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势与政策南海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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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维护我国南海权益支几招

南海问题的核心是海上领土主权和主权权利主张的矛盾。南海问题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南沙群岛主权归属问题;二是领海、大陆架和专属经济区的划分问题。南海争端的爆发主要是由于南海地区丰富的资源以及其重要的军事战略地位。以菲律宾为首的区域内外国家对中国政策趋于强硬,又加之美国高调介入南海地区事务(在政治上防范和制约中国;在军事上打造针对中国的战略包围圈;在经济上攫取南海丰富的石油资源),从而导致南海争议不断加剧。越南、菲律宾、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和文莱等的非法抢占,加之中国台湾省、中国对南海岛屿的合法拥有,使得我国南海海域出现了6国7方纷争的局面。在这种多方占领、扩充军备、联合对华的不稳定局势下,一方面使我国的海洋权益和领土主权受到威胁,大量资源被别国窃取;另一方面也对我国经济造成不可忽视的影响。因此解决南海问题并不仅仅是要和平处理各国利益争端,更重要的是维护我国经济以及领海主权安全,巩固我国的国际地位。

(一)经济上

1.切实加强国家经济建设,重视南海经济开发,充分利用南海的丰富资源

南海地区虽然相对稳定,但是另一种“冲突”在进行,即南海地区的争端国对南海资源的大肆掠夺,特别是在有争议的地区引进西方跨国石油公司投资。

首先,中国要和东盟有关国家联合开发南海。现在中国和东盟的政治、经济和文化关系较好,联合开发具有较好的基础。既然南海问题不能一下子解决,可以先搁置主权,共同开发,从“高级政治”转移到“低级政治”上。

其次,中国应加大自身对南海开发力度。综合国力的增强,海洋经济和海洋技术水平的提高以及海空力量的不断壮大等因素,足以保卫我们的海上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2.与周边国家和东盟持续合作

(1)通过建立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密切相互间经济关系。

(2)坚持共同开发。在多边合作上中国也能有所作为,如中国应支持东盟国家在南海地区安全合作机制中的主导地位,提供资金、设备援助。

(二)军事上

1.增强中国军事实力,增加我国在东南亚各国的影响力,提高我国对南海海岛的控制力度

目前,我国国防战略格局已由传统的“以陆为主,海、空辅从”调整为“海陆并举”,海防重心也由“近岸防御”转向“近海防御、远洋存在”。在此情况下,我们要立足于能够打赢一场高技术条件下局部性战争的思路,加快军事斗争准

备,以强大的军事实力抑制对方,从而确保我国南海安全。近几年来,中国的海外利益受损事件增多,从一个侧面反映了中国保证自己海外利益的能力亟待加强。也就是说,中国不仅要能保证自己主权范围内的国家利益,而且还必须加强同由经济全球化引起的“外溢”国家的利益。因此,中国的经济安全需要中国军力的保证,确保中国南海的安全。

2.优先发展海权

中国需要优先发展海权,其根源在于美国霸权型的太平洋战略并以岛链战略军事同盟体系及其不断调整对中国进行抑制;从中国方面说则表现为先是由于近代海权的极度缺失使海洋权益受到包括美国在内的西方列强的蚕食鲸吞,并在此过程中不断为收回海洋权益而抗争,而在独立后则面对美国的海洋封锁和遏制而承受沉重的海洋安全压力;在当今则尤其表现为在海洋战略空间以及涉及国家主权和海洋权益的台湾问题、南海问题上受到美国因素的严重制约;基于国防资源有限和国防战略具有防御性;优先发展深海力量能在较短时间内形成有效的威慑力量,并以此带动中国海军的跨越式发展。

(三)政治上

1.加大外交力度,增强和平解决南海问题的可能性

南海地区是我国21 世纪的战略重点。该地区存在的力量有以下三类:一是中国;二是东盟及其相关争端国;三是美日印等区外大国。目前的态势是:美国在南海问题上联合日本、印度和东盟共同对付中国的格局日趋明显。

首先,与有关国家进行双边谈判。依据争端国对南海问题态度的不同,大体可分为两类:一是激烈型,如越南和菲律宾;二是温和型,如: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和文莱。因此,解决我国南海争端需要对不同国家区别对待。

其次,在坚持中国国家利益的前提下,考虑到其合理要求,尽力达成和平解决南海问题的目的。

2.合理开展地缘政治斗争

主要是处理好和东盟内部不同国家之间的关系。其次,积极谋求和台湾达成谅解谋求和台湾联手合作,共同勘探开发将密切两岸的经济、政治和军事联系,扩大共同利益,从而推动台湾问题的解决。两岸联手具有现实基础:同是中国人;台湾是主张南海权益的;两岸具有共同的利益;国民党在台湾的当政使联手具有政治基础。

3.坚持“主权在我”而不是“单边宣言”

通过宣布领海基线和相关海域范围以“定分止争”但是《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对我国领海的划分有一定制约最为有利的划线方式是宣布南沙是我们的“历

史性海域”因此,在划定南沙基线时,一方面要做好勘测工作,确保最后在《领海及毗连区法》中公布的基点不但合法准确还能最大限度地保护我国海洋利益。

4.坚持“搁置争议”而不是“回避争议”

菲律宾空军飞机侦察、轰炸中国的岛礁上的标志物,其海军舰艇在中国岛礁周边的领海范围内游弋如入无人之境,两次三番在中国领海或专属经济水域内肆无忌惮地抓捕中国公民,我方不能听之任之,可以采取经济冷对策和军事热对策予以还击。

5.坚持“共同开发”不是“任意开发”

“共同开发”在解决南海问题中作为一种临时措施而被采用,主要是考虑到这种方式可以促进争议的解决,保证在资源分享上的公平分配和避免因争议逐步升级而造成冲突。南海问题中的共同开发涉及如此大范围的领域、如此多的国家。这样“一窝蜂”式的“共同开发”非但不能避免冲突,反而使情况复杂化而导致现在这种“强夺抢占”瓜分南海的局势。因此,在开发南海这一问题上我国不能听之任之,应采取实际措施而不是形式上的谴责来切实维护我国的海洋权益。

总之,南海问题关系到中国的和平与稳定大局,关系到中华民族的兴衰与荣辱。面对复杂的南海局势,我们应当多管齐下,综合应对,确保我国的海疆安全,从而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创造一个安全、稳定、和谐的海洋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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