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公车改革方案及公务用车守则改革实施方案条例全文.doc
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四)总结评估。对改革情况进行全面总结,查找问题,及时调整完善。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指导推进改革工作。
(二)明确责任分工。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要明确责任,确保改革措施落到实处。
(三)加强监督检查。对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
(一)取消一般公务用车。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保留必要的执法执勤、机要通信、应急保障等特殊用途的公务用车。
(二)实行社会化出行。鼓励公务人员采取公共交通、自驾、拼车等方式出行,给予适当补贴。
(三)规范公务用车管理。加强公务用车的购置、使用、维修、报废等环节的管理,严格执行公务用车配备标准。
5.政策宣传和培训:加强公务人员对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认识和执行力。
七、附则
1.本实施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公务用车相关规定与本方案不符的,以本方案为准。
2.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可根据本方案,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3.本实施方案的解释权归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如有未尽事宜,由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四)做好舆论引导。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五)加强政策宣传和培训。提高公务人员对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认识和执行力。
七、附则
本实施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公务用车相关规定与本方案不符的,以本方案为准。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可根据本方案,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本实施方案的解释权归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如有未尽事宜,由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1)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应按照国家和地方政策规定,合理确定公务用车编制。
公车改革实施方案
4.车辆处置与监督
(1)建立车辆处置机制,对淘汰、报废、闲置的车辆进行统一处置。
(2)加强对车辆处置过程的监督,确保公开、透明。
5.鼓励绿色出行
(1)推广新能源汽车,逐步提高新能源车辆在公务用车中的比例。
(2)鼓励公务人员采取公共交通、自行车、步行等绿色出行方式。
(2)实行公务出行预约制度,提高公务用车使用效率。
(3)建立公务用车信息化管理平台,实现车辆使用、维修、加油、保险等信息的实时监控。
3.车辆配置与更新
(1)合理配置车辆,优先保障基层和业务用车需求。
(2)建立车辆更新机制,根据车辆使用年限、性能等情况,合理更新车辆。
4.车辆处置与监督
(1)建立车辆淘汰、报废、闲置处置机制,规范车辆处置流程。
四、实施步骤
1.调查摸底:全面了解各部门、各单位公务用车现状,为改革提供基础数据。
2.制定方案:根据调查摸底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改革目标、任务、措施和时间表。
3.试点推进:选择具有代表性的部门或单位进行试点,总结经验,不断完善改革措施。
4.全面实施:在试点基础上,全面推进公车改革,确保改革措施落实到位。
(2)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规定的编制数配备车辆,不得超编、超标配备。
2.车辆使用管理
(1)明确公务用车使用范围,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
(2)实行公务出行预约制度,提高公务用车使用效率。
(3)建立公务用车信息化管理平台,实现车辆使用、维修、加油、保险等信息的实时监控。
3.车辆配置与更新
(1)合理配置车辆,优先保障基层和业务用车需求。
3.宣传引导:加强宣传引导,提高公务人员对公车改革的认识和支持。
《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改革实施意见》解读
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意见政策解读山东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2018年6月一、关于改革目标1.方向:社会化、市场化改革方向。
2.方式:创新事业单位公务交通保障机制,取消一般公务用车,公务出行实行报销公务交通费用、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或其他符合规定的社会化方式保障,从严配备定向化保障的公务用车。
3.目标:实现事业单位公务交通保障高效、费用节约、成本下降和管理规范。
4.时限:2018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全省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任务。
随着事业单位改革和乡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深化,逐步完善相关配套政策。
二、关于总体要求1. 坚持厉行节约,保障高效。
确保改革后公务交通费用低于改革前支出,确保事业单位社会服务和公益事业工作不受影响。
2. 坚持从严从紧,应改尽改。
将应改单位和符合参改条件的人员全部纳入改革范围,从严核定保留车辆,从紧确定公务交通费用报销额度或公务交通补贴范围和标准,坚决避免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现象。
3. 坚持统筹兼顾,分类指导。
根据事业单位行业特点和工作实际,采取不同的改革措施。
完善各项配套政策。
4. 坚持统一部署,分级负责。
各级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级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各负其责,确保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任务按期完成。
三、关于改革范围1.单位范围。
全省各级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除外,下同)参加本次改革。
省垂管系统中的市、县(市、区)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按照属地原则参加同级的公务用车制度改革。
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可按照本方案要求实施改革,也可参照国有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有关规定实施改革。
对处在转企改制或职能机构调整过程中的事业单位,由主管部门研究提出改革方式。
2.人员范围。
原符合配备公务用车条件的人员参加本次改革。
目前按照报销公务交通费用保障公务出行的人员原则上维持现有方式。
四、关于改革任务1.改革事业单位公务交通保障方式。
(完整版)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2014年修改意见)一、目的为进一步改善乘用车辆的使用和管理,弥补公有车辆的不足,公司决定,改变乘用车辆运营结构,利用员工自有车辆办理部分公务,以方便工作用车,减少交通费用,特制定本方案。
二、私车公用适用范围:1、适用人员:山东鸿亦集团公司自有车辆的在职人员。
2、适用事宜:本部门自有车辆在职人员办理本部门公务。
3、适用地域:东营、潍坊、淄博、滨州四市市区及所辖区域。
三、对车辆的要求各种手续完备、已交纳车辆保险等相关规费、安全性能好,能确保行车安全、正常行驶的车辆。
四、派车程序:1、公司公车派车由经营管理部统一调配,部门用车时填写《用车申请》,经部门领导或分管领导批准后,交经营管理部部长批准派车。
公车费用从当月部门补贴额度中扣除。
2、私车公用由各部门自行负责调配,派车程序由各部门自行设置并做好统计记录。
私车补贴按月由部门统计并分配核算后经部长签字同意交经营管理部统一发放。
五、补贴额度:公司按照职务及部门两种方式共同执行用车补贴,私车公用的具体补贴额度如下:1、职务补贴额度:2、部门用车补贴考核额度:六、费用核算管理办法1、职务补贴按岗位直接计入当月工资,与本人考勤情况挂钩,计算方法与基本工资计算方法相同。
2、公务派车按里程计算费用,公车费用从部门补贴考核额度中扣出,出车费用以所办理的业务事实归口核算。
3、私车补贴实行准包干使用,由部门自行核算,超支、节余均由部门自行分配。
公司根据各部门上报材料按年度统一结算。
七、车辆使用费用补助标准无论使用个人车辆或公司车辆统一按以下规定的标准核算费用:1、排量在2.0(含2.0)L以下,按2元/公里;2、排量在2.0-3.0(含3.0)L,如【宝马车】,按2.3元/公里;3、排量在3.0L以上,如【商务车】,按2.5元/公里。
八、事故责任的划分私车公用期间发生的因酒后驾驶、违反交通规则等原因造成的交通事故、罚款,由个人承担全部责任,负担所有费用,公司不再承担任何责任。
山东公车改革方案
山东公车改革方案引言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进步,公车改革已成为各地政府改革的重要一步。
山东省作为我国东部沿海发达地区之一,其公车改革方案备受关注。
本文将详细介绍山东公车改革方案的目标、内容和实施步骤。
1. 目标山东省公车改革的主要目标是提高政府机关的运行效率,加强财政管理和监督,并为市民提供更加透明和高效的公共服务。
具体目标如下:•减少财政支出:通过减少公务用车数量和费用,降低政府的日常运行费用,实现财政节约。
•提升政务效率:优化公车配备和使用管理,加强对公务用车的监督,提高政务执行效率。
•增强市民满意度:提供更加透明和高效的公共服务,增强市民对政府的信任感。
2. 内容山东公车改革方案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2.1 减少公务用车数量根据不同级别和部门的需求,合理确定公务用车配备数量。
对于一些高级别官员和机关直属单位,可以逐步减少公务用车配备数量,鼓励使用公共交通工具代替。
2.2 优化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建立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制度,明确公务用车的使用范围和条件。
公车使用必须符合职能需要,并经过合理安排和审批。
同时,加强公务用车的维护和保养,延长使用寿命,降低运营成本。
2.3 公车监督与审计加强对公务用车的监控和审计,确保公车使用符合规定和程序。
建立公车使用登记制度,对公车使用情况进行实时监测和记录,并定期进行审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2.4 促进公共交通发展在改革过程中,加大对公共交通的投入和推广力度,提升公共交通的覆盖范围和服务质量。
鼓励政府机关和公务人员优先选择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对公务用车的需求。
2.5 加强财政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的财政管理制度,严格规定财政拨款使用和报销程序,加大对公务用车经费的监督和审批力度。
加强财务审计工作,定期对公车改革的效果进行评估和监督。
3. 实施步骤山东公车改革方案将分为以下几个实施步骤:3.1 研究制定改革方案成立专门的研究小组,对山东省公车改革进行深入研究和调查,形成详细的改革方案。
山东公车改革方案及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条例全文.doc
2019年山东公车改革方案及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条例全文山东公车改革方案及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条例全文日前,山东公车改革全面启动,车改工作计划年底前基本完成。
车改分为六方面:1、取消一般公车保留必要车辆;2、全省各级党政机关参改;3、济南六区公务出行不再报销交通费;4、省级机关可保留5辆以内通信应急车;5、司勤人员:在编人员留用或内部消化;6、取消的公车将公开拍卖。
山东公车改革启动近日,山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山东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和《山东省省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全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全面启动。
此次车改,预计全省可减少公车62412辆,压减率达到50%以上。
同时设立7档公务交通补贴,月补贴最高不超过1690元。
车改工作计划年底前基本完成。
1、取消一般公车保留必要车辆本次山东省车改的主要任务是,取消各级党政机关一般公务用车,保留必要的机要通信、应急、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符合规定的一线执法执勤岗位车辆。
改革后,城区或规定区域内普通公务出行方式由公务人员自行选择,实行社会化提供,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月补贴最高不超过1690元。
根据《方案》,山东省内各级党政机关的一般公务用车将被取消。
保留的公务用车,仅限于必要的机要通信、应急、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符合规定的一线执法执勤岗位车辆。
根据《方案》,省属厅局正职主要负责人和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可以保留工作用车。
《方案》提出,鼓励上述人员参加车改。
《方案》提出,鼓励公务人员出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各地要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部分汽车租赁公司,发展适合公务出行的市场化交通定制服务,增加社会化交通供给。
2、全省各级党政机关参改这次车改的参加范围是,全省各级党政机关(包括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审判、检察机关,民主党派和工商联机关,群众团体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市厅级及以下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和机关工勤编制人员。
公务用车改革实施方案
6.建立健全公务出行社会化保障机制。
-鼓励公务出行优先选择公共交通、非机动车等绿色出行方式。
-推广公务出行社会化保障,探索公务出行补贴制度。
五、实施步骤
1.制定实施方案。
-各级政府、部门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2.报批方案。
-各级政府、部门将实施方案报上级政府、主管部门审批。
5.风险防控:制定应急预案,妥善处理改革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
七、附则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公务用车管理规定与本方案不符的,以本方案为准。各级政府部门应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完)
(完)
第2篇
公务用车改革实施方案
一、引言
为深化我国公共资源配置改革,提升公务用车管理效率,降低行政成本,树立政府机构廉洁高效形象,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导向,特制定本公务用车改革实施方案。
二、目标定位
公务用车改革致力于达成以下目标:
1.规范化:建立科学、规范的公务用车管理体系,确保车辆使用的合规性。
3.启动改革。
-根据批准的实施方案,启动公务用车改革工作。
4.推进改革。
-按照实施方案,逐步推进公务用车改革。
5.总结评估。
-公务用车改革实施结束后,进行全面总结和评估。
六、保障措施
1.组织领导。
-成立公务用车改革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组织实施公务用车改革。
2.财政支持。
-合理安排财政资金,保障公务用车改革顺利推进。
公务用车改革实施方案
第1篇
公务用车改革实施方案
一、背景为贯ຫໍສະໝຸດ 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管理,降低行政成本,提高公务用车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我国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公务用车改革实施方案。
山东省公务用车管理制度
山东省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山东省公务用车管理制度一、引言公务用车是国家机关和公共机构的重要工作工具,能够方便公务人员出行,提高工作效率。
然而,长期以来,公务用车管理存在着一些问题,如车辆使用不规范、乱开乱停、资源浪费等,这不仅损害了公务形象,还浪费了财政资源。
为了建立规范的公务用车管理制度,提高资源利用效益,山东省出台了一系列管理措施,力求解决问题并加强机关公车使用的监管。
二、山东省公务用车管理制度的制定背景山东省位于我国东部,拥有广阔的地域和众多的机关单位。
为了更好地管理公务用车,提高行政效能,山东省制定了公务用车管理制度。
该制度的制定经过了广泛的调研和论证,结合山东省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了一系列的管理要求和措施。
三、山东省公务用车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1. 车辆购置管理山东省明确规定了公务用车的购置程序和标准。
在购置过程中,要注重节约用车成本,切实做到合理、科学选用,避免盲目扩大公务用车规模。
公务用车的购置资金来源自己筹资和财政拨款,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级财政的相关政策执行。
2. 车辆使用管理为了规范公务用车的使用,山东省制定了详细的使用管理细则。
根据不同的情况和需要,将公务用车划分为重点用车和一般用车。
对于重点用车,要严格控制车辆的使用次数和时间,确保其使用合理、高效。
而对于一般用车,要确保使用合法合规,并实行合理使用标准,防止闲置和滥用。
3. 车辆维护管理山东省规定了公务用车的维护保养制度,要求各单位建立健全用车维护档案,明确车辆维修保养的责任和流程。
同时,要加强对维修单位和人员的管理,提高维修工作质量,确保公务用车保持良好的状态,延长使用寿命。
4. 车辆管理的监督与考核为了确保公务用车管理的有效执行,山东省建立了监督与考核机制。
相关部门对各机关单位的公务用车管理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奖惩。
对于管理不善的单位,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同时,鼓励各单位进行自我检查和整改,推动公务用车管理工作的改进。
公车改革方案实施细则
四、加强组织实施
(一)加强领导。中央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各部门各单位要成立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组,负责制定本部门本单位实施方案,报中央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批准后组织实施。已先行改》全文如下。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及《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推进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加快建立新型公务用车制度,有效降低行政成本,根据《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和原则
(一)总体目标
围绕建设节约型、廉洁型机关的要求,坚持社会化、市场化方向,转变传统的公务用车运行管理方式,合理有效配置公务用车资源,创新公务交通分类提供方式,实现公务出行便捷合理、交通费用节约可控、车辆管理规范透明、监管问责科学有效,为全国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作出示范。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制度创新、保障公务出行。改革公务用车实物供给方式,取消一般公务用车,普通公务出行方式由公务人员自行选择,实行社会化提供并适度补贴交通费用,从严配备定向化保障的公务用车。
3.公务交通补贴属于改革性补贴,列入财政预算,在交通费中列支、按月发放,用于保障公务人员普通公务出行。适时适度调整公务交通补贴标准。
4.执法执勤部门统一参加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按规定保留的执法执勤用车要严格配备在一线执法执勤岗位,执法执勤部门的其他一般公务用车一律纳入改革范围。
5.对未参改单位和人员,不得发放公务交通补贴。
(二)明确责任。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部门本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要认真研究部署,明确任务分工和责任,确定相关责任人员,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确保改革顺利推进。
《山东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政策解读
《山东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政策解读一、关于改革范围(一)参改机构和人员范围问题。
全省各级党政机关(包括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审判、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机关,群众团体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在编在岗的厅(局)级及以下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和机关工勤编制人员,先行参加本轮改革。
省安全系统公务用车改革,经批准后单独启动实施。
市及市以下地税系统参加同级政府的公务用车改革。
其他事业编制人员和国有企业管理岗位人员待相关政策出台后,按规定执行。
(二)离退休干部参改问题。
离退休干部参改办法另行研究。
(三)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用车参改问题。
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用车暂不纳入改革范围,仍按有关规定执行。
在编在岗的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参加车改,发放公务交通补贴。
(四)一般公务用车、执法执勤用车、机要通信用车、应急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的界定问题。
一般公务用车是指用于办理公务、机要通信、处置突发事件等公务活动的机动车辆。
执法执勤用车是指用于侦查、办案、监察、稽查、税务征管等司法和行政执法的执法执勤公务的专用机动车辆。
机要通信用车是指车改后,各单位按有关规定配备的用于机要通信工作保障的车辆。
应急用车是指车改后,各单位按有关规定配备的用于应急保障的车辆。
特种专业技术用车是指搭载了专业技术设备,用于执行特殊工作任务的专用车辆,如防爆车、囚车、清障车、现场勘查车、气象监测、地震监测、无线电监测、垃圾清运车、路灯修理车、森林防火灭火车、运水车、消防车、救护车、避震车、抢险车等。
(五)行政区域(城区或规定区域)范围界定问题。
各市在改革方案中,应明确市级党政机关公务出行交通补贴保障的范围(城区或规定区域)。
跨区域的公务出行视为公务出差,相关交通费用按有关规定报销。
公务交通补贴保障范围要与差旅费保障范围搞好衔接。
(六)事业单位参改问题。
属于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与党政机关车改同步进行。
属于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待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有关政策出台后,按规定执行。
公车改革方案实施细则全文
《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全文如下。
为贯彻落实党的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及《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推进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加快建立新型公务用车制度,有效降低行政成本,根据《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和原则一总体目标围绕建设节约型、廉洁型机关的要求,坚持社会化、市场化方向,转变传统的公务用车运行管理方式,合理有效配置公务用车资源,创新公务交通分类提供方式,实现公务出行便捷合理、交通费用节约可控、车辆管理规范透明、监管问责科学有效,为全国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作出示范。
二基本原则1.坚持制度创新、保障公务出行。
改革公务用车实物供给方式,取消一般公务用车,普通公务出行方式由公务人员自行选择,实行社会化提供并适度补贴交通费用,从严配备定向化保障的公务用车。
2.坚持统筹兼顾、注重政策配套。
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正确处理改革涉及的各方面利益关系,科学制定改革方案和相关配套政策,增强可行性和协调性,确保新旧机制有效转换。
3.坚持统一部署、分类分步推进。
率先推进中央和国家机关及其所属参公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驻地方的中央垂直管理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按照属地化原则推进,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非参公事业单位、中央企业和中央金融企业参照本方案制定相关改革政策,坚持先易后难,分类分步稳妥推进改革。
二、主要任务一参改范围1.机构范围:中央纪委机关和中央各部门,全国人大机关,国务院各部门,全国政协机关,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各人民团体、群众团体,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参公事业单位。
2.人员范围:在编在岗的司局级及以下工作人员。
3.车辆范围: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保留必要的机要通信、应急、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符合规定的一线执法执勤岗位车辆及其他车辆。
二改革方式对参改的司局级及以下工作人员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自行选择公务出行方式,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城区内公务出行不再报销公务交通费用。
山东公车改革方案
山东公车改革方案1. 引言公车改革是一项关系到政府机构运行效率、财政支出和政府形象的重要改革措施。
以山东省为例,本文将提出一套完整的山东公车改革方案,旨在通过合理规划和高效管理,提升政府机构的运行效率,降低财政负担,提升政府形象。
2.背景介绍山东省是中国东部沿海地区的重要省份,拥有发达的经济和良好的发展基础。
然而,长期以来,山东省政府机关的公车使用问题一直备受质疑。
大量公车被滥用、私用或闲置,造成了重要资源的浪费,不仅给财政带来了很大压力,也影响了政府形象。
因此,制定一套合理的公车改革方案势在必行。
3.目标与原则3.1 目标•减少公车数量,提高利用率•优化公车使用管理,提升效率•规范公车使用行为,防止滥用和浪费•降低财政负担,提升政府形象3.2 原则•合理配置:根据工作需要确定公车数量和类型•严格管理:建立完善的公车使用管理制度和审批流程•依法用车:明确公车使用范围和限制条件,严禁私用和滥用•公开透明:公布公车使用情况,接受社会监督4.改革方案4.1 公车数量和配置根据不同职能部门的需求和工作特点,科学合理配置公车数量和类型。
分为政府领导层公车和一般公务用车两部分,且按照功能分区划分。
政府领导层公车:确保政府领导层正常运转,不得私人购买或使用私人车辆。
一般公务用车:按照各部门工作需求和规模配备,限制使用范围并精确管理。
4.2 公车使用管理建立完善的公车使用管理制度和审批流程,确保公车使用合法、合理、透明。
具体措施包括:•公车申领制度:明确公车申领条件和流程,由各部门自行申领,并限制最长使用时间。
•行驶记录管理:配备GPS定位及行驶记录系统,实时监控公车行驶轨迹和使用情况。
•违规处理制度:对滥用、私用、超范围及时处理,追究责任。
•审批流程优化:简化审批流程,提高办理效率,防止滞后和拖延。
4.3 公车使用行为规范明确公车使用的范围和限制条件,建立公车使用行为规范,防止滥用和浪费。
具体措施包括:•公车用途限制:只能用于公务活动,严禁私人使用和支援商务活动。
山东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
山东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有效保障公务活动,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节约型机关建设,根据《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山东省实施〈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办法》《山东省机关事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公务用车,是指党政机关配备的用于定向保障公务活动的机动车辆,包括机要通信用车、应急保障用车、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以及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
机要通信用车是指用于传递、运送机要文件和涉密载体的机动车辆。
应急保障用车是指用于处理突发事件、抢险救灾或者其他紧急公务的机动车辆。
执法执勤用车是指中央批准的执法执勤部门(系统)用于一线执法执勤公务的机动车辆。
特种专业技术用车是指固定搭载专业技术设备、用于执行特殊工作任务的机动车辆。
第四条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遵循统一管理、定向保障、经济适用、节能环保的原则。
第五条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实行统一制度规范、分级分类管理。
党政机关公务用车主管部门负责本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工作,根据职责实行统一编制、统一标准、统一购置经费、统一采购配备、统一处置管理;指导监督下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工作。
省机关事务局是全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省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各市公务用车管理工作;各市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负责本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所辖县(市、区)公务用车管理工作。
第六条公务用车主管部门应当推进公务用车标准化管理,健全完善公务用车编制、配备更新、使用和处置管理等标准体系。
第二章编制管理第七条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实行编制管理。
车辆编制根据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工作需要等因素确定。
机要通信用车、应急保障用车和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编制由公务用车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确定。
《山东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政策解读
《山东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政策解读山东省公务用车制度总体方案是山东省政府对公务用车制度进行的指导性文件,旨在加强公务用车管理,提高公务用车使用效率,厉行勤俭节约,推动政府工作规范化、透明化和廉洁化。
以下是对该方案的政策解读。
首先,该方案明确了公务用车管理的原则和目标。
原则包括科学规范、合理配置、严格管理、节约用车,旨在建立健全的制度机制。
目标是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工作,提高公务用车使用和保管效益,实现公务用车向市场化运作和规范化管理过渡。
其次,该方案对公务用车的配置和数量进行了明确规定。
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保有量原则上不超过配置标准的1/3,并按需集中配备,加强统筹管理。
对于超过规定配置标准的公务用车,要进行清理收回或以其他形式处置,严禁挪作他用,以确保用车数量适度、合理。
第三,该方案对公务用车的使用范围和使用权限进行了明确规定。
公务用车使用范围应限定在工作需要的范围内,禁止私人使用。
对公务用车使用权限进行了严格限定,明确了各级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的使用权限和管理责任,减少不必要的用车需求和滥用现象,确保用车使用规范。
第四,该方案对公务用车的使用管理和监督机制进行了规定。
要求建立公务用车使用登记制度和公开、透明的公示制度,加强对公车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进行整改。
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应建立公务用车使用情况统计和信息管理平台,提供数据支撑,加强对公车使用的规范指导。
最后,该方案对公务用车的维护和保养进行了规定。
各级机关事业单位要加强对公务用车的保养维修工作,确保公车使用安全可靠。
对于长时间不用的公务用车要进行保留处置,减少闲置和浪费。
同时,鼓励机关事业单位采取公共交通工具、网约车等替代公务用车的方式,提高用车效率和节能减排。
总的来说,《山东省公务用车制度总体方案》通过明确的政策规定和制度安排,对公务用车数量、配置、使用权限、管理和监督机制等方面都进行了规范,旨在提高公务用车的使用效率和管理水平,推动政府工作规范化、透明化和廉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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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山东公车改革方案及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条例全文山东公车改革方案及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条例全文日前,山东公车改革全面启动,车改工作计划年底前基本完成。
车改分为六方面:1、取消一般公车保留必要车辆;2、全省各级党政机关参改;3、济南六区公务出行不再报销交通费;4、省级机关可保留5辆以内通信应急车;5、司勤人员:在编人员留用或内部消化;6、取消的公车将公开拍卖。
山东公车改革启动近日,山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山东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和《山东省省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全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全面启动。
此次车改,预计全省可减少公车62412辆,压减率达到50%以上。
同时设立7档公务交通补贴,月补贴最高不超过1690元。
车改工作计划年底前基本完成。
1、取消一般公车保留必要车辆本次山东省车改的主要任务是,取消各级党政机关一般公务用车,保留必要的机要通信、应急、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符合规定的一线执法执勤岗位车辆。
改革后,城区或规定区域内普通公务出行方式由公务人员自行选择,实行社会化提供,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月补贴最高不超过1690元。
根据《方案》,山东省内各级党政机关的一般公务用车将被取消。
保留的公务用车,仅限于必要的机要通信、应急、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符合规定的一线执法执勤岗位车辆。
根据《方案》,省属厅局正职主要负责人和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可以保留工作用车。
《方案》提出,鼓励上述人员参加车改。
《方案》提出,鼓励公务人员出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各地要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部分汽车租赁公司,发展适合公务出行的市场化交通定制服务,增加社会化交通供给。
2、全省各级党政机关参改这次车改的参加范围是,全省各级党政机关(包括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审判、检察机关,民主党派和工商联机关,群众团体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市厅级及以下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和机关工勤编制人员。
省安全厅系统公车改革,经批准后单独启动实施。
市及市以下地税系统参加同级政府的公车改革。
非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国有金融企业的公车改革,待中央政策出台后另行部署。
3、济南六区公务出行不再报销交通费按照《山东省省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发放补贴后,省级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在济南市城区内(包括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长清区)公务出行,要自行选择出行方式,不再报销公务交通费用。
4、省级机关可保留5辆以内通信应急车《方案》规定,省级党政机关根据编制总量和工作性质,可保留5辆以内的机要通信和应急用车;省机构编制部门单列编制、数量在50人以上、相对独立或驻济南以外的部门属处级单位,可单独核定1至2辆机要通信和应急用车。
《方案》规定,符合保留条件的各类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可以继续保留。
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要优先选用新能源汽车。
执法执勤用车应当喷涂明显的统一标识。
5、司勤人员:在编人员留用或内部消化《方案》要求,要妥善安置司勤人员。
各级党政机关根据车改后的实际需要,合理设置司勤人员岗位。
对未留用的在册正式司勤人员,原则上以内部消化为主,通过内部转岗、开辟新的就业岗位、提前离岗等措施妥善安置。
对其他未留用的司勤人员,要做好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终止、解除工作,并依法进行经济补偿,维护其合法权益。
6、取消的公车将公开拍卖对取消的公务用车,由各级相关职能部门统一规范处置。
要制定处置办法,公开招标评估、拍卖机构,通过公开拍卖等方式公开处置。
据早先全面摸底的统计数据,山东共有党政机关、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等13887个机构参加此次车改,涉及车辆122870辆、司勤人员65091人。
预计车改可减少公车62412辆,压减率超过50%。
车改之后,公务人员可自行选择在城区或规定区域内的普通公务出行方式,并获得适当的公务交通补贴。
交通补贴标准共分为7档,覆盖科员办事员和机关工勤编制人员至厅局级正职,金额从每月500元至1690元不等。
其中厅局级正职的补贴最高不超过1690元。
为巩固车改成果,山东明确提出各级党政机关不得接受企事业单位或个人赠送的车辆,不得以公务交通补贴名义变相发放福利,不得以任何方式换用、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车辆等六项“不得”。
山东省级党政机关将率先实施车改,全省预计年底前基本完成车改工作。
山东省公车改革补贴标准山东公司行政人事管理制度1 行政人事管理制度一、岗位职责1.负责外来文件、信函的签收、传递、催办、归档工作。
2.负责公司内部行政文件的分类、建档工作,并按分门别类、便于查阅的原则进行规范化管理。
3.负责公司各部门呈送总经理审批文件的送签、催办、收件工作。
4.负责公司内部行政文件的拟草、打印、送审、行文编号、分发及归档工作。
5.按需求计划,负责办公用品的采购,并按公司有关规定进行管理与发放。
7.协助总经理经理进行人力资源管理工作。
8.对公司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的实物管理,配合财务部定期进行核查,保证帐物相符。
9.负责公司水、电、通讯等费用的缴纳工作。
10.收取报纸、信刊,转交相关部门和人员,并做好分发签收记录。
11.接听外来电话,进行相应的电话记录,收、发传真,管理打印机等办公设备。
12.接待来访者,并电话通报相关部门和人员或作出相应处理。
13.工资表的制定,员工的入职、合同签订及员工的离职手续办理。
14.安排公司行政工作会议及公司领导临时召集的会议,拟草会议纪要。
15.负责与财务人员配合,建好来往台账,负责报销手续的初审和填写和备案工作。
16.负责车票、机票的定购,接待客户房间的预定结账工作。
17.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行政后勤工作流程(一)办公用品领用1.领用人根据有关办公用品清单及实际需要,向本部门负责主管提出申请,由部门统一向行政部签字领取。
2.办公用品采购原则上由各部门向行政部提出申请后统一采购,特殊物品采购由部门领导申请并经总经理审批同意后另行购买。
3.员工离职时,应认真清点办公用品,到行政部填写交接清单并签字。
(二)印签管理1.公司印章刻制均须由总经理批准,由行政部统一办理刻制事宜。
2.各部门根据实际需要申请刻制内部或对外用章,由部门经理申请并报总经理批准。
3.各部门印章由各部门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印章使用须有记录,不能委托他人代管。
4.用印人填写用印登记簿,注明用印事由、数量、申请人、批准人、用印日期。
5.原则上使用公章须由总经理审批,部门章须由分管副总签批后方可盖印。
(三)文件复印1.公司所有复印文档工作原则上由行政部统一负责,未经行政部确认,各部门不得私自拿到公司外复印。
2.复印操作人应自觉在行政部复印管理台帐上登记。
3.如行政部发现复印操作人未填写复印数量或数量不符,除责成其重新填写外,将对责任人进行相应处罚。
5任何人不得利用公司复印机复印与工作无关文件,行政部一经发现,有权根据公司有关规章制度进行处罚。
(四)传真收发1.公司与外界联系需对方发送传真时,尽量要求对方注明收件人,以便行政部及时分发。
2.行政部收到传真后,在传真登记台帐上登记,并负责通知收件人及时领取及签字确认。
(五)信件收发1.公司所有收发管理工作均由行政部前台文员统一负责,包括文件、邮件、报刊、挂号信、电报的发送、登记,以及特殊文件资料的递送。
2.前台文员须根据相关文件资料填写收件登记簿、发文登记。
3.收到信件资料由行政部负责通知收件人及时领取。
4.对贵重物品、汇款、邮包,要进行专门登记,并及时通知部门或个人签字领取。
5.对投递错误的邮件,应及时退回或设法转移。
(六)名片管理1.公司名片格式统一化,由公司行政部依据企业形象规划并联系印刷业务。
2.印制名片申请人填写名片印刷申请单,部门领导签字,报总经理、分管总监审批后交由行政部联系印制。
3.名片印制前由申请人确认名片职务、职称、部门是否相符,姓名、联系办法等需确认无误。
4.公务、客户名片须在公司内作为共享资源。
(七)公司设备申请流程为加强公司固定资产管理,规范管理工作程序,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率,杜绝浪费,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设备购买申请流程。
1.各部门根据各自工作的实际情况和预算计划,提出切实可行的申请要求(内容具体翔实、理由充分),分管副总和总经理签字报集团审批。
2.行政部根据各部门现有的设备资产情况对申请进行核实,并对各部门要求从真正的客观需求出发,遵循设备申请原则,提出解决建议和意见(调拨或购买)。
3.采购由行政部统一申请费用、组织购买,过程遵循“价廉物美”的原则,在满足各部门需求的基础上,注意设备的性能价格比,多压价比价、厉行节约。
设备采购结束后统一由行政部和市场部组织验收核查;固定资产登记后,由各部门登记领用,责任到人。
4.所有资产在使用者离开公司或调离本部门时应收归行政部仓库,并在部门设备管理员处登记。
(八)订票、订房申请流程1.各部门根据各部门的实际需要,提出订票、订房申请,并填写相应的申请表(内容具体详实),主管副总签字确认,报总经理审批。
2.各部门在订票、订房之前,先行申请好费用,交予行政部代办及结款。
3.相关部门承担在订票、订房时过程中由于自身失误带来的风险,例如承担退票费、退房费等。
4.订票、订房需一定的提前量(订票一般提前2~3天知会行政部,订房一般提前1~2天)。
5.各部门在上述申请中不得提高出实际需要的要求。
三、岗位定员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