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抗结核药品统管是加强结核病归口管理的有效途径之一
结核病防治管理办法》
结核病防治管理办法》结核病防治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92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做好结核病防治工作,有效预防、控制结核病的传播和流行,保障人体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建立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结核病防治机制。
加强宣传教育,实行以及时发现患者、规范治疗管理和关怀救助为重点的防治策略。
第三条卫生部负责全国结核病防治及其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的结核病防治及其监督管理工作。
卫生行政部门应当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加强结核病防治能力建设,逐步构建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分工明确、协调配合的防治服务体系。
第四条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在职责范围内做好结核病防治的疫情监测和报告、诊断治疗、感染控制、转诊服务、患者管理、宣传教育等工作。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第五条卫生部组织制定全国结核病防治规划、技术规范和标准;统筹医疗卫生资源,建设和管理全国结核病防治服务体系;对全国结核病防治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及评价。
第六条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拟订本辖区内结核病防治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辖区内结核病防治服务体系的建设和管理,指定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统筹规划辖区内结核病防治资源,对结核病防治服务体系给予必要的政策和经费支持;组织开展结核病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估。
第七条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在结核病防治工作中履行以下职责:(一)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展开规划管理及评估工作;二)收集、阐发信息,监测肺结核疫情;及时准确报告、通报疫情及相干信息;展开流行病学查询拜访、疫情处置等工作;三)组织落实肺结核患者治疗期间的规范管理;四)组织开展肺结核或者疑似肺结核患者及密切接触者的追踪工作;五)组织开展结核病高发和重点行业人群的防治工作;六)展开结核病实验室检测,对辖区内的结核病实验室进行质量控制;七)组织展开结核病防治培训,提供防治技术指导;八)组织开展结核病防治健康教育工作;九)开展结核病防治应用性研究。
[结核病防治管理制度推荐]结核病防治工作制度
[结核病防治管理制度推荐]结核病防治工作制度第一条为预防、控制结核病的传染和流行,保障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四川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结核病的预防、诊断、治疗和有关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结核病防治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归口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加强对结核病防治工作的领导和结核病防治机构的建设,制定结核病防治规划并组织实施。
第五条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结核病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
指定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作为归口管理定点医疗机构,组织开展结核病防治宣传和健康教育活动。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应将必要的结核病防治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予以安排。
第七条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抗结核药品的监督管理工作,将抗结核药品纳入处方用药管理。
第八条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管理部门应将符合条件的结核病防治机构和归口管理定点医疗机构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
第九条结核病防治机构负责结核病人确诊、登记、报告、治疗、转诊和管理工作,对结核病进行监测、统计、分析和预测,掌握疫情动态,开展有关结核病防治的技术指导、人员培训、科学研究、健康教育以及预防性肺结核病体检。
结核病防治机构对未愈出院的肺结核病人,实施全程督导化疗或全程管理化疗。
第十条结核病归口管理定点医疗机构负责登记、诊治需住院治疗的肺结核病人,并在肺结核病人出院24小时内提出向结核病防治机构转诊的报告。
第十一条城镇街道、乡村卫生组织发现可疑肺结核病人,应进行登记、报告、转诊;受结核病防治机构的委托,实施对肺结核病人的化疗管理。
第十二条实行肺结核病归口治疗原则。
肺结核病人由结核病防治机构或归口管理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治疗。
其他医疗机构发现肺结核病人应予登记并及时转诊,不得延误;但对危、急、重症肺结核病人应立即抢救,待无生命危险时再及时转诊。
第十三条实行有计划的预防接种制度。
卫生行政部门制定本地区的卡介苗接种规划,并组织实施。
防治结核病工作总结推荐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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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治结核病工作总结篇1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着结核病防治工作计划,经过结防战线工作人员的团结一致、共同努力,始终坚持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策略,加强结核病的归口管理,强化了肺结核的发现、诊断、治疗、管理,结核病防治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现将#年结核病防治工作情况报告如下:一.防治工作取得成效(一)不断完善结核病防治工作机制,保障结核病控制工作顺利进行。
我校医务室认真履行结核病管理制度,建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多部门协作,全校共同参与的持续有效的结核病控制工作新机制。
召开了传染病防治工作会议,进一步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
(二)大力宣传,广泛动员,为防治工作营造舆论氛围。
我们不断加大宣传力度,积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对国家的结核病防治工作政策和策略进行宣传,普及结核病防治知识,有效的提高了学生、教师结核病防治知识知晓率,增强了防病治病的意识,为防治工作营造舆论氛围。
一是利用结核病防治日开展宣传活动。
二是将结核病防治知识纳入健康教育内容,使更多人了解结核病知识,提高了结核病防治知识知晓率。
实施培训,提高素质,为防治工作搞好技术保证。
一年来,我院结防机构采取了多种形式进行技术培训,不断加强结核病防治专业队伍建设,打造了一支业务精、能力强、留得住的专业队伍,使我校结核病防治能力明显提高。
(三)加强督导管理,不断提高结防工作质量,病人治管率达99%以上。
督导员深入病人家庭,热心、耐心、细心地关心病人的治疗,一年来我院共归口管理肺结核病人3例、随访督导率100%,并且宣传结核病防治知识和国家的优惠政策,在周围人群中起到了极好的宣传效果有效的提高了结核病人的转诊率和转诊到位率。
二、下一步工作意见一分耕耘,一分收获。
结防工作归口管理制度
马振抚乡结核病培训材料(2012年)马振抚乡卫生院2012年1月马振抚乡肺结核归口管理制度根据上级对项目病人督导的要求,我院对结核病人管理的方法是,采用统一的标准化疗方案之后,实施有效的治疗管理是化疗成败的关键。
各地要结合当地实际,积极有效的落实患者的治疗管理工作,确保患者能规律治疗。
一、治疗管理内容1、督导患者服用抗结核药物,确保患者做到全疗程规律服药;2、观察患者用药后有无不良反应,对有不良反应者及时采取措施,最大限度的保证患者完成规定疗程;3、督促患者定期复查,掌握其痰菌变化情况,并做好记录;4、采取多种形式,对患者及其家属进行结核病防治知识的健康教育,提高患者治疗依从性及家属督促服药的责任心;5、保证充足的药品储备与供应。
二、组织与分工在不住院的条件下,对活动性肺结核患者治疗管理的机构及相关人员分工如下:(一)乡(镇)卫生院1、接到县结防机构确诊的肺结核患者诊断信息后,应立即对患者进行访视,并落实患者的治疗管理工作。
同时要在“乡(镇)肺结核患者管理登记本”上进行登记;2、对每位患者在全疗程中至少访视4次,,了解患者治疗情况,督导村卫生所室医生和其它督导人员实施直接面视的短程化疗。
并将访视结果记录在“肺结核患者治疗记录卡”上。
(二)、村卫生室及企事业单位医务室的医护人员1、每次督导患者服药后按要求填写“肺结核患者治疗记录卡”;2、患者如未按时服药,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防止患者中断服药;3、一旦发现患者出现不良反应或用药等情况,及时报告上级主管医师并采取相应措施;4、督促患者定期复查,协助收集痰标本;5、患者完成全程治疗后,督促患者将“肺结核患者治疗记录卡”送至县结防机构归档保存;6、在村卫生所(室)医生实施督导化疗有困难的地区,可选择具备一定文化水平的志愿者(如村干部、小学教师、学生等)或家庭成员进行培训,以代替村卫生室医生实施督导化疗。
四、治疗管理方式为保证肺结核患者在治疗过程中能坚持规律用药,完成规定的疗程,必须对治疗中的患者采取有效的管理措施。
肺结核防控工作制度
肺结核防控工作制度一、目的和意义肺结核是一种严重危害人类健康的传染病,是我国重点控制的传染病之一。
为了有效预防和控制肺结核病的传播,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提高公共卫生水平,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旨在规范肺结核防控工作,加强肺结核病的发现、报告、治疗和管理工作,确保肺结核防控工作有序、高效地进行。
二、组织领导和职责1. 各级政府应当加强对肺结核防控工作的领导,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保障必要的经费投入。
2. 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肺结核防控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做好肺结核防控工作。
3.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肺结核病的监测、流行病学调查、疫情报告和防控知识的宣传培训工作。
4. 医疗机构负责肺结核的诊断、治疗和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肺结核病患者管理制度。
5. 相关部门和社会组织应当共同参与肺结核防控工作,协助做好肺结核病的宣传、预防和控制工作。
三、预防措施1. 健康教育:通过多种形式开展肺结核防控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肺结核的认识和防范意识。
2. 疫苗接种:推广卡介苗接种,提高人群免疫力,减少肺结核病的发生。
3. 监测和筛查:定期进行肺结核病监测和筛查,及早发现和控制肺结核病疫情。
4. 环境卫生:加强环境卫生管理,保持室内通风良好,减少肺结核病的传播。
5. 个人卫生:培养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咳嗽、打喷嚏时使用纸巾遮住口鼻,避免与他人共用物品。
四、疫情报告和监测1. 肺结核病疫情报告:医疗机构发现肺结核病患者,应当及时向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2. 监测系统:建立全国肺结核病监测系统,定期收集、分析肺结核病疫情信息,为决策提供依据。
3. 疫情分析与预警: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定期对肺结核病疫情进行分析,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预警。
五、治疗和管理1. 诊断:医疗机构应当根据病史、临床表现和影像学检查等,确诊肺结核病。
2. 治疗:肺结核病患者应当接受规范化的抗结核治疗,遵循医嘱,完成治疗疗程。
3. 管理: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肺结核病患者管理制度,加强对肺结核病患者的随访和管理。
结核病综合防治实施方案
结核病综合防治实施方案结核病是一种由分支杆菌引起的慢性传染病,其主要症状为咳嗽、咳痰、低烧、乏力、夜间盗汗等。
结核病一直以来都是危害全球公共卫生的主要疾病之一。
我国是结核病负担最重的国家之一,每年平均有近百万例结核病患者,其中10%至15%为耐药菌株。
为了有效控制和治疗结核病,我国实施了“结核病综合防治实施方案”。
一、实施背景与目标结核病综合防治实施方案是在我国疾病预防控制体系的基础上,针对我国结核病流行特点,通过整合各级专业部门的力量和资源,研究和推广先进的结核病防治技术和方法,促进结核病防治工作的有序开展,提高预防、治疗、管理水平,达到“十二五”规划段内结核病危害程度明显减轻,结核病自然病死率下降30%左右,结核病患者的发现率、治愈率和成功率、残疾率均显著提高的目标。
二、实施内容1.强化结核病病原学及流行病学监测,加强对结核病诊断及治疗的质量监督和控制。
2.推进结核病医疗体系建设,制定完善的结核病流程管理规范,规定疑似结核病患者的诊断、治疗和病情评估标准,健全定点医疗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管理制度。
3.重点加强结核病高发地区的防治工作,采取优先为结核病患者提供医疗保障等措施。
4.推动结核病药物管理改革,制订严格的申报和审批管理制度,加强抗结核病药物临床应用监管。
5.加大结核病宣传力度,推动全社会加入到结核病防治工作中来。
三、实施成效目前,“结核病综合防治实施方案”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根据卫生部疾控中心发布的数据显示,2019年我国结核病发病率再次下降,达到每10万人口58.5例,低于世界卫生组织所定标准(100例/10万人口)。
同时,我国结核病的治疗成功率也有了大幅提升,达到了86.9%。
此外,我国结核病药物管理政策的不断完善,也大大降低了结核病耐药性的风险,有效地防止了结核病的变异和传播。
结构病综合防治实施方案的出台和落实,是我国疾病预防控制的一项重要举措。
在未来,应继续加强相关政策的制订和实施,提高医护人员的治疗技能和专业素质,同时进一步拓展结核病的宣传和知晓度,实现结核病从疫病管控阶段到健康促进阶段的转变,以实现我国结核病的彻底消除。
宣州区结核病防治归口管理办法 - 宣城中心医院
宣州区结核病防治归口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为进一步加强结核病防治管理工作,提高结核病防治工作的规范性,严格实施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DOTS策略),提高传染性肺结核病人的发现率和治愈率,加速结核病的控制进程,特制订本办法。
结核病防治归口管理是指结核病的发现、诊断、报告、登记、转诊、治疗管理等防治工作由宣州区卫生局、区卫生监督所、区疾控中心、宣州区结核病定点医院以及辖区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组成的防治网络实施统一管理。
第二章机构和职责结核病防治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原则,区卫生局负责组织领导全区结核病防治归口管理工作,将结核病发现、报告、转诊、治疗和管理等归口管理工作,纳入各医疗卫生单位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对在结核病防治工作过程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将给予一定的物质和精神奖励。
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切实加强对结核病防治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结核病防治工作领导组织,并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结核病归口管理工作,完善运行机制,制定具体的结核病归口管理制度,落实考核奖惩措施,进一步明确各类医务人员在结核病防治中的职责,对肺结核病定点诊治门诊执行政策倾斜,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区卫生监督所定期组织对全区医疗卫生单位的结核病发现、报告、转诊、治疗和管理等归口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
区疾控中心具体负责结核病归口管理的业务指导管理工作及追踪管理工作,及时掌握各单位转诊信息,对于转诊未到位的病人,确定专业人员会同相关单位进行追踪访视,确保应入项治疗病人按要求追踪到位。
宣城市人民医院、宣城中心医院为宣州区结核病定点诊治单位,具体负责肺结核病人的初诊、确诊、入项治疗及管理工作。
必须按照规定的各项指标要求保质保量完成上级下达的年度防治工作任务。
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以及其他民营、企事业单位内部非定点医疗卫生机构不承担肺结核病人的具体治疗工作任务;但要设专(兼)职结核病防治医生,承担可疑肺结核病人的发现、报告和转诊工作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承担管辖区域内入项治疗的肺结核病人属地访视、督导服药等工作。
抗结核药物管理制度
抗结核药物管理制度一、背景介绍结核病是由结核分枝杆菌引起的一种传染病,其传播途径主要为空气飞沫传播,轻者可以自愈,重者可能导致器官功能受损甚至死亡。
目前,结核病在全球范围内仍然是一种具有严重危害的疾病,特别是在发展中国家。
抗结核药物是治疗结核病的主要手段,有效的抗结核药物管理制度对于遏制结核病的蔓延、减少结核菌的耐药性产生具有重要意义。
因此,建立科学合理的抗结核药物管理制度是预防和控制结核病的重要手段之一。
二、抗结核药物管理制度的目的1.明确抗结核药物的使用规范,避免滥用和误用。
2.加强对抗结核药物的监督和管理,提高药物使用效果。
3.减少结核菌对药物的耐药性发展。
4.提高结核病患者的治疗依从性,减少临床治疗失败和病情恶化的发生。
三、抗结核药物管理制度的内容1.抗结核药物的选用原则(1)根据结核病患者的药敏试验结果确定药物的选择。
(2)根据结核病患者的病情严重程度和病史选择合适的药物组合。
(3)根据结核病患者临床表现和肺部影像学检查结果选择药物疗程和剂量。
2.抗结核药物的开具和配送(1)抗结核药物的开具应遵守国家相关法规,必须由专业医生根据病情合理开具,并在处方上注明用药剂量和疗程。
(2)药房应具备合法的药品经营资质,严格按处方配发抗结核药物,杜绝非法买卖药品。
(3)抗结核药物的配送应保证药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避免交叉感染和药物误用。
3.抗结核药物的使用和监测(1)患者必须严格按照医嘱用药,不得自行增减药物剂量或中断治疗。
(2)临床医生应定期对患者进行药物疗效和不良反应监测,及时调整治疗方案。
(3)患者和医生应密切配合,及时沟通病情和治疗效果,解决疑问和问题。
4.抗结核药物的废弃处理(1)抗结核药物使用完毕或失效后,应按照国家相关法规规定进行废弃处理,避免对环境和人体造成污染和伤害。
(2)药品废弃后应采取专业处理方法,不得私自倒入下水道或乱扔垃圾。
药品包装物应分类回收或妥善处理。
四、抗结核药物管理制度的实施1.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确保药品管理的科学性和合法性。
结核病归口管理模式的控制效果观察
结核病归口管理模式的控制效果观察随着我国卫生事业的不断发展,结核病归口管理模式已成为全国范围内的标准策略。
该管理模式的推行,对于结核病的有效控制及减少结核病的传播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通过对结核病归口管理模式的控制效果进行观察分析,探讨其在防治结核病方面的应用价值。
一、结核病归口管理模式概述结核病归口管理模式是指建立专业的机构和规划统筹机制,通过对结核病患者的管理,包括确诊、治疗、随访和预防等方面的管理,实施全面控制和治疗结核病的方法。
结核病归口管理模式的核心在于,通过卫生机构与其他部门的协作,将患者的诊断、治疗、预防和管理纳入一个统一的机制中,从而更好地控制结核病的发生、传染和死亡率。
二、结核病归口管理模式的控制效果1.提高结核病的确诊率结核病归口管理模式的应用,使得结核病疾病的诊断工作得到了重视。
在该模式的管理下,卫生机构优化了结核病诊疗工作流程,提高了结核病的检查和确诊率,从而为后续的治疗和预防工作奠定了基础。
2.加强结核病的治疗管理结核病归口管理模式的实施,对于加强结核病的治疗和管理也起到了非常关键的作用。
卫生机构将结核病患者的治疗和随访纳入管理范围,定期对患者进行随访,及时纠正患者的用药不规范行为,同时加强患者的卫生宣教,从而提高了患者治疗的效果和治愈率。
3.有效控制结核病的传播结核病归口管理模式强调结核病的传播风险控制和消灭潜在感染源。
卫生机构通过加强结核病的预防宣传和流行病学监测,及时治疗和管理患者,同时配合公共卫生部门对结核病的发病情况进行统计和分析,形成科学的预测和防控措施,有效控制了结核病的传播。
4.提高结核病的患者入组率结核病归口管理模式的实施,使得结核病患者能够及时得到治疗,并被纳入到治疗体系中,治愈率明显提高。
同时,由于归口管理机制的实施和协调,使得结核病患者的治疗过程更加规范,治疗效果得以提高,从而进一步增加了患者入组治疗的积极性。
三、结核病归口管理模式的不足之处1.管理模式实施不到位尽管结核病归口管理模式在各地都得到了应用,但是一些地方实施情况仍然不到位,没有建立完善的结核病诊疗机制和随访管理机制,治疗效果并不理想。
Deagen关于进一步加强结核病归口管理的通知
秋风清,秋月明,落叶聚还散,寒鸦栖复惊。
关于进一步加强结核病归口管理工作的通知各医疗卫生单位:为进一步提高全市结核病防治工作的水平,规范结核病人的诊断和治疗,加大结核病归口管理的工作力度,根据国务院《中国结核病防治规划(2011—2015)》卫生部《中国结核病防治规划指南》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健全组织,进一步加强结核病归口管理的组织领导为加强结核病归口管理工作,市结核病防治管理领导小组,要建立例会制度,定期听取综合医院和结核病防治机构关于结核病归口管理、转诊和追踪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提出下一步工作要求。
二、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结核病归口管理工作落实到位按照卫生部《肺结核病人转诊和追踪实施办法》及《关于进一步加强肺结核疫情报告和管理的通知》(卫办疾控发〔2004〕92号)要求,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发现的肺结核病例或疑似病例,在按照乙类传染病报告要求进行疫情网络直报的同时,填写《肺结核病人转诊单》一式三份,一份由病人携带,一份由报告单位备案,一份由报告单位送达至当地结核病防治机构,并将病人转至当地结核病防治机构进行归口登记、治疗和管理。
凡确诊的活动性肺结核,尤其是排菌病人的治疗,必须贯彻"治必管理、治必彻底"的原则,按《中国结核病防治规划实施工作指南》的要求,使用统一化疗方案。
对于确诊的需要入院治疗的急、重症肺结核病人,要转至卫生局指定的有收治条件的结防机构治疗;对于不需要入院治疗的,或出院后仍需继续药物治疗的肺结核病人,结防机构应按照国家结核病药物治疗方案制定诊疗方案,进行登记,必须实行全程督导或全程管理。
市结防机构要按照卫生部《肺结核病报病奖和督导管理费补助办法》的通知要求,认真兑现国家报病有奖的政策,做好转诊病人及疫情网络直报病人的追踪和管理,认真听取转诊单位及转诊医生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结核病归口管理工作。
三、实行结核病归口管理目标责任制和追究制,加大监督检查工作力度市卫生局与辖区内医疗机构签订责任状,制定责任书,实行结核病归口管理工作目标责任制和追究制。
深圳市肺结核病归口管治办法-
深圳市肺结核病归口管治办法正文:---------------------------------------------------------------------------------------------------------------------------------------------------- 深圳市肺结核病归口管治办法(1996年6月1日)为加强我市肺结核病的控制工作,全面实施结核病控制项目,提高肺结核病的发现率和治愈率,降低结核病发病率,切实加强结核病人归口管治的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制订本办法。
一、报告程序(一)各级各类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含驻深医疗单位、个体开业医生等其他社会医疗机构)(下简称责任机构)的各级、各类医务人员为结核病和疑似结核病的责任报告人。
当发现活动性肺结核和新发现的肺外结核(注明部位)或疑似结核病人时,责任报告人应填写门诊日志和结核病登记册,并逐项填写乙类传染病报告卡,除经结核病防治机构确诊者外,一律作疑似病例于接诊12小时内报送入院内传染病报告箱内。
各医疗机构的预防保健科负责每天收集传染病报告卡,当接到肺结核或疑似肺结核报告时,要认真核查转诊情况,并逐项填写“肺结核病人登记表”,于接诊24小时内将传染病报告卡报送或电传至患者或疑似患者户口所在地或流动人口居住所在地的区级结核病防治机构。
(二)个体医疗诊所依上述程序直接由经诊医生报至患者户口所在地或流动人口居住所在地的区级结核病防治机构。
(三)各区级结核病防治机构收到肺结核或疑似肺结核报告卡后,应指派专人及时了解、掌握和追踪报告对象的转诊、检查和定诊情况。
(四)市、区级肺结核防治机构应将每月本辖区新定诊的肺结核患者的统计表于次月5日和3日前分别报至同级卫生防疫机构。
(五)各级卫生防疫机构统计上报的结核病疫情必须以同级结核病防治机构定诊或核准的数据为准。
(六)各区结核病防治机构应将每月本辖区的肺结核疑似患者筛查、X线检查、痰检、定诊以及病人的化疗、痰菌变化、管理及转归等项目变动情况于次月5日前报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市慢性病防治院。
肺结核患者归口管理制度
XX医院肺结核患者归口管理制度
为切实做好我院肺结核患者(或疑似患者)管理,细化分工、明确职责,特制定本制度。
一、肺结核患者(或疑似患者)实行归口管理,我院感染性疾病科、呼吸内科、胸外科、放射科负责我院结核病患者的发现、报告和转诊工作。
二、加强对危、急、重症肺结核患者管理,我院呼吸内科为危、急、重症肺结核患者的救治科室。
三、发现肺结核或疑似肺结核患者时,应及时向患者或家属进行告知,并履行书面转诊手续,主管医生为患者开具转诊单。
四、疾病预防控制科负责对上述归口管理科室进行培训和业务指导,督促各归口管理科室及时进行疫情报告和转诊,定期对报告和转诊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五、疾病预防控制科每年应组织力量对归口管理科室进行两次结核病防治技术和工作要求的培训,并做好培训资料的收集、整理和保管工作。
抗结核药品管理制度范文
抗结核药品管理制度范文抗结核药品管理制度范一、前言抗结核药品是用于治疗结核病的特殊药品,其管理对于控制结核病的传播,保护患者隐私并提高治疗效果至关重要。
为了加强对抗结核药品的管理,促进结核病的防治工作,特制定本抗结核药品管理制度,确保抗结核药品的合理使用、安全储存和科学分发,以提高治疗效果和预防药品滥用现象的发生。
二、管理原则1. 合理用药原则:遵循国家结核病防治指南和相关规定,根据患者病情采取个体化治疗方案。
2. 安全用药原则:抗结核药品使用过程中,应加强药品安全管理,防止药品失窃、过期和滥用等问题。
3. 信息化管理原则:建立完整的抗结核药品管理信息系统,全程追踪药品的流向和使用情况。
4. 监督检查原则: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定期对各个环节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制度的有效实施。
三、管理流程1. 抗结核药品的采购1.1 采购计划:根据结核病患者数量、用药需求和预算等因素,制定抗结核药品采购计划。
1.2 采购程序:按照相关规定和流程,进行抗结核药品的招标、比选、询价等程序,确保采购的药品质量和价格合理。
1.3 采购合同: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合同的履行和采购的完成。
2. 抗结核药品的存储2.1 药房设置:根据医疗机构的规模和结核病患者的需求,合理设置药房,并进行科学规划。
2.2 药品分类:根据抗结核药品的性质和使用频率,将药品进行分类储存和标识。
2.3 药品储存条件:根据药品的特点,制定相应的药品储存条件,确保药品质量不受损害。
2.4 储存管理:建立药品储存台账,定期检查药品储存情况,防止过期药品的使用和药品的交叉感染。
3. 抗结核药品的分发3.1 用药申请:医生根据患者的病情和用药需求,填写用药申请单,包括药物名称、剂量、使用周期等信息。
3.2 药品发放:药房根据医生的用药申请单,按照患者的需求,发放相应的抗结核药品。
3.3 用药记录:医生在患者的病历中,详细记录抗结核药品的使用情况,包括剂量、使用周期、不良反应等。
结核病管理制度
结核病管理制度结核病是一种严重的传染病,在我国也是十分常见的一种疾病。
为了有效管理和控制结核病的传播,制定和实施结核病管理制度是必不可少的。
本文将探讨结核病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和具体内容。
首先,制定和实施结核病管理制度的重要性。
结核病具有高传染性和广泛传播的特点,如果不加以管理和控制,将会造成严重的公共卫生问题。
而结核病管理制度可以确保结核病的早期发现、早期治疗和有效控制,减少结核病的传播和发展。
此外,结核病管理制度还可以提高卫生部门对结核病的监测和报告能力,及时发现和处理结核病疫情,保障公众的健康安全。
其次,结核病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
结核病管理制度应包括以下方面的内容:1. 结核病的报告与登记。
卫生部门要求各级医疗机构和学校及时报告结核病病例,将病例的相关信息进行登记和统计。
这样可以及时掌握疫情动态,进行准确有效的防控措施。
2. 结核病的诊断和治疗。
结核病管理制度应明确结核病的诊断标准和治疗方案,确保结核病患者能够及时接受规范化的治疗。
同时,加强对结核病患者的随访管理,确保治疗效果,并避免耐药菌株的产生和传播。
3. 结核病的预防与控制。
结核病管理制度应明确结核病的传播途径和预防措施,组织开展结核病的教育宣传和健康教育活动,增强公众的防控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此外,应加强对结核病高风险人群的筛查和管理,及时进行结核病的早期发现和治疗。
最后,结核病管理制度的监督和评估。
卫生部门要加强对结核病管理制度的监督和评估,定期开展结核病的监测和评估工作,对结核病管理工作进行绩效评价,发现问题和不足,并及时进行调整和改进,确保结核病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综上所述,结核病管理制度对于有效管理和控制结核病的传播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制定和实施结核病管理制度,可以确保结核病的早期发现、早期治疗和有效控制,提高卫生部门的监测和报告能力,保障公众的健康安全。
但需要注意的是,结核病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实施还需要与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紧密合作,形成合力,才能更好地管理和控制结核病的传播。
结核病防治归口管理制度
结核病防治归口管理制度
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预防和控制结核病的传播与流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结核病防治管理办法》和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承担结核病患者的发现报告和转诊工作。
二、各级各类医疗卫生预防保健机构对发现的肺结核患者和疑似肺结核患者应填写传染病疫情报告卡和转诊单,城市于12小时,农村于24小时内报告并及时转诊到市疾控中心,发现可疑患者也要及时推荐到市疾控中心。
三、市疾控中心收到传染病疫情报告或转诊单后,应在最短时间内落实病人的归口就诊,明确病人的诊断及治疗,对危重患者可先转到市人民医院传染科住院治疗,病情稳定后市人民医院再把病人转到疾控中心正规管理。
四、市疾控中心负责全市结核病归口管理的业务指导工作,承担病人的诊断、治疗、管理和监测等工作。
五、市卫计委负责对全市各类医疗卫生保健机构的结核病归口管理工作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监督检查,并纳入年度综合考核。
六、对违反本制度的单位和个人,卫生行政部门视其情节轻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结核病防治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给予通报、限期改正和罚款等处罚。
医院抗结核药物应用管理制度
抗结核病药管理制度
一、在院领导及结核病归口管理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科主任组织协调全科人员及相关科室人员落实结核病相关工作。
二、科主任对科室的结核病管理、统计、上报等工作定期督导、检查。
三、严格执行结核病归口管理的相关规定,开展结核病防治业务培训和健康教育,定时组织全科人员进行学习。
四、药品入库后,必须建立健全帐、物、卡一体化管理,同时做好登记。
入库单、出库单及台帐,电脑数字相符率应达100%。
五、实行专人负责上报制度.凭处方调配药品,处方按规定留存,并进行专册登记,每日上报;专报员每日根据药房用药消耗数量,及时准确完成各类统计报表,不得瞒报、谎报、漏报相关情况。
六、免费抗结核病药每月对帐,对上报表,做到帐物相符,发现问题及时查对纠正。
七、配方时,应迅速、准确,严格执行核对制度,对免费药品要按标准核对;非免费药品要计价配方,发药人及核对人员应在处方上签字。
八、发药时将病人的姓名,用药方法及注意事项,耐心向病人交代清楚。
九、全体药剂人员要具有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的思想和高尚的道德,不能歧视病人。
把好药品质量关,确保病人用药安全有效。
包头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包头市肺结核病防治归口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包头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包头市肺结核病防治归口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法规类别】传染病防治【发布部门】包头市卫生局【发布日期】2006.08.23【实施日期】2006.08.23【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包头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包头市肺结核病防治归口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各旗县区及稀土高新区卫生局,各大厂矿(企业)卫生处(科)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各有关医疗单位:为进一步加强我市肺结核病防治归口管理工作,提高肺结核病人的发现率和治愈率,实现我市肺结核病防治规划目标,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肺结核病归口管理实施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包头市肺结核病防治归口管理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区、各单位按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包头市肺结核病防治归口管理实施办法二○○六年八月二十三日包头市肺结核病防治归口管理实施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肺结核病防治的规范化管理,提高肺结核病人的发现率和治愈率,加速结核病控制工作的进程,根据卫生部《结核病防治管理办法》、《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肺结核病疫情报告和病人管理的通知》及《内蒙古自治区肺结核病归口管理实施办法》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肺结核病防治归口管理是指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防疫站)的结核病防治门诊和指定承担结核病防治工作的医疗卫生机构等组成的防治网络对肺结核病人的发现、诊断、报告、登记、转诊、治疗、管理等工作实施统一管理。
第三条肺结核病防治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原则。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领导本辖区肺结核病防治归口管理工作,将肺结核病归口管理工作纳入对当地医疗卫生单位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的内容。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防疫站)要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对本辖区医疗卫生单位的肺结核病人发现、报告、转诊、治疗和管理等归口管理工作的监督与检查。
第四条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防疫站)具体负责肺结核病归口管理的指导管理工作。
旗县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防疫站)作为当地肺结核病定点诊治单位,负责肺结核病的确诊、报告、治疗、管理等工作,承担肺结核病人门诊免费治疗及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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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 书 , 实行抗 结 核 药 品 统 管一 票 否 决 制 度 。 明确 规定 各级 医疗卫 生单 位 除不 能擅 自销 售使用 抗结 核
药 品 外 , 核 病 人 或 可 疑 结 核 病 人 向 当 地 结 防 机 构 结
广泛 宣 传的基 础 上 , 得 市政 府 对 结 核 病 防治 工作 取
表现 好 的单位进 行 表彰 。该措 施 的实 施保证 了结 核
病人 归 口管理 的落 实 。 实 行 目标 管 理 是 加 强 结 核 病 归 口管 理 的 有 效 措 施 各 级 卫 生 局 每 年 与 医 疗 卫 生 单 位 签 订 目标 管 理
实 施 抗 结 核 药 品 统 管 的 关 键 我 们在通 过 电 台 、 电视 台 、 纸 等 新 闻 媒 介 进 行 报
为 充分 发挥各 级结 核 病 防治机 构 的业 务指 导作 用 , 政府 发文 授 权 各 级结 防 机 构享 有 传 染 病 管 理 市
执 法 监 督 权 。 在 此 基 础 上 , 们 充 实 建 立 并 培 训f 我 了 各 级 结 核 病 防 治 执 法 监 督 队 伍 。 市 级 结 防 机 构 设 置 了5 ~6名 执 法 监 督 员 , 级 设 置 3~ 县 4名 , ( ) 乡 镇 设 置 2 ~3名 执 法 监 督 员 , 对 结 核 病 疫 情 报 告 、 转 、 除 诊
病 药 品 。对 违 反 者 , 通 报 批 评 外 , 收 其 抗 结 核 药 除 没 品 并 处 以罚 款 要 求 各 级 各 类 医 疗 卫 生 机 构 发 现 结
步 落实 。
实 施 效 果 和 评 价
核病人或 疑似结 核病人 , 必须转 至 当地结 防机构 正规 治疗管理 , 切实落 实结核病归 口管理 工作 。 各级 结核 病 防治 机构 的检 查 督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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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l 曰防痔车志 20 年 6 02 月 第2卷 第 3 4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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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 报 ・
实施 抗 结核 药 品统 管是 加 强 结核 病 归 口管理 的有效 途 径 之 一
时 慧 挺
结 核病 人 的发现水 平 和综 合 医疗卫 生 单位 向 当 地结 防 机构转 诊病 人 的 到位 率 , 及 对结 核 病 人 的 以 治疗 管 理质量 , 评 价 当地 结 核病 归 口管 理 工 作 好 是 与 否 的关 键 , 也是 检 验 该 地 结 核 病疫 情 控 制 工 作 是 否 到位 的主要 指 标 之 一 。 为此 , 我们 通 过 在全 市 范
转诊率 必 须 达 到 9 % 以上 的指 标 。对 达 标 单 位 与 5 个人进 行表 彰和 奖 励 , 未 达 标 的单位 取缔 当年 评 对 先资格 , 同时还规 定 未达 标 单 位 的院长 或 主要 责 任 人 当年不 能上调 工 资 , 能评 先进 、 能 申报 晋 升技 不 不 术职 称 。由于 实行 了抗 结核 药 品统 管 目标管 理 责任 制 , 大程 度地遏 制 了综 合 医 院擅 自截 留结 核 病 人 很 现象发 生 , 推动 了全市 结 核 病 人 归 口管 理 工作 的进
的 重 视 和 支 持 19 9 6年 市政 府 督 促 市 卫 生 局 依 据 有
关法规 、 件精神 , 文 制定印发 r“ 于加 强结 核病 归 口 关 管理工作 的通 知” 。结 台本地 实际 ,9 7年 5月 . 市 19 在
政 府 的 组织 下 , 卫 生 局 和 市 医 药 管 理 局 联 合 下 发 了 市
尉 内 实 施 对 结 核 病 药 品 进 行 统 一 管 理 , 而 促 进 对 进 结核 病 人 的归 口管理做 了一些 尝试 和探 索 。
政 府 的 重 视 和 支 持 是
放 在 抗 结 核 药 品 统 管 , 强 结 核 病 归 口 管 理 上 。 要 加 求 县 、 ( ) 级 每 月 组 织 一 次 抗 结 核 药 品 统 管 执 乡 镇 二 法 检 查 。 市 级 结 防 机 构 每 季 度 组 织 一 次 抗 结 核 药 品 统管执 法检 查 。对 违 规 者 给 予重 罚 并 没 收 药 品 , 对
2 实 施 抗 结 核 药 品 统 管 前 的 19 . 9 6年 , 市综 全 合 医疗 卫生单 位 向结 防机 构转 诊结 核病 人 和可疑 结
是 落 实 结 核 病 归 口管 理 工 作 的 保 证
1 实 施 抗 结核 药 品统 管 前 的 19 . 9 6年 , 市 新 全
登记 治管 结核病 人 8 8例 , 中新 登 治 管 初治 涂 阳 9 其 病人 3 6例 , 3 而抗 结 核 药 品统 管 实施 后 的 19 9 7年 ,
一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 关于进一 步 加强结 核病 人 的归 口管 理 . 实行 抗 结核 药品 统 管 的通 知 ” 严 格 控 制 抗 结 核 药 品 的 销售 使
用 。规 定 各 级 结 核 病 防 治 机 构 是 抗 结 核 药 品统 一 掌
握使用单 位 。各 级 各类 综合 医疗卫 生单 位及 医 药公 司和药店 、 个体 开业 医 生 , 不 能销 售 和使 用 抗 结核 均
全 市 新 登 记 治 管 结 核 病 人 14 4 0例 , 中 新 登 治 管 初 其
治涂 阳病 人 5 8例 , 1 9 3 比 9 6年 分别 增 长 了 6 6 O3% 和 6 .2 0 1 %。 19 9 8年新 登治 管结 核 病人 2 2 例 , 1 1 其
中 治 管 初 治 涂 阳 8 6 例 。 分 别 比 19 0 9 6年 增 长 了 1 6 1 % 和 1 9 8 % 。 19 3 .9 3 8 9 9年 全 市 新 登 治 管 结 核 病人21 4 1例 , 中 新 登 治 管 初 治 涂 阳 病 人 9 9例 , 其 0 比 19 9 6年 分 别 增 长 了 18 4 % 和 1 0 5 % 。 6 .9 7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