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 筑 装 饰 设 计 资 质 分 级 标 准
室内装饰装修公司资质等级认证标准
室内装饰装修公司资质等级认证标准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分为:一级、二级、三级。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一级资质标准:1. 企业近5年承担过3项以上单位工程造价1000万元以上或三星级以上宾馆大堂的装修装饰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2. 企业经理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高级职称;总工程师具有8年以上从事建筑装修装饰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总会计师具有中级以上会计职称。
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40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30人,且建筑学或环境艺术、结构、暖通、给排水、电气等专业人员齐全;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0人。
企业具有的一级资质项目经理不少于5人。
3. 企业注册资本金10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1200万元以上。
4. 企业近3年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3000万元以上。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二级资质标准:1. 企业近5年承担过2项以上单位工程造价500万元以上的装修装饰工程或10项以上单位工程造价50万元以上的装修装饰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2. 企业经理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装修装饰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中级以上会计职称。
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25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20人,且建筑学或环境艺术、结构、暖通、给排水、电气等专业人员齐全;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5人。
企业具有的二级资质以上项目经理不少于5人。
3. 企业注册资本金5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600万元以上。
4. 企业近3年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1000 万元以上。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三级资质标准:1. 企业近3年承担过3项以上单位工程造价20万元以上的装修装饰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2. 企业经理具有3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装修装饰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初级以上会计职称。
《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
《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原建设部印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建[2001]82号)同时废止。
(注:经对比,新资质标准中的专业承包资质由原先的60项减少为36项,与建筑工程领域有关的变化:土石方工程、混凝土预制构件、高耸构筑物、电梯安装、金属门窗工程、预应力工程、爆破与拆除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合并防水工程、防腐保温工程为防水防腐保温工程;预拌商品混凝土专业更名为预拌混凝土专业,附着升降脚手架专业承包扩大为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
另外,新资质标准明确规定了各类别施工企业一级、二级、三级资质注册建造师数量以及专业(特级资暂未公布),其中变化较为明显的有:各类别二级企业资质对一级建造师数量要求明显增加;各类别三级企业资质由三级项目经理证改为注册建造师。
)目录一、总则二、标准(一)施工总承包序列资质标准1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1.1 一级资质标准1.2 二级资质标准.1.3 三级资质标准1.4 承包工程范围2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2.1 一级资质标准.2.2 二级资质标准.2.3 三级资质标准.2.4 承包工程范围3 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3.1 一级资质标准3.2 二级资质标准3.3 三级资质标准3.4 承包工程范围.4 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4.1 一级资质标准4.2 二级资质标准.4.3 三级资质标准.4.4 承包工程范围.5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5.1 一级资质标准5.2 二级资质标准5.3 三级资质标准5.4 承包工程范围6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6.1 一级资质标准.6.2 二级资质标准6.3 三级资质标准6.4 承包工程范围.7 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7.1 一级资质标准7.2 二级资质标准7.3 三级资质标准.7.4 承包工程范围. 8 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8.1 一级资质标准8.2 二级资质标准8.3 三级资质标准.8.4 承包工程范围.9 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9.1 一级资质标准9.2 二级资质标准9.3 三级资质标准9.4 承包工程范围10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10.1 一级资质标准10.2 二级资质标准10.3 三级资质标准.10.4 承包工程范围.11 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11.1 一级资质标准11.2 二级资质标准.11.3 三级资质标准.11.4 承包工程范围12 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12.1 一级资质标准12.2 二级资质标准12.3 三级资质标准12.4 承包工程范围(二)专业承包序列资质标准13 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13.1 一级资质标准13.2 二级资质标准13.3 三级资质标准.13.4 承包工程范围.14 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14.1 一级资质标准.14.2 二级资质标准14.3 三级资质标准14.4 承包工程范围15 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标准15.1资质标准15.2 承包工程范围16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16.1 一级资质标准16.2 二级资质标准.16.3 承包工程范围.17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17.1 一级资质标准17.2 二级资质标准17.3 承包工程范围18 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18.1 一级资质标准.18.2 二级资质标准18.3 承包工程范围.19 桥梁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19.1 一级资质标准19.2 二级资质标准19.3 三级资质标准19.4 承包工程范围.20 隧道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20.1 一级资质标准20.2 二级资质标准.20.3 三级资质标准.20.4 承包工程范围21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21.1 一级资质标准21.2 二级资质标准21.3 三级资质标准21.4 承包工程范围22 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资质标准22.1 一级资质标准.22.2 二级资质标准22.3 承包工程范围.23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23.1 一级资质标准23.2 二级资质标准23.3 承包工程范围24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24.1 一级资质标准24.2 二级资质标准.24.3 三级资质标准24.4 承包工程范围25 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25.1 一级资质标准25.2 二级资质标准25.3 承包工程范围26 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26.1 一级资质标准.26.2 二级资质标准26.3 三级资质标准.26.4 承包工程范围.27 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27.1 一级资质标准27.2 二级资质标准27.3 三级资质标准27.4 承包工程范围.28 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28.1 一级资质标准.28.2 二级资质标准28.3 三级资质标准28.4 承包工程范围.29 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29.1 一级资质标准29.2 二级资质标准.29.3 三级资质标准29.4 承包工程范围30 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30.1 一级资质标准(公路安全设施分项)30.2 二级资质标准(公路安全设施分项)30.3 一级资质标准(公路机电工程分项)30.4 二级资质标准(公路机电工程分项)30.5 承包工程范围31 铁路电务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31.1 一级资质标准31.2 二级资质标准31.3 三级资质标准31.4 承包工程范围.32 铁路铺轨架梁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32.1 一级资质标准32.2 二级资质标准32.3 承包工程范围33 铁路电气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33.1 一级资质标准33.2 二级资质标准33.3 三级资质标准.33.4 承包工程范围34 机场场道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34.1 一级资质标准34.2 二级资质标准.34.3 承包工程范围35 民航空管工程及机场弱电系统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35.1 一级资质标准35.2 二级资质标准.35.3 承包工程范围.36 机场目视助航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36.1 一级资质标准36.2 二级资质标准36.3 承包工程范围37 港口与海岸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37.1 一级资质标准37.2 二级资质标准.37.3 三级资质标准.37.4 承包工程范围.38 航道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38.1 一级资质标准.38.2 二级资质标准38.3 三级资质标准38.4 承包工程范围.39 通航建筑物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39.1 一级资质标准39.2 二级资质标准.39.3 三级资质标准39.4 承包工程范围40 港航设备安装及水上交管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40.1 一级资质标准.40.2 二级资质标准40.3 承包工程范围.41 水工金属结构制作与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41.1 一级资质标准41.2 二级资质标准41.3 三级资质标准.41.4 承包工程范围42 水利水电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42.1 一级资质标准42.2 二级资质标准42.3 三级资质标准.42.4 承包工程范围43 河湖整治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43.1 一级资质标准43.2 二级资质标准.43.3 三级资质标准43.4 承包工程范围44 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44.1 一级资质标准.44.2 二级资质标准44.3 三级资质标准44.4 承包工程范围.45 核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45.1 一级资质标准45.2 二级资质标准45.3 承包工程范围46 海洋石油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46.1 一级资质标准.46.2 二级资质标准46.3 承包工程范围47 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47.1 一级资质标准47.2 二级资质标准47.3 三级资质标准47.4 承包工程范围48 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48.1 资质标准48.2 承包工程范围(三)施工劳务序列资质标准.49 施工劳务企业资质标准49.1 资质标准49.2承包业务范围为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加强建筑活动监管,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促进建筑业科学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资质标准。
(完整版)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
附件6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1.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2.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资质标准3.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4.轻型钢结构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5.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6.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7.环境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8.照明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附件6-1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一、总则(一)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资质设甲、乙、丙三个级别。
(二)建筑装饰工程设计范围包括建筑装饰装修和室内外环境设计,及相关配套的建筑、结构、电气、给排水、暖通、空调等的设计。
二、标准(一)甲级1、资历和信誉(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社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
(3)企业完成过中型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2项,或大型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1项。
2、技术条件(1)专业配备齐全、合理,主要专业技术人员专业和数量符合所申请专项资质标准中“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的规定。
(2)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设计师、总工程师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8年以上从事建筑装饰设计经历,并主持过大中型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2项,其中大型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1项,具备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执业资格。
(3)在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规定的人员中,非注册人员应参与过大型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1项,或中型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2项,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1)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及固定的工作场所。
(2)企业管理组织机构、标准体系、质量体系健全。
(二)乙级1、资历和信誉(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社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
2、技术条件(1)专业配备齐全、合理,主要专业技术人员专业和数量符合所申请专项资质标准中“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的规定。
(2)企业的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设计师、总工程师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6年以上从事建筑装饰设计经历,主持过中型以上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2项,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资质等级标准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资质等级标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资质等级标准序资质或准入项资质等级号目一级二级三级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1 企业工商注册格格格2 企业经理具1、有8 年以上从事具1、有6 年以上从事具1、有3 年以上从事建筑装饰装修工作经建筑装饰装修工作经建筑装饰装修工作经历历历3 技术负责人2、具备一级注册建造2、具有二级及以上注2、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师(一级结构工程师、册建造师(结构工程册建造师(建筑师)一级建筑师)或高级师、建筑师)或中级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专业技术职称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术职称4 财务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一级结构工程师)建造师(结构工程师)5 注册人员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6 人人员不少于5 人有职称的工程技术6 和经济管理人员7 注册资本1000 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上50 万元以上8 净资产1200 万元以上600 万元以上60 万元以上近三年每9 年工程结算收4000 万元以上1000 万元以上入近1、5 年独立承担过近1、5 年独立承担过单项合同额1500 万单项合同额500 万元元以上的装饰装修工以上的装饰装修工程程(设计或施工或设(设计或施工或设计计施工一体)不少于施工一体)不少于210 工程业绩2 项;或单项合同额项;或单项合同额250 750 万元以上的装饰万元以上的装饰装修装修工程(设计或施工程(设计或施工或工或设计施工一体)设计施工一体)不少不少于 4 项于4项2、工程质量合格2、工程质量合格(1)有必要的技术装(1)有必要的技术装(1)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及固定的工作场备及固定的工作场备及固定的工作场所;所;所;技术装备及管(2)有完善的质量管(2)有完善的质量管(2)有完善的质量管11 理水平理体系,运行良好。
理体系,运行良好。
理体系,运行良好。
具备技术、安全、经具备技术、安全、经具备技术、安全、经营、人事、财务、档营、人事、财务、档营、人事、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
建筑装饰设计资质分级标准
注:1.高档建筑装饰工程,指单位建筑装饰工程造价为每平方米3000元以上的项目。
2.专职技术骨干指下列人员:
(1)国家注册建筑师、结构工程师;
(2)取得高级或中级技术职称的专业人员; (3)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本专业3年以上的人员; (4)大学专科毕业,从事本专业5年以上的人员;
(5)中专毕业,从事本专业7年以上的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一年一月九日
关于加强建筑装饰设计市场管理的意见 为了切实加强我国建筑装饰设计市场的管理,维护建筑装饰设计市场的正常秩序和各方的合法权益,提高建筑装饰 设计的质量和水平,保障公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利益,提出以下意见: 一、依法加强建筑装饰设计市场管理 建筑装饰设计是建筑工程设计的重要组成部分,涉及到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利益,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按 照《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切实加强建筑装饰设 计市场的管理,将其纳入勘察设计市场管理的轨道。 二、实行市场准入或清出制度 严格实行建筑装饰设计单位资质的设计市场准入或清出制度。从事建筑装饰设计的单位,必须持有建筑工程设计证 书或按规定程序取得建筑装饰《专项工程设计证书》。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各级建筑装饰协会要认真贯彻执行建设 部颁发的《建筑装饰设计资质分级标准》,并加强对建筑装饰设计市场的监督管理。对取得建筑装饰设计资质的单位要 按《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年检管理办法》进行资质年检,在年检过程中,对违反《建筑装饰设计资质分级标准》和有关设 计市场管理规定、超越设计资质从事设计的、出卖或转让设计资质证书的、发生严重设计质量事故的单位,各级建设行 政主管部门要严肃处理,并依法作出限期整顿、暂扣资质证书、降级、吊销资质证书等处罚。对资质条件发生较大变化, 且不符合相应资质等级要求的单位,要重新核定资质等级。 三、建立并完善招投标管理制度 要建立并完善建筑装饰设计项目的招投标管理制度。按照国家规定应当进行招投标的建筑工程项目的装饰设计都要 实行设计招标,招标的原则可参照《建筑工程设计招投标管理办法》执行。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参加投标的单 位进行资质预审,重点审查其是否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等级的建筑装饰设计资质证书,以及单位的信誉、 业绩等。要组成评标小组对装饰设计投标方案进行评审,评标小组的组成人员应当以建筑装饰设计专家为主。评审工作 重点是方案设计、效果图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包括理念、创意、技术实施方案等综合评价。 四、严格执行国家取费规定和标准 建设单位和建筑装饰设计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取费标准,建设单位不得低价委托,建筑装饰设计单位不得压 价竞标。对应邀参加方案设计投标的单位,应根据方案设计工作量合理支付其方案设计费。 五、强化设计合同的监督管理 要强化设计合同的监督管理。建设单位和建筑装饰设计单位都要严格执行建设部和国家工商局颁发的《建设工程勘 察设计合同管理办法》,委托设计必须签订书面合同,使用或参照使用全国统一印制的《建筑工程设计合同》文本。 六、树立设计文件的权威性确保装饰设计的质量 建筑装饰设计文件是施工的依据,建筑装饰设计单位要严格按国家标准、规范设计,特别要严格执行防火规范、消 防设施设计规范以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和建筑装饰工程施工企业未经建筑装饰设计单位签字同意,不得任意修改建筑 装饰设计图,包括结构和水、暖、电、气、消防等设施。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目录0、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通知------00、前言-------------------------------------------------------01、总则-------------------------------------------------------02、术语-------------------------------------------------------03、基本规定----------------------------------------------------04、抹灰工程----------------------------------------------------04.1 一般规定-----------------------------------------------04.2 一般抹灰工程-------------------------------------------04.3 装饰抹灰工程-------------------------------------------04.4 清水砌体勾缝工程---------------------------------------05、门窗工程----------------------------------------------------05.1 一般规定-----------------------------------------------05.2 木门窗制作与安装工程-----------------------------------05.3 金属门窗安装工程---------------------------------------05.4 塑料门窗安装工程---------------------------------------05.5 特种门安装工程-----------------------------------------05.6 门窗玻璃安装工程---------------------------------------06、吊顶工程----------------------------------------------------06.1 一般规定-----------------------------------------------06.2 暗龙骨吊顶工程-----------------------------------------016.3 明龙骨吊顶工程-----------------------------------------07、轻质隔墙工程------------------------------------------------07.1 一般规定-----------------------------------------------07.2 板材隔墙工程-------------------------------------------07.3 骨架隔墙工程-------------------------------------------07.4 活动隔墙工程-------------------------------------------07.5 玻璃隔墙工程-------------------------------------------08、饰面板(砖)工程--------------------------------------------08.1 一般规定-----------------------------------------------08.2 饰面板安装工程-----------------------------------------08.3 饰面砖粘贴工程-----------------------------------------09、幕墙工程----------------------------------------------------09.1 一般规定-----------------------------------------------09.2 玻璃幕墙工程-------------------------------------------09.3 金属幕墙工程-------------------------------------------09.4 石材幕墙工程-------------------------------------------010、涂饰工程---------------------------------------------------010.1 一般规定----------------------------------------------010.2 水性涂料涂饰工程--------------------------------------010.3 溶剂型涂料涂饰工程------------------------------------010.4 美术涂饰工程------------------------------------------011、裱糊与软包工程---------------------------------------------0211.1 一般规定----------------------------------------------011.2 裱糊工程----------------------------------------------011.3 软包工程----------------------------------------------012、细部工程---------------------------------------------------012.1 一般规定----------------------------------------------012.2 橱柜制作与安装工程------------------------------------012.3 窗帘盒、窗台板和散热器罩制作与安装工程----------------012.4 门窗套制作与安装工程----------------------------------012.5 护栏和扶手制作与安装工程------------------------------012.6 花饰制作与安装工程------------------------------------013、分部工程质量验收-------------------------------------------014、附录A木门窗用木材的质量要求-------------------------------015、附录B子分部工程及其分项工程划分表-------------------------016、附录C隐蔽工程验收记录表-----------------------------------017、本规范用词用语说明-----------------------------------------03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通知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一九九八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定、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1998]244号)的要求,由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经有关部门会审,批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210—2001,自2002年3月1日起施行。
建筑装饰设计资质分级标准
建筑装饰设计资质分级标准--------------------------------------------------------------------------------法规 2003-2-12一、总则(一)根据建设部《建设工程勘察和设计单位资质管理规定》的原则,结合建筑装饰设计技术要求的实际,制定本标准。
(二)建筑装饰设计资质分级标准是核定建筑装饰设计单位设计资质等级的依据。
(三)建筑装饰设计资质设甲、乙、丙三个级别。
二、分级标准(一)甲级标准1、从事建筑装饰设计业务6年以上,独立承担过不少于5项单位工程造价在1000万元以上的高档建筑装饰设计并已建成,无设计质量事故。
2、单位有较好的社会信誉并有相适应的经济实力,工商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
3、单位专职技术骨干人员不少于15人,其中,从事建筑装饰设计(建筑学、室内设计、环境艺术、工艺美术、艺术设计专业)的人员不少于8人,从事结构、电气、给水排水、暖通、空调专业设计的人员各不少于1人。
建筑装饰设计主持人应具有高级技术职称或相当于高级技术职称的任职资历。
4、参加过国家或地方建筑装饰设计标准、规范及标准设计图集的编制工作或行业的业务建设工作。
5、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技术、经营、人事、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健全。
6、达到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技术装备及应用水平考核标准。
7、有固定工作场所,建筑面积不少于专职技术骨干每人15m2。
(二)乙级标准1、从事建筑装饰设计业务4年以上,独立承担过不少于3项单位工程造价在500万元以上的建筑装饰设计并已建成,无设计质量事故。
2、单位有较好的社会信誉并有相适应的经济实力,工商注册资本不少于50万元。
3、单位专职技术骨干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从事建筑装饰设计(建筑学、室内设计、环境艺术、工艺美术、艺术设计专业)的人员不少于5人。
从事结构、电气、给水排水专业设计的人员各不少于1人,其他专业人员配置合理。
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
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注:注: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工程设计资质标准》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建市(建市[2007]86号)] 一、一、 总 则(一)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资质设甲、乙、丙三个级别。
(一)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资质设甲、乙、丙三个级别。
(二)建筑装饰工程设计范围包括建筑装饰装修和室内外环境设计,及相关配套的建筑、结构、电气、给排水、暖通、空调等的设计。
结构、电气、给排水、暖通、空调等的设计。
二、二、 标 准(一)甲级(一)甲级1、资历和信誉、资历和信誉(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社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
万元人民币。
(3)企业完成过中型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2项,或大型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1项。
项。
2、技术条件、技术条件(1)专业配备齐全、合理,主要专业技术人员专业和数量符合所申请专项资质标准中“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的规定。
的规定。
(2)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设计师、总工程师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设计师、总工程师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8年以上从事建筑装饰设计经历,并主持过大中型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2项,其中大型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1项,具备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执业资格。
构工程师)注册执业资格。
(3)在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规定的人员中,非注册人员应参与过大型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1项,或中型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2项,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职称。
3、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1)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及固定的工作场所。
)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及固定的工作场所。
(2)企业管理组织机构、标准体系、质量体系健全。
)企业管理组织机构、标准体系、质量体系健全。
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一、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分为一级、二级、三级。
一级资质标准:企业注册资本金15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1800万元以上。
二级资质标准:企业注册资本金8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1000万元以上。
三级资质标准:企业注册资本金3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350万元以上。
承包工程范围:一级企业:可承担各类地基与基础工程的施工。
二级企业:可承担工程造价1000万元及以下各类地基与基础工程的施工。
三级企业:可承担工程造价300万元及以下各类地基与基础工程的施工。
二、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分为一级、二级、三级。
一级资质标准:企业注册资本金15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1800万元以上。
二级资质标准:企业注册资本金8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1000万元以上。
三级资质标准:企业注册资本金3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400万元以上。
承包工程范围:一级企业:可承担各类土石方工程的施工。
二级企业: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且60万立方米及以下的土石方工程的施工。
三级企业: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且15万立方米及以下的土石方工程的施工。
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分为一级、二级、三级。
一级资质标准:企业注册资本金10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1200万元以上。
二级资质标准:企业注册资本金5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600万元以上。
三级资质标准:企业注册资本金5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60万元以上。
承包工程范围:一级企业:可承担各类建筑室内、室外装修装饰工程(建筑幕墙工程除外)的施工。
二级企业:可承担单位工程造价1200万元及以下建筑室内、室外装修装饰工程(建筑幕墙工程除外)的施工。
三级企业:可承担单位工程造价60万元及以下建筑室内、室外装修装饰工程(建筑幕墙工程除外)的施工。
建筑业企业专业承包资质等级标准36项
建筑企业资质标准(2015年1月1日实施)目录1.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3)2.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8)3.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11)4.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12)5.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16)6.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19)7.桥梁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21)8.隧道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25)9.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29)10.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34)11.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35)12.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38)13.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42)14.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45)15.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49)16.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54)17.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59)18.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64)19.铁路电务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72)20.铁路铺轨架梁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76)21.铁路电气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79)22.机场场道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83)23.民航空管工程及机场弱电系统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86)24.机场目视助航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91)25.港口与海岸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94)26.航道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99)27.通航建筑物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104)28.港航设备安装及水上交管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108)29.水工金属结构制作与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112)30.水利水电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117)31.河湖整治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122)32.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127)33.核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131)34.海洋石油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134)35.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138)36.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143)(二)专业承包序列资质标准专业承包序列设有36个类别,分别是: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桥梁工程专业承包资质、隧道工程专业承包、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铁路电务工程专业承包、铁路铺轨架梁工程专业承包、铁路电气化工程专业承包、机场场道工程专业承包、民航空管工程及机场弱电系统工程专业承包、机场目视助航工程专业承包、港口与海岸工程专业承包、航道工程专业承包、通航建筑物工程专业承包、港航设备安装及水上交管工程专业承包、水工金属结构制作与安装工程专业承包、水利水电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河湖整治工程专业承包、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核工程专业承包、海洋石油工程专业承包、环保工程专业承包、特种工程专业承包。
施工队资质标准
5、企业具有与承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械和质 量检测设备。
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资质等级 评定标准
1、企业近5年承担过下列5项中的3项以上所列工程 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25层以上房屋建筑 或高度超过100米构筑物的地基与基础工程; (2)深度超过15米的软弱地基处理; (3)单桩承 受荷载在6000KN以上的地基与基础工程; (4)深 2、企业经理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 或具有高级职称;总工程师具有10年以上从事地基 与基础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相关专业高级 职称;总会计师具有中级以上会计职称。 企业 一级 3、企业注册资本金15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1800 一级企业:可承担各类地基与基础工程的施工。 万元以上。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资质等级 评定标准
1、企业注册资本金3亿元以上。 特级 2、企业净资产3.6亿元以上。 3、企业近3年年平均工程结算收入15亿元以上。 4、企业其他条件均达到一级资质标准。 1、企业近5年承担过下列6项中的4项以上工程的施 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1)25层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2、企业经理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 一级 具有高级职称;总工程师具有10年以上从事建筑施 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本专业高级职称;总会 一级:40层及以下、各类跨度的房屋建筑工程,高度240米及以下的构筑物,建筑 3、企业注册资本金50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6000 面积20万平方米及以下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 万元以上。 4、企业近3年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2亿元以上。 5、企业具有与承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械和质 量检测设备。 1、企业近5年承担过下列6项中的4项以上工程的施 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1)12层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2、企业经理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 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技术负贪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建 筑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本专业高级职称; 二级:28层及以下、单跨跨度36米及以下的房屋建筑工程,高度120米及以下的构 财务负责人具有中级以上会计职称。 3、企业注册资本金20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2500万 筑物,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及以下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 元以上。 4、企业近3年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8000万元以上。 5、企业具有与承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械和质 量检测设备。 1、企业近5年承担过下列5项中的3项以上工程的施 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1)6层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2)高度25米以上的构筑物或建筑物; 2、企业经理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 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建筑施工技术管理工作 三级:14层及以下、单跨跨度24米及以下的房屋建筑工程,高度70米及以下的构筑 经历并具有本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 物,建筑面积6万平方米及以下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 3、企业注册资本金6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708万 元以上。 特级:可承担各类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
【2019年整理】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
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1.1 总则1.1.1 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1999 年72 号文件转发的建设部等部门《关于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提高住宅质量的若干意见》,“加强对住宅装修的管理,积极推广装修一次到位或菜单式装修模式,避免二次装修造成的破坏结构、浪费和扰民等现象”,落实《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10 号)的有关规定,特编制本实施细则。
1.1.2 商品住宅装修一次到位所指商品住宅为新建城镇商品住宅中的集合式住宅。
装修一次到位是指房屋交钥匙前,所有功能空间的固定面全部铺装或粉刷完成,厨房和卫生间的基本设备全部安装完成,简称全装修住宅。
1.1.3 本实施细则率先在国家康居示范工程和申请商品住宅性能认定项目执行,其他新建城镇商品住宅可采取分地区、分阶段的方式逐步全面推行。
1.1.4 推行装修一次到位的根本目的在于:逐步取消毛坯房,直接向消费者提供全装修成品房;规范装修市场,促使住宅装修生产从无序走向有序。
坚持技术创新和可持续发展的原则,贯彻节能、节水、节材和环保方针,鼓励开发住宅装修新材料新部品,带动相关产业发展,提高效率,缩短工期,保证质量,降低造价。
1.1.5 坚持住宅产业现代化的技术路线,积极推行住宅装修工业化生产,提高现场装配化程度,减少手工作业,开发和推广新技术,使之成为工业化住宅建筑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1.1.6 住宅装修产业链框图。
1.2 住宅开发1.2.1 住宅开发单位必须更新观念,建造全装修住宅,做到住宅内部所有功能空间全部装修一次到位,销售成品房的价格中包含装修费用,并应在商品房预售合同中单独标明装修标准。
1.2.2 住宅装修应在市场调查的基础上正确定位,装修档次和标准应和住宅本身的定位相一致。
在标准化、通用化的前提下,力求多样化。
1.2.3 加强住宅装修组织与管理。
对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进行资质审查,运用公开招标形式优选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规范、规定和标准,坚持高起点、高标准、高效率和高科技含量,创出装修设计、施工和管理的新水平。
设计资质等级业务范围
本标准仅对承担城市给水、排水、燃力热力、道路、 桥隧、防洪及园林绿化等8个专业的市政工程设计单 位的设计资格分级标准和承担业务范围做出规定,
丙 级
丁 级
甲 甲级承担建筑工程设计项目的范围不受限制 级 乙级1、民用建筑:承担工程等级为二级及以下的民用建筑设计项目。 2、工业建筑:跨度不超过30米、吊车吨位不超过30吨的单层厂房和仓库,跨度不超 过12米、6层及以下的多层厂房和仓库。 3、构筑物: 高度低于45米的烟囱,容量小于100立方米的水塔,容量小于2000立方米 的水池,直径小于12米或边长小于9米的料仓 丙级1、民用建筑:承担工程等级为三级的民用建筑设计项目。2、工业建筑:跨度不 超过24米、吊车吨位不超过10吨的单层厂房和仓库,跨度不超过6米、楼盖无动荷载 的3层及以下的多层厂房和仓库。3、构筑物: 高度低于30米的烟囱,容量小于80立 方米的水塔,容量小于500立方米的水池,直径小于9米或边长小于6米的料仓。 承担人防工程建设项目主体工程、配套工程及地面附属设备设施用房的设计业务, 本规定所称人防工程,是指为保障战时人员与物资掩 其规模不受限制。承担人防指挥所工程项目设计业务,还应具备相应的保密资质。 蔽.人防指挥.医疗救护等而单独修建的地下防护建 承担人防工程中、小型建设项目主体工程、配套工程及地面附属设备设施用房的设 筑,以及结合地面建筑修建的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 室.人防工程由主体工程、配套工程及地面附属设备 计业务。 设施用房组成。 可承担建筑装饰工程项目的主体工程及其配套工程设计,其设计范围和规模不受限 制。 建筑装饰工程中的主体工程指建筑装饰装修工程, 配套工程是指相关的建筑、结构、电气、给排水、暖 可以承担1000万元以下的建筑装饰主体工程和配套工程设计。 通、空调、室内外景观和艺术陈设等。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简介
4.0.2 单位工程应按下列原则划分: 1 具备独立施工条件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建筑物或构筑物为一
个单位工程。 2 对于规模较大的单位工程,可将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部应按下列原则划分: 1 可按专业性质、工程部位确定。 2 当分部工程较大或较复杂时,可按材料种类、施工特点、施工程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2013)简介
2015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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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修订过程 3.1 回顾《统一标准》的发展 《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 22-66 《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TJ 301-74 《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300-88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 50300-2001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 50300-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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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增加计数抽样方案的正常检验一次、二次抽样判定 方法。
7 增加工程竣工预验收的规定。 8 增加勘察单位应参加单位工程验收的规定。 9 增加工程质量控制资料缺失时,应进行相应的实体
检验或抽样试验的规定。 10增加检验批验收应具有现场检查原始记录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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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则 2 术语 3 基本规定 4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划分 5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 6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程序和组织 附录A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附录B 建筑工程的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划分 附录C 室外工程的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划分
数
量
150
280
500
1200
检验批容量
检验批容量小时,抽样数量大于5%;检验批容量超过700时,抽样数 量小于5%。 体现按统计学原理抽样的特点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等级标准(讨论稿))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讨论稿)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根据技术资源、检测能力和工作业绩,分为综合资质和专业资质。
其中综合资质设甲、乙两个等级,专业资质设甲、乙、丙三个等级。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专业资质类别分为:工程材料、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幕墙、电气与智能、建筑节能与环境、市政道路共7个专业。
检测机构资质标准如下:一、资质等级标准(一)综合甲级资质标准1.技术资源(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2)注册资本金或开办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3)通过省级以上计量认证;(4)机构负责人应具备高级技术职称,并具有10年以上检测或工程管理的经历;技术负责人应具备主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具有10年以上检测管理的经历。
(5)持证上岗的检测人员不少于100人,其中: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人员不少于40人,高级技术职称人员不少于20人。
有满足专业要求的注册执业人员: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不少于2人;无损探伤III级人员不少于2人;注册岩土工程师不少于2人,注册设备工程师不少于1人。
检测人员不得超过65岁,60岁以上检测人员不超过检测人员总数的15%;机构技术负责人、注册执业人员等关键人员不得超过60岁。
(6)环境和设备:有独立的符合检测条件的实验室,试验场所面积不小于3000平米;检验设备必须满足检验业务的要求。
(7)信息化管理系统健全,满足检验业务的要求。
2.检测技术能力至少取得工程材料、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幕墙、电气与智能、建筑节能与环境、市政道路等全部专业中的5个专业甲级资质,满足附表《专业类检测机构基本技术能力条件》,满足相应项目工程验收需要的检测和评定能力。
3.工作业绩:(1)每项申请专业近3年内每年完成单项合同额超过5万元的检测项目超过30个;(2)连续3年检测年营业收入超过1000万元;(3)机构具有10年以上从事检测经历;(4)主持过行业/省级相关科研项目或行业/地方相关技术标准的编制工作。
2022年建筑施工员考试试题及答案(最新)
2022年建筑施工员考试试题及答案(最新)1、[试题]两个共点力可以合成一个合力,一个力也可以分解为两个分力,结果都是唯一的。
【答案】错误【解析】由力的平行四边形法则可知:两个共点力可以合成一个合力,结果是唯一的;一个力也可以分解为两个分力,却有无数的答案。
因为以一个力的线段为对角线,可以做出无数个平行四边形。
2、[单选]根据《安全生产法》规定,安全生产中从业人员的义务不包括()A.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B.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C.安全隐患及时报告D.紧急处理安全事故【答案】D3、[单选]当厂房跨度大于()m不宜采用砖混结构单层厂房A.5B.9C.10D.15【答案】D4、[试题]施工方案的编制对象是()。
A.工程项目B.单位工程C.分部工程或专项工程D.建筑群【答案】C【解析】施工方案是以分部(分项)工程或专项工程为主要对象编制的施工技术与组织方案,用以具体指导其施工过程。
5、[单选]下列各项中,关于钢筋安装的基本规定正确的说法是()A.钢筋绑扎用的22号钢丝只用于绑扎直径14mm以下的钢筋B.基础底板采用双层钢筋网时,在上层钢筋网下面每隔1.5m放置一个钢筋撑脚C.基础钢筋绑扎的施工工艺流程为:清理垫层、画线→摆放下层钢筋,并固定绑扎→摆放钢筋撑脚(双层钢筋时)→绑扎柱墙预留钢筋→绑扎上层钢筋D.控制混凝土保护层用的水泥砂浆垫块或塑料卡的厚度,应等于保护层厚度【答案】D6、[试题]下列关于通用水泥的特性及应用的基本规定中,表述正确的是()。
A.复合硅酸盐水泥适用于早期强度要求高的工程及冬期施工的工程B.矿渣硅酸盐水泥适用于大体积混凝土工程C.粉煤灰硅酸盐水泥适用于有抗渗要求的工程D.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适用于抗裂性要求较高的构件。
E,硅酸盐水泥适用于严寒地区遭受反复冻融循环作用的混凝土工程【答案】BE【解析】硅酸盐水泥适用于早期强度要求高的工程及冬期施工的工程;严寒地区遭受反复冻融作用的混凝土工程。
工程施工企业资质分类分级一览表(完整版)
工程施工企业资质分类分级一览表(4)资质类型资质内容资质分级说明1.房屋建筑工程2.公路工程3.铁路工程4.港口与航道工程5.水利水电工程6.电力工程共计 13个行业类别。
每个行业分特级、一级、二级、三级四个级别。
在批准的资质范围内,不以跨行业承揽工程。
其中特级和一级资质的区别,仅仅在于企业的注册资本金、净资产和前三年平均结算工程款。
总包资质7.矿山工程8.冶炼工程9.化工石油工程10.市政公用工程11.通信工程12.机电安装工程13.地基与基础工程1地基与基础工程2土石方工程3建筑装修装饰工程4建筑幕墙工程、 5预拌混凝土工程、 6混凝土预制构件专业⋯⋯⋯⋯⋯⋯ 55无损检测 56海洋石油工程 57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共计 60个专业类别。
一搬分为三个级别。
电梯安装以及附着升降和脚手架,桥梁,隧道,铁路铺轨架梁,机场场道、空管、航站楼弱电、目视助航,港口装缷和通航设备安装,核工程,炉窑、冶炼机电设备按企业综合实力划分的各类施工企业资质( 3 种类型)专业资质安装工程,海洋石油工程等15个专业只设二个级别。
公路交通、城市轨道交通、水上交通管制工程、特种专业工程业不分级。
4个专58照明工程59体育场地设施工程60特种专业工程1木工作业2砌筑作业3抹灰作业4石制作业劳务分包资质共计13个类别。
一般分为5油漆作业二个级别。
其中抹灰作业、石制作、油漆作业、混凝土作业、水暖电安装、钣金工程和架线工程作业不分级。
劳务分包6钢筋作业7混凝土作业8脚手架搭设作业9模板作业11水暖电安装作业12钣金工程作业13架线工程作业。
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
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统一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方法,促进企业加强管理,确保工程质量,特制定本标准。
第1.0.2条本标准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的建筑工程和建筑设备安装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
第1.0.3条本标准主要是根据国家颁发的有关技术标准和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等编制的。
本标准应和《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1—88,《建筑采暖卫生与煤气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2—88,《建筑电气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3—88,《通风与空调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4—88,《电梯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10—88配合使用。
第二章质量检验评定的划分第2.0.1条建筑安装工程的质量应按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划分进行检验评定。
第2.0.2条建筑工程分项、分部工程的划分应符合以下规定:分项工程:一般应按主要工种工程划分。
例如,砌砖工程、钢筋工程、玻璃工程等。
分部工程应按建筑的主要部位划分为地基与基础工程、主体工程、地面与楼面工程、门窗工程、装饰工程、屋面工程等。
多层及高层房屋工程中的主体分部工程必须按楼层(段)划分分项工程;单层房屋工程中的主体分部工程应按变形缝划分分项工程,其它分部工程的分项工程可按楼层(段)划分,在评定各分部工程质量时,其分项工程均应参加评定。
分项、分部工程的名称应符合表2.0.2的规定。
建筑工程分项、分部工程名称表表2.0.2序号分部工程名称分项工程名称1地基与基础工程土方,爆破,灰土、砂、砂石和三合土地基,重锤夯实地基,强夯地基,挤密桩,振冲地基,旋喷地基,打(压)桩,灌注桩,沉井和沉箱,地下连续墙,防水混凝土结构,水泥砂浆防水层,卷材防水层,模板,钢筋,混凝土,构件安装,预应力钢筋混凝土,砌砖,砌石,钢结构焊接,钢结构螺栓连接,钢结构制作,钢结构安装,钢结构油漆等2主体工程模板,钢筋,混凝土,构件安装,预应力钢筋混凝土,砌砖,砌石,钢结构焊接,钢结构螺栓连接,钢结构制作,钢结构安装,钢结构油漆,木屋架制作,木屋架安装,屋面木骨架等3地面与楼面工程基层,整体楼、地面,板块楼、地面,木质板楼、地面等4门窗工程木门窗制作,木门窗安装,钢门窗安装,铝合金门窗安装等5装饰工程一般抹灰,装饰抹灰,清水砖墙勾缝,油漆,刷(喷)浆,玻璃,裱糊,饰面,罩面板及钢木骨架,细木制品,花饰安装等6屋面工程屋面找平层,保温(隔热)层,卷材防水,油膏嵌缝涂料屋面,细石混凝土屋面,平瓦屋面,薄钢板屋面,波瓦屋面,水落管等注;1.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包括设计标高±0.00以下结构及防水分项工程;2.模板工程和预制构件、配件的制作分项工程不参加分部工程质量评定,但构件、配件质量必须符合合格标准,并检查出厂合格证。
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
(1)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一、总则(一)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资质设甲、乙、丙三个级别。
(二)建筑装饰工程设计范围包括建筑装饰装修和室内外环境设计,及相关配套的建筑、结构、电气、给排水、暖通、空调等的设计。
二、标准(一)甲级1、资历和信誉(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2)企业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并有相应的经济实力,注册资本金不少100万元人民币;(3)近二年内完成中型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2项,或大型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1项。
2、技术条件(1)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设计师、总工程师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不少于10年从事建筑装饰设计经历,并主持过大中型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2项,其中大型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1项,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企业的主要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和数量,应符合“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中的规定。
其中,非注册人员应参与过大型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1项,或中型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2项,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1)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及固定的工作场所;(2)企业管理组织、标准体系、质量体系健全,宜通过ISO900-1标准质量体系认证。
(二)乙级1、资历和信誉(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2)企业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并有相应的经济实力,注册资本金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
2、技术条件(1)企业的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设计师、总工程师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不少于6年从事建筑装饰设计经历,主持过中型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项目2项,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2)企业的主要专业的技术人员的专业和数量,应符合“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的规定。
其中,非注册人员应参与过中型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2项,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1)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及固定的工作场所;(2)有较完善的质量体系和技术、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
1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及固定的工作场所;2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运行良好;具备技术、安全、经营、人事、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二二级1、企业资信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2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并有相应的经济实力,工商注册资本金不少于500万元,净资产不少于600万元;3近五年独立承担过单项合同额不少于500万元的装饰装修工程设计或施工或设计施工一体不少于2项;或单项合同额不少于250万元的装饰装修工程设计或施工或设计施工一体不少于4项;4近三年最低年工程结算收入不少于1000万元;2、技术条件1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不少于6年从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经历,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结构工程师、建筑师、项目经理执业资格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2企业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结构工程师、项目经理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5人;3、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1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及固定的工作场所;2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运行良好;具备技术、安全、经营、人事、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三三级1、企业资信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2工商注册资本金不少于50万元,净资产不少于60万元;2、技术条件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不少于三年从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经历,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师、项目经理执业资格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3、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1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及固定的工作场所;2具有完善的技术、安全、合同、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三、承包业务范围一取得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的企业,可从事各类建设工程中的建筑装饰装修项目的咨询、设计、施工和设计与施工一体化工程,还可承担相应工程的总承包、项目管理等业务建筑幕墙工程除外;二取得一级资质的企业可承担各类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规模不受限制建筑幕墙工程除外;二取得二级资质的企业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高于1200万元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建筑幕墙工程除外;三取得三级资质的企业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高于300万元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建筑幕墙工程除外;四、附则一企业申请三级资质晋升二级资质及二级资质晋升一级资质,应在近两年内无违法违规行为,无质量、安全责任事故;二取得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证书的单位,其原建筑装饰装修专项工程设计资格证书、建筑装饰装修专项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证书收回注销;三新设立企业可根据自身情况申请二级资质或三级资质,申请二级资质除对“企业资信”2中净资产以及3、4不作要求外,其他条件均应符合二级资质标准要求;申请三级资质除对“企业资信”2中净资产不作要求外,其他条件均应符合三级资质标准要求;四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解释;五本标准自二○○六年九月一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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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装饰设计资质分级标准
一、总则
(一)根据建设部《建设工程勘察和设计单位资质管理规定》的原则,结合建筑装饰设计技术要
求的实际,制定本标准。
(二)建筑装饰设计资质分级标准是核定建筑装饰设计单位设计资质等级的依据。
建筑装饰设计
资质设甲、乙、丙三个级别。
二、分级标准
(一) 甲级标准
1、从事建筑装饰设计业务6年以上,独立承担过不少于5项单位工程造价在1000万元以上的高
档建筑装饰设计并已建成,无设计质量事故。
2、单位有较好的社会信誉并有相适应的经济实力,工商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
3、单位专职技术骨干人员不少于15人,其中,从事建筑装饰设计(建筑学、室内设计、环境
艺术、工艺美术、艺术设计专业)的人员不少于8人,从事结构、电气、给水排水、暖通、空调专业
设计的人员各不少于1人。
建筑装饰设计主持人应具有高级技术职称或相当于高级技术职称的任职资
历。
4、参如过国家或地方建筑装饰设计标准、规范及标准设计图集的编制工作或行业的公务建设
工作。
5、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技术、经营、人事、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健全。
6、达到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技术装备及应用水平考核标准。
7、有固定工作场所,建筑面积不少于专职技术骨干每人15平方米。
(二) 乙级标准
1、从事建筑装饰设计业务4年以上,独立承担过不少于3项单位工程造价在500万元以上的建
筑装饰设计并已建成,无设计质量事故。
2、单位有较好的社会信誉并有相适应的经济实力,工商注册资本不少于50万元。
3、单位专职技术骨干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从事建筑装饰设计(建筑学、设计、环境艺术
、工艺美术、艺术设计专业)的人员不少于5人。
从事结构、电气、给水排水专业设计的人员各不少
于1人,其他专业人员配置合理。
建筑装饰设计主持人应具有高级技术职称或相当于高级技术职称的
任职资历。
4、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技术、经营、人事、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健全。
5、达到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技术装备及应用水平的考核标准。
6、有固定工作场所,建筑面积不少于专职技术骨干每人 15平方米。
(三)丙级标准
1、从事建筑装饰设计业务2年以上,独立承担过不少于3项单位工程造价在250万元以上的建
筑装饰设计并已建成,无设计质量事故。
2、单位有较好的社会信誉并有相适应的经济实力,工商注册资本不少于20万元。
3、单位专职技术骨干人员不少于6人,其中,从事建筑装饰设计(建筑学、室内设计、环境艺
术、工艺美术、艺术设计专业)的人员不少于3人,从事结构、电气专业设计的人员各不少于1人,其
他专业人员配置合理。
单位中的建筑装饰设计主持人应具有中级技术职称或相当于中级技术职称的
任职资历。
4、推行质量管理,有必要的质量保证体系及技术、经营、人事、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
5、计算机数量达到专职技术骨干人均一台,计算机施工图出图率不低于75%。
6、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建筑面积不少于专职技术骨干每人15平方米。
三、承担任务范围
(一)甲级建筑装饰设计单位:承担建筑装饰设计项目的范围不受限制。
(二)乙级建筑装饰设计单位:承担民用建筑工程设计等级二级及二级以下的民用建筑工程装饰
设计项目。
(三)丙级建筑装饰设计单位:承担民用建筑工程设计等级三级及三级以下的民用建筑工程装饰设计项目。
本标准颁发后,建设[1992]786号文《建筑设计装饰单位资格分级标准》同时废止。
注:1、高档建筑装饰工程,指单位建筑装饰工程造价为每平方米3000元以上的项目。
2、专职技术骨干指下列人员:
(1)国家注册建筑师、结构工程师;
(2)取得高级或中级技术职称的专业人员;
(3)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本专业3年以上的人员;
(4)大学专科毕业,从事本专业5年以上的人员;
(5)中专毕业,从事本专业7年以上的人员。
3、达到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技术装备及应用水平的考核标准与《建筑工程设计资
质分级标准》中的指标相对应。
4、相关行业社团,指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及其地方建筑装饰协会、中国建筑学会及其设计分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