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石化双苯厂硝基苯装置爆炸事故
2005年松花江污染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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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花江重大水污染事件
事件起因
2005年11月13日13时45分,吉林石化公司双苯厂硝基苯精馏塔 发生爆炸,造成8人死亡,60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6908万元。18 时左右在中国石油吉林石化公司爆炸现场附近看到,爆炸区上空仍 有浓烟,附近居民仍在疏散,空气中弥漫着刺鼻的气味。
事件结果
爆炸发生后,因未能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漏 出来的部分物料和循环水及抢救事故现场消防水与残余 物料的混合物流入松花江。导致约100吨苯类物质(苯、 硝基苯等)流入松花江,造成了江水严重污染,沿岸数 百万居民的生活受到影响。2005年11月21日,哈尔滨市 政府向社会发布公告称全市停水4天。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致突变性
生殖毒性:影响精子生成,影响睾丸、附睾和输精管。
硝基苯毒性
硝基苯的主要毒作用: 形成高铁血红蛋白的作用:主要是硝基苯在体内生物转化所产生的中 间产物对氨基酚、间硝基酚等的作用。
溶血作用:发生机制与形成高铁血红蛋白的毒性有密切关系。硝基苯
进入人体后,经过转化产生的中间物质,可使维持细胞膜正常功能的还 原型谷胱甘肽减少,从而引起红细胞破裂,发生溶血。 肝脏损害:硝基苯可直接作用于肝细胞致肝实质病变。引起中毒性肝 病、肝脏脂肪变性。严重者可发生亚急性肝坏死。 急性中毒者还有肾脏损害的表现,此种损害也可继发于溶血。
应对措施
污染事件发生后,吉林省有关部门迅速封堵了事故污染物排放口;加
大丰满水电站的排放流量,尽快稀释污染物;实施生活饮用水源地保护应 急措施,组织环保、水利、化工专家参与污染防控;沿江设置多个监测点 位,增加监测频次,有关部门随时沟通监测信息,协调做好流域防控工作。 11月22日18时,吉林省境内第二松花江干流所有断面苯和硝基苯已全部达
安全 血泪教训之中石油吉林石化公双苯厂“11.13”爆炸事故(连载14)
安全血泪教训之中石油吉林石化公双苯厂“”爆炸事故(连载14)编者按小7:长期的安逸容易让我们失去危险的嗅觉,如果您身边有工作在一线的朋友,请不要吝啬您的点击分享。
或许,他们正因为看到这篇文章,提高了自身安全意识,将大部分突如其来的事故扼杀于摇篮之中。
事故案例:中石油吉林石化公双苯厂“”爆炸事故2005年11月13日,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双苯厂硝基苯精馏塔发生爆炸,造成8人死亡,60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6908万元,并引发松花江水污染事件。
国务院事故及事件调查组认定,中石油吉林石化分公司双苯厂''爆炸事故和松花江水污染事件是一起特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和特别重大水污染责任事件。
爆炸时冒起的黄烟爆炸后的地面事故经过:2005年11月13日,因苯胺二车间硝基苯精馏塔塔釜蒸发量不足、循环不畅,替休假内操顶岗操作的二班班长徐某组织停硝基苯初馏塔和硝基苯精馏塔进料,排放硝基苯精馏塔塔釜残液,降低塔釜液位。
10时10分,徐某组织人员进行排残液操作。
在进行该项操作前,错误地停止了硝基苯初馏塔T101进料,没有按照规程要求关闭硝基苯进料预热器E102加热蒸汽阀,导致进料温度升高,在15分钟时间内温度超过150℃量程上限。
11时35分左右,徐某回到控制室发现超温,关闭了硝基苯进料预热器蒸汽阀,硝基苯初馏塔进料温度开始下降至正常值。
13时21分,在组织T101进料时,再一次错误操作,没有按照“先冷后热”的原则进行操作,而是先开启进料预热器的加热蒸汽阀,7分钟后,进料预热器温度再次超过150℃量程上限。
13时34分启动了硝基苯初馏塔进料泵向进料预热器输送粗硝基苯,当温度较低的26℃粗硝基苯进入超温的进料预热器后,由于温差较大,加之物料急剧气化,造成预热器及进料管线法兰松动,导致系统密封不严,空气被吸入到系统内,与T101塔内可燃气体形成爆炸性气体混合物,引发硝基苯初馏塔和硝基苯精馏塔相继发生爆炸。
松花江硝基苯污染事件
松花江硝基苯污染事件事故起因2005年11月13日,中石油吉林石化公司双苯厂发生爆炸事故。
事故产生的主要污染物为苯、苯胺和硝基苯等有机物。
事故区域排出的污水主要通过吉化公司东10号线进入松花江;超标的污染物主要是硝基苯和苯,属于重大环境污染事件。
2005年11月22日,吉林市松花江沿线,前不久的化工厂爆炸对这里造成污染,江边出现死鱼11月航拍的受污染的松花江根据环保部门监测结果,目前松花江吉林段水质已经于22日18时全面达到国家地表水标准。
在黑龙江段,哈尔滨市取水口上游16公里的苏家屯断面,在24日凌晨3时硝基苯开始超标。
24日中午12时,最新监测数据显示,硝基苯超标10.7 倍,苯未超标。
这个污水团长度约80公里,在目前江水流速下,完全通过哈尔滨市需要40小时左右。
延伸阅读吉林石化辨称,苯爆炸与此次松花江污染事件无关。
因为苯只要遇到80.6摄氏度的高温便会彻底燃烧,而且爆炸发生后吉林石化为防止泄漏的苯造成污染,有意识地将泄漏的苯在空中燃烧尽。
但专家指出,当消防人员用水冲洗现场时,作为制造苯原料的硝基苯很容易伴随其他有机物一起被冲刷出来,然后当成污水被排放,并最终流入松花江。
“这也正是为什么此次松花江污染中没有苯,而发现大量硝基苯超标的症结所在。
”(中国石化新闻网)黑龙江的气温在-10℃左右,松花江面开始结冰。
苯和硝基苯是否会被冻结在冰中,会否造成二次水体污染?同济大学环境学院教授张亚雷说,由于苯的凝固点与冰点非常接近,因此,苯是比较容易被冻结在冰里的。
由于冰下的水流动缓慢,更加不利于苯等有毒物质的挥发。
但由于凝固成冰的仅仅是松花江表层的水体,因此,被冻结在冰里的苯和硝基苯都只能是微量的,大部分的苯和硝基苯等有毒物质依然留存在冰下缓慢流动的水体中。
“冰中的苯等有毒物质是不会挥发的,将一直冻结到明年春天坚冰融化的时候。
”对于污染的活性碳深处理技术,张亚雷认为,即使安装了该净化装备,如果污染浓度过高,在污染水体的突然冲击下,短时间内该套设备也很有可能无法承受而失去效力。
化工安全事故案例分析
化工安全事故案例分析——松花江水污染事件专业:安全工程学号:姓名:摘要:化工行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一个重要基础产业,为我国经济的发展做出了突出的贡献。
然而,由于化工行业工艺复杂,物料本身危险性大,且存在高(低)温、高压、易燃、易爆和腐蚀等作业环境,使其成为潜在危险性较大的行业,一旦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往往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
1 事故背景2005年11月13日,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双苯厂硝基苯精馏塔发生爆炸,造成8人死亡,60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6908万元,并引发松花江水污染事件。
爆炸发生后,约100吨苯类物质(苯、硝基苯等)流入松花江,造成了江水严重污染,沿岸数百万居民的生活受到影响。
根据调查,爆炸事故的直接原因是,硝基苯精制岗位外操人员违反操作规程,在停止粗硝基苯进料后,未关闭预热器蒸气阀门,导致预热器内物料气化;恢复硝基苯精制单元生产时,再次违反操作规程,先打开了预热器蒸气阀门加热,后启动粗硝基苯进料泵进料,引起进入预热器的物料突沸并发生剧烈振动,使预热器及管线的法兰松动、密封失效,空气吸入系统,由于摩擦、静电等原因,导致硝基苯精馏塔发生爆炸,并引发其它装置、设施连续爆炸。
1.1 污染情况事故发生后,在松花江水体中发现高浓度污染物,硝基苯是对环境有害的,易在水生物中产生生物的蓄积,对生态环境有影响,重金属含量也较高,松花江鱼类重金属的综合污染程度较高,特别是第二松花江江段已达到重污染水平。
重金属释放至环境中后易于通过食物链传递和累积,因此,进入水体中的重金属可最终通过鱼类等水产品的消费进入人体,在对鱼类产生毒性作用的同时,也对人类健康构成严重威胁。
因为哈尔滨市的饮用水源来自松花江。
所以,2005年11月21日,哈尔滨市政府向社会发布公告称全市停水4天,动员居民储水。
本文根据松花江污染的事件过程,以及近年来的化工事故来统计分析事故原因,并提出改进措施,防范此类事故的发生。
2005年吉化爆炸事故
事故简介:
2005年11月l3日13时40分,中国石油吉林石化公司双苯厂发生爆炸事故,造成8人死亡,1人重伤。
新苯胺装置、1个硝基苯储罐、2个苯储罐报废,导致苯酚、老苯胺装置、苯酐装置、2、6-二乙基苯胺等4套装置停产。
而此次爆炸事故也导致了一起跨省际、跨国界的重大环境污染事件。
事故原因:
1.当班操作工停车时,疏忽大意,末将应关闭的阀门及时关闭,误操作导致进料系统温度超高,长时间后引起爆裂。
2.空气被抽入负压操作的T101塔,引起T101塔T102塔发生爆炸,随后致使与T101塔、T102塔相连的2台硝基苯储罐及附属设备相继爆炸。
3.随着爆炸现场火势增强,引发装置区内的2台硝酸储罐爆炸,并导致与该车间相邻的55号罐区内的1台硝基苯储罐、2台苯储罐发生燃烧爆炸。
4. 爆炸使约100吨化学物流入经过的松花江,主要污染物为苯和硝基苯,污染造成松花江江面上有一条长达80公里的污染带正在向下流动,苯含量一度超标108倍,污染带通过了吉林省、黑龙江的多个市县,其中哈尔滨自来水供应主要来自于松花江,造成全市停水。
事故案例
<l>主持设备维修工程部全面工作的副主 任卢锦鹤虽然按照清理清水池计划到现场 向宋雨观按排任务,测算工作量,但在具 体实施过程中忽视现场安全管理,指导不 够,督促检查不力,对这起事故应负直接 领导责任。建议对卢锦鹤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三、事故的责任和处理建议
<2>总经理朱祖麟和分管安全生产工 作的副总经理邵丽华忽视节日加班期 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对职工安全教育 不够,管理不严,对这起事故应负一 定的领导责任。建议对朱祖麟和邵丽 华分别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5、企业要添置必要的检测仪器,进入 管道、密闭容器、地窑等场所作业,首 先了解介质的性质和危害,对确有危害 的场所要检测、查明真相,加强通风置 换,正确选择、带好个体防护用具,并 加强监护。 6、污水处理系统中的清水池型式要改 造,将密闭型改为敞开式。
事故案例一
吉林石化分公司双苯厂“11.13”爆炸事故
发生时间: 2005年11月13日13时45分。 发生地点:吉林石化分公司双苯厂 伤亡人数:8人死亡、3人重伤 经济损失:X(万元) 事故行业:石油化工
事故性质:重大伤亡事故 事故类别:容器爆炸 起 因 物:化学品 事故原因:违反操作规程
容 器 爆 炸 事 故
二、事故原因分析
2、间接原因:
一是清洗清水池的人员缺乏安全意 识,对池内散发出来的有害气体危 害的严重性认识不足,违反公司制 订的清洗清水池的作业计划和操作 规程,在未经多次冲水排污,没有 确认有无有害气体的情况下,人员 就下池清洗,结果造成中毒。
二、事故原因分析
二是职工缺乏救护知识。当第一个人 下池后发生异常时,第二个人未采取 有效个体防护措施贸然下池救人。更 为突出的是,当两人已倒在池内,并 已闻到强烈的臭鸡蛋味时,作为从事 多年清理工作的污水处理站站长,竟 然也未采取有效个体防护措施,跟着 盲目下池救人,使事态进一步扩大, 造成三人死亡。
吉林双苯1113爆炸(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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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石化“11.13”事故案例分析
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中石油吉林石化“11.13” 爆炸事故 和 松花江水污染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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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石化“11.13”事故案例分析
一、事故过程回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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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石化“11.13”事故案例分析
一、事故过程回放(续)
【午1时45分,中国石油天然气 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双苯厂硝基苯精 馏塔发生爆炸,造成8人死亡,60人受伤,直 接经济损失6908万元。 • 事故发生后,吉林省副省长、吉林市委书记矫 正中,省长助理、市长徐建一等领导迅速赶到 现场,组织抢险。吉林石化公司迅速启动消防 应急预案,切断各装置间物料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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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石化“11.13”事故案例分析
一、事故过程回放(续)
• 吉林双苯厂的内幕,是由一位工程 师首先向媒体曝光。 • 吉林市环保部门:爆炸当天就发现 水体受污染。 • 吉林石化:抱着侥幸的心理,极力 回避水体受污染的消息。 • 哈尔滨市停水通知“朝令夕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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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石化“11.13”事故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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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石化“11.13”事故案例分析
一、事故过程回放(续)
• 【事故延续】
• 在整个爆炸事故和灭火过程中,大量苯类污染物 流入松花江,最终酿成重大水污染事件。 • 污染事件的直接原因是,双苯厂没有事故状态下 防止受污染的“清净下水”流入松花江的措施, 爆炸事故发生后,未能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 泄漏出来的部分物料和循环水及抢救事故现场消 防水与残余物料的混合物流入松花江。
《松花江水污染事》完整版资料
起因
2005年11月13日下午1时45分 吉林石化公司双苯厂发生爆炸事故
主要污染物及其危害
事故产生的主要污染物为苯、苯胺和硝基苯 等有机物。事故区域排出的污水主要经过吉化 硝基苯是剧毒性物质,经过呼吸道、消化道和皮肤侵入人体,主要作用于血液、肝及中枢神经系统,可使血红蛋白变为高铁血红蛋白,
3、 组织实施松花江水污染防治中长期规 硝基苯是剧毒性物质,经过呼吸道、消化道和皮肤侵入人体,主要作用于血液、肝及中枢神经系统,可使血红蛋白变为高铁血红蛋白,
失去运输氧的才干,引起缺氧和皮肤黏膜青紫。
划。 2005年11月13日下午1时45分
事故区域排出的污水主要经过吉化公司东10号线进入松花江; 事故产生的主要污染物为苯、苯胺和硝基苯等有机物。 1、 继续加强环境监测,确保沿江人民饮用水的平安。
失去运输氧的才干,引起缺氧和皮肤黏膜青紫。
全全面面推 推进进松松花花江江公水水污污司染染治治东理理任任务务10号线进入松花江;超标的污染物主要 是硝基苯和苯,属于艰苦环境污染事件。 事故区域排出的污水主要经过吉化公司东10号线进入松花江;
2005年11月13日下午1时45分 全面推进松花江水污染治理任务 硝基苯是剧毒性物质,经过呼吸道、消化道和皮肤侵入人体,主要作用于血液、肝及中枢神经系统,可使血红蛋白变为高铁血红蛋白,
专家估计大约有100吨左右
苯类污染物进入松花江水体。
专家估计大约有100吨左右苯类污染物进入松花江水体。 硝基苯一旦污染水源,就会引起水质严重恶化。
硝基苯是剧毒性物质,经过呼吸道、消化道和皮肤侵入人体,主要作用于血液、肝及中枢神经系统,可使血红蛋白变为高铁血红蛋白, 失去运输氧的才干,引起缺氧和皮肤黏膜青紫。 迫使哈尔滨市不得不停顿供水,呵斥严重水荒。 污染水团长约80千米,按如今水流速度,大约需求40个小时经过哈尔滨市。 2、 深化开展松花江水污染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的研讨。 硝基苯一旦污染水源,就会引起水质严重恶化。
安全血泪教训之中石油吉林石化公双苯厂“11.13”爆炸事故
安全血泪教训之中石油吉林石化公双苯厂“11.13”爆炸事故(连载14)(总13页)--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时请直接删除即可----内页可以根据需求调整合适字体及大小--安全血泪教训之中石油吉林石化公双苯厂“”爆炸事故(连载14)编者按小7:长期的安逸容易让我们失去危险的嗅觉,如果您身边有工作在一线的朋友,请不要吝啬您的点击分享。
或许,他们正因为看到这篇文章,提高了自身安全意识,将大部分突如其来的事故扼杀于摇篮之中。
事故案例:中石油吉林石化公双苯厂“”爆炸事故2005年11月13日,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双苯厂硝基苯精馏塔发生爆炸,造成8人死亡,60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6908万元,并引发松花江水污染事件。
国务院事故及事件调查组认定,中石油吉林石化分公司双苯厂''爆炸事故和松花江水污染事件是一起特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和特别重大水污染责任事件。
爆炸时冒起的黄烟爆炸后的地面事故经过:2005年11月13日,因苯胺二车间硝基苯精馏塔塔釜蒸发量不足、循环不畅,替休假内操顶岗操作的二班班长徐某组织停硝基苯初馏塔和硝基苯精馏塔进料,排放硝基苯精馏塔塔釜残液,降低塔釜液位。
10时10分,徐某组织人员进行排残液操作。
在进行该项操作前,错误地停止了硝基苯初馏塔T101进料,没有按照规程要求关闭硝基苯进料预热器E102加热蒸汽阀,导致进料温度升高,在15分钟时间内温度超过150℃量程上限。
11时35分左右,徐某回到控制室发现超温,关闭了硝基苯进料预热器蒸汽阀,硝基苯初馏塔进料温度开始下降至正常值。
13时21分,在组织T101进料时,再一次错误操作,没有按照“先冷后热”的原则进行操作,而是先开启进料预热器的加热蒸汽阀,7分钟后,进料预热器温度再次超过150℃量程上限。
13时34分启动了硝基苯初馏塔进料泵向进料预热器输送粗硝基苯,当温度较低的26℃粗硝基苯进入超温的进料预热器后,由于温差较大,加之物料急剧气化,造成预热器及进料管线法兰松动,导致系统密封不严,空气被吸入到系统内,与T101塔内可燃气体形成爆炸性气体混合物,引发硝基苯初馏塔和硝基苯精馏塔相继发生爆炸。
吉化1113特大爆炸事故及松花江特别重大水污染事件基本情况及处理结果
吉化"11.13"特大爆炸事故及松花江特别重大水污染事件基本情况及处理结果2005年11月13日,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双苯厂硝基苯精馏塔发生爆炸,造成8人死亡,60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6908万元,并引发松花江水污染事件。
国务院事故及事件调查组认定,中石油吉林石化分公司双苯厂"11.13"爆炸事故和松花江水污染事件是一起特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和特别重大水污染责任事件。
(一)事故原因1.爆炸事故的直接原因是:硝基苯精制岗位外操人员违反操作规程,在停止粗硝基苯进料后,未关闭预热器蒸气阀门,导致预热器内物料气化;恢复硝基苯精制单元生产时,再次违反操作规程,先打开了预热器蒸汽阀门加热,后启动粗硝基苯进料泵进料,引起进入预热器的物料突沸并发生剧烈振动,使预热器及管线的法兰松动、密封失效,空气吸入系统,由于摩擦、静电等原因,导致硝基苯精馏塔发生爆炸,并引发其它装置、设施连续爆炸。
2.爆炸事故的主要原因是: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及双苯厂对安全生产管理重视不够、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整改不力,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存在漏洞,劳动组织管理存在缺陷。
3.污染事件的直接原因是:双苯厂没有事故状态下防止受污染的"清净下水"流入松花江的措施,爆炸事故发生后,未能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漏出来的部分物料和循环水及抢救事故现场消防水与残余物料的混合物流入松花江。
4.污染事件的主要原因:一是吉化分公司及双苯厂对可能发生的事故会引发松花江水污染问题没有进行深入研究,有关应急预案有重大缺失。
二是吉林市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对水污染估计不足,重视不够,未提出防控措施和要求。
三是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和股份公司对环境保护工作重视不够,对吉化分公司环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失察,对水污染估计不足,重视不够,未能及时督促采取措施。
四是吉林市环保局没有及时向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建议采取措施。
吉化双苯厂硝基苯装置爆炸事故(2005年11月13日)
吉化双苯厂硝基苯装置爆炸事故(2005年11月13日)2005年11月13日13时35分,吉林某石化公司双苯厂硝基苯精制塔T102发生爆炸事故,造成8人死亡,60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6908万元,并引发松花江水污染事件。
1 事故经过2005年11月13日,双苯厂苯胺二车间化工二班班长徐某替休假的硝基苯精馏岗位内操顶岗操作。
根据硝基苯精馏塔T102塔釜液组成分析结果,应进行重组分的排液操作。
10时10分,徐某进行排残液操作,在进行该项操作前,错误地停止了硝基苯初馏塔T101进料,但没有按照规程要求关闭硝基苯进料预热器E102加热蒸汽阀,导致硝基苯初馏塔进料温度升高,在15分钟内温度超过150℃量程上限,超温过程一直持续到11时35分。
在11时35分左右,徐某回到控制室发现超温,关闭了硝基苯进料预热器蒸汽阀,硝基苯初馏塔进料温度开始下降,13时25分降至130.4℃。
13时21分,徐某在T101进料时,再一次错误操作,没有按照投用换热器应“先冷后热”的原则进行操作,而是先开启进料预热器的加热蒸汽阀,7分钟后,进料预热器温度再次超过150℃量程上限。
13时34分启动了硝基苯初馏塔进料泵向进料预热器输送粗硝基苯,当温度较低的26℃粗硝基苯进入超温的进料预热器后,由于温差较大,加之物料急剧气化,造成预热器及进料管线法兰松动,导致系统密封不严,空气被吸入到系统内,与T101塔内可燃气体形成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硝基苯中的硝基酚钠盐受震动首先发生爆炸,继而引发硝基苯初馏塔和硝基苯精馏塔相继发生爆炸,而后引发装置火灾和后续爆炸。
本次事故造成8人死亡,1人重伤,59人轻伤。
事故发生时,在现场作业和巡检的6名员工当场死亡;与双苯厂一墙之隔的某农药公司一名员工在本单位厂房内作业时受爆炸冲击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某通信公司一名员工在距事故现场1000 m以外的路上骑摩托车时被爆炸碎片击成重伤,经抢救无效于12月1日死亡。
在受伤人员中有23名员工,其它为企业外人员。
吉林石化危机
吉林石化危机2005年11月13日,中石油吉林石化分公司双苯厂苯胺车间因操作失误,导致硝基苯精馏塔T102爆炸,并引发附近装置及储罐连续爆炸。
由于没有拦截和收集泄漏物料和消防灭火排水的措施和构筑物,致使约5000m3的消防灭火排水(其中含有100t硝基苯)流入了松花江,继而汇入到黑龙江,在一段时间内给两江沿岸的群众生活带来很大的困难,也引起了邻国俄罗斯及国际上的关注。
事故产生的主要污染物为苯、苯胺和硝基苯等有机物。
事故区域排出的污水主要通过吉化公司东10号线进入松花江;超标的污染物主要是硝基苯和苯,属于重大环境污染事件。
根据环保部门监测结果,目前松花江吉林段水质已经于22日18时全面达到国家地表水标准。
在黑龙江段,哈尔滨市取水口上游16公里的苏家屯断面,在24日凌晨3时硝基苯开始超标。
24日中午12时,最新监测数据显示,硝基苯超标10.7倍,苯未超标。
这个污水团长度约80公里,在目前江水流速下,完全通过哈尔滨市需要40小时左右。
国家关心的——11月20日至22日污水团流经黑龙江肇源断面时,硝基苯和苯最大超标倍数分别为29.9倍和2.6倍。
流经黑龙江三站断面时,硝基苯和苯最大超标倍数分别为3.8倍和0.08倍。
说明污染物随着江水下泻、沉降与吸附作用,污染物的浓度已经显著降低。
松花江干流流经哈尔滨市后在同江汇入黑龙江,约有700公里。
依照目前的江水流速,污水进入黑龙江约需14天时间。
由于挥发、吸附等理化作用,污染物在下泻过程中浓度会逐渐下降。
松花江哈尔滨以下河段,将汇入呼兰河、汤旺河、牡丹江等较大支流,江水流量逐渐增大,稀释作用更加明显,水中污染物浓度会进一步降低。
在哈尔滨市下游,共有三个饮用水源的取水口。
肇东市每年从松花江提水两次至肇东水库,今年已经提水完毕,不再使用江水;大庆采油十厂企业自备水源涉及部分职工饮用水;依兰县的达连河镇在松花江上取水。
污水团的行进情况正随时向沿线各地通报。
在污水团通过哈尔滨后,如果水质还不能完全达到标准,这些地方也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群众饮水安全。
吉林石化公司爆炸事故
全部资料来自互联网等
XXX 搜集整理 2006年2月
事故概况
11月13日下午1时45分左右,位于吉林省吉 林市的吉林石化公司双苯厂苯胺装置硝化 单元发生着火爆炸事故,导致两人重伤,6 人下落不明。
中国石油吉林石化公司是当地重点企业。目击者 称,下午1时45分左右,随着一声巨响,吉林石 化双苯厂厂区内腾起一股巨大的蘑菇云,此后又 接连传来数次爆炸声,市区江北一带随即被浓烟 笼罩,空气中弥漫着一股类似卫生球的味道。据 当地电台报道,因怀疑该化工厂的有毒气体会泄 漏并顺风蔓延,周边包括吉林化工学院全体学生 在内的数以万计市民紧急疏散。吉林市各行各业 人士闻讯纷纷免费提供车辆、住宿之地,帮助转 移群众。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网站
(11月14日)部分专家带着防毒面具进入 了爆炸核心区了解情况。现场监测显示, 目前,爆炸核心区尚有有毒物质存在,还 不适宜展开地规模搜救。而目前公司设在 工厂下风头两公里的3个检测点每2个小时 一次的检测显示,爆炸尚没造成大气有毒 污染 ,昨天被疏散的后处理
初期,否认爆炸会造成苯污染;
中期:自知污染严重,拒绝公开;并开始 采取措施----停水;
从事故爆发到哈尔滨11月21日公告停水, 大江两岸普通民众一直被蒙在鼓里,即使 哈尔滨公布了松花江被吉林化工爆炸事故 污染的真相后,吉林方面依然抵赖,“第 一财经日报”11月22日记录了吉林地方政 府和中石化的狡辩记录:
路上行人戴上防毒面具
事故发生后,吉林省和吉林市领导迅速赶 赴现场,指挥调度救援工作。在事故救援 指挥部,吉林省省长王珉传达了温家宝、 黄菊、华建敏等中央领导的指示精神,并 作重要指示:一要防止事故扩大,查找事 故原因;二是搜救工作要严密监控,防止 现场气体超标,发生次伤事故;三是随时 做好居民撤离工作,确保居民生活稳定。
1-中国石油吉化股份有限公司双苯厂1113爆炸火灾
中国石油吉化股份有限公司双苯厂“11·13”爆炸火灾纪实2005年11月13日13时20分左右,中国石油吉化股份有限公司双苯厂苯胺车间硝基苯精制T-102塔在精馏提纯时,塔循环管处堵塞,循环不畅,当班徐姓班长奉命排除故障。
在故障排除过程中,突然传出两声巨响,T-102塔燃起大火,6名在场工作人员当即失踪。
涉及物料:(1)苯、(2)硝酸、(3)硫酸、(4)硝基苯、(5)氢气、(6)苯胺1 背景资料吉林石化公司双苯厂现有职工1,300多人,主要化工产品为“苯胺”和“苯酚丙酮”,是国内最大的苯胺生产基地,此外还生产MEA、DEA等农药中间体。
新闻资料:吉林石化将成为国内最大苯胺生产基地 2005年11月13日17:48 中国化工网-勤加缘化工在线资料信息发布时间:2003-05-08吉林石化双苯厂年产7万吨苯胺装置二期工程已于3月30日启动。
该项目总投资上亿元,计划8月份建成投产,届时该厂将形成年产13.65万吨苯胺生产能力,成为国内最大的苯胺生产基地。
此前,吉化已发生三起爆炸事故:2004年4月20日,吉化集团中部基地一个容器爆炸起火,2死2伤;2004年12月30日,吉化102厂合成气车间爆炸,3人死亡,3人受伤。
2005年1月26日晚,吉化公司辽源市精细化工厂一生产车间爆炸,2死2伤。
2005年11月9日,爆炸前4日,吉林市消防支队刚在吉化厂区展开了一次大型消防演习。
昨日,记者采访时,消防支队及各下属大队正在整理经验总结资料,各单位都有一个共识,“因平时准备充分,爆炸发生后,才能将火情控制在爆炸氛围内,没有形成连锁爆炸”。
专对吉化制定防爆预案,实地演练,这是消防支队各单位的工作重点。
单是特勤大队,今年就已在吉化厂区进行了三次演练。
2 事故损失新华社的报道称,该事故共造成5人死亡、1人失踪、60多人受伤。
尚有30多人在医院接受救治,两名重伤者术后暂无生命危险。
为避免中毒,处于工厂下风口的两个居民小区的居民和北华大学北校区、吉林化工学院部分学生共三万人被警方成功疏散。
吉林双苯1113爆炸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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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石化“11.13”事故案例分析
二、事故教训总结 ? 以松花江水污染事件为例我国现
行应急机制的缺陷:
(一)信息监控系统流通不畅 (二)决策指挥系统运转不灵 (三)后勤保障系统支持不力 (四)法律保证系统不够健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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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石化“11.13”事故案例分析
二、事故教训总结(续)
? 建立符合现代应急救援理论、具有 高度可操作性的地方人民政府应急 救援预案,十分必要;
? 应急救援体制是一项系统工程,必 须由当地人民政府调动全社会力量 建立、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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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石化“11.13”事故案例分析
一、事故过程回放(续)
? 中石油吉林化工公司双苯厂爆炸事故,导致 100吨左右的强致癌物质苯、硝基苯流入河中 。受污染的流域包括黑龙江省境内的松花江约 700公里,也可能影响俄罗斯的阿修尔河(即 我国称黑龙江)流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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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石化“11.13”事故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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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石化“11.13”事故案例分析
一、事故过程回放(续)
? 吉林双苯厂的内幕,是由一位工程 师首先向媒体曝光。
? 吉林市环保部门:爆炸当天就发现 水体受污染。
? 吉林石化:抱着侥幸的心理,极力 回避水体受污染的消息。
? 哈尔滨市停水通知“朝令夕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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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石化“11.13”事故案例分析
吉林石化“11.13”事故案例分析
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中石油吉林石化“11.13” 爆炸事故 和
松花江水污染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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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石化“11.13”事故案例分析
一、事故过程回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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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石化“11.13”事故案例分析
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案例选编2011.11
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案例选编诸城市安监局危化品监管科二〇一一年十一月案例一:2005年吉林石化分公司“11.13”特大爆炸事故2005年11月13日,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双苯厂硝基苯精馏塔发生爆炸,造成8人死亡,60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6908万元,并引发松花江水污染事件。
国务院事故及事件调查组认定,中石油吉林石化分公司双苯厂“11.13”爆炸事故和松花江水污染事件是一起特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和特别重大水污染责任事件。
.爆炸事故的直接原因是:硝基苯精制岗位外操人员违反操作规程,在停止粗硝基苯进料后,未关闭预热器蒸气阀门,导致预热器内物料气化;恢复硝基苯精制单元生产时,再次违反操作规程,先打开了预热器蒸汽阀门加热,后启动粗硝基苯进料泵进料,引起进入预热器的物料突沸并发生剧烈振动,使预热器及管线的法兰松动、密封失效,空气吸入系统,由于摩擦、静电等原因,导致硝基苯精馏塔发生爆炸,并引发其它装臵、设施连续爆炸。
爆炸事故的主要原因是: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及双苯厂对安全生产管理重视不够、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整改不力,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存在漏洞,劳动组织管理存在缺陷。
给予12名事故责任人做出党纪、政纪处理。
其中:王芳,吉化分公司双苯厂厂长助理、苯胺二车间主任,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责任。
给予行政撤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申东明,吉化分公司双苯厂厂长,对事故和水污染事件发生负有主要责任。
给予行政撤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于力,吉化分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吉林市委常委,对事故和事件的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
给予行政撤职、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并按有关程序罢免其董事长职务。
贺荣芳,中石油股份公司质量安全环保部总经理,对事故和事件的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
给予行政记大过、党内警告处分。
段文德,中石油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党组成员,中石油股份公司高级副总裁,对事故和事件的发生负有领导责任。
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吉林石化双苯厂爆炸案
北大师生公益诉讼
二、原告主体资格
• 原告一:鲟鳇鱼 所处栖息地:中国黑龙江省松花江水体内 委托代理人:汪 劲,北京大学法学院松花江 所处之地域:中国东北地区吉林省、黑龙江省 委托代理人:甘培忠,北京大学法学院教师 委托代理人:王社坤,北京大学法学院博士生
• 3)操作员徐某在常规的化工工艺操作过程 中,多次出现错误操作,暴露出岗位操作 人员技术水平低、业务能力差,反映出在 员工素质的培训方面不扎实,员工在应知 应会方面还不能适应安全生产的基本要求。
• 4)生产技术管理存在问题。在车间工艺规 程和岗位操作法中,对于该岗位在排液操 作中应注意的问题,以及岗位存在的安全 风险、削减措施没有明确,对超温可能带 来的严重后果,也没有在规程中提示应加 以注意。工艺规程对装置的技术特点和安 全风险没有明确阐述,岗位操作法缺乏指 导性和可操作性。
• 而被告在侵害了鲟鳇鱼、松花江和太阳岛 的利益的同时,也侵害了我们的利益。审 美和优美的环境如同优裕的经济生活一样, 是我们社会生活质量的重要组成成分,许 多人而不是少数人享受特定环境利益的事 实并不降低通过司法程序实施法律保护的 必要性。如果仅因许多人都遭受同一种损 害而否定某些受害人的诉讼资格,那就意 味着没有人能够对危害性更严重的行为提 起控告。松花江,太阳岛,那首著名的歌 多少年来都让我们对松花江上的美景心驰 神往。
• 5)工厂、车间在生产组织上存在漏洞,在 整个排液操作中,只有班长一人里外操作, 缺少相互配合。班长在外操作时,操作室 无人监控温度,也无人对温度控制负责, 在超温后无人进行及时的调节或汇报,使 得操作严重失控,导致事故。
• 3.污染直接原因: • 工厂没有事故状态下防止受污染的“清
净下水”流入松花江的措施,爆炸事故发 生后,未能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导致泄漏 出来的部分物料和循环水及抢救事故现场 消防水与残余物料的混合物流入松花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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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石化双苯厂硝基苯装置爆炸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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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石化双苯厂硝基苯装置爆炸事故
1企业概况
(一)双苯厂基本情况
中国石油吉林石化公司双苯厂位于吉林市龙潭区遵义东路19号,原名为吉化股份公司染料厂,2001年改制后称为中国石油吉林石化公司双苯厂。
该单位占地面积约21万平方米,现有在岗员工1050人。
该厂现有固定资产原值17.6亿元,净值11.2亿元。
拥有苯酚丙酮车间(12万吨/年)、苯酐车间(4万吨/年)、苯胺一车间(6.6万吨/年)、苯胺二车间(7万吨/年)、DEA(2,6-二乙基苯胺)MEA(2-甲基-6-乙基苯胺)车间(0.8万吨/年)等共5个车间,5条生产线。
其中苯胺生产装臵目前已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产品(苯胺)在国内市场占有率达到30%,在国内同行业占主导地位,并部分出口;苯酚、苯酐等生产装臵也达到了国内同行业的先进水平。
(二)双苯厂55罐区基本情况
55罐区是双苯厂最大的原料储备库,始建于1954年8月,罐区面积14000平方米;总储存量16100立方米(其中##纯苯9800立方米,邻甲苯胺150立方米,硝基苯2300立方米,邻苯1000立方米,苯胺2850立方米),55罐区共有16个储罐,当日罐区储量2818立方米(其中纯苯1800立方米,硝基苯947立方米,邻二甲苯71立方米)。
罐区东侧50米为中国石油吉化集团公司中部生产基地,西侧40米、50米、70米分别为两个氢气储罐(储量为800立方米)、苯酚丙酮车间和苯胺一车间,南侧105米为苯胺二车间,北侧30米为4个地下丙烯储罐和循环水泵房。
罐区共有地下消火栓1个,地上消火栓17个,固定消防水炮5个,消防水鹤1个,环状管网,管网直径219mm,供网压力0.9Mpa;储罐均安装有自动喷水冷却系统,工艺灭火剂为氮气和水蒸汽。
(三)双苯厂苯胺二车间基本情况
苯胺二车间始建于2002年初,2004年9月投入生产,占地面积4589平方米。
车间由苯胺露天生产装臵和氢压机房(为氢气管道加压的机房)组成,分为硝化、还原、苯胺精制、硝基苯精制和废酸精制等5个工段;生产装臵最大高度43米。
生产工艺主要原料为苯和硝酸,两者反应生成硝基苯,经氢气还原后生成苯胺,年生产能力约为7万吨。
产品主要用于医药、化工等行业。
车间东侧25米为围墙,西侧为空地,南侧24
米为双苯厂循环水装臵,北侧105米为55储罐区。
苯胺二车间共有地上消火栓4个,环状管网,管网直径219mm,管网压力0.9Mpa;消防水池1个,贮水量为770m,供水流量90L/s;消防水炮6个,工艺灭火剂为氮气。
2事故概述
2005年11月13日13时35分,吉林某石化公司双苯厂硝基苯精制塔
T102发生爆炸事故,造成8人死亡,60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6908万元,并引发松花江水污染事件。
3事故经过
2005年11月13日,双苯厂苯胺二车间化工二班班长徐某替休假的硝基苯精馏岗位内操顶岗操作。
根据硝基苯精馏塔T102塔釜液组成分析结果,应进行重组分的排液操作。
10时10分,徐某进行排残液操作,在进行该项操作前,错误地停止了硝基苯初馏塔T101进料,但没有按照规程要求关闭硝基苯进料预热器E102加热蒸汽阀,导致硝基苯初馏塔进料温度升高,在15分钟内温度超过150℃量程上限,超温过程一直持续到11时35分。
在11时35分左右,徐某回到控制室发现超温,关闭了硝基苯进料预热器蒸汽阀,硝基苯初馏塔进料温度开始下降,13时25分降至130.4℃。
13时21分,徐某在T101进料时,再一次错误操作,没有按照投用换热器应“先冷后热”的原则进行操作,而是先开启进料预热器的加热蒸汽阀,7分钟后,进料预热器温度再次超过150℃量程上限。
13时34分启动了硝基苯初馏塔进料泵向进料预热器输送粗硝基苯,当温度较低的26℃粗硝基苯进入超温的进料预热器后,由于温差较大,加之物料急剧气化,造成预热器及进料管线法兰松动,导致系统密封不严,空气被吸入到系统内,与T101塔内可燃气体形成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硝基苯中的硝基酚钠盐受震动首先发生爆炸,继而引发硝基苯初馏塔和硝基苯精馏塔相继发生爆炸,而后引发装置火灾和后续爆炸。
本次事故造成8人死亡,1人重伤,59人轻伤。
事故发生时,在现场作业和巡检的6名员工当场死亡;与双苯厂一墙之隔的某农药公司一名员工在本单位厂房内作业时受爆炸冲击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某通信公司一名员工在距事故现场1000m以外的路上骑摩托车时被爆炸碎片击成重伤,经抢救无效于12月1日死亡。
在受伤人员中有23名员工,其它为企业外人员。
本次爆炸直接涉及到的设备有硝基苯初馏塔T101、硝基苯精馏塔T102、2个粗硝基苯罐、2个硝酸罐、苯胺水罐、精硝基苯罐、空气罐、氮气罐、氢气缓冲罐、2个苯胺捕集器等设备、管架和原料罐区1个精硝基苯罐、2个苯罐等,爆炸事故造成周边的企业和居民住宅的门窗一定程度的破坏。
直接经济损失为6908.28万元。
4爆炸事故原因
直接原因
硝基苯精制岗位外操人员徐某违反操作规程,在停止粗硝基苯进料后,未关闭预热器蒸气阀门,导致预热器内物料气化;恢复硝基苯精制单元生产时,再次违反操作规程,先打开了预热器蒸气阀门加热,后启动粗硝基苯进料泵进料,引起进入预热器的物料突沸并发生剧烈振动,使预热器及管线的法兰松动、密封失效,空气吸入系统,由于摩擦、静电等原因,导致硝基苯精馏塔发生爆炸,并引发其它装置、设施连续爆炸。
间接原因
1)工厂、车间的生产指挥失控。
重组分的排液操作,属正常间断操作,不应切断进料,但从上午10时10分开始切断进料,排液操作,直到下午1时34分37秒的爆炸,整个过程只有一名班长在操作,安全生产指挥处于严重失控状态。
2)工厂、车间生产管理不严格,工作中有章不循,排液操作是每隔7~10天进行一次不定期的间歇式常规操作,对于一项常规的简单操作,却反复出现操作错误,反映了工厂操作规程执行不严,管理不到位。
3)操作员徐某在常规的化工工艺操作过程中,多次出现错误操作,暴露出岗位操作人员技术水平低、业务能力差,反映出在员工素质的培训方面不扎实,员工在应知应会方面还不能适应安全生产的基本要求。
4)生产技术管理存在问题。
在车间工艺规程和岗位操作法中,对于该岗位在排液操作中应注意的问题,以及岗位存在的安全风险、削减措施没有明确,对超温可能带来的严重后果,也没有在规程中提示应加以注意。
工艺规程对装置的技术特点和安全风险没有明确阐述,岗位操作法缺乏指导性和可操作性。
5)工厂、车间在生产组织上存在漏洞,在整个排液操作中,只有班长一人里外操作,缺少相互配合。
班长在外操作时,操作室无人监控温度,也无人对温度控制负责,在超温后无人进行及时的调节或汇报,使得操作严重失控,导致事故。
5污染事件的原因
直接原因
工厂没有事故状态下防止受污染的“清净下水”流入松花江的措施,爆炸事故发生后,未能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导致泄漏出来的部分物料和循环水及抢救事故现场消防水与残余物料的混合物流入松花江。
间接原因
工厂对可能发生的事故会引发水体污染问题没有进行深入研究,有关应急预案有重大缺失;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对水污染估计不足,重视不够,未提出防控措施和要求。
6防控措施
1.随时注意和检查精制系统的气密性,防止空气漏入;
2.在暂时停车、待料、清洗检查时,不要关闭仪表,要时刻温度、真空度等进行监视;
3.定期排放焦油并用水煮塔,防止结焦、积炭并制定具体方案,写入操作法中严格执行;
4.排放焦油时,尽量排尽残余物料;
5.排焦油管改装在精馏塔最低部,保证每次都能将焦油排净;
6.在精馏塔底部下循环管上,新增一个测温点,保证焦油温度低于8o℃时排放;
7.在检查和清洗再沸器前,先用水注满再沸器后,才能拆卸上封头;
8.人们的观念往往是:硝基苯生产的硝化工序是化学过程容易发生事故,而精制工序是物理过程易被忽视。
实际上精制工序的高温、负压存在着隐患、应引起凡们的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