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集团公司国资运营业务管理办法(试行)
国有资产运营公司方案
九、总结
本方案旨在建立一套合法合规的国有资产运营管理体系,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率,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通过明确组织架构、主要业务、风险控制、监管与考核等方面的内容,为运营公司的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同时,加强人才培养与激励,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为我国国有经济的发展贡献力量。
国有资产运营公司方案
第1篇
国有资产运营公司方案
一、背景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国有资产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为加强国有资产运营管理,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率,本方案旨在建立一套合法合规的国有资产运营管理体系,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二、目标
1.建立完善的国有资产运营管理体系,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合规运作。
-监事会:对董事会及高级管理层进行监督。
-高级管理层: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
3.设立相关部门,明确各部门职责,确保公司高效运作。
四、核心业务
1.国有资产投资: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发展战略,开展国有资产投资,优化国有资本布局。
2.资产管理:负责国有资产运营、维护、处置等工作,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合规运作。
4.融资服务:为国有资本投资项目提供融资支持,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融资效率。
5.咨询服务:为政府、企业提供国有资产管理、资本运作等方面的专业咨询服务。
五、风险控制
1.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确保公司各项业务合法合规。
2.设立风险管理部门,对公司业务进行风险评估、监测和预警。
3.制定风险应对措施,确保公司稳健经营。
3.资本运作:通过兼并重组、股权转让、资产重组等方式,优化国有资本结构,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率。
国有企业管理办法
国有企业管理办法目录第一章总则 (2)第二章设立、变更和撤销 (3)第三章治理结构 (4)第四章国有资产管理 (7)第五章重大事项决策程序 (8)第六章财务管理 (10)第七章监督管理 (11)第八章责任追究 (12)第九章附则 (13)附件 (15)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XX国有企业管理,规范企业经营行为,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推进国有企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结合XX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XX国有企业(下文称“企业”),包括XX国有独资企业、XX国有法人独资企业和XX国有控股企业。
第三条XX依法对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享有出资人权益。
XX根据XX授权,代表XX对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
第四条坚持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坚持权利、义务、责任相统一,坚持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相结合,促使企业真正成为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自我发展的独立市场主体。
第五条坚持增强活力和强化监管相结合,深入推进简政放权,依法落实企业法人财产权和经营自主权,进一步激发企业活力、创造力和市场竞争力。
完善企业内部监督体系,建立健全高效协同的外部监督机制,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第六条坚持党对企业的领导,充分发挥企业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强化企业领导班子和人才队伍建设,落实企业反腐倡廉“两个责任”,为企业改革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撑。
第二章设立、变更和撤销第七条新设立企业,应当成立筹备组,提出设立方案,经出资人审核后,由筹备组按程序报XX会议审批。
第八条XX会议同意后,由出资人下达批复,筹备组按规定办理工商登记、税务登记、国有产权登记等事项。
第九条企业出现下列变更情形之一的,应按规定程序报批:(一)企业名称、住所、发展定位、经营范围、法人治理结构、内设机构等事项变更;(二)法定代表人、出资人、注册资本金、人员总额等事项变更。
XX集团公司资产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集团公司的资产管理,明确资产使用与管理的责权关系,规范、完善资产运作程序,确保资产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工业企业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集团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资产管理主要包括固定资产管理、流动资产管理、长期投资管理、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管理、资产评估和财产保险管理等。
第三条集团公司财务部门归口负责资产的价值管理,生产部门负责实物资产管理和技术监督,内部审计部门负责资产管理的监督工作。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本部、分公司(代表处)、内部核算电厂、全资及控股公司(以下简称各单位)。
第二章固定资产管理第五条集团公司对固定资产实行归口管理与分级管理相结合的方式。
集团公司固定资产目录和分类折旧率另行制定。
第六条固定资产购建、技术改造与修理管理基建项目和改扩建项目应严格按集团公司预算平衡后下达的基建投资计划执行。
固定资产零星购置和技术改造与修理,应按照集团公司审定的预算执行,不得突破预算。
如因特殊原因需追加预算应报集团公司审批。
各单位固定资产购建、技改、修理应根据集团公司招标管理程序,对限额以上的项目实行招标。
基建项目、改扩建项目、技改工程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办理资产移交手续,增加固定资产。
第七条各单位固定资产有偿调拨、出租、出借管理单位原值在100万元以下的,报集团公司备案:原值在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的,报集团公司审批。
固定资产出租、出借应实行有偿原则,按照该资产的应计提折旧、合理收益和税金核定出租、出借的租金。
固定资产的无偿调拨应报集团公司审批。
第八条固定资产毁损、盘亏、报废管理各单位应定期组织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对清查中发现的毁损、盘亏及待报废固定资产,应及时查明原因并申请处置。
单项资产原值超过30万元的毁损、盘亏和报废资产,报集团公司审批。
单项资产原值不超过30万元的毁损、盘亏和报废资产,由各单位自行审批,并报集团公司备案。
集团公司国有资产交易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国有资产交易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集团所属各级企业的国有资产交易行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根据《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令第32号)、《关于贯彻落实《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的意见》(国资发(2017)10号)、《关于加强企业实物资产转让管理工作的通知》(国资发(2012)4号)等相关法规文件,结合集团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Q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和集团各级所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国有实际控制企业对企业国有资产交易行为的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企业国有资产交易行为包括:(一)企业产权转让,即转让对企业各种形式出资所形成权益的行为;(二)企业增资,即对企业增加资本的行为;(三)企业资产转让,即转让企业重大资产的行为。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集团各级所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国有实际控制企业包括:(一)集团各级所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包括集团所属企业直接或间接合计持股为K)0%的国有全资企业;(二)本条第一款所列集团各级所属企业单独或共同出资,合计拥有产(股)权比例超过50%,且其中之一为最大股东的企业;(三)本条第(一)、(二)款所列集团各级所属企业对外出资、拥有股权比例超过50%的各级子企业。
(四)集团各级所属国有实际控制企业包括:集团各级所属企业直接或间接持股比例未超过50虬但为第一大股东,并且通过股东协议、公司章程、董事会决议或者其他协议安排能够对其实际支配的企业。
第五条集团对各级所属企业国有资产交易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分级实施。
集团负责审核各级所属企业的企业产权转让事项、企业增资事项、报送由市国资委审核批准的事项。
集团二级企业对其所属企业的国有资产交易项目进行决策,形成书面决议后报集团审批或备案。
第六条集团各级所属企业的国有资产交易原则上须在XX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易所”)公开进行,要按照交易所相关交易制度、交易规则和工作流程规范履行相关程序。
国有企业运营资产管理制度
国有企业运营资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国有企业资产管理行为,提高资产运营效率,保障国有资产安全,加强对资产的监督管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国有企业在国家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制定的资产管理制度,包括资产的规划、建设、采购、使用、处置等方面。
第三条国有企业应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明确资产管理责任,依法依规开展资产管理工作。
第四条国有企业应加强对资产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其专业素质和管理水平,确保资产的有效管理和利用。
第五条国有企业应建立完善的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对资产的实时监控和数据分析,提高资产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
第六条国有企业应加强对资产管理工作的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资产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七条国有企业应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共同做好资产管理工作,推动资产管理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
第八条国有企业应建立健全资产管理考核制度,根据资产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对相关人员进行绩效考核,激励资产管理人员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第二章资产管理规划第九条国有企业应根据国家规划和政策,制定资产管理规划,明确资产管理目标和任务,科学合理配置资产,推动资产管理工作向科学化、精细化方向发展。
第十条资产管理规划应包括资产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品质提升、效益提高等内容,确保资产管理工作紧密结合企业发展战略,实现资产的最大化利用。
第十一条资产管理规划应明确资产管理的责任主体和管理程序,建立工作推进机制,落实各项措施,确保资产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十二条国有企业应定期对资产管理规划进行评估和调整,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时修订,确保资产管理规划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第三章资产管理建设第十三条国有企业应建立健全资产管理机构,明确职责分工和管理权限,确保资产管理工作有序推进。
第十四条资产管理机构应配备专业、能力强的管理人员,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
第十五条国有企业应建立健全资产管理档案系统,确保资产的存档和管理,提高资产管理的规范化和制度化水平。
XX公司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
XX公司
国公司国有资产交易行为,加强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根据国务院国资委、财 政部2022年6月24日颁布的《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X国资发[2022]XXX号、集团财字【2022】XXX号 等文件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十三条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必须进行资产评估的产权转让事项,本公司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机 构对
转让标的进行资产评估,产权转让价格应以经核准或备案的评估结果为基础确定。
第十四条按照《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二章的有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确定受让方、签订产权交 易合同,完成产权交易和相关登记变更和备案工作.
第二十条企业增资在完成决策批准程序后,应当由本公司或本公司增资企业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开展审 计和资产评估.
第二十一条按照《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三章的有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确定投资方、签订增资
,完成增资和相关登记变更和备案工作。
第四章企业资产转让
第一节职责
第二十二条企业资产转让工作由3号部门归口管理。
(二)股东对本公司增加资本的行为和本公司对所出资企业增加资本的行为(以下称企业增资),政府以增加 资本金方式对本公司的投入除外;
(三)本公司及所控股企业、实际控制企业的重大资产转让行为(以下称企业资产转让)o
第四条
国有资产交易标的应当权属清晰,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
情形。己设定担保物权的国有资产交易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
应当在产权交易机构公开转让的资产种类、金额标准表
说明:金额参照《XX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第十二条“交
公司国资运营方案
公司国资运营方案一、背景分析近年来,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国有资本具有广泛的投资领域和巨大的市场需求。
然而,由于存在管理混乱、资源浪费、效益下滑等问题,国有资产运营效率亟待提高。
为了更好地发挥国有资本的作用,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公司制定了该国资运营方案。
二、目标和原则1.目标:通过有效的国资运营,提高资产的效益和收益,实现国有资本的保值增值。
2.原则:依法合规、市场化运作、盈利为导向、风险可控、资源优化配置。
三、组织结构和职责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设立国资运营部,负责国有资本的整体运作,并分设以下职能部门:1.资产评估部门:负责对国有资产进行评估,为资产运营提供评估报告和建议。
2.资产采购部门:负责进行国有资产的财务分析和采购工作,确保资金的有效利用。
3.资产处置部门:负责进行国有资产的处置工作,包括出售、转让、抵债等。
4.资产保值增值部门:负责对国有资产的运营管理、风险控制和投资决策等工作。
四、运营模式1.国有资产整合与优化:公司将对现有的国有资产进行整合,并通过合理配置、科学经营等方式实现国有资本的优化。
2.市场化运作和多元化投资:公司将国有资产转型为股权、债权等金融资产,通过股权投资、债券投资等方式实现多元化的投资。
3.合作与合作:公司将通过与其他企业、金融机构等的合作,共同开展投资并分享风险与收益。
与此同时,公司也将积极参与国际合作,拓宽国有资本的运作空间。
五、风险管理为了确保国有资本的安全和稳定增值,公司将加强风险管理工作,采取以下措施:1.建立科学的风险管理体系:制定相关的风险管理政策和制度,确保风险管理工作的有序进行。
2.加强风险评估和预警:通过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及时发现和应对潜在的风险。
3.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加强内部控制,规范运营行为,降低风险发生的可能性。
4.积极应对外部风险:及时了解和应对各种外部风险,采取适当的措施进行风险防范。
六、绩效评估和信息披露为了加强对国资运营的监管和监督,公司将建立绩效评估和信息披露的制度。
市属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管理办法
市属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市属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的管理,规范公司运营行为,提高国有资本运营效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市属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是市级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对市属国有资本进行投资、运营和管理的法人机构。
第三条市属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承接政府委托的国有资本投资项目、进行公司股权投资、资产管理和财务管理等。
第二章法定机构第四条市属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设立董事会和监事会,作为公司的决策和监督机构。
第五条董事会由董事长、董事和监事组成,董事长由市政府指定,董事和监事由相关部门推荐并经市政府批准任命。
第六条监事会由监事长、监事和职工代表组成,监事长由市政府指定,监事和职工代表由市属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职工会推荐并经市政府批准任命。
第七条市属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设立总经理职务,由市政府指定,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
第三章公司运营第八条市属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要按照市政府的发展战略和政策导向,制定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并报市政府批准。
第九条市属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要加强对被投资企业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国有资本的安全和增值。
第十条市属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在进行股权投资时,要依法遵循市场化原则,注重风险控制。
第十一条市属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要依法履行财务管理职责,加强财务监督和审计工作,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第十二条市属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要加强内部管理和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员工的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
第四章责任和监督第十三条市属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董事、监事、职工代表和高级管理人员要忠诚于国家和市级政府,勤勉尽责,维护国有资本的安全和增值。
第十四条市政府是市属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的出资人,对公司运营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
第十五条市属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要定期向市政府报告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接受监督和检查。
第十六条市属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要接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管,配合进行国有资本运营情况的检查和评估。
集团公司国有资产交易管理办法
XX集团公司国有资产交易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XX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及子公司国有产权转让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操作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集团公司及子公司国有产权转让应当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遵循等价有偿、公开公平公正的交易原则,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后,在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机构中公开进行,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国有资产交易行为包括:(一)集团公司及子公司转让其对公司各种形式出资所形成权益的行为(以下称公司产权转让);(二)集团公司及子公司增加资本的行为(以下称公司增资);(三)集团公司及子公司的重大资产转让行为(以下称公司资产转让)。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各级控股子公司。
第五条国有资产交易标的应当权属清晰,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
已设定担保物权的国有资产交易,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应当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审核。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六条集团公司相关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履行相应职责:(一)战略发展总部1、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集团公司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规范集团公司及子公司资产交易流程;2、负责组织开展集团公司产权交易具体工作;3、负责组织审批子公司资产交易行为,监督指导子公司开展资产交易转让具体工作;4、负责组织、审批集团公司及子公司资产交易涉及的评估、备案等相关工作;5、负责集团公司及子公司资产交易事项的监督检查及资产交易信息的收集、汇总、分析和上报工作。
(二)资产财务总部1、负责组织实施集团公司资产交易涉及的会计核算及财务管理等相关工作;2、参与制定集团公司资产交易管理制度;3、参与集团公司资产交易事项的可行性研究、方案制订、转让价格、转让价款支付等相关工作;4、参与子公司资产交易行为的审批,负责对其他有关事项进行监督指导。
国资管理运营方案
国资管理运营方案一、国有资产管理运营方案的内涵1.1概念:国有资产管理运营方案是指为了有效管理和运营国有资产,提高国有资产的效益和价值,制定的一系列管理措施和运营机制。
1.2内容:国有资产管理运营方案主要包括国有资产的分类管理标准、资产评估与清产核资、流转和投资运营、资产监督和考核等内容。
1.3目标:国有资产管理运营方案的主要目标是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提高国有资产的效益和竞争力,为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建设提供重要支撑。
二、国有资产管理运营方案的基本原则2.1科学决策:国有资产管理运营方案应当遵循科学决策的原则,制定合理的管理政策和运营机制。
2.2市场化运作:国有资产管理运营方案应当倡导市场化运作,引入市场竞争机制,提高国有资产的效益和竞争力。
2.3风险控制:国有资产管理运营方案应当注重风险控制,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体系,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性和稳健性。
2.4依法管理:国有资产管理运营方案应当依法管理,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健全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制度。
2.5效益导向:国有资产管理运营方案应当以提高国有资产的效益和价值为导向,积极推动国有资产的创造性使用和增值。
三、国有资产管理运营方案的运营机制3.1国有资产分类管理标准:建立国有资产分类管理制度,根据国有资产的性质和用途划分为不同类别,确立不同的管理标准和运营机制。
3.2资产评估与清产核资:建立国有资产的评估和清产核资机制,对国有资产进行定期评估和清产核资,确保资产价值的准确披露。
3.3流转和投资运营:建立国有资产的流转和投资运营机制,促进国有资产的有序流转和有效投资运营,实现资产价值的最大化。
3.4资产监督和考核:建立国有资产的监督和考核机制,对国有资产的管理和运营进行监督和考核,提高国有资产管理的效率和效益。
四、国有资产管理运营方案的具体措施4.1加强国有资产分类管理:建立健全国有资产分类管理制度,根据不同的国有资产性质和用途,制定相应的管理标准和运营机制。
关于国家试点企业集团国有资产授权经营的实施办法(试行)
关于国家试点企业集团国有资产授权经营的实施办法(试行)【发文字号】[92]国资企发第50号【发布部门】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 (已变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含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原国家计划委员会)国务院经济贸易办公室(已变更)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公布日期】1992.09.11【实施日期】1992.09.11【时效性】失效【效力级别】部门规章关于国家试点企业集团国有资产授权经营的实施办法(试行)(1992的9月11日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国家计划委员会、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国务院经济贸易办公室发布(92)国资企发第50号)第一条根据国务院批转的《关于选择一批大型企业集团进行试点请示的通知》,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经国家批准试点的企业集团。
按照分期、分批的原则,逐步扩大试行范围。
参加国有资产授权经营试点,由企业集团核心企业提出申请,报国务院经贸办、国家体改委、国家计委和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审定。
第三条国有资产授权经营是指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将企业集团中紧密层企业的国有资产统一授权给核心企业(集团公司,下同)经营和管理,建立核心企业与紧密层企业之间的产权纽带,增强集团凝聚力,使紧密层企业成为核心企业的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发挥整体优势。
第四条授权经营试点工作由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商有关综合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组织实施。
第五条国有资产授权经营的授权方为国有资产管理部门。
授权方以国有资产所有权专职管理部门身份进行授权。
授权方负责:(一)审批企业集团国有资产授权经营试点方案;(二)决定列入授权范围的紧密层企业名单,核定试点企业集团核心企业、紧密层企业和其它成员企业占用的国有资产价值量,确认核心企业在紧密层企业(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和其他成员企业(参股、关联公司)中应拥有的产权(股权),以使核心企业对上述国有资产实行统一经营,在试点企业集团内部形成和强化资产联结纽带;(三)审批企业集团涉及授权范围的重大事项;(四)会同有关部门检查、监督、考核企业集团核心企业经营管理授权范围内国有资产的业绩,提出奖惩建议。
国有资产交易管理办法
国有资产交易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为规范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的资产交易行为,加强集团资产交易监管,确保集团资产交易的安全和利益最大化,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集团实际,制定本办法。
集团国有资产交易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有利于集团整体的战略发展和资源优化配置,遵循等价有偿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机构中公开进行,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办法所指的国有资产交易行为包括:(一)集团总部及所属公司转让其各种形式出资所形成权益的行为(以下简称“产权转让”);(二)集团总部及所属公司增加资本的行为(以下简称“企业增资”);(三)集团总部及所属公司的重大资产转让行为(以下简称“资产转让”)。
国有资产交易标的应当权属清晰,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
已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交易,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通过产权交易机构的国有资产交易,同等条件下应当首选xx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进行交易。
有特殊要求的交易项目,以及转让标的为房屋产权、土地使用权、矿业权及债权等置存在xx省外的单一性资产的,经集团审批同意,可选择省内外已接入国务院国资委监测网的合法交易机构挂牌交易,纳入xx省省级交易项目统计。
土地使用权、矿业权转让等行为,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总部及所属公司。
本办法所称“所属公司”是指集团下属各级全资、控股、实际控制的子公司。
第二章职责及分工集团按照“统一领导、分级决策、公开处理、监管有力”的原则开展国有资产交易,负责集团及所属公司国有资产交易的管理,定期向省国资委报告国有资产交易情况。
集团总部各中心部室的主要职责如下:(一)股权管理中心负责建立健全资产交易制度,统计报告集团资产交易情况;组织审核所属公司资产转让方案,涉及投资事项的按投资管理制度办理;拟定集团总部参股公司产权转让、增资方案,并依据决策办理产权转让、增资相关手续。
国企公司资产运营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公司资产运营管理,规范资产运营行为,确保资产安全、高效、合理利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资产运营部及其相关工作人员。
第三条资产运营部是公司资产管理的核心部门,负责公司资产的全过程管理,包括资产的采购、使用、维护、处置等环节。
第二章资产采购管理第四条资产采购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高效的原则,严格执行采购计划和预算。
第五条资产采购前,应进行市场调研,充分了解市场行情,选择质量可靠、价格合理的供应商。
第六条资产采购过程中,应严格按照采购程序执行,确保采购过程透明、规范。
第七条资产采购完成后,应及时办理资产入库手续,建立资产台账。
第三章资产使用管理第八条资产使用应遵循节约、合理、高效的原则,确保资产得到充分利用。
第九条资产使用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资产的使用和维护,定期对资产进行检查、保养。
第十条资产使用过程中,如需进行维修、改造等,应提前向资产运营部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十一条资产使用部门应定期向资产运营部报告资产使用情况,确保资产信息准确、完整。
第四章资产维护管理第十二条资产运营部应建立完善的资产维护制度,确保资产处于良好状态。
第十三条资产维护应定期进行,包括日常保养、定期检修、大修等。
第十四条资产维护过程中,应做好记录,确保维护工作有序进行。
第十五条资产维护费用应纳入公司预算,合理控制成本。
第五章资产处置管理第十六条资产处置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资产处置程序。
第十七条资产处置前,应进行资产评估,确保资产处置价格合理。
第十八条资产处置过程中,应严格按照程序执行,确保处置过程透明、规范。
第十九条资产处置完成后,应及时办理资产注销手续,更新资产台账。
第六章监督检查第二十条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应定期对资产运营部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本制度的有效执行。
第二十一条资产运营部应积极配合监督检查工作,及时整改发现的问题。
第七章奖励与处罚第二十二条对严格执行本制度,在资产运营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国企规范运营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国有企业的规范运营管理,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各级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操作人员等。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规范公司运营行为,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的职责,确保公司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公司设立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室等组织机构,负责公司的决策、监督和日常运营管理。
第五条董事会负责制定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方针和重大决策,监督公司执行情况。
第六条监事会负责监督董事会、总经理室等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履职情况,维护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
第七条总经理室负责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管理公司日常运营,对各部门、各岗位的工作进行协调和指导。
第三章运营管理第八条公司运营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经营: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市场规则,维护市场秩序。
(二)规范管理: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规范运营行为,提高管理效率。
(三)创新发展:积极适应市场变化,不断创新发展,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四)风险控制:加强风险意识,建立健全风险管理体系,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
第九条公司运营管理包括以下内容:(一)财务管理: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行为,确保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二)人力资源:建立健全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优化人员结构,提高员工素质,激发员工潜能。
(三)生产管理:建立健全生产管理制度,规范生产流程,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
(四)质量管理: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确保产品质量,提高客户满意度。
(五)安全环保:建立健全安全环保管理制度,加强安全生产,保护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
第四章考核与奖惩第十条公司实行绩效考核制度,对员工的工作绩效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奖惩、晋升、降职的依据。
第十一条公司对表现优秀的员工给予奖励,对违反规定的员工进行处罚。
第五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制度由公司总经理室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国企运营管理制度范本
国企运营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国有企业(以下简称企业)运营管理,提高经营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的日常运营管理,包括投资、财务、人力资源、市场营销、生产、技术开发等各个方面。
第三条企业运营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二)坚持创新驱动,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三)坚持效益优先,实现国有资本保值增值;(四)坚持依法合规,保障企业合法权益;(五)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强化企业党的建设。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四条企业应当设立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形成权责清晰、分工合理、协调一致的决策机制。
第五条董事会负责企业战略规划、投资决策、收益分配等事项;监事会对董事会及经理层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企业日常运营管理。
第六条企业应当设立专门委员会,如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对董事会决策进行辅助和监督。
第三章投资管理第七条企业投资应当遵循风险可控、收益最大化原则,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企业发展战略。
第八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投资决策程序,进行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估和审批。
第九条企业投资项目应当实行项目负责制,明确项目负责人和项目团队职责,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第四章财务管理第十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保证财务报告真实、完整、准确。
第十一条企业应当加强成本控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企业财务状况稳健。
第十二条企业应当加强内部审计,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等方面进行审计,确保企业运营合规。
第五章人力资源管理第十三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保障员工合法权益,激发员工活力。
第十四条企业应当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员工素质,满足企业战略发展需要。
第十五条企业应当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体系,激励员工积极投身企业改革发展。
第六章市场营销第十六条企业应当根据市场需求,制定合理的产品策略、价格策略和促销策略。
国企运营管理制度
国企运营管理制度第一条为规范国有企业的运营管理,提高经营效率,保持企业持续稳健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国有企业的运营管理应遵循市场经济规律,以提高效益、降低成本、提高质量和服务水平为目标,不断提升企业竞争力。
第三条国有企业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健全内部管理机制,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保障企业发展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四条国有企业的组织架构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明确职责分工,划定权责边界,明确责任人员。
第五条国有企业应设立总经理办公会议,由总经理领导召开,负责决策重大事项,协调企业内部运作。
第六条国有企业应设立董事会,由董事长领导召开,负责监督企业经营管理,保障企业利益。
第七条国有企业应设立监事会,负责对企业经营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建议。
第八条国有企业应设立部门机构,包括财务部、人力资源部、市场部等,分工明确,协调配合,共同推动企业发展。
第三章运营管理制度第九条国有企业应建立健全的决策机制,确保决策科学合理、有效高效。
第十条国有企业应建立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会计准确、资金安全、财务合规。
第十一条国有企业应建立健全的市场营销管理制度,确保市场占有率稳步提升,产品销售增长稳定。
第十二条国有企业应建立健全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确保员工队伍稳定、人才培养、激励机制完善。
第十三条国有企业应建立健全的生产管理制度,确保生产效率高、产品质量好、生产过程安全。
第十四条国有企业应建立健全的资产管理制度,确保资产保值增值、资产利用率提高、资产合理配置。
第四章绩效考核第十五条国有企业应建立健全的绩效考核制度,对企业整体经营进行评估,对各部门、各岗位进行绩效考核。
第十六条绩效考核应包括经济效益、管理效能、市场占有率、客户满意度等指标,综合评定企业运营情况。
第十七条绩效考核结果直接关系到企业发展方向和人员激励,要保持公平、公正、公开。
第五章风险管理第十八条国有企业应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制度,对企业可能面临的各类风险进行评估和防范。
XX集团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专业完整格式模板)
XXXXXXXXXXXXXXXX文件XXXX〔20XX〕XX号签发人:王某某XX集团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XXXXXX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及所属企业国有资产评估行为,促进国有产权有序流转,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根据国家《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1991〕第 91 号)、《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 12 号)等法律法规,结合集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纳入集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监督管理的集团及其所属各级全资、控股、实际控制和参股企业(含下属事业单位、分支机构、境外子公司,以下简称“所属企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资产评估管理,是指企业资产评估涉及的中介机构选择、评估报告审核、评估报告备案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集团及所属企业发生涉及资产评估的经济行为时,应当聘请具备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并严格遵守评估机构选择、评估报告审核以及评估结果备案等有关规定。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管理职责第五条集团对所属企业资产评估坚持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要依据具体经济行为审核审批管理权限,确定评估核准、备案层级。
第六条集团资产管理部是集团资产评估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集团及所属公司的资产评估管理、指导和监督工作;负责对集团及所属公司资产评估项目的审核备案;负责对评估机构的选聘进行规范及监督等。
集团二级企业资产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及所投资企业资产评估组织指导、审核备案、监督管理工作;二级企业所属企业负责资产评估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
集团分公司资产管理部门根据集团授权对所管辖范围内农(牧)场有限公司等企业的资产评估行为进行组织指导、评估报告审核备案、评估业务监督;农(牧)场有限公司负责资产评估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
第七条资产评估项目需要上报财政部(或农业部)核准或备案的,由集团资产管理部负责,集团所属企业配合。
第三章资产评估第一节基本要求第八条企业资产评估价值,根据资产原值、净值、新旧程度、重置成本、获利能力等因素综合评定。
国企资产运营管理制度
国企资产运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国有企业资产运营管理,提高资产利用效率,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增值和收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国有企业的资产管理工作,包括资产设立、增值、盘点、变现等各个环节的管理。
第三条国有企业资产管理应当遵循“合理配置、有效管理、谨慎操作、保值增值”的原则,实现最大化的资产价值。
第四条国有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资产管理机构和流程,明确部门职责和管理权限,确保资产管理工作的有序进行。
第五条国有企业资产管理工作应当遵循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加强对资产的风险评估和控制,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
第六条国有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的资产管理监督机制,健全内部审计和风险防控机制,增强管理的透明度和规范性。
第二章资产设立管理第七条国有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资产设立的审批程序和决策机制,明确资产设立的标准和条件。
第八条国有企业资产设立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市场原则和公平竞争的准则,确保资产设立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第九条国有企业资产设立应当经过严格的评估和论证,明确资产设立的目的、用途和预期收益,确保资产的投资回报。
第十条国有企业应当建立资产设立的档案和台账,记录资产的来源、流向、价值等信息,建立监督和审计的依据。
第十一条国有企业资产设立的审批应当由具有相应权限的机构进行,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第十二条国有企业资产设立后,应当及时对资产进行登记、保险和安全保护,确保资产的完整和安全。
第十三条国有企业资产设立的运营和管理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建立相应的绩效评估和考核机制,加强对资产的监督和管理。
第三章资产增值管理第十四条国有企业资产增值管理应当建立健全的投资规划和决策机制,明确资产增值的目标和路径。
第十五条国有企业资产增值应当遵循科学的投资原则,控制投资风险,提高资产的增值效率。
第十六条国有企业应当建立投资决策的审批程序和机构,确保投资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第十七条国有企业资产增值应当定期进行绩效评估和风险评估,及时调整投资策略,确保资产增值的可持续性。
国企资产的运营管理方案
国企资产的运营管理方案一、前言国企资产的运营管理是国有企业更好地实现利润最大化、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重要手段。
本文将从国企资产管理的定义、目的、原则及运营管理方案等方面深入探讨,以期为国有企业提供参考。
二、国企资产管理的定义国企资产管理是指对国有企业资产的组织、计划、控制和监督的管理活动。
资产管理的范围包括国有企业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等各类资产的管理。
三、国企资产管理的目的1. 提高资产利用效率:通过对国有企业资产进行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提高资产利用效率,实现资产的价值最大化。
2. 保护资产安全:通过建立健全的资产管理制度和安全保障体系,确保资产不受损失或遭受损害,保障国有企业资产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3. 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通过科学的资产管理,提高国有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四、国企资产管理的原则1. 效益原则:资产管理应以提高效益为根本目标,确保资产的价值最大化。
2. 安全原则:资产管理应以保证资产安全为首要任务,保障资产不受损失或遭受损害。
3. 合规原则:资产管理应依法合规,遵循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制度规定,合理、合法、合规地管理国有企业资产。
4. 创新原则:资产管理应积极探索创新管理方法和手段,不断提高资产管理水平和效果。
五、国有企业资产运营管理方案1. 建立健全的资产管理制度国有企业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实际情况,建立健全的资产管理制度,包括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流动资产管理制度、无形资产管理制度等,明确资产的权责、流转、处置等方面的规范,确保资产管理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2. 完善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国有企业应建立完善的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对资产的全面、准确、及时的掌控和管理。
信息系统应包括资产的登记、存档、盘点、报废、处置等环节,确保资产运营管理的数据化、信息化、智能化。
3. 加强资产监管和监督国有企业应加强对资产的监管和监督,建立健全的资产监管和监督机制,明确监管的责任主体、监管程序和监管措施,确保资产不受挪用、侵占、浪费等不当行为的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