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石化爆炸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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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 血泪教训之中石油吉林石化公双苯厂“11.13”爆炸事故(连载14)

安全  血泪教训之中石油吉林石化公双苯厂“11.13”爆炸事故(连载14)

安全血泪教训之中石油吉林石化公双苯厂“”爆炸事故(连载14)编者按小7:长期的安逸容易让我们失去危险的嗅觉,如果您身边有工作在一线的朋友,请不要吝啬您的点击分享。

或许,他们正因为看到这篇文章,提高了自身安全意识,将大部分突如其来的事故扼杀于摇篮之中。

事故案例:中石油吉林石化公双苯厂“”爆炸事故2005年11月13日,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双苯厂硝基苯精馏塔发生爆炸,造成8人死亡,60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6908万元,并引发松花江水污染事件。

国务院事故及事件调查组认定,中石油吉林石化分公司双苯厂''爆炸事故和松花江水污染事件是一起特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和特别重大水污染责任事件。

爆炸时冒起的黄烟爆炸后的地面事故经过:2005年11月13日,因苯胺二车间硝基苯精馏塔塔釜蒸发量不足、循环不畅,替休假内操顶岗操作的二班班长徐某组织停硝基苯初馏塔和硝基苯精馏塔进料,排放硝基苯精馏塔塔釜残液,降低塔釜液位。

10时10分,徐某组织人员进行排残液操作。

在进行该项操作前,错误地停止了硝基苯初馏塔T101进料,没有按照规程要求关闭硝基苯进料预热器E102加热蒸汽阀,导致进料温度升高,在15分钟时间内温度超过150℃量程上限。

11时35分左右,徐某回到控制室发现超温,关闭了硝基苯进料预热器蒸汽阀,硝基苯初馏塔进料温度开始下降至正常值。

13时21分,在组织T101进料时,再一次错误操作,没有按照“先冷后热”的原则进行操作,而是先开启进料预热器的加热蒸汽阀,7分钟后,进料预热器温度再次超过150℃量程上限。

13时34分启动了硝基苯初馏塔进料泵向进料预热器输送粗硝基苯,当温度较低的26℃粗硝基苯进入超温的进料预热器后,由于温差较大,加之物料急剧气化,造成预热器及进料管线法兰松动,导致系统密封不严,空气被吸入到系统内,与T101塔内可燃气体形成爆炸性气体混合物,引发硝基苯初馏塔和硝基苯精馏塔相继发生爆炸。

吉林双苯11.13爆炸

吉林双苯11.13爆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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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石化“11.13”事故案例分析 吉林石化“11.13”事故案例分析
一、事故过程回放(续) 事故过程回放(
• 吉林双苯厂的内幕,是由一位工程 师首先向媒体曝光。 • 吉林市环保部门:爆炸当天就发现 水体受污染。 • 吉林石化:抱着侥幸的心理,极力 回避水体受污染的消息。 • 哈尔滨市停水通知“朝令夕改” 哈尔滨市停水通知“朝令夕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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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故过程回放(续) 事故过程回放(
• 【事,大量苯类污染物 流入松花江,最终酿成重大水污染事件。 • 污染事件的直接原因是,双苯厂没有事故状态下 防止受污染的“清净下水” 防止受污染的“清净下水”流入松花江的措施, 爆炸事故发生后,未能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 泄漏出来的部分物料和循环水及抢救事故现场消 防水与残余物料的混合物流入松花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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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故过程回放(续) 事故过程回放(
【事故过程】 事故过程】
• 2005年11月13日下午1时45分,中国石油天然气 2005年11月13日下午1 45分,中国石油天然气 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双苯厂硝基苯精 馏塔发生爆炸,造成8人死亡,60人受伤,直 馏塔发生爆炸,造成8人死亡,60人受伤,直 接经济损失6908万元。 接经济损失6908万元。 • 事故发生后,吉林省副省长、吉林市委书记矫 正中,省长助理、市长徐建一等领导迅速赶到 现场,组织抢险。吉林石化公司迅速启动消防 应急预案,切断各装置间物料供应。

国内苯胺事故案例

国内苯胺事故案例

国内苯胺事故案例1、吉林石化双苯厂苯胺爆炸事故中石油吉林工厂爆炸事故:事件经过:11月13日下午13时45分左右,地处吉林省吉林市的吉林石化公司双苯厂苯胺装置发生爆炸着火事故,造成5人死亡、1人失踪、60多人受伤。

受伤人员在事故发生后被分别送到吉化的两所医院进行救治,受伤较轻的人员已经在诊治后陆续回家。

现在尚有30多人在医院接受救治,两名重伤者手术后暂无生命危险。

第一批赶到现场的消防队员以最快的速度铺设了4条水带,为移动水炮供水,然而喷水灭火不到5分钟,第二次爆炸突然发生,爆炸产生的巨大气流把厂内下水井的井盖炸飞。

现场的消防队员立即将险情进行通报,与此同时,吉林市消防支队调度指挥中心果断启动了化工火灾灭火救援应急预案,一次性调动了8个公安消防支队的300多名消防官兵,赶赴火场,并迅速成立现场指挥部。

爆炸现场的明火已于14日凌晨4点左右被扑灭,从14日早上7时开始,被疏散人群已陆续回到自己的家里,开始恢复正常的生活秩序。

责任处理:吉林市政府11月14日晚证实,石油吉林石化公司双苯厂爆炸现场找到5具遇难者遗体。

医护人员正在对住院接受救治的受伤人员进行身体复查。

造成这些人员受伤的主要原因是爆炸瞬间产生的冲击波荡起爆炸物碎片、玻璃等物品,击伤和划伤这些人的脸部等位置。

12月4日,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召开各企事业单位领导干部会议,传达贯彻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通报吉林石化分公司双苯厂爆炸事故造成松花江重大水环境污染事件的情况。

集团公司党组书记、总经理、股份公司董事长陈耕说,吉林石化分公司双苯厂爆炸事故是一起重大责任事故,违章操作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他还在大会上通报了爆炸事故引发的松花江重大水环境污染事件和事故处理情况。

爆炸事故给松花江沿岸特别是大中城市人民群众生活和经济发展带来严重影响,同时,水污染事件还引起国际社会的关注,造成了不良的国际影响,也损害了中国石油的整体形象。

吉林省,黑龙江省和国家有关部门采取了积极有效的防控措施。

吉林石化“2005.11.13”爆炸事故

吉林石化“2005.11.13”爆炸事故

吉林石化“2005.11.13”爆炸事故一、事故经过2005年11月13日,吉林石化公司双苯厂苯胺二车间化工二班班长徐某替休假的硝基苯精馏岗位内操顶岗操作。

根据硝基苯精馏塔T102塔釜液组成分析结果,应进行重组分的排液操作。

10时10分,徐某进行排残液操作,在进行该项操作前,错误地停止了硝基苯初馏塔T101进料,但没有按照规程要求关闭硝基苯进料预热器E102加热蒸汽阀,导致硝基苯初馏塔进料温度升高,在15分钟时间内温度超过150℃量程上限,超温过程一直持续到11时35分。

在11时35分左右,徐某回到控制室发现超温,关闭了硝基苯进料预热器蒸汽阀,硝基苯初馏塔进料温度开始下降,13时25分降至130.4℃。

13时21分,徐某在T101进料时,再一次错误操作,没有按照“先冷后热”的原则进行操作,而是先开启进料预热器的加热蒸汽阀,7分钟后,进料预热器温度再次超过150℃量程上限。

13时34分启动了硝基苯初馏塔进料泵向进料预热器输送粗硝基苯,当温度较低的26℃粗硝基苯进入超温的进料预热器后,由于温差较大,加之物料急剧气化,造成预热器及进料管线法兰松动,导致系统密封不严,空气被吸入到系统内,与T101塔内可燃气体形成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硝基苯中的硝基酚钠盐受震动首先发生爆炸,继而引发硝基苯初馏塔和硝基苯精馏塔相继发生爆炸,而后引发装置火灾和后续爆炸。

本次事故造成8人死亡,1人重伤,59人轻伤。

在事故发生时,在现场作业和巡检的6名员工当场死亡;与双苯厂一墙之隔的吉林市吉丰农药有限公司一名员工在本单位厂房内作业时受爆炸冲击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吉化集团通信公司一名员工在距双苯厂1000米以外的吉林市热电厂附近的徐州路上骑摩托车时被爆炸碎片击成重伤,经抢救无效于12月1日死亡。

在受伤人员中有23名双苯厂员工,其它为企业外人员。

本次爆炸直接涉及到的设备有硝基苯初馏塔T101、硝基苯精馏塔T102、2个粗硝基苯罐、2个硝酸罐、苯胺水罐、精硝基苯罐、空气罐、氮气罐、氢气缓冲罐、2个苯胺水普及器等设备、管架和原料罐区1个精硝基苯罐、2个苯罐等,爆炸事故造成周边的企业和居民住宅的门窗一定程度的破坏。

吉林石化双苯厂硝基苯装置爆炸事故

吉林石化双苯厂硝基苯装置爆炸事故

吉林石化双苯厂硝基苯装置爆炸事故集团公司文件内部编码:(TTT-UUTT-MMYB-URTTY-ITTLTY-吉林石化双苯厂硝基苯装置爆炸事故1企业概况(一)双苯厂基本情况中国石油吉林石化公司双苯厂位于吉林市龙潭区遵义东路19号,原名为吉化股份公司染料厂,2001年改制后称为中国石油吉林石化公司双苯厂。

该单位占地面积约21万平方米,现有在岗员工1050人。

该厂现有固定资产原值17.6亿元,净值11.2亿元。

拥有苯酚丙酮车间(12万吨/年)、苯酐车间(4万吨/年)、苯胺一车间(6.6万吨/年)、苯胺二车间(7万吨/年)、DEA(2,6-二乙基苯胺)MEA(2-甲基-6-乙基苯胺)车间(0.8万吨/年)等共5个车间,5条生产线。

其中苯胺生产装臵目前已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产品(苯胺)在国内市场占有率达到30%,在国内同行业占主导地位,并部分出口;苯酚、苯酐等生产装臵也达到了国内同行业的先进水平。

(二)双苯厂55罐区基本情况55罐区是双苯厂最大的原料储备库,始建于1954年8月,罐区面积14000平方米;总储存量16100立方米(其中##纯苯9800立方米,邻甲苯胺150立方米,硝基苯2300立方米,邻苯1000立方米,苯胺2850立方米),55罐区共有16个储罐,当日罐区储量2818立方米(其中纯苯1800立方米,硝基苯947立方米,邻二甲苯71立方米)。

罐区东侧50米为中国石油吉化集团公司中部生产基地,西侧40米、50米、70米分别为两个氢气储罐(储量为800立方米)、苯酚丙酮车间和苯胺一车间,南侧105米为苯胺二车间,北侧30米为4个地下丙烯储罐和循环水泵房。

罐区共有地下消火栓1个,地上消火栓17个,固定消防水炮5个,消防水鹤1个,环状管网,管网直径219mm,供网压力0.9Mpa;储罐均安装有自动喷水冷却系统,工艺灭火剂为氮气和水蒸汽。

(三)双苯厂苯胺二车间基本情况苯胺二车间始建于2002年初,2004年9月投入生产,占地面积4589平方米。

2005年吉化爆炸事故

2005年吉化爆炸事故

事故简介:
2005年11月l3日13时40分,中国石油吉林石化公司双苯厂发生爆炸事故,造成8人死亡,1人重伤。

新苯胺装置、1个硝基苯储罐、2个苯储罐报废,导致苯酚、老苯胺装置、苯酐装置、2、6-二乙基苯胺等4套装置停产。

而此次爆炸事故也导致了一起跨省际、跨国界的重大环境污染事件。

事故原因:
1.当班操作工停车时,疏忽大意,末将应关闭的阀门及时关闭,误操作导致进料系统温度超高,长时间后引起爆裂。

2.空气被抽入负压操作的T101塔,引起T101塔T102塔发生爆炸,随后致使与T101塔、T102塔相连的2台硝基苯储罐及附属设备相继爆炸。

3.随着爆炸现场火势增强,引发装置区内的2台硝酸储罐爆炸,并导致与该车间相邻的55号罐区内的1台硝基苯储罐、2台苯储罐发生燃烧爆炸。

4. 爆炸使约100吨化学物流入经过的松花江,主要污染物为苯和硝基苯,污染造成松花江江面上有一条长达80公里的污染带正在向下流动,苯含量一度超标108倍,污染带通过了吉林省、黑龙江的多个市县,其中哈尔滨自来水供应主要来自于松花江,造成全市停水。

事故案例

事故案例
3 、领导责任:
<l>主持设备维修工程部全面工作的副主 任卢锦鹤虽然按照清理清水池计划到现场 向宋雨观按排任务,测算工作量,但在具 体实施过程中忽视现场安全管理,指导不 够,督促检查不力,对这起事故应负直接 领导责任。建议对卢锦鹤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三、事故的责任和处理建议
<2>总经理朱祖麟和分管安全生产工 作的副总经理邵丽华忽视节日加班期 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对职工安全教育 不够,管理不严,对这起事故应负一 定的领导责任。建议对朱祖麟和邵丽 华分别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5、企业要添置必要的检测仪器,进入 管道、密闭容器、地窑等场所作业,首 先了解介质的性质和危害,对确有危害 的场所要检测、查明真相,加强通风置 换,正确选择、带好个体防护用具,并 加强监护。 6、污水处理系统中的清水池型式要改 造,将密闭型改为敞开式。
事故案例一
吉林石化分公司双苯厂“11.13”爆炸事故
发生时间: 2005年11月13日13时45分。 发生地点:吉林石化分公司双苯厂 伤亡人数:8人死亡、3人重伤 经济损失:X(万元) 事故行业:石油化工
事故性质:重大伤亡事故 事故类别:容器爆炸 起 因 物:化学品 事故原因:违反操作规程
容 器 爆 炸 事 故
二、事故原因分析
2、间接原因:
一是清洗清水池的人员缺乏安全意 识,对池内散发出来的有害气体危 害的严重性认识不足,违反公司制 订的清洗清水池的作业计划和操作 规程,在未经多次冲水排污,没有 确认有无有害气体的情况下,人员 就下池清洗,结果造成中毒。
二、事故原因分析
二是职工缺乏救护知识。当第一个人 下池后发生异常时,第二个人未采取 有效个体防护措施贸然下池救人。更 为突出的是,当两人已倒在池内,并 已闻到强烈的臭鸡蛋味时,作为从事 多年清理工作的污水处理站站长,竟 然也未采取有效个体防护措施,跟着 盲目下池救人,使事态进一步扩大, 造成三人死亡。

吉林双苯1113爆炸(精)

吉林双苯1113爆炸(精)
• 建立符合现代应急救援理论、具有 高度可操作性的地方人民政府应急 救援预案,十分必要; • 应急救援体制是一项系统工程,必 须由当地人民政府调动全社会力量 建立、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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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石化“11.13”事故案例分析
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中石油吉林石化“11.13” 爆炸事故 和 松花江水污染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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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石化“11.13”事故案例分析
一、事故过程回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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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石化“11.13”事故案例分析
一、事故过程回放(续)
【午1时45分,中国石油天然气 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双苯厂硝基苯精 馏塔发生爆炸,造成8人死亡,60人受伤,直 接经济损失6908万元。 • 事故发生后,吉林省副省长、吉林市委书记矫 正中,省长助理、市长徐建一等领导迅速赶到 现场,组织抢险。吉林石化公司迅速启动消防 应急预案,切断各装置间物料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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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石化“11.13”事故案例分析
一、事故过程回放(续)
• 吉林双苯厂的内幕,是由一位工程 师首先向媒体曝光。 • 吉林市环保部门:爆炸当天就发现 水体受污染。 • 吉林石化:抱着侥幸的心理,极力 回避水体受污染的消息。 • 哈尔滨市停水通知“朝令夕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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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石化“11.13”事故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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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石化“11.13”事故案例分析
一、事故过程回放(续)
• 【事故延续】
• 在整个爆炸事故和灭火过程中,大量苯类污染物 流入松花江,最终酿成重大水污染事件。 • 污染事件的直接原因是,双苯厂没有事故状态下 防止受污染的“清净下水”流入松花江的措施, 爆炸事故发生后,未能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 泄漏出来的部分物料和循环水及抢救事故现场消 防水与残余物料的混合物流入松花江。

2005年吉林石化爆炸、松花江污染

2005年吉林石化爆炸、松花江污染

2005年11月13日,吉林石化公司双苯厂一车间发生爆炸。

截至同年11月14日,共造成5人死亡、1人失踪,近70人受伤。

爆炸发生后,约100吨苯类物质(苯、硝基苯等)流入松花江,造成了江水严重污染,沿岸数百万居民的生活受到影响。

2005年11月21日,哈尔滨市政府向社会发布公告称全市停水4天,“要对市政供水管网进行检修”。

此后市民怀疑停水与地震有关出现抢购。

同年11月22日,哈尔滨市政府连续发布2个公告,证实上游化工厂爆炸导致了松花江水污染,动员居民储水。

同年11月23日,国家环保总局向媒体通报,受中国石油吉林石化公司双苯厂爆炸事故影响,松花江发生重大水污染事件。

俄罗斯对松花江水污染对中俄界河黑龙江(俄方称阿穆尔河)造成的影响表示关注。

中国向俄道歉,并提供援助以帮助其应对污染。

新任国家环保总局局长周生贤2006年1月7日要求,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要规划到省、任务到省、目标到省、资金到省、责任到省,确保沿江群众吃上干净水。

2005年11月底,国家环保总局称,这次污染事故负主要责任的是吉化公司双苯厂。

国家环保总局局长解振华因这起事件提出辞职,2005年12月初,国务院同意他辞去局长职务,任命周生贤为局长。

吉化公司双苯厂厂长申东明、苯胺二车间主任王芳、吉林石化分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于力,先后于2005年11月底~同年12月初被责令停职,接受事故调查。

爆炸事故的直接原因是,硝基苯精制岗位外操人员违反操作规程,在停止粗硝基苯进料后,未关闭预热器蒸气阀门,导致预热器内物料气化;恢复硝基苯精制单元生产时,再次违反操作规程,先打开了预热器蒸气阀门加热,后启动粗硝基苯进料泵进料,引起进入预热器的物料突沸并发生剧烈振动,使预热器及管线的法兰松动、密封失效,空气吸入系统,由于摩擦、静电等原因,导致硝基苯精馏塔发生爆炸,并引发其它装置、设施连续爆炸。

污染事件的直接原因是,爆炸事故发生后,未能及时采取有效施,防止泄漏出来的部分物料和循环水及抢救事故现场消防水与残余物料的混合物流入松花江。

吉林石化“12.30”爆炸事故

吉林石化“12.30”爆炸事故

事故分析
3、车间对设备性能及工艺流程不熟, 对气化炉内部过氧引起的后果不清楚。
4、工厂对某些工艺管理要求不严, 从严安全管理不精细,有忽于管理和监控 的问题。
事故教训
这起事故虽然是一起严重违章操作重大 责任事故,但是反映了吉林石化公司化肥厂 在安全生产、企业管理等方面存在着一定问 题。 1、以人为本从严精细管理不到位、管 理不严,存在漏洞。工厂执行吉化股份公司 的各项制度不严、不细、不实,在组织生产、 人员管理和制度落实方面存在薄弱环节。
事故经过
9时左右,操作工赵某认为炉温低,随 即打电话与氧压机岗位联系,要求提高氧 气压力,稍后,氧气压力提高了0.1Mpa。 同时,操作工赵某进行了提氧操作。9时20 分,3#气化炉温度呈上升趋势,9时30分, 记录表显示的气化炉温度为1293℃。
事故经过
而在以后的三个小时,3#气化炉的温度 自动记录显示则逐渐上升。10:00时最低 的一点温度达到1386℃,超过了允许的最 高操作温度,11时炉内三点温度分别升至 1548℃、1566℃、1692℃。12时炉内三点
温度分别升至1656℃和1800℃以上(该表
最大量程为1800℃)。
事故经过
12时35分左右,操作工赵某将监盘工作 交给班长。自己去洗手间,班长接过操作后, 发现3#气化炉内温指示表高达1800℃(正常 指标为≤1380℃),感到事态严重,立即向 值班长报告。在对3#气化炉试图进行降温操 作无效后,值班长马上通知工厂调度室3#气 化炉紧急停车,并让班长组织停车,值班长 向车间汇报。
事故原因分析
2、紧急停车后,洗涤过程中由于蒸汽被 冷凝,部分二氧化碳被水吸收带走,使得2# 水洗塔内的过剩氧和一氧化碳、氢气的浓度 逐渐提高。同时1#水洗塔中的裂解气(一氧 化碳、氢气)逐渐通过止逆阀倒入2#水洗塔 内,直至达到爆炸范围。氢气的最小点火能 量极低,为0.019毫焦,在较高氧浓度和2.5 兆帕的压力下发生爆炸,这是事故的直接原 因。

吉林双苯11.13爆炸

吉林双苯11.13爆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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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石化“11.13”事故案例分析
一、事故过程回放(续)
• 【事故延续】
• 在整个爆炸事故和灭火过程中,大量苯类污染物 流入松花江,最终酿成重大水污染事件。 • 污染事件的直接原因是,双苯厂没有事故状态下 防止受污染的“清净下水”流入松花江的措施, 爆炸事故发生后,未能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 泄漏出来的部分物料和循环水及抢救事故现场消 防水与残余物料的混合物流入松花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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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石化“11.13”事故案例分析
一、事故过程回放(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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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石化“11.13”事故案例分析
一、事故过程回放(续)
• 公安消防支队四中队与吉化公司消防支队接 到报警后,第一时间赶到现场。但因现场形 势危急,15时许救火指挥部经研究决定,除 少量官兵暂时留守稳定火势外,其余官兵暂 时撤离现场。16时40分左右,现场火势逐渐 减小,吉林市公安消防支队8辆泡沫消防车组 成救火突击队返回火场,实施第一次灭火扑 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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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中石油吉林石化“11.13” 爆炸事故 和 松花江水污染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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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石化“11.13”事故案例分析
一、事故过程回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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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石化“11.13”事故案例分析
一、事故过程回放(续)
【事故过程】
• 2005年11月13日下午1时45分,中国石油天然气 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双苯厂硝基苯精 馏塔发生爆炸,造成8人死亡,60人受伤,直 接经济损失6908万元。 • 事故发生后,吉林省副省长、吉林市委书记矫 正中,省长助理、市长徐建一等领导迅速赶到 现场,组织抢险。吉林石化公司迅速启动消防 应急预案,切断各装置间物料供应。
一、事故过程回放(续)

吉林石化“11.13”大爆炸事故调查

吉林石化“11.13”大爆炸事故调查

吉林石化“11.13”大爆炸事故调查一、事故概况:2005年11月13日13时35分,中石油吉林石化分公司双苯厂二车间硝基苯精制单元硝基苯精制塔T102发生爆炸事故,造成6 人失踪,2人重伤,20多人轻伤。

双苯厂发生的爆炸事故原因已系该厂苯胺装置硝化单元P-102塔发生堵塞,循环不畅,因处理不当造成的着火爆炸。

经调查分析,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是由于当班操作工停车时,疏忽大意,未将应关闭的阀门及时关闭,误操作导致进料系统(预热器E102及附属管线)温度超高,长时间后引起爆裂,随之空气被抽入负压操作的T101塔,引起T101塔、T102塔发生爆炸,随后致使与T101、T102塔相连的两台硝基苯储罐及附属设备相继爆炸,随着爆炸现场火势增强,引发装置区内的两台硝酸储罐爆炸,并导致与该车间相邻的55#罐区内的一台硝基苯储罐、两台苯储罐发生燃烧。

2005年11月13日下午,地处吉林市的中国石油吉林石化公司双苯厂(101厂)新苯胺装置突然发生连续大爆炸,从13时40分左右至18时许,该厂共发生爆炸15起,其中较大爆炸6起。

事故发生后,吉林省政府迅速成立了“11.13”事故调查组,并很快到达事发地点进行勘察。

随着后期事态的发展,由这起爆炸事故引发的松花江水体污染、国家环保总局局长受此牵连引咎辞职,以及吉林市主管安全生产和环保工作的副市长自杀等一系列事件,是人们在爆炸事故发生时万万想不到,始料所不及的。

近日,记者来到吉林市,围绕吉林石化公司双苯厂爆炸后所发生的一系列事件主要是通过民间渠道进行了采访。

二、实际伤亡人数大于公布的数量在吉林石化双苯厂附近的居民区内,记者采访了一些目击者。

据他们介绍:11月13日13时40分左右,一声巨响从吉林石化公司双苯厂院内传出,紧接着,一个高压锅盖大小厚度足有两厘米的白色金属物体自厂区院内带着呼啸声飞出。

在距现场10公里远处就能看到爆炸厂房上方腾起浓密的黑烟,烟雾由西向东,在半空中很快拉出一道二三公里长的“烟雾线”。

1-中国石油吉化股份有限公司双苯厂1113爆炸火灾

1-中国石油吉化股份有限公司双苯厂1113爆炸火灾

中国石油吉化股份有限公司双苯厂“11·13”爆炸火灾纪实2005年11月13日13时20分左右,中国石油吉化股份有限公司双苯厂苯胺车间硝基苯精制T-102塔在精馏提纯时,塔循环管处堵塞,循环不畅,当班徐姓班长奉命排除故障。

在故障排除过程中,突然传出两声巨响,T-102塔燃起大火,6名在场工作人员当即失踪。

涉及物料:(1)苯、(2)硝酸、(3)硫酸、(4)硝基苯、(5)氢气、(6)苯胺1 背景资料吉林石化公司双苯厂现有职工1,300多人,主要化工产品为“苯胺”和“苯酚丙酮”,是国内最大的苯胺生产基地,此外还生产MEA、DEA等农药中间体。

新闻资料:吉林石化将成为国内最大苯胺生产基地 2005年11月13日17:48 中国化工网-勤加缘化工在线资料信息发布时间:2003-05-08吉林石化双苯厂年产7万吨苯胺装置二期工程已于3月30日启动。

该项目总投资上亿元,计划8月份建成投产,届时该厂将形成年产13.65万吨苯胺生产能力,成为国内最大的苯胺生产基地。

此前,吉化已发生三起爆炸事故:2004年4月20日,吉化集团中部基地一个容器爆炸起火,2死2伤;2004年12月30日,吉化102厂合成气车间爆炸,3人死亡,3人受伤。

2005年1月26日晚,吉化公司辽源市精细化工厂一生产车间爆炸,2死2伤。

2005年11月9日,爆炸前4日,吉林市消防支队刚在吉化厂区展开了一次大型消防演习。

昨日,记者采访时,消防支队及各下属大队正在整理经验总结资料,各单位都有一个共识,“因平时准备充分,爆炸发生后,才能将火情控制在爆炸氛围内,没有形成连锁爆炸”。

专对吉化制定防爆预案,实地演练,这是消防支队各单位的工作重点。

单是特勤大队,今年就已在吉化厂区进行了三次演练。

2 事故损失新华社的报道称,该事故共造成5人死亡、1人失踪、60多人受伤。

尚有30多人在医院接受救治,两名重伤者术后暂无生命危险。

为避免中毒,处于工厂下风口的两个居民小区的居民和北华大学北校区、吉林化工学院部分学生共三万人被警方成功疏散。

吉林双苯1113爆炸精

吉林双苯1113爆炸精
一、事故过程回放(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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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石化“11.13”事故案例分析
二、事故教训总结 ? 以松花江水污染事件为例我国现
行应急机制的缺陷:
(一)信息监控系统流通不畅 (二)决策指挥系统运转不灵 (三)后勤保障系统支持不力 (四)法律保证系统不够健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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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石化“11.13”事故案例分析
二、事故教训总结(续)
? 建立符合现代应急救援理论、具有 高度可操作性的地方人民政府应急 救援预案,十分必要;
? 应急救援体制是一项系统工程,必 须由当地人民政府调动全社会力量 建立、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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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石化“11.13”事故案例分析
一、事故过程回放(续)
? 中石油吉林化工公司双苯厂爆炸事故,导致 100吨左右的强致癌物质苯、硝基苯流入河中 。受污染的流域包括黑龙江省境内的松花江约 700公里,也可能影响俄罗斯的阿修尔河(即 我国称黑龙江)流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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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石化“11.13”事故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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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石化“11.13”事故案例分析
一、事故过程回放(续)
? 吉林双苯厂的内幕,是由一位工程 师首先向媒体曝光。
? 吉林市环保部门:爆炸当天就发现 水体受污染。
? 吉林石化:抱着侥幸的心理,极力 回避水体受污染的消息。
? 哈尔滨市停水通知“朝令夕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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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石化“11.13”事故案例分析
吉林石化“11.13”事故案例分析
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中石油吉林石化“11.13” 爆炸事故 和
松花江水污染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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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石化“11.13”事故案例分析
一、事故过程回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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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石化“11.13”事故案例分析

吉化1113特大爆炸事故及松花江水污染事件

吉化1113特大爆炸事故及松花江水污染事件

吉化“11.13”特大爆炸事故及松花江水污染事件一、事故概况2005年11月13日,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双苯厂硝基苯精馏塔发生爆炸,造成8人死亡,60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6908万元,并引发松花江水污染事件。

国务院事故及事件调查组认定,中石油吉林石化分公司双苯厂"11.13"爆炸事故和松花江水污染事件是一起特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和特别重大水污染责任事件。

二、爆炸事故原因1、直接原因1)硝基苯精制岗位外操人员违反操作规程。

在停止粗硝基苯进料后,未关闭预热器蒸气阀门,导致预热器内物料气化;恢复硝基苯精制单元生产时,再次违反操作规程,先打开了预热器蒸汽阀门加热,后启动粗硝基苯进料泵进料,引起进入预热器的物料突沸并发生剧烈振动;2)剧烈震动引发爆炸。

剧烈震动使预热器及管线的法兰松动、密封失效,空气吸入系统,由于摩擦、静电等原因,导致硝基苯精馏塔发生爆炸,并引发其它装置、设施连续爆炸。

2、间接原因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及双苯厂对安全生产重视不够、管理不到位,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整改不力,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存在漏洞,违章操作现象极为严重。

三、污染事件原因1、污染事件直接原因双苯厂没有事故状态下防止受污染的"清净下水"流入松花江的措施,爆炸事故发生后,未能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漏出来的部分物料和循环水及抢救事故现场消防水与残余物料的混合物流入松花江——应急预案很不完善。

2、污染事件间接原因一是吉化分公司及双苯厂对可能发生的事故会引发松花江水污染问题没有进行深入研究,有关应急预案有重大缺失。

二是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和股份公司对环境保护工作重视不够,对吉化分公司环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失察,对水污染估计不足,重视不够,未能及时督促采取措施。

三是吉林市环保局没有及时向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提出建议采取防范措施。

四是吉林市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对水污染估计不足,重视不够,未提出防控措施和要求。

吉林石化双苯厂爆炸案

吉林石化双苯厂爆炸案

北大师生公益诉讼
二、原告主体资格
• 原告一:鲟鳇鱼 所处栖息地:中国黑龙江省松花江水体内 委托代理人:汪 劲,北京大学法学院松花江 所处之地域:中国东北地区吉林省、黑龙江省 委托代理人:甘培忠,北京大学法学院教师 委托代理人:王社坤,北京大学法学院博士生
• 3)操作员徐某在常规的化工工艺操作过程 中,多次出现错误操作,暴露出岗位操作 人员技术水平低、业务能力差,反映出在 员工素质的培训方面不扎实,员工在应知 应会方面还不能适应安全生产的基本要求。
• 4)生产技术管理存在问题。在车间工艺规 程和岗位操作法中,对于该岗位在排液操 作中应注意的问题,以及岗位存在的安全 风险、削减措施没有明确,对超温可能带 来的严重后果,也没有在规程中提示应加 以注意。工艺规程对装置的技术特点和安 全风险没有明确阐述,岗位操作法缺乏指 导性和可操作性。
• 而被告在侵害了鲟鳇鱼、松花江和太阳岛 的利益的同时,也侵害了我们的利益。审 美和优美的环境如同优裕的经济生活一样, 是我们社会生活质量的重要组成成分,许 多人而不是少数人享受特定环境利益的事 实并不降低通过司法程序实施法律保护的 必要性。如果仅因许多人都遭受同一种损 害而否定某些受害人的诉讼资格,那就意 味着没有人能够对危害性更严重的行为提 起控告。松花江,太阳岛,那首著名的歌 多少年来都让我们对松花江上的美景心驰 神往。
• 5)工厂、车间在生产组织上存在漏洞,在 整个排液操作中,只有班长一人里外操作, 缺少相互配合。班长在外操作时,操作室 无人监控温度,也无人对温度控制负责, 在超温后无人进行及时的调节或汇报,使 得操作严重失控,导致事故。
• 3.污染直接原因: • 工厂没有事故状态下防止受污染的“清
净下水”流入松花江的措施,爆炸事故发 生后,未能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导致泄漏 出来的部分物料和循环水及抢救事故现场 消防水与残余物料的混合物流入松花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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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石化爆炸事故文件管理序列号:[K8UY-K9IO69-O6M243-OL889-F88688]
一、事故经过
2005年11月13日,吉林石化公司双苯厂苯胺二车间化工二班班长徐某替休假的硝基苯精馏岗位内操顶岗操作。

根据硝基苯精馏塔T102塔釜液组成分析结果,应进行重组分的排液操作。

10时10分,徐某进行排残液操作,在进行该项操作前,错误地停止了硝基苯初馏塔T101进料,但没有按照规程要求关闭硝基苯进料预热器E102加热蒸汽阀,导致硝基苯初馏塔进料温度升高,在15分钟时间内温度超过150℃量程上限,超温过程一直持续到11时35分。

在11时35分左右,徐某回到控制室发现超温,关闭了硝基苯进料预热器蒸汽阀,硝基苯初馏塔进料温度开始下降,13时25分降至130.4℃。

13时21分,徐某在T101进料时,再一次错误操作,没有按照“先冷后热”的原则进行操作,而是先开启进料预热器的加热蒸汽阀,7分钟后,进料预热器温度再次超过150℃量程上限。

13时34分启动了硝基苯初馏塔进料泵向进料预热器输送粗硝基苯,当温度较低的26℃粗硝基苯进入超温的进料预热器后,由于温差较大,加之物料急剧气化,造成预热器及进料管线法兰松动,导致系统密封不严,空气被吸入到系统内,与T101塔内可燃气体形成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硝基苯中的硝基酚钠盐受震动首先发生爆炸,继而引发硝基苯初馏塔和硝基苯精馏塔相继发生爆炸,而后引发装置火灾和后续爆炸。

本次事故造成8人死亡,1人重伤,59人轻伤。

在事故发生时,在现场作业和巡检的6名员工当场死亡;与双苯厂一墙之隔的吉林市吉丰农药有限公司一名员工在本单位厂房内作业时受爆炸冲击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吉化集团通信公司一名员工在距双苯厂1000米以外的吉林市热电厂附近的徐州路上骑摩托车时被爆炸碎片击成重伤,经抢救无效于12月1日死亡。

在受伤人员中有23名双苯厂员工,其它为企业外人员。

本次爆炸直接涉及到的设备有硝基苯初馏塔T101、硝基苯精馏塔T102、2个粗硝基苯罐、2个硝酸罐、苯胺水罐、精硝基苯罐、空气罐、氮气罐、氢气缓冲罐、2个苯胺水普及器等设备、管架和原料罐区1个精硝基苯罐、2个苯罐等,爆炸事故造成周边的企业和居民住宅的门窗一定程度的破坏。

直接经济损失为6908.28万元,其中财产损失合计5082.71万元,人身伤亡后所支出的费用合计283.76万元,善后处理费用(含赔偿费用)合计1541.81万元。

二、事故原因分析
直接原因:徐某在排残液过程中,错误停止了T101进料,在停料时又未关闭预热器加热蒸汽阀,造成长时间超温;系统恢复进料时,再一次出现误操作,又先开进料预热器的加热蒸汽阀,后进料。

使进料预热器温度再次出现升温。

由于温度急剧变化产生应力,造成预热器及进料管线法兰松动泄漏,空气被吸入到系统内,与T101塔内可燃气体形成爆炸性气体混合物,并发生爆炸。

这是事故的直接原因。

间接原因:1)工厂、车间的生产指挥失控。

重组分的排液操作,属正常间断操作,不应切断进料,但从上午10点10分开始切断进料,排液操作,直到下午1点34分37秒的爆炸,整个过程只有一名班长在操作,安全生产指挥处于严重失控状态。

2)工厂、车间生产管理不严格,工作中有章不循,排液操作是每隔7-10天进行一次不定期的间歇式常规操作,对于一项常规的简单操作,却反复出现操作错误,反映了工厂操作规程执行不严,管理不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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