单位不得由同一部门或个人办理存货的全过程业务。
第六条单位应当配备合格的人员办理存货业务。
办理存货业务的人员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
第七条单位应当建立存货业务的授权批准制度,明确授权批准的方式、程序和相关控制措施,规定审批人的权限、责任以及经办人的职责范围和工作要求。
严禁未经授权的机构或人员办理存货业务。
第八条审批人应当根据存货授权批准制度的规定,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不得超越审批权限。
经办人应当在职责范围内,按照审批人的批准意见办理存货业务。
对于审批人超越授权范围审批的存货业务,经办人有权拒绝办理,并及时向审批人的上级授权部门报告。
第九条单位应当制定科学规范的存货业务流程,明确存货的取得、验收与入库,仓储与保管,领用、发出与处置等环节的控制要求,并设置相应的记录或凭证,如实记载各环节业务的开展情况,确保存货业务全过程得到有效控制。
公司存货管理制度
公司存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加强公司存货管理,确保存货账实相符,加快存货周转速度,规范存货管理流程,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的相关要求,结合公司《采购与付款管理制度》、《生产管理制度》、《销售与收款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以及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定义本制度所称“存货”是指在日常经营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中耗用的材料或物料等,包括各类原材料、辅助材料、在产品、半成品、产成品、库存商品以及包装物、委托加工物资等。
第三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本制度所称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持有其50%以上的股份,或者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当选,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
第二章职责分工与授权批准第四条职责分工第五条收发管理要求1、办理存货入库手续时,先进行质量检验,待质量检验合格后,库管员必须依据送货单所列存货的名称、规格、数量进行核对、清点,对于清点结果无误的存货,方可办理入库手续。
2、对当月收到的外购存货,经清点和检验后符合要求的,应当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对期末尚未取得发票但已办理入库手续的外购存货,应当按照暂估金额入账。
3、库管员依据经审批的领料单或出库单如实发出存货。
若领料单据、出库单据未经相关人员审批,或者字据不清晰、有被涂改的痕迹,库管员应当拒绝发出存货(上线ERP系统的情况下,全部通过ERP走线上流程,不使用纸质单据)。
4、发出存货时,出货顺序应当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
5、任何人在未办理存货出库手续的情况下,不得以任何名义从仓库内取得存货。
第六条存放管理要求1、“二齐、三清、四定位”二齐:存货摆放整齐,库容干净整齐;三清:实物清(干净)、数量清(准确)、标识清(清楚);四定位:存放时按区(域)、按排、按(货)架、按位(置)定位。
2、库管员日常对经常发生变动的存货要及时清点,若发现实物与储位不一致,要及时纠正;若发现实物数量与系统账、物料卡记载不一致以及存货品质问题,要及时查找原因并向上级汇报。
存货的控制关键点
存货的控制关键点存货的收入、存储、发出、盘点都是重要的控制关键点,运用合理的控制方法把握住这些环节就可以实现对整个业务循环的监控,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具体的控制点主要有:存货业务活动的授权和审批控制点,资产的验收和保管控制点,存货业务的单证控制点,权责划分控制点,监督稽核控制点,财务系统控制点。
(一)授权审批控制点企业存货业务经常发生而且内容复杂,所以为了发挥各部门的比较优势,往往实行分权管理,重要的存货业务活动都要得到批准后才能执行。
1•存货收入的控制点购买存货申请的审批,要通过生产、财务等部门共同审批完成,其他方式收入的固定资产也要进行审批;收入存货过程中发生的资金收益和费用支出的办理需要经过财务部门的批准;存货在企业内部的转移需要得到主管部门的批准,要以相关的审批文件为依据。
2•存货储存的控制点仓库管理部门进行存货保管人员配备时要得到高层管理部门的审批;存货储存地点的确定要经过生产技术部门的批准,存货储存成本的支出要得到财务部门的审核;存货离开储存仓库时,使用存货的部门或人员要出示授权审批材料,并应该取得仓库管理部门的批准;仓库管理部门在销毁有关存货簿记、备查登记等文件资料时,需要经过高层管理部门的批准,同时还要获得财务部门的同意。
3•存货清点的控制点稽核小组制定清点或盘点计划、确定清点时间、频率时要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得到批准后才能实施;清点过程中确定存货盘盈、盘亏的处理方法需要得到主管部门的审批;主管会计人员对存货清点结果采取的会计核算方法要经过财务部门主管的批准。
4•存货发出的控制点使用存货之前,生产、销售等部门要向主管机关提出申请;各部门在使用存货时,要向仓库管理部门出具生产计划或者存货使用预算审批材料,核对审批单上的内容后仓库管理部门才能发出存货;日常零星使用存货时要获得本部门主管的批准,企业应该制定存货使用的权限分配制度,明确规定各级部门主管的审批额度,对于超出审批权限的额度要经过上级主管的批准;仓库管理部门对存货保管的调整方案要经过主管机关的批准,并确定在此过程中出现问题的责任;主管会计初步拟订了存货发出的核算方法后,要向财务部门主管报告,以便综合考虑存货发出成本计算对企业总体经营活动的影响。
存货管理制度
存货管理制度一、总则1.1目的:为加强对存货的管理和控制,保证存货的安全完整,提升存货运营效率,实现存货价值最大化,根据《会计法》、《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1.2释义:存货,是指公司生产经营进程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或者为了出售仍然处在生产进程中的在产品,或者将在生产进程或提供劳务进程中耗用的材料、物料等,包括原材料及主要材料、辅助材料、低值易耗品、包装物、产成品、自制半成品和在产品等。
1.3存货管理的内容:包括计划、采购、验收、入库、保管、发出和清仓盘点等工作。
1.4岗位分工及授权批准1.4.1公司建立存货业务的岗位责任制,明确内部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办理存货业务的不相容岗位互相分离、制约和监督,实行“采购、使用、管理、监督”相分离的原则。
1.4.1.1.技术部门负责存货编码、名称、规格和型号的新增、修改维护。
1.4. 1.2采购部门负责各类材料物资的需求计划编制、采购、进出库与保管。
1.4.1.3生产部门负责产品配套件的计划与加工委托,在制品的生产、仓库管理和存货清查。
1.4.1.4营销部门负责产成品及库存产品的进出库与仓库管理。
1.4. 1.5财务部门负责进出库存货的稽核、核算与存货清查时监盘。
1.4.1.6公司设立专职仓管员,负责存货管理,对总经理及财务部双重负责。
1.4.2公司对存货业务建立严格的授权批准制度,审批人应当根据存货授权批准制度的规定,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不得超越审批权限。
经办人应当在职责范围内,按照审批人的批准意见办理存货业务。
二、计划与采购2.1采购计划与申请1. 1.1对存货实行财务预算管理,严格控制无预算、超预算存货费用支出与超计划储备。
2. 1.2根据公司年度经营计划、材料消耗定额,各部门物资需求以及现有库存情况,制定年度采购计划预案,合理确定材料、在产品、产成品等存货的比例°3. 1.3根据年内生产进度安排、资金情况和库存变化、相应制定半年、季度和月度的具体采购计划,该计划按期滚动修订。
分销企业存货管理制度范本
分销企业存货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制定目的为了加强分销企业存货管理,确保存货账实相符,提高存货周转效率,规范存货管理流程,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等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定义本制度所称存货是指在日常经营中持有以备出售的商品、处在销售过程中的在售商品、在销售过程中耗用的材料或物料等,包括各类原材料、辅助材料、在产品、半成品、产成品、库存商品以及包装物、委托加工物资等。
第三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分支机构(以下简称分支机构)。
第二章职责分工与授权批准第四条职责分工1. 总经理负责审批存货管理的采购、保管、使用、处置等政策和制度,审查、审阅存货管理重要财务报表,审批存货管理账目科目的增减和调整,审批盘盈盘亏的应对策略和方法。
2. 仓储部门负责审核仓库物资管理台帐,审核月收货、出货报告,审核并确认盘点报告,审核存货补仓申请,审核存货保险购买申请。
3. 仓库管理员负责进行日常的存货保管、入库、出库、盘点等工作。
第五条授权批准1. 存货采购、入库、出库、盘点等操作需严格按照公司规定的审批流程进行。
2. 各级审批人员应按照权限和职责进行审批,不得越权审批。
第三章存货采购与入库第六条存货采购1. 采购部门应根据销售预测和库存状况,制定合理的采购计划。
2. 采购部门应按照公司规定的供应商管理制度,选择合格的供应商进行采购。
第七条存货入库1. 采购部门应将入库的存货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填写财务部门指定格式的《入库单》,一式三联。
2. 《入库单》由购买人、保管、相关部门经理共同签字确认。
购买人以签字后的《入库单》财务联连同合法的购买凭证交由财务部门结算。
第四章存货的日常保管第八条库房管理1. 库房管理员应妥善保管库房钥匙,确保存货安全。
2. 库房管理员应定期对存货进行盘点,确保账实相符。
第九条存货保险1. 财务部门应根据公司规定为存货购买保险,确保存货安全。
存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1.1目的为了规范公司的存货管理,保护存货资产的安全与完整,提高存货管理工作的效率与果,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指引和相关的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1.2作用1.2.1通过制定本制度能够防止存货保管不善,可能导致存货损坏、变质、浪费、被盗和流失等。
1.2.2通过制定本制度能够防止存货盘点工作不规范,可能由于未能及时查清资产状况并做出处理而导致财务信息不准确,资产和利润虚增。
1.3原则1.3.1本制度遵循账实相符合原则,即要求仓库存货账簿应与存货实物一致。
1.3.2本制度遵循定期盘点原则,即要求公司财务应每月、每年组织对存货进行盘点,核对存货数量的真实性。
1.4范围本制度所称存货,是指本公司在日常经营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成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主要包括各类原材料、在产品、半成品、产成品等。
第二章存货管理责任体系2.1仓库管理员负责按规定保管存货,要求存货进出手续完善,确保存货数量的准确性。
2.3财务部负责记录存货账簿,检查存货进出票据,盘点存货期末数量及余额。
2.4财务总监负责指导完善存货管理制度,指导仓库管理员履行存货管理职责;审核或在授权范围内审批存货的报废或盘盈、盘亏。
2.5总经理负责审批存货的报废或盘盈、盘亏。
第三章存货验收入库3.1 所有公司采购的物资原则上都必须办理验收入库手续,由仓储部门统一保管。
但经授权批准在合理范围内由各职能部门保管的办公用品等除外。
3.2 原材料验收入库程序:3.2.1原材料运抵后,采购部、仓库检查收到货物的交货期、数量、型号、等于采购合同、订购单、发票以及供货企业提供的材质证明、合格证、运单、提货通知单等原始单据是否相符。
3.2.2品管中心对收到货物进行数量、技术规格复核和质量检验。
3.2.3品管中心根据验收结果,编制书面《验收报告》,验收报告中列明供应商名称、运货人名称、收货日期、货物名称、规格、数量、技术指标以及验收人、验收情况等内容,有相关负责人签字确认。
存货管理制度
存货管理制度存货管理制度1煤矿存货管理制度为加强存货管理,保证存货安全完整,提高存货运营效率,保证合理确认存货价值,防止并及时发现和纠正存货业务中的各种差错和舞弊,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管理内容存货,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物料等。
第二条库管科对入库材料应当建立明细账,详细登记存货类别、编号、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计量单位等内容,并定期与财务科就存货品种、数量、金额等进行核对。
入库记录不得随意修改,如确需修改入库记录,应当经授权批准。
第三条财务科应当针对存货种类繁多、存放地点复杂、出入库发生频率高等特点,加强与仓储部门经常性账实核对工作,避免出现将已入库存货不入账或已出库不销账的情形。
第四条库管科定期对存货进行检查,确保及时发现存货损坏、变质等情况,重视现场管理控制,防止浪费、被盗和流失。
第五条财务科严格按照会计核算规定进行存货的初始计量,正确核算存货的采购成本,进行存货的账务处理。
第六条材料发出计价方法采用计划成本法,并按照公司会计核算办法规定执行。
存货的'计价方法一经确定,未经批准,不得随意变更。
第七条存货的清查盘点原材料清查,由财务科和库管科共同负责,每年除必须在年终决算前全面清查一次外,在年度期间,还应区别不同情况,对存货进行轮流盘点、重点抽查或定期清查。
对贵重物资至少每月清查一次;仓库保管员岗位调动时,必须进行清查盘点。
盘点必须形成《存货盘点表》,并由参加盘点人员签字确认。
库存商品每月盘点一次,由企业科、财务科、生产科、质检科共同盘点。
财务科负责编制《煤炭库存盘点情况表》,盘点数量要与账面数进行核对,对差异率大于20%或绝对额超6000吨的要进行原因分析,并由参加盘点人员签字确认。
第八条存货的清查主要抓好以下三方面的工作:(一)通过点数、过磅或测量等盘点方法,准确确定材料及产成品的实存数量,将盘点数量与账面结存数量相核对,并查明账实不符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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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总监级以上管理人员对仓库工作进行检查。
3.仓储部经理对仓库工作的开展进行指导。
4.财务部工作人员根据账实核对工作要求,需进库核对。
第8条 除上一条款的规定以外,其他所有人员进入仓库均需要特别授权。
1.拟进入仓库现场的单位、部门或人员填写公司统一的“进库申请单”,对进库时间、人员、主要事项等进行说明,并由申请单位、部门或人员予以盖章或签字。
第2章 存货采购的授权审批
第3条 采购计划审批
1.周采购计划审批
(1)周采购计划的对象为低值易耗品和零星物品。
(2)由使用部门或仓库提出申请,填写“申购单”,经财务部审核同意后,由采购部组织人员实施采购。
(3)周采购计划申报的时间为每周一下午3点以前。
2.月采购计划审批
(1)月采购计划的对象为生产中所需的原材料、配件等。
(2)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填写“申购单”,经财务部审核同意后,报财务总监审核,总经理签字确认,由采购部组织人员实施采购。
(3)月采购计划的申报时间为每月26日之前。
3.年采购计划
(1)年采购计划是公司对所有需购物资的综合控制。除了周采购计划和月采购计划包含的内容外,还包括了设备的购置、工程的采购及其他物资的采购。
4.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或公司规定需要进行招标采购的存货,无论金额大小,一律由总经理进行审批,由采购部组织成立招投标小组实施招标采购。
第4条 采购货款支付审批流程
1.采购货款支付先由采购部经办人员认真填制“付款申请表”,对收款单位、付款金额、用途及合同号码(附合同原件)均要详细填列,并对经济业务内容的真实性及有效性负完全责任。
存货业务授权批准制度
内控制度名称
存货业务授权批准制度
执行部门
内控制度编号
监督部门
制度受控状态
生效日期
第1章 总则
第1条 为了明确公司各部门和相关岗位在存货管理中的职责和权限,确定授权审批的流程、责任、权限、方式及相关控制措施,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类原材料、在产品、半成品、产成品以及周转材料等存货管理的授权审批事项。
2.仓储部审核“进库申请单”,根据不同仓库保管环境要求分析进库的合理性和在库时间的长短,提出审核意见,由仓储部经理签字确认。
3.公司总经理对非本单位人员进入仓库进行最终审批。在下列情况下,总经理对本单位内部人员进入仓库进行审批。
(1)普通仓库一次进入仓库人数超过8个人的。
(2)进入危险品、保密物品以及贵重物品存放仓库的。
3.非正常原因导致的报废金额在2 000元以上的。
第15条 常规授权审批流程
1.拟报废存货的使用部门或仓储部填写“报废申请单”,“报废申请单”的内容包括报废存货的名称、已用年限、是否为正常报废等。部门负责人在申请单上签字确认。
2.仓储部对拟报废存货进行检测、检查,提出报废意见,并将报废意见填写进“报废申请单”相应项目中。
1.付款金额大于15万元,由董事长审批。
2.付款金额在10万元(含)~15万元(含),由总经理审批。
3.付款金额少于10万元,由财务总监进行审批。
第3章 存货保管授权审批
第6条 存货保管的授权审批适用范围为存货业务开展所涉及的各授权审批事项。
第7条 存货在库期间,原则上不允许非仓库人员进入,其他部门和人员在下列情况下可进入仓库。
第9条 仓库管理员对经特别授权批准或其他允许进入存货保管现场的人员进入仓库的证明进行审核,确保无违规审批情况。
第10条 仓库管理员对入仓人员应说明入库需注意的事项,并检查入库人员所携带的物品是否在仓库所允许的范围内。
第11条 仓库管理员对入仓人员进入时间、人数、出仓时间进行记录,并定期汇总向仓储部经理汇报。
3.公司财务部对报废申请单进行审核,主要是计算报废成本,确定报废成本的合理性,并将计算的报废成本填写在“报废申请单”的相应项目中。
4.主管存货管理的副总或总监在“报废申请单”上签字确认。
第16条 特别授权审批流程
特别授权审批流程基本上按照上一条款的流程进行,但在以下两个方面存在不同。
1.在对拟报废存货进行检测审查时,根据需要可以外聘专业的检测机构或人员参与。
2.主管副总审核并附上相关意见后,需报总经理进行最终审批。
第5章 附则
第17条 存货授权审批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不得超越权限审批。
第18条 违反规定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授权审批的行为,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进行经济处罚和行政处罚。
第19条 本制度由仓储部主持制定,经总经理审批签字后,自年月日起执行。
第4章 存货报废授权审批
第12条 存货报废的授权审批适用于存货在保管、使用等过程中由于正常原因或非正常原因失去原有价值,需要进行报废处理的事项。
第13条 存货授权审批分为常规授权源自批和特别授权审批。第14条 以下存货报废事项需要进行特别审批。
1.单次报废金额超过5 000元以上的。
2.单件报废金额超过3 000元以上的。
第20条 相关文件表单
1.“申购单”、“付款申请表”。
2.“进库申请单”、“报废申请单”。
编制日期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
修改标记
修改处数
修改日期
(2)年采购计划的审批程序如下。
① 由使用部门编制本部门采购计划,报财务部审核。
② 财务部根据本年度采购预算和总体预算的要求,对存货采购申请报告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将申请报告报财务总监复核。
③ 财务总监复核财务部的意见,并在申请报告上附上自己的意见,将申请报告报总经理审批。
④ 总经理根据财务部和财务总监的意见,对申请报告做出审批,并签字确认。
2.采购部经办人员将“付款申请表”交由采购部负责人审核业务的合理性、真实性并签署意见后交财务部会计审核。
3.财务部会计负责审核付款申请表的经济内容,包括合同、发票等,签署意见后交财务部经理复核,财务部经理复核无误后签字报具有相应审批权限的人审批,最后交由出纳办理付款手续。
第5条 货款支付按照相应的审批权限由相应审批权人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