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市政公用行业市场化改革及特许经营制度建设
浅谈市政公用事业管理体制创新问题
浅谈市政公用事业管理体制创新问题摘要:市政公用事业代表了一个城市经济与社会发展,关系着人民群众的公共利益。
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传统的管理体制的逐渐显现出弊端,企业缺乏创新力、效率低、服务水平差,既造成了一定的财政负担,也造成了不小的社会压力。
因此,对市政公用事业管理体制进行创新也就迫在眉睫。
政企分开,将市政公用事业的监督管理职能转为政府职能,使政府成为竞争性经营的组织者、监督者。
关键词:市政公用事业;管理体制;创新引言:市政公用事业是给城市公民的工作和生活提供便利服务的行业,这些年来,我国也对城市市政公用事业的的改革进行了一些尝试,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但是仍属于政企合一、政府垄断经营。
随着改革开放的进程加快,人们对市政公用设施的需求也越来越大,加快创新城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体制改革,推进城市公用事业的发展已不容忽视。
一、市政公用事业的特点市政公用事业包括城市公共交通、污水处理、供水、排水、供热、供气、道路与桥梁、市容环境卫生、垃圾处置、市政设施和城市绿化等诸多方面,是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的基础性行业,市政公用事业与其他行业相比,具有以下特点:1.公用性和公益性。
市政公用行业因其具有公用性和公益性特征,产品和服务是针对全体市民,并没有针对的特定的消费群体。
市政公用行业的产品和服务因为具有公益特性,一般承担着某些社会公益义务。
2.自然垄断性。
作为基础设施产业,市政公用事业投资有特定用途,成本很大,因此长期以来,我国的市政公用事业由政府主导投资兴建,具有明显的自然垄断性,其产品具有显著的不可替代性和地域性。
3.价格机制稳定。
市政公用行业的产品和服务的价格受市场调节的幅度较小,因为涉及到广大居民的切身利益,因此多数情况下由政府定价,所以相对于其它行业的改革,市政公用行业的改革困难重重。
二、市政公用事业管理体制问题分析1.政府职能转变不清晰,自主经营权仍属于政府,普遍存在政事不分、政企不分现象,市场化程度比较低,基本上仍是政府垄断经营。
市政公用设施市场化探索
市政公用设施市场化探索摘要:笔者从市政公用设施市场化之特征,市政公用设施市场化必须政策先行,以及采用市场多元化的手段来推动市政公用设施的改革等几个方面的问题提出个人认识.关键词:市政公用设施市场中图分类号:f294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随着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大和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市政设施在城市各项功能的发挥中正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它不仅是城市赖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基石,而且更与市民的工作、生产、生活及休闲娱乐等息息相关。
为此,对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的改革势在必行。
那么,如何使市政公用设施在城市功能中发挥更大的效率,为城市经济建设服务呢?笔者认为,须从市政公用设施市场化之特征,市政公用设施市场化必须政策先行,以及采用市场多元化的手段来推动市政公用设施的改革等几个方面的问题提出个人认识.一、市政公用设施市场化之特征在传统的观念中,以政企不分、政事不分垄断经营为主的市政服务,其特征是:政府是市政服务的唯一提供者和生产者,集决策、管理、监督、生产、服务于一身,市政服务提供量的多少是根据计划而不是根据市场需求来决定的,政府承担了市政服务的所有责任和风险,消费者对所提供的市政服务没有选择权,服务的优劣无法从市场渠道得到判断,服务或产品价格主要由计划确定。
而市政服务的市场化供给是以打破垄断、开放市场为前提的,其特征既表现为市场经济本身的内在要求,又有作为一种公共服务所应具有的特殊性质,主要特征大致可以概括如下:1 .政府与生产者角色分离。
在市场化供给的条件下,政府仍将是市政公用设施的服务规划者和决策者,但不再是服务的生产者,生产者既可以是国有企业,也可以是民营企业、外资企业或个体经营者。
政企分开,市政公用设施服务的决策、监督职能与生产职能相分离,这是实现市场化供给的重要特征。
在市场化供给的条件下,政府部门根据规划和公众需求决定增加或改善何种市政服务,至于由谁来投资、谁来生产、如何实施,则采用市场机制的办法,由市场竞争所决定。
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模式及合法性探讨
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模式及合法性探讨四川盛豪律师事务所王俊杰摘要:在市政公用事业行业中,特许经营权作为一种复合型权利,含投资收益权和经营义务。
特许经营权的授予需按法定程序进行,一般采用招标、拍卖、竞争性谈判等公平竞争的方式。
根据项目不同的市场化模式,政府一般按照政府采购、企业国有资产转让等模式实施行政许可。
目前行政法规层次的市政特许经营权立法尚处于研究中。
特许经营即指特许经营权授予方通过合约,允许被授予方使用其注册商标(或企业标志)、专有(专利)技术、管理经验、销售渠道等经营资源,或许可被授予方在市政公用领域进行经营的市场化模式。
特许经营在我国分为商业特许经营和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他们分别由不同法律法规进行调整,商业特许经营由国务院颁布的行政法规《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及相关规章进行规范。
市政公用事业领域进行市场化经营的特许经营项目有:供水、供气、供热,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在市政特许经营领域,行政法规层次的立法尚处于研究中,政府进行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以下简称特许经营)主要依据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性文件。
2002 年,国家计委、建设部、国家环保总局出台了《关于推进城市污水、垃圾处理产业化发展的意见》(计投资[2002]1591 号)的政策文件,第一次明确提出推进城市污水、垃圾处理产业化发展、市政公用事业进行特许经营的政策。
随后,市政公用领域开始市场化经营尝试,各地政府积极通过不同方式引进国内国外投资,有效地弥补了城市基础建设和运营资金的不足,促进了市政公用事业的发展。
同时,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 号)等相关改革政策,鼓励民间资本投资市政公用事业,规范特许经营行为,国务院、有关部委及地方陆续出台了地方特许经营条例、规章,及大量的政策性文件,使市政公用行业进行特许经营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本文结合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领域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各地特许经营的规定,就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权的特点、授予模式及合法性等进行研究、探讨。
用制度提升市政公用行业市场化改革绩效
除传统体 制对市 政公 用行业 发 展的制 约 . 高市 政公 用行 多元 化为基 础 的。 权 理论认 为市 场经济 的核心 问题 是权 提 产
产 权 业运 行效率 , 国家对市 政公 用行 业启 动市 场化 改革 。2 0 利 交 易 , 权 界 定 是 否 清 晰 、 利 交 易 是 否 对 等 以 及 交 易 02 是否具 有效率 等决 定 了市场经 济 的运行状 态。( 守英等 , 刘 年 以来 , 国家 先后 出 台了《 于 推进 城市 污水 、 圾处 理产 关 垃
0 4 产权 理 论 使我 们 认 识到 , 场化 改革 的绩 效 取决 于 市 业化发 展的 意见》 《 于加快 市政 公用 行业 市场 化进程 的 2 0 ) 、关
意见》 等一系 列文 件 , 引人竞 争机 制 , 快推进 市 政公 用行 以产权 为基 础及 主要 内容 的交 易是 否有效率 。 加 新制度 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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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0 0 8年第 2 期
■现 代管理科 学
■发 展战略
用制度提升 市政公 用行 业市场化 改革绩效
● 陈 新
摘要 : 国市政公 用行 业在市 场化 改革进程 中 , 我 既取得 了一定 成果 , 出现 了不少 问题 。 政公 用行 业 改革 以产权 多 也 市 元化 为基 础 , 而制度 对 以产 权交 易为核 心 的市场经 济绩效影 响 巨大 因此 , 必须加 快构 建 市政 公用 行 业市场化 制度框 架 。 市场化制度构建主要 目 标有规范市场行为、 减少交易费用、 降低运行风险及创造合作条件。 根据市政公用行业发展现状,
业市场化进 程 。
学发 现 , 易 是有 成本 的 , 交 因而交 易 是否 有效 率不 仅是 个
城市公用事业的维护运营与改革
3、生产效率低,服务质量差 由于公用企业一般在特定的地区范围内具有独家垄断经营权,企业的实际成本就成为“社会成本”。政策性亏损掩盖了经营性亏损,掩盖了管理薄弱和经营不善,不可能刺激企业降低成本的积极性,从而不能促使企业提高生产效率。同时,由于垄断经营,公用企业服务意识较淡漠,服务质量也差。 (2000年全国666座城市,供水从业人员44万人,年供水量466亿吨,用水人口2.6亿人,平构效率35人/万吨水,财政补贴5.89亿元。供水企业全员劳动生产率最高与最低之比是74倍。)
(二)城市公用事业的特征
1、不可替代性:是消费者的必需品,其它产品很难替代它。 2、消费上的兼容性:某个用户的消费不妨碍其他用户的使用。 3、地域性:产品和服务不可完全自由流动。 4、公用和公益性:市政公用行业的产品和服务是针对所有城市居民的,为整个社会或某一区域的所有成员共同使用,不能分割使用。通常还需承担一定的社会公益义务。 5、效益度量上的不确定性:对社会的效益是长期性,对社会影响的深远性,很难确切地度量其价值和效益。
4、投资渠道单一,资金来源馈乏 公用事业建设投资主体单一,缺乏稳定、规范的建设资金来源渠道,没有形成多元化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机制。 根据“十五”计划,我国水务产业中的供水行业年产值可从目前的600亿~700亿元提高到1500亿~2000亿元左右。同时城市污水处理率也要从目前的22.3%提高到45%,新增污水日处理能力2600万立方米。专家预计,到2005年,我国水务市场的总投资约需1万亿元。 这么庞大的资金投入,单靠财政一个渠道,几乎是不可能的。
(二)市场化运作的供给特征
1、政府与生产者角色分离 政企分开,市政公用的决策职能、监督职能与生产职能相分离。政府部门根据规划和公众需求决定增加或改善何种市政服务,至于由谁来投资、谁来生产、如何实施,则采用市场机制的办法,由市场竞争所决定。 2、政府管制与市场竞争有机结合 政府管制是政府对市政公用设施服务市场的直接干预,具体表现为政府依据法律法规对市政公用设施企业的市场进入、价格决定、产品质量和服务条件施加直接的行政干预。 生产者的确定引入市场机制。对非经营性服务,如街道保洁、绿化等应采用政府采购的方式,招标选择生产者;对经营性服务,如供水、供气等,通过特许权授予的方式,竞争招标选择投资者个小城镇已经实行集中式供水,34个小城镇建成和使用环状管网供水,占被调查城镇总数的45%;46个镇人均用水量达到或超过目前国家标准120~160L/人·d,占被调查城镇总数的59.4%。 59个镇居民自来水普及率超过90%,占被调查城镇总数的79.8%。尚有11个镇的居民自来水普及率低于80%,占被调查总数的14.7% (2005年≥90%) 。 只有9个城镇设有污水处理厂,大多数城镇生产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江河(万人以上镇均要设污水处理厂)。 消防设施建设相对滞后。22个镇设立了消防指挥中,30个镇拥有自己的消防队,34个小城镇镇区消防栓达到或超过10个/平方公里,所占比例分别为40.0%、54.5%和61.8%。不少小城镇没有自己的消防队,7个镇甚至没有一个消火栓。
市政公用行业市场化改革,路在何方?
() 1 部分资产权属 尚有争议 , 产权有 待 明晰 由于我 国法制建设的滞后陛和历史上 其他的原因, 许多市政 公用企业占用的一 些资产权属尚未明晰 , 主要有小区内的各 种管网、泵站、调压站等资产。另外 ,由
于初期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短缺 , 各地纷 纷出台了各种名 目的收费政策,如向用户
和一直 处于高度垄 断的特征 ,在具体实践 中暴露 出不少 问题 , 概括起 来主要 有以下几个方面 :
加 快市政公用行业市场化进程的意见 , 各地也相应 出台 了一系 列的市场化改革的指导意见 ,从 2 0 年开始对各类资本全面开 03
中国城 市经 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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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垃圾处理等市政公用行业的市场化改革已进入克难攻坚的关
键时期 ,各地都在努力探寻改革的方向与改革的实现模式。市政 公用事业是城 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载体 ,它直接关系到社会公共 利益 ,关系到人民群众生活质量,关系到城市经济和社会的可持 续发展。当前,市政公用行业的改革争论多、难度大 ,是社会关
革 ,实行政企分开、政资分开 、政事分开”的要求 ,市场化改 革 自然 成为 了各地 追求 的 目标 ;二 是地方 有需要 。城市 发展 很快 ,老账 尚未还 清 ,新一轮更为快速的发展使资金紧缺的矛 盾更为突 出, 盘活存量 , 引进投资者成为不少地 方政府 的首选;
体化结构 ,地方公用事业管理部 门垄断本地 区公用事业的所有 环节 ,服务效率低 。进入上世纪 9 年 代以后 ,我 国经济迅速发 O
在实际操作 中资产评 估的主要方法又是
足, 改变供需矛盾突 出的局面 , 别是 与 特 保 护生态环境和居 民生 活水平提高 密切 相关的设施严重不足 的状 况 ;二是改善
供给 , 提高效率 , 改善经营管理机制 , 使
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
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行为,保护特许经营者和用户的合法权益,促进市政公用事业的发展,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指各级政府与特许经营者签订合同,由特许经营者在其规定范围内对市政公用设施进行经营管理、维护、更新、修缮等活动的行为。
第三条市政公用设施包括但不限于道路、桥梁、隧道、暖通、给排水、供电、通讯等公共设施。
第四条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各级政府可将符合条件的市政公用设施特许经营并向社会公开招标。
第二章特许经营申请与管理第五条申请市政公用设施特许经营前,特许经营者应当向所在地政府备案并提交经营计划、技术方案、资质证明等相关材料。
第六条政府应当依法组织公开招标,并制定相关招标文件和评标规则,公示评标结果。
第七条中标后,特许经营者与政府应当签订特许经营合同,并经相关主管部门审核备案。
第八条特许经营者应当按照承诺向政府缴纳特许经营费用及履约保证金等。
第九条特许经营者应当按照合同规定,按时、按质完成市政公用设施的经营管理;对于市政公用设施的破损、损坏等问题,应当及时汇报并采取适当措施予以修缮。
第十条特许经营期限原则上不超过20年;特殊情况下,经政府同意可以适当延长。
第三章特许经营的权利和义务第十一条特许经营者拥有在特许经营范围内经营利用市政公用设施的权利。
第十二条特许经营者应当按照政府制定的收费标准向用户收取服务费用。
第十三条特许经营者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对市政公用设施进行必要的维护、更新、修缮等管理活动,确保市政公用设施的正常运行。
第十四条特许经营者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向政府缴纳特许经营费用,其金额由政府根据投资回收、利润分成等原则制定。
第十五条各级政府应当对特许经营者的经营质量、服务态度等进行定期检查,如有问题,应当及时指出并要求改正。
第四章监管与处罚第十六条各级政府应当加强对特许经营者的监管,依法妥善处理与特许经营相关的领域内投诉、举报等问题,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进行监督和考核。
市政公用事业市场化运作中的规制改革研究
¨
中国高新 技术套 业
一
市 政 公 用 事 业 市 场 化 运 作 中 的 规 制 改 革 研 究
◆ 文 /唐颂 武
【 要】 摘 市政 公 用 事 业是 一 个城 市赖 以生 存 和发 展 的物 质 基 础 ,但 市政 公 用事 业 的 市 场 化 运作 中的 地 级
市 政 府 规 制 改 革 却 明 显 滞 后 于 社 会 其 他 行 业 , 整 个 社 会 的 市 场 经 济 发 展 不 相 适 应 。本 文 通 过 研 究 认 为 市 政 与
公 用 事 业 的 市 场 运 作 中 的 地 级 市 政 府 规 制 改 革 适 应 当 前 市 场 经 济 的 需 要 , 对 于 促 进 市 政 公 用 事 业 的 进 一 步 发 展 具 有极 为 重要 的 战略 意 义 。
大 多 数 发 达 国 家 和 少 数 发 展 中 国 家 在 市 政 公 用 事 业 的 规 制 中 采
独 指 消 的行 业 都 在不 断 的 由计 划 经 济 向 市场 经 济 转 变 , 市 政公 用 事 业 的 取 了 独 立 规 制 的 模 式 。所 谓 “ 立 ”, 规 制 机 构 既 与 被 规 制 企 业 、 但 市 场 运 作 中 的政 府 规 制 改革 却 明显 滞 后 于 社会 其 他 行 业 . 己经 不 能 费者 等 利 益 相 关 者保 持一 定 的距 离 , 与 政 府行 政 部 门保 持 一 定 距 又
供 相 应 的 产 品 和 服 务 ; 是 必 需 性 和 公 益 性 , 产 品 和 服 务 是 居 民 法 律 , 现 有 的 规 定 主 要 是 各 个 政 府 部 门 与 相 关 的 地 方 制 订 的 规 定 , 三 其 日 常 生 活 的 必 需 品 , 被 赋 予 了 一 定 的 公 益 特 征 ; 是 政 府 和 社 会 层 级 较 低 , 乏 权 威 性 。 同 时 , 着 市 场 化 的 推 进 , 有 的 规 定 也 将 并 四 缺 随 原
浅谈城市公用事业改革
垫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Q :
Sci ce en end Te chn ogy ol Consu tng l i Her d al
学 术 论 坛
浅 谈城市公 用事 业改革
罗永校 ’ 田杰芳 (. 1 河北华能招标 有限责 任公 司 : 2 河北理工大学建筑 工程学 院 河北唐 山 .
行 业 自然 垄断 , 别 是 由于政 企 、政 事 特 不分而形 成的行政性 垄断 , 使公用事业缺 乏竞 争, 公用事业单 位效 益意识 不强 , 经营观 念落 后 , 乏发 展的原动 力。 缺
1城市公用事业 的特征
城 市 公用事业 是为 城市居 民提供 公共服 务的产业 , 属于 受政府 调控的 , 非完全 竞争的 产业 范畴 , 其特 点为 : 1 1 规模经济明显 . 经济规 模与城市规模成正 比 , 一次性投 且 资大, 回收期长 , 产品成本 中的 固定投 资所 占 比重大而变动成 本比重小 , 沉淀 资本大 。
加 投入 , 而且 有利于公用事业领域 建立竞争机 制 、投资约束机 制和风险机 制。 3 3 加快公用事业单位 的改制 。 . 建立现代企业 制 度 作 为保 障企 业 生 存和 发展 的 重要 手 段 , “ 改制 ” 日渐被 人们认 可和推 崇 , 国各地 的 全 企 业改 制工 作进行 得如火 如荼 。公用 事业单 位也 必须进行机 制转 换 , 以增 强活力。可以通 过 吸收 各种经济成份 参与发展公用事业 , 促进 公用事业 单位 改制 为有限责 任公 司或股份 有 限 公司 ,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 照 Ⅸ 司法 规 按 公 范运 作。一些城 市在这 一方面作 了一些探索 , 如 实行 资产 、职 工身份双置换 , 建立 现代企业 运行机 制。 3 4 充分运用经营城市的理念 . 用市场机制配 置资 源 经 营城市 是市场 条件下 , 搞好 城市 建设 , 发展城 市经济的必 由之路 。经营城 市, 就是要 按 照市场 经济规律 , 把经营意识贯穿 到城市规 划 、建设和管 理的全 过程 , 用市场机 制 , 运 实 现资源 配置效益最大 化、最优化 , 促进城市 以 经济发展 。具体而 言, 政府应尽可能地把 市政 基础设施 的使用权 、经营权和产权推 向市场 , 通过租 赁 、拍卖进行 出让 , 挖潜 聚财 ; 对城 市 道路 、 桥梁 、公益广告等设施的冠名权 、商业 广 告经营权 等 , 可竞价 招标 , 通过有偿转 换 , 把 无形资产转 化为货币或物化 为城 市基础设施 。 35 实行特许经营制度 在城 市公用事业领域实行特许 经营制度 , 是 公用 事业 投资体 制和 管理体 制改革 的重要 突破 口。特许 经营有 三种主要形 式 : () 1全部风 险特 许经营 ; () 2 共担风 险特 许经营 } ( 有 限风 险特许 经营 。 3) 3 6 完善价格补偿 机制 . . 促进公用事业健康发 价格 机制 是 市场 机 制中的核 心部 分 。计 划 经济条件下 , 公用事业在价格 形成机制上是 严 格的计划控 制 , 价格没有 发挥其 应有的调节 作 用。因此 , 公用事业改革 的一个重要内容就 是 完善价格补偿机 制 , 形成 投资、经营 、回收 的 良性循环 。 () 1 公益服 务价格实 行政府与 市场 双重补 偿, 其收费标 准的制定和调整通过价格 听证会 决定 。这些行业属于提 供准公共物品 的部 门。 如 园林绿 化 , 育 、医疗 、气象 、档 案 、 教 测绘 、殡葬服 务等 。 ( 公 用事业 价格 按 “ 用者 付费 ”原 2) 使 则, 其运 行成 本主要或全部 由市场补偿 。 n tt 6 污 J  ̄ 水处 理费 、物业 管理 费、垃圾处理 费等 。 ( 下转 1 8 ) 页 7
市政公用事业的特许经营与行业管理
关键 词 : 市政 公 用事 业 特 许 经 营 行 业 管理
事理 经政政式业从, 采等 剥业负行变为,转公。 , 市府与进接方行门一优刚标 业 门实溪 市行为 的 离管 营公理, 理直j 招 政部责有府观管变i先 取方 行 统施用转 政业主场c 公理 权效管管 部和益原 , 权 市 管宏从 利. 由 一 理理 。 政 用 事 管 换 共; l
般 由物价 部 门根据 行 业平 均成 本兼 顾企
业 政企 不 分 的弊 端 , 善政 府 形 象 , 进 权 取得 人 获 取 的 管 理 费 或 直 接 从 最 终 用 业合 理利 润 的原 则 予 以核 定 。价 格 监 管一 改 改 方面 要 有利 于形 成企 业 降 本增 效 的价 格机 公 共服 务 的质 量 , 少 社 会 冲 突促 进社 会 户 收取 费用 。 减
积极稳妥地推进市政公用行业市场化进程
内容 。’ 从 市政 公 用 行业 的定 义不 难 看 出 。 它是 一 项 关乎 国计 民生 的重要 基 础行业 。它 的运 转情 况 直 接 影 响 到 居 民 的 日常 生 活 和城 市 功 能 的 正 常 发
如何去做, 而是要求政府抓住重要环节 。 为此本文 提 出一种“ 两头紧 , 中间松 ” 的陀螺式监管模式的 构想。
所谓 的 “ 两头 紧 ” ,主要 指一 进一 出要严 格 。
“
一
域, 实现变相降低成本 。如果能够做到这一点, 就 没理由去对企业的经营过程加以干涉。 相反地, 应 该鼓励企业在做好本行业 的同时大力发展副业 . 使其成为市政公用行业一大鲜 明特点。甚至可以
1 国 内外 市政 公 用行 业市场 化 的现状
政公用行业市场化暨投资洽谈会”这是推进市场 。 化进程的一次重要活动 。为地方政府和投资商的
沟通 合作 搭建平 台。今年 5月 1E起 正式 实施 的 t 《 市政公 用事业 特许 经 营管理办 法》 ,表 明市政公 用 事业 的改革 进入 到 了一个新 的 阶段 。
l 国 内情 况 i 2
所谓 “ 政公 用行 业 ”]是 指 国家 建设 部 “ 市 [ 1 , 三
定” 方案中所规定 的城市供水节水 、 燃气热力 、 市
政设施 、 公共客运 、 园林 、 市容 和环卫等行业 , 它
们 是 重 要 的城 市基 础设 旌 和社 会 服 务业 的 重 要
我国从上世纪 9 年代起, O 各地逐渐转变在市 政领域由政府包办一切的观念 , 社会资金 、 外资开
浅析公用事业项目市场化改革
本的 比重较小 , 客观上形成 了市场进入障碍, 即使没有 管 制 , 争 者也 不容 易 进入 市场 , 竞 因此更 增 加 了某些 基 础设 施 服务 的 自然 垄 断性 。 有些基础设施如 自来水 、 管道燃气 、 中供热的供 集 应 与 污 水 的集 中 处 理 只 能 在 管 网 的覆 盖 范 闹 之 内 进 行 , 些产 品和服 务的显 著特点 是就地 生产就地 消 这 费 。不同地 区不 同线路提供 的服务是不同的, 也不具 有显著的替代性 , 这一特征使得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企 业具 有 地 区垄 断性 。
12 公 用 性 和 公 益 性 .
基 础设 施 提供 的产 晶和服 务具 有公 用 性和公 益 性 特 征 , 产 品 和服务 是 针对 所有 城 市居 民 的 , 整个社 其 为
为公众提供产品 、 服务的产业及活动, 包括电信 、 、 邮政 电 力、 、 铁路 航空 、 、 、 教育 卫生 道路 、 、 、 桥梁 供水 供气、 供热 、 公交 、 水处 理 、 污 垃圾处理 、 园林绿 化等 , 而相对狭 义的城
的速度 和 质量忙 。
一
基础设施所需投资巨大 , 其回收期也不像常规投资 样 , 比较短的时 间内就能得到 回报 , 意味着必须具 在 这
城 市 公 用 事业 是 我 国垄 断性 产 业 的一 部分 , 具 它
有较强的经济实力才有能力经营公用事业 使用同一网 、 络向不同使用者提供服务 比 对不同用户分没不同的网络 更 为经济 节省 , 同一地 区一般 不可 能 同时重复建 设 自 如 来水 、 热力输送 网络。但是 , 公用事业项 目一旦投入使用 , 单位 产品 的成本 会随着产 出量 的增 加而下 降 , 即长期 费 用曲线呈下降趋势 , 表现出规模经济性
关于加快市政公用行业市场化进程的意见
《关于加快市政公用行业市场化进程的意见》通知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及有关部门,计划单列市建委及有关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现将《关于加快市政公用行业市场化进程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根据各地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开放市政公用行业投资建设、运营、作业市场,建立政府特许经营制度,是为保证公众利益和公共工程的安全,促进城市市政公用事业发展,提高市政公用行业的运行效率而建立的一种新型制度,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充分认识这项改革的重大意义,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统筹规划、稳步推进。
妥善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解决好市场化过程中出现的实际问题,积极稳妥地推进市政公用行业市场化进程。
附件:关于加快市政公用行业市场化进程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二〇〇二年十二月二十七日附件:关于加快市政公用行业市场化进程的意见市政公用行业是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载体,它直接关系到社会公共利益,关系到人民群众生活质量,关系到城市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为了促进市政公用行业的发展,提高市政公用行业运行效率,现就加快市政公用行业市场化进程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与目的深入贯彻十六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体制创新和机制创新为动力,以确保社会公众利益,促进市政公用行业发展为目的,加快推进市政公用行业市场化进程,引入竞争机制,建立政府特许经营制度,尽快形成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市政公用行业市场体系,推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
二、开放市政公用行业市场(一)鼓励社会资金、外国资本采取独资、合资、合作等多种形式,参与市政公用设施的建设,形成多元化的投资结构。
对供水、供气、供热、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经营性市政公用设施的建设,应公开向社会招标选择投资主体。
(二)允许跨地区、跨行业参与市政公用企业经营。
采取公开向社会招标的形式选择供水、供气、供热、公共交通、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市政公用企业的经营单位,由政府授权特许经营。
浅谈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改革
签订的合 同中规定应由承租 方承担的风险 ,不能变相推给政 府和第三 方 ,也不能变 相提 高政 府责任风 险 ,该谁负责就谁 负 责 。四是根 据 用户待 遇相 同币 用户 需求不 断变化 的条 件 口 下 ,坚持政策服务的连续性原则 ,保护好 国有资产秆职 工合 ]
法权益不受侵害。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 市场 多元化 , 许经营”四个层面之间 特 的相互联系 ,区别对待 。按照难 点不 同 , 措施不 同 ,推进速 度 不同 , 合当地实 际把工作重 点放在急 需解决的 问题 上 , 结 逐步推进地方城市公用事业改革。
1 公用事业特许经营制度的法律依据和原则
国外实行特许经营制度的法律依据很多 ,但从法律名称 上讲没有 专门的特许经营制度方面 的法律 。例如法国主要依 照的法律有 : 《 △同渤 例渤 、 班}》 和 舸 拉 去
2 2 2 2 4 月 0 年 l月, 设部 0 年1月、 0 年3 和2 5 1 建 相 0 0 0
一 个模 式 ,不下 同一 指标 ,不搞 形式 主义 ,不互相 搬 比” 。
各方利益 ,改革力度和 进度要与社 会各方承 受能力桕协 调 。
三是根据项 目的性质和 经济 状况要均衡利润和风险原则 ,在
要 充分 论证公 用事 业项 目的资 质标准 、投 资风 险 、价 格制
定 、市场前景等 各方面 因素 。在改革 中应突出 “ 企分开 , 政
继发布 《 关于 加快市政公 用行 业市 场化进程 的意见 》 《 、 市 政公 用事 业特 许经营管理 办 和 《 嗌督意 ,明确开放
市政 公用 行业 投资 、建设 、运 营 、服务 等方 面的法 规性 文 件 。保护公众利益和安 全 ,提高运营效率 ,促进市政事 业发
北京市政公用事业实施特许经营制度研究
北京市政公用事业实施特许经营制度研究一北京市政公用事业实施特许经营的背景与发展历程特许经营是当前我国市政公用事业市场化改革所采用的一种主要模式和运营机制。
实施特许经营制度,改变了过去市政公用事业由政府独家投资、独家建设和自我经营管理的体制,逐步形成了在政府统一规划和管理下,多元化投资、多模式运作和社会广泛参与的新体制。
2004年3月19日,建设部发布的《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对特许经营概念做出了界定。
即: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是指政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通过市场竞争机制选择市政公用事业投资者或者经营者,明确其在一定期限和范围内经营某项市政公用事业产品或者提供某项服务的制度[1]。
广义上的特许经营泛指公私伙伴关系(private public partnership)或公私合伙制,简称PPP,即公共部门与私人部门共同提供公共物品和服务;狭义上的特许经营指的是Concession,具体可以划分为BOT、TOT及其他类型(参见表1)。
根据我国各地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改革实践,特许经营主要模式有以下10种。
不管特许经营模式如何变化,其本质特征集中表现为:(1)公私合作。
PPP就是公私合作。
双方通过合同或协议,明确各自的权利与义务,达成伙伴关系。
通过这种合作,政府与私人企业共享投资收益,分担投资风险和责任,各方可以达到比预期单独行动更有利的结果。
(2)多主体供给。
在传统模式下,政府是公共服务或公共产品唯一的供给者。
而在PPP模式下,政府与私人盈利企业、非营利组织等合作提供公共服务或公共产品。
(3)特许权的委托。
政府通过委托授权,私人企业获得一定期限的特许经营权并取得商业收益。
(4)政府信用。
PPP模式下公共部门与私人机构之间的合作是建立在政府信用和政府保证基础之上的,政府信用是PPP模式的基石。
政府信用(governmental credit)是社会公众对一个政府守约重诺的意愿、能力和行为的评价,是在政治委托—代理关系中产生的代理人信用,反映了公众对政府的信任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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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 特 许 经 营 是 没 有 固定 程 式 的 一 种 投 融 资 方 式 , . 可 以 因地 制 宜 、 时 制 宜 , 展 出 许 多 品 种 。广 为 人 因 发 知 的 B ) 建 设 — — 经 营 — — 移 交 ) 就 是 特 许 经 营 (T( , 的 一个 具 体 类 别 。此 外 还有 其 他 2 0多 个 类 别 , 如 BT ( 设 — — 移 交 ) B 建 、 OO ( 设 — — 经 营 — — 拥 建 有 ) RO0 ( 造 — — 经 营— — 拥 有 ) 。 根 据 国 内 、 改 等 实 践 总 结 出 来 的 T(1 ( 交 — — 经 营 — — 移 交 ) )r 移 就 是 符 合 中 国 国 情 、 侧 重 点 放 在 融 资 上 的 特 许 经 营 把 新 品种 。 最 早 的 特 许 经 营 案 例 可 以追 溯 到 1 7世 纪 。从 11 6 0年 起 , 人 开 始 向 英 国政 府 申请 建 造 和 经 营 灯 私 塔 , 请 书 中包 括 许 多 愿 意 支 付 过 路 费 的 船 主 的 签 申 名 ; 得政 府 批 准 之后 , 人 租 用 政 府 土 地 建 造 灯 获 私 塔 , 特许 期 内管理 灯塔并 从过往 船 只收取过 路费 ; 在 特 许 期 满 后 政 府 收 回灯 塔 , 给 领 港 公 会 管 理 和 继 交 续收 费 。到 12 8 0年 , 国 的 4 英 6座 灯 塔 中 有 3 4座 是 私人投 资 建成 的。 特许 经 营 在 发 达 国 家 中 已 成 常 例 。 1 9 9 4年 开 通 的 、目前 世 界 上 投 资 最 大 的 ( 5 1 0亿 美 元 ) 工 项 竣 目— — 英 法 海 底 隧 道 , 是 其 中 最 著 名 的一 个 ; 9 6 就 18 年 先 由英 法 两 国外 长 签 署 了 《 英 坎 特 伯 雷 条 约 》 法 , 然 后 授 予 Mag rtTh th t和 F a c i M i ern r ae ac e rn os t ra d t 两 大财 团特许 经营 。我 国在 2 0世 纪 8 0年 代 完 成 的 B OT 项 目— — 由香 港 和 合 公 司 ( 应 湘 ) 造 的 广 胡 建 东沙 角 B电厂 , 发 展 中国家 特许 经 营 的首批 范 例 是 之一 。 2 市 政 公 用 行 业 市场 化 的 范 围和 特 点 2. 市 政 公 用 行 业 的 概 念 。 市 政 公 用 行 业 是 城 市 1 经 济 和 社 会 发 展 的 载 体 , 直 接 关 系 到 社 会 公 共 利 它 益 , 系 到人 民 群 众 生 活 质 量 , 系 到 城 市 经 济 和 社 关 关 会 的可 持续 发展 。市政公 用行业 包 括 : 市 供水 、 城 排 水 和 污 水 处 理 、 气 、 中供 热 、 境 卫 生 和 垃 圾 处 供 集 环 理 , 市 道路 和公共 交通 以及 园林绿 化等 。 城 22 市 政 公 用 行 业 的 特 点 。主 要 体 现 在 : 共 工 . 公 程 、 共 产 品 、 共 利 益 、 共 安 全 等 几 个 方 面 。 它 公 公 公 关 系 到 公 共 利 益 , 响 到 公 共 安 全 , 政 公 用 行 业 的 影 市 这些特 点决 定 了其 决 不 同于 一 般 的商 品 生产 , 要 既 充 分 认 识 其 商 品 的 属 性 , 要 认 真 把 握 其 公 共 产 品 又 的属性 。 2. 市 政 公 用 行 业 的 性 质 分 类 。 目前 , 国 的市 政 3 我
浅 谈 市 政 公 用 行 业 市 场 化 改 革
及 特 许 营 制 建 设 经 度
王春 涛
( 呼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 内蒙古 呼和浩 特 0 0 2 ) 100 摘 要 : 文 论 述 了 市政 公 用 行 业 市 场 化 特 许 经 营 体 制 改 革 的 必 要 性 , 其 经 营 制 度 , 分 析 了 存 本 及 并 在 的 问题 提 出 了 解 决 措 施 。 关键 词 : 市政 公 用 ; 革 ; 许 经 营 ; 度 改 特 制 中 图 分 类 号 : 0 2. F6 6 文献标 识码 : A 文 章 编 号 :o 7 _ 9 12 0 ) 6 0 5 2 1 0 - 6 2 ( 0 7 1 —O 4 —O 市政公 用 事业 的市 场 化 改 革 问题 , 我 国各 城 是 市 政 府 建 设 及 市 政 公 用 事 业 管 理 部 门普 遍 关 注 并 致 力 探 讨 解 决 的 一 个 重 要 课 题 。 特 别 是 建 设 部 出 台 了 《 于 加 快 市 政 公 用 行 业 市 场 化 进 程 的 意 见 》 明 确 关 , 了推 进 市 政 公 用 行 业 市 场 化 运 作 的 有 关 政 策 措 施 , 决定 开放市 政公 用行 业市 场 , 立 特许经 营制 度 , 建 并 提 出 通 过 鉴 定 特 许 经 营 合 同 的 方 式 , 现 公 用 行 业 实 的特许 经 营。许 多城 市进 一步 加强市 政公 用事业 市 场化改 革 的步伐 , 行 业 运 营 和政 策 监 管等 方 面 进 从 行 了大 胆 尝 试 , 政 公 用 事 业 政 府 独 家 经 营 的 垄 断 市 局 面 已被 打 破 。 随 着 改 革 的 深 入 , 革 中 面 临 的 一 改 些 难点 问题 亟待研 究解 决 。
1 市 政 公 用 行 业 市 场 化 特 许 经 营 体 制 改 革 指 导 思 想 的必 要性
1 1 随着 改革 开 放 的深 入 , 公 用 行业 , 去 传统 . 在 过 的体 制 所 造 成 的 弊 端 已经 不 适 应 目前 经 济 发 展 的需 要 , 去公 用事业 主要 是 公 共 机 构 直接 投 资 和 生产 过 运 营 , 弊 端 主要是 政 企 不 分 、 断 经 营 , 造 成 财 其 垄 这 政 包 袱很重 , 率 低 、 务 差 。 效 服 依 据 国 家建 设 部有 关 指 导 意见 的要求 , 确市 明 政 公 用 行 业 市 场 化 特 许 经 营 体 制 改 革 的 指 导 思 想 是 : 破 对政 府投 入 的单 一 依 赖 , 投资 多 元 化 、 打 以 服 务 社 会 化 、 展 产 业 化 、 营 市 场 化 为 向 导 , 凡 是 发 运 对 可 以 借 助 外 力 加 快 发 展 的 事 业 , 胆 吸 引 外 资 ; 是 大 凡 可 以 通 过 市 场 配 置 进 行 调 配 的 资 源 , 胆 进 行 市 场 大 调 配 ; 是 可 以 部 分 退 出 甚 至 全 部 退 出 的 国 有 资 本 凡 大 胆 退 出 。 通 过 全 面 开 放 , 方 位 开 放 , 一 步 盘 活 全 进 存量 , 进 增量 , 新 体制 、 制 , 根本 上提高 设施 引 创 机 从 保 障供应 能力 , 而 提升行 业 服务质 量 和管理 水平 。 进 目的 : 照 “ 投 资 、 决策 、 收益 、 承 担风 险 ” 按 谁 谁 谁 谁 的 原则 , 实 企业 投 资 自主权 ; 理 界 定 政 府 投 资 职 落 合 能 , 高 投 资 决 策 的 科 学 化 、 主 化 水 平 , 立 投 资 提 民 建 决 策 追 究 制 度 ; 一 步 拓 宽 项 目融 资 渠 道 , 展 多 种 进 发 融 资 方 式 ; 育 规 范 的投 资 中 介 服 务 组 织 , 强 行 业 培 加 自主 , 进 公 平 竞 争 ; 全 投 资 宏 观 调 控 体 系 , 进 促 健 改 调 控 方 式 ; 善 调 控 手 段 ; 快 投 资 领 域 的 立 法 进 完 加 程 ; 强投 资 监 管 , 护 规 范 的 投 资 和 建 设 市 场秩 加 维 序 。通 过 深 化 改 革 和 扩 大 开 放 , 终 建 立 起 市 场 引 最 导 投 资 , 业 自主 决 策 、 行 独 立 审 贷 , 资 方 式 多 企 银 融 样, 中介 服 务 规 范 、 观 调 控 有 效 的新 型 投 资 体6期 总第 16期 4
20 0 7年 8月
内 蒙 古 科 技 与 经 济
In rMo g l c n eTeh oo y & Ecn my ne n oi i c aS e c n lg 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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