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积极自由与消极自由
积极自由与消极自由
积极自由与消极自由内容摘要作为二十世纪最负盛名的自由主义思想家,伯林为自由一词做出过最为经典的诠释——提出了消极自由和积极自由的区分,并为消极自由进行辩护。
本文通过对伯林的消极自由理论的展开和分析,旨在探讨伯林自由论题所呈现出的逻辑上的紧张和矛盾,并试图发现造成伯林这种思想紧张的原因。
伯林明确划分了两种自由的概念,试图澄清自由一词的本来含义,认为我们在政治生活中应该坚守消极自由的底线。
对理性主义一元论所可能导致的集权主义的担忧,使他拒斥各种积极自由的理论。
因为在他看来,积极自由即便不是集权主义的直接依据,也为集权主义提供了理论上的借口。
消极自由不仅值得捍卫,也是我们生活在这个价值多元世界背景下的无奈之举。
面对各种不断冲突着的价值,没有人可以替我们抉择,我们不得不进行选择。
人类的价值之所以是多元与不可通约的,其根本的原因在于人类并没有稳固的本性。
在柏林看来,人类并非是基于固有的本性去进行价值选择,相反是因为在各种价值互相冲突的生活实践中人的不断选择才塑造了其本性。
然而伯林论题的紧张也是明显的:伯林在坚持消极自由的同时极力的批判理性,那么一个不能理性自主的主体如何去实现在价值多元下的价值选择?如果价值是多元的而自由只是诸多价值的一种,那么消极自由又如何具有优先性?伯林自由论题的紧张体现出他对现代性的既反省又认同的立场,对启蒙主义理想既警觉批判又赞许同情的审慎立场。
也许对于伯林来说,人的选择能力源于我们每个人具体的生活体验,而与任何抽象的理性主义无关。
伯林的自由论题体现得并不是精巧的理论建构而是一种现实的生活常识和生活态度。
在政治构建和法制推动中首先应该考量的是具体的生活体验而不是建构什么理论体系,也许是伯林给予我们最大的忠告。
关键词:自由主义、消极自由、积极自由、价值多元论1AbstractAs the most prestigious liberal thinker in the twentieth century, Berlin has made themost classic interpretation of freedom. He puts forward the distinction between negative freedom and positive freedom, and defends negative liberty. This article purports to explore the logical tension and contradiction presented by Berlin’s theory of freedom, and attempts to find out the reasons for which Berlin is tense. Berlin clearly differentiates both concepts of freedom, and attempts to clarify the original meaning of the word “freedom”, moreover, he holds the view that the bottom line of negative freedom should be adhered to. Considering that monism of rationalism may lead to authoritarianism, he rejects various theories of positive freedom. In his view, even if positive liberty is not the direct basis of totalitarianism, it also provides a theoretical excuse for totalitarianism. Negative liberty is not only worth defending, but also is upset because we live in a multi-value world. Confronting the continuing conflicting values, we had no choice but to choose for ourselves. The fundamental reason for which the values of human are diverse and incommensurable is that the nature of human in not solid. In Berlin’s view, it is not the inherent nature on which human bases to choose, on the contrary, it is the constant choosing when confronting diverse self-conflicting values in living practices that shapes its nature.But the tension of Berlin’s thesis is also significant: Berlin sticks to negative freedomwhile he criticizes rationality critically. Then how can an irrational autonomous subject realizethe value option in pluralistic social values? If the values are pluralistic and freedom is just akind of them, then how negative freedom takes priority? Berlin’s tension for the thesis of freedom shows his reflection on and identity with modernity as well as the prudent stance ofboth criticism and sympathy for the Enlightenment Theory. Perhaps for Berlin, a person’s choosing ability depends on our specific life experience and it has nothing to do with abstract rationalism. Berlin’s thesis of freedom doesn’t embody elaborate theory construction, what it embodies is realistic common senses and outlook on life. Maybe the best advice Berlin givesto us is the first priority in the process of building political and promoting legal system is the specific life experience rather than the construction of theoretical system.Keywords: liberalism;negative freedom;positive freedom;value pluralism2目录引言 (1)(一)研究意义 (1)(二)研究综述 (3)(三)论述思路 (5)一、伯林与自由主义传统 (6)(一)古典权利论自由主义 (7)(二)理性自我导向的自由主义 (9)(三)应对时代之回应 (12)二、两种自由的划分 (13)(一)两种自由划分的提出 (13)(二)积极自由的内涵 (15)(三)消极自由的内涵 (21)(四)两种自由间的张力 (23)三、从价值多元论到消极自由 (26)(一)价值多元的含义 (26)(二)价值多元论的依据 (28)(三)价值多元与消极自由的紧张 (31)结语 (35)致谢 (38)参考文献 (391)引言(一)研究意义作为二十世纪最负盛名的自由主义思想家之一,以赛亚·伯林为后人留下了极其宝贵的思想财富。
消极自由与积极自由——解读以赛亚·伯林的自由观
消极 自由与 积极 自由
一
解 读 以 赛 亚 ・伯 林 的 自由观
梁光晨
( 中共成 都 市委 党校 ,四川 成都 6 0 8 ) 1 0 1
摘 要: 以赛 亚 ・伯 林 是 2 O世 纪英 国著 名 的 自 由主 义 思 想 家 。 其学 术 成 就 主 要 体 现 在 他 对 启 蒙 运 动 以 来 的思 想 史 尤 其 对 自 由 主
也更人道 。
关键 词 : 以赛 亚 ・ 林 ; 由观 } 伯 自 消极 自由 i 极 自由 积 中图分类号: 8 D0 文献 标 识 码 : A 文 章 编 号 :6 2 3 9 2 1 )0 1 4—0 1 7 —5 7 (0 2 1 —0 0 7
以赛 亚 ・ 伯林 出生 于沙 俄统治 下 的拉脱 维亚 首 府 里加 ,9 1年 , 8岁 时 随 家庭 移 居 英 国 。在 那 12 他
一
重 伤害 。为 此 , 他倡 导 多元 主义 , 为 多元 主义 才能 认 预 防这种伤 害 。他 指 出宽容 和 多元 主义 才是 自由主 义的发展方 向。他 所指 的宽容是一 种深刻 的 、 持久 的
* 收稿 日期 : 0 2—0 —0 21 5 9
问题进 行解 释 。 在 中世 纪 的西方 , 对这 一 问题 的解 释是 带 有 神
一
、
自由的核心 问题 : 什么任何 个人都 为
要服 从 他 人
以赛 亚 ・ 林选 取 的考察 角度 或直接 切人 的 问 伯
强化 , 更坚 定 了他 对 自由主义 的信 仰 。战 后 他 长期
执教 于 牛津 大学 , 术成 就斐 然 , 封 为 爵士 。他作 学 被
题是 思考 自由的思 想 家都 必 须 回答 的 问题 : 什 么 为 每一 个体 都要 服从 其他个 体或 个体 构成 的群 体 ?当 然, 这一 问题 可 以引 出其他 相 关 的种 种 问题 , 如 : 例
积极自由消极自由名词解释
积极自由消极自由名词解释积极自由与消极自由的名词解释自由是人类追求和渴望的一种状态与权利。
具体到个体的行为层面,我们常常将自由分为积极自由与消极自由。
积极自由是指个体充分发挥自身能力与潜力,不受外界限制或干扰,自主地思考、决策和行动的自由。
积极自由是一种积极的、主动的状态,它承载着个体主动探索世界的愿望与能力。
在积极自由的状态下,个体能够根据自身的判断与理性,自由地选择自己的目标与生活方式,并为实现这些目标付出努力与行动。
消极自由则相对于积极自由而言,它指的是个体在与外部环境的交互中对个人意志的束缚和限制。
在消极自由的状态下,个体感到自己受到了外界的干扰或约束,无法完全按照自己的意愿去行动。
这种干扰或约束可能来自各种因素,如社会规范、家庭期望、制度体系等。
消极自由让个体感到局限与不满,因为他们无法尽情地表达自己的想法、需求和能力。
积极自由和消极自由是两种不同的自由状态,它们在个体的思维模式、行为动机和主动性方面存在明显的差异。
在积极自由的状态下,个体充满激情和动力。
他们自主地开展思考和分析,选择自己认同的价值观和人生目标,注重内在的自我实现和满足。
积极自由注重个体的自主性和自觉性,倡导个体主动地解决问题,追求个人成长和独立性。
积极自由能够激发个体的潜能和创造力,使其在社会中扮演积极、构建和参与变革的角色。
然而,积极自由并不意味着个体可以完全摆脱外界的影响和制约。
每个个体都生活在一个社会环境中,其思想和行为受到外界的影响和制约。
因此,积极自由需要平衡和协调。
个体在追求积极自由的同时,需要遵守社会规范、尊重他人的权益,以及承担应有的责任和义务。
只有在这种平衡和协调中,个体才能获得真正的自由和发展。
相比之下,消极自由的状态下个体可能会感到困惑和无奈。
他们依赖于外界的指导和支持,缺乏内在的动力和方向。
消极自由强调外部的限制和约束,个体可能无法真正认识到自己的潜力和价值。
消极自由可能导致依赖和被动,使个体在思考和决策时缺乏自主性和创造性。
“积极自由”与“消极自由”
“积极自由”与“消极自由”摘要:弗洛姆对“积极自由”与“消极自由”的区分,具有着重要的伦理与政治意义。
其自由概念的实质是通过人的本质力量的发展来反对外在权威,提倡通过人自身发展与社会条件的改善实现真正的自由,孜孜以求人的自由发展。
伯林的自由概念的实质则是阻止权威的入侵,摆脱任何形式的束缚,体现对最低限度的个人自由不可侵犯的神圣信仰。
伯林在《自由论》中对弗洛姆的“积极自由”进行了批判,他认为“积极自由”最终会走向自由的反面,导致人自由的丧失,而只有“消极自由”才能确保人的自由和权利。
弗洛姆从人的发展与潜能实现的角度认为,“积极自由”在逻辑上已包含了“消极自由”,“消极自由”是实现“积极自由”的必要条件,但只有“积极自由”才能保障人之自由的全面实现。
这是弗洛姆对伯林等西方自由主义的最好回应。
弗洛姆的“积极自由”更符合人的本性,更能代表人类发展的趋势和要求。
关键词:埃里希弗洛姆;以赛亚伯林;消极自由;积极自由;自由主义;西方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图分类号:B089.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04(2014)03?A58?A5弗洛姆一生执着于诊断和剖析现代人“逃避自由”的心理机制,以此来反对极权主义与各种非理性权威,呼吁通过爱与生产性工作,改善现代人之自由的经济、政治、心理等条件。
弗洛姆的自由概念,不仅仅是一个心理学的范畴,他对“积极自由”与“消极自由”的区分同时具有着重要的伦理与政治意义。
与伯林的两种自由相比,二者在外延与内涵上虽不尽相同,但在理论价值取向上却有着相通之处。
本文通过对弗洛姆与柏林的不同致思路径的分析,对二者自由思想做一简单比较,以彰显弗洛姆自由思想的伦理与政治意义。
一、弗洛姆与伯林自由思想的不同致思路径西方自由主义对自由问题的探讨一直沿袭着经验主义与理性主义两种传统,“消极自由”与“积极自由”之争,则是这两种传统的集中体现,贯穿于近现代自由思想的发展始终。
具有思想史家与思想家双重身份的以赛亚伯林,通过对自由思想史的考察,明确系统地提出了“消极自由”与“积极自由”两个范畴,并以此展开了自己的论述。
比较和理解“消极自由”和“积极自由”
比较和理解“消极自由”和“积极自由”消极自由与积极自由即“消极的自由”与“积极的自由”是对当代自由主义的积极自由主义和消极自由主义的两个基本概念。
20世纪下半叶,以赛亚·伯林开始用“两种自由”的概念来划分自由:“消极自由”和“积极自由”。
他认为,积极自由是指人在“主动”意义上的自由,即作为主体的人做的决定和选择,均基于自身的主动意志而非任何外部力量。
当一个人是自主的或自决的,他就处于“积极”自由的状态之中。
这种自由是“去做……的自由”。
而消极自由指的是在“被动”意义上的自由。
即人在意志上不受他人的强制,在行为上不受他人的干涉,也就是“免于强制和干涉”的状态。
按照伯林的分析,这两种自由的区分对应于两个逻辑上相互区别的问题。
如果有人问:“是谁控制我?”这一问题的答案将说明“积极自由”的内容。
一些人能不能回答:“我控制我自己”,这就是积极的自由。
如果有人问:“其他人在多大程度上干涉我?”答案将说明的是“消极自由”的内容。
有人会回答:“很少”,这就是消极自由。
消极自由涉及的是机会,积极自由涉及的是能力和资源。
前者涉及的是“有多少扇门是向我敞开的”;后者涉及的是"我的活动空间有多么大”,即:自主的能力或利用资源的能力。
当一个人正在做想做的事的时候,他是积极自由的;当没有人干涉他的时候,他是消极自由的。
伯林还认为,手段不构成对自由的限制。
因为手段是与自由的运用有关,而不是与自由的拥有有关。
如一个人太穷或太无知而不能利用他得到的自由,那么并不能说没有自由。
门仍然对他开着,虽然他不能走出去。
不可否认,消极自由和积极自由都是任何有尊严的生活所不可缺少的,但较之消极自由来说,积极自由更常遭到人们的滥用。
积极自由和消极自由都是真实存在的,而且是不可逃避的问题。
“一个社会为这两个问题所做的答案便可以决定这个社会的性质是自由的还是专制的,民主的还是暴政的,世俗的还是宗教的,私有的还是共有的等等。
这两个概念无论在政治上还是在道德上均被歪曲过,并向其反面发展。
消极自由与积极自由辨析_对以赛亚_伯林_两种自由概念论_的分析与批评
收稿日期: 2008 - 03- 01 作者简介: 李石, 女, 北京大学哲学系外国哲学教研室博士后。
¹ 罗尔斯所指的基本自由包括: 1. 政治自由 ( 参与选举和 政府工作 的权利 ) ; 2. 言 论自由; 3. 良心的自 由和思 想的自由; 4. 持有私有财产的自由; 5. 免于无理由的拘留和逮捕的自由。 ( R aw ls, 1999: 53)
/ 自由 0 是西方政治哲学中最 为核心 的概念之一, 它既是 / 自由主义 0、 / 个人 主义 0 理 论 建 构 的 基 石, 也 是 / 集 体 主 义 0、/ 国家主义 0 意图实现的目标。然而, 从古希腊柏拉图所 理解的 / 自由是 理性对 灵魂中激情和欲望 的驾驭 0 到当今 罗尔斯 所论证 的 社会 正 义 的 原 则应 优 先 考 虑 的 / 平等的自由 0 等, ¹ 对于 / 自由 是什么? 0 的问 题, 各 式 各样 的 思 想 流 派 一 直 争 论 不休。
除此之 外, 伯林 还对两种 不同的消 极 自由理论进行了比 较。伯林论 述到, 一 些 哲学家乐观地相信, 在人类社 会中, 人 们 活动的目的 会自动地 相互协调; 而另一 些 哲学家却认为不同的人 有不同的动机 和愿 望, 人们为了达到 自己的目的, 总是处 于 相互争斗之 中。持第 一种观点 的哲学家 包 括洛克、亚当 # 斯密和穆勒等 人, 他们 相
积极自由与消极自由
积极自由与消极自由
消极自由指个人不受外部力量干涉的自由,如一个人有不被别人打的
自由;积极自由指个人有做某事的自由,比如一个人有追求幸福的自由。
这是伯林提过的两种自由概念,他最初提出这个概念,主要是为反思
对自由的追求可能导致暴政,主要体现在积极自由方面。
因此他比较赞成
消极自由,认为消极自由的危险性比较小。
个人遗产
以赛亚·伯林是20世纪最杰出的自由主义思想家之一。
1998年秋,
在他去世一年后,纽约人文研究院组织了一场关于伯林思想遗产的研讨会。
会议邀请了为数不多的一群对伯林思想颇有研究的学者,以向公开的批评
和审视开放的方式集中讨论伯林的思想遗产。
多元主义是与会学者一个核心关注点:伯林的多元主义信念是他的思
想史研究与哲学论述的核心,他也将多元主义视为自由价值的关键所在。
什么是消极自由和积极自由?
什么是消极自由和积极自由?什么是消极自由和积极自由?这是伯林提过的两种自由概念,大致意思就是:积极自由是指个人有干什么的自由(比如我有追求幸福的自由);消极自由是指个人不受外部力量干涉的自由(比如我有不被别人打的自由) 。
伯林这人不是罗尔斯那样的理论家,更多的是观察现象,然后从中得出区别.他当初提出这个概念, 主要也是为了反思对自由的追求可能导致暴政,这主要体现在积极自由方面.所以他赞成消极自由,认为消极自由的危险性比较小。
我这话说的直白,可能也就不够准确。
这里谈不上“边界" ,也谈不上什么情况下实行什么“自由”,不过是对自由的分类罢了,让我们对自由的认识更加清楚一些. 另外,我个人的感想是:当初伯林提出这两个概念针对的语境和我们现在不同,我个人认为,在当下,也是不能不谈积极自由的。
再简单说两句吧。
为什么说追求积极自由可能导致不自由。
比如说,我们要求有受教育的权利(这就是积极自由),这就要求政府的介入,这样政府的权力就会加大,可能导致对个人自由的侵犯.而消极自由呢,比如说我们要求有自由流动的自由,也就是说,有不受外部力量侵犯的自由,这个危险性就比较小。
但是,对于当下来说,整个社会分化已经如此厉害,仅仅有消极自由是不够的. P.S伯林的两种自由概念伯林的两种自由概念(Negative Liberty and Positive Liberty )是他于1958 年当选牛津大学齐契利社会与政治理论讲座教授时,在他的就职演说中提出来的。
从此以后,学术界普遍认为,这两种概念的产生与形成应当归功于伯林。
然而,事实并非如此,伯林就曾多次承认这一点。
就这两种自由概念的名称来看,在伯林之前其实就已经有人提出来了.叔本华、黑格尔与康德等所讲的是哲学意义上的自由,弗罗姆( Fromm ,美国心理学家、哲学家,法兰克福学派代表人物)讲的是心理学意义上的自由,而伯林讲的则是政治自由。
实际上,伯林的两种自由概念是把西方古典自由主义的消极自由传统与自格林以来的西方及所谓的极权主义国家的积极自由政策加以综合的结果而已.这两种自由概念之所以是在伯林的演讲之后才广为人知,最主要的原因是由于伯林当时所处的冷战背景使然。
积极自由
积极自由:是指个人有干什么的自由(free to,如劳动的自由)
消极的自由:指人不受外部力量干涉的自由(free from,如不被殴打的自由)
政治文化:第一,政治文化是一个政治共同体有关政治生活领域的公共政治思想体系和价值体系,它包括政治学说,政治思想,政治价值,信仰和象征符号等内容;第二,政治文化是一个政治共同体成员指向指向政治体系的心理取向和行为模式的抽象,这可以从政治认知,政治评价,政治情感等方面进行测度;第三政治文化是一个政治共同体现实政治生活中所尊奉的基本政治原则和政治精神,这是在比较政治的意义上构成的一个政治共同体的典型的独特的政治样态。
概而言之,所谓政治文化,是指在一定社会历史文化条件下,一个政治共同体的成员在长期和共同的经济,政治,文化生活中所形成的思想政治体系和价值体系,共同体成员得自经验的政治心理取向和政治行为模式抽象,以及该政治共同体实际政治生活中所奉行的基本政治原则和政治精神这三者的有机整体
政治社会化:一方面,就社会个体成员来说,政治社会化是社会成员通过教育和其他途径,形成政治心理和政治思想,进而形成政治人格,成为政治人的过程。
另一方面,对于政治体系来说,政治社会化又是政治体系塑造其成员的政治心理和政治思想的过程,是社会统治阶级借助于社会公共权力,通过各种途径把本阶级的政治文化传播到全体社会成员使之成为社会共同政治文化的过程。
概而言之,政治社会化是社会成员在社会中学习和接受一定的政治文化而获得政治属性,形成政治人格的过程,同时也是政治系统传播主导政治文化的过程,是两者的有机统一。
公民社会:指公民通过各种组织形式参与到政治生活中,同时公民在政治领域和市场经济领域之外,通过自愿结社,自由讨论公共问题,。
试论积极自由与消极自由
试论积极自由与消极自由作者:别依依来源:《文学教育·中旬版》2015年第09期内容摘要:消极自由和积极自由以赛亚·伯林提出的自由的区分,这种划分对人们理解自由具有重大的意义,并且作为新自由主义和保守自由主义的理论基础深刻影响了二十世纪的西方的政治实践。
本文主要论述积极自由和消极自由的思想来源、以赛亚·伯林对积极自由的批判、笔者对两种自由观的解读和两种自由观对当代西方自由主义的影响。
关键词:积极自由消极自由以赛亚·伯林一.积极自由与消极自由的思想来源以赛亚·伯林在著作《自由论》中首次提出了“积极自由”和“消极自由”这一对概念。
他这样定义消极自由:“政治自由简单地说,就是一个人能够不被别人阻碍地行动的领域”[1],即他认为消极自由是不受他人的干涉。
他进行了这样的论证,只有当某人被人为地阻止达到某个目的的时候,才能说是自由被妨碍;而个人由于自身没有能力实现自由不能说这个人没有自由。
对于积极自由,柏林认为,“自由”一词的积极内涵意味着个人想成为自己的主人,个人希望决定自己的生活,希望行动的动力源于理性和内部,而非源于外在的条件。
积极自由和消极自由思想的直接来源是邦雅曼·贡斯当的《古代人的自由与现代人的自由》一书。
在书中,邦雅曼·贡斯当将自由划分为古代人的自由和现代人的自由,认为古代人的自由是积极持续地参加集体权力,是对社会权力的分享。
现代自由是受保障的私人性质的权利,强调个人独立,只受法律的约束,其权利不受他人的专断意志的影响。
二.积极自由的思想源流爱比克泰德是斯多葛派晚期的代表人物,他主要从自由与道德的关系和自由与人的欲望的关系这两方面论述自由。
在自由与人的欲望这一方面,他认为人在这种情况下会被自己的欲望所控制:如果一个人他希望获得某样东西,他就会受到可以控制这件东西的人的奴役。
人们满足欲望并不能获得自由,因为欲望是无止境的,即便某人的身份从奴隶变成元老院的议员,但他也一直受到欲望的驱使,被驱使他的欲望的人所控制,所以自由不是通过对欲望的满足而实现的,而是通过对欲望的克制实现的。
消极自由? 积极自由?——20世纪中叶中国知识分子对两种自由概念的分梳
府显 然更 为 重视 积 极 自由 ,但 他 并不 忽 视 消极
对 自F 的需 要 。 使 自由要恢 复其 意 义 , 需重 } i 假 必 新 界说 为差 不多 象 ‘ 大量 的 社会 与经 济 的机 极 会’ 这样 的 说法 。” / [ 2
自由 , 因为 在 当时 的 中 国 , 民连 最 起码 的人 身 人
关 系 的处 理与 伯林有 所不 同 。
名演说《 两种 自由概念》 或者再往前追溯至贡 , 斯 当 的《 代 人 的 自由和 现 代 人 的 自由 》而 很 古 ,
少有 人注 意到 中 国知识分 子 对 两种 自由概念 所
在2 世纪 4 年代 ,明确使 用 消极 自由与积 0 O 极 自由概 念 的 中国知识 分 子是 张 申府 先生 和吴 恩裕先 生 。 张 申府 区分两 种 自由概念 的思想 来源 是 英 国 的 国 际关 系 学 者 E H . .嘉 尔 ( d ad H l t E w r a e lt
自由和权 利也 还没 有 。
作者简介 : 田玉才( 92 ) 男, 阳炮兵学院军队政治工作教研 室讲 师, 治学博士 , 17 一 , 沈 政 从事 中西政治思
想研 究 。
在 自由主义思 想 史上 ,消极 自由和积极 自 由的 区分 具有 划 时代 的重要 意 义 ,这 自然应 主 要 归功 于 以赛亚 ・ 林 15 年 具 有 开创 性 的著 伯 98
或 ( )积 极 自由” 和 “ 的概 念 , 格林 、 斯基 、 如 拉 拉
假 定 意味着 某 种公 民和 政治 权利 的享有 ,而与
国家 视 野 之外 的 日常生 活 中 的经 济压 迫 无 关 。
于 是 ,人们 实 际上意 识 到 由政府 所施 加 的严 密 控 制和危 险 ,而无 视 经 济制度 对 千百 万 人 的行 为 的控 制—— 只有 通 过 经济 制度 的干预 ,他 们
试论自由的双重含义及意义——对《逃避自由》的解读
自己意识到 自己独立 于外 界 , 并逐渐摆脱外界 的束缚与约束 , 才能说他是 自由的 ,他 是以一个独 立的整体而存在 的。 伴 随“ 个体化 ” 的不断实现 , 人们逐渐远离给予其安全感 、 和踏实感的原始 “ 关连” 。一旦人们从这 种关 连中脱颖 而出 , 便会发觉 自身是孤独的 ,自身之外 的世界充满着危 险性 和威 胁性 ,自己与世界处于一种相分离的状态 ,随之便会产生一 种忧虑感和无力感。 由此可 以看 出,人的 自由的发展过程和 个体化过程一样 都具有辩证性 。 ( 二) 从 历史进程 上看 研究 自由的双重意义 ,除 了从个体化进程进行考量 , 从 社会 历史进程进行考虑也是有必要的 。这里所说的历史进程 始 于中世纪。弗 洛姆 指出 ,中世纪最突出的特点就是缺乏个 人 自由。中世 纪时期 ,诸 多人 的社会 地位都是 一成不 变的 , 受 到各种规 约的束缚 。在这种社会 环境 中个人感 觉到 安全 , 虽然没有 自由 ,但也不觉得孤独 。 随着早期资本主义 的产生 ,中世纪给人们所带来 的安全 感 随之 消失 ,人 们陷入一种充满孤独和恐惧的境地 。宗教改 革 ,人们获得 了精神方 面的 自由,摆 脱 了精 神权 威 的束缚 , 使 人们成 为 自己的主人 。同时 ,由于受到资产 阶级 的威胁 , 而感 到孤独 无助。在 这种制度下 ,个人受到来 自资本和市场 等方面的威胁 , 变得 更加 自 立, 使得人与人的联系 日渐减少 , 结果必然是人际关系冷漠 ,彼此之 间相互利用。 总之 ,无论是从个体化过程看还是从历史进程看 ,在获 得 自由独立存 在的同时 ,又使 自身失去了存在的依附 ,从而 陷入存在 的孤独 。弗洛姆不仅描述了 自由的两重性 ,同时又 指 出人们对待 自由的两种不 同的态度 。
、
自由的分类
一、自由的分类英国伯林——积极自由和消极自由消极的自由——免于···的自由。
伯林在“两种自由概念”中对消极自由和积极自由进行了界定,指出消极自由的含义是“我们一般说,就没有人或者人的群体干涉我的活动而言,我是自由的。
在这个意义上,政治自由简单的说,就是一个人能够不被别人阻碍地行动的领域”。
因而,消极自由的本质就在于“不干预”,即个人免于他人乃至国家的专断意志的干预。
哈耶克也有类似的论述,在他的《自由秩序原理》一书开篇所讨论的就是自由的问题。
在他看来,自由指的是一种人的状态,“一个人不受制于另一个人或另一些人因专断意志而产生的强制状态,亦被称为个人自由或人身自由”,在此,自由是免于···的自由,仅仅涉及与他人的关系,在此自由观下,对于自由的侵犯只来自于人的强制,特别是来自政府等强制性权利道德强制。
至于呢由于能力挥着其他方面原因造成的不能为或者受限制,如脚破了无法跑步,乃至经济上的贫困,道德上的自持等,都与自由观念无关。
自由就是自由,不是平等、公平、正义,不是文化,也不是人类的幸福或平静的良心。
与之相对,积极自由“源自个人想要成为自己的主人的期望,我希望我的生活与选择,能够由我本身来决定,而不取决于任何外界的力量,我希望成为我自己的意志而不是别人意志的工具。
我希望成为主体,而不是他人行为的对象,我希望我的行为出于我自己理性、有意识之目的,而不是出于外来的原因”。
就积极自由来说,随着自我的不断扩张,实现自我的力量便越来越巨大,自由在此就不再是那种免于强制的状态或领域,而变成了自我控制、自我实现,是做···的自由。
关于两种自由的区分,显然没有考虑到自由不单纯是与不受外部强制有关,而且还与人的生命的自我操作有关。
关于消极自由的定义,其错误体现在如下两个方面。
首先,即便是就不受强制来说,它只是谈到了外部强制,而忽视了心理动机问题,即自由与人的主观因素有关,如何克服人心理上的各种因素对于自由的制约,这是重要的从主体实现角度看,自由即使没有外在的阻碍,也可能有内在的阻碍,免于外部强制的消极自由观念,显示是表面的和粗糙的。
试论自由的双重含义及意义
试论自由的双重含义及意义作者:李亚来源:《青年与社会》2015年第13期【摘要】弗洛姆指出,人的本质特征是自由。
就现代人来说,自由有两方面的含义:一是摆脱外界和权威的束缚,成为一个“独立的个人”,也就是弗洛姆所说的“消极自由”;二是人自觉能动的对社会进行改造、全面的发展自我,从而成为一个“自为的人”,弗洛姆将其称之为“积极自由”。
正是从这两方面揭示出了自由的双重含义,而真正意义上的自由是消极自由与积极自由两者的有机统一。
自由在给人以独立的同时,又让人陷入孤独之中。
由此对自由出现两种截然不同的态度——追求自由和逃避自由。
【关键词】消极自由;积极自由;独立;孤独从古至今,自由总是人们追求的目标。
但是对于自由的理解却不尽相同,因此给出一个明确的、大众都认可的定义有些困难。
自由在受众人追捧的同时,也被加以歪曲和滥用。
埃利希·弗洛姆是二十世纪西方最具影响力的社会哲学家和精神分析学家。
他奋斗的最终目标是实现人类的解放,即使人获得真正的自由。
弗洛姆的自由观贯穿于其著作始终,是其思想精髓,对自由学说的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
一、自由的双重含义人的本质是进行自由自觉地活动。
弗洛姆认为,对于现代人来说,自由包含两方面的含义:一是摆脱了传统权威的束缚,人们不再受各种条规的制约或约束,成为一个“独立的个人”。
但自从人类获得这种自由开始,他就“只能用理性和良心作为自己的唯一判断,除此之外没有任何支持”。
这种自由便是弗洛姆所谓的“消极自由”,即“摆脱……的束缚而获得的感觉”,是人挣脱了外界的束缚后所获得的自由自在,无拘无束。
人与动物相比,本能调节相对缺乏。
人对自然的适应,主要是学习,而不是由本能决定的。
所以,人的本能即使不是正在消失,也是正在退化中。
因此,人对父母的依赖时间长于任何动物,而他对环境的反应,不及其本能自动调节来得迅速。
对自由的追求是人类的使命,但现代人既渴望获得自由,又恐惧自由。
与消极自由相对,“积极自由”是弗洛姆提出的另一面。
漫谈伯林的两个自由概念(不同视角的深度好文)
漫谈伯林的两个自由概念(不同视角的深度好文)漫谈伯林的Two Concepts of Liberty中共中央党校《理论视野》杂志社副主编李小科(李小科授权发表鸣谢)内容提要:从伯林的作为一名思想史家的角度,读解他的《两种自由概念》。
伯林在此文中使用“消极自由”和“积极自由”,主要是用以概括和考察以往政治思想史两种不同类型的思想家们对自由的理解,而不在于阐发他本人对“自由”的定义;“消极自由”和“积极自由”,在伯林的文本中分别代表的是以往的思想家们对自由做不同理解的两个概念,而不是说伯林认为有两种“自由”,或自由有“两种”。
关键词:柏林消极自由积极自由肯定式的自由否定式的自由伯林是一位著名的思想史家。
他的作品之所以在政治哲学界引起广泛的影响和讨论,主要源于他在1958年发表《两种自由观念》[①](以下简称《概念》)及其后围绕此书的主题展开的一系列争论。
《概念》问世后,立刻引起人们的广泛讨论,许多人透过《概念》推测和揣摩伯林的自由观,研究伯林的自由哲学,或针对《概念》对伯林的划分和“自由思想”提出质疑和批评,并“一直被无休止地争论着”,使其“成为了过去50年中最有影响的自由主义论述”。
[②]纵观学术界对伯林及其《概念》等的研究,人们普遍认为伯林在《概念》中,伯林对“自由”进行了划时代性地或“革命性地”划分,即认为伯林“把‘自由’区分为‘积极自由’与‘消极自由’”两种,并据此来总结、概括、分析和评价伯林的“自由观”,但很少有人关注或追问,伯林在很大程度上区分的是关于自由的两种(类)概念,而不是两种自由。
这种观点既在许多国外大家那里流行,如国外的查尔斯.泰勒、昆廷.斯金纳、杰拉尔德.麦卡勒姆和约翰.格雷等[③],更见于国内著名的教授[④]和权威刊物刊登的文章[⑤] 。
与此相承,几乎所有的《概念》中译本,均就将Two Concepts of Liberty,译成“两种自由概念”,并做“与两种自由对应的两个自由概念”来理解;将伯林的negative liberty和positive liberty分别简单地译成“消极自由”和“积极自由”,从而过滤和忽略了分别包含在原有英文术语当中的“否定式(自由)”和“肯定式(自由)”这层重要的意思;在把握伯林的“自由观”时,过分地执着于《概念》,而没有太重视伯林后来为其“自由五论”的出版而特别撰写的“导论”(Introduction)。
消极自由与积极自由
消极自由与积极自由发布时间:2008-06-25消极自由与积极自由刘荻笔者最近发现国人对以塞亚·伯林的《两种自由的概念》一书中所论述的消极自由和积极自由的概念理解得相当混乱:有人以为积极自由是“做某事的自由”,而消极自由是“不做某事的自由”;有人认为消极自由是私人生活的自由,而积极自由是政治自由。
其实这两种理解都是误解,笔者此文将对此做一番澄清。
一、消极自由与积极自由的区别伯林认为消极自由是“freedom from”,而积极自由是“freedom to”。
二者的区别简单说来就是:“freedom from”的意思是不受他人干涉的自由,只要没有他人干涉你,你就拥有消极自由,无论你是否有实践这种自由的机会和能力。
例如,言论自由是一种消极自由,它的意思是说国家不能干涉你的言论;但是如果你不会说话或写字,别人没有义务帮助你,好让你能够发言;如果没有媒体肯发表你的文章或者让你通过它们发言,你也不能以自己拥有言论自由为由要求别人为你提供发言的场地和工具。
言论自由的意思只是国家无权禁止你发言而已。
拥有消极自由除了别人不能干涉你之外,是不需要其他任何条件的。
而积极自由是有条件的。
维基百科把积极自由定义为实现自己潜能的机会和能力,还把积极自由描述为个人实现特定目的的能力。
显然,实现某种目的除了别人不干涉你之外,还需要其他条件。
例如,如果我有了一百万美元,我大概就有了“财务自由”:我可以不用工作也能生活。
这种自由不是仅仅没有他人干涉我就能拥有的,它需要我有一百万美元才能实现。
维基百科上还有一些关于消极自由和积极自由之间的差别的例子,例如,你有出国度假或游过英吉利海峡的消极自由,因为没人阻止你这样做;但是你没有这样做的积极自由,因为你买不起飞机票或者游泳游得不好。
两种自由概念(二)
两种自由概念(二);二、积极自由的概念"自由"这个字的积极意义,是源自个人想要成为自己的主;人的期望。
我希望我的生活与选择,能够由我本身来决定,而不;取决任何外界的力量。
我希望成为我自己的意志,而不是别人;意志的工具。
希望成为主体,而不是他人行为的对象;我希望;我的行为出于我自己的理性、有意识之目的,而不是出于外来的;原因。
我希望能成为重要的角色,不要做无名小卒;我希望成为一个"行为者";(doer)--自己做决定,而不是由别人决定;我希;望拥有自我导向,而不是受外在自然力影响,或者被人当做是一;件物品、一只动物、一个无法扮演人性角色的奴隶;我希望我的人性角色,是自己设定自己的目标和决策,并且去实现它们。
当;我说我是理性的,当我说理智使我成为一个人,而有别于世界其;他事物时,我所指的,至少有一部分就是上述的意思。
人,最重;要的,我希望能够意识到自己是一个有思想、有意志而积极的;人,是一个能够为我自己的选择负起责任,并且.8S用我自己的思想和目的,来解释我为什么做这些选择的人。
只要我相信这一点是真理,我就觉得自己是自由的,而如果有人强迫我认为这一点不是真理,那么,我就觉得在这种情形下,我已经受到奴役。
以做自己主人为要旨的自由,和不让别人妨碍我的选择为要旨的自由,表面上来看,似乎没有什么重大的逻辑差距,只不过是同一件事的"消极"与"积极"描述方式而已。
但是,在历史上,"积极"与"消极"的自由观,却朝着不同的方向发展,而且不一定依照逻辑常理,终至演变成直接的冲突。
要弄清楚这个现象,其中一个方法,就是去了解自主(self-mastery)这个比喻,本身所造成的影响力。
最初,这也许是并无害处的影响力。
"我是自己的主人"、"我不是任何人的奴隶",这种想法并没有害处可言。
新闻自由:积极的自由还是消极的自由
新闻自由:积极的自由还是消极的自由一、自由和新闻自由自由是为人人所向往的东西:无论是在历史上还是在当下,无论是大至国家和民族的战争,小至个人的反抗斗争,往往与争取自由权利密不可分。
而自由本身的概念和内涵,也随着时代的前进、经济的发展不断得到丰富和延伸:在内容上,人们经常提到经济自由、社会自由、政治自由、道德自由与形而上学的自由等等,它们有共同之处,但具体内涵则有很大的不同;在时间上,19世纪的自由主要是指社会的自由与政治的自由,而在20世纪自由则变得更加复杂,这是因为经济的发展使各种事物变得复杂,再加上我们对历史与自由的认识和理解有了发展,所以,没有人能够准确界定“自由“一词的涵义。
这样一来,“正如‘幸福’、‘善’、‘自然’、‘实相’一样,‘自由’这个名词的意义也很模糊。
“新闻自由”同样如此。
从历史上看,新闻自由缘起于欧美等国对出版自由的争取,以约翰·弥尔顿的《论出版自由》为起始,在漫长的演进过程中,新闻自由的理论基础从传统到新颖,逐渐发展出完整的体系。
西方主流的新闻学术界认为新闻自由的传统理论基础包括天赋人权理论、观点的自由市场理论及民主促进理论,较新的新闻自由理论基础则为第四权理论。
“新闻自由”这一概念本身的内涵也随着其理论基础的演变,不断地得到发展。
其中,关于新闻自由应当属于“消极自由”还是“积极自由”的争论,至今仍是学术界的关注的焦点。
二、消极的自由和积极的自由1.概念消极的自由和积极的自由的概念,是被誉为当代自由主义一代宗师的伊赛亚·柏林最为人所知的思想贡献,对于人们理想自由的实质具有重大的意义。
伊赛亚·柏林在他的著作《两种自由概念》中提出:“消极自由”乃是相对于“积极自由”而言。
我们可以将消极自由理解为一种“保留区”的自由,它划定个人的某一范围为外人,社会,法律及其他因素不加以干涉的保留区,不管这一不加干涉的保留区是依据什么原则来划定的,是自然法、自然权利也好,或是功利原则或绝对命令也罢,抑或是社会契约的绝对不可侵犯性,或是任何其他人们用以阐明论证其信念的概念,反正在这种意义上,自由意味着“免于”的自由,意味着在一个虽然变动不居却总是可以加以确认的界限之类不受干涉。
立法的积极与消极自由研究
立法的积极与消极自由研究近年来,立法已经成为一个备受关注的议题。
法律的制定对社会的进步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然而,立法的过程中既有积极的一面也有消极的一面。
本文将从不同角度探讨立法的积极与消极自由。
立法的积极自由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立法为社会提供了法律保障。
通过立法制定一系列法律,社会将有明确的规范和框架,人们的权益将在法律的保护下得以维护。
例如,劳动法保护了劳动者的权益,儿童保护法保护了未成年人的权益,这些法律的制定使得社会有序、稳定发展。
其次,立法为纠正社会问题和不平等提供了契机。
通过立法,可以针对特定问题进行干预和改革。
比如,近年来各个国家都在加强对环境保护的立法力度,以解决环境污染问题。
同时,立法也在努力消除社会不平等现象,例如通过反歧视法律来保护弱势群体权益。
这些立法举措带来了一定的积极效果,为社会的进步贡献一份力量。
此外,立法也为公民享有自由提供了保障。
合理制定的法律能够为公民的自由提供保护,并确保其权力不被滥用。
例如言论自由、宗教自由等,这些自由通过立法得到保障,使得公民能够更自由地表达自己的意见和信仰。
通过法律的积极干预,社会成员的个人权利和自由得到更好的保护。
然而,立法也存在一些消极的自由。
首先,立法有时会限制个人权利和自由。
法律的制定过程中,为了实现公平正义和社会秩序,需要限制某些个人行为和自由。
这可能对部分人产生不利影响。
例如,在某些国家,法律禁止某些程度上合理的言论和表达,这可能会损害到个人的言论自由。
因此,立法的消极自由可能会引发对个人权利和自由的担忧。
其次,立法的实施过程中有时会存在滥用权力的现象。
一些立法者可能出于私利或个人立场而制定法律,这样的立法往往会产生负面影响。
例如,一些国家的某些领导人在制定法律时可能会滥用权力追求个人或特定群体的目标,这将破坏公民的权益和社会的公正。
此外,立法的不完善和不协调也可能导致消极自由。
立法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包括法律的制定、实施和监督等多个环节。
自由论的论述题
自由论的论述题论及自由,可以想到赛亚.柏林的“积极自由”和“消极自由”。
积极自由指取决于自己,而不是外在强制的自由;消极自由指“保留区”的自由,在这个意义上,自由是“免于”的自由。
从积极自由和消极自由的层面,我们可以进行以下探讨:1.自由是社会性的,而非纯个人性的:权利只有在被他人承认的条件下才是有效的,而为了得到他人的承认,我首先必须承认他人是与我一样的独立的自我。
只有意识到他人同样自由的人,才有可能获得自由。
所谓的绝对自由不仅会危及他人,也会反弹到自身。
2.个人自由的界限:自由从来就是有限度的自由,所以,卢梭在《社会契约论》里发出了“人生而自由,但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的感慨。
任何缺乏责任担当的自由都是对自由理念、自由权利的误读。
就如同一个人有喝酒的自由,但是一个喝醉就要伤人的人让自己喝醉,就是对于他人的罪行。
对个体所享有的权利和自由有明显的规范和限制,并能使这些自由服务于最为广大的民众,是我们应该珍视的价值目标和终极目的。
3.自由与限制的关系:自由并不是随心所欲,随心所欲、为所欲为都是自由的对立面。
自由必须以限制为基础,但是限制不是目的,而是大道目的的手段,这目的正是保障自由。
限制来自于两个方面,自律与他律。
自律是服从自己订立的道德律令。
物欲、权力欲的膨胀,说明自己也是奴隶。
卢梭强调,服从公益是自由,卢梭式自由不仅是指不被他人强制,还指不被自身的欲望所支配。
自由与服从并不矛盾,服从一己私利是不自由,服从公意是自由,因为公意是个体自己作为共同体的一员而订立的。
一个人如果不服从公意,也就是不愿自由,法律可以强迫4.合法的外来限制:自由需要通过法律来加以保障。
自由的第一步是要求法制,而不是由统治者超越法律来独断专行。
但是我们需要甄别的是,在某些方面,我们不仅要通过法律,还必须公国废除坏的法律来争取自由。
自由是从那些不伤害他人的活动中进行选择的权利。
在不伤及他人的前提下,自由就是由自。
5.在对待古今的正统与异端的问题上,我们应理性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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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 总是 受 制 于 外 部 的 环境 和条 件 , 连 人 的身 体 、 财产 、 亲 戚 朋 友 都 不 是 完全 受 自己掌 控 的 , 人除 了自己 的 内 心可 以被 自己 完 全 掌 控 , 其 余 所 有 的方 面 都 受 到 外 在 条 件 或 者 他 人 的影 响甚 至 控 制 。 为 此 , 要 达 到 自由 , 即不 受 他 人 控 制 , 只 能 在 自己 可 以 完 全 掌 控 的 自我 的 内心
不服从公意 , 共 同体 就 需 要 强 迫他 服从公意, 即迫 使 他 自由 。
自己 的 主人 , 个 人 希 望 决 定 自 己的 生活 , 希 望 行 动 的动 力 源 于 理 性 和 内部 , 而 非 源于 外 在 的条 件 。 积 极 自由 和 消 极 自 由思 想 的 直接来 源是邦雅曼 ・ 贡斯 当的 《 古 代 人的 自由与现 代人 的 自由》 一 书。 在书中, 邦雅 曼 ・ 贡 斯 当将 自由 划 分 为 古 代 人 的 自 由和 现 代 人 的 自由, 认 为 古 代 人 的 自由是 积 极 持 续 地 参 加集 体 权 力 , 是 对 社 会 权 力 的分享 。 现代 自由是受 保 障 的 私人 性质 的权利 , 强调个人 独立 , 只 受 法 律 的 约束 , 其 权 利 不 受 他 人 的专 断 意 志 的影 响 。
事物 的范 围 内 , 人 才 是 自由 的。 而
极 自由 : “ 政 治 自由简 单 地 说 , 就是 个 人 能 够 不 被 别 人 阻 碍 地 行 动
一
要 稍 微变 动 , 每个 人 就 立 刻 恢 复 他 此 前 的权 利 ,就 可 以 享 有 天 然 自 由。 也就 是 说 , 卢 梭 认 为 社 会 契 约
会 受 到他 人 的侵 犯 , 因为 一 切 都 处 在 法 律 的保 护 之下 。 由于 此前 提 到 的 自然状 态 的恶 劣 , 人 们 必 须 让 渡 自己的 权 利给 共 同体 , 即社 会 契 约 则 要 求 个 人 将 一 切 权 利 让 渡 给 共 同体 。 为 了保 障 社 会 契 约 的 实 效 性 , 个人不 能不服从公 意 , 因此 谁
的外 在 处境 很 不 好 ,是 一 个 奴 隶 ,
三. 柏林 对 积 极 自由的评 判 以赛 亚 ・ 伯 林 对 爱 比克 泰 德 和
卢 梭 的积 极 自由观 都 进 行 了批 判 ,
他 认 为 前 者 会 导致 “ 幸福的奴役” , 后者 会 导 致 “ 强 迫他 人 自 由” 。 柏 林 认为, 爱 比克 泰德 所 代 表 的斯 多 葛 学 派 的 自由观 是 “ 退 居 内 在 城堡 ” 的体现 , 爱 比克 泰德 受 外 在 条 件 的 限 制 ,不 能 满 足 自己 欲 望 的 自由 , 从 而退 回其 内心 , 在 内心 中 寻求 自 由 。柏 林 认 为 , 这样 的 自由是 禁 欲 主义的 , 放 弃 对 外部 条 件 的争 取 直 接 退 守 内 心会 走 向 自 由的 反 面 , 在 他看来 , 这 种 自 由的 结果 即便 某 人
二. 积极 自由的思 想 源 流 爱 比 克 泰 德 是 斯 多 葛 派 晚期
中才 能实 现 。 所 以对 于爱 比克 泰德 来 说 , 自 由不 是 去 改 变 外 在 的 世
界, 而是 使 自己的 内心 和 意 愿适 应 外 在 的变 化 , 这 是 一 种 妥协 和退 让 的方 式 。
学 教育
圜 囝
试 论 积 极 自 由与 消 极 自 由
围别 依 依
内容 摘 要 :消 极 自由和 积极 自由 以赛 亚 - 伯 林 提 出的 自由 的 区分 ,这 种 划分 对 人 们 理 解 自由具 有 重 大 的意
义 ,并 且 作 为 新 自由主 义 和 保 守 自由主 义 的 理论 基 础 深 刻 影 响 了二 十世 纪 的 西方 的政 治实 践 。 本 文 主 要 论 述 积 极 自由和 消 极 自由 的思 想 来 源 、 以赛 亚 ・ 伯 林 对 积 极 自由的批 判 、笔 者 对 两 种 自由观 的解 读和 两种 自由观 对 当代 西 方 自由主 义 的 影响 。
但所 服从 的只 是他 本人 , 享 有 同 他 在 自然 状 态下 一 样 的 自由 。 并 且 这 个 契 约规 定 的 十 分 明确 和清 晰 , 只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自 由不 是 通 过 对 欲 望 的 满 足 而 实 现的 , 而 是 通过 对 欲 望 的克 制 实 现 的 。在 爱 比克 泰 德看 来 , 自 由意 味 着独 立 , 只有 在真 正 取 决 于 自身 的
关 键词 : 积 极 自由 消极 自由 以赛 亚 ・ 伯 林
一 .
积极 自由与 消极 自由 的思
想 来 源 以赛 亚 ・ 伯林在著作《 自由 论 》 中首 次 提 出 了 “ 积 极 自由 ” 和“ 消极 自由” 这一 对 概 念 。 他 这 样定 义 消
人 的 身 份 从 奴 隶 变 成 元 老 院 的议 员 ,但 他 也 一 直受 到欲 望 的驱 使 , 被驱 使 他 的欲 望 的人 所 控 制 , 所 以
不 会 影 响人 的 自 由 , 个 人 意 志 并 不
的领 域 ” 【 1 1 , 即 他认 为消 极 自 由是不
受 他 人 的干 涉 。 他 进 行 了这 样 的论 证, 只 有 当某 人 被 人 为 地 阻 止 达 到 某 个 目的的 时候 , 才 能 说 是 自 由被 妨碍 ; 而 个 人 由 于 自身 没 有 能 力 实 现 自由不 能说 这 个 人没 有 自由 。 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