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职高专院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的意见
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的意见
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的意见(教社政[2005]2号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教育厅(教委),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精神,现就加强高等学校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的重要意义辅导员、班主任是高等学校教师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高等学校从事德育工作,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骨干力量,是大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
加强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是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维护高校稳定的重要组织保证和长效机制,对于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把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的特殊重要性和紧迫性。
多年来,各地各高等学校采取多种措施加强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积累了一定经验,取得了明显成效。
但是,总体上看,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还不能很好地适应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需要,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必须采取切实措施加以解决。
要像重视业务学术骨干一样重视辅导员、班主任的选拔、培养和使用,使他们干事有平台、发展有空间,充分调动他们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作出贡献。
二、认真做好辅导员、班主任队伍的选聘配备工作做好辅导员、班主任的选聘配备工作,是加强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的基础。
高等学校要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科学合理地配备足够数量的辅导员和班主任。
专职辅导员总体上按1:200的比例配备,保证每个院(系)的每个年级都有一定数量的专职辅导员。
同时,每个班级要配备一名兼职班主任。
辅导员、班主任工作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第一线,在思想、学习和生活等方面负有指导学生、关心学生的职责,要按照党委的部署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活动。
浅谈高职院校辅导员队伍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谈高职院校辅导员队伍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高职院校辅导员队伍建设是非常重要的,对于学生的综合素质提升,毕业生就业质量提高具有重要意义。
但目前的事实是,高职院校辅导员队伍建设中存在着一些问题。
这篇文章将结合实际情况,探讨高职院校辅导员队伍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一、问题(一)队伍结构不合理高职院校辅导员队伍结构不合理是当前存在的一大问题。
目前,高职院校辅导员主要分为全职辅导员和兼职辅导员两类。
全职辅导员数量太少,有些高职院校全职辅导员数量不到10人,严重影响了学生的管理和服务。
而兼职辅导员来源不稳定,资质参差不齐,数量大,但质量参差不齐,难以发挥辅导员的作用,同时对全职辅导员形成工作压力,缺乏合理的分工。
(二)履职不力履职不力是高职院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的另一个问题。
一些辅导员缺乏较为全面的专业知识和职业素养,在管理方面有欠缺,没有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不能满足学生的需求。
在引导学生实现自我价值、规划职业等方面的能力也较低,没有积极有效地发挥导师的作用,影响了学生毕业后的就业和发展。
(三)工作量不合理高职院校辅导员队伍建设中,工作量不合理也是目前存在的问题。
辅导员面临巨大的工作量压力,全职辅导员的工作范围要在学生、家长、学校三方面交流沟通、管理、文化建设等方面开展工作。
这样极易导致辅导员工作负担过重,影响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进而产生对工作的抵触和对职业的愤慨。
二、对策(一)加强队伍建设,稳定队伍结构高职院校已辅导员小于10人的应该要加强队伍建设,加强辅导员的培训,提升其职业素养,拓展其职业技能的范围和能力。
而兼职辅导员的引入,应通过竞争招聘,且有关资格证书等条件和审核环节,要规范其工作,确保辅导员质量,但是兼职辅导员不能替代全职辅导员,而应对全职辅导员的工作进行辅助和协调。
(二)提高工作质量,保证服务质量高职院校辅导员要提高工作素质、拓宽知识领域、增强职业素养,注重沟通协调能力的培养,发挥辅导员的关系网模式,了解学生的心理状态、生活、学习、工作情况,为其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指导。
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公布陕西省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建设单位名单的通知
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公布陕西省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建设单位名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22.06.24•【字号】陕教函〔2022〕561号•【施行日期】2022.06.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正文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公布陕西省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建设单位名单的通知各设区市教育局、财政局,杨凌示范区教育局、财政局,韩城市教育局、财政局,神木市、府谷县教育和体育局、财政局,各高职院校:根据《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实施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陕教〔2022〕10号),经学校申报,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组织评审,评审结果公示等程序,现对陕西省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以下简称省级“双高计划”)建设单位名单予以公布。
各单位要将省级“双高计划”建设作为贯彻落实全国职业教育大会、全省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的有效抓手,进一步优化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环境,加强政策和经费支持,动员各方力量支持项目建设。
项目建设单位要按照已备案的申报书开展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群建设。
建设期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将对建设单位开展中期考核评估,不合格的予以淘汰,并适时替补。
附件:1. 陕西省省级“双高计划”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单位名单2. 陕西省省级“双高计划”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名单附件1陕西省省级“双高计划”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单位名单附件2陕西省省级“双高计划”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名单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财政厅2022年6月24日。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度陕西省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和校外教学点设置与管理工作的通知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度陕西省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和校外教学点设置与管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公布日期】2024.01.03•【字号】陕教高办〔2024〕1号•【施行日期】2024.01.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其他规定正文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度陕西省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和校外教学点设置与管理工作的通知各有关高校: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教育部关于推进新时代普通高等学校学历继续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设置实施细则》《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设置与管理工作的通知》等规定,按照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关于做好2024年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和校外教学点设置与管理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23〕29号)要求,现就做好2024年度陕西省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和校外教学点设置与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专业设置与管理(一)明确专业定位。
各有关高校要主动对接国家、行业和陕西“十四五”规划确定的重点领域,结合高等教育综合改革、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积极参与市域产教联合体和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建设,按照“聚焦特色、控制规模、保证质量”的原则设置专业,培养创新型、应用型、技术技能型人才。
部属高校要结合“双一流”建设、高水平学科专业,举办“少而优、小而精”的高层次学历继续教育。
省属本科高校、成人高校等要聚焦区域产业发展规划,设置的专业要服务区域重点产业、特色产业发展。
职业院校要结合自身优质特色专业(群)建设,围绕先进制造业重点产业链、现代农业和乡村振兴重点领域、“一老一小”、体育等现代服务业领域设置专业。
高校设置继续教育国控专业须在本校全日制国控专业范围内设置,并获得省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书面同意,医学类、教育类专业由省教育厅统一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其他国控专业的省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书面意见请各申报高校自行完整出具。
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新时代基础教育校园长队伍骨干体系建设的意见
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新时代基础教育校园长队伍骨干体系建设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22.05.12•【字号】陕教〔2022〕22号•【施行日期】2022.05.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其他规定正文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新时代基础教育校园长队伍骨干体系建设的意见各设区市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杨凌示范区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韩城市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神木市和府谷县教育体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高校,省级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2018〕4号)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陕发〔2019〕5号)以及教育部等八部门《新时代基础教育强师计划》(教师〔2022〕6号)精神,加强新时代基础教育学校高层次管理人才队伍建设,培养造就一批具有较大社会影响力的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简称校园长,下同),支撑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现就加强新时代基础教育校园长队伍骨干体系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建设教育强省为目标,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提升办学治校能力为主线,遵循校园长成长发展规律,大力实施骨干引领战略,培养和造就一支政治过硬、品德高尚、业务精湛、治校有方,具有陕西特色的骨干校园长队伍,充分发挥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为全省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二、目标任务校园长是党的教育方针的执行者,是履行基础教育学校领导与管理工作职责的专业人员。
骨干校园长指省、市、县(区)级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优秀校园长和省级领航校园长,是基础教育校园长队伍中的优秀群体和关键少数,是学校现代治理、课程建设、教学改革、师生发展的领头雁和排头兵。
西建大-题库出题
陕西省第三届辅导员职业能力大赛模拟考试试题(笔试)一、单项选择题(每题0.5分,共10分)1. 中央“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是指?(C )A.①③④⑤B.①②④⑤C.①②③④D.①②③⑤①全面建成小康社会②全面深化改革③全面依法治国④全面从严治党⑤全面依法执政2.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是(A )A.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B.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C.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实施D.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3.2015年3月5日,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2015年要确保全国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GDP)( B )的目标。
A 3%B 4%C 5%D 6%4. 党的十八大首次把(A )写入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报告,明确为现代教育的根本任务。
A.育人为本 B.德育为先 C.立德树人 D.科教兴国5.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决定》指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是(B )A.政治体制改革B.经济体制改革C.文化体制改革D.社会体制改革6. 学生社团在校园文化建设中发挥着特殊的作用,更因其以学生为主体而在育人体系中占据重要位置。
关于学生社团的主要作用以下描述正确的是(B)。
A. ①②③B. ①②④C. ②③④D. ①②③④①有利于提高学生综合素质②有利于繁荣校园文化③有利于规范学生日常行为④有利于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7. 下列选项中关于高等学校学生会的不正确表述是(B)A.党领导下的大学生群众组织B.共青团领导下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活动的群众组织C.大学生自我教育的组织者D.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依靠力量8. 中国梦的深厚源泉和根本归宿都在于(D)A.小康社会B.人民C.国家富强D.民族复兴9. 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表明,对一个民族、一个国家来说,最持久、最深层的力量是全社会共同认可的( D )。
陕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等职业学校设置和规范管理的通知-陕教职[2012]30号
陕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等职业学校设置和规范管理的通知正文:---------------------------------------------------------------------------------------------------------------------------------------------------- 陕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等职业学校设置和规范管理的通知(陕教职〔2012〕30号)各市教育局、杨凌示范区科教发展局、韩城市教育局,各中等职业学校: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及我省《实施意见》,推动中等职业学校建设和资源整合,现就进一步加强中等职业学校设置和规范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地、各职业院校认真遵照执行。
一、严格中等职业学校设置管理(一)全省各级各类实施中等职业学历教育的学校的设置、变更等事宜统一由县级以上(含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不得实施中等职业学历教育。
(二)按照《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办法》有关规定,县级职业教育中心(职业高中)由学校主管部门或者办学单位申报,经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报市(区)人民政府审批;省、市有关部门设立中等职业学校,由市(区)人民政府或省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审核,报省教育厅审批。
(三)2010年7月,教育部印发了《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教职成〔2010〕12号,以下简称《标准》)。
《标准》是教育行政部门审批、检查、评估、督导中等职业学校的基本依据。
教育行政部门在设置、审批中等职业学校时,应严格执行此《标准》,坚持条件和标准设置审批学校。
二、清理整顿各级各类中等职业学校(一)开展中等职业学校资质核查工作。
各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按照《标准》要求,对辖区内各中等职业学校的办学资质进行全面核查和清理。
对不具备办学资质或办学审批手续不完善者,应在2012年12月底前按照《标准》要求,完善设置审批手续。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高等职业高专院校师资队伍建设的意见-教高厅[2002]5号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高等职业高专院校师资队伍建设的意见正文:----------------------------------------------------------------------------------------------------------------------------------------------------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高等职业高专院校师资队伍建设的意见(教高厅[2002]5号)随着我国进入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阶段,根据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经济结构、就业市场变化的新趋势,加快高等职业教育的建设和改革步伐,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已经成为一项十分重要和迫切的任务。
高职(高专)院校肩负着重要的历史使命,必须不断改善办学条件,提高师资队伍建设水平,加快改革进程。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高职(高专)院校的师资队伍建设取得了很大成效,但总体上结构不尽合理、实践能力偏弱、培养渠道相对贫乏等情况尚未从根本上改观。
为切实推进高职(高专)院校的师资队伍建设工作,特提出如下意见:2002年5月15日一、高职(高专)院校师资队伍建设的目标各类高职(高专)院校要按照培养高素质实用性人才的要求,从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高度,充分认识全面提高师资队伍整体素质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切实加大师资队伍建设工作的力度,力争经过五年努力,建设一支师德高尚、教育观念新、改革意识强、具有较高教学水平和较强实践能力、专兼结合的教师队伍。
二、提高专任教师业务水平,改善师资队伍学历结构高职(高专)院校要采取进修、引进、外聘等多种措施,大力提高教师的专业理论水平和学历层次。
所有专任教师都应达到《教师法》规定的任职要求。
至2005年,获得研究生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的教师应基本达到专任教师总数的35%。
大力提高教师使用现代教育技术的能力,鼓励和支持教师使用计算机辅助教学、模拟教学、多媒体教学、网上教学等手段,提高教学质量与效率。
浅议陕西省民办高职院校辅导员队伍建设
4 、 辅导 员 日工作 时间较 长, 办公条件 简陋
民办 高职 院校的性质 和学 生特点决 定了 目前辅导 员在学校 中处
三、 加 强陕西省 民办高职院校辅导 员队伍建设 的对 策 1 、 提 高学院各级领 导对加强辅导 员队伍建设 重要性 的认识
导 员队伍 建设 的对策一是提 高认识 , 二是改善辅 导员薪金待遇 , 三是 注重辅导 员的选聘和人 员整体配备工作 , 四是扎 实做好辅 导员队伍 的培 养和培训 工作 。
【 关键词 】 陕西; 民办高职院校 ; 辅 导员现状 ; 存在 问题 ; 解决对策
回 到原采 的工作 岗位 上 , 或重 新分流 组合 , 几 乎年复一 年重复着 这种 人员 管理 模式 。因而 , 每年的 9 、1 0 月份是辅导 员流动最大 的时段 。 ( 3 )有 效 的定 期 培训I 进修 机 制 不健 全 。绝大 部 分辅 导 员在 管 理 中把大 量的 时间 消耗到 了学 生繁杂 琐碎 的 日常事务 中 , 很难抽 出 日 寸 间来学 习新 知识 。尽管对 学 院有深 厚的 感情 , 在工作 中也 有甘 愿 奉献的精神, 但由于自身的发展历程决定了在管理中存在一些短板 。 在 日常培 训中 , 无论是 培训l 内容 , 还是 培训旧 寸 间 的分配 保证 上 , 未 能 形 成健 全的培训l 机制 。在 培训 内容 上仅仅 注重政 治理论和 基础教 育 陕西省 民办高职院校辅导 员队伍 的现状 等 方 面的一 些培 训l I 但 在教 育学 、 心理 学、 法学、 伦 理学 、 管理 学和社 1 、 辅导 员队伍年 龄结构不尽 合理 , 队伍普遍 年轻化 会 学等方 面的培 训I 却很少 , 比较 前沿的学 科知识更 是鲜有 涉及 , 缺乏 截止 目前 , 陕西省 共有 民办 高校 1 7 所 ( 不含 独立学 院 ) , 其 中 民 科 学管理的 知识 和技能 。 , 7 3 高 职院校 9 所 。据初 步调 查 , 民办高 职院 校的 辅导 员队伍 普 遍年 2 、 陕西省民 办高职 院校 辅导 员队伍存 在 问题 的原 因分析 轻化, 他们 中大 部分源于 本校 留校 生 , 部 分来 自其 他民办 高校 刚毕业 ( 1 )招 生工作仍 然是 民办高职 院校生存 发展的 第一要务 。生源 的流动 招生 就业 人 员, 极小 部分 来自 离退休 或社 会再 就业 人员 。这 是学校生存的生命线, 招生工作一直是各民办高职院校每年各项工 样 就形成了一 支年龄结构 很不合理的辅 导员队伍 。 作的重中之重。从全国而言, 高中毕业生人数总体上呈逐年下降趋 2 、 辅导 员队伍 中专业对 l : r 人 才奇缺 , 高学历人 才比例偏 小 势, 这 对 民) 7 3 高职院 校形成 更为严峻 的局面 。为此 , 争 取更多 生源成 以西安科技 商贸职业学院近 几年的辅导员 队伍 为例 , 绝大部 分辅 为各 民办高 职院校持续 健康发 展下去 的第一要 务 。为 能留住这部 分 民办高 职院校 就不 惜一 切为这 部分 入提 一 份岗 导 员所 学专业都不是 思想政治教育 类专业 , 而且本 科以上学历的 辅导 擅长 招生 的人 员 , 员更是凤 毛麟角 , 普遍存在知识 结构 单一 、 人文知识欠 缺的情况 。 位, 而 辅导员 工作岗位则 是首选 , 辅导员 岗位在 整个学院 岗位中 的地 3 、 辅导 员队伍 中人 员素质参差不 齐, 管理手段粗放 位就显而 易见了 。 如 上所 述 , 民办 高职院 校辅 导员 队伍 的来 源大 部分 是招 生业绩 ( 2 )辅导员 工作时 间长 、 待遇 低 , 缺 乏应有 的地位尊重 。在 民办 相比其它工作岗位, 辅导员工作时间最长, 基本上一周 好 留校 的, 其余 部分 是从 兄弟 院校 或社 会上 吸纳进 来能 招生 的 。由 高职院校里 此可见 , 对从 事辅导 员岗位 的 “ 门槛 ”标准较 低 , 且 大部分辅 导员几 才能 回家一 次 , 因而 具有一 定丰 富工作 经历 或高 学历者 都不 愿意选 乎没 有 高校辅 导员 工作 的从业 经历 或经 过专业 的上 岗 培训 , 有 的还 择辅导员工作岗位。加上辅导员岗位的准入 “ 门槛 ”相对较低, 待 尚未 取得国 家认可 的高校毕业 证书 , 因此人员 素质参 差不齐 , 管理手 遇跟不 上 , 形 成 了辅导 员工作 不 安心 , 队伍稳 定性 差 、 人 员流 动性大 段基本上 是粗放式管 理 。 的不良状况 。
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
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5.12.24•【字号】陕教规范〔2015〕15号•【施行日期】2016.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正文关于印发《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陕教规范〔2015〕15号各普通高等学校:为贯彻落实《教育部职能转变方案》和陕西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工作部署,根据《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的意见》(教体艺〔2005〕3号),结合全省普通高等学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运行现状,省教育厅研究制定了《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管理办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陕西省教育厅2015年12月24日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改善我省普通高等学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有效提高高水平运动队的管理、训练和保障工作,推动普通高等学校体育工作全面发展,为陕西培养更多优秀的体育人才,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的普通高等学校高水平运动队主要任务是完成国际性(包括奥运会、青奥会、世界大学生运动会)、全国性(包括全国学生运动会、全国性大学生单项锦标赛、以及由国家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及单项协会举办的各类其它比赛)及陕西省教育厅和陕西省学生体育协会组织的大学生比赛。
第三条本办法依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教育部职能转变方案>及<落实教育部职能转变方案任务分工>的通知》(教人厅函〔2014〕10号)和《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的意见》(教体艺〔2005〕3号)指导精神,是我省普通高等学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政策、学籍管理、训练竞赛、教练员队伍建设以及考核评估等有关方面工作的依据。
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等职业院校重点专业建设工作的通知
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等职业院校重点专业建设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2.09.29•【字号】陕教高[2012]29号•【施行日期】2012.09.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正文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等职业院校重点专业建设工作的通知(陕教高〔2012〕29号)各高等职业院校:为贯彻落实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精神,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支持高等职业学校提升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的通知》(教职成〔2011〕11号)要求,进一步引导全省高职院校根据自己的办学定位和发展目标,重点建设若干个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专业,不断优化专业结构,凝练专业特色,深化教学改革,加强专业课程和师资队伍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提升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
“十二五”期间,在完成教育部实施高等职业学校提升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项目工作的同时,继续实施陕西省高职院校重点专业(以下简称省级重点专业)建设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根据《陕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实施意见》要求和“推动关中创新发展、实现陕北持续发展、加快陕南循环发展”战略部署,主动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产业结构优化对高端技能型人才的需求,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走产学研结合的发展道路,以提高质量为核心,以合作办学、合作育人、合作就业、合作发展为主线,支持一批紧贴产业发展需求、产业背景和办学特色鲜明、校企深度融合、社会认可度高、就业质量高的专业进行重点建设,推动高等职业学校创新体制机制,加快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整体提升专业发展水平和服务能力。
充分发挥重点专业的引领带动作用,加强高职院校特色建设,增强办学活力,全面提升陕西省高等职业院校专业建设水平和产业服务能力。
中共陕西省委高教工委办公室关于公布2014年陕西高校辅导员工作精品项目建设入选名单的通知
中共陕西省委高教工委办公室关于公布2014年陕西高校辅导员工作精品项目建设入选名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陕西省委高教工委办公室•【公布日期】2014.08.05•【字号】陕高教生办〔2014〕12号•【施行日期】2014.08.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正文中共陕西省委高教工委办公室关于公布2014年陕西高校辅导员工作精品项目建设入选名单的通知陕高教生办〔2014〕12号各高等学校:根据省委高教工委《关于开展陕西省2014年高校辅导员工作精品项目培育建设的通知》(陕高教生办〔2014〕9号)精神,经各高校组织申报、省委高教工委组织专家严格评审,共有20个项目入选2014年陕西高校辅导员工作精品项目建设计划,现予公布(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建设时间入选项目培育建设周期为2年(2013年8月至2015年8月),1年进行中期检查,2年后进行结题评估验收。
二、项目管理省委高教工委对入选项目采取目标管理与过程管理相结合的办法,将组织专家通过评估项目报告、现场考察等方式,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
项目主持人要带领团队扎实开展项目研究,每年将工作进展情况形成报告,经所在单位审核后,报省委高教工委。
项目培育建设期满须提交项目成果报告。
通过审核的项目将统一办理相关结项手续,项目若出现违反学术道德或相关法律法规情况,或未能按期按质完成建设目标,将予以撤项。
三、有关要求(一)切实加强项目管理。
入选项目的学校要将该项目列入本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对项目实施的全程指导和管理,为项目主持人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资金支持,及时帮助解决项目实施中的困难和问题。
项目主持人要严格按照省委高教工委统一部署,制定科学、合理的建设计划,对项目内容作进一步充实完善,精心设计每一个环节,尽快启动项目建设工作。
(二)注重理论与实践结合。
项目主持人要注重理论与实践的结合,积极运用现代信息技术等手段,吸收先进的教育教学方法和理念,注重操作性和实效性,形成一定的典型性经验、固定的工作平台和长效工作机制,不断提升项目的科学性和前瞻性,充分体现新时期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新要求。
延安大学关于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
关于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延安大学创新学院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的实施意见》(陕发[2005]17号),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和中共陕西省委教工委、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加强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陕教工[2006]12号)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现就加强我院辅导员队伍建设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对我院发展的重要性1、加强我院辅导员队伍建设是加强和改进我院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维护我院稳定、事关我院长远发展的组织保证和长效机制。
各系、部应充分认识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最大限度地调动辅导员的工作积极性、创造性和主动性,激发辅导员的工作热情,增强辅导员工作责任心及岗位责任意识,改进工作作风,进一步明确辅导员各项管理职责,全面落实辅导员管理与考核办法,切实解决目前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升我院学生管理层次,以适应我院的快速发展。
二、进一步明确辅导员岗位及各项教育、管理职责2、辅导员是我院学生管理队伍最直接、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在学生处及各系的统一领导下,全面负责学生管理、教育和服务工作。
3、辅导员应热爱学生,关心、爱护学生,坚持“以人为本、以情育人”的教育理念,耐心、细致、热情地服务学生、引导学生、感化学生、教育学生,贯彻管理过程中的人文关怀精神。
4、加强对学生进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教育,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经常开展理想信念、爱国主义、革命传统等方面的思想道德教育,从各班级、各系实际出发,因地制宜,不间断地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地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不断提高思想政治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塑造全面发展、人格健全的合格人才。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全省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全省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公布日期】2024.03.12•【字号】陕教职办〔2024〕3号•【施行日期】2024.03.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正文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全省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各设区市教育局,杨凌示范区教育局,韩城市教育局,神木市、府谷县教育和体育局,各高等职业院校、省属各中等职业学校:现将《2024年全省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校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2024年3月12日2024年全省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工作要点2024年,全省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职业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为指引,落实国家“一体两翼五重点”总体部署,提升职业学校关键办学能力,增强职业教育适应性和吸引力,为经济社会发展培养更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一、强化党建引领,完善职业教育制度机制1. 加强党对职业教育的全面领导。
坚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全过程、各方面,推动全省职业教育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职业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持续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
实施基层党建质量提升攻坚行动,持续深化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双创”工作,全覆盖推动教师党支部“双带头人”培育工程。
落实公办职业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增强民办职业学校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
2. 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深入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组织开展“技能成才强国有我”系列教育活动,开好讲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课。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陕西省高水平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陕西省高水平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公布日期】2019.04.21•【字号】陕教职办〔2019〕6号•【施行日期】2019.04.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正文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陕西省高水平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陕教职办〔2019〕6号各市教育局,杨凌示范区教育局、西咸新区教育卫体局,韩城市、神木市、府谷县教育局,省属中等职业学校:现将《陕西省高水平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联系人:职成教处滚多海电话:************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2019年3月21日陕西省高水平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陕西省高水平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管理,规范项目建设工作,提高项目管理水平,保证项目建设计划顺利实施,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陕西省高水平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陕教职办〔2018〕7号)、《关于加强基础教育和职业教育重大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陕教财〔2016〕23号)和有关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项目主要支持31所基础条件较好、办学定位准确、产教结合紧密、发展潜力突出的中等职业学校(以下简称“项目学校”)开展建设。
项目学校要以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为核心,以深化人才培养模式和质量评价模式改革为重点,以加强队伍建设、完善内部管理、创新教育内容、改进教育手段为保障,切实突出学校特色,加强内涵建设,着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通过项目建设,使项目学校成为全省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的示范、提高质量的示范和办出特色的示范,在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中发挥骨干、引领和辐射作用。
第三条项目建设坚持“省上引导、以市(县、区)为主、行业参与、校企合作、学校实施”的原则,采取省、市、县(区)、和项目学校分级管理的方式,以学校管理为基础,市(县、区)管理为主体。
中共陕西省委教育工委、陕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全省普通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
中共陕西省委教育工委、陕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全省普通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陕西省委教育工委,陕西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21.10.14•【字号】•【施行日期】2021.10.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正文中共陕西省委教育工委、陕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全省普通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各普通高等学校: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中发〔2021〕15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中发〔2016〕31号)《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加快构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体系的意见》(教思政〔2020〕1号)和《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第43号令)等有关文件精神,着力突出高校辅导员在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中的重要作用,打造一支与建设教育强省相适应的高素质辅导员队伍,不断推动我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高质量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新时代全省普通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践行“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全力推动新时代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深化改革,为建设高等教育强省和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贡献力量。
(二)目标任务。
通过在构建长效机制上做文章,在落实待遇保障上出政策,在推进专业化职业化上下功夫,在提升思想政治工作质量上出实招,重点突破队伍配备、编制落实、“双线”晋升、素质提升等瓶颈问题,拓展辅导员职业发展路径,增强辅导员职业自信心和归属感,促进我省高校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发展,推动新时代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提质增效。
二、加强人员配备,选优配强队伍(三)加快配备入编。
各高校要切实履行辅导员配备主体责任,按照师生比不低于1:200的比例设置专职辅导员岗位,要用好辅导员专项编制以及周转池编制,确保专职辅导员配备入编在2022年底全部达标。
中共陕西省委教育工委、陕西省教育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法治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中共陕西省委教育工委、陕西省教育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法治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陕西省委教育工委,陕西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21.11.08•【字号】•【施行日期】2021.11.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中共陕西省委教育工委、陕西省教育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法治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各普通高等学校:《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法治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省委教育工委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陕西省委教育工委陕西省教育厅2021年11月8日中共陕西省委教育工委陕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法治工作的实施意见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全国高校法治工作会议及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法治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法治工作的意见》(教政法〔2020〕8号)及有关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全省高等学校法治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提高思想认识习近平法治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依法治省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也是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工作的根本遵循。
各地各校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习近平法治思想对加强高校法治建设所具有的重大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
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出发,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推动高校法治建设实践,增强抓好法治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推进内部治理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
要深刻认识新形势新变化对高校法治工作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清醒认识学校法治工作的现状、短板、要求和任务,切实把依法治理作为学校治理的基本理念和基本方式,融入教育管理全过程、贯穿学校工作各方面。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实施2023年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国家级和省级培训项目工作的通知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实施2023年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国家级和省级培训项目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公布日期】2023.07.07•【字号】陕教职办〔2023〕29号•【施行日期】2023.07.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正文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实施2023年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国家级和省级培训项目工作的通知各设区市教育局,杨凌示范区教育局,韩城市教育局,神木市、府谷县教育和体育局,有关高等学校,省属各中等职业学校: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教师函〔2021〕6号)、《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陕教职办〔2022〕38号),组织实施我省2023年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国家级和省级培训项目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项目及时间2023年我省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分为国家级培训项目和省级培训项目(以下分别简称“国培项目”“省培项目”),国培项目设置61个,其中:高职32个、中职29个,省培项目设置7个。
培训项目主要由国家级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和省级职业院校教师培训基地承担,计划在2023年8月至11月期间实施,具体安排见附件1、2、3。
二、培训对象及名额培训对象主要是全省职业院校在岗教师,所教专业或岗位与培训专业相符或相近,师德良好,身体健康。
同时,兼顾职业教育教学管理骨干人员。
根据培训需求调研、职业院校专业开设情况,国培项目计划培训2840人,省培项目计划培训428人,具体培训名额分配见附件4、5、6、7、8。
三、经费及绩效考评国培项目和省培项目分别由2023年中央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奖补)和省级学校建设发展专项资金(中等职业教育质量提升)支持,经费拨付至培训单位。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加强陕西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工作的通知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加强陕西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12.17•【字号】陕教高办〔2020〕30号•【施行日期】2020.12.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继续教育正文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加强陕西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工作的通知各高等学校:为做好全省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的统筹规划和规范管理,促进各类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健康、有序、协调发展,根据教育部《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教职成〔2016〕7号)精神,现就加强陕西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专业设置管理的对象和原则(一)全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高职高专学校、独立设置的成人高等学校和广播电视大学(以下简称高校)举办的各类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和管理,适用本通知要求。
(二)高校设置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应根据学校自身办学能力,发挥办学优势和特色,主动适应国家战略和本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坚持终身学习理念,以满足学习者学习发展需求为导向,以学习者职业能力提升为重点,遵循高等教育规律和职业人才成长规律,培养具有较高综合素养、适应职业发展需要、具有创新意识的应用型人才。
二、专业设置管理的工作机构(一)省教育厅负责全省域内高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的统筹指导和监管服务。
(二)省教育厅依托省高等继续教育学会设立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评议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家委员会),指导高校继续教育专业设置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创新,定期对高校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进行评估和检查。
专家委员会应充分发挥专家在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建设、监督与评估方面的政策研究、论证评议和决策咨询作用。
(三)省教育厅依托教育部信息平台,对全省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进行信息化管理与服务。
(四)各高校设立相应的专业设置评议专家组,研究继续教育教学突出问题,对本校继续教育专业设置进行自评;要按照教育部全国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管理和公共信息服务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的申报流程,及时填报本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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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职高专院校辅导员队伍建设
的意见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陕教生[2009]14号
【发布部门】陕西省教育厅
【发布日期】2009.03.19
【实施日期】2009.03.1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陕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职高专院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的意见
(陕教生〔2009〕14号)
各高职高专院校:
随着高等学校的扩招和教育改革的深入发展,高校学生工作面临许多新情况、新课题,特别是高职高专院校辅导员队伍在综合素质、数量结构、职责定位、体制机制等方面存在一些亟待研究和解决的新问题。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的意见》(教社政〔2005〕2号)、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关于加强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陕教工〔2006〕12号),现结合我省高职高专院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的实际情况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定位
1.高职高专院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文件精神,不断优化辅导员队伍,为加强和改进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和开展全面素质教育提供保证。
2.辅导员队伍是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主力军,是高校教师队伍和党政管理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由学校党委、行政委派到基层院系并接受所在院系党政领导的从事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人员。
3.高校党政领导要高度重视辅导员队伍的建设,建立党政“一把手”领导责任制,在辅导员选聘、任用、管理、教育、培养和发展等各个方面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为这支队伍的建设提供政策、制度保证,创造良好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