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专业发展培训实施细则有关内容2012
2012学年第二学期北蝉中心小学继续教育校本培训总结
北蝉小学2012学年第二学期教师继续教育校本培训工作总结“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的师德和业务水平”是提高教师教育教学能力的一条重要途径,更是影响教育质量的关键因素。
本学期我校认真贯彻落实了上级教师培训的工作计划,以教师专业发展为核心,走“教研训一体化”道路,扎实开展校本培训工作,现把本学期我校的校本培训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一、成立领导小组,保证培训工作正常开展根据上级教师培训部门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了《2012学年教师继续教育校本培训计划》、《教师个人专业发展五年规划》及《2012学年教师个人专业发展计划》。
为促进培训工作的顺利开展和实施,在学期初成立了北蝉小学继续教育校本培训领导小组。
由夏娜校长任组长,屠幼芬、周驰、余晓巧及3位教研组长为主要成员。
同时,领导小组加强对培训过程的管理,做到了培训时间、内容、人员、考评“四落实”,做到了辅导教师上课有讲稿,听课教师有笔记,学校有记录。
二、开展内容丰富的培训,提升教师的整体素质(一)校本培训本学期的校本培训主要从学校层面和教研组层面进行落实。
1.学校层面(1)师德教育,树形象一所学校办学水平的高低,不仅要依靠完善的教育教学设施,更主要的是要提升教育理念,树立良好的师德师风。
本学期开学初,学校成立了师德建设领导小组,制定了本学期的师德培训安排表。
根据计划安排,开展了“我的成长故事”、“学习两会精神”、“分享27个教育小故事”、“教师健康教育学习”等师德主题培训,同时也在各工会小组进行“教师师德师风自查”活动,通过学习,使老师们的敬业精神普遍得到了提升。
(2)轻负优质,追高效“轻负高质”,顾名思义就是给学生以最轻的负担而获得最大的成效。
“轻负优质”,是我们关于教学的总目标,也是总的要求。
为了落实这一教学理念学校在开学初进行了“推动教学改革,推行轻负高质”业务学习,全体教师认真学习了“轻负高质”理念和具体举措;学校首先把关注点放在了“作业压力”上,由夏娜校长进行了“你会设计作业吗?”主题报告,会后学校又组织了“作业设计比赛”,各位教师都积极参与编写了一部分优质的作业。
教师考核实施细则
教师考核实施细则为了提高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规范教师教育教学行为,促进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考核目的1. 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2. 建立和完善教师考核制度,规范教师教育教学行为。
3. 激发教师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教育教学效果。
二、考核原则1. 客观公正原则:考核过程应客观公正,真实反映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和工作表现。
2. 发展性原则:考核应注重教师的专业成长和发展,为教师提供改进和提高的机会。
3. 激励性原则:考核应激发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鼓励教师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
三、考核内容1. 教育教学工作:包括教学计划制定、教学内容组织、教学方法运用、教学效果评价等方面。
2. 教育教学研究:包括教育教学改革、教学方法创新、教育教学论文发表等方面。
3. 教育教学管理:包括班级管理、学生辅导、家校沟通等方面。
4. 教育教学素养:包括教师的专业知识、教育教学能力、教育教学态度等方面。
四、考核方式1. 平时考核:通过日常教育教学工作中的观察、听课、学生反馈等方式进行。
2. 定期考核:每学期末进行一次全面的考核,包括教育教学工作、教育教学研究、教育教学管理等方面的评价。
3. 专项考核:针对教育教学中的特定领域或项目进行考核,如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教育教学论文发表等。
五、考核结果运用1. 考核结果作为教师晋升、评优、奖励等的重要依据。
2. 考核结果用于指导教师的专业发展和教育教学改进。
3. 考核结果用于激励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教育教学效果。
六、考核组织实施1. 学校成立教师考核领导小组,负责教师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
2. 教师考核领导小组由校长、分管教学的副校长、教研组长、年级组长等组成。
3. 教师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教师考核实施细则,组织考核工作的实施,对考核结果进行审核和公布。
七、其他1. 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实施细则由学校教师考核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规划
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规划一、背景分析随着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中小学教师专业素养的提升已成为教育改革的重要内容。
为进一步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制定本规划。
二、发展目标1. 提高中小学教师教育教学水平,使全体教师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2. 增强教师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培养一批教育教学专家和学科带头人。
3. 提升教师职业道德素养,树立良好的教师形象。
4. 激发教师自我发展的内在动力,形成教师持续发展的良好机制。
三、具体措施1. 加强教师培训(1)实施教师全员培训,确保每位教师每五年至少参加一次国家级或省级培训。
(2)加大紧缺学科和薄弱领域教师的培训力度,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
2. 深化教育教学改革(1)推进课程改革,引导教师转变教育教学观念,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2)鼓励教师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提升教育教学水平。
3. 优化教师资源配置(1)实施城乡教师交流制度,促进城乡教育资源均衡发展。
(2)建立优秀教师引进机制,吸引优秀人才加入教师队伍。
4. 提高教师待遇和地位(1)依法保障教师工资待遇,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
(2)完善教师职称评定制度,激发教师的工作积极性。
5. 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1)开展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引导教师树立正确的价值观。
(2)建立健全教师职业道德考核评价体系,规范教师行为。
四、保障措施1. 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确保规划的实施。
2. 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为教师专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3. 完善监测评估机制,及时了解规划实施情况,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4. 加强宣传引导,营造有利于教师专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本规划旨在为我国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提供指导和参考,具体实施过程中,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全体教师要坚定信念,积极投身教育事业,为实现我国教育现代化贡献力量。
五、教师专业发展路径设计1. 教师专业成长阶梯(1)新教师阶段:通过入职培训和导师制度,帮助新教师尽快适应教育教学工作。
2012 幼儿教师专业标准
教育部关于印发《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小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和《中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的通知教师〔2012〕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师范大学:为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落实教育规划纲要,构建教师专业标准体系,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教育部研究制定了《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小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和《中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以下简称《专业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专业标准》是国家对幼儿园、小学和中学合格教师专业素质的基本要求,是教师实施教育教学行为的基本规范,是引领教师专业发展的基本准则,是教师培养、准入、培训、考核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开展教师教育的院校、中小学校和幼儿园要把贯彻落实《专业标准》作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任务和举措,认真制订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务求取得实效。
各地、各校要采取宣讲、讨论、座谈、培训等多种形式,组织开展《专业标准》专题学习活动。
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网络等各类媒体,广泛宣传《专业标准》的重要意义和主要内容,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对教师专业特性的认识。
通过学习宣传,帮助广大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和师范生准确理解《专业标准》的基本理念,全面把握《专业标准》的内容要求,切实增强专业发展的自觉性,把《专业标准》作为开展教育教学实践、提升专业发展水平的行为准则。
各地、各校要紧密结合实际,抓紧制订贯彻落实《专业标准》的具体措施。
要依据《专业标准》调整教师培养方案,编写教育教学类课程教材,作为教师教育类课程的重要内容。
将《专业标准》作为“国培计划”和“省培计划”等各级培训的重要内容,依据《专业标准》制定教师培训课程指南。
将《专业标准》作为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考核的重要依据,进一步细化考核的内容和指标。
教育部将组织编写《专业标准》解读,组织有关专家赴部分师范院校进行宣讲,并结合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适时修改完善教师资格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
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教师〔2012〕1号)
教育部关于印发《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小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和《中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的通知教师〔2012〕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师范大学:为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落实教育规划纲要,构建教师专业标准体系,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教育部研究制定了《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小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和《中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以下简称《专业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专业标准》是国家对幼儿园、小学和中学合格教师专业素质的基本要求,是教师实施教育教学行为的基本规范,是引领教师专业发展的基本准则,是教师培养、准入、培训、考核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开展教师教育的院校、中小学校和幼儿园要把贯彻落实《专业标准》作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任务和举措,认真制订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务求取得实效。
各地、各校要采取宣讲、讨论、座谈、培训等多种形式,组织开展《专业标准》专题学习活动。
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网络等各类媒体,广泛宣传《专业标准》的重要意义和主要内容,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对教师专业特性的认识。
通过学习宣传,帮助广大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和师范生准确理解《专业标准》的基本理念,全面把握《专业标准》的内容要求,切实增强专业发展的自觉性,把《专业标准》作为开展教育教学实践、提升专业发展水平的行为准则。
各地、各校要紧密结合实际,抓紧制订贯彻落实《专业标准》的具体措施。
要依据《专业标准》调整教师培养方案,编写教育教学类课程教材,作为教师教育类课程的重要内容。
将《专业标准》作为“国培计划”和“省培计划”等各级培训的重要内容,依据《专业标准》制定教师培训课程指南。
将《专业标准》作为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考核的重要依据,进一步细化考核的内容和指标。
教育部将组织编写《专业标准》解读,组织有关专家赴部分师范院校进行宣讲,并结合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适时修改完善教师资格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
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高中数学90学时集中培训-教师进修学校
嵊州市教师进修学校(通知)
嵊教修〔2012〕48号
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高中数学90学时集中培训
通知
各普高、职高、爱德外国语学校:
为贯彻嵊教体人〔2011〕20号《嵊州市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实施细则(试行)》精神,根据2012年度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计划,决定组织开展嵊州市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高中数学学科90学时集中培训学习,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2012年下半年已在省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平台报名并通过审核的高中数学教师,名单见附件1。
二、培训安排
(一)理论培训
培训时间:上午8:00-11:00,下午1:30-4:30
(二)实践培训
12月上旬,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培训费用
根据嵊发改局核准,收取培训费1380元。
四、注意事项
1.请各学校及时通知参训教师本人,安排好他们的学校工作,使他们能按时参加培训。
2.根据《嵊州市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实施细则(试行)》文件要求,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者,应事先办理书面请假手续;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
3.学习途中,注意安全。
附件1:2012年教师专业发展高中数学学科90学时集中培
训名单
嵊州市教师进修学校
二○一二年十一月六日附件:
2012年教师专业发展高中数学学科90学时集中培训名单。
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
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公布日期】2012.08.20•【文号】国发[2012]41号•【施行日期】2012.08.20•【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国发〔2012〕4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教师是教育事业发展的基础,是提高教育质量、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关键。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教师队伍建设。
改革开放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采取一系列政策措施,大力推进教师队伍建设,取得显著成绩。
同时也要看到,当前我国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有待提高,队伍结构不尽合理,教师管理体制机制有待完善,农村教师职业吸引力亟待提升。
为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现提出以下意见:一、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重点任务(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和人才规划纲要,遵循教育规律和教师成长发展规律,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作为教师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围绕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的要求,加强教师工作薄弱环节,创新教师管理体制机制,以提高师德素养和业务能力为核心,全面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为教育事业改革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总体目标。
到2020年,形成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
专任教师数量满足各级各类教育发展需要;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大幅提高,普遍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先进的教育理念、扎实的专业知识基础和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教师队伍的年龄、学历、职务(职称)、学科结构以及学段、城乡分布结构与教育事业发展相协调;教师地位待遇不断提高,农村教师职业吸引力明显增强;教师管理制度科学规范,形成富有效率、更加开放的教师工作体制机制。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若干规定(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发文字号】浙教师[2010]175号【发布部门】浙江省教育厅【发布日期】2010.12.07【实施日期】2011.07.0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浙教师〔2010〕175号)各市、县(市、区)教育局:教育大计,教师为本。
没有高水平的教师队伍,就没有高质量的教育。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浙江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不断提高我省中小学教师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教学技能,努力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省教育厅在认真总结以往教师培训工作经验、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浙江省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若干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若干规定》)。
现将《若干规定》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加强教师专业发展培训,是积极推进教育改革,促进教育科学和谐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是深入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的必然要求;也是广大教师加快专业发展、实现自身价值的内在需求和迫切愿望。
《若干规定》坚持以促进教师专业发展为本,突出强调教师培训必须充分体现教师的自主选择性,调动教师参与培训的积极性;充分体现教师培训机构的竞争性,提高教师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实施《若干规定》是对教师培训工作的重大改革。
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深刻认识加强教师培训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高度重视,统筹规划,按照《若干规定》的要求,加强调查研究,抓紧制订和完善各项配套政策措施,并结合当地实际,制订具体实施细则。
要广泛开展贯彻实施《若干规定》的学习宣传工作,组织教育行政部门干部、中小学校长和教师、教师培训机构人员,认真学习、全面理解《若干规定》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提高正确执行《若干规定》的能力和水平。
关于加强全省高等学校教师培训工作的意见
关于加强全省高等学校教师培训工作的意见各高等学校:为贯彻落实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师培训工作规程》(教人[1996]29号)、《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暂行细则》(教人厅[1997]6号)、《关于开展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有关问题的通知》(教人司[1998]34号)精神,全面提升全省高等学校教师的师德素养和业务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25号令)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国发[2012]41号)精神,现就加强全省高等学校教师培训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一)指导思想加强高等学校对教师培训工作的领导与管理,立足全省高等教育改革发展全局,以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为导向,以师德建设为首位,以能力建设为核心,以中青年教师和创新团队培养为重点,树立终身培训学习理念,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按需施训、注重实效、训用结合的原则,分类设计培训项目,整合培训资源,优化培训内容,创新培训形式,完善培训制度,建立健全培训长效机制,推进全省高等学校教师培训工作更好更快发展。
(二)总体目标完善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管,相关单位、部门或社会技术服务机构协同参与,各高等学校直接负责的高校教师培训工作体系。
健全政府主导与校本培训相结合,教师履行职责与自身发展相一致的培训机制。
建立符合教师职务特点的规范常态的教师培训管理制度,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前瞻性,强化考核管理,夯实教师培训保障措施,确保高校教师培训工作取得实效。
构建符合高校教师职业特点、助力高校教师专业发展的培训支持服务体系。
二、培训任务(一)新入职教师岗前培训全省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岗前培训由各高等学校负责,具体承担岗前培训的组织管理、培训、考核等工作。
各高等学校要严格按照《高等学校教师培训工作规程》《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教学指导纲要》规定的培训内容和要求,研究制定新入职教师岗前培训方案并组织实施。
培训内容以基本掌握进行教学科研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的教育和实践能力为主,涵盖高等教育法规政策、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等课程内容。
中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实施细则
**中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实施细则(修订稿)一、指导思想根据《浙江省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若干规定》、《**市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实施办法》、《**区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实施细则》和《**区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十二五”规划》、《**区教师培训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以提高教师的整体素质为目的,遵循在职教师培训的规律和特点,坚持培训内容的科学性与先进性,突出针对性和实效性,坚持灵活性和多种模式的培训形式,按需施教,强调学以致用,注重岗位提高,促进自主学习,努力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从而促进我校教育教学质量的可持续发展。
为确保我校教师专业发展培训顺利实施,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中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实施细则(试行)》。
二、教师专业发展实施细则(一)培训对象我校全体公办在职专任教师。
(二)培训目标注重教师职业道德,提升教师专业意识、专业精神、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促进每一位教师的专业成长与发展。
(三)培训内容及形式培训内容包括师德教育、人文和科学素养、学科知识、教学策略、实践教学、教科研能力和现代教育技术等方面。
培训形式有集中培训、校本培训、学历提高进修及网络培训等。
1.集中培训。
内容包括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或教师培训机构开发的各类培训项目,针对不同专业发展阶段,设计不同的课程模块,侧重于提高教师执教能力。
培训形式包括短期集中培训、中期集中培训和长期分阶段集中培训等。
2.校本培训。
每年根据学校与教师的实际需求设计开发校本培训项目,年初制订并上报校本培训计划,经区教师进修学校审核批准后学校组织开展高质量的校本培训。
3.学历提高进修。
指参加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进修,5年内取得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的计180学时(但不能抵用90学时的集中培训)。
4.网络培训。
指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的基于网络学习的培训,其学时按照省教育厅相关补充规定执行。
教师专业发展培训方案
教师专业发展培训方案(实用版)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序言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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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国培计划
“国培计划”各市州教育局,各项目承担单位:根据《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年“国培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12〕3号)精神,经教育部、财政部评审通过,我省确定了2012年“国培计划”——中西部农村骨干教师培训项目(以下简称“中西部项目”)和“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以下简称“幼师国培”)的培训项目及项目承担院校(机构)(基本情况见附件1—3)。
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优化培训课程内容,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各项目承担单位要加强培训需求调研,贯彻落实教育部制定的教师专业标准(教师〔2012〕1号)和《“国培计划”课程标准(试行》(教师厅函〔2012〕5号),优化课程设置,优选培训案例。
要将师德和教师专业标准解读等内容列入培训课程模块;从“国培计划”课程标准建议课程内容中所选专题不少于50%;设置实践类课程,短期集中培训项目达到30%以上,置换脱产研修项目达到40%以上;根据不同培训对象的当前培训需求,开设适当的选修课程,置换脱产研修项目不少于10%。
同时,要基于本土,发挥本校学科和地域优势,利用我省深厚的文化底蕴、多元的民族文化等湖湘元素,开设特色自主课程,开发特色培训资源,灵活选择培训方式,形成培训特色。
各项目承担单位要根据项目评审反馈意见和学员需求,进一步修改完善培训方案,确保项目实施质量。
二、做好学员选派和入学工作,督促学员按要求参训全省培训计划(分市州的培训计划安排见附件4-7)下达后,市州教育局要根据所辖县市区的需求,统筹安排本地的培训计划,并将县市区学员名册汇总后报送省国培办。
原则上农村教师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二,参加过集中培训项目的教师三年内不再选派参加同类项目。
各项目承担单位要在开班前一周将入学时间、培训地点和相关要求通知学员,并将开班通知报省国培办,同时告知市州、县市区教育局。
市州、县市区教育局要采取措施,将开班通知转发相关学校,由学校通知学员本人及时参加培训。
培训实施细则(试行)
泰顺县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实施细则(试行)教育大计,教师为本。
为不断提高我县中小学教师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与技能、科学文化素养,造就一支具有较高素质的新型教师队伍,进一步适应我县基础教育改革发展和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需要,根据《教育部关于大力加强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的意见》(教师〔2011〕1号)、《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浙教师〔2010〕175号)和《温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学科素养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泰顺县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泰顺县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实施时间从2011年起,周期为5年。
第二条本文所称的中小学教师,是指全日制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的在职专任教师和校长。
第三条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包括为提高教师专业精神、专业知识与技能、教育教学能力、科学文化素养等而组织和举办的各类培训。
第四条参加培训是教师的权利和义务。
组织教师培训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应尽的责任。
第二章职责第五条教育行政部门职责。
泰顺县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由县教育局统一管理,泰顺县成人教育中心具体实行。
县教育局成立教师专业发展培训领导小组,统筹规划组织全县中小学校教师培训,制订中小学教师培训规划和相关配套政策,整合培训资源,落实培训经费,建立培训质量监控与考核机制。
第六条培训机构职责。
泰顺县成人教育中心是泰顺县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的主要培训机构,应根据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要求,充分发挥服务与支撑作用,认真组织实施各类培训。
具体职责如下:1、按照浙江省教师专业发展培训若干规定及温州市中小学教师学科素养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针对本县教师专业发展需要,编制专业发展培训项目。
项目应包括培训目标、课程和师资安排、内容和方法、时间和地点、经费预算等。
项目须根据服务培训对象涵盖范围,报所在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教师培训管理办法
教师培训管理办法一、培训管理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各级各类教育机构组织的教师培训活动。
二、培训目标1. 提升教师教学水平,推动教育教学改革;2. 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培养优秀教师队伍;3. 提高教师综合素质,增强教师教育能力;4. 推动教师专业发展,促进教育质量提升。
三、培训内容1. 教学理论与教育心理学知识;2. 学科知识与专业技能;3. 教育教学方法与策略;4. 教育科研与教育科技应用;5. 教育法规与政策宣讲;6. 教师职业道德与教育伦理;7. 教育领导与管理能力。
四、培训形式1. 集中培训:由教育机构组织的全体教师参与的集中培训,可以是短期培训班、暑期培训营等形式;2. 分散培训:由教育机构根据教师需求组织的分散培训,可以是研讨会、讲座、工作坊等形式;3. 在线培训:通过互联网平台进行的网络培训,包括在线课程、网络研讨会等形式;4. 自主学习:教师自行选择学习内容进行的自主学习活动,包括教育期刊阅读、自主研究等。
五、培训管理1. 培训需求分析:教育机构根据教师发展需求进行培训需求分析,制定培训计划;2. 培训计划安排:根据培训需求分析结果,制定培训时间、地点、内容和形式,确保培训安排合理;3. 培训师资储备:建立并完善培训师资库,确保培训师资力量的储备和更新;4. 培训活动实施:按照培训计划组织培训活动,确保培训质量和效果;5. 培训评估与反馈:对培训活动进行评估和反馈,及时调整培训方案和改进培训效果;6. 培训档案管理:建立教师培训档案管理制度,做好培训记录和存档工作;7. 培训经费管理:合理安排教师培训经费,确保培训工作的正常运行。
六、培训激励与奖励教育机构可以根据教师参与培训的积极性和培训成果,给予相应的激励措施和奖励。
七、监督与评估1. 监督管理:教育机构应加强对培训活动的监督管理,确保培训工作的规范开展;2. 培训效果评估:对培训活动的效果进行评估,为改进培训工作提供参考。
八、附则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不符合本办法的废止。
教师专业发展培训经费管理暂行办法
教师专业发展培训经费管理暂行办法为规范教师培训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全面提高教师教育教学水平和教师队伍素质,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小学公用经费管理暂行办法》和《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发展培训实施细则(试行)》精神,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教师培训经费的来源1.培训专项资金。
区财政按不少于全区教职工工资总额3%的比例安排培训专项资金,其中专项资金的30%用于本区指定培训项目,由区教育局委托区教师进修学校负责管理;其中的70%用于教师自主选择性培训,按人均以学校为单位下拨,由学校负责管理。
2.生均公用经费。
各中小学按照不少于学校年度日常生均公用经费总额10%的比例,提取教师专业发展培训经费。
二、教师培训经费的开支范围教师培训经费主要用于以下教师培训项目:1.教师全员培训。
五年一轮的教师专业发展360学时培训,包括90学时集中培训、短期分散培训、校本培训、远程培训等。
2.各类指定性培训。
包括干部培训(中小学、幼儿园及其他教育教学机构中层以上干部) 、骨干教师培训、班主任培训、新教师培训等。
3.其他方面培训。
国家、省市区以及学校举办的其他方面的教师培训,包括教学研讨活动、送教下乡等。
教师培训经费主要用于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培训费、资料费、住宿费等与教师培训有关的费用,以及组织教师培训时所需的培训场地租用费、接送车辆租用费、外聘授课专家讲课酬金等开支。
三、教师培训经费的使用1.培训费、资料费、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
培训结束后,教师持相关文件或培训通知、正式票据等,按标准据实报销。
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报销标准,按区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住宿费一般每人每天不超过200元,伙食费一般每人每餐不超过30元。
培训机构提供食宿等费用的不再报销相关费用,外出培训不安排食宿的,按区公务出差标准报销。
外聘授课专家一般按三星级宾馆标准住宿。
2.培训场租费、包车费。
原则上应利用学校的场地开展各类培训教育活动,确因学校无法容纳,可向外单位租用场地。
PPTT课件制作短期培训安排通知
2012下半年温岭市“十二五”教师专业发展初中教师PPPPT T课件制作短期培训安排通知各镇(街道)初中、市直属学校、民办初中:根据《温岭市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实施细则》,在教师自主选课和学校审核的基础上,现将2012下半年温岭市初中教师PPT课件制作短期培训的安排通知如下:一、培训时间:A班:10月8日~10月10日B班:11月7日~11月9日。
二、培训地点:温岭市教师进修学校培训教室:A班202计算机房B班202计算机房三、培训班编班:见附表四、培训要求:1.各参训学员根据培训时间于培训的第一天上午8时准时到市教师进修学校报到,未按时报到者视作放弃;2.请提前办好请假手续,妥善安排好岗位工作。
温岭市教师进修学校二O一二年九月二十五日附:编班名册姓名报名时所在学校姓名报名时所在学校刘凤莲温中实验学校郭琴芳温岭市大溪镇第三中学卓芳芳温中实验学校张君芳温岭市大溪镇第二中学叶卫华温中实验学校李美花温岭市大溪镇第二中学孔晓宏温中实验学校王燕平温岭市大溪镇第二中学朱苗温中实验学校王秀维温岭市大溪镇第二中学王红芬温中实验学校郭加波温岭市大溪镇第二中学郑兵温中实验学校陈利明温岭市大溪镇第二中学金伯明温中实验学校赵小丹温岭市大溪镇第四中学陈辉温中实验学校叶良军温岭市教师进修学校韩琴筱温中实验学校江晨温岭市教师进修学校林苹温岭市东浦中学陈性文温岭市教师进修学校孔万勇温岭市城南镇岙环中学潘晓红温岭市泽国镇第三中学徐福华温岭市城南镇岙环中学王军波温岭市泽国镇第三中学曹冕温岭市城南镇岙环中学黄静温岭市泽国镇第三中学林正海温岭市城南镇岙环中学钟新烨温岭市泽国镇第五中学蔡丽佩温岭市城南镇岙环中学林伟温岭市泽国镇第四中学郭文兵温岭市城南镇岙环中学王灵辉温岭市泽国镇第四中学陈兴财温岭市城南镇岙环中学王冬方温岭市睿达实验学校黄鹏鹰温岭市城南镇岙环中学王宇华温岭市睿达实验学校张苏良温岭市塘下中学李雪燕温岭市第七中学李明媚温岭市塘下中学梁荣君温岭市第八中学王仙德温岭市塘下中学王伟胜温岭市第八中学郑超温岭市大溪镇第三中学姓名报名时所在学校姓名报名时所在学校徐明华温中实验学校蔡莉莉温岭市大溪镇第四中学周永兴温岭市城南镇岙环中学钟丹云温岭市大溪镇第四中学江建骏温岭市城南镇岙环中学黄绕球温岭市泽国镇第三中学江海勇温岭市城南镇岙环中学蒋晨晓温岭市泽国镇第五中学施剑文温岭市塘下中学詹宗海温岭市滨海镇中学江云莉温岭市塘下中学阮妙青温岭市滨海镇中学王巧玲温岭市塘下中学江雪敏温岭市石桥头镇中学陈巧红温岭市塘下中学吴光辉温岭市石桥头镇中学林秀丽温岭市大溪镇第三中学蒋恩青温岭市石桥头镇中学潘子红温岭市大溪镇第三中学洪军荣温岭市第五中学潘春宵温岭市大溪镇第三中学王国初温岭市第五中学蔡小丹温岭市大溪镇第三中学应灵波温岭市第八中学卢伟华温岭市大溪镇第二中学金跃温岭市第八中学卢兴福温岭市大溪镇第二中学吴世华温岭市第六中学叶剑敏温岭市大溪镇第二中学彭显友温岭市第六中学张一雪温岭市大溪镇第二中学李文华温岭市第六中学张旭红温岭市大溪镇第二中学罗碧芳温岭市第六中学施海燕温岭市大溪镇第二中学陈正荣温岭市第六中学王朵温岭市大溪镇第二中学戴云俊温岭市素质教育实践学校郭显斌温岭市大溪镇第二中学林仁龙温岭市素质教育实践学校陈连根温岭市大溪镇第二中学毛伟民温岭市素质教育实践学校项巧温岭市大溪镇第二中学王兴荣温岭市素质教育实践学校叶坚伟温岭市大溪镇第四中学。
教师专业发展培训方案 教师专业发展的培训方案(最新)
教师队伍建设,是学校教育教学和各项事业发展的关键,是实施人才强校和提升学校核心竞争力的基础和保证。
本学年我校结合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本学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教师培训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各级教育规划纲要精神,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践行“平民教育”的教育理念;以提升教师专业素质为核心,将教学、培训、研究相融合,切实促进教师专业素质的提升。
二、培训目标通过有效培训,促进教师专业理念有转变,专业知识有拓展,专业能力有提升;通过培训,营造有利教师终生学习和可持续发展的良好环境,培育师德修养高、业务素质精、教科研能力强,能适应新时期新课程改革需求的教师队伍,促进学校内涵发展。
三、培训原则1、全面性原则。
培训内容的设计,要从教师的实际需求出发,覆盖到专业理念、专业知识、专业能力和学校教育管理等方面,努力做到连续性与阶段性相结合,理论素养提升与教育实践能力提高相结合,教育发展的客观要求与教师教育实际需求相结合。
培训层次上,重点推进教师素养培训、青年教师培训、骨干教师培训、干部队伍培训,进一步丰富培训形式,增强培训实效。
2、多样性原则。
不断创新培训形式,增强培训实效,促进培训者与受训者之间、受训者之间、学科之间的对话、交流与合作。
采取集中培训与校本研修相结合,专题辅导与讨论交流相结合,专题报告与观摩教学相结合,理论学习与课例研讨相结合,分批、分层次地对教师进行培训。
3、实效性原则。
坚持“问题驱动”,紧密结合当前教育改革与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紧密结合广大教师的实际需求,切实转变现代教育思想理念,鼓励教师形成个人的教学主张。
4、激励性原则。
通过建章立制,把教师培训工作纳入教师年度绩效考核工作中,做到有计划、有实施、有反馈,有总结,对在培训工作中表现突出的教师个人给予表彰,鼓励教师不断学习、不断超越。
四、培训项目(一)教师素养培训1、培训对象:全体教师2、培训内容:强化理论学习,更新教育观念,把握教改脉搏和前沿理论;开展师德师风教育,不断规范教师的师德行为,强化“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责任意识和使命感;开展教师心理健康教育,不断完善教师人格,培养教师积极向上的人生态度。
一课一研实施细则
一课一研实施细则一课一研实施细则是指在教育领域中,为了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和专业素养,促进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制定的一套具体操作规范。
下面将详细介绍一课一研实施细则的内容和步骤。
一、背景介绍随着教育改革的深入推进,教师的专业发展已经成为教育系统的重要任务。
一课一研实施细则的制定旨在通过每节课的教学实践和研究活动,提高教师的教学能力和专业素养,推动学校教育的全面发展。
二、目标和意义1. 目标:通过一课一研实施细则,促进教师的教学能力提升,提高学生的学习效果和综合素质。
2. 意义:一课一研实施细则能够激发教师的教学热情和创新能力,促进教师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提高学校整体教育质量。
三、实施步骤1. 课前准备(1)教师根据教学计划和学科特点选择一节重点课进行研究。
(2)教师进行相关文献阅读和资料收集,了解该课程的教学目标、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
(3)教师与同事进行讨论和交流,分享教学经验和教学资源。
2. 课堂教学(1)教师根据研究的课程进行详细的备课,制定教学目标和教学计划。
(2)教师在教学过程中注重学生的参与和互动,灵活运用教学方法和手段。
(3)教师通过课堂观察、学生作品和问卷调查等方式收集课堂教学数据。
3. 课后总结与反思(1)教师对课堂教学进行总结与反思,分析教学过程中的问题和不足。
(2)教师与同事进行研讨和交流,分享教学心得和经验。
(3)教师根据总结和反思的结果,进行教学改进和提升。
四、评估与反馈(1)学校组织专家对教师的一课一研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和反馈。
(2)评估结果作为教师职称评定和岗位晋升的重要依据。
(3)学校通过评估和反馈,为教师提供进一步的培训和发展机会。
五、保障与支持(1)学校提供必要的教学资源和教学设备,支持教师的一课一研实施活动。
(2)学校组织教研活动和专题讲座,提供教学研究的平台和机会。
(3)学校领导和教育行政部门对一课一研实施细则给予充分的重视和支持。
六、效果评估(1)学校通过定期的教学观摩和教学评估,对教师的教学效果进行评估和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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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的有关通知
各位老师:
现将区教育局下发的黄教人【2011】62号文件《关于印发黄岩区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中的重要内容摘录如下,请各位老师仔细阅读。
此项工作关系到每一位教师,请大家高度重视!
教师专业发展培训每5年为一个周期,是5年一度定期教师资格再认定、职务评聘的必备条件之一,所有要参加教师资格再认定及职务评聘的教师必须完成周期内360学时的教师专业发展培训。
在职中小学教师周期内参加专业发展培训时间应累计不少于360学时,其中校本培训时间的计算不超过120学时。
教师周期内培训时间,可以集中使用,也可分散使用,但每年参加培训时间一般不低于48学时,最高不超过144学时(培训管理平台设定)。
周期内至少参加一次不少于90学时的脱产集中培训。
360学时=90学时(脱产集中培训)+120学时(校本培训)+80学时(师德培训)+70学时(包括远程培训等其它所取的学时)
每位教师每年由学校组织安排的固定的培训学时数为:
每年每位老师:校本培训24学时+师德培训16学时=40学时
请参加培训的老师有计划安排好自己的培训,其中除90学时的脱产集中培训由备课组、教研组和学校统筹安排外(如果选择寒暑假参加培训,则不受限制),其它由老师自己安排,但要注意文件规定:每年参加培训时间一般不低于48学时,最高不超过144学时(培训管理平台设定)。
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浪费”。
老师们重点解决的是90学时的脱产集中培训和70学时的包括远程培训等其它培训所取的学时。
其中70学时的培训,请老师们根据自身情况,可通过网络培训或教科研成果等形式完成学时(每学年完成一部分,5年内完成至少70学时培训)。
2012年上半年要参加网络培训的老师,请于1月1日——2月10日到网络平台选择网络培训课程(在“短中期培训”栏目中选择,不要选择“90学时脱产培训”或“中长期培训”)。
另外,5年内将退休的老师,不必参加90学时脱产培训,但其他培训必须参加。
此360学时的认定分A类和B类。
A类包括教师参加培训机构组织的集中培训所取得的学时;B类包括教师参加校本培训、教研活动、远程培训、学历提高
培训以及教科研成果等所取得的学时。
A类学时的认定范围包括:
教师参加省教育厅认可的区外培训机构组织的培训,学校于每年的6月和12月统一汇总并附学时存档卡原件报区教师进修学校录入网上学时管理系统。
B类学时的认定范围包括:
1.教师参加的校本培训活动。
但每位教师校本培训每年学时累计不超过24学时。
2. 教师参加经由区教师进修学校审核备案的教科研及各教师发展联盟(教研片)等部门组织的研训活动,每天计8学时,全年累计不超过12学时。
3. 为鼓励教师积极开展教育科研活动,教师取得的科研成果,可以折算成培训学时。
教师当年公开发表(获奖)的论文以及结题的课题(均须第一作者)等教育科研成果,可参照下列标准确认相应学时:
上述教科研成果确认取得的学时,每年累计不超过12学时。
2012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