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保护法讲座稿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制宣传讲座(通用8篇)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制宣传讲座(通用8篇)【篇一】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制宣传讲座同学们:今天,我要和大家一起来研究和探讨一下如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有关问题,希望通过本次的讲座,使同学们更加清楚地认识如何预防自我犯罪,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好少年,使自己在人生的道路上健康成长,将来做一名建设伟大祖国的栋梁之材。
今天,我要讲三个问题,一是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有关法律问题给大家作一下简要解释,使大家明确本人及其监护人应该如何遵纪守法。
第二,我向大家通报一下,今年-月份某县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情况,并分析一下犯罪的原因,使大家引以为戒。
第三,我要向同学们提出一点希望和要求,希望大家立场成材。
党的十五大提出了依法治国的战略决策,十六大又提出了依法治国与依德治国的有机结合,这就是说,只有依靠法律,依靠崇高品德的人才能治理好国家。
实际上我们每一个人,每时每刻都生活在法制的氛围中,如我们每天的上课下课,每天的购买物品等等都是由法来决定的,所有能够判断的各种行为的条件只有法,那么,究竟什么是法?首先我们要清楚法的概念。
法:是体现统治阶级的意志,由国家判定或认可,受国家强制力保证执行的行为准则的总称。
自建国以来,我国不断地完善社会主义制度,各种法律法规相继出台。
尤其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完善了各种法律法规,教育法律法规也基本得到了完善,先后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又于年月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于年月日起实施。
这部法律的颁布,预示着我国把对未成年人的保护纳入到法制化的轨道,今天我讲第一个问题就是针对这部法律对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预防和大家进行探讨。
第十四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监护人和学校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有下列不良行为:⒈旷课,夜不归宿(偷钱,在游戏厅,网吧过夜现象)。
与法“童”行护航少年成长保护未成年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知识讲座
对未成年人犯错处罚应注意方式
案例
两名不满12岁的双胞胎兄弟在书店偷拿了两张光 盘。书店的保安发现后,将他们当众留置审问, 造成二人精神极度恐惧。二人回家后害怕父母责 骂,双双跳楼自杀。后其父母起诉到法院,要求 书店赔偿精神抚慰金等各项损失。法院经审理, 判决书店对孩子的死亡承担主要责任,赔偿原告 近24万元;孩子的父母作为监护人承担次要责任。
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
国家助力戒除儿童网瘾
案例 解读
一名13岁的少年因迷恋上网络游戏,患上了严重的网瘾综合症。他在网吧连续上网36个小时后,从24 层高楼跳下自杀身亡。其父母认为,该网络游戏含有严重的血腥暴力内容,而开发商在销售、经营时却 故意隐瞒真相,没有进行相关提示,对未成年人造成极大的负面影响,最终导致孩子的不正常死亡。据 此,该父母起诉网络游戏开发商赔偿损失,并要求其在今后开发的此类游戏中注明未成年人不宜的警示 语。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禁止任何组织、个人制作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出租或者以其他 方式传播淫秽、暴力、凶杀、恐怖、赌博等毒害未成年人的图书、报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以及网 络信息等。
未成年人保护·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知识讲座
与法“童”行,护航少年成长
以依法保障未成年人平等享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和参与权等权利,促进未成年人全面健康成长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制定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和配置 公共资源等方面优先考虑未成年人的利益和需求
主讲人:XXX
时间:20XX.XX
前言
未成年人是家庭的寄托,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关爱保护 未成年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让孩子们安全、健康成长,是全社 会的责任。
第三十六条规定:中小学校园周边不得设置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 活动的场所。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不得允许未成年 人进入,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未成年人禁入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已未成年人保护法》
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教育演讲稿集合(精选多篇)
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教育演讲稿集合(精选多篇)演讲稿一:尊敬的各位领导、亲爱的同学们:大家好!今天我很荣幸能站在这里与大家一起讲述一些关于未成年人保护的重要知识。
保护未成年人是我们每个人的共同责任,也是社会发展进步的基础。
保护未成年人需要全社会的努力,而宣传教育是其中至关重要的一环。
首先,让我们来看一下未成年人保护的重要性。
未成年人是国家的未来,是我们的希望,他们的健康成长与社会的安定发展密不可分。
我们要保证未成年人的基本权益,确保他们受到良好的教育、健康的成长环境和充分的关爱。
只有这样,我们的社会才能培养出更多积极向上、有责任心的青少年,推动社会进步。
那么,如何进行未成年人保护的宣传教育呢?首先,我们要加强对家长的教育。
家长是孩子最亲近的人,他们的言传身教对孩子的成长影响深远。
宣传教育要引导家长正确履行监护责任,教育他们关注孩子的成长需求,给予他们良好的家庭环境和教育条件。
同时,学校也是关键的宣传教育场所。
学校应加强关于未成年人保护的知识普及,培养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要设置专门的课程、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提供咨询与辅导服务,帮助学生掌握正确的信息和方法,防止受到欺凌、网络侵权等危害。
此外,社会各界也要加入未成年人保护的行列。
媒体要提高社会意识,加强警示教育,倡导正确的价值观和行为规范。
非政府组织、志愿者团体要积极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为未成年人提供关注、帮助、引导。
企业要履行社会责任,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制度,关注少年员工的合法权益。
最后,我想呼吁每一个人都要参与到未成年人保护的宣传教育中来。
我们要共同努力,营造关爱未成年人的良好社会氛围,让每个孩子能够快乐、健康、安全地成长。
谢谢大家!演讲稿二:尊敬的各位领导、亲爱的同学们:大家好!今天我很荣幸能够在这里与大家一起探讨未成年人保护的重要问题。
未成年人是社会的未来,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为他们的成长提供良好的环境和保护。
宣传教育是促进未成年人保护的有效方式,让我们一起来探讨一下如何进行未成年人保护的宣传教育吧!首先,我们要加强对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宣传。
未成年人保护法专题讲座
未成年人保护法专题讲座未成年人保护法专题讲座——守护我们的未来一、引言未成年人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
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我国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本次讲座将为大家详细介绍这部法律,让我们共同守护祖国的未来。
二、立法背景与意义随着社会的发展,未成年人面临着越来越多的挑战。
网络暴力、校园欺凌、家庭暴力等问题日益突出,对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造成了严重威胁。
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我国立法机关制定了《未成年人保护法》,以法律的形式明确规定了未成年人的权利和保护措施。
三、主要内容1.家庭保护:家庭是未成年人成长的第一课堂。
父母及其他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障未成年人的基本生活和教育,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等行为。
2.学校保护:学校是未成年人的重要成长环境。
学校应当建立安全制度,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性侵害等行为,保障未成年人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
3.社会保护:社会应当为未成年人提供良好的成长环境。
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彩票等有害物品,禁止利用未成年人从事非法活动。
4.网络保护:网络是未成年人获取信息、娱乐的重要渠道。
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采取措施,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禁止向未成年人提供有害信息。
5.司法保护:司法机关应当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依法惩处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犯罪行为。
同时,对于涉及未成年人的案件,应当遵循特殊程序,保障未成年人的隐私和尊严。
四、实施与监督1.政府部门: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领导,制定相关政策措施,推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落实。
2.教育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当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宣传教育,提高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社会团体:社会团体和公众应当积极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发现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行为应当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4.媒体监督:新闻媒体应当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进行舆论监督,曝光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违法行为,推动问题的解决。
小学法制教育讲座资料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小学法制教育讲座资料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机关制定的一部法律,旨在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预防和打击未成年人犯罪。
以下是关于该法的主要内容及要点:1.法律适用范围:- 未满十八周岁的人,包括华侨、外国儿童。
2.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责任:- 国家、社会机构、学校、家庭、公民等都有责任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 国家应当组织开展未成年人犯罪的预防工作,教育传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3.家庭的责任:- 家庭应当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培养其正确的道德观念和法律意识。
- 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禁止虐待、遗弃未成年人。
4.学校的责任:- 学校应当以培养学生的社会主义劳动道德和公民意识为目标,加强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教育。
- 学校应当完善课程体系,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知识纳入教育内容。
5.青少年的责任:- 未成年人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从事或者教唆他人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 未成年人犯罪后,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但法律对年幼的未成年人有特殊保护规定。
6.社会机构的责任:- 社会机构应当配合国家、学校和家庭开展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
7.法律责任:- 对于犯罪未遂的未成年人,法律规定了警告、施行教育等措施。
- 对于已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如果犯罪行为严重,法律可以给予刑事处罚。
- 对于未成年人犯罪,法律规定了可以给予教育、帮助等矫治措施。
8.教育、帮助和矫治:- 未成年人犯罪后,应当得到扶助、教育和帮助。
- 国家、社会机构、学校、家庭等应当共同配合,采取措施进行矫治。
通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可以更加了解未成年人犯罪问题的严重性,知道如何预防和处理未成年人犯罪。
同时,该法也着重强调了家庭、学校和社会机构的责任,为保护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提供了法律保障。
关爱未成年人知识讲座
关爱未成年人知识讲座尊敬的各位家长、老师和亲爱的同学们:大家好!今天我非常荣幸能够在这里举办关爱未成年人知识讲座,我将带领大家一起探讨如何更好地关心和保护我们的未成年人。
未成年人是社会的脆弱群体,他们需要我们的关注和呵护,才能更好地健康成长。
下面,我将从几个方面为大家介绍关爱未成年人的重要性和方法。
首先,我们要给予未成年人良好的教育。
教育是未成年人成长的基石,它不仅包括学校教育,还包括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
家长和老师应该积极地培养未成年人的品德、道德和思维能力,帮助他们建立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
同时,社会也应提供良好的教育资源,为未成年人提供多样化的学习机会,培养他们的兴趣和才能。
其次,我们要加强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关爱。
未成年人正处于生长发育阶段,他们的身心健康对他们的成长至关重要。
家长和老师应该关注未成年人的饮食、睡眠和运动习惯,帮助他们建立良好的生活方式。
同时,我们也要关注未成年人的心理健康,及时发现和解决他们可能遇到的问题,提供必要的心理支持和辅导。
第三,我们要加强未成年人的网络安全意识。
随着互联网的普及,未成年人在网上的时间越来越多,面临的网络安全风险也越来越大。
家长和老师应该教育未成年人正确使用互联网,告诉他们遵守网络道德,不参与不良信息的传播和交流。
同时,我们也要加强网络监管,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打击网络暴力和网络欺凌行为。
最后,我们要加强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教育。
未成年人在社会中是相对弱势的一方,他们需要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懂得如何保护自己。
家长和老师应该教育未成年人遵守法律法规,加强他们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
同时,社会也应提供更多的法律援助和保护,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通过以上几个方面的努力,我们可以更好地关爱未成年人,为他们创造良好的成长环境。
让我们共同努力,让每一个未成年人都能够健康、快乐地成长,为社会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谢谢大家!。
未成年人保护法讲座课件(2024)
未成年人犯罪率逐年上升,涉及暴力、性侵等恶性案件不断增多, 给社会带来极大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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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制度不完善
法律法规不健全
现行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体系 尚不完善,部分领域存在立法空
白或法律冲突。
执法力度不够
一些地方和部门在未成年人保护 工作中存在执法不严、违法不究 等问题,导致相关法律法规未能
伤害。
家庭教育观念落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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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家长缺乏正确的教育观念,过于注重孩子的学习成绩,忽
视了对孩子品德、心理等方面的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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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教育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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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安全教育缺失
部分学校对校园安全重视 不足,缺乏有效的安全管 理制度和措施,导致校园 安全事故频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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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健康教育不足
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师资力 量薄弱,课程设置不合理 ,难以满足学生的心理健 康需求。
加强未成年人文化产品和文化活动的审查和监管,确 保内容健康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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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与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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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未成年人保护法的重要性和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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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未成年人保护法通过明确各项权益和保护措施,确保未成 年人的生存、发展、受教育和受保护等基本权利得到有效 保障。
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学校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 严,不得对其实施体罚、变相体 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
学校应当建立学生欺凌防控工作 制度,对欺凌行为及时制止和处
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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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护
全社会应当树立尊重、保护、教育未成年人的良好风尚,关心、爱护未成年人。
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的标 志。
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知识讲座
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知识讲座什么是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是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全面健康发展的一部法律。
该法律共计六十条,规定了未成年人的基本权利和应尽义务,并对有关部门和单位的行为进行了规范。
未成年人的基本权利未成年人享有法律保护,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权利:1. 受到教育,接受全面的发展。
2. 受到必要的抚养和照顾,得到家庭、社会和国家的帮助。
3. 知情权、参与权和表达权。
4. 私人信息保护权。
5. 生命权、健康权和人身自由权。
6. 受到保护不受家庭暴力、校园欺凌、网络暴力等侵害。
未成年人的应尽义务未成年人应履行以下基本义务:1. 尊重父母、老师和其他长者。
2. 遵守法律和法规。
3. 勤奋研究、劳动,提高自身素质。
4. 爱护公共财物,保护环境。
5. 参加社会公德活动,增强社会责任感。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措施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政府和社会采取了以下措施:1. 建立未成年人保护机构和工作网络。
2. 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的普及和宣传。
3. 加强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的指导与支持。
4. 加强未成年人心理健康和心理治疗服务。
5. 建立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救助制度。
如何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1. 家庭、学校和社会应共同承担未成年人保护责任。
2. 关注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提供必要的心理和生理方面的帮助。
3. 加强未成年人安全教育和网络素养教育。
4. 提供相关法律法规的普及和宣传,增强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感。
5. 如果发现未成年人欺凌、虐待、遭受家庭暴力等情况,应该及时报警或向有关部门举报。
总之,保护未成年人是一项重要的社会责任和义务,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共同努力,为未成年人的健康和幸福生活保驾护航。
预防未成年人性侵害知识讲座
预防未成年人性侵害知识讲座近年来,未成年人性侵害事件频发,引起了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
为了增强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提高他们防范性侵害的能力,特举办此次预防未成年人性侵害知识讲座。
一、未成年人容易遭受性侵害的原因未成年人身心发育尚未成熟,缺乏自我保护的能力和意识,是他们容易遭受性侵害的主要原因。
首先,未成年人对性知识的了解往往不足。
他们可能不知道什么是性侵害,也不清楚如何辨别危险的情况。
其次,未成年人的好奇心强,容易被陌生人的花言巧语所迷惑。
一些不法分子正是利用了这一点,通过诱骗的方式对未成年人实施性侵害。
再者,未成年人在面对危险时,可能缺乏有效的应对策略。
比如,当遭遇性侵害的威胁时,不知道如何呼救、逃跑或者寻求帮助。
二、性侵害的常见手段1、言语诱惑不法分子会用甜言蜜语、小恩小惠等方式哄骗未成年人,让他们放松警惕,然后实施性侵害。
2、暴力胁迫通过威胁、恐吓甚至使用暴力手段,强迫未成年人就范。
3、网络诱骗利用网络社交平台,与未成年人建立联系,逐步获取他们的信任,进而实施性侵害。
4、熟人作案很多时候,性侵害未成年人的并非完全是陌生人,可能是邻居、亲戚、老师等熟人。
三、如何预防未成年人性侵害1、加强性教育家长和学校要承担起性教育的责任,让未成年人了解自己的身体,知道哪些部位是隐私部位,不能被他人随意触碰。
同时,也要让他们明白性侵害的行为表现和危害。
2、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教导未成年人不要轻易相信陌生人,不与陌生人单独相处,更不能跟随他们去偏僻的地方。
对于熟人也要保持一定的警惕,特别是那些行为不端或者让自己感到不舒服的人。
3、注意社交安全在网络社交中,不随意透露个人信息,不与网友见面。
如果遇到不良信息或者骚扰,要及时告知家长和老师。
4、学会拒绝当有人对自己做出不适当的举动或者提出不合理的要求时,要勇敢地说“不”,并迅速离开现场。
5、保持警惕在公共场所,如公交车、商场等,要注意周围的环境和人员,避免与可疑人员接触。
未成年人保护法知识讲座4篇
未成年人保护法知识讲座第二讲家庭保护一、未成年人的监护未成年人从出生到成年,几乎都要生活在一个特定的家庭之中,因而家庭的教育保护具有根底性作用。
未成年人监护的设定有法定监护和指定监护两种形式。
未成年人的父母是其自然的法定监护人,这种监护资格从未成年人出生开场,父母离婚不能使任何一方丧失监护资格;指定监护是指没有法定监护人或者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监护人由有关部门或人民法院指定而设置的监护。
家庭保护共7条,家庭保护规定的主要内容有: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严格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严禁一切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安康的行为,如家庭暴力、虐待、歧视、遗弃、残害〔溺婴等〕、迫使早婚或订立婚约等。
对未成年人进展虐待,被虐待人要求处理的,由公安机关依据治安管理处分法的相关规定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遗弃未成年人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警告。
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还要依照刑法的有关规定,如虐待罪、遗弃罪、非法拘禁罪等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无正当理由让未成年人辍学的,由当地人民政府或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批评教育,限期改正。
二、未成年人的家庭教育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吸烟、酗酒、流浪、沉迷网络以及赌博、吸毒、卖淫等危及未成年人身心安康的行为。
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还特别规定,父母因外出务工或者其他原因原因不能履行对未成年人监护职责的,应当委托有监护能力的其他成员代为监护。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有以下不良行为:一是旷课、夜不归宿;二是携带管制刀具;三是打架斗殴、辱骂他人;四是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五是偷窃、成心毁坏财物;六是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七是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八是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应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九是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正的不良行为。
同时,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有以下严重不良行为:一是纠集他人结伙滋事,扰乱治安;二是携带管制刀具,屡教不改;三是屡次拦截殴打他人或者强行索要他人财物;四是传播淫秽读物或者音像制品等;五是进展淫乱或者色情、卖淫活动;六是屡次偷窃;七是参与赌博,屡教不改;八是吸食、注射毒品;九是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
未成年人保护法知识讲座(4篇)
未成年人保护法知识讲座(4篇)未成年人保护法知识讲座第二讲:家庭保护家庭是未成年人成长的重要环境,因此,家庭的教育和保护对未成年人的成长至关重要。
未成年人的监护分为法定监护和指定监护两种形式。
父母是未成年人的自然法定监护人,其监护资格从未成年人出生开始,离婚也不会影响监护资格。
如果没有法定监护人或者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有关部门或人民法院可以指定监护人。
家庭保护共有七条规定,其中包括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必须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严禁一切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行为,如家庭暴力、虐待、歧视、遗弃、残害(溺婴等)、迫使早婚或订立婚约等。
如果未成年人遭受虐待,被虐待人可以要求公安机关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处以5日以下拘留或警告;遗弃未成年人的,则处以5日以下拘留或警告。
如果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还要依照刑法的有关规定,如虐待罪、遗弃罪、非法拘禁罪等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如果无正当理由让未成年人辍学的,当地人民政府或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可以批评教育,并限期改正。
未成年人的家庭教育也非常重要。
我们应该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吸烟、酗酒、流浪、沉迷网络、赌博、吸毒、卖淫等危及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行为。
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还规定,如果父母因外出务工或其他原因不能履行对未成年人监护职责,应该委托有监护能力的其他成员代为监护。
是“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注重培养未成年人的社会责任感和法治意识。
二、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未成年人保护制度,包括加强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健全安全管理制度等。
三、学校应当严格执行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如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法等,对违法犯罪行为进行及时报告和处理。
四、学校应当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监管和管理,确保未成年人安全,防止校园欺凌、暴力事件等。
五、学校应当注重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的衔接,加强与家长的沟通和合作,共同关注未成年人的成长。
六、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师生关系,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确保教育质量和教育公平。
未成年人保护法 讲座
未成年人保护法讲座以未成年人保护法为主题的讲座尊敬的各位听众,大家好!今天我将为大家讲解一下未成年人保护法。
未成年人保护法是我国为了保障未成年人的权益而制定的一项重要法律法规。
我想对大家介绍一下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背景和意义。
未成年人是指尚未年满18周岁的个体,他们是国家的未来和希望,我们必须加强对他们的保护,确保他们健康成长。
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出台,旨在保护未成年人的人身、财产、教育、健康等方面的权益,为其提供一个安全、健康、良好的成长环境。
一、保护未成年人人身权益未成年人在人身上享有自己的权益,包括生存权、发展权、受教育权等。
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害未成年人的人身权益,不得进行虐待、殴打、强制劳动、性侵犯等行为。
同时,对于未成年人的人身权益受到侵害的,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有权要求侵害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保护未成年人财产权益未成年人的财产权益同样受到法律的保护。
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未成年人的财产由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代理管理,不得侵占、挪用或者以其他方式损害未成年人的财产权益。
如有侵害,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有权要求侵害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保护未成年人教育权益教育是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重要环节,未成年人保护法对未成年人的教育权益进行了明确规定。
根据法律规定,未成年人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有义务为其提供教育,并确保其完成义务教育阶段的学业。
同时,未成年人保护法还规定了学校、教师等相关方面的责任和义务,以保障未成年人的教育权益。
四、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权益未成年人的健康是他们成长的基础,未成年人保护法对未成年人的健康权益进行了保护。
根据法律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当为其提供必要的生活、医疗、康复等方面的条件和保障。
同时,对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权益受到侵害的,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有权要求侵害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未成年人保护法在保护未成年人权益方面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我们每个人都应当加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意识,尊重他们的权益,为他们提供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
未成年人保护法知识讲座
未成年人保护法知识讲座曹树忠一、未成年人的概念未成年人是相对于成年人而言的,世界各国对未成年人标准的规定不尽相同。
在我国未成年人是指未满18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按照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我国未成年人必须符合两个条件:一是年龄标准为未满18周岁;二是国籍标准为中国公民。
我国《宪法》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例如,中学生万鹿兴致勃勃地参观了“未成年人保护宣传图片展”,回家后父母问他有何感受,他一本正经地说:告诉你们,我们未成年人是受法律保护的特殊公民。
父亲笑着说:特殊公民的说法不对,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没有特殊与普通之分,不过,你们未成年人是受法律保护的特殊群体而非特殊公民二、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制定、修订及意义我国青少年数量将近占全国人口的半数,其中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约有4亿,约占总人口的1/3以上。
青少年能否健康成长,肩负起历史赋予你们的重任,是关系到国家存亡、民族兴衰的大事。
因此,制订专门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便成为必然的历史选择。
保护未成年人就是“保护祖国的未来”。
1991年9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在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获得通过,于1992年1月1日起施行。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经济与社会的发展,未成年人成长的社会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未成年人保护领域也出现了一些新的情况和新的问题。
例如互联网的普及,大量农民进城务工等,对未成年人的权益及成长发生这样那样的影响。
因此,2006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对《未成年人保护法》作了修订,并于2007年6月1日起施行。
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由原来的56条增加到现在的72条,并对一些条款作了适当的修改,使《未成年人保护法》更加适应新形势下保护未成年人工作的需要。
未成年人保护法讲座
少年必知:未成年人保护法解读随着社会的发展,未成年人的权益保护越来越受到关注。
为此,
我国专门制定了《未成年人保护法》。
那么,什么是《未成年人保护法》?它都包含哪些内容呢?本次讲座将为大家解答这些问题。
首先,我们来看看《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主要内容。
该法分为五
个章节,分别是:总则、未成年人基本权利、未成年人保护措施、未
成年人福利保障、法律责任。
其中,未成年人基本权利包括教育权、
监护权、辞职权、遗产继承权等;未成年人保护措施包括监护、帮扶、社会福利机构服务等;未成年人福利保障包括基本生活保障、医疗保障、教育保障等。
其次,我们要了解的是,《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目的。
该法的主
要目的是保障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和基本权利,促进未成年人的全面
发展。
为实现这一目的,法律规定了未成年人的保护措施、福利保障
措施,以及相关的法律责任。
那么,为了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我们应该怎么做呢?首先,我们要尽可能地增强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
要让他们了解自己的
基本权利,知道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其次,家长应该给予孩子更
多的关注和关爱,让他们感受到家庭的温暖和支持。
另外,学校和社
会应该加强未成年人的教育和关注,为他们提供更多的帮助和保障。
总之,《未成年人保护法》对于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我们每一个人都应该积极参与到这一事业中来,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和幸福奉献自己的力量。
预防未成年犯罪法制知识讲座
预防未成年犯罪法制知识讲座嗨,大家好!今天咱们来聊聊一个特别重要的事儿——预防未成年犯罪的法制知识讲座。
我想先跟大家讲个小故事。
我有个朋友在社区工作,有一次他跟我说,社区里有个小孩叫小明。
小明呢,本来是个挺机灵的孩子,可就因为交了一些不好的朋友,开始跟着他们做一些小偷小摸的事儿。
小明的爸妈忙工作,没怎么注意到孩子的变化。
等发现的时候,已经有些晚了。
小明就像一艘在大海里失去方向的小船,被那些不良的风气和所谓的“朋友”带偏了。
咱们都知道,未成年人就像刚发芽的小树苗,脆弱又充满希望。
他们需要阳光、雨露,更需要正确的引导和保护。
那法制知识呢,就像是小树苗周围的栅栏,给他们划出一个安全的成长范围。
我就问大家了,要是花园里的花没有园丁修剪,没有围栏保护,会变成什么样?那肯定是乱长一气,有些花可能就被杂草挤得没地方长了,甚至还可能被破坏。
未成年人也一样啊。
没有法律知识的约束和引导,他们很容易就走上歪路。
有一次我参加一个学校的活动,和一群孩子聊天。
我问他们知不知道什么是犯罪,有个孩子说:“打人很严重就是犯罪吧。
”我就笑着跟他们说:“这只是一部分哦。
犯罪就像一个大怪兽,它有好多张面孔呢。
比如说,偷东西,哪怕是拿了同学一块橡皮没经过同意,这也是不对的行为;还有在网上乱骂人,传播不好的东西,这也可能是违法的行为呢。
”孩子们听了都瞪大了眼睛,他们没想到原来这么多平常不注意的事儿可能是违法的。
再来说说家庭的作用吧。
我认识一个家庭,爸爸妈妈特别重视孩子的法制教育。
他们会和孩子一起看法制节目,还会在日常生活中给孩子讲一些法律小故事。
这个家庭的孩子,就特别懂事,他知道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
他就像一只知道哪里有危险的小鹿,在森林里能健康地成长。
我就想问问那些家长们,你们有没有像这个家庭一样,用心地给孩子灌输法制知识呢?可别觉得这是学校的事儿,家庭才是孩子的第一课堂啊。
学校呢,也承担着巨大的责任。
我到过一个学校,他们请了警察叔叔来给孩子们做讲座。
校领导未成年保护的发言稿
大家好!今天,我非常荣幸能够站在这里,与大家共同探讨未成年保护这个重要的话题。
未成年人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是我们每一个教育工作者义不容辞的责任。
在此,我代表学校,向全体师生发表以下关于未成年保护的发言。
首先,我们要充分认识未成年人保护的重要性。
未成年人由于生理、心理和认知等方面的限制,容易受到各种不良因素的影响。
保护未成年人,就是保护他们的健康成长,是维护社会稳定和谐的基础。
我们要时刻保持对未成年人保护的警觉,坚决杜绝一切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其次,我们要加强学校管理,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措施。
学校是未成年人生活、学习的重要场所,我们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管理:一、完善学校规章制度。
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管理、心理健康教育、校园欺凌预防等方面的规章制度,确保学校各项管理工作有章可循。
二、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提高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使他们在教育教学过程中,能够关注到每一个学生的身心健康,及时发现问题并给予帮助。
三、强化安全教育。
通过开展安全知识讲座、应急演练等活动,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四、关注学生心理健康。
定期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关注学生的心理状况,及时发现并解决心理问题。
五、加强家校合作。
与家长保持密切联系,共同关注学生的成长,形成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保护网络。
再次,我们要广泛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教育。
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社会对未成年人保护的重视程度,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一、加强法治教育。
让学生了解国家法律法规,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学会依法维权。
二、开展道德教育。
培养学生的道德观念,提高他们的道德素质,让他们在成长过程中树立正确的价值观。
三、普及生命教育。
让学生了解生命的可贵,珍惜生命,关爱他人。
最后,我要呼吁全社会共同关注未成年人保护。
未成年人保护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我们共同努力。
让我们携手共进,为未成年人创造一个安全、健康、和谐的成长环境。
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演讲稿
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演讲稿
尊敬的各位领导、老师和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今天我非常荣幸能够在这里向大家分享一个非常重要的话题——未成年人保护法律。
未成年人是国家的未来,是社会的希望,是家庭的宝贝。
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是我们每个人的责任,也是国家法律的庄严承诺。
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的出台和实施,旨在保障未成年人的生存、发展和受教育权利,促进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
首先,未成年人保护法律规定了未成年人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它规定了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生存权、发展权和受保护权等。
这些权利的保障,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同时,法律也规定了未成年人的义务,要求他们尊重父母和其他监护人,尊重老师和其他教育工作者,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努力学习,健康成长。
其次,未成年人保护法律规定了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措施。
在家庭、学校、社会等各个领域,法律都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提出了
具体的要求和措施。
家长和监护人要履行监护责任,保障未成年人的生活和教育权利;学校和教育部门要提供优质的教育资源,保障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利;社会各界要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保障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
最后,未成年人保护法律规定了对违法侵害未成年人的严惩措施。
对于那些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行为,法律将给予严厉的处罚,绝不姑息。
我们要共同努力,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让他们健康成长,成为国家的栋梁之才。
在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的指引下,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做到尊重未成年人、关爱未成年人、保护未成年人。
让我们共同努力,让未成年人在和谐、健康、快乐的环境中茁壮成长!
谢谢大家!。
未成年人保护法讲座
未成年人保护法讲座一、未成年人保护法实施的意义〔一〕未成年人权益保障法制化未成年人保护法是我国第一部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专门法律它的公布和实施,充分表达了党和政府以及全社会对未成年人安康成长的重视和关心,为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优化少年儿童成长环境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二〕有利于增强未成年人维权意识保护未成年人安康成长,已逐步成为全社会的共识。
然而,社会各方面的保护和帮助还要通过未成年人的配合才能收到良好的效果。
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家长、教师和社会不可能时时刻刻呵护着未成年人,未成年人只有自己长本领,才能有效防范来自社会生活中的侵权侵害,应该懂得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自我保护最有效的措施是求助法律。
所以,在加强来自家庭、学校、社会保护的同时,增强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自我保护的能力,依法维护自身权益那么十分必要。
二、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根本原那么〔一〕依法保护原那么我国制定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目的在于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安康,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开展,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立者和接班人。
制定本法的母法根据是我国的宪法。
〔二〕平等保护原那么在我国,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
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权、开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国家根据未成年人身心开展特点给予特殊、优先保护,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未成年人享有受教育权,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尊重和保障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
未成年人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平等地享有权利。
〔三〕各方共同保护原那么保护未成年人,是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和其他成年公民的共同责任。
对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权予以劝阻、制止或者向有关部门提出检举或者控告。
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应当教育和帮助未成年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增强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增强社会责任感。
预防未成年人性侵害知识讲座
预防未成年人性侵害知识讲座近年来,未成年人性侵害事件频发,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担忧。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他们的身心健康关系到整个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因此,预防未成年人性侵害已经成为一个刻不容缓的问题。
为了提高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我们有必要开展预防未成年人性侵害知识讲座。
一、什么是未成年人性侵害未成年人性侵害是指加害者以权威、暴力、金钱或甜言蜜语,引诱、胁迫未成年儿童与其发生性关系,并在性方面造成对受害人的伤害的行为。
这种伤害不仅包括身体上的伤害,还包括心理上的创伤,对未成年人的成长和发展会产生长期的负面影响。
性侵害的形式多种多样,包括但不限于触摸隐私部位、强迫观看色情影片、拍摄裸照、进行性交易等。
而且,加害者可能是陌生人,也可能是熟人,比如邻居、亲戚、老师、教练等。
二、未成年人性侵害的现状据相关数据显示,未成年人性侵害案件数量呈上升趋势,而且受害者年龄越来越小。
在这些案件中,很多未成年人由于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不知道如何拒绝和反抗,导致受到了严重的伤害。
此外,由于性教育的缺失和社会观念的影响,很多未成年人在遭受性侵害后不敢告诉家人和老师,选择默默忍受,这使得加害者更加肆无忌惮,也给案件的侦破和处理带来了困难。
三、未成年人性侵害的危害未成年人性侵害对受害者的身心健康会造成极大的危害。
在身体方面,可能会导致性器官损伤、感染性病、怀孕等问题。
在心理方面,受害者可能会出现恐惧、焦虑、抑郁、自卑、自责等情绪问题,甚至会产生自杀的念头。
这些心理问题如果得不到及时的治疗和疏导,可能会伴随受害者一生,影响他们的学习、工作和生活。
四、如何预防未成年人性侵害(一)加强性教育家庭和学校应该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性教育,让他们了解自己的身体结构和生理变化,知道什么是性侵害,以及如何保护自己的隐私部位。
性教育应该从幼儿时期开始,根据不同年龄段的特点,采用合适的方式和内容进行教育。
(二)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未成年人要学会识别危险信号,比如陌生人的过分亲近、熟人的不恰当行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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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保护法》法制宣传讲稿----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讲座人:孙继峰地点:校广播室宣传对象:全体师生时间:2011年12月5日下午4:00同学们:有一首歌,你们一定听过,也一定会唱:“我们的祖国是花园,花园里花朵真鲜艳”。
这首歌里唱的“花朵”是谁呢?对!你们就是祖国的花朵!祖国的希望!从“花朵”这个词你们一定感受到祖国人民对你们的关心、呵护。
是的。
为了你们,为了祖国所有孩子的健康成长,,党和国家给予了相当的重视,多方面地关心爱护你们,还在1991年9月4日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上制定并通过了《未成年人保护法》。
这是一部保护孩子合法权益的法律,是为了保护孩子健康成长的法律,更是一部凝聚差祖国人民对你们深切关爱的法律。
关注成长的摇篮——家庭保护有这样式个真实的故事。
家住乡村的李某是一个9岁的女孩,因为家里穷,父母一直没有送她去上学。
李某有个弟弟,今年刚好7岁,父母准时将他送进了学校。
李某提出要和弟弟一起读书,父母却说,女孩子读书有什么用,家里也很困难。
其实李某知道家里穷只一个借口,最根本的原因是父母根深蒂固的重男轻女的思想,即使家里条件好了,父母也不会赞成李某去学校读书的。
当地学校及教育部门发现后,多次做李某父母的工作。
但李某父母认为让不让孩子上学是自己的事,与他人无关。
这个案例就涉及到如何保护女性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法律问题。
接受教育是公民全面发展的前提。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男女平等,包括女童在内的未成年人都有接受教育的权利。
但是,从全国范围看,仍有一些贫困地区的女被迫失学。
对此,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都有依法保障她们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上面的案例就涉及到家庭对孩子的保护问题。
家庭是未成年人成长的摇篮。
《未成年人保护法》对于家庭保护的措施的规定是详细的、具体的,除了规定父母或者监护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责任外,还规定了父母或者监护人对不履行监护职责或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时,应当承担的责任。
其主要体现在法律条文的第8条至第12条。
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①关于父母和其他监护人的扶养和监护义务的规定。
如第8条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的义务,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人;不得歧视未成年人或有残疾的未成年人;禁止溺婴、弃婴。
”②关于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对未成年人教育义务的规定。
第9条指出,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负有让未成年人接受法定教育的义务。
它规定:“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当尊重未成年人接受教育的权利,必须使适龄未成年人按照规定接受义务教育,不得使在校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辍学。
”③关于父母或者监护人不履行职责或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应当依法承担的责任。
上面讲的李某的父亲,由于不懂法律,侵害了李某的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在当地政府、教育部门和学校的劝告下,醒悟过来,立即将李某送进了学校。
给予健康的培养——学校保护学校保护是指学校、幼儿园和其他教育机构对成年人实施的保护。
一、保护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受教育权是宪法赋予每个公民包括未成年公民的确项基本权利,学校作为实施教育的专门机构,更有义务来保障未成年人接受教育。
《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学校应当尊重未成年学生的受教育权,不得随意开除未成年学生。
”也就是说,学生犯了错误,学校老师首先要进行教育,不能随随便便就把学生赶出校门。
随便开除学生,是对学生不负责,也是对国家的不负责,是法律所不允许的。
二、保证人身安全和健康学校作为教育机构,既有责任使在校学生接受良好的教育,又要保护学生在学校活动中的人身安全和健康,防止意外事件的发生。
学校一定要时时刻刻注意安全工作。
首先,学校的教室和各种教学设施,必须经常检查,如果发现有危险,要立即修复,消除隐患。
比如有些教室年久失修,墙壁上出现裂缝,就有可能发生意外。
学校老师知道后,不及时维修,还让学生在里面上课,那么,一旦教室倒塌,赞成学生伤亡,就要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其次,学校组织学生外出春游、看电影或者参加集会、进行社会实践等活动时,必须做好组织工作。
活动前老师要讲明注意事项,并且做好应急准备,活动中,老师不能离开学生,要自始至终照看好学生,防止发生意外。
再有,学校要保证教室和各种教学设施符合国家标准。
比如教室的光线不能太暗,桌椅的高度要合适,黑板离学生不能太近。
学校还要提供符合规定的卫生设备,并且要配合卫生防疫部门,做好各种常见病的群体预防和娇治工作,比如经常为学生检查视力,在传染病流行期间组织学生打预防针或吃预防药,以保证学生创身体健康。
其实,《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6条就规定:“学校不得使未成年人学生在危及人身安全、健康的校舍和其他教育设施中活动。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扰乱教学秩序,不得侵占、破坏学校的场地、房屋和设备。
”第17条规定:“学校和幼儿园安排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参加集会、文化娱乐、社会实践等集体活动,应当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防止发生人身安全事故。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学校有责任保护在校学生的生命健康安全。
学校的义务不仅体现在平时的监管方面,也体现在确保校舍和其他教育设施的安全方面。
三、保证未成年人全面发展我国的教育方针是:“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同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让未成年人德智体全面发展,是各类学校工作的方向,也是每个受教育者的努力目标。
德,是指要有正确的世界观,有高尚的品德和行为;智,是指能够比较全面地掌握所学的知识和技能,掌握建设祖国的本领;体,是指要有健的体魄,能够适应社会主义建设的需要。
这三方面是互相联系,缺一不可的。
因此,国家教育部门对学校的课程设置做了明确的规定,学校除了进行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等文化课的教学外,还必须有思想品德课和音乐、体育、美术等课程,学校不得随意取消这些课程。
多年来,我国各地学校认真贯彻教育方针,培养了一批又一批祖国需要的合格人才,但是,也有些地方出现了片面追求升学率的倾向,尤其是学生的体育,往往得不到重视。
1990年1月,国家体季在全国各学校推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施行办法》,把测验项目分为5类,对不同年龄的学生制定了不同的标准。
达标等级分为及格、良好、优秀三级,学校可以根据场地、器材情况选择测验项目,但5类项目的测验必须在此年内完成。
近几年,不少省市又在初中升高中的考试中,增加了体育的内容,体育考试成绩计入总分。
这些措施,都使忽视体育的现象有所纠正。
学校是专门从事教育事业的单位。
我们每个人从小到大一般都要经历学校教育这一个过程.学校对于未成年人的保护,除了给未成年人提供健康的培养教育外,还表现在对未成年人其他生活权利的保护。
《未成年人保护法》对学校保护也规定行十分详细,除了上面讲的第16条和第17条,是关于学校保护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的规定,还包括以上两个主要方面:①关于学校教育的方针和内容的规定。
如第13条规定:“学校应当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对未成年人进行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以及社会生活指导和青春期教育。
学校应当关心、爱护学生;对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当耐心的教育、帮助,不得歧视。
”②教职员必须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
如第15条规定:“学校、幼儿园和教职员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提供优化的环境——社会保护《未成年人保护法》对社会保护也提出了具体的规定,以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关心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并为优化未成年人的生活、学习环境提供优良的服务。
有这样一个故事。
涂某是中学初二学生,在班级学习成绩一直都很好,可在最近的几次考试中,学习成绩急剧下降;而且出现旷课现象。
老师找涂某的父母谈话,希望能够查明原因。
后来经父母仔细调查,发现涂某放学后就钻进离学校不远刚开的电子游戏厅打游戏,而且游戏厅二楼还设有通宵影剧放映厅,里面经常放映一些黄色影片,出售一些黄色淫秽书籍。
于是涂某的父母将向有关部门反映电子游戏厅的违法行为,认为他们不应将此性质的娱乐场所工在学校附近,不但没有表明“禁止未成年人进入”的标志,而且公然播放黄色影片。
因此要求有关部门责成该游戏停业搬迁,并赔偿对涂某造成不良影响的损失。
游戏厅开在学校附近合法吗?是否侵害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呢?成了这个案件争议的焦点。
其实,《未成年人保护法》对于社会保护措施的规定很清楚,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①关于建设和完善未成年人的活动场所。
如第21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创造条件,建立和改善适合未成年人文化生活需要的活动场所和设施。
”②关于为未成年人提供有益健康的作品。
如第24条规定:“国家鼓励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文艺等单位和作家、科学家、艺术家、及其他公民,创作或者提供有益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作品。
出版专门的未成年人为对象的图书、报刊、录象制品等出版物,国家给予扶持。
”第25条规定:“严禁任何组织和个人向未成年人出售、出租或者以其他的方式传播淫秽、暴力、凶杀、恐怖等毒害未成年人的图书、报刊、音像制品。
”③关于为未成年人提供优化的社会环境,如第27条规定:“任何人不得在中小学、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育、寝室、活动室和其他未成年人活动的室内吸烟。
”听了这些介绍。
你们一定知道那个游戏厅的下场吧!它将难以逃避法律规定的责任。
实验专门的保护——司法保护《未成年人保护法》除了对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提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还规定国家司法机关对未成年人实施一种专门性的保护,这就是司法保护,分为一般司法保护的特殊司法保护。
一般司法保护是指不论未成年人受到何种侵害,只要是发球司法机关管辖范围内的,司法机关便应行驶职责实施全面的保护。
特殊司法保护仅针对司法机关办理案件中的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
如第41条明确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于审前羁押的未成年人应当与羁押的成年人分别看管。
对经人民法院判决服刑的未成年人,应当与服刑的成年人分别关押、管理。
”第42条规定:“14周风以上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
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般不公开审理。
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在判决前,新闻报道、影视节目、公开出版物不得披露该未成年人的姓名、住所、照片及可能推断出该未成年人的资料。
”这样规定并不是说未成年人犯罪是无所谓的事,而是针对未成年人的年龄、心理和认知能力等方面的具体特点,对于已经犯了罪的未成年人采取一定的保护措施,以利于他们更好地改过自新,成为新人。
规定明确的措施——法律责任另外,《未成年人保护法》在法律责任中,更是规定了对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政处分、行政处罚、刑事处罚等措施及承担民事责任的具体规定;同时还规定了向主管部门要求处理、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诉讼等程序方面的保护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