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零首付”购房是否违法?存在哪些法律风险?
“零首付”的法律风险与规避
务操作 上帮 助购 房人支付 首付款 4 2 万元 。
此 后 ,购 房 人 便 可 以向 银 行 申请 按 揭 贷
款 。银行 可能会 认 为房屋 价格过 高而不通 过 贷款 审批 ,因此这种 模式 操作 起来有相 当难 度。
自 2 种 子 0 1 手 、 4 年 段 推 市 进 出 行 特 场 持 揽 价 续 客 房 低 促 等 迷 销 等 以 , 来 包 但 括 是 , 很 送 最 让 多 物 房 业 购 企 费 房 采 者 、 用 送 心 各 车 动
双重 压 力 。
第三 , 抛 高 房价 ,开发商 代付 首付 款 的操作模 式 。此模式 一般是 开发 商将本来
定价较 低 的房 价 ,在 进行银 行贷 款时将 房 价抛高 ,以取得更 多的银行 贷款 。比如 , 原来 1 O 0 万 元 的房 屋 ,首 付三 成 ,但 开发 商若 将 价格 提 高到 1 4 2 万 元 ,就能 从从 财
的是零 ( 低 )首付 ,首付 几万元 ,甚 至 0元 ,便 可拥 有 自己心仪的房屋。这一摇 摆于合法与违法之间的 “ 江 湖”打法 ,固然能给开发商带来 一定 的交易量 ,但 也存
在不 容忽视的法律 风险。
零 ( 低) 首付的法律风险与化解
零 ( 低 )首 付 作 为 房 地 产 企 业 的促 销 手 段 ,客 观 上 确 实会 加快 楼 盘 去 化 ,
是 要甄别 购房人 的实 际经济 能力 。
零 ( 低 )首付 手 段 可 能 会 刺 激 两 类 购 房
人 。一 类为 了享受 该优 惠政策 ,减轻 自己
当前 的资金 压力 ,而另 一类则 可能 还款 能 力较 差 ,甚 至根本 没有 还款 能力 。对后 一 类 购房人 ,开发 商不应 将其列 为可 以零 首
低首付购房合同无效的原因
一、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根据我国《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购房者在购房时应当一次性支付不低于总房款20%的首付款。
而低首付购房合同违反了这一规定,属于违规操作。
因此,低首付购房合同在法律上属于无效合同。
二、存在欺诈行为低首付购房合同往往以优惠价格、低首付比例等噱头吸引购房者,但实际上开发商通过虚增房价、高评高贷等手段,使得购房者支付的首付款远低于实际购房成本。
这种欺诈行为损害了购房者的合法权益,因此低首付购房合同无效。
三、加重购房者负担低首付购房合同虽然降低了购房者的首付比例,但随之而来的是高额的贷款利息和月供。
这给购房者带来了巨大的还款压力,甚至可能导致断供、失信等问题。
因此,低首付购房合同不符合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无效。
四、存在安全隐患低首付购房合同中,开发商往往通过垫资、首付贷等方式为购房者提供资金支持。
这种做法存在诸多风险,如开发商资金链断裂、购房者个人信息泄露等。
一旦出现问题,购房者将面临无法追责的困境。
因此,低首付购房合同存在安全隐患,无效。
五、影响房地产市场稳定低首付购房合同在一定程度上刺激了购房需求,但同时也加大了市场风险。
一方面,低首付购房合同可能导致房价虚高,加剧市场泡沫;另一方面,大量购房者因还款压力过大而断供,引发金融风险。
因此,低首付购房合同不利于房地产市场的稳定发展,无效。
六、损害金融机构利益低首付购房合同中,银行往往需要为购房者提供高额贷款。
这种情况下,一旦购房者无法按时还款,银行将面临巨额坏账风险。
因此,低首付购房合同损害了金融机构的利益,无效。
总之,低首付购房合同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存在欺诈行为、加重购房者负担、存在安全隐患、影响房地产市场稳定以及损害金融机构利益等原因,属于无效合同。
购房者应提高警惕,避免陷入此类合同陷阱,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同时,相关部门应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监管,严厉打击违规操作,维护市场秩序。
买房0首付是购房陷阱吗?存在哪些风险
买房0首付是购房陷阱吗?存在哪些风险导读:本文介绍在房屋买房,贷款政策的一些知识事项,如果觉得很不错,欢迎点评和分享。
贷款0首付买房这几个字都是我们比较喜欢的字眼,只是这样的好事真会降临在我们的头上吗。
很多人相中了房子的,也会因为一些0首付的变得犹豫起来。
这样的优惠貌似砸晕了一些购房者的。
那么,现在买房0首付是购房陷阱吗?贷款买房存在哪些风险?一、买房0首付是购房陷阱吗?首付,一直是年轻人们在城市中购买住房的一大困难,可现在开发商说了,只要几万块甚至不用交一分钱的“首付”,你就能够拥有一套价值几十万上百万的住房,你会心动吗?所谓0首付买房主要有两种方式,一种本质上等同于分期首付,即购房者不支付或者少量支付首付,开发商给购房者一年时间或者几个月的时间,把剩余的首付凑齐再去申请房贷。
另外一种是做高合同价,虚假贷款,这种0首付买房操作起来比较难,也加大了购房者的买房风险。
二、贷款买房存在哪些风险?1、0首付购房者必须符合国家的贷款标准,如果一年后买房政策有新的变动或者房贷利率出现变化,这些都是购房者自己需要承担的风险。
特别是如果购房者贷款条件在银行审批不通过,开发商是否退还已经缴纳的购房款项。
这也是购房者需要考虑的风险。
2、对于开发商来说,“0首付”需要他们临时垫款,为此需要垫付一定的利息,如果资金链断裂,面临很大的资金压力。
开发商还要对购房者的经济情况、还款能力和信用记录有一定的了解,如果购房者因为这类原因无法获得银行贷款,在房屋买卖合同履行方面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
3、对于购房者来说,如果已经购买了二套以上住房,或外地购房者,无法出具一年以上社保证明或者纳税证明,就没有购房资格。
当这些不具有购房资格的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了"0首付"购房合同后,将面临购房无效的尴尬境地,其按期交付的首付,可能面临无法索回的情况。
4、法律人士告诫,“0首付买房”并非不用购房者支付首付款,其本质是由开发商或房产中介通过垫付,或者是虚拟抬高房价,多从银行贷款的方式来获得首付款。
零首付购房方案
简介随着房价的不断上涨,越来越多的人对于购房问题感到困扰。
其中最大的困扰就是首付款的问题。
然而,对于有一定经济基础但暂时没有足够首付款的购房者来说,零首付购房方案成为了一种备受关注的解决方案。
本文将为大家介绍零首付购房方案的具体内容及风险分析。
什么是零首付购房方案零首付购房方案指的是购买房屋时不需要支付任何首付款的一种购房方式。
传统购房方式需要购房者支付30%到50%的首付款,而零首付购房方案则允许购房者在购房时不需要支付首付款,而是通过其他方式来解决购房款的问题。
零首付购房方案的实施方式1. 银行贷款购房者可以选择通过银行贷款的方式来实现零首付购房。
银行在给购房者贷款时会根据购房者的信用情况和还款能力来决定是否给予零首付购房的贷款。
购房者需要提供完整的资料和证明材料,如收入证明、银行流水等。
2. 开发商分期付款一些开发商为了吸引购房者,会提供分期付款的购房方案。
购房者可以和开发商协商,达成零首付购房的协议,并按照约定的分期付款方式来支付购房款。
3. 股份合作购房者可以选择与房屋所有者进行股份合作。
购房者可以购买一部分房屋的股权,然后和其他股东共同享有房屋产权。
通过股权合作,购房者可以实现零首付购房。
4. 公积金贷款一些地区的购房者可以通过使用公积金贷款来实现零首付购房。
购房者可以向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贷款,并按照规定的还款方式偿还贷款。
零首付购房方案的风险分析虽然零首付购房方案看起来是一种解决首付款问题的好方法,但也存在着一定的风险。
1. 高利率风险银行贷款和开发商分期付款通常会给购房者收取一定的利息或费用。
对于购房者来说,需要承担额外的贷款成本。
因此,在选择零首付购房方案时,购房者需要仔细评估贷款利率和还款能力,并选择合适的支付方式。
2. 房价波动风险购房者需要时刻关注房价的波动。
如果购房者选择的零首付购房方案是股份合作,那么购房者把资金投入到股权中后,房价下降可能会导致购房者的投资亏损。
楼盘零首付执行案
楼盘零首付执行案最近,一则关于某楼盘涉嫌虚假宣传、强制销售和不合法的零首付政策的消息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据了解,涉及此案的楼盘是某地的一处新开发项目,开发商在推广活动中宣传“零首付购房”,引来了一批购房者的关注。
但是在签订购房合同后,购房者发现开发商实际上并没有提供零首付购房的服务,反而要求购房者预先支付高额的首付款项,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权益。
涉案背景据悉,该楼盘是某地的一处新开发项目,于近期正式面向市场推广。
开发商在推广活动中提出的“零首付购房”政策很快引起了购房者的关注,许多人纷纷前来咨询和报名。
但是在签订购房合同后,购房者才发现开发商并没有提供真正的零首付购房服务,反而要求购房者预先支付高额的首付款项。
这些事实曝光后,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热议。
购房者们纷纷上门投诉,要求开发商退还首付款项并恢复零首付购房政策。
然而,开发商却拒不承认自己的错误,并试图通过各种方式强制购房者支付首付款项。
由于开发商不断地推诿和拖延,购房者们只能选择起诉维权。
案件进展此次购房者的维权诉讼至今已持续了很长一段时间。
经过多次的法庭审理和调解,最终法院判决开发商必须退还购房者全部的首付款项,并承担相关的赔偿责任。
同时,开发商也被责令停止虚假宣传和不合法的销售行为,以确保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然而,此案的胜诉并不是巨大胜利。
在整个维权过程中,购房者们不仅承受了很大的经济和精神压力,也遭遇了许多来自开发商的威胁和打压。
同时,此案也再次凸显了楼市监管的薄弱环节,许多开发商仍然存在虚假宣传、强制销售等不法行为。
为了保障消费者的权益,需要国家有关部门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监管,加大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力度。
总结此次楼盘零首付执行案的曝光,再次提醒我们在购房过程中要谨慎选择,切勿被虚假宣传所迷惑。
同时,也需要我们支持和关注购房者们的维权行动,为他们争取合法权益。
希望此案的判决能够给楼市监管带来积极影响,推动房地产市场向着更为健康、公正的方向发展。
零首付高利贷骗局-借款人谋算假购房真贷款
零首付高利贷骗局:借款人谋算假购房真贷款一些购房者不惜以假离婚来购房,这种离谱的购房方式已被多地监管部门明令限止。
但是据了解,一种更离谱的购房方式也是很多购房者采用的,就是“零首付”购房。
与首付贷放大楼市杠杆不同,“零首付”意在假购房真贷款。
“用购房的方式帮你融资”,福建的李先生表示,“可以融资50万元-80万元。
”“中介公司说通过虚拟买房为我办贷款,我不用出首付,贷款办下来才知道所谓的中介公司垫款其实全是向小贷公司高息借款的套路,而且买房是真的而不是口头所约定的虚拟;目前仅是我所知道的类似的情况就有很多,现在我们都不知道该怎么办了”,借款人小路(化名)选择了通过互联网求援。
“零首付”实为套路关于购房贷款,江湖套路可谓层出不穷。
在今年春节以前,首付贷还没有被监管明确定性,而且由于部分P2P平台的介入,首付贷还一度顶上了互联网金融产品的光环。
但是,随着首付贷杠杆风险被重视,监管已经屡次出手对房地产中介机构、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及相关的的金融业务开展清理和整顿。
然而,如今虽然首付贷已成为过街老鼠,但是比首付贷更为不靠谱的“零首付”却依旧潜行,且手法更加复杂。
记者日前注意到,有中介人士高调宣传“用购房的方式帮你融资”。
本报记者联系上述福建的李先生并了解到,“可贷款50万元-80万元”,而其推荐的可购楼盘位置主要集中于福建省,包括闽侯上街、福清、长乐等地区,对于购房人的要求仅仅是“25周岁-50周岁,全国户口都可以;征信良好,信用卡不超过5张,已有负债不超过30万元,如果已婚,第二产权人负债不超过50万元”。
符合上述条件的借款人所需提交的材料仅包括身份证、户口薄、详版征信报告、半年的银行流水和工作证明。
此外,还有别墅广告直接对潜在购房人进行了分类,对于购房人“房子总价200万元,首付只需要5万元,无论月供多少,免费送五年月供”;对于融资客户,“只要5万元定金,公司一手操作可以帮助融资100万元,介绍客户也可获得高额佣金”。
“零首付”购房的法律问题
“零首付”购房的法律问题近年来,随着房地产市场进入深度调整期,房企在面对售房压力时,喊出了“零首付”、“超低首付”的促销口号。
那么,这种“零首付”的售房模式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是否存在相应的法律风险呢?我们又应如何安全地应对呢?一、“零首付”售房的实施模式所谓的“零首付售房”,是指为了应对银行房贷的首付政策,一些开发商为了刺激需求,不要求购房者支付或者是仅要求支付较少的首付款就可以办理银行贷款手续,完成售房。
开发商通常采取的零首付售房有两种模式:1、开发商垫付首付款此种模式又可采取两种不同形式。
一种通常称为分期首付,即开发商与购房者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同意首付款分期支付,购房者签购房合同时不支付或者少量支付首付,同时开发商给购房者一年时间或者几个月的时间,把剩余的首付凑齐再去申请房贷。
此外,部分开发商也会采取替购房者垫付全部首付款,购房者直接办理房贷,而垫付款要求购房者在一年时间或者几个月内有息或无息偿还,此种模式在短期内减轻了购房者的资金压力,对购房者来说更加具有吸引力,因此,被大多数开发商采用。
2、做高合同价格另外一种是做高合同价,虚假贷款。
在开发商与购房者签订购房合同的时候,成交价格不变,但在向银行申报时,配合购房者做高合同价,把房款全贷出来,相当于零首付。
由于此种模式,需要做高合同价,操作起来比较困难且风险较高,一般开发商较少采用。
二、“零首付”购房的法律认定实际上,无论是以上两种模式的哪一种,本质上看对购房者而言都是风险较高、乃至违规违法的。
第一种方式开放商和购房者在购房合同之外,再与购房者签订借款合同。
通常,开发商会在借贷合同中明确约定,如果购房者出现未能依约还清垫付的首付款时,开发商有权收回房屋,但是开发商或其关联公司与购房者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不影响购房者的物权,只能通过诉讼追讨欠款。
因此,开发商和购房者承担极大的财务风险,稍有不慎就将造成资产的重大损失。
第二种方式,开放商于购房者通过签订阴阳合同,套取房管部门认定发放房地产的产权移转证明,甚至于凭借着虚拟的合同内容套取银行购房贷款。
零首付有哪些猫腻,违约风险有什么
零⾸付有哪些猫腻,违约风险有什么开发商打楼盘促销⼴告时,不少以“零⾸付”为噱头,类似“告别⾸付,⽆压⼒购房筑家计划”等这类有着深深诱惑的⼴告语。
零⾸付是真的看起来很美吗?其实暗藏诸多风险,这⾥揭秘零⾸付背后的三宗罪。
下⾯就和店铺⼩编⼀起来看看吧。
所谓“零⾸付”楼盘⼴告宣称零⾸付免利息,事实上⼴告所称的。
零⾸付,是指由开发商免利息、免⼿续费,借钱给购房者交⾸付,借款周期在两到三年左右。
当然这是有条件的,购房⼈要提供资信证明,并按⽐例交⼀定的保证⾦。
这并不是真正的零⾸付,⽽是通过⾦融机构或者开发商对⾸付进⾏垫付或者缓交⾸付。
其实这暗藏风险,交保证⾦类似交部分⾸付,相对于全额⾸付来说,给购房者减轻了很多压⼒,可是⼀旦碰到房地产市场降价,开发商被迫采取促销办法,回收现⾦流,开发商先前为其垫付的⾸付款,有的是要偿还利息,有的则是通过暗地提⾼房价拿回收益,由此购房者还贷压⼒骤增。
银⾏⽅⾯表⽰,购房者⾸付得是⾃⼰的钱,开发商帮助购房者垫付⾸付,然后再从银⾏贷出70%放款的⾏为,属于违规套现,不符合国家相关政策。
陷阱⼀:分期付款零⾸付对于购房者来说诱惑⼒⼗⾜,但却要谨慎考虑。
多数楼盘事实上都是暂时⽤少量定⾦预定房⼦,然后再⼏个⽉内或⼀年内还清,购房者的负担并没有减轻,只是得到了缓冲时间。
此优惠政策对于资⾦雄厚但临时周转不开的购房者较为适合。
陷阱⼆:利息抬⾼成本开发商为购房者垫⾸付,购房者在⼀段时间内还清垫付款,同时还需要⽀付利息。
“零⾸付”、“低⾸付”、“优惠利率”,可以发现更多时候只是开发商的营销⽅式,跨进了购房门槛后,购房款依旧需要购房者来埋单且分⽂不差。
因此,对于购房者⽽⾔,⽤⾃⼰多年积蓄置业,还需要冷静和理性眼光来看待,待到计算清楚后再结合⾃⾝实际情况,进⾏相应的置业选择。
陷阱三:违约风险对于没有⾜够资⾦的购房者来说,⼀旦违约,其后果很可能是连锁反应。
房屋不但有可能被银⾏拍卖处理,⽽且还会影响到个⼈信⽤,更关键的是银⾏也会因此产⽣⾦融风险。
零首付购房可靠吗
零首付购房可靠吗
零首付购房还是不太靠谱的,并且存在一定的风险性,具体如下:
1、违背购房政策,无法实际拥有房屋所有权
开发商采用“零首付”的营销手段,违背了国务院规定首套住房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30%,二套住房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60%的政策要求。
同时,由于购房者实际上没有交付首付款,是无法真正地拥有所购买房屋的所有权,同时银行发放贷款,必然会增加银行贷款的风险。
2、法律风险一
如果不具有购房资格的购房者(已购买二套以上住房;或是外地购房者,无法出具一年以上社保证明或者纳税证明)与开发商签订“零首付”购房合同后,将面临购房无效的尴尬境界,其按期偿还给开发商或者中介的首付,可能面临无法索回的情况。
3、法律风险二
由于实际上的“零首付”是由开发商或中介通过预先垫付,或者是虚拟抬高房价,多从银行贷款的方式来获得首付款,那么开发商和购房者签订的合同也可能存在法律争议,当事方甚至因此可能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商品房零首付的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随着我国房地产市场的快速发展,商品房销售方式日益多样化。
近年来,一种名为“零首付”的销售模式逐渐兴起。
这种模式指的是购房者无需支付首付款,即可购买房屋。
然而,这种看似优惠的销售方式却隐藏着诸多法律风险。
本文将以一起“商品房零首付”的法律案例为切入点,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分析。
二、案件简介2018年5月,张某看中了一套位于某市的商品房,面积为100平方米,总价为100万元。
开发商宣传该房屋实行零首付政策,即购房者无需支付首付款,只需签订购房合同,并在规定时间内支付全部房款。
张某对此十分心动,遂与开发商签订了购房合同。
合同签订后,张某按照约定支付了房屋总价款。
然而,在支付过程中,张某发现开发商提供的房屋信息与实际不符,存在严重质量问题。
同时,开发商承诺的配套设施并未到位。
张某多次与开发商协商,要求解除合同,但遭到拒绝。
无奈之下,张某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购房合同,并要求开发商返还已支付的房款。
三、案件争议焦点本案的争议焦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零首付购房合同的效力;2. 开发商提供的房屋信息与实际不符的法律责任;3. 开发商未履行配套设施承诺的法律责任;4. 购房者解除合同的权利及法律后果。
四、法院判决经过审理,法院认为:1. 零首付购房合同有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依法订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本案中,张某与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符合法律规定,双方意思表示真实,故合同有效。
2. 开发商提供的房屋信息与实际不符,构成欺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一方当事人以欺诈手段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变更或者撤销合同。
本案中,开发商在销售过程中隐瞒房屋质量问题,误导消费者,构成欺诈。
3. 开发商未履行配套设施承诺,构成违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零首付购房阴阳合同
所谓“零首付购房阴阳合同”,是指开发商与购房者签订两份合同,一份是真实合同,另一份是隐藏真实交易内容的“阴阳合同”。
在真实合同中,购房价格被虚高,而“阴阳合同”则隐藏了真实的交易价格和首付比例。
购房者只需支付少量首付款或无需支付首付,就能完成购房。
开发商通过这种方式,帮助购房者从银行申请到较高额度的按揭贷款,从而实现“零首付购房”。
这种购房方式存在以下风险:1. 违反国家金融信贷政策: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购房者在申请贷款时需按照规定比例支付首付。
而“零首付购房阴阳合同”违反了这一规定,属于违规操作。
2. 法律风险:签订“阴阳合同”属于违法行为,一旦被查实,购房者可能面临罚款、拘留等法律后果。
此外,一旦购房过程中出现纠纷,购房者难以依法维权。
3. 经济损失:由于“阴阳合同”中隐藏了真实交易价格,购房者可能支付高于市场价的价格购买房产,导致经济损失。
4. 骗贷风险:开发商通过虚高房价、高评房屋价值等手段,帮助购房者从银行申请到较高额度的贷款,从而增加购房者的贷款负担。
一旦购房者无法按时还款,银行将面临坏账风险。
5. 市场风险:开发商利用“零首付购房阴阳合同”吸引购房者,可能导致市场投机行为增多,进一步加剧房地产市场泡沫。
针对“零首付购房阴阳合同”现象,我国监管部门已采取一系列措施进行整治。
购房者应提高警惕,避免陷入此类风险:1. 提高法律意识:了解国家金融信贷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提高自身维权意识。
2. 理性购房:在购房过程中,关注房屋价格、贷款利率等因素,避免盲目跟风。
3. 查验合同:签订合同前,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确保合同内容真实、合法。
4. 寻求专业意见:在购房过程中,可寻求律师、房产中介等专业人士的帮助,确保自身权益。
总之,“零首付购房阴阳合同”现象严重扰乱了房地产市场秩序,购房者应提高警惕,避免陷入此类风险。
监管部门也应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规行为,保障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零首付购房合同无效
合同编号:_______甲方(卖方):_______地址: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乙方(买方):_______地址: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鉴于甲方拥有位于_______的房产,房屋产权清晰,乙方有意购买该房产。
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房屋基本情况1. 房屋地址:_______2. 房屋面积:_______平方米3. 房屋结构:_______4. 房屋用途:_______5. 房屋产权:甲方拥有完全产权二、购房方式1. 乙方同意购买甲方上述房产,购房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元整(¥_______)。
2. 乙方承诺在签订本合同时,无需支付任何首付款,即实现零首付购房。
三、付款方式1. 乙方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购房总价款的_______%,即人民币_______元整(¥_______)。
2. 乙方应在房屋交付之日起_______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购房总价款的_______%,即人民币_______元整(¥_______)。
3. 乙方应在房屋办理产权证之日起_______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购房总价款的_______%,即人民币_______元整(¥_______)。
4. 乙方应在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_______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购房总价款的_______%,即人民币_______元整(¥_______)。
四、房屋交付1. 甲方应于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个工作日内,将房屋交付给乙方使用。
2. 甲方应确保房屋在交付时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
五、违约责任1. 若甲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交付房屋,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购房总价款的_______%。
2. 若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购房款,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未支付款项的_______%。
六、争议解决1. 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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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称,对毕业未超过5年的高校、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在沈购买商品房的,给予住房公积金政策支持,公积金连续缴存时限由6个月降为3个月,首付比例实行“零首付”政策,最高贷款额度为单方60万元、双方80万元。
3月1日消息,沈阳市政府下发《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
(以下简称为“意见”)“意见”的主要亮点归纳如下:沈阳大学生毕业5年内用公积金贷款可零首付购房意见称,对毕业未超过5年的高校、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在沈购买商品房的,给予住房公积金政策支持,公积金连续缴存时限由6个月降为3个月,首付比例实行“零首付”政策,最高贷款额度为单方60万元、双方80万元。
对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购买商品房的,给予每平方米200元的奖励政策。
同时,对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新毕业生购房的,给予契税全额补贴政策。
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比例降至10%意见称,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比例降至10%。
家庭或个人可以使用住房公积金同时贷款购买两套房,第二套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比例为20%。
实行“认贷不认房”政策,前次贷款已还清的,再次申请贷款的视为首次申请。
最高贷款额度提高为单方50万元、双方70万元、三方90万元。
主借款人可以与其父母或子女互用住房公积金进行贷款,互用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偿还贷款。
二手房转让的营业税、个税先征后补意见称,凡个人购买住房契税税率超过1%的部分,沈阳市区两级财政给予补贴。
降低二手住房交易税费。
二手住房转让缴纳的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实行先征后补。
居民互换住房的,实行“零税费”政策,免收交易费、产权办证费,缴纳的契税、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先征后补。
“零首付”购房的法律风险有哪些
“零⾸付”购房的法律风险有哪些在房地产市场成交量持续下跌、开发商库存量居⾼不下的情况下,为了跑量促销售,商家使出了各式各样的打折促销⼿段,就连江湖失传已经的购房零⾸付如今也在多地重现。
对于想买房但⾸付不⾜的购房者来说,零⾸付购房不失为⼀个振奋⼈⼼的好消息。
但是零⾸付购房实际上暗藏很多风险,购房者对此要做到⼼中有数。
⼀、开发商垫资实现零⾸付开发商借钱给购房者个⼈,违反了⾦融法律关于“企业不得贷款”的规定的。
在最⾼⼈民法院《关于如何确认公民与企业之间借贷⾏为效⼒问题的批复》中明确规定,企业以借贷名义向社会公众发放贷款的应当认定为⽆效。
也就是说,如果在按揭过程中银⾏⼀旦发现是开发商借钱给购房者付⾸付款,购房者⾃⾝是零⾸付的话,其将不符合个⼈贷款管理办法,⼀⽅⾯银⾏可以以违反此规定⽽不予办理贷款,另⼀⽅⾯,即使办理了贷款⼿续,也很可能因为购房者缺乏相应的资信能⼒⽽停⽌提供贷款。
⼆、虚抬房价从银⾏多贷款除了开发商垫资达到零⾸付外,某楼盘的开发商则想出与银⾏联合造假,抬⾼房价评估,从⽽将⾸付款“虚化”的歪招。
通常采⽤此种⽅式的购房者需与开发商签订阴阳两份购房合同。
其中⼀份房款价格较⾼的合同⽤来向银⾏办理贷款,另⼀份房款价格较低的合同实则为双⽅之间约定真实购房价格的合同。
然⽽这样看似全⾯的考虑,同样触碰红线。
根据《合同法》第五⼗⼆条第⼆项规定:“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利益的,合同应确认⽆效。
”即如果存在开发商虚开购房款证明的情况,银⾏有可能会解除购房者与银⾏的贷款合同,并追究购房者和开发商的违约责任。
以上两种⽅法是开发商⽤得最多的两种实现零⾸付的⽅式,但是⼆者都存在不⼩的法律问题,购房者对此要有清醒的认知。
店铺温馨提⽰:《民法典》⾃2021年1⽉1⽇起正式施⾏,《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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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零首付”有哪些风险
买房“零⾸付”有哪些风险
⽬前房企为应对市场成交量下滑局⾯,刺激购房者⼊市,北京、南京、⼴州、武汉等城市部分开发商推出“垫⾸付”、“⼀成⾸付”、“零⾸付”等营销措施。
在地⽅政府限购、限贷和⾼房价的⼤背景下,开发商对⾸次置业者降低购房门槛,刺激被抑制的市场需求从⽽提升楼盘的销量。
以往,以“⾸付分期”为营销⼿段的楼盘相对较少,今年这种⽅式就像⾬后春笋般,节节往外冒。
为何“零⾸付”涌现?⼀⽅⾯是因为⽬前⼀⼿房市场新品多、竞争⼒激烈;另⼀⽅⾯是因为买⽅市场有需求。
对开发商来说,“垫⾸付”作为⼀种营销⼿段,通过低⾸付⽐例吸引更多购房者,达到楼盘快速成交的⽬的。
对⽤户来讲,超低⾸付并⾮减免⾸付款,⽽是分期付清,暂时缓解按揭⼀族的买房压⼒,最终还是在⼀定时间内(短则3个⽉,长则4年)全部付清⾸付总额,这意味着,在这⼀段时间内,购房者将会⾯临⾸付、⽉供、交房时所交税款等多⽅⾯的资⾦压⼒。
“零⾸付”风险到底有多⼤?购房者的⾸付⽐率⾮常重要,只有购房者⾃⼰付款的部分对于担保才是有意义的,否则⼀旦违约,银⾏只能收回房产。
⽽银⾏⽬的是通过放贷获利⽽不是当房东。
以美国次贷危机为例,2004年,美国25%的购房者和42%的第⼀次购房者利⽤“零⾸付”抵押贷款购买房⼦。
许多并不具备还款能⼒的⼈因为不需要⽀付⾸付,可以轻易地通过贷款买下⼀栋房⼦,最终导致次贷危机爆发。
中介零首付购房合同无效
近年来,随着房价的不断攀升,购房压力逐渐加大。
为了吸引购房者,一些中介机构推出了零首付购房服务。
然而,这种服务是否存在法律风险?中介零首付购房合同是否有效?本文将对此进行探讨。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什么是零首付购房。
零首付购房是指购房者无需支付首付款,即可购买房屋。
中介机构通常会声称,他们可以通过特殊的融资渠道为购房者提供零首付服务。
在这种模式下,购房者需要在一定期限内筹集首付款,否则将面临违约风险。
然而,这种零首付购房模式存在诸多法律风险。
首先,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购房者在购买房屋时,需要支付一定比例的首付款。
零首付购房显然违反了这一规定。
其次,中介机构声称可以通过特殊融资渠道为购房者提供零首付服务,但这种服务往往涉及到高额的利息和手续费。
购房者在此过程中,可能会陷入债务陷阱。
此外,中介机构可能会采取虚构交易、伪造合同等手段,进行非法集资和诈骗。
从法律角度来看,中介零首付购房合同是无效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
零首付购房模式违反了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因此,与之相关的合同应当被视为无效。
对于已经签订零首付购房合同的购房者,他们可以采取以下措施维护自己的权益:1. 与中介机构协商解除合同。
购房者可以要求中介机构退还已支付的款项,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 向相关部门投诉。
购房者可以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消费者协会等机构投诉中介机构的违法行为,要求对其进行查处。
3. 提起诉讼。
购房者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合同无效,并要求中介机构退还已支付的款项,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总之,中介零首付购房合同是无效的。
购房者在此过程中应当保持警惕,避免陷入法律风险。
对于已经签订此类合同的购房者,他们可以通过与中介机构协商、投诉和诉讼等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同时,政府相关部门也应当加强对中介市场的监管,遏制此类违法行为的发生。
整顿零首付购房合同
整顿零首付购房合同近年来,随着房地产市场的高速发展,越来越多的消费者选择通过购房来满足居住和投资的需求。
然而,在房地产市场繁荣的背后,也暴露出了一些问题,其中最为引人关注的就是零首付购房现象。
零首付购房,顾名思义,就是消费者在购买房产时无需支付任何首付款,即可完成购房手续。
这种看似方便消费者的购房方式,实际上却隐藏着许多风险和问题。
为了保护消费者的权益,整顿零首付购房合同显得尤为重要。
首先,零首付购房合同容易导致消费者负债累累。
由于消费者无需支付首付,因此他们在购房时所承担的贷款压力会更大。
在房价持续上涨的背景下,消费者为了购买心仪的房产,不得不承担高额的贷款利息,这无疑加大了消费者的经济负担。
此外,一旦房地产市场出现调整,消费者的还款压力将进一步加大,甚至可能导致消费者负债累累。
其次,零首付购房合同容易引发法律风险。
在我国,房地产交易法律法规相对完善,但零首付购房由于涉及到的资金较大,很容易引发法律纠纷。
例如,开发商在提供零首付购房服务时,可能存在虚假宣传、违规操作等问题。
一旦消费者发现问题,将会面临维权难题。
因此,整顿零首付购房合同有助于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降低法律风险。
再次,零首付购房合同容易导致房地产市场泡沫。
在零首付购房的刺激下,消费者购房需求得到过度释放,这可能导致房地产市场供需失衡,进而引发房价泡沫。
一旦房价泡沫破裂,不仅消费者会遭受损失,整个房地产市场也可能陷入动荡。
因此,整顿零首付购房合同有助于遏制房价过快上涨,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
为了整顿零首付购房合同,我国政府已经采取了一系列措施。
一方面,政府加大了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力度,严格限制房地产开发商的融资渠道,遏制房价过快上涨。
另一方面,政府强化了对房地产交易的监管,加大对虚假宣传、违规操作等行为的打击力度,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总之,整顿零首付购房合同对于保护消费者权益、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遏制房价过快上涨具有重要意义。
我们相信,在政府的大力整治下,我国房地产市场将逐渐回归理性,为广大消费者提供更加安全、可靠的购房环境。
零首付购房合同无效
公告人: [购房人姓名]公告对象: [开发商名称]公告事由:关于双方签订的《零首付购房合同》的效力问题一、合同签订背景[购房人姓名](以下简称“购房人”)于[签订日期]与[开发商名称](以下简称“开发商”)签订了《零首付购房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合同约定,购房人无需支付首付款即可购买开发商提供的位于[具体地址]的房产,房屋总价为[房屋总价]元。
合同签订后,购房人依约履行了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二、合同效力争议近期,购房人在查阅相关法律法规及咨询专业人士后,发现合同中关于“零首付”的条款存在以下问题:1. 违反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
我国现行法律法规明确规定,购房人购买房产必须支付首付款,且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规定的最低比例。
因此,合同中关于“零首付”的约定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2. 违背公序良俗:合同中关于“零首付”的约定违背了社会公序良俗,容易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
购房人无需支付首付款即可购房,可能导致开发商资金链断裂,进而影响整个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
3. 存在欺诈嫌疑:开发商在签订合同时明知“零首付”违反法律规定,却故意隐瞒,存在欺诈嫌疑。
购房人在签订合同时,对于“零首付”的条款并不知情,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三、合同无效的公告鉴于以上原因,购房人现正式宣布,双方签订的《零首付购房合同》无效。
具体理由如下:1. 合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属于无效合同。
2. 合同违背了公序良俗,容易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
3. 开发商在签订合同时存在欺诈嫌疑,损害了购房人的合法权益。
四、后续处理1. 购房人要求开发商退还已支付的房款及相关费用。
2. 购房人保留依法追究开发商法律责任的权利。
3. 购房人将密切关注此事的进展,并适时向社会公布相关信息。
五、联系方式[购房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电子邮箱]特此公告。
零首付购房的购房合同效力
随着房地产市场的不断发展,零首付购房作为一种新颖的购房方式,逐渐受到购房者的关注。
然而,零首付购房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一直是业界关注的焦点。
本文将从法律角度对零首付购房合同的效力进行分析。
一、零首付购房合同的定义零首付购房,即购房者在购买房产时,无需支付首付款,而是通过银行贷款的方式完成购房。
在这种模式下,购房者与开发商、银行签订的购房合同被称为零首付购房合同。
二、零首付购房合同的效力分析1. 合同成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方式。
零首付购房合同作为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符合合同成立的要件。
因此,零首付购房合同在成立时具有法律效力。
2. 合同内容(1)关于房产的买卖:零首付购房合同中,购房者与开发商就房产的买卖达成一致,明确了房产的买卖价格、交付时间、房屋质量等条款。
这些条款符合法律规定,具有法律效力。
(2)关于贷款:零首付购房合同中,购房者与银行就贷款达成一致,明确了贷款金额、利率、还款期限等条款。
这些条款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贷款通则》的规定,具有法律效力。
3. 合同履行在零首付购房合同中,购房者、开发商和银行三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
若一方未履行合同义务,另一方有权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4. 合同变更与解除(1)合同变更: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内容。
但变更后的合同仍需符合法律规定,具有法律效力。
(2)合同解除: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若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后,双方当事人应按照法律规定处理相关事宜。
综上所述,零首付购房合同在成立、内容、履行、变更与解除等方面均符合法律规定,具有法律效力。
然而,购房者在签订零首付购房合同时,应注意以下几点:1. 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确保自身权益不受侵害。
2. 了解开发商和银行的信用状况,确保合同履行。
3.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问题,应及时与对方协商解决。
4. 如有必要,可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马光远:沈阳“零首付”不是卖房 是卖拐!
马光远:沈阳“零首付”不是卖房是卖拐!
就是他们的父母,等于将他们的父母裹挟进提前买房的困境。
可能是受到了太高的关注,3 月1 日晚间10 时36 分,沈阳市委宣传部官方微博沈阳发布发布消息称,沈阳市政府有关部门表示关于支持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新毕业生购房。
对毕业未超过5 年的高校、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在沈购买商品房的,给予住房公积金政策支持,公积金连续缴存时限由6 个月降为3 个月,首付比例实行零首付政策还处于前期调研论证阶段,暂不具备出台条件。
零首付一日游的闹剧正式结束。
在库存最近两年一直位居全国各大城市前列的情况下,沈阳市通过鼓励性的举措,通过一系列的途径加快消化库存并无不妥。
克而瑞的数据显示,截至2015 年12 月底,沈阳房地产库存2874 万平方米,在全国29 个重点城市排第一,预期需要20 个月左右才能消化完库存。
但不能在库存的压力下失去了方寸和底线,多年来堆积起来的天量库存也不可能一蹴而就。
考虑到过去几年东北资源的流失、人口的下降,以及经济整体的下滑,房地产经济事实上先于全国接近尾声。
不仅沈阳,全国很多城市对房地产已经进入到真正的转折点应该有清醒的认识。
在房地产迎来转折点的情况下,中央的去库存政策不是强化地方对房地产的依赖,不是重新把房地产轰起来,而是希望通过减少库存,以时间换空间,实现房地产未来可持续的发展,消除房地产过度下滑对中国经济的影响。
但是,遗憾的是,由于一线城市房价的超预期回暖,最近的疯涨行情让一些库存压力仍然很大的城市又开始做梦,有些城市希望通过在政策上寻求突破和打擦边球,将一线的疯狂之火成功引到二三线城市,重现房价普涨的局面。
这种想法不仅危险,更重要的是,在耗费了巨大资源的情况下,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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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零首付”购房是否违法?存在哪些法律风险?
2016年3月1日,沈阳市发布了《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发布,共22条意见。
被称为“22条新政”,因其救市措施里面出现了大学生购房“零首付”,瞬间刷爆了媒体圈。
该《意见》第十四条提出,支持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新毕业生购房。
对毕业未超过5年的高校、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在沈购买商品房的,给予住房公积金政策支持,公积金连续缴存时限由6个月降为3个月,首付比例实行“零首付”政策,最高贷款额度为单方60万元、双方80万元。
对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购买商品房的,给予每平方米200元的奖励政策。
同时,对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新毕业生购房的,给予契税全额补贴政策。
这条规定的出炉,意味着“零首付”政策首次出现在地方救市措施中。
而且,这条规定的最大要害不仅仅是“零首付”,在对毕业不超过5年的毕业生实行公积金贷款零首付的同时,对没有毕业的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买房也采取鼓励举措,同时创下首推“零首付”和鼓励在校生买房的先例。
那么该意见中沈阳“零首付”购房是否违法?“零首付”购房存在哪些法律风险?
北京诵盈律师事务所阿致刚律师接受法制网专门采访时表示:
一、沈阳“零首付”购房违法
按照2016年2月2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日前发布的《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明确,在不实施“限购”措施的城市,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原则上首付比例为25%,各地可向下浮动5个百分点。
可见,首付不得低于20%。
上述规定属于部门规章级别,沈阳市发布的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即“零首付”规定的来源,连地方法规都够不上,应属地方规范性文件。
该种情况下,下位法与上位法冲突,下位法不得适用。
在广泛质疑下,仅隔一天,沈阳市委宣传部官方微博“沈阳发布”发布消息称,零首付政策”还处于前期调研论证阶段,暂不具备出台条件。
二、“零首付”购房存在哪些法律风险包括:
1、会存在购房者偿还能力不足的情况下购房,其后可能出现无
法按期还贷被银行起诉实现抵押权人之诉,房产被拍卖、变卖折现偿还银行贷款。
2、最严重的是可能会引发系统性金融风险,“零首付”除非开发商或者其他第三方垫资,否则意味着风险全在银行,一旦房价下跌,大量购房者断供,引发的风险将是灾难性的。
阿致刚律师同时认为:
地方的救市举措,要进行合规性审查,不能没有底线。
中央的去库存政策不是强化地方对房地产的依赖,不是重新把房地产轰起来,而是希望通过减少库存,以时间换空间,实现房地产未来可持续的发展,消除房地产过度下滑对中国经济的影响。
目前房地产市场尤其是一线城市涨声一片,应当综合考虑借款人的信用状况、还款能力等合理确定具体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降低风险。
房地产更不能过度透支年轻人的未来。
作者:北京诵盈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阿致刚
2016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