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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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装饰管理规定

装修装饰管理规定

装修装饰管理规定一、概述装修装饰管理规定是为了规范装修装饰行为,保障居民生活质量和安全,维护社区环境和谐,提供一个安全舒适的居住环境而制定的管理规范。

二、装修装饰申请1. 居民在进行装修装饰前,必须向物业管理处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资料,如装修设计图纸、施工合同等。

2. 申请被批准后,居民需要按照规定缴纳相关费用,并签署相关责任承诺书。

三、施工期限1. 居民在申请装修装饰时,需提供施工计划和工期安排,确保施工不超过规定的时间。

2. 施工期间禁止夜间加班施工,确保居民的正常休息。

四、施工要求1. 施工过程中,必须对施工现场进行必要的封控措施,确保施工过程安全。

2. 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消防器材,并保持畅通的消防通道。

3. 施工现场禁止乱扔建筑垃圾,施工完成后必须及时清理。

五、装修装饰材料1. 装修装饰材料必须符合国家相关环保标准,禁止使用有毒、有害材料。

2. 装修装饰材料的选购必须按照相关标准进行,避免选择劣质材料。

六、装修装饰噪音控制1. 施工期间必须采取措施降低施工噪音,避免对邻近居民造成困扰。

2. 对于超出规定噪音限制的装修装饰行为,物业有权要求停工或降低噪音。

七、装修装饰安全管理1. 施工现场必须设置警示标语,提醒居民注意安全。

2. 施工期间禁止乱拉乱接电线,禁止私拉乱接水、燃气管道。

3. 施工现场必须配备专职安全员进行安全监督和管理。

八、装修装饰质量监督1. 物业管理处有权对装修装饰施工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

2. 若发现装修装饰存在质量问题,物业有权要求整改,直至合格为止。

九、装修装饰验收1. 施工完成后,居民必须向物业管理处申请验收,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 物业管理处将根据相关规定对装修装饰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十、违规行为处理1. 对于违反管理规定的装修装饰行为,物业有权要求停工整改,并可收取相应的违规费用。

2. 对于多次违规的居民,物业有权采取更严厉的措施,如停用电力、水源等。

十一、附则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凡居民装修装饰均需遵守,违者将承担相应的责任和后果。

装修装饰管理规定

装修装饰管理规定

装修装饰管理规定装饰施工管理制度篇一第一条为了加强室内装饰工程施工安全的监督管理,保证作业人员的安全,保证相邻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制定本管理规范。

第二条室内装饰工程施工,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第三条室内装饰工程施工,应当建立安全责任制度。

室内装饰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对企业安全施工负有全面领导责任应与施工现场负责人签定安全责任书。

施工现场负责人为工程施工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施工现场负责人应与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人员签定安全责任书。

未签定安全责任书,无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人员,不得擅自(一)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不得擅自改变设计图纸;确需改变设计图的,应征得设计单位同意。

(二)不得拆除、破坏承重墙体、梁、板、墩、柱等结构;(三)需要拆改室内供暖设施的,应当征得供暖管理机构同意;(四)不得擅自拆改室内燃气管道及配件,确需拆改的,应征得燃气管理机构的同意。

(五)需要改动防水层的,应当按照防水标准制定施工方案,并作闭水实验;(六)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规定,保证作业人员的安全;(七)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规范,保证相邻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第五条电、气施工安全(一)电气开关柜(箱),按规定制作安装,完整带锁,安全保护装置齐全可靠,并按规定设置。

(二)各类电器设备、线路不准超负荷使用,接头必须接实、接牢,以免线路过热或打火断路,发生问题应立即修理。

(三)存放易燃液体,可燃气瓶和电石的库房,照明线路穿管保护,采用防爆灯具,开关设在库外。

存放防火器材的库房由专人管理,施工人员须了解使用方法。

(四)穿墙电线和靠近易燃物品的电线须穿管保护,灯具与易燃物一般应保持30㎝以上间距,大功率灯泡要加大间距,工棚内不准使用碘钨灯。

(六)施工现场采用三相五线制的配电方式,采用多级保护措施,增设漏电保护开关,设置分段保护,严禁接地导线上加设开关装置,移动电箱电缆采用五芯线,并严格按照tn-s 体系的要求进行保护接地。

(七)在检修设备和接线时应由二人进行,检修前应停止对该设备供电,并在开关把手上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标识牌。

室内装饰装修管理规定(4篇)

室内装饰装修管理规定(4篇)

室内装饰装修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管理室内装饰装修活动,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利益,根据《国家建筑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管理和监管。

第三条室内装饰装修活动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安全原则:确保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符合安全规范,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合规原则:装修设计、施工、材料等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三)环保原则: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应符合环保要求,减少室内环境污染。

(四)经济原则:从经济角度出发,合理利用资源,提高装饰装修的经济效益。

第二章设计管理第四条室内装饰装修设计应符合以下要求:(一)设计方案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满足施工工艺和安全要求。

(二)设计师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专业知识,设计工作应按照相应的程序进行。

(三)设计方案应符合建设工程室内装饰装修设计标准,明确材料和产品的选用。

(四)设计文件包括设计方案、施工图纸等,应经相关部门审核。

第五条室内装饰装修设计过程中,应注意以下事项:(一)尊重建筑结构,装修设计不得损害建筑结构的安全性。

(二)合理利用自然照明和通风,提高室内环境质量。

(三)应用节能技术,提高室内能源利用效率。

(四)设计应根据使用需求,合理布局和配置空间。

第三章施工管理第六条室内装饰装修施工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施工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施工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技术和安全意识。

(二)施工过程中应采取相应的措施保护周围环境和设施设备。

(三)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和设计方案进行。

(四)施工现场应设置相应的安全警示标志,加强安全管理。

第七条施工过程中应注意以下事项:(一)施工现场应保持清洁,避免噪音和扬尘污染。

(二)施工过程中应注意材料的储存和使用,保证材料质量。

(三)施工过程中应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四)施工结束后应进行验收,确保施工质量。

第四章材料管理第八条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应符合以下要求:(一)材料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法规要求。

室内装修管理规定

室内装修管理规定

室内空气质量检测要求
检测时间:装修完成后至少7天
检测方法:使用专业仪器进行 检测
检测标准:符合国家室内空气 质量标准
检测结果处理:对不合格的空 气质量进行整改并重新检测
环保宣传和培训要求
定期开展环保宣传活动,提高员工环保意识 定期组织环保培训,提高员工环保技能 建立环保宣传和培训档案,记录活动内容和参与人员 鼓励员工提出环保建议和意见,不断完善环保管理规定
投诉处理时限: 规定投诉处理的 最长期限,确保 及时解决问题
投诉跟进:对处 理结果进行跟进 ,确保问题得到 彻底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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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管理规定
环保材料使用要求
禁止使用含有甲醛等有害物质的 材料
装修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应分类 处理,避免污染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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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使用环保材料,如竹木制品、 环保涂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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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规定
装修时间规定
装修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周末及法定节假日禁止装修 装修期间需遵守物业规定,不得影响其他业主正常生活 装修完成后需及时清理现场,恢复原状
装修噪音控制
装修时间规定:规定装修时间, 避免影响他人休息
噪音分贝限制:规定噪音分贝标 准,超过标准需采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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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音产生源:限制使用产生噪音 的工具和设备
违规处理:对违反噪音控制规定 的装修行为进行处罚
装修垃圾处理
装修垃圾分类:将垃圾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湿垃圾和干垃圾等 装修垃圾存放:不得随意倾倒、抛撒或堆放垃圾 装修垃圾清运:需及时清运,保持环境卫生 装修垃圾处理费用:业主需承担相应的处理费用

关于装修的管理规定(5篇)

关于装修的管理规定(5篇)

关于装修的管理规定为保证住宅的结构安全,保持住宅优美整洁,使居民安居乐业,现对住宅区装修的有关事项规定如下:一、住宅装修必须办理相关手续。

1、住户装修住宅,必须提前三天向物业管理部门申请,签订“房屋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如实填写装修项目、范围、标准、时间、和施工队伍名称,装修人员的姓名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经物业管理部门同意后,方可进行施工。

2、装修人员进出小区,必须办理小区出入证。

3、户主和施工队负责人应同时在“房屋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上签字盖章。

二、住宅装修不得对房屋结构和美观造成危害。

1、禁止改动或损坏房屋的柱、梁、板、混凝土墙、燃气管道、屋面防水、隔热板等。

2、如需拆除非承重墙,必须经有关工程建设部门论证并签字认可。

另外,卫生间有防水层,严禁破坏。

3、允许对住宅楼地面、内墙面、天棚面进行表面装修。

但楼地面不得凿除原水泥面层。

4、防盗网安装在窗户里侧。

5、空调室外机应安装在不影响相邻业主正常生活的位置上。

6、不得改变进房门门洞的设计,不得阻塞楼梯通道和妨碍消防。

8、不得改变厨房、卫生间的结构和功能,禁止将生活污水排入雨水管道。

三、装修施工管理1、为了您的财产、居住安全与舒适,装修时请务必派人盯岗。

2、住宅装修时间不能影响小区住户的正常休息。

3、装修垃圾应堆放在不影响住户正常通行的地方。

装修垃圾由户主自行及时清运,或者交由物业管理部门进行清运,清运费由户主承担。

严禁从楼上抛弃垃圾或任何物品。

严禁将装修垃圾倒入垃圾箱或转运到其他小区。

4、装修施工用电、用水,住户不得私自在户外接用,违者按照规定给以处罚。

因装修施工造成管道堵、塞、渗、漏、停电、损坏他人物品等,应由装修业主负责修复和赔偿。

5、业主装修前应按____元/户,装修公司按500/户交纳装修保证金。

工程完工后,经物业管理部查验,无违规情况,退回装修保证金。

、关于装修的管理规定(2)可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建立装修管理制度:对装修申请、审批、监督和验收等环节进行规范管理,确保装修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房屋装修管理规定

房屋装修管理规定

房屋装修管理规定房屋装修管理规定一、装修前准备1. 业主在进行装修前需向小区物业管理处提交装修申请表,并提供详细的装修方案和施工图纸。

2. 装修材料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禁止使用低质量、不合格的建材。

3. 确定施工时间,避免影响邻居正常生活。

二、施工管理1. 业主需选择有资质的装修公司,保证施工质量和安全。

2. 装修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有关施工规范进行,禁止破坏公共设施和其他业主的产权利益。

3. 施工期间产生的噪音、粉尘等应尽量减少,确保邻居生活质量。

4. 施工现场应保持整洁,材料垃圾需及时清理,禁止乱堆乱放。

三、装修验收1. 装修完工后,业主需向小区物业管理处提交装修竣工验收申请。

2. 物业管理处将派人对装修质量进行验收,如有质量问题,要求装修方及时整改。

3. 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入住。

若发现问题,物业管理处有权要求进行整改。

四、安全管理1. 施工现场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保护小区其他居民的人身安全。

2. 施工人员应按规定佩戴相关安全装备,避免工伤事故发生。

3. 装修使用的电线、插座等电器设备应符合国家安全标准。

4. 施工过程中严禁使用明火和易燃材料,确保火灾安全。

五、责任追究1. 若装修过程中造成了小区公共设施损坏,责任应由装修方承担维修费用。

2. 若装修过程中出现违规行为,物业管理处有权停止施工,并追究相应责任。

六、其他1. 禁止违规挂钩、乱画乱涂等破坏小区公共环境的行为。

2. 装修完工后,应及时恢复原状,禁止擅自改造或拆除公共构造。

3. 装修期间不得影响小区其他业主的正常生活秩序。

以上是房屋装修管理规定的基本要点,旨在确保小区内装修过程的顺利进行,保障业主的利益和生活质量,维护小区环境卫生和安全。

同时,业主和装修方在装修过程中应相互配合,共同遵守相关规定,共同营造一个安全、和谐的生活环境。

物业管理装修管理规定(5篇)

物业管理装修管理规定(5篇)

物业管理装修管理规定1.装修活动,不得破坏房屋外观,严禁改变房屋门、窗、阳台护栏,以及外立面墙砖、涂料颜色;2.严禁在承重墙上开凿门、窗孔洞,严禁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严禁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在外墙上开孔和凿洞;3.严禁搭建建筑物、构筑物,严禁封闭观景阳台、生活阳台,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在外墙上安装雨蓬、防盗网、晾衣杆等;4.严禁随意在外墙上安装空调外机,空调外机应安装在房屋的预留位置或物业服务企业指定的位置上;5.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在房屋外立面上安装广告牌及带有商用告示效应的标识;6.严禁侵占公共区域的通道、露台和屋面,严禁在公共区域的通道、露台和屋面乱搭乱建;7.严禁开挖地下室、打井。

损坏物业共有设施、设备及场地。

二、主体结构管理1.严禁改变物业使用性质;2.严禁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的设施、设备;3.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不得破坏房屋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房屋基础,严禁在结构墙、柱、梁、板上钻孔凿槽。

如确须开孔凿槽,须征得物业服务企业同意。

4.严禁在非承重楼面砌砖体隔墙;5.严禁改变房屋使用功能,严禁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阳台改成卫生间和厨房;6.吊顶龙骨及木地板龙骨固定支点钻孔,孔洞点阵不得≤600㎜,孔洞直径不得≥12㎜,孔洞深度不得≥50㎜;7.房屋装修如需变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的,必须经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其施工必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建筑施工企业承担。

三、防水施工管理1.防水层应涂抹在结实、坚硬、表面光滑平整、干净、干燥的基层上,并按规范要求施工。

施工完成后,应作闭水试验,试验时间应不少于____小时,确认无渗漏现象后,方可后续施工;2.装修施工如对阳台、厨房和卫生间,有较大改变的和对原防水层有较大破坏的部位,二次防水施工时应作重点加强处理,确保无渗漏;3.卫生间、厨房、阳台未作闭水试验不得回填,并不得只在回填找平层上做防水层,因此方式存在严重的工艺技术缺陷和隐患;4.回填找平层水泥沙浆应有足够的强度,其水泥沙浆标号不得低于1∶2,水泥沙浆厚度应≥60㎜;5.卫生间地面防水必须全做,墙面防水最低点应≥300mm;若使用淋浴龙头,安装龙头的墙面防水层高度应≥1800mm,宽度是淋浴龙头左右各500mm,阴角临界墙宽度为1000mm,高度必须达到1800mm。

居民装修管理规定范文(3篇)

居民装修管理规定范文(3篇)

居民装修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保障业主权益,维护小区环境秩序,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小区内住宅业主及其家属、租户、装修工人等所有人员进行装修施工的行为。

第三条小区业主必须遵守本规定,按照规定进行装修施工,不得违反规定进行装修工作。

第二章装修施工范围和时间第四条小区业主的装修范围仅限于其所拥有的住宅内部。

第五条装修项目包括墙体翻新、地板更换、卫生间改造等,不得涉及结构变动、外墙改造、扩建等工程。

第六条装修时间为每天的早上8点至晚上10点之间,不得在休息时间进行装修施工。

第七条装修施工的时限为30个自然日,超过时限需要向物业管理公司提出申请,并获得书面批准。

第三章装修施工要求第八条装修施工前,业主应当向物业管理公司提出装修申请,提供相关材料,包括装修方案、施工计划、装修材料清单等。

第九条装修施工前,工程队应当向物业管理公司提供施工人员的身份证明,并按规定的时间进行报备。

第十条施工过程中,所有危险物品必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包装、搬运和储存,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第十一条施工工具、材料等应当放置在指定区域,不得阻碍小区正常通行,不得乱扔乱丢。

第十二条施工期间,应采取措施保护小区公共设施设备,如电梯、楼梯、门禁系统等。

第四章装修管理费用和责任第十三条装修管理费用由装修业主承担,费用标准由物业管理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并告知装修业主。

第十四条装修过程中对小区公共设施设备造成损坏的,由装修业主负责赔偿修复费用,如产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五条若装修施工过程中违反相关规定,影响小区其他业主正常生活,物业管理公司有权暂停施工,并要求装修业主整改,装修业主须服从物业管理公司的管理。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六条对于违反本管理规定的装修行为,物业管理公司有权采取以下措施:口头警告、责令整改、停止施工等。

第十七条对于故意损坏小区公共设施设备的行为,物业管理公司有权向公安机关报案,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装修装饰管理规定(5篇)

装修装饰管理规定(5篇)

装修装饰管理规定一、国家建设部《全国建筑装饰管理规定》,为保障建筑装饰装修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证房屋各种设施的使用功能,确保公共安全,制定本规定。

二、房屋所有权和使用人,装饰装修设计学位,施工学位等均应当遵守本规定。

三、建筑装饰装修应当做到安全使用,优化环境,经济合理,并符合规划、消防、供电、环保等有关规定和标准。

四、房屋装饰装修前业主必须提前物业公司申请,填写申请表。

开工时由装修公司到物业公司缴纳管理押金元,管理服务费元并报送施工方案,经物业批准方可施工,同进给予办理装修临时出入证(施工人员必须佩带出入证,否则严禁进入小区)。

五、建筑装饰装修企业必须采取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固体废弃物以及噪声,振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保护人们的正常生活、工作和人身安全。

六、建筑装饰装修的时间为:自通知交房之日起半年内装修完毕,以便于小区管理。

如不在装修期限内装修则业主装修押金不予退还并请严格遵守物业公司规定的装修时间(时间依据季节另定)。

七、建筑装饰装修竣工之后,物业公司验收合格退还业主装修押金和装修队伍管理押金,装修验收半年后退还装修公司装修押金。

八、装修产生的垃圾请送到指定地点,严禁在院内、楼梯间随意堆垃圾或者高空抛洒垃圾,不准将装修垃圾倒入下水道。

九、装修施工期间,装修公司必须接受物业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装修规定的行为,可以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恢复原状,责令停工、没收押金,视违章情节和结构损坏程度处以____元罚款。

不听劝阻造成严重隐患者加倍处罚。

十、房屋装饰装修不准拆改主体结构,装饰装修设计必须保证房屋的整体性,抗震性和结构的安全不得破坏房屋的主体承重结构。

十一、按层地面下预埋有上水管、地暖管、装修时不允许打孔或者钉铁钉。

十二、房屋装饰装修时(尤其是顶层住户),应预备各种管道,线路及阀门栓查口,以便维修方便。

十三、房屋装饰装修不准擅自拆卸、改造管网系统(包括上水、下水、煤气管、电路系统等)。

关于装修的管理规定范文(3篇)

关于装修的管理规定范文(3篇)

关于装修的管理规定范文装修管理规定范本一、总则1.为了规范装修行为,提升居住环境质量,保障业主的利益,特制定本装修管理规定。

2.本规定适用于本小区内的所有业主(包括业主家属)、租户及装修公司。

3.所有装修活动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安全标准和居住区的管理规定。

二、装修准备4.业主在进行装修前,必须向物业管理处提供书面申请,并遵守物业管理处的各项要求。

5.装修前,业主需向邻居告知装修计划,并征得其同意。

6.装修前,业主需购买相应的装修责任保险,以防止装修过程中可能造成的损害。

三、装修要求7.装修风格应与楼宇外观风格相协调,不得在外墙上擅自增加、拆除、改造任何构件。

8.装修材料应符合环保要求,禁止使用违规产品。

装修材料的噪音、挥发性有机物等相关指标需符合国家标准。

9.装修过程中应采取措施进行垃圾分类,保障环境卫生。

10.装修期间,严禁超时施工,造成噪音扰民。

11.装修期间,禁止在楼道、走廊堆放材料,防止堵塞通道。

12.装修期间,需保持公共区域的清洁,包括装修材料的清理等。

13.装修期间,严禁占用他人私人车位,如确有需要,需提前与车主协商并得到其同意。

四、安全管理14.业主或租户在施工期间应确保工地的安全,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15.业主或租户应妥善保管装修工具和材料,防止造成火灾等意外事故。

16.装修期间,严禁使用明火施工,如有必要,需提前向物业管理处申请,并按要求采取必要的防火措施。

17.业主或租户应在施工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提醒他人注意安全。

五、监督与执法18.物业管理处有权随时检查装修现场,如发现不符合规定的情况,有权要求整改。

19.如发现明显违反规定的情况,物业管理处有权暂停装修并通知相关部门处理。

20.对违反规定的业主或租户,物业管理处有权根据情况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包括停水、停电等。

六、责任与赔偿21.在装修过程中,如造成他人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责任由装修方承担。

22.装修过程中,如因装修方原因损坏公共设施,装修方需承担修复费用。

小区装修管理规定(6篇)

小区装修管理规定(6篇)

小区装修管理规定一、报批程序住户装修必须提前____天到管理处领取装修管理登记表,详细如实填写。

装修若有承重墙体,结构改动,必须到当地装潢受理站审批,如无承重墙体,结构改动的简单装修管理处审批方可施工。

二、装修范围1、任何装修不得擅自改变或损害原有房屋结构、外貌、功能等,严禁改变房屋的柱、梁、板承重墙,屋面防水、隔热层、水电、煤气管道等,严禁生活污水排入雨水管道,严禁生活垃圾排入下水道2、铺设木地板木楞钻孔深度不得超过4CM。

地面装修大理石等超重材料,厚度不得超过20mm3、装修必须使用防火材料。

严禁安装凸出式防盗网,安装内防盗网必须按照管理处规定的统一规定安装4、装修施工用电不得超过该住宅的装表容量,严禁擅自乱接、乱拉电线,造成后果由本人负责5、安装水电管线要符合国家标准、严禁用户擅自拆除、改装,煤气管道、上下水管道井6、严禁装修时覆盖、迁移以下设施,可视对讲机门铃接线盒、煤气接头、电气开关箱、管道井检修口。

三、装修时间施工时间800-1200下午1400-1800双休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若超时施工,管理处有权责令停工,扣留或没收工具并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四、装修垃圾装修垃圾必须按照管理处指定地点、时间进行堆放清运,垃圾必须装袋化,严禁从高空抛掷垃圾、严禁垃圾污染水体、严禁损坏绿化及公用设施,违章管理处视环境影响程度予以必要的处罚。

五、装修管理费用及违章责任装修完工后,由物业管理处派人进行检查、验收登记、一年后如楼下没有渗、堵、漏、损等情况发生,退还装修保证金不计利息,如有违章,根据违章程度从保证金中进行相应的扣除,造成的损失由装修户负责。

六、法律责任擅自进行装修的,由市县房屋安全行政主管部门或委托的机构责令改正,使用人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墙结构、用途外貌或进行改扩建、拆除者由市县房屋安全行政主管部门或委托的机构责令改正,处以____万元以上,____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损失。

装饰装修管理规定

装饰装修管理规定

装饰装修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装饰装修管理行为,促进住宅小区内的环境卫生和居民的生活品质,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城市建设管理法》等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住宅小区内的装饰装修行为。

第三条装饰装修应当遵循“环保、安全、美观、合理”的原则。

第四条小区内的装饰装修工程应当符合国家、省、市有关建筑、环保、消防、电力安全等规定,不得影响小区公共设施和邻居生活。

第五条装饰装修施工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保障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第六条小区业主委员会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小区的装饰装修管理规定,依法组织施工单位和业主履行各项管理责任。

第二章装饰装修申请第七条业主进行室内装修时,应当提前向物业管理处申请,并由业主现场负责人签字确认。

第八条业主应当先向物业管理处缴纳相应的装修保证金,并根据施工规范进行相应的验收。

第九条申请装饰装修的业主应当提交以下资料:(一)装修申请表;(二)业主身份证明;(三)设计方案或施工图纸;(四)施工单位的资质证明。

第十条物业管理处应当进行审核,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并确认业主现场负责人。

第三章施工规范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当保证施工现场整洁干净,不扰民。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当加强物资管理,杜绝乱堆乱放行为。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当保证施工中的噪声不扰民,不影响邻居的正常生活。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应当根据施工规范进行施工,并保证施工质量符合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

第十五条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保障措施,确保施工人员和邻居的人身安全。

第十六条施工单位应当妥善保管施工现场的建筑垃圾和废料,并按照规定进行妥善处置。

第十七条施工单位应当遵守工期,并在施工完毕后进行现场清理。

第四章验收规定第十八条施工完毕后,业主应当与施工单位一起进行现场验收。

第十九条现场验收合格后,业主应当向物业管理处申请缴纳相应的装修保证金,并进行装修保证金的退还手续。

第二十条若业主装修工程未按照上述规定进行申请和施工,则物业管理处有权要求业主撤回装修并作出相应的处理。

装修装饰管理规定(三篇)

装修装饰管理规定(三篇)

装修装饰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装修装饰工程的管理,促进装修水平的提高,保障人身、财产安全,依法保护公众利益和个人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类建筑物的装修装饰工程,包括新建、改建、扩建的装修装饰工程。

第三条装修装饰工程应按照国家和地方的规定进行,不得违反建筑安全、消防安全等相关法律法规。

第四条装修装饰工程应具备相应的专业资质和人员,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

第五条建设单位、装修装饰企业、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严格遵守本规定,确保装修装饰工程的顺利进行和安全完成。

第二章设计第六条装修装饰工程的设计应符合相关建筑法规和建筑设计规范,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

第七条装修装饰工程设计应包括以下内容:(一)装修装饰工程的平面布局图、剖面图、立面图等的设计方案;(二)装修装饰工程所需的材料、构件的选择和使用;(三)装修装饰工程相关技术参数和施工方法的说明;(四)装修装饰工程的消防安全设计方案;(五)装修装饰工程的环境保护和节能设计方案;(六)其他与装修装饰工程相关的设计内容。

第八条装修装饰工程设计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资格和经验,确保设计方案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第三章施工第九条装修装饰工程施工应按照相关施工工艺和施工方案进行,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

第十条装修装饰工程施工过程中应注意以下事项:(一)施工现场的临时设施和安全防护设施应符合相关要求,确保施工人员和周围环境的安全;(二)施工人员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施工,不得擅自改变设计方案;(三)施工人员应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施工安全意识和技能;(四)施工过程中应注意施工环境的保护和节能减排;(五)施工完成后应进行验收,确保装修装饰工程符合相关质量要求。

第四章监理第十一条监理单位应按照相关监理规范和监理合同进行监理工作,确保装修装饰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第十二条监理单位的监理工作应包括以下内容:(一)监督施工单位的施工行为和施工质量;(二)协调解决施工现场的问题和纠纷;(三)定期报告装修装饰工程的施工进展和质量情况;(四)遇到施工质量问题和安全事故时,及时进行处置和报告。

装修管理规定

装修管理规定

装修管理规定装修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小区装修行为,维护小区整体环境和居民的正常生活秩序,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小区住宅装修活动。

第三条小区装修应遵循安全、绿色、环保、文明的原则。

第二章装修申请第四条居民如需进行装修,必须提前向物业公司递交装修申请书,并将申请书中的装修材料、装修公司和工人的资质证明文件一并递交。

第五条物业公司收到装修申请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并向居民发放装修许可证。

第六条装修工程可分为大型装修工程和小型装修工程。

第七条大型装修工程指装修面积超过70平方米的装修工程,属于重大装修改造工程。

第八条小型装修工程指装修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的装修工程,属于一般装修工程。

第九条大型装修工程必须委托专业的装修公司进行施工,经物业公司审查合格后方可施工。

第十条小型装修工程居民可自行施工,但必须遵循相关装修规范和安全方案,并经物业公司审查合格后方可施工。

第十一条居民进行装修工程期间,必须按照办理装修施工工地的相关手续,并配备安全专职人员。

第十二条装修施工期限为5个月,超过期限的,需重新办理装修手续。

第三章施工管理第十三条装修施工期间,应遵守施工现场整洁、不乱丢垃圾的原则。

第十四条施工期间,应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施工,严禁在夜间或休息日进行施工。

第十五条施工期间,严禁发生打闹、吵闹和斗殴等影响居民生活的行为。

第十六条施工期间产生的垃圾必须及时清理、分类处理,不得随意丢弃。

第十七条施工期间,严禁向外抛掷垃圾、建筑材料等。

第十八条施工期间,应遵守相关消防安全规定,配备消防器材,确保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

第十九条施工过程中,严禁使用有害物质,如甲醛、苯等,必须使用环保材料。

第二十条施工期间如产生噪声,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施工,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减少噪音对居民的影响。

第四章安全防范第二十一条施工现场必须设立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配备专职安全员,确保安全施工。

第二十二条施工现场应保证安全通道畅通,并设置安全围栏,切实保障居民的人身安全。

室内装修管理规定

室内装修管理规定

室内装修管理规定为了加强室内装修管理,保证装修工程质量和安全,维护公共利益和业主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本小区(或建筑物)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室内装修管理规定。

一、装修申报与审批1、业主或使用人在进行室内装修前,应提前向物业管理公司(以下简称“物业公司”)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室内装修申请表》。

申请表应包括装修项目、装修时间、施工单位及人员等详细信息。

2、业主或使用人应提供装修设计方案、施工图纸等相关资料,涉及结构变动、消防设施改动等特殊情况的,还需提供专业部门的审批文件。

3、物业公司在收到申请及相关资料后,应在X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

审核内容包括装修方案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小区管理规约以及消防安全要求等。

4、对于符合要求的装修申请,物业公司应予以批准,并发放《装修许可证》。

对于不符合要求的申请,应书面告知业主或使用人原因,并提出整改意见。

二、装修施工管理1、装修施工时间应严格按照物业公司规定执行,一般为工作日的具体时间至具体时间,周末及法定节假日不得进行噪音较大的施工活动。

2、施工人员应遵守小区的各项管理规定,佩戴《施工人员出入证》,并接受物业公司的检查和管理。

3、施工现场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施工人员和周边居民的人身安全。

4、施工过程中不得损坏房屋的主体结构、承重结构,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使用功能和外立面。

5、涉及水电改造、燃气管道改动等专业工程的,必须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进行施工,并符合相关规范和标准。

6、施工产生的垃圾应及时清理,不得堆放在公共区域。

装修垃圾应按照物业公司指定的地点和方式进行堆放和清运。

三、消防与安全管理1、装修施工现场必须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并确保其处于有效状态。

2、严禁在施工现场吸烟、使用明火,如需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应事先向物业公司办理动火审批手续,并采取有效的防火措施。

3、不得占用、堵塞消防通道和疏散楼梯,不得损坏消防设施和器材。

装修管理制度(优秀11篇)

装修管理制度(优秀11篇)

装修管理制度(优秀11篇)装修管理制度篇一1、装修施工必须严格遵守发展商提供的《住宅使用说明书》之使用要求。

所有施工必须按照管理公司审批的方案进行,不得随意更改。

如有更改,必须事先报管理公司审批,经管理处出具同意更改通知后方可施工。

2、施工期间,住户应进行现场监理,以保证装修施工队严格遵守政府有关规定,按规定作业,文明施工。

3、装修期限:中小工程为20天,较大工程为30天,最长不超过50天,如确实需要延期,应到管理公司办理延期手续。

4、施工时间:每天施工时间为9:00―12:00,14:00―20:00。

5、装修施工用电不得超过装修住宅单位的装表容量,严禁擅自论接、乱拉电源线,超容量用电与管理公司协商后,在管理公司监督下,有管理人员在指定位置接临时电源线,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有住户负责。

6、管道供气设施和燃气用具(必须符合国家标准)的安装、维修、拆移、改装,必须持有专业资格证的单位专业人员施工,用户不得自行安装、拆除、改装。

7、空调机应按管理公司统一规划的'位置安装,不得破坏楼宇结构,凿坏墙体。

8、不得任意改变窗户、阳台色调;不得改变阳台用途;不得随意加装防盗网、防盗门。

9、施工过程中要注意垃圾袋装后,每天按指定地方放置。

楼梯、过道、天台、道路及其他公共地方不得作为加工、堆放材料和垃圾的地方,不得损坏公用设备、设施,保持公用地面、墙壁完好整洁。

10、未经管理公司事先同意,电梯不得作为运送装修材料和货物的工具。

装修管理制度篇二1、为贯彻实施国家《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标准》控制影响工程质量的各种因素,不断提高工程质量,为业主提供优质满意的产品。

建立和健全了由总工程师统一领导,项目经理负责,项目施工员、项目质量员具体实施,部门配合监督的'的质量保证体系。

2、加强现场管理,建立质量管理网络。

3、严格执行质量验收标准,贯彻执行质量体系程控中各项制度。

4、加强自检、互检和交接检及专业检查,填写'班组自检、互检记录',对工序质量信息反馈到缺陷频数较多的项目,及时按其特点,制定符合质量体系规定的纠正预防措施。

住宅装饰装修管理规定(4篇)

住宅装饰装修管理规定(4篇)

住宅装饰装修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住宅装饰装修市场秩序,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住宅装饰装修行业的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住宅装饰装修相关的各类建设活动。

第三条完善装饰装修管理服务体系,提供政府监管、企事业单位各类住宅焕新升级服务,促进绿色建筑与装饰行业的发展。

第四条建立住宅装饰装修施工质量监督制度,加强住宅装饰装修施工质量监管,保障工程质量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住宅装饰装修施工单位应当具备相关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配备符合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六条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住宅装饰装修施工单位的监管,加强对相关人员的培训和监督检查,确保住宅装饰装修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第二章住宅装饰装修施工质量管理第七条住宅装饰装修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进行施工,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规范。

第八条住宅装饰装修施工单位应当制定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并按照方案进行施工。

第九条住宅装饰装修施工单位应当配备符合要求的施工管理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管理和监督,并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第十条住宅装饰装修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施工合同规定的工期完成施工任务,确保质量和进度。

第十一条住宅装饰装修施工单位应当进行质量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第十二条住宅装饰装修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现场进行清理,保持环境卫生和安全。

第十三条住宅装饰装修施工单位应当做好施工记录和档案管理,便于施工质量的追踪和管理。

第三章住宅装饰装修材料和产品管理第十四条住宅装饰装修施工单位应当选用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材料和产品进行施工。

第十五条住宅装饰装修施工单位应当对所选材料和产品进行检验、检测,确保其质量符合要求。

第十六条住宅装饰装修施工单位应当保持与材料和产品供应商的良好合作关系,及时解决质量问题。

第十七条住宅装饰装修施工单位应当及时申请材料和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并在施工过程中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八条住宅装饰装修施工单位应当定期对施工现场的材料和产品进行质量检查,确保安全可靠。

小区装修管理规定

小区装修管理规定

小区装修管理规定一、背景介绍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小区成为了城市居民居住的重要场所。

在小区内进行装修是居民改善居住条件的必然需求,然而,装修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噪音、污染等问题也给小区居民的生活带来了一定的影响。

为了规范小区内装修行为,维护小区环境卫生和居民生活质量,制定小区装修管理规定显得十分必要。

二、装修管理范围小区装修管理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装修范围小区装修管理规定应当明确规定哪些部位可以进行装修,涵盖房屋内部和外部的装修范围,以及装修风格、色彩等方面的要求。

2. 装修流程明确装修申请流程、审批程序、施工时间、保洁要求等方面的规定,规范装修行为,保障施工过程中不对小区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3. 监督管理设立专门的装修管理部门或小区物业进行监督管理,对居民的装修行为进行跟踪和监控,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处理。

4. 环保要求制定有关建筑材料、施工工艺等方面的环保标准,鼓励使用环保材料和绿色施工工艺,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5. 安全措施规定施工期间应当采取哪些安全措施,包括施工现场的封闭、保护措施、安全警示标识等,确保施工过程中不会对其他居民造成人身财产安全隐患。

三、常见问题及处理办法1. 噪音扰民针对施工过程产生的噪音扰民问题,可以明确规定施工时间段,禁止在夜间或早晚高峰期进行大型机械设备作业,同时加强对施工噪音的监测和处理。

2. 施工污染在施工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粉尘、废水等污染问题,应当要求施工单位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并严格按照环保标准进行排放和处理。

四、相关责任方1. 居民责任居民在进行装修前应当向物业或相关部门提出申请,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批。

同时,在装修过程中应当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不得擅自更改原有结构或影响他人正常生活。

2. 物业管理责任物业公司要加强对小区装修管理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工作,并及时处理居民反映的问题。

对于违规行为要能够及时制止并做出相应处罚。

3. 监管部门责任相关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小区装修管理规定的宣传和解释,在实际操作中起到引导和监督作用,并及时更新完善相关政策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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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装修管理规定一、施工时间1、装修施工时间原则上定为8:30—17:30,若商户需要超过指定时间进行装修的,须提前提出书面申请。

2、所有切割、磨边、钻孔等发出大分贝噪音的施工项目必须在营业时间结束以后进行,或由物业部安排指定地点进行施工。

所有材料、装修垃圾的运输,务必按照商场指定的时间进行,同时不得扰及商场内其他各商户和顾客。

二、装修施工人员管理1、商户需对施工人员在装修期间的行为进行约束。

施工人员在场内必须佩带《施工人员出入证》。

2、装修施工期间,商户必须对其聘请的施工人员所引起的损坏或伤害负全责。

3、在装修期间,商户聘用的施工负责人必须确保其员工不得在装修商铺及商场其它地方进行赌博、留宿、发出噪音、骚扰他人及其它法律法规不允许的行为。

否则耀江广场物业部有权停止该商户装修工程而不做事先通知。

4、每日进入工地时,施工人员须遵守商场防损员指示,从指定3号安全通道进出,并主动展示所携带工具、包、袋或物品,如有需要,安全人员可进行物品登记,及查核记录,无误无疑后放行。

三、装修材料及垃圾运送1、所有垃圾、碎片等须由施工人员袋装后用小推车在非营业时间内运到指定垃圾点。

2、无论在任何情况下,未经同意,不得使用任何客用升降机和自动扶梯做运送物料之用。

只有货用电梯或指定的电梯、消防通道及楼梯可用于材料和杂物等的运输;装修期间电梯将由专人负责看管,使用者必须服从其指令。

3、在耀江广场的特定通道及路线只允许商场提供的橡胶轮的手推车进入,(而带有损坏耀江广场公共设施的运输工具全面禁止使用),使用手推车时不得损坏及弄脏升降机、墙壁、地板、走廊及任何公共地方,而运输所经地方,施工人员须采取保护措施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4、在运送材料时,必须确保包装完好,包扎紧固,以免污染和损坏电梯及公共地面。

不得超负荷运载。

四、安全管理1、商户必须在施工范围内保管自己的施工工具及材料、以免失窃,商场防损组不负责财物丢失的责任。

2、在整个施工过程中,商户须在其商铺范围内每50 m2保证提供至少一个手提干粉灭火器(4kg),以用于防火,并放在明显及便于取用的位置,此类器具由商户自购或向甲方租用。

3、严禁在商场内使用明火作业,凡需进行焊接或其他明火作业的工作必须在场外制作后进场装配,确有必要在场内进行的必须事先向物业部审批,并在现场做好安全防范措施;4、不得将过量的油漆或危险品存放于施工范围内,只准存放当天所需的用量。

五、施工要求1、施工单位须按预订的《装修施工进度表》按计划施工。

1.1当商铺进行装修时,所有涉及空调、供水及排水、消防系统、保安及消防报警等系统和机电的改造工程,因上述项目属甲方集中控制,必须统一管理,以免受到不必要干扰,故这些项目的改造必须征得甲方同意,并由其指定的施工人员进行,而改造项目的费用由商户自行承担。

施工中不慎造成消防系统失灵产生的后果与费用均由施工单位或个人承担。

1.2 商铺范围内的装修(除上述1.1所述项目及接驳供电系统工序外)可以自由选择装修公司。

1.3 需要拆除现有地砖的商户,必须在完成吊顶封闭铺设后进行打地施工,以免灰尘通过吊顶蔓延。

2、施工范围2.1 施工区域在任何时候都要局限于商铺内或指定的范围内进行。

2.2 施工过程中所有材料及垃圾、碎片等必须在商铺内或指定范围内存放,不得堆放于公共区域。

2.3 所有商铺的陈列道具,都应是在商场外预制。

一些必须在商铺范围内进行的施工工作,如可能打扰其它各商户,必须事先申请并在指定的时间内进行。

3、电气安装施工3.1 必须从指定地方接取电源,绝对禁止从基本照明处接驳电源。

如有需要可申请接驳临时电表进行用电计量。

3.2 电气安装和维修,必须按耀江广场《电气安装基本要求》及国家相关的电气安装要求规范操作。

4、其他要求4.1商户于装修前应先在商铺或施工范围外加装围板或围布,以减低粉尘及噪音。

此围板高:由地面至天花板,宽:包括商铺全部面对公共通道表面,或整个施工范围。

(详见后页样图)4.2 商铺不得制作任何形式的门,使商铺与商场分隔。

4.3 商户不得穿凿共有的隔墙、结构墙、柱和板等。

未得到许可,严禁改动上下水管道、供电线路及天花板等。

4.4 商铺范围内的一切内部隔墙须是轻质和干式结构的,如轻质石膏板等,须符合消防防火等级要求,不得使用木工板、塑铝板、泡沫塑料板等可燃高分子材料,可使用硅镁板、金属铝板代替。

4.5 装修期内应遮盖烟感,热感警报器,保护喷淋头并封闭空调进、出风口及排水、排污管口,以免导致阻塞。

4.6 不得搭建阁楼以作存货或其他用途。

4.7商户装修时,对公共区域及电梯天花、地砖、墙壁、结构、通道等公共地方,不得有任何损坏或刮花,任何因商户造成的对公共部位或其它品牌商铺的损坏由商户负责其修缮费用。

4.8所有外墙之权利属耀江广场所有,未得耀江广场书面同意,不得在外墙装修或悬挂招牌广告。

4.9 未经同意,不得在商铺内装置音响系统。

4.10施工人员严禁将泥头或油漆烂布等类的物品倒入公众洗手间的排水渠或马桶内,若造成厕所淤塞或影响到公共排水管,商户须负责支付所需修理费。

4.11商铺装修设计不得与消防、暖通等有关设施有冲突,如发生冲突应首先满足消防、暖通使用需要。

4.12商铺内临近公共通道一侧天花及空调风机位置每隔18m须开设600mm╳600mm检修口一个。

4.13 商铺内不得自行设置前台和导购员座习。

4.14 商铺内现有分隔墙体为轻质隔墙,商户若需在墙体上悬挂、附着物品,需考虑其承重能力,避免坠落或损坏墙体。

4.15 本商场设计用电负荷为50W/m2,请详细计算商铺用电负荷,避免超负荷用电。

4.16 天花吊顶设计承重负荷须考虑日后设备检修需要。

4.17 商铺内须留有一条明显的消防疏散通道,通道宽度不得小于1200mm,地面不得有高低。

4.18 铺内每60m2须设置不少于一个应急照明,应采用专用供电回路,穿金属管(KBG管)并采取防火保护措施。

4.19 空调新风机与安全出口间不应有隔断,如确需做隔断,其高度不应高于2000mm,不得影响消防排烟系统的使用功能。

其他部分需做隔断或封闭式空间的,图纸须经由消防设计资质的专业设计单位签字盖章确认,同时应对铺内的消防报警系统进行重新设计。

4.20空调回风口下方吊顶开口尺寸为2010╳640mm,空调送风口下方的吊顶需根据送风口尺寸开设。

4.21 商铺安全出口以本商场公用部位装修为准,不得随意更改,所有出入口加设由商场统一提供的安全出口标识。

4.22 装修商铺外边界以图纸(商铺分隔图)为准,不得越线侵占公用通道。

4.23 商户装修时不得拆除公共通道上方反灯槽。

4.24 商户装修时应保证商铺原有电话线、宽带线完整,不得私自拆除或剪断。

4.25 新入驻商户进场装修时,如需拆除商铺原有装修设施的,由新入驻商户自行负责。

4.26 其他设计规定根据商场经营要求另行确定,商户需配合执行。

六、装修设计规范1、天花板1.1 商铺层高4800mm,喷淋头高度约为3000mm(不同商铺略有不同)。

1.2 商铺天花板是否吊顶由商户自行决定,如有吊顶必须选用轻质材料(如轻钢龙骨石膏板)或采用透空式格栅吊顶并预留不小于600mm╳600mm的检修孔,吊顶采用的轻钢龙骨必须为60系列以上。

同时龙骨间距不能大于80CM。

1.3 吊顶可直接用膨胀螺丝吊挂在楼板上或焊接在钢梁上,但必须对钢梁焊接处进行防腐处理。

1.4 吊顶设计承重负荷须考虑日后设备检修需要。

2、地面2.1 商铺地面铺装材料由商户自行决定,但商铺与通道对接处地面高度必须持平。

3、隔墙3.1 商铺与商铺之间的隔墙均采用100mm轻质防火墙体进行隔断。

3.2 商铺内的隔断或墙体可采用轻钢龙骨石膏板或其他材质,但不得影响消防排烟及暖通设备运行。

4、通道4.1 商铺内须留有一条明显的消防疏散通道,通道宽度不得小于1200mm,地面不得有高低。

4.2 商铺内如有消防楼梯安全出口的,从安全出口至商铺出入口必须保持一条1800mm宽的通道,两侧镶贴50mm宽的与地面同高的黄色标线(虚实线均可)作为消防通道。

5、店招5.1 商铺店招尺寸为2400mm╳600mm,净高2400mm,店招内容不得超出底板范围。

6、用电6.1 商户电气设备容量不超过电表额定容量,照明设备容量控制在50W/m2瓦以内。

每回路负载累计额定功率不超过2KW,额定电流不超过16A。

6.2 电路安装须按规定穿阻燃钢导管,电线使用温州一厂、二厂生产的BV铜芯电线,线径不小于2.5。

地面布线须预埋。

7、消防安全7.1 设有防火门、卷帘门、紧急出口、喷淋头、烟感器、消防栓等有关消防安全之处所,均请避开,严禁在其前方及旁边作任何遮档,以确保正常使用功能。

7.2 商铺营业区内如设有消防栓,其前面1200mm范围内不可摆置任何道具。

7.3 装修设计不得与消防、暖通等有关设施有冲突,如发生冲突应首先满足消防、暖通使用需要。

7.4 商铺内中央空调、消防卷帘控制箱、通信线路接线箱等设备下方须开设检修口,临近公共通道侧天花板每隔18000mm须开设检修口一个,检修口尺寸:600mm×600mm。

7.5 所有木龙骨及木质道具非装饰面须刷消防部门认可的防火涂料三遍。

8、其它事项8.1 为确保整体效果,商场设计部有权检查所有装修图,若发现有与规范不符,与整体氛围不符,用电超载等情况时,商场物业部有权要求作相应的调整。

8.2 各营业区的实际面积,以现场尺寸为准,品牌设计人员须亲自到现场测量确认尺寸,否则此引起的争议由商户自行负责。

8.3 为便于图纸的整理、归档,请出图时统一尺寸为210×297mm(A4纸),同时请提供电子版CAD图纸一份,包括:平面图、效果图、施工图、电路图、立面图等。

七、电气安装基本要求1、商户进本商场安装电气,必须先与商场物业部联系认可安装,安装人员必须持劳动部门颁发的《电气安装操作证》。

2、灯箱、货架电气安装必须规范施工。

灯箱、货架内使用的日光灯不准用散件组装。

3、干线导线一般不得小于4平方毫米铜芯线;支线导线一般不得小于2.5平方毫米铜芯线,用电容量较大的用户,可根据用电情况而定,但必须安装配电箱进行分路。

4、所有导线都必须穿管敷设(电线管、PVC管、金属软管、引线槽等)严禁在管内或槽内接头,分支线加装分线盒,并联支路街头必须安装在阻燃盒内,电线管必须用管卡固定。

5、电气设备容量不得超过电表额定容量,照明设备容量控制在50W/m2瓦以内。

每回路负载累计额定功率不超过2KW,额定电流不超过16A。

6、变压器、整流器、小射灯等电感发热件不能直接安装在木板上,必须用阻燃材料阻隔。

7、商铺均需安装金属开关箱,开关箱内必须用漏电保护空气开关。

8、电视机展厅或用电容量较大的电源插座,应使用接线柱用螺丝固定的产品,每一个回路的电源插座数量不得超过3只,禁止使用多孔电源插线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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