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管理暂行办法
公务用车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公务用车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公司各部室,分公司: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司公务用车的使用和管理,降低行政成本,推进车辆使用制度改革,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根据《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和肇庆市纪委《关于重申公务用车使用管理纪律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公司公务用车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一、公务车范围
本办法所指的公务车,是指公司用于履行公务活动的机动车辆,包括公司机关及属下单位的小轿车、面包车及小客车、货车。
二、公务车管理
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制度,做好用车时间、事由、地点、里程、油耗、费用信息记录,确保车辆的使用遵循保障公务和节约使用的原则。严格执行,加强监督,努力降低使用和维修保养成本。
1、车辆管理:公务用车由各单位办公室集中管理,统一调度,专人负责,各单位要建立车辆基本信息登记。
2、调度管理:车辆调度由各单位办公室负责,实行用车使用申请登记制度。一般城区内或属下单位所在的镇区内,可口头申请,由车队长调派;超出上述范围,要书面申请(填写派车单),一般由车队长加具调派意见,办公
室主任审批;属长途用车,需由分管领导审批。
车辆安排:根据公务需要合理调派,一般根据公务人数、级别、路程、时间、轻重缓急等因素调派,长途用车要尽量安排车况好的,以确保长途行驶安全。
司机安排:由办公室根据公务需要统筹安排,实行科学调度,合理使用。司机要服从调度管理,认真履行好职责,确保公务用车安全。
3、停放管理:公务用车严格实行回单位停放制度,完成公务后,司机要把车辆开回车库或指定停放点停放。非因工作需要,下班后和节假日期间公务用车不得在单位指定位置以外停放,严禁把车开回家或在其他地方停放。节假日期间除值班需使用外应当封存停驶,各单位要严格抓好节假日公车封存,指定专人负责,由车队长登记,办公室主任核实,填写《公车封存登记表》,杜绝公车私用。
交通局机关车辆管理暂行办法
交通局机关车辆管理暂行办法
为保障局机关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提高车辆利用率,节约费用开支,实现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专业化的车辆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车辆管理
第一条机关车辆衽集中统一管理,由局办公室负责。负责车辆的调度、维修、报废和更新,购买油料,办理保险业务,处理交通事故,审核驾驶员的单据报销和行车补助,驾驶员的教育和管理,定期组织驾驶员进行业务学习,定期检查车辆的维护保养。
第二条驾驶员统一归办公室管理。驾驶员必须自学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服从交警和领导的指挥及检查。严禁开霸王车、赌气车,严禁酒后开车,严禁私自出车,严禁私自将车交与他人驾驶。驾驶员应遵守劳动纪律,上班时间一律在单位待命,随时做好出车准备。
第四条车辆一律停放在指定地点。执行任务时,做到人车不离,乘车人放在车上的文件、提包等物品,一定要妥善保管,不得丢失。车到目的地后要锁好车门,以防被破坏。
二、车辆高度及使用
第五第车辆按行驶距离类型分为长途车和短途车,凡是车辆出XXX为长途车,在县内为短途车。
第六条短途车为电话通知派车,派车顺序,以告知先后为序;长途车由用车单位在用车一天前向局办公室提出申请,报经局领导同意后,由办公室统一派遣。
第七条非公务用车。单位职工和离退人员及其直系亲属遇有重病急诊、救治住院和天灾人祸等特殊情况确须用车,在有车安排时,经局领导同意后可派车。
三、车辆维修及保养
第十条驾驶员要认真做好车辆的日常保养,确保车况良好,做到“三净一亮”(车内净、车身净、底盘净、车身亮)。
第十一条严格执行车辆维修申报制度。驾驶员对车辆维修应事先向办公室提出申请,经办公室主任同意后到指定厂家修理;更换配件(50元以上)须经办公室主任审查同意,并将原件带回办公室统一处理;更换配件(500元以上)和车辆大修(在正常情况下,必须行驶4年以上,行程12万公里以上,才能列为大修范围),须报分管领导批准。
车辆管理规定(暂行)
为保证车辆和人员的安全,加强车辆的日常管理、使用和维护使车辆更好地为工作服务,特制订本管理规定。 1.车辆属公司公共财产,必须在日常使用中小心驾驶,确保人员和车辆的安全。 2.办公室为车辆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车辆的调配、使用以及保养修护等管理工作,并负责建立基本信息档案和保养,保险到期情况一览表(详细内容参见附件一,附件二与附件三)。 3.每个部门配备一部车辆供日常使用,因××部在办公楼外还有堆场办公室,特配备两部车辆,以保证日常工作。 4.每个部门的负责人为所属车辆的责任人,每部车应指定部门一名员工为驾驶员和保管人。原则上尽量固定一名经验相对比较丰富,驾驶习惯比较稳健的人员驾驶。 5.各部门之间不允许私下互借车辆,更不允许私自借给公司以外的人员使用。在自有车辆由于保养、修理等情况进厂修理时,须经车辆管理的归口部门——办公室统一进行调配。如未经办公室允许,私自借出车辆而发生交通事故,全部费用由借出和借入部门的车辆负责人和保管人承担。 6.新赴职人员要尽快学习和掌握交通规则的内容和交通标志的含义,熟悉驾车路线,还要了解必要的车辆保险条款,认真学习《交通事故处理内部流程》,以掌握面对突发事件的应对措施和策略。 7.对有驾车经验的人员,开始驾车上路不满2周的情况下,不允许独自驾车外出。 8.在驾车过程中,应保证通讯设备处于良好的状态,以便在紧急情况下,与公司联络。 9.每次出车前,应察看轮胎情况,观察仪表盘的各种信号指示灯,如有异常,应及时报告办公室联系修理单位,尽快认定发生问题的部位,及时予以修理,坚决杜绝开带病车上路的现象。 10.每月1,11,21,31日发放油票。日常情况下,应在公司的协议加油站加油,如果在其他加油站用现金的方式加油,报销时必须附上有部门负责人签字的有关说明。长途出车可酌情处理。 11.车辆的日常维护保养由办公室负责,各部门车辆驾驶员和保管人有责任在保养或保险到期时,通知并协助办公室进行维护保养和更新。 12.办公室负责调查当地修理场的情况,并与其中一家或几家经考察后比较有信誉的服务商建立固定的业务关系。其他人员不得擅自将车辆送至固定服务商以外的修理点,否则将自行承担费用,并收回车辆使用权。 13.如果与外部车辆和人员发生交通事故,应首先联系办公室,说明事故情况,如果当事人能自行处理,不会引起今后的追偿。。必要的情况下,办公将室带领当地员工赶赴现场,在此期间,当事人本着自我保护的原则,采取回避的措施,或留在车内,不与事故另一方或者提前赶到现场的警察发生争执、纠纷甚至冲突,特别是在对方要强行擅自离开事故现场时,要保持冷静,记录对方车号,并尽量寻找目击证人。非执行公务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因保管不善,发生后视镜、防擦条、车灯等外装饰零件丢失的情况,费用个人承担50%,以示警告。车辆维修的单据须经办公室审核并签字,并附上当事人的事故说明报告,方可报销。 14.考虑到治安环境的恶化,开车时必须关闭和锁紧门窗,以防不测。在外出停放车辆时要注意避开僻静的环境,尽量选择比较安全场所,上好排档锁,不要在车里明显位置摆放手机,手包等物品。锁好门后,围绕车辆转一周,检查所有的车门是否关严,以确保车辆安全。
车辆管理暂行规定
车辆管理暂行规定乐享集团公司,写于2021年6月16日
XXXX有限公司
公务用车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使X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一般公务用车及经营和业务保障用车以下简称“公务用车”得到统一、有序、规范的配置和使用管理,根据上级主管单位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所有的小轿车、越野车、商务车等;
第三条综合管理部全面负责本公司的车辆管理工作,对车辆进行购置、使用、管理和维护,车辆管理应严格按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章公务用车的类别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的公务用车包括:一般公务用车、经营和业务保障用车两种;
第五条一般公务用车适用范围:用于公务、机要通信、商务接待等;
第六条经营和业务保障用车适用范围:用于应急保障、作业点巡查、安全检查、项目部管理等;
第三章管理部门及职责
第七条由综合管理部负责本公司公务车辆的统筹管理,考察公务用车使用的合规性、合理性;
第八条公务用车管理应设具体管理执行人员和监督人员;
第九条车辆的有关资料及各项证件由综合管理部进行统一保管;
第十条车辆的购置、落户、临检年检、领照、换照及交纳各种费用等事宜由综合管理部主办,计划财务部协助办理;车辆投保理赔和交通事故处理由综合管理部统一协调处理;
第四章总量控制
第十一条公务用车报废、更新、新增需列入年度预算;公务用车更新的年限为10年及以上;
第十二条公务用车的报废、更新、新增,均应以书面行文的形式向上级公司上报请示,说明报废更新、新增的理由、车型如为进口车辆或改装车辆需明确注明、排量、用途、价格、资金来源等;经上级单位审核、给予书面批复后方可执行;
车辆管理办法
车辆管理办法
车辆管理办法是指对车辆行驶、停放、使用等方面进行管理的规定和制度。根据不同地区和国家的具体情况,车辆管理办法可能会有所不同,但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 车辆登记和牌照管理:要求车辆所有人将车辆登记,并获得相应的牌照。这可以帮助政府或相关部门追踪和管理车辆。
2. 车辆行驶证和驾驶证管理:要求车辆所有人和驾驶人均需持有有效的行驶证和驾驶证。这可以确保车辆和驾驶人符合交通安全和法律要求。
3. 车辆安全检测和维护要求:要求车辆所有人定期进行车辆安全检测和维护,确保车辆在良好的工作状态下行驶。这有助于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4. 车辆停放管理:要求车辆在停车场或指定区域停放,不得在禁止停车的地方停放或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5. 车辆使用限制:根据不同道路条件和交通需求,对车辆的使用进行限制。例如,某些地区可能对某些类型的车辆实施限行措施,以减少交通拥堵和空气污染。
6. 车辆保险要求:要求车辆所有人购买相应的车辆保险,以保障交通事故的赔偿和责任。
通过有效的车辆管理办法,可以确保车辆的安全、有序行驶,并提高交通管理的效率和质量。此外,车辆管理办法还可以促进交通安全意识的提升,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国土局车辆管理暂行办法
国土局车辆管理暂行办法
***国土资源局***分局车辆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切实加强机关车辆管理,进一步做好机关服务工作,确保车辆安全运行,根据国家有关法规规定,结合本局实际,参照其他单位的通行做法,经局办公会研究决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局机关、乡国土所所有行政车辆的使用和管理。
第三条局机关车辆实行定人定车责任制,专人驾驶,以方便、快捷为工作要求,以服务全局各项工作,提高工作效率为最终目的。
第二章管理模式
第四条车辆实行归口管理。
第五条车辆日常管理
****主要负责纪检监察室、地质环境股正常业务用车,服务***副局长;*****负责地政地籍股、规划耕保股正常业务用车,协助监察、信访工作用车,服务***副局长;***主要负责办公室、土地利用审批股正常业务用车,服务***副局长;张希瑞主要负责信访、监察股、监察大队行政执法用
车;三乡国土所执法监察车辆主要用于本辖区六级巡查用车。
第六条特殊情况如集体行动、重大会议时,办公室对车辆实行统一调度。
第七条车辆出境外,须提前半天报办公室备案,并开具境外派车通知单。途中发生的费用经随车领导签字后报办公室核查、报销。第三章车辆保险管理
第八条局机关所有车辆保险由办公室负责统一办理,办公室根据财政统保政策,考察选择保险公司。
第四章车辆驾驶员管理
第九条局机关车辆驾驶员隶属于办公室管理。未经办公室同意,车辆不得随意转由他人代为驾驶,特殊因素需要换人驾驶,需经办公室同意,严禁无证人员驾驶和非专职驾驶员驾车。
第十条驾驶员通讯必须保持24小时畅通。除指派用车外,驾驶员必须按时上下班,保证在岗在位,自觉服从调度,做到随叫随到。双休日、法定节假日及非工作时间,车辆必须停车入库或停放在办公室指定位置。未经批准不准擅自出车。不准驾车到娱乐场所。
车辆管理暂行办法
车辆管理暂行办法
车辆管理暂行办法
一、总则
为了加强公司车辆管理,确保行车安全,提高办事效率,充分利用现有车辆资源,减少经费开支,特制定本办法。
二、车辆管理
1. 公司公务车辆的购置、档案保管、车辆年审及相关规费的交纳等事务,统一由行政人力中心行政部负责管理。
2. 车辆的保险由行政部统一安排,保险内容由总经理和董事长审批后统一执行。
3. 公司车辆由行政部指派专职司机驾驶、保养,并负责维修、检验、清洁等。未经车辆主管领导批准,严禁私自将车辆交与他人驾驶。
4. 公司所有车辆应首先保证公司主要领导用车,其他部门用车需提前填写《用车申请表》,由行政部根据轻、重、缓、急统一调配。
5. 每车均设《车辆行驶日志》,车辆使用前须核对车辆里程表等是否与上次用车记载相符;使用后应按照行驶日志要求详细记录里程、时间、地点、停留时长、用车人等;行政部每月不定期抽查,发现记载不实、不全或未记载者,呈报相关领导提出批评,对屡教不改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
6. 根据《车辆行驶日志》记载,对司机长途出车给予补贴(长途出车界定范围:公司至目的地单程距离100公里以外区域),每公里补贴0.1元。
二O一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用车申请表
申请人申请日期乘车人数
用车时间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
前往地点
用车事由
用车部门负责人签名
以下由行政部填写
拟派车辆司机
车回时间年月日时
行政部派
车人签名
车辆维修申请单
报修日期: 年月日
报修车
辆(号) 损坏原
因
申请
人
保险及
赔偿说
明
审批意见:
领导签字:
年月日
办理结果:
年月日
车辆行驶日志
序
号驾驶人
时间起止地点起止里程数
车辆管理制度 办法
车辆管理制度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车辆管理工作,提高车辆使用效率,保障车辆运行安全,保护车辆财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车辆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车辆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车辆管理工作必须遵循“合理、安全、便捷、廉洁”的原则。
第四条本单位车辆管理工作的具体负责人为财务部门,具体责任由财务部门和行政管理部门分工负责。
第二章车辆使用管理
第五条车辆使用人员必须是本单位职工,使用车辆前必须通过相关培训,了解车辆使用规定,并签署《车辆使用责任书》。
第六条车辆使用人员在使用车辆时,必须严格按照交通法规开车,并严禁酒后驾驶、超速行驶等违法行为。
第七条车辆使用人员在使用车辆时,必须按时按地点返回车辆,并将车辆妥善停放在指定停车场所。
第八条车辆使用人员需定期对车辆进行检查保养,发现问题及时报修。
第九条车辆使用人员如需外借车辆,需提前向财务部门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使用。
第十条车辆使用人员如需出差使用车辆,需提前报告相关信息并领取出差用车的文件。
第十一条车辆使用人员需将车辆安全带、灭火器等安全装备齐全,确保出行安全。
第十二条车辆使用人员需爱护车辆,保持车辆内外清洁整洁。
第十三条车辆使用人员应当妥善保管车辆相关证件,如行驶证、保险单、车辆钥匙等。
第三章车辆维修保养管理
第十四条财务部门负责车辆的日常维修保养工作,对车辆进行定期检查,并做好维修保养记录。
第十五条财务部门需定期邀请专业维修人员对车辆进行全面的检查、维修和保养。
第十六条财务部门需建立完善的车辆维修保养档案,包括维修保养记录、费用清单等。
车辆管理制度暂行规定
车辆管理制度暂行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车辆管理,提高车辆使用效率,保障车辆安全运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单位所有车辆的管理和使用。
第三条车辆使用单位应当对车辆进行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车辆的安全。
第四条车辆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车辆使用记录和档案管理制度,真实记录车辆的使用情况和维护保养情况。
第五条车辆使用单位应当配备专职或兼职的车辆管理员,负责车辆的日常管理和维护保养工作。
第六条车辆使用单位应当加强车辆驾驶员的培训教育,确保驾驶员具有相应的驾驶技能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
第七条车辆使用单位应当配备必要的维修设备和工作人员,保障车辆的维修保养工作。
第八条车辆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车辆管理制度,明确车辆的管理权限和责任,规范车辆的使用程序。
第二章车辆使用
第九条车辆使用单位应当严格实施车辆使用审批制度,未经审批不得使用车辆。
第十条车辆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车辆预约制度,车辆使用人员应提前预约车辆,并按照预约时间使用车辆。
第十一条车辆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车辆使用登记制度,车辆使用人员应当如实填写车辆使用登记表,包括车辆使用时间、地点、公里数等。
第十二条车辆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车辆调度制度,合理安排车辆的使用,提高车辆使用效率。
第十三条车辆使用人员应当妥善保管车辆,不得私自改装车辆,不得私自转让车辆使用权。
第十四条车辆使用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的行车路线和行驶速度行驶车辆,不得擅自违反交通规则。
第十五条车辆使用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的周期进行车辆的检查和维护保养工作,确保车辆的安全和可靠性。
汽车管理办法
汽车管理办法
汽车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为规范汽车管理行为,保障道路交通安全,保护环境,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汽车管理,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汽车管理活动中的行为实施监督和管理。
第二章:汽车登记管理
第三条
凡拥有汽车的单位或个人,应当依法申请登记,领取机动车号牌,并按规定办理发布、变更、补发等手续。
第四条
机动车应当接受定期检验和安全技术检查,不合格车辆将被禁止上路行驶。
第五条
机动车应当按照规定购买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确保道路交通事故后能及时赔偿受害人。
第三章:驾驶员管理
第六条
凡持有机动车驾驶证的人员,应当遵守交通规则,确保安全驾驶。
第七条
驾驶员应当保持良好驾驶习惯,不得酒后驾车、超速行驶等危险驾驶行为。
第四章:车辆维护管理
第八条
汽车所有者应当定期进行车辆维护保养,确保车辆状态良好。
第九条
遇到车辆故障或事故,应当及时报修并遵守维修规定,保障车辆安全。
第五章:处罚和奖励
第十条
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将依法给予处罚,情节严重者将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第十一条
对遵守法律法规、积极参与交通安全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将给予奖励和表彰。
结语
本办法旨在切实规范汽车管理行为,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倡导文明出行,共同建设和谐社会。希望广大驾驶员和车主认真遵守相关规定,共同维护良好的交通环墶。
机关车辆管理暂行办法
机关车辆管理暂行办法
机关车辆管理暂行办法是国家为了规范机关车辆使用、管理和维修工作,保障机关车辆安全和合理运用而制定的一项重要管理制度。该暂行办法自1993年实施以来,一直是我国机
关车辆管理的基本规范,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本文将对机关车辆管理暂行办法进行详尽的解读,力求使读者全面了解相关制度的内容和作用。
一、机关车辆管理暂行办法的出台和意义
机关车辆管理暂行办法是在国家全面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简政放权的大背景下,为加强机关车辆管理工作,做好机关车辆安全工作而制定的一项重要制度。该暂行办法的出台,有利于规范机关车辆的使用行为,改变过去机关车辆管理执法不严、责任不清的状况,加强对机关车辆的维护和保养,提高机关车辆的利用效益,保证机关车辆的安全和稳定运行。
二、机关车辆管理暂行办法的主要内容
1.机关车辆的分类:机关车辆按照使用性质分为行政车辆、公务车辆、服务车辆和专用车辆四类。
2.机关车辆的使用:机关车辆必须在合法用途范围内使用,除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外,禁止使用机关车辆进入高档消费娱乐场所、高档饭店、高档会所、高档超市等。如有需要使用,需报请上级主管部门或单位领导批准。
3.机关车辆的保险:机关车辆应当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第
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同时也可以投保机动车损失险、全车盗抢险等不同种类的商业保险。
4.机关车辆管理:机关车辆使用单位应当设立车辆管理岗
位和车辆管理制度,对机关车辆进行定期检查、养护和维修,保证车况良好,妥善保管车辆证件和行驶证照片等。
5.机关车辆停放:机关车辆停放应当选择规定地点,尽量
车辆管理办法
车辆管理办法
车辆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车辆管理,保障交通安全,加强对车辆的监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
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机动车辆的管理。
第二章车辆登记管理
第三条根据车辆所有权和管理权限,车辆应进行登记。车辆登
记管理包括以下内容:
1.车辆所有人应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供相关材料并办理
车辆登记手续;
2.登记车辆的责任单位应及时更新车辆相关信息;
3.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及时核发车辆号牌,并将相关信息
录入车辆管理系统。
第四条车辆登记材料包括:
1.车辆所有人联系明;
2.车辆购买合同或转让协议;
3.车辆技术参数和车辆联系明书;
4.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第三章车辆行驶管理
第五条车辆行驶管理包括车辆驾驶资格管理、车辆技术状况管
理和车辆行驶安全管理。
第六条车辆驾驶资格管理:
1.驾驶机动车辆的人员应具有合法的驾驶证;
2.驾驶员应遵守交通法规,时刻保持专注和警惕;
3.驾驶员应定期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和培训。
第七条车辆技术状况管理:
1.车辆所有人应定期对车辆进行维护保养,确保技术状况良好;
2.车辆所有人应按时进行车辆年检并取得合格证明;
3.车辆使用过程中出现故障时,应及时修理并保证车辆安全。
第八条车辆行驶安全管理:
1.车辆应按照规定行驶,并遵守交通信号;
2.车辆驾驶员应合理安排行驶路线,确保交通顺畅;
3.车辆上路行驶时应携带相关证件和安全设备。
第四章车辆违法处理
第九条对违反交通法规的车辆,将依法进行处罚和处理。
第十条车辆违法处理包括以下内容:
1.违法车辆被拍摄取证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对违法行为进行核实;
车辆管理办法精简版
车辆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为了统一管理车辆,并保障交通安全和道路秩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车辆登记
第一节:车辆登记要求
1. 所有车辆(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在使用前必须进行登记,并获得合法的牌照。
2. 车辆登记需要提供车辆所有人的有效联系件、车辆所有权证明、购买发票等相关材料。
第二节:车辆登记的程序
1. 车主需要向车辆管理部门提交车辆登记申请。
2. 车辆管理部门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进行车辆品牌、型号、颜色等信息的录入。
3. 审核通过后,车主需要缴纳相应的登记费用,并领取车辆合法的牌照。
第三节:登记后的车辆管理
1. 车辆所有人需要按照规定定期进行车辆检查,并定期缴纳车辆相关费用。
2. 管理部门有权对车辆进行检查,确认车辆是否符合交通安全和道路标准。
第三章:车辆使用
第一节:车辆使用规定
1. 车辆所有人不得将车辆出卖、转让、抵押等任何形式的处置,违者将受到相应处罚。
2. 车辆所有人有义务保证车辆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能,禁止使用违法改装的车辆。
3. 车辆所有人需按照规定购买车辆保险,保障交通事故中的相关责任和赔偿。
第二节:车辆使用限制
1. 非机动车需在规定的车道内行驶,禁止在机动车道内行驶。
2. 车辆所有人需遵守道路交通规则,包括但不限于遵守交通信号、礼让行人等。
第四章:车辆违规处理
第一节:违规行为的种类
1. 超速行驶。
2. 闯红灯。
3. 醉酒驾驶等涉及交通安全的行为。
第二节:违规行为处理的方式
1. 车辆管理部门可以对违规行为进行罚款。
2. 严重违规行为可以暂扣或吊销车辆合法牌照。
第三节:违规行为的申诉和处理程序
车辆管理暂行办法
车辆管理暂行办法
为加强公司车辆管理,确保公司公务用车和车辆运行安全,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车辆由综合部统一购置、调配、管理、维修。
二、公司车辆原则上不外借,确需外借的需经公司总经理批准。
三、车辆使用
(一)下列情况可派车:
1、公司领导公务用车。
2、各部门重要公务用车以及公司员工在怀化市内应急公务用车。
3、接待上级领导检查、指导工作及重要客人来访。
4、本公司员工重大事宜紧急用车。
(二)派车管理
1、公司车辆必须首先保证公司领导公务和公司公务需要。
2、总经理工作用车相对固定。总经理在家或外出学习、开会等不用车时,车辆可由综合部统一安排,原则上不动用。
3、坚持先申请后用车,先来后到,先急后缓,先远后近的派车原则。综合部根据车源情况作出合理安排,保证重点用车需要;对临时用车要求,按规定尽可能予以满足。
4、严格按权限派车。一般用车,由综合部直接派车;
除发生抢险救灾、抢救伤病员等重大紧急情况外,不得随意指挥驾驶员出车,驾驶员也可拒绝出车。
5、综合部凭“派车单”派车,驾驶员凭“派车单”出车,无“派车单”视为私自出车。
6、用车人不得随意选车点人,部门用车需由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
7、节假日安排值班车辆,一般只保证公司领导和其他重大突发事件急需用车。
8、为保证驾驶员休息充分,精力充沛,非特殊紧急情况未按权限经过批准,不得要求非值班驾驶员出车。
9、公司所有车辆必须停放在公司所在地停车场。上班时间未用车时和中午、晚上、节假日,若车辆未停放在公司所在地停车场的,视同私自出车。
四、驾驶员管理
1、驾驶员必须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严格遵守相关规章制度和交通规则,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安全第一的思想,要牢固树立为公司服务的思想,要热情、周到、正点服务。
项目用车管理制度暂行办法最新
项目用车管理制度暂行办法最新
项目用车管理制度暂行办法最新
一、项目用车管理制度的背景及重要性
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和经济的持续增长,各类项目在各个行业中层出不穷。众多项目的开展和进行,离不开项目用车的支持。项目用车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对于有效管理和合理利用车辆资源,提高项目工作效率,降低运营成本具有重要意义。
二、项目用车管理制度的目标和原则
1. 目标:
(1) 实现项目用车资源的合理配置,提高车辆利用率;
(2) 加强项目用车管理,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
(3) 提高车辆使用效率,降低运营成本;
(4) 确保用车过程的安全和便捷。
2. 原则:
(1) 公平公正原则:用车机会应当公平对待,遵循先到先得的原则;
(2) 经济高效原则:优先选择经济合理、效率高的交通工具;
(3) 安全稳定原则:确保车辆和乘员的安全,遵守交通规则;
(4) 精细管理原则:加强车辆调度和统计管理,确保用车数据的真实和准确。
三、项目用车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
1. 用车申请
(1) 提交用车申请:项目负责人或相关人员需提前向用车管理员提交申请,申请内容包括出行日期、出行时间、出行地点、用车人数、预计用车时间和车辆类型等;
(2) 用车审核:用车管理员对用车申请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将用车信息录入系统,并通知相关人员用车结果;
(3) 外借车辆:对于外借车辆需经过特别批准,外借期限和责任归属等事项需明确。
2. 车辆调度
(1) 车辆分配:按照用车申请的先后顺序,用车管理员进行车辆调度,确保车辆合理分配;
(2) 调度通知:用车管理员将车辆调度信息及时通知相关人员,包括车辆型号、车牌号码、出车时间和地点等;
车辆管理暂行办法
车辆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分局车辆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节约费用支出,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确保行车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分局各类机动车辆管理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二章车辆管理
第三条分局车辆由局办公室统一管理。
第四条分局车辆的财产管理、日常调配及维修、保养等由办公室具体负责。
第五条分局办公室须建立健全车辆技术档案,定期填写车辆技术状况记录,并主动搞好车辆年度审验、养路费交纳、非营运证年度审验等工作。
第六条分局车辆购买保险,由办公室经过调查做出计划,报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在指定保险公司购买。
第三章车辆使用
第七条分局车辆使用由办公室统一派遣,实行“派车单”或登记制度,通常情况下,科所用车需由其负责人于前一日下午向分局办公室申请。
第八条办公室依据用车申请,首先在保障局领导班子成员
公务用车的基础上,然后按照申请先后、工作缓急及距离远近等情况派车。
第九条兰外(指城关、七里河、西固三区之外)用车须经办公室审核并报主管领导批准方可使用。
第四章车辆维护
第十条车辆保养与维修由驾驶员提出保养维修项目,经分局办公室主任审核,并报主管领导审查同意后,在指定修理厂保养维修。较大项目费用支出,由办公室主任提交局长办公会议研究确定。
第十一条车辆修复后要经分局办公室负责同志验收。修理费要经司机、办公室负责人及修理厂共同签字确认后,按财务规定审批程序报销。
第十二条购买油料、配件等消耗品,由驾驶员向分局办公室提出申请,并注明预算费用,待报主管领导批准后,统一购买。未经请示批准,私自购买油料或配件的,一律不予报销。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XX市XX集团有限公司车辆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车辆管理
第一条车辆的日常调度、使用、维修、保养、油料配备,按车辆产权所属关系,由集团公司办公室和各所属子公司办公室负责。
第二条车辆每年的年检和交通事故处理等,由车辆所属单位办理,并登记备案。
第三条车辆所发生的各种费用,按车辆产权所属关系分别支付。
第四条公司领导用车相对固定,并配备专职驾驶员。集团公司领导因工作需要自行驾车的,经集团公司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同意,可在市域范围内自行公务驾车。所属子公司领导因工作需要自行驾车的,由所属子公司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提出意见,并上报集团公司审议,经批准后方可在规定范围内自行驾车。
第五条集团公司办公室可统一调度使用全部车辆。调度时集团公司办公室应提前通知车辆所属单位。所属各单位应树立全局观念,积极配合,自觉服从集团公司的统一安排。
第六条各部门、科室工作用车时,应与办公室车辆管理人员联系,不得直接指派用车。未经办公室车辆管理人员同意出车的,视为私自用车。凡私自用车的,除补交规定费用外,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教育或处分,如发生事故则由私自用车人承担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
第七条车辆在未出车情况下,应统一入库停放,如遇特
殊情况不能在指定地点停放的,须经领导批准,认真填写《汽车停放地点登记表》,并报集团公司办公室备案。严禁在住宅小区等公共场所停放过夜。
第八条本单位职工因私借车和外单位因公借车应从严掌握,须事前向办公室提出申请,报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借用。
第九条严禁非专职驾驶人员驾驶公车,如违反规定驾驶公车、用公车学习驾驶技术或由此引发事故的,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处分,并承担所有责任及费用。
第十条各车辆用油时,应到规定的加油站加油。出长途车确须在市外加油时的,应在正规加油站加油并开具正式发票,返回后登记报销。
第十一条驾驶员(含领导自驾车)每月底应向办公室填报行车公里数,车用汽油与公里数挂钩。办公室每月对公司所属车辆行车里程、油耗、维修费用、安全事故等进行统计,每季度上墙公布、考核。
第十二条车辆维修保养实行定点制度,并建立车辆维修档案,一车一卡,详细记录。
第十三条车辆需要进行修理或购置必要配件的,应先由驾驶员提出报告,填写《车辆维修申报单》,经办公室初审后,报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由驾驶员按指定的修理厂商和批准的项目、内容进行修理或更换。要实行司机候车监修制度,确保维修质量和换件真实可靠。如需扩大修理范围或更换修理项目的,须重新报批。
第十四条非上班时间,若车辆遇特殊情况必须立即修理的,驾驶员必须事前进行口头报告,事后补填《车辆维修申报
单》。未经审批的修理费用原则上不予报销。
第十五条车辆出车在外遇有故障必须进行修理时,应立即向办公室报告,经同意后可在就近的维修中心修理,修理费要有正式发票方可报销。
第十六条驾驶员对自己驾驶的车辆应做到勤擦洗、勤检查,发现故障及时报告、及时审批、及时修理,保持车况良好,办公室定期作好抽查。如因驾驶员使用不当或疏于保养,致使车辆损坏或机件故障,其所需要维护费由驾驶员个人自负50%;如无特殊情况先修车后审批或弄虚作假,不予报销相应费用,情节严重的给予处分。
第十七条公司所有车辆实行专人专车保养责任制。驾驶员发现无力排除之故障,应及时报告办公室,不得带病出车。要加强车辆的正常保养,按规定及时作好车辆的年检,保持车况良好。
第二章驾驶员管理
第十八条汽车驾驶员按人事权归属关系由集团公司和所属各子公司办公室管理。
第十九条驾驶员每天应准时到办公室上班,若无出车任务,不得擅自离岗。
第二十条公司领导公务自驾车辆及领导出差期间,驾驶员应照常到办公室上班。
第二十一条驾驶员如有事不能上班,应按规定提前请假。
第二十二条驾驶员应保持通讯畅通。通讯工具不通又无正常理由的,视情批评教育或扣发当月个人工资的10%。
第二十三条驾驶员未按规定停放入库、私自出车的,每
发现一次给予罚款50元。
第二十四条驾驶员违反派车程序、入库停放、借用管理等规定,造成公车被盗被损的,由当事人承担一切事故责任和经济损失。情节特别严重的,给予下岗处理。
第二十五条驾驶员行车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各项规定,确保行车安全。执行出车任务时若发生事故,要保护好现场,及时报告交警部门,积极配合交警做好事故处理工作,并及时向办公室报告事故情况。经交警部门裁定负次要责任以上的,根据责任大小和实际情况,作处分和承担部分赔偿责任。构成刑事责任的,由执法部门依法处理。
第二十六条驾驶员无正当理由不服从调度派车的,或用车人反映服务态度不好且情况属实的,扣除当月的里程补贴,
屡教不改的,将给予相应的处分或劝退。
第二十七条驾驶员应认真钻研业务技术,不断提高驾驶水平,自觉遵守有关职业道德。
第三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公务用车的管理。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原办法同时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