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8)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办法V1[1].0
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办法
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规项目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保证安全生产培训质量,增强全体员工的安全素质和安全技能,降低职业危害,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根据《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上级单位《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项目部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安全教育培训是指以提高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和从事安全生产工作相关人员的安全知识和安全素质为目的的教育培训活动。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项目部所属各部门、施工队伍。
第二章管理原则第四条管理原则(一)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或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二)项目经理对项目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负责,保证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所需的资源到位;(三)安全培训工作按照“统一规划、归口管理、分级负责、分类实施”的原则开展。
(四)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应贯穿施工全过程。
第三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五条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领导协调机构,其职责:(一)负责建立健全项目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体系;(二)编制项目部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三)按本制度及相关规定组织开展好各项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
第六条项目部安全环保部为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责任部门,应开展员工的“三类人员”、“三级安全教育”、其他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教育培训工作,负责项目部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监督、管理、协调和考核。
第七条项目部安全环保部负责制定安全生产培训计划,并按照批准的培训计划实施。
第八条项目部设备物资部负责组织对机械设备运转人员、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安全环保部进行监督、管理以及新购置设备上岗人员的教育、培训。
第九条项目部相关职能部门、厂队协助安全环保部对分包商人员的入场(厂)、转岗前、换岗前的安全教育、培训组织。
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办法
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办法一、引言安全教育培训是一项重要而必要的工作,它关系到每个人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为了确保员工、学生或公众能够有效地应对各类安全风险和应急情况,制定一套科学、系统的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办法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旨在讨论安全教育培训管理的相关问题,提出一些具体的管理办法。
二、安全教育培训管理的重要性安全教育培训管理是一项跨领域的工作,涵盖了各个行业和各个层面。
它的重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保障人身安全:通过安全教育培训,可以提高员工、学生或公众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养,减少事故和伤害的发生。
2. 保护财产安全:通过安全教育培训,可以提升员工对财产安全的重视,减少盗窃、破坏等不法行为的发生。
3. 遵守法律法规:通过安全教育培训,可以帮助员工、学生或公众了解并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避免违法行为的发生。
4. 应对突发事件:通过安全教育培训,可以增强员工、学生或公众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提高应急处置的效率。
5. 提升企业形象:通过安全教育培训,可以体现企业对员工的关爱和责任,提升企业形象和声誉。
三、安全教育培训管理的实施步骤1. 制定教育培训计划:根据各个行业的特点和需求,制定相应的安全教育培训计划。
明确培训的内容、目标和形式,确保培训工作有章可循。
2. 确定培训人员:选派专业人员负责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这些人员需要具备一定的安全知识和培训经验,能够有效地传达培训内容。
3. 设定培训时间和地点:根据培训计划,确定培训时间和地点。
尽可能选择适合学员参与和接受培训的时间段和场所。
4. 开展培训活动:根据培训计划,组织开展相应的培训活动。
采用多种教学手段,如讲座、案例分析、模拟演练等,提高培训效果。
5. 评估培训效果:在培训结束后,进行培训效果评估。
通过问卷调查、考试或实际操作等方式,评估培训的有效性和学员的掌握程度。
6. 收集反馈意见:定期收集学员的反馈意见和建议,以改进培训工作。
根据学员的需求和反馈,调整培训内容和形式,提高培训满意度。
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办法
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工程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上级项目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项目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实行统一规划、归口管理、分级实施、分类指导、教考分离的原则。
第三条从业人员是指项目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项目全体员工。
第二章职责第五条项目安委会主任负责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教育培训计划。
第六条项目安委会副主任负责拟定本单位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并督促、检查、考核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第七条项目专兼职安全员负责组织转岗、复岗及新员工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
负责对本单位从业人员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培训。
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记录及资料归档工作。
第八条项目专兼职安全员负责组织本单位特种作业证书的培训I、取证及台账建立,落实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负责根据当地应急管理部门、发改委或经信委等部门的要求,参加相应的安全培训工作。
第三章安全教育培训的组织管理第九条项目坚持以考促学、以讲促学,确保全体从业人员熟练掌握岗位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并完善和落实师傅带徒弟制度。
第十条项目应当以自主培训为主,也可以委托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机构, 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第十一条项目将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纳入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保证本单位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所需资金,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培训计划。
第十二条项目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详细、准确记录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
第十三条安排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期间,应当支付工资和必要的费用。
第十四条项目将应被派遣劳动者纳入本单位从业人员统一管理,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技能的教育和培训I。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必要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办法
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类企事业单位,特别是涉及到安全生产的企业。
第三条安全教育培训是防范事故发生,保障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的重要举措,是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基础工作。
第四条企业要根据本办法的规定,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制定相关规章制度,并对全体员工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培训。
第二章安全教育培训的基本要求第五条安全教育培训的内容应当根据不同岗位、职责和专业特点,科学合理地确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一)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法规的知识;(二)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三)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和救援知识;(四)作业环境的相关知识;(五)职业卫生、职业健康和防护措施;(六)安全生产设备的操作和机理等。
第六条安全教育培训应当注重实操,加强模拟、演练等教学方法,提高员工的实际操作能力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七条安全教育培训应当及时进行,新员工上岗前应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
对于重点岗位、复杂操作和特殊作业,应当进行特殊培训。
第八条企业应当配备专门的安全教育培训师资力量,确保培训师具备丰富的安全生产知识和实践经验,能够对员工进行系统、全面的安全教育培训。
第三章安全教育培训的组织和实施第九条企业应当成立安全教育培训领导小组,负责安全教育培训的组织协调工作。
第十条企业应当组织编制安全教育培训计划,明确培训的内容、形式、时间和对象等。
并按照计划进行培训。
第十一条企业应当建立安全教育培训档案,记录培训的内容、时间、人数和效果等,作为安全管理的重要依据。
第十二条企业应当加强内部培训力量的建设,通过开展师徒传帮带、轮岗锻炼等方式,提高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水平。
第四章安全教育培训的评估和整改第十三条企业应当建立安全教育培训的评估机制,定期对培训的内容、方式和效果进行检查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
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办法
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规范项目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保证安全生产培训质量,增强全体员工的安全素质和安全技能,降低职业危害,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根据《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上级单位《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项目部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安全教育培训是指以提高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和从事安全生产工作相关人员的安全知识和安全素质为目的的教育培训活动。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项目部所属各部门、施工队伍。
第二章管理原则第四条管理原则(一)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或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二)项目经理对项目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负责,保证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所需的资源到位;(三)安全培训工作按照“统一规划、归口管理、分级负责、分类实施”的原则开展。
(四)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应贯穿施工全过程。
第三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五条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领导协调机构,其职责:(一)负责建立健全项目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体系;(二)编制项目部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三)按本制度及相关规定组织开展好各项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
第六条项目部安全环保部为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责任部门,应开展员工的“三类人员”、“三级安全教育”、其他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教育培训工作,负责项目部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监督、管理、协调和考核。
第七条项目部安全环保部负责制定安全生产培训计划,并按照批准的培训计划实施。
第八条项目部设备物资部负责组织对机械设备运转人员、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安全环保部进行监督、管理以及新购置设备上岗人员的教育、培训。
第九条项目部相关职能部门、厂队协助安全环保部对分包商人员的入场(厂)、转岗前、换岗前的安全教育、培训组织。
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办法
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管理方针,加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管公司”)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提高公司安全管理水平,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编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自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2.《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号)第三条本办法的适用范围为**园管理局和**建管公司管辖的区块综合开发项目。
第二章职责与分工第四条工程管理部:负责组织施工单位公司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相关培训;负责对新员工进行入职前的安全教育培训;开展员工日常安全教育培训。
第五条各部门:根据部门工作特点,协助开展和组织有关人员参加公司各类安全教育培训,负责对部门内部人员进行职责范围内的相关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第三章培训内容与要求第六条培训内容(一)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2.安全生产管理基本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专业知识、质量控制技术和要点等;3.重大危险源管理、重大事故防范、应急管理和救援组织以及事故调查处理的有关规定;4.职业危害及其预防措施;5.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6.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7.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2.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职业卫生等知识;3.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及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方法;4.应急管理、应急预案编制以及应急处置的内容和要求;5.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6.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7.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三)其他人员安全培训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公司安全生产情况;2.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3.员工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4.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5.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6.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7.有关事故案例;8.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办法
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办法1. 引言安全教育是组织中重要的一项工作,它旨在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确保组织的正常运行和员工的安全。
为了有效管理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制定本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办法。
2. 目的和范围本文档旨在规范安全教育培训的管理流程、内容、方式和评估方法,适用于所有组织内的员工。
3. 培训计划1.为了满足不同员工的需求,制定全面而系统的安全教育培训计划;2.培训计划应包括培训主题、目标、内容、时间、地点等详细信息,并及时更新;3.培训计划应根据组织的实际情况和员工的特点进行调整和优化。
4. 培训资源1.确保培训资源的充足和质量,包括培训场地、设备和资料等;2.建立培训资源管理制度,确保资源的有效利用和维护。
5. 培训内容1.依据组织的安全管理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确定培训内容;2.培训内容应涵盖员工在工作中可能遇到的各类安全问题,如火灾、事故、紧急情况等;3.培训内容应简明扼要,便于员工理解和掌握。
6. 培训方式1.培训方式可以采用面对面培训、在线培训、自主学习等形式;2.对于特殊行业或高风险岗位的员工,应进行定向培训,并加强实操训练;3.结合实际情况,灵活选择培训方式,确保培训效果。
7. 培训评估1.培训结束后,进行培训效果评估,并及时记录评估结果;2.培训评估可以采用问卷调查、测试、观察等方式;3.根据评估结果,对培训计划进行调整和改进。
8. 培训记录和证书1.对参加培训的员工进行记录,包括培训内容、时间、地点和人员信息等;2.对于合格的培训学员,颁发相应的培训证书,作为安全教育培训的证明。
9. 培训效果跟踪1.定期跟踪培训学员的安全行为和工作情况;2.对培训后发生的问题进行分析和总结,并采取相应的措施;3.结合实际情况,对培训计划和内容进行调整,提高培训效果。
10. 培训责任和奖惩1.组织应设立专门的安全教育培训责任部门,负责培训计划的制定、培训资源的管理和培训工作的组织实施;2.员工应按照规定参加安全教育培训,并认真履行安全管理职责;3.对于拒绝参加或违反培训规定的员工,可给予相应的处罚。
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办法
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集团公司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发证和监督管理工作,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保障从业人员在企的全过程安全,确保安全培训终身化、程序化、规范化,防止和减少伤亡事故,根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3号)、《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号)、《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4号)、《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30号)、《河南省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实施细则》(豫安监管〔2012〕99号)等法律法规,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集团公司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安全培训管理部门以及在集团公司从事安全生产作业的外来施工队伍、劳务派遣工、参观实习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及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是指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危险工艺人员以及其他从业人员。
本办法所称安全教育培训是指提高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安全生产知识、管理能力和实际操作能力等为目的的教育培训活动。
第四条集团公司负责指导和监督所属生产经营单位、外来施工队伍、劳务派遣工、参观实习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并具体组织实施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取证和复审培训、新进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培训的厂级安全教育培训和消防入厂培训。
集团公司各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教育培训的责任主体,依法组织实施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日常公司年度教育培训和新进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培训车间级、班组级安全教育培训、外来施工队伍、参观实习人员安全教育培训,以及从业人员年度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第二章安全教育培训的组织与管理第五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组织实施培训需求统计、制定年度安全培训计划,编制培训资金计划(培训预算),明确培训部门及责任人。
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办法
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素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对安全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由集团公司或各单位组织,对员工及分包单位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由各单位和项目部组织。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三条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是集团公司安全教育培训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拟定总部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并督促、检查、考核各单位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第四条各单位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负责,保证安全教育培训所需的资源。
第五条各单位应明确安全教育培训责任部门,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培训管理人员。
第六条各级安全教育培训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档案。
内容包括:1、教育培训计划;2、教学大纲、课程安排表3、学员花名册、学员基本情況、考试成绩等。
第三章管理人员安全教育第七条各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和主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必须经过安全生产培训,每年参加有关安全培训学习不少于20小时。
第八条安全生产专(兼)职管理人员,除了参加有关主管部门规定的安全培训并取得相应证书外,每年应参加由集团公司或地方有关部门组织的培训,时间不少于20小时。
第九条项目经理必须按规定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安全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后才能上岗。
第四章生产岗位职工安全教育第十条各单位对新入场人员必须进行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安排工作第十一条各单位特种作业人员实施持证上岗制度。
对从事电气、起重、司炉、焊接、爆破、登高架设、厂内机动车驾驶以及接触易燃、易爆、有害气体、射线、剧毒物质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知识与安全操作技能培训、并经过考核。
取得特种作业资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凡特种作业人员,无证(或证件过期失效)上岗作业,将按有关规定追究项目负责人的领导责任。
第十二条凡离岗90天以上的员工,重新上岗前必须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
第十三条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机具、新设备,制造新产品或工人调换工种,应进行新岗位安全技术和操作技能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上岗。
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办法
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办法
安全教育培训是为了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以下是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办法的一些要点:
1. 培训目标:明确培训的目标和内容,包括安全意识教育、安全操作规程培训、应急处置培训等。
2. 培训计划:制定一份全面的培训计划,包括培训时间、培训内容、培训形式等。
3. 培训材料:准备相关的培训材料和工具,如PPT、培训手册等,确保培训内容清晰明了。
4. 培训方法:采用多种培训方法,如讲座、案例分析、模拟演练等,以便员工更好地理解和运用安全知识。
5. 培训人员:确定合适的培训师,他们应具备较高的安全专业知识和培训能力。
6. 培训评估:建立培训评估机制,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和总结,及时调整培训方法和内容。
7. 培训记录:对每次培训进行详细的记录,包括培训日期、培训内容、参训人员名单等,以备查档。
8. 培训宣传:加强宣传力度,提前通知员工培训时间和地点,并强调培训的重要性。
9. 培训证书:针对参加培训并通过考核的员工,颁发相应的培训证书,以鼓励员工参与培训。
10. 培训监督:建立培训监督机制,定期检查培训情况,确保培训的有效性和及时性。
以上是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办法的一些建议,具体的管理办法可以根据不同组织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办法
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办法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办法制定部门:某某单位时间:202X年X月X日封面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办法为规范本单位生产生活及工作次序,确保本单位相关工作有序正常运转,根据单位发展需要,结合单位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办法》,望本单位职工严格执行!第一条为规范**班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不断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提高自我防范能力与操作技能,根据《***车间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办法》,拟定本办法。
第二条员工应主动接受安全培训,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提高控制职业危害与应急处理的能力,不经过安全教育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车间**班。
第四条主管领导承担安排班组安全活动,并承担班组级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第五条班组员工都务必积极参加安全培训、有关安全活动、岗位技术练兵与事故应急演练。
第六条安全教育培训教材(一)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根据车间安排,按计划安排员工参加外培。
(二)岗位操作人员培训教材主要突出安全法律法规、管理制度、安全技术规范、岗位操作规程、应急方案与岗位危险、危害因素辨识、控制、防范等知识。
第七条三级安全教育新入厂员工与实习代培人员上岗前务必进行厂级(16学时)、车间级(16学时)、班组级(16学时)安全教育,三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少于48学时;第八条班组级安全教育由主管领导安排实施,时间不少于16学时,内容应包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设备设施的性能、特点,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劳动保护用品(用具)的性能及正常使用方法;有关事故案例等内容。
第九条新入厂员工与实习代培人员务必根据规定通过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在有三年以上工作经验人员的带领下才能上岗。
第十条从事特殊工种作业的人员,务必在师傅的带领下经过6个月的实习期,并经过特殊工种安全教育培训,取得特殊工种作业证后才能上岗作业。
第十一条日常安全教育日常安全教育包括周五安全活动、主任每月安全讲话、转(返)岗安全教育、班前会安全教育、临时性、季节性的安全教育等多种形式。
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办法
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办法一、总则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是为了加强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的管理,提高职工安全生产意识,保障职工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企业实际情况制定。
二、安全教育培训的目标1. 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责任意识,增强职工的安全风险防范能力。
2. 促进职工的安全技能和技术水平的提高,提升职工的安全生产能力。
3. 加强对特种工种和高风险岗位职工的特殊培训,确保其具备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4. 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的管理体系,确保培训工作的有效进行。
三、安全教育培训的主体责任1. 企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的管理制度,明确安全教育培训的主体责任。
2. 企事业单位的领导层应重视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确保安全教育培训经费的保障。
3. 企事业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应负责安排和组织安全教育培训,制定培训计划和培训课程。
4. 相关部门和岗位负责人应配合人力资源部门进行培训工作,并及时反馈培训效果。
四、安全教育培训的内容1.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学习和理解。
2. 职业健康与安全知识的培训。
3. 特种工种、高风险岗位的特殊培训。
4.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培训。
5. 安全生产技能和技术的培训。
五、安全教育培训的方式1. 线下培训:通过面对面的教学方式进行培训,包括讲座、研讨会、实操演练等。
2. 在线培训:利用信息技术手段进行培训,包括网络课程、电子学习平台等。
六、安全教育培训的周期和频次1. 新员工入职培训:新员工应在入职前接受安全教育培训,确保其了解企事业单位的安全规章制度和紧急应急预案等。
2. 定期培训:企事业单位应制定安全教育培训的定期计划,对职工进行常规培训,周期一般为一年一次。
3. 不定期培训:根据岗位需要和安全生产情况,对特定岗位和特定人员进行不定期的安全教育培训。
七、安全教育培训的考核和评估1. 安全教育培训结束后,应进行考核和评估,评估内容包括学习成果、培训效果、培训满意度等。
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办法范文(三篇)
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办法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安全教育培训管理,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所有单位及人员参加公司安全教育培训活动,均应遵守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安全教育培训的内容第三条安全教育培训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方面:(一)安全意识教育;(二)安全知识培训;(三)安全事故案例分析;(四)应急演练;(五)安全法律法规宣传。
第四条安全意识教育主要包括:(一)安全意识的培养和提高;(二)对危险场所、危险工艺、危险设备的认识和防控;(三)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和逃生自救能力的培养;(四)职业伤病防护意识的培养。
第五条安全知识培训主要包括:(一)安全生产基本知识;(二)有关行业的专业知识;(三)安全操作规程;(四)安全设备的使用和保养。
第六条安全事故案例分析主要包括:(一)对近期发生的安全事故案例进行分析和总结,提取教育和借鉴的经验;(二)对企业历史上发生的重大事故案例进行剖析和警示。
第七条应急演练主要包括:(一)组织模拟突发事件的发生,检验员工的应急处理能力;(二)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各岗位的应急职责和措施;(三)定期组织应急演练,不断提高应急反应的能力。
第八条安全法律法规宣传主要包括:(一)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加强员工的法律意识和规范意识;(二)宣传与员工工作相关的各项法律法规,使其了解和遵守相关要求。
第三章安全教育培训的对象第九条安全教育培训的对象是全体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操作人员及临时工。
第十条管理人员要求:(一)全面了解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公司安全管理制度;(二)具备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三)熟悉工作场所有关安全设施和应急设备的使用方法。
第十一条操作人员要求:(一)熟悉安全操作规程和操作规范,遵守工作流程;(二)具备使用和保养安全设备的能力;(三)掌握使用各类消防器材的方法。
第十二条临时工要求:(一)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培训后方可上岗;(二)严禁指派临时工从事危险工种的工作。
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办法模版
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办法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组织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工作,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培训水平,确保工作场所的安全和健康,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在职和实习的工作人员,包括管理人员、生产人员、办公人员等。
第三条安全教育培训的原则:全员参与、分类管理、阶段推进、因人施策。
第四条安全教育培训的目标: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增强职工遇到事故时的自救能力和处理能力,确保工作环境的安全和健康。
第五条安全教育培训的内容:包括安全知识普及、安全操作技能培训、安全应急演练等。
第六条安全教育培训的周期: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七条安全教育培训的方式:包括集中培训、岗位培训、宣传教育、网上培训等。
第二章培训计划和组织第八条每年制定一份安全教育培训计划,明确安全培训的时间、地点、内容、方式和参训人员。
第九条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应根据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工作任务、岗位特点等因素进行合理安排,确保培训的有效性和针对性。
第十条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应提前公布,并由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第十一条组织安全教育培训的部门应配备专职人员,负责培训计划的制定、培训资料的准备、培训场所的安排等工作。
第十二条被培训人员应按照培训计划参加培训,不得擅自缺席或迟到。
第十三条参加培训的人员应遵守培训纪律,不得妨碍培训的正常进行。
第三章培训内容和方法第十四条安全教育培训的内容应根据岗位特点和实际需要确定,包括以下方面:安全法律法规、安全管理制度、危险源识别与控制、应急救援等。
第十五条安全教育培训应采用多种方法,包括理论学习、实践操作、案例分析、模拟演练等。
第十六条培训内容要突出实用性和针对性,注重培养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并与实际工作相结合。
第四章培训评估和考核第十七条组织安全教育培训的部门应对培训的效果进行评估和考核,确保培训的实效性。
第十八条培训评估和考核应采用多种方式,包括考试、练习、实际操作、观察等。
安全教育与培训管理办法
安全教育与培训管理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安全教育与培训(以下简称安全培训)工作,加强安全培训管理,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防范伤亡事故,减轻职业危害,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支持性文件(一)《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号)(二)《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4号)(三)《安全教育与培训管理办法》第三条应进行安全培训的从业人员包括单位主要行政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
第四条未经安全生产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部门、各外委单位安全培训管理。
第二章职责第六条安质部(一)负责组织制定公司安全培训管理制度和年度安全培训计划,组织从业人员参加国家、行业有关安全职业资格的培训、考试,负责指导、监督各单位(部门)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二)负责制定公司年度安全培训计划;负责组织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安全生产分管领导、安全专职管理人员、各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安全培训;(三)负责组织新参加工作人员及调动到新工作岗位人员公司级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四)负责监督公司有关部门、外委单位的部门级、班组级安全培训工作;(五)负责按规定落实安全培训费用,满足安全培训需要;(六)负责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档案,详细、准确记录培训情况;(七)负责安全培训的评价、考核、统计、分析及上报。
第七条各职能部门负责本单位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具体实施,并根据职责分工,对所辖外委单位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进行指导、检查,组织开展安全专题培训,负责建立健全本单位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档案,详细、准确记录培训考核情况。
第八条人资部)(一)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及国家电投集团公司安全培训工作要求,执行安全培训管理制度;(二)负责将安全培训计划纳入公司总体培训规划和年度培训计划进行管理,组织协调安全培训计划、教学资源和培训费用的落实。
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办法
X X X X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提高管理人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预防和控制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铁路工程基本作业施工安全技术规程》等法规和标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安全生产教育是企业必须满足的基本安全生产条件之一,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落实责任,严格管理,对本单位未按国家、行业及本办法规定组织实施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承担主要责任。
第三条安全培训工作实行统一规划、归口管理、分级实施、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
第四条安全培训的人员包括公司主要负责人、项目部负责人、安全专职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
第五条公司主要负责人、项目部负责人和各级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并经国家局、省级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第六条特种作业人员和铁路既有线施工主要工种人员(如防护员、驻站联络员、轨道车司机)等,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和行业的有关规定进行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操作资格证书后持证上岗。
第七条协作队伍的管理人员和现场作业人员,必须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工作技能,有预防事故、控制职业危害和应急处理的能力,安全培训由项目部负责,并经培训考核合格才能上岗。
第二章培训种类、时间和内容第八条三类人员安全教育培训1.三类人员是指:A类为企业主要负责人,主要包括法人、总经理、主管生产副总经理、总工程师;B类为项目主要负责人,主要包括项目经理、现场执行经理;C类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主要包括公司安全总监、安全主管部门人员、项目安全总监、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等。
2.三类人员必须经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考核,取得相应类别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初次参加“三类人员”考核的安全管理人员培训不少于32小时;经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核格并取得相应类别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企业负责人每年应参加不少于12学时的安全继续教育;项目负责人每年应参加不少于30学时的安全继续教育;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每年应参加不少于40学时的安全继续教育。
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办法
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施工局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强化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素质、防范伤亡事故,减轻职业危害,根据国家有关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管理规定并结合施工局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施工局及其所属各项目部以及各类分包单位从业人员。
第三条施工局人力资源科负责主要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取证培训组织工作。
第四条施工局安全环保科负责新进场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及日常安全教育培训组织工作。
第五条施工局及其所属各项目部以及各类分包单位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培训,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增强预防事故、控制职业危害和应急处理的能力。
未经安全生产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第二章教育培训对象第六条施工局应当组织安全培训的从业人员包括各项目部、分包单位及架子队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
主要负责人是指项目部经理、副经理、安全总监、分包单位负责人及架子队负责人等。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各级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及其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特种作业人员是指国家规定的从事电工作业、焊接与热切割作业、高处作业、爆破作业、起重机械作业、场内机动车辆作业等相关人员。
其他从业人员是指除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以外,在施工局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所有人员,包括其他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各岗位的工人以及临时聘用的人员。
第三章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爆破工程技术人员的安全培训第七条施工局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必须接受专门的培训,经国家有关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
第八条施工局人力资源科应在每年11月底前,将下年度施工局、项目部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爆破工程技术人员的教育培训需求上报公司安全监督部,同时将特种作业人员培训需求报公司教育培训中心,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将上述人员培训需求统一列入公司“年度职工教育培训划”,并下达实施。
安全培训管理办法
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办法1 范围本办法规定了安全教育培训管理的管理职责、工作程序、培训目录及培训管理的基本要求。
本办法适用于工厂各单位。
2 目的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加强工厂各级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不断增强各级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生产技能,预防和避免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与此同时,保证工厂各级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更具科学化、规范化、程序化,确保工厂安全稳定生产,特制定本办法。
3 管理职责1.安全环保处:安全环保处负责安全培训工作的综合管理。
负责安全培训计划的制定、下发及工厂各单位安全培训计划的审批管理;负责监督评价工厂各单位安全培训工作的开展实施情况;负责工厂各单位安全培训工作的评审与考核。
2.工厂各单位:工厂各单位负责本单位安全培训管理。
负责安全培训计划的办法与上报;按培训计划开展本单位安全培训工作;配合安全环保处开展安全培训管理工作。
4 工作程序1. 安全环保处每年12月份制定下一年的年度安全培训计划,并下发工厂各单位。
2. 工厂各单位参照安全环保处制定的年度安全培训计划,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的年度安全培训计划,并上报安全环保处审核。
3. 安全环保处组建评审小组对各单位上报的年度安全培训计划进行审核,并将审核通过的培训计划下发各单位,各单位依照培训计划开展安全培训工作。
4. 安全环保处每月对各单位安全培训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评审,对工作开展不力的单位进行考核教育,评审结果记入各单位的年度绩效考评中。
5. 各单位做本年度安全培训总结,安全环保处召开安全培训工作总结会,总结现存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建档备案。
5 培训目录依据《安全生产法》、《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办法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对安全培训工作的布置安排,结合工厂实际情况,制定工厂安全培训目录,见附件1。
6 培训管理要求1. 各单位严格按照本单位的年度培训计划开展培训工作,并根据需求增设相关培训课程;2. 各单位要求建立培训台账,详细记录本单位开展的培训工作;3. 各单位需建立培训档案,对培训内容建档保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鑫/精茂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ECS MANUFACTURING/ELITE TECHNOLOGY (SHENZHEN) CO.,LTD.
安全教育培訓管理辦法
文件編號 :PCOM-03-018
版 次 : V1.0
制訂日期 : 2006/11/10
修訂日期 :
擬案單位 : 人力資源部
核 准 審 核 擬 案
趙希祚 洪躍程/熊
娜
劉金雯
文件編號
文件編號 PCOM-03-018 本頁修改次數 0 頁次
1/5 一、目的
讓員工瞭解和掌握安全法律法規,提高員工安全技術素質,增強員工安全意識,防止及減少事故的發生。
二、範圍
鑫/精茂廠內工作人員
三、定義
3.1三級安全教育:是指公司、車間、班組這三級安全教育培訓, 是每個新進員工
必須接受的首次安全生產方面的基本教育。
3.2特種作業人員:是指容易發生人員傷亡事故,對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邊設施的
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作業.直接從事特種作業的人員,稱為特種作業人員。
(如電工操作、金屬焊接、電梯操作、機動車駕駛、危險物品作業等。
)
四、權責
4.1管理處人力資源部﹕負責新進人員安全教育培訓及組織公司廠級培訓﹔
4.2管理處廠務部:負責全廠員工安全教育培訓及考核﹔
4.3各部門/單位主管:負責在職人員的車間、班組級安全教育培訓。
五、 內容:
5.1 新進人員三級安全教育培訓內容、方式及要求:
5.1.1公司級安全教育培訓內容包括:
5.1.1.1勞動保護的意義和任務的一般教育;
5.1.1.2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標準、規範、規程和安全知識;
2/5 文件編號 PCOM-03-018 本頁修改次數 0 頁次
5.1.1.3 公司安全規章制度等﹔
5.1.1.4公司簡介及員工手冊;
5.1.1.5消防安全知識內容﹔
5.1.1.6工業安全知識內容﹔
5.1.1.7交通安全知識內容。
5 .1.2車間級安全教育培訓內容包括:
5.1.2.1介紹車間的生產工藝流程;
5.1.2.2車間危險源辨識及應急救援事項;
5.1.2.3車間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
5.1.2.4 安全生產紀律和文明生產要求;
5.1.2.5 工作現場產品性能基本情況,生產現場環境、作業特點,可能存在
不安全因素的危險作業部位及必須遵守的事項。
5.1.3班組級安全教育培訓內容包括:
5.1.3.1 本人從事生產崗位的工作性質,必要的安全知識,機具設備及安全
防護設施的性能和作用;
5.1.3.2 本工種安全操作規程;
5.1.3.3 班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基本要求和勞動紀律;
5.1.3.4本工種事故案例剖析、易發事故部位及勞保用品的使用要求;
3/5 文件編號 PCOM-03-018 本頁修改次數 0 頁次
5.1.3.5工作崗位應急預防措施。
5.1.4三級教育培訓的方式:
5.1.4.1公司級安全教育培訓是指新進人員在分配到車間或部門之前,必須
接受初步的安全教育,由公司管理處負責組織培訓。
5.1.4.2車間級教育培訓是指新進人員在被分配到車間或部門以后進行的安
全教育培訓。
5.1.4.3班組級教育是指新進人員分配到班組后開工作前的培訓。
5.1.5.三級教育培訓的要求:
5.1.5.1三級教育一般由公司內部進行安全教育培訓事項;
5.1.5.2 受訓者必須經過考核合格後才准予進入生產崗位;
5.1.5.3 新進員工進行三級教育培訓,需記錄<<作業員輔導項目核檢表>>
(附件一)。
5.2特種作業人員培訓要求﹕
除進行公司安全教育培訓外,還要執行GB5306—85《關於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考核管理規劃》的有關規定,按國家、地方和公司規定進行本工種專業培訓、資格考核,取得《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後上崗。
5.3特定情況下的適時安全教育
5.3.1台風預防措施;
文件編號 PCOM-03-018 本頁修改次數 0 頁次
4/5
5.3.2節假日加班或突擊趕任務;
5.3.3工作物件改變;
5.3.4工種變換;
5.3.5新工藝、新材料、新技術、新設備施工;
5.3.6發現事故隱患或發生事故後;
5.4安全生產的經常性教育
5.4.1安全生產的經常性教育要求:
5.4.1.1公司在做好新員工入職教育、特種作業人員安全生產教育和各級領
導幹部、安全管理幹部的安全生產培訓的同時,還必須把經常性的
安全教育貫穿於管理工作的全過程,並根據接受教育物件的不同特
點,採取多層次、多管道和多種方法進行。
5.4.1.2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多種多樣,應貫徹及時性、嚴肅性、真實性、做
到簡明、醒目。
5.4.2安全生產的經常性教育形式:
5.4.2.1車間入口處的安全紀律牌﹔
5.4.2.2 舉辦安全生產訓練班、講座、報告會、事故分析會﹔
5.4.2.3 建立宣傳欄、月刊,宣傳安全保護知識﹔
5.4.2.4 張貼安全保護掛圖或宣傳畫、安全標誌和標語口號﹔
文件編號 PCOM-03-018 本頁修改次數 0 頁次
5/5
5.4.2.5聘請外部講師舉辦公開課﹔
5.4.2.6舉辦安全生產活動月,進行有獎競賽活動等。
5.5培訓效果檢查
5.5.1安全教育培訓需進行考核,考核方式:口試、筆試、現場抽查盤問等,具
體參照<<教育訓練程序>>進行。
5.5.2安全教育培訓需做記錄于<<教育訓練記錄表>>(附件二)。
5.5.3人力資源部及廠務部檢查各部門(車間)的安全培訓的落實情況,包括進
行廣泛的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使之懂得安全生產、文明工作的科學
知識,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自覺地遵守各項安全生產法令和規章
制度。
5.5.4人力資源部及廠務部檢查電工、焊工、電梯工、叉車、機器操作工及各
種機動車輛司機等特殊工種及變換工種員工是否有相關安全教育的記
錄。
六、參考資料: 教育訓練程序(PCQM-02-028)
七、附件
8.1作業員輔導項目檢核表(PCQM-04-785)…………………………………附件一
8.2教育訓練記錄表(PCQM-04-123)…………………………………………附件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