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 37T 1997.6—2011山东物业服务规范 第2部分:中小学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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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03.080
A 12 DB37 山东省地方标准
DB37/T 1997.2—2011 物业服务规范第2部分:中小学物业
2011-12-14发布2012-01-01实施
目次
前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基本要求 (1)
3.1 服务机构 (1)
3.2 人员 (1)
3.3 规章制度 (1)
3.4 财务管理 (2)
3.5 档案 (2)
4 房屋维修与保养服务 (2)
5 设施设备运维与保养服务 (2)
5.1 综合管理 (2)
5.2 供配电设备 (2)
5.3 给排水系统 (3)
5.4 供暖系统 (3)
5.5 避雷装置 (3)
5.6 消防设施 (3)
5.7 教学用课桌椅维修 (4)
6 公共秩序维护 (4)
6.1 安全防范 (4)
6.2 门岗服务 (4)
7 消防安全管理 (4)
8 应急服务 (5)
9 保洁服务 (5)
10 绿化养护 (6)
11 教辅服务 (7)
11.1 学生宿舍管理服务 (7)
11.2 实验室管理服务 (7)
11.3 图书室(馆)管理服务 (7)
11.4 电教室管理服务 (8)
11.5 餐厅 (8)
12 监督与投诉 (8)
12.1 信息收集 (8)
12.2 投诉处理 (8)
前言
DB37/T 1997《物业服务规范》分为七个部分:
——第1部分:住宅物业;
——第2部分:中小学物业;
——第3部分:高校物业;
——第4部分:医院物业;
——第5部分:写字楼物业;
——第6部分:商场物业;
——第7部分:工业园区物业。
本部分为DB37/T 1997的第2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由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提出。
本部分由山东省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部分由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解释。
本部分主要起草单位:山东省标准化研究院、山东省房地产业协会物业管理专业委员会、山东明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济南绿园物业有限责任公司、青岛联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山东物业管理专修学院、青岛市公安消防支队崂山区大队。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黎燕、刘春藏、罗翔、王众、孟琮、许鹏举、刘德明、刘伟、董延华、郭广宝、王连修。
物业服务规范第2部分:中小学物业
1 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中小学物业管理服务涉及的基本要求、通用服务、教辅服务、监督与投诉的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山东省内的中小学物业服务。业主自主管理型物业参照执行。
注:在物业服务实践中,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参照本标准选择服务内容,增减服务项目。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 17051 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
3 基本要求
3.1 服务机构
物业服务企业应根据具体情况和合同约定,设置相适应的物业服务机构,并符合以下要求:
——物业服务企业应具有符合建设部《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的资质;
——设置相应的服务场所,在办公楼、教学楼、学生公寓等重要场所内设立值班室;
——各类值班室布置规范、张贴“服务指南”,资料本、登记本齐全,配备满足服务需要的设备设施;
——设置服务窗口或公开服务电话,应提供咨询、缴费、报修、受理投诉等服务;
——采用信息化手段进行管理。
3.2 人员
物业服务机构人员应符合以下要求: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管理人员、专业技术操作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物业管理职业资格证书或岗位证书;
——进驻物业服务点之后,针对实际情况物业服务企业应对所有上岗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合格后上岗;
——统一着装,佩戴明显标志,仪容仪表整洁,服务主动热情,窗口服务人员宜使用普通话;
——办公楼、教学楼、学生公寓值班室等区域内服务人员应熟悉并掌握职责管辖范围内人员、物品情况,如实做好登记。
3.3 规章制度
物业服务企业应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主要包括:
——物业服务方案;
——各岗位职责、工作流程及服务标准;
——内部管理制度,如财务管理制度、节能管理制度等。
3.4 财务管理
应建立财务管理制度,并符合以下要求:
——物业服务费和其它费用收支应符合《物业管理企业财务管理规定》等相关法规要求;
——合同约定收费项目,应按合同要求执行;
——为业主提供的特约服务应按双方约定收费并单独结算;
——实行酬金制物业收费方式的物业服务企业每年至少公开物业服务费用收支情况1次。
3.5 档案
有较完善的物业服务档案,至少应包括:
——技术档案,包括物业竣工验收档案、物业权属资料、物业承接查验资料等;
——日常档案,包括物业使用人资料、物业租赁档案、装修管理资料、应急事件处理档案、安全管理档案等。
4 房屋维修与保养服务
4.1 应提供24小时报修电话,登记报修记录。
4.2 对教学楼、办公楼、学生公寓楼等建筑物进行日常维修养护。
4.3 急修30分钟内到达现场,并制定维修方案,及时维修,记录规范齐全。
4.4 制定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年度大、中型维修计划和日常维护保养计划,经校方同意后,组织实施。
4.5 保持房屋及附属设施正常使用功能,延长房屋使用寿命,其状态应满足以下要求:
——屋顶无积水、无渗漏;
——外墙装饰层无空鼓、无裂缝、无风化、无脱落;
——阳台、雨罩、梁等结构构件保护层无开裂;
——烟道及垃圾检查井定期进行清挖,确保管道畅通。
5 设施设备运维与保养服务
5.1 综合管理
5.1.1 制定设施设备维修保养计划,重点设备(变压器、锅炉、水泵、冷暖设备等)应建立维修保养档案。
5.1.2 设置24小时报修电话,报修记录规范,配备专业人员,对学校电气、弱电、给排水、暖通、升降设备、空调、锅炉等公共设施设备进行维修、保养。
5.1.3 及时更新全校电力、供暖、供水、雨污水、通讯等地下管网图,确保学校正常工作和教学秩序。
5.2 供配电设备
5.2.1 按要求对供配电设备进行周期检查、保养,并登记记录结果。
5.2.2 供配电设备发生异常或故障应及时报告,做好记录,并协同排除异常或故障。
5.2.3 定期检查维护应急供电系统,确保正常工作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