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人员抓违章处罚规定
安全生产违章处罚规定
安全生产违章处罚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反违章力度,杜绝违章责任事故的发生,确保人身、机械和设备的安全,加强安全生产的全面管理,确保特种作业的安全使用,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发生违章,依据本规定对相关责任人员给予处罚。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我司的日常养护作业人员、修理人员和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管理。
第四条根据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到人的原则,无法明晰责任的一般性事故、违章、隐患追究,原则上由单位负责人承担,并接受相应考核。
第五条实行经济处罚的同时,对违章及事故责任人应做好思想教育工作,使当事人充分认识违章、事故的危害性,促进个人安全意识。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六条各班组要认真抓好违章自查自纠工作,发现违章,要对违章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和经济处罚,并作好记载。
自查处罚的违章不作稽查处罚依据。
第七条成立稽查小组,公司各部门部长、专职安监员都是稽查小组成员,都负有稽查的责任。
第八条各级稽查人员要认真开展安全稽查工作,严格执行“连带处罚”、“责任追溯”和“记分考核”制度,即:稽查发现违章,在处罚班组长、班组负责人的同时,对现场工作当事人都要进行连带处罚,并作好登记。
本单位稽查处罚的违章不作上级稽查处罚依据。
第九条稽查发现违章,应填写《处罚通知书》(一式二份,格式见附件一),其中一份公司总部收执,另一份由安全负责人收执。
第十条违章下岗处罚由公司综合部门和安全专职共同执行,违章人员的下岗与复岗时间由安全专职提出并通知人资部门,下岗人员的处罚及管理按照有关下岗人员的管理规定执行。
第三章记分与处罚第十一条违章记分标准分为“2分、4分、6分”三档,并分别定义为“一般违章、严重违章、恶性违章”。
详细内容见附一“违章记分标准“。
违章处罚类别分为经济处罚、重新考核、调岗三种。
对多次违章,采取累计记分的方法进行考核处罚,考核周期均为一个季度考核分12分/季度。
在一个考核周期满后,累计考核分值重新从零开始计算。
集团公司管理人员违规违纪行为处分规定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管理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节指导思想、适用范围和原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督约束机制,规范管理人员行为,保障企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国资委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总部机关、专业分公司及所属企事业单位。
本规定所称管理人员是指公司总部机关、专业分公司及所属企事业单位以任命、聘任或者委派等方式在管理岗位任职的工作人员。
第三条管理人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应当承担纪律责任的,依照本规定给予处分。
国家和上级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四条给予管理人员处分,应当坚持以下原则:(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二)教育与惩戒相结合;(三)处分的轻重与所应承担的违纪违规责任相适应;(四)适用处分一律平等。
第五条对管理人员违纪违规的调查处理,应当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
第二节处分的种类和运用规则第六条处分的种类为:(一)警告;(二)记过;(三)降级;(四)降职;(五)撤职;(六)留用察看;(七)开除。
第七条受处分的期间为:(一)警告,6个月;(二)记过,12个月;(三)降级,18个月;(四)降职、撤职,24个月。
受到处分的管理人员在受处分期间不得评选先进,不得列为后备干部,不得晋升职务(含技术职称),不得提高级别和工资档次。
受撤职处分的,应当降低两个职级以及相关待遇。
受降职处分的,应当降低一个职级以及相关待遇。
受降级处分的,应当降低一个工资(薪酬)档次。
受开除以外处分的管理人员,在受处分期间有悔改表现,并且没有再发生违纪违规行为的,受处分期满后,评选先进、推荐后备干部、晋升职务、提高级别和工资档次,不再受原处分的影响。
但受降级、降职、撤职处分的,受处分期满不视为恢复原级别、原职务。
给国家、公司资产造成损失,或者对安全生产事故负有责任受到撤职以上处分的,五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三违处罚管理制度
三违处罚管理制度三违”管理制度为了有效杜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以下简称三违)现象,进一步强化对“三违”行为的检查和处罚,引导和教育员工形成良好的安全惯,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本办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生产实际情况制定。
三违”行为是指在生产作业和日常工作中出现的盲目性违章、盲从性违章、无知性违章、惯性违章、管理性违章以及施工现场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等行为。
为纠正“三违”行为,重点从以下四个方面查处“三违”行为:一是各级干部、管理人员是否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按规定进行安全检查;二是各级生产组织、指挥和协调人员是否按照安全生产“五同时”规定组织生产;三是关键生产环节和重要生产工序是否执行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四是生产岗位、施工作业现场操作人员是否遵守工艺纪律、施工纪律、劳动纪律和操作规程。
各部门要持续开展反对部分管理人员中容易出现的重生产、重效益、忽视安全的不良倾向,有针对性的进行安全意识教育,使他们真正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做遵章守纪的带头人。
针对部分员工“违章不一定出事故”的侥幸心理,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分析其危害性,启发员工增强自我保护意识,自觉遵章守纪。
各部门要广泛开展群众性的自查自纠活动,有针对性的利用车间、班组安全活动开展安全知识问答、技术练兵、事故案例讨论等教育活动,对不安全行为乃至成为惯的主观因素进行认真分析,制定纠正措施,认真加以纠正。
同时,安全科重点组织查处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行为,各部门管理科组织劳动纪律检查,查处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公司宣传部门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遵章守纪的重要性和违章违纪的危害性,形成“三违”行为人人喊打的舆论氛围,促使员工养成自我约束、自我防范、规范操作、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良好惯。
同时,各部门要落实“以人为本”的管理思想,及时掌握员工的思想动态,关心员工的生活,积极改善员工的工作环境,帮助员工解决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解除员工的后顾之忧,避免员工在工作中因担心完不成任务等冒险违章。
相关方人员违规处罚管理制度
相关方人员违规处罚管理制度相关方人员违规处罚管理制度1.目的:为落实安全管理的各项制度,进一步加强对厂内各部位的综合治理工作,明确安全管理责任,维护好公司的生产秩序,确保生产正常运行,实现企业的安全发展。
2.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各部门在生产及安全管理工作中对厂外人员的违章管理。
3.制度内容:3.1凡是进入本公司的外协厂、供应商、项目施工及各类维修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我司规章制度及本制度,若有违反制度而态度恶劣的,必须从严处罚违规人或单位,违章人员及其单位负连带责任。
相关部门安全管理人员和保安要严格监督执行。
3.2外部人员有下列情节之一的行为,处以本人或单位罚款500元,造成损失的按300%的经济价值赔偿,导致人员伤亡的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三次违章的,与其单位断绝一切业务往来。
处罚及赔偿款直接从货款中扣除,违章人员及其单位负连带责任。
3.2.1外协人员、项目施工人员、维修人员、或供应商未经许可,擅自开车进入生产车间、仓库或工作场所;3.2.2外部人员在生产车间擅自动用起重机、及各种机器设备;3.2.3外部施工及维修人员因需要在车间、仓库、及禁火区域动用明火或危险作业,而未经该部门安全主任批准,擅自动用明火作业,或在禁烟区内吸烟等;3.2.4外部人员因施工或维修设备需要,未经公司专业部门批准,随意乱接临时电线。
3.3外部人员有下列违规情节之一的行为,处以本人或单位罚款300元,并立即规劝出厂。
处罚及赔偿款直接从货款或工程款中扣除,违章人员及其单位负连带责任。
3.3.1外部人员无论因任何原因擅自穿短裤、穿拖鞋或露趾凉鞋、赤脚、赤背进入生产现场或办公场所;3.3.2外部车辆进入公司未按交通示意线停车,乱停乱放,堵塞正常交通秩序,堵塞车间、仓库大门或禁止停车的安全通道等(由保安严格监督执行);3.3.3未经许可擅自进入办公场所及车间、仓库和宿舍区闲逛,并做与工作无关之事。
3.4管理责任3.4.1涉及外部人员禁止动用的特种设备和其它生产设备和设施,需要设置禁止标志或提示标志,尽量做到人性化管理;3.4.2对外部入厂施工、维修或从事危险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由该项目负责人具体全面负责。
安全生产违章处罚规定
安全生产违章处罚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相关法规,对安全生产违章行为的处罚规定如下:
1. 违章行为:未按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规程要求进行安全评价、安全检测、安全许可等安全管理活动的;未经安全检验、鉴定或者超过有效期限继续使用安全设备、安全器材的;未按照法定标准和规定进行安全生产操作的。
处罚措施: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根据违法行为的轻重情节,对单位处以罚款、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暂停生产、责令停产整顿等措施。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可以处以罚款、行政警告、责令停职、撤职、开除等处分。
2. 违章行为:未按照安全生产规定向员工提供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未履行安全生产约定的;不按照法律、法规和标准组织实施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未按照规定报告、调查、处理事故。
处罚措施: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和后果,对单位处以罚款、暂扣执照、暂停生产、责令停产整顿等措施。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可以处以罚款、行政警告、责令停职、撤职等处分。
3. 违章行为:制造、销售假冒、伪造、非法使用安全标志或者伪造、重用或者超范围使用检测结果、监测数据等;弄虚作假,骗取、逃避安全检查和安全监督、管理。
处罚措施: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根据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对单位处以罚款、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暂扣执照、追究刑事责任等措施。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可以处以罚款、行政警告、责令停职、撤职等处分。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仅为一般性的处罚规定,具体的处罚措施和标准可能会因不同地区和行业而有所不同。
因此,在实际操作中应根据具体情况参考相关法律法规,以确保安全生产。
现场违章处罚规定
现场违章惩罚规定现场违章惩罚规定重要是指在道路交通管理中,对一些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适时、公正、严格地予以惩罚的规定。
本文将从道路交通管理的紧要性、违章惩罚的法律依据、违章惩罚的原则、违章惩罚的程序以及惩罚后的申诉等方面,认真介绍现场违章惩罚规定。
一、道路交通管理的紧要性道路交通管理是指对道路交通流动进行计划、组织、指挥和调控,以保证交通安全和顺畅。
在城市化进程不断加速的今日,道路交通管理显得更为紧要。
道路交通管理不仅涉及交通的顺畅,更涉及到人们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严重危害到公共交通安全和秩序,加大了道路、车辆、人员的损失,严重制约了经济社会的进展。
因此,道路交通管理显得至关紧要。
二、违章惩罚的法律依据违章惩罚的法律依据重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
依据这些法律法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重要包括以下行为:超载、超速、酒后驾车、闯红灯、逆行、占用道路、不系安全带、不安全驾驶、疲乏驾驶等。
这些违法行为都将被处以现场惩罚。
三、违章惩罚的原则违章惩罚的原则重要有以下几点:1、公正、公正原则:对每个违章者公正、公正地处理,不管职位、身份、财产多寡都要一视同仁。
2、依法、客观原则:惩罚必需建立在依法、客观的前提下,不能任意发号施令。
3、先礼后法原则:在处理违章行为时,除了应依照有关法律规定进行惩罚外,还应重视礼貌与法律的结合,体现人性化的惩罚方式。
4、文明执法原则:在惩罚时应重视文明执法,不得实行恶言恶语、粗鲁无礼的方式。
5、存证、公证原则:在对违章行为进行处理时,应做到存证、公证,以便日后的申诉和复核。
四、违章惩罚的程序违章惩罚的程序重要包括以下几个环节:1、发觉违法行为:交通管理人员在道路上巡察、设卡查验,发觉违法行为时要适时制止。
2、调查取证:交通管理人员通过现场勘查、询问当事人等方式,对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取证,取得相关证据。
现场违章处罚规定
现场违章处罚规定
是指在交通违法行为发生的现场,交警或执法人员对违法行为的当事人进行处罚的规定。
具体规定会根据不同地区的法律法规和交通管理的需要有所不同,下面是一些常见的现场违章处罚规定:
1. 交通违法行为现场处罚:交警或执法人员在发现交通违法行为后,可以当场出具罚款通知书或处罚决定书,要求当事人在规定时间内交纳罚款或处理违法行为。
2. 现场罚款:当事人在现场完成处罚程序后,可以选择在现场缴纳罚款,警方或执法人员会出具罚款收据,并将罚款交到相关部门。
3. 现场扣留违法车辆:交警或执法人员在发现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时,可以对违法车辆进行现场扣留,并出具相应扣留通知书,要求当事人在规定时间内到相关部门处理。
4. 现场拖移违法车辆:对于某些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例如酒驾、无证驾驶等,交警或执法人员可能会对违法车辆进行现场拖移,将其送至指定地点进行进一步处罚和处理。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现场违章处罚规定会因地区和违法行为的不同而有所变化,最好还是参考当地的交通管理规定和法律法规。
此外,交通违法行为还可能会导致额外的行政处罚、扣分和驾驶证限制等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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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三十种违章违纪处罚实施细则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三十种违章违纪处罚实施细则《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三十种违章违纪处罚实施细则》是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文件,为了加强对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管理,规范安全生产行为,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而制定的。
下面,我们将详细介绍该细则中的三十种违章违纪处罚实施细则。
一、未按照规定进行安全操作,未及时报告事故、故障,造成一定后果的,给予口头警告并扣发其当月工资的 2%。
二、未按照规定穿戴个人防护用品或使用劳动保护用品,或者未对其使用所需的劳动保护用品进行检查,造成一定后果的,给予口头警告。
三、未按照规定设置安全防护设施、未对设施、设备进行定期检查、维修保养,造成一定后果的,给予口头警告并扣发其当月工资的 5%。
四、未制定或者未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检查制度,造成一定后果的,给予口头警告并扣发其当月工资的 5%。
五、未履行安全生产技术措施或工作程序,或在安全作业报告中隐瞒真实情况、虚报安全统计数据,造成一定后果的,给予口头警告并扣发其当月工资的 5%。
六、违反有关劳动卫生和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规定,造成一定后果的,给予口头警告并扣发其当月工资的 5%。
七、未按照规定制订安全预案、应急救援预案等,造成一定后果的,给予口头警告并扣发其当月工资的 5%。
八、在生产过程中使用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时未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造成一定后果的,给予口头警告并扣发其当月工资的 5%。
九、未按照规定进行消防安全管理,造成一定后果的,给予口头警告并扣发其当月工资的 5%。
十、未按照规定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进行查处,未及时纠正和处置安全事故隐患,造成一定后果的,给予口头警告并扣发其当月工资的 5%。
十一、未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严重影响生产经营秩序,造成一定后果的,给予口头警告并扣发其当月工资的 10%。
十二、违反国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造成一定后果的,给予口头警告并扣发其当月工资的 10%。
安全生产违章行为处罚办法
安全生产违章行为处罚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落实公司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规范、有效的对违章行为进行处罚,引导员工自发遵守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杜绝违章行为,从源头遏制事故发生,制定本处罚办法。
第二章安全生产违章行为定义及种类第二条本办法所指安全生产违章行为是指:“虽未造成后果,但违反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标准规范和公司安全生产制度,可能导致人员伤亡或给公司带来经济损失、负面社会影响的行为”。
第三条安全生产违章行为种类分为四类,分别为:“A、B、C、D”,分类原则按照违章的性质和可能导致后果的严重性进行划分。
1.A类划分原则(以下情形之一):违章指挥(班组长以上管理人员或作业组指挥人员);作业人员漠视他人生命安全,违章操作;如发生事故,可能导致3人及以上重伤或1人及以上死亡事件;可能造成公司十万元及以上经济损失的。
2.B类划分原则(以下情形之一):作业人员自我安全意识不强,明知故犯,违章操作;如发生事故,可能导致1人以上、3人以下重伤事件;可能造成公司五万元及以上、十万元以下经济损失的。
- 1 -3.C类划分原则(以下情形之一):作业人员自我安全意识不强,胆大冒险,违章操作;如发生事故,可能导致1人重伤或1人及以上轻伤事件;可能造成公司五万元以下经济损失的。
4.D类划分原则(以下情形之一):员工违反劳动纪律或违反操作规程的。
第三章安全生产违章行为的处罚第四条对安全生产违章行为实施处罚,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五条A类安全生产违章行为处罚:扣除主要责任人当月20%岗位奖金,部门相关管理人员10%。
第六条B类安全生产违章行为处罚:扣除主要责任人当月10%岗位奖金,部门相关管理人员5%。
第七条C类安全生产违章行为处罚:扣除主要责任人当月5%岗位奖金,部门相关管理人员3%。
第八条D类安全生产违章行为处罚:扣除主要责任人当月2%岗位奖金。
第九条安全生产违章行为导致既定后果的,按照海螺创业《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处理、处罚。
管理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分规定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管理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节指导思想、适用范围和原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督约束机制,规范管理人员行为,保障企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国资委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总部机关、专业分公司及所属企事业单位。
本规定所称管理人员是指公司总部机关、专业分公司及所属企事业单位以任命、聘任或者委派等方式在管理岗位任职的工作人员。
第三条管理人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应当承担纪律责任的,依照本规定给予处分。
国家和上级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四条给予管理人员处分,应当坚持以下原则:(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二)教育与惩戒相结合;(三)处分的轻重与所应承担的违纪违规责任相适应;(四)适用处分一律平等。
第五条对管理人员违纪违规的调查处理,应当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
第二节处分的种类和运用规则第六条处分的种类为:(一)警告;(二)记过;(三)记大过;(四)降级;(五)降职;(六)撤职;(七)留用察看;(八)开除。
第七条受处分的期间为:(一)警告,6个月;(二)记过,12个月;(三)记大过,18个月;(四)降级、降职、撤职,24个月。
受到处分的管理人员在受处分期间不得评选先进,不得列为后备干部,不得晋升职务(含技术职称),不得提高级别和工资档次。
受撤职处分的,应当降低两个职级以及相关待遇。
受降职处分的,应当降低一个职级以及相关待遇。
受降级处分的,应当降低一个工资(薪酬)档次。
受开除以外处分的管理人员,在受处分期间有悔改表现,并且没有再发生违纪违规行为的,受处分期满后,评选先进、推荐后备干部、晋升职务、提高级别和工资档次,不再受原处分的影响。
但受降级、降职、撤职处分的,受处分期满不视为恢复原级别、原职务。
给国家、公司资产造成损失,或者对安全生产事故负有责任受到撤职以上处分的,五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企业员工违章处罚管理制度
企业员工违章处罚管理制度•相关推荐企业员工违章处罚管理制度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制度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制度是国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体化,是人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
你所接触过的制度都是什么样子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企业员工违章处罚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企业员工违章处罚管理制度1第一章.目的为控制生产过程中人的不安全行为的发生,督促员工在生产过程中自觉消除人的不安全行为,达到“预防为主”的目的。
进而杜绝或减少事故发生,使生产工作顺利进行。
结合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制定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三章.违章管理范围及对象违章及事故处罚范围:本公司范围内所有员工。
违章及事故处罚对象:生产过程中,不注意安全、冒险作业、违章操作行为以及违章指挥行为。
第四章.安全生产违章管理原则1、采取教育与惩罚相结合的原则。
根据违章性质采取制止、纠正、教育、警告、罚款手段。
2、安全科根据《安全生产检察制度》规定,对生产现场进行巡查。
发现违章行为安全管理人员将对违章人员进行相应处理,并作日常安全检查记录,以备日后查阅,相关人员必须配合。
3、违章罚款单开出后,须告知行为人,由行为人签名确认,并交行政人事部执行。
如行为人无故拒不签名,可按不服从管理论处。
4、对违章作业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及各级管理人员必须根据事实为依据,公正处理。
5、受处罚人认为处罚不当,可以书面形式向公司工业安全小组进行申述,由工业安全小组进行最终裁定。
第五章.违章处罚1.有下列行为之一,未造成不良后果,安全管理人员、班长及以上管理人员、有义务制止、教育、纠正,有权进行教育、警告。
(1)施工现场穿拖鞋,进入场地要不穿上工作服。
(2)在施工现场,相互嬉戏、打闹而影响安全生产。
(3)将手动叉车当滑板车用。
(4)作业时,注意力不集中,左顾右盼。
(5)产生颗粒物飞溅作业,而未戴防护眼镜。
物业公司员工违章违纪处罚实施细则
物业公司员工违章违纪处罚实施细则为提高员工队伍素质,规范员工行为,加强公司管理,特制定本条例,望自觉遵守,互相监督,认真执行。
一、有以下行为之一者,每次处50元以下罚款或处警告、通报批评处分:1、上下班迟到或早退每次罚款20元。
2、上下班不签到或不签退,委托他人或代替他人签到、签退以及中途溜号每次罚款20元;3、工作时间干私活(包括带小孩上班)罚款20元。
4、未按要求着装或衣冠不整者,对公司形象造成影响的罚款50元。
5、工作时间嬉戏打闹、阅读与工作无关的书报杂志、打牌、下棋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处罚款50元。
6、工作消极怠工、违反工作纪律罚款50元。
7、在工作场所乱扔杂物、随地吐痰或行为不检、有失文明的处罚款50兀o8、未经领导批准和管理人同意,擅自开启或使用非本人工作范围内的设备、仪器或设施,擅自查阅或动用不属于自己职责范围内的文件或物品等处罚款50元。
9、工作时间内尽量避免携带家属、亲友进入工作场所或在工作场所逗留,以免影响公司的正常工作秩序。
二、有以下行为之一者,每次罚款50-200元或处通报批评处分:1、破坏公司财物罚款50元或根据实际损失情况进行赔偿。
2、传播小道消息,议论他人是非,影响正常工作秩序罚款50元。
3、工作时间睡岗罚款100元。
4、在工作场所争吵、打架斗殴罚款100元。
5、未经允许携带违禁品或危险品进入工作场所罚款100元。
6、未遵守安全条例或未按规范要求进行操作,但未造成事故的罚款100元。
7、因服务不周被客户投诉罚款100元。
8、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活动罚款100元。
9、未按规定参加培训且不履行请、销假手续的罚款100元。
10、利用公司电话拨打声讯电话或长时间占用电话聊天,给公司造成损失的,除自行负担所产生的电话费用外,每次罚款100元,情节严重的将加倍予以处罚。
11、对客户或业主反映的情况不及时处理和汇报,导致工作延误,给客户和业主造成损失的罚款200元或按实际损失赔偿。
现场违章处罚规定(四篇)
现场违章处罚规定根据中国交通管理法规定,现场违章处罚规定如下:1. 执法人员可以在现场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认定和处罚,包括但不限于超速行驶、闯红灯、酒后驾驶、占用应急车道等。
2. 执法人员应出示执法证件,告知违法行为,并依法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并向当事人发放违法行为通知书。
3. 处罚方式一般为罚款。
具体罚款金额根据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和危害后果而定,交通违法行为分为一般违法和严重违法两个类别,对严重违法进行重罚。
4. 在一些严重违法行为中,除了罚款外,还可能会处以扣分、暂扣驾驶证、暂扣车辆牌照、滞留车辆等措施。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现场违章处罚规定可能因地区和具体情况有所不同,建议咨询当地交通管理部门了解更详细的情况。
现场违章处罚规定(二)在集团公司安全检查中,现场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对有关责任人罚款____元。
一、采煤1、工作面上下出口不畅通;支护密度、支柱结构不符合规程规定或支柱柱距3处以上超规程规定;支柱支在浮煤上的。
2、工作面软底未采取措施的。
3、工作面内不同性能支柱混用的(特殊地段有安全措施的除外)4、对工作地点不认真执行敲帮问顶,不及时清理伞檐、悬石的。
5、炮采工作面不按规定打贴帮柱或临时支护,顶梁连续两根不铰接的。
6、工作面来压期间或遇断层构造,未制定措施加强支护的。
7、工作面存在空载支柱或卸载柱未及时更换的;不坚持二次注液,初撑力达不到规定要求的。
8、工作面上下出口端头支护形式、数量、规格质量不符合规程要求。
9、两巷及上下出口局部高度、宽度不符合规程要求,影响通风、运输、运料、行人的。
10、超前支护不符合要求。
11、采高超过规定未采取防倒措施或防倒绳不全的。
12、采煤工作面采空区悬顶距离超过作业规程规定时,不采取人工强制放顶,继续组织生产的。
13、采煤工作面未按规定使用甲烷断电仪;乳化液的配比达不到要求的。
二、掘进1、迎头空顶作业,无临时支护或临时支护不合格,前探梁移设不及时,接顶不牢固的。
车队管理制度违章规定
车队管理制度违章规定第一章总则为加强车队管理,维护公司形象,确保车队运营安全、有序进行,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违章定义1. 违章行为是指在车队管理制度中规定不得采取或者要求采取某种行为,而采取或者要求采取的行为。
2. 违章人员是指在车队管理中违反规定或指挥,并造成影响的人员。
3. 违章责任是指车队管理人员有责任追究违章行为的人员。
第三章违章行为及处罚1.未经允许私自使用公司车辆,第一次扣除工资10%,第二次扣除工资20%,第三次按照公司规定解聘。
2.无证驾驶公司车辆,第一次扣除工资20%,第二次按照公司规定解聘。
3.酒后驾驶公司车辆,按照公司规定解聘,涉嫌违法的,报警处理。
4.擅自改装公司车辆,第一次扣除工资10%,第二次扣除工资20%,第三次按照公司规定解聘。
5.使用公司车辆私运物品,第一次扣除工资10%,第二次扣除工资20%,第三次按照公司规定解聘。
6.违反交通规则,第一次扣除工资10%,第二次扣除工资20%,第三次按照公司规定解聘。
7.违反路线规定,第一次扣除工资10%,第二次扣除工资20%,第三次按照公司规定解聘。
8.不服从管理人员工作安排,第一次扣除工资5%,第二次扣除工资10%,第三次扣除工资20%。
9.其他违反公司规定,影响公司形象、运营安全等行为,由公司规定处罚。
第四章违章处理程序1. 发现违章行为,立即通知当事人了解情况,并要求当事人进行解释。
2. 对于属实的违章行为,根据公司规定给予处罚,并通知当事人。
3. 对于辩解不清的情况,由车队管理人员调查核实,最终由公司领导做出处理决定。
第五章违章行为记录1. 对于每一起违章行为,车队管理人员必须做好记录,包括违章情况、违章人员姓名工号、处罚结果等。
2. 违章行为记录将作为考核车队管理人员和违章人员的依据,形成档案保存。
第六章违章行为的防范1. 车队管理人员必须加强对员工的纪律教育,确保员工遵守公司规定。
2. 定期组织员工参加交通法规培训,加强员工的交通安全意识和规范行为。
管理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分规定
管理⼈员违纪违规⾏为处分规定中国⽯油天然⽓集团公司管理⼈员违纪违规⾏为处分规定第⼀章总则第⼀节指导思想、适⽤范围和原则第⼀条为加强中国⽯油天然⽓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督约束机制,规范管理⼈员⾏为,保障企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国资委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条本规定适⽤于公司总部机关、专业分公司及所属企事业单位。
本规定所称管理⼈员是指公司总部机关、专业分公司及所属企事业单位以任命、聘任或者委派等⽅式在管理岗位任职的⼯作⼈员。
第三条管理⼈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应当承担纪律责任的,依照本规定给予处分。
国家和上级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四条给予管理⼈员处分,应当坚持以下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教育与惩戒相结合;(三)处分的轻重与所应承担的违纪违规责任相适应;(四)适⽤处分⼀律平等。
第五条对管理⼈员违纪违规的调查处理,应当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续完备。
第⼆节处分的种类和运⽤规则第六条处分的种类为:(⼀)警告;(⼆)记过;(三)记⼤过;(四)降级;(五)降职;(六)撤职;(七)留⽤察看;(⼋)开除。
第七条受处分的期间为:(⼀)警告,6个⽉;(⼆)记过,12个⽉;(三)记⼤过,18个⽉;(四)降级、降职、撤职,24个⽉。
受到处分的管理⼈员在受处分期间不得评选先进,不得列为后备⼲部,不得晋升职务(含技术职称),不得提⾼级别和⼯资档次。
受撤职处分的,应当降低两个职级以及相关待遇。
受降职处分的,应当降低⼀个职级以及相关待遇。
受降级处分的,应当降低⼀个⼯资(薪酬)档次。
受开除以外处分的管理⼈员,在受处分期间有悔改表现,并且没有再发⽣违纪违规⾏为的,受处分期满后,评选先进、推荐后备⼲部、晋升职务、提⾼级别和⼯资档次,不再受原处分的影响。
但受降级、降职、撤职处分的,受处分期满不视为恢复原级别、原职务。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违章违纪处罚实施细则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违章违纪处罚实施细则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杜绝管理人员违章违纪造成事故,特制订本实施细则,务请各位管理人员严格遵照执行。
1.不积极参加安全生产培训和本人持证培训,处罚50-200元/次;2.不积极参加公司安全生产会议,不积极传达贯彻会议或文件精神,处罚50-200元/次;3.强令员工冒险作业、违章指挥作业,处罚100-300元/次;4.未按安监、环保、特设等政府职能部门检查提出的隐患整改要求按期消除事故隐患,处罚100-500元/次;5.未按公司领导和安全部门检查提出的隐患整改要求按期消除事故隐患,处罚50-300元/次;6.对员工发现并提出的违章作业和事故隐患不理彩、不组织整改消除,或者对员工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和意见不理彩、不采纳,处罚50-200元/次;7.发生事故后未及时组织召开事故分析会,对事故经过和事故原因不作调查分析,或者不提出处理意见,处罚100-300元/次;8.不吸取事故教训,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致使同类事故重复发生,处罚100-500元/次;9.对违章违纪或安全事故进行处罚时,故意降低处罚标准或寻找客观理由使之免于处罚,处罚50-300元/次;10.安排未经三级安全培训教育或者安全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上岗作业,处罚50-200元/次;11.安排不具备特种作业资格的人员进行特种作业,处罚50-200元/次;12.安排不符合岗位身体健康要求的人员上岗作业,处罚50-200元/次;13.安排童工或超龄人员上岗作业,处罚50-200元/次;14.不顾员工身体和精神实际状况,强令员工加班加点、超负荷作业,处罚50-300元/次;15.对员工违反劳动纪律、违章作业、冒险、蛮干或其它违反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不纠正、不教育、不处罚,处罚50-200元/次;16.随意调换特种作业人员和有一定技术含量的人员岗位,临时拉人顶岗,处罚50-200元/次;17.未执行班前会制度,或无班前会记录,处罚50-200元/次;18.未执行交接班制度,或无交接班记录,处罚50-200元/次;19.未执行安全生产例行检查制度,或无安全检查记录,处罚50-200元/次;20.未执行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制度,或无隐患整改记录,处罚50-200元/次;21.未执行现场纠正“三违”制度,或无纠正处罚记录,处罚50-200元/次;22.在班前会或其它会议上,不进行岗位针对性培训教育、不进行岗位安全措施交底、不对违章违纪进行处理、不通报安全隐患整改情况,处罚50-200元/次;23.安排或默认机械设备和各类设施不按计划检修维护、带病运行、超负荷运行,处罚50-200元/次;24.重大的起重吊装作业、运输作业、高空作业、立体交叉作业、易燃易爆作业等危险性作业项目,未执行安全管理制度,未指定监护人,处罚100-300元/次;25.安排或默认在大风、霜冻、雨雪等恶劣天气时进行高空露天作业,或必须作业时未采取防滑、防坠落等有效防范措施,处罚100-300元/次;26.安排或默认工作地点遇有大风、大雪、大雾、雷雨等恶劣天气、或照明不足指挥人员看不清工作地点、操作人员看不见指挥信号时进行起吊作业,处罚100-300元/次;27.擅自决定变动、拆除、挪用或停用安全装置或设施,处罚50-200元/次;28.擅自决定移动、拆除、挪用消防设施,处罚50-200元/次;29.擅自决定移动、拆除厂区视频监控系统,处罚50-200元/次;30.现场各类材料、工具、设备等摆放混乱,不符合现场定置管理的要求,处罚50-200元/次。
现场违章处罚规定范本(2篇)
现场违章处罚规定范本尊敬的执法人员:根据本地交通管理规定,现场违章行为将受到处罚。
特此向您呈交现场违章处罚规定范本,以供参考。
一、违章行为及相应处罚措施1. 闯红灯:驾驶人在交叉路口遇到红灯信号时,未按规定停车等待转绿灯的,将被处以罚款500元。
2. 逆向行驶:驾驶人在单行道逆向行驶,或逆向穿越一条多车道道路的中央隔离带、非机动车道,将被处以罚款300元。
3. 违规变道:驾驶人未在变更车道前提前打转向灯,并在确认安全的情况下变更车道,则将被处以罚款200元。
4. 酒驾:驾驶人饮酒后驾车,血液中酒精含量超过规定限值的,将被处以罚款1000元和吊销驾驶证的处罚。
5. 超速行驶:机动车驾驶人在城市道路上以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下的速度行驶,将被处以罚款200元。
二、处罚程序及权益保障1. 执法证件:执法人员在执行处罚行为时,应向被处罚人出示并出示有效执法证件,以确保合法性和权威性。
2. 调查取证:执法人员应及时调查取证,对于现场违章行为应采取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确保证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3. 罚款缴纳:被处罚人应及时缴纳罚款,缴款方式可通过银行转账或现场缴纳,并保留好相关缴款凭证。
4. 争议处理:如对处罚有异议,被处罚人可在接到处罚通知书后15日内向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诉,交通管理部门应依法受理并及时处理。
5. 处罚结果公示:交通管理部门应将处罚结果公示于相关官方媒体或网站,以确保公正、透明和公开。
三、法律依据本处罚规定参照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制定,依法保障了交通管理部门的权威和被处罚人的权益。
特此呈交,供贵部门参考。
2021年xx月xx日注:该处罚规定范本仅供参考,具体处罚措施及程序请根据当地法律法规进行制定。
现场违章处罚规定范本(二)在现实社会中,交通违章行为已经成为一种普遍存在的问题。
为了维护交通秩序的正常运行和确保行人和车辆的安全,各级执法机构已经制定出一系列的现场违章处罚规定。
管理性违章处罚办法
管理性违章处罚办法一、概述在企业和组织中,管理性违章是指违反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安全生产制度等规定,影响到生产安全、环境保护、消防安全等方面的违规行为。
针对管理性违章行为,对责任人员和单位进行处罚能够规范员工行为,促进企业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工作。
二、管理性违章的分类管理性违章主要分为以下几类:1.规定工序不按规定执行。
2.操作规程不按规定执行。
3.负责人不严格执行管理制度。
4.员工违反安全生产规定。
5.单位未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三、处罚措施根据违章行为的性质和严重程度,管理性违章可以采取以下不同组合的处罚措施:1. 通报批评对于轻微的管理性违章行为,可以以通报批评的方式进行处理,通过通报批评的方式让员工及单位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引起其他员工的警示作用。
2. 警告针对导致安全事故隐患产生的违章行为情节较轻的责任人员和单位,可以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发出警告,督促相关人员及时改正错误,防止错误行为的再次发生。
3. 罚款对于造成一定经济损失或影响生产正常运转的管理性违章行为,可以依法规定对个人和单位进行罚款,督促相关人员认真执行企业规章制度、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等要求。
4. 记大过对于影响企业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消防安全等方面的严重管理性违章行为,可以记大过,并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悬挂牌示警、辞退等处理,以此规范员工行为。
5. 要求赔偿对于因违规行为导致公司或他人产生经济损失或人身伤害等问题的,应当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赔偿损失。
四、处罚实施的注意事项1.处罚力度要与违章情节合理相符,严重的需要采取偏重的处罚措施严惩。
2.处罚决定要及时,不得拖延或逃避。
3.处罚决定要有文字记录,并把记录作为人事档案留存。
4.各种处罚措施的实施要进行公示和告知,让员工及各个部门充分了解,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和误解。
五、结论企业和组织中的管理性违章行为会对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消防安全等方面产生影响,采取合理的管理性违章处罚办法,可以促进员工遵守企业规章制度、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等规定,提高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保护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和环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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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龙煤业有限公司
关于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反三违,抓违章”
的规定
为了加强现场安全管理,提升广大职工安全意识,服从安排,听从指挥,遵章守纪,按规操作,减少“三违”现象的发生,切实保障煤矿财产安全和广大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以《煤矿安全标准化》标准要求为方向,以《煤矿安全处罚实施细则》为处罚依据,特制定本规定。
一、按照矿委会议精神要求,一次违章警告、二次违章罚款、三次违章劝离工作岗位的原则,加大违章处罚力度,违章处罚金额为单次处罚最低50元以上。
二、体现煤矿管理人员层层安全监管的作用,全体动员“抓违章”,落实每月抓违章次数,切实搞好煤矿安全管理工作,安全生产有序进行,现将抓违章人员名单和抓违章次数规定如下:
三、根据煤矿目前生产情况,井下只有一个掘进面和一台对拉采煤工作面在作业,所以抓违章次数暂按此规定执行。
四、请各级管理人员认真履行职责,齐抓共管,搞好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如未完成抓违章次数的人员,视为工作不作为,差一次处罚100元,以此类推。
五、以上规定请示矿长后执行。
安全科
2018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