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办法
2023年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办法、评分办法
2023年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办法、评分办法【引言】煤矿安全是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重要保障,加强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办法是提高煤矿安全管理水平,确保煤矿安全的必要举措。
本文以2023年为背景,提出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办法和评分办法的设想,以推动煤矿安全管理的进一步提升。
【一、考核评级办法】1. 规章制度建设(1)煤矿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必须全面、完善,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相一致。
(2)审批程序规范,不得擅自制定改变规章制度。
(3)规章制度应当公开,矿工知晓并能够随时查询。
制度通知应当及时、有效。
2. 安全技术设施(1)按照国家规定保障煤矿通风、防尘、通信、防火、救生等基础设施完好有效。
(2)建立定期检查和维护制度,确保技术设施的正常操作和修缮。
3. 安全生产培训(1)矿工培训应当合格,配备培训员,定期进行集中培训和考核。
(2)安全知识宣传普及到位,提高矿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4. 安全事故治理能力(1)建立完善的事故应急机制,明确责任,提供必要的应急设备和救援人员。
(2)事故发生后,能够及时准确地启动应急救援,迅速控制事故并进行处理。
5. 安全生产记录管理(1)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建立和执行安全生产记录制度。
(2)对各项安全生产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和归档,推动安全管理的持续优化。
【二、评分办法】1. 评分标准(1)根据上述考核评级办法,确定每个方面的考核指标和权重。
(2)将每个指标对应的考核结果分值化,满分为100分。
2. 评定方法(1)由煤矿安全管理部门组织专业评定人员进行实地考察和评审。
(2)评定方法包括随机抽查、现场检查和材料审查等方式,确保评定结果客观、公正。
3. 评定结果(1)根据评定结果,将煤矿按照优秀、良好、一般、较差等级评定。
(2)评定结果应当及时通知煤矿企业,并将评定结果作为煤矿安全生产的重要参考。
【三、考核评级结果的意义】1. 激励机制(1)对评定为优秀和良好等级的煤矿给予一定的奖励,鼓励安全生产管理创新。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煤矿安全质量管理工作,提高煤矿安全生产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是指对煤矿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和工程质量等方面进行标准化建设,通过实施标准化管理,提高煤矿安全生产能力和水平。
第三条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实行全面、全过程、全员管理。
第四条国家煤矿安监局负责全国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监督管理。
地方煤矿安全监管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第五条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分为安全管理、井巷工程、露天工程、机电设备、通风与防治水、火灾防治、职业卫生、环境管理八大类。
第六条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具体标准如下:一级:井巷工程、露天工程、机电设备、通风与防治水、火灾防治、职业卫生、环境管理七个方面的单项得分均不低于90分,且总分不低于90分。
二级:井巷工程、露天工程、机电设备、通风与防治水、火灾防治、职业卫生、环境管理七个方面的单项得分均不低于80分,且总分不低于80分。
三级:井巷工程、露天工程、机电设备、通风与防治水、火灾防治、职业卫生、环境管理七个方面的单项得分均不低于70分,且总分不低于70分。
第七条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实行年度考核制度。
煤矿企业应当于每年年底前向所在地煤矿安全监管机构提交上一年度的安全质量标准化自评报告。
第八条煤矿安全监管机构应当对煤矿企业提交的安全质量标准化自评报告进行审核,必要时可以组织专家进行现场检查。
第三章考核评级程序第九条煤矿安全监管机构应当制定年度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计划,明确考核时间、考核内容、考核组组成等。
第十条考核组由煤矿安全监管机构、煤矿企业代表和相关专家组成。
考核组成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能力和工作经验。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检查评级办法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第一条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推进我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深入开展,提升安全保障水平,促进煤矿安全生产状况的持续稳定好转,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证照齐全、合法有效且生产规模达到6万吨/年以上(含6万吨/年)的生产煤矿。
第三条省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分三级:即省一级、省二级、省三级。
一级:安全质量标准化各专业得分均在90分及以上。
二级:安全质量标准化各专业得分均在80分及以上。
三级:安全质量标准化各专业得分均在60分及以上。
第四条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参加评级的专业为八个,即地面、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风、安全管理、地测防治水,各专业计分以100分为满分。
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的评级计分以100分为满分。
各专业的考核得分先乘以各自的系数后,再计入矿井总分。
1.地面:5分系数为0.05;2.采煤:15分系数为0.15;3.掘进:15分系数为0.15;4.机电:15分系数为0.15;5.运输:15分系数为0.15;6.通风:15分系数为0.15;7.安全管理:5分系数为0.05;8.地测防治水:15分系数为0.15。
第五条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 实现安全目标。
2. 三个煤量符合规定,采掘关系正常。
3.无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行为。
4.无国家和行业明令禁止淘汰的采煤方法、设备;设备完好率达到90%以上。
5. 按《煤矿安全规程》和《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要求建立安全监控、瓦斯抽放和防灭火系统,并使用正常。
6.建立健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制度,按规定进行隐患排查和治理;无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7. 制定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制度和奖惩制度,并落实到位。
第六条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得分计算办法:(1) 本年度专业单项得分=本年度内各月专业实际得分之和/12本年度矿井得分=本年度参加计分的专业单项得分乘以各自系数之和(2) 矿井自检与上级检查得分不一致时,按上级检查结果计算。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办法、评分办法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办法、评分办法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办法一、考核目的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办法旨在促进煤矿安全生产的规范化、标准化,加强对煤矿安全质量的监管和评估,提高煤矿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确保煤矿生产的安全性、稳定性和可持续发展。
二、考核内容1. 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进行建立和落实,并符合煤矿企业的实际情况。
包括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安全责任制度、安全规章制度,安全生产组织、技术措施、人员配备等方面的要求。
2. 安全生产设施煤矿应配备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安全生产设施,包括通风系统、供电系统、水源系统、通讯系统等。
同时,应定期检测和维护设施的正常运行情况,确保其安全性和有效性。
3. 安全生产技术规范煤矿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制定和实施安全生产技术规范,保证生产过程中的安全措施和操作规程得到有效实施,避免事故的发生。
4. 安全生产监管机制煤矿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管机制,包括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隐患,加强对安全生产责任人的监督和考核,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持续进行。
三、评级办法1. 考核等级煤矿安全质量评级分为A、B、C、D四个等级,其中A级为最高等级,D级为最低等级。
2. 考核指标考核指标包括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安全生产设施、安全生产技术规范和安全生产监管机制等四个方面的内容。
3. 评分办法根据煤矿在各项考核指标上的达标情况,给予相应的分数,并根据总分数进行等级评定。
具体评分办法如下:(1) 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根据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建立和落实情况,采取定量评分和定性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分。
(2) 安全生产设施:根据煤矿安全生产设施的配置、运行情况和维护情况,采取定量评分的方式进行评分。
(3) 安全生产技术规范:根据煤矿安全生产技术规范的制定和实施情况,采取定量评分的方式进行评分。
(4) 安全生产监管机制:根据煤矿安全生产监管机制的建立和落实情况,采取定量评分和定性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分。
2024年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办法、评分办法
2024年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办法、评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煤矿安全质量的管理,根据《煤矿安全法》、《煤矿安全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国所有煤矿的安全质量评级和考核。
第三条煤矿安全质量评级和考核的目的是全面评估煤矿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提高煤矿的安全质量,促进煤矿的可持续发展。
第四条评级和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煤矿企业的安全质量管理体系、安全生产设备和装备的状态、员工的安全文化和安全教育培训等方面。
第五条评级和考核结果将作为煤矿安全监管、投资决策和社会评价的重要参考。
第二章评级标准第六条煤矿安全质量评级按照国家标准化管理的要求进行,共分为五个等级,从高到低依次为:A级、B级、C级、D级和E 级。
第七条煤矿安全质量评级的主要评估指标包括以下方面:(一)安全管理体系:包括制度建设、责任落实、监督检查等方面;(二)安全设备和装备:包括矿井通风系统、防灭火设施、救生装备等方面;(三)安全生产标准化:包括作业规程的实施情况、现场环境的整治等方面;(四)安全教育培训:包括安全培训的频次、培训内容的完整性等方面;(五)事故处理与应急救援:包括事故报告、事故分析、救援处置等方面。
第八条对于每个评估指标,将按照一定的权重进行评分,评分结果将累加得到煤矿的总评分。
第九条按照总评分的高低进行划分,评级等级的确定如下:A级:总评分在90分以上;B级:总评分在80-89分之间;C级:总评分在70-79分之间;D级:总评分在60-69分之间;E级:总评分在60分以下。
第三章评级程序第十条煤矿安全质量评估由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组织实施,评估周期为一年。
第十一条评估实施前,煤矿企业需按照煤矿安全质量评估的要求,提供相关的材料和信息。
第十二条煤矿安全质量评估采取现场检查、文件审核和访谈等方式进行,评估人员需按照评估标准和评分办法进行评估。
第十三条评估结束后,评估人员将编制评估报告,并将评估结果向评估对象公示。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办法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办法简介煤矿是重要的能源资源,但同时也是高风险的产业。
为了保障生产和员工的安全,国家制定了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办法。
这个办法通过考核评级的方式,鼓励煤矿企业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提升安全质量。
标准化考核评级办法考核内容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办法主要考核以下内容:1.安全管理制度:对煤矿安全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流程等文件进行评估。
2.安全管理能力:对煤矿是否有较强的安全管理能力、能否依法合规进行安全管理等进行评估。
3.事故应急能力:对煤矿的应急预案是否完善、应急演练是否规范等进行评估。
4.安全生产现场:对煤矿生产现场的安全生产工作是否有序、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等进行评估。
5.员工安全教育:对煤矿员工是否接受过安全教育、是否能够正确应对突发事件等进行评估。
评级标准考核评级采用ABCDE五个等级标准:•A级:优秀,对于煤矿企业安全管理体系的建立和落实、员工安全意识的提高等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B级:良好,对于煤矿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付出了努力,各项安全管理工作基本符合标准要求。
•C级:合格,未发生安全事故,但是在安全管理工作和安全意识等方面存在不足。
•D级:基本合格,出现过一些不符合安全标准要求的问题,但是对整个单位的安全生产未产生重大影响。
•E级:不合格,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目前已产生过安全事故。
考核程序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办法的考核程序如下:1.提交考核材料:煤矿企业需要提交相应的考核材料,包括各类方案、文件、演练记录等等。
2.现场审核:考核人员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并对煤矿进行现场审核。
3.问题整改:如果发现安全问题,考核人员会制定整改意见,煤矿企业需要进行相应整改。
4.考核分数评定:根据考核标准,评定煤矿企业的考核分数。
5.发布评级结果:评定完成后,会向煤矿企业发布评级结果。
评级结果的意义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办法的评级结果对煤矿企业意义重大:•以此促进了煤矿企业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提升安全质量。
矿井采煤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
煤矿开采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评定方法第一条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必须满足以下条件:1、采煤工作面回采率满足设计要求。
(薄煤层:达97%、中厚煤层达95%)2、考核期内采煤工作面无一次3人及以上直接责任的致命事故。
3、完整的检查数据:①有月度检查记录。
②保留原始数据、真实性,不得有虚假。
第二条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分为三个层次,考核标准如下:一级:采煤工作面安全工程质量得分为90分及以上,优良品率100%,工作面内无采煤责任死亡事故;二级:采煤工作面安全工程质量得分为80分及以上,优良品率80%;三级:采煤工作面安全工程质量得分为70分及以上,优良品率50%以上,无不合格品。
第三条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评价评定方法(具体见附表):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评分,按下列公式计算:1、月度矿井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评分=各采煤工作面得分之和÷采煤工作面个数。
2、年度矿井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评分=年度内各月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评分之和÷12(个月)。
3、采煤工作面因采煤责任事故每死亡一人,矿井采煤安全质量标准化降一级扣5分,得分不得超过下一级的最高分,根据降级后的分数输入矿山安全质量标准化总分。
第四条采煤工作面安全工程质量标准及评分方法:1、采煤十大项,满分100分。
漏检项目按检查项目平均得分统计。
2、采煤工作面安全工程质量分为三个层次:优良品:前十项中前五项的最低分不低于该项总分90%,后五项最低得分不低于本项总分的80%;合格品:前十项中前五项得分最低的是70%~90%,后五项最低得分不低于本项总分的60%;不合格品:前十项中前五项得分最低的是70%及以下,后五项最低得分在本项总分的60%及以下。
第五条本标准未涉及的采煤方法、支护形式按矿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批准的作业规程为标准进行检查。
应在有限的时间内逐步淘汰使用非正规采矿方法的矿山的工作计划。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第一条本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合法生产煤矿。
第二条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分为三个等级:一级:安全质量标准化各专业得分均在90分及以上。
二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综合得分为80—90分(含80分),各专业得分均在80分及以上。
三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综合得分70-80分(含70分),各专业得分均在70分及以上。
第三条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参加评级的专业为八个,即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风、地测防治水、安全管理和地面设施,各专业计分以100分为满分。
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的评级计分以100分为满分。
各专业的考核得分先乘以各自的系数后,再计入矿井总分.1、采煤:10分系数为0。
10;2、掘进:10分系数为0.10;3、机电:10分系数为0。
10;4、运输:10分系数为0.10;5、通风:25分系数为0.25;6、地测防治水:10分系数为0。
10;7、安全管理:15分系数为0。
15;8、地面设施: 10分系数为0。
10;第四条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一级矿井年度内无原煤生产死亡事故;二级、三级矿井年度内原煤生产死亡人数不超过1人,且无重大及以上非人身事故。
(二)三个煤量符合规定,采掘、瓦斯抽采关系正常。
(三)矿井无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四)有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机构,有健全的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制度、考核制度等,并落实到位。
第五条安全质量标准化公司,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考核年度内,各矿均达标,且一级矿井占60%及以上。
2. 考核年度内,原煤百万吨死亡率低于0。
5。
3. 有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机构,有健全的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制度、考核制度等,并落实到位。
第六条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的检查考核办法:1.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及各专业的检查考核,省局每半年进行一次,各产煤市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各集团公司每季度进行一次,矿每月进行一次。
2.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及各专业的检查考核采取动态检查,每次检查的记录存档,作为年终评级考核的依据.3.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得分计算方法(1) 本年度专业单项得分=本年度内各月专业实际得分之和/12本年度矿井得分=本年度参加计分的专业单项得分乘以各自系数之和(2) 矿井自检与上级部门检查得分不一致时,按得分低的检查结果计算。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实施细则
四阳沟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实施细则第一条根据《关于深入持久开展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的要求,结合我省煤矿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全省各类合法生产的煤矿。
第三条年核定生产能力30万吨及以上的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评级分七个专业,即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风、地测防治水、安全管理,年核定生产能力30万吨以下的煤矿增设地面设施专业,各专业满分100分;第四条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的评级计分实行百分制,专业考核得分乘以该专业系数后合计,得出煤矿总分。
(一)年核定生产能力30万吨及以上的煤矿各专业评级系数:1.采煤:13分系数为0.13;2.掘进:13分系数为0.13;3.机电:13分系数为0.13;4.运输:13分系数为0.13;5.通风:28分系数为0.28;6.地测防治水:10分系数为0.10;7.安全管理:10分系数为0.10。
(二)年核定生产能力30万吨以下的煤矿各专业评级系数:1.采煤:12分系数为0.12;2.掘进:12分系数为0.12;3.机电:12分系数为0.12;4.运输:12分系数为0.12;5.通风:26分系数为0.26;6.地测防治水:10分系数为0.10;7.安全管理:10分系数为0.10;8.地面设施:6分系数为0.06。
第五条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分为四个等级,考核标准如下:国家级:符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印发国家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规定的条件。
一级:总分在90分及以上,通风专业必须达到一级,采煤、掘进、机电、运输和地测防治水五个专业有四个达到达到一级,其他专业不低于二级。
二级:总分在80分及以上,通风专业必须达到二级,采煤、掘进、机电、运输和地测防治水五个专业有四个达到达到二级,其他专业必须达标。
三级:总分在70分及以上,没有不达标的专业。
第六条计分办法:1.季度专业分=动态分×50%(市监、业务处室各占25%)+季查分×50%;2.季度总分=专业得分乘以各自系数之和;3.年度专业分=季度专业得分之和÷4;4.年度总分=年度专业得分乘以各自系数之和。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办法、评分办法(3篇)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办法、评分办法一、引言煤矿安全是保障煤矿生产安全、确保职工健康的重要任务。
为了提高煤矿的安全生产水平,推动煤矿安全工作标准化,制定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办法和评分办法,对煤矿的安全生产进行科学、客观的评估,以便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不断提升煤矿安全生产水平。
本文将详细介绍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办法和评分办法的内容。
二、考核评级办法1.考核对象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办法适用于所有煤矿企业,包括国有煤矿、私营煤矿等各类煤矿企业。
2.考核内容(1)安全管理制度的完善程度。
包括煤矿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责任制度、安全技术规程等的健全程度。
(2)安全生产设备的使用情况。
包括煤矿的安全生产设备的完好率、使用率等方面的情况。
(3)人员培训和岗位技能的情况。
包括煤矿的人员培训计划和执行情况,以及员工的岗位技能水平等。
(4)应急管理的能力。
包括煤矿的应急预案、应急演练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应急管理的效果等。
(5)事故处理情况。
包括煤矿的事故处理记录、事故处理结果等情况。
3.评级标准(1)优秀级:在以上各项考核内容中,均达到或超过国家安全标准的规定。
(2)良好级:在以上各项考核内容中,大部分达到国家安全标准的规定,少部分略低于国家安全标准的规定。
(3)合格级:在以上各项考核内容中,有一项或多项略低于国家安全标准的规定。
(4)不合格级:在以上各项考核内容中,有一项或多项远低于国家安全标准的规定。
三、评分办法1.评分基准根据以上的考核内容和评级标准,对煤矿的安全质量进行评分。
评分基准如下:(1)优秀级:95分及以上。
(2)良好级:85-94分。
(3)合格级:75-84分。
(4)不合格级:75分以下。
2.评分方法根据考核内容,设定相应的评分依据,并对每项考核内容进行评分。
评分方法如下:(1)安全管理制度的完善程度:根据制度的健全程度、执行情况等进行评分,最高为20分。
(2)安全生产设备的使用情况:根据设备的完好率、使用率等进行评分,最高为20分。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考核办法(3篇)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考核办法一、总则为了确保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提升煤矿安全质量管理水平,进一步加强对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工作的考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二、考核目的本考核办法的目的是通过对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工作的考核,评估煤矿的安全生产状况,提升煤矿安全质量管理水平,加强对煤矿安全生产的监督和管理。
三、考核内容1. 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体系建设情况的考核:考核指标:(1)煤矿是否建立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并落实到位;(2)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组织架构是否健全;(3)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职责分工是否明确;(4)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相关人员的岗位职责、权限是否明确;(5)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的开展情况;(6)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体系文件的管理和控制。
2. 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的考核:考核指标:(1)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2)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的宣传和培训情况;(3)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的使用和维护情况;(4)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的改进和完善情况。
3. 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实施情况的考核:考核指标:(1)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实施的计划编制情况;(2)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实施的措施执行情况;(3)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实施的监督和考核情况;(4)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实施的结果评价情况。
四、考核程序1. 编制考核方案:根据考核内容,制定考核方案,明确考核指标、权重和考核方法。
2. 开展考核:按照考核方案,组织专家对煤矿进行实地考察、文件查阅、资料核查等,了解煤矿的安全生产和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情况。
3. 形成考核报告:根据考核结果,编制考核报告,包括考核评分、问题整改建议等。
4. 组织评审:将考核报告提交煤矿和相关部门,组织评审,对考核结果进行审核和确认。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一、采煤采煤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分办法(100分)项目项目内容及标准标准分检查方法评分办法得分一基础资料管理(20)1、矿地测部门开展工作面地质预报工作,每月至少有一次预报,预报必须经矿总工程师(矿技术负责人)签字认可并有材料向相关部门报告。
3地面检查资料无该小项不得分2、有合格的作业规程和管理制度(1)作业规程能贯彻有关技术政策和先进技术,并能结合实际,指导现场工作。
(2)从编制、审批到贯彻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并由矿总工程师(矿技术负责人)组织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复审,并有复审意见。
(3)作业规程中支护设计根据类似工作面矿压观测、地质资料进行科学计算,支护方式、支护强度的选择要有科学依据(4)工作面有初次放顶、收尾及过地质构造带专项措施。
有切眼安装和撤面的顶板管理专项措施。
10地面检查作业规程和有关资料分项各2、5分一处无该分项不得分3、所有支护器材有基础台帐,对供货渠道、规格型号、数量及合格证等均有记录。
3地面检查资料一处无扣0、25分4、(1)综采、单体工作面定时(每小班三次)检查乳化液泵站压力≥18MPa (综采压力≥18MPa)、乳化液浓度(不低于2%~3%),水质清洁情况,并做好检查处理记录,记录簿无破损。
(2)柔性掩护支架采面乳化液泵站必须保证两泵一箱,乳化液泵站和液压系统完好,不漏液,压力≥12Mpa;乳化液浓度不低于2%~3%,使用乳化液自动配比器,有现场检查手段。
4现场检查检查记录薄压力不够不得分浓度不够扣1分水质不符扣1分该大项得分二工作面管理(30)1、(1)综采、单体工作面顶板不出现厚度大于150mm、长度大于5m的台阶下沉,控顶范围内顶底板移近量按采高≤100㎜/m。
(2)柔性掩护支架工作面顶板暴露面积沿工作面2m长的范围内局部空顶面积不大于0、5m2,否则必须支护接顶。
5井下检查一处不符扣1分2、工作面煤壁平直,支柱(支架)打成直线,无伞檐。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煤矿安全是一项关乎广大煤矿工人生命安全的重要工作,为了加强煤矿安全管理,提高煤矿安全质量,确保煤矿安全生产,制定了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
一、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1. 通用要求(1)煤矿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责任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和权力,并落实到位。
(2)煤矿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等。
(3)煤矿企业应建立健全风险评估和安全预警机制,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
(4)煤矿企业应保持设备的正常运行和良好状态,定期维护和检修设备,并采取措施保障设备的安全可靠性。
(5)煤矿企业应建立完善的安全培训制度,加强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2. 生产作业要求(1)煤矿企业应制定科学合理的生产计划和方案,确保生产活动有序进行。
(2)煤矿企业应建立健全巷道、巷道支护、瓦斯、防尘等安全管理制度,确保矿井的稳定和矿井瓦斯、防尘设施的有效运行。
(3)煤矿企业应建立健全巷道通风系统,保证矿井内空气的新鲜和通风流畅。
(4)煤矿企业应建立健全工作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确保工作面的安全稳定和生产进度。
(5)煤矿企业应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和爆破器材的管理,确保使用安全合理。
3. 安全设施要求(1)煤矿企业应建立健全灭火设备和应急救援设备,确保在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处置。
(2)煤矿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监控设施,加强对矿井内的安全状况进行实时监测和预警。
(3)煤矿企业应建立健全逃生通道和应急通信设施,确保职工在事故发生时能够及时撤离和求救。
(4)煤矿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防护设施,加强对危险作业岗位的保护,防止事故的发生。
二、煤矿安全质量考核评级办法1. 考核内容(1)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建立和落实、各级责任人是否履行职责等。
(2)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包括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是否履行自查和整改义务、是否建立风险评估和安全预警机制等。
国家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biaoge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比办法(试行)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促使各类煤矿建立起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实现煤矿安全状况的根本好转,全面提升煤炭工业的整体素质,全国各类煤矿都要持久、扎实地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
为了进一步推动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的深入开展,特制定本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
第一条本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适用于全国各类合法生产经营的煤矿。
第二条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分为三个等级,考核标准如下:一级:安全质量标准化平均得分为90分及以上,且通风专业达到一级,采煤、掘进、机电、运输、地测防治水五个专业中,达到一级的专业不低于三个,其他专业不低于二级。
二级:安全质量标准化平均得分为80分及以上,且通风专业达到二级,采煤、掘进、机电、运输、地测防治水五个专业中,达到二级的专业不低于三个,其他专业不低于三级。
三级:安全质量标准化平均得分为70分及以上,且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风、地测防治水六个专业中,没有不达标的专业。
第三条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参加评级的专业为六个,即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风、地测防治水,各专业计分以100分为满分。
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的评级计分以100分为满分。
各专业的考核得分在计入矿井总分时,先乘以各自的系数后,再输入矿井总分。
1.采煤:15分系数为0.15。
2.掘进:15分系数为0.15。
3.机电:15分系数为0.15。
4.运输:15分系数为0.15。
5.通风:30分系数为0.30。
6.地测防治水:10分系数为0.10。
第四条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得分计算办法:本年度专业单项得分=本年度内各月专业实际得分之和/12本年度矿井得分=本年度参加计分的专业单项得分乘以各自系数之和第五条被核准的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实现安全目标:矿井百万吨死亡率:一级:1.0以下;二级:1.3以下;三级:1.5以下;凡年产量为100万吨以下的煤矿,要评定为一级矿井,年度死亡人数不得超过1人,其死亡率可往前连续3年累计计算。
2024年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
2024年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煤矿安全管理,提高煤矿安全质量,保障矿工生命安全,根据《煤矿安全法》,制定本标准及评级办法。
第二条本标准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煤矿安全管理,并以定期评级方式进行安全质量评估。
第三条煤矿安全质量评级分为A、B、C、D四个级别,评价结果由最大为A,最小为D,分别代表不同的安全质量水平。
第四条煤矿安全质量评级主要参考煤矿的生产安全管理制度、安全设备设施、安全生产培训与教育、事故处置能力等方面的情况。
第五条煤矿应当按照本标准的要求制定和完善生产安全管理制度,并确保其有效实施。
第六条煤矿应当建立健全安全设备设施,包括但不限于通风设备、瓦斯检测设备、消防设备等,并进行定期维护和检修。
第七条煤矿应当对工人进行安全生产培训与教育,提升他们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八条煤矿应当建立健全事故处置能力,包括但不限于应急救援队伍、事故应急预案等。
第二章煤矿安全质量评级标准第九条煤矿生产安全管理制度:煤矿应当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制定、完善和执行生产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与调查制度等。
制度的有效执行程度将作为评级的重要依据。
第十条安全设备设施:煤矿应当根据自身的生产实际情况建立健全相应的安全设备设施,包括通风设备、瓦斯检测设备、矿井安全监测设备等。
设备设施的数量、质量和使用情况将作为评级的重要依据。
第十一条安全生产培训与教育:煤矿应当对工人进行规范的安全生产培训与教育,包括安全操作技能培训、应急救援培训等。
培训的内容和频率将作为评级的重要依据。
第十二条事故处置能力:煤矿应当建立健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包括应急救援队伍的组建和培训、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执行等。
事故处置能力的有效性将作为评级的重要依据。
第三章煤矿安全质量评级办法第十三条煤矿安全质量评级由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并由市县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具体执行。
第十四条煤矿安全质量评级采用定期评估的方式进行,评估周期为两年。
2023年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办法
2023年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提高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确保煤矿安全稳定运行,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国各类煤矿企业的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工作。
第三条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工作的目的是通过对煤矿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进行评估,确定其安全质量水平,促进煤矿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的持续改进。
第四条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主要依据国家标准和相关规范进行,同时兼顾煤矿企业具体情况,注重实际效果和综合评价。
第五条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分为准备工作、考核评估和评级认定三个阶段。
第六条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工作由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负责指导、组织和实施。
第二章准备工作第七条各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体系,明确经营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和权利义务。
第八条煤矿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标准和相关规范进行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完善相关制度和文件,建立健全标准化档案。
第九条煤矿企业应当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第十条煤矿企业应当组织内部自查,充分了解标准化管理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并加以落实。
第十一条煤矿企业应当参加有关安全质量标准化培训活动,提高对标准化管理的理解和应用。
第十二条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应当对准备工作进行检查和指导,帮助煤矿企业解决存在的问题。
第三章考核评估第十三条考核评估工作由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组织实施,采取现场检查和文件复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第十四条考核评估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进行,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评估。
第十五条一级评估主要检查煤矿企业是否建立健全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体系,是否具备达到二级评估的基本条件。
第十六条二级评估主要检查煤矿企业标准化管理的具体执行情况,包括文件制定和合规性、操作规程和标准的遵守,以及各项管理要素的有效运行。
第十七条三级评估主要检查煤矿企业标准化管理的实际效果和持续改进的能力,包括对标准化管理成果的认可和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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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试行)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是搞好安全生产的重要基础,是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根本途径。
为了促进我区各类煤矿建立起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长效机制,提高煤矿安全生产管理的整体水平,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深入持久开展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煤行[2009]117号)要求,参照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制订的《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试行)》和自治区煤炭工业管理局制定的《新疆小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结合我区煤炭工业安全生产现状,特制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试行)(以下简称《标准及评级办法》)。
第一条本标准及评级办法适用于自治区境内所有生产井工煤矿。
第二条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参加评级的专业为7个,即安全管理、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风、地测防治水,各专业满分均为100分。
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的评级计分为百分制。
各专业的考核得分乘以各自的系数后,计入矿井总分。
1、安全管理: 20分系数为0.20;2、采煤: 10分系数为0.10;3、掘进: 10分系数为0.10;4、机电: 10分系数为0.10;5、运输: 10分系数为0.10;6、通风: 30分系数为0.30;7、地测防治水: 10分系数为0.10;第三条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得分计算办法:1、年度专业单项得分=本年度内各月专业实际得分之和÷12个月。
2、年度矿井总分=年度专业得分乘以各自系数之和。
3、检查项目中有缺项的分值按下列计算分配到其余检查项目中:本大项折算分数=本大项标准分数÷(本大项标准分数—缺项分数)×本大项检查实得分数。
4、矿井各专业直接责任每死亡1人,各专业安全质量标准化降一级扣5分,得分不得超过下一级的最高分,按降级后得分计入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总分。
第四条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分三个等级,考核标准如下:1、一级: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得分≥90分,且通风专业达到一级标准,另外7个专业中,达到一级的专业不少于4个,其余专业不低于二级。
2、二级: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得分≥80分,且通风专业达到二级标准,另外7个专业中,达到二级的专业不少于4个,其余专业不低于三级。
3、三级: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得分≥70分,且无不达标专业。
第五条申报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实现安全生产目标:一级标准化煤矿百万吨死亡率在1.0以下,二级1.3以下,三级1.5以下。
年产量100万吨以下的煤矿,当年发生事故的,其死亡率可往前连续三年累计计算;一级矿井,年度死亡人数不得超过1人;凡年度内发生过一次3人及以上事故的取消当年评比资格。
2、采掘抽关系正常。
3、矿井回采率达到规定要求。
4、未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采煤工艺、支护方式、设备和材料。
5、制定并执行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评比奖惩制度。
第六条安全质量标准化公司(集团)、县(市、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年度考核内,各矿均达标。
2、考核年度内,各矿达标矿井中一级煤矿占60%及以上。
3、考核年度内,公司(集团)百万吨死亡率在1.0以下,县(市、区)在2.0以下。
4、制定并执行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评比奖惩制度。
第七条检查考核办法:1、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的检查考核,自治区煤炭管理部门每年进行一次;地(州)级煤炭管理部门每半年进行一次;县(市、区)级煤炭管理部门和国有重点煤矿企业每季度进行一次;煤矿每月进行自检一次。
2、在进行安全质量标准化及各专业的考核验收时,应保持正常生产,实行动态检查;每次检查的记录存档,作为季度和年终考核的依据。
3、各级煤炭管理部门和国有重点煤矿企业于每年元月份将辖区所属煤矿上一年度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考核结果和申报等级及本年度的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计划上报自治区煤炭工业管理局。
4、符合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的煤矿,由煤矿提出申请,按管理权限逐级上报检查验收,各地(州、市)煤炭管理部门将达到二级、三级标准化煤矿情况报自治区煤炭管理局备案。
井工煤矿填写安全质量标准化年度申请表9-1,露天煤矿填写申请表9-2。
5、符合国家级安全质量标准化条件的煤矿,按管理权限逐级考核上报,由自治区煤炭工业管理局进行初评,报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核准。
具体要求按《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印发国家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安监总煤行〔2009〕150号)文件要求办理。
第八条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的命名:1、三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由县(市、区)煤炭管理部门考核、命名。
二级由地(州、市)煤炭管理部门考核、命名;一级和自治区直接监管的煤矿由自治区煤炭工业管理局考核、命名。
2、自治区煤炭工业管理局每年年初对申报达标的煤矿进行检查命名。
3、对已被命名的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经年终检查不能巩固和保持相应的质量标准化等级的,由命名部门给予黄牌警告或撤消原等级称号。
4、自治区煤炭工业管理局组织人员对各地区及国有重点煤矿企业上报的前两名煤矿进行抽检,评出优胜单位。
第九条上级煤炭管理部门对申报达标或已达标煤矿进行考核或抽查时,煤矿总得分和等级评定,以上级检查或抽查的结果为准。
第十条达到二级以上安全质量标准化的煤矿,实行以下各项优惠和鼓励措施:1、因政策性大面积停产,可根据情况缩短停产时间或不停产,并优先组织对煤矿进行复产验收。
2、资源整合项目中,给予优先立项、审查、验收等优惠措施。
3、优先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煤炭生产许可证年检和换发。
第十一条自治区煤炭工业管理局组织对各级煤炭管理部门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及煤矿达标情况进行抽检,发现不符合相应等级的将予以降级或取消认证等级。
对已达标煤矿发生死亡事故,给予黄牌警告,直至取消“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称号。
第十二条本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由自治区煤炭工业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标准及考核办法自颁发之日起执行,《新疆小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同时废止。
附件:1、一级井工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年度申请表9-1。
2、一级露天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年度申请表9-2。
一、安全管理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办法第一条必备条件:1、建立健全各种技术资料和档案管理制度。
2、按规定开展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3、编制年度灾害预防处理计划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按要求进行演练4、各种资料保持原始性、真实性,不得有虚假。
第二条考核评级办法1、安全管理分为九大项,满分100分。
2、安全管理质量标准化矿井分为三个等级:一级:总得分90分及以上;二级:总得分80分及以上;三级:总得分70分及以上。
第三条矿井安全管理质量标准化及考核评级办法见表1-1安全管理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分办法(满分100分)项目项目内容及标准标准分数检查方式评比办法一、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配备1、煤矿必须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安全管理人员,并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3检查设置机构无安全管理机构本项不得分;安全管理机构人员不足每缺1人扣0.5分扣完为止2、安全管理人员(包括生产矿长、安全矿长、技术负责人等)必须经过培训并取得安全资格证;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持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证3检查资格证书无资格证书或培训过期每人扣0.5分,扣完为止3、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培训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书,持有效证件上岗3 检查证件每发现1人未持证上岗扣0.5分,本小项分扣完为止4、建立健全四个体系(以法人为首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以矿长为首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以总工为首的技术管理体系,以安全生产副职为首的现场管理体系和以调度为龙头的安全生产指挥体系)3查阅相关资料未建立体系该项不得分二、责任制落实1、制定安全工作年度计划,并严格按照计划开展工作3查阅相关资料无年度计划此项不得分;有计划未严格执行扣1分,扣完为止2、制定宣传学习计划,定期宣传和传达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会议和文件精神3未学习传达会议、文件精神或无学习记录,每缺项扣1分,扣完为止3、煤矿主要负责人及各级管理人员深入现场,查出安全隐患,并及时解决问题,完成每月的下井任务3未进行检查扣1分;未完成下井任务少一次扣0.5分,扣完为止4、建立健全各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职能业务保安责任制和各工种安全岗位责任制3查阅责任制及管理制度缺少一种责任制扣1分,扣完为止5、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体系,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2查阅责任状未签订责任状此项不得分;无考核标准扣1分,扣完为止6、制定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有重大事故应急救援制度2查阅救援制度无救援预案此项不得分;每缺少一项制度扣1分,扣完为止7、严格执行隐患排查制度,完善重大隐患或重大危险源档案2查阅相关制度、档案无制度此项不得分;档案不符合扣1分,扣完为止三、安全煤矿必须建立健全以下制度:1、各级领导、岗位人员、职能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制;2、安全办公会议制度;3、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及奖惩制度;4、安全教育培训制度;10逐项检查各种制度每缺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管理制度5、安全技术审批制度;6、安全投入保障制度;7、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8、煤矿事故应急救援制度;9、隐患排查治理制度;10、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制度;11、矿用设备、器材使用管理制度;12、安全质量检查及跟踪处理制度;13、爆破器材使用管理制度;14、领导下井带班制度;15、入井检身和上下井人员清点制度;四、安全培训1、有安全培训管理办法和考核办法,考核办法有落实;有安全技术教育培训计划2查阅相关资料缺一项此小项不得分2、煤矿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培训,具备满足岗位需要的专业知识,并考试合格2查阅考试档案发现一名未培训或考试不合格的此项不得分3、建立完善的培训档案;职工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和考核结果存档;有三项人员持证情况花名册2查阅相关资料无培训档案此项不得分;其它缺一项扣2分,扣完为止五、安全保障1、煤矿使用的涉及安全生产的产品,必须取得煤矿安全标志2按规定检查标志发现一处设备无煤矿安全标志本项不得分2、煤矿采用涉及安全生产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前,必须经过论证、安全性能检验和鉴定,并制定安全技术措施2 抽查缺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3、煤矿必须依法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费用。
必须编制安全技术发展规划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2检查相关资料未提取此项不得分;无计划和措施每项扣1分,扣完为止4、煤矿应当对重大隐患定期进行排查,建立档案,制定、落实治理防范措施,定期检测、评估和监控2检查关资料发现一处不规范扣1分,扣完为止5、入井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随身携带自救器和矿灯,严禁携带烟草和点火物品,严禁穿化纤衣服,入井前严禁喝酒2 现场抽查发现一处不符合不得分6、煤矿定期开展全员参与的危险源识别工作,及时掌握职工对本岗位危险源辨识掌握情况,并有详细的考核记录2查阅相关资料未开展工作不得分;无记录扣1分7、井下各类标志牌清晰、准确、齐全 2 现场抽查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5分,扣完为止8、按规定设立矿山救护队或辅助救护队或与就近的有资质的救护队签订救护协议2 查看协议无救护队或未签订救护协议本项不得分六、图纸矿井必须填绘反映实际情况的以下图纸1、矿井地质和水文地质图;:2、井上、下对照图;3、采掘工程平面图;4、通风系统图;5、井下运输系统图;10 查看图纸图纸与实际不符此项不得分;内容不全或填绘不及时每图扣1分,扣完为止6、矿井安全监测装备布置图;7、排水、防尘、防火注浆、氮气、压风、充填等管路系统图;8、井下通讯系统图;9、井上、下供配电和井下电器设备布置图;10、井下避灾路线图;七、规程各种操作规程齐全;采、掘工作面均有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作业规程,且符合工作地点实际情况,并经矿长和技术负责人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