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第23号规章制度_火电建设工程设计管理规定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规章制度控制表
制度
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火电建设工程设计管理规定
名称
制度
编号CPIYW-08-20
版本签发日期下次评估时间起草人部门审核分管领导审核签发人是否修订2005 2005.3.20 2006.3 陈冠文苏力石成梁王炳华无
此
次
修
订
的
主
要
内
容
解释
集团公司工程部
部门
实施
及完
工程部设计管理高级主管
善执
行人
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
火电建设工程设计管理规定
1 目的
规范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工程建设项目有关设计工作,充分体现业主对火电建设工程的要求,提高工程设计管理水平,保证工程建设的顺利推进,实现工程建设“四二二”目标。
2 适用范围
2.1火电建设工程设计管理包括从项目初步设计阶段开始到工程竣工投产的全过程。本规定中的工程设计包括工程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和施工组织设计,以及工程建设全过程与设计相关的技术服务工作。
2.2 适用于集团公司全资和控股的新建、扩建和改建火电建设工程项目,集团公司参股的火电建设工程项目可参照执行。
3 职责划分
3.1集团公司工程部是工程建设项目设计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3.1.1 制定有关工程设计标准和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
3.1.2 协助进行火电建设工程项目的设计招标。
3.1.3 委托和参加火电建设工程的初步设计审查,负责从设计的角度控制工程造价,提出初步设计的批复意见。
3.1.4 指导和参加施工组织设计。
3.1.5 协调有关工程设计方面的工作。
3.2 集团公司计划与发展部
3.2.1 负责规范集团公司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招标的有关工作,组织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招标。
3.2.2 参加工程建设项目设计审查,协助审查确定工程项目的设计原则和标准。
3.3 集团公司安全监督与生产部
参加工程设计阶段的设计审查工作,根据安全生产、节能环保、技术监督的要求和预期的运行管理水平,对设计技术方案和主要设备的选型、配置原则等提出意见。
3.4 区域分公司(子公司)
3.4.1 督促所属或所管理的项目公司执行集团公司发布的有关工程设计标准和设计管理的规章制度。
3.4.2 按集团公司的规定组织(协助组织)和参加有关设计审查。
3.4.3 协助集团公司工程部协调有关工程设计方面的工作。3.4.4 参加火电建设工程项目的设计招标。
3.4.5 组织施工组织设计评审。
3.5 项目公司(项目建设管理单位)
3.5.1 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完成后,向集团公司提出火电建设工程项目开展初步设计的要求。
3.5.2 按集团公司的要求具体进行火电建设工程设计招标工作。
3.5.3 委托或直接组织设计监理工作。
3.5.4 负责组织编制工程设计文件,落实国家、行业的有关政策、标准、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有关工程设计的标准。
3.5.5 负责编制和落实工程设计进度计划。
3.5.6 负责跟踪、检查工程设计进度和质量,落实满足工程进度需要的设计文件和资料。
3.5.7 按集团公司的规定组织(协助组织)和参加有关设计审查。
3.5.8 负责项目的对外协调工作,签订或取得设计所需并与项目有关的文件、协议或合同。如当地有关规划、土地征租用、燃料供应、运输、灰场、水源、综合利用、出线走廊、主要设备等。
3.5.9 负责旧有设施的清理、评估与处置。
3.5.10 负责项目相关单项工程的设计委托与协调,如铁路专用
线、脱硫工程和送出工程等。
3.5.11 负责提供开展工程设计必要的现场条件。
3.5.12 负责按规定提供设计所需相关文件和资料。
3.5.13 负责进口设备技术文件和资料的翻译、管理和应用
3.5.14 具体组织落实工程设计和施工组织设计。
3.5.15 负责工程设计合同的签订与履行。
3.5.16 负责工程设计成果实施情况的最终评价,并报集团公司工程部、计划与发展部备案。
4 设计招标
4.1工程设计招标的范围
一般,工程勘测设计含(但不限于):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施工图和竣工图设计、工地设计服务等直至工程竣工全过程的勘测设计工作,以及与设计有关的其他技术服务等。另外,还可将与项目相关的单项工程一并纳入招标范围。
4.2 工程设计招标的方式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可采取工程全过程设计招标或分阶段招标。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方式。
4.3 工程设计招标的基本要求
4.3.1 符合国家、行业和集团公司有关工程设计招标的规定。
4.3.2 全过程招标宜在初步可行性研究审查之后进行;初步设
计及施工图阶段的设计招标宜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已通过审查并上报可研报告或核准申请书之后进行。
4.3.3 当存在两个及以上设计单位参加同一电厂工程设计时,设计招标应明确主体设计院对工程总体设计协调的责任。
4.3.4 明确设计招标的范围和相关工作要求,如工程设计界面的划分、设计深度、范围、进度、质量、电厂标识系统、控制造价的措施和现场服务等方面的要求。
4.4 设计招标文件中对设计单位的主要要求
4.4.1 按照国家、行业及集团公司现行的政策、标准、规程、规范和有关管理规定等进行勘测设计,严格掌握设计标准,控制工程造价,保证安全、卫生和环保等方面的协调。
4.4.2 认真进行实地踏勘,全面把握工程建设项目的条件,保证勘测设计质量。
4.4.3接受项目公司委托的设计监理单位或直接组织的设计监理人员的监理并配合监理开展工作。
4.4.4 对任何设计内容的分包,必须符合设计合同的要求并事先征得项目公司的同意。分包合同不能解除原设计单位的任何义务和责任。
4.4.5 主体设计单位应全面准确地掌握设计基础资料和条件,对电厂工程建设项目的合理性和整体性以及各设计单位之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