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县级商务行政执法工作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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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县级商务行政执法工作的思考
作者:郑长洲
来源:《时代经贸》2012年第10期
【摘要】县级商务行政执法工作在县级商务工作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加强行政执法工作是商务主管部门转变职能,加强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内在要求。
当前,县级商务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执法机构不健全、人员参差不齐、执法工作基础不扎实、执法工作不受重视等问题。
建议有关部门重视县级商务行政执法工作、加强县级商务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加大县级商务行政执法财政经费支持力度、切实提高县级商务行政执法能力。
【关键词】商务工作;执法队伍;行政处罚
商务行政执法是指商务主管部门依法监督检查行政相对人的经营行为,并对其违法违规行为给予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整改或停产停业,取消资质等处罚的行政行为。
一、县级商务行政执法工作的重要性
县级商务行政执法工作在县级商务工作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加强行政执法工作是商务主管部门转变职能,加强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内在要求,是维护市场秩序,实现行业健康发展的重要措施;是净化消费环境,保障人民群众消费安全,建设和谐商务,为民商务的重要内容。
《商务行政处罚程序规定》明确指出,商务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商务主管部门管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县级以上地方商务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职责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域行政处罚及相关工作。
上下级商务主管部门均有权管辖的事项,以下级商务主管部门管辖为主。
上级商务主管部门认为必要时,可将本部门有关日常监督检查及案件调查等工作,委托给下一级商务主管部门承担。
随着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商务行政执法的重心将会进一步下移,作为基层的县级商务主管部门执法任务任重道远。
二、县级商务行政执法队伍的现状
1、执法机构不健全。
由于历史的原因,县级人民政府、编制管理部门和商务主管部门对商务行政执法工作认知不足,基层商务行政执法队伍建设长期得不到重视,大部分县级商务局没有配置专职的商务行政执法队伍,行政执法职能分散于各科室,在实际工作中主要有生猪屠宰管理所、酒类流通管理办公室等商务局下属事业单位从事部分商务行政执法工作,这些事业单位设置五花八门,有的参照公务员管理,有的属于全额拨款性质、有的属于差额拨款性质、有的甚至属于自收自支性质,各地情况不一。
商务部有市场秩序司、省级商务厅有市场秩序处、地市级商务局有市场秩序处(或商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牵头和负责商务行政执法工作,县级商务主管部门行政编制不足,除没有专职的商务行政执法队伍外,很多地方没有设置市场秩序科或政策法规科等归口科室,县级商务行政执法工作面临着“有法规无队伍”的局面,上面任务重,领导要求多,下面人员少,执法推进难。
2、执法工作基础不扎实。
县级商务行政执法工作面临着人员、编制、经费三紧缺的特点,执法车辆、摄录机、照相机、录音笔等办案设备和执法服装、防割手套、防刺背心等执法装备配置不尽人意。
在这种情况下,很多执法工作无法达到预期效果。
如肉食品私屠滥宰和运输都发生凌晨时分,流通性强,并且屠夫所携带的刀具有一定危险性,猪、牛、羊等行业监管执法如何开展成为一大现实难题。
由于没有操作细则,再生资源回收管理、美容美发业管理、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管理等许多领域无法深入开展执法工作。
3、人员参差不齐。
县级商务局行政编制普遍不足,在实际工作中往往借用或抽调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协助商务局机关开展工作。
生猪屠宰管理所、酒类流通管理办公室、贸促会、国际投资促进中心等商务局下属事业单位各地情况不一,但大部分规模较小、编制较少,人员更是参差不齐,许多工作人员甚至还不具备执法证。
中央出台《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后,这批事业单位的定性和人员去留成为一大历史遗留问题。
三、加强县级商务行政执法工作的建议
1、提高认识,加强商务行政执法机构建设。
县级人民政府、编制部门和商务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商务行政执法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加强对商务行政执法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商务行政执法工作协调机制。
要整合、充实、加强现有的执法力量,组建专职的商务行政执法队伍,做到人员、编制、经费三落实。
落实人员编制暂时有困难的地方,要通过从内部调剂人员或实行委托执法的形式,保障执法力量,落实执法职责。
建议把生猪屠宰管理所、酒类流通管理办公室、贸促会、国际投资促进中心等规模较小、人员编制较少的县级商务局下属事业单位整合为县级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按照制定政策、审批许可等行业管理职能与监督检查、行政处罚等行政执法职能相对分开的原则,将分散的行政执法职能集中起来,交由统一的县级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承担。
针对县级商务行政执法中的执法缺位、执法力量分散、执法效率低下、执法不规范等问题,建议在商务系统实行商务行政执法工作目标责任管理制度,逐级签订责任书,切实严明责任,确保商务行政执法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商务行政执法工作的重心在基层、实施靠县级,但是推广却要依赖上级商务部门,中央、省、市商务主管部门要联合编制管理部门做一次专题调研,制定和出台加强县级商务行政执法机构建设的专门文件。
2、建章立制,规范商务行政执法工作。
县级商务主管部门要依据《行政处罚法》、《商务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商务部关于加强商务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和完善县级商务行政执法规章制度。
要认真梳理现行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等赋予县级商务主管部门的执法职能,逐项分解,明确职责,切实履行,维护法律法规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要建立县级商务行政执法协作机制。
按照法律法规关于执法职责划分的规定,与公安、农业、卫生、工商、质检等部门密切配合,建立跨部门的信息通报、联合调查,案件移送等工作机制,开展联合执法。
要严格落实《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发现涉嫌犯罪的案件,及时移交司法部门追究责任人的刑事责任,对于当事人拒不执行行政处罚的,要及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3、强化队伍建设,夯实商务行政执法工作基础。
县级商务部门要要根据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需要,优化执法人员结构,充实熟悉法律、管理和商务等方面知识的人才:加强执法人员法律法规,业务技能及相关知识的培训,提高执法能力: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思想作风建设,确保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要尽快从公务员或事业人员招考中补充执法人员,省、市商务部门应定期组织县级商务部门分管商务行政执法工作的领导、科室负责人和执法人员进行商务行政执法业务培训,学习商务行政执法法规和知识,帮助相关人员熟悉行政处罚程序,明确规定要求,提高业务水平,确保商务行政执法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轨道。
要全面实行持证执法制度,对现有执法人员进行统一清理。
对没有相关证件和新充实的人员,要尽快核定身份,积极申报,办理行政执法证件。
整顿商务行政执法队伍,严格禁止无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履行行政执法职责。
县级商务部门要积极采取异地学习、新老帮带、网上培训、继续教育等多种方式,加强商务行政执法业务培训。
商务系统应当对执法工作成绩显著、执行商务法律法规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特别要重视对基层商务行政执法人才的培养。
参考文献:
[1]商务部.商务行政处罚程序规定.2012,5.
[2]商务部.商务部关于加强商务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200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