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公车改革方案
2023公车改革修改方案
2023公车改革修改方案公车改革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目的是进一步深化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建立规范、高效、廉洁、可持续的公务用车管理体系,提高公务用车管理水平,逐步实现公车制度的科学化、制度化、法治化。
根据2023年的情况,制定以下公车改革修改方案:一、加强制度建设1.修订公务用车管理办法:明确公务用车的管理职责、权限和程序,规定公务用车的采购、使用和报废等方面的具体规定,加强对公务用车管理的监督和检查。
2.制定公务用车使用标准:根据实际需要和经济情况,制定明确的公务用车使用标准,包括公务用车的型号、品牌、价格、油耗等,合理确定公务用车的规模和结构。
3.建立公务用车管理信息系统:建立全面、准确、实时的公务用车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公务用车的监控、定位和查询,确保公务用车的安全、规范和高效运行。
4.加强公务用车使用定额管理:根据部门的实际需要和经济情况,制定公务用车使用定额,对公务用车的使用进行限制,合理控制公务用车的数量和使用频率。
二、完善经费管理1.建立公务用车专项经费制度:设立专门的公务用车经费,统筹管理公务用车的采购、维护和油料费用等,明确公务用车的经费来源和使用范围,加强对公务用车经费的监督和审计。
2.加强公务用车费用核算与报销管理:对公务用车费用进行全面、详细、实时的核算,规定公务用车费用的报销流程和标准,加强对公务用车费用的审批和监督。
3.鼓励节约用车:设立公务用车节约奖励制度,对公务用车的节约行为进行奖励,鼓励公务人员合理使用公务用车,提高公务用车的使用效率。
三、加强监督和问责1.加强对公务用车的监督检查:严格按照规定,对公务用车的采购、使用和报废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公务用车管理中的问题和不正之风。
2.建立公务用车违规违纪行为的惩戒机制:对公务用车管理中的违规违纪行为,严肃查处和追责,形成有效的震慑,增强公务用车管理的规范性和严肃性。
3.加强公务用车管理责任追究:明确公务用车管理的责任制,建立健全公务用车管理的监督、检查和问责机制,严肃追究公务用车管理人员的责任。
2024年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2024年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一、引言公务用车制度是公务员和机关事业单位在工作中使用车辆的规范管理办法,对于提高公务员工作效率、节约财政资金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长期以来,我国公务用车制度存在着不少问题:公车私用、车辆过度配置、费用浪费等。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我们制定了2024年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以推进公务用车制度的改革和规范,提高公务员工作效率,加强财政资金管理,促进政府的廉洁和节约。
二、改革目标1. 实现公车私用行为的杜绝,公务员不得将公务用车用于私人事务;2. 优化车辆配置,合理规划公务用车队伍,降低公务用车数量;3. 提高用车效率,减少用车时间,提高公务员工作效率;4. 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费用,提高财政资金利用效率;5. 营造廉洁节约的政府形象。
三、改革措施1. 完善规章制度(1)修订公务用车制度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公务用车管理的基本原则、职责和权限。
(2)建立公务用车配备标准和配置比例,根据工作需要和行驶里程确定公车数量。
(3)明确公车使用范围和限制条件,禁止公车私用行为,对违规使用的公车进行严肃处理。
2. 优化车辆配置(1)建立公务用车库存管理制度,对公务用车进行全面盘点,根据需要适度削减车辆数量。
(2)合理规划公务用车队伍,充分发挥车辆利用率,避免部分车辆闲置浪费。
3. 推进公务用车共享(1)建设公务用车共享平台,实现公务用车资源的共享和利用,根据需求进行分时租赁。
(2)推动使用新能源公务用车,加快更新公务用车车队,提高公务用车的绿色环保性能。
4. 加强管理和监督(1)建立公务用车台账,实现公车的全程可追溯管理,有效控制公车流失和滥用情况。
(2)加强公务用车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违规使用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5. 提高公务员工作效率(1)优化用车流程,简化审批手续,提高用车效率。
(2)推广使用先进的车辆管理信息系统,提供用车信息查询和车辆调度等服务,提高公务用车的管理效能。
重庆事业单位车补方案
4.提高职工参与度:鼓励职工积极参与车改工作,为政策制定和实施提供意见和建议。
本方案旨在规范我市事业单位车改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各级事业单位应认真贯彻执行,确保政策落地生根,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
二、基本原则
1.公平合理:确保交通补贴标准公平、合理,满足职工基本出行需求。
2.规范管理:加强交通补贴发放与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3.节能减排:引导事业单位合理配置车辆,降低能源消耗。
三、适用范围
1.本方案用于我市各级各类事业单位。
2.事业单位在编在岗职工,按照本方案规定享受交通补贴。
四、交通补贴标准
3.本方案解释权归重庆市人民政府。
本方案旨在规范我市事业单位车改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各级事业单位应认真贯彻执行,确保政策落地生根,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
第2篇
重庆事业单位车补方案
一、引言
为深化我市事业单位车改工作,规范交通补贴管理,确保事业单位高效运转,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事业单位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及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车补方案。
3.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车辆管理制度,加强对车辆的使用、维护、报废等环节的监管。
七、监督检查
1.各级政府部门应加强对事业单位车改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2.对违反本方案规定,擅自提高补贴标准、扩大补贴范围、挤占挪用补贴资金等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八、附则
1.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各级事业单位可根据本方案,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1)基础补贴:按每人每月固定金额发放。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改革主城区公共交通汽车客运营运与管理体制的决定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改革主城区公共交通汽车客运营运与管理体制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10.14•【字号】渝府发[2006]123号•【施行日期】2006.10.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公路正文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改革主城区公共交通汽车客运营运与管理体制的决定(渝府发〔2006〕123号)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城市公共交通的法律、法规和市人大常委会公布的《重庆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适应主城区经济社会发展、城市区域不断扩大以及社会公众对公共交通服务的需要,市政府决定对我市主城区公交客运体制进行改革,构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以国有公交为主导、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公共交通市场统一开放、竞争适度有序、服务规范优质的主城区公交客运营运与管理体制。
一、充分认识改革主城区公交客运营运与管理体制的重要意义重庆直辖以来,主城区公交客运市场较快发展,国有公交企业继续发挥主导和带动作用,覆盖了主城核心区(外环高速公路以内的区域)全部营运线路,承担了该区域日均汽车客运总量(305万人次)的88.5%,为解决出行难和完成应急运输保障任务发挥了主力军作用。
与此同时,民营客运企业经过分步调整,承担了主城核心区日均汽车客运总量的11.5%,为解决社会就业、繁荣客运市场作出了积极贡献。
但是,主城区客运市场仍然面临不少问题。
一是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没有完全建立。
营运主体多而散,多数营运企业规模过小,竞争秩序不规范。
二是公交客运市场开放后相应的政策法规建设滞后,公平竞争机制没有完全建立。
同在主城区营运的各类客运企业在纳税、费用征缴、职工社会保障、线路准入、站场使用、单车核载、运力投放、证照办理、承担政府确定的公益性、应急性义务等方面政策不统一、待遇不平等。
三是营运主体实力不强。
国有公交企业面临较大的经营压力和困难,需要进一步转变内部机制,增强活力。
重庆公车改革方案2023年重庆公车改革补贴标准及改革政策解读
重庆公车改革方案2023年重庆公车改革补贴标准及改革政策解读重庆启动公车补贴上限每月1950元从重庆市发改委获悉,《重庆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总体方案》日前正式实施,重庆各级党政机关在编在岗厅局级及以下公务员和参公人员将取消一般公务用车,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
中央和国家机关车改公务交通补贴标准为厅局级每人每月1300元、处级每人每月800元、科级及以下每人每月500元。
重庆的车改方案规定,本地公务交通补贴原则上执行不高于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交通补贴标准的130%、艰苦边远地区原则上不高于150%。
由此测算,重庆厅局级、处级、科级及以下干部每月交通补贴最高分别为1950元、1200元和750元。
根据方案,重庆的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暂不纳入;党政机关只能保留必要的机要通信、应急、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符合规定的一线执法执勤岗位车辆和其他车辆;达到使用年限的车辆报废处理;其余车辆公开拍卖处置。
后,全市整体节支率、市本级节支率、各区县节支率都必须达到7%以上。
重庆公务用车制度正式启动交通补贴怎么发?重庆市发改委11月30日发布消息称,《重庆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总体方案》已于近期获中央车改领导小组批复同意,标志着重庆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正式启动。
对象各级党政机关据介绍,此次主要针对各级党政机关。
参加的人员范围包括在编在岗厅局级及以下公务员和参公人员(含在编在岗行政编制工人)。
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暂不纳入此次。
通过,重庆市各级党政机关将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保留必要的机要通信、应急、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符合规定的一线执法执勤岗位车辆和其他车辆。
后,规定区域内普通公务出行方式由公务人员自行选择,实行社会化提供,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
补贴原则上不高于国家标准的130%党政机关公务车后,交通补贴怎么发?据介绍,中央和国家机关车改公务交通补贴标准为:司局级每人每月1300元、处级每人每月800元、科级及以下每人每月500元。
重庆市公务交通补贴原则上执行不高于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交通补贴标准的130%,艰苦边远地区原则上不高于150%。
重庆公车改革方案和补贴标准
重庆公车改革方案和补贴标准一、重庆公车改革方案随着城市的发展,重庆公共交通逐渐成为城市居民的主要交通方式,其中公共汽车作为最为基础、最为便捷的交通工具,一直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但同时,公共汽车运营成本太高,车辆也老旧,管理也存在一些问题。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提高公共汽车服务质量,降低经营成本,重庆市政府启动了公交改革工作,制定了以下方案。
1. 增加公共汽车路线、加密运力,提高运力覆盖率。
2. 将一些低效路线并线,增加中转枢纽,以提高运营效率。
3. 推广电子支付、智能制卡等新技术,提高公共汽车的运营效率和管理水平。
4. 建立公共汽车动态调度系统,提高运输效率。
5. 加强公交管理和监管力度,完善公交市场化管理机制。
6. 尽快将老旧车辆淘汰并置换成新车。
7. 推广公交优先出行政策,为公共汽车提供更多合理的路权。
8. 打造公共汽车舒适度,提高车内非机动车存放设施,设置空气净化器等,改善通途服务质量。
二、重庆公车改革补贴标准为了鼓励老百姓使用公共汽车,重庆市政府还实行公交市政化补贴政策。
重庆公交市政化补贴政策主要是由公交站台厕所改建、应急救助造价补贴、购买新能源公交车补贴和公共汽车运营补贴等四项政策来组成。
下面是补贴标准。
1. 公交站台补贴: 补贴城市的公交站台,每个公交站台每年补贴2000元。
2. 应急救助造价补贴: 补贴公共汽车应急救助设施建设费,每辆车补贴1000元。
3. 新能源公交车补贴: 政府将对每辆符合国家新能源公交车标准的公交车提供3-6万元不等的补贴。
4. 公共汽车运营补贴:政府将每年为重庆市的公共汽车运营企业提供5亿元的补贴。
综上所述,重庆公车改革方案和补贴标准为了大家出行的方便和送价格优惠,相信重庆市政府推出的这一政策可以更好的优化公共汽车路线和提高服务质量,让市民更加方便快捷的出行。
重庆市车辆管理办法
重庆市车辆管理办法-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公务车辆管理办法》的通知(渝委办〔2002〕19号)各区县(自治县、市)党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委,市级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重庆市公务车辆管理办法》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02年3月12日重庆市公务车辆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我市公务车辆管理,更好地为市级部门和区县(自治县、市)服务,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汽车配备和使用管理的规定》(中办发[1994]14号)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党政机关汽车配备和使用标准的通知》(厅字[1999]5号)的精神,结合重庆市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党政机关、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所使用的各种型号的车辆统称公务车辆。
第三条重庆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以下简称市机关事务局)是重庆市市级党政机关、民主党派、人民团体、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公务车辆的主管部门,具体负责上述规定管理范围内公务车辆的编制、配置、更新、调配和维修等管理工作;负责区县(自治县、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纪委的公务车编制及配置、更新相关手续的审批;负责中央和外地驻渝行政事业单位公务车辆相关手续的办理。
第四条各区县(自治县、市)政府办公室或机关事务局负责辖区内市管以外党政机关、民主党派、人民团体、财政拨款事业单位公务车辆的管理。
第五条重庆市公务车辆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主动接受纪检、监察和财政部门的监督。
第二章编制核定第六条公务车辆编制。
部省级(含副部省级)领导干部按中央和国务院的有关规定配备公务车辆。
市级党政机关、区县(自治县、市)党政机关的公务车辆编制按“三定方案”规定的厅级领导职数每3人2辆,4人3辆,5人以上每增加2人增配1辆;厅级非领导职务每4人1辆;其他干部每25人配1辆核定。
2024年公车改革修改方案(2篇)
2024年公车改革修改方案公共交通是城市发展的重要支撑,对提高交通效率、优化城市交通结构、降低环境污染具有重要作用。
然而,目前我国公共交通体系中的公车运营问题亟需改革。
基于此,本文提出了2024年公车改革的修改方案,以期使公车运营更加高效、便捷、环保。
一、制定规范管理机制1.建立统一规范的公车管理制度,明确公车使用范围、使用条件和使用标准,严禁公车私人化使用。
2.建立公车使用审批制度,对公车使用进行分类管理,明确需要使用公车的岗位和使用时段,严格限制公车使用范围。
3.建立公车维修和保养制度,确保公车在良好的工作状态下运行。
4.建立公车使用记录和报销制度,实行公开透明的用车报销程序,减少用车和费用的浪费。
二、推进公车智能化管理1.建设公车管理信息化系统,实现实时监控公车使用情况,提高用车效率。
2.推广智能交通设备,如车辆定位系统、ETC等,提供实时路况信息,优化公车运输路线,减少拥堵。
3.引入智能驾驶技术,提高驾驶员驾驶水平和安全性,降低事故风险。
三、优化公车调度与运营1.合理设置公车线路和站点,提供便利的公车服务,满足公众通勤需求。
2.加强公车运营监管,确保公车按时、按规定运行,提高公众对公车运营的信任。
3.优化公车运营时刻表,提高运力利用率,确保公车运行的稳定性和准时性。
四、推进公车绿色环保发展1.逐步引进新能源公车,减少对传统燃油的依赖,降低污染排放。
2.加强公车能源管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减少能源浪费。
3.鼓励公车使用外部能源市场,如充电桩等,促进能源的可持续发展。
五、加强公车服务品质建设1.提高公车的舒适性和安全性,改善公车内部设施和座椅布局,加强安全防护装置。
2.加强公车驾驶员培训,提高服务意识和沟通能力,提供优质的服务。
3.加强公车服务监督,建立投诉受理和处理机制,追踪并解决投诉问题,提高公众对公车服务的满意度。
六、加强公车改革宣传1.通过各种方式宣传公车改革的意义和目标,增强公众对公车改革的理解和支持。
重庆市公车改革实施方案.docx
重庆市公车改革方案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及《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推进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加快建立新型公务用车制度,有效降低行政成本,根据《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和原则总体目标围绕建设节约型、廉洁型机关的要求,坚持社会化、市场化方向,转变传统的公务用车运行管理方式,合理有效配置公务用车资源,创新公务交通分类提供方式,实现公务出行便捷合理、交通费用节约可控、车辆管理规范透明、监管问责科学有效,为全国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作出示范。
基本原则1.坚持制度创新、保障公务出行。
改革公务用车实物供给方式,取消一般公务用车,普通公务出行方式由公务人员自行选择,实行社会化提供并适度补贴交通费用,从严配备定向化保障的公务用车。
2.坚持统筹兼顾、注重政策配套。
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正确处理改革涉及的各方面利益关系,科学制定改革方案和相关配套政策,增强可行性和协调性,确保新旧机制有效转换。
3.坚持统一部署、分类分步推进。
率先推进中央和国家机关及其所属参公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
驻地方的中央垂直管理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按照属地化原则推进,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非参公事业单位、中央企业和中央金融企业参照本方案制定相关改革政策,坚持先易后难,分类分步稳妥推进改革。
二、主要任务参改范围1.机构范围:中央纪委机关和中央各部门,全国人大机关,国务院各部门,全国政协机关,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各人民团体、群众团体,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参公事业单位。
2.人员范围:在编在岗的司局级及以下工作人员。
3.车辆范围: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保留必要的机要通信、应急、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符合规定的一线执法执勤岗位车辆及其他车辆。
改革方式1.对参改的司局级及以下工作人员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自行选择公务出行方式,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公务出行不再报销公务交通费用。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主城区公共交通汽车客运营运与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主城区公共交通汽车客运营运与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11.03•【字号】渝办发[2006]259号•【施行日期】2006.11.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综合规定正文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主城区公共交通汽车客运营运与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办发[2006]259号)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主城区公共交通汽车客运营运与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六年十一月三日主城区公共交通汽车客运营运与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方案为进一步深化我市公交客运改革工作,促进城市公交优先发展,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改革主城区公共交通汽车客运营运与管理体制的决定》(渝府发[2006]123号,下称《决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机构根据《决定》精神,成立了重庆市主城区公共交通汽车客运营运与管理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市长王鸿举任组长,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黄奇帆,副市长余远牧任副组长。
市政府办公厅已下发《关于成立主城区深化公共交通汽车客运营运与管理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的通知》(渝办[2006]63号)。
二、实施范围主城区公共交通汽车客运营运与管理体制改革的范围为渝中区、江北区、渝北区、南岸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大渡口区、巴南区和北碚区(含高新区和经开区)行政区域内纳入规划的公共交通汽车客运,目前主要在主城核心区内,从起止点均在内环高速公路之内的线路开始工作,明年开始逐步向内环高速路以外的其他区域推进。
三、总体思路(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执政为民,服务发展”,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出行需要为目标,按照城市公交优先发展的基本要求,充分发挥国有公交的主导和带动作用,通过规范发展公交客运市场主体,实行公交客运线路特许经营,优化公交线网布局,调整站场资源配置,理顺公交客运市场监管体制,改善公交客运市场发展环境,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构建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主城区公交客运营运和管理体制,为社会公众提供更安全、更优质、更便捷、更舒适的公交客运服务,推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富民兴渝事业新的进步。
重庆公车改革方案和补贴标准
重庆公车改革方案和补贴标准记者从重庆市发改委获悉,《重庆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日前正式实施,重庆各级党政机关在编在岗厅局级及以下公务员和参公人员将取消一般公务用车,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
中央和国家机关车改公务交通补贴标准为厅局级每人每月1300元、处级每人每月800元、科级及以下每人每月500元。
重庆的车改方案规定,本地公务交通补贴原则上执行不高于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交通补贴标准的130%、艰苦边远地区原则上不高于150%。
由此测算,重庆厅局级、处级、科级及以下干部每月交通补贴最高分别为1950元、1200元和750元。
从2021年(2020年入学的高一年级新生)开始,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将实行“两依据,一参考”的录取制度,即:依据全国统考科目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高校考试招生制度。
根据改革方案,重庆的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暂不纳入改革;党政机关只能保留必要的机要通信、应急、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符合规定的一线执法执勤岗位车辆和其他车辆;达到使用年限的车辆报废处理;其余车辆公开拍卖处置。
改革后,全市整体节支率、市本级节支率、各区县节支率都必须达到7%以上。
去年9月,被誉为1977年恢复高考以来最全面最系统的考试制度改革——《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发布,未来高考统考将只考语文、数学、外语三科,不再区分文理科。
重庆的改革方案还要求,对违反中央公车改革指导意见提出的“六个不得”纪律要求的行为,要坚持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如何考?高考改革后学生的学习方式是否会发生变化?如何对学生进行客观公正的综合素质评价?也就是说,2020年建立依据全国统考科目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高校考试招生制度,从当年入学的高中一年级新生开始实施。
2021年基本建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教育考试招生基本模式。
依法实施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按常住人口合理确定小学服务范围,初中学校通过单校划片对口直升或多校划片随机派位等组织入学。
重庆市行政事业单位一般公务越野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
重庆市行政事业单位一般公务越野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各区县(自治县)、市级各部门公务用车主管部门:《重庆市行政事业单位一般公务越野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
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二O一一年十一月十五日重庆市行政事业单位一般公务越野车管理使用办法根据中央公务用车管理有关规定和《重庆市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实施办法》(渝委办发〔2011〕38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市一般公务越野车管理,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一、适用范围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购买配备和使用一般公务越野车,必须按照《实施办法》规定执行,从严控制。
二、配备数量及编制管理(一)省部级领导干部使用越野车按照中央有关规定办理。
(二)市级部门原则上不配备一般公务越野车,确因工作需要,可配备1辆;区县(自治县)市管单位确需配备越野车的,每个单位原则上可配备1辆。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原则上不配备一般公务越野车,确因工作需要的可配备1辆。
(三)一般公务越野车原则上纳入一般公务用车编制管理。
三、配备标准(一)厅(局)级行政事业单位配备一般公务越野车的,排气量控制在3.0(含)以下、车价控制在40万元以内。
(二)处级以下(含处级)行政事业单位配备一般公务越野车的,排气量控制在2.5(含)以下、车价控制在30万元以内。
(三)各级行政事业单位须配备国产越野车,确因特殊公务需要配备高于上述标准的,必须按规定报市公务用车主管部门审批,并报市纪检监察部门备案。
四、审批程序(一)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需配备一般公务越野车的,须按规定纳入年度需求计划。
市公务用车主管部门根据配备标准、用车编制、经费预算等因素,严格按国家有关部门发布的越野车选用型目录,制定统配计划方案,经市财政、纪检监察部门会审,报市政府批准后,会同政府采购与资产管理部门实施政府采购。
(二)各区县(自治县)可结合实际,制定本区县(自治县)越野车审批制度,报市公务用车主管部门备案。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主城区客运企业及车辆公交化公司化改造实施办法的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主城区客运企业及车辆公交化公司化改造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11.14•【字号】渝办发[2006]273号•【施行日期】2006.11.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路正文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主城区客运企业及车辆公交化公司化改造实施办法的通知(渝办发[2006]273号)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重庆市主城区客运企业及车辆公交化公司化改造实施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00六年十一月十四日重庆市主城区客运企业及车辆公交化公司化改造实施办法为贯彻落实《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改革主城区公共交通汽车客运营运与管理体制的决定》(渝府发[2006]123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主城区公共交通汽车客运营运与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办发[2006]259号)精神,加快我市主城区公交客运体制改革步伐,推进主城区客运企业营运线路及车辆的公交化、公司化改造(以下简称“双改”)工作,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双改”工作目标用三年时间,将市公交集团和其他各类客运经营业户纳入主城区规划的公共交通汽车客运范围内的20座及以上客运车辆进行“双改”,建立健全公共汽车客运统一的进入退出、经营模式、服务质量、经营政策、公益义务等规范,理顺现有国有公交企业与社会客运企业的关系,解决纳入公交线网的班线客运企业及线路、车辆进入公共汽车客运领域经营的政策问题,为全面实行主城区公交客运线路特许经营制度奠定基础。
通过主城区公共交通汽车客运公司化和公交化改造,提升公交客运的服务质量和安全管理水平,营造城市公交安全、便捷、舒适、和谐的社会氛围,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出行的需要。
二、“双改”工作步骤(一)2006年12月31日前完成主城核心区(起讫点均在内环高速公路以内)的客运企业25户、客运车辆4080辆、营运线路203条的“双改”工作。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交委关于重庆市国有公交企业综合改革方案的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交委关于重庆市国有公交企业综合改革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2.04.29•【字号】渝办发[2002]67号•【施行日期】2002.04.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其他规定正文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交委关于重庆市国有公交企业综合改革方案的通知(渝办发[2002]67号)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重庆市人民政府第104次常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市交委报送的《重庆市国有公交企业综合改革方案》,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有公交企业的综合改革,是一项涉及面较广、改革力度较大的系统工程。
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和有关区政府要积极支持公交企业的综合改革,要在组建公交集团公司、人员分流安置以及公司资本运作等方面给予相应的指导和帮助,推进国有公交企业综合改革的顺利实施。
二00二年四月二十九日重庆市国有公交企业综合改革方案我市公交企业从解放初期创建至今已有52年的历史,公交企业为城市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群众的生活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改革开放的深入,公交企业的发展遇到了诸多的困难,也暴露出诸多的经营服务问题,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关注。
为此,市委、市政府决定抓住时机对我市国有公交企业进行一揽子改革,使其走出困境,健康发展,更好地为我市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服务。
一、我市国有公交企业基本现状和存在的主要问题目前,我市按公共交通属性经营的企业有6家,即国有独资的市公交一、二、五公司、电车公司和国有参股的冠忠第三公交公司、冠忠新城公交公司。
至2000年末6家公交企业资产总额96937万元,负债32579万元,资产负债率33.6%,年营运收入42130万元。
共拥有营运车辆2710辆(另有小公共汽车754辆),职工22540人(其中离退休职工3036人),经营公交线路231条,线路总长5957公里,经营覆盖范围达10区3县1市,日营运班次2.7万多班,日运客150—180万人次,是城区客运总量的80%。
重庆公车辆改革方案
重庆公车辆改革最新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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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了关于重庆政府机关公务用车的改革具体方案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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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公车辆改革最新方案:
重庆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10月12日在全市率先启动了公务用车制度改革。
这项以票据化和鼓励个人购车
为主要特点的改革,消除了车改补贴成为变相福利之嫌。
车改一个多月来,已有近一半公务员购置了私车。
在这次车改中,重庆经开区管委会鼓励公务员个人购车,购车者一次性从区机关财政预借3年的车改补贴总额,以后按50%的标准报销,直至将借支金额抵扣完后,再按100%标准报销。
如购车的主任科员可一次性预借
5.4万元,购车的副主任科员可一次性预借4.32万元。
一般公务用车将被取消
20XX年1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党政机关厉行
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全文)),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
《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指出,坚持社会化、市场化方向改革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公务用车实物配给方式,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保留必要的执法执勤、机要通信、应急和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及按规定配备的其他车辆,普通公务出行实行社会化提供,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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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车改方案出台
重庆车改方案出台引言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速,重庆市交通拥堵问题日益严重。
为了改善交通状况,提高城市交通效率,重庆市政府制定了一项全面的车改方案。
本文将详细介绍重庆车改方案的背景、目标、主要内容和实施计划。
背景重庆市作为中国西部地区的交通枢纽和经济中心,人口数量和汽车保有量一直在迅猛增长。
这导致了交通拥堵、空气污染等问题的日益严重。
因此,政府意识到必须采取积极的措施来解决交通问题。
目标重庆车改方案的主要目标是改善交通状况、提高交通效率,并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通过限制私家车的增长,调整公共交通系统,并鼓励出行方式的多样化,政府希望能够推动交通结构优化,提高交通系统的整体效能。
主要内容1.制定车辆限制政策:根据交通状况和道路承载能力,制定车辆限制政策。
限制私家车的增长,减少拥堵情况。
2.加强公共交通系统:提高公共交通系统的服务水平,增加公交车辆数量,扩大公交线路覆盖范围。
同时,优化调整公交车辆运行规划,提高运行效率。
3.推广和鼓励非机动交通方式:重庆将大力发展步行、自行车、电动车等非机动交通方式。
鼓励市民骑行或步行短途出行,减少对机动交通工具的依赖。
4.建设智能交通系统:加强交通管理和调度能力,通过引入智能交通系统,优化信号控制和交通监测。
提高交通运行效率和交通安全水平。
5.改善道路网络和交通设施:修建新的道路,扩大道路容量。
改善交通设施,增加停车位和维修停车场。
实施计划重庆车改方案将采取分阶段实施的方式,逐步推进交通改革。
具体实施计划如下:1.阶段一(2022-2023年):制定车辆限制政策,建设智能交通系统,改善交通设施。
2.阶段二(2024-2026年):加强公共交通系统,优化调整公交车辆运行规划。
3.阶段三(2027-2030年):推广和鼓励非机动交通方式,建设更多自行车道和步行街,改善步行和骑行环境。
4.阶段四(2031年以后):继续完善和调整交通系统,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车辆限制政策。
重庆公车改革方案和补贴标准
重庆公车改革方案和补贴标准一、背景介绍公交车作为城市交通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城市内部人员生活的便捷性、出行的复杂性,也是国家发展城市智能交通的重点方向之一。
然而,调查数据表明,重庆市近年公交车行业的问题日益突出,如车龄偏大、车辆运行效率低下、公交线路混乱、乘客安全难以保障等问题,严重影响了公交服务质量和市民出行状况。
因此,制定一套科学有效的公车改革方案和补贴标准,已成为提高重庆城市交通品质和市民出行幸福感的迫切需要和重要方向。
二、公车改革方案1.车辆更新为确保公交车行业的正常运营、安全稳定,重庆市政府决定对公交车进行大规模的车辆更新,依照行业标准和先进技术进行更新,以保证公交运营的保障性、安全性和发展性。
具体措施如下:(1)优先更新公交车辆老化程度高、关键部件使用寿命较短的车型,提高公交车辆运营时间和稳定性,优化城市交通环境。
(2)从根本上提高公交车辆的性能、功能、适应性和安全性能。
采用环保型、能源型和新一代智能化公交车辆,引入市场化运作模式,在提高城市公交服务品质和市民出行便利性的同时,也将带动城市经济发展。
2.线路调整公交线路的合理布局和构建是保障公交车运营的一个重要环节。
但是,目前重庆市公交线路数量众多、覆盖范围广泛,从而导致公交线路混乱,难以满足市民不同的出行需求。
因此,针对公交线路普遍混乱的现状,进行如下调整措施:(1)以“无缝连接”的思路规划公交线路,直接解决市民“最后一公里”的出行难点。
制定合理的线路分布计划和优化后的线路分布图,确保线路分布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2)以市场需求为主导,结合骨干线和支撑线的运营需求,制定出合理的线路规划,并细化线路结构,统筹规划公交发展。
3.运营管理作为多方利益带动下的一个重要市场,公交车的运营、管理和监管等环节必须适应市场化的发展趋势,同时实行有序系统的运营管理。
相关措施如下:(1)加强市场竞争,提高公交企业的运营效率和服务标准。
引入市场化的激励机制、竞争机制和服务质量评估,提高市场竞争力和服务水平,增强企业市场先进性。
重庆公车改革方案和补贴标准
重庆公车改革方案和补贴标准
重庆市公共交通运营管理办法自2019年7月1日起实施,改革方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调整公交线路
重庆市公交集团将逐步缩减营运线路,合理布局,优化车间间隔,提高公交线路质量和经济效益。
同时,还将推广“快车”、“直达车”、“智能公交”等高品质公交产品,以满足不同层次人群的出行需求。
二、提高公交服务水平
为了提高公交服务质量,重庆市公交集团还将从公交车辆、技术设施、服务机制等方面入手,提升公交服务水平,提高公众对公交出行的满意度。
三、实行市场化运营
重庆市公交集团将逐步加强市场化竞争机制,让运营主体充分竞争,增强创新意识和服务意识,提高企业经营效益和公交服务质量,并逐渐减少政府干预,发挥市场的基础作用。
四、改善公交环境
重庆市将逐步提升公共交通服务地位和形象,营造良好的公共交通文化氛围,依托移动支付、智能公交等技术手段,提高公共交通出行的便捷性和智能化程度,让公共交通成为人民幸福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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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公车改革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
以及《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推进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加快建立新型公务用车制度,有效降低行政成本,根据《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和原则
总体目标
围绕建设节约型、廉洁型机关的要求,坚持社会化、市场化方向,转变传统的公务用车运行管理方式,合理有效配置公务用车资源,创新公务交通分类提供方式,实现公务出行便捷合理、交通费用节约可控、车辆管理规范透明、监管问责科学有效,为全国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作出示范。
基本原则
1.坚持制度创新、保障公务出行。
改革公务用车实物供给方式,取消一般公务用车,普通公务出行方式由公务人员自行选择,实行社会化提供并适度补贴交通费用,从严配备定向化保障的公务用车。
2.坚持统筹兼顾、注重政策配套。
综合考虑各种
因素,正确处理改革涉及的各方面利益关系,科学制.
定改革方案和相关配套政策,增强可行性和协调性,确保新旧机制有效转换。
3.坚持统一部署、分类分步推进。
率先推进中央和国家机关及其所属参公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
改革,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
驻地方的中央垂直管理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按照属地化原则
推进,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非参公事业单位、中央企业和中央金融企业参照本方案制定相关改革政策,坚持先易后难,分类分步稳妥推进改革。
二、主要任务
参改范围
1.机构范围:中央纪委机关和中央各部门,全国人大机关,国务院各部门,全国政协机关,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各人民团体、群众团体,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参公事业单位。
2.人员范围:在编在岗的司局级及以下工作人员。
3.车辆范围: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保留必要的机要通信、应急、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符合规定的一线执法执勤岗位车辆及其他车辆。
改革方式
对参改的司局级及以下工作人员适度发放公务1. 交通补贴,自行选择公务出行方式,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公务出行不再报销公务交通费用。
2.按照节约成本、保证公务、便于操作、简化档次的要求,合理确定各职级工作人员公务交通补贴标准。
具体为:司局级每人每月1300元,处级每
人每月800元,科级及以下每人每月500元。
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从公务交通补贴中划出一定比例作为单位统筹部分,集中用于解决不同岗位之间公务出行不均衡等问题,比例原则上不超过补贴总额的10%。
统筹资金使用要公开透明,具体管理办法由各单位自行制定。
3.公务交通补贴属于改革性补贴,列入财政预算,在交通费中列支、按月发放,用于保障公务人员普通公务出行。
适时适度调整公务交通补贴标准。
4.执法执勤部门统一参加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按规定保留的执法执勤用车要严格配备在一线执法
执勤岗位,执法执勤部门的其他一般公务用车一律纳入改革范围。
5.对未参改单位和人员,不得发放公务交通补贴。
车辆处置
1.对取消的公务用车,由公务用车主管部门统一规范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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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取消的公务用车,委托中介机构进行资产评估,以评估价作为处置基准价,采取公开拍卖等方式进行公开处置,处置结果向社会公开。
3.处置公务用车所得收入,扣除有关税费后全部上缴中央国库。
4.取消车辆处置要防止甩卖和贱卖现象,避免国有资产流失。
司勤人员安置
1.根据保留公务用车的实际需要,合理设置司勤人员岗位,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现有在册正式司勤人员中,采用竞聘上岗、综合择优等方式确定上岗人员。
2.对其他司勤人员,按照以人为本、积极稳妥、因地制宜的原则,坚持内部消化为主,通过内部转岗、开辟新的就业岗位、提前离岗等多种方式妥善安置,不得将其简单推向社会。
3.做好相关人员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终止、解除工作,妥善处理该类用工形式司勤人员与单位的劳动关系,维护好相关人员合法权益。
4.人员安置工作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筹协调,所需支出由财政安排专项经费予以保障。
三、保障措施
加强保留公务用车管理。
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各单位根据编制总量和工作性质可保留5辆以内的机要通信、应急公务用车,由公务用车主管部门实行编制管理,编制数量和配备标准要根据各部门各单位实际工作情况科学确定,优先选用新能源汽车。
执法执勤用车配备应当严格限制在一线执法执勤
岗位,机关内部管理和后勤岗位以及机关所属事业单位一律不得配备。
财政部要会同有关部门按规定对执法执勤用车进行核定和规范。
除涉及国家安全、侦查办案等有保密要求的特殊工作用车外,执法执勤用车应当喷涂明显的统一标识。
国管局会同中直管理局负责修订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办法,加强公务用车规范化管理。
进一步精简公务用车管理机构。
严格财务管理。
财政部要严格交通费用预算管理。
各单位要加强财务管理,按照在编在岗公务员数量和职级核定补贴数额,严格公务交通补贴发放,不得擅自扩大补贴人员范围、提高补贴标准。
加强公务用车纪律检查和审计。
严肃公务用车纪律,各部门各单位不得以特殊用途等理由变相超编
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不得以任何方式换用、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车辆,不得接受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赠送的车辆,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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途使用或固定给个人使用执法执勤、机要通信等公务用车,不得以交通补贴名义变相发放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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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人员不得既领取公务交通补贴、又违规乘坐公务用车。
纪检监察机关负责对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纠正和查处违纪违法行为。
审计部门要对公务用车改革情况进行监督,并将改革后公务用车配备和运行维护费用、交通补贴发放、车辆处置情况等纳入日常和专项审计监督。
切实保障公务出行。
北京市要采取切实措施,健全城市公共交通服务体系,完善出租车市场化运营管理方式,增加社会化交通供给。
及时解决公务出行遇到的问题,保障中央和国家机关普通公务出行。
四、加强组织实施
加强领导。
中央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
各部门各单位要成立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组,负
责制定本部门本单位实施方案,报中央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批准后组织实施。
已先行改革的单位要按照本方案规范执行。
明确责任。
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部门本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要认真确定相关责任人员,明确任务分工和责任,研究部署,
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确保改革顺利推进。
分步实施。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力争在XX 年年底前基本完成。
驻地方的中央垂直管理单位改革方案由中央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会同有
关部门制定,与地方改革同步推进。
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非参公事业单位、中央企业和中央金融企业改革方案由中央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会同
有关部门制定,力争在XX年年底前完成。
加强舆论引导。
切实做好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广泛宣传相关政策规定、典型经验和成效,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使广大公务人员和人民群众了解、支持改革,努力为改革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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