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方案:乡打击市场“白板肉”和取缔私屠滥宰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
关于积极开展打击生猪屠宰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关于积极开展打击生猪屠宰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为规范生猪屠宰行业发展,切实加强生猪屠宰行业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新修订的《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的全面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动物防疫法》《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切实强化生猪屠宰行业管理,坚持问题导向,以取缔生猪私屠滥宰窝点为重点,严厉打击无证屠宰、屠宰病死猪、注水或注入其他违禁物质等违法行为,严防出现区域性、系统性生猪屠宰环节质量安全和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情等风险,确保生猪肉品质量安全。
二、主要任务围绕生猪屠宰存在的突出问题,保持对生猪屠宰违法行为高压严打态势,在重点风险区域、重点监管目标、重点违法行为查处上力争取得重大突破。
(一)严查重点风险区域。
加大对私屠滥宰窝点所在地、城乡结合部、交通要道周边、私屠滥宰和肉食品加工集中地等屠宰违法行为易发多发地区的风险隐患排查,组织开展集中整治。
(一)盯紧重点监管目标。
一是加强私宰窝点整治,凡是未取得生猪定点屠宰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生猪屠宰场(点)不符合条件的,一律按照私屠滥宰予以取缔并按法律法规给予相应处罚;二是强化对定点屠宰厂(场)监管,严格落实屠宰检疫检验制度,从严整治“只收费、不管理,只宰杀、不检疫检验”等违法行为。
(三)严打重点违法行为。
加强对私屠滥宰、屠宰病死猪、注水或注入其他违禁物质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绝不姑息。
(四)案件取得重大突破。
加大多部门联合执法力度,力争在屠宰违法行为大案要案查处上取得重大突破,加强市场生猪产品准入关,严厉打击销售私宰猪肉、病死猪肉等违法行为。
三、主要措施(一)摸排清理,管控风险。
一是开展生猪私屠滥宰窝点排查登记造册,深入摸清生猪私屠滥宰窝点现状布局;二是深入掌握定点屠宰企业“代宰”经营状况。
梳理生猪屠宰环节质量安全的风险隐患,查找监管薄弱环节和漏洞,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私屠滥宰实施方案
私屠滥宰实施方案私屠滥宰是指非法屠宰和贩卖家禽、畜禽等动物及其产品的行为,这种行为不仅违反了动物保护法律法规,也存在着食品安全隐患,严重危害了公众的身体健康。
为了有效遏制私屠滥宰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必须制定和实施严格的私屠滥宰打击方案。
一、加强监管力度。
加强对屠宰场、农贸市场、超市等场所的监督检查,对私屠滥宰行为零容忍,一经查实,立即予以严厉打击和处理。
同时,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加大巡查频次和力度,确保私屠滥宰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二、完善法律法规。
加强对私屠滥宰行为的法律法规制定和完善,提高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对私屠滥宰者给予严厉的刑事处罚,绝不姑息。
同时,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社会对私屠滥宰行为的警惕和认识,形成全社会共同抵制私屠滥宰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宣传教育。
通过各种媒体宣传手段,加大对私屠滥宰行为的曝光和舆论监督力度,引导公众自觉抵制私屠滥宰行为,增强全社会对私屠滥宰行为的抵制意识和行动力度。
同时,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从业人员的法律法规意识和职业道德水平,杜绝私屠滥宰行为的发生。
四、加强行业管理。
加强对屠宰行业的规范管理,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准入制度,提高从业人员的素质和技术水平。
加强对屠宰设施和设备的监管,确保屠宰过程符合卫生标准和规定,杜绝私屠滥宰行为的发生。
五、加强协作配合。
建立健全公安、农业、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之间的协作机制,形成合力打击私屠滥宰行为的工作格局。
加强信息共享和联合执法,形成合力打击私屠滥宰行为的强大合力。
综上所述,要想有效遏制私屠滥宰行为,必须加大监管力度,完善法律法规,加强宣传教育,加强行业管理,加强协作配合等方面下功夫,形成合力打击私屠滥宰行为的工作格局,才能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
希望全社会各界人士共同努力,共同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共同营造和谐安全的社会环境。
白板肉整治实施方案
白板肉整治实施方案一、背景。
白板肉是指没有正规检疫、检验、合格证明的动物及其产品,存在着食品安全隐患。
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我国对白板肉进行了严格整治。
二、整治目标。
1. 切断白板肉来源渠道,杜绝白板肉流入市场;2. 严惩白板肉生产、销售者,形成震慑效应;3. 提高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信心。
三、整治措施。
1. 加强监管力度,严厉打击白板肉生产、销售行为;2. 完善法律法规,提高白板肉违法成本;3.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人民群众对白板肉的识别能力;4. 加大检查力度,确保市场上没有白板肉流入。
四、整治重点。
1. 严厉打击白板肉生产者,加大对非法屠宰点的整治力度;2. 严格控制白板肉销售渠道,加大对黑作坊、小作坊的打击力度;3. 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水平,加大对食品市场的检查频次和力度。
五、整治措施落实。
1. 加大对白板肉生产者的处罚力度,依法依规对违法生产者进行严厉处罚;2. 加大对白板肉销售者的查处力度,依法依规对违法销售者进行处罚和取缔;3. 加大对食品市场的检查频次和力度,确保市场上没有白板肉流入;4. 完善食品安全监管制度,提高监管水平,加强对食品安全的监督和管理。
六、整治效果评估。
1. 加大对白板肉生产、销售者的打击力度,形成震慑效应;2. 提高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信心,消除白板肉对市场的影响;3. 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水平,减少白板肉流入市场的可能性。
七、结语。
白板肉整治是一项长期的工作,需要政府、企业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
只有加强监管、完善法律法规、提高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才能有效地净化市场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
希望通过本次整治,能够根除白板肉问题,让人民群众吃上放心食品,共同营造食品安全的良好环境。
全县打击私屠滥宰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实施方案
全县打击私屠滥宰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实施方案根据《省农委、省公安厅、省食药监局关于印发〈x省畜禽屠宰违法犯罪“联打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x农通〔x〕5号)和《州农业委员会、州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x州畜禽屠宰违法“联打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州农通〔x〕163号)文件精神。
为加强屠宰监管,彻底打击屠宰违法犯罪行为,保障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思路各乡镇(街道)、县农业局、县市监局、县公安局联合开展整治行动,对举报的屠宰点坚决彻底予以取缔,同时加强行业监管和宣传教育,防止死灰复燃。
二、工作职责(一)农业局职责负责畜禽养殖和屠宰环节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根据县政府安排负责组织开展打击私屠滥宰等屠宰违法专项行动。
县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负责对屠宰畜禽实施检疫,对检疫合格的畜禽产品依法出具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加施动物产品检疫合格印章;对检疫不合格的畜禽产品,监督货主按照国家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
同时,要依法监督屠宰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对屠宰的畜禽及其产品实施肉品品质检验,对检验合格的依法出具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用,并加盖肉品品质检验合格验讫印章:对检验不合格的,要监督屠宰企业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
(二)市监局职责严格市场准入,重点检查农贸市场、生鲜超市、专卖门店等销售的畜禽产品,严查无“两证两章”或证章不齐销售的畜禽产品,坚决杜绝未经检疫检验或检疫检验不合格的畜禽产品流入市场,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三)公安局职责与农业、市监等部门联合打击畜禽屠宰违法犯罪行为。
按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的有关规定,对农业、市场监管等行政执法部门移送的需处予行政拘留处罚的违法案件和涉嫌犯罪案件依法查处,严厉打击屠宰违法犯罪行为。
(四)各乡镇(街道)职责在辖区内开展好屠宰活动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在开展私屠滥宰的联合打击行动中,积极安排人力、物力全面配合相关部门的工作,彻底打击屠宰违法犯罪行为。
乡镇肉及肉制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乡镇肉及肉制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背景
近年来,食品安全问题频发,其中以肉类食品问题居多。
乡镇
作为农村地区的基层组织,涵盖了广大农村居民的生产和生活,也
是农村肉类食品生产和销售的主要场所。
然而,由于监管力度不足、生产标准不规范等原因,乡镇肉类食品市场存在一些不合规、不合
法的现象,给广大农民的健康带来了潜在危害,损害了社会公众的
利益。
为了更好地保障广大农民的食品安全,乡镇需要加强对肉类
食品的专项整治工作。
二、目标
本专项整治工作的目标是:全面排查乡镇肉类食品的合规情况,消除不合规、不合法的生产、销售活动,保障农民和社会公众的健
康利益。
三、重点任务
1. 制定肉类食品生产和销售标准。
乡镇应当依照国家和地方有
关法规要求,结合当地风土、气候、习惯等方面的特点,制定符合
当地实际的肉类食品生产和销售标准。
标准内容应当包括肉类食品
质量标准、生产场所、设备的要求等。
2.清理整治乡镇肉类食品市场。
乡镇应当对所有涉及肉类食品
生产和销售的市场、商店、工厂等进行全面排查,发现不合规、不
合法的生产和销售活动,及时严肃处理,取缔不合法商店,并对不
符合规范的生产和销售单位进行整改和处罚。
镇打击生猪私屠滥宰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XX镇打击生猪私屠滥宰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法规,切实维护我镇猪肉市场正常秩序,确保市民吃上“放心肉”,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目标任务针对当前媒体曝光的私屠滥宰、屠宰注水或其他物质、销售未经检疫生猪产品等问题,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猪肉等食品安全的关切,通过开展打击生猪私屠滥宰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查处私屠滥宰,制售病害猪肉、有毒有害肉、注水肉、未经检疫合格肉等违法违规行为。
通过专项整治行动,维护好我镇猪肉市场流通秩序,确保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切实保障广大消费者“舌尖上的安全”。
二、工作重点紧盯农村集贸交易市场及周边的场所、原生猪屠宰经营业户居住点、村庄附近偏僻场所,以及农户闲散院落、肉品批发零售等重要场所,坚决遏制生猪私屠滥宰、屠宰环节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销售注水肉及病害肉等违法犯罪行为,确保上市猪肉产品的质量安全。
三、工作步骤镇生猪私屠滥宰专项整治行动时间从2019年4月22日至2019年5月22月,为期1个月。
具体包括以下三个阶段:(一)动员部署阶段(2019年4月23日-4月26日)镇政府组织各相关职能部门,按照区政府专项行动方案要求,结合本辖区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组织召开打击生猪私屠滥宰专项整治行动动员会议,安排部署全镇关于打击生猪私屠滥宰专项整治工作。
多渠道广泛开展宣传,引导公众广泛参与,为打击生猪私屠滥宰专项整治行动创造良好社会氛围。
(二)集中排查处理阶段(2019年4月27日-2019年5月11日)镇成立的专项行动工作组实行联合执法,对全镇重点风险区域、重点监管对象、是否有私屠滥宰违法行为等方面进行全面细致排查,同时依靠群众举报,全面掌握辖区内生猪私屠滥宰监管盲点和薄弱环节,系统梳理、科学研判肉品屠宰、加工、销售和消费环节存在的风险隐患及违法问题,通过研究提出解决方案。
屠宰专项整治方案
屠宰专项整治方案为加强屠宰行业管理,提高食品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我国决定对屠宰行业进行专项整治。
为此,制定了以下专项整治方案。
一、整治目标本次屠宰专项整治的目标是全面清理整顿屠宰行业,规范生产经营行为,提高监管水平,保障食品安全。
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深入排查整治非法屠宰行为,查处非法屠宰场所,取缔非法屠宰行为。
2.规范屠宰过程,加大对屠宰环节的监管力度,确保屠宰过程合法规范。
3.加强屠宰场所环境整治,提高卫生安全水平,净化屠宰产区环境。
4.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加强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操作水平。
5.健全监管体系,加强对屠宰行业的日常监管和巡查,建立健全监督机制。
二、整治措施1.加大执法力度,依法严厉查处非法屠宰行为。
加强对屠宰行业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非法屠宰行为立即采取严厉处罚,对相关责任人予以追究。
2.规范屠宰过程,建立健全屠宰操作规范,加强对屠宰过程的监管和检查,确保操作规范,杜绝违规操作。
3.加强对屠宰场所的环境整治,规范屠宰场所的环境卫生管理,对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屠宰场所采取整改措施,确保环境卫生安全。
4.加强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培训,建立从业人员档案,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健康管理,并进行定期体检,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
5.加强监督管理,加大对屠宰行业的日常监管和巡查力度,建立健全监督体系,确保对屠宰行业的监管到位。
三、整治时限本次屠宰专项整治的时限为一年,即从XX年X月X日开始至XX年X月X日结束,期间对全国范围内的屠宰行业进行全面整治。
四、整治效果通过本次屠宰专项整治,预计将取得以下几方面的效果:1.净化屠宰行业环境,提高屠宰环节的卫生安全水平,保障食品安全。
2.规范屠宰过程,加强屠宰行业的自律意识,推动行业发展。
3.加大对非法屠宰行为的打击力度,有效遏制非法屠宰行为,提高屠宰行业的合法经营水平。
4.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加强从业人员的健康管理和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水平。
私屠滥宰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私屠滥宰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为强化生猪屠宰监管,进一步加强非洲猪瘟等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全面提高我区肉产品质量安全,区政府决定从20XX年3月25至20XX年6月25日,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开展私屠滥宰专项整治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以猪肉产品质量安全为目标,全面摸清我区境内生猪私屠滥宰窝点,集中精力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打击生猪私屠滥宰行为,确保群众吃上“放心肉”。
积极探索构建肉品质量安全长效监管机制,从根本上提高肉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
二、整治任务(一)摸底告知。
由各镇街负责,区畜牧兽医服务中心配合,对全区所有生猪私屠乱宰窝点进行摸排、查清数量及其具体位置分布;农业综合执法大队负责对涉及私屠滥宰行为人进行告知并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自行拆除清理相关设施设备,所有待宰牲畜必须规范处理;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督促整改落实。
(二)非法屠宰窝点清理整顿。
由农业农村局牵头,确定一名负责人并成立工作专班,抽调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市场监管局、公安食药环大队和各镇街相关工作人员组成联合执法工作组,具体负责清理整治生猪私屠滥宰窝点、没收屠宰器具;对于涉及的生猪和违法行为人由农业综合执法大队负责处理,情节严重的由食药环大队立案查处;各镇街配合做好现场清理和善后工作。
(三)屠宰污染整治。
由生态环境分局具体负责对生猪屠宰过程中造成土地及河流污染的屠宰户进行查处,由屠宰户负责对造成污染的土地、河流等进行整治恢复。
(四)肉品市场整治。
由市场监管局具体负责并成立工作专班,严肃查处肉品经营户销售、餐饮单位购买未经检疫、证、章不全的肉品行为;对于涉案金额大、性质恶劣的由公安食药环大队立案查处。
(五)餐厨剩余物整治。
由区城管局负责,督促餐饮企业、食堂(单位职工灶)、饭馆不得私自处理餐厨剩余物,必须由城管局负责统一收集、处理;农业综合执法大队负责动物养殖场违规饲喂行为的监管、查处,各镇街负责排查上报。
清理整顿私屠滥宰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清理整顿私屠滥宰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一、工作原则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和突出重点、协调配合的原则,既着眼于解决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又要着力加强长效监管机制建设。
二、工作目标各乡镇、各部门协调联动,密切配合,结合我县开展的打击牛私屠滥宰暴风行动,严厉打击私屠滥宰、生产注水肉等违法违规行为,从源头上提高肉品质量,保证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
三、工作步骤(一)清理整顿阶段(1月28日2月8日)各相关乡镇和部门对各屠宰户进行分包,责任到人,切实加强监管,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和牛肉注水行为;进一步健全完善牛定点屠宰和严厉打击私屠滥宰的相关制度,细化、充实行动方案、工作预案、日常监管、投诉举报等各项机制措施;充分发挥联合执法的优势,切实加大日常检查的力度和频次,对私屠滥宰的,发现一家,关停取缔一家,捣毁清除一家,严厉查处,从重处罚。
在出村、出县道口,由商务、公安、交警设置检查站,加强监控,坚决杜绝私屠滥宰和注水肉流入市场。
同时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摸排力度,对出现的私屠滥宰苗头,露头就打,严防形成新的窝点,斩草除根。
商务局牵头,工商局、农牧局、高头乡人民政府配合。
设点检查由商务局、公安局、交警大队负责。
(二)规范提高阶段(2月9日2月28日)在严厉打击私屠滥宰行为的基础上,引导屠宰户到牛定点屠宰厂屠宰;商务局和农牧局要向定点屠宰厂派工作组驻厂,驻厂人员要严防死守,严格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检查验收、静养待宰、屠宰操作规程、肉品品质检验、无害化处理等制度,强化台账管理,完善内部可追溯系统,规范操作,依法依规生产,稳定市场供应,确保向市场供应质量可靠的放心牛肉。
(三)建立长效阶段(3月1日3月28日)在前两个阶段开展的活动的基础上,进行阶段性小结,巩固、提高活动成果,认真梳理行之有效的工作方式方法,总结好的做法、经验,查找薄弱环节和不足,研究制定针对性措施,建立长效监管机制,谋划好下一步行动安排。
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由商务部门执法监管,工商、农牧、公安等部门共同参与配合,乡镇属地管理的长效管理机制。
屠宰整治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屠宰整治专项工作实施方案一、前言屠宰场是牛、羊、猪等畜禽进入市场或消费者餐桌的必经之路,是城市环境卫生与食品安全的重要保障点。
随着市场需求的增加,屠宰场的数量也在不断增加,但是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包括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及一些不符合卫生标准和规定的行为。
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消费者对肉类品质和安全的信心,也给环境和生态造成了危害。
为了规范管理,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民生安全,提高屠宰场文明规范管理水平,市委、市政府制定并实行本方案。
二、工作目标本屠宰场整治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目的是压缩屠宰厂数量,规范屠宰流程,保证食品卫生安全,促进畜牧业发展,提高环境整洁度,推动屠宰场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市场化。
工作目标具体如下:1. 压缩屠宰场规模,流失过渡的屠宰厂,加强基本设施和硬件建设,建设规范、科学、环保的屠宰场。
2. 优化屠宰流程、强化屠宰工艺、及时、有效地控制污染,保障畜牧业健康发展。
3. 确定屠宰场整洁度的管理要求,制定现场卫生规范,确保各个环节干净卫生,保证口感和生态安全。
4. 加强管理信息化,完善屠宰行业的市场化管理制度,提高效率和保证食品卫生安全。
三、工作内容(一)加强管理措施1. 增加市场准入门槛,屠宰场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法》的要求,防止不规范、违法屠宰行为的存在。
2. 针对屠宰环节污染,特别是生产废水的问题,要加强监管控制,严要求屠宰场采取减量、减排措施。
3. 对严重超标的屠宰厂进行关停处理,强化法律责任和刑事处罚,规范市场秩序和营商环境。
(二)提升屠宰标准1. 把全过程的卫生管理作为关键测试,保证每个环节符合规范,并加大政府监管力度。
2. 制定严格、全面、细致的卫生标准,加强卫生监督治理,确保畜牧产品安全。
3. 严厉打击不良行为,坚决制止超标、超时的生产行为,强化屠宰场垃圾、卫生处理工作。
(三)加强技术服务1. 加强技术支持,提供必要的支持条件和改造方案,为屠宰场的持续发展和创新打下良好的基础。
打击生猪私屠滥宰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打击生猪私屠滥宰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法规,切实维护我区猪肉市场正常秩序,确保市民吃上“放心肉”,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整治目标对生猪产品生产、销售、使用等环节进行严格检查把关,严厉查处私屠滥宰,制售病害猪肉、有毒有害肉、注水肉、未经检疫合格肉等违法违规行为。
通过专项整治行动,维护我区猪肉市场正常秩序,确保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
二、整治任务(一)严厉打击生猪私屠滥宰。
由区畜牧兽医局牵头,会同区公安局、区发改委、区环保局、食药监分局等部门,加强对城乡私屠滥宰窝点的查处,从源头上加大打击私屠滥宰力度。
区公安局要对私设生猪屠宰厂(场),从事生猪屠宰、销售等经营活动者进行法制教育,教育引导其自动停止非法屠宰、销售行为,对拒不停止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严厉打击定点屠宰场(点)屠宰病死猪,出售病死猪肉、有毒有害行为。
严厉查处阻碍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行为,对涉嫌暴力抗法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由各乡镇人民*、各街道办事处负责,对辖区内生猪私屠滥宰对象进行详细摸底排查,并将情况报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同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落实人员,严格监管辖区内生猪私屠滥宰行为,防止未经检疫检验的“乡边口”进城,杜绝病害猪肉进城销售。
(二)严厉打击逃避检疫违法行为。
由区畜牧兽医局负责,强化动物检疫制度,加强对生猪养殖场(户)的监管,防止出售病死猪肉的非法行为;对进入屠宰场的生猪要严格查验产地检疫证明,做好生猪屠宰的同步检疫工作,对无检疫证明的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处理,监督做好病死猪肉的无害化处理工作。
要监督定点屠宰场严格执行生猪入场检查验收制度,禁止验收不合格的生猪入场;抓好定点屠宰场的屠宰操作流程监督,对操作流程未按相关规定进行的屠宰场,要予以严肃处理。
2022年生猪屠宰专项整治方案
2022年生猪屠宰专项整治方案为加强我镇生猪屠宰管理,净化肉品市场,有效杜绝“白板肉”上市销售、农村私屠滥宰生猪等现象,确保全镇人民群众肉品消费安全,根据重新修订施行的___《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省实施〈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办法》、《市生猪屠宰管理办法》和《市生猪屠宰管理实施办法》,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一次生猪定点屠宰专项整治,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通过专项整治,杜绝全镇所有菜场有未经检疫的“白板肉”上市销售和农村私屠滥宰生猪现象,建立起长效的监督管理机制,确保全镇人民群众肉食品消费安全。
二、整治安排和主要任务从___年___月___日开始至___年___月底,分三个阶段实施:(一)___动员阶段(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制订工作方案,成立工作班子,召开动员会议,部署专项整治工作,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职责。
同时开展面上宣传工作,积极营造专项整治氛围。
(二)集中整治阶段(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由镇定屠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牵头,___镇农办、临山工商所、派出所、综治办、质监所、卫生监督所等职能部门开展综合执法检查,严厉查处“白板肉”上市销售和私屠滥宰生猪行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更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巩固完善阶段(___年___月底前)镇政府___专门工作小组,对全镇菜市场定屠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的督导检查,对成绩显著的单位要进行表彰;对工作不到位,甚至监管严重缺失的单位,要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同时,迎接市肉食品管理领导小组的检查。
三、职责分工专项整治工作由镇定屠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牵头,农办、临山工商所、派出所、综治办、质监所、卫生监督所、环保所、宣传办、财政所等部门参加,具体职责分工如下:(一)镇农办:负责专项整治期间综合协调、督导检查等日常工作;要落实协同有关职能部门切实做好辖区内定点屠宰的宣传工作、私屠滥宰点的调查取缔工作;对全镇辖区内的农贸市场必须严格加强管理,杜绝私屠滥宰点非法生产的“白板肉”上市。
最新整理乡镇私屠滥宰专项整治方案x
最新整理乡镇私屠滥宰专项整治方案为切实做好20xx 年食品安全工作,进一步强化生猪屠宰管理监管,严厉打击私屠滥宰病死猪违法行为,有效保障猪肉质量安全,按照丰食安委[20xx]7 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具体情况,特制定本方案:一、工作目标以严厉打击和依法查处私屠滥宰、屠宰病死猪、注水猪为重点,强化对猪肉市场流通的监督管理,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通过整治,进一步遏制私屠滥宰、屠宰病死猪、注水猪等违法犯罪行为,确保上市肉品质安全和群众消费安全。
二、整治任务(一)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制售病害肉、注水肉等违法行为。
以偏远行政村、相邻乡镇结合部、主要交通道路周边、肉食品加工集中点、上市猪肉销售点为重点区域,采取主动查处与根据群众举报信息查处结合,定期巡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等方式,深入整治违规屠宰生猪行为,始终保持高压态势。
对发现的私屠滥宰窝点,坚决予以取缔;对从事私屠滥宰活动,或者为私屠滥宰病死猪或往生猪产品注水或注入其他有害物质的违法行为一律移送公安机关查处,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二)加强对肉品流通市场的监管。
加大对镇辖区内经营肉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农村菜店、超市的巡查和执法力度,严厉查处销售未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证明不合格猪肉的违法行为,督促猪肉经营者依法落实检查验收登记制度,对餐饮服务单位、学校和集体食堂落实进货检查验收登记制度,在采购肉品时严格查验检验检疫证明,确保所使用的肉品全部来自定点屠宰企业。
(三)加强宣传教育,调动公众参与。
我镇采取发放明白纸、挂标语、村级广播、镇有限电视新闻加字幕滚动播放方式,加大宣传力度。
重点宣传《食品安全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专项治理的进展、成效和典型案例,震慑违法犯罪分子,引导消费者主动选择合格肉品,自觉抵制私屠滥宰肉品。
同时设立举报奖励基金,对提供有价值线索的举报人予以重奖。
镇投诉举报xxxxx 。
三、时间安排(一)排查清理阶段(20xx 年12月13日——19 日)。
镇肉类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镇肉类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工作要求,维护我镇肉食市场经济秩序,让广大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按照市有关文件精神,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为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把加强肉类市场监管工作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来抓,实现全体参与,全面履职,并通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逐步形成“依法监管、制度健全、责任到人、安全规范”的肉类市场监管长效机制,保障我镇肉类市场食品安全。
二、组织机构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按照“立足职能、加强监管、健全制度、注重实效”的原则,成立南县麻河口镇市肉类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镇长)副组长:(市监所所长)、(派出所所长)、(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市监所所长任办公室主任,成建任联络员,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与协调。
三、整治范围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整治辖区集贸市场、商场、超市、宾馆、酒楼、学校、单位食堂、餐饮店、肉类批发商、零售商和肉制品加工生产经营(店)企业。
四、整治任务依法严把肉类及肉制品市场主体准入关、查处无照经营等其他违法经营行为、规范市场开办者与经营者经营行为,建立健全肉类市场长效监管机制,营造安全消费环境。
严查经营户销售肉类证照不齐、未建立健全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和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鲜猪肉及其制品等违法行为,确保销售的肉类及肉制品货源(原材料)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确保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
五、整治措施专项整治行动以镇肉类市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主管,成立专门的肉类市场专项整治联合执法大队,执法大队负责全镇辖区内的日常监督和行政执法工作,同时保持与县级其他行政执法部门配合。
生猪屠宰专项整治方案
生猪屠宰专项整治方案为加强我镇生猪屠宰管理,净化肉类市场,有效杜绝市场上“白板肉”、农村地区私宰滥宰生猪等现象,保障全镇人民群众肉类消费安全,根据重庆市修订实施的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省实施〈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办法》、《市生猪屠宰管理办法》号文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生猪屠宰专项整治,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通过专项整治,杜绝全镇所有市场未检疫的“白板肉”现象和农村私宰滥宰生猪现象,建立长效监督管理机制,确保全镇人民群众肉类消费安全。
二.整治安排及主要任务2012年12月10日至2013年4月底,分三个阶段实施:(一)组织动员阶段(2012年12月10日至2012年12月19日)制定工作方案,成立工作小组,召开动员大会,部署专项整治工作,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职责。
同时开展面上宣传工作,积极营造专项整治氛围。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2年12月20日至2013年1月19日)由平静屠宰管理xx组牵头,镇农办、林山工商所、派出所、综治办、质监办、卫监办等职能部门组织开展综合执法检查,严厉查处上市销售“白板肉”和私宰滥宰生猪行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更有针对性、更有成效。
(三)巩固提升阶段(2013年4月底前)Xx镇组织专门工作组对镇内菜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对成绩显著的单位予以表彰;对工作不到位,甚至严重缺乏监督的单位,要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同时,迎接xx集团对全市肉类食品管理的检查。
三.职责分工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由平息屠宰管理所xx组牵头,农办、林山工商办、派出所、综治办、质监办、卫监办、环保办、宣传办、xx办等部门参与。
具体职责如下:(1)镇农办:负责专项整治期间的综合协调、监督检查等日常工作;要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做好定点屠宰的宣传和辖区内私宰滥宰点的查处取缔工作;必须严格加强镇辖区内农贸市场管理,杜绝私宰滥宰非法生产的“白板肉”上市。
要加强对定点屠宰场屠宰生猪的检疫监管,严格控制生猪采购和运输,防止疫情扩散,并按照《市生猪屠宰管理实施办法》规定对市场外进口生猪产品实行检验制度。
县区深入开展打击私屠滥宰强化肉品卫生安全专项治理行动方案
县区深入开展打击私屠滥宰强化肉品卫生安全专项治理行
动方案
一、背景简介
为了保障公众的健康和安全,打击私屠滥宰行为已经成为全国
范围内的重要工作。
尤其是在一些县区,私屠滥宰问题比较严重,
已经对当地的肉品卫生安全造成了极大的威胁。
为此,县区政府制
定了一份打击私屠滥宰、强化肉品卫生安全的专项治理行动方案。
二、治理目标和工作重点
该方案的治理目标和工作重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依法打击私屠滥宰行为。
对于私自屠宰、销售无证肉品等违
法行为,将依法进行处罚,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2、加强农村养殖环节管理。
加强对农村养殖户的宣传教育力度,提升其肉品卫生安全意识,加强养殖环节管理,保障肉品安全。
3、加强肉品检测监管。
对肉品批发市场、超市等场所进行定期
检测,加强对肉品源头、运输和销售环节的监管,保障出厂前合格
出厂,杜绝不良肉类流入市场。
4、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
对被发现出售假冒伪劣肉品的商家进
行严厉处罚,维护消费者权益,确保市场肉品安全。
三、工作措施
为了实现治理目标和工作重点,需要采取以下工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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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打击市场“白板肉”和取缔私屠滥宰专项整治的实施
方案
为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管理,维护生猪屠宰行业秩序。
杜绝未经检疫检验的“白板肉”或检疫检验不合格的肉产品上市销售,保障肉品质量安全,确保公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和《××省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乡党委政府决定成立××乡打击市场“白板肉”和取缔私屠滥宰领导小组,现将具体实施方案通知如下:
一、整治目标
加强活禽交易市场、肉类批发市场监管,严禁违法收购、加工、销售病死畜禽和注水肉及未经检验肉制品;加强生猪、牛羊等屠宰企业的规范管理;加强对肉制品生产加工企业和餐饮服务单位自制肉制品的监督检查,建立肉制品生产企业信用档案,肉制品经营业户监管率达到100%,严禁未按规定实施检验检疫畜禽肉品流入食品市场,确保我乡肉制品质量和消费安全。
二、重点任务
(一)畜禽养殖、屠宰环节。
以生猪、肉牛、肉羊、鸡、鸭为重点,严厉打击屠宰病死、死因不明、未经检疫或经检疫不合格畜禽的违法行为。
(二)加工环节。
严格肉制品生产许可,重点检查原料肉进厂查验、食品添加剂使用、标签标识、肉制品委托加工备案等内容,严禁生产加工未按规定实施检验检疫畜禽肉品。
(三)流通环节。
严格查验肉制品供货者的主体资格,重点检查集贸市场“三无”预包装肉制品和未经检疫生鲜肉,严禁未按规定实施检验检疫畜禽肉品流入食品市场。
(四)餐饮服务环节。
严格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和采购记录制度,规范进货渠道,加大监督抽检力度,严厉打击采购、使用不合格鲜肉和肉制品的违法违规行为。
三、工作措施
(一)摸清监管底数,严格行政许可。
加强肉制品市场及经营状况调研,摸清肉制品经营单位底数、经营规律和存在问题。
严格行政许可,对达不到许可条件要求的,一律不予许可;对不能持续满足许可条件、不能保证产品质量和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企业,依法撤销许可证,强制退出;对生产许可证书有效期满,企业未提出延续申请的,依法注销许可证。
严格肉制品委托加工备案管理,对不履行备案承诺、不按备案标注方式标注的,依法严格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