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企业瓦斯防治能力评估2012
贵州省能源局文件黔能源煤炭〔2012〕101号
贵州省能源局文件黔能源煤炭〔2012〕101号关于煤矿企业瓦斯防治能力评审(评估)工作的通知各市(州)、各产煤县(市、区、特区)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各煤矿企业、各煤矿中介机构: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煤矿企业瓦斯防治能力评估管理办法和基本标准的通知》(国能煤炭〔2011〕414号)、《贵州省煤矿企业瓦斯防治能力评估实施意见》(黔能源煤炭〔2012〕56号)及国家能源局2012年3月23日河南郑州会议精神,现就全省煤矿企业瓦斯防治能力评审(评估)工作通知如下:一、企业根据《煤矿企业瓦斯防治能力评估申请报告编制提纲》编制《煤矿企业瓦斯防治能力评估申请报告》,一式三份(带电子版)报省能源局,由省能源局委托具备条件的中介机构的专家组进行评审(评估)。
二、矿井作为企业的组成部份纳入评估审查范围,不单独进行评估审查。
评估管理办法和基本标准中部份条款涉及到矿井的,主要是通过对矿井相关工作的评估来检验煤矿企业瓦斯防治主体责任是否落实到位。
三、省能源局负责我省所属煤矿企业瓦斯防治能力的评估工作,管理权限不得下放。
四、为提高评估效率和效果,在省级行政区域内多层级的煤矿企业,原则上由从事煤炭生产建设、具有法人资格、在本省行政区域内最高层级的煤矿企业申请评估。
五、省能源局根据《煤矿企业瓦斯防治能力评估管理办法》、《煤矿企业瓦斯防治能力基本标准》,委托具备条件的中介机构的专家组对企业上报的《煤矿企业瓦斯防治能力评估申请报告》,采取审查企业相关材料和现场核查、抽查相结合的方式,逐项进行评估。
六、在《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煤矿企业瓦斯防治能力评估管理办法和基本标准的通知》(国能煤炭〔2011〕414号)文下发之前,即2011年12月26日前已经从事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生产建设的煤矿企业,煤炭生产年限不作为必备指标。
七、中介机构评估专家组应根据《煤矿企业瓦斯防治能力评估管理办法》、《煤矿企业瓦斯防治能力基本标准》,遵照科学、客观、公正的原则独立开展评估工作,按规定时间提交评估报告。
瓦斯防治效果分级评价规定
瓦斯防治效果分级评价规定————————————————————————————————作者: ————————————————————————————————日期:瓦斯防治效果分级评价规定根据国家能源局《煤矿企业瓦斯防治能力评估管理办法和标准》(国能煤炭[2011]4147号)及黔能源煤炭[2012]56号文件关于煤矿企业瓦斯防治能力评估实施意见,特制定三鑫煤矿瓦斯防治效果分级评价规定。
评价分级一级由公司组织人员对各矿井进行评级,二级由矿成立评级小组对本矿进行瓦斯治理能力进行评级。
评价标准:1、贵州省煤矿企业瓦斯防治能力基本标准(见后附表1)2、瓦斯抽采管理制度(见下抽采制度规定内容)评分标准:1、贵州省煤矿企业瓦斯防治能力基本标准评分说明(见后附表2)一级评分不低于80分,瓦斯防治能力基本达到。
二级评分不低于90分,瓦斯防治效果合格,低于90分的不合格。
一、成立评价机构评价组长:矿长副组长:矿总工程师成员:副矿长,副总工程师、一通三防各科长负责本矿瓦斯防治管理能力与效果评分评级,根据评分评级考核矿级领导与各科室正副职。
二、评价程序:由矿组织先评分评级后申报公司后,由公司组织人员对矿进行瓦斯防治能力与总体评分评级。
贵州省煤矿企业瓦斯防治能力评估标准及评分表基本标准分值评分规定从业经历15煤矿企业具有3年以上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煤炭生产年限,或5年以上瓦斯矿井的煤炭生产年限。
作为必备指标,不设分值。
达不到要求,即认定不具备瓦斯防治能力。
煤矿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至少1人具有5年以上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工作经历,或具有5年以上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煤矿企业管理工作经历。
作为必备指标,不设分值。
达不到要求,即认定不具备瓦斯防治能力。
煤矿企业总工程师具有5年以上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安全生产管理经历,或有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经历。
5 不具备相应从业经历的不得分。
煤矿企业通风副总工程师、地质测量副总工程师具有5年以上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相关业务工作经历,或有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煤矿企业相关业务工作经历。
公司瓦斯防治效果评价制度与分级评价规定
附件7贵州中纸投资有限公司瓦斯防治效果评价制度及分级评价规定时间:2012年3月目录第一部分分级评价规定 ......... 错误!未指定书签。
第二部分抽采管理制度 ......... 错误!未指定书签。
第三部分瓦斯抽采防治效果评价制度错误!未指定书签。
附表1、2 瓦斯防治能力基本标准与评分表错误!未指定书签。
瓦斯防治效果评价制度及分级评价规定根据国家能源局《煤矿企业瓦斯防治能力评估管理办法和标准》(国能煤炭[2011]4147号)及黔能源煤炭[2012]56号和盘煤通字[2012]14号文件关于煤矿企业瓦斯防治能力评估实施意见,特制定中纸投资有限公司瓦斯防治效果评价管理制度。
第一部分分级评价规定评价分级一级由公司组织人员对各矿井进行评级,二级由各矿成立评级小组对本矿井进行瓦斯治理能力进行评级。
评价标准:1、贵州省煤矿企业瓦斯防治能力基本标准(见后附表1)2、瓦斯抽采管理制度(见下抽采制度规定内容)评分标准:1、贵州省煤矿企业瓦斯防治能力基本标准评分说明(见后附表2)一级评分不低于80分,瓦斯防治能力基本达到。
二级评分不低于90分,瓦斯防治效果合格,低于90分的不合格。
一、成立一级评价机构评价组长:总经理副组长:各部门部长、公司总工工程师成员:各矿矿长、各矿井副矿长,各副总工程师。
负责公司下属矿井瓦斯防治能力与总体评分评级,根据评分评级考核公司各部部长与下属矿长。
二、成立二级评价机构评价组长:矿长副组长:矿总工程师成员:副矿长,副总工程师、一通三防各科长负责本矿瓦斯防治管理能力与效果评分评级,根据评分评级考核矿级领导与各科室正副职。
三、评价程序:由矿组织先评分评级后申报公司后,由公司组织人员对矿进行瓦斯防治能力与总体评分评级。
第二部分抽采管理制度第一条公司总经理、总工程师、各煤矿矿长、矿总工程师亲自抓抽采工作,建立专职抽采队伍,全面负责指导矿井瓦斯抽采工作。
第二条实行设计和计划管理。
编制瓦斯抽采设计。
煤矿企业瓦斯防治能力评估
水城县化乐锦源煤矿煤矿企业瓦斯防治能力评估 2012年3月8日水城县化乐锦源煤矿煤矿企业瓦斯防治能力评估一说明:水城县化乐锦源煤矿,2010年根据本矿实际情况,鉴定为低瓦斯矿井,2011年鉴定为高瓦斯矿井,并根据行业主管部门要求,高瓦斯矿井,按煤与瓦斯突出管理,我矿应按煤与瓦斯突出管理。
二瓦斯防治能力评估根据贵州国源集团《贵国矿字(2012)1号》文件精神,各煤矿企业开展瓦斯防治能力评估工作,根据《煤矿企业瓦斯防治能力基本标准》公司所画定(矿办字样)的条款逐项落实要求,我矿开展瓦斯防治能力评估工作,汇报如下:1、从业经历矿长:蒙香于1993年一2003年在水矿集团老鹰山煤矿任通风技术员,通风队长,2003年一2009年在威宁永昌煤矿任矿长,2009年一2011年6月盘县恒鼎公司桌棋煤矿任矿长,2011年6月至今在水城县化锦源煤矿任矿长,一直从事高瓦斯矿井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工作。
总工程师:冯恩阳由1998年3月开始在高瓦斯矿井从事技术管理工作,1998年3月一2009年3为山西省翼城县古挑园煤业有限公司,任技术副矿长,2009年3月一2010年3月任山西省长治县池里煤业有限公司总工程师,2010年3月一2010年9月在贵州省大方县风山煤矿任总工程师,2010年3月一2012年3月在新疆永新煤矿任总工程师,2012年至今水城县化乐锦源煤矿。
2、机构和人员1)、为了加强我矿瓦斯管理成立防突机构,配备通风、地质测量专职人员,建立监测系统,安装监测设备,安装瓦斯抽放系统,完善瓦斯防治等工作。
2)、为了加强我矿瓦斯管理成立通风科,成立监控中心,成立专职防突队伍和防突专用钻机,配备相关人员,防突人员是经过资质单位培训过,考试合格,持证上岗人员。
3系统设施1)我矿为年产30万吨矿井,严格执行一采、二掘、一开拓,采煤方法采用走向长壁后退式,符合规定。
2)我矿具有完整独立通风系统,配备二台同功率通风机,型号:FBCDN017一2×90KW,一台工作,一台备用。
瓦斯防治能力评估方案报告
市鸡冠山乡煤矿瓦斯防治能力评估申请报告企业名称:市鸡冠山乡煤矿编制日期:2012年5月目录第一章煤矿企业概况一.企业基本情况二.企业从事煤炭开采及安全生产情况三.企业组织架构四.管理人员从业经历第二章机构和人员一.企业人员概况二.企业瓦斯防治机构三.矿井瓦斯防治机构四.瓦斯防治专业队伍第三章系统设施一.矿井生产系统二.矿井生产通风系统三.矿井抽采系统四.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第四章瓦斯防治管理一.瓦斯等级管理五.瓦斯防治规划二.年度瓦斯防治目标三.岗位责任制四.瓦斯分级管理五.瓦斯防治工作考核六.事故追查处理第五章防治方案一.瓦斯防治方案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区域性防突治理技术方案三.瓦斯防治基础资料四.区域性防突措施五.瓦斯先抽后采六.瓦斯防治效果评价第六章资金保障一.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提取使用二.瓦斯防治资金投入附表1附表2附表3附表4附表5附表6附表7附表8附表9附表10第一章煤矿企业概况一.企业基本情况1.企业性质本企业性质为私营独资企业2.历史沿革市鸡冠山乡煤矿位于市上栗县城区东南方位120度,直线距离约5公里的鸡冠山乡灰柳村境,隶属鸡冠山乡管辖,煤矿所在矿区为黄冲~大岭勘探区黄冲段的东部边缘。
该矿于1981年开始建井,1983年建成投产,几经改制于2004年转让现在生产经营,设计生产能力为6万吨/年,核定生产能力为4万吨/年,现为生产矿井,生产能力为4万吨/年,于2011年6月东西省国土资源厅换发采矿许可证,证号C20964,有效期2011年6月3日至2012年6月3日,矿区面积为0.1902km2。
2008年经省国土资源厅煤采复字[2008]0229号文件批复市鸡冠山乡煤矿预划定矿区围由10个拐点圈定,矿区面积为0.5077平方公里,开采深度为+250~-100米,矿井规划生产能力为6万吨/年。
3.隶属(产权)关系本矿隶属于鸡冠山乡人民政府管辖;行业管理和安全监管部门为上栗县煤炭工业局,上栗县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
湖南省煤炭工业局关于印发《湖南省煤矿企业瓦斯防治能力评估实施细则》的通知
湖南省煤炭工业局关于印发《湖南省煤矿企业瓦斯防治能力评估实施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煤炭工业局•【公布日期】2012.02.13•【字号】湘煤安监[2012]17号•【施行日期】2012.02.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矿产资源正文湖南省煤炭工业局关于印发《湖南省煤矿企业瓦斯防治能力评估实施细则》的通知(湘煤安监〔2012〕17号)各市州煤炭管理部门,省煤业集团,华润煤业,宝电煤业:为加强煤矿企业瓦斯防治能力建设,提高煤矿瓦斯防治水平,促进煤矿安全生产,根据《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瓦斯防治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1〕26号)、《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煤矿企业瓦斯防治能力评估管理办法和基本标准的通知》(国能煤炭〔2011〕414号)精神和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湖南省煤矿企业瓦斯防治能力评估实施细则》,现予印发。
有关问题经报请省政府同意,特提出如下要求。
一、煤矿企业瓦斯防治能力评估工作由省煤炭工业局统一管理和监督检查,实行分级负责组织和审批。
省煤炭工业局负责省煤业集团及所属煤矿企业瓦斯防治能力评估,各市级煤炭管理部门负责市、县国有和乡镇煤矿企业瓦斯防治能力评估,市级煤炭管理部门不得再委托县级煤炭管理部门组织评估工作。
二、省煤炭工业局从煤炭技改资金中予以计划安排对27个省属煤矿企业评估工作专项经费100万元。
各市州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研究和安排专项经费,用于市、县国有煤矿和乡镇煤矿企业评估工作经费,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向煤矿企业收取有关评估费用,确保评估工作的严肃性、公正性。
三、省煤炭工业局对市州评估工作不定期开展督促检查,各级煤炭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煤矿瓦斯防治能力评估工作的组织领导,要紧密结合煤矿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严格把关。
山西煤炭运销集团鸿泰煤业有限公司2012年瓦斯防治能力评估汇报材料
山西煤炭运销集团鸿泰煤业有限公司2012年瓦斯防治能力评估汇报材料一、矿井概况:山西煤炭运销集团鸿泰煤业有限公司位于阳泉市郊区平坦镇中庄村,占地面积49798㎡,于2003年5月开工建设,2007年7月2日通过验收并正式投产运营,总投资1.5亿元。
2009年在山西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中,依托山西煤炭运销集团阳泉郊区有限公司大主体,以45万吨/年(小主体)予以单独保留(原生产能力15万吨/年),属技改矿井,目前正进行45万吨/年升级改造。
本矿井煤田属沁水煤田阳泉矿区的一部分,井田面积1.611km2,批准开采3#煤层,地质储量557.8万吨,可采储量286.4万吨。
全矿井田稳定可采,主要生产低灰、低硫、高发热量的优质无烟煤。
矿井采用一对立井开拓,其中进风井为矿井提升混合井,回风井兼作安全出口。
井下布置一个综采工作面、两个综掘工作面来实现矿井设计生产能力。
技改建设项目预算总投资9855.80万元,其中:井巷工程投资为1734.33万元,土建工程投资为322.69万元,设备及工器具购置投资为4801.51万元,安装工程投资为502.6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投资为1526.88万元,预备费用为622.16万元,铺底流动资金为345.60万元,吨煤投资为219.20元。
我公司根据阳泉市煤炭工业局阳煤政发[2010]195号文件批准于2010年12月30日开工建设,批准建设工期14个月,即2012年2月正式投入生产,但由于政策性停产等因素造成部分建设项目不能如期完成,因此向阳泉市煤炭工业局申请技改延期8个月,阳泉市煤管局根据阳煤政发[2012]56号文件予以批准,合计建设工期22个月,延期后计划于2012年12月进行联合试运转。
二、矿井各大系统情况:1、提升系统:主井采用双层单车罐笼提升,选用洛阳中信重型机械公司制造的JKMD-2.25×4(I)E-(HT)多绳摩擦式提升机,功率:560kW,提升高度410米,提升机控制选用双PLC 提升数控系统,并实现了全数字变频调速。
煤矿瓦斯防治能力评估报告.doc
煤矿企业瓦斯防治能力评估申请报告企业名称:六盘水市钟山区煤矿编制日期:2012年4月10日煤矿企业瓦斯防治能力评估申请报告企业名称:编制日期:2012年4月10日第三章系统设施一、矿井生产系统1、矿井开采条件:煤矿位于贵州省西部,水城县城东部,隶属六盘水市钟山区老鹰山镇管辖。
矿山位于小河边向斜东北翼中段,总体呈一宽缓的单斜构造,次一级褶曲,断裂呈北东-南西向展布,地层走向整体呈北西-南东向,倾向西南;在勘探区东南角,地层走向转为近东西向,倾向近北。
地层倾角全矿区平均倾角42°。
矿区地形呈近东西走向排列,矿区属侵蚀~剥蚀地貌,其地貌景观受地层岩性和地质构造控制比较明显,地势北低南高,海拨高程2372.8~1652m,相对高差720.8m,属高原中山地貌。
1)、交通运输条件水城—纳雍公路从矿区经过。
南距六枝—水城主干公路(102国道)约12km、西距贵昆铁路滥坝火车站6.5km,距六盘市火车站30km,距水城县25 km、六枝特区50 km。
矿山有公路相通,交通较方便。
2)、电源条件矿井目前供电电源一回引自老鹰山镇10kV变电站,长度为8.0km,导线采用LGJ-95。
另一回路引自小河6kV变电站,导线采用LGJ-50,长度分别为5.0km。
3)、水源条件矿区内地表水不发育,矿区内北部有一条小河流通过,河流水面标高1764m左右,煤层露头标高1770m,最低开采标高1600m,开采最深部位置远离河床,故地表水对开采影响不大。
根据矿方提供,矿井生活供水水源可利用经净化、消毒处理的流经工业场地附近的溪沟水;矿井生产消防用水可利用溪沟水或处理后的井下排水。
4)、地质构造及煤层条件(1)地层煤矿区域内出露地层为二叠系上统峨眉山玄武岩组(P2β)、宣威组(P2X)三叠系下统飞仙关组(T1f)、永宁镇组(T1yn)及第四系(Q)。
1、二叠系上统峨眉山玄武岩组(P2β):暗灰色、绿色杏仁状隐晶质玄武岩,夹紫色、黄色、白灰色凝灰岩,顶部为紫红色或黄白色层状凝灰岩。
煤矿企业瓦斯防治能力评估方案报告
煤矿企业瓦斯防治能力评估报告前言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认真贯彻国务院常务会议和国务院安委会全体会议精神切实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防遏制重特大事故的通知》(安监总明电〔2011〕31号)、《关于认真贯彻全国煤矿瓦斯防治现场会精神切实做好煤矿瓦斯防治和当前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煤装〔2011〕174号)以及《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煤矿企业瓦斯防治能力评估管理办法和基本标准的通知》(国能煤炭〔2011〕414号)精神。
根据《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开展全省煤矿企业瓦斯防治能力评估工作的通知》(云工信煤行〔2012〕105号)的要求,受某区XXXXXXX煤矿企业的委托,煤矿安全技术中心承担了该煤矿企业瓦斯防治能力评估工作。
接到委托后,中心与煤矿企业签订了委托评估合同,成立了以元宝为项目组长的评估项目组,并于 2012年3月6日至 2012 年3月7日在煤矿企业开展了现场评估,采取审查企业相关材料和现场核实、抽查相结合的方式,逐项进行评估,遵照科学、客观、公正的原则,对煤矿企业在瓦斯防治方面的从业经历、管理制度、技术装备、机构人员、资金保障等进行综合评价,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安全对策,对煤矿瓦斯防治提出了相关建议,并作出了该企业是否具备瓦斯防治能力的评估结论。
本报告力求反映该煤矿企业的瓦斯防治能力方面实际状况和存在的问题,希望能对该煤矿企业的瓦斯防治工作起到一定的指导和促进作用,也能为各级煤炭行业监管、监察部门实施监管、监察工作起到参考作用。
目录一、企业以及所属矿井概况------------------------------ 3(一)煤矿企业以及所属矿井位置、交通情况 ------------------ 3(二)煤矿企业以及所属矿井生产、建设情况 ------------------ 4(三)煤矿企业以及所属矿井证照、生产能力核定、矿井瓦斯等级鉴定情况----------------------------------------------------- 4二、煤矿企业综合管理评估情况-------------------------- 6(一)煤矿企业、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以及所属矿井矿长、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的从业经历 ------------- 6(二)煤矿企业设置的职能部门、配备的人员情况以及所属矿井设置的职能部门、配备的人员--------------------------------------- 7(三)煤矿企业以及所属矿井管理制度是否健全、规的情况 ------- 8(四)煤矿企业以及所属矿井安全资金投入保障的情况 ---------- 8三、企业瓦斯防治方案、防治系统评估情况---------------- 9(一)煤矿企业以及所属矿井制定瓦斯防治方案、区域性治理技术方案、水文及瓦斯参数、瓦斯防治效果评价制度的情况 ------------- 9(二)煤矿企业所属矿井生产系统、通风系统、瓦斯抽采系统、安全监控系统的情况-------------------------------------------- 10(三)煤矿企业所属矿井淘汰命令禁止的设备和工艺的情况 ----- 12(四)煤矿企业所属矿井采用先进的设备、技术、工艺的情况 ---- 13四、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 13(一)存在问题-------------------------------------------- 131.煤矿企业从业经历、机构(部门、队伍)、人员、管理制度方面------------------ 132.煤矿企业安全投入、资金保障方面------------------------------------------- 133.煤矿企业瓦斯防治方案方面------------------------------------------------- 144.煤矿企业生产系统、通风系统、瓦斯抽采系统、安全监控系统方面--------------- 14(二)安全对策-------------------------------------------- 141.煤矿企业从业经历、机构(部门、队伍)、人员、管理制度方面------------------ 142.煤矿企业安全投入、资金保障方面------------------------------------------- 153.煤矿企业瓦斯防治方案方面------------------------------------------------- 154.煤矿企业生产系统、通风系统、瓦斯抽采系统、安全监控系统方面--------------- 15(三)相关建议-------------------------------------------- 161.煤矿企业瓦斯防治综合管理方面--------------------------------------------- 162.煤矿企业各系统与瓦斯治理匹配、设备方面----------------------------------- 233. 煤矿企业瓦斯防治方案、防突措施方面-------------------------------------- 28五、评估结论----------------------------------------- 39一、企业以及所属矿井概况(一)煤矿企业以及所属矿井位置、交通情况。
瓦斯防治能力评估工作的通知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开展全省煤矿企业瓦斯防治能力评估工作的通知云工信煤行〔2012〕105号各州(市)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省监狱管理局,云南煤化工集团公司: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认真贯彻国务院常务会议和国务院安委会全体会议精神切实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通知》(安监总明电〔2011〕31号)、《关于认真贯彻全国煤矿瓦斯防治现场会精神切实做好煤矿瓦斯防治和当前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煤装〔2011〕174号)以及《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煤矿企业瓦斯防治能力评估管理办法和基本标准的通知》(国能煤炭〔201 1〕414号)精神,我省编制了《云南省煤矿企业瓦斯防治能力评估管理办法实施意见》。
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全省煤矿企业瓦斯防治能力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评估目的提高煤矿企业瓦斯防治能力,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煤矿重特大瓦斯事故发生。
二、评估范围全省所有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及按煤与瓦斯突出管理的生产、在建新建矿井(见附件3)。
三、评估时间、方式和标准(一)评估方式及时间1.云南省煤矿企业瓦斯防治能力评估工作由具备煤矿安全评价资质的评价机构:云南煤矿安全评价中心、云南地方煤矿安全技术服务中心、云南方圆中正工贸有限公司、云南煤矿安全技术中心等四家机构负责;云南省煤矿瓦斯防治能力评估评审专家组负责全省煤矿瓦斯防治能力评估报告的评审工作。
2.由各州(市)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督促指导应评估的煤矿企业在2012年2月29日前与有资质的煤矿安全评价机构签订委托评估合同。
3.评估机构应在2012年3月31日前提交评估报告(编制报告提纲见附件2)。
(二)评估标准《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煤矿企业瓦斯防治能力评估管理办法和基本标准的通知》(国能煤炭〔2011〕414号)和《云南省煤矿企业瓦斯防治能力评估管理办法实施意见》。
(三)评估机构提交的评估报告必须有明确的结论,即被评估煤矿企业具备瓦斯防治能力或不具备瓦斯防治能力。
煤矿企业瓦斯防治能力评估报告
煤矿企业瓦斯防治能力评估报告煤矿企业瓦斯防治能力评估报告煤矿企业瓦斯防治能力评估报告前言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认真贯彻国务院常务会议和国务院安委会全体会议精神切实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通知》(安监总明电〔2011〕31号)、《关于认真贯彻全国煤矿瓦斯防治现场会精神切实做好煤矿瓦斯防治和当前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煤装〔2011〕174号)以及《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煤矿企业瓦斯防治能力评估管理办法和基本标准的通知》(国能煤炭〔2011〕414号)精神。
根据《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开展全省煤矿企业瓦斯防治能力评估工作的通知》(云工信煤行〔2012〕105号)的要求,受某区XXXX有限公司XXX煤矿企业的委托,云南煤矿安全技术中心承担了该煤矿企业瓦斯防治能力评估工作。
接到委托后,中心与煤矿企业签订了委托评估合同,成立了以李元宝为项目组长的评估项目组,并于2012年3月6日至2012 年3月7日在煤矿企业开展了现场评估,采取审查企业相关材料和现场核实、抽查相结合的方式,逐项进行评估,遵照科学、客观、公正的原则,对煤矿企业在瓦斯防治方面的从业经历、管理制度、技术装备、机构人员、资金保障等进行综合评价,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安全对策,对煤矿瓦斯防治提出了相关建议,并作出了该企业是否具备瓦斯防治能力的评估结论。
本报告力求反映该煤矿企业的瓦斯防治能力方面实际状况和存在的问题,希望能对该煤矿企业的瓦斯防治工作起到一定的指导和促进作用,也能为各级煤炭行业监管、监察部门实施监管、监察工作起到参考作用。
目录一、企业以及所属矿井概况 ---------------------------------------------- 3(一)煤矿企业以及所属矿井位置、交通情况 --------------------------- 3(二)煤矿企业以及所属矿井生产、建设情况 --------------------------- 4(三)煤矿企业以及所属矿井证照、生产能力核定、矿井瓦斯等级鉴定情况-------------------------------------------------------------------------------- 4二、煤矿企业综合管理评估情况---------------------------------------- 6(一)煤矿企业、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以及所属矿井矿长、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的从业经历 -------------------- 6(二)煤矿企业设置的职能部门、配备的人员情况以及所属矿井设置的职能部门、配备的人员----------------------------------------------------------- 7(三)煤矿企业以及所属矿井管理制度是否健全、规范的情况 -------- 8(四)煤矿企业以及所属矿井安全资金投入保障的情况---------------- 8三、企业瓦斯防治方案、防治系统评估情况------------------------- 9(一)煤矿企业以及所属矿井制定瓦斯防治方案、区域性治理技术方案、水文及瓦斯参数、瓦斯防治效果评价制度的情况 -------------------- 9(二)煤矿企业所属矿井生产系统、通风系统、瓦斯抽采系统、安全监控系统的情况------------------------------------------------------------------- 10(三)煤矿企业所属矿井淘汰命令禁止的设备和工艺的情况--------- 12(四)煤矿企业所属矿井采用先进的设备、技术、工艺的情况 ------- 13四、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 ------------------------------------------------ 13(一)存在问题------------------------------------------------------------------- 131.煤矿企业从业经历、机构(部门、队伍)、人员、管理制度方面 ----------------------------- 132.煤矿企业安全投入、资金保障方面 -------------------------------------------------------------------- 133.煤矿企业瓦斯防治方案方面 ----------------------------------------------------------------------------- 144.煤矿企业生产系统、通风系统、瓦斯抽采系统、安全监控系统方面 ------------------------ 14(二)安全对策------------------------------------------------------------------- 141.煤矿企业从业经历、机构(部门、队伍)、人员、管理制度方面 ----------------------------- 142.煤矿企业安全投入、资金保障方面 -------------------------------------------------------------------- 153.煤矿企业瓦斯防治方案方面 ----------------------------------------------------------------------------- 154.煤矿企业生产系统、通风系统、瓦斯抽采系统、安全监控系统方面 ------------------------ 15(三)相关建议------------------------------------------------------------------- 161.煤矿企业瓦斯防治综合管理方面----------------------------------------------------------------------- 162.煤矿企业各系统与瓦斯治理匹配、设备方面 ------------------------------------------------------- 233. 煤矿企业瓦斯防治方案、防突措施方面 ------------------------------------------------------------ 28五、评估结论 --------------------------------------------------------------- 39一、企业以及所属矿井概况(一)煤矿企业以及所属矿井位置、交通情况。
煤矿瓦斯防治能力评估报告
煤矿瓦斯防治能力评估报告XXXX矿产有限公司瓦斯防治能力评估XXXX地质矿产有限责任公司安全评价资质证书编号:报告完成日期:二〇一二年七月前言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煤矿企业瓦斯防治能力评估管理办法和基本标准的通知》(国能煤炭〔2011〕414号)文件,按照XX煤矿安全监察局、XX市煤炭工业管理局《关于开展煤矿企业瓦斯防治能力评估工作的通知》(渝煤监办〔2012〕227号)的要求进行矿井瓦斯防治能力评估。
XXXX矿产有限公司根据XX市煤炭工业管理局《关于开展煤矿企业瓦斯防治能力评估工作的通知》(渝煤监办〔2012〕227号)要求,特委托XXXX地质矿产有限责任公司承担XXXX矿产有限公司瓦斯防治能力评估工作。
接该项目后,XXXX地质矿产有限责任公司组建了评估项目组,制定了项目工作计划。
评估项目组按照国家有关企业瓦斯防治能力评估的规定,2012年7月11日赴现场,对XXXX矿产有限公司从业经历、机构和人员、系统设施、规范管理、防治方案、资金保障等进行了调查,查阅并收集了矿井瓦斯防治有关的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专项设计、安全技术措施、矿井图纸、采掘作业规程,以及相关的审批程序文件等。
对现场存在的问题向矿方提交了隐患整改建议。
评估过程中,依照《煤矿企业瓦斯防治能力基本标准》进行评估单元划分,对矿井存在的危害因素进行了认真评分定级和定性、定量评估,针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问题提出了有针对性地安全对策措施和建议,客观、公正地做出了评估结论,编制完成本报告。
目录1 概述 (1)1.1评估对象及范围 (1)1.2评估依据 (1)1.3煤矿企业概况 (4)1.4系统设施 (13)1.5瓦斯防治管理 (17)1.6防治方案 (21)1.7资金保障 (24)1.8危险、有害因素辨识与分析 (25)2 评估单元的划分和评估方法的选择 (31)2.1评估单元划分 (31)2.2评估方法的选择 (31)2.3分值确定 (31)2.4矿井瓦斯防治能力判断 (31)3 危险有害因素定性、定量评估 (33)3.1定性、定量评估 (33)3.2评分结果及分析 (54)4 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 (56)4.1瓦斯防治 (56)4.2防治煤与瓦斯突出 (57)4.3瓦斯抽采 (61)5 评估结论 (63)5.1必备条件的符合性 (63)5.2矿井矿井瓦斯防治能力评估定级 (63)5.3评估结论 (63)附件:见XXXX矿产有限公司企业瓦斯防治能力评估申请报告附表:附表1:煤矿企业安全生产情况一览表附表2:煤矿企业矿井基本情况一览表附表3:煤矿企业瓦斯防治技术人员配备一览表。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云南省煤矿企业瓦斯防治能力评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云南省煤矿企业瓦斯防治能力评估管理办法实施意见的通知【法规类别】矿区与矿山企业【发文字号】云工信煤行[2012]100号【发布部门】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发布日期】2012.02.20【实施日期】2012.02.20【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云南省煤矿企业瓦斯防治能力评估管理办法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工信煤行〔2012〕100号)各州、市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省监狱管理局,云南煤化工集团公司: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工业信息化委省安全监管局关于加进一步加强煤矿瓦斯防治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云政办发〔2011〕210号)、《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煤矿企业瓦斯防治能力评估管理办法和基本标准的通知》(国能煤炭〔2011〕414号)要求,为切实做好我省煤矿企业瓦斯防治能力评估工作,进一步强化煤矿瓦斯防治工作,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有效防范和遏制煤矿瓦斯事故,现将《云南省煤矿企业瓦斯防治能力评估管理办法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严格执行并及时将文件转发至各产煤县(市、区)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及下属各单位。
二O一二年二月二十日云南省煤矿企业瓦斯防治能力评估管理办法实施意见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精神,深化煤矿瓦斯专项治理,扎实做好瓦斯防治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瓦斯事故,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煤矿企业瓦斯防治能力评估管理办法和基本标准的通知》(国能煤炭〔2011〕414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评估对象和内容(一)煤矿企业瓦斯防治能力评估,是指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对从事高瓦斯或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生产建设的煤矿企业在瓦斯防治方面的从业经历、管理制度、技术装备、机构人员、资金保障等进行综合评价。
2012年度煤矿企业瓦斯防治能力评估
矿井瓦 突出区域 斯等级 是、否
备注
贵州金彩黔矿业有限公司 1 2 3 4 贵州金彩黔矿业有限公司 贵州金彩黔矿业有限公司 贵州金彩黔矿业有限公司 贵州金彩黔矿业有限公司
公司本部 织金县大雁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织金县苍海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织金县兴隆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织金县少普岩脚煤矿
贵州金彩黔矿业有限公司2012年度煤矿企业瓦斯防治能力评估 贵州金彩黔矿业有限公司2012年度煤矿企业瓦斯防治能力评估 2012
现有规模 序号 集团公司名称 所属分公司及企业 企业地址 性质 拟建规模 矿井 (万吨/年) (万吨/年) 状况 342 整合 扩能 扩能 整合 整合 整合 扩能 新建 扩能 整合 整合 扩能 整合 整合 整合 扩能 30 30 30 30 60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贵州金彩黔矿业有限公司 贵州金彩黔矿业有限公司 贵州金彩黔矿业有限公司 贵州金彩黔矿业有限公司 贵州金彩黔矿业有限公司 贵州金彩黔矿业有限公司 贵州金彩黔矿业有限公司 贵州金彩黔矿业有限公司 贵州金彩黔矿业有限公司 贵州金彩黔矿业有限公司 贵州金彩黔矿业有限公司 贵州金彩黔矿业有限公司 织金县牛房煤矿 织金县兴发煤矿 织金县后寨乡屹塬精煤矿 织金县明源煤矿 织金县杨柳煤矿 织金县志成煤矿 织金县后寨乡湘黔煤矿 大方县星宿乡瑞丰煤矿 大方县星宿乡吉利煤矿 金沙县云海煤矿 大方县大营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黔南州荔波县佳荣镇金达煤矿 织金县少普乡 织金县珠藏镇 织金县后寨乡 织金县官寨乡 织金县普翁乡 织金县后寨乡 织金县后寨乡 大方县星宿乡 大方县星宿乡 金沙县大田乡 大方县凤山乡 荔波县佳荣镇 30 15 9 30 15 9 60 15 15 30 9 30 30 15 30 30 15 停建 生产 试生产 在建 高瓦斯 高瓦斯 高瓦斯 高瓦斯 否 否 否 是 已关闭 试生产 试生产 高瓦斯 高瓦斯 是 否 60 45 60 45 停建 在建 停建 停建 在建 在建 高瓦斯 高瓦斯 高瓦斯 高瓦斯 高瓦斯 高瓦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梅河煤矿瓦斯防治能力评估申请报告2012-6-30
煤矿企业瓦斯防治能力评估申请报告企业名称:辽矿公司梅河煤矿编制日期:2012年6月30日目录第一章煤矿企业概况 (4)一、企业基本情况 (4)二、企业从事煤炭开采及安全生产情况 (4)三、企业组织架构 (5)四、管理人员从业经历 (6)第二章机构和人员 (9)一、企业人员概况 (9)二、矿井瓦斯防治机构 (9)三、矿井瓦斯防治机构 (10)四、瓦斯防治专业队伍 (10)第三章系统设施 (10)一、矿井生产系统 (10)二、矿井通风系统 (11)三、矿井抽采系统 (12)四、矿井安全监控系统 (12)五、淘汰禁止使用的设备及工艺 (13)第四章瓦斯防治管理 (15)一、瓦斯等级管理 (15)二、瓦斯防治规划 (16)三、年度瓦斯防治目标 (18)四、岗位责任制 (18)五、瓦斯分级管理 (19)六、瓦斯防治工作考核 (19)七、事故追查处理 (19)第五章防治方案 (19)一、瓦斯防治方案 (19)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区域性防突治理技术方案 (19)三、瓦斯防治基础资料 (20)四、区域性防突措施 (20)五、瓦斯先抽后采 (20)六、瓦斯防治效果评价 (20)第六章资金保障 (20)一、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提取与使用 (20)二、瓦斯防治资金投入 (20)附件一:煤矿近五年瓦斯等级鉴定批复文件............ 错误!未定义书签。
附件二:煤矿企业瓦斯防治规划审批文件复印件........ 错误!未定义书签。
附件三:煤矿企业下达的瓦斯防治年度目标文件复印件.. 错误!未定义书签。
附表1:煤炭企业安全生产情况一览表.. (22)附表2:煤矿企业矿井基本情况一览表 (23)附表3:煤矿企业瓦斯防治技术人员配备一览表 (24)附表4:专业化作业人员与特种作业人员一览表 (25)附表5:矿井生产布局一览表 (26)附表6:矿井通风系统一览表 (27)附表7:矿井抽采系统一览表 (28)附表8:矿井监控系统一览表 (29)附表:9:煤矿企业本年度瓦斯防治目标一览表 (30)附表10:煤矿企业上年度瓦斯防治目标完成情况一览表 (31)附表11:本年度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提取使用及瓦斯防治资金计划一览表 (32)第一章煤矿企业概况一、企业基本情况(一)企业性质企业性质为国有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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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企业瓦斯防治能力评估申请报告企业名称:xx县xx煤矿编制日期:2012年xx月目录第一章煤矿企业概况一、企业基本情况二、企业从事煤炭开采及安全生产情况三、企业组织架构四、管理人员从业经历第二章机构和人员一、企业人员概况二、矿井瓦斯防治机构三、瓦斯防治专业队伍第三章系统设施一、矿井生产系统二、矿井通风系统三、矿井抽采系统四、矿井安全监控系统五、淘汰禁止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第四章瓦斯防治管理一、瓦斯等级管理二、瓦斯防治规划三、年度瓦斯防治目标四、岗位责任制五、瓦斯分级管理六、瓦斯防治工作考核七、事故追查处理第五章防治方案一、瓦斯防治方案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区域性防突治理技术方案三、瓦斯防治基础资料四、区域性防突措施五、瓦斯先抽后采六、瓦斯防治效果评价第六章资金保障一、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提取与使用二、瓦斯防治资金投入第一章煤矿企业概况一、企业基本情况xx煤矿位于xx县城正西方向,直距xxkm;企业注册地贵州省纳雍县,注册资本xx万元,现有资产总额xx万元,从事煤炭开采和销售,目前处于基建阶段。
二、企业从事煤炭开采及安全生产情况1、从事煤炭生产年限情况xx煤矿自2010年开工建设,目前尚未进行突出危险性鉴定工作,根据邻近矿井管理经验和贵州省煤矿相关管理要求,按突出矿井进行设计和管理。
根据《煤矿企业瓦斯防治能力评估管理办法解读》第十条说明,xx 煤矿于2010年9月份开工建设,属《办法》下发前已经从事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生产建设的煤矿企业,煤炭生产年限不作为必须指标考核。
附件一:证明煤矿企业煤炭生产年限满5年或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煤炭生产年限满3年的瓦斯等级鉴定批复文件。
2、煤炭安全生产情况xx煤矿自矿井建设以来,始终将安全管理特别是瓦斯管理放在一切工作的首要位置来抓,在建设过程中杜绝了轻伤及以上人身和非人身事故,未出现瓦斯超限事故。
附表1:煤矿企业安全生产情况一览表三、企业组织架构1、企业组织架构(见下图)2、煤炭生产经营情况纳雍县xx煤矿注册资本xx万元,现有资产总额xx万元,从事煤炭开采和销售,现处于基建时期,设计生产能力xx万吨/年。
3、煤矿企业矿井基本情况一览表(见附表2)四、管理人员从业经历1、矿长xxx,2、矿总工程师xxx,3、通风副总工程师xxx,4、地质测量副总工程师xxx,第二章机构和人员一、企业人员概况xx煤矿在册职工xx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xx人,占在册人员的15%,煤矿主体专业人员xx人,其中工程师xx人,助理工程师xx人,员级xx人。
二、矿井瓦斯防治机构xx煤矿设置矿长一名、总工程师一名、生产矿长、安全矿长、机电矿长各一名;分管工程师:通风工程师、抽采工程师、地测工程师、防突工程师、安全监控工程师各一名;下设置:生产技术科、安全科、机电科、调度室、通防科(区)、采煤队(待组建)、掘进队、机电运输队。
该安全管理模式为矿、科二级管理,成立了矿井安全管理机构,结合煤矿实际,成立了安全科、生产技术科、通风防突科、调度室等安全生产技术管理业务科室,其主要负责人对各部门分管工作负责。
上述部门包含负责矿井通风、瓦斯检测、安全监控、抽采打钻、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的工作。
附表3:煤矿企业瓦斯防治技术人员配备一览表三、瓦斯防治专业队伍1、专业队伍矿井瓦斯防治队伍建设情况见附表42、专业队伍培训为加强矿井瓦斯治理和防突队伍建设,矿对防突队全体人员进行岗前专题培训,确保所有防突工、探放水工熟练使用光学瓦检器等仪器仪表,严格按上级培训中心培训期次派出人员参加安全培训和复训,确保全体人员持证上岗。
3、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xx煤矿根据矿井安全生产需要,自矿井建设起,逐步配齐了各类特种作业人员。
附表4:专业化作业人员与特种作业人员一览表第三章系统设施一、矿井生产系统矿井采用平硐开拓,布置有主平硐、副平硐和回风平硐3个井筒,主平硐采用胶带运输,承担全矿井的原煤运输任务,副平硐采用轨道运输,承担全矿井材料、矸石运输任务。
岩巷掘进工作面采用锚网喷支护方式,煤巷掘进工作面采用锚网、锚索联合支护方式,采煤工作面采用高档普采、走向长壁式采煤,采空区顶板管理采用全部垮落法。
附表5:矿井生产布局一览表二、矿井通风系统矿井采用中央并列抽出式通风,主平硐、副平硐进风,回风平硐回风,地面安装有山西安瑞节能风机厂生产的FBCDZ-NO24/2*220型轴流对旋式主通风机2台,一台运行,一台备用,配备YBF400S-8型电动机,电机功率2*220kw。
主要通风机实现双回路供电;矿井反风方式为主要通风机反转实现反风,风井口安装了防爆门,井下设置了风门、调节风门(窗)、挡风墙、测风站,矿井通风设施齐全可靠,掘进工作面采用FBCD局扇(功率22kW×2)型局部通风机压入式通风,实现了“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分风、自动切换”,并实现“三专两闭锁”,矿井通风系统合理。
目前主要通风机运行频率30HZ,排风量4020m3/min,负压260mmH2O,矿井设计生产能力30万吨/年,因在建设期间,未进行通风能力核定。
附表6:矿井通风系统一览表三、矿井抽采系统矿井按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管理,煤矿建立了瓦斯治理机构,健全了各级主要负责人对瓦斯治理工作全面负责的相关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
矿井在地面建有瓦斯抽采泵房,安装有2BE3-52型水环式真空泵2台,配套电机YB2-4005-4,功率315KW,2BE3-50型水环式真空泵2台,配套电机YB2-4003-4,功率250KW,。
高负压主管路选用Φ478mm焊接钢管,低负压主管路采用Φ426mm焊接钢管,支管选用Φ250 mm焊接钢管,在抽采管路安装了气水分离器、放水器、防爆装置、防回火装置、放空管和阀门、冷却水循环水泵和管路、泵站监测系统和避雷装置等。
在瓦斯抽采泵站的抽采主管路安设了甲烷传感器、压力传感器、温度传感器、流量传感器,实现了瓦斯抽放监控系统与县监控中心的联网。
抽采方式为穿层抽放和本煤层预抽。
附表7:矿井抽采系统一览表四、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矿井2011年2月安装了KJ73N型安全监控系统,地面监控中心站设在调度室内(办公大楼启用后进一步完善监控平台),配备2台主机,互为备用。
矿井建立了监控系统的相关管理制度,配备了6名安全监控系统管理人员,监控系统能够正常运行,与纳雍县煤矿安全监控中心联网。
主扇安装了负压传感器。
抽放泵进气管设有流量传感器、瓦斯传感器。
甲烷传感器的报警、断电、复电浓度设置符合AQ1029-2007第6条规定要求。
附表8:矿井安全监控系统一览表五、淘汰禁止使用的设备及工艺xx煤矿自矿井建设以来,严格把好机电设备和生产工艺关,井上下无国家明令淘汰或禁止使用的设备,生产工艺符合要求。
第四章瓦斯防治管理一、瓦斯等级管理xx煤矿为建设矿井,2011年瓦斯鉴定期间尚未进入煤巷掘进,瓦斯等级鉴定结果为瓦斯矿井,实际现场管理按突出矿井设计和管理。
二、瓦斯防治规划xx煤矿制定了瓦斯防治五年规划(2010-2014年),主要目标是建立“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隐患排除,综合利用”的与其综合治理工作体系,防止瓦斯超限,实现本质安全型矿井。
计划投入瓦斯治理资金2600万元。
主要保障措施是在通风可靠的前提下,多措并举、应抽尽抽、先抽后采,做到抽采平衡,效果达标。
即采取矿井投产产预抽、采动层抽采、边开采边抽采、老空区抽采相结合,全面加强瓦斯抽放,凡是应当抽采的煤层,都必须进行抽采,把煤层中的瓦斯最大限度地抽采出来,降低煤层瓦斯含量,同时矿井瓦斯抽采能力要与采掘布置相协调、相平衡,使采掘生产活动始终在抽采达标的区域内进行,确保将煤层瓦斯抽采到低瓦斯状态下开采,从而杜绝瓦斯超限,达到瓦斯治理标准矿井建设要求,实现本质安全型矿井。
三、年度瓦斯防治目标xx煤矿处于建设期间,2012年计划完成首采工作面准备,不安排生产任务,计划掘进煤产量3万吨,经预测,瓦斯抽采量完成25.49万m3。
完成1401瓦斯抽采巷道掘进施工,作为首采区首采工作面1301工作面抽采专用巷道,在1401底板抽放巷及1301两顺槽施工瓦斯抽采钻孔约20000米,达到利用预抽瓦斯消突的目的。
具体情况见附表9:煤矿企业本年度瓦斯防治目标一览表四、岗位责任制为加强瓦斯管理工作,矿制定了各级领导及岗位人员瓦斯防治岗位责任制,明确了各级领导、各职能科室、施工单位及岗位人员的瓦斯治理责任,并在现场管理中认真执行。
附件四:煤矿企业董事长、总经理、总工程师和矿长瓦斯防治岗位责任制五、瓦斯分级管理矿制定了瓦斯分级管理责任制度,根据不同情况下瓦斯管理的特点,对治理方案、设计和措施进行针对性管理。
六、瓦斯防治工作考核1、煤矿企业对所属高突矿井年度瓦斯防治目标考核奖罚和问责规定2、上年度瓦斯防治目标完成情况及考核奖罚问责情况附表10:煤矿企业上年度瓦斯防治目标完成情况一览表。
七、事故追查处理1、矿制定了瓦斯事故和瓦斯超限分级责任追究制度,针对瓦斯超限的等级、瓦斯事故责任类别进行了规定,同时明确了瓦斯超限事故责任追究程序和处罚标准。
2、xx煤矿自建设以来,认真做好瓦斯管理工作,未出现瓦斯事故及异常瓦斯超限情况。
第五章防治方案一、瓦斯防治方案矿井于2010年委托贵州兴源煤矿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编制了《瓦斯抽采方案设计》,针对矿井实际情况,确定了矿井瓦斯抽采参数,瓦斯抽采钻孔布置方式,对抽采设备及管路进行了选型,有效指导了矿井瓦斯抽采系统的安装。
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区域性防突治理技术方案2010年,矿委托贵州兴源煤矿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编制了《纳雍县xx 煤矿防治煤与瓦斯突出专项设计》,确定了矿井防突治理技术方案,并按规定上报至各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和安全监管部门备案。
三、瓦斯防治基础资料1、矿井地质勘探报告由广西中煤桂能地质工程公司于2008年编制,尚未进行瓦斯地质图编制工作。
2、矿于2012年3月份与沈阳煤科院签订了突出危险性鉴定协议,着手开展矿井突出危险性鉴定以及瓦斯参数测定、考察工作。
四、区域性防突措施1、煤层赋存情况区内煤系为上二叠统龙潭组(P31),是一套海陆交替相沉积,主要由灰色细砂岩、粉砂岩、泥质粉砂岩、粘土岩及煤层组成的韵律层。
平均总厚度249.33m。
含煤20多层,煤层总厚度12.02m,含煤系数4.82%,可采及大部分可采煤层共5层,可采总厚度5.98m。
可采及大部分可采煤层编号由上至下为M3、M4、M16、M31、M34。
煤层M3、M4、M16、分布于上煤组,M31、M34分布于下煤组。
可采煤层之间夹一至数层厚度不稳定不可采煤层及煤线、炭质泥岩等。
M3煤层:分布于煤系上煤组,距P3c底界30.84~54.35m,平均42.18m(6个钻孔)。
煤层厚0.39~2.30m,平均厚1.54m(10个工程点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