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土地一级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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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土地一级开发整理实施意见

贵阳市土地一级开发整理实施意见

贵阳市人民政府文件筑府发〔2011〕55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阳市土地一级开发整理实施意见的通知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贵阳市土地一级开发整理实施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八月二十九日贵阳市土地一级开发整理实施意见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市土地一级开发整理行为,加强土地资源的合理有效配置,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13号)、《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国土资发〔2007〕277号)以及《贵阳市土地储备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第二条凡在市域内经市和县(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土地一级开发整理项目,适用本实施意见。

第三条本实施意见所称土地一级开发整理,是指对经批准区域范围内纳入储备的土地,由确定的土地一级开发整理单位依法筹措资金,配合辖区政府实施规划、编制报批、土地征转、收回收购、房屋征收安置补偿等工作,按照批准的规划要求组织实施道路、供水、供电、供气、排水、通讯、照明、绿化、土地平整等为完善和提升土地使用功能的配套设施建设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使该区域范围内土地达到规定的供应条件。

第四条土地一级开发整理项目应当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储备规划、年度土地储备计划,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

第二章土地一级开发整理项目和单位的确定第五条由区(市、县)人民政府、管委会统筹协调本区域内的土地一级开发项目,报贵阳市土地矿产资源储备中心(以下简称“市土地储备中心”)列入年度土地储备计划。

第六条土地一级开发整理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原则。

市土地储备中心委托市、区(市、县)属国有公司或由区(市、县)人民政府通过招标等公开形式选择土地一级开发实施单位,具体实施土地一级开发整理并由市土地储备中心与土地一级开发实施单位签订委托合同。

关于土地一级整理

关于土地一级整理

关于土地一级整理一、土地一级整理的意义随着大中型城市的土地成本在房地产开发中的成本比例越来越大,开发商开始寻找公开土地市场以外的土地来源,而做为国有土地所用权者的地方政府,对城市大量的旧城改造财政支持不主,于是催生出了土地一级整理的一级土地开发模式,其主要的操作模式为:1、划定区域,由政府出面,企业出钱,对城市旧城区或其他落后区域进行拆迁、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工作,参与土地一级整理企业投入的相关资金,做为专项资金,专款用于该项目操作,整理成本即为上市土地成本。

2、完成土地拆迁、整理等方面工作,达到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土地上市条件后,由政府对整理完成地块进行挂牌,出售土地所得是政府和一级整理企业的投资回本和投资收益的来源。

3、原则上,参与土地一级整理的企业,不得参加整理土地的招拍挂,但一般采取另组开发企业进行二级开发的方式,由一级整理企业参与二级开发。

(前提是一级整理企业有参与二级开发的意愿)土地一级整理的主要优点在于:1、有效的降低土地成本参与了一级整理的企业,在土地上市后,进行二级开发,取得土地后所支付的土地款中,将扣除该企业所应的的土地收益部分,相对于完全通过招拍挂市场拿地,能够有效的降低土地成本。

2、即使不参与二级开发,土地收益分成仍很可观即使一级整理企业没有参与二级开发的意愿,通过出售整理土地后所得土地款与政府收益分成,仍能达到较高的投资收益率。

3、启动资金要求不高,资金利用率较高根据项目规模不同,项目的启动资金要求也不同。

一般采取首期款项由企业支付现金投入土地拆迁,整理出多少,拍卖多少,然后将所得土地收益投入下一批土地整理的方式,滚动使用资金,实际资金利用率较高。

土地一级整理的主要风险点在于:1、土地拍卖收益低于预期,造成资金沉淀由于土地收益是一级整理项目的唯一收入来源,因此,一旦土地市场不景气,土地拍卖收益远低于预期,将是一级整理企业面临严峻的资金压力,对自有资金规模不大的企业来说,将会造成致命一击。

浅议土地一级整理开发的特点及收益分配

浅议土地一级整理开发的特点及收益分配

浅议土地一级整理开发的特点及收益分配1. 引言1.1 土地一级整理开发的重要性土地一级整理开发是指对农村土地进行统一规划、整合和开发利用的过程。

其重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土地一级整理开发可以提高土地资源的利用效率,实现土地的合理配置和优化布局,有效保障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通过土地一级整理开发,可以促进农村土地的集约利用,提高土地的经济价值和产出效益,从而增加农民的收入和改善农村生活水平。

土地一级整理开发还可以推动农村产业结构的升级和优化,促进农村经济转型升级,实现农业现代化和农村可持续发展。

土地一级整理开发在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提升农民生活水平和促进农村振兴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和价值。

【200字】2. 正文2.1 土地一级整理开发的特点1. 综合利用资源:土地一级整理开发不仅仅是简单的土地开发和建设,更重要的是要综合利用资源,充分挖掘土地的潜力,实现资源的最大化利用。

通过规划和设计,可以使整个区域的资源得到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

2. 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土地一级整理开发可以通过科学规划和整合,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率。

通过合理布局和设计,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土地浪费,提高土地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 促进城市规划与建设:土地一级整理开发是城市规划和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可以有序地引导城市的发展,提升城市的品质和形象。

通过土地整理,可以实现城市建设的优化和升级,提高城市的整体竞争力。

4. 保护环境和生态:土地一级整理开发需要充分考虑环境和生态问题,通过合理布局和设计,可以减少对自然环境的破坏,保护生态环境的完整性和稳定性。

可以改善环境质量,提升居民的生活品质。

5. 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土地一级整理开发可以带动当地经济的发展,创造就业机会,促进社会资源的有效配置。

通过土地整理开发,可以吸引更多的投资,推动当地产业的发展,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赢。

2.2 土地一级整理开发的收益分配方式土地一级整理开发的收益分配方式是指在土地整理过程中,收益如何分配给相关方。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土地一级开发整理工作的通知-青政发[2016]16号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土地一级开发整理工作的通知-青政发[2016]16号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土地一级开发整理工作的通知正文:----------------------------------------------------------------------------------------------------------------------------------------------------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土地一级开发整理工作的通知青政发〔2016〕16号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为加快推进我市土地储备和供应工作健康有序发展,现就进一步规范土地一级开发整理(以下简称“开发整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基本要求(一)实施范围。

市政府和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政府确定需要“统一规划、统一整理、统一储备、统一供应和统一建设”的重点开发区域,棚户区改造项目(含旧城、城中村改造项目),老城区企业环保搬迁片区项目。

项目内单独立项建设的配套设施工程,不属于开发整理范围。

(二)主管单位。

市级重点开发区域项目,由市政府指定项目主管单位。

市级棚户区改造项目和老城区企业环保搬迁片区项目,由市城乡建设委、市老城区企业搬迁改造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分别作为项目主管单位;区级项目由所在区政府作为项目主管单位。

项目主管单位负责项目计划审查、协调调度、组织推进等工作。

(三)实施主体。

项目所在区政府统筹管理开发整理项目,负责编制开发整理方案和开发整理、资金预算、资金清算等工作。

二、工作程序开发整理工作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原则实施,具体程序如下:(一)编制开发整理项目计划。

项目实施主体根据城市规划、建设和发展要求,科学合理划定改造范围,进行经济测算,编排项目开发整理年度计划,于每年10月底前将下一年度开发整理计划报市国土资源房管部门,由其纳入土地储备计划并对项目实施计划管理。

涉及老城区企业环保搬迁片区和棚户区改造项目的,应先行征求主管单位的意见。

2024年土地一级开发整理协议(二篇)

2024年土地一级开发整理协议(二篇)

2024年土地一级开发整理协议法定代表人:职务:联系人:联系电话:办公地址:邮政编码:乙方:法定代表人:职务:办公地址:邮政编码:为保证土地一级开发整理质量和进度,确保“”项目顺利启动建设。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确定乙方为土地一级开发整理项目单位,负责完成一级土地开发整理工作。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互利原则,经协商一致,特制定本协议。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规定,完成本协议约定的各项事宜。

一、土地一级开发范围:土地一级开发整理范围为:土地整理面积约平米(具体范围、数据以地块核定图为准)。

二、土地一级开发内容:乙方作为该地块唯一的土地一级开发单位,负责如下一级开发整理事项:1.完成市政基础设施配套的建设工作;2.使土地具备招拍挂上市条件(包括征地补偿、地上物补偿、构筑物拆迁等);3.做好土地开发整理后至出让前的土地管理工作。

三、土地一级开发进度、标准及要求: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完成土地开发整理工作,使开发地块具备招拍挂上市条件。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审核乙方的土地一级开发计划和资金使用计划。

2.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与土地一级开发整理工作相关的资料,并定期听取乙方项目进展情况汇报。

3.负责土地修编、规划调整、项目核准、征地拆迁及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等所有政府手续及建设用地指标的获得。

4.负责征地、拆迁镇、村的土地工作,并委派专人成立专门小组,及时解决土地征地、拆迁过程中的相关问题。

5.在乙方提出一级开发工作验收申请后日内,负责组织土地一级开发验收工作,并在日内完成验收。

6.做好群众思想工作及其它相关协调工作,保证工程顺利实施。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项目进度及时提供土地一级开发所需资金及上报投资情况。

2.按照本协议的约定严格落实土地一级开发整理内容,对各项工作的质量、进度负责。

3.在乙方实施一级开发整理过程中,不得就项目设置典当、抵押、租赁、转让等影响土地使用权益的相关活动;4.负责项目安全实施,防范安全事故发生。

成都市房产管理局关于中心城区一级土地整理项目拆迁补偿方案和拆迁工作实施方案审查工作的通知

成都市房产管理局关于中心城区一级土地整理项目拆迁补偿方案和拆迁工作实施方案审查工作的通知

成都市房产管理局关于中心城区一级土地整理项目拆迁补偿方案和拆迁工作实施方案审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成都市房产管理局•【公布日期】2007.12.19•【字号】成房发[2007]104号•【施行日期】2007.12.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房地产市场监管正文成都市房产管理局关于中心城区一级土地整理项目拆迁补偿方案和拆迁工作实施方案审查工作的通知(成房发[2007]104号)锦江、青羊、金牛、武侯、成华区房管局及高新区规划建设局:根据《成都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国土局等部门关于积极引进和规范社会资金进行一级土地整理意见的通知》(成府发[2007]64号)的规定和市政府相关要求,中心城区在引进社会资金进行旧城改造一级土地整理项目时,应将拆迁补偿方案和拆迁工作实施方案报市房管局审查。

现对拆迁补偿方案和拆迁工作实施方案审查涉及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拆迁补偿方案审查内容(一)安置方式。

拆迁补偿方式应有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两种方式,供被拆迁人选择。

产权调换可以实行现房安置或期房安置。

安置地点应有两处以上。

其中具有返迁安置条件的应返迁安置,不能返迁安置的应尽可能就近安置或在三环路两侧成熟社区安置。

(二)资金保障。

拆迁补偿资金来源渠道明确,具有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证明。

若拆迁补偿安置资金分期到位的,应明确分期到位时间和金额。

(三)安置房源。

用于拆迁安置的房屋,应具备具体地点、户型、数量、面积、权属证明、批准文件等资料。

其中现房应具备产权证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文件、房屋面积测量报告及规划总平面图等办理初始登记应提交的资料,其附属设施设备应当具备法规规定的条件。

期房应具备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和规划总平面图;实行原地返迁安置的,安置房总平面图应经市规划局审核,并出具确认意见。

(四)安置标准。

拆迁安置指导标准:1、拆迁木结构住房按下列标准安置: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15平方米以内的,安置不低于套一型房屋;15平方米至25平方米的,安置不低于套二型房屋;25平方米以上的,安置不低于套三型房屋。

浅谈土地综合整治乡镇一级资源整合——以娄底市涟滨街道办事处土地整理项目为例

浅谈土地综合整治乡镇一级资源整合——以娄底市涟滨街道办事处土地整理项目为例

11下达 项 目 .
娄星区涟滨 办事 史 土地整理项 目是娄底 市2 0年 市 07 级土地整理示范项 目,项 目立项前开发区领导、涟滨办
采 用抽取 法确 定娄底市建筑安装工程有 限公司为项 目施
工单位, 并与 中标单位 签订了工程承包合 同。
14项 目施工 .
在 项 目建设 过程 中,针 对 项 目出现 的不可 预见 因
开垦整理 中心和项 目中又增加 了一个管理者 ,管理层次 增加 ,程序增多 。最后 ,土地综合整治项 目有相 应的程 序 、要求 ,对于乡镇政府而言 ,这个程序 和要求 了解 的 比较 少,导致 一些文件来 回跑 ,一些资料 不合格 。
3乡镇政府作为项 目建设单位的建议和思考
事 实证 明 ,乡镇 政府 作为 项 目建设 单位 可 以做 到
技术 知程 序 的工程 技术人 员驻 项 目工地 ,确保 工程 施 工 ,并及时指导项 目指挥部按土地开垦整理的要求、程
序完 成相应 的工作 。
建设单位 后情 况截然不 同,政府力度 大,甚 至是全 政府
之力在做土地综合整治 , 自 效果好 ,速度快 。 然
22项 目建设标准高 .
乡镇政府会安排项 目区农 民直接监督工程质量 ,任
1土地综合整治过程 中乡镇一级建设项 目运 作的过程
本文 以 “ 娄底 市经济 开发 区 ( 娄星 区)涟滨街道办
事处土地整理项 目”剖析 乡镇一级政府作为项 目建设单 位实施项 目。
目指 挥部 负责人 参加 。在娄 底市 建筑 安装工程 有 限公
司 、市耀湘 建筑 工程 公司、双 峰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
资源 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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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土地一级整理

关于土地一级整理

关于土地一级整理一、土地一级整理的意义随着大中型城市的土地成本在房地产开发中的成本比例越来越大,开发商开始寻找公开土地市场以外的土地来源,而做为国有土地所用权者的地方政府,对城市大量的旧城改造财政支持不主,于是催生出了土地一级整理的一级土地开发模式,其主要的操作模式为:1、划定区域,由政府出面,企业出钱,对城市旧城区或其他落后区域进行拆迁、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工作,参与土地一级整理企业投入的相关资金,做为专项资金,专款用于该项目操作,整理成本即为上市土地成本。

2、完成土地拆迁、整理等方面工作,达到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土地上市条件后,由政府对整理完成地块进行挂牌,出售土地所得是政府和一级整理企业的投资回本和投资收益的来源。

3、原则上,参与土地一级整理的企业,不得参加整理土地的招拍挂,但一般采取另组开发企业进行二级开发的方式,由一级整理企业参与二级开发。

(前提是一级整理企业有参与二级开发的意愿)土地一级整理的主要优点在于:1、有效的降低土地成本参与了一级整理的企业,在土地上市后,进行二级开发,取得土地后所支付的土地款中,将扣除该企业所应的的土地收益部分,相对于完全通过招拍挂市场拿地,能够有效的降低土地成本。

2、即使不参与二级开发,土地收益分成仍很可观即使一级整理企业没有参与二级开发的意愿,通过出售整理土地后所得土地款与政府收益分成,仍能达到较高的投资收益率。

3、启动资金要求不高,资金利用率较高根据项目规模不同,项目的启动资金要求也不同。

一般采取首期款项由企业支付现金投入土地拆迁,整理出多少,拍卖多少,然后将所得土地收益投入下一批土地整理的方式,滚动使用资金,实际资金利用率较高。

土地一级整理的主要风险点在于:1、土地拍卖收益低于预期,造成资金沉淀由于土地收益是一级整理项目的唯一收入来源,因此,一旦土地市场不景气,土地拍卖收益远低于预期,将是一级整理企业面临严峻的资金压力,对自有资金规模不大的企业来说,将会造成致命一击。

一级土地开发整理

一级土地开发整理

一级土地开发相关资料深圳市福田房地产有限公司2011-5-9二、土地一级开发定义三、土地一级开发项目的流程四、土地一级开发模式五、核心观点根据2010年9月10日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两整治一改革”专项行动工作任务及责任分工》的通知要求,2011年4月份开始,中国土地一级开发必须采取企业主导模式,而不是以前的国资背景的土地储备中心负责开发。

国土资源部的数据显示,2010年中国土地出让成交总价款2.7万亿元人民币,同比2009年增长69.8%。

而2009年财政部公布的全国土地出让金支出明细中显示,2009年土地开发成本大约占到土地出让总价款的60%左右。

目前企业主导的土地一级开发模式主要有工程总承包模式、利润分成模式和一二级土地开发联动模式等。

其中工程总承包模式以北京市为代表,如北京市规定企业用自有资金进行土地一级开发的,规定利润不超过土地开发成本的8%,这种模式由于利润率不高并不受开发企业的欢迎。

利润分成模式是目前最普遍的土地一级开发模式。

土地一级开发完成后出让所得收益扣除开发成本部分,企业和政府采取分成的模式,分成比例大多采取企业70%政府30%,也有6:4或者5:5的。

例如建发股份在厦门市的土地一级开发项目分成比例高达85%,也有部分企业与政府合作时采取工程总承包结合利润分成的模式。

一二级土地开发联动模式尽管利润更高,但投资更大,周期更长,风险更高。

不过仍然有不少房地产公司会选择这种模式,除了追逐利润外,政府对二级房地产市场的严控也让更多房地产二级开发企业把目光转向土地一级开发市场。

二、土地一级开发定义土地一级开发,是指由政府或其授权委托的企业,对一定区域范围内的城市国有土地(毛地)或乡村集体土地(生地)进行统一的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并进行适当的市政配套设施建设,使该区域范围内的土地达到“三通一平”、“五通一平”或“七通一平”的建设条件(熟地),再对熟地进行有偿出让或转让的过程。

具体来说,就是按照城市规划功能、竖向标高和市政地下基础设施配套指标的要求,由政府统一组织征地补偿、拆迁安置、土地平整、市政基础设施和社会公共配套设施建设,按期达到土地出让标准的土地开发行为。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昆明市土地一级开发整理管理办法的通知(昆政发〔2010〕74号)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昆明市土地一级开发整理管理办法的通知(昆政发〔2010〕74号)

关于印发昆明市土地一级开发整理管理办法的通知昆明市人民政府文件(昆政发〔2010〕7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直属机构,市属各投融资公司:现将《昆明市土地一级开发整理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八月三十日昆明市土地一级开发整理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市土地一级开发整理行为,加强土地资源的合理有效配置,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13号)、《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国土资发〔2007〕277 号),以及《昆明市土地储备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本市行政辖区范围内经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批准的土地一级开发整理项目,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土地一级开发整理,是指对经批准区域范围内纳入储备的土地,由确定的土地一级开发整理单位依法筹措资金,配合辖区政府实施规划编制报批、土地征转、收回收购、拆迁安置等工作,按照批准的规划要求组织实施道路、供水、供电、供气、排水、通讯、照明、绿化、土地平整等为完善和提升土地使用功能的配套设施建设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使该区域范围内土地具备规定的供应条件。

第四条土地一级开发整理项目应当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城乡近期建设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年度土地储备计划,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

第二章土地一级开发整理项目和单位的确定第五条根据市规划部门提供的城市建设项目和方案,经市政府审批确定的新增片区开发和城市更新改造项目,以及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大建设项目,按照“成街坊、成组团、成片区”收储的原则,由市级土地储备机构会同发改、财政、规划、国土、住建、交通运输、审计、监察、林业、滇保、环保等相关部门和三个国家级开发(度假)区管委会、县(市)区政府研究提出土地一级开发整理项目,将土地一级开发整理项目列入土地储备计划,报经市储委会批准后,对土地一级开发整理项目统筹安排,实施计划管理。

绵阳市人民政府批转国地资源市局等五部门

绵阳市人民政府批转国地资源市局等五部门

绵阳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国土资源局等五部门《关于规范一级土地整理行为有关问题的意见》的通知绵府发〔2010〕29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科技城管委会,各园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乡规划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五部门制定的《关于规范一级土地整理行为有关问题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批转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绵阳市人民政府二○一○年十二月七日关于规范一级土地整理行为有关问题的意见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乡规划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针对当前我市在一级土地整理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在借鉴省内其他市州一级土地整理经验的基础上,现就规范我市一级土地整理行为有关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坚持政府主导,科学规划,合理布局一级土地整理是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按照城市、区域功能定位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对新征收土地实施征地补偿、拆迁安置、土地平整,完成地上及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城市公共公益配套设施建设,按期达到土地出让标准的土地初级开发行为。

(一)一级土地整理必须坚持政府主导,统一规划,科学布局,统筹安排,合理确定规模和范围。

市本级一级土地整理由市国土资源局牵头会同市城乡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及涪城、游仙两区政府、各园区管委会,依据绵阳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编制未来5-10年《新征收土地一级整理规划方案》并报市政府审定后列入一级土地整理项目库,分年度组织实施。

(二)依法征收土地。

一级土地整理属于新征建设用地的,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由市国土资源局纳入年度土地征收和农用地转用计划逐年依法报征。

(三)多渠道筹集资金,积极推进一级土地整理工作。

一级土地整理采取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通过储备土地贷款或涪城、游仙两区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引进社会资金等方式进行投资整理。

(四)涪城、游仙两区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向市政府请示引进社会资金或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投资进行一级土地整理项目,应首先报市城乡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国土资源局审核项目是否符合城市近期建设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经审核符合规划的一级土地整理项目,其《征收土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由市土地统征储备中心会同当地镇(乡)人民政府或园区街道办依据现行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及其相关政策拟订并按程序报批后组织实施。

“土地一级开发整理”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实施计划

“土地一级开发整理”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实施计划

“土地一级开发整理”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实施计划一、已完成工作1、城投公司于2007年12月19日委托8家拆迁公司进行项目红线范围内的房屋拆迁调查,同年12月21日取得市拆迁办柳拆调字[2007]43号《关于同意进行房屋拆迁调查的通知》。

2008年1月3日完成风情港项目红线范围内的房屋拆迁调查工作。

10月28日,为了保持工作的连续性,我区致函城投公司,明确仍由原城投公司委托的8家拆迁公司开展项目动迁工作。

2、房屋拆迁调查基本情况(1)房屋拆迁总建筑面积83468.42平方米,其中:①产权住宅建筑面积53222.13㎡;②产权铺面建筑面积4292.84㎡;③产权营业用房建筑面积21511.55㎡;④产权办公用房建筑面积891.84㎡;⑤产权车库建筑面积812.81㎡;⑥无证房屋建筑面积2737.25㎡。

(2)被拆迁人共计652户(实际户数),其中:单位24户、私房628户(含机关事业单位的被拆迁私房123户)。

单位户:A块中山大厦宾馆;B块城中交警大队;C块人民电影院;D块物回公司、城中环卫处、城中街道办事处、天鼎公司;E块柳北房管所、中行柳州分行、大地置业公司(车库)、振兴电力公司(车库)、美阳科技公司、城中区政府(部分房屋)、鱼峰区政府(部分房屋)、房产局(部分房屋);F块仁和物业公司、五星街道办事处;G块柳州电视台、交通银行、德兴股份有限公司;H块民族经济发展资金管理局、广西柳州地区电力开发咨询服务公司、区无线电管理委员会、鑫泰房开公司。

二、近期工作1、已经分别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城中交警大队;文化局、电影公司协商中山大厦和城中交警大队及人民电影院的拆迁事宜。

其中,中山大厦已配合拆迁公司清点设施设备和丈量装修工作,公安局10月底可交出城中交警大队院内1栋住宅楼进行拆除。

2、城中区征地办已经开展王家村城中交警大队拆迁回建地(8亩)的动迁工作(共8户,已动迁2户)。

3、城中交警大队拆迁过渡用房,安置在二桥河东路方东房开的房屋,但需要对一、二层进行改造和装修。

土地一级整理合同3篇

土地一级整理合同3篇

土地一级整理合同3篇篇1甲方(政府或其指定部门):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乙方(土地整理承包商):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鉴于甲方需进行土地一级整理工作,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乙方成功中标,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项目概况及整理范围本合同涉及的土地一级整理项目位于_____________,整理面积约为_____亩。

项目包括土地平整、土壤改良、农田水利建设、道路修建以及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等。

二、合同目的与原则本合同目的是通过乙方的专业承包,完成土地一级整理工作,提高土地的利用率和经济效益。

双方遵循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

三、工作内容及要求1. 乙方应按照甲方提供的规划设计图纸和规范要求进行施工。

2. 乙方应确保施工质量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标准。

3. 乙方应根据工程进度及时向甲方报告工作进展。

4. 乙方应确保安全生产,防止事故发生。

四、合同金额及支付方式1. 本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_元(大写:______元整)。

2. 支付方式: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款项,包括预付款、进度款和结算款。

3. 乙方在收到款项后应按规定开具发票。

五、合同期限与进度安排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年。

2. 进度安排: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和时间节点完成各阶段工作。

3. 若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六、质量保证与维护1. 乙方应确保施工质量,通过相关部门的验收。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土地一级开发整理全覆盖工作的通知-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土地一级开发整理全覆盖工作的通知-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土地一级开发整理全覆盖工作的通知正文:----------------------------------------------------------------------------------------------------------------------------------------------------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土地一级开发整理全覆盖工作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直属机构,市属各国有投资公司: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土地政策、法规,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本市土地一级开发整理实现全覆盖的工作要求,确保全市土地储备工作的顺利实施,科学实施土地利用规划,合理安排土地使用的功能分区,提高土地承载能力和产出效益,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显化土地的市场价值,增强政府对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对房地产市场的宏观调控能力,提升国有投资公司的实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现就推进土地一级开发整理全覆盖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完善机制,全面落实土地一级开发整理全覆盖(一)实行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机制。

市政府统筹管理土地一级开发整理项目,各县(市)区政府具体组织土地一级开发整理项目的用地报批、征地、拆迁、安置等工作,市、县两级国有投资公司全面负责组织实施全市范围内的土地一级开发整理项目。

>(二)按照“成本债务全覆盖”原则,将土地开发的直接成本、间接成本和该土地上应分摊的政府投资项目融资本息全额计入土地收储成本。

(三)允许市级国有投资公司和县级地方人民政府按照市场化方式引入社会资金参与相关土地一级开发整理项目,具体按照《昆明市社会资金参与土地一级开发整理项目的办法》执行。

(四)土地一级开发整理项目的收入分配,按照《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

涉及“城中村”改造的土地一级开发整理项目的收入分配,按市委、市政府下发的“城中村”改造的相关文件执行。

土地一级整理流程表

土地一级整理流程表

土地一级整理流程表二级开发具体实施流程表附件目录附件1:国有土地使用者土地一级开发、直接入市、收购申请 (25)附件2:编制土地一级开发实施方案 (26)附件3:用地预审 (30)附件4:给区发改委提交的申请 (31)附件5:给市发改委提交的申请 (31)附件6:征求规划意见书(选址) (31)附件7:市交通委交通评价意见 (32)附件8:市文物局文物保护意见 (32)附件9:市环保局环境评价意见 (33)附件10:市政专业部门市政接用意见 (42)附件11:用地批准 (50)附件12:核发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许可证 (52)附件13:核发城市房屋拆迁许可证 (53)附件14: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同附件10) (54)附件15:办理征地结案表 (54)附件16:环境影响的批复 (54)附件17:区发改委项目核准 (61)附件18:区发改委招标方案核准 (61)附件19:市发改委项目核准 (62)附件20:市、区建委项目核准 (62)附件21:人民防空工程建设标准审查 (62)附件22: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和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63)附件23: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设定登记 (65)附件24:商品房计划 (66)附件25:施工图纸及消防审核 (66)附件26:区建委办理招投标备案 (69)附件27:办理安全监督备案 (71)附件28:施工许可受理、审批 (72)附件29:办理预售许可 (72)附件30:建设工程规划验收 (73)附件31:消防验收 (74)附件32:建设项目环保设施验收 (76)附件33:组织综合验收 (77)附件34: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78)附件1:国有土地使用者土地一级开发、直接入市、收购申请国有土地使用权入市交易程序:一、递交申请:原土地使用权人或土地一级开发单位持有关材料向市国土局递交出让申请;二、批转:市国土局土地市场处初审后批转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三、核验: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对原土地使用权人或土地一级开发单位所递交的材料进行核验;四、联席会审议:市国土局会同市规划委、市发改委、市建委、市交通委、市绿总指、市园林局、市文物局、市环保局、市规划院等联合对入市交易土地的规划、建设、交通、文物、环保等方面进行联合审议;五、申领规划条件: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根据联席会审议结果向市规划委申领规划条件;六、市政方案咨询及土地评估:原土地使用权人或土地一级开发单位根据规划意见书完成市政方案咨询和土地评估;七、底价审核:市国土局会同市价格管理部门对入市交易土地的底价进行审核;八、编制方案: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根据规划、底价审核等编制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方案以及招标、拍卖、挂牌交易文件;九、方案报批: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将方案报市国土局土地市场处审核后,报局长审批;十、签订土地入市交易协议:同意入市交易的土地,原土地使用权人或土地一级开发单位与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签订土地入市交易协议;十一、组织招、拍、挂交易: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发布交易公告并组织交易;十二、发成交确认书:交易完成后,市国土局向竞得人核发成交确认书;十三、签订出让合同及补偿协议:竞得人持成交确认书在规定期限内与市国土局签订出让合同并与原土地使用权人或土地一级开发单位签订补偿协议;十四、支付费用:竞得人按出让合同及补偿协议的规定向市国土局及原土地使用权人或土地一级开发单位支付相关款项。

社会资金参与土地一级开发整理项目的办法

社会资金参与土地一级开发整理项目的办法

昆明市人民政府文件昆政发〔2010〕69号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社会资金参与土地一级开发整理项目办法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直属机构,市属各国有投资公司:现将《昆明市社会资金参与土地一级开发整理项目的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〇年七月二十日昆明市社会资金参与土地一级开发整理项目的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鼓励、引导和规范社会资金参与昆明市土地一级开发整理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1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参与土地一级开发整理,是指在市人民政府授权市级国有投资公司或县级地方人民政府进行土地一级开发整理过程中,社会资金参与一定区域内土地的征地、拆迁、安置,实施道路、供水、供电、供气、排水、通讯、照明、绿化、土地平整等市政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工作,使该区域内土地具备供应条件的行为。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社会资金,是指除昆明市财政性投资以外的社会资金,包括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的资金,集体企业、股份合作、联营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自然人等社会主体的资金,外商企业资金以及基金、信托等各种形式的资金。

第四条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社会资金参与土地一级开发整理工作的项目,均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准入领域和条件第五条社会投资人可以自主选择以下阶段和领域参与土地一级开发整理项目:(一)土地的征地、拆迁及安置;(二)市政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建设;(三)全面参与征地、拆迁、安置和市政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建设等。

第六条社会投资人提供资金并参与土地一级开发整理项目的,应当具备与拟参与项目所要求的相应工程资质:(一)参与征地、拆迁、安置的,应当具备相应的市政建筑施工资质;(二)参与市政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建设,投资额在十亿元以下的项目,应当具备市政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投资额在十亿元以上的项目,应当具备市政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三)全面参与征地、拆迁、安置和市政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建设的,应当具备市政施工总承包一级以上资质;涉及拆迁、安置建房的,应当具备市政建筑施工二级以上资质。

土地一级整理收入怎么确认企业所得税

土地一级整理收入怎么确认企业所得税

⼟地⼀级整理收⼊怎么确认企业所得税问:某企业与地⽅政府签订《⼟地⼀级整理合同》,合同约定:该企业出资10亿元给政府⽤于安置拆迁等开⽀,⼟地整理完成后(⼤约3年)政府⽀付垫资本⾦及投资收益(按照实际出资⾦额的12%+同期基准利率,每年计算)。

请问:企业是否可以按照利息收⼊确认企业所得税?答:《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五)项所称利息收⼊,是指企业将资⾦提供他⼈使⽤但不构成权益性投资,或者因他⼈占⽤本企业资⾦取得的收⼊,包括存款利息、贷款利息、债券利息、⽋款利息等收⼊。

利息收⼊,按照合同约定的债务⼈应付利息的⽇期确认收⼊的实现。

根据上述规定,贵公司代垫拆迁安置⽀出,政府返还代垫款项并⽀付固定利率计算的利息,贵公司应当作为利息收⼊并⼊当期应纳税额缴纳企业所得税。

另外提醒,《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税⽬注释(试⾏稿)》的通知》(国税发[1993]149号)第三条规定,⾦融,是指经营货币资⾦融通活动的业务,包括贷款,融资租赁,⾦融商品转让,⾦融经纪业和其他⾦融业务。

1.贷款,是指将资⾦贷与他⼈使⽤的业务,包括⾃有资⾦贷款和转贷。

⾃有资⾦贷款,是指将⾃有资本⾦或吸收的单位,个⼈的存款贷与他⼈使⽤。

转贷,是指将借来的资⾦贷与他⼈使⽤。

典当业的抵押贷款业务,⽆论其资⾦来源如何,均按⾃有资⾦贷款征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问题解答(之⼀)的通知>》(国税函发[1995]156号)规定,⼗、问:⾮⾦融机构将资⾦提供给对⽅,并收取资⾦占⽤费,如企业与企业之间借⽤周转⾦⽽收取资⾦占⽤费,⾏政机关或企业主管部门将资⾦提供给所属单位或企业⽽收取资⾦占⽤费,农村合作基⾦会将资⾦提供给农民⽽收取资⾦占⽤费等,应如何征收营业税?答:《营业税税⽬注释》法规,贷款属于“⾦融保险业”税⽬的征收范围,⽽贷款是指将资⾦贷与他⼈使⽤的⾏为。

根据这⼀法规,不论⾦融机构还是其他单位,只要是发⽣将资⾦贷与他⼈使⽤的⾏为,均应视为发⽣贷款⾏为,按“⾦融保险业”税⽬征收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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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土地一级整理
一、土地一级整理的意义
随着大中型城市的土地成本在房地产开发中的成本比例越来越大,开发商开始寻找公开土地市场以外的土地来源,而做为国有土地所用权者的地方政府,对城市大量的旧城改造财政支持不主,于是催生出了土地一级整理的一级土地开发模式,其主要的操作模式为:
1、划定区域,由政府出面,企业出钱,对城市旧城区或其他落后区域进行拆迁、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工作,参与土地一级整理企业投入的相关资金,做为专项资金,专款用于该项目操作,整理成本即为上市土地成本。

2、完成土地拆迁、整理等方面工作,达到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土地上市条件后,由政府对整理完成地块进行挂牌,出售土地所得是政府和一级整理企业的投资回本和投资收益的来源。

3、原则上,参与土地一级整理的企业,不得参加整理土地的招拍挂,但一般采取另组开发企业进行二级开发的方式,由一级整理企业参与二级开发。

(前提是一级整理企业有参与二级开发的意愿)土地一级整理的主要优点在于:
1、有效的降低土地成本
参与了一级整理的企业,在土地上市后,进行二级开发,取得土地后所支付的土地款中,将扣除该企业所应的的土地收益部分,相对于完全通过招拍挂市场拿地,能够有效的降低土地成本。

2、即使不参与二级开发,土地收益分成仍很可观
即使一级整理企业没有参与二级开发的意愿,通过出售整理土地后所得土地款与政府收益分成,仍能达到较高的投资收益率。

3、启动资金要求不高,资金利用率较高
根据项目规模不同,项目的启动资金要求也不同。

一般采取首期款项由企业支付现金投入土地拆迁,整理出多少,拍卖多少,然后将所得土地收益投入下一批土地整理的方式,滚动使用资金,实际资金利用率较高。

土地一级整理的主要风险点在于:
1、土地拍卖收益低于预期,造成资金沉淀
由于土地收益是一级整理项目的唯一收入来源,因此,一旦土地市场不景气,土地拍卖收益远低于预期,将是一级整理企业面临严峻的资金压力,对自有资金规模不大的企业来说,将会造成致命一击。

二、土地一级整理的具体操作流程
土地一级整理的具体操作流程一般为:
确定一级整理的区域对区域内的土地性质、地上建筑物及构筑物等方面情况进行摸底调查根据调查结果,进行初步投资测算,对项目收益情况进行初步判定,确定是否对项目予以实施确定将对项目予以实施后,对项目区域进行整体包装,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步工作:区域总体规划、分地块规划、对控规的要求、包装主题等方面将包装完成的整体方案对当地政府进行汇报,争取政府对该项目的支持,由政府下文正式立项政府立项完成后,与政府签定正式的土地一级整理协议,
以确定土地分成基点,分成方式,分成比例等项目前期工作完成,进入中期拆迁阶段,由当地政府出面,企业出钱进行拆迁、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工作,相关资金打入由当地财政开设的项目共管帐户,由整理企业与政府共同管理,专款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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