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师范生社会公德教育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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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师范生社会公德教育的思考
摘要师范生有相当一部分将走上神圣的教书育人岗位,其社会公德素质将直接影响着他们未来的学生,加强师范生社会公德教育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与深远意义。文章以当前师范生社会公德现状为切入点并对其成因进行了分析。
关键词在校师范生社会公德教育现状成因
社会公德是社会公共生活中的道德规范,是维护公共秩序的重要手段。作为全体公民在社会交往和公共生活中应该遵守的道德准则,它涵盖了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关系。当前在校师范生社会公德意识的主流是健康、积极向上的,但是在当前市场经济快速发展的今天,一些不良的现象正在慢慢扩散,腐蚀了部分师范生的心灵。加强正面引导和教育,对促进师范生的社会公德培育尤为重要。
一、在校师范生社会公德现状
当前,总的来说,在校师范社会公德的主流是好的,积极向上,绝大多数同学都认同:文明礼貌,助人为乐,爱护公物,保护环境,遵纪守法的我国社会公德建设的基本要求。但也存在着一些不尽如人意甚至令人担忧的现象。当代师范生已成为我国传播社会公德意识和践行社会公德规范的重要力量。从总体上看,当代师范生具有较强的社会公德意识和社会责任感。但是,少数师范生在社会公共生活中表现出的某些公德失范现象,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人们对师范生的整体评价,同社会对师范生的期望也不一致,有损师范生群体的形象。人们对师范生寄予厚望:希望他们把在校所学的知识尤其是社会公德方面的品行去熏陶他们未来的学生,不但教会他们知识更重要的是教会他们如何做人。然而,在现实生活中社会公德失范现象时有发生:言谈举止不文明礼貌,注重享乐,攀比现象蔚然成风,体会不了父母的艰辛,认为父母养育自己是天经地义的,没有感恩的意识,更不会付出报恩的行动。没有助人为乐的意识,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破坏公物,不重视资源的节约,不保护环境。男女同学之间的暧昧行为不分场合。不遵守交通规则,违反校规校纪,更有甚者触犯法律等等。
二、师范生社会公德缺失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家庭原因
家庭是一个人成长的摇篮,学生的成长与其家庭环境、家庭教育息息相关。古语曰:“子不教,父之过,教不严,师之惰”。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其社会公德素质会深深地影响小孩的成长。现在有相当部分学生是独生子女,在家庭中处于“中心”地位,从小受到长辈的溺爱,养成了事事以我为中心的习性,滋生了孩子任意妄为的性格,加上有些父母自己也存在以自我利益为中心的价值取向:在他们的观念里,只有与家庭或与自己有相关联系的人群才会进入他们的视野,与家庭生活圈无关的人则淡然处之,这样不少孩子在受到父母这种观念的影响下,往往缺乏集体意识,我行我素,不会将心比心,没有社会公德意识。
有相当部分家长只注重孩子的学习成绩、而忽视孩子的社会公德教育,普遍存在重智育轻德育的倾向。部分家长平时不注重孩子公德教育的正确引导与教育,导致有的孩子在公共场所,根本没有遵守秩序的意识,该排队的不排队,也没有尊老爱幼的意识;在学校难以接受校规校纪的约束,为所欲为,与同学相处也是以自己为中心。在这种家庭氛围下小孩慢慢就养成了自私自利的性格。
(二)学校原因
学生社会公德教育存在问题,学校教育有着难以推卸的责任,首先,我们当前教育体制的弊端是重要原因之一,尽管我们一直强调把“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作为教育的最终目标,在知识教育的同时,加强对学生的道德教育,然而学校为了追求所谓的升学率,把学生的学习成绩放在首位,难以兼顾学生的道德教育,久而久之,道德教育被忽视,社会公德教育仍然没有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另外,高校德育教育同样存在缺陷,只注重对学生德育理论的灌输,而忽视学生社会公德教育的践行,德育内容也缺乏创新,形式单一。江泽民指出:“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也是一个政党永葆生机的源泉。”只有创新道德教育的内容及教育的方式并把德育作为学生工作的重心来抓,学生的社会公德教育才能起到实效。决不能让抓德育工作成为一句苍白无力的空口号。
其次,当前我们高校的社会公德教育在教育目的、教育内容、教育方式方面依然过于滞后,显得教条化。从教育目的上看,过于强调“高尚”道德培养,而忽视了较“低层次”的基本社会公德教育,公德教育应该把全民及基本道德要求纳入其中,应具有全民性,只有这样我们整个民族的道德素质才会得到真正提升;从教育内容上看,社会公德教育的内容设置与学生的身心特点不相符,过多注重道德理论的教育,而忽略了道德的社会性、现实性与实践性,没有从基本文明礼仪和道德规范着手抓;从教育方式上看,针对性不强,没有做到对学生因材施教,社会公德教学方式比较简单,教育方法单一,让学生感到乏味。同时,学校也没有将道德教育与社会实践有机结合,缺少一定的道德行为实践,导致学生对于道德知识只停留在理论层面而并未付出实际行动,没有达到社会公德教育的预期目标。学校有机会可以组织部分学生参加社会各界组织的“送温暖”“手拉手”“春蕾计划”“希望工程”“扶贫助残”“保护母亲河”等活动,让学生亲身参与和体验,从而增强他们践行社会公德的自觉性。
(三)社会原因
在市场经济快速发展的今天,社会过多强调工作效率、追求经济效益。现实中,重现实、讲效益的功利主义思想被人们普遍接受,人们的价值观念、道德评价标准也随之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形形色色的外来道德观念也对人们的道德理念产生了巨大的冲击,造成了当前社会公德的多重标准。在这种情形下,传统的道德观念已被打破,而新的行为准则尚为完全形成,道德评价标准严重被扭曲,动摇了部分人的社会公德信仰。
这样,整个社会都尚未形成良好的社会公德氛围和自觉遵守社会公德的习惯,更未建立完善的社会公德体系。师范生是一个敏感而富有活力的社会群体,思想活跃但又未完全成熟,他们很容易受社会上的不良风气所感染。再加上当前新闻媒体事业的迅速发展,部分网络、报刊、电视等新闻媒体频繁地报道社会上发生的一些不良的现象和事件,比如:“我爸是李刚”,药家鑫事件,汪九刀弑母事件,还有青年好心救了被车撞倒的老太太反被她及家人诬陷,让好心人既“流血又流泪“的事件等,但这些现象对师范生的思想都产生了巨大的冲击,让在校师范觉得社会现实中灰暗面太多,好人好事太少。新闻媒体有时应多宣传现实中的感人事件并形成一种良好的社会氛围,真正让在校学生看到社会美好的一面,最重要的是引导、鼓励他们也参与到文明礼貌,助人为乐,爱护环境,遵纪守法等实践中来。
(四)自身性格原因
师范生本身存在的思想性格特点是其社会公德失范的内在原因。师范生具有思想活跃、容易接受新鲜事物、富于想象的性格特征,由于正在接受高等教育,大多学生认为具备较高的知识水平及素质能力,但实际上同时常常表现为辨别是非的能力较差,自控能力也不强,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还没有完全成熟,在现实生活中经常会出现一种迷茫的状态,行为有时也就难免失范。这种对自我认知的内在矛盾,导致部分学生对自己与他人、集体、社会,在价值取向上产生了双重标准,甚至是多重标准,对自己是一种标准,对他人、集体和社会又是另一种标准,总希望“人人为我”而没有树立“我为人人”的意识。久而久之,导致在校学生自我认知偏差,最终在实际生活中缺乏社会公德意识,更难以付出遵守社会公德的实际行动。
参考文献:
[1]潮娟,杨金钢.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M].吉林大学出版社,2010,(6).
[2]骆郁廷,周叶中,佘双好.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M].武汉大学出版社、湖北人民出版社,20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