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学校医疗保健机构工作规程3

合集下载

高等学校医疗保健机构工作规程

高等学校医疗保健机构工作规程

高等学校医疗保健机构工作规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1998.04.22•【文号】教体[1998]4号•【施行日期】1998.04.22•【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已被修改•【主题分类】正文*注:本篇法规已被:教育部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发布日期:2010年12月13日,实施日期:2010年12月13日)修改高等学校医疗保健机构工作规程(1998年4月22日教育部发布教体[1998]4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加强对高等学校医疗保健机构的管理,提高医疗保健工作质量,提高师生员工健康水平,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高等学校医疗保健机构指设在高等学校内、主要为师生员工提供医疗保健服务的机构,按学校规模大小及服务对象多少分别设置校医院或卫生科。

第三条高等学校医疗保健机构应坚持面向全体师生员工、贯彻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树立为教学服务、为提高师生健康水平服务的工作宗旨。

第四条高等学校医疗保健机构的主要任务是:监测学校人群的健康状况;开展学校健康教育;负责学校常见病和传染病的防治;对影响学校人群健康的有害因素实施医务监督。

第二章基本职责第五条负责新生入学健康检查,定期对学校各类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对各类健康检查资料进行统计分析,并根据存在问题及时采取有效防治措施。

第六条对患病体弱学生实施医疗照顾;对因病不能坚持学习者,根据学籍管理规定,提出休、退学处理意见。

第七条对学校社区内危重病例实施抢救。

校内医疗保健机构不能处理的危重及疑难病例,应当及时转上级医疗机构诊治。

第八条协助教务部门开设大学生健康教育课程(选修课或必修课)或定期举办健康教育讲座,增强学生自我保健能力,促进学生建立健康的生活方式和良好的卫生习惯。

第九条开展学校社区内医疗服务,做好各种常见病和多发病的诊治、控制工作。

第十条贯彻执行传染病防治法规,做好学校社区内传染病预防和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对学校教学卫生、体育卫生、劳动卫生、环境卫生、饮食与营养卫生等实施医务监督,并提供咨询和技术指导。

学校卫生保健工作制度(三篇)

学校卫生保健工作制度(三篇)

学校卫生保健工作制度是指学校为了保护学生身心健康,预防疾病传播,制定并实施的一系列卫生保健措施和规定的体系。

以下是学校卫生保健工作制度的主要内容:1. 卫生保健管理机构:学校设立卫生保健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卫生保健工作。

2. 卫生保健人员:学校配备一定数量的医护人员,包括医师、护士等,负责学生的健康检查、治疗和护理工作。

3. 疫情防控:学校落实疫情防控工作,包括对学生进行体温检测、健康登记、疫苗接种等,及时发现并隔离疑似病例,保障学校的卫生安全。

4. 防病宣传:学校开展防病宣传和健康教育活动,向学生普及健康知识、个人卫生习惯、传染病预防等内容,提高学生的健康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5. 学生健康档案:学校建立学生健康档案,收集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健康状况、疫苗接种情况等信息,为提供个性化的卫生保健服务提供参考。

6. 卫生设施和环境:学校保证教室、宿舍、食堂等公共场所的卫生清洁,提供安全的饮用水、食物,配置必要的卫生设备和急救设备。

7. 康复保健:学校提供康复保健服务,为有特殊健康需求的学生提供康复训练、心理辅导等支持。

8. 突发事件处理:学校建立应急预案,针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自然灾害等情况,及时采取必要的措施和配合政府卫生部门进行应对。

通过建立健全的学校卫生保健工作制度,学校可以有效地保障学生的身心健康,普及卫生知识,预防传染病传播,提高学生的生活质量和学习效果。

学校卫生保健工作制度(二)学校卫生保健工作是学校日常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直接关系到师生的健康和学校的整体形象。

为了保障学生的健康成长和学校的正常运作,学校需要建立和完善卫生保健工作制度。

以下是一个关于学校卫生保健工作制度的示例,共____字:一、总则1. 学校卫生保健工作遵循国家卫生法律、法规和教育部门的相关规定,并根据学校实际情况进行具体操作。

2. 学校卫生保健工作由专职卫生保健人员负责,学校领导高度重视,全体教职员工共同参与。

浅议高校校内医院的改革发展

浅议高校校内医院的改革发展

浅议高校校内医院的改革发展【摘要】本文从我国目前高校医疗的现状出发,以提升高校校内医院医疗水平、维护师生健康为目的,提出了完善校内医疗改革的一些措施。

如完善校医院门诊部的管理,建立、完善OTC药房的职能与作用,加强医疗卫生人才的培养,增加学校医院综合服务能力等。

【关键词】高校医疗改革医保校医院发展我国从1985年开始实行医疗改革,随后在1992年颁布的《关于深化卫生改革的几点意见》中明确提出了进行医疗市场化探索的必要性。

2009年国务院印发的《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则标志我国医疗改革进入加速阶段,其核心思想是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力求有效减轻城乡居民的医疗负担,切实缓解“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当前,高等院校内的医疗制度改革也随着总体医改的深入而不断推进,高校校内医院能否适应医改后的新环境、能否健康发展,是事关高校和谐建设、事关高校稳定发展的大事。

高校医院的改革方案除了要与全国医疗改革制度的战略思想相联系外,还要根据高校的实际情况来制定。

因此,高等学校校内医院的改革必须着眼于人才培养的大目标,站在精神文明建设和构建和谐校园的高度,从健康卫生入手,力争有效地坚持与发展。

一、当前高校医疗现状简述1、高校医院处境艰难目前的实际情况是,高校医院无法给学生提供有效的医疗服务,但其却控制着学生的转院权,对于在本院不能治疗的学生,必须经校医院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才能转诊至社会定点医院进行治疗,否则治疗费用不予报销。

这样,校医院因经济方面的原因就很容易发生误诊、漏诊的情况。

通过调查,学生意见最大的部门就是校医院,学生普遍对校医院医务人员的态度和业务水平感到不满。

而面对学生们的诸多指责,校医院也有苦衷:在近些年“看病贵”成为社会焦点问题的背景下,校医院有限的经费成为限制其服务质量提升的瓶颈,校医院对学校负责,不能超支太多,于是只好一切从简,能省就省。

2、高校财政不堪重负如今拨给各学校公费医疗的总额是10多年前制定的,从1998年扩招到现在都未曾改变,这就直接造成扩招规模与人均医疗费用呈现出显著的负向联系。

湖北省物价局 湖北省教育厅关于规范高校学生体检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

湖北省物价局  湖北省教育厅关于规范高校学生体检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

湖北省物价局湖北省教育厅关于规范高校学生体检收费项目及
标准的通知
佚名
【期刊名称】《湖北省人民政府公报》
【年(卷),期】2008(000)014
【摘要】<正>鄂价费[2008]215号各高等学校,各市、州、省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物价局、教育局:根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21号)及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医疗保健机构工作规程〉的通知》(教体[1998] 4号)精神,为进一步明确和规范我省高校学生体检收费行为,加强对高校学生传染病、常见病的防治、控制和管理,减少传染病的发生,切实保障学生身体健康。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我省高校入学新生体检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总页数】1页(P48-48)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R194.3
【相关文献】
1.湖北省物价局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幼儿园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J], ;;
2.湖北省物价局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教育厅关于明确2008年春季学期全省义务教育学校收费政策的通知 [J], ;;;
3.湖北省物价局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教育厅关于明确义务教育学校收费政策的
通知 [J], ;;;
4.湖北省物价局湖北省教育厅湖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关于印发《湖北省中小学教材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 [J], 湖北省物价局;湖北省教育厅;湖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5.湖北省物价局湖北省教育厅湖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关于印发湖北省中小学教材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 [J],
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医学法律法规复习题含答案(二)

医学法律法规复习题含答案(二)

医学法律法规考试题库及答案72.未经患者或者其家属同意,对患者进行实验性治疗的,由卫生行政部门给予的处理是()A.暂停执业活动六个月至一年B.给予行政处分C.吊销医师执业证书D.暂停执业活动三个月至六个月答案:A73.不按规定使用精神药物,情节严重的,由卫生行政部门给予的处理是()A.暂停执业活动三个月至六个月B.暂停执业活动六个月至一年C.追究刑事责任D.吊销医师执业证书答案:B74.黄某2001年10月因医疗事故受到吊销医师执业证书的行政处罚,2002年9月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重新注册。

卫生行政部门经过审查决定对黄某不予注册,理由是黄某的行政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A.1年B.2年C.3年D.4年答案:B75.《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残疾生活补助费应根据伤残等级,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A.10年B.15年C.20年D.30年答案:D76.《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对60周岁以上的患者因医疗事故致残的,赔偿其残疾生活补助费的时间不超过()A.10年B.15年C.20年D.30年答案:B77.对医师的业务水平、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状况,依法享有定期考核权的单位是()A.医师所工作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B.医师所在地的医学会或者医师协会C.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机构或者组织D.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答案:C78.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开展诊疗活动,必须依法取得()A.《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B.《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C.《医疗机构校验申请书》D.《医疗机构申请变更登记注册书》答案:B79.某人,中等卫校毕业生,在乡卫生院工作,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

他要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根据《执业医师法》规定,应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在医疗机构中工作满()A.2年B.3年C.4年D.5年答案:D80.青年李某,右下腹疼痛难忍,到医院就诊。

经医师检查、检验,当即诊断为急性阑尾炎,遂对其施行阑尾切除术。

卫生保健室工作制度

卫生保健室工作制度

卫生保健室工作制度卫生保健室是一个负责学校学生健康管理和医疗服务的重要机构。

为了保证卫生保健室的工作能够高效、有序地进行,需要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工作制度。

下面将就卫生保健室的工作制度展开探讨。

一、卫生保健室工作时间安排卫生保健室的工作时间应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进行合理安排。

通常情况下,卫生保健室应与学校的教学时间相衔接,确保学生在需要时能够及时得到医疗服务。

根据学生的作息情况,可以分为上午和下午两个时间段,每个时间段工作时间为4小时。

在严重应对突发疾病时,卫生保健室可以根据需要延长工作时间。

二、卫生保健室医疗服务流程1. 学生就诊登记学生来到卫生保健室需先进行登记,填写登记表格,包括姓名、年级、班级、主诉等基本信息。

2. 诊断和治疗医护人员根据学生的主诉和身体状况进行初步诊断。

如有需要,可以进行一些常规检查,如体温测量、血压测量等。

根据初步诊断结果,医护人员为学生制定治疗方案并进行治疗。

3. 医疗记录和信息管理医护人员需要及时将学生的就诊情况记录在卫生保健室的病历本中,以便后续跟踪治疗和查询。

同时,卫生保健室需建立学生健康档案,记录学生的基本信息、疫苗接种情况、慢性病情况等,确保医疗信息的有效管理和保密。

4. 保健咨询和健康教育卫生保健室不仅是医疗场所,也是学生保健知识的宣传普及和健康教育的重要场所。

医护人员可以通过个别咨询、小组讨论、公开讲座等形式,向学生传授健康知识、提供健康建议,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健康观念和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

三、卫生保健室日常管理1. 卫生保健室的清洁和卫生卫生保健室的环境清洁和卫生至关重要。

每天早晨卫生保健室开门前,医护人员应对卫生保健室进行全面清扫和消毒,确保环境卫生达到标准。

2. 医疗器械和药品管理卫生保健室必须建立药品和医疗器械的管理制度,确保药品存放安全可靠,并及时更新药物的有效期限。

卫生保健室应配备必备的医疗器械,并定期检查和保养。

医护人员需熟悉并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使用医疗器械。

教育部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

教育部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

教育部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2010.12.13•【文号】教育部令第30号•【施行日期】2010.12.13•【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部分失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本篇法规中关于修改《中小学德育工作规程》(教基〔1998〕4号)的相关规定已被《教育部关于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8号)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

教育部令第30号《教育部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已经2010年12月13日第28次部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教育部部长袁贵仁二○一○年十二月十三日教育部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一、对下列规章中引用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名称修改或者废止、失效的规定作出修改:1.将《普及义务教育评估验收暂行办法》(教基〔1994〕19号)第十三条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有关规定”。

将第二十四条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第38条的有关规定”修改为:“国家有关规定”。

2.将《少年儿童校外教育机构工作规程》(教基〔1995〕14号)第三十条中“《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修改为:“《治安管理处罚法》”。

3.删除《小学管理规程》(国家教育委员会令第26号)第十条中“及其实施细则”。

4.将《中小学德育工作规程》(教基〔1998〕4号)第二十五条中的“《小学生守则》、《中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修改为:“《中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修订)》、《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修订)》”。

5.将《高等学校医疗保健机构工作规程》(教体〔1998〕4号)第二十五条中的“《医疗事故处理办法》”修改为:“《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6.将《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教育部、卫生部令第14号)第一条、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一条中的“《食品卫生法》”修改为:“《食品安全法》”。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保健医学分会第六届二次常务理事会会议纪要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保健医学分会第六届二次常务理事会会议纪要

大 家 一 定 要 严 格 要 求 、 格 管 理 , 能 抱 有 侥 幸 心 严 不
理 , 培 养 一 支 敬 业 爱 岗 、 尽 职 守 的 高 素 质 高 校 要 恪
医疗 卫生 队伍 。
() 强学习 , 力提 高业务能力及管理水平 。 2加 努
卫 生 工 作 者 必 须 有 令 人 信 服 的专 业 知 识 和技
9 4
保 健 医学 研 究 与 实践
第 7 卷
第 4期
21 0 0年

会 议 纪要 ・
中国 高等 教 育学 会保 健 医学分 会 第 六届 二 次 常务 理事 会 会议 纪 要
21 0 0年 8月 1 2— 1 日 , 国 高 等 教 育 学 会 5 中 保 健 医 学 分 会 第 六 届 二 次 常 务 理 事 会 在 浙 江 大 学 召 开 , 自全 国 2 来 2个 省 市 2 8所 高 校 的 计 4 0位 代
12 . 对 学 校 卫 生 工 作 面 临 形 势 的 研 判
卫 生 服 务 全 覆 盖 的 目标 差 距 很 大 。 为 此 , 司 正 我
在 与 卫 生 部 妇 社 司 积 极 沟 通 , 取 早 一 点 解 决 高 争 校 校 医 院 社 区 卫 生 服 务 的 准 人 问 题 。在 这 个 问 题 上 , 会 和 各 高 校 医 院 都 不 能 等 、 、 , 加 强 与 学 靠 要 要
面 临 艰 巨任 务 的 工 作 挑 战并 存 。
1 3 对 进 一 步 加 强 高 校 医 疗 卫 生 保 健 工 作 的 要 求 .
廖 文 科 副 司 长 根 据 当前 的 形 势 与 下 半 年 的工
作 任 务 , 合 高 校 医 院 的热 点 问 题 和 高 校 的 实 际 , 结 提 出 了 以下 工 作 要 求 : () 强事 业心 与责 任感 , 断 提高 服务意识 1增 不

保健室工作制度

保健室工作制度

保健室工作制度一、背景介绍保健室是学校内为学生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和健康教育的重要场所。

为了保障学生的身体健康和提供及时有效的医疗服务,制定和执行一套完善的保健室工作制度至关重要。

二、保健室工作目标1. 提供高质量的医疗服务:保健室将提供基本的医疗服务,包括常见疾病的诊断、处理和常规药物治疗等。

2. 开展健康教育活动:保健室将定期组织健康教育活动,提高学生的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

3. 建立健康档案:保健室将为每位学生建立健康档案,记录学生的身体状况和医疗服务情况,以便更好地跟踪学生的健康状况和提供个性化的医疗服务。

三、保健室工作流程1. 学生就诊登记:学生到保健室就诊时,需填写就诊登记表格,包括个人信息、主要症状等,并将该表格交给保健室工作人员。

2. 医生诊断和处理:保健室医生将根据学生的症状进行初步诊断,并进行相应的处理,如开具药方、进行简单的治疗等。

3. 健康档案记录:保健室工作人员将学生的就诊信息记录在学生的健康档案中,包括就诊日期、症状、诊断结果、治疗方案等。

4. 转诊和追踪:若学生的病情较为复杂或者需要进一步检查和治疗,保健室医生将进行转诊,将学生转至专科医院或者其他医疗机构,并及时跟踪学生的治疗情况。

5. 健康教育活动:保健室将定期开展健康教育活动,包括讲座、宣传、健康知识竞赛等,提高学生的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

四、保健室工作人员职责1. 医生:负责对学生进行初步诊断、处理和治疗,提供医疗咨询和指导。

2. 护士:协助医生进行医疗服务,包括测量体温、血压等生命体征,进行简单的治疗和包扎等。

3. 保健教师:负责组织和开展健康教育活动,提供健康咨询和指导。

4. 行政人员:负责保健室的日常管理和协调工作,包括预约、档案管理等。

五、保健室工作设施和设备1. 诊室:提供医生诊断和处理的场所,配备必要的医疗设备和药品。

2. 医疗器械和设备:包括血压计、体温计、心电图仪等,用于学生的生命体征监测和初步诊断。

医学法律法规考试题库及答案01

医学法律法规考试题库及答案01

医学法律法规考试题库及答案72.未经患者或者其家属同意,对患者进行实验性治疗的,由卫生行政部门给予的处理是()A.暂停执业活动六个月至一年B.给予行政处分C.吊销医师执业证书D.暂停执业活动三个月至六个月答案:A73.不按规定使用精神药物,情节严重的,由卫生行政部门给予的处理是()A.暂停执业活动三个月至六个月B.暂停执业活动六个月至一年C.追究刑事责任D.吊销医师执业证书答案:B74.黄某2001年10月因医疗事故受到吊销医师执业证书的行政处罚,2002年9月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重新注册。

卫生行政部门经过审查决定对黄某不予注册,理由是黄某的行政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A.1年B.2年C.3年D.4年答案:B75.《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残疾生活补助费应根据伤残等级,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A.10年B.15年C.20年D.30年答案:D76.《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对60周岁以上的患者因医疗事故致残的,赔偿其残疾生活补助费的时间不超过()A.10年B.15年C.20年D.30年答案:B77.对医师的业务水平、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状况,依法享有定期考核权的单位是()A.医师所工作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B.医师所在地的医学会或者医师协会C.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机构或者组织D.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答案:C78.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开展诊疗活动,必须依法取得()A.《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B.《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C.《医疗机构校验申请书》D.《医疗机构申请变更登记注册书》答案:B79.某人,中等卫校毕业生,在乡卫生院工作,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

他要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根据《执业医师法》规定,应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在医疗机构中工作满()A.2年B.3年C.4年D.5年答案:D80.青年李某,右下腹疼痛难忍,到医院就诊。

经医师检查、检验,当即诊断为急性阑尾炎,遂对其施行阑尾切除术。

校医必备政策法规

校医必备政策法规

校医必备政策法规普通高等学校设校医院或者卫生科。

校医院应当设保健(室),负责师生的卫生保健工作。

城市普通中小学、农村中心小学和普通中学设卫生室,按学生人数六百比一的比例配备专职卫生技术人员。

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农业中学、职业中学,可以根据需要,配备专职卫生技术人员。

学生人数不足六百人的学校,可以配备专职或者兼职保健教师,开展学校卫生工作。

卫生室是指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学校卫生机构,承担学校预防保健、健康教育、常见病和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学校卫生日常检查并为师生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

保健室是指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学校卫生机构,在卫生专业人员指导下开展学校预防保健、健康教育、常见病和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学校卫生日常检查。

寄宿制学校必须设立卫生室,非寄宿制学校可视学校规模设立卫生室或保健室。

寄宿制学校或600名学生以上的非寄宿制学校应配备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应持有卫生专业执业资格证书。

600名学生以下的非寄宿制学校,应配备保健教师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保健教师由现任具有教师资格的教师担任。

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保健教师应接受学校卫生专业知识和急救技能培训,并取得相应的合格证书。

卫生室建筑面积应大于40平方米,并有适应学校卫生工作需要的功能分区。

卫生室应具备以下基本设备:视力表灯箱、杠杆式体重秤、身高坐高计、课桌椅测量尺、血压计、听诊器、体温计、急救箱、压舌板、诊察床、诊察桌、诊察凳、注射器、敷料缸、方盘、镊子、止血带、药品柜、污物桶、紫外线灯、高压灭菌锅等。

保健室建筑面积应大于15平方米,并有适应学校卫生工作需要的功能分区。

保健室应具备以下基本设备:视力表灯箱、杠杆式体重秤、身高坐高计、课桌椅测量尺、血压计、听诊器、体温计、急救箱、压舌板、观察床、诊察桌、诊察凳、止血带、污物桶等。

执业医师法试题及答案

执业医师法试题及答案

执业医师法试题及答案执业医师法试题及答案1、《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自何时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自1999年3月1日起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共有多少章多少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共分为6章,共计59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所称的医师包括哪些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所称的医师包括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

4、全社会应当尊重医师。

医师依法执业受什么保护?全社会应当尊重医师,医师依法执业受法律保护。

5、医师资格考试分为什么两种?医师资格考试分为笔试和临床考试两种。

6、医师资格考试由谁组织实施?医师资格考试由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7、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试用满多少年的可以参加医师资格考试?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试用满1年的可以参加医师资格考试。

8、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多少年的;具有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多少年的,可以参加医师资格考试?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3年的;具有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5年的,可以参加医师资格考试。

9、以师承方式研究传统医学专业满多少年或者经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的,经什么确定的传统医学专业组织或者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考核合格并推荐,可以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以师承方式研究传统医学专业满5年或者经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的,经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传统医学专业组织或者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考核合格并推荐,可以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10、国家实行医师什么制度?国家实行医师注册制度。

学校卫生工作条例

学校卫生工作条例

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导读: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在1990年4月25日国务院批准,1990年6月4日国家教育委员会令第10号、卫生部令第1号发布,原教育部、卫生部一九七九年十二月六日颁布的《中、小学卫生工作暂行规定(草案)》和一九八零年八月二十六日颁布的《高等学校卫生工作暂行规定(草案)》同时废止。

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卫生工作,提高学生的健康水平,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学校卫生工作的主要任务是:监测学生健康状况;对学生进行健康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改善学校卫生环境和教学卫生条件;加强对传染病、学生常见病的预防和治疗。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的学校,是指普通中小学、农业中学、职业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普通高等学校。

第四条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学校卫生工作的行政管理。

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对学校卫生工作的监督指导。

第二章学校卫生工作要求第五条学校应当合理安排学生的学习时间。

学生每日学习时间(包括自习),小学不超过六小时,中学不超过八小时,大学不超过十小时。

学校或者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增加授课时间和作业量,加重学生学习负担。

第六条学校教学建筑、环境噪声、室内微小气候、采光、照明等环境质量以及黑板、课桌椅的设置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新建、改建、扩建校舍,其选址、设计应当符合国家的卫生标准,并取得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许可。

竣工验收应当有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参加。

第七条学校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为学生设置厕所和洗手设施。

寄宿制学校应当为学生提供相应的洗漱、洗澡等卫生设施。

学校应当为学生提供充足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饮用水。

第八条学校应当建立卫生制度,加强对学生个人卫生、环境卫生以及教室、宿舍卫生的管理。

第九条学校应当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加强饮食卫生管理,办好学生膳食,加强营养指导。

第十条学校体育场地和器材应当符合卫生和安全要求。

运动项目和运动强度应当适合学生的生理承受能力和体质健康状况,防止发生伤害事故。

医疗卫生法规考试

医疗卫生法规考试

医疗卫生法规考试一、单选题(共71题,每题1分,共71分)1.医疗机构可以根据管理需要在门诊、急诊、住院等药房设置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周转库(柜),库存不得超过本机构规定的数量。

周转库(柜)应当()结算。

A、每天B、每周C、每月D、每3个月正确答案:A答案解析:《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第十四条:医疗机构可以根据管理需要在门诊、急诊、住院等药房设置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周转库(柜),库存不得超过本机构规定的数量。

周转库(柜)应当每天结算。

2.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实验研究单位申请相关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应当依照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办理;需要转让研究成果的,应当经()批准。

A、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B、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C、国务院公安部门D、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正确答案:A答案解析:《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第十一条: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实验研究单位申请相关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应当依照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办理;需要转让研究成果的,应当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

3.发生医疗纠纷,可提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鉴定,由卫生行政部门处理。

对鉴定结论或卫生行政部门处理不服的A、只能申请上一级鉴定委员会重新鉴定B、只能向人民法院起诉C、可以提出重新鉴定或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起诉D、不能进行任何申请或起诉E、只能申请上一级卫生行政部门复议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解决医疗纠纷的方法有医患双方协商调解、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和向法院提起诉讼三种途径。

发生医疗纠纷,可提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鉴定,由卫生行政部门处理。

对鉴定结论或卫生行政部门处理不服的,可以提出重新鉴定或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起诉。

4.在抢救危重症时,未能及时记录的,有关医务人员应当在抢救结束后几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说明?A、4小时B、2小时C、8小时D、6小时正确答案:D5.医疗保健机构提供的孕产期保健服务的内容包括A、孕产妇保健、胎儿保健B、胎儿保健、新生儿保健C、孕产妇保健、胎儿保健、新生儿保健D、孕产妇保健、胎儿保健、新生儿保健、母婴保健指导正确答案:D答案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第十四条:医疗保健机构应当为育龄妇女和孕产妇提供孕产期保健服务。

安徽省卫生高级职称论文要求

安徽省卫生高级职称论文要求

安徽省卫生高级职称论文要求一论文著作及综述规定论文著作论文要求为任现职以来发表,内容与所申报专业一致,字数在2000字以上,需附论文资料来源或临床资料一览表,并提交至少1份原始资料参加评审;申报副高职称,须提交临床研究型论文;申报正高职称,基础性研究论文和硕士博士学习期间发表论文仅限1篇;论文仅认可第一作者,通讯作者不予认可;论文一律以杂志正刊原件为依据,对增刊、手抄稿、征稿通知、单个印刷体、清样稿、复印件等不作为评审依据;提交评审的学术论文须附论文检索审验信息表、论文复制比检测证明,复制比不得超过30%。

综述规定提交评审的反映本专业国内外技术发展动态的1份综述材料,应符合综述书写和标注规范,提供所有参考文献原文复印件,参考文献要求20篇以上,其中近3年不少于10篇。

提交评审的综述须附复制比检测证明,复制比不得超过30%。

二论文著作要求①三级医院和省级公共卫生、妇幼保健机构:任现职期内,有1篇本专业、质量较高的论著、经验交流学术文章在“中文核心期刊”、“SCI”刊物或“统计源核心期刊”上发表;或在省级以上出版社正式出版独著或合著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5万字的本专业有学术价值的著作或译著1部。

②市级、县级公共卫生机构:任现职期内,有1篇本专业、质量较高的论著、经验交流学术文章在国家公开出版发行的医学类期刊上发表;或在省级以上出版社正式出版独著或合著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5万字的本专业有学术价值的著作或译著1部。

研究所发布目录为准。

在申报材料时请附该期刊被收录的“中文核心期刊”或“统计源核心期刊”目录,“SCI”文章需附检索证明。

本条件所述“中文核心期刊”以北京大学图书馆发布目录为准、“统计源核心期刊”又称为科技核心期刊以中国科学技术信息三期刊目录说明本条件所述“中文核心期刊”以北京大学图书馆发布目录为准、“统计源核心期刊”又称为科技核心期刊以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发布目录为准。

在申报材料时请附该期刊被收录的“中文核心期刊”或“统计源核心期刊”目录,“SCI”文章需附检索证明。

学校卫生保健工作规范

学校卫生保健工作规范

学校卫生保健工作的相关卫生标准
学校卫生标准目录----国家推荐标准
GB/T 18205-2000学校卫生监督综合评价,200101-01起实施 GB/T 18206-2000中、小学生健康教育规范, 2001-01-01起实施 GB/T 18741-2002盲校建筑设计卫生标准,200301-01起实施 GB/T 26343-2010学生健康检查技术规范,201105-01起实施
学校卫生保健工作的相关卫生标准
学校卫生标准目录----国家推荐标准
GB/T 17223-1998小学生一日学习时间卫生标准, 1998-10-01起实施 GB/T 17224-1998中学生一日学习时间卫生标准, 1998-10-01起实施 GB/T 17225-1998中小学教室采暖温度标准, 1998-10-01起实施 GB/T 17226-1998中小学教室换气卫生标准, 1998-10-01起实施 GB/T 17227-1998中、小学教科书卫生标准, 1998-10-01起实施 医学资料 18
医学资料 9
开展学校卫生保健工作 的政策法律依据
医学资料
10
学校卫生保健工作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医学资料
11
学校卫生保健工作的相关法规
《学校卫生工作条例》,1990-06-04起实施
医学资料
保健室配齐以下 基本设备:视力表 灯箱、杠杆式体重 秤、身高坐高计、 课桌椅测量尺、血 压计、听诊器、体 温计、急救箱、压 舌板、观察床、诊 察桌、诊察凳、止 血带、污物桶等。
32
学校卫生室(保健室)的管理

医疗保健室规章制度

医疗保健室规章制度

医疗保健室规章制度第一条为了保障医疗保健室的正常运作,维护医护人员、患者及其家属的权益,优化医疗服务质量,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医疗保健室是医院中开展基本医疗服务和健康管理的场所,主要提供简单的医学保健服务,但不包含临床医疗诊断和治疗。

第三条医护人员应当具备相关资格证书,严格遵守职业操守,为患者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

第四条医疗保健室对外服务时间为每天上午8:00至下午5:0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休息。

第五条医疗保健室设立相应通讯设施,方便患者和家属随时与医护人员沟通。

第六条医疗保健室应当设置维护卫生的设施,定期对环境进行清洁消毒,确保患者的健康安全。

第七条患者在接受医疗保健室服务时,应履行诚实守信的义务,配合医护人员进行相关检查和治疗。

第八条患者及其家属在医疗保健室内应保持安静,不得喧哗扰乱医疗秩序,否则医护人员有权要求其离开。

第九条患者在医疗保健室使用医疗设备时,应当按照医护人员的指导正确操作,不得私自调整设备参数。

第十条患者在接受医疗服务时,如有异议或意见,可以向医护人员提出,但应尊重医护人员的专业意见。

第十一条医疗保健室内不得吸烟、饮酒,不得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否则一经发现将马上报警处理。

第十二条医疗保健室应当建立健全的医疗记录管理制度,确保患者的隐私权不受侵犯。

第十三条医护人员在工作中应当遵守医德道德规范,保守职业秘密,不得泄露患者的隐私信息。

第十四条医护人员应当定期接受相关培训,提高自身的专业技术水平,不断提升服务质量。

第十五条医疗保健室应当建立健全的危机处理机制,及时处置突发事件,保障患者的生命安全。

第十六条医疗保健室应当定期组织医疗质量评估,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措施进行整改,确保服务质量。

第十七条医疗保健室应当建立健全的患者满意度调查机制,及时了解患者的意见和建议,优化服务流程。

第十八条对于违反规章制度的医护人员,医疗保健室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严肃追究责任。

第十九条医护人员在医疗保健室工作期间,应当服从管理人员的指挥,积极配合工作,不得擅离职守。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高等学校医疗保健机构工作规程
(1998年4月22日发布)
教体[1998]4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加强对高等学校医疗保健机构的管理,提高医疗保健工作质量,提高师生员工健康水平,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高等学校医疗保健机构指设在高等学校内、主要为师生员工提供医疗保健服务的机构,按学校规模大小及服务对象多少分别设置校医院或卫生科。

第三条高等学校医疗保健机构应坚持面向全体师生员工、贯彻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树立为教学服务,为提高师生健康水平服务的工作宗旨。

第四条高等学校医疗保健机构的主要任务是:监测学校人群的健康状况;开展学校健康教育;负责学校常见病和传染病的防治;对影响学校人群健康的有害因素实施医务监督.
第二章基本职责
第五条负责新生入学健康检查,定期对学校各类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对各类健康检查资料进行统计分析、并根据存在问题及时采取有效防治措施,
第六条对患病体弱学生实施医疗照顾:对因病不能坚持学习者,根据学籍管理规定,提出休、退学处理意见。

第七条对学校社区内危重病例实施抢救。

校内医疗保健机构不能处理的危重及疑难病例,应当及时转上级医疗机构诊治。

第八条协助教务部门开设大学生健康教育课程(选修课或必修课)或定期举办健康教育讲座,增强学生自我保健能力,促进学生建立健康的生活方式和良好的卫生习惯。

第九条开展学校社区内医疗服务,做好各种常见病和多发病的诊治、控制工作。

第十条贯彻执行传染病防治法规,做好学校社区内传染病预防和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对学校教学卫生、体育卫生、劳动卫生、环境卫生、饮食与营养卫生等实施医务监督,并提供咨询和技术指导。

第十二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积极协助学校有关部门对公费医疗进行改革和管理,
第三章管理
第十三条高等学校医疗保健机构的设置,由各高等学校按《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规定,报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审批。

第十四条高等学校医疗保健机构受主管校长直接领导,或由主管校长委托总务部门领导,业务上接受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第十五条高等学校医疗保健机构人员编制应根据服务对象的总人数及任务,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参照国家有关规定具体核定。

卫生技术人员应占其总编制的80%以上;其中,中、高级技术职务人员应达到卫生技术人员总数的60%左右。

第十六条高等学校医疗保健机构的科室设置,除执行《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中相应等级医院及综合门诊部的有关规定外,根据学校卫生工作的特点.应设立健康教育及心理咨询科室(组),或设专人负责该项工作。

有条件的校医院可设置适当数量高知病房。

第十七条校医院(卫生科)的管理,实行院(科)长负责制,院(科)长由所在学校任命。

第十八条校医院(卫生科)应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规定,建立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规章制度。

应明确各科室人员职责权限,执行各项保健医疗护理常规和技术操作规程。

第十九条高等学校卫生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卫生技术人员的业务进修纳入学校工作计划。

第二十条高等学校卫生技术人员的卫生保健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高等学校医疗保健机构的基本建设应纳入学校基建总体规划;其建筑面积按《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或《普通高校建筑面积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高等学校医疗保健机构的基建与设备费、经常性经费、预防经费、健康教育经费,应纳入学校年度预算。

第二十三条高等学校医疗保健机构要加强自身建设和管理,提高医疗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减少转诊,降低公费医疗支出。

第四章奖励与处罚
第二十四条在高等学校医疗保健工作中有突出贡献或长期从事高等学校医疗保健工作成绩显著者,学校及教育行政部门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五条医风恶劣,工作不负责任而导致医疗事故者,应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医疗事故处理办法》予以处理。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规程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