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_37T_1997.6—2011山东物业服务规范_第1部分:住宅物业

合集下载

物业公司服务标准

物业公司服务标准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文件
鲁质监标发〔2011〕275号
关于批准发布《物业服务规范》
系列山东省地方标准的通知
各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各有关单位:
《物业服务规范》系列地方标准报批稿已经审查,现批准发布为推荐性地方标准,自2012年1月1日起实施。

其标准编号、名称如下:
DB37/T 1997.1—2011 《物业服务规范第1部分:住宅物业》DB37/T 1997.2—2011 《物业服务规范第2部分:中小学物业》DB37/T 1997.3—2011 《物业服务规范第3部分:高校物业》DB37/T 1997.4—2011 《物业服务规范第4部分:医院物业》DB37/T 1997.5—2011 《物业服务规范第5部分:写字楼物业》DB37/T 1997.6—2011 《物业服务规范第6部分:商场物业》DB37/T 1997.7—2011《物业服务规范第7部分:工业园区物
业》
附件:《物业服务规范》系列地方标准(标准文本不随文发布)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四日
主题词:批准发布物业服务通知
抄送:省标准化研究院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室2011年12月14日印发
校稿:马晓鸥。

山东省物业服务规范 第5部分:写字楼物业

山东省物业服务规范 第5部分:写字楼物业

山东省物业服务规范第5部分:写字楼物业ICSDB37点击此处添加中国标准文献分类号山东省地方标准DB XX/ XXXXX—XXXX物业服务规范第5部分:写字楼物业点击此处添加标准英文译名点击此处添加与国际标准一致性程度的标识(报批稿)XXXX-XX-XX发布XXXX-XX-XX实施前言DB37/T XXXX《物业服务规范》分为七个部分:——第1部分:住宅物业;——第2部分:中小学物业;——第3部分:高校物业;——第4部分:医院物业;——第5部分:写字楼物业;——第6部分:商场物业;——第7部分:工业园区物业。

本部分为DB37/T XXXX的第5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由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提出。

本部分由山东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部分主要起草单位:山东省标准化研究院、青岛市公安消防支队崂山消防大队、有关物业企业。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物业服务规范第5部分:写字楼物业1 范围本部分规定了写字楼物业服务的基本要求、顾客服务、房屋维修与管理、共用设备设施维修与管理、秩序维护服务、突发事件处理、消防安全管理、保洁服务、绿化服务、监督与投诉。

本部分适用于山东省行政区域内写字楼物业服务。

注:在物业服务实践中,应根据双方签定的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执行,不局限于本标准列举的内容。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17051 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DL 408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3 基本要求3.1 服务机构应符合以下要求:——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具备满足服务需要的设备设施;——根据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物业服务需求设置相应的职能部门;——服务窗口应公示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或复印件、物业服务项目、服务流程、收费依据、收费标准、投诉渠道等。

山东省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办法

山东省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办法

山东省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办法【法规类别】房地产企业【发文字号】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86号【发布部门】山东省政府【发布日期】1997.10.22【实施日期】1997.12.01【时效性】失效【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章【失效依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政府规章清理结果的决定(2010)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86号)《山东省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办法》业经省政府批准,现予发布施行。

省长李春亭一九九七年十月二十二日山东省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维护住宅小区的生活秩序,改善居住环境,提高城市文明程度,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住宅小区,是指统一规划、综合开发、配套建设,并达到一定规模的居住区。

本办法所称物业,是指住宅小区内的各类房屋和相配套的公用设施、设备及公共场地。

本办法所称物业管理,是指物业管理企业与业主根据合同约定,对住宅小区内的物业进行维护、修缮等管理服务的活动。

本办法所称业主,是指住宅小区内各类房屋的所有权人。

第四条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应遵循公平、自愿、便民、互利和自我管理与专业服务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加强领导,积极推行住宅小区物业管理,为城市居民创造优美整洁、舒适方便、文明安全的生活环境。

第六条各级建设或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称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

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配合做好住宅小区的管理工作。

第七条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应加强对物业管理企业的指导与服务,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帮助物业管理企业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第二章业主大会及其委员会第八条住宅小区已交付使用且入住率达到50%以上时,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应会同开发建设单位召集全体业主举行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第九条业主委员会是住宅小区内代表全体业主对物业实施管理的组织。

山东省物业管理服务质量规范(一、二、三)

山东省物业管理服务质量规范(一、二、三)

山东省物业管理服务质量规范为提高我省物业管理服务水平,保障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规范物业管理企业的经营服务行为,为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提供参考依据,特制定本标准。

依据物业管理服务内容中的基本要求、房屋管理、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协助维护公共秩序、保洁服务、绿化养护管理的不同,将物业管理服务分为一级、二级、三级。

服务质量要求一级1 基本要求1.1 服务与被服务双方签订规范的物业服务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1.2 承接项目时,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认真查验,验收手续齐全;移交物业管理所需资料。

1.3 物业管理专业人员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专业操作人员持证上岗。

涉外物业管理的管理人员具备外语会话能力。

1.4 制定完备的内部管理制度(质量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等);建有完善的物业管理档案(物业竣工验收档案、设备管理档案、业主及非业主使用人资料档案、物业租赁档案、日常管理档案等);有完善的物业管理方案,对各管理和服务人员进行考核;广泛运用计算机管理(业主档案、房屋档案、设备档案、收费管理、日常管理等)。

1.5 管理服务人员统一着装、佩戴标志。

仪表仪容整洁规范。

1.6 设有服务接待中心,公示 24 小时服务电话。

急修 20 分钟内到现场做应急处理,其它报修按双方约定时间到达现场,有完整的报修、维修和回访记录,回访率达 100%。

1.7 在服务窗口公开服务流程、服务制度、收费项目和标准。

提供相关的特约服务和便民服务;节假日有专题活动;每年组织 2 次以上的社区活动。

1.8 按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公布物业服务费用的收支情况。

1.9 按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规范使用住房专项维修资金。

1.10 制定装修登记、告知、监督、检查等装修管理制度,建立业主装修档案,对不符合规定的行为及时劝阻和报告。

1.11 采取多种形式如电话、走访、座谈会、问卷调查等,每年与业主沟通面不低于 90%;每年至少 2 次征询业主对物业服务的意见,对业主反映问题的处理率达 98%以上。

工业园区物业服务规

工业园区物业服务规

ICS点击此处添加ICS号点击此处添加中国规范文献分类号DB37 山东省地方规范DB XX/ XXXXX—XXXX物业服务规范第7部分:工业园区物业点击此处添加规范英文译名点击此处添加与国际规范一致性程度的标识(报批稿)XXXX-XX-XX发布XXXX-XX-XX实施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前言DB37/T XXXX《物业服务规范》分为七个部分:——第1部分:住宅物业;——第2部分:中小学物业;——第3部分:高校物业;——第4部分:医院物业;——第5部分:写字楼物业;——第6部分:商场物业;——第7部分:工业园区物业。

本部分为DB37/T XXXX的第7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由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提出。

本部分由山东服务规范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部分主要起草单位:山东省规范化研究院、青岛市公安消防支队崂山消防大队、有关物业企业。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物业服务规范第7部分工业园区物业1 范围本部分规定了工业园区物业服务的基本要求、顾客服务、房屋与共用设备设施维修与经管、秩序维护服务、突发事件处理、消防经管服务、保洁服务、绿化服务、环境污染与控制、监督与投诉。

本部分适用于山东省行政区域内封闭式工业园区物业服务。

注:在物业服务实践中,应根据双方签定的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执行,不局限于本规范列举的内容。

2 基本要求2.1 服务机构应设置相适应的物业服务机构,并符合以下要求:——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具备相应的服务场所;——具备满足服务需要的设备设施;——根据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物业服务需求设置相应的职能部门;——服务窗口应公示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或复印件、物业服务工程、服务流程、收费依据、收费规范、投诉渠道等。

提供延伸服务的,公示延伸服务工程、服务流程及收费规范等;——采用信息化手段进行经管。

2.2 人员物业服务企业的人员应符合如下要求:——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经管人员、专业技术操作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物业经管从业资格证书或岗位证书;——人员应经岗前培训,合格后上岗;工作中应定期参加专业技能、法律法规、安全等相应的培训;——应统一着装,佩戴明显标志,仪容仪表整洁;——服务主动热情,窗口服务人员宜使用普通话。

普通住宅前期物业管理服务星级标准

普通住宅前期物业管理服务星级标准

普通住宅前期物业管理服务等级划分目次前言................................................................................ I II 引言................................................................................. I V 1范围.. (1)2规范性引用文件 (1)3术语和定义 (1)3.1 (1)3.2 (1)3.3 (1)3.4 (1)3.5 (2)4基本要求 (2)5一星级服务 (2)5.1综合管理服务 (2)5.2房屋使用管理及维修、保养服务 (2)5.3共用设备设施运行管理及维修、保养服务 (2)5.4公共秩序维护服务 (3)5.5消防安全防范服务 (3)5.6保洁服务 (3)5.7绿化养护服务 (4)5.8紧急事故防范 (4)5.9服务评价及改进 (4)6二星级服务 (5)6.1综合管理服务 (5)6.2房屋使用管理及维修、保养服务 (5)6.3共用设备设施运行管理及维修、保养服务 (6)6.4公共秩序维护服务 (6)6.5消防安全防范服务 (7)6.6保洁服务 (7)6.7绿化养护服务 (8)6.8紧急事故防范 (8)6.9服务评价及改进 (8)7三星级服务 (9)7.1综合管理服务 (9)7.2房屋使用管理及维修、保养服务 (9)7.3共用设备设施运行管理及维修、保养服务 (10)7.4公共秩序维护服务 (12)7.5消防安全防范服务 (12)7.6保洁服务 (12)7.7绿化养护服务 (13)7.8紧急事故防范 (13)7.9服务评价及改进 (14)8四星级服务 (14)8.1综合管理服务 (14)8.2房屋使用管理及维修、保养服务 (15)8.3共用设备设施运行管理及维修、保养服务 (16)8.4公共秩序维护服务 (17)8.5消防安全防范服务 (18)8.6保洁服务 (18)8.7绿化养护服务 (19)8.8紧急事故防范 (20)8.9服务评价及改进 (20)9五星级服务 (21)9.1综合管理服务 (21)9.2房屋使用管理及维修、保养服务 (21)9.3共用设备设施运行管理及维修、保养服务 (22)9.4公共秩序维护服务 (24)9.5消防安全防范服务 (25)9.6保洁服务 (25)9.7绿化养护服务 (26)9.8紧急事故防范 (26)9.9服务评价及改进 (26)参考文献 (28)前言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山东省物业基础服务规范DB37T1997-2019第4部分-高校物业

山东省物业基础服务规范DB37T1997-2019第4部分-高校物业

ICS03.080A12DB37山东省地方标准DB37/T1997.4—2019代替DB37/T1997.3—2011物业服务规范第4部分:高校物业Property service specifications—Part4: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 property2019-09-20发布2019-10-20实施目 次前言 (II)1范围 (1)2规范性引用文件 (1)3术语和定义 (1)4基本要求 (1)5服务内容 (1)6服务要求 (2)7服务评价与改进 (6)前 言DB37/T1997—2019《物业服务规范》分为十一个部分:——第1部分:通则;——第2部分:住宅物业;——第3部分:中小学物业;——第4部分:高校物业;——第5部分:医院物业;——第6部分:写字楼物业;——第7部分:商场物业;——第8部分:工业园区物业;——第9部分:高铁客运站物业;——第10部分:民用机场物业;——第11部分:公共场馆物业。

本部分为DB37/T1997的第4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代替DB37/T1997.3—2011。

本部分由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提出、归口并组织实施。

本部分起草单位:山东省房地产业协会物业管理行业分会、山东明德物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宏泰物业发展有限公司、山东众成标准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孙莉、杨煜仁、金艺、贾晓敏、张华、许彪、刘艾迎。

物业服务规范第4部分:高校物业1范围本部分规定了高校物业服务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服务内容、服务要求、服务评价与改进。

本部分适用于山东省行政区域内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高校物业服务。

自主管理的高校物业服务参照执行。

注:业主或物业使用人与物业服务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参照本标准选择服务内容,增减服务项目。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山东省物业服务规范第(一)部分

山东省物业服务规范第(一)部分

山东省物业服务规范共分为七个部分《物业服务规范》分为七个部分:——第1部分:住宅物业;——第2部分:中小学物业;——第3部分:高校物业;——第4部分:医院物业;——第5部分:写字楼物业;——第6部分:商场物业;——第7部分:工业园区物业。

物业服务规范第1部分:住宅物业1 范围本部分规定了住宅物业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服务质量分级、服务质量要求及监督与投诉。

本部分适用于山东省区域内居住建筑类中住宅(含普通商品住房、保障性安居工程等)的物业服务管理。

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服务已经移交给专营单位的,可对各服务等级中的相关内容进行删减。

注:在物业服务实践中,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参照本标准选择服务内容,增减服务项目。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50096 住宅设计规范GB 50180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DBJ14-070-2010 城市建设项目配建停车位规范《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物业管理企业财务管理规定》《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山东省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物业服务企业依照法定程序设立,以物业管理服务为经营业务,并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经济组织。

3.2业主物业的所有权人。

3.3物业使用人物业的承租人和其他实际使用物业的非所有权人。

3.4特约服务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外的服务。

3.5急修对严重影响住宅小区正常生活秩序的设施设备故障进行及时的处理和修复。

4 基本要求4.1 服务机构应在住宅小区内设置相适应的物业服务机构,并符合以下要求:——具有符合《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要求的资质;——有委托方提供的服务场所;——配备满足服务需要的设施设备;——服务窗口应公示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或复印件、物业服务项目、服务流程、收费依据、收费标准、投诉渠道等。

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_规章制度

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_规章制度

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_规章制度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发布时间:2020-05-10物业管理法是业主和物业公司合法权益的保障,下面小编整理了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欢迎阅读!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物业使用人、物业服务企业、其他管理人的合法权益,改善人民群众的居住和工作环境,促进和谐社区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和《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自治管理,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物业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及相关秩序的活动。

第三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物业的管理、使用、维护、服务及监督管理活动。

第四条物业管理应当坚持以人为本,实行业主自治与专业服务、社区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条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设区的市、县(市、区)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或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统称物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城管执法、房地产开发、财政、民政、价格、公安、城乡规划、市政公用、环境保护、工商行政管理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与物业管理有关的工作。

第六条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负责组织、指导本辖区业主大会成立和业主委员会换届工作,监督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调解处理物业管理纠纷。

社区居民委员会负责指导、监督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依法开展业主自治管理,协助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开展社区管理、社区服务中与物业管理有关的工作。

第七条县级以上政府应当制定扶持政策,采取措施,推动住宅区、商业区、工矿区及机关、学校、医院等实行社会化、专业化、市场化的物业服务,促进物业服务行业发展。

鼓励采用节能、环保的新技术、新方法,依靠科技进步提高物业管理和服务水平。

第二章新建物业与前期物业管理第一节物业管理区域第八条物业管理区域的划分,应当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确定的红线图范围为基础,并考虑建筑物规模、共用设施设备、社区建设等因素。

青岛市物价局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青岛市物价局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青岛市物价局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印发《青岛市物价局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区、市物价局,各区、市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各物业服务企业,各有关单位:为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维护业主、物业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青岛市物价局、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联合制定的《青岛市物价局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二年八月十三日青岛市物价局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维护业主、物业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青岛市物业管理条例》、《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发改价格〔2003〕1864号)和《山东省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鲁价综发〔2012〕185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物业服务收费,是指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所收取的费用。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物业服务收费及监督管理。

第四条市和各区、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

政府提倡建设单位、业主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选择物业服务企业;鼓励物业服务企业开展正当的价格竞争,禁止价格欺诈,促进物业服务收费通过市场竞争形成。

第二章物业服务收费方式第六条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可以采取包干制或者酬金制等形式约定物业服务费用,但业主大会成立前的普通住宅物业管理区域的物业服务费用不得实行酬金制。

包干制是指由业主向物业服务企业支付固定物业服务费用,盈余或者亏损均由物业服务企业享有或者承担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

酬金制是指在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约定比例或者约定数额提取酬金支付给物业服务企业,其余全部用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支出,结余或者不足均由业主享有或者承担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

DB37_T 1997.9-2019山东省物业服务规范 第9部分:高铁客运站物业(2019版)

DB37_T 1997.9-2019山东省物业服务规范 第9部分:高铁客运站物业(2019版)

ICS03.080A 12 DB37 山东省地方标准DB 37/T 1997.9—2019物业服务规范第9部分:高铁客运站物业Property service specifications—Part 9: HSR passenger terminals property2019-09-20发布2019-10-20实施目次前言 (II)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基本要求 (2)5 服务内容 (2)6 服务要求 (2)7 服务评价与改进 (5)参考文献 (7)物业服务规范第9部分:高铁客运站物业1 范围本部分规定了高铁客运站物业服务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服务内容、服务要求、服务评价与改进。

本部分适用于山东省行政区域内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高铁客运站物业服务。

其他客运站物业服务参照执行。

注:业主或物业使用人与物业服务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参照本标准选择服务内容,增减服务项目。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25201 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DB37/T 1997.1—2019 物业服务规范第1部分:通则3 术语和定义DB37/T 1997.1—2019界定的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高铁指设计开行时速250公里以上(含预留),并且初期运营时速200公里以上的客运列车专线铁路。

3.2高铁客运站办理高铁客运业务,为旅客提供高铁运输服务的建筑和设施。

注:主要设备由站房、站前广场和站场三部分组成。

3.3站台高铁运输枢纽中供旅客上下车的平台。

3.4候车厅旅客候车休息和组织旅客排队进站的场所。

3.5交通换乘区域高铁客运站区域内供旅客换乘集散的场所,包括换乘大厅、换乘通道、换乘广场、交通站场等区域。

4 基本要求应符合DB37/T 1997.1—2019第4章的要求。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非机动车应定点停放。
紧急事故防范
对洪涝、地震等突发性自然灾害,火灾、治安、公共卫生、电梯故障等突发事件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应急事件处理责任人。事发时及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部门,并协助采取相应措施。
对因故障导致的临时性停水、停电事故,应及时排除故障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部门。
每年至少组织1次应急预案演习。
15——项目竣工综合验收档案;
16——物业承接查验档案;
17——其它资料。
日常档案
主要包括:
——设施设备管理档案;
——装饰装修管理档案;
——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档案;
——物业服务日常管理文件、记录;
——公共秩序维护与管理档案;
——应急事件处理档案;
——处理投诉档案;
——其它资料。
4
协助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公安派出所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7
制定房屋管理规定、房屋维修养护制度、小区巡检制度、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
——对于合同约定的收费项目及标准,应按合同要求执行;
——为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提供的特约服务应按双方约定收费并单独结算;
——规范操作,账目清晰。
4
基本要求
物业服务企业应建立和完善档案管理制度,做到档案、记录等内容完整、准确,系统、及时的对文件资料和记录进行归档保存。
技术档案
主要包括:
14——工程竣工验收档案;
天台、明沟、上人屋面每半年清扫1次。
路灯、楼道灯每半年清洁1次。
设有公共卫生间的,每日清洁1次,保持通风,无杂物。
垃圾收集与处理
应设置生活垃圾集中投放点,垃圾日产日清,周围地面无散落垃圾。
垃圾桶、果皮箱每月清洁1次。
6
根据住宅小区内绿化实际情况做到:
24——对草坪、花卉、树篱、树木定期进行修剪、养护;
在物业服务实践中,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参照本标准选择服务内容,增减服务项目。
2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50096住宅设计规范
GB 50180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
6
楼内保洁
楼层通道和楼梯台阶,每周清扫2次,地面每2周湿拖1次。
楼梯扶手、窗台、防火门、消火栓、指示牌、栏杆等每月清洁1次。
共用门窗玻璃,每季度擦拭1次。
电梯轿厢地面、四壁每周清洁2次,无积尘。
外围保洁
道路每日清扫1次。雨雪天气及时清扫主要通行道路,方便出行。
停车场、共用车库或车棚每周清扫1次。
绿化带及草坪上的垃圾每周清扫1次。
25——定期清除绿地杂草、杂物;
26——无大面积病虫害。
7Hale Waihona Puke 7前期物业服务企业应向业主提供物业服务手册。
承接项目时,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认真查验,验收手续齐全。
客户服务接待场所工作时间不少于8小时,其它时间设置值班人员。设置并公示24小时服务电话。
24小时受理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报修。急修30分钟内到现场处理,一般修理3日内完成(预约除外)。
主出入口有专人24小时值勤,按照服务合同要求进行进出车辆管理、访客登记。
对大型物品搬出进行登记,记录规范、详实。
对装修及其它临时施工人员的出入进行登记并加强询问,阻止小商小贩、可疑人员随意进入。
保持出入口环境整洁、有序,道路畅通。
巡逻
每6小时在小区内巡逻1次。
巡逻中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有关部门并在现场采取必要措施。
DBJ14-070-2010城市建设项目配建停车位规范
《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
《物业管理企业财务管理规定》
《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
《山东省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3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
物业服务企业
依照法定程序设立,以物业管理服务为经营业务,并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经济组织。
3
业主
物业的所有权人。
4
物业服务企业应建立完善的规章制度,主要包括:
11——物业服务方案;
12——岗位职责、工作流程及服务规范;
13——内部管理制度,如财务管理制度、节能管理制度等。
4
应符合以下要求:
——物业服务费和其它费用收支应符合《物业管理企业财务管理规定》、《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山东省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
对危险隐患部位设置安全防范警示标志。
路灯、楼道灯完好率不低于80%,院落照明灯按时开启,满足使用要求。
在每年供热季开始前完成承担的采暖供热系统的检修保养工作。
委托专业电梯维保单位按质监部门要求定期对电梯进行保养,每年进行安全检测,并在轿厢内张贴《年检合格证》;电梯发生故障时,物业管理人员应及时通知电梯维保单位,并监督维保单位对故障进行修复。
车辆管理
小区内应设置简易的交通标志。
按照合同约定对车辆进行管理,确保车辆有序停放,消防通道中禁止停放车辆,保证消防通道的畅通,对不按规定停车的行为进行劝阻、纠正。
车库门禁系统、车库内照明、消防设备设施配置齐全并保持正常使用。
收取车辆看管费的车场、车库设专人24小时值班,车辆出入记录规范、详实。
车场、车库不应私自改建、分隔、拆除。
消防安全职责
应符合以下要求:
18——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确定物业服务企业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明确专人维护、管理消防器材;
19——制定符合本小区实际情况的灭火疏散预案,每年组织业主进行以扑救初起火灾、逃生自救为内容的消防演练;应利用消防宣传教育设施普及消防安全知识;
20——工作人员应参加消防培训,具备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的能力、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的能力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的能力;
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投诉在3日内答复处理。
实行酬金制物业服务收费方式的物业服务企业每年至少公布1次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
每年开展1次以上一定规模的社区文化活动。
每年的沟通面不低于小区住户的60%,每年至少2次征询业主对物业服务的意见,满意率达85%以上。对不满意事项进行分析、整改、回访,不满意事项回访率达80%,处理率达85%以上。
6
制定房屋管理规定、房屋维修养护制度、小区巡检制度、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
每年第四季度制定下一年度维修养护计划。
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装修前,物业服务企业应依规定与其签订装修协议,告知装修须知,并监督装修过程。对违规装修,影响房屋外观、危及房屋结构安全及拆改共用管线等损害公共利益的情况,应及时劝阻或制止。
6——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7——管理人员、专业技术操作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物业管理职业资格证书或岗位证书;
8——进驻物业服务区域后,物业服务企业应针对实际情况对所有上岗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合格后上岗;
9——统一着装,佩戴明显标志,仪容仪表整洁。服务主动热情,窗口服务人员宜使用普通话;
10——定期参加专业技能、法律法规、安全等相应的培训。
——发现违法行为应及时纠正,当事人拒不纠正的,应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派出所。
5
依据住宅小区物业服务需求的不同,将物业服务质量分为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四星级和五星级五个等级。其中一星级为最低等级,五星级为最高等级,等级越高,物业服务标准越高。
6
6
前期物业服务企业应向业主提供物业服务手册。
承接项目时,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认真查验,验收手续齐全。
——水泵房、风机房、配电室等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由专人每日巡查;
——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应委托具备资质的检测、维修保养机构每年对自动消防系统至少进行1次全面检测和维保,并做好记录;
——确保管理区域内的共用消防设施运行正常,器材完好有效,如有故障、损坏,及时维修更换,灭火器应定期维修;不得擅自停用自动消防设施;
3——配备满足服务需要的设施设备;
4——服务窗口应公示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或复印件、物业服务项目、服务流程、收费依据、收费标准、投诉渠道等。提供特约服务的,公示特约服务项目、服务流程及收费标准等;
5——有客户服务人员,为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提供咨询、缴费、报修、受理投诉等服务。
4
物业服务人员应符合以下要求:
对违反规划私搭乱建、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行为及时劝阻,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部门。
发现房屋结构损坏时,应及时告知相关业主、业主委员会及其他相关部门并按照双方约定及相关要求安排专项维修。
发现道路、路面、侧石、窨井盖损坏时,应及时告知相关业主、业主委员会及其他相关部门并安排专项维修。
雨、污水管道及化粪池遇有堵塞时应及时进行清理、清掏。
21——设有消防控制室的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应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每班不少于2人;防火巡查人员、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应取得国家认可的职业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22——建立消防档案,存档备查;
23——其他依法履行的消防安全职责。
消防安全防范服务
应对管理区域内的共用消防设施进行维护管理,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务,并符合以下要求:
每年对避雷装置进行1次检查,锈蚀、变形、断裂部位及时修复,保证其性能符合国家规定。
6
人员要求
公共秩序维护人员应身体健康,有较强的责任心,能协助有关部门维持小区正常生活秩序。
对小区日常护卫事项保持高度警惕,并做出正确反应。
门岗
建立健全门卫、值班、巡逻、守护制度,落实岗位职责制,人员到位,责任到位。
保障值班电话畅通,接听及时。
本部分起草单位:山东省房地产业协会物业管理专业委员会、山东省标准化研究院、济南济发物业有限责任公司、青岛新时代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青岛长乐未央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山东鲁商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山东嘉宁物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济宁九巨龙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华新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日照海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山东伟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东营海通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菏泽家政职业学院、青岛市公安消防支队崂山区大队。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