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入住可否拒交物业费
房子未入住物业费要不要交
房子未入住物业费要不要交一些业主因较长时间外出或购买房屋作投资但没有租售出去而导致房屋空置,往往要求物业公司减免物业管理费,其理由是没有使用房屋,也没有享受到物业管理公司提供的各种服务,按照“谁使用、谁享受、谁承担”的原则就应该少交货不交物业管理费。
义乌房产纠纷律师表示,这话听起来很有道理,其实不然,业主应该了解更多物业管理费用的知识。
房子未入住物业费该由谁交?物业费的收取是从什么时间开始计算?下面,法律直通车房地产小编为您详细介绍有关物业费收取的时间的法律知识内容。
近日,读者刘女士致电记者称,她在义乌北郊买了一套房子,2004年11月24日,刘女士收到了开发商的《交房通知书》,要求他们于次日领取钥匙。
次日,当刘女士与她先生去领钥匙时,物业公司要求他们交纳半年的物业管理费和卫生管理费共900多元。
房子还没有装修,他们也没有入住,但是物业管理公司向他们收取物业管理费,有何道理?■物业公司法律没有明确规定该小区物业公司唐经理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在买房之前开发商已经与业主签订合同,即买房人同意参加整个小区的物业管理。
对于还没有入住就必须交纳物业管理费用,是根据1996年颁布的《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暂行办法》和2003年9月1日施行的《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业主有按时交纳物业管理费的义务。
唐经理解释说,目前这两部法律法规都没有明确规定业主什么时候开始交纳物业管理费,那么就可以理解为在交房后业主就必须交纳这笔费用。
唐经理同时举例说,在物业管理公司进入住宅小区后,小区的某些房子和店面如果还没有出售而出现闲置,那么开发商也要为其交纳物业管理费。
■物业协会费用由产权人缴纳记者随后就此问题采访了义乌市房管局下属的义乌物业管理协会。
该协会相关负责人称,根据《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即使业主没有入住,在交房之后必须交纳物业管理费。
只要是已建成的房产,不论是否已经出售,是否入住,均应由产权人(售前为开发商,售后为业主)按规定缴纳物业管理费用,因为物业公司有许多物业服务已经提供,如保安、保洁等。
物业费催收整改措施
物业费催收整改措施篇一:拒交物业费的案例物业管理服务费小知识一、业主能通过拒交物业费维权吗?物业服务不到位,业主可以通过拒交物业费维权吗?根据相关规定,业主应按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缴纳物业费。
业主违反物业服务合同,逾期不交物业费,业主委员会应督促其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物业公司可依法追缴。
那么如果物业公司服务不到位,业主要如何讨个公道呢?首先,业主可以向小区业主委员会反映,纠正物业公司的服务。
也可以向辖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投诉,相关部门会对投诉进行查处,情况属实,会责令物业公司限期整改。
如果物业公司拒不整改,该小区业主大会有权根据物业管理条例,重新选聘新的物业公司。
同时,市主管部门将依据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有关规定对该物业公司进行处理。
二、物业费收多少取决什么?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物业服务成本定价的原则是:物业服务直接相关或间接相关的费用,并与物业服务内容和服务标准相对应。
物业服务定价成本包括: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物业服务企业办公费用;物业服务企业固定资产折旧;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经业主同意的其他费用。
物业服务定价成本,不包括保修期内应由建设单位支付的维修费、应由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支出的维修、更新和改造费。
【温馨提醒】这些原因不交物业费法律不支持一:没入住就不交物业费二:未签物业合同不交物业费三:对物业服务不满意不交物业费四:对社区大环境不满意不交物业费五:对物业公司捆绑式服务不满不交物业费六:对物业公司利用公用面积经营不满不交物业费●不满物业服务在本市部分小区,业主因不满物业服务而拒交物业费,而这不仅让物业公司难受,其实业主自己也很无奈。
市民李女士说,她家的小区已建成10余年,一直由一家物业公司服务,其中有很多不尽如人意的地方,比如房屋漏雨透寒没人管、小区道路不平没人修、高的楼层一个星期也没有人保洁等。
上海未入住物业费收取标准
上海未入住物业费收取标准在上海,物业费是由业主按照一定的标准缴纳的,而对于未入住的房屋,物业费的收取标准也是一个备受关注的问题。
针对这一问题,上海市物业管理条例中规定了一些相关的收取标准,以保障未入住房屋的物业费合理收取。
首先,根据上海市物业管理条例,对于未入住的房屋,物业费的收取标准应当按照实际使用面积来确定。
这就意味着,业主需要根据房屋的实际使用面积来缴纳物业费,而不是按照其他标准来确定费用。
这一规定的出台,旨在保障业主的利益,避免因为未入住而导致物业费的不合理收取。
其次,根据上海市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对于未入住的房屋,物业费的收取标准应当公开透明。
这就意味着,物业管理方需要向业主公开未入住房屋的物业费收取标准,并且在收取过程中要做到公平公正。
这一规定的出台,旨在避免因为信息不对称而导致业主权益受损,保障业主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此外,根据上海市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对于未入住的房屋,物业费的收取标准应当与实际服务相匹配。
这就意味着,物业管理方在收取未入住房屋的物业费时,需要提供相应的服务,而不能因为未入住而减少服务或者降低服务质量。
这一规定的出台,旨在保障业主的权益,避免因为未入住而导致服务质量下降。
总的来说,上海未入住物业费收取标准是一个涉及到业主权益保护的重要问题。
在实际操作中,物业管理方需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来确定未入住房屋的物业费收取标准,以保障业主的利益不受损。
同时,业主也需要关注相关规定,积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共同营造一个和谐的物业管理环境。
希望通过相关规定的执行,能够有效解决未入住物业费收取标准的问题,为业主提供更加优质的物业管理服务。
因为未接房申请减免物业费的申请书
因为未接房申请减免物业费的申请书
亲爱的物业管理处:
主题: 因为未接房申请减免物业费
我谨此向您表达最诚挚的问候。
我是小区号楼单元的业主。
我写这封申请书是因为我的新房子由于施工延期,导致我至今未能按时入住。
根据我们的购房合同,开发商承诺在2022年10月31日之前交付房屋。
然而,由于一些不可抗力因素,整个工程进度严重滞后。
开发商方面也向我们做出了解释和道歉。
不过,他们尚未确定具体的交房时间,这让我陷入了一种非常被动的境地。
作为诚实的业主,我始终按时支付了全部购房尾款。
但由于未能入住,我目前不得不继续支付高额的租金,给我的生活和经济带来了沉重的负担。
在这种情况下,我诚挚地向贵处申请,能否在我正式入住之前,对我免除或减免物业管理费的缴纳义务。
我完全理解物业公司为业主提供服务所需要的运营成本。
但由于我确实未能使用任何物业服务和设施,所以希望贵处能够从人性化的角度体谅我的处境,给予合理的费用减免。
一旦我正式入住,我将全面恢复缴纳物业费的义务。
谨此申请,并对贵处能够体谅和支持表示由衷的感谢!
顺祝
商祺!年月日。
空置房物业费 规定
空置房物业费规定
空置房物业费是指由于房屋空置,即房屋所有人暂时没有使用房屋的情况下,按照市政府相关规定,需要向物业公司支付的费用。
空置房物业费的规定是为了促使房屋使用率提高,减少空置房屋对城市资源的浪费,同时保障物业公司的正常经营。
首先,空置房物业费的金额应该合理,并且要根据房屋的面积和位置来确定。
一般来说,城市中心地段的房屋空置物业费会高于郊区的房屋,以鼓励房屋所有人尽快使用房屋或者租赁给他人使用。
此外,物业费的收取应该公开透明,避免乱收费和乱象的发生。
其次,空置房物业费可以根据房屋的空置时间来确定。
如果房屋持续空置的时间较长,物业费可以逐步上升,以起到逼迫房屋所有人尽快使用或者出租房屋的作用。
同时,在物业费支付的过程中,可以要求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房屋出租合同等,以确保房屋真正处于空置状态。
此外,空置房物业费也可以采取差别化的收费政策。
对于那些用途明确、明确计划内未来使用的空置房屋,可以适当减免物业费或者调整收费周期,以鼓励合理的房屋规划和利用。
而对于那些没有明确计划的空置房屋,物业费可以加大收费力度,以推动房屋的有效利用。
最后,空置房物业费的收费应该与相关政策相结合,例如根据市政府的政策,将空置房屋租赁纳入社会保障体系,鼓励房屋所有人将空置房屋租给低收入人群或者提供给市政府用于公共
租赁房源等,以达到房屋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社会公平的目的。
综上所述,空置房物业费的规定应该确保金额合理、公开透明,并根据房屋的空置时间和用途进行差别化收费。
同时,政府也应该制定相关政策,推动房屋资源的合理利用,避免空置房屋对城市资源的浪费。
空置物业费的规定
空置物业费的规定
空置物业费是指房屋所有人未将自己的房屋租出,而导致房屋长期处于闲置状态所需要缴纳的费用。
这样的费用规定旨在鼓励房屋所有人将闲置的房屋租出,促进房屋资源的合理利用,从而提高城市土地资源利用效率。
以下是关于空置物业费规定的一些重要内容
1. 空置物业费的征收标准:空置物业费的征收标准由当地政府决定,并根据不同地区的房屋市场情况和供求关系制定。
征收标准中一般包括闲置的时间段,费率以及计算方法等内容。
2. 空置物业费的征收对象:一般情况下,空置物业费的征收对象是房屋所有人。
当房屋长期处于闲置状态时,房屋所有人需要按规定缴纳相应的空置物业费。
3. 空置物业费的征收周期:一般情况下,空置物业费的征收周期为一年。
在每年的特定时间节点,政府会对房屋进行空置情况的调查和核实,并根据核实结果向房屋所有人发出空置物业费通知书。
4. 免征空置物业费的情况:一些特殊情况下,可能免除对某些房屋的空置物业费征收。
比如,房屋处于装修、维修、翻新等非正常使用情况下,可以暂时免征空置物业费;另外,在一些经济困难地区或政府规定的特殊区域内,也可能暂时免征空置物业费。
5. 空置物业费的用途:根据不同地区的规定和政策,空置物业
费的用途可能有所不同。
一般来说,空置物业费可以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以及发展房屋租赁市场等方面。
需要注意的是,空置物业费的规定和征收方式可能会因地区而异,具体的规定需要根据当地的政策和法律进行解读和遵守。
同时,政府在征收空置物业费时也应该加强对征收机制的公开透明,并确保合法合规的征收程序。
空置房物业费收取标准2020
空置房物业费收取标准2020业主办理入住手续后连续性六个月以上未入住的空置房及入住后长期未使用的空置房,业主可以向物业管理企业书面备案,按规定或约定公共服务费标准的70%交纳空置物业管理费。
空置房物业费收取规定在物业已经出卖并交付给业主的,业主是交纳服务费的义务人。
物业交付后,由买受人开始承担,业主的物业费从交付之日起开始计算,入住后,全额收取。
业主办理入住手续后长期(连续性六个月以上)未入住的空置物业及入住后长期未使用的空置物业,业主应向物业管理企业书面备案,按规定或约定公共服务费标准的70%交纳空置物业管理费,或按省市县有关部门对空置房减免的规定收取物业费。
我国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第二十一条又规定:“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建设单位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应当签订书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依据以上法规,由开发建设单位承担的物业服务费用,其计费时间是以与物业服务企业的签订的合同规定的计费时间为准。
可以拒交物业费的清理1、未经相关部门批准:物业公司收取业主的物业费前提是必须获得物价管理部门的各项审批文件原件。
有的物业公司岁已经接管了该小区的物业服务项目,但如果物业公司未获批准,业主在改物业公司收费标准还没有获得审批之前就可以不用交物业费。
因此业主在交物业费时可要求物业公司出示这些文件来查询是否应该交物业费。
2、未接房:物业费是从业主接房开始计算的,在业主还没有接房的情况下,是不需要交物业费的,针对这个问题,大家要注意两点。
一是有的朋友接了房没有入住,这种情况下也是需要交物业费的,但可以和物业公司协商,按照一定的折扣交纳物业费。
另一点是在开发商延期交房的情况下,物业费应该由开发商承担,如果物业公司要收取业主的物业费,业主有权拒绝。
3、物业公司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生活中存在一些物业公司违反合同约定或相关规定的现象,比如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或者重复收费,这一点大家要注意,业主可以拒交的是物业公司擅自提高的部分物业费,对于获批的这部分物业费,业主还是需要交纳的。
2019年不想交物业费的5种理由(附法律依据)
2019年不想交物业费的5种理由(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业主拒绝缴纳物业费需要基于正当理由。
司法裁判中对正当理由的认定要从严把握,一般限于物业服务企业不履行物业服务合同,或者履行合同存在重大瑕疵。
一、业主拒交物业费是否基于正当理由的认定从合同法理的角度而言,合同一方抗辩权所赖以产生的法律基础是诚实信用原则,在合同中赋予一方抗辩权就是诚实信用原则的具体体现。
诚实信用原则对抗辩权的指导作用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1、根据诚实信用原则,如果发生特殊情况使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关系失去平衡时,应当进行调整,使利益平衡得以恢复,由此维持一定的社会经济秩序。
2、诚实信用原则要求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彼此尊重对方的利益,并建立密切的协作关系。
3、诚实信用原则允许当事人行使抗辩权,但不得滥用这项权利。
因此,在司法实践中,判断业主拒交物业费是否基于正当理由,主要通过审查业主的拒交行为是否基于诚实信用原则而作出判断。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的“正当理由”,应当限定在物业服务企业不履行物业服务合同,或者履行合同有重大瑕疵,或者业主不交费用是基于正当的、合理的理由,才能构成业主拒交的“正当理由”。
二、以下几种情况可以拒交物业费:1、因为房屋质量问题还未交房,物业费是由开发商缴纳;2、物业公司未履行物业合同服务责任的,全体业主可以拒交,但要有有力的证据;3、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质量达不到物业合同约定的标准;4、物业公司没有物价管理部门各项审批文件原件;5、物业公司擅自增加的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的。
三、这几个误区一定要避开!有的物业费不能拒交1、未居住使用可拒交物业费,错!根据《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规定,物业费一般包括清洁卫生费用、绿化养护费用、秩序维护费用、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及维护费用等。
业主可以拒交物业费的理由有哪些
业主可以拒交物业费的理由有哪些
业主拒交物业费的理由有以下几种:
1.服务不到位:如果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不到位,没有按照合同中规定的标准进行维护和管理小区,业主可以拒绝交付物业费。
例如,物业公司没有及时清理小区的垃圾,导致小区出现环境脏乱的情况,或者没有及时修复小区的维修问题,如电梯故障、水管漏水等。
2.缺乏专业能力:如果物业公司没有足够的专业能力来管理小区,业主可以认为不值得支付物业费。
例如,物业公司没有足够的技术人员来处理小区的维修问题,或者没有足够的安保人员来确保小区的安全,这都不符合物业公司承诺提供的服务。
3.费用不合理:如果物业公司要求业主支付的物业费不合理,业主可以拒绝交付。
例如,物业费的涨幅过高,远远超出了小区的实际维护和管理成本,或者物业公司多次收取服务费用,但却没有提供相应的服务。
4.合同约定不明确:如果物业公司在合同中对物业费用的收取没有明确约定,或者约定存在漏洞,业主可以拒绝支付。
例如,合同中对物业费的收取时间、金额等方面没有明确规定,或者没有提供有效的支付方式和发票。
5.物业公司违法行为:如果物业公司存在违法行为,例如滥收费、强制交付物业费等,业主可以拒绝支付。
物业公司应该在合法的范围内收取物业费,并提供相应的服务,如果超出了合法权益的范围,业主有权拒绝支付。
6.物业公司无照经营:如果物业公司没有取得相应的资质或经营许可证,在没有合法经营的情况下收取物业费,业主可以拒绝交付。
物业公司
应该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证书,合法经营并提供服务,否则业主有权拒绝支付费用。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今天表决通过了《民法典》,将从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中国步入“法典化”时代,每个人的每项权利在每时每刻都受到民法典的保护,出台民法典,标志着我国依法保护民事权利将进入全新的“民法典时代”,民法典草案共7编,依次为总则编、物权编、合同编、人格权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侵权责任编,以及附则,《民法典》实施后,我国现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将同时废止。
在民法典中,“平等”与“保护”是贯穿始终的立法精神,如强化对胎儿利益的保护,降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年龄,宣示对弱势群体的特殊保护,规定成年监护制度,增设专章规定居住权,以满足特定人群的居住需求等,此外,民法典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回应了当今社会的现实需求,例如,民法典草案单独设立人格权编,突出保护公民的隐私权、肖像权、等重要权利,不仅是我国民事立法的一次重大创新,更蕴含着对人民权利的充分尊重和保护。
针对互联网和大数据等技术发展带来的侵害个人信息现象,民法典规定了个人信息的保护规则,还首次将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纳入保护范围,近年来,高空抛物坠物事件造成的悲剧屡次发生,民法典规定“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并细化各方责任,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头顶上的安全”,新中国首部民法典将如何影响你我。
一、拒交物业费的合理理由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业主支付物业费义务】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
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1、家中被盗窃,是否可以不交物业费?业主家中被偷了,业主认为物业公司没有尽到安全保护义务,从此拒绝交物业费,是否合法?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二条【物业服务人的一般义务】明确规定:物业服务人应当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
因此,如果物业公司采取了合理的安全保护措施,则不用承担责任,业主不能以此为由拒交物业费。
南昌新房未入住物业费收取标
南昌新房未入住物业费收取标
《南昌新房未入住物业费收取标准》
随着南昌城市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新房项目陆续建成,吸引了众多购房者的关注。
然而,对于很多购房者来说,他们可能并不立即入住新房,而是选择先进行投资或者等待适当的时机再入住。
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对于未入住新房的物业费收取标准也开始产生了疑问。
针对这个问题,南昌市政府于近期出台了《南昌新房未入住物业费收取标准》,对未入住新房的物业费进行了规范。
根据新规定,购房者在签订购房合同后,如果暂时不入住新房,可以向物业公司申请暂停收取物业费的服务。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即便未入住新房,购房者仍需要按照约定的时间点进行物业费的支付,因为物业公司需要对该房产进行日常的维护和管理。
另外,根据《南昌新房未入住物业费收取标准》,一旦购房者学位房滞留,物业费则需要按照市区相同物业的收费标准进行缴纳。
此外,对于部分高端小区来说,购房者即使暂时不入住,物业费的收取也是一个比较灵活的问题。
购房者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和情况,灵活地与物业公司进行协商,制定符合双方利益的物业费缴纳方案。
总的来说,南昌市政府出台的《南昌新房未入住物业费收取标准》对于购房者来说是一个有益的政策。
购房者可以在未入住新房的情况下,更好地规划自己的财务安排,同时也能够保证新房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得到有效地维护。
希望在未来,针对房产市场中的各种问题,南昌市政府还能够及时出台相关政策,为购房者和物业公司之间的利益平衡提供更多的机会。
空房子不交物业费律师函
空房子不交物业费律师函摘要:一、背景介绍二、空房子不交物业费的原因三、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四、律师函的作用及解决方法五、结论正文:一、背景介绍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在城市中购房居住。
然而,由于各种原因,有些购房者购买了房子后并未入住,导致房屋长期空置。
在这种情况下,购房者是否需要交纳物业费,成为了一个备受关注的问题。
二、空房子不交物业费的原因1.购房者未入住,认为无需支付物业费。
2.物业服务质量不佳,购房者拒绝支付物业费。
3.购房者与物业公司产生纠纷,导致拒绝交费。
三、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根据我国《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支付物业服务费用。
同时,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义务,为业主提供质价相符的物业服务。
对于空置房屋的物业费问题,我国法律法规并未明确规定。
但根据相关司法解释,业主未实际入住,不影响其承担支付物业费的义务。
不过,在实际操作中,不同地区、不同法院可能对此有不同的理解和判断。
四、律师函的作用及解决方法1.律师函的作用律师函是律师代表委托人,向第三方发送的一种法律文书,旨在表达委托人的主张和诉求,提醒第三方遵守法律法规。
在购房者与物业公司产生纠纷时,律师函可以起到沟通、协调、解决纠纷的作用。
2.解决方法针对空房子不交物业费的问题,购房者可以与物业公司协商,达成一定的减免或延期支付协议。
如无法协商解决,购房者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判决物业公司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或者解除物业服务合同。
五、结论空房子不交物业费是一个复杂的问题,需要购房者、物业公司及相关部门共同努力,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
一年以上未入住物业费收取标准
一年以上未入住物业费收取标准物业费是小区居民不可避免的开支之一。
在小区购买房屋之后,需要支付物业费来维护小区的基础设施和日常管理。
但是,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居民购买房屋之后无法入住,此时,存在一年以上未入住物业费收取标准的问题。
一年以上未入住物业费收取标准应该如何制定呢?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步骤来阐述。
首先,需要明确一年以上未入住的定义。
一年以上未入住是指房屋买主在购房后一年内未曾入住房屋。
具体来说,可以由小区物管部门检查房屋内是否有居住迹象,如水表、电表是否有使用记录等。
其次,对于一年以上未入住的房屋,物业公司可以对物业费进行不同程度的减免。
一种方式是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物业费。
例如,如果买主在购房后6个月入住,那么此时可以将物业费按照6个月的标准收取。
这种方式可以避免买主因为一年以上未入住而落得不必要的负担。
另外一种方式是对一年以上未入住的房屋,物业公司可以对物业费进行一定的减免,但不同区域或楼盘的物业公司规定不同,一般在5%~10%左右。
最后,为了保证一年以上未入住物业费收取标准的合理性和合法性,物业公司需要更加透明和公正。
例如,可以将减免物业费的具体政策明确写入物业管理手册中,并由居民委员会和物管部门监督执行。
同时,居民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向物管部门进行查询和投诉,以确保自身权益不受侵犯。
综上所述,一年以上未入住物业费收取标准的制定,需要明确定义、合理制定收费标准并加强透明、公正的管理方式。
只有这样,才能最大程度保障个人权益,维护小区的整体利益。
新房未住物业费减免规定
新房未住物业费减免规定近年来,随着房地产市场的迅速发展,物业服务在社会经济发展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物业费是物业公司向业主收取服务费用的费用,但近些年,房地产市场火热,新房供过于求,有些新房甚至因没有买家而空闲,这也给新房业主带来了沉重的负担,为减轻他们的负担,多部门联合起来给出了物业服务费减免规定。
一、减免物业服务费的范围根据物业服务费减免规定,针对新房未住的业主,每个月可从物业服务费中减免20%的费用,减免期限为6个月,但从2018年起,减免期限调整为12个月,且减免费用从20%调整为25%,以此来减轻新房业主的负担。
对于一些特殊情况,如:房子受到重大损害或装修未尽,租赁者无法入住的情况,减免期限可以延长到24个月,减免费用从25%调整为30%。
二、减免物业服务费的条件1.请减免的新房业主必须已经办理完租房手续,但未入住的情况。
2.住人员要求不得超过户籍批准的标准,不得安排无户籍人员入住。
3.请减免的新房业主需要提供本人和家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以及办理出租手续相关文件证明其未入住。
三、减免物业服务费的执行1.免物业服务费的申请由新房业主提出,并向当地物业公司提供申请材料。
2.业公司收到申请材料后,会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就可以实施减免政策。
3.业公司会在每月的第25天进行减免费用的扣收,并在每月的最后一天进行结算。
四、减免物业服务费的其他要求申请减免的新房业主需要遵守社会秩序,不得违反任何法律法规,以及与物业公司签订的协议,同时也要主动关注有关政策的变更和调整,以保证符合有关规定。
总之,物业服务费减免规定为新房业主减轻了负担,有利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同时,也鼓励社会各行各业加强投资,凸现出房地产行业良性发展的趋势。
什么情况可拒交物业费
什么情况可拒交物业费
1、物业费的收取应该从业主收到收楼通知书之日算起,而不应该从购房合同写明的交楼日期算起。
如果开发商没有通知业主收楼,因此延迟收楼的,业主可以拒绝缴纳这段时间的物业费;
2、物业公司没有和业主签合同的情况,业主可拒交;
3、对于物业公司要求交纳供热、中央空调等动力设备产生的能源费用不在业主交纳范围内的,可以拒绝交纳;
4、物业服务质量过差可暂时拒交,但要有有力的证据,并找寻实质解决办法;
5、物业提供合同内未约定或未经业主同意的服务时,业主有权拒交;
6、物业公司擅自提高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情况,业主对擅自提高的部分可以拒交。
7、因房屋质量问题还未交房的,物业费是由开发商交纳;
8、物业公司没有物价管理部门各项审批文件原件的情况,业主可拒交。
拒交物业费合法吗
拒交物业费合法吗常州业主拒缴物业费的理由有很多,⽐如车辆被盗、找不到停车位等等,但只要物业履⾏了相应的义务,业主以此为由拒缴物业费是缺乏合法依据的。
今天店铺就来给⼤家讲讲为什么⼀定要交物业费。
案例:某⼩区部分业主以占道停车情况严重、环境卫⽣维护差、车辆进出管理不严、违章搭建⽆⼈管等物业服务管理不到位现象为由,拒绝交纳物业费,导致物业服务⼈员⼯资⽆法及时发放,⼩区环境愈加脏乱,形成了恶性循环。
最终,这些业主被物业公司告上了法庭。
⽬前,涉及该⼩区的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已达59件,其中56件经法院调解后,业主主动交纳物业费。
那么,业主们这么多看似“正当”的拒交理由没有⼀个被法院采纳,这是为什么呢?⽐如有的业主认为⾃⼰根本就不需要物业服务,是不是就可以不交物业费了呢?我们先来看看法律的规定,根据《最⾼⼈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法律若⼲问题的解释》第六条:经书⾯催交,业主⽆正当理由拒绝交纳或者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交纳物业费,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付物业费的,⼈民法院应予⽀持。
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的,⼈民法院不予⽀持。
也就是说,业主⽆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的抗辩理由,涉及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整体性问题。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包括专有权、共有权和成员权三⽅⾯内容,⽽不是单个业主的绝对⽀配权。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往往⼈数众多,共有部分的利⽤和管理必须由全体共有⼈以团体意思决议,⽽不能以单个区分所有权⼈的个体意思为准。
正因为如此,在关系全体业主共同利益的事项上,必须由业主共同作出决议,并且该种决议对所有业主具有约束⼒。
我国《物权法》第76条规定,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由业主共同决定。
第78条规定,业主⼤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对业主具有约束⼒。
因此,只要物业服务合同是由业主委员会根据业主⼤会依法通过的决议签订,即对所有业主具有约束⼒,业主不得以⽆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进⾏抗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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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入住可否拒交物业费?
来源:中国网关键字:物业费;入住;物业公司;开发商;业主大会作者:常婷 2010-09-10 10:14
内容摘要: 高经理:业主认为房子有问题就该找物业公司,这是他们没有细阅购房时开发商交给业主的《住宅质量保证书》。
高经理:很多业主认为物业服务不到位就不该交物业费,却不知这样做很有可能吃大亏。
说说物业和业主之间那些事
买房没入住,是否可以不交物业费?房子出问题,物业该不该维修?
物业抱怨收不上物业费,业主抱怨服务不到位
物业与业主的矛盾一直是备受关注的话题,物业抱怨收不上物业费,而业主则抱怨物业服务不到位,不交物业费,形成恶性循环。
昨日,记者采访了我市某资深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高劲松,他一针见血地指出,物业与业主的大部分矛盾都纠结于房子出问题究竟找谁修上。
那么业主到底该找谁?业主们不交物业费是占了便宜还是吃了亏,昨日,针对记者提出的这些与百姓息息相关的问题,高经理一一回答。
1 物业公司与房屋维修
问:业主交了物业费,房子出了毛病物业公司是否应该负责维修?
高经理:业主认为房子有问题就该找物业公司,这是他们没有细阅购房时开发商交给业主的《住宅质量保证书》。
该书明确注明房屋各个部位的不同保修期,并告知在保修期内由开发单位负责维修,过了保修期后,私家住宅范围维修由个人负责,公共部位过了保修期由物业公司负责,但是属于大中修的,还要看开发商是否如期交纳了维修基金。
有的小区物业公司确实代替开发商负责保修期内的维修,一般都是开发商投资注册的物业公司。
开发商对保修期内出现的工程质量问题如果不管或拖延,按有关法律规定,物业公司只能协助业主向市工程质量监督站投诉或法律诉讼。
如果将有限的物业费用于未过保修期的工程维修,属于违规违法行为。
遇到这种情况,业主应该找开发商和建筑商,如果开发商推诿责任,或主管部门也未能协调解决,那么业主可以到法院起诉。
提醒业主,自家房屋过了保修期,有了毛病按法律规定是要自费维修的,所以请业主查阅一下售房方给出的几个书面材料,如果没有明确保修的起止日期,应尽快要求售房方按国家规定,给予书面明确保修起止期限,以利维护业主自身的权益。
2 服务不到位与拒绝交费
问:业主可以以物业服务不到位为由不交物业费吗?
高经理:很多业主认为物业服务不到位就不该交物业费,却不知这样做很有可能吃大亏。
业主们会觉得自己很委屈,但法律是无情的。
交物业费是业主法定的义务,拒交物业费的业主实质上是损害了交费业主的利益。
欠费将导致物业管理经费不足,造成物业公司亏损,不利于对共用设施、设备的养护,影响服务人员积极性,降低服务质量,直至弃管。
对欠费者(包括空置房),物业公司通常办法应该是通过公示栏暗示或电话发出催费和邀请对话通知,必要时派人上门或其工作单位催要,如仍无动于衷或无根据的要求降低物业收费标准,物业公司遵照《物业管理条例》规定,通过法律诉讼,只要有委托合同,一般都是胜诉的。
欠费业主败诉不仅要如数缴纳物业费,还要承担滞纳金和诉讼费。
如果业主对自己居住小区的物业服务不满意,那么在前期物业管理阶段,应该由开发商对其限期整改,逾期未改正的由开发商赔偿损失并承担相应责任。
当开完业主大会,选出业主委员会,确定并委托某家物业公司后,业主可以依据委托约定的服务标准和违约责任,检点物业公司的服务质量,限期整改或要求赔偿或限期辞退,对物业公司不满意,业主最好通过业委会处理。
3 关于“前期物业管理”
问:什么叫前期物业管理?
高经理:住宅小区未成立业主委员会前,实施的物业管理就叫前期物业管理。
不同时间入住的业主,互相不熟悉,谁也不可能个人代表全体业主选一家物业公司,所以前期物业管理依据国家及地方法规规定,建设单位首先有权选聘或更换物业公司为已购房业主有偿服务,同时开发商要与每一位业主签订《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服务内容、收费标准、违约责任等。
前期物业管理服务比后期物业管理压力大负担重,不仅是份额内的保洁、保安、绿化、维修工作,还有需要日后业主委员会处理的业主们的不同要求、业主购房的共性问题、公共配套工程隐患投诉等等,在业委会未成立之前,物业公司得代为承担着理顺、处理、协调、见证的复杂棘手工作。
前期物业管理期限至业主委员会成立,并与选定的物业公司签订《物业管理委托合同》止。
4 未入住可否拒交物业费吗?
问:买了房子没有入住,就可以不交物业费吗?
高经理:按规定是必须得交物业费。
小区公共财产是业主家家有份、户户要出钱委托物业公司管理保护。
物业不会因为哪位业主不在这住,就少开一盏公共区域灯、少扫一块地、少绿化一块草木、少管一栋楼、少维修一处等等。
特别是入住率低的单元房屋越多,物业人员非但不能减少,相反增加了巡逻次数和工作压力。
5 解决矛盾需要相应监管
问:如何从根本上解决物业与业主矛盾?
高经理:首先业主要明白有关物业管理服务方面的法律法规,或咨询内行人,或通过电脑,从网上查询问题答案,这样就会有的放矢。
例如,现在物业与业主的矛盾集中在房屋维修问题上。
实际上这绝不是完全由物业承担的责任。
一些开发商房子盖好了交给物业,没有验收,有的干脆建完房就废业了,把矛盾扔给了物业。
所以政府主管部门的前期监督把关很重要,业主购房时也要审验开发商的相关资质,而不能仅仅注重房价和地段。
另外,大连存在物业市场空白,一方面物业对自己的责任不明确。
另一方面业主对法规概念不清,缺乏指导。
例如成立业主委员会,业主想成立但不明法规,物业无权干涉,何时向主管部门申请召开业主大会的主动权在于开发商,他们怠慢了,业主委员会就成立不了,业主委员会的成员是否能代表全体业主?这些都应有人监管。
■记者常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