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石化双苯厂爆炸事故原因示意图
安全 血泪教训之中石油吉林石化公双苯厂“11.13”爆炸事故(连载14)
安全血泪教训之中石油吉林石化公双苯厂“”爆炸事故(连载14)编者按小7:长期的安逸容易让我们失去危险的嗅觉,如果您身边有工作在一线的朋友,请不要吝啬您的点击分享。
或许,他们正因为看到这篇文章,提高了自身安全意识,将大部分突如其来的事故扼杀于摇篮之中。
事故案例:中石油吉林石化公双苯厂“”爆炸事故2005年11月13日,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双苯厂硝基苯精馏塔发生爆炸,造成8人死亡,60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6908万元,并引发松花江水污染事件。
国务院事故及事件调查组认定,中石油吉林石化分公司双苯厂''爆炸事故和松花江水污染事件是一起特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和特别重大水污染责任事件。
爆炸时冒起的黄烟爆炸后的地面事故经过:2005年11月13日,因苯胺二车间硝基苯精馏塔塔釜蒸发量不足、循环不畅,替休假内操顶岗操作的二班班长徐某组织停硝基苯初馏塔和硝基苯精馏塔进料,排放硝基苯精馏塔塔釜残液,降低塔釜液位。
10时10分,徐某组织人员进行排残液操作。
在进行该项操作前,错误地停止了硝基苯初馏塔T101进料,没有按照规程要求关闭硝基苯进料预热器E102加热蒸汽阀,导致进料温度升高,在15分钟时间内温度超过150℃量程上限。
11时35分左右,徐某回到控制室发现超温,关闭了硝基苯进料预热器蒸汽阀,硝基苯初馏塔进料温度开始下降至正常值。
13时21分,在组织T101进料时,再一次错误操作,没有按照“先冷后热”的原则进行操作,而是先开启进料预热器的加热蒸汽阀,7分钟后,进料预热器温度再次超过150℃量程上限。
13时34分启动了硝基苯初馏塔进料泵向进料预热器输送粗硝基苯,当温度较低的26℃粗硝基苯进入超温的进料预热器后,由于温差较大,加之物料急剧气化,造成预热器及进料管线法兰松动,导致系统密封不严,空气被吸入到系统内,与T101塔内可燃气体形成爆炸性气体混合物,引发硝基苯初馏塔和硝基苯精馏塔相继发生爆炸。
吉林石化公司爆炸事故案例分析 PPT
事故中有60多人入院检查,其中两人重伤(一人 为腿伤,一人为肚皮伤),另有6名双苯厂职工下 落不明。18时许,记者在现场东侧一带看到,路 边诸多建筑物玻璃破碎散落于地,由于爆炸造成 暂时停水停电,部分路段马路漆黑。通往双苯厂 的4座松花江桥已被封闭,实行交通管制的交警均 面戴口罩,因空气中仍有明显异味,个别行人也 戴上了口罩。从清源桥至双笨厂,一路罕有行人, 只见消防车、警车不断呼啸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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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石化方面人士强调,爆炸产生的是二氧化碳和水,绝对不会 污染到水源,而吉林石化也有自己的污水处理厂,不合格的污水 是不会排放到松花江的。 一天后,国家环保总局定性了松花江污染事件,吉林地方政府、 中石化才被迫承认松花江被污染的事实和原因,同时宣称松花江 吉林段的松原市早已停水,而且早在11月18日就已经向黑龙江地 方政府通报了松花江污染情况。通过国家环保总局,吉林公开了 他们早在爆炸当天就已经掌握的数据和所谓的具体措施: 这位负责人(环保总局)说,污染事件发生后,吉林省有关部门 迅速封堵了事故污染物排放口;加大丰满水电站的放流量,尽快 稀释污染物;实施生活饮用水源地保护应急措施,组织环保、水 利、化工专家参与污染防控;沿江设置多个监测点位,增加监测 频次,有关部门随时沟通监测信息,协调做好流域防控工作。
吉林双苯厂爆炸事故原因分析
吉林双苯事故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乐晓磊一、事故概述2005年11月13日(星期日)13:35左右,中国石油天然气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双苯厂发生爆炸事故,造成8人死亡,1人重伤,59人轻伤,其中40多人住院治疗,有四万人紧急疏散。
事故及救灾所排放出的含苯、苯胺、硝基苯等有机物的污水,由厂区的排水口直接流入了松花江,形成江面上一条长达80公里的污染带,流经吉林、黑龙江多个县市。
经过俄罗斯,最后流入了太平洋,由安全事故灾害,演变成环保污染事件,所造成的影响和范围之大,恐怕已不仅仅是安全生产的灾害。
分析这起特大事故发生的原因和环境,对于我们提高今后的安全工作水平,防范此类事故发生,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中石油吉化公司,有五十年历史,位于吉林省吉林市的松花江北岸,其前身是吉林化学工业公司,是国家“一五”期间兴建的全国第一个大型化学工业基地。
1954年开工建设,1957年建成投产。
1998年,吉化公司划归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管理,是集石油、化学、橡胶、塑胶于一体的综合性石油化工企业。
发生这起事故的双苯厂位于吉林市龙潭区吉化中部工业区,拥有员工1300多人,年产苯胺13. 6万吨、苯酚丙酮12万吨,共有新旧两座苯胺装置,新苯胺装置于2003年投入生产。
是中国大陆当时最大的苯胺制造厂。
在这个制造流程中,原料苯、中间产物硝基苯、成品苯胺及苯酚丙酮都属于有毒化学品,尤其硝基苯还属于危险化学品。
爆炸发生时,现场约百余人正在厂区内工作,新苯胺装置T-102塔、T-101塔最先发生爆炸,造成附近管线及设备不同程度的泄漏,并很快被蔓延的火势引燃,爆炸声接二连三,大火产生的刺鼻浓烟弥漫整个厂区,共发生15次爆炸,其中较大爆炸六次,现场之火势至14日凌晨才被扑灭。
二、事故经过因为发现硝基苯精馏塔塔釜蒸发量不足、循环不畅,工人停止硝基苯初馏塔和硝基苯精馏塔的进料,排放硝基苯精馏塔塔釜残液。
但硝基苯精制岗位操作人员违反操作规程,在停止粗硝基苯进料后,未关闭预热器蒸汽阀门,导致预热器内物料气化,后工人发现超温,关闭了硝基苯进料预热器蒸汽阀,硝基苯初馏塔进料温度开始下降至正常值。
2005年吉化爆炸事故
事故简介:
2005年11月l3日13时40分,中国石油吉林石化公司双苯厂发生爆炸事故,造成8人死亡,1人重伤。
新苯胺装置、1个硝基苯储罐、2个苯储罐报废,导致苯酚、老苯胺装置、苯酐装置、2、6-二乙基苯胺等4套装置停产。
而此次爆炸事故也导致了一起跨省际、跨国界的重大环境污染事件。
事故原因:
1.当班操作工停车时,疏忽大意,末将应关闭的阀门及时关闭,误操作导致进料系统温度超高,长时间后引起爆裂。
2.空气被抽入负压操作的T101塔,引起T101塔T102塔发生爆炸,随后致使与T101塔、T102塔相连的2台硝基苯储罐及附属设备相继爆炸。
3.随着爆炸现场火势增强,引发装置区内的2台硝酸储罐爆炸,并导致与该车间相邻的55号罐区内的1台硝基苯储罐、2台苯储罐发生燃烧爆炸。
4. 爆炸使约100吨化学物流入经过的松花江,主要污染物为苯和硝基苯,污染造成松花江江面上有一条长达80公里的污染带正在向下流动,苯含量一度超标108倍,污染带通过了吉林省、黑龙江的多个市县,其中哈尔滨自来水供应主要来自于松花江,造成全市停水。
因果分析法-PPT课件
刘雪婷
四、因果分析法
分别介绍了事故树分析和事件树分析 这两种截然不同的分析法,我们知道了这 两者之间各有优点,也都存在不足之处。 为了充分发挥各自之长,尽量弥补各自之 短,20世纪70年代为了对斯堪的纳维亚地 区一些国家的核电站进行可靠性分析和风 险分析,丹麦RISO国家实验室推出了将两 者结合的分析方法,即因果分析法 (Cause-Consequence Analysis, CCA)。
因果分析法的优点在于: (1)这种分析方法不仅仅限于某个故障的最 坏结果,因而能较为客观地对初始事件的发 生发展进行评估; (2)这种分析方法可以对多层面、相互作用 的子系统共同存在的缺陷进行评估; (3)事情发生发展明晰,分析图十分直观; (4)可以评估单个事件潜在的结果,了解整 个系统的脆弱环节以及如何采取安全控制措 施,其分析结果可进一步指导风险决策; (5)这种分析方法可通过计算机实现,可大 大减少分析时的工作量。
因果分析法的局限性在于: (1)这种分析方法是针对一个初始事件的分 析,因而对一个复杂系统则需要进行多个分 析; (2)需要分析人员对初始事件可能发生的事 情有着较好地掌握; (3)许多中间事件的发生概率并不容易求出; (4)后果的严重度的确定往往依据分析人员 的经验判断,具有主观性。
• 注意事项: 当初次运用因果分析时应避免如下问题: (1)没有辨识合理的初始事件; (2)没有辨识所有有关的中间事件; (3)没有建立正确的因果分析图。
4、“5·21”特大瓦斯爆炸事故
2019年5月21日18分11时,平顶山煤业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十矿己二采区己15-22210 回采准备工作面发生特大瓦斯爆炸事故, 灾害波及整个己二采区,包括己二采区2个 回采工作面,2个备用回采工作面,3个掘 进工作面,1个巷道维修头,以及皮带机巷、 轨道运输巷、机电室。事故发生时,该采 区有作业人员170人,死亡84人,受伤68人。 直接经济损失984.45万元。
吉林石化双苯厂硝基苯装置爆炸事故
吉林石化双苯厂硝基苯装置爆炸事故1企业概况(一)双苯厂基本情况中国石油吉林石化公司双苯厂位于吉林市龙潭区遵义东路19号,原名为吉化股份公司染料厂,2001年改制后称为中国石油吉林石化公司双苯厂。
该单位占地面积约21万平方米,现有在岗员工1050人。
该厂现有固定资产原值17.6亿元,净值11.2亿元。
拥有苯酚丙酮车间(12万吨/年)、苯酐车间(4万吨/年)、苯胺一车间(6.6万吨/年)、苯胺二车间(7万吨/年)、DEA(2,6-二乙基苯胺)MEA(2-甲基-6-乙基苯胺)车间(0.8万吨/年)等共5个车间,5条生产线。
其中苯胺生产装臵目前已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产品(苯胺)在国内市场占有率达到30%,在国内同行业占主导地位,并部分出口;苯酚、苯酐等生产装臵也达到了国内同行业的先进水平。
(二)双苯厂55罐区基本情况55罐区是双苯厂最大的原料储备库,始建于1954年8月,罐区面积14000平方米;总储存量16100立方米(其中##纯苯9800立方米,邻甲苯胺150立方米,硝基苯2300立方米,邻苯1000立方米,苯胺2850立方米),55罐区共有16个储罐,当日罐区储量2818立方米(其中纯苯1800立方米,硝基苯947立方米,邻二甲苯71立方米)。
罐区东侧50米为中国石油吉化集团公司中部生产基地,西侧40米、50米、70米分别为两个氢气储罐(储量为800立方米)、苯酚丙酮车间和苯胺一车间,南侧105米为苯胺二车间,北侧30米为4个地下丙烯储罐和循环水泵房。
罐区共有地下消火栓1个,地上消火栓17个,固定消防水炮5个,消防水鹤1个,环状管网,管网直径219mm,供网压力0.9Mpa;储罐均安装有自动喷水冷却系统,工艺灭火剂为氮气和水蒸汽。
(三)双苯厂苯胺二车间基本情况苯胺二车间始建于2002年初,2004年9月投入生产,占地面积4589平方米。
车间由苯胺露天生产装臵和氢压机房(为氢气管道加压的机房)组成,分为硝化、还原、苯胺精制、硝基苯精制和废酸精制等5个工段;生产装臵最大高度43米。
吉林双苯11.13爆炸
吉林石化“11.13”事故案例分析
一、事故过程回放(续)
• 【事故延续】
• 在整个爆炸事故和灭火过程中,大量苯类污染物 流入松花江,最终酿成重大水污染事件。 • 污染事件的直接原因是,双苯厂没有事故状态下 防止受污染的“清净下水”流入松花江的措施, 爆炸事故发生后,未能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 泄漏出来的部分物料和循环水及抢救事故现场消 防水与残余物料的混合物流入松花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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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石化“11.13”事故案例分析
一、事故过程回放(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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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石化“11.13”事故案例分析
一、事故过程回放(续)
• 公安消防支队四中队与吉化公司消防支队接 到报警后,第一时间赶到现场。但因现场形 势危急,15时许救火指挥部经研究决定,除 少量官兵暂时留守稳定火势外,其余官兵暂 时撤离现场。16时40分左右,现场火势逐渐 减小,吉林市公安消防支队8辆泡沫消防车组 成救火突击队返回火场,实施第一次灭火扑 救。
吉林石化“11.13”事故案例分析
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中石油吉林石化“11.13” 爆炸事故 和 松花江水污染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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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石化“11.13”事故案例分析
一、事故过程回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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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石化“11.13”事故案例分析
一、事故过程回放(续)
【事故过程】
• 2005年11月13日下午1时45分,中国石油天然气 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双苯厂硝基苯精 馏塔发生爆炸,造成8人死亡,60人受伤,直 接经济损失6908万元。 • 事故发生后,吉林省副省长、吉林市委书记矫 正中,省长助理、市长徐建一等领导迅速赶到 现场,组织抢险。吉林石化公司迅速启动消防 应急预案,切断各装置间物料供应。
一、事故过程回放(续)
吉林石化公司爆炸污染案例分析精品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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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末
• 14日10时吉林省环保部门发现有大量苯类污染物由吉化公司东10号线入江口 流入第二松花江,
• 苯胺、硝基苯、二甲苯等主要污染物指标均超过国家规定标准最高达108倍。 • 14日吉林市停水一天。 15日吉林市恢复供水。 17日吉林省松原市部分地
区停水。 • 18日污染团进入省界缓冲区,苯超标2.5倍,硝基苯超标103.6倍。 • 20日在吉林界内的第二松花江汇入黑龙江省界第一个监测断面开始检出苯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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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吉林和黑龙江两省没有及时通报水污染事件造成了什 么不利影响?
• 浪费资源和时间 事故应对前期的相关主体信息通报不及时、不充分甚至存在隐瞒的情况。
应急信息是影响突发事件防治成效的关键性因素,这是因为政府在突发事件 情景下的决策是以客观、真实、及时和充分的应急信息为前提的。如果应急 信息不充分和不真实,那么政府选择合适的行动方案将无从谈起,就会浪费 许多资源和时间。
他江河及沿岸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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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造成信任危机 吉林石化双苯厂发生爆炸的时间是2005年11月13日,企业与地方政府都
意识到近在咫尺的松花江有可能遭受苯污染。但是社会公众却没有在第一时 间获得这一公开信息,相反,吉林市一名副市长第二天传达给人们的消息却 是“根据专家检测分析结果,爆炸不会产生大规模污染。”11月19日,爆炸 发生后的第六天,在沿松花江距离吉林市300公里左右的松原市,测得松花江 被污染的数据是:硝基苯含量超标100倍!11月21日,哈尔滨政府告知市民, “因检修水管,全市停水。”直至22日,吉林方面依然否认发生污染。11月 23日,国家环保总局发布公告承认“松花江发生重大污染”。此时距离爆炸 事件发生的时间已有10天,这一系列的信息不公开直接导致了市民的恐慌和 对政府的不信任。
2005年松花江污染事件ppt课件
6 硝基苯
无色或微黄色具苦杏仁味的油状液体。难溶于水,密度比水大; 易 溶于乙醇、乙醚、苯和油。遇明火、高热会燃烧、爆炸。与硝酸反应剧烈。 硝基苯由苯经硝酸和硫酸混合硝化而得。作有机合成中间体及用作生产苯 胺的原料。用于生产染料、香料、炸药等有机合成工业。
7 硝基苯毒性
急性毒性:半数致死量LD50:489mg/kg(大鼠经口);2100mg/kg(大鼠 经皮);狗静脉150mg/kg,最小致死剂量;人(女性)经口200mg/kg, 最小中毒剂量(血液毒性);人经口5mg/kg,最小中毒剂量(不悦感)。
松花江重大水污染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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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事件起因
2005年11月13日13时45分,吉林石化公司双苯厂硝基苯精馏塔 发生爆炸,造成8人死亡,60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6908万元。18 时左右在中国石油吉林石化公司爆炸现场附近看到,爆炸区上空仍 有浓烟,附近居民仍在疏散,空气中弥漫着刺鼻的气味。
3 事件结果
爆炸发生后,因未能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漏 出来的部分物料和循环水及抢救事故现场消防水与残余 物料的混合物流入松花江。导致约100吨苯类物质(苯、 硝基苯等)流入松花江,造成了江水严重污染,沿岸数 百万居民的生活受到影响。2005年11月21日,哈尔滨市 政府向社会发布公告称全市停水4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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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应对措施
污染事件发生后,吉林省有关部门迅速封堵了事故污染物排放口;加 大丰满水电站的排放流量,尽快稀释污染物;实施生活饮用水源地保护应 急措施,组织环保、水利、化工专家参与污染防控;沿江设置多个监测点 位,增加监测频次,有关部门随时沟通监测信息,协调做好流域防控工作。 11月22日18时,吉林省境内第二松花江干流所有断面苯和硝基苯已全部达 到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11月22日23时, 肇源断面硝基苯浓度已大大 降低,超标0.42倍。11月23日始,该断面未检出苯超标。23日零时硝基苯浓 度为0.021mg/L,超标0.24倍,23日1时,浓度为0.0154 mg/L,达标。
案例1-2爆炸事故直接原因
• “11·13”爆炸事故的直接原因是,硝基苯粗 馏塔预热器中的硝基苯意外气化。预热器 是一个换热器,其作用是用高温水蒸气为 热源将硝基苯预热到一定温度,以增加硝 基苯粗馏塔的生产能力,但是不可以将硝 基苯气化。规定:换热器开车时,要先通 入冷流体,后通入热流体;换热器停车时, 要先切断热流体,后切司 双苯厂“11·13”爆炸事故
• “11·13”爆炸事故中,操作人员在预热器停 车与开车操作中,均颠倒了操作顺序,使 预热器中静止的硝基苯接受了流动的水蒸 气的大量热量,突沸并发生剧烈振动,导 致预热器及管线密封失效,空气吸入真空 蒸馏系统而发生爆炸,教训深刻。
吉林双苯1113爆炸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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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石化“11.13”事故案例分析
二、事故教训总结 ? 以松花江水污染事件为例我国现
行应急机制的缺陷:
(一)信息监控系统流通不畅 (二)决策指挥系统运转不灵 (三)后勤保障系统支持不力 (四)法律保证系统不够健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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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石化“11.13”事故案例分析
二、事故教训总结(续)
? 建立符合现代应急救援理论、具有 高度可操作性的地方人民政府应急 救援预案,十分必要;
? 应急救援体制是一项系统工程,必 须由当地人民政府调动全社会力量 建立、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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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石化“11.13”事故案例分析
一、事故过程回放(续)
? 中石油吉林化工公司双苯厂爆炸事故,导致 100吨左右的强致癌物质苯、硝基苯流入河中 。受污染的流域包括黑龙江省境内的松花江约 700公里,也可能影响俄罗斯的阿修尔河(即 我国称黑龙江)流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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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石化“11.13”事故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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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石化“11.13”事故案例分析
一、事故过程回放(续)
? 吉林双苯厂的内幕,是由一位工程 师首先向媒体曝光。
? 吉林市环保部门:爆炸当天就发现 水体受污染。
? 吉林石化:抱着侥幸的心理,极力 回避水体受污染的消息。
? 哈尔滨市停水通知“朝令夕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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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石化“11.13”事故案例分析
吉林石化“11.13”事故案例分析
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中石油吉林石化“11.13” 爆炸事故 和
松花江水污染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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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石化“11.13”事故案例分析
一、事故过程回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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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石化“11.13”事故案例分析
吉化1113特大爆炸事故及松花江水污染事件
吉化“11.13”特大爆炸事故及松花江水污染事件一、事故概况2005年11月13日,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双苯厂硝基苯精馏塔发生爆炸,造成8人死亡,60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6908万元,并引发松花江水污染事件。
国务院事故及事件调查组认定,中石油吉林石化分公司双苯厂"11.13"爆炸事故和松花江水污染事件是一起特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和特别重大水污染责任事件。
二、爆炸事故原因1、直接原因1)硝基苯精制岗位外操人员违反操作规程。
在停止粗硝基苯进料后,未关闭预热器蒸气阀门,导致预热器内物料气化;恢复硝基苯精制单元生产时,再次违反操作规程,先打开了预热器蒸汽阀门加热,后启动粗硝基苯进料泵进料,引起进入预热器的物料突沸并发生剧烈振动;2)剧烈震动引发爆炸。
剧烈震动使预热器及管线的法兰松动、密封失效,空气吸入系统,由于摩擦、静电等原因,导致硝基苯精馏塔发生爆炸,并引发其它装置、设施连续爆炸。
2、间接原因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及双苯厂对安全生产重视不够、管理不到位,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整改不力,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存在漏洞,违章操作现象极为严重。
三、污染事件原因1、污染事件直接原因双苯厂没有事故状态下防止受污染的"清净下水"流入松花江的措施,爆炸事故发生后,未能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漏出来的部分物料和循环水及抢救事故现场消防水与残余物料的混合物流入松花江——应急预案很不完善。
2、污染事件间接原因一是吉化分公司及双苯厂对可能发生的事故会引发松花江水污染问题没有进行深入研究,有关应急预案有重大缺失。
二是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和股份公司对环境保护工作重视不够,对吉化分公司环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失察,对水污染估计不足,重视不够,未能及时督促采取措施。
三是吉林市环保局没有及时向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提出建议采取防范措施。
四是吉林市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对水污染估计不足,重视不够,未提出防控措施和要求。
吉林石化双苯厂硝基苯装置爆炸事故.doc
吉林石化双苯厂硝基苯装置爆炸事故1企业概况(一)双苯厂基本情况中国石油吉林石化公司双苯厂位于吉林市龙潭区遵义东路19号,原名为吉化股份公司染料厂,2001年改制后称为中国石油吉林石化公司双苯厂。
该单位占地面积约21万平方米,现有在岗员工1050人。
该厂现有固定资产原值17.6亿元,净值11.2亿元。
拥有苯酚丙酮车间(12万吨/年)、苯酐车间(4万吨/年)、苯胺一车间( 6.6万吨/年)、苯胺二车间(7万吨/年)、DEA(2,6-二乙基苯胺)MEA(2-甲基-6-乙基苯胺)车间(0.8万吨/年)等共5个车间,5条生产线。
其中苯胺生产装臵目前已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产品(苯胺)在国内市场占有率达到30%,在国内同行业占主导地位,并部分出口;苯酚、苯酐等生产装臵也达到了国内同行业的先进水平。
(二)双苯厂55罐区基本情况55罐区是双苯厂最大的原料储备库,始建于1954年8月,罐区面积14000平方米;总储存量16100立方米(其中##纯苯9800立方米,邻甲苯胺150立方米,硝基苯2300立方米,邻苯1000立方米,苯胺2850立方米),55罐区共有16个储罐,当日罐区储量2818立方米(其中纯苯1800立方米,硝基苯947立方米,邻二甲苯71立方米)。
罐区东侧50米为中国石油吉化集团公司中部生产基地,西侧40米、50米、70米分别为两个氢气储罐(储量为800立方米)、苯酚丙酮车间和苯胺一车间,南侧105米为苯胺二车间,北侧30米为4个地下丙烯储罐和循环水泵房。
罐区共有地下消火栓1个,地上消火栓17个,固定消防水炮5个,消防水鹤1个,环状管网,管网直径219mm,供网压力0.9Mpa;储罐均安装有自动喷水冷却系统,工艺灭火剂为氮气和水蒸汽。
(三)双苯厂苯胺二车间基本情况苯胺二车间始建于2002年初,2004年9月投入生产,占地面积4589平方米。
车间由苯胺露天生产装臵和氢压机房(为氢气管道加压的机房)组成,分为硝化、还原、苯胺精制、硝基苯精制和废酸精制等5个工段;生产装臵最大高度43米。
吉林石化双苯厂爆炸案
北大师生公益诉讼
二、原告主体资格
• 原告一:鲟鳇鱼 所处栖息地:中国黑龙江省松花江水体内 委托代理人:汪 劲,北京大学法学院松花江 所处之地域:中国东北地区吉林省、黑龙江省 委托代理人:甘培忠,北京大学法学院教师 委托代理人:王社坤,北京大学法学院博士生
• 3)操作员徐某在常规的化工工艺操作过程 中,多次出现错误操作,暴露出岗位操作 人员技术水平低、业务能力差,反映出在 员工素质的培训方面不扎实,员工在应知 应会方面还不能适应安全生产的基本要求。
• 4)生产技术管理存在问题。在车间工艺规 程和岗位操作法中,对于该岗位在排液操 作中应注意的问题,以及岗位存在的安全 风险、削减措施没有明确,对超温可能带 来的严重后果,也没有在规程中提示应加 以注意。工艺规程对装置的技术特点和安 全风险没有明确阐述,岗位操作法缺乏指 导性和可操作性。
• 而被告在侵害了鲟鳇鱼、松花江和太阳岛 的利益的同时,也侵害了我们的利益。审 美和优美的环境如同优裕的经济生活一样, 是我们社会生活质量的重要组成成分,许 多人而不是少数人享受特定环境利益的事 实并不降低通过司法程序实施法律保护的 必要性。如果仅因许多人都遭受同一种损 害而否定某些受害人的诉讼资格,那就意 味着没有人能够对危害性更严重的行为提 起控告。松花江,太阳岛,那首著名的歌 多少年来都让我们对松花江上的美景心驰 神往。
• 5)工厂、车间在生产组织上存在漏洞,在 整个排液操作中,只有班长一人里外操作, 缺少相互配合。班长在外操作时,操作室 无人监控温度,也无人对温度控制负责, 在超温后无人进行及时的调节或汇报,使 得操作严重失控,导致事故。
• 3.污染直接原因: • 工厂没有事故状态下防止受污染的“清
净下水”流入松花江的措施,爆炸事故发 生后,未能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导致泄漏 出来的部分物料和循环水及抢救事故现场 消防水与残余物料的混合物流入松花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