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则与自发秩序哈耶克社会理论的构建

合集下载

【推荐下载】自发秩序与建构秩序

【推荐下载】自发秩序与建构秩序

自发秩序与建构秩序作为社会性的存在物,人类对秩序的需求源于人类的本性。

秩序是社会关系的规则性、确定性和社会运动的和谐性、连续性的统一,它有利于人类自由本性的实现。

详细内容请看下文自发秩序与建构秩序。

 张进铭(1967 ),男,江西财经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为公共经济学;高雪萍(1977 ),女,江西财经大学博士研究生,江西农业大学经贸学院讲师,主要研究方向为公共经济学。

(江西南昌330013) 从产生的方式来看,社会秩序可分为自发秩序和建构秩序,二者的生成是人类秩序本性外化的结果。

哈耶克根据这一分类,从逻辑上对法律和立法进行了区分:法律被理解为法治之法或自由的法律,它是支配内部秩序的内部规则,是自生自发秩序的型构所要求的规则。

法治之法中的规则必须是一般性的、非武断的、公知和确定且平等适用于每个人的。

这种法治的纯规则是为非完美的人类服务的,给定可预见的法律制度,个体就能了解并调适自己的行为从而与他人的活动相协调。

在《通向奴役之路》一书中,哈耶克进一步指出:法治是指政府在一切行动中都受到事前规定并宣布的规则的约束,这种规则使得一个人有可能十分肯定地预见到当局在某一情况中会怎样使用它的强制权力,并根据对此的了解计划他自己的个人事务。

 人之行动而非人之设计的自发秩序 自发秩序与内部规则相对应,是一种源于内部进化的自发秩序,它的形成乃是其要素在即时性的环境中遵循某些规则所产生的结果,并作为一种抽象的规则指导着人类的活动。

因此,人类实践、规则、制度等并非由于人类预见到其益处从而有意识地、自觉地创建出来,而是无数人按自己的计划追求各自之目标的无意识的结果,它是人类行动的结果,但不是人类有意识地设计的结果。

自发秩序这个概念不仅被用于阐明一个市场社会是如何可能发生作用的,而且可用于解释人类所有文明的形成。

语言、法律、道德甚至国家的形成都具有这种进化的自生自发的特点。

所有的制度和秩序的形成都是有机的、渐进的和自发的过程,而市场秩序仅是其中的一个范例。

评哈耶克自生自发秩序思想

评哈耶克自生自发秩序思想

评哈耶克自生自发秩序思想论文导读:自生自发秩序(spontaneousorder)的概念是哈耶克自由主义社会理论的核心概念,反映和支配着哈耶克整个社会理论建构的过程,即哈耶克社会理论的建构过程就是从这一概念中产生并围绕这一概念展开的。

关键词:哈耶克,自生自发秩序思想自生自发秩序(spontaneousorder)的概念是哈耶克自由主义社会理论的核心概念,反映和支配着哈耶克整个社会理论建构的过程,即哈耶克社会理论的建构过程就是从这一概念中产生并围绕这一概念展开的。

支配自生自发秩序的自发生成的法律,先于立法而存在,但由于其存在一些本身无法解决的问题,因此需要立法对自发生成的法律进行纠正。

虽然哈耶克的自生自发理论存在缺陷,但仍有很大的启示作用。

1.自生自发秩序的涵义自生自发秩序,也被哈耶克称为“自我生成的秩序”、“自我组织的秩序”、“人的合作的扩展秩序”等。

在阐释自生自发秩序时,哈耶克首先对“秩序”进行了界定,“所谓‘秩序’,我们将一以贯之地意指这样一种事态,其间,无数且各种各样的要素之间的相互关系是极为密切的,所以我们可以从我们对整体中的某个空间部分或者某个时间部分所作的了解中学会对其余部分作出正确的预期,或者至少是学会作出颇有希望被证明为正确的预期”[1]。

哈耶克将秩序区分为两种,即“人造的秩序”和“增长的秩序”。

在希腊语中,用taxis(外部秩序)来指称人造的秩序,用kosmos(内部秩序)来指称增长的秩序。

外部秩序是一种源于外部的秩序或者安排,是一种人为建构;内部秩序是一种自我生成的或者说源于内部的秩序,在英文中最合适的称谓则是自生自发秩序。

接着,哈耶克试图通过对外部秩序和自生自发秩序的对比,来分析自生自发秩序的特征。

外部秩序比较简单,自生自发的秩序相对复杂;外部秩序是具体的,自生自发的秩序是抽象的;外部秩序具有特定的目的,自生自发的秩序很难说有什么特定的目的。

进而,哈耶克对自生自发秩序的型构进行了阐释,“自生自发秩序的形成乃是它们的要素在应对其即时性环境的过程中遵循某些规则所产生的结果”[2]。

对哈耶克“自生自发”社会秩序原理的几点认识

对哈耶克“自生自发”社会秩序原理的几点认识

对哈耶克“自生自发”社会秩序原理的几点认识哈耶克(Friedrich August von Hayek)是20世纪最重要的经济学家之一,被誉为自由主义思想的代表人物之一、他的著作《通往奴役之路》、《个人主义与经济秩序》等对经济学和政治哲学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其中,他提出了“自生自发”社会秩序的原理,下面是我对这一原理的几点认识。

1.自由秩序的形成哈耶克认为,社会秩序不是由于中央计划或者人为干预而形成的,而是由个体的自由行为和互相合作而自发产生的。

他将这种自由秩序称为“自生自发”的秩序。

个体在追求自身利益的过程中,通过市场交换、合作分工等形式,完成资源配置和经济活动的组织。

这个自由秩序可以自发调整和适应环境变化,并有效地满足个体的需求。

2.分散的知识与信息哈耶克认为,社会中的知识是高度分散且无法由任何个别机构完全掌握的。

每个个体只能掌握其所在环境和局部的知识,并根据自身的判断和信息作出决策。

因此,中央计划是无法运用这些分散的知识进行经济活动和资源配置的。

只有通过市场机制,通过价格和利润的信号,才能将个体的分散知识有效地整合起来,实现资源的最优配置。

3.知识与力量的分离哈耶克强调,自由社会的秩序要求将知识与权力相分离。

权力的集中会导致知识与信息的流通受限,从而阻碍了有效的资源配置和经济发展。

相反,个体的自由行为和私人财产权的保护可以促进知识和信息的广泛流通,并促使创新和进步。

因此,政府的角色应该是保护个体权利和公正的法律制度的维护者,而不是干预市场的资源配置。

4.演化的市场秩序哈耶克将自由市场比作一种演化的现象,类似于生物进化的过程。

市场机制通过竞争和选择机制,不断调整和演化,形成适应不断变化的社会环境的秩序。

这种市场秩序具有自我修正的能力,能够更好地适应变化和应对挑战。

与之相比,中央计划的特点是僵化和不灵活的,无法及时根据变化的需求做出调整。

5.自由秩序的局限性哈耶克也承认自由秩序存在一定的局限性。

自发秩序vs建构秩序:本能与理性之间有什么

自发秩序vs建构秩序:本能与理性之间有什么

自发秩序vs建构秩序:本能与理性之间有什么自发秩序vs建构秩序:本能与理性之间有什么冯兴元《致命的自负》第一章的题目为“在本能和理性之间”。

两者之间到底是什么?总结起来,哈耶克的回答大致是包括传统和习惯,道德,现代西方文明。

这些因素相互之间还存在交叠之处。

不过,它们都是“自发秩序”(spontaneous order),或譯“自生自发秩序”,也就是弗格森所说的“人的行动而非人为设计的结果”。

哈耶克的一个重要思想就是有关自发秩序的思想。

传统、习惯和道德不是单个人的理性所设计的,而是群体中许多人的行动的结果,因而是自发秩序。

最初一个群体为了生存会采取一些行动。

如果这些行动改善了群体的生存,则这个群体会慢慢将采取这种行动视为一种传统或者习惯甚至道德而接受下来;如果这些行动使得群体的生存处境恶化,那么这个群体就会放弃这些行动,甚至这个群体本身可能不再存续。

群体中所形成的传统、习惯和道德,最初是一部分群体成员接受,后来慢慢扩张到其他成员,甚至其他群体,再经过一代接一代的传承,延续下来。

此外,一些新的、更合理的传统、习俗和道德因素可能被发现,替代相对不合理的传统、习俗和道德因素。

甚至对商业交换的需要导致商业交换的出现,形成一部分群体成员中出现支持商业交换的传统和习俗,形成一种市场伦理,即哈耶克所讲的“新道德”。

这种市场伦理的扩散导致市场秩序的扩展,不仅促进现代西方文明的出现和维续,而且导致现代世界的繁荣。

这里,市场秩序作为扩展秩序,也是一种自发秩序。

比如,银行存取款排队就是一种自发秩序:排队者根据其自身的(时间)成本收益计算选择队列。

若干窗口之前的排队者数量大致相同,不需要有人统一调度安排。

城市里百货零售点的布局本身就是一种自发秩序:零售商根据其自身的成本收益计算设立零售点,零售点的密度既不大也不小,不需要有高高在上的官僚统筹安排其区位。

各地信贷机构业务点的布局在放松金融管制条件下也会是一种自发秩序,信贷机构根据其自身的成本收益计算设立其分支机构,这样信贷机构业务点的密度也会既不大也不小,不需要央行审批限定每一个地方的信贷机构业务点数量。

哈耶克自发秩序理论的内在矛盾与社会建设方案的选择

哈耶克自发秩序理论的内在矛盾与社会建设方案的选择
社会建设方案的选择
王 志泉
( 河北大学 政法学院,河北 保定 0 7 1 0 0 2 )

要: 自发秩序理论是哈耶克政治哲学的核 心。 这一理论存在着三方面的 内在 矛盾 : 1 . 自发与 自由之 间的可能冲
突; 2 . 进 化 理 性 主 义与 不 可 知 论 之 间 的 紧 张 ; 3 . 自 由主 义 立场 的 坚定 性 与 经 验 主 义 方 法 的相 对性 之 间 的 矛盾 。 由于这 些
者则视其为先知与大师。这样的评价在很大程度上是 o r d e r o f h u m a n c o o p e r a t i o n )这 一概念 。究 竟把 哈耶克 受意识形态的影响所致。本文将尽力克服意识形态的 的这一 核 心概念 确定 为 “ 自发 秩序 ” 、 “ 扩 展秩 序 ” 还 是 影响 , 对 哈耶克 的 自发秩 序理 论所 蕴涵 的内在矛 盾 及 “ 自发 扩展 秩序 ” , 其 理论 意义 是大 不一 样 的。很 多争
“ 自发扩展秩序” 这一概念来概括哈耶克的核心思想 。
哈耶克晚年更多地使用“ 扩展 秩 序 ” 这 一 概 在 哈耶 克 的政 治 哲 学 中 , 自发 秩 序理 论 是 其 核 他认 为 , 这不是偶然的, 而是代表了其思想的一种进步。在 心 。正如 G . C . R o c h e所 指 出 的 : “ ‘ 自 生 自发 秩 序 ’ 念, 哈耶克 “ 自发扩展 秩序 ” 的概念包 含有 两 个基 ( s p o n t a n e o u s o r d e r )的概念 是哈 耶克最 伟大 的发 现 , 亦 他 看来 , 是其法学 和经 济学 的根本 原理 。” [ 1 l 这一理 论初步 形成 本的要素 : 第一个要素 , 就是秩序的“ 自发性” ——它

哈耶克自由秩序原理

哈耶克自由秩序原理

哈耶克自由秩序原理的基本原理哈耶克(Friedrich Hayek)是20世纪最重要的经济学家之一,他对自由和秩序之间的关系进行了深入的研究。

他认为,自由不仅仅是指个人行动的自由,还包括一种秩序,即自由秩序。

哈耶克自由秩序原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基本原理:1. 知识分散原理哈耶克认为,知识在社会中是分散、不完全和局部化的。

没有任何一个人或团体能够掌握全部知识,也无法预测未来发展的情况。

因此,中央计划者无法有效地管理整个经济体系。

相反,个人和企业通过市场交换信息和知识,并根据自身利益作出决策,从而实现资源配置的高效性。

2. 自发性秩序原理哈耶克认为,社会是一个复杂系统,其中存在着大量相互作用和相互依赖的个体行为。

这些行为在没有中央指导或计划的情况下形成了一种自发性秩序。

这种秩序不是出于某个人或团体的意志,而是由无数个体的自主决策和相互合作所形成的。

这种自发性秩序可以通过市场机制来实现,市场是个体之间自由交换的场所,通过价格信号和竞争机制来调节资源的分配。

3. 规则与秩序原理哈耶克强调,一个自由社会必须建立在一系列规则之上。

这些规则不仅仅是法律和法规,还包括传统、习俗和道德准则等非正式规范。

这些规则为社会提供了一种框架,在其中个体可以自由地行动,并使得不同个体之间能够相互协调和合作。

这种规则与秩序的结合使得社会能够在无中央计划的情况下实现稳定和繁荣。

4. 自由与正义原理哈耶克认为,自由并不是一种目标或价值观本身,而是一种手段,用于实现正义。

他将正义定义为“按照公平原则对待每个人”。

在一个自由社会中,每个人都有平等的权利和机会去追求自己的目标,并根据自己的努力获得相应的回报。

自由的市场经济能够为每个人提供公平的竞争环境,促进资源的有效分配,从而实现正义。

5. 限制权力原理哈耶克强调,为了保护个人的自由和秩序,必须限制政府的权力。

他认为,政府应该只扮演一个规则制定者和仲裁者的角色,而不是直接干预经济和社会生活。

哈耶克论秩序、正义与自由

哈耶克论秩序、正义与自由

这 种 自生 自发
“,
就抽 象 性而 言 人造 秩序是 具体 的 存在能够 被 察
,
,
,
秩序能协助 我们去应对 因对 于无数事 实 的无 知而 产生 的困境 还 有 助于 利用分 散在个人手 中的特 定时 空 的实践知 识
, 。
内 部 秩 序不 一 定 显 示 在我 们感官 面前 其存在的 认 知 需建 立 在
,


是 由于 组 织 是有意设计 之结果 它 总是针对设计者的 目标而 造成
, ,
哈耶 克看成是 人 类 一 切其 他价值 的源泉 自由有助于 人们 利用分散 的知识 克服 无知
, ,
生 但 自生 自发秩 序并非 由一 外 在 机构所 创造 故它并无 目 的 但 自 发 自 秩序 是继 续存在 于 其构 成要 素 的 各 自有 目的 的行 动之上
“ ”
,

竞争
人 类社会 中有种 种 自发力量 促使社会不

,
也是 有效 社会秩序 进化 的 必 要 条件 竞争 同样 依赖 一 般 性规则 的 适 用而 存 在 因 为 竞争欲 发挥作用 不仅需要如货 币 市场 信息体
,
自生 自发 秩 序 也是哈 耶 克承 继从 休 漠 亚 当
斯 密到

,


弗格森等 英 国传统 理 性 主 义 的理论 主 张再加 以发展 而 成 在伏 尔泰
系等制度 的有 效组 织 而 有 些 制度靠私人 企业 是 无 法提 供的 它 还
首先 需要有一 套合适的法律体 系的存在 该法律体 系 旨在保护 竞争 还 能使竞 争更有助 益
, , ,
,
,
提 出 如果你 想要好法 律 烧 掉 己 有 的 自己 制定全 新的 这个 不理 性 的理 性 时代

哈耶克自生自发秩序思想研究

哈耶克自生自发秩序思想研究

哈耶克自生自发秩序思想研究一、本文概述本文旨在深入研究和探讨经济学家和社会哲学家弗里德里希·哈耶克的自生自发秩序思想。

哈耶克作为20世纪最具影响力的思想家之一,他的理论对现代经济学、政治学和社会科学产生了深远影响。

本文将通过对哈耶克自生自发秩序思想的系统梳理和分析,揭示其理论内涵、发展历程及其对当代社会的启示意义。

本文将对哈耶克的自生自发秩序理论进行界定和阐释,明确其核心概念和基本观点。

通过对哈耶克相关著作的深入阅读和理解,本文将梳理其自生自发秩序思想的形成背景和发展脉络,探究其思想的理论渊源和实践基础。

在此基础上,本文将重点分析哈耶克自生自发秩序思想的主要内容和特点,包括其对市场秩序、社会进化和知识分工等方面的论述。

本文还将对哈耶克的自生自发秩序思想进行评价和反思,探讨其理论贡献和局限性。

本文将结合当代社会的实际情况,分析哈耶克自生自发秩序思想对现代社会的启示意义,探讨如何在现代社会中实现秩序与自由的平衡和协调发展。

本文将总结哈耶克自生自发秩序思想的重要性和价值,强调其在现代社会科学研究中的重要意义,并展望未来的研究方向和可能的发展趋势。

通过本文的研究,希望能够为深入理解和应用哈耶克自生自发秩序思想提供有益的参考和启示。

二、哈耶克自生自发秩序思想的哲学基础哈耶克的自生自发秩序思想根植于深厚的哲学土壤,其核心在于对理性主义和个人主义的坚持。

他批判了建构理性主义对整体秩序设计的过度乐观,认为人类社会秩序并非人为设计的产物,而是在个体互动中自然形成的。

这种秩序的形成过程并非按照某个预定的蓝图或计划,而是在无数个体的自由选择和行动中,通过试错和适应不断演进的。

哈耶克强调,个体拥有独特的知识和视角,这些知识和视角在整体上构成了社会秩序的基础。

与建构理性主义将知识和智慧集中在少数精英手中的观点不同,哈耶克认为真正的知识和智慧是分散在广大个体中的,这些分散的知识通过个体的自由选择和互动,最终形成了一种自生自发的社会秩序。

哈耶克——人造的秩序与组织

哈耶克——人造的秩序与组织

根据哈耶克基于“进化理性主义与建构理性主义”这一知识论基础的秩序类型学划分,与自生自发秩序对应的秩序则是特指那种以建构理性主义为基础的“人造秩序或组织”。

为了能够确切的区分这两类秩序,哈耶克甚至提供了两个希腊术语的界定:他用cosmos(指“内部规则”)来指称自生自发秩序,而用taxis(即“外部规则”)来指称人造秩序或组织。

从特征上看,前者在群体层面不具有一种既定的、明确的、共同的和先在的目的序列,而只具有个人行为的目的性;与此相反,人造的秩序或组织被用来指称那些基于群体理性并在行动上具有既定的、共同目的的制度设计或有意识的组织秩序化行为。

尽管哈耶克在其自发秩序理论中,极力的批判了基于建构理性主义的制度设计的幻想,并警示了这种理性自负可能的风险和社会后果,但是他还是对这类制度现象给予了必要的理论正视。

哈耶克将这种依据于特定组织或治理者的意志而制定的(人造秩序与组织)外部规则,视为一种独特类型的社会秩序规则。

他认为这类外部规则之所以与自生自发秩序的内部规则正相区别,乃在于它们“意指那种只适用于特定之人或服务于统治者目的的规则。

尽管这种规则仍具有各种程度的一般性,而且也指向各种各样的特定事例,但是它们仍将在不知不觉中从一般意义上的规则转变为特定的命令。

它们是运作一个组织或外部秩序所必要的工具” [1]。

其实,我们并不难察觉组织作为一种社会行为的主体,在基于特定权力结构的条件下受制于特殊命令的约束之外,同样也必然同社会最小单位主体一样会受制于一般性行为规则的约束。

人类社会的历史已经表明:在认知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任何依赖于命令和权威运作的组织或集体,其存在寿命都与其对一般性规则的遵循程度正相关。

人类文明的进化史上,从来都不存在可以完全独立于一般规则而长久存在的组织和共同体。

在哈耶克看来,组织和集体对于一般性规则的特定程度的依赖,恰好说明为什么一个自发演化的自生自发秩序,会实现组织秩序所无法实现的结果。

哈耶克

哈耶克

哈耶克“自生自发秩序”概念评析依据社会秩序分类学理论,哈耶克将型构人类社会的秩序分为“进化的理性主义”与“建构的唯理主义”两种。

按哈耶克的解释,有助益的社会秩序具有进化的“理性不及”的性质,用他的话说“文明于偶然之中获得的种种成就,实乃是人的行动的非意图的结果,而非一般人所想像的条理井然的智识或设计的产物。

”他批驳了建构主义关于社会秩序是“审慎思考之设计的产物”的观点,从人的“理性有限”观出发,认为这种精确设计的人类秩序纯粹是人的“理性的自负”。

自然,从哈耶克关于“自生自发秩序”的概念的思考中,我们会产生如下追问:理性不及的有助益的社会秩序是何以产生的?它产生的条件是什么?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将我们引入有关自由秩序形成机制的问题领域。

有学者认为“自由、一般规则和竞争”是确保有助益社会秩序产生的条件,在关于“自由、一般规则与竞争”三者关系问题上,他们认为“自由、一般规则和竞争,是自发社会秩序之生成和存在的必要和充分条件。

”由此来看,这些学者在理解“自生自发社会秩序”产生的理路时所依据的是“三元结构”模式,即认为“自由”、“一般规则”与“竞争”在“自生自发秩序”的形成过程中三足鼎立,各自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我赞同将“一般规则”视为“自由”与“竞争”得以生存的基础性条件的观点,但将“自由”与“竞争”作为有助益的社会秩序产生的必要要件放在同一层次上来考虑,我却认为有失偏颇。

在我们看来,自由个体自主自决地位的确立,必然带来个体对自身自身利益的诉求,个体为追求财产与利益的最大化,自然会产生竞争。

因此,我们认为“竞争”仅是自由个体间追逐利益所自动生发的副产品,是自由状态下的必然结果。

在法治条件下,“个人财产”作为“私域”受到明确保护后,任何僭越权限构成对“私域”的行为,都将受到国家法纪的制止与惩罚,因此,在法治背景下,受利益机制驱动的竞争本身也会呈现为有秩序的状态,但这与将“竞争”社为“自生自发秩序”形成的必要条件是两上不同性质的问题。

中国工会制度自发秩序的演进路径——以哈耶克社会秩序二元观为分析框架

中国工会制度自发秩序的演进路径——以哈耶克社会秩序二元观为分析框架

型工会制度与产业工人 自 发要求的工会制度越来越成为社会 经济生活 中的显性矛盾 。依 据哈耶克分 析框架 , 中国工人 自发的工会变革要求必然对政府的建构工会 制度形成修正压力 , 中国工会制度应 沿着 自发 制度要求 的方向实现工会 去 行政化 , 改变工会现有 的财务模式 , 积极搭建工 资集体谈判机制的平台 , 允许私 营企业工人有罢工权 。 关键词 : 社会秩序二元观 ;工会 ;自发秩序;建构秩序 中图分类号 : 4 2 1 D 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 3 4 3 (0 1 0 0 0 — 5 0 — 7 0 2 1 )8— 0 8 0 0
方面。
对 自发秩序形成的习俗或非正式规则予以正式规
范 和 固化 。
“ 自发秩序” 认为 由于世界 的多样性及各要
素互相作用的复杂性 , 没有任何一个人 ( 如政治 领袖) 或一群人 ( 政治 领导集体或经济 当权者集 体) 能够有足够的理性预设 出人类社会 的维系制
二 、 会秩 序二 元观视 野 中的 中国工会 制 度 社 建构秩序和 自发秩序的对立和发展构成了社
常存 在着 已有 的 “ 构 秩 序 ” 建 同现 有 的 “自发 秩
而确立起来的秩序 ; 人造秩序则是一种源于外部 的秩序或安排 , 亦可被称为一个组织。人类社会 中“ 自发秩序” “ 与 建构秩序” 的对立和发展构成
了哈 耶克 的社会 秩序 二元 观 。 “ 建构 秩序 ” 为人 是 具有 足 够理 性 的动物 , 认
哈耶克认 为 , 人类 社 会 的演进 乃 是 一 种 自发
法与 自由》 书中, 一 将所有的社 会秩序类分为不 是生成的就是建构 的, 前者 指“ 自发 的秩序” 后 , 者指“ 人造的秩序” 。其 中, 自发秩序是一种 自我

哈耶克思想简介

哈耶克思想简介

哈耶克思想简介哈耶克是20世纪最杰出的自由主义者,也是20世纪罕见的社会科学家。

虽然哈耶克1974年获得了诺贝尔经济学奖,但他的学术贡献却远远超出经济学范围。

他毕生发表了130篇文章和25本专著,涵盖的范围从纯粹的经济学到理论心理学,从政治哲学到法律哲学,从科学哲学到思想史。

而且,更重要的是,在这方方面面,哈耶克绝不是玩票,而是见解卓著。

不过,他的贡献主要体现在于,作为一位自由主义者,坚持和重申了古典自由主义的基本理念。

英国学者伯林的划分。

狐狸多知,而刺猬有一大知。

哈耶克自己也曾划分过两种类型:本专业中的万事通,和困惑型人物。

前者对自己的专业了如指掌,熟悉古往今来各种见解,大多数成功的教师、作家和演说家,都属于这类人物。

哈耶克也将这类人称为记忆型的天才。

困惑型人物则凡事都要自己问个为什么,他们获得知识的过程,是自己思考的过程。

他们记不住别人说了什么,他们总是把别人的知识融入到自己的思考中。

他们总是让六经注我,他们固执己见。

他们从各个方面思考,进行探讨,经常是围绕着一个主题。

哈耶克就是这类天才的典型。

第一部分、哈耶克的思想谱系哈耶克1899年5月8日于出生在维也纳一个知识分子家庭,1992年3月23日去世。

他足够长寿,经历了整个20世纪,经历两次世界大战。

亲眼看到了自己所钟爱的观念,自由主义的衰落,及复兴的全过程。

看到极权主义兴起和崩溃的过程。

一、 哈耶克的生平第一阶段:维也纳时代维也纳哈耶克思想成长的时代,是19世纪、20世纪之交的维也纳。

他曾经参加过第一次世界大战。

战争结束之后,在维也纳大学获得的博士学位(1921-1923)。

从思想、知识的角度看,这个时代的维也纳是维也纳历史上最辉煌的时代。

也是奥地利著名作家茨威格在《昨日的世界:一个欧洲人的回忆》中非常生动地描述了19世纪末到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前那段岁月奥地利、主要是维也纳的气氛。

他在回忆录的第一段话就是“倘若要我今天为第一次世界大战千我长大成人的那个时代作一个简明扼要的概括,那么,我希望我这样说:那是一个太平的黄金时代”。

对“规则”形成的理性思考——读哈耶克《自由秩序原理》有感

对“规则”形成的理性思考——读哈耶克《自由秩序原理》有感

的文明。 是, 但 要避免这一 点, 我们就必须否弃这样一种幻想 , 不能获益于实际经验的帮助和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间的检验, 也不可能为未来的
即我们能够经 由刻意的思考而“ 创造人类 的未来 ” 。 发展提 供必要的基础 ” 自由的价值主要在于它为并非出 自设 。 然而,一种分析框架 的提 出并不必 然等 同于分析对象本 计的发展提供了机会 , 而且一个 自由社会之所以能够发挥其有 在很大程度上也取决于 自由发展起来的种种制度 身 。笔者想要提 出的一个竞争性的假说是: 规则 , 往往不是 单 助益的作用 ,
近年来 , 随着一系列介绍研究 哈耶克学术思想的译著专论 家 的政制, 乃是因为“ 它立基于众 多人 的才智 , 而不是立基于一 的问世 , 耶克 以“ 哈 自发社会秩序” 为代表的演进主义学术理论 人 的天才 :它是人们 经过 数个世纪的努力后才得 以获致的成
日渐为学者所熟 悉, 他对 自己的研 究得 出了这样一个 结论: 我 就 , 而不是一代 人努 力的结果。 他指 出, 这个道理很简单 , 一是 们应当学到了足够 多的东西 , 以避免用扼 杀个人互动 的自生 自 因为历史上根本不存在那种 全知全能 的天才, 二是因为生活在 就是将他们全部能力和智 慧结合在一起, 如果 发秩序 ( 置其于权威 当局指 导之下 的方法 ) 的方式 去摧 毁我们 个时期的人,

读哈耶克《 自由秩序原理》 有感
黄 勤
( 四川大学法 学院, 四川成都 6 0 6 ) 10 5
【 要J在英法 两国截然不 同的 自由理论发展路径 中, 耶克毫不犹豫 地抛 弃法 国的唯理主义 自由理论传统 摘 哈 而站在英 国经验的且非 系统的 自由理论一边。哈耶克 旁征博 引, 历史, 从 个人智识 , 价值体 系 方面说 明 “ 发演 等 自 化” 是规则形成 的重要 范式。 然而在现 实场景 中 自发形成之规则的粘滞性 , 方性和偶发性 导致 其无法证 成 自身的 地 充分合理 性。 纵观历 史, 规则往往 不是 单一 白发演化的产物 , 它的形成是 包括权利在 内的诸要素 纠缠 交结的混 生过

哈耶克自由秩序原理

哈耶克自由秩序原理

哈耶克自由秩序原理哈耶克自由秩序原理是由奥地利经济学家弗里德里希·哈耶克提出的,他认为自由市场经济体系是一种自发的、无序的秩序,这种秩序是由个体的自主选择和行为所构成的。

在这种秩序中,没有中央计划或者集权机构来指导和控制经济活动,而是通过市场价格机制和竞争来协调资源配置和分配,从而实现整个社会的协调和发展。

哈耶克的自由秩序原理强调了市场经济的自组织性和自适应性,认为市场是一个复杂的信息处理系统,能够有效地处理和传递各种信息,使得资源能够有效配置和利用。

在这个过程中,个体的自主选择和行为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只有个体能够获取并处理各种信息,做出适合自己利益的决策。

而通过市场交易和竞争,这些个体的行为最终会形成一个有序的秩序,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和社会的持续发展。

在哈耶克看来,自由市场经济的秩序是一种无形的秩序,它不是由任何个别人或者机构所设计或者控制的,而是由无数个体的自主选择和行为所构成的。

这种秩序是一种复杂而有序的系统,它能够自发地适应和调整,因此不需要外部的干预和调控。

相反,如果过度地干预和调控市场,就会破坏这种自发的秩序,导致资源配置的扭曲和经济的低效。

哈耶克的自由秩序原理对于我们理解市场经济的运行规律和优化资源配置有着重要的意义。

它提醒我们要重视个体的自主选择和行为,尊重市场的自组织性和自适应性,避免过度的干预和调控。

同时,也需要重视市场信息的传递和处理,优化市场机制和规则,使得市场能够更好地发挥资源配置和分配的作用。

总之,哈耶克自由秩序原理强调了市场经济的自发秩序和个体的自主选择,它提醒我们要重视市场的自组织性和自适应性,避免过度的干预和调控,优化市场机制和规则,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和社会的持续发展。

这一原理对于我们理解市场经济的运行规律和优化资源配置有着重要的启示意义。

哈耶克的自发秩序

哈耶克的自发秩序
哈耶克的自发秩序
汇报人: 日期:
目录
• 自发秩序的起源和概念 • 自发秩序的理论基础 • 自发秩序在实践中的应用 • 自发秩序的挑战与批判 • 哈耶克对自发秩序的贡献 • 自发秩序的未来发展及影响
01
自发秩序的起源和概 念
起源
源自亚当·斯密的“看不见的手”理论,该理论强调个体追求 自身利益的过程中,市场秩序会自然形成,并促进社会整体 福利的提高。
05
哈耶克对自发秩序的 贡献
理论贡献
强调市场经济的自发性
哈耶克认为市场经济具有自发性,通过价格机制和供需关系,市 场能够有效地分配资源和调节经济活动。
反对计划经济
哈耶克认为计划经济无法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因为计划者无法完 全了解市场信息,同时计划经济也缺乏竞争机制的激励。
法律和制度的必要性
哈耶克认为法律和制度是市场经济正常运行的基础,通过保护私有 财产权、合同自由等制度,市场能够实现有效运行。
市场经济
自由市场经济
哈耶克认为,市场经济是一种自发的秩 序,它能够有效地利用资源,促进创新 和经济增长。在自由市场经济中,价格 机制和竞争机制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使 供求关系得到平衡,从而实现资源的优 化配置。
VS
企业家精神
哈耶克认为,企业家是市场经济中的重要 角色,他们通过创新和承担风险来创造价 值。在市场经济中,企业家通过预测市场 需求,灵活调整生产方向和规模,从而获 得利润。
社会问题
社会不公
哈耶克认为,市场机制可以自发地协调社会资源,但是 ,市场机制也会导致社会不公。一些人可能因为运气不 好或者出生背景等原因而在市场竞争中处于劣势,这可 能会导致社会不公。
社会道德
哈耶克的理论是基于自由主义和资本主义的道德观的, 但是,这种道德观并不是所有人都能够接受。在一些人 看来,市场机制可能会导致社会道德的沦丧。

哈耶克自生自发社会秩序原理认识

哈耶克自生自发社会秩序原理认识

哈耶克自生自发社会秩序原理认识哈耶克自生自发社会秩序原理认识自由放任的市场经济被视为经济自由主义的代表,其代表人物之一就是奥地利经济学家弗里德里希·哈耶克。

哈耶克对市场的体制做出了深刻的思考,在他看来,市场是一个自生自发的系统,能够自我调节、自我平衡,是经济失衡修复的最佳机制。

本文将从哈耶克自生自发社会秩序原理认识的角度展开解读。

一、自由市场的自生自发性奥地利经济学派始终强调市场自我调节性,哈耶克也是其中的代表人物。

哈耶克认为,市场是一个自发的秩序体系,能够更好地适应每个人的需求和倾向,并在市场大背景下自我调节,从而获得最理想的结果。

这种机制不只是经济领域,它涉及到社会的各个方面,是一个联系全社会的庞大体系。

哈耶克把市场比作一个细胞,把经济活动比作细胞内的化学反应。

人们在市场上买卖、交易,从而构成一种经济活动;这种经济活动互相联系,互相作用,不断地发生着变化,这就是市场自发自生的过程。

哈耶克认为,任何形式的外部干预都会扰乱市场的自然秩序,从而导致经济失调。

在他看来,市场能够自主运作,从而得以产生最佳的经济效果,这就是市场自发自生的价值所在。

二、个体和整体的关系在哈耶克的理论体系中,个体和整体之间的关系极为重要。

他把个体比作市场小细胞,而整体则是由众多的个体组成的庞大系统。

哈耶克认为,个体是市场社会的基本单位,每个个体的行为和决策都可能影响整个市场,而市场的运转也向着总体效益达到自均衡。

哈耶克的自由市场理论中,个体的自由行动能够形成一个自生自发的秩序,从而创造出最优的效果。

虽然个体的目标是为了自己的利益,但正是由于追求个人利益的行动所发挥的力量才能推动整个市场向前,形成了一个总体效益的自然调节机制,也就是市场自我调节的底层原理。

三、竞争的重要性哈耶克在市场经济体制中强调了竞争的重要性,认为市场竞争才是经济效率最高的机制。

哈耶克提出,在完全竞争的市场中,每个个体都可以自由交易,没有任何阻碍。

哈耶克自生自发秩序原理浅析

哈耶克自生自发秩序原理浅析

哈耶克自生自发秩序原理浅析摘要:哈耶克的学说涉及政治、经济、法律等诸多社会领域。

然而构成其整个社会学理论支柱的则是由他创立的“自生自发秩序原理”。

自生自发秩序理论为研究视角,通过对自生自发秩序理论的阐述,揭示了其作为哈耶克社会理论基础的原因所在。

自生自发秩序的渐进理性主义的知识论前提以及一般性规则的内在要求,共同构成了自生自发秩序的合理内核。

哈耶克的自由、法治的理念正是这两种合理内核的基础上建构起来的。

关键词:自生自发秩序;渐进理性主义;建构理性主义;自由;法治自生自发秩序原理是哈耶克社会理论的基础。

正如哈耶克本人所说“自生自发秩序的理念是自由主义社会理论的核心概念,或者说社会理论的整个任务,乃在于这样一种努力,即重构存在于社会世界中的各种自生自发的秩序”[1]7。

自生自发秩序原理的提出与哈耶克对渐进理性主义的信奉有着密切的关系。

哈耶克坚决捍卫渐进理性主义而反对建构理性主义。

他批判建构理性主义对理性的滥用。

认为这种极端的理性主义忽视社会自然形成的演化力量,将所有有益于人类的制度都归于是人之理性设计的产物。

是近代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与极权主义之所本。

他特别指出:“理性犹如一个危险的爆炸品,如果小心管理处置将非常有益;如果不小心处置,则可能将整个文明炸毁。

”[2]28正是基于对建构理性主义的不信任,哈耶克将渐进理性主义奉为其社会理论的知识论基础。

并在这一理论基础之上阐述了他的自生自发秩序原理。

一、自生自发秩序原理概述首先,就复杂性而言,自生自发秩序要远远大于人造秩序。

人造秩序总是比较单纯,能够被人之心智所掌握。

而自生自发秩序则要复杂得多,它远远超过人之心智的掌控范围。

其次,就抽象性而言,人造秩序往往是具体的,可以由人们的直觉直接认知的。

而自生自发秩序的存在无须为我们的感官能力所及,因为它有可能是以那些只能被我们从心智上加以重构的纯粹的抽象关系为基础的。

再次,就目的性而言,由于人造秩序是刻意创造出来的,因此它总是服务于该秩序创造者的目的的。

哈耶克自生自发秩序理论研究

哈耶克自生自发秩序理论研究

哈耶克自生自发秩序理论研究哈耶克(Friedrich Hayek)是20世纪最重要的经济思想家之一,他的自生自发秩序理论对经济学和社会科学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自生自发秩序理论是哈耶克对市场经济中秩序形成和演化的解释,强调个体行为和市场机制的相互作用。

本文将对哈耶克的自生自发秩序理论进行探讨。

哈耶克认为,市场经济中的秩序并非由中央计划者或政府所设计和控制,而是由个体的自主选择和竞争相互作用下自发形成的。

他认为,市场是一个信息交流的网络,通过价格机制和竞争机制,个体能够根据自身的知识和信息作出最适合自己的决策,从而推动市场的有效运行。

这种自生自发的秩序是一种无形的力量,能够使资源在各个领域高效配置,实现社会福利最大化。

在哈耶克看来,市场经济的自生自发秩序是由个体的知识和信息所驱动的。

他强调个体知识的分散和局部性,认为每个个体都拥有独特的知识和信息,而无法集中在一个中央计划者或机构手中。

正因为个体知识的分散,市场才能够成为一个信息汇聚和传递的平台,个体通过价格和供求关系来传递自己的知识和信息,进而影响市场的运行。

此外,哈耶克还指出,市场经济中的自生自发秩序是一种逐步演化的过程。

他认为,市场秩序的形成和演化是一个不断试错、适应和调整的过程。

个体的行为和决策会受到市场反馈的影响,那些适应市场需求的行为会得到奖励,而那些不适应市场的行为则会被淘汰。

通过这种自发的选择机制,市场能够从中学习和进化,不断提高资源配置的效率和社会福利的水平。

哈耶克的自生自发秩序理论对经济学和社会科学的研究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它提供了一种新的视角来理解市场经济的运行机制,强调个体选择和市场竞争的重要性,对于解决经济和社会问题具有积极的指导意义。

然而,哈耶克的理论也存在一些争议,如对市场失灵和政府干预的态度等。

因此,未来的研究还需要进一步深化对哈耶克理论的理解和运用,以更好地适应不断变化的社会和经济环境。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规则与自发秩序:哈耶克社会理论的构建梁 峰内容提要 本文力图勾勒出哈耶克自发社会理论的建构过程。

文章认为,哈耶克的社会理论由市场秩序到自发秩序观念的确立,再进展至自发秩序理论的完善,在这两大关键性步骤中,规则起了核心的作用。

我们在梳理其自发秩序建构过程的同时,也力图使社会自发秩序的丰富内涵和构成要素得以展现出来。

关键词 市场秩序 自发秩序 规则 个人与社会,或者更具体地说个人行动与社会秩序的关系问题,是社会理论的基本问题。

哈耶克以他的自发秩序的社会理论,对该问题作出了古典自由主义的解答,并由此构成了他对自由主义的主要贡献之一。

本文的目的,不在于概述其自发秩序理论的内容,也不在于对其贡献作出评论,而毋宁是做一番思想理路的学术梳理工作。

本文试图结合理论的逻辑演进和时间发展两个层面,读解出哈耶克自发秩序理论确立、发展的两大步骤,从而勾画出哈氏社会理论的构建历程。

一哈耶克的理论发展经历了40年的漫长时期,而其社会理论,作为他的整个思想体系的重要一部分,也经历了漫长的时期,尤其是进展到他的最关键环节,即揭示人类由抽象规则达致抽象社会秩序的内在机制的成果,也有一个较长的过程。

对于他的研究和思考所经历的这样一个艰辛与繁复的过程,哈耶克本人在1964年的演讲《理性主义的类型》中,有一段表述:“面对新的不可预见的生活环境,需要有抽象规则来协调持续性的行动。

对于具体情境中许多不同个人的行动,就更需要有这种规则加以协调,因为每个人对此情势只知其部分,且唯有其出现时,才为人所知。

在我个人的学术发展中,以上是我进行反思的出发点,这也或许可以解释,为何我这样一个一度专注于经济学狭窄领域的人,从专业经济学转向了通常被认为是哲学领域的研究。

回顾此变化,大概始于30年前发表《经济学与知识》的论文。

在文中我考察了被视为纯经济理论中的主要难题。

我的主要结论是,经济学理论的任务,乃在于解释经济活动的整体秩序是如何实现的,这个过程运用的大量的知识,它们并非集中于任何一人的头脑中,而是作为无数分立的个人知识而存在。

但是,这认识到达致以下恰当洞见,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即个人行为所遵循的抽象规则与抽象的整体秩序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并且在个人对当下具体情势作出回应时,受抽象规则限制,才使整体秩序得以生成。

在对法治下的自由观、传统自由主义的基本理论和由此产生的法律哲学问题作了反复思考后,我才为自由主义经济学派长期讨论的自发秩序的性质,描绘出一幅差强人意的清晰图景”。

①以上哈耶克的自述,除鲜明直接地告诉我们他的自发秩序理论之发展、完善经历一个漫长艰辛的时期外,还表达出以下三方面信息:其一,他对自发秩序的思考,乃以经济学理论之市场秩序(他后来称之为交换秩序catallaxy)的功能与机制的思考为出发点;其二,自发秩序理论的完成,是以作为核心的抽象规则之提出与思考成熟为标志的;其三,自发秩序理论乃是在全面性的自由主义政治哲学(包括法治下的自由观、自由主义法律哲学及各种自由主义基本理论等)的基础上进行思考和总结出来的,因而它必然也会是一个牵涉整个自由主义的理论主张。

以上信息,可以说给我们的研究提供了相应的三个启示。

首先,我们有必要勾勒出哈耶克从认识到市场秩序到主张整体性的社会秩序的思想发展过程;其次,我们要把对自发秩序的研究,重点落实于对抽象规则的研究,核心是要说明“抽象规则与整体秩序间的因果关系”的动态过程。

或者说,要揭示出哈耶克借助规则推进自发秩序理论而至完善的过程;再次,对于自发秩序的分析与探讨,必须始终把它放到哈耶克的整个思想背景中去考察,并把它作为汇聚与体现哈耶克之全面思想主张的中心概念予以考察,而且,该中心概念,经由各方面理论的反复参照、印证,乃是一个内涵极为丰富的概念。

根据以上启示,我们下面对哈耶克之自发秩序思想演变的考察,分为以下两个步骤:第一步,说明其理论运思如何从市场秩序进展至社会整体秩序;第二步,说明作为内在机制和核心的抽象规则与整体秩序间,如何实现因果性的联系,换言之,规则如何达致秩序。

第一步说明自发秩序理论如何确立,第二步说明自发秩序理论如何完善。

在这样两个步骤的探索中,其社会自发秩序的丰富内涵,也将逐渐呈现出来。

我们发现,确定这两个考察步骤,不仅对应于哈耶克自发秩序理论构建的逻辑顺序,也对应于该理论发展演变的时间顺序。

考察哈耶克的思想历程,可以看出,其自发秩序思想的发展呈现了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从30年代到40年代中期,具体说表现为从1936年的《经济学与知识》到1945年的《知识在社会中的运用》和《真伪个人主义》。

在这一阶段,哈耶克经由对市场秩序的认识推进到整体社会秩序的认识,实现了社会自发秩序观念的确立与形成;第二阶段,从50年代到70年代,具体地说是从《自由秩序原理》到《法律、立法与自由》,其间还有代表性的论文如1967年的《政治思想中的语言混乱》和1970年的《关于行为规则体系演化过程的若干说明》等。

主要通过规则问题的深入思考,哈耶克经过20多年的反复探索,实现了自发秩序观念由确立到发展直至完善的过程,实现了自发秩序理论的完成。

二我们先来看第一步骤或第一阶段的分析。

我们认为,哈耶克由市场秩序而推进至自发秩序的认识,由以下三方面因素综合而实现:第一,是他对社会的理解的推进;第二,是他的知识论的演进;第三,是他的规则观念的提出与初步展开。

有必要首要地强调一点的是,1936年的《经济学与知识》论文的发表,是哈耶克学术生涯的决定性事件。

②从此开始,哈耶克为其整个自由主义政治哲学之思考构建,奠定了起点与基础,也从而标志着他学术生涯从专业经济学向全面性的自由主义体系理论的拓展。

该论文是社会观念、知识论与规则推进、发展的起点。

首先,我们来看哈耶克对社会理解的深化。

哈耶克作为一个经济学家,且通过30年代的社会主义计划问题的大论战,对市场机制有了深刻的理解。

但是,他继承的奥地利学派传统,使之原本就拥有了比一般专业经济学家更广阔的视域。

到了伦敦经济学院后,他更为坚持英国古典经济学家亚当・斯密和休谟等的主张,对社会也有更深刻的理解。

在1936年的《经济学与知识》中,哈耶克明确认识到,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个人所采取的自发行动,将在我们能够加以定义的那些条件下,实现对资源的分配”。

③通过在1936年奠定的、把经济问题落实为知识问题的决定性基础,在1945年的《知识在社会中的运用》中,哈耶克的视野就很自然地摆脱经济领域的限制而扩展至整个社会领域(从该文章的标题就可以看出来)。

他在文中指出,经济领域的错误,乃是来自对社会理解的错误,“我认为,当下发生的许多关于经济问题和经济政策的争论,实际上都源于人们对社会经济问学海 2004.2题之性质的误解;而这种误解的产生,则是因为人们把自己处理自然现象时养成的习惯误置于社会现象所致”。

④并且,哈耶克还关键性的表明了他在此达致的一个洞见,即拥有分立知识的个人,可以实现更有效的知识的运用;社会的自发机制,能够比刻意控制更好地运用资源。

在各种社会自发性机制中,市场机制,只是其中一个代表,此外还包括各种惯例和制度等体现的机制。

而对这种自发性机制的解释,就构成了整个社会科学的核心问题。

⑤由此进展,到1945年底的《真伪个人主义》演讲,哈耶克就已鲜明地确立了其社会自发秩序的观点。

在文中,哈耶克把他主张的作为自由主义政治哲学代名称的“真个人主义”,明确界定为一种社会理论,并说明此社会理论乃即是一种社会自发秩序理论,“真个人主义是惟一一种旨在阐明自发社会产物的形成现象并使之得到人们理解的理论”。

⑥当然,与之相对的伪个人主义,则是主张社会由人有意的设计安排。

由以上分析可见,哈耶克由市场秩序到社会秩序,乃是由其视域的拓展,对社会的理解深化而实现的。

其次,我们可以进一步追问,其社会理解之推进,是源于何因素呢?以上分析,已较明显地表明,哈耶克对社会理解的推进,其观念背景,乃主要是知识论的演进。

一方面,1936年的论文,已明确把经济学问题落实于知识分工的问题,这就决定性地开启了一个理论方面,使哈耶克由分立的个人知识之根本性的洞见出发,去思考整个人类社会之资源与知识的运用,且较之于刻意安排,自发的运用可实现更佳效率的问题。

这一洞见必然使哈耶克的理论主题向整体性的社会秩序领域拓展。

另一方面,哈耶克在此时,其知识论已由“分立的个人知识”开始向“无知”观的转化。

⑦在分立的个人知识阶段,就已经使人们之间社会性的合作,实现知识的传播与互动成为必要,而在“无知”的阶段,社会秩序更成为必然。

哈耶克指出:“从整体上讲,任何一个个人对于所有其他社会成员所知道的绝大多数事实都处于一种无知的状态”,但是,我们据以发现和改善这一点的“惟一途径便是一种社会过程,而在这个过程中,每个人都可以自由地去尝试和发现他自己所能够做的事情”。

简言之,由于无知,我们必然要在互动合作的社会过程中生活,并且可由此更保有自由。

⑧再次,社会秩序观念的确立,社会自发秩序理论的形成,关键性地是通过一个核心的观念“规则”之出现而达致的。

如我们将要说明的,阐明这一点的重要性,不仅在于该概念是哈耶克由市场秩序推进至社会秩序藉以借助的核心观念,更是由于它是把社会自发秩序理论继续推进与完善而借助的核心概念。

我们看到,规则之重要地位,在1945年就初露端倪。

在该年的《知识在社会中的运用》一文中,哈耶克除重申《经济学与知识》中经济学问题根本上是知识运用问题的主张外,还指明,整个社会科学核心的问题,就在于解释人们如何运用个人知识与资源,自发地实现一种更具效率的整体秩序的问题。

在社会生活中,人们会不断地学习和运用被证明为有助益的公式、符号和规则,它们体现为一些惯例和制度,而达致市场秩序的价格体制,只是其中之一。

正是通过遵循它们,人们得到了作为个人并不拥有的知识的帮助,使文明社会得以成长。

而且这些规则、惯例和制度绝非任何人所能设计,而是在人类社会生活中自发形成的。

⑨那么,自然的结果就会是,作为自发的规则机制所达致的社会秩序,就必然是自发的社会秩序。

可见,经由引进规则这一关键性概念,哈耶克不仅顺利地把论辩由市场秩序推进至整体性的社会秩序,实现了理论论域的拓展,而且通过说明规则的自发性质而说明了社会秩序的自发特性,使社会秩序之性质得以说明。

在此基础上,到年底的《真伪个人主义》,哈耶克就鲜明地界定了规则在社会自发秩序乃至个人主义理论中的作用。

“个人主义制度赖以为基础的乃是这样一项最为一般的原则,即它把人们对一般性原则的普遍接受视作是它在社会事务中创造秩序的一种手段”。

⑩简言之,一般性原则或规则,乃是达致整体性社会秩序的内在机制。

当然,这里要说明的一个问题是:规则由何而来?在哈耶克的理论中,规则乃是源于人之无知的事实。

换言之,正是通过在知识论中由“分立的个人知识”之向“无知”的推进,规则概念才得以浮现出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