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并会计报表若干重大问题
企业会计报表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
企业会计报表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摘要:在企业财务核算过程中,会根据企业相关财务数据定期编报企业会计报表,主要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等。
企业会计报表是企业内部收集财务信息的主要手段,简要明确地记录企业的经营状况。
如何全面解读分析企业会计报表对企业而言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对推动企业可持续发展影响深远。
关键词:会计报表分析;企业战略;财务管理引言随着中国市场经济的日益活跃,共同富裕的党政方针将进一步激活中小企业,读懂会计报表这门商业语言,将有助于企业在激烈的竞争中存活下来并发展壮大。
但会计报表语言对非财务人员来说艰涩难懂,尤其近年来国际会计政策频繁更新,使用者难以适应和理解会计报表传递出来的信息。
虽然会计报表分析可以解决上述问题,但由于其自身存在的各种缺陷,使得分析效果不尽人意。
本文打算从会计报表分析对象存在瑕疵、分析局限于财务数据、分析结论不深刻、存在主观性等角度讨论目前分析工作的不足,并在发现的问题基础上提出对策,为提高会计报表分析质量提供绵薄之力。
1企业财务报表的含义和内容财务报表分析是企业原始资料汇总,进一步加工,搜集有用的信息,运用专业的财务知识,结合企业实际,得出有用决策的一种专业技能方法。
主要有结构比较分析法,相关分析法,计划与实际完成率分析法。
财务报表反应过去和现在的财务状况,并运用加权平均方法来推算出本年度的预期经济状况。
首先,从静态资产负债表进行速运比率、流动比率、资产负债率、产权分析能力。
其次,从动态利润表中分析毛利率、利润率、净利润率。
最后,从现金流量表,反应公司的经营能力、筹资能力、投资能力、现金流量能力。
财务分析是财务部重中之重工作,面对市场经济竞争激烈,企业财务人员必须做好内部财务相关工作,及时分析企业流动资产周转率,盈利能力全程监督,早发现问题早解决问题、规避风险。
2企业会计报表分析存在的问题2.1会计报表分析方法存在弊端目前企业会计报表分析的方法大致有三种,比较分析法、趋势分析法以及比率分析法。
关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中备考报表若干问题的探析
关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中备考报表若干问题的探析作者:张丽娟来源:《商业会计》2016年第11期摘要:备考财务报表是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需要公开的重要财务信息,但目前并没有法规层面的相关规范性文件。
本文依据信息披露和会计准则的一些普遍性原则,并总结实务中不同处理方式的优劣,对备考财务报表的定义、编制目的、主要框架以及编制过程进行探析,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关键词:备考财务报表问题探析改进建议上市公司并购,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以下简称“格式准则”),需要依据交易完成后的资产、业务架构编制上市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或二年及一期的简要备考财务报表(以下简称“备考报表”)。
备考报表是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需要公开的重要财务信息,但另人费解的是,格式准则作为目前规范备考财务报表的唯一法规层面的文件,除明确了“依据交易完成后的资产、业务架构编制”之外,对备考财务报表的定义、报表体系、重要假定、编制过程均没有提及。
2001年,中国证监会曾发布《备考财务会计信息披露指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该征求意见稿中对备考财务会计信息的相关内容都有比较详细的规定,但该披露指引并没有正式出台。
由于一直没有统一的规则,所以备考报表的编制在实务中长期处于混乱状态。
本文将依据信息披露和会计准则的一些普遍性原则,并总结实务中不同处理方式的优劣,对备考财务报表的定义、编制目的、主要框架以及编制过程进行探析,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一、备考财务报表的定义和编制目的(一)备考财务报表的定义。
结合格式准则和征求意见稿,本文尝试对重大重组中的备考报表给出定义:备考财务会计报表是指为了提高重大资产重组中财务会计信息的相关性,上市公司依据即将发生的重大资产重组在完成后形成的未来架构,并假设该交易在报告期期初已完成且重组后架构持续存在,而据此编制的报告期内的财务会计报表。
企业合并会计报表审计的难点与对策
(五)对于母公司间接控股的子公司,有否按规定列入合并范围,审计难度较 大,对长期投资项目的账目及合同文件资料的审查尤为重要。根据现行规定,应 纳入合并范围的被投资企业包括:1、拥有其半数以上权益性资本,包括直接拥 有和间接拥有;2、虽未拥有过半数权益性资本,但通过协议可控制的。对于第 1 种应纳入合并范围企业,如果母公司直接拥有或通过某一子公司间接拥有 50% 以上股权的,可通过查阅合同、账簿及单位会计报表附注掌握情况,母公司一般 也会按规定将其纳入合并范围。但对于通过 2 个以上子公司间接拥有,或母公司 直接拥有加上子公司间接拥有 50%以上股权时,就要通过查阅母、子公司的账 簿及认真审阅单位会计报表的附注,将资料汇总后才可获知。在审计中,要关注 企业有否利用这种相对隐蔽的情况,随意调整合并范围。如某一企业集团,其本 身直接拥有 A 公司 30%的股权,通过其全资子公司拥有 A 公司 10%的股权,又 通过其控股 80%的子公司拥有 A 公司 20%的股权,实际上,直接和间接地拥有 A 公司 56%的股权,且 A 公司又不属于规定可不予合并的公司,理应纳入合并范 围。但由于 A 公司的资产结构及财务状况不佳,且规模不小,一旦合并,即对该 集团合并报表数据影响较大,不利于其企业形象,故不予合并,也没有在报表附 注上说明原因。这样的合并报表,就会误导报表阅读者。同样原因,企业也有可 能把不应纳入合并范围的报表予以合并。因此,认真审阅有关投资项目的合同文 件及账目,是确定合并范围必不可少的一项工作。
算繁复,且需要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公司获取详细资料,审计难度较大。如内 部销售产品的业务,若非对母子公司每一笔销售业务进行审核,则无法清楚是否 所有内部交易收入及未实现内部销售利润已被抵销。笔者认为,对于内部交易事 项的复核验证,应遵循重要性原则,重点关注大宗的交易事项,对于金额小的交 易,可不作复核。同时,采用从售出方入手,对相关的交易事项再行追溯到购入 方,审核其是否已全部实现对外销售,从而对已实现或未实现内部利润或固定资 产折旧的计提情况作相应的抵销处理。这样的操作方法思路清晰,比较简便。
关于企业合并会计报表的合并范围问题及相关案例探讨
关于企业合并会计报表的合并范围问题及相关案例探讨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进程加快,企业合并越来越成为一种常见的商业行为。
企业合并不仅能够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和市场份额,也可以带来规模效益和资源共享。
在合并后,企业会计报表的合并范围成为一个重要问题,涉及到合并会计报告的准确性和客观性。
本文将就关于企业合并会计报表的合并范围问题进行探讨,并结合相关案例进行分析。
企业合并会计报表的合并范围是指在进行企业合并会计报表编制时,应该纳入到合并报表中的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范围。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2013年修订版)第33号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的规定,合并范围的确定涉及到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 控制权的判断企业合并报表的合并范围首先需要明确各参与方之间的控制关系。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当一个企业能够对其他企业产生控制时,就应当将其纳入合并范围中。
控制关系可以通过持股比例、股东协议、董事会权力等方面来判断,但最终的核心问题是确定实际控制的主体。
2. 投资者利益的保护在确定合并范围时,应该考虑到对投资者利益的保护。
一些企业可能通过各种复杂的所有权结构来隐藏控制关系,以规避相关法规和税收规定,从而损害了投资者的利益。
在合并范围的确定过程中,应该综合考虑各种实际情况,以保护投资者的利益为出发点。
3. 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可比性合并范围的确定需要保证合并报表的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可比性。
如果将一些不够重要的企业纳入到合并范围中,可能会使合并报表的财务信息产生偏差,影响投资者和利益相关方对企业的真实情况的判断。
在确定合并范围时,应该注重财务信息的准确性,保证财务报表的可比性。
二、相关案例探讨1. 华为收购交大传媒2019年,华为公司宣布以28亿元人民币收购上海交通大学控股的交大传媒。
在收购完成后,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华为公司将交大传媒纳入到合并范围中,编制了合并财务报表。
这一案例引发了广泛的讨论,涉及到了合并范围的确定问题。
财政部关于国有企业年度会计报表注册会计师审计若干问题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国有企业年度会计报表注册会计师审计若干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公布日期】2000.12.29•【文号】财企[2000]905号•【施行日期】2000.12.2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审计正文*注:本篇法规已被《财政部关于改进和加强企业年度会计报表审计工作管理的若干规定》(发布日期:2004年1月17日实施日期:2004年2月1日)废止财政部关于国有企业年度会计报表注册会计师审计若干问题的通知(2000年12月29日财企〔2000〕905号)国务院各部委、直属机构,中央企业集团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财政部《国有企业年度会计报表注册会计师审计暂行办法》(财经字〔1998〕114号)印发后,对于建立社会经济监督制度,进一步提高国有企业年度会计报表质量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在实际执行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加以解决。
现就国有企业年度会计报表注册会计师审计若干问题通知如下:一、关于实施审计的企业范围国有企业年度会计报表,除以下特殊规定的行业企业外,应当委托中国注册会计师和境内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全面审计:1.军工企业有保留或封存军工科研生产能力的(不包括其投资兴办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民品企业),不实行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已撤销军品科研生产能力的企业以及有保留或封存军工科研生产能力的企业投资兴办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民品企业,实行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
军工企业年度会计报表不论审计与否,均应报主管财政机关批复。
2.国家物资、粮食及副食品等三种储备企业,其资产负债表的存货项目及其享有特殊政策的相关业务执行情况以主管财政机关审批结果为准。
3.监狱劳教企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黑龙江垦区和边境农场,暂不实行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其年度会计报表由主管财政机关审批。
4.企业在境外投资兴办的企业,由所在地注册会计师审计。
关于企业合并会计问题分析
关于企业合并会计问题分析随着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和全球经济一体化趋势的加剧,企业合并成为了一种常见的经济行为。
通过合并,企业可以整合资源,提高竞争力,实现规模效益,同时也可以促进行业的整合和升级。
企业合并不仅仅是一种经济行为,更是涉及到了财务会计等多个方面的复杂问题。
本文将就关于企业合并会计问题进行深入分析。
一、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1.资产、负债和权益的确认和计量企业合并时,首先需要确认合并日各方的资产、负债和权益,并计量其公允价值。
在此基础上,确定合并成本、非控制权益的计量和合并日财务报表。
2.合并成本的确认和确认在确定被拟合并企业的公允价值后,需要确认合并成本。
合并成本通常包括对被方公司的以权益支付以及承担的债务、合并日的公允价值调整及与合并交易相关的费用等。
确认合并成本后需计算商誉以及非控制权益的金额。
3.合并日财务报表的编制企业合并后,需要编制合并日财务报表。
合并日财务报表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调整,确保合并后实体符合相关会计准则的要求。
1.商誉的计量和摊销在企业合并中,商誉是一项重要的资产,其计量和摊销问题备受关注。
商誉的计量需要根据合乎公允价值的方法进行,同时商誉的摊销问题也是需要重点关注的方向。
目前,商誉的摊销是不再按照原有的惯性做法而取消的。
而是需要按照特定的指标,按照倒推法进行测试,以确认商誉是否存在减值迹象。
在企业合并中,往往存在着非控制权益的问题。
对于被拟合并企业中原股东所持有的非控制权益需要进行确认和计量,以反映出被拟合并企业的公允价值。
对于非控制权益的确认和计量需要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
1.信息披露在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中,需要充分披露有关合并的所有重要信息,包括合并前后的财务状况和业绩,以及对合并的财务影响等。
信息披露是保护投资者利益、增强市场透明度和维护市场秩序的重要手段。
企业在进行信息披露时,应当尽可能地提供详细的、准确的、及时的和全面的信息。
企业合并成本在确认和计量后,需要保持和调整,以确保其符合相关会计准则的要求。
企业会计准则第33 号--合并财务报表 解释
企业会计准则第33 号--合并财务报表解释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解释[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解释为了易于本准则的应用领域和操作方式,现就以下问题做出表述:(1)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2)对特定目的主体的分拆;(3)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合并所有者权益(股东权益)变动表格式;一、以掌控为基础确认分拆财务报表的分拆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应当强调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综合考虑所有相关事实和因素进行判断,如考虑被投资单位各个投资者的持股情况、投资者之间的相互关系、公司治理结构、潜在表决权等因素。
(一)应列入分拆财务报表分拆范围的被投资单位母公司应将其掌控的所有子公司(不含特定目的主体等),无论是小规模的子公司还是经营业务性质特定的子公司,均应当列入分拆财务报表的分拆范围。
(二)母公司不能控制的被投资单位不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如原采用比例合并法核算的合营企业,应改用权益法核算。
二、对特定目的主体的分拆(一)母公司应当将其控制的特殊目的主体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
(二)在推论母公司若想掌控特定目的主体时,应综合考量以下因素。
1.母公司根据其特定经营业务的需要直接或间接设立特殊目的主体,向企业提供融资、商品或劳务以支持其主要经营活动。
2.母公司实质上具备掌控或赢得掌控特定目的主体或其资产的2决策权,包含在特定目的主体设立后才已经开始存有的某些决策权力,通常使用预先预设经营计划方式许可。
例如企业具有单方面中止特定目的主体的权力、更改特定目的主体章程的权力、对更改特定目的主体章程的立法权等。
3.通过章程、合同、协议等,母公司实质上具有获取特殊目的主体大部分利益的权力。
如以未来净现金流量、利润、净资产等方式,获取从特殊目的主体中分配的大部分经济利益的权力以及在清算中获取大部分剩余权益的权力。
合并会计报表编制中的难点问题及相关建议
合并会计报表编制中的难点问题及相关建议摘要:伴随企业的经营规模不断扩大化以及业态持续复杂化,导致合并会计报表的编制难度也越来越高,从而易产生一系列问题,一旦合并会计报表问题出现,将会导致企业的整体经营决策无法获得可靠支持,甚至因错误的投资决策造成企业出现严重的财务风险,更加不利于企业的经营管理。
因此,能否将企业出现的各类合并会计报表问题及时发现,并针对问题采取有效的解决对策,既关系合并会计报表作用的发挥,又关系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对企业出现的合并会计报表问题及相应的解决对策进行研究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合并会计;报表编制;问题分析;解决对策1企业合并会计报表存在的问题1.1缺乏准确完整的合并范围企业对合并会计报表进行编制时,必须确保合并范围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并且还要对会计准则进行严格遵守,保证报表可将企业的经济利益全面、准确地体现。
合并会计报表的合并范围一般是指在遵从会计准则的条件下,可对控制这一条件予以满足,并且有资格纳入合并会计报表的一类控股子公司。
在开展实际工作过程中,合并会计报表的合并范围主要表现出两种问题。
其一是缺乏明确的概念性指导。
虽然在会计准则之中详细说明了控制,并且控制范围也实现了一定的延伸,但是并未对间接控制表决权的比例进行明确,而是通过乘法和加法原则来完成计量的,从而在实操时得出的结论可能存在差异,最终导致合并范围大多数情况需要根据财务人员的经验判断来确定;其二是合并范围容易受人为因素影响。
很多企业为了向政府相关主管部门以及投资者释放公司良好的经营成果,将合并会计报表上面体现的数据做得比较好看,并且通过人为的方式将亏损子公司从合并范围之中剔除,尤其是一些跨国公司,其层级关系比较复杂,存在交叉持股的情况,一些子公司本应纳入合并范围中,但却因为人为操作而未被纳入,将会对外部信息接收者或是使用者无法了解企业具体的经营状况,甚至会因此做出错误的判断和分析,导致公司决策出现错误。
1.2合并规则未能及时更新第一,财务部门与业务部门之间缺乏有效协同。
企业合并报表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企业合并报表存在的问题及对策随着全球化经济的发展,企业合并成为不可避免的趋势,合并后的企业需要编制合并报表来展示其全貌和财务状况。
合并报表也存在着一系列问题,给企业的财务管控带来了挑战。
本文将就企业合并报表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进行分析和讨论。
一、问题分析1. 合并报表的财务信息整合困难在企业合并后,原有的财务系统和信息化系统往往不能完全融合,导致合并报表的财务信息整合困难。
不同企业的会计规范和制度也存在差异,需要统一的财务报表格式、会计政策和会计方法。
在这种情况下,如何统一财务信息成为一个较大的挑战。
2. 合并报表的资产负债表调整问题企业合并后,需要对各项资产和负债进行调整,以符合合并报表的编制要求。
合并报表的资产负债表调整问题也极易引发争议和纠纷。
由于不同企业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方法存在差异,调整过程中容易出现误差和争议,需要寻求有效的解决之道。
3. 合并报表的重大交易披露不足合并报表中涉及到的重大交易需要充分披露,以便投资者和利益相关方了解企业的真实财务状况。
在实际操作中,合并报表的重大交易披露不足的问题时有发生,这给企业的财务透明度和信誉带来了一定影响。
二、对策建议企业在进行合并前后,应加强财务信息系统的整合,确保各项财务数据的准确、及时和全面。
可以通过引入先进的财务管理软件和信息化系统,建立标准化的财务数据交换平台,实现各项财务数据的互通互联,提高财务信息的整合水平。
2. 统一合并报表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方法企业在进行合并报表编制前,应制定统一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方法,确保各个合并实体在财务信息的处理和报告时遵循相同的原则和规定。
可以制定合并报表的编制手册和流程图,对各项财务信息的处理和报告流程进行规范和指导。
3. 加强合并报表的内部审计和复核在进行合并报表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企业应加强内部审计和复核工作,确保合并报表的财务信息准确、完整和真实。
可以聘请独立的财务顾问和审计师对合并报表的编制过程和结果进行独立审计,提高合并报表的透明度和可靠性。
新会计准则下企业合并报表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
新会计准则下企业合并报表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武汉工商学院 430065摘要:市场经济环境下,现代企业不断进行合并,走向多元化经营是大趋势。
企业合并可提升供应链的稳定性,帮助企业打破行业壁垒,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企业在完成合并后,为了更好地控制子公司,实现母子公司财务一体化,需要将母子公司的财务数据进行合并,落实好合并报表编制工作。
然而,部分集团企业的合并报表编制情况不理想,不仅合并范围不明确,关联交易抵消不充分,且编制模式落后,一体性原则未充分执行,个别报表和合并报表差距过大。
企业应根据新规定,针对报表编制问题,采取相应的解决措施。
关键词:企业财务;财务报表;合并报表;新会计准则引言合并报表编制作为现代财务会计公认的处理难题之一,它的复杂之处即表现为理论上的多样性,也表现在实务上操作较难。
合并报表能较为系统地反映母公司与子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情况。
对于企业制定长期战略,经营管理决策都具有重要意义。
为此,搭建一套适合企业自身特点,又符合新准则的合并报表管理体系就显得非常有必要。
1合并报表的含义合并报表是由母公司进行编制,将上市公司集团作为一个会计主体,由母公司针对所有子公司的会计报表和其他数据报表进行整合,从而展示出公司目前整体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财务报表。
它主要包括合并母公司和所有子公司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附注,在确定合并报表范围时,需要以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权作为基础。
2新会计准则下企业合并报表编制的意义2.1提高企业经营的稳定性管理者只有全面掌握企业的财务状况,合理配置内部的各项财务资源,才能使企业保持健康、稳定的发展,形成市场竞争优势。
利用合并报表,反映企业资源配置的具体情况,充分体现企业的资产负债、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可帮助管理者了解集团内部资源的分布。
如此一来,管理者就可及时发现、处理财务漏洞,根据掌握的情况,合理制定战略目标,把财务资源投放到最需要的地方,推动企业经济活动在一个合理的范围内开展,助力企业经营目标的实现。
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的通知(2014)
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的通知(2014)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公布日期】2014.02.17•【文号】财会[2014]10号•【施行日期】2014.07.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会计正文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的通知(财会[2014]10号)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有关中央管理企业: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进一步完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提高企业合并财务报表质量,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我部对《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进行了修订,现予印发,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鼓励在境外上市的企业提前执行。
我部于2006年2月15日发布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同时废止。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附件: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财政部2014年2月17日附件: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和列报,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合并财务报表,是指反映母公司和其全部子公司形成的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财务报表。
母公司,是指控制一个或一个以上主体(含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以及企业所控制的结构化主体等,下同)的主体。
子公司,是指被母公司控制的主体。
第三条合并财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下列组成部分:(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二)合并利润表;(三)合并现金流量表;(四)合并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下同)变动表;(五)附注。
关于企业合并会计报表的合并范围问题及相关案例探讨
关于企业合并会计报表的合并范围问题及相关案例探讨随着全球经济的发展,企业之间的合并越来越普遍。
对于合并后的企业来说,会计报表问题是非常重要的。
企业合并会计报表中一个关键问题就是合并范围的确定,即哪些公司可以纳入合并范围。
合并范围的确定需要根据规定的合并标准进行分析。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合并标准包括控制要素和经济实质要素。
控制要素的核心是企业是否拥有被合并公司的控制权,而经济实质要素则包括关联交易、合同和协议以及其他经济因素。
根据这些合并标准,可以对合并范围进行认真的分析和判断。
合并范围的确定需要考虑多方面的因素。
首先需要考虑的是被合并公司是否可以单独存在。
如果被合并公司可以单独存在,并没有过多依赖其他企业,那么这个公司可以单独成为合并范围的一部分。
其次需要考虑的是被合并公司在整个企业中的地位。
如果被合并公司在整个企业中的地位比较重要,那么可以将其纳入合并范围。
此外,还需要考虑被合并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到期未来现金流的重要性等因素。
合并范围的确定通常涉及到很多具体的案例。
以下是几个合并范围确定的案例探讨。
1.案例一公司A开始考虑是否合并公司B和C。
公司B和C的主要业务非常相似,但是公司B 的业务比C更加稳定。
在对两个公司的财务信息进行分析之后,公司A决定将公司B和C 合并,因为公司B的业务更加出色。
在合并报表中,只有公司B和C被纳入合并范围。
2.案例二公司D决定收购公司E和F。
公司E和F在同一市场上运营着同样的业务,并且在市场上的地位非常相似。
在对两个公司进行财务分析之后,公司D决定将公司E和F并入合并报表。
由于两个公司的业务重心相当,因此可以将两个公司并入合并报表。
3.案例三公司G正在考虑将公司H和I纳入合并范围。
公司H的业务比公司I更加重要,但是公司H的业务也更加不稳定。
公司I的盈利能力相对较强,但是在整个企业中占据了较小的地位。
在对两个公司进行分析之后,公司G决定将公司H和I并入合并报表。
财政部关于印发《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印发《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公布日期】1995.02.09•【文号】财会字[1995]11号•【施行日期】1995.02.0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会计正文财政部关于印发《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的通知(1995年2月9日财会字[1995]11号)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为了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促进企业集团的发展,规范企业集团编报合并会计报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我部制定了《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规定适用于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授权试点的企业集团、股票上市企业以及需要编报合并会计报表的外贸企业。
其他企业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时,也应参照本暂行规定执行。
编制合并会计报表的企业集团,除按照本规定单独报送合并会计报表外,还应当按原渠道报送本公司的会计报表和汇总会计报表。
附件:一、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二、股份制试点企业合并会计报表格式附件一: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现就合并会计报表编制规定如下:一、凡设立于我国境内,拥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子公司的母公司,应当编制合并会计报表,以综合反映母公司和子公司所形成的企业集团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其变动情况。
二、母公司在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时,应当将其所控制的境内外所有子公司纳入合并会计报表的合并范围。
1.母公司拥有其过半数以上(不包括半数)权益性资本的被投资企业,包括:(1)直接拥有其过半数以上权益性资本的被投资企业;(2)间接拥有其过半数以上权益性资本的被投资企业;(3)直接和间接方式拥有其过半数以上权益资本的被投资企业。
间接拥有过半数以上权益性资本是指通过子公司而对子公司的子公司拥有其过半数以上权益性资本。
直接和间接方式拥有其过半数以上权益性资本是指母公司虽然只拥有其半数以下的权益性资本,但通过与子公司合计拥有其过半数以上的权益性资本。
企业合并报表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企业合并报表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企业合并报表是指两个或多个公司合并后的会计报表。
在现代的商业环境下,企业合并已经成为了一种常见的商业行为,能够实现规模经济和资源整合,从而实现更好的运营效果。
企业合并报表存在着许多问题,这些问题可能会对合并后的公司产生负面影响。
需要制定一些对策来解决这些问题,确保企业合并后的财务报表能够准确反映合并后的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
一、问题分析1. 数据整合问题在企业合并后,原来两个或多个公司的会计数据需要进行整合。
不同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准则和会计处理方法可能存在着差异,会计数据的整合过程可能会导致数据不准确、不一致,甚至可能存在错漏。
这将对合并后的公司的财务报表产生严重的负面影响。
2. 信息披露问题企业合并后,需要向外界披露合并信息。
如果合并信息披露不及时、不准确或者不完整,将会影响市场的判断,导致投资者和利益相关者对合并后公司的财务状况产生误解,从而影响公司的经营和发展。
3. 财务风险问题企业合并本身就存在着一定的财务风险,如支付高昂的合并成本、承担合并后公司可能存在的隐性负债等。
如果财务风险管理不当,可能会导致合并后公司的偿债能力下降,甚至面临破产风险。
4. 经营管理问题企业合并后,原来两个或多个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和文化也需要进行整合。
如果整合不得当,将会影响企业的运营效率和竞争力,最终导致合并后的公司经营不善、亏损甚至倒闭。
二、对策建议1. 建立专门的合并报表制度为了解决数据整合问题,需要建立专门的合并报表制度。
这个制度应包括统一的会计政策、会计准则和会计处理方法,并建立合并报表编制的标准流程,确保合并后的财务报表准确、完整、一致。
2. 加强内部控制加强内部控制是解决信息披露问题和财务风险问题的重要对策。
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确保合并后公司的财务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完整,同时能够有效的识别、评估和管理财务风险,从而保障公司的财务稳健和持续发展。
3. 加强人才培训和文化整合加强人才培训和文化整合是解决经营管理问题的重要对策。
关于编制合并会计报表的有关问题的系列探讨之合并会计报表范围
关于编制合并会计报表的有关问题的系列探讨之合并会计报表范围最近财政部会计司就合并报表编制过程中的有关问题下发了调研资料,结合有关文献资料,本文拟就调研资料中提出的问题提出以下看法,供大家探讨。
一、关于合并报表范围《合并报表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规定了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的条件,即母公司直接拥有、间接拥有、直接和间接拥有其过半数以上的(不包括半数)权益性资本的被投资企业,以及母公司虽然不持有其过半数以上的权益性资本但对其具有实质性控制权的被投资企业。
问题1、是否有应合并的、但因为不符合上述条件而未合并的情形?《暂行规定》以列举的方式就合并报表应包括的子公司特征在数量上和质量上作了较为全面的界定,实际工作中,多数集团公司(包括所有发行股票的上市公司)在编制合并报表时,也采用上述标准。
且《暂行规定》与《国际会计准则第27号-合并财务报表和对附属公司投资的会计》关于合并报表应包括的范围基本上一致。
对类似合营企业、承包或受托承包企业、租赁或受托租赁企业以及特别目的实体(类试美国安然公司的附属SPE公司)一类的公司是否应纳入合并报表,《暂行规定》未做规定,我们建议,对于这种类型的公司在合并报表修订时应有所规范。
此外,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这样一类公司,该公司由投资企业和关联企业出资,可能是基于表外融资或其他目的,形式上,关联企业占控股地位(包括股权比例和拥有表决权的数量),但该被投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事实上掌握在投资企业手中,类似这类比较隐蔽的被投资企业,是否需要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我们的判断标准是,当投资企业与关联公司共同投资:①投资企业与被投资企业存在较多关联交易;②投资企业对被投资企业存在重大债务担保的情况下,尽管从形式上看投资比例和表决权都不满足控制的条件,也要求将此种类型的被投资企业纳入合并报表,以避免企业通过合并范围的选择来操纵报表。
2、在判断母公司对被投资企业是否具有实质性控制权时,是否需要对股权比例有一定的最低要求。
合并报表审计应关注的八大问题
5王 耘 农 。 . 李歆 , 永 康. 家审 计 促 进 经 陈 国
济发展 方式转变的实践与探 索U] . 审计研 究,
2 1 ,4 :- . 0 1 ()3 7
“ 家 审 计 在 促 进 转 变 经 济 发 展 方 式 中 的 作 国
用及 途 径研 究 ” 阶段 性 研 究 成 果 : 目批 准 的 项
和 相关 资 料 ,通 过询证 得 出母 公 司 在 董 事会 或类 似 权 力机 构是 否 有半 数 以 上投 票 权 等来 判 断母公 司是 否实 质上 控制 了子公 司 ,是 否将 其 纳入 了合并
范 围 。 3 审 阅 母 公 司 对 子 公 司 的 投 资 () 是否 不 再 以持 续经 营 为前 提 。
和 公 平 之 间 的 关 系 最 终 体 现 为 经 济 责
合 并范 围是 合并 报表 编制 面 临 的 基 本 问题 ,对合 并 报表 的编 制有 非 常
大 的影 响 ,因此 审计 师应 关 注合 并 范
围 的审计 。审计 人 员要采 用 以下 审计 程序 :1 审 计人 员要 审查 所 有 子公 司 () 的对 外投 资记 录 ,查看母 公 司是 否 有
面进 行 沟通 :1 分 部审 计师 对组 成 部 () 分 财务 信息 执行 工作 的范 围 、时 间安
排和 发现 的 问题 ,与 分部 审计师 进 行 清 晰 的沟通 。 2 从分 部 审计 师那 里获 () 取 相关 信息 进行 沟通 。 3 为 了解 分部 () 审计 师的职 业道 德 和专业 胜任 能 力进 综 上所 述 , 度与 效益 的关 系 、 速 经 济发 展与 资源 环境 的关 系 、技术 引进 与技 术创 新 的关 系 、国外市 场 与 国 内 市 场的关 系 、 资 与消 费的关 系 、 乡 投 城 之间、 区域 之间协 调发 展 的关 系 、 率 效
财政部关于改进和加强企业年度会计报表审计工作管理的若干规定
财政部关于改进和加强企业年度会计报表审计工作管理的若干规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公布日期】2004.01.17•【文号】财企[2004]5号•【施行日期】2004.02.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审计正文财政部关于改进和加强企业年度会计报表审计工作管理的若干规定(财企[2004]5号2004年1月17日)为了进一步提高企业会计信息质量,充分发挥社会中介机构在企业财务会计监督中的作用,规范企业年度会计报表审计管理行为,我们根据《国务院关于整顿会计工作秩序进一步提高会计工作质量的通知》(国发[1996]16号)第二条的规定,在总结近年来企业实行年度会计报表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情况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和企业进一步改革发展的形势要求,重新制定了《关于改进和加强企业年度会计报表审计工作管理的若干规定》。
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关于改进和加强企业年度会计报表审计工作管理的若干规定》施行后,财政部《关于印发国有企业年度会计报表注册会计师审计暂行办法》(财经字[1998]114号)、《关于国有企业年度会计报表注册会计师审计若干问题的通知》(财企[2000]905号)和《财政部关于国有企业年度会计报表注册会计师审计若干问题的补充通知》(财企[2001]707号)同时废止。
附件:关于改进和加强企业年度会计报表审计工作管理的若干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提高企业年度会计报表质量,加强和改进企业年度会计报表审计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整顿会计工作秩序进一步提高会计工作质量的通知》关于依法实行企业年度会计报表审计制度的要求,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除第三条规定的特殊行业企业以外的各类国有及国有控股的非金融企业(以下统称为“企业”)。
外商投资企业和上市公司年度会计报表审计,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企业在境外投资设立的企业,其年度会计报表审计按照所在地有关法律规定执行。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的若干问题探析
业绩承诺。首先,晨宇公司需要向华晨公司支付
的合并差价为16 500万元(11 000x1.5),将此前
确认的“交易性金融负债——华晨” 18 000万元
注销,并将两者差额1500万元计入当期损益;其
次,并购方晨宇公司将收到的经济补偿款2000万
元](15000 - 11000) x50%]与此前确认的
非关联方B公司5%股份、支付对价2000万元,
将其划分为“其他权益工具”,2017年12月31 日,该“其他权益工具-B”的公允价值为2600 万元。2018年初,A公司进一步支付对价30 000
万元实现对B公司的控股,合计持股55%。假设 A公司实现合并时购买日B公司5%股份的公允 价值为2800万元,且两次购买不构成“一揽子交 易”;B公司盈余公积计提比例为10%,不考虑 其他相关稅费影响。
-12 000) x50% =76 500 (万元);或有应付合
并款公允价值=12 000 x 1. 5 = 18 000 (万元);
或有应收经济补偿款金额公允价值=(15 000 -
12 000) x50% =1500 (万元)
借:长期股权投资一华晨
76 500
交易性金融资产——华晨 1500
贷:银行存款
南公司的账面价值为55 000万元,其中股本20 000
万元、盈余公积3000万元、未分配利润27 000万
元、资本公积3000万元、其他综合收益2000万
元;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56 000万元,当
日一项无形资产公允价值1600万元、账面价值
600万元。此外,天南公司2018年度实现净利润
10 000万元、当年未分红,因一处房产转换为投
不能收到经济补偿款,将此前确认的“交易性金
《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应用指南一、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一)应当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被投资单位。
母公司应当将其控制的所有子公司,无论是小规模的子公司还是经营业务性质特殊的子公司,均应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
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应当强调实质重于形式,综合考虑所有相关事实和因素进行判断,如投资者的持股情况、投资者之间的相互关系、公司治理结构、潜在表决权等。
(二)母公司控制的特殊目的主体也应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
判断母公司能否控制特殊目的主体应当考虑如下主要因素:1.母公司为融资、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等特定经营业务的需要直接或间接设立特殊目的主体。
2.母公司具有控制或获得控制特殊目的主体或其资产的决策权。
比如,母公司拥有单方面终止特殊目的主体的权力、变更特殊目的主体章程的权力、对变更特殊目的主体章程的否决权等。
3.母公司通过章程、合同、协议等具有获取特殊目的主体大部分利益的权力。
4.母公司通过章程、合同、协议等承担了特殊目的主体的大部分风险。
(三)不能控制的被投资单位,不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
原采用比例合并法的合营企业,应当改用权益法核算。
二、合并报表格式合并财务报表的格式及其中各项目,涵盖了母公司和从事各类经济业务的子公司的情况,包括一般企业、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和证券公司等。
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的格式如下:合并资产负债表会合01表编制单位: 年月日单位: 元合并利润表会合02表编制单位:年月单位:元注:(1)合并利润表收入、费用项目按照各类企业利润表的相同口径填列。
(2)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当期,还应单独列示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
合并现金流量表会合03表编制单位:年月单位:元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会合:04表三、合并报表附注企业应当按照规定披露附注信息,主要包括下列内容:(一)企业集团的基本情况(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三)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四)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五)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六)报表重要项目的说明(七)或有事项(八)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九)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十)风险管理以上(一)至(十)项,应当比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应用指南的相关规定进行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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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会计报表的若干重大问题合并会计报表指用以综合反映以产权纽带关系而构成的企业集团某一期间或地点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资金流转情况的会计报表。
主要包括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损益表(或称合并利润表)、合并利润分配表、合并现金流量表(或称合并利润表)、合并利润分配表、合并现金流量表(或财务状况变动表)。
合并会计报表的若干重大问题一、股份制改制企业改制当期会计报表编制的会计制度基准企业股份制改制或者上市公司拟进行的收购,按照现行证券法规的规定,需聘请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并在此基础上实施评估。
这就引申出五个问题:评估审计的会计制度基准问题。
如果原企业或被收购企业不是股份有限公司,那么审计的会计制度基准应是该企业原执行的会计制度,还是今后拟执行的《企业会计制度》。
不同的会计制度基准将会导致不同的净资产结果。
我们认为,审计的会计制度基准是与委托评估审计的不同目的相配套的。
在改制企业或被收购企业评估审计中,应按照拟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或收购企业执行的会计制度作为会计制度基准,重新厘定其财务状况和净资产,以便于改制企业或收购企业进行相关的经济决策。
调账问题。
股份制改制企业的评估结果是否调账,除国有企业外均涉及经营业绩是否能够连续计算的问题。
根据财政部印发的《关于股份有限公司有关会计问题解答》财会[1998]16号的规定,公司购买其他企业的全部股权时,被购买企业保留法人资格的,被购买企业应当按照评估确认的价值调账,被购买企业丧失法人资格的,公司应按被购买企业评估确认后的价值入账。
公司购买其他企业的部分股权时,被购买企业的账面价值应保持不变。
调账时间及起始时点。
关于股份制改组后的资产评估调账,存在四个日期(时点):评估基准日、负责国有资产管理的主管部门审核日、投资日以及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日。
究竟应确定哪个日期为评估调账日或建账日(以下简称“调账日”)?我国有关法规、制度并未有明确规定。
评估基准日是一个选定的日期。
因为股份制改组所需进行的资产评估、评估审核、报批手续等一系列活动不可能在同一时点完成,故需要选定一个时点,即确定评估基准日。
但评估基准日的确定并不表示资产占有单位已于该时点将资产投入了股份有限公司。
因为股份有限公司尚未成立,确定评估基准日并进行评估,仅是投资活动的前期工作,投资活动并未完成,故不应确定为调账日。
负责国有资产管理的主管部门对资产评估结果的审核,是其代表政府对上述评估结果进行的监控活动。
对于不涉及产权变动的评估事项,如国家统一规定的清产核资等,至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审核日,即可认为完成了需要评估的事项,并以该日作为评估调账日。
但若评估事项涉及产权变动,则存在该项产权变动能否最终完成的问题,若不能完成,已进行的评估及其审核工作即失去意义,更谈不上调账了。
投资日也因股份有限公司尚未成立,各出资人投资日各异,投资日建账尚存在不确定因素。
所以,对股份制改组这一涉及产权变动的事项中的评估结果,应于股份制改组完成时,即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日,进行账务调整或建立新账。
评估基准日至公司成立日之间实现利润的归属问题。
从合理性上讲,这部分利润应属原股东所有,原股东可按照出资时间合理分配。
但按照中国证监会发行部的建议,比较倡导这部分利润归新老股东共享,以便于实际操作。
评估增值的两种会计处理。
对于改组为股份有限公司时发生的资产评估增值,按照目前规定,在相应调账以后,应区分以下情况进行会计处理:(1)如果公司对评估的资产在进行计提折旧、使用或摊销时,是按评估确认后的价值进行的,则应将按规定评估增值未来应交的所得税计入“递延税款”贷方,差额记入“资本公积”。
在按规定对评估资产计提折旧、使用或摊销时,或按规定的期限结转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时,其应交的所得税,借记“递延税款”,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2)如公司在计提折旧时,仍按原账面原价计提,则评估增值部分不需要计算未来应交的所得税,应全部计入资本公积。
二、比例合并法合并会计报表《企业会计制度》第158条规定,企业在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时,应当将合营企业合并在内,并按照比例合并方法对合营企业的资产、负债、收入、费用、利润等予以合并。
这里所讲的合营企业,是指双方或多方从事某项共同控制的经济活动,包括共同控制的经营、共同控制的资产和共同控制的实体,由合同约定建立共同控制。
在合并会计报表中,公司应当采用比例合并法对合营企业的资产、负债、收益和费用的份额与合并会计报表中的相同或类似项目逐项合并;另一种方法是在合并会计报表中单列项目反映其所占合营企业的资产、负债、收益和费用的份额。
例如,将其所占合营企业流动资产的份额作为合并报表流动资产的一部分单独反映,将其所占合营企业固定资产的份额作为合并报表规定资产的一部分单独反映。
两种报告方式的结果,所反映的合并净利润以及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和费用各大类金额是完全相同的。
这里需要讨论是,如何理解共同控制的含义。
三、合并对象的几个特殊问题财政部印发的《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财会字[1995]11号中规定,合并报表的合并对象有二:一是母公司拥有其过半数以上权益性资本的被投资企业;二是其他被母公司所控制的企业。
这里存在逻辑上的悖论,即母公司拥有其过半数以上权益性资本,但是未被母公司所控制的企业是合并呢还是不合并?在实务工作中,还有以下几种情形是我们经常遇见的,值得讨论: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
全资子公司是作为母公司的一部分,还是作为合并对象?众所周知,全资子公司是游离于《公司法》之外的一种公司制企业。
从法律形式上看,应当作为合并对象,因为全资子公司毕竟独立于母公司,是两个不同的法律主体;从实质上看,全资子公司与分公司并无实质区别,合并之后没有少数股东权益,也无少数股东损益,与合并报表的特性似乎存在矛盾。
我们认为,全资子公司应当作为合并对象处理为妥。
年度中间分公司改制为子公司。
分公司年度中间进行改制成为子公司(不是全资子公司),合并报表的期初数不应调整,即母公司期初仍包括该分公司,以维护报表的真实性。
年度时该分公司变为子公司。
应当作为合并对象,从母公司报表中划出去,列入期末合并报表。
子公司在年度中间清算的,期初合并报表范围不变,期末合并报表范围则不包括该子公司。
子公司为承包经营企业。
子公司为租赁经营企业,以及子公司为委托经营企业。
这三类企业在承包经营期、租赁经营期或受托经营期内,由于企业的风险和报酬已转移给对方,相应地其经营和财务决策也由对方实施控制,因此在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时,母公司应将拥有50%以上权益性资本的上述三类企业排除在合并范围之外。
对此,企业在会计报表附注合并会计报表政策中予以详细披露。
四、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报表年初数调整问题根据财政部印发的《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有关会计处理问题补充规定问题解答》财会字[1999]49号,原包括在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因情况变化(如出售、减持股份等)而不再包括在1999年度合并会计报表合并范围内的,在编制1999年度合并会计报表时,应当调整1999年度合并会计报表的年初数,即将原纳入合并会计报表的子公司的有关数据从年初数中扣除。
因此,不涉及因合并范围变化而采用追溯调整法的问题。
原未包括在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因增加投资比例等原因而纳入1999年度合并会计报表合并范围内的,应根据其子公司按补充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后的会计报表作为编制合并会计报表的基础,并调整1999年度合并会计报表的年初数。
1999年度新购入并纳入合并会计报表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应当将该子公司按补充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后的会计报表作为编制合并会计报表的基础,但不需要调整1999年度合并会计报表的年初数。
文件中规定的三种处理方法的理论依据是不同的。
第一和第二种情形,即增减所持股份变化而引起的期末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变化,要对报表期初数作同口径调整,讲求的是报表的可比性,把报表的真实性放在第二位;第三种情形,即新购合并引起的期末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变化,要对报表期初数不作同口径调整,讲求的是报表的真实性,把报表的可比性放在第二位。
我们认为,不论何种情形引起合并报表范围变化,报表期初数均应该按照真实性原则编制,并在报表附注中作适当披露。
脱离真实性,可比性将失去意义。
五、子公司为外商投资企业,其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在合并报表如何反映外商投资企业利润分配有一个特殊项目,即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
它从企业净利润中提取,不作股东权益反映,而是列为企业的负债。
而行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制度》中并没有此项目。
在编制企业合并资产负债表时,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余额并在应付福利费项目中反映。
在编制合并利润及利润分配表时,提取的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母公司未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有三种处理方法:一是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调至管理费用项目反映;二是在净利润前所得税后增设“子公司提取的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项目反映;三是在可供分配利润项目下增设“子公司提取的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项目反映。
这几种方法都可以接受,但应当保持做法的前后一贯性。
母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按照《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处理,即在合并利润及利润分配表中,在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提取法定公益金后,单列提取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项目反映。
需要注意的是,无论采用何种方法,母公司在采用权益法核算长期投资收益时,应当剔除子公司提取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后按股权比例核算确定。
财政部于2001年11月19日印发了《外商投资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制度有关问题的规定》财会[2001]62号。
文件明确指出,从2002年1月1日起,外商投资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因此,上述问题也将随着《企业会计制度》的全面贯彻而消逝。
六、合并价差与股权投资差额长期股权投资项目注释要分类披露其期初、期末的账面余额、减值准备和账面价值。
投资项目的分类包括对子公司投资、对合营企业投资、对联营企业投资和其他股权投资,这一格式要求适用于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的长期股权投资项目注释。
但两者具体内涵和相关数据是不同的。
合并报表长期股权投资中的对子公司投资是指合并报表范围之外的对子公司的投资和纳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投资差额,不包括对已经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已作合并抵消投资份额。
母公司报表长期股权投资项目是指母公司本身直接对外的长期股权投资,既包括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投资,也包括没有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投资。
它们的关系,可用下列公式表示:合并报表长期股权投资中对子公司投资的合计数≤母公司报表长期股权投资中对子公司投资的合计数注:上述公式中“等于”的情形,是在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长期股权投资项目净资产为零或负数的情况下出现。
合并报表股权投资差额所对应的投资项目范围,要比母公司报表股权投资差额所对应的小(因为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长期股权投资如有股权投资差额,在合并报表上已经列为“合并价差”项目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