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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图书馆服务标准
公共图书馆服务标准公共图书馆是城市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广大市民获取知识、文化、娱乐的重要场所。
为了提供更好的服务,公共图书馆需要遵循一定的服务标准,以满足市民的需求,提升图书馆的整体服务水平。
首先,公共图书馆应该制定明确的开放时间。
不同人群有不同的作息时间,为了方便更多的市民,图书馆应该在早、中、晚不同时间段都开放,以满足不同人的需求。
同时,图书馆在节假日也应该保持开放,为市民提供更加便捷的阅读服务。
其次,公共图书馆应该建立健全的图书馆规章制度。
在图书馆内部,应该建立起一套完善的规章制度,明确借阅、归还、续借等流程,保障读者的权益,同时也要求读者遵守规章制度,共同维护图书馆的秩序和环境。
另外,公共图书馆的藏书数量和种类也是一个重要的指标。
图书馆应该根据市民的需求,不断更新图书馆的藏书,涵盖文学、历史、科技、艺术等各个领域,丰富读者的选择,满足不同人群的阅读需求。
此外,公共图书馆的服务人员素质也是至关重要的。
服务人员应该具备良好的服务意识和专业知识,能够为读者提供准确、及时的咨询和帮助,为读者营造良好的阅读环境。
最后,公共图书馆应该注重文化活动的开展。
除了提供图书借阅服务之外,图书馆还应该举办各种文化活动,如讲座、展览、读书会等,为市民提供更多的文化交流机会,丰富市民的精神生活。
总之,公共图书馆作为城市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应该遵循一定的服务标准,为市民提供更好的阅读服务。
通过制定明确的开放时间、建立健全的规章制度、丰富的藏书种类、优质的服务人员和丰富的文化活动,公共图书馆能够更好地满足市民的需求,提升整体服务水平。
希望各地的公共图书馆能够不断完善自身的服务标准,为市民提供更好的阅读环境和服务体验。
公共图书馆服务规范与流程
公共图书馆服务规范与流程第一章:总则 (2)1.1 图书馆服务宗旨 (2)1.2 服务范围与对象 (3)1.3 服务原则 (3)第二章:服务设施与设备 (3)2.1 服务设施配置 (3)2.2 设备管理与维护 (4)2.3 服务环境优化 (4)第三章:图书资源建设 (5)3.1 图书采购与验收 (5)3.2 图书分类与编目 (5)3.3 图书典藏与保管 (5)第四章:读者服务 (6)4.1 读者入馆与登记 (6)4.1.1 读者证件 (6)4.1.2 入馆时间 (6)4.1.3 登记流程 (6)4.2 借阅服务 (6)4.2.1 借阅权限 (6)4.2.2 借阅流程 (6)4.2.3 借阅期限与续借 (7)4.3 读者咨询与指导 (7)4.3.1 咨询服务 (7)4.3.2 指导服务 (7)4.3.3 培训活动 (7)第五章:数字资源服务 (7)5.1 数字资源建设 (7)5.2 数字资源推广与使用 (8)5.3 数字资源维护与管理 (8)第六章:阅读推广活动 (9)6.1 活动策划与组织 (9)6.1.1 确定活动主题与目标 (9)6.1.2 制定活动方案 (9)6.1.3 资源整合与协调 (9)6.1.4 活动现场管理与协调 (9)6.2 活动宣传与推广 (9)6.2.1 制作宣传海报与宣传册 (9)6.2.2 利用社交媒体平台宣传 (9)6.2.3 合作媒体推广 (10)6.2.4 社区、学校等线下宣传 (10)6.3 活动效果评估 (10)6.3.1 参与人数与覆盖范围 (10)6.3.2 活动满意度调查 (10)6.3.3 媒体曝光度 (10)6.3.4 活动成果转化 (10)第七章:读者培训与教育 (10)7.1 培训课程设置 (10)7.2 培训方式与方法 (11)7.3 培训效果评估 (11)第八章:图书馆安全管理 (11)8.1 安全管理制度 (11)8.2 安全防范措施 (12)8.3 应急处置与处理 (12)第九章:图书馆信息化建设 (13)9.1 信息化设施配置 (13)9.1.1 硬件设施配置 (13)9.1.2 软件设施配置 (13)9.2 信息化系统开发与维护 (14)9.2.1 系统开发 (14)9.2.2 系统维护 (14)9.3 信息化服务创新 (14)9.3.1 个性化服务 (14)9.3.2 移动服务 (14)9.3.3 社交媒体服务 (14)9.3.4 虚拟现实服务 (15)第十章:图书馆财务管理 (15)10.1 财务预算与执行 (15)10.2 财务报告与审计 (15)10.3 财务风险控制 (15)第十一章:图书馆人力资源管理 (16)11.1 人员招聘与培训 (16)11.2 员工考核与激励 (16)11.3 员工福利与保障 (16)第十二章:图书馆服务质量评价与改进 (17)12.1 服务质量评价指标体系 (17)12.2 服务质量评价方法 (17)12.3 服务质量改进措施 (18)第一章:总则1.1 图书馆服务宗旨本图书馆秉承“以人为本,知识共享”的服务宗旨,致力于为广大读者提供全面、高效、便捷的文献信息服务。
公共图书馆服务标准与规范
公共图书馆服务标准与规范第一章总则 (4)1.1 制定目的与依据 (4)1.2 适用范围 (4)1.3 服务原则 (4)第二章图书馆设施与环境 (5)2.1 设施配置 (5)2.1.1 基本设施 (5)2.1.2 辅助设施 (5)2.1.3 技术设施 (5)2.2 环境优化 (5)2.2.1 室内环境 (5)2.2.2 室外环境 (6)2.3 安全保障 (6)2.3.1 人身安全 (6)2.3.2 财产安全 (6)第三章图书资源建设 (6)3.1 资源采购 (6)3.1.1 采购原则 (6)3.1.2 采购方式 (7)3.1.3 采购流程 (7)3.2 资源分类与编目 (7)3.2.1 分类原则 (7)3.2.2 分类方法 (7)3.2.3 编目要求 (8)3.3 资源维护与更新 (8)3.3.1 维护措施 (8)3.3.2 更新策略 (8)第四章读者服务 (8)4.1 读者权益保障 (8)4.1.1 读者权益保障原则 (8)4.1.2 读者权益保障内容 (8)4.2 读者咨询与指导 (9)4.2.1 读者咨询服务 (9)4.2.2 读者咨询内容 (9)4.2.3 读者指导服务 (9)4.3 读者活动与培训 (9)4.3.1 读者活动 (9)4.3.2 读者培训 (9)4.3.3 培训方式 (9)第五章借阅服务 (10)5.1 借阅规则 (10)5.1.2 借阅数量 (10)5.1.3 借阅期限 (10)5.1.4 借阅费用 (10)5.1.5 借阅范围 (10)5.2 借阅流程 (10)5.2.1 读者注册 (10)5.2.2 查询图书 (10)5.2.3 借阅图书 (10)5.2.4 还书手续 (10)5.3 借阅管理与监督 (10)5.3.1 借阅数据管理 (10)5.3.2 借阅环境管理 (11)5.3.3 借阅秩序管理 (11)5.3.4 借阅服务监督 (11)第六章信息咨询服务 (11)6.1 咨询服务内容 (11)6.1.1 信息咨询服务主要包括文献检索、知识咨询、专题调研、情报分析、读者指导等服务内容。
免费开放服务标准
公共图书馆免费开放服务标准为全面贯彻落实《文化部财政部关于推进全国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工作意见》的指示精神,规范公共图书馆服务行为和服务水平,满足各族人民群众文化需求,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监督,现将有关要求予以公示。
服务范围和方式公共图书馆免费服务范围包括:一是指公共空间设施场地,二是指基本文化服务项目。
主要包括:一般阅览室、少年儿童阅览室、电子阅览室、报告厅、自习室等公共空间设施场地;文献资源借阅、检索与咨询、公益性讲座和展览、基层辅导、流动服务等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为保障基本职能实现的一些辅助性服务如办证、验证及存包等。
公共图书馆为大众提供的服务主要通过以下方式实现:阵地服务、流动服务、拓展服务、数字化远程服务、个性化服务。
公共图书馆要在实现均等性公共服务基础上,不断拓展服务领域、方式和手段,重点增加对未成年人、老年人、农民工、残障人等特殊人群的对象化服务。
公共图书馆为读者收集专题信息、编写参考资料,代查、代译、复印书刊资料等服务,以及发现读者外借图书逾期不还或损坏图书等情况,可以适当收取费用和押金,收费标准须经物价部门核准。
服务设施与环境公共图书馆属于社会公益事业,公共图书馆建设属于公共文化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地点选择在交通便利、公众聚集的地段。
公共图书馆作为公益性的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其馆舍主要用于公益性服务,严禁挪作它用。
其总建筑面积和阅览座席按以下指标执行:服务人口为10万以上,建筑面积应为2300~4500平方米,130~240个阅览座席。
公共图书馆在开展传统服务的同时,应积极大力发展现代数字图书馆建设,要建立一定规模的数字化资源,配置一定数量供读者在线阅读、上网的计算机设备。
用于读者使用的应在20台以上;接入宽带不低于10M。
公共图书馆服务区域布局应遵循以读者为中心的原则,与图书馆的管理方式和服务手段相适应,做到布局合理、分区明确、流线通畅、安全节能,朝向和通风良好。
公共图书馆服务规范
公共图书馆服务规范公共图书馆服务规范5.1.1公共图书馆设置布局应遵循普遍均等原则,选址要考虑服务半径、服务人口等因素,并应按建标[2008]74号—公共图书馆建设用地指标执行。
服务人口是指公共图书馆服务范围内的常住人口。
为了保证读者阅览空间和图书馆为读者服务能力,总建筑面积、阅览室用房使用面积的比例、总阅览座位数应按建标108-2008公共图书馆建设标准执行。
并为残障读者的无障碍服务提供必要的服务设施。
5.1.2 建筑功能总体布局公共图书馆建筑功能总体布局应遵循以读者服务为中心,与图书馆的管理方式和服务手段相适应,做到分区明确、布局合理、流线通畅、安全节能、朝向和通风良好。
少年儿童阅览区应与成人阅览区分开,宜设置单独的出入口,有条件的可设室外少年儿童活动场地。
视障阅览室宜设在图书馆本体建筑与社会公共通道之间的平行层。
5.1.3 电子信息设备5. 1.3.1 计算机公共图书馆应配备一定数量的计算机专供读者使用。
各级政府应支持图书馆配备与经济和技术发展水平相适应的信息技术设备。
所需计算机数量见表1。
表1公共图书馆计算机设备配置及用途指标等级计算机总数量(台) 其中:读者使用计算机数量(台) 其中:OPAC 计算机数量(台)省级馆100以上60以上12以上地级馆60以上40以上8以上县级馆30以上20以上4以上注:1.省级馆包含省(自治区、直辖市)、副省级市(计划单列市)级图书馆;地级馆包含地(市、地区、盟、州)级图书馆;县级馆包含县(市)级图书馆。
2.OPAC(Online PublicAccessCatalogue)指在线公共检索目录。
5.1.3.2网络与宽带接入公共图书馆网络与宽带接入,是为读者提供网络信息服务的基础。
网络与带宽接入指标见表2。
表2 网络与带宽接入指标等级互联网接口局域网主干局域网分支省级馆≥100兆≥千兆≥百兆地级馆≥10兆≥千兆≥百兆县级馆≥2兆≥百兆≥百兆5.1.3.3信息节点信息节点指在馆内与局域网或互联网连接的计算机网络接口,阅览室的信息点设置应不少于阅览座位的30%,电子阅览室的信息点设置应多于阅览座位数。
最新公共图书馆服务标准
公共图书馆服务标准公共图书馆服务标准目次前言 (II)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总则 (2)5 服务资源 (2)6 服务效能 (5)7 服务宣传 (6)8 服务监督与反馈 (7)公共图书馆服务标准1 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县(市)级以上公共图书馆。
街道、乡镇级公共图书馆以及社区、乡村和社会力量办的各类公共图书馆基层服务点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公共图书馆建设标准》(建标108-2008)《公共图书馆建设用地指标》(建标[2008]74号)《文化部办公厅开展县以上公共图书馆第四次评估定级工作的通知》(办社文发(2009)8号)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公共图书馆指由各级人民政府投资兴办,向社会公众开放的图书馆,是具有文献信息资源收集、整理、存储、传播、研究和服务等功能的公益性与社会教育设施。
3.2 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指以政府为主导,以公益性文化单位为骨干,鼓励全社会积极参与,努力建设公共文化产品供给、设施网络、资金人才技术保障、组织支撑和运行评估为基本框架的覆盖全社会的公共文化服务网络架构,其建设原则是结构合理、发展平衡、网络健全、运行有效、惠及全民,体现出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和便捷性的发展定位。
3.3 服务资源指公共图书馆在开展服务过程中所拥有的物力、财力、人力等各种物质要素,主要包含了硬件资源、人力资源、文献资源和经费资源。
3.4 服务效能指读者和用户对公共图书馆所提供服务的期望,与公共图书馆投入的各项资源转换成直接的、技术性的业绩在读者和用户心中所产生的认知。
3.5 呈缴本根据有关法律或法令规定,著者或出版者每出版一本新书刊都要免费呈缴一定的样本给版本图书馆或其它指定图书馆,这种制度称为呈缴本制度,所呈缴的样本为呈缴本。
安徽省图书馆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安徽省图书馆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图书馆规范化管理,保障读者权益,提高图书馆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公共图书馆的设立、运行、服务等活动。
第三条图书馆应当坚持以人为本、服务大众的原则,发挥文献信息资源的收集、整理、传播和利用功能,为建设学习型社会提供公共服务。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公共图书馆事业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公共图书馆建设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加大对政府设立的公共图书馆的投入,将所需经费列入本级政府预算,并及时、足额拨付。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共图书馆的管理工作。
发展和改革、财政、教育、自然资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新闻出版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与公共图书馆管理有关的工作。
第二章图书馆设立与运行第六条设立公共图书馆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条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拥有固定的馆舍、相应的藏书和设施设备,以及必要的专业人员。
第七条公共图书馆应当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实行馆长负责制,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保障图书馆服务的规范化、制度化。
第八条公共图书馆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内人口数量、人口分布、阅读需求等因素,合理确定图书馆的规模、功能和服务范围。
第九条公共图书馆应当加强数字图书馆建设,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提高图书馆服务质量和效率。
第十条公共图书馆应当建立健全文献信息资源保障体系,通过采购、交换、捐赠等方式,丰富馆藏资源。
第十一条公共图书馆应当定期进行馆藏资源清点和检查,确保文献信息资源的完整和安全。
第三章读者服务与管理第十二条公共图书馆应当免费向读者提供基本服务,包括文献信息查询、借阅、阅览、参考咨询等。
第十三条公共图书馆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读者借阅规则,合理确定借阅期限、续借次数和方式等。
第十四条公共图书馆应当建立健全读者个人信息保护制度,妥善处理读者个人信息,不得泄露读者隐私。
安徽省公共图书馆服务标准
安徽省公共图书馆服务标准(征求意见稿)一总则1.1为适应公共图书馆免费开放的需要,促进我省公共图书馆服务标准化、规范化,根据国务院《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文化部财政部关于推进全国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工作的意见》,文化部《县以上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标准》,文化部、建设部、国家发改委《公共图书馆建设标准》以及《文化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少年儿童图书馆建设工作的意见》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公共图书馆事业现状和发展趋势,制定《安徽省公共图书馆服务标准(征求意见稿)》。
1.2 本标准适用于安徽省省、市、县(市、区)公共图书馆。
1.3 公共图书馆坚持“普惠均等”和“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以“服务第一,读者至上”为宗旨,利用本馆设施设备和文献资源为读者提供便捷的书刊借阅、参考咨询、展览讲座和数字文化等服务,保障公民平等享受公共图书馆基本服务。
二服务设施与环境2.1 公共图书馆内的一般阅览室、少年儿童阅览室、多媒体阅览室(电子阅览室)、报告厅(培训室、综合活动室)、自修室等公共空间设施场地向公众免费开放。
2.2 公共图书馆的藏书区、借阅区、咨询服务区、公共活动与辅导服务区、业务区、行政办公区、技术设备区、后勤保障区等应合理安排布局,以适应免费开放读者增量和藏书增量需求。
2.3 公共图书馆在馆外须有醒目的馆名牌,馆内一楼大厅有楼层和各服务区分布图、安全疏散通道图,人行通道有明确的指引牌;办证方法、借阅规则、免费项目、便民措施、开放时间等规章制度及各类服务信息应在显著位置公示。
公示内容定期更换,及时更新。
2.4 公共图书馆服务区域应环境整洁,保持良好的采光照明、适宜的空气流通和室内温度。
公用洗手间应清洁卫生,地面干净,无水渍、无污物、无异味。
2.5公共图书馆须设立无障碍设施,室外有方便残疾人进出的通道,室内有残疾人卫生设备和电梯。
没有电梯的公共图书馆应将适合残疾人的服务项目安排在一楼,并有专人负责接待。
公共图书馆服务规范
公共图书馆服务规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图书馆服务资源、服务效能、服务宣传、服务监督与反馈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县(市)级以上公共图书馆。
街道、乡镇级公共图书馆以及社区、乡村和社会力量办的各类公共图书馆基层服务点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0001.1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1部分:通用符号GB/T 13191 信息与文献图书馆统计(GB/T 13191 2009,ISO 2789:20()6,IDT)建标108—2008公共图书馆建设标准建标[2008]74号公共图书馆建设用地指标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公共图书馆public library由各级人民政府投资兴办、或由社会力量捐资兴办的向社会公众开放的图书馆,是具有文献信息资源收集、整理、存储、传播、研究和服务等功能的公益性公共文化与社会教育设施。
3.2公共图书馆服务public library service公共图书馆通过各类资源和自身专业能力满足公众日益增长的对知识、信息及相关文化活动需求的工作。
3.3服务资源 service resources公共图书馆在开展服务过程中所拥有的物力、财力、人力等各种物质要素,主要包含了硬件资源、人力资源、文献资源和经费资源。
3.4服务效能 service efficiency公共图书馆投入的各项资源在满足读者和用户需求中体现的能力和效率。
3.5区域服务人口数regional service population各级公共图书馆所在行政区域的常住人口数。
3.6呈缴本legal deposit copy根据有关法律或法令规定,出版单位根据法律规定,免费向法律指定的图书馆所缴存的出版物。
文献提供document supply图书馆或其他文献收藏机构根据读者要求,利用互联网、电子邮件、邮递等方式为本地或异地的读者直接提供所需原本文献和复制文献的服务形式,也可称文献传递。
公共图书馆服务标准
公共图书馆服务标准1. 引言本文档旨在明确公共图书馆的服务标准,确保用户能够享受到高质量、便捷的图书馆服务。
公共图书馆作为文化教育事业的一部分,承担着提供知识、文化和信息资源的重要角色。
为了满足用户的需求,公共图书馆需要建立服务标准,以保障服务质量的稳定性和统一性。
2. 服务宗旨公共图书馆的服务宗旨是:•提供高质量的图书馆资源,满足用户的阅读需求;•为用户提供各类文献、数据和信息的检索、筛选和获取服务;•组织丰富多样的文化、教育和娱乐活动,促进社会文化的繁荣发展;•注重用户体验,提供友好、便捷的服务环境和工具;•维护公共图书馆的秩序和安全。
3. 服务内容3.1 图书资源借阅服务•提供丰富多样的图书资源,包括纸质图书、数字图书等;•维护图书馆借阅系统,确保读者的借阅记录准确可靠;•提供在线预约和借阅服务,方便用户查询和借阅图书;•设立借阅期限,定期检查归还图书,保证图书的流转和可用性。
3.2 信息咨询服务•提供专业的图书馆咨询服务,解答用户对图书馆资源和服务的问题;•提供个性化的咨询推荐服务,根据用户的需求和兴趣为其提供适合的图书推荐;•组织开展讲座和培训活动,提高用户对图书馆资源和信息检索技能的认知水平。
3.3 数字资源利用服务•提供电子图书和期刊的访问服务,方便用户在线阅读和下载;•提供数据库的访问服务,支持用户进行文献检索和信息收集;•组织培训和指导,帮助用户充分利用数字资源的功能和优势。
3.4 学习空间和设施服务•提供安静、舒适的学习空间,满足用户的学习和阅读需求;•提供电子阅览区和多媒体设备,支持用户在线学习和查阅电子资源;•提供复印、打印和扫描服务,方便用户复制、打印和保存资料。
3.5 文化活动和推广服务•组织丰富多样的文化和教育活动,如讲座、展览、读书俱乐部等;•提供各类书展和图书推广活动,推动用户的阅读兴趣和阅读习惯的培养;•开展读者培训和教育,提供阅读和写作指导,引导用户积极参与文化教育活动。
公共图书馆服务规范文件
公共图书馆服务规范文件English response:As a public library staff member, it is important to adhere to the service guidelines to ensure a positive experience for all patrons. One key rule is to always greet patrons with a friendly smile and offer assistance when needed. For example, if a patron is looking for a specific book but is having trouble finding it, I would offer to help them locate it or even recommend similar titles they may enjoy.Another important aspect of the service guidelines is to maintain a quiet and peaceful environment for patrons who are studying or reading. This means reminding patrons to keep their voices down and to turn off their cell phones or set them to silent mode. It is also important to enforce library policies, such as not allowing food or drinks in certain areas to prevent damage to library materials.Furthermore, it is crucial to provide accurate and helpful information to patrons when they have questions or need assistance. For instance, if a patron asks for recommendations on books in a specific genre, I would take the time to listen to their preferences and suggest titles that align with their interests.In addition, it is important to handle any complaints or issues from patrons in a professional and respectful manner. This may involve listening to their concerns, offering solutions, and following up to ensure their satisfaction. For example, if a patron is unhappy with a library policy, I would listen to their feedback and communicate it to the appropriate department for review.Overall, following the public library service guidelines helps create a welcoming and supportive environment for patrons to enjoy and benefit from the library's resources.中文回答:作为一个公共图书馆的工作人员,遵守服务规范是非常重要的,以确保所有读者都能有一个积极的体验。
安徽省公共图书馆服务标准(共五篇)
安徽省公共图书馆服务标准(共五篇)第一篇:安徽省公共图书馆服务标准安徽省公共图书馆服务标准(征求意见稿)一总则1.1为适应公共图书馆免费开放的需要,促进我省公共图书馆服务标准化、规范化,根据国务院《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文化部财政部关于推进全国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工作的意见》,文化部《县以上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标准》,文化部、建设部、国家发改委《公共图书馆建设标准》以及《文化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少年儿童图书馆建设工作的意见》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公共图书馆事业现状和发展趋势,制定《安徽省公共图书馆服务标准(征求意见稿)》。
1.2 本标准适用于安徽省省、市、县(市、区)公共图书馆。
1.3 公共图书馆坚持“普惠均等”和“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以“服务第一,读者至上”为宗旨,利用本馆设施设备和文献资源为读者提供便捷的书刊借阅、参考咨询、展览讲座和数字文化等服务,保障公民平等享受公共图书馆基本服务。
二服务设施与环境2.7 公共图书馆作为公益性的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其馆舍主要用于公益性服务,不得以拍卖、租赁等任何形式改变公共文化设施用途,向读者免费开放面积占馆舍建筑总面积的比例不低于40%。
2.8 有条件的地区要参照《公共图书馆建设标准》建立独立建制的少年儿童图书馆。
无独立建制少年儿童图书馆的市、县(市、区)应在本地建立公共图书馆少年儿童分馆或在公共图书馆内设立单独的少年儿童借阅和数字文献服务区域,用于少年儿童的藏书与借阅区面积之和达到全馆藏书和借阅区总面积的10%~20%。
努力构建包括少年儿童图书馆、公共图书馆少年儿童分馆、少年儿童阅览室、少年儿童图书流动服务点在内的覆盖城乡的少年儿童图书服务体系。
三服务对象和开放时间3.1 公共图书馆向社会全体公众开放。
少年儿童图书馆或少儿阅览室除向少年儿童服务外,还应接待家长和少年儿童工作者。
3.2 公共图书馆实行全年开放制,阅览、外借等对外服务窗口节假日期间应正常开放。
公共图书馆服务管理规范
公共图书馆服务管理规范第1章总则 (4)1.1 图书馆服务宗旨 (4)1.2 服务对象与范围 (4)1.3 服务原则与要求 (4)第2章读者服务与管理 (5)2.1 读者权益保障 (5)2.2 读者证办理与管理 (5)2.3 读者借阅服务 (5)2.4 读者咨询服务 (5)第3章阅览服务 (5)3.1 阅览室设置与管理 (5)3.2 阅览座位分配与使用 (5)3.3 阅览服务规范 (5)第4章借阅服务 (5)4.1 借阅规则与流程 (5)4.2 借阅证办理与管理 (5)4.3 借阅权限与期限 (5)第5章参考咨询服务 (5)5.1 参考咨询方式与内容 (5)5.2 参考咨询团队建设 (5)5.3 参考咨询协作与共享 (5)第6章阅读推广服务 (5)6.1 阅读推广活动策划与实施 (5)6.2 阅读指导与培训 (5)6.3 阅读推广合作与交流 (5)第7章数字资源服务 (5)7.1 数字资源建设与管理 (5)7.2 数字资源检索与利用 (5)7.3 数字阅读服务 (5)第8章特殊群体服务 (5)8.1 残疾人服务 (5)8.2 老年人服务 (5)8.3 儿童与青少年服务 (5)第9章知识产权与版权服务 (6)9.1 知识产权教育与宣传 (6)9.2 版权服务规范 (6)9.3 知识产权争议处理 (6)第10章服务设施与环境 (6)10.1 服务设施配置与维护 (6)10.2 环境布局与优化 (6)10.3 安全与应急措施 (6)第11章服务质量评价与监督 (6)11.1 服务质量标准与指标 (6)11.2 读者满意度调查与反馈 (6)11.3 服务改进与优化 (6)第12章服务人员管理 (6)12.1 服务人员素质要求 (6)12.2 服务人员培训与考核 (6)12.3 服务人员激励与约束机制 (6)第1章总则 (6)1.1 图书馆服务宗旨 (6)1.2 服务对象与范围 (6)1.3 服务原则与要求 (7)第2章读者服务与管理 (7)2.1 读者权益保障 (7)2.2 读者证办理与管理 (7)2.3 读者借阅服务 (8)2.4 读者咨询服务 (8)第3章阅览服务 (8)3.1 阅览室设置与管理 (8)3.1.1 阅览室布局 (8)3.1.2 阅览室管理 (9)3.2 阅览座位分配与使用 (9)3.2.1 座位预约系统 (9)3.2.2 座位使用规范 (9)3.3 阅览服务规范 (9)3.3.1 读者服务 (9)3.3.2 工作人员服务 (9)第4章借阅服务 (10)4.1 借阅规则与流程 (10)4.2 借阅证办理与管理 (10)4.3 借阅权限与期限 (10)第5章参考咨询服务 (11)5.1 参考咨询方式与内容 (11)5.1.1 咨询方式 (11)5.1.2 咨询内容 (11)5.2 参考咨询团队建设 (11)5.2.1 选拔与培训 (11)5.2.2 管理与激励 (11)5.3 参考咨询协作与共享 (11)5.3.1 协作机制 (12)5.3.2 共享平台 (12)第6章阅读推广服务 (12)6.1 阅读推广活动策划与实施 (12)6.1.1 确定活动主题:根据不同读者群体的需求,设定具有针对性的活动主题,如儿童阅读、青少年阅读、成人阅读等。
安徽省文化馆服务标准(共五则)
安徽省文化馆服务标准(共五则)第一篇:安徽省文化馆服务标准安徽省文化馆服务标准安徽省文化馆服务标准(试行)一、总则1.1 为适应文化馆免费开放的需要,促进我省文化馆服务的标准化、规范化,增强公共文化服务能力,更好地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提高民族素质和塑造高尚人格,发挥文化教育人民、引导社会、促进发展的作用,根据国务院《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国务院令第382号),文化部、财政部《关于推进全国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工作的意见》(文财务发〔2011〕5号)以及文化部《县以上文化馆评估标准》(办社文函〔2011〕19号),结合我省文化馆事业现状和发展趋势,制定《安徽省文化馆服务标准》。
1.2 文化馆是公共文化服务的重要阵地,坚持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原则,利用本馆设施设备为人民群众提供文艺辅导培训、群众文化活动、展览展示、群众文艺作品创作指导等健康向上的文化产品和服务。
1.3 本标准适用于安徽省省、市、县(市、区)文化馆。
二、服务设施与环境2.1 文化馆作为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其馆舍要用于公益性文化服务,不得以拍卖、租赁等任何形式改变其场地和设施用途,群众文化活动用房使用面积占总使用面积的比例省级馆不低于65%,市、县级馆不低于70%。
2.2 文化馆的多功能厅、展览厅(陈列厅)、宣传廊、辅导培训教室、计算机与网络教室、舞蹈(综合)排练室、独立学习室(音乐、书法、美术、曲艺等)、娱乐活动室等公共空间设施场地,应免费向群众开放。
2.3 文化馆应当有醒目的馆名牌,门厅内有楼层设施分布图,通道有明确的指引牌;免费项目、开放时间、便民措施等各类服务信息应当在馆内醒目位置上公告,文字和标识符合规范。
2.4 文化馆应设有宣传橱窗或专栏,内容定期更新。
2.5 文化馆应当设立无障碍设施,方便残疾人进出,通道保持畅通。
2.6 文化馆内各服务区域应当保持环境整洁。
服务区域应当定期消毒,保持公共卫生间清洁、无异味。
图书馆服务规范
图书馆服务规范图书馆作为知识的宝库和文化的传承之地,其服务质量和规范至关重要。
良好的图书馆服务规范不仅能够提升读者的满意度,还能促进知识的传播和社会的进步。
一、服务环境规范1、图书馆的建筑布局应合理,功能分区明确,方便读者查找和使用各类资源。
阅览区域应宽敞明亮,通风良好,座位舒适,为读者提供一个安静、舒适的学习和阅读环境。
2、书架的摆放应整齐有序,图书分类标识清晰,便于读者快速找到所需图书。
同时,要保证书架的高度适中,方便读者取阅。
3、图书馆的卫生环境要保持整洁,定期进行清洁和消毒。
地面干净无杂物,桌椅摆放整齐,卫生间设施完好且清洁卫生。
4、图书馆内的温度、湿度应适宜,根据季节和天气情况进行合理调节,为读者创造一个舒适的阅读体验。
二、服务人员规范1、服务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素养,热情、耐心、周到地为读者服务。
尊重读者的需求和意见,不得歧视或冷落任何读者。
2、服务人员要熟悉图书馆的业务流程和馆藏资源,能够为读者提供准确、及时的信息咨询和帮助。
3、服务人员的着装应整洁得体,佩戴工作牌,展现良好的形象和精神风貌。
4、服务人员应使用文明用语,说话语气和蔼,语速适中,表达清晰,避免使用生硬、冷漠的语言。
三、图书资源管理规范1、图书馆应建立科学的图书采购机制,根据读者需求和图书馆的发展规划,合理采购各类图书、期刊、报纸等资源。
2、对新采购的图书要及时进行分类、编目和加工,确保图书能够尽快上架流通。
3、定期对馆藏图书进行清理和盘点,剔除破损、过时的图书,保证馆藏资源的质量和更新。
4、加强对电子资源的管理和维护,确保数据库的稳定运行和资源的及时更新。
四、借阅服务规范1、明确借阅规则和流程,并在图书馆显著位置进行公示。
读者办理借阅手续应简便快捷,避免繁琐的程序。
2、合理设置借阅期限,根据不同类型的读者和图书,制定相应的借阅时长。
同时,要建立完善的续借和预约制度,方便读者灵活借阅。
3、对读者的借阅记录要进行准确登记和管理,及时提醒读者归还到期图书,避免产生逾期费用。
标准为你——公共图书馆服务规范GB/T28220—2011
作者: 无
作者机构: 不详
出版物刊名: 标准生活
页码: 20-25页
年卷期: 2013年 第10期
主题词: 公共图书馆 服务规范 标准 文化设施 GB 服务职能 组成部分 服务体系
摘要:公共图书馆作为政府履行公共服务职能的文化设施,是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保存人类文化遗产、开展社会教育、传播公共知识和信息以及开发智力资源的重要职责。
是政府实现面向广大群众的文化关怀、文化享有、文化提高、文化创造的重要方式。
但如何检验公共图书馆服务效能与管理的尺度、建立评估公共图书馆服务水平的依据,图书馆业界一直未有统一的标准来规范。
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办法
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办法(2022年3月25日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设立第三章运行第四章服务第五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等法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公共图书馆的设立、运行、服务等活动。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公共图书馆事业纳入本—1—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公共图书馆建设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加大对政府设立的公共图书馆的投入,将所需经费列入本级政府预算,并及时、足额拨付。
政府设立的公共图书馆经费应当专款专用,经费包括文献信息、图书采购、人员、服务、设施、设备、运行与维护等费用。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共图书馆的管理工作。
发展和改革、财政、教育、自然资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新闻出版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与公共图书馆管理有关的工作。
第五条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筹资金设立公共图书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公共图书馆建设,推动社会力量参与公共图书馆运营、活动项目打造、服务资源配送等管理服务工作,并按照有关规定给予政策扶持。
第二章设立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内人口数量、人口分布、环境和交通条件等因素,依据本行政区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确定公共图书馆的数量、规模、结构和分布,建设固定馆舍、流动服务设施和自助服务设施。
—2—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设立公共图书馆。
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结合实际单独设立少年儿童图书馆。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充分利用乡镇(街道)和村(社区)的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等综合服务设施设立图书室(农家书屋),助力乡村振兴,服务城乡居民。
鼓励国家机关、学校、科研机构以及其他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个人等设立的图书馆向社会公众开放,推进共建共享。
第八条公共图书馆建设应当执行国家公共图书馆建设标准和图书馆建筑设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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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公共图书馆服务标准
(征求意见稿)
一总则
1.1为适应公共图书馆免费开放的需要,促进我省公共图书馆服务标准化、规范化,根据国务院《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文化部财政部关于推进全国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工作的意见》,文化部《县以上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标准》,文化部、建设部、国家发改委《公共图书馆建设标准》以及《文化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少年儿童图书馆建设工作的意见》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公共图书馆事业现状和发展趋势,制定《安徽省公共图书馆服务标准(征求意见稿)》。
1.2 本标准适用于安徽省省、市、县(市、区)公共图书馆。
1.3 公共图书馆坚持“普惠均等”和“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以“服务第一,读者至上”为宗旨,利用本馆设施设备和文献资源为读者提供便捷的书刊借阅、参考咨询、展览讲座和数字文化等服务,保障公民平等享受公共图书馆基本服务。
二服务设施与环境
2.1 公共图书馆内的一般阅览室、少年儿童阅览室、多媒体阅览室(电子阅览室)、报告厅(培训室、综合活动室)、自修室等公共空间设施场地向公众免费开放。
2.2 公共图书馆的藏书区、借阅区、咨询服务区、公共活动与辅导服务区、业务区、行政办公区、技术设备区、后勤保障区等应合理安排布局,以适应免费开放读者增量和藏书增量需求。
2.3 公共图书馆在馆外须有醒目的馆名牌,馆内一楼大厅有楼层和各服务区分布图、安全疏散通道图,人行通道有明确的指引牌;办证方法、借阅规则、免费项目、便民措施、开放时间等规章制度及各类服务信息应在显著位置公示。
公示内容定期更换,及时更新。
2.4 公共图书馆服务区域应环境整洁,保持良好的采光照明、适宜的空气流通和室内温度。
公用洗手间应清洁卫生,地面干净,无水渍、无污物、无异味。
2.5公共图书馆须设立无障碍设施,室外有方便残疾人进出的通道,室内有残疾人卫生设备和电梯。
没有电梯的公共图书馆应将适合残疾人的服务项目安排在一楼,并有专人负责接待。
无障碍设备应标识明显,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2.6 公共图书馆应当建立和落实有关安全管理制度,配备防火、防盗、防潮、防尘、防有害生物、防计算机病毒等必要设施,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禁烟等安全提示标识明显,安全通道畅通,工作人员应当具备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扑救初期火灾能力、组织读者疏散能力。
2.7 公共图书馆作为公益性的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其馆
舍主要用于公益性服务,不得以拍卖、租赁等任何形式改变公共文化设施用途,向读者免费开放面积占馆舍建筑总面积的比例不低于40%。
2.8 有条件的地区要参照《公共图书馆建设标准》建立独立建制的少年儿童图书馆。
无独立建制少年儿童图书馆的市、县(市、区)应在本地建立公共图书馆少年儿童分馆或在公共图书馆内设立单独的少年儿童借阅和数字文献服务区域,用于少年儿童的藏书与借阅区面积之和达到全馆藏书和借阅区总面积的10%~20%。
努力构建包括少年儿童图书馆、公共图书馆少年儿童分馆、少年儿童阅览室、少年儿童图书流动服务点在内的覆盖城乡的少年儿童图书服务体系。
三服务对象和开放时间
3.1 公共图书馆向社会全体公众开放。
少年儿童图书馆或少儿阅览室除向少年儿童服务外,还应接待家长和少年儿童工作者。
3.2 公共图书馆实行全年开放制,阅览、外借等对外服务窗口节假日期间应正常开放。
省图书馆每周开放时间应不少于70 小时、市图书馆不少于60小时、县(市、区)图书馆不少于56 小时,各级图书馆少儿服务部(室)全年平均每周开放时间不少于35 小时,其中节假日和学校寒暑假期间应全天开放,每天开放时间不少于8 小时。
数字图书馆提供每天24 小时网上资源检索查询服务。
3.3 公共图书馆因故变更开放时间或需暂时闭馆,须报
同级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同意后,提前一周向读者公告。
四服务内容和方式
4.1公共图书馆须免费提供文献借阅、查询、阅读指导、参考咨询、教育培训、讲座、展览及网上信息导航等基本服务。
除古籍善本以及国家规定不宜外借的馆藏文献资源外,公共图书馆不得另立标准封存和限定文献借阅范围。
4.2公共图书馆因地制宜采取预约借书、电话(或网上)续借、流动图书站点以及为残障读者送书上门等便民服务措施。
通过编制推荐书目、导读书目,举办书刊展评、讲座报告等多种方式和手段对读者进行阅读辅导,不断提高读者的信息素养和利用图书馆的能力。
4.3公共图书馆应设立寄存包、失物招领等免费服务窗口,提供饮用水、放大镜等免费便民服务。
4.4公共图书馆应建立网站,为读者提供网上服务。
网站应包括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古籍保护、书目查询、服务信息、读者信箱等栏目,并注意内容的及时更新。
4.5 公共图书馆电子阅览室遵循公益性原则。
严禁提供大型娱乐游戏及色情、暴力等不健康网站的浏览服务。
要引导未成年人正确利用网络,控制上网时间,并进行上网内容的选择指导。
未成年人上网须征得监护人同意,每天上网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
4.6 取得文化部授予等级馆称号的图书馆应努力拓展服务内容,面向基层大力开展流动服务和延伸服务,扩大本地
区公共图书馆服务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利用特色馆藏、特色服务、特色活动、特色环境创造并形成特色服务品牌。
4.7 公共图书馆为读者提供收集专题信息、编写参考资料,代查、代译、复印书刊资料等基本文化服务项目之外的服务,以及发现读者外借图书逾期不还或损坏图书等情况,可以适当收取费用。
收费标准须经物价部门核准并向读者公示。
4.8公共图书馆须依法保护馆藏信息资源的知识产权,保护读者隐私,确保不外泄读者个人信息。
五文献资源建设
5.1公共图书馆应科学合理地确定文献信息资源建设的方向,入藏文献信息资料应当兼顾纸质文献、电子文献和其他载体文献,兼顾文献载体和使用权的购买,保持重要文献、特色文献和地方文献的完整性和连续性,要有步骤地加大馆藏文献信息资源的数字化,不断拓展虚拟馆藏资源,逐步形成具有本地特色的馆藏文献信息资源体系。
5.2公共图书馆应严格遵守《国家知识产权保护法》的规定,采购正版文献,不得向读者提供盗版文献(包括视听文献、电子文献)借阅服务。
5.3 公共图书馆应积极开展地方文献征集,为个人家谱、民间古籍等珍贵文献提供良好的存藏条件。
5.4 公共图书馆要通过召开读者座谈会、个别访谈等形
式,调研掌握读者阅读需求,科学制定文献采访方针,在通盘考虑馆藏文献资源建设的基础上,购置读者欢迎、需求量大的图书。
5.5 公共图书馆应当按照国家公布的标准、技术规范对收集的文献信息资源及时编目,建立便捷、实用的馆藏文献信息资源揭示系统。
对编目后的文献应尽快发布,提供使用。
报纸须在到馆当天上架,期刊自收到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上架。
新书到馆后,市、县级公共图书馆在10 个工作日内上架,省图书馆在15个工作日内上架。
5.6图书排架应按中图法分类号顺序排列整齐,降低错架率,保障查阅的便捷、准确。
做到为人找书、为书找人。
开架书库内要有馆员巡视,帮助读者尽快寻找到需要的书籍;积极发现潜在读者和读者的潜在需求,把特定的图书推荐给特定的读者。
5.7全省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各级分、支中心要加强数字资源建设,特别是地方特色资源建设,逐步建立完善具有安徽特色的数字文化资源库群。
5.8 有条件的地区应积极探索城乡一体化的总分馆制或流动服务机制,不断丰富馆藏文献资源,形成统一采购、统一编目、通借通还的现代文献配送体系和流通体系,充分发挥市、县图书馆对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和社区(村)图书室的业务指导与服务辐射作用,促进基层文献信息资源共建、共享。
六服务言行与服务监督
6.1 公共图书馆工作人员必须遵守中国图书馆馆员职业道德准则。
6.2工作人员须挂牌上岗,仪表端庄,举止大方。
接待读者应说普通话和使用规范文字。
实行首问责任制,为读者解决借阅问题。
6.3工作人员要维持服务区域的安静,不在服务区域内高声喧哗、聚众聊天、接听私人电话、吃零食,不穿带响声的高跟鞋在服务区域内走动,避免食用刺激性气味重的食物。
工作人员因故离岗时须设立提示牌或有其他工作人员替岗。
6.4 公共图书馆要在显著位置设立读者意见箱、公开同级文化行政部门和本馆服务投诉监督电话或电子邮箱,接受读者监督。
对读者投诉的和批评建议,认真研究,及时回复。
6.5公共图书馆应定期召开读者座谈会,倾听读者意见和建议,对读者不满意的方面要及时整改。
七附则
7.1 本标准可作为制定我省各级公共图书馆绩效考评标准的依据。
7.2 本标准由安徽省文化厅负责解释。
7.3 本标准自颁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