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司法局关于批准北京市云博律师事务所变更负责人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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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司法局关于向宋飏等123人颁发律师执业证书的通知

北京市司法局关于向宋飏等123人颁发律师执业证书的通知

北京市司法局关于向宋飏等123人颁发律师执业证书的通知
【法规类别】律师综合规定与机构
【发文字号】京司发[2014]282号
【发布部门】北京市司法局
【发布日期】2014.06.06
【实施日期】2014.06.0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北京市司法局关于向宋飏等123人颁发律师执业证书的通知
(京司发〔2014〕282号)
各区县司法局,市律师协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经审核,决定向宋飏等116人颁发律师执业证书(专职)、李莘等7人颁发律师执业证书(兼职)。

北京市司法局
2014年6月6日
专职律师名单
昂宇律师事务所宋飏
邦远律师事务所朱思明
北方律师事务所魏旭
博缘律师事务所陶鑫
策略律师事务所丛珊
常鸿律师事务所闫丽丽
承光律师事务所杨志忠
大成律师事务所杨浩然万莉丁金玲大瀚律师事务所郭楚亭
大铭律师事务所郭姝婧
大悦律师事务所王梓昕
当代律师事务所段静岩
德和衡律师事务所成亮
德恒律师事务所毕玉梅于路路
地平线律师事务所张文珺
东友律师事务所侯正
方正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司法局关于向包音泰等90人颁发律师执业证书的通知

北京市司法局关于向包音泰等90人颁发律师执业证书的通知

北京市司法局关于向包音泰等90人颁发律师执业证书的通知
【法规类别】法律职业资格
【发文字号】京司发[2012]11号
【发布部门】北京市司法局
【发布日期】2012.01.18
【实施日期】2012.01.1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北京市司法局关于向包音泰等90人颁发律师执业证书的通知
(京司发〔2012〕11号)
各区县司法局,市律师协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经审核,决定向包音泰等88人颁发律师执业证书(专职)、窦学梅2人颁发律师执业证书(兼职)。

二○一二年一月十八日
专职律师名单
凯诺律师事务所包音泰
铸成律师事务所李够生
鑫河律师事务所杨堃王冰李晓斌律师事务所徐苏
鑫诺律师事务所王丽娜
金台律师事务所贾胜新
诚辉律师事务所梁晨
东易律师事务所王玉梅
道盛律师事务所单伟鸣
嘉安律师事务。

北京市司法局关于宣布失效《关于印发〈北京市律师统计工作规定〉的通知》等28件文件的决定

北京市司法局关于宣布失效《关于印发〈北京市律师统计工作规定〉的通知》等28件文件的决定

北京市司法局关于宣布失效《关于印发〈北京市律师统计工作规定〉的通知》等28件文件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司法局•【公布日期】2023.06.06•【字号】京司发〔2023〕20号•【施行日期】2023.06.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北京市司法局关于宣布失效《关于印发〈北京市律师统计工作规定〉的通知》等28件文件的决定京司发〔2023〕20号各区司法局,机关各处室: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本市实施意见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实行动态管理的部署要求,市司法局对现行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

经认真清理,决定对《关于印发〈北京市律师统计工作规定〉的通知》等28件内容与现行法律规定不一致、已经被新规定替代、不符合当前工作要求、工作任务已经完成的文件宣布失效。

凡宣布失效的文件,自本决定印发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各单位要切实做好相关政策衔接,防止出现管理“真空”。

附件:宣布失效的文件目录(28件)北京市司法局2023年6月6日附件宣布失效的文件目录(28件)一、关于印发《北京市律师统计工作规定》的通知(京司发〔1993〕72号)二、关于印发《北京市律师统计工作规程》的通知(京司发〔1993〕82号)三、关于确定行政机关实施罚缴分离时可以当场收缴罚款范围的通知(京政法制监字〔1999〕17号)四、关于印发《北京市律师参与政府信访工作规程》的通知(京司发〔2002〕45号)五、北京市司法局北京市国家保密局关于印发《国家司法考试北京考区保密工作规定》的通知(京司发〔2003〕49号)六、北京市司法局关于服务重大工程建设依法加大征地拆迁纠纷调处工作的意见(京司发〔2009〕171号)七、北京市司法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司法局行政执法主体、依据、职权、工作流程和执法责任》的通知(京司发〔2009〕348号)八、北京市司法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京司发〔2009〕416号)九、北京市司法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司法行政机关律师类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的通知(京司发〔2010〕624号)十、北京市司法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律师事务所参与“12348”法律服务专线工作规范》的通知(京司发〔2011〕492号)十一、北京市司法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司法局行政执法主体、依据、职权、工作流程和执法责任》的通知(京司发〔2012〕166号)十二、北京市司法局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鉴定管理工作的意见(试行)》的通知(京司发〔2013〕197号)十三、北京市司法局关于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制度的通知(京司发〔2013〕231号)十四、北京市司法局关于加强公证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京司发〔2013〕422号)十五、北京市司法局关于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六位一体”责任制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律师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京司发〔2014〕152号)十六、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北京市司法局关于印发《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京司发〔2014〕504号)十七、北京市司法局关于印发《关于在东城区开展司法鉴定分级管理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京司发〔2015〕38号)十八、北京市司法局关于深入开展老年人公证服务工作的通知(京司发〔2015〕78号)十九、北京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公证行业推出公证便民利民措施的通知(京司发〔2016〕62号)二十、北京市司法局关于加强公证质量监管严防错证假证问题的紧急通知(京司发〔2017〕50号)二十一、北京市司法局关于开展办理公证“最多跑一次”试点工作的通知(京司发〔2017〕79号)二十二、北京市司法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京司发〔2017〕82号)二十三、北京市司法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京司发〔2017〕83号)二十四、北京市司法局关于印发《坚持发展“枫桥经验”打造人民调解工作升级版(2019—2021)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京司发〔2018〕75号)二十五、北京市司法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北京市法律援助网信息发布规定(试行)》的通知(京司办发〔2015〕39号)二十六、北京市司法局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公证便民利民法律服务工作的通知(京司办发〔2017〕22号)二十七、北京市司法局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婚姻家庭邻里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行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京司办发〔2021〕40号)二十八、北京市司法局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开展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全面评查工作的通知(京司办发〔2021〕50号)。

司法部关于免去周绍维等210人公证员职务的决定

司法部关于免去周绍维等210人公证员职务的决定

司法部关于免去周绍维等210人公证员职务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司法部•【公布日期】2019.08.05•【文号】•【施行日期】2019.08.0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证正文司法部关于免去周绍维等210人公证员职务的决定北京、天津、山西、内蒙古、上海、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海南、四川、云南、陕西、宁夏、新疆等省(区、市)司法厅(局):《北京市司法局关于免去周绍维等八人公证员职务的请示》(京司文〔2019〕63号)、《天津市司法局关于免去陈洪发等六人公证员职务的请示》(津司报〔2019〕1号)、《山西省司法厅关于免去周渊等21名公证员职务的请示》(晋司字〔2019〕49号)、《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关于免去李永财赵全录公证员职务的请示》(内司请〔2019〕3号)、《上海市司法局关于提请对公证员免职的请示》(沪司〔2019〕45号)、《上海市司法局关于提请对公证员尤振宇免职的请示》(沪司〔2019〕60号)、《上海市司法局关于提请对沈宇明等九名公证员免职的请示》(沪司〔2019〕214号)、《福建省司法厅关于提请免去陈金明公证员职务的请示》(闽司〔2019〕60号)、《江西省司法厅关于提请免去颜倩雨公证员职务的请示》(赣司字〔2019〕39号)、《山东省司法厅关于为徐立等53名公证员办理免职的请示》(鲁司字〔2019〕18号)、《关于提请免去李拴喜高玉明公证员职务的请示》(豫司文〔2019〕5号)、《河南省司法厅关于提请免去张炳斗等27名公证员职务的请示》(豫司文〔2019〕68号)、《河南省司法厅关于提请免去王莹等3名公证员职务的请示》(豫司文〔2019〕87号)、《湖北省司法厅关于免去王黄燕等40名公证员职务的请示》(鄂司法文〔2019〕45号)、《海南省司法厅关于王月蕾公证员提请予以免职的请示》(琼司请〔2019〕30号)、《海南省司法厅关于王万杰公证员提请予以免职的请示》(琼司请〔2019〕31号)、《四川省司法厅关于免去冯骏驰等六名公证员职务的请示》(川司法〔2019〕100号)、《云南省司法厅关于报请免去付玉波等八人公证员职务的请示》(云司请〔2019〕10号)、《云南省司法厅关于报请免去白江平等二人公证员职务的请示》(云司请〔2019〕11号)、《云南省司法厅关于报请免去李金虎等三人公证员职务的请示》(云司请〔2019〕23号)、《云南省司法厅关于报请免去周绍波等十人公证员职务的请示》(云司请〔2019〕44号)、《陕西省司法厅关于提请免去赵雄伟公证员职务的请示》(陕司字〔2019〕37号)、《宁夏司法厅关于免去张金海等4名公证员职务的请示》(宁司发〔2019〕3号)、《新疆司法厅关于提请免去王玉凤公证员职务的请示》(新司请〔2019〕29号)收悉。

北京市司法局关于向程冰等122人颁发律师执业证书的通知

北京市司法局关于向程冰等122人颁发律师执业证书的通知

北京市司法局关于向程冰等122人颁发律师执业证书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司法局•【公布日期】2012.02.10•【字号】京司发[2012]35号•【施行日期】2012.02.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律师正文北京市司法局关于向程冰等122人颁发律师执业证书的通知(京司发〔2012〕35号)各区县司法局,市律师协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经审核,决定向程冰等121人颁发律师执业证书(专职)、门金玲颁发律师执业证书(兼职)。

二○一二年二月十日专职律师名单中伦律师事务所程冰环球律师事务所康秋宁上海海华永泰(北京)律师事务所张弢刘天子由方春山东众成仁和(北京)律师事务所刘坚勇刘建朱宏程守法张钦博天津法政牛津(北京)律师事务所刘远龙凯晨律师事务所刘思婷柳沈律师事务所沈斌尚和律师事务所宋姣振邦律师事务所王君兰台律师事务所孙小轲奕明律师事务所李硕德和衡律师事务所葛亮康达律师事务所周凯廉峰律师事务所刘金臣盛廷律师事务所任战敏德恒律师事务所王贺君泽君律师事务所齐婷婷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王俊杰浩伟律师事务所陈春玲正理律师事务所姜珊金台律师事务所张海燕冠腾律师事务所张孟胜颐合律师事务所刘振大成律师事务所张彦婷长歌律师事务所齐忠意达奥律师事务所张旭双利律师事务所邓璐京德律师事务所吴云中广承平律师事务所郭宏宇尚权律师事务所陈泓宇京博律师事务所李苗苗君永律师事务所姜懿烜青天律师事务所彭晓琪陈锡美博天律师事务所吕丽英浩东律师事务所曹英辽海律师事务所张昊浩盛律师事务所许浩泽盈律师事务所王大利京伦律师事务所余孟霖君泰律师事务所沈大为中伦律师事务所牛磊通商律师事务所董德君薛鹏律师事务所唐长城永新智财律师事务所杨宁德恒律师事务所王子川国枫律师事务所李长桦中盈律师事务所隋汶兵大成律师事务所李斐冠腾律师事务所陈玉韩大成律师事务所王敬田程占军君合律师事务所张琳琳金奂洁安衡律师事务所郝明亿嘉律师事务所李建芳缪亚丽立方律师事务所赛娜众贺律师事务所程小邦永勤律师事务所梁妍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孙江山东众成仁和(北京)律师事务所孙清泉京华律师事务所XXX 乔威昆泰律师事务所颜涵振邦律师事务所韦炽卿赵则启天达律师事务所张劢君创律师事务所史建军博瀚律师事务所王若愚英格律师事务所庞阳金杜律师事务所李峥宇徐献宏黄威广盛律师事务所马辉中伦律师事务所温娜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杨光中银律师事务所李延龙汉威律师事务所廖仕富盈科律师事务所黄颖国汇律师事务所符寒石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孔维健智勇律师事务所张昱娟浩东律师事务所王晓燕中洲律师事务所张丽娜盛峰律师事务所王侃汇源律师事务所彭小妹中咨律师事务所史文静彭亚峰隋晓平环亚律师事务所孙金华合达律师事务所田颖唐文书律师事务所张婷婷青天律师事务所温可暖瑞银律师事务所沈楠天岳律师事务所孙晓阳京都律师事务所万学伟易和律师事务所马超嘉佑律师事务所任冬梅海勤律师事务所王銮丽盈科律师事务所王雷嘉诚泰和律师事务所孙瑜国汉律师事务所马锋琦安理律师事务所林娜展达律师事务所杜鹏杨保华京德律师事务所鲁博鹏博圣律师事务所李方泉中凯律师事务所董燕清广东华科(北京)律师事务所王瑞王聪喻逹旁中喆律师事务所胡鹏宏李晓斌律师事务所潘月秀时雨律师事务所闫海霞兼职律师尚权律师事务所门金玲。

北京市司法局关于批准北京市文思律师事务所变更名称的决定-京司发[2014]295号

北京市司法局关于批准北京市文思律师事务所变更名称的决定-京司发[2014]295号
北京市司法局关于批准北京市文思律师事务所变更名称的决定
(京司发〔2014〕295号)
北京市文思律师事务所:
你所《关于北京市文思律师事务所变更名称的申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司法部《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名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批准你所中文名称变更为:北京祥文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司法局关于批准北京市文思律师事务所变更名称的决定
制定机关
公布日期
2014.07.03
施行日期
2014.07.03
文号பைடு நூலகம்
京司发[2014]295号
主题类别
律师
效力等级
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正文:
----------------------------------------------------------------------------------------------------------------------------------------------------
请按规定办理相关变更手续。
北京市司法局
2014年7月3日
——结束——

北京市司法局关于批准北京鹏凯律师事务所变更负责人的决定

北京市司法局关于批准北京鹏凯律师事务所变更负责人的决定

北京市司法局关于批准北京鹏凯律师事务所变更负责
人的决定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北京市司法局
•【公布日期】2014.07.10
•【字号】京司发[2014]314号
•【施行日期】2014.07.1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律师
正文
北京市司法局关于批准北京鹏凯律师事务所变更负责人的决

(京司发〔2014〕314号)
北京鹏凯律师事务所:
你所《关于北京鹏凯律师事务所变更负责人的申请》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司法部《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批准你所负责人由周霄鹏变更为张仲凯。

北京市司法局
2014年7月10日。

北京市司法局关于批准成立北京市才达律师事务所(合伙)的决定-京司发[2009]137号

北京市司法局关于批准成立北京市才达律师事务所(合伙)的决定-京司发[2009]137号

北京市司法局关于批准成立北京市才达律师事务所(合伙)的决定
正文:
---------------------------------------------------------------------------------------------------------------------------------------------------- 北京市司法局关于批准成立北京市才达律师事务所(合伙)的决定
(京司发[2009]137号2009年4月16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规定,经研究,决定:
一、批准成立“北京市才达律师事务所(合伙)”。

英文名称:BEIJING CAIDA LAW FIRM
住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号友谊宾馆61421房间
负责人:杨国良
合伙人:杨国良杜大伟刘善波
二、批准北京市才达律师事务所《合伙协议》和《章程》。

三、颁发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正本、副本,正本必须悬挂于办公场所。

北京市才达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号:010*********。

四、律师事务所变更名称、合伙协议、章程、住所、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合伙人等重大事项时,应到律师事务所住所地区县司法局办理变更手续。

五、按规定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和其他登记。

——结束——。

北京市司法局关于批准北京市丰禾律师事务所变更负责人的决定

北京市司法局关于批准北京市丰禾律师事务所变更负责人的决定

北京市司法局关于批准北京市丰禾律师事务所变更负
责人的决定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北京市司法局
•【公布日期】2014.07.03
•【字号】京司发[2014]291号
•【施行日期】2014.07.0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律师
正文
北京市司法局关于批准北京市丰禾律师事务所变更负责人的
决定
(京司发〔2014〕291号)
北京市丰禾律师事务所:
你所《关于北京市丰禾律师事务所变更负责人的申请》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司法部《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批准你所负责人由刘宏伟变更为苗卫华。

北京市司法局
2014年7月3日。

北京市司法局关于向罗舜等119人颁发律师执业证书的通知-京司发[2014]189号

北京市司法局关于向罗舜等119人颁发律师执业证书的通知-京司发[2014]189号

北京市司法局关于向罗舜等119人颁发律师执业证书的通知正文:---------------------------------------------------------------------------------------------------------------------------------------------------- 北京市司法局关于向罗舜等119人颁发律师执业证书的通知(京司发〔2014〕189号)各区县司法局,市律师协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经审核,决定向罗舜等117人颁发律师执业证书(专职)、陈晨等2人颁发律师执业证书(兼职)。

北京市司法局2014年4月16日专职律师名单安杰律师事务所罗舜百宸律师事务所李甘邦远律师事务所秦丽华果晓宇宝盈律师事务所张丽万慧达律师事务所徐宁博友律师事务所高继伟策略律师事务所崔嵩超李蕊常鸿律师事务所陈静霞杨美杰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翔大悦律师事务所李莹道信律师事务所高如华德和衡律师事务所白杨地平线律师事务所于涛方亚律师事务所孙丽改奋迅律师事务所陈卓锋锐律师事务所张翠敏陈永凯李屏海润律师事务所尚万增汉达律师事务所刘凯伯汉卓律师事务所左婷婷金文昭华泰律师事务所马秀玲华洋律师事务所王提富集佳律师事务所李晴嘉安律师事务所黎名元嘉和律师事务所刘爱国建孚律师事务所靳玮金杜律师事务所陈长会杨洋臧倩高华超金石律师事务所张建武京青律师事务所朱日高亰悦律师事务所苏孟飞景运律师事务所李燕王洪志君合律师事务所武鑫君泰律师事务所李晓静君泽君律师事务所陈莹兰台律师事务所谢晓勇刘晶宇张炀刘东依两高律师事务所孟杨隆安律师事务所赵竹路盛律师事务所蒋迪威明诚律师事务所王冠儒莫番律师事务所潘满根庞标律师事务所张璇祺祥律师事务所郝晨淇祺祥律师事务所白杨青天律师事务所季志庆董志刚群益律师事务所卢灿荣德律师事务所尹常杰三维律师事务所蒋曼尚公律师事务所朱岩尚勤律师事务所田力平圣运律师事务所徐昕世纪律师事务所张新宇思诺律师事务所郭辰琛天安律师事务所牛娜天元律师事务所刘亦鸣通商律师事务所袁冰玉张宁宁王君郭屾刘玉新万瑞律师事务所沈兰英鑫诺律师事务所彭依红宣言律师事务所吴向红亿达律师事务所李珂义贤律师事务所赵浩英岛律师事务所邢亮盈科律师事务所金怡赵翠莲赵强魏巍元坤律师事务所刘璐莎泽文律师事务所赵蕾昭德律师事务所郭晨子振邦律师事务所宋博正理律师事务所李远致知律师事务所李建秀中里通律师事务所高薇中伦律师事务所刘佳何小锋杨沁鑫朴松灿中允律师事务所董岳阳中治律师事务所韩超众再成律师事务所张淑艳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骆林正见永申律师事务所范旭慧海天合律师事务所钟波赵黎明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丁媛媛北回归线律师事务所赵伟汉鼎联合律师事务所马锦毅北斗鼎铭律师事务所赵乃义张佳莹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丁辉山西科贝律师事务所北京分所张乐中上海海华永泰(北京)律师事务所朱玉仙张元元浙江阳光时代(北京)律师事务所鲁易彭亮江苏新天伦(北京)律师事务所朱永新孔琳皓顾亚宾兼职律师名单李晓斌律师事务所陈晨明宪律师事务所刘春阳——结束——。

北京市司法局关于批准杨红等十一人为公司律师的决定

北京市司法局关于批准杨红等十一人为公司律师的决定

北京市司法局关于批准杨红等十一人为公司律师的决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北京市司法局
•【公布日期】2013.01.06
•【字号】京司发[2013]14号
•【施行日期】2013.01.0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律师
正文
北京市司法局关于批准杨红等十一人为公司律师的决定
(京司发〔2013〕14号)
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杨红等十一人成为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律师的申请》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北京市司法局公司律师试点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经研究,批准杨红、吴利军、潘德森、刘宇、王伟强、潘榕、孙甲强、于书忠、杨晓娜、申超、刘燕为你单位公司律师,并颁发公司律师工作证。

北京市司法局
2013年1月6日。

北京市司法局关于批准北京市五泰律师事务所变更负责人的决定

北京市司法局关于批准北京市五泰律师事务所变更负责人的决定

北京市司法局关于批准北京市五泰律师事务所变更负
责人的决定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北京市司法局
•【公布日期】2011.12.31
•【字号】京司发[2011]526号
•【施行日期】2011.12.3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律师
正文
北京市司法局关于批准北京市五泰律师事务所变更负责人的
决定
(京司发[2011]526号)
北京市五泰律师事务所:
你所《关于北京市五泰律师事务所变更负责人的申请》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司法部《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批准你所负责人由尚晓民变更为张明伟。

二○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北京市司法局关于向冀莹莹等117人颁发律师执业证书的通知

北京市司法局关于向冀莹莹等117人颁发律师执业证书的通知

北京市司法局关于向冀莹莹等117人颁发律师执业证书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司法局•【公布日期】2012.03.31•【字号】京司发[2012]131号•【施行日期】2012.03.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律师正文北京市司法局关于向冀莹莹等117人颁发律师执业证书的通知(京司发〔2012〕131号)各区县司法局,市律师协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经审核,决定向冀莹莹等116人颁发律师执业证书(专职)、于洋颁发律师执业证书(兼职)。

二○一二年三月三十一日专职律师名单浩伟律师事务所冀莹莹观韬律师事务所李侦兰台律师事务所杨叙金杜律师事务所李瑞海中银律师事务所韩薇岳成律师事务所杜娟天拓律师事务所许欣欣致诚律师事务所李秀红中翔律师事务所吴莹慧海天合律师事务所李思思亚奥律师事务所杨云玲京翰律师事务所陈宁天达律师事务所傅卓婷国汉律师事务所晋明明华德莱律师事务所党道杰炜衡律师事务所丁垚炜衡律师事务所王可可李楠乾泽律师事务所李伟浩东律师事务所胡大银李春香善邦律师事务所施晓群致诚律师事务所马锋唐文书律师事务所张莹华汉坤律师事务所刘彦琳君致律师事务所赵环宇国乐律师事务所杨佳维安衡律师事务所张树元天同律师事务所王坤亿嘉律师事务所钟红居庸律师事务所田亚芳季媛井珊珊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罗超史雪飞郭小玉聚和律师事务所李譞雄志律师事务所李梅德恒律师事务所王彬磐华律师事务所李侬振邦律师事务所江华姜维辛文山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刘京刘迎利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赵晓一博人律师事务所侯庆泽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王爽安理律师事务所葛惠彪东友律师事务所王绍伟兰台律师事务所庞珊珊恒达律师事务所王静利百伦律师事务所朱中华柯杰律师事务所孙丛坤杨帆何芬潮阳律师事务所綦晓芳海问律师事务所杜宁中视律师事务所郑杨天如律师事务所张迪广盛律师事务所于华伟丹宁律师事务所林焜柳沈律师事务所侯广赵琳蓝鹏律师事务所许鹏格平律师事务所胡晓峰环中律师事务所赵雪京都律师事务所怀宇首善律师事务所赵仕玲四川元绪律师事务所北京分所华桦京都律师事务所吴立伟铭盾律师事务所赵业斌炜衡律师事务所孟静安衡律师事务所崔家国京昌律师事务所魏志标高默克律师事务所张婧竞志律师事务所杨志民竞志律师事务所陈喜生大嘉律师事务所安春沃尔森律师事务所李燕浩伟律师事务所毕敏君泽君律师事务所孙戈宝盛律师事务所赵燕鑫诺律师事务所王升辉君合律师事务所耿陶大成律师事务所宣艳时雨律师事务所康放浩东律师事务所郭子昂东泽律师事务所来小鹏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王月鹏雄志律师事务所尹相龙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孙培睿德恒律师事务所朱望颖大成律师事务所谢昕东友律师事务所俞秀杰拓夫律师事务所孙秀娟洪范广住律师事务所陈坚盈科律师事务所张永华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何凡华泰律师事务所福德昌弘洲律师事务所张海波中盾律师事务所于范利天津益清(北京)律师事务所崔明武倩倩庞理鹏刘爱君广东晨光(北京)律师事务所崔峰张文京曲红上海嘉华律师事务所北京分所夏潇广东唯杰(北京)律师事务所翁汉杰闵燕婷甘肃昶泰(北京)律师事务所郑继红王寅秋广东唯杰(北京)律师事务所梁安琳上海方本(北京)律师事务所金春卿兼职律师方元律师事务所于洋。

北京市司法局关于向罗舜等119人颁发律师执业证书的通知

北京市司法局关于向罗舜等119人颁发律师执业证书的通知

北京市司法局关于向罗舜等119人颁发律师执业证书的通知
【法规类别】律师综合规定与机构
【发文字号】京司发[2014]189号
【发布部门】北京市司法局
【发布日期】2014.04.16
【实施日期】2014.04.1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北京市司法局关于向罗舜等119人颁发律师执业证书的通知
(京司发〔2014〕189号)
各区县司法局,市律师协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经审核,决定向罗舜等117人颁发律师执业证书(专职)、陈晨等2人颁发律师执业证书(兼职)。

北京市司法局
2014年4月16日
专职律师名单
安杰律师事务所罗舜
百宸律师事务所李甘
邦远律师事务所秦丽华果晓宇宝盈律师事务所张丽
万慧达律师事务所徐宁
博友律师事务所高继伟
策略律师事务所崔嵩超李蕊常鸿律师事务所陈静霞杨美杰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翔
大都律师事务所李涛
大悦律师事务所李莹
道信律师事务所高如华
德和衡律师事务所白杨
地平线律师事务所于涛
方亚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司法局关于向冀莹莹等117人颁发律师执业证书的通知

北京市司法局关于向冀莹莹等117人颁发律师执业证书的通知

北京市司法局关于向冀莹莹等117人颁发律师执业证书的通

【法规类别】法律职业资格
【发文字号】京司发[2012]131号
【发布部门】北京市司法局
【发布日期】2012.03.31
【实施日期】2012.03.3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北京市司法局关于向冀莹莹等117人颁发律师执业证书的通知
(京司发〔2012〕131号)
各区县司法局,市律师协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经审核,决定向冀莹莹等116人颁发律师执业证书(专职)、于洋颁发律师执业证书(兼职)。

二○一二年三月三十一日
专职律师名单
浩伟律师事务所冀莹莹
观韬律师事务所李侦
兰台律师事务所杨叙
金杜律师事务所李瑞海
中银律师事务所韩薇
岳成律师事务所杜娟
天拓律师事务所许欣欣
致诚律师事务所李秀红
中翔律师事务所吴莹
慧海天合律师事务所李思思
亚奥律师事务所杨云玲
京翰律师事务所陈宁
天达律师事务所傅卓婷
国汉律师事务所晋明明
华德莱律师事务所党道杰
炜衡律师事务所丁垚
炜衡律师事务所王可可李楠乾泽律师事务所李伟
浩东律师事务所胡大银李春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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