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科学确定盗伐林木罪的量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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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

林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
2、《森林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第
一、二款: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以立木材积计算不足2立方米或者幼树不足50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补种滥伐株数5倍的树木,并处滥伐林木价值2倍至3倍的罚款;
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以立木材积计算2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50株以上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补种滥伐株数5倍的树木,并处滥伐林木价值3倍至5倍的罚款。
《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第第二款: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
责令限期恢复原状,可按以下基准处以罚款:按以下基准并处罚款:
1、未经审核批准,非法占用不含国家级和省级公益林地且没有造成林地功能改变并能在规定时间内能自行拆除在非法占用林地上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林地功能,认错态度较好的,登记违法行为并给予告诫,不予罚款处罚;
没收非法运输的木材,可按以下基准并处罚款:
1、无证运输木材数量在2立方米以下的,处非法运输木材价款5%的罚款;
2、无证运输木材数量在2立方米以上5立方米以下的,处非法运输木材价款5%至10%的罚款;
3、无证运输木材数量在5立方米以上20立方米以下的,处非法运输木材价款10%至20%的罚款;
4、无证运输木材数量在20立方米以上的,处非法运输木材价款20%以上30%以下罚款。
资源林政类(18种)
序号
1
盗伐森林
或者
其他林木
1、《森林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依法赔偿损失;由林业主管部门责令补种盗伐株数十倍的树木,没收盗伐的林木或者变卖所得,并处盗伐林木价值三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
2、《森林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二款: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以立木材积计算不足0.5立方米或者幼树不足20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补种盗伐株数10倍的树木,没收盗伐的林木或者变卖所得,并处盗伐林木价值3倍至5倍的罚款;

河南省林业行政处罚裁量标准

河南省林业行政处罚裁量标准

河南省林业行政处罚裁量标准河南省林业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适用于河南省范围内的林业行政处罚活动。

第三条林业行政处罚分为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吊销许可证书、责令停产停业、撤销设计批准文件等。

第四条林业行政处罚应当依法、公正、公开,采取依法履职、有据裁量的原则。

第二章行政处罚裁量因素第五条在抓取林木、收购及加工木材、运输木材等环节中,发现违反林业法律法规、破坏林业资源的行为,可以按照下列情形进行处罚:一、抓获的植株数量或木材总体积;二、抓获的植株种类和木材品种;三、破坏的林地面积;四、违法行为的时间、地点;五、行为人有无前科、犯罪记录;六、行为人是否具备故意或过失的主观故意。

第六条在申请许可证书、验收设计文件、办理林业权属登记等环节中,发现提供虚假材料、造假证明等行为,可以按照下列情形进行处罚:一、虚假材料的材料内容及造假程度;二、虚假证明的内容及造假程度;三、违法行为的时间、地点;四、行为人有无前科、犯罪记录;五、行为人是否具备故意或过失的主观故意。

第三章行政处罚种类及裁量依据第七条警告是行政机关对违法者发出的警示和教育,不需要处罚款,并可以要求违法者限期改正。

第八条罚款金额应当根据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及其对环境和资源造成的影响等因素进行裁量。

第九条没收违法所得金额应当根据违法所得的数额及其对环境和资源造成的影响等因素进行裁量。

第十条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应当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及所造成的危害程度等因素进行裁量。

第十一条吊销许可证书应当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次数、情节及对环境和资源造成的危害程度等因素进行裁量。

第十二条责令停产停业应当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及所造成的危害程度等因素进行裁量。

第十三条撤销设计批准文件应当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及对环境和资源造成的危害程度等因素进行裁量。

第四章附则第十四条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如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制定和实施行政处罚的法律。

砍伐树木判刑标准

砍伐树木判刑标准

砍伐树木判刑标准
森林的重要性在于它能够为世界提供重要的环境和经济功能。

然而,由于人类的过度活动,森林也受到很大的破坏。

砍伐树木不仅破坏了森林环境,而且也会给森林生态带来严度危害。

因此,国家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来确保森林的安全,其中包括禁止砍伐树木,并设立一系列的严格的法律惩罚制度,以警告那些违背法律的人。

在中国,砍伐树木的违法行为受到严厉的惩罚,一般来说,根据林业部的规定,砍伐树木非法的行为,将受到以下刑罚:首先,林业行政部门将对违法砍伐树木的人处以罚款,罚款的额度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和数量,以及伤害森林环境的程度而定;其次,违反林业法律,违法砍伐树木的人还可能接受到拘留以及有期徒刑的处罚。

此外,对于极其严重的砍伐树木行为,国家可能会采取更加严格的惩罚措施,如暂扣或者永久吊销被害人持有的森林工作许可证或者森林经营许可证。

另外,还可能受到行政处罚,即政府撤销了林业的旗帜,严重的还可能将林业控告到法庭,由法庭审理,对其判处重刑。

此外,中国政府还是在全国不定期举办的森林保护运动中,给予了违反森林法律的行为人员严厉的惩罚。

比如,一些砍伐树木的行为,根据森林法律的规定,将以处罚款、有期徒刑或者拘留等方式来惩罚违法者。

从以上可以看出,中国政府对非法砍伐树木的行为实行严格的惩罚制度,以此确保森林的安全,维护全球生态平衡。

唯有采取有效的惩罚措施,才能阻止森林的破坏,保护森林资源,让森林变得更美好。

盗伐、滥伐林木罪的区别分析

盗伐、滥伐林木罪的区别分析

盗伐、滥伐林木罪的区别分析一、盗伐、滥伐林木罪的概念盗伐林木罪,根据《刑法》第345条第一款和《森林法》有关规定,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擅自采伐国家、集体他人承包经营管理的森林或者本人承包经营管理的森林或者其它林木,或者在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的地点之外采伐国家、集体、他人所有或他人经营承包管理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行为。

滥伐林木罪,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二款和《森林法》有关规定,是指违反森林法规,未取得采伐许可证,或者虽然持有采伐许可证,但违背采伐许可证规定的时间、数量、树种或者方式而任意采伐本单位所有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任意采伐本人所有的林木,或者超过采伐许可证规定的数量采伐他人所有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行为。

二、盗伐林木罪和滥伐林木罪的主要区别盗伐、滥伐林木犯罪,是危害我国森林及其他林木的两种最主要犯罪。

这两种犯罪都严重地破坏我国的森林资源,都侵犯国家对林木采伐的管理制度,在行为上都必须是盗伐、滥伐林木数量较大的行为,同时,在其他方面还有许多相似之处。

但是作为《刑法》规定的不同罪名,二者之间也存在着本质区别。

1、犯罪客体不同。

盗伐林木罪既侵犯国家、集体或他人林木所有权,也侵犯国家对林木采伐的管理制度,直接侵犯两种具体的社会关系,属于复杂客体;而滥伐林木罪主要侵犯国家对林木采伐的管理制度,一般情况下,直接只侵犯一种具体的社会关系,属于简单客体。

2、犯罪客观方面不同。

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其一,犯罪对象不同。

盗伐林木罪的犯罪对象,既可以是普通树木,也可以是珍贵树木;而滥伐林木罪的犯罪对象,往往是普通树木,珍贵树木一般不能成为该罪的的犯罪对象。

其二,犯罪方式不同。

盗伐林木罪的犯罪者往往采用秘密方式,在林木所有者或管理者不知道的情况下将林木非法占为己有,具有秘密性;而滥伐林木罪的犯罪者往往本身就是林木所有者或管理者,他们在光天化日之下不需要作任何掩饰,可以公然地非法采伐林木,具有公开性。

《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修改建议(一)

《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修改建议(一)

《自《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法释〔2000〕36号”)于2000年12月11日施行以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以下简称《森林法》)先后历经了多次修正和修订。

其中,2002年的《刑法修正案(四)》,对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和第三百四十五条进行了较大修正;2019年修订的《森林法》对林木采伐、运输、经营等诸多制度也作了诸多修改。

但是,“法释〔2000〕36号”并没有随刑法修正案而作出修改,很多内容与法律的新变化已经无法衔接,尽快修改“法释〔2000〕36号”已成当务之急。

一、关于第一条的修改建议(一)原有条款第一条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规定的“珍贵树木”,包括由省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或者其他部门确定的具有重大历史纪念意义、科学研究价值或者年代久远的古树名木,国家禁止、限制出口的珍贵树木以及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的树木。

(二)修改之处及理由修改之处有两点。

一是根据《刑法修正案(四)》的规定,将犯罪对象由“珍贵树木”替换成“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

二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有关问题的批复》(法释〔2020〕2号),对“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作出界定。

(三)建议条款第一条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规定的“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包括古树名木以及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的野生植物。

野生植物限于原生地天然生长的植物。

人工培育的植物,除古树名木外,不属于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规定的“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

二、关于第二条的修改建议(一)原有条款第二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行为“情节严重”:(一)非法采伐珍贵树木二株以上或者毁坏珍贵树木致使珍贵树木死亡三株以上的;(二)非法采伐珍贵树木二立方米以上的;(三)为首组织、策划、指挥非法采伐或者毁坏珍贵树木的;(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林业处罚标准

林业处罚标准

林业处罚标准
林业是国家重要的资源,保护和管理好林业资源对于生态环境
和社会经济都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在林业资源管理过程中,难免
会出现一些违规行为,为了维护林业资源的合法权益,保护生态环
境的稳定,相关部门制定了一系列的林业处罚标准。

首先,对于非法砍伐树木的行为,根据《森林法》的规定,一
般会采取罚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等处罚措施。

同时,还会根据砍伐的树木数量和价值进行相应的处罚额度确定。


于严重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还可能面临刑事处罚。

其次,对于非法采伐、运输、收购珍贵树木和野生动植物的行为,相关部门也会依法进行处罚。

根据《野生动植物保护法》的规定,非法采伐、运输、收购珍贵树木和野生动植物的,将面临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追究刑事责任等处罚措施。

此外,对于非法占用林地、毁坏森林资源、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相关部门也会根据《森林法》和《土地管理法》的规定,依法
进行处罚。

一般会采取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恢复原状、罚款等处罚
措施,对于严重影响生态环境的行为,还可能面临刑事处罚。

除了上述行为,还有一些其他违法行为,如非法狩猎、非法采集林产品等,相关部门也会依法进行处罚。

根据《野生动植物保护法》的规定,对于这些行为,一般会采取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处罚措施,并可能面临刑事处罚。

总的来说,林业资源的保护和管理是一项重要的工作,相关部门会依法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以维护林业资源的合法权益,保护生态环境的稳定。

希望广大公民和相关单位能够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共同维护好我们宝贵的林业资源。

林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标准

林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标准
吊销伪造、倒卖或者转让的特许猎捕证、狩猎证、驯养繁殖许可证或者允许进出口证明书,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其中伪造、倒卖、转让狩猎证或驯养繁殖许可证的,可以并处3000元罚款,伪造、倒卖、转让特许猎捕证或者允许进出口证明书的,可以并处30000元罚款。
吊销伪造、倒卖或者转让的特许猎捕证、狩猎证、驯养繁殖许可证或者允许进出口证明书,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其中伪造、倒卖、转让狩猎证或驯养繁殖许可证的,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伪造、倒卖、转让特许猎捕证或者允许进出口证明书的,可以并处》第44条第4款
没收运输、并处运费1倍的罚款。
没收运输、并处运费2倍的罚款。
没收运输、并处运费3倍的罚款。
10、未经许可擅自开垦林地行为
《森林法实施条例》第41条第2款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可处非法开垦林地每平方米2元的罚款。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可处非法开垦林地每平方米5元的罚款。
违法行为
名称
法定依据
从轻或减轻处罚适用标准
从重处罚适用标准
按最高阶次进行行政处罚适用标准
备注
7、无木材运输证运输木材行为
《森林法实施条例》第44条第1款
没收非法运输的木材,可以并处非法运输木材价款10%以下的罚款。
没收非法运输的木材,可以并处非法运输木材价款20%以下的罚款。
没收非法运输的木材,可以并处非法运输木材价款30%以下的罚款。
16、破坏野生动物生息繁衍场所行为
《野生动物保护法》第34条、《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36条
责令停止破坏行为,限期恢复原状,处相当于恢复原状所需费用1倍的罚款。
责令停止破坏行为,限期恢复原状,处相当于恢复原状所需费用2倍的罚款。

森林刑事案件立案标准及处罚依据

森林刑事案件立案标准及处罚依据

森林刑事案件立案标准及处罚依据一、盗伐林木案一般案件 2—5立方米或幼树100—200株处3年以下有期、拘役、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刑法》345条第1款;重大案件 20—50立方米或幼树1000—2000株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刑法》345条第1款;特大案件 100—200立方米或幼树5000—1000株处7年以上有期并处罚金《刑法》345条第1款;二、滥伐林木案一般案件 10—20立方米或幼树500—1000株处3年以下有期、拘役、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刑法》345条第2款重大案件 50立方米或幼树2500株以上特大案件 100立方米以上或幼树5000株以上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刑法》345条第2款三、非法收购盗伐、滥伐的林木案一般案件收购20立方或幼树1000株以上以及收购珍贵树木2立方以上或5株以上处3年以下有期、拘役或管制,并处罚金《刑法》345条第3款重大案件收购100立方或幼树5000株以上以及收购珍贵树木5立方以上或10株以上特大案件收购200立方或幼树1000株以上以及收购珍贵树木10立方以上或20株以上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刑法》345条第3款四、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案一般案件采伐、毁坏珍贵林木的处3年以下有期、拘役或管制,并处罚金《刑法》344条重大案件采伐2株、2立方以上或毁坏致死3株特大案件采伐10株、10立方以上或毁坏致死15株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并处罚金《刑法》344条五、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珍贵、濒危陆生野生动物案一般案件均应立案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刑法》341条第1款重大案件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刑法》341条第1款特大案件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刑法》341条第1款注:具体动物名称、种类、级别及数量见林安发[2001]156号文件六、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陆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案(1)动物同猎捕相应标准(2)制品一般案件均应立案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刑法》341条第1款重大案件制品价值在10万元以上或非法获利5万以上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刑法》341条第1款特大案件制品价值在20万元以上或非法获利10万以上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刑法》341条第1款七、非法狩猎案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狩猎一般案件狩猎野生动物20只以上的重大案件狩猎野生动物50只以上的特大案件狩猎野生动物100只以上或有其他恶劣情节的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刑法》341条第2款八、走私珍稀植物\珍稀植物制品案一般案件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珍稀植物及制品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刑法》151条第3款重大案件走私2株以上,制品2万元以上特大案件走私10株以上,制品10万元以上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刑法》151条第3款九、放火案一般案件故意放火造成火灾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114条重大案件过火有林地面积2公顷以上特大案件过火面积10公顷以上或致人重伤\死亡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刑法》115条第1款十、失火案一般案件失火造成过火面积2公顷以上或致人重伤、死亡应立案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刑法》115条第2款重大案件失火造成过火面积10公顷以上或致人重伤5人、死亡的特大案件失火造成过火面积50公顷以上或致人死亡2人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115条第2款注:(森林受害面积)森林火灾标准一般森林火灾:不足1公顷或其它林地起火;或死亡1-3人;或重伤1-10人;较大森林火灾: 1-100公顷的;或死亡3-10人;或重伤10-50人;重大森林火灾: 100-1000公顷的;或死亡10-30人;或重伤50-100人;特别重大森林火灾: 1000公顷以上; 或死亡30人以上;或重伤100人以上;。

林业行政案件立案类型、处罚标准

林业行政案件立案类型、处罚标准

林业行政案件立案类型、处罚标准一、违反森林资源和林木采伐管理制度的案件1. 盗伐林木补种10倍树木,没收.盗伐林木或变卖所得,并处3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

《森林法》第39条立木材积不足0.5立方或幼树不足20株补种10倍树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林木价值3至5倍罚款《森林法实施条例》38条0.5立方以上或幼树20株以上的补种10倍树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林木价值5至10倍罚款2. 滥伐林木补种5倍树木,并处2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立木材积不足2立方或幼树不足50株补种5倍树木,并处林木价值2至3倍罚款,《森林法实施条例》第39条立木材积 2立方以上或幼树50株以上的补种5倍树木,并处林木价值3至5倍罚款二、违反木材运输管理制度的案件1、无证运输木材,没收木材,对货主可以并处非法运输木材价款30%以下罚款《森林法实施条例》第44条2、超证运输的,没收超出部分;证货不符的没收不符部分3、使用伪造涂改运输证的,没收运输木材,并处木材价款10%至50%罚款4、对承运无证运输的,处运费1至3倍罚款三.违反木材经营管理制度的行为1、非法收购盗伐、滥伐林木没收林木或变卖所得,并处收购价款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森林法》43条2、擅自在经营加工林区木材的没收非法经营加工的木材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下罚款《森林法实施条例》40条四、违反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制度的行为1、捕杀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情节轻微不需判刑罚没收猎获物、猎捕工具和违法所得,并处猎获物价值10倍以下罚款,无猎捕物的处1万元以下罚款《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33条2、在禁猎区、禁猎期或使用禁用工具、方法猎捕非法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有猎获物,处价值8倍以下罚款,无猎捕物的处2000元以下罚款《野生动物保护法》32条《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34条执行3、无狩猎证或未按规定猎捕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有猎获物处价值5倍以下罚款,无猎捕物的处1000元以下罚款《野生动物保护法》33条《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35条执行4、出售收购运输国家或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其产品没收实物及所得,并处价值10倍以下罚款《陆生野生动物保护法实施条例》37条5、伪造倒卖转让狩猎证或驯养证5000元以下罚款《陆生野生动物保护法实施条例》38条6、无繁殖证或超驯养证规定驯养繁殖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没收违法所得,处3000元以下罚款,并处没收许可证《陆生野生动物保护法实施条例》39条五、违反自然保护区管理制度的行为1、在自然保护区砍伐放牧狩猎烧荒开垦开矿采石挖沙没收违法所得,限期恢复原状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造成破坏的,可以处300—1万元罚款《自然保护区条例》35条。

2023森林法罚款标准

2023森林法罚款标准

2023森林法罚款标准2023年森林法处罚条例细则如下:1、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情节轻微的,由林业主管部门责令赔偿损失,补种盗伐株数十倍的树木,并处以违法所得三至十倍的罚款。

2、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情节轻微的,由林业主管部门责令补种滥伐株数五倍的树木,并处以违法所得二至五倍的罚款。

3、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盗伐林木罪的量刑标准:1、盗伐林木数量达到较大标准的构成本罪,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2、盗伐林木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盗伐林木数量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综上所述,采伐林木的单位或者个人没有按照规定完成更新造林任务的,发放采伐许可证的部门有权不再发给采伐许可证,直到完成更新造林任务为止;情节严重的,可以由林业主管部门处以罚款,对直接责任人员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盗伐林木罪】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量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滥伐林木罪】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罪】非法收购、运输明知是盗伐、滥伐的林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盗伐、滥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从重处罚。

林业行政处罚典型案例 自由裁量基准

林业行政处罚典型案例 自由裁量基准

林业行政处罚典型案例自由裁量基准
林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可能涉及多个方面,具体标准因地区和案件情况而异。

以下是一个可能的林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的示例:
1. 非法占用林地:根据非法占用林地面积的大小,可以将处罚分为三个等级。

其中,非法占用林地面积在1亩以下或者有其他轻微情节的,可以给予警告或者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非法占用林地面积在1亩以上3亩以下或者
有其他一般情节的,可以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非法占用林地面积在3亩以上的,可以处以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2. 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根据改变用途的林地数量和面积,可以将处罚分为两个等级。

其中,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数量较少、面积较小的,可以给予警告或者处以2万元以下的罚款;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数量较多、面积较大的,可以处以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3. 盗伐、滥伐林木:根据盗伐、滥伐林木的数量和种类,可以将处罚分为四个等级。

其中,盗伐、滥伐林木数量较少、价值较小的,可以给予警告或者处以盗伐、滥伐林木价值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盗伐、滥伐林木数量较多、价值较大的,可以处以盗伐、滥伐林木价值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盗伐、滥伐林木数量巨大、价值特别巨大的,可以处以盗伐、滥伐林木价值5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盗伐、滥伐珍贵树木或者珍稀植物的,可以处
以盗伐、滥伐林木价值10倍以上20倍以下的罚款。

以上只是一个示例,具体标准可能因地区和法律法规而有所不同。

在实际操作中,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和裁量。

关于盗伐林木罪是否存在量刑过轻问题之我见

关于盗伐林木罪是否存在量刑过轻问题之我见

上, 柞 木� 水 曲柳� 红 松等 高级 树种 的原 木 价格 更是 要达 到每 立方 米 2 000 元 以 上,而这 些地区的盗窃 案件的刑 事立案 标准是 5 00 元,也就 是说在刑事 案件的 立案标准 上,盗伐林木 要比盗窃 木材案 件至少降 低了 1 倍以上, 于是 , 有 的犯罪 分子 在实 施盗 窃国库 木材 被查 获后 , 他 们往往在 交代犯罪事实 上,虚拟 盗伐林 木的犯罪 行为来代替盗 窃木材犯 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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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盗伐林木罪 是否存在量刑过轻问题之我见
徐宝平 于德水
森 林资源是 大自然留给 人类的一 笔 宝贵的遗产,是 人类社会赖 以生存的 环 境因素之一, 没有森林 覆盖的地球 , 人类 可能难以存活, 正因为 如此, 人们才高 度 重视对森林资源 的保护,将 破坏森林 资 源的行为列为法 律约束和禁 止的范畴 之 内�我国更是以 刑罚手段 对犯罪分子 加 以严惩�但是, 作为一 名森林执法 人员, 在长期的执法实 践中发现, 在盗伐林 木 罪的量刑过程中 ,往往存在 着量刑过 轻 的情况,这不仅 给盗伐分子 有了可乘 之 机, 而 且也助长了犯罪 分子的嚣张 气焰, 给我国的司法制度带来严重损害�现在, 我就自己的实践经历谈谈自己的看法� 首 先是盗伐 林木行为侵 害的客体 不 是单一客体� 我国 �刑 法� 对盗 伐林 木罪 解释 是, 盗伐林 木罪 是指 以非 法占 有为 目的 , 盗 伐国家� 集体所有的森 林或者其他 林木, 以及盗伐他人自 留山上成片 林木,数 量 较大, 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 从 概念上看 出,盗伐者 是以非法 占 有为目的, 无论是牟利 还是自用, 都是 盗 伐者的主观故意 ,正是因为 非法占有 的 目的, 导致国家� 集体所有 的森林或者 其 他林木,以及他 人自留山上 成片林木 的 丢失,首先可以 肯定的是盗 伐林木行 为 是一种侵财犯罪 行为�其 次是犯罪分 子 在实施了侵财犯 罪行为的同 时却产生 了 其他后果, 那就是对森 林资源的破 坏, 也 就是说盗伐林木 罪侵犯的客 体不仅是 国

故意破坏树木立案标准是什么

故意破坏树木立案标准是什么

If there is a project, first consider whether anyone will do it.通用参考模板(页眉可删)故意破坏树木立案标准是什么未经林业部门批准审核发放采伐许可证,或者虽然持有采伐许可证但没有按照许可证上的信息,进行采伐,肆意砍伐国家、他人以及自家山上的森林和树木,这种行为构成滥伐林木罪。

滥伐10-20立方米或者幼树500-1200株;非林区,滥伐5-10立方米或者幼树600株以上或者同等损失,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交罚金。

以下行为不构成犯罪,属于一般违法行为,由林业部门视情况而定进行处罚,一般情况下会要求补种被砍伐数量的5倍,并处以2-5倍罚款:1.肆意破坏二棵以上保护树木的或者导致三棵以上树木死亡的;2.肆意破坏或保护树木两立方米以上的;3.非法组织或者策划砍伐树木;4.砍伐树木数量未达到较大等等相似的情况。

违反国家森林法规,非法占有砍伐国家或他人所有的森林或者林木且数量偏大的构成盗伐林木罪。

构成盗伐林木罪的数量可分为林区和非林区:1.在林区盗伐树木两立方米至五立方米,或者幼树一百株到两百五十株;2.在非林区盗伐林木1-2.5立方米,或者幼树五十至一百株即可构成犯罪。

盗伐林木罪的处罚1.在林区盗伐林木二十到三十立方米,或幼树一千至一千五百株;非林区盗伐10-20立方米,或幼树五百到一千株,或者达到以上损失,视为“盗伐林木数量较大”,犯罪人被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单交罚金。

2.林区盗伐一百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五千株以上;非林区盗伐五十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两千五百株以上,或相当于以上损失的,则为“盗伐林木数量巨大”,犯罪人应被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盗伐林木并未达到盗伐林木罪,但损坏金额达到元以上以盗窃罪论处。

滥伐林木罪1.未经林业部门批准审核发放采伐许可证,或者虽然持有采伐许可证但没有按照许可证上的信息,进行采伐,肆意砍伐国家、他人以及自家山上的森林和树木,这种行为破坏国家林业资源,构成滥伐林木罪。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破坏森林资源犯罪的量刑规范指南(试行)的通知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破坏森林资源犯罪的量刑规范指南(试行)的通知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破坏森林资源犯罪的量刑规范指南(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20.11.19•【字号】赣高法〔2020〕131 号•【施行日期】2020.11.19•【效力等级】地方司法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森林资源正文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破坏森林资源犯罪的量刑规范指南(试行)的通知赣高法〔2020〕131 号全省各级法院:《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破坏森林资源犯罪的量刑规范指南(试行)》经本院审判委员会 2020 年 11 月 5 日第 14 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报告本院环境资源审判庭。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2020年11月17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破坏森林资源犯罪的量刑规范指南(试行)为依法惩处破坏森林资源犯罪,进一步规范刑罚裁量权,实现量刑均衡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以及《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结合我省的刑事审判实践,制定本指南。

一、指导原则1.罪责刑相适应原则量刑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根据破坏森林资源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决定判处的刑罚,做到罪责刑相适应,实现惩罚和预防犯罪的目的。

2.宽严相济原则量刑应当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做到该宽则宽,当严则严,宽严相济,确保裁判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3.惩罚犯罪与修复环境并重原则量刑应当在体现依法惩治破坏森林资源犯罪的同时,注重引入恢复性司法理念,强化生态环境修复责任的承担,确保生态文明建设的司法保障机制有效运行。

二、基本方法量刑时,应以定性分析为主,定量分析为辅,依次确定量刑起点、基准刑、拟宣告刑和宣告刑。

1.确定量刑起点。

根据破坏森林资源犯罪的基本构成事实在相应的法定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滥伐林木罪的司法解释

滥伐林木罪的司法解释

滥伐林木罪的司法解释本罪侵犯的是是国家对林木资源的管理制度。

表现形式有违反国家保护森林法规,不按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采伐所指定的采伐区域和采伐要求,任意乱砍滥伐森林或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行为。

本罪侵犯的是是国家对林木资源的管理制度。

表现形式有违反国家保护森林法规,不按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采伐所指定的采伐区域和采伐要求,任意乱砍滥伐森林或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0.11.22 法释[2000]36号) 第五条违反森林法的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数量较大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以滥伐林木罪定罪处罚:(一)未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及法律规定的其他主管部门批准并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或者虽持有林木采伐许可证,但违反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的时间、数量、树种或者方式,任意采伐本单位所有或者本人所有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二)超过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的数量采伐他人所有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

林木权属争议一方在林木权属确权之前,擅自砍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以滥伐林木罪论处。

第六条滥伐林木“数量较大”,以十至二十立方米或者幼树五百至一千株为起点;滥伐林木“数量巨大”,以五十至一百立方米或者幼树二千五百至五千株为起点。

第七条对于一年内多次盗伐、滥伐少量林木未经处罚的,累计其盗伐、滥伐林木的数量,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条盗伐、滥伐珍贵树木,同时触犯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第三百四十五条规定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十七条本解释规定的林木数量以立木蓄积计算,计算方法为:原木材积除以该树种的出材率。

本解释所称“幼树”,是指胸径五厘米以下的树木。

滥伐林木的数量,应在伐区调查设计允许的误差额以上计算。

第十八条盗伐、滥伐以生产竹材为主要目的的竹林的定罪量刑问题,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以参照上述规定的精神,规定本地区的具体标准,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滥伐林木定罪量刑的标准

滥伐林木定罪量刑的标准

滥伐林⽊定罪量刑的标准保护森林,⼈⼈有责,但是有的⼈可能会出于牟利的需要,滥伐森林,这是⼀种对⾃然资源的破坏,侵害了国家和社会公众的利益。

如果达到定罪标准的,需要由⼈民检察院向⼈民法院提起公诉,⼈民法院需要对当事⼈定罪量刑。

那么,滥伐林⽊定罪量刑的标准是什么呢?下⾯,店铺⼩编详细为您介绍具体内容。

⼀、滥伐林⽊有以下裁量标准滥伐林⽊数量较⼤是构成滥伐林⽊罪的要件。

根据《关于办理盗伐溢伐林⽊案件应⽤法律的⼏个问题的解释》,数量较⼤的起点,在林区,滥伐⼀般可掌握在l0⽴⽅⽶⼀20⽴⽅⽶或幼树500⼀1200株。

在⾮林区,滥伐⼀般可掌握在5⽴⽅⽶⼀10⽴⽅⽶,或幼树250⼀600株,或者相当于上述损失。

滥伐林⽊接近上述规定的数量,⽽具有下列情形之⼀的,应按上述规定的标准定罪量刑:(1)为⾸组织、策划、煽动滥伐林⽊,或者破坏植被⾯积极⼤,致使森林资源遭受损失的;(2)滥伐防护林、经济林、特种⽤途林的;(3)⼀贯滥伐或屡教不改的;(4)滥伐林⽊不听劝阻,或威胁护林⼈员的;(5)其他滥伐情节严重的,如滥伐珍稀树⽊等。

如果滥伐林⽊未达到数量较⼤的,不构成犯罪,属于⼀般违法⾏为。

根据《森林法》第39条的规定,由林业主管部门责令补种滥伐株数5倍的树⽊,并处以违法所得2⼀5倍的罚款。

⼆、滥伐林⽊罪犯罪对象国家根据⽤材林的消耗量低于⽣长量的原则,严格控制森林年采伐量。

林⽊的所有权、使⽤权和采伐权相分离。

不能因对林⽊拥有所有权、使⽤权⽽不经有关部门批准并领取采伐许可证进⾏采伐,或者虽领取采伐许可证,但违背采伐证所规定的地点、数量、树种、⽅式⽽任意采伐,否则,可能构成滥伐林⽊罪。

林业资源是⼀项极其宝贵的资源,对改善⼈类⽣存环境具有⼗分重要的意义。

因此,国家制定了成套的法规,对林业资源予以保护。

任何单位与个⼈不得⾮法采伐林⽊。

本罪的犯罪对象包括防护林、⽤材林、经济林、薪炭林、特种⽤途林等。

《中华⼈民共和国森林法》询整范围之外的个⼈房前屋后种植零星树⽊不属于本罪的犯罪对象。

毁坏林地罪量刑标准罚款多少

毁坏林地罪量刑标准罚款多少

毁坏林地罪量刑标准罚款多少我们都知道保护环境,⼈⼈有责,在资源⽇益匮乏的今天,荒漠化,严谨化,京剧变脸等等含义问题困扰着我们,因此我国积极提倡植树造林,退耕还林,并且严厉惩罚那些恶意破坏林地的⼈,那么毁坏林地罪量刑标准罚款多少?下⾯由店铺⼩编为读者进⾏的解答,希望以下的知识对读者有所帮助。

⼀、毁坏林地罪量刑标准罚款具体是多少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的,依法赔偿损失;由林业主管部门责令补种盗伐株数⼗倍的树⽊,没收盗伐的林⽊或者变卖所得,并处盗伐林⽊价值三倍以上⼗倍以下的罚款。

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由林业主管部门责令补种滥伐株数五倍的树⽊,并处滥伐林⽊价值⼆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拒不补种树⽊或者补种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由林业主管部门代为补种,所需费⽤由违法者⽀付。

《中华⼈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五条【盗伐林⽊罪】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数量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数量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数量特别巨⼤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

【滥伐林⽊罪】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数量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数量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

【⾮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罪】⾮法收购、运输明知是盗伐、滥伐的林⽊,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

盗伐、滥伐国家级⾃然保护区内的森林或者其他林⽊的,从重处罚。

⼆、林地的定义“林地”主要包括郁闭度0.2以上的乔⽊林地以及⽵林地、灌⽊林地、疏林地、采伐迹地、⽕烧迹地、未成林造林地、苗圃地和县级以上⼈民政府规划的宜林地。

“⾮法占⽤耕地、林地等农⽤地”,是指违反⼟地利⽤总体规划或计划,未经批准擅⾃将耕地改为建设⽤地或者作其他⽤途,或者擅⾃占⽤林地进⾏建设或者开垦林地进⾏种植、养殖以及实施采⽯、采沙等活动。

《厘清盗伐林木罪与盗窃罪的关系及适用的建议综述2300字》

《厘清盗伐林木罪与盗窃罪的关系及适用的建议综述2300字》

厘清盗伐林木罪与盗窃罪的关系及适用的建议综述目录厘清盗伐林木罪与盗窃罪的关系及适用的建议综述 (1)1.1厘清盗伐林木罪与盗窃罪的关系之我见 (1)1.2盗伐林木罪与盗窃罪适用的建议 (2)1.2.1加强盗伐林木罪的惩罚力度 (2)1.2.2相关执法、司法部门通过加强沟通与协作,完善司法方法 (2)1.2.3对严重的盗伐林木案件实行巡回审判 (3)1.1厘清盗伐林木罪与盗窃罪的关系之我见结合本案,案件的诉讼争议焦点为:李某某盗伐林木,数量特别巨大,这一违法行为应当定性为盗伐林木罪还是盗窃罪?司法适用中在法律适用和量刑幅度方面都存在争议。

笔者认为:一、二审法院的审判在考虑到现行盗伐林木罪立法问题现状的基础上,结合重法优于轻法的原则,将被告人的行为定罪为盗窃罪,是符合现实情况和切合法理论证的最优方法。

但是我国盗伐林木罪同盗窃罪的相关立法和竞合问题适司法用的有限性和滞后性,意味着依旧存在许多问题,首先,关于盗窃罪与盗伐林木罪的竞合问题。

笔者认为两罪是法条竞合关系而非上文中部分学者认为的其他关系。

其一,林木可以像其他公私财物一样进行买卖,通过参与市场流通实现货品价值,而不能因为盗伐林木罪的主要保护法益为林木资源的自然属性而否认其本身就具有的财产属性。

其二,盗伐林木罪保护首先是对森林资源的采伐制度除此之外还包括国家所有的林木的财产价值。

且从概念上看,盗伐者带着非法占有的目的,不论是自用还是希望牟取非法利益,可以肯定盗伐者带着主观故意侵犯不属于自己的财产,盗伐林木行为也侵犯到了他人财产。

由此可以认定盗伐林木罪侵犯的客体并非单一的。

最后,盗伐林木罪在犯罪后果上也要比盗窃罪更加严重。

既包括国家、集体或者个人的财产损失还包括国家森林资源的破坏,并给科学研、生物物种多样性和生态环境都带来了一定的损失。

其次,从支持重法优于轻法论来说。

首先,本案这种严重的盗伐林木案件是符合上述陈述中张明楷教授罗列的三个重法优于轻法的适用条件的。

关于盗伐林木罪是否存在量刑过轻问题之我见

关于盗伐林木罪是否存在量刑过轻问题之我见

关于盗伐林木罪是否存在量刑过轻问题之我见
徐宝平;于德水
【期刊名称】《森林公安》
【年(卷),期】2011(000)002
【摘要】@@ 森林资源是大自然留给人类的一笔宝贵的遗产,是人类社会赖以生存的环境因素之一,没有森林覆盖的地球,人类可能难以存活,正因为如此,人们才高度重视对森林资源的保护,将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列为法律约束和禁止的范畴之内.我国更是以刑罚手段对犯罪分子加以严惩.
【总页数】2页(P38-39)
【作者】徐宝平;于德水
【作者单位】吉林省松江河森林公安局;吉林省松江河森林公安局
【正文语种】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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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 差异造成同数量林木价值差距
从林 学 的角度来 说 ,林木价 值也 不 同,因 而相 同材积 数量的林木会凶树种的不同价值差距很大 。比如杉木的单位 价值就 比柳杉 大, 樟树 的单位 价值就 比枫 树大 。在现 实木材 交易行情 中,有的林木每立方米价格高达 10 元 ,而有 的林 00 木 每 立 方 米 只 有 三 、 四 百 元 。倘 若 同 盗 窃 罪 比较 ,盗 伐 价 格 1 0 元 的 树 木 l 方 米 , 就 已达 到 盗窃 罪 “ 量 较 大 ”的 起 00 立 数 点,可依法追 究刑事责任。然而 ,对盗伐林木罪来说 尚不够 “ 量 较 大 ” 的 起 点 , 本 不 能 追 究 刑 事 责 任 。 同树 种 同 数 数 根 量, 法律后 果也不 同,单纯 以数量认证 盗伐林木罪 , 盗伐与盗 窃 的 处 罚 就 大 相径 庭 。 如前 所述 , 伐 高 档 、名 贵 的林 木 1 盗 立 方 米 , 值 就 上 千 元 , 明显 已 达 到 盗 窃 罪 “ 最 较 大 ”的 起 价 数 点 , 构 成 盗窃 罪 , 可 被 判 处 三 年 以 下 有 期 徒 刑 , 但 盗 伐 1 立 方米林木则不构成盗伐林木罪。森林具有生态 、经济 、社会 三大效益 ,盗伐 的社会 危害性比盗窃更大 ,处罚也应更重 , 但 由于林木数 量不 能正确 、科 学地估 价被 盗林 木的实 际损 失, 仅仅 以 林 木 数 量 作 为 衡 晕 社 会 危 害 性 大 小 的 标 准 , 显 然 会造 成 放 纵 犯 罪 的 结 果 。
盗伐林木 “ 数量较大 ”, 立 方米至5 以2 立方米或者 幼树 1O 至 2 0 为 起 点 ,盗 伐 林 木 “ 量 巨 大 ” 以 2 立 方 米 O株 0株 数 O 至5 0立方米或 者幼树 10 株至2 0 株为起 点, 00 00 盗伐 林木 “ 数 量 特 别 巨 大 ” 以 1 0 方 米 至 2 0 方 米 或 者 幼 树 5 0 株 至 0立 0立 00 1 0 0 为起 点。笔者认 为, 00株 单纯就 以数量作为衡量盗伐林木 罪 与 非 罪 , 罪 轻 与 罪 重 的 标 准 ,显 然 不 尽 合 理 , 由有 以 F 理
盗伐 林木罪 是指违 反森林 法规 , 以非 法 占有 为 目的 , 擅 自砍 伐国家、集体所有 ( 包括本人承包或他人依法承包经营 管理 、国家或 集体所有 )的森林 或者其他林木 ,以及擅 自砍 伐他 人 自留 山 上 的 成 片 林 木 等 , 数 量 较 大 的 行 为 。从 现 有 的 法律规定和 司法解释来 看, 星是盗伐林 木罪定罪 的主 要标 数
准。
失也就相对较 小 ;盗伐 同树种 、同数量的林木 , 盗伐 树龄小 的 比树龄大 的损 失大 , 社会 危害性也 大。如果仅 考虑被盗伐 林木 的材 积数量, 不考虑林木逐年增长 的特性, 则会忽略被盗 林木潜在 的经济价值 和社会价值 , 能科学地判 定盗伐对森 不 林资源的破坏程度, 以数量作 为认定标准 , 只 明显: 仃悖于刑法 “ 刑相 适 应 ” 的原 则 。 罪
应科学确定盗伐林木罪的量刑标准
。 文/ 张家源 王兴宇
( 柳河县人民检察 院
吉林 通化
15 0 ) 3 30
[ 摘要] 盗伐林 木罪单纯 以材积数量作 为盗伐林 木罪 定罪量刑 的标 准 ,忽略 了 木 的个体差异和 对 林 生 长特 性 ,不 能 准确 地 估 价 被 盗 林 木 的 实 际 价 值 ,使 处 罚 宽 严 标 准难 以掌 握 ,不 符 合 “ 罪刑 相适 应 ” 原则,有 关部 门对这一问题应该加 以补 充和修 正。 【 关键词]盗伐 林 木 罪 差 异 量 刑 标 准
三个 :

三、内涵不同导致价值存在差异
同样 的 盗伐 “ 量 ” 起 点 , 其 内 涵 也 不 尽 相 同 , 价 值 数 存 有 差 异 。 根 据 目前 的 法 律 规 定 和 司 法 解 释 ,结 合 某 省 的 立 案 标 准 , 盗伐 林 木 2 方 米 或 盗 伐 幼 树 10 和 盗 伐 毛 竹 2 0 立 O株 0 株,均 已达到盗伐 “ 数量较大 ”的起点 ,但细究起来 ,盗伐 2 方 米 林 木 与 盗 伐 幼 树 1 0 的 实 际 损 失 明 显 不 同 。 盗 伐 立 O株 10 0 株幼林 与盗伐2 0 0 株毛竹相 比,其价值直接经济损 失仅有 四 五 百 元 , 而 2 0 毛 竹 的直 接 经 济损 失就 达 1 0 多 元 。 ( 0株 50 以 平均每株1公斤,每10 5 0 公斤 5 元 计) 果 仅 以数 量 标 准 来 追 O 如 究当事人 的责任, 明显不符法律的公正精神。 综 一 所 述 , 纯 以材 积 数 量 作 为 盗伐 林 木 罪 定 罪 量 刑 的 k 单 标准 , 忽略 了林木 的个体 差异 和生长特性 , 不能够准确地估价 被 盗 林 木 的 实 际 价 值 , 不 能 正确 地 反 映 其 社 会 危 害 性, 处 也 使 罚 宽 严标 准 难 以 掌 握 , 符 合 “ 不 罪刑 相 适 应 ” 原 则 , 至 有 放 甚 纵 犯 罪 和 冤 枉 好 人 的 危 险 ,因 而 是 不 合 理 的 ,建 议 有 关 部 门 在今 后工 作 中加 以补 充 和 修 正 。圆 张 家 源 任 职 于 吉林 省柳 河县 人 民检 察 院 。 王兴字 任职于吉林 省柳 河县人 民检察 院。
二、树龄不同使破坏程度 存在差异性
盗 伐 一定 材 积 数 量 的 林 木 , 树 龄 不 同 , 对 森 林 的 破 坏 程 度 也 不 间 。 从 林 木 生 长 规 律 可 以看 出 , 伐 同等 数 帚 的 林 盗 木, 树龄越小 的, 毁坏的森林植被面积 越大, 株数越 多, 损失也 就越 大, 树龄越大 的, 毁坏的森林植被 面积越小, 数越 少, 株 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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