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教师资格考试)教师的权利与义务-优质
【教师资格】法律法规:教师的权利与义务
教师资格证考试必备基础法律法规教师的权利与义务1.教育教学权教师有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的教育教学权,这是教师为履行教育教学职责必须具备的基本权利。
它主要指教师可以依据其所在学校的培养目标组织课堂教学;按照课程计划、课程标准的要求确定其教学内容和进度,并不断完善教学内容;针对不同的教育、教学对象,在教育、教学的形式、方法、具体内容等方面进行自主改革、实验和完善。
非依法律规定,任何组织或个人均不得剥夺在聘教师的这项法定权利。
2.学术研究权教师有从事教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发表意见的权利,这是教师作为专业技术人员所享有的一项基本权利。
教师在完成现定的教育、教学任务的前提下,有权进行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撰写学术论文或者著书立说,依法成立或参加学术团体、发表自己的观点、开展学术活动等权利。
3.指导评价权教师有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的指导评价权,这是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居于主导地位的基本权利。
教师有权依据学生的身心发展状况和特点因材施教,针对学生的特长、就业、升学等方面的发展给予指导;教师有权对学生的思想、品德、学习、劳动等方面给予客观、公正和恰如其分的评价;教师有权运用一定的方式、方法,促使学生的个性和能力得到充分的发展。
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非法干预教师这项权利的行使。
4.获取报酬权教师有权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这是教师的基本物质保障权利,是宪法赋予公民的劳动的权利和劳动者休息权利的具体化。
它主要包括教师有权要求所在学校及其主管部门根据国家法律及教师聘用合同的规定,按时足额地支付工资报酬;教师有权享受国家规定的医疗、退休等各种福利待遇和优惠,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等权利。
5.民主管理权教师有权向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的权利。
第二、三节 教师权利和义务
•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 三、关爱学生。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
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良师益友。保护学生 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不讽刺、挖苦、歧视 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部,2008)
• 一、爱国守法。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 社会主义。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依法 履行教师职责权利。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 二、爱岗敬业。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志存高远,勤恳敬业,甘为 人梯,乐于奉献。对工作高度负责,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 ,认真辅导学生。不得敷衍塞责。
[案例1]尹建庭诉株洲市教育局案
尹建庭,株洲市第二中学语文教师。他在《入学教育课》一文中提出: “读书上大学,是为了自己,不是为别人。读书增加了自己的本领, 提高了自己的资本,将来能找到一个好的工作,挣下大把的钱,从而 有一个美好的个人生活,比如生活愉快,人生充实,前途美好,事业 辉煌,甚至找一个漂亮的老婆,生一个聪明的孩子。所以我强调读书 是为了自己。”
• 广义的法律
• 包括: • 基本权利:《宪法》《民法》规定的公民所享有的基本权
利。 • 专业权利:《教师法》等教师职业规范规定的教师所享有
的权利。
三、我国教师的权利与义务
(一)权利:
1、教师作为普通公民,其在法律上的权利 教师作为普通公民,享有在法律上权利自由,如言
论自由、结社自由、人身自由、财产权等。
• 三、关爱学生。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 学生。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良师益友。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 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 体罚学生。
教师资格证考试笔试必备基础法律法规之教师的权利与义务
教师资格证考试必备基础法律法规教师的权利与义务1.教育教学权教师有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的教育教学权,这是教师为履行教育教学职责必须具备的基本权利。
它主要指教师可以依据其所在学校的培养目标组织课堂教学;按照课程计划、课程标准的要求确定其教学内容和进度,并不断完善教学内容;针对不同的教育、教学对象,在教育、教学的形式、方法、具体内容等方面进行自主改革、实验和完善。
非依法律规定,任何组织或个人均不得剥夺在聘教师的这项法定权利。
2.学术研究权教师有从事教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发表意见的权利,这是教师作为专业技术人员所享有的一项基本权利。
教师在完成现定的教育、教学任务的前提下,有权进行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撰写学术论文或者著书立说,依法成立或参加学术团体、发表自己的观点、开展学术活动等权利。
3.指导评价权教师有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的指导评价权,这是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居于主导地位的基本权利。
教师有权依据学生的身心发展状况和特点因材施教,针对学生的特长、就业、升学等方面的发展给予指导;教师有权对学生的思想、品德、学习、劳动等方面给予客观、公正和恰如其分的评价;教师有权运用一定的方式、方法,促使学生的个性和能力得到充分的发展。
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非法干预教师这项权利的行使。
4.获取报酬权教师有权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这是教师的基本物质保障权利,是宪法赋予公民的劳动的权利和劳动者休息权利的具体化。
它主要包括教师有权要求所在学校及其主管部门根据国家法律及教师聘用合同的规定,按时足额地支付工资报酬;教师有权享受国家规定的医疗、退休等各种福利待遇和优惠,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等权利。
5.民主管理权教师有权向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的权利。
简述幼儿教师的权利和义务
简述幼儿教师的权利和义务作为幼儿教师,除了对幼儿的教育与培养外,还有很多的权利与义务需要承担。
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会简述幼儿教师的权利和义务。
幼儿教师的权利作为在幼儿园或幼儿教育机构工作的教师,幼儿教师应该享有一些特殊的权利:权利1:获取教学资源幼儿教师可以从学校或教育机构处获取教学资源(如书本、教具等),以更好地为幼儿提供服务,并确保幼儿在学习时受到充分的支持。
权利2:适当时间的休息幼儿教师也有权利在工作时,获得合理的休息时间,以确保他们拥有足够的体力和精力,为幼儿提供更好的教育和防范幼儿教育中出现的问题。
权利3:进行教育活动幼儿教师有权利独立地设计和制定教育计划,安排适当的教育活动,以满足幼儿的需要和发展。
权利4:参与教育讨论幼儿教师可以参与教育讨论,并在幼儿园或教育机构管理和制订政策时发表自己的意见。
这有助于确保幼儿园内的教学环境更健康和平衡。
幼儿教师的义务除了拥有权利,幼儿教师还需要承担一些特定的义务,以保障幼儿教育的质量和安全。
义务1:确保学生的安全幼儿教育过程中,幼儿教师需要全面负责且不遗漏地观察幼儿的行为,确保他们在教室内安全,防止任何可能的事故事件发生。
同时,幼儿教师需要负责幼儿的安全问题,并能够在短时间内处理潜在的问题。
义务2:确保学生的健康幼儿教育过程中,幼儿教师需要确保幼儿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以及追踪幼儿的身体状况,防止疾病传染。
如果幼儿生病了,幼儿教师需要及时处理和通知家长,并严密关注其孩子的身体状况,确保幼儿能够正常生活和学习。
义务3:建立积极的教育氛围幼儿教育的氛围对幼儿的发展至关重要。
教师应该重视幼儿的心理健康和情感发展,并创造积极、支持和令人愉悦的学习环境。
义务4:提供专业的教育幼儿教师需要提供专业、知识丰富的教学服务,确保他们的技能和方法能够满足幼儿的教育需求,并通过不断地学习和发展,提高幼儿教育的质量。
总结从上述内容中可以看出,在幼儿园或幼儿教育机构工作的幼儿教师不仅需要有一定的专业素养和教育经验,还要具备许多不同的职责和义务。
教师资格证-幼儿综合素质-第二章-教育法律法规-第二节-教师的权利和义务
教师资格证-幼儿综合素质-第二章-教育法律法规-第二节-教师的权利和义务[单选题]1.教师对生病或者受伤的学生救护不(江南博哥)力,其行为()A.侵犯了学生的人身自由权B.属于不作为侵权C.不尊重学生的人格尊严D.侵犯了学生的隐私权参考答案:B参考解析:不作为侵权行为是指行为人以一定的不作为致人损害的行为。
[单选题]2.()是教师最核心的职责与任务。
A.依法执教B.廉洁从教C.严谨治学D.教书育人参考答案:D参考解析:教书育人是教师最核心的职责与任务。
[单选题]3.()是一项专门保护教师的权益的法律制度。
A.教师申诉制度B.教育行政赔偿C.教育行政诉讼D.教育行政复议参考答案:A参考解析:教师申诉制度是指作为教育法律关系主体的公民一一教师,在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向国家机关申诉理由.请求处理的制度。
[单选题]4.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
A.体罚B.变相体罚C.体罚.变相体罚D.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参考答案:D参考解析:任何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都不应当在学校范围内发生。
[单选题]5.依法治国方略在教育系统的具体体现是OA.依法治教B.依法执教C.教育规范化D.教育制度化参考答案:A参考解析:依法治教是依法治国方略在教育系统的具体体现。
依法治教作为一种手段,与行政手段.经济手段等一样,是加强教育行政和学校管理以及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有效手段。
[单选题]6∙依法执教的重点是OA.教育法学教育和研究B.教育法律的遵守C.各个教育部门按照法定的权利和义务要求来治理教育,依法指挥.组织.管理.实施.监督.参与教育活动D.教育立法参考答案:C参考解析:依法执教,就是教师要依据法律法规履行教书育人的职责。
一是教师的教育教学行为要在法律法规所允许的范围内进行;二是教师要善于利用法律手段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单选题]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应当履行的义务的是OOA.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B.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的任务C.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D.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参考答案:C参考解析: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是教师可以享有的权利,而不是应尽的义务。
幼儿教师的权利
幼儿教师的权利在孩子们成长的初始阶段,幼儿教师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他们不仅是知识的传递者,更是孩子们心灵的守护者和成长的引路人。
然而,在履行这些重要职责的同时,幼儿教师也拥有一系列应被尊重和保障的权利。
首先,幼儿教师拥有教育教学自主权。
这意味着他们有权根据幼儿的特点和发展需求,选择合适的教学内容、方法和活动形式。
每个孩子都是独一无二的,有着不同的学习风格和节奏。
幼儿教师应当能够灵活调整教学策略,以满足孩子们的个体差异。
比如,对于性格活泼好动的孩子,可以多采用游戏和互动的教学方式;而对于较为内向安静的孩子,则可以给予更多的耐心和单独指导。
这种自主权能够让教师充分发挥自己的专业能力,为孩子们提供最适合他们的教育。
其次,幼儿教师有获得专业发展的权利。
教育领域在不断进步和更新,新的教育理念和方法层出不穷。
为了能够给孩子们提供高质量的教育,幼儿教师需要不断学习和提升自己的专业素养。
他们有权参加各种培训、研讨会和学术交流活动,以获取最新的教育资讯和知识。
同时,幼儿园也应当为教师提供必要的支持和资源,鼓励他们进行教育研究和创新,促进教师的专业成长。
再者,幼儿教师拥有公正评价和合理薪酬的权利。
他们的工作付出应当得到公正客观的评价,评价体系应当综合考虑教学效果、幼儿的发展情况、家长的满意度等多个方面。
而合理的薪酬待遇不仅是对他们工作的认可,也是保障他们生活质量的重要因素。
只有当幼儿教师的付出得到了应有的回报,他们才能更加全身心地投入到工作中,为孩子们创造更好的教育环境。
幼儿教师还有参与幼儿园管理和决策的权利。
他们是教育实践的一线工作者,对于幼儿园的日常运作和孩子们的需求有着最直接的了解。
因此,在制定幼儿园的规章制度、课程设置、活动安排等方面,应当充分听取幼儿教师的意见和建议。
他们的参与能够使决策更加贴近实际,更加符合幼儿教育的规律和需求。
此外,幼儿教师有获得尊重和信任的权利。
社会应当尊重他们的职业选择和工作付出,理解幼儿教育工作的复杂性和挑战性。
幼儿教师的权利和义务
幼儿教师的权利和义务
幼儿教师作为一名专业人员,对幼儿的教育质量和教育工作的顺利展开有着重要的影响。
在履行教育职责的同时,幼儿教师也拥有一定的权利和义务。
一、权利:
1.有言论自由的权利。
幼儿教师有权在适当场合发表自己的意见和主张。
2.有知情权。
幼儿教师有权了解幼儿的家庭背景、学习情况和身体状况等重要信息。
3.有要求安全、健康的教育环境的权利。
幼儿教师有权要求提供安全、健康、有利于教育的教育环境。
4.有获取专业培训的权利。
幼儿教师有权参加各种形式的专业培训,提高自身的专业能力。
5.有合法维权的权利。
幼儿教师有权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义务:
1.遵守职业道德。
幼儿教师应始终以幼儿的利益为优先考虑,始终保持良好的职业道德。
2.敬业爱岗。
幼儿教师应该勤勤恳恳地履行教育职责,尽职尽责地完成教育任务。
3.尊重幼儿的个性和权利。
幼儿教师应该尊重幼儿的个性和权利,注重幼儿的情感体验和主动探究。
4.保持专业技能。
幼儿教师应该不断学习并拓展自己的知识和技能,保持自己的专业素质。
5.依法维护职业权益。
幼儿教师应该依法维护自己的职业权益,同时也要履行依法申报、备案、备案等义务。
以上是幼儿教师的权利和义务的简要描述,希望每一位幼儿教师都能够全心全意地为幼儿的成长和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教师法定的权利和义务
6 . 进修培训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七条
第六项) 指教师有权利参加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列入 计划的各种形式的进修和其他培训的权利。
是教师学习权、发展权的具体体现。
强调:无论何种进修和培训都应在完成教 师本职工作的前提下进行;未经批准,不应 参加与现职工作不相干的进修或培训。
2018年教育部颁发的《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 业行为十项准则》 (3)为人师表。
2 . 教育教学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第八条第二项)
它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
(1)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教师是教育方针 的具体执行者,国家的教育方针最终要由教 师的教育教学活动体现出来。
(2)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3)执行教学计划。 是学校中的“法” (4)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任务。
(二)教师的义务
1 . 遵纪守法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
法》第八条第一项)
这是教师最基本的义务,是教师职业对教 师的起码要求,也是取得教师资格和学校决 定是否聘任的首要条件。
它包括三方面内容:
(1)遵守宪法和法律。 合法的校规校纪是学校内部管理的依据,具
有一定的法律约束力。 (2)遵守职业道德,即师德。
包括三方面内容: (1)教师应尊重学生的人格尊严,不能侮辱、 歧视学生。
明确:未成年人与成年人的人格是平等的。 (2)不能泄露学生的隐私。 (3)不能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5 . 保护学生权益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教
师法》第八条第五项)
包括三方面内容: (1)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 (2)制止其他侵害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 (3)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幼儿园教师的权利和义务
幼儿园教师的权利和义务幼儿园教师是承担孩子们最早教育的重要角色,他们在教育教学工作中拥有一定的权利和义务。
本文将从教师的权利和义务两个方面进行探讨,以期让大家更加了解幼儿园教师的工作内容和责任。
一、幼儿园教师的权利1.教育教学权利:幼儿园教师有权根据教育教学大纲和幼儿园的教学目标,制定和实施适合幼儿发展的教育教学计划。
他们可以根据幼儿的个性差异,采用不同的教学方法和手段,培养幼儿的认知、语言、社交和生活技能。
2.班级管理权利:幼儿园教师有权对自己所负责的班级进行管理和组织。
他们可以制定班级规章制度,指导幼儿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和行为规范。
同时,教师还有权对幼儿园的教学环境进行管理,确保教室、操场等场所的安全和整洁。
3.评价权利:幼儿园教师有权对幼儿的学习情况进行评价和记录。
他们可以根据幼儿的学习表现和发展情况,给予相应的评价和奖励。
同时,教师还有权与家长沟通,向家长汇报幼儿的学习情况和发展进展。
二、幼儿园教师的义务1.照顾幼儿的生活和安全:幼儿园教师有义务为幼儿提供安全、健康的生活环境。
他们应当确保幼儿的饮食、休息、卫生等方面的需求得到满足。
同时,教师还要加强对幼儿的安全教育,确保幼儿在校园内的安全。
2.教育教学责任:幼儿园教师有责任为幼儿提供全面的教育教学服务。
他们应当根据幼儿的特点和需求,制定个性化的教学计划,并积极引导幼儿参与各种教育活动。
同时,教师还要进行幼儿的学习评价,及时发现和解决幼儿学习中的问题。
3.家校合作责任:幼儿园教师有责任与家长建立良好的沟通和合作关系。
他们应当及时向家长沟通幼儿的学习情况和发展进展,共同关注幼儿的成长。
同时,教师还要积极参与家长会、座谈会等活动,与家长共同探讨幼儿教育问题。
4.专业发展责任:幼儿园教师有责任不断提高自己的教育教学水平和专业素养。
他们应当参加各种教育培训和专业交流活动,不断更新教育理念和教学方法。
同时,教师还要积极参与学校的教研活动,与同事分享经验,共同提高教学质量。
(幼儿教师资格考试)教师的权利与义务-精
教师资格证考试《幼儿综合素质》历年核心考点:教师的权利与义务【本章试题特训名师解读考点】一、教师的权利1.《教育法》中关于教师权利的规定《教育法》作为基本法有专章对教师和其他教育工作者的权利和义务作了原则性的规定。
《教育法》第四章“教师和其他教育工作者”中。
对教师权利的规定表述有:“教师享有法律规定的权利”、“国家保护教师的合法权益”。
《教育法》第四章第三十三条规定,“国家保护教师的合法权益.改善教师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
教师的工资报酬、福利待遇,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2.《教师法》中关于教师权利的规定《教师法》第七条对教师的基本权利作了明确的规定.共有六个方面:教师享有“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的权利、教师享有“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的权利、教师拥有“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的权利”、教师享有“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的权利、教师拥有“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的权利、教师享有“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的权利。
除了上述六个方面的规定,在《教师法》的相关条款中,涉及的教师权利还有:教师的申诉权利,即教师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权利:教师的人格权、人身权,教师的人格不容侮辱.教师的人身不容侵犯。
3.《义务教育法》中关于教师权利的规定《义务教育法》中有“教师”专章,对义务教育教师的权利也作了相关规定。
其中有“教师享有法律规定的权利”:“全社会应当尊重教师”:“各级人民政府保障教师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待遇,改善教师工作和生活条件;完善农村教师工资经费保障机制”;“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特殊教育教师享有特殊岗位补助津贴。
在民族地区和边远贫困地区工作的教师享有艰苦贫困地区补助津贴。
第三章 教师的权利与义务
4.参与教育管理权.
《教育法》第30条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 关规定,通过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等组织形式, 保障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
5.获得报酬权 教师有权要求所在学校及其主管部门根据国家教育法律,教 师聘用合同的规定,按时、足额地支付工资报酬 教师有权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包括医疗,住房,退休等 方面的各种待遇和优惠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
(一)教师作为教育教学专业人员特有的权利:
1.教育教学的自主权.
教师可依据其所在学校的教学计划,教学工作量等具体 要求,结合自身的教学特点自主地组织课堂教学; 按照教学大纲的要求确定其教学内容和进度,并不断完 善教学内容;
针对不同的教育教学对象,在教育教学的形式,方法,具 体内容等方面进行改革,实验和完善.任何组织或个人都 不得非法剥夺在聘教师从事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 学改革和实验权利的行使.
案例分析: 教师的言论自由权及其行使 (1)言论自由是一项基本的公民权利,每个公民都可拥有以言 论方式来表达思想、观点和看法的权利. 《宪法》第35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 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2)对言论自由的限制: 公民不得通过自身的言论自由来侵害他人权益; 公民不得利用自身言论自由破坏社会秩序。 尹建庭宣扬‚读书就是挣大钱娶美女‛的行为已经超出法律 规定的自由言论范围,与法律倡导的精神文明相违背。
[案例]教案姓公还是姓私? 问题:原告高丽娅是否享有著作权和所有权? (1)教案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2条规定“著作权法 所称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 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 教案作为教师对其教学工作的经验总结和积累,可以并且应该 具有独创性。因此教案是符合作品定义的,应当受到著作权法的 保护,是否公开出版并非‚作品‛的必要条件。 本案留存的4册教案本记载的内容主要是原告独立创作,被告 也未就‚该内容系抄袭‛的反驳事实主张提供证据,故教案内容 具有独创性,属于著作权法所称的作品。对44册教案本是否属作 品,因被告四公里小学错误地进行了销毁或变卖处理,法院推定 44册教案本所载教案具有独创性,属于著作权法上所称作品。
简述幼儿教师的权利和义务
简述幼儿教师的权利和义务幼儿教师是教育事业中极为重要的一份子,他们需要承担指导孩子们学习和生活的责任,同时也享有一定的权利和应遵守的义务。
本文将简述幼儿教师的权利和义务。
权利1. 教育教学权利幼儿教师需要根据教育部制定的课程标准,制定合适的教学计划,为幼儿提供高质量的教育服务。
同时,幼儿教师应该注重学生个性化的发展,灵活地调整教学计划,让每一个学生都能得到充分的培养和发展。
2. 组织活动权利幼儿教师可根据幼儿的兴趣和特长,安排各种各样的活动,提升幼儿的综合素质。
活动内容应该合理,加强幼儿的体育锻炼、集体活动等方面的培养。
3. 辞职权利如果幼儿教师在工作过程中出现了问题或是觉得工作不适应自己,教师有权提出辞职申请,这需要与学校协商处理,进行合法、公平的解约。
义务1. 教育教学义务幼儿教师的主要职责是教育和指导幼儿学习,教师应尊重幼儿的人格、个性和思想,注重培养幼儿的自立、自主、自信等能力,让孩子们真正成为有用之人。
2. 保护幼儿安全和健康的义务幼儿教师需保证幼儿的安全和健康,遵守相关规章制度,确保教学场所富有足够的安全防范措施,有关疾病的传染,必须识别并采取控制预防措施,保证教学场所的卫生和环境,确保幼儿健康成长。
3. 活动记录和汇报的义务幼儿教师需要对幼儿的学习情况和表现进行记录和汇报,了解幼儿的发展情况并及时与家长进行沟通。
同时,幼儿教师还需要保护学生的隐私,不能把学生的信息泄露给外部人员。
总结作为幼儿教师,教师除了要承担自己的职责,还要注意自身的权利和义务,全力以赴为孩子们的成长付出努力。
幼儿教育的任务不仅是智育,更应该关注幼儿的全面发展,让每一个孩子都能在幼儿时期收获快乐和成长,并在未来的发展中实现自己的梦想。
幼儿教师的权利和义务
幼儿教师的权利和义务引言幼儿教师是承担儿童早期教育的专业人士,其权利和义务的明确定义对于幼儿教育的发展至关重要。
本文将从幼儿教师的权利和义务两个方面进行探讨,旨在为幼儿教师提供一个清晰的指导框架。
一、幼儿教师的权利1. 教学自主权幼儿教师具有教学自主权,可以根据幼儿的特点、需求和学习发展情况,自主选择教学内容、方法和形式,确保教育教学质量和效果。
2. 知识产权保护幼儿教师在教学过程中产生的教案、教材、教具等知识产权受到法律保护,其他人不得非法使用或侵犯。
3. 职业尊重和平等待遇幼儿教师应受到社会的尊重和平等待遇,享有与其他教育工作者相同的权益,包括薪酬、职称评聘、培训机会等。
4. 安全权和健康权幼儿教师有权要求工作场所提供安全和健康的工作环境,确保自身的身体和心理健康。
5. 参与决策权幼儿教师有权利参与学校和教育部门的决策过程,对于幼儿教育政策的制定和评估提供建议和意见。
二、幼儿教师的义务1. 教育教学义务幼儿教师应尽职尽责,积极参与幼儿的教育教学活动,制定合理的教学计划和课程,并及时评估幼儿的学习情况,提供个性化的教育服务。
2. 保护幼儿权益幼儿教师应保护幼儿的权益,尊重幼儿的人格和个性发展,确保幼儿在教育过程中受到平等、公正和尊重的对待。
3. 专业发展义务幼儿教师应不断提高自身的专业素养和教育技能,积极参加教育培训和学术交流活动,保持与时俱进的教育观念和方法。
4. 遵守法律法规和道德规范幼儿教师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不得从事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不得侵犯幼儿的人身权益。
5. 与家长合作幼儿教师应积极与家长合作,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共同关注幼儿的成长和发展,互相支持和理解。
结论幼儿教师的权利和义务是保障幼儿教育质量和促进教师专业发展的重要基础。
通过明确幼儿教师的权利和义务,可以营造良好的教育环境,为幼儿教育提供坚实的支撑。
注:本文参考了中国教育部关于《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
教师资格考试《幼儿园综合素质》教师的权利与义务概述
教师的权利与义务概述
1、
作为一名教师最基本的权利是()
A.教育教学权
B.科学研究权
C.指导评价权
D.获得报酬待遇权
【答案】A
【解析】教师为履行教育教学职责而必须具备的最基本的权利是教育教学权。
2、
某县要修水电站,县政府下发文件要求每个公职人员都要参加电站集资。
某镇小学校领导按照文件要求,在领工资之前,从每位教职工的工资中分别扣除了文件规定上交的集资款。
对此,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校长办事积极果断,工作能力强
B.侵犯了教职工的获取劳动报酬权
C.违反了国家要求的不得对学校和教师乱摊派的规定
D.侵犯了教职工的个人财产自主权
【答案】A
【解析】该校长侵犯了教师的合法权益
3、
2012年单项选择:学校派张老师参加省里的骨干教师培训,但扣其绩效工资五百元。
这()
A.侵犯了教师进修培训权
B.加强经费管理
C.体现了按劳取酬
D.节约了办学成本
【答案】A
【解析】教师有参加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列入计划的各种形式的进修和其他培训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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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教师权利的内容
幼儿教师权利的内容
幼儿教育权利的内容涵盖以下几个方面:
1. 教育权利:幼儿有接受优质教育的权利,包括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受到尊重的权利、受到适当教育的权利等。
2. 知识与技能的发展权利:幼儿有获得基本知识和技能的权利,包括语言、数学、科学等方面的发展。
3. 社交与情感发展权利:幼儿有获得良好的社交和情感发展的权利,包括与他人建立友好关系、表达情感、尊重他人等。
4. 健康与安全权利:幼儿有获得良好健康和安全保护的权利,包括健康饮食、安全环境、适当医疗保健等。
5. 游戏与休闲权利:幼儿有获得充分游戏和休闲的权利,包括自主选择游戏、参与有益活动等。
6. 文化与艺术的享受权利:幼儿有获得文化和艺术体验的权利,包括音乐、美术、戏剧等方面的参与与分享。
7. 参与权与表达权:幼儿有参与决策和表达自己意见的权利,包括参与日常生
活决策、表达意愿等。
8. 家庭与社区支持权利:幼儿有获得家庭和社区支持的权利,包括家庭的关注、社区的资源支持等。
这些权利的实现需要家庭、学校、社会和政府的共同努力与保障。
幼儿园教师的权利与义务
幼儿园教师的权利与义务
幼儿教师的权利是:
1.进行保育教育的活动,开展保育教育的改革和实验的权利;
2.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的权利;
3.指导幼儿园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幼儿成长发展的权利;
4.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与待遇以及寒暑假带薪休假的权利;
5.参与幼儿园民主管理的权利;
6.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的权利。
幼儿教师的义务是:
1.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2.贯彻国家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幼儿园保教计划,履行聘约,完成工作任务;
3.按照国家规定的保教目标,组织,带领幼儿开展有目的,有计划的教育活动;
4.关心,爱护全体幼儿,尊重幼儿人格,促进幼儿的全面发展;
5.制止有害于幼儿的行为或其他侵犯幼儿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幼儿健康成长的现象;
6.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每一个幼儿教师都应当为自己肩负的光荣而艰巨的任务感到骄傲和自豪。
每一个幼儿教师都应当珍惜和保护自己的权利,同时认真地履行自己的义务,自觉地,主动地为诱饵教育事业奋斗,不辜负党和人民的期望和爱护。
幼师的权利与义务
义务1. 做为一名教师首先应具备良好的素质,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教师自身的行为习惯要符合社会规范化的要求,对社会起着净化、表率的作用对幼儿的成长有着潜移默化的影响,对国家的精神文明建设,有着不可估量的作用。
在课堂上教师做出的任何动作孩子都会认真模仿,一次活动上,我无意间说了句“你个小乖乖”,活动结束后,在孩子们嬉戏时,我听到几个小朋友对着其他幼儿诙谐地说“你个小乖乖”。
当时觉得很奇怪,他们从哪学来了,仔细一想是自己无意间的行为给他们带来了影响。
由此可见,教师应做好表率作用,幼儿不能分辨是非,当然也不具备选择学习的能力。
2.在平常的教学活动中,对幼儿进行思想文化教育和组织幼儿开展有益的社会话动显得尤为重要。
(1)培养幼儿良好的生话习惯、卫生习惯和参加体育话动的兴趣;促进幼儿身体正常发育和机能的协调发展,增强幼儿体质。
(2)激发幼儿有益的兴趣和求知欲望,培养幼儿运用感官和语言交往的基本能力、动手能力。
(3)培养幼儿爱家乡、爱祖国、爱集体、爱劳动、爱科学的情感,培养幼儿良好的品德、行为习惯。
(4)培养幼儿初步的感受美和表现美的情趣和能力。
3.关心、爱护全体幼儿,尊重幼儿人格,促进幼儿全而发展教师要关心、爱护幼儿,而且要关心爱护每一个幼儿。
教师应以博大的胸怀,呵护每个幼儿,让孩子们体会到母亲般的师爱。
即使是对待违反纪律、犯了错误的孩子,也不能简单、粗暴地训斥,还是应以爱心为木,诱导、体贴、关心为重。
如:一节画画课上,班级里一小男孩将油画棒涂的满桌都是,当我发现他是,他似乎有所惊恐马上用自己的小手去擦拭,双手擦完了就用衣袖擦。
我轻轻地走过去俯下身对他说,去拿抹布擦。
擦完后他乖乖地坐在位置上,我知道他已经意识到自己犯了错误。
我将他唤道身边,温柔地与他交谈。
“你怎么把颜料画在桌上呢?”他想了想说“我想画只蝴蝶”。
原来他只是想画只蝴蝶,之后我教育他画应该画在纸上,他也懂得画在桌上是不对的。
倘若我一开始发现他画桌上并大声呵斥,我想他下次还是会画在桌上甚至其他地方。
教师的权利义务
教师的权利义务⼀、教师的权利教师的权利可以分为两个部分,⼀是教师作为公民所享有的各种权利;⼆是作为教师所享有的权利,这部分权利与教师的职业特点相联系,是教师职业特定的权利。
这两部分权利既有联系,⼜有区别。
教师作为公民享有的权利,有⼀部分体现在教师的职业中,然⽽,也有⼀部分是教师职业所独具的,与其它公民的权利不同。
结合教师的职业特点,教师的权利包括以下6项:(⼀)教育教学权《教师法》第7条第1款规定:教师有权“进⾏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改⾰和实验。
”这是教师最基本权利,任何组织和个⼈都不得⾮法剥夺在聘教师从事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改⾰和实验这⼀基本权利。
其基本含义包括(1)教师可依据其所在学校计划,教学⼯作量等具体要求结合⾃⾝的教学特点⾃主地组织课堂教学。
(2)按照教学⼤纲的要求确定其教学内容和进度,并不断完善教学内容。
(3)针对不同的教育对象在教育教学的形式⽅法具体内容等⽅⾯进⾏改⾰、实验。
有⼀点需要说明,对不具备教师资格的⼈员,不得享有这项权利;对具有教师资格,尚未受聘或已辞聘的⼈员,这⼀权利的⾏使便处在停顿的状态,⼀旦受聘担任教师⼯作时,其权利的⾏使才恢复正常状态。
合法的解聘或待聘不等于侵犯教师的这⼀权利。
教师在⾏使这⼀基本权利时应保证履⾏相应的义务和职责。
(⼆)科研学术活动权《教师法》第7条第2款规定教师享有“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发表意见的权利”。
这是教师作为专业技术⼈员的⼀项基本权利。
教师的科研学术活动权包括以下四个⽅⾯:1.教师可以⾃⼰确定科研课题和科研⽅法。
2.教师有权⾃⼰决定是否参加学术团体。
3.教师在学术活动中有权发表⾃⼰的观点,并决定是否出版论⽂著作。
但应注意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应按教学⼤纲或教学基本要求进⾏讲授,不应任意发表与讲授内容⽆关且有损受教育者⾝⼼健康发展的个⼈看法。
4.教师的科研学术活动最好围绕提⾼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进⾏。
(三)管理学⽣权《教师法》第7条第3款规定教师有权“指导学⽣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的品⾏和学⽣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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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证考试《幼儿综合素质》
历年核心考点:教师的权利与义务
【本章试题特训名师解读考点】
一、教师的权利
1.《教育法》中关于教师权利的规定
《教育法》作为基本法有专章对教师和其他教育工作者的权利和义务作了原则性的规定。
《教育法》第四章“教师和其他教育工作者”中。
对教师权利的规定表述有:“教师享有法律规定的权利”、“国家保护教师的合法权益”。
《教育法》第四章第三十三条规定,“国家保护教师的合法权益.改善教师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
教师的工资报酬、福利待遇,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2.《教师法》中关于教师权利的规定
《教师法》第七条对教师的基本权利作了明确的规定.共有六个方面:教师享有“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的权利、教师享有“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的权利、教师拥有“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的权利”、教师享有“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的权利、教师拥有“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的权利、教师享有“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的权利。
除了上述六个方面的规定,在《教师法》的相关条款中,涉及的教师权利还有:教师的申诉权利,即教师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权利:教师的人格权、人身权,教
师的人格不容侮辱.教师的人身不容侵犯。
3.《义务教育法》中关于教师权利的规定
《义务教育法》中有“教师”专章,对义务教育教师的权利也作了相关规定。
其中有“教师享有法律规定的权利”:“全社会应当尊重教师”:“各级人民政府保障教师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待遇,改善教师工作和生活条件;完善农村教师工资经费保障机制”;“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特殊教育教师享有特殊岗位补助津贴。
在民族地区和边远贫困地区工作的教师享有艰苦贫困地区补助津贴。
”
二、教师的义务
1.《教育法》中关于教师义务的规定
《教育法》第四章“教师和其他教育工作者”中,对教师义务的规定有:教师要“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教师“应当为人师表。
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教师在教育教学中承担着使每一个学生健康发展的任务”、“教师应当取得国家规定的教师资格”。
2.《教师法》中关于教师义务的规定
《教师法》第八条对教师义务作了规定,共有六个方面:一是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二是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三是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四是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五是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
象:六是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3.其他教育法律法规关于教师义务的规定
除了《教育法》《教师法》对于教师义务的规定外,其他如《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都有对于教师义务的相关规定。
例如:《义务教育法》第四章“教师”中,明确规定教师“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学校保护”中规定,学校保护义务中的教育保护、心理健康保护、安全保护等,都是教师必须承担的义务;《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了教师有义务承担对未成年学生进行预防犯罪的教育,对未成年学生的不良行为进行教育预防,对未成年学生严重不良行为加以制止、管教,对未成年学生进行犯罪自我防范的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