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大型科学仪器资源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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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科研仪器设备资源共享的实践与发展研究

大型科研仪器设备资源共享的实践与发展研究

大型科研仪器设备资源共享的实践与发展研究随着科技的进步和科研的不断深入,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在科研工作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由于仪器设备的高昂成本和维护费用,很多科研机构和科研团队往往难以承担这些设备的购买和维护费用。

大型科研仪器设备资源共享逐渐成为了一种常见的解决方案。

资源共享不仅能够降低科研成本,提高设备利用率,还能够促进科研合作和交流,推动科研成果的加速转化。

本文将从资源共享的实践案例和发展趋势两个方面展开讨论,以期为大型科研仪器设备资源共享提供一些借鉴和思考。

一、资源共享的实践案例目前,国内外已经出现了不少大型科研仪器设备资源共享的实践案例。

这些案例不仅为科研机构和科研团队提供了重要的支持,也为资源共享模式的探索和完善提供了宝贵的经验。

以下将介绍一些典型的实践案例。

1. 国外案例在国外,大型科研仪器设备资源共享已经得到了较好的发展。

美国的国家科学基金会(NSF)通过建立国家大型科学设施网络(National Science Foundation Network)来推动国家各地大型科研仪器设备的共享和利用。

这一网络不仅能够有效整合和共享科学设施资源,还能够为科研人员提供统一的申请和预约平台,为科研合作和交流提供了良好的条件。

在国内,一些大型科研仪器设备资源共享平台也已经初具规模并开始发挥作用。

中国科学院在全国范围内建设了一批开放共享的大型科研设施,如中国科学院大科学装置开放共享平台(CAS-DSP)和大科学装置创新驱动发展平台(CAS-IDD)。

这些平台不仅为科研人员提供了高端科学仪器设备的共享服务,还为不同研究领域的交叉合作和创新研究提供了有力支持。

二、资源共享的发展趋势尽管现阶段大型科研仪器设备资源共享已经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仍然面临着一些问题和挑战。

为了更好地发展资源共享模式,我们需要更多地关注资源共享的发展趋势,以期为资源共享的未来发展提供更好的支持。

1. 技术创新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大型科研仪器设备的性能和功能也在不断提升。

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情况,开放共享面临的困难问题及建议

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情况,开放共享面临的困难问题及建议

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情况,开放共享面临的困难问题及建议1. 引言1.1 概述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是现代科学研究不可或缺的重要资源。

这些基础设施和仪器具有先进的技术和设备,可以为各种科学领域的研究提供支持。

然而,由于其高昂的成本和复杂的操作要求,单个研究团队通常难以承担这些设施和仪器的建设和运行费用。

为了更好地利用已有资源,实现资源共享与互助,开放共享成为一种非常合理和有效的方式。

通过开放共享,不同科研团队、机构甚至国家之间可以共同使用并共享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

这样一来,无论是资金还是时间上都可以得到充分利用,并且可以促进各方之间更深入、广泛的合作与交流。

1.2 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的重要性科研基础设施包括实验室、测试中心、数据处理中心等一系列能够支持各类科学实验与技术开发的场所。

这些设施不仅能够提供先进的实验条件,还可以为科学家和工程师提供必要的支持和资源。

大型科研仪器则是促进科学研究取得进展的关键。

许多前沿和重要的研究都离不开高性能计算机、核磁共振仪器、超导电子显微镜等大型科研仪器。

在当前高速发展的科技环境中,拥有适当的基础设施和现代化仪器设备是确保科学研究取得突破性进展所必需的。

这些设施和仪器的使用不仅可以提高科学家们的实验效率和准确度,还有助于充分发挥他们的创造力,并推动技术创新与应用。

1.3 目的和意义本文旨在探讨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情况,并分析面临的困难与问题。

通过对目前开放共享实践进行综合评估,我们将提出一些解决方案和建议,以促进更广泛、有效地开放共享。

该文章旨在引起人们对于科学资源利用效益的关注,并探索如何克服开放共享中的难题。

通过加强对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的理解,可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促进科学创新与进步。

同时,也有助于推动跨机构、跨领域合作,提升科学家们的合作意识和协作能力。

综上所述,本文将对开放共享的概念、现状以及面临的困难问题进行详细分析,并提出一些可行性建议。

大型科研仪器设备资源共享的实践与发展研究

大型科研仪器设备资源共享的实践与发展研究

大型科研仪器设备资源共享的实践与发展研究1. 引言1.1 背景介绍大型科研仪器设备资源共享是指通过建立共享平台和机制,使得各研究单位可以共同使用和利用大型科研仪器设备,以提高科研工作的效率和水平。

随着科学研究的不断深入和扩展,科研仪器设备的专业性和昂贵性也日益增加,许多科研单位难以同时购置各种精密仪器设备,导致资源浪费和研究进展受限。

在这样的背景下,大型科研仪器设备资源共享成为一种解决资源不足和成本高昂问题的有效途径。

通过资源共享,可以实现仪器设备的充分利用和优化配置,提高研究单位的综合科研水平。

资源共享还可以促进不同单位之间的合作与交流,促进科学界的创新和发展。

本文将就大型科研仪器设备资源共享的现状、优势、困难、实践措施和发展趋势进行探讨,旨在为科研单位提供更好的资源共享方案和发展建议,推动科研仪器设备资源共享工作的进一步发展和完善。

1.2 研究意义大型科研仪器设备资源共享的研究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大型科研仪器设备资源共享可以有效提高科研效率和研究水平。

科研过程中需要使用各类仪器设备进行数据采集、实验分析等工作,但是很多研究机构或实验室往往无法购置昂贵的大型科研设备。

通过资源共享,不仅可以节约金钱成本,还可以让更多的研究者共同使用同一批设备,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提高科研效率。

大型科研仪器设备资源共享有利于促进学术交流与合作。

科研领域的前沿研究往往需要多方面的专业知识和设备支持,而资源共享可以让不同研究团队之间进行更加紧密的合作,促进学术成果的交流与共享,有利于推动科研领域的创新与发展。

大型科研仪器设备资源共享也符合公益性质,有望为更多科研人员提供平等的科研资源的机会,促进科研环境的公平与公正,有利于构建科研共享共赢的良好氛围。

深入研究大型科研仪器设备资源共享的意义与发展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际意义。

1.3 研究目的研究目的是为了深入探讨大型科研仪器设备资源共享的实践与发展,分析其现状、优势、困难和发展趋势,以期为进一步推动科研仪器设备资源共享工作提供参考和借鉴。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新创能力提升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新创能力提升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新创能力提升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公布日期】2019.02.27•【字号】冀财规〔2019〕4号•【施行日期】2019.02.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正文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创新能力提升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冀财规〔2019〕4号各市(含定州、辛集市)财政局、科技局,省财政直管县财政局、科技局,雄安新区管委会,省直有关部门:为规范和加强河北省创新能力提升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务院关于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2018〕25号)、《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河北省省级科技计划管理改革方案(试行)的通知》(冀科资〔2018〕36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省财政厅会同省科技厅研究制定了《河北省创新能力提升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暂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科学技术厅2019年2月27日河北省创新能力提升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创新型河北建设,规范和加强河北省创新能力提升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务院关于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2018〕25号)、《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河北省省级科技计划管理改革方案(试行)的通知》(冀科资〔2018〕36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提高我省科技创新条件保障能力,支持高水平研发平台、创新人才和团队创新活动、京津冀协同创新及京南成果转化试验区建设等,促进科技资源开放共享。

第三条专项资金管理使用遵循“绩效导向、聚焦重点、分类管理、程序透明”的原则。

第二章支持方向和范围第四条专项资金主要包括:(一)科技研发平台建设资金;(二)高水平人才团队建设资金;(三)京津冀协同创新共同体建设资金;(四)资源开放共享资金。

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共享管理制度

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共享管理制度

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共享管理制度浏览次数:3137发布时间:2013-02-22第一条为充分利用深圳先进技术研究院现有大型科研仪器设备资源,实现科研资源共享和优化配置,避免或减少重复购置,提高大型科研仪器设备使用效益的目的,结合中科院建设目标和我院科研发展的布局,通过整合资源,突出重点,理顺关系,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上进行创新,逐步建成定位清晰、布局合理、功能齐全、开放高效、队伍稳定、保障到位、信息齐全的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服务中心,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大型科研仪器设备,是指购买价格在10 万以上或单价在10 万元以下但可供多学科使用且通用性很强的仪器设备。

第三条大型科研仪器设备资源共享指大型仪器设备资源协作共用和信息共享。

协作共用指通过一定的有偿使用方式,科研仪器设备依托技术平台向院内外的单位和研究人员提供各类分析测试等共享服务的行为。

信息共享指大型科研仪器设备信息在互联网上发布。

第四条所有符合共享条件的大型仪器设备信息入网中国科学院仪器设备共享管理平台并安装中科院刷卡系统。

平台向院内外用户开放,为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共享提供信息查询、服务推介和网上预约等服务。

第五条大型仪器设备按学科分类实行专人管理及维护,技术平台和仪器所属部门为大型科研仪器设备配备相对稳定的管理人员,有计划地开展仪器操作、分析等业务培训,保证共享仪器设备的正常运行和服务质量,如人员变动由实验室主任负责监督工作交接。

第六条院内各部门需使用非本部门的大型仪器设备、院外单位人员使用先进院大型仪器设备,均须先提交使用申请表,技术平台审批通过后授权仪器使用权限。

用户须提前在中国科学院仪器设备共享管理平台网上提出预约申请,并说明所做实验的特殊要求和条件等,以保证仪器设备按时提供测试服务。

预约被确认后,申请个人应按时测样或送样,技术平台为用户提供机时和服务保障。

为院外提供共享服务时,技术平台代表先进院与用户订立服务合同,合同中要明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产权归属、保密要求、损害赔偿、违约责任和争议处理等事项。

大型科研仪器设备资源共享的实践与发展研究

大型科研仪器设备资源共享的实践与发展研究

大型科研仪器设备资源共享的实践与发展研究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科研工作中需要使用的大型仪器设备也越来越多样化和复杂化,使得研究者在开展科学研究时需要更多的专业设备支持。

单个科研团队或机构往往难以负担这些大型科研仪器设备的高昂价格和维护成本,因此资源共享成为了一种有效的解决方式。

本文将围绕大型科研仪器设备资源共享的实践与发展进行研究,探讨其对科研工作的推动作用以及面临的挑战和未来发展方向。

1.1 可行性分析大型科研仪器设备资源共享是指通过建立共享平台,使得不同科研团队或机构可以共同使用和共享设备资源。

这种模式可以最大程度地发挥设备资源的效益,提高设备利用率,降低研究成本,加速科研进程。

在我国,大型科研仪器设备资源共享已经成为了一种趋势,得到了相当程度的推广和应用。

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和国家重点实验室都在积极开展设备资源共享工作。

1.2 实践案例在实际的科研工作中,大型科研仪器设备资源共享已经取得了一些成功的实践案例。

在国家重点实验室中,各个研究团队可以根据自己的研究需求共同使用实验室内的设备,避免了重复购置设备的情况发生。

一些大型科研项目也通过共建共享的方式来获得设备资源支持,增加了项目的可行性和影响力。

1.3 推动作用大型科研仪器设备资源共享对科研工作的推动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资源共享可以降低科研成本,提高设备的利用率,有效提高了科研工作的效率;资源共享可以促进不同学科领域之间的交流与合作,促进了科研人员之间的合作与共享,拓宽了科研视野;资源共享还可以提升实验室的整体竞争能力,有利于增强科研机构的综合实力。

2.1 面临的挑战虽然大型科研仪器设备资源共享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在实践中还面临着一些挑战。

设备资源共享涉及到利益分配、管理机制等方面的问题,存在一定的制度障碍;不同科研团队或机构之间的信任度和合作意愿也需要一定的提高;还存在一些设备资源共享的技术标准和规范等问题亟待解决。

2.2 未来发展方向为了进一步推动大型科研仪器设备资源共享的发展,需要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努力:加强政策引导和支持,为资源共享提供更多的政策支持和经济补贴;建立健全的管理机制和技术标准,促进设备资源更加迅速、高效地共享;加强科研仪器设备资源共享平台的建设,提高平台的信息化水平和服务质量。

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管理办法

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管理办法

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学校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效益,科学配置资源,促进大型仪器设备跨学科、跨单位面向社会开放共享,更好的支撑学科发展、促进科技创新、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国务院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国发〔2014〕70号)以及科技部、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的大型仪器设备(以下简称大型设备)是指单台(套)资产原值40万元(含)以上,用于教学、科研的大型设备和设施。

学校在满足校内需求基础上,遵循“专管共用,资源共享”原则,按照“教学、科研、服务”和“本单位、校内单位、校外单位”优先级充分利用,实行开放共享管理。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三条大型设备开放共享管理工作实行“学校、二级单位、开放机组”三级管理责任体系。

按照“谁管理、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原则,坚持开放共享责任落实到岗到人,推动科学化、规范化和精细化高效管理。

第四条学校成立大型设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大型设备开放共享工作,研究推进方案,监督工作进程和成效。

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实验室管理处负责人担任,成员由研究生院、发展规划处、教务处、科技处、人事处、财务处、国有资产管理处、信息化建设处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实验室管理处,主要职责包括:(一)建立大型设备开放共享管理体系,制定大型设备管理的各项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大型设备建设论证、验收等工作。

(三)负责指导公共分析测试平台(以下简称公共平台)建设,统筹资源的配置与协调,监管公共平台的日常运行与管理。

(四)建设学校大型设备开放共享网络管理平台(以下简称网络平台),监督管理全校大型设备开放共享情况,负责相关信息的统计上报和发布。

(五)对大型设备的收费标准进行审核、论证。

(六)负责公共平台服务合同和经费的管理。

(七)对大型设备的使用和开放共享进行考核评价。

第五条学校成立大型设备开放共享专家督导组,负责督查各单位大型设备开放共享工作,检查各单位开放共享组织实施、日常管理、服务成效等情况,撰写检查报告,提出改进意见。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科技创新平台和大型仪器设备面向社会开放服务的实施意见-冀政发〔2015〕16号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科技创新平台和大型仪器设备面向社会开放服务的实施意见-冀政发〔2015〕16号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科技创新平台和大型仪器设备面向社会开放服务的实施意见正文:----------------------------------------------------------------------------------------------------------------------------------------------------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科技创新平台和大型仪器设备面向社会开放服务的实施意见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国发〔2014〕70号)精神,加快推进我省科技创新平台面向社会开放服务和大型仪器设备资源共享,充分发挥科研设施与仪器设备对科技创新、大众创业的服务和支撑作用,进一步提高科技资源使用效率,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主要目标力争用3年时间,建立健全科技创新平台与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制度和激励措施,建成覆盖全省各类科技创新平台和大型仪器设备的管理服务体系,形成一批重点开放基地和专业化服务品牌,基本解决科技创新平台和大型仪器设备分散、重复、封闭、低效的问题,资源利用率进一步提高,协同创新能力和资源共享水平实现大幅度提升。

二、适用范围本意见所指科技创新平台,是在我省区域内从事科学研究、技术开发、中间试验、技术服务等科研开发业务的各类机构和各类平台。

包括科研院所、高等学校、技术服务单位;国家或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产业技术研究院和行业研发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各类检验检测机构、科技企业孵化器等。

本意见所指大型仪器设备,是指我省区域内各类科技平台拥有的单台套价值在30万元以上的大型科研仪器和实验、分析、检测、试验设备。

科技创新平台和大型仪器设备面向社会开放服务,是指科技创新平台及大型仪器设备的信息公开、对外开放、资源共享和协作共用。

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面临的困难及建议

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面临的困难及建议

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面临的困难及建议文档下载说明Download tips: This document is carefully compiled by this editor. I hope that after you download it, it can help you solve practical problems. The document 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面临的困难及建议can be customized and modified after downloading, please adjust and use it according to actual needs, thank you! In addition, this shop provides you with various types of practical materials, such as educational essays, diary appreciation, sentence excerpts, ancient poems, classic articles, topic composition, work summary, word parsing, copy excerpts, other materials and so on, want to know different data formats and writing methods, please pay attention!大型科研仪器的开放共享是促进科学研究和创新的重要途径之一,然而,实施开放共享也面临着一些困难和挑战。

在这篇文章中,我将探讨一些困难,并提出一些建议以应对这些挑战。

1. 资金投入。

大型科研仪器的购置、维护和运行都需要巨额资金。

对于一些研究机构或实验室而言,资金短缺可能会限制仪器的开放共享。

2. 技术复杂性。

大型科学仪器资源共享平台工作总结及工作要点

大型科学仪器资源共享平台工作总结及工作要点

大型科学仪器资源共享平台工作总结及工作要点引言大型科学仪器资源共享平台作为科研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推动科学研究、提高科研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本总结旨在回顾平台的建设和运营情况,总结经验教训,并明确未来的工作要点。

第一部分:平台建设与运营概况1.1 平台建设背景随着科学研究的深入发展,大型科学仪器的需求日益增长。

为了提高仪器使用效率,降低科研成本,构建了大型科学仪器资源共享平台。

1.2 平台建设目标整合各类大型科学仪器资源提供便捷的仪器预约和使用服务促进科研机构之间的合作与交流1.3 平台运营情况平台已整合超过500台大型科学仪器服务覆盖全国100多所高校和科研机构年均服务科研人员超过5000人次第二部分:工作内容与成效2.1 资源整合对各类大型科学仪器进行了详细的分类和登记建立了统一的仪器信息数据库实现了仪器资源的在线查询和预约2.2 服务优化开发了用户友好的在线服务平台提供了专业的技术咨询和售后服务定期组织仪器使用培训和交流活动2.3 合作交流与国内外多个科研机构建立了合作关系举办了多场大型科学仪器共享论坛和研讨会推动了科研数据的共享和科研成果的转化2.4 工作成效仪器使用率提高了30%以上科研成本降低了20%以上促进了多个重大科研项目的顺利完成第三部分:存在问题与改进措施3.1 存在问题部分仪器信息更新不够及时个别仪器的预约流程较为复杂部分用户的使用体验有待提升3.2 改进措施加强仪器信息的动态管理,确保信息的准确性简化仪器预约流程,提高用户的操作便利性收集用户反馈,持续优化平台功能和服务质量第四部分:未来工作要点4.1 加强平台建设持续整合更多优质的大型科学仪器资源完善平台功能,提升用户体验加强平台的宣传推广,提高知名度和影响力4.2 优化服务流程进一步简化仪器预约和使用流程提供更加个性化和精准的技术服务加强与用户的沟通,及时响应用户需求4.3 促进科研合作加强与国内外科研机构的合作推动科研数据和成果的共享举办更多的学术交流和研讨活动4.4 强化监督管理建立完善的仪器使用和管理规范加强对仪器使用情况的监督和评估确保平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高效运行结语大型科学仪器资源共享平台的建设和运营,对于促进科学研究、提高科研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

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

XXX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共享管理暂行办法XXX市科学技术局第一条为增强XXX科技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支撑的能力,促进全社会科技资源高效配置和综合集成,切实搞好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共享平台建设,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设立XXX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共享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共享管理委员会)。

共享管理委员会由市政府有关部门领导组成,组长由市政府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市科技局领导担任。

第三条共享管理委员会下设管理中心,管理中心设置XXX市科技情报研究所. 负责有关协作共享的运行事宜:第四条大型科学仪器参与协作共享的条件1.仪器性能指标达到本市现有装备的先进水平或具有特殊功能;2.仪器运行正常、运行故障率不高于5%;3.能提供50%以上的对外服务机时;4.仪器机组人员中拥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并有三年以上实践经验的分析测试技术人员;5.仪器单台价值在10万元(人民币)以上;或具有特殊功能的专用仪器.6.同意仪器信息在互联网上发布。

第五条协作共享仪器实行动态管理,每年调整一次.第六条在同等条件下,国家和省、市级大型科学仪器中心、分析测试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的大型科学仪器享有协作共享优先权。

协作共享服务好的单位的大型科学仪器享有协作共享优先权。

第七条权利和义务1.大型科学仪器参与资源协作共享不缴纳任何费用。

2.大型科学仪器资源共享的权利(1)争取获得运行补贴费的权利;(2)争取获得升级改造补助费的权利;(3)对外服务按规定收取有关费用。

3.大型科学仪器资源共享的义务(1)协作共享仪器必须面向全社会开放,并提供优质的分析测试服务;(2)为用户保守技术秘密;(3)保持仪器设备完好正常,保证用户随时使用;(4)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接收用户的测试任务或拒绝用户前来进行研究工作;(5)同意仪器信息在互联网上发布。

第八条资金来源及使用1.设立XXX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资源共享专项资金。

(每年从科技三项经费中按一定比例)支付协作网管理费用等外,用于共享机组的补贴2.专项资金主要用途(1)协作共享仪器运行补贴费;(2)社会单位和个人使用协作共享仪器开展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分析测试补助费;(3)工作及奖励经费等。

大型科研仪器设备资源共享的实践与发展研究

大型科研仪器设备资源共享的实践与发展研究

大型科研仪器设备资源共享的实践与发展研究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科研仪器设备在科学研究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

由于高昂的设备购置和维护成本,很多科研机构和实验室并不具备全部所需的仪器设备,这就导致了科研资源的浪费和重复投入。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大型科研仪器设备资源共享的实践与发展研究成为了一个备受关注的课题。

一、大型科研仪器设备资源共享的现状当前,国内外许多国家和地区都在积极推动大型科研仪器设备资源共享的工作。

在国内,政府相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鼓励和支持各类科研机构开展仪器设备资源共享。

很多高校和科研院所也建立了自己的仪器设备共享平台,向外部研究人员开放自己的设备资源。

在国外,一些发达国家和地区已经建立了完善的大型科研仪器设备资源共享网络,实现了仪器设备资源的高效利用和共享开放。

二、大型科研仪器设备资源共享的意义大型科研仪器设备资源共享有着重要的意义。

资源共享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少科研成本,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共享仪器设备可以避免重复购置,降低科研经费的浪费。

共享还可以促进科研成果的交流与合作。

不同单位之间共享仪器设备,可以促进资源的共享和流动,为科研人员提供更多的合作机会和平台。

共享可以促进科研能力建设。

大型科研仪器设备资源共享,可以让科研人员使用到更先进的设备,推动科研水平的提升。

三、大型科研仪器设备资源共享的难点尽管大型科研仪器设备资源共享有着重要的意义,但是在实践中也面临着不少困难和挑战。

设备资源共享需要建立完善的管理机制。

要实现设备资源的共享,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预约、使用和维护管理制度,确保设备资源的合理分配和高效利用。

需要克服共享成本的问题。

一些大型科研仪器设备的购置和维护成本较高,加之设备使用效益的不确定性,这就需要有相应的经费保障措施来支持共享实践。

要克服科研人员的顾虑和担忧。

对于一些科研人员来说,他们可能担心共享设备的使用效率低,影响自己的科研进度和成果。

需要通过一些激励措施和政策支持来鼓励科研人员参与到共享中来。

大型科学仪器设备的共享与资源配置优化

大型科学仪器设备的共享与资源配置优化

法,切实解决好 广 大 职 工 思 想 上 的“热 点、焦 点、难 点 ”问 题。
三、结语 通过对上述几 个 创 新 内 容 的 思 考 和 探 讨,笔 者 认 为,新 时期工会工作,必 须 延 伸 到 企 业 管 理 的 各 个 环 节,参 与 企 业 现代化管理已成为工会工作份内之事。要着眼大局,围绕企 业中心工作,立足 实 际,从 基 础 工 作 抓 起,从 身 边 的 事 做 起, 从自己做起,真 正 代 表 和 维 护 职 工 的 实 际 利 益。 要 不 断 探 索,与时俱进,开拓 创 新,推 动 企 业 工 会 工 作 健 康 发 展,使 之 成为企业的得力助手,为促进企业的三个文明建设做出积极 的贡献。
大型科学仪器设备是企业重要的科研基础条件,是科学 研究最重要的手段,科学仪器设备技术水平高低和使用效率
直接影响到企业科技发展的水平和市场竞争实力。调查显 示,国内的科技资 源,尤 其 是 大 型 科 学 仪 器 设 备 的 不 均 衡 现 象十分严重,一方 面 重 复 投 资 现 象 十 分 严 重,有 的 企 业 不 得 不投入大笔资金购置; 另一方面许多同类仪器设备却躺在不 远的地方“睡大觉”。因此,整合企业技术装备,在不同层级 之间搭建大型科 学 仪 器 设 备 共 享 平 台,是 优 化 资 源 配 置、提 高创新能力的重要手段。
大型科学仪器设备,是指价值相对较高且使用专业化要 求较高,或者技术 精 准 度 较 高,或 者 使 用 条 件 较 为 严 格 的 仪 器设备。它是相对 的 概 念,不 同 时 期、不 同 领 域 对 大 型 仪 器 的界定会也不尽相同。
通常情况下,大 型 仪 器 设 备 多 以 原 值 进 行 划 分,它 的 界 定是根据具体条件而定,并非一个精确的量值概念。在国家 层面上考量,2004 年科技部在《中央级新购大型科学仪器设 备联合评议工作管理办法》中规定,中央级大型科学仪器设 备购置价格在 200 万元人民币以上、在科学研究、技术开发

科技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管理办法》的通知

科技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管理办法》的通知

科技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科学技术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公布日期】2017.09.20•【文号】国科发基〔2017〕289号•【施行日期】2017.09.2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研究与科研基地正文科技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基〔2017〕28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财务局,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有关单位: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国发〔2014〕70号),推动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的开放共享,科技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三部门共同研究制定了《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管理办法》。

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科技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2017年9月20日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动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的开放共享,充分释放服务潜能,提高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国务院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国发〔2014〕70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以下简称科研设施与仪器)主要包括政府预算资金投入建设和购置的用于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活动的各类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单台套价值在50万元及以上的科学仪器设备。

对于单台套价值在50万元以下的科学仪器设备,由管理单位自愿申报,主管部门择优纳入国家网络管理平台。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管理单位是指科研设施与仪器所依托管理的法人单位。

本办法适用于中央级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以及其他机构。

大型仪器开放共享实施方案

大型仪器开放共享实施方案

大型仪器开放共享实施方案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大型仪器在科研、工程和生产领域的应用日益广泛。

然而,由于大型仪器设备的高昂成本和专业化维护需求,许多科研单位和企业往往面临着设备资源利用率不高、设备闲置浪费等问题。

为了更好地促进大型仪器设备的有效利用,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开放共享大型仪器设备已成为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之一。

一、政策支持。

政府应出台相关政策,鼓励和支持科研单位和企业开放共享大型仪器设备。

政策可以包括对开放共享大型仪器设备的经费支持、税收优惠政策、科研成果评价体系的调整等方面的支持措施,从而为开放共享大型仪器设备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二、平台建设。

建设开放共享大型仪器设备的在线平台,为科研单位和企业提供便捷的设备查询、预约、共享使用等服务。

平台可以整合各类大型仪器设备的信息资源,提供设备的技术参数、使用说明、预约流程等详细信息,为用户提供全方位的服务支持。

三、资源整合。

通过建立联合实验室、共建共享设备中心等形式,推动大型仪器设备资源的整合共享。

科研单位和企业可以通过资源整合,实现设备共享、设备互助、设备协作等形式,最大程度地提高设备资源的利用率,降低设备的闲置浪费。

四、技术支持。

建立开放共享大型仪器设备的技术支持体系,为用户提供设备操作培训、技术指导、数据分析等服务。

技术支持体系可以由专业技术人员组成,为用户提供全方位的技术支持,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

五、安全保障。

建立开放共享大型仪器设备的安全保障机制,确保设备的安全可靠运行。

安全保障机制包括设备的定期维护、设备的安全监控、设备的保险保障等方面的措施,为用户提供安全可靠的设备使用环境。

六、共享成果。

鼓励开放共享大型仪器设备的用户共享科研成果和技术经验,促进科研成果的交流和合作。

用户可以通过平台发布科研成果、技术经验等信息,与其他用户进行交流和合作,推动科研成果的转化和应用。

总结:大型仪器开放共享实施方案的推行,将有力促进大型仪器设备资源的高效利用,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

河北省大型科研仪器共享运行机制研究

河北省大型科研仪器共享运行机制研究
大 型 仪 器 的购 买 来 看 . 学 研 究 的需 要 、 场 的需 求 等 是 购 科 市
是 可 考 虑 建 立 现 有 大 型 仪 器 设 备 数 据 库 .对 现 有 没 备 数
量 、 能 、 途 及 分 布 、 用 率 等 情 况 进 行 汇 总 。二 是 由有 关 性 用 利
部 门 牵 头 .组 织 专 家建 立 大 型仪 器设 备 申 购评 审 委 员 会 。 实
进 行 备 案 核 查 四是 建 立 评 议 考 核 和 长 效 激励 机 制 。联 合 评 议 制 度 应 有 一 定 的 实 效 性 . 过 评 议 . 别 是 可 将 购 入 后 使 通 特
进 大 型 仪 器 的 考 虑 要 素 之 一 .而 在 利 用 大 型 仪 器 过 程 中 , 除
行 专 家 制 . 申 购行 为严 格 规 范 , 对 防止 重 复 购 置 现 象 的 发 生 。
三 是 建立 新 购 设 备 入 网备 案 制 度 规 定 科 研 单 位 购 入 的大 型
仪 器 在 购 . 对 其 基 本 信 息 并
经 济 纵 横

关 于 联 合 评 议 制 度 。从 相 关 规 定 来 看 . 合评 议 制 度 重 点 只 联 是 针 对 资 金 使 用 、 备 购 进 环 节 。 于 购 进 后 缺 乏 必 要 的 监 设 对 管 . 践 中常 常 是 大 量 设 备 闲 置 于 仓 库 之 中 。 实 平 台 的 内 容
单 位 具 备 从 事 理 论 研 究 的 基 本 条 件 .也 有 一 定 的 科 研 敏 锐
科 研— — 生 产 的 资金 链 条 . 改变 国 家单 一 投 入 的模 式 。
( ) 二 产权 分 明、 立 清晰的 产权 责任 关 系 确

《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管理办法》

《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管理办法》

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动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的开放共享,充分释放服务潜能,提高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国务院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国发〔2014〕70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以下简称科研设施与仪器)主要包括政府预算资金投入建设和购置的用于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活动的各类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单台套价值在50万元及以上的科学仪器设备。

对于单台套价值在50万元以下的科学仪器设备,由管理单位自愿申报,主管部门择优纳入国家网络管理平台。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管理单位是指科研设施与仪器所依托—1—管理的法人单位。

本办法适用于中央级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以及其他机构。

第四条本规定所称的开放共享,是指管理单位将科研设施与仪器向社会开放,由其他单位、个人用于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的行为。

第五条科研设施与仪器原则上都应当对社会开放共享,为其他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社会研发组织以及个人等社会用户提供服务,尤其要为创新创业、中小微企业发展提供支撑保障。

法律法规另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第六条免税进口仪器设备纳入国家网络管理平台对外开放,应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

对于纳入国家网络管理平台统一管理、符合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规定的免税进口的科学仪器设备,在符合监管的条件下准予用于其他单位的科学研究、科技开发和教学活动,未经海关审核同意不得擅自转让、移作他用或者进行其他处置。

—2—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七条科技部牵头负责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的宏观管理与综合协调,其主要职责是:(1)按国务院要求协调、推动和监督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工作;(2)研究制定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的政策措施和标准规范;(3)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和管理科研设施与仪器国家网络管理平台,指导管理单位建立在线服务平台;(4)会同有关部门建立考核评价制度,组织开展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工作。

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资源共享共用补助实施细则试行

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资源共享共用补助实施细则试行

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资源共享共用补助实施细则试行为促进我国科学研究设备资源的优化配置和高效使用,推动科学研究的协同创新,我国科研机构决定实施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资源共享共用补助试行。

本次试行的实施细则旨在规范资源共享共用的管理方式,确保补助资金的合理使用和科学研究的顺利进行。

一、补助范围和资金分配1. 补助范围:a. 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资源的运行和维护费用;b. 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资源的共享共用场地租赁费用;c. 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资源的技术人员培训费用;d. 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资源的信息化建设费用。

2. 资金分配:a. 补助资金按照科学研究机构的规模、实际需求和科研水平进行合理分配;b. 资金分配方式根据具体项目情况而定,可以采用一次性拨付或分阶段拨付的方式;c. 资金使用情况需要进行年度报告,未按规定使用或使用不当将收回资金。

二、共享共用管理机构和责任1. 共享共用管理机构:a. 科学研究机构设立科学仪器设备资源共享共用管理委员会,负责资源的管理和协调;b. 管理委员会由相关领导、专家学者和研究人员组成,负责确定资源共享共用的具体事项。

2. 责任:a. 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资源的运行和维护由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的技术人员负责;b. 科学研究机构负责共享共用场地的租赁和维护;c. 科学研究机构负责组织开展技术人员的培训和进修;d. 总结和推广共享共用实践经验。

三、补助申请和审批程序1. 补助申请:a. 科研机构向科学仪器设备资源共享共用管理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b. 申请材料需要包括设备的使用计划、预算和资金需求等。

2. 审批程序:a. 科学仪器设备资源共享共用管理委员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b. 审核通过后,由管理委员会出具补助决定书,并将其通知申请单位。

四、补助资金使用和监督1. 补助资金使用:a. 补助资金用途必须符合补助范围规定;b. 补助资金使用需要进行申报和报账,并及时返还未使用资金。

2. 监督:a. 管理委员会负责对补助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b. 定期进行资源共享共用工作的检查和考核;c. 对于违规使用或管理不善的科研机构,可以减少或终止其补助资金。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更新完善河北省大型科研仪器设备资源开放共享服务平台信息的通知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更新完善河北省大型科研仪器设备资源开放共享服务平台信息的通知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更新完善河北省大型科研仪器设备资源开放共享服务平台信息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公布日期】2020.09.28•【字号】冀科平函〔2020〕34号•【施行日期】2020.09.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研机构与科技人员,科技经费与财务,基础研究与科研基地正文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更新完善河北省大型科研仪器设备资源开放共享服务平台信息的通知冀科平函〔2020〕34号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科技局,雄安新区改发局,省直有关部门(单位),有关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企业、技术单位:为进一步推动我省大型科研仪器设备资源面向社会开放共享,更好发挥大型仪器开放共享服务平台信息互联互通作用,现要求各入驻单位做好“在线服务平台”栏目的信息更新完善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信息更新主体入驻平台的各科研仪器管理单位二、信息更新方式及内容各管理单位使用平台系统配发的用户名、用户密码,登录“河北省大型科研仪器设备资源开放共享服务平台”(平台网址:/index.do)。

完善各自“在线服务平台”信息,将有关子栏目信息按照以下要求充实完善、定期更新:1.“单位简介”栏目要求撰写300字以上本单位概况和仪器开放共享工作总体情况介绍;2.“仪器设备”栏目要求详细填写仪器设备名称、型号、应用领域、主要技术指标、主要功能、服务内容、收费标准、设备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信息,设备信息要详实准确,仪器图片要主体突出、细节清晰;3.“管理制度”栏目要定期更新本单位出台的有关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相关制度,制度内容和附件要完整齐备,格式统一,便于查阅;4.“单位动态”和“服务案例”栏目要做到定期更新与本单位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相关内容和案例,“服务案例”栏目要根据实际开展的仪器共享服务填写,明确仪器需求方、共享的仪器名称、取得的成果或完成的工作等内容,为平台需求用户提供服务实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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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大型科学仪器资源共享服务联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联盟名称为河北省大型科学仪器资源共享服务联盟(以下简称联盟),英文名称:Hebei Provincial Sharing Service Alliance of Large Scientific Instruments。

第二条联盟的性质是非营利公益性社会组织。

由全省科学仪器的开发利用、研究改造、技术服务等单位为主体(包括与此密切相关的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中介机构、社会团体及个人)自愿组成的技术创新服务组织,联盟实行实名会员制管理,不受部门、地区和所有制限制。

第三条联盟宗旨是促进我省大型科学仪器资源开放共享,提高使用效率,避免重复购置。

重点面向科研人员、中小企业、行业和区域创新活动提供分析测试及其方法和标准研究、仪器设备开发等服务。

联盟建设将遵循市场经济规律,以需求为导向,以专业服务为特色,以开放共享为主线,按照“整合、共享、完善、提高”的原则,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分步实施,逐步构建一个功能强大、运行高效、服务便捷、多方共赢的技术创新公共服务平台。

第四条联盟的业务主管单位为河北省科学技术厅,联盟接受业务主管单位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联盟秘书处设在河北省科技开发中心(石家庄市裕华东路105号科技大厦)。

第二章主要工作第五条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以大型科学仪器共享服务为核心,对河北省现有大型科学仪器及其相关的资源进行协调和共享建设,逐步克服省内大型科学仪器总量不足、重复购置、投入分散、布局不合理、利用率低下等问题,形成覆盖整个河北省的跨部门、分层次的大型科学仪器共享支撑体系,促进管理创新、服务创新,最终实现大型科学仪器资源向全社会的高效运行,提高河北的创新能力,增强河北持续发展能力。

(一)协助相关政府部门制订有关仪器装备方面的科技条件发展规划、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

(二)提供分析检测服务,打造专业服务平台。

发挥联盟人才资源优势,面向企业开放实验室,共享检测资源,提供质量跟踪和过程检测服务。

积极融入产业发展各阶段和产品生产各环节,为企业产品研发、中试、定型过程中的试验、测试、分析、鉴定,提供分析测试服务、产品质量分析诊断和改进建议,使联盟成为企业产品试验基地。

(三)提供仪器设备配套服务,拓展服务空间。

建立维修专家网络和仪器零配件数据库,向用户推荐维修专家或专业维修站;根据用户要求,组织专家及时为用户提供仪器故障的诊断和咨询;联系维修人员上门为用户开展维修服务;联系和组织有关专家为联盟单位进行仪器的改造升级服务;组织专家提供科学仪器及实验室设备成套技术服务。

提高科学仪器设备产业的开发应用水平和生产技术水平。

(四)开展宣传推介活动,促进社会资源共享。

向社会广泛宣传联盟的宗旨,介绍联盟共享机组的分析测试功能和服务范围,为用户介绍或推荐分析测试机组。

编辑出版技术信息资料,统计交流会员单位的开发、使用、研制、服务等基本情况,为会员及时提供相关信息。

积极推动社会资源共享,促进我省经济的繁荣与发展。

(五)组织专业培训,提升人员素质。

构建多层次、多渠道的质量人才培训体系,为企业提供标准宣贯、质量管理、质量提升、检验检测技术等技术咨询与培训。

举办有关科学仪器方面的新技术、新产品讲座,开展有关仪器使用和维修方面的技术培训,开展有关分析测试方法研究的技术交流,开展分析测试技能鉴定(经考核合格者颁发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提升人才素质。

(六)开展交流与合作。

组织国内外科学仪器设备产品和先进技术展示会,编制会刊和产品综合样本等技术宣传资料。

组织国内外先进检测技术和管理经验的交流,组织国内外仪器信息和市场信息的交流,组织国内外同行业的技术合作和交流。

(七)提供技术标准服务。

完善标准信息服务和制修订功能,加强先进标准的跟踪、消化吸收和实施信息收集反馈工作,帮助企业占领产业技术制高点,带动产业标准水平整体提升。

加强产品质量信息动态分析和研究,及时为政府部门提出质量状况分析和预警报告。

(八)开展专家咨询服务。

组织联盟专家对会员和相关企业的发展规划、产品研发、技术改造提供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采取多种形式为企业培训专业人员,促进会员单位经济效益和技术素质的提高。

(九)积极向有关部门反映会员的合理化建议,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

(十)培养、举荐优秀的科学仪器设备人才,表彰、奖励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专业人员。

(十一)承办政府和企事业单位委托办理的相关的其他事项。

第三章组织机构第六条设立联盟理事会作为联盟决策机构,下设联盟秘书处作为常设执行机构,成立指导委员会和专家委员会作为联盟的指导和咨询机构,分设若干专业服务中心和技术人员队伍。

第一批自愿加入的单位(联盟发起单位)为初始会员单位,由初始会员单位组成联盟第一届理事会,联盟成立之日第一届理事会即告成立。

理事会任期五年,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也可以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届及以后理事会由理事单位选举产生。

联盟发起单位为常任常务理事单位,其余理事单位由后续加入联盟的会员单位增补。

第七条联盟理事会由各专业服务中心委派的代表组成,设立理事长1名,副理事长若干名。

联盟理事会主要职责:(一)审定联盟章程、发展规划、实施方案和管理办法、重点工作任务等;(二)审定联盟专业服务中心资格,决定联盟会员的增补、调整;(三)制定年度激励方案,进行表彰和奖励活动;(四)统筹协调联盟仪器共享有关事宜;(五)批准需要由理事会决策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八条省科技开发中心承担联盟秘书处工作,负责联盟的日常管理协调工作,设立秘书长1名。

主要职责是:(一)制定联盟年度工作计划,向理事会报告年度工作及重大工作安排;(二)制定服务规范和业务流程,负责联盟日常管理;(三)筹备召集理事会议,协调组织双边或多边专题工作会议和专项合作活动,解决合作中的具体问题;(四)组织实施对专业服务中心的定期评估考核;(五)承担联盟网站建设和管理、技术培训、技术服务、营销推介,组织对外交流和合作工作;(六)组织完成理事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九条指导委员会由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河北检验检疫局、省质监局等相关厅局负责人组成。

设主任1名,委员若干名。

指导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一)为联盟的发展提供政策咨询和指导;(二)为联盟提供引导资金、政策等支持;(三)协调相关部门解决仪器联盟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第十条专家委员会由大型科学仪器设备使用、维护与管理方面的专家组成,设主任1名,委员若干名。

专家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一)协助联盟进行重大事项谋划与决策;(二)协助评估仪器设备性能及其机组技术水平;(三)协助检查和考核专业服务中心服务工作;(四)协助开展仪器研发和分析测试方法、标准研究;(五)协助培训专业人员、提高服务水平、提升服务能力、扩大服务范围。

第四章运营机制第十一条联盟以市场化运行规则,构筑平等、透明的商务环境和联盟会员间的信任与合作机制、信息共享机制、利益分享机制。

联盟运作形式为统一管理,分工合作,共同建设,资源共享。

第十二条联盟实行实名会员制。

联盟的会员种类有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

包括从事科学仪器设备研发、生产、改造、应用、经营、管理、技术服务的企事业单位和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中相应的部门、中介机构、有关社会团体和专业技术人员个人。

联盟会员管理规则由联盟理事会批准执行。

第十三条联盟以“河北省大型科学仪器资源共享服务联盟”()网络系统为载体,本着“平等互利、发挥优势、资源共享、实现共赢”的原则,为全省仪器资源共享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第十四条业务开展由联盟秘书处作为主要协调单位,归集和传递需求信息,由会员单位或多个会员单位分工协作,组织实施,所获收益按照各方约定进行分配。

第十五条联盟会员着力塑造联盟品牌,以各种形式提高联盟载体的品牌形象,共同提高联盟的知名度和响誉度,增强市场认同感,以整体品牌带动各服务机构品牌的提升。

第十六条联盟以联合、合作等方式,对外参与竞争合作,对内协调服务资源,逐步融入全国仪器资源共享服务体系。

第五章会员加盟第十七条申请加入联盟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有自愿加入联盟的意愿;(二)自愿遵守联盟的章程和相关规则;(三)能够严格遵守行业经营原则和职业道德。

在联盟的相关业务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能够提供共享服务的单位会员优先。

第十八条会员入会的程序是:(一)向联盟秘书处提交实名入会申请书;(二)经理事会审核通过;(三)由联盟秘书处颁发会员证书。

第十九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一)成为“河北省大型科学仪器资源共享服务联盟”会员,可在平台上使用各类信息资源和应用系统;(二)优先获得推荐享受政府的相关专项支持和参与政府决策咨询服务的机会;(三)在联盟的运作中享有业务优先操作权,可优先得到联盟提供的业务和客户资源及相关政策咨询服务;(四)获得参加联盟主办的各项活动和服务的优先权和优惠权;(五)优先取得联盟有关学术、技术、管理、市场等方面的信息资料;(六)联盟发布或规定的其它权利。

第二十条会员履行下列义务:(一)积极配合联盟秘书处收集与联盟和其他会员发展相关的市场信息;(二)向联盟发布的服务内容必须真实,提供共享服务的会员单位,应当与用户订立合同,约定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知识产权归属、保密要求、损害赔偿、违约责任、争议处理等事项,并对此项服务产生的任何投诉与失误承担完全责任;(三)维护联盟声誉和合法权益,共创联盟服务品牌,保持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商业道德,不得借用联盟名义谋取不正当经济利益;(四)结合自身优势,积极宣传联盟,竭力开展共享服务,为联盟的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五)定期或不定期为联盟秘书处提供专业咨询和人员智力支持;定期向联盟秘书处上报开展业务的基本情况;(六)执行联盟决议,完成联盟交办的工作任务,积极参加联盟组织的会议、活动;(七)联盟规定的其它义务。

第二十一条联盟对会员有监督和管理的权力,对违反国家政策及不履行联盟义务等情况有权做出相应的警告和处罚,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联盟会员资格。

第六章资产管理第二十二条联盟经费来源:(一)会费;(二)捐赠;(三)政府资助;(四)挂靠单位资助;(五)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六)利息;(七)其它合法收入。

第二十三条联盟多渠道筹措资金,设立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共享服务奖励资金。

第二十四条联盟遵循市场机制,按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或市场调节价收取中介、仪器设施服务等费用。

收费标准公平、公开。

第二十五条联盟收取的费用主要用于管理费用、仪器维修维护补贴、仪器机组人员补贴、技术人员培训等。

联盟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二十六条联盟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十七条联盟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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