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渡教学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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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狱中题壁》《自题小像》教材分析与教学建议

《狱中题壁》《自题小像》教材分析与教学建议

《狱中题壁》《自题小像》教材分析与教学建议1—3狱中题壁绝笔诗教材分析本课由两首诗组成:《狱中题壁》是谭嗣同在戊戌变法失败后所写,表达了自己为变法情愿献出生命的决心;《绝笔诗》作者是吉鸿昌,表达了他誓死抗日和对以蒋介石为首的国民党反动派的痛恨之情。

教学目标 1.认识3个生字,会写3个字。

2.有感情地朗读并背诵这两首诗。

3.结合相关资料理解诗句的意思,体会作者所表达的思想感情。

教学建议(一)教学准备课前布置预习任务,了解有关两位作者的资料,为理解两首诗做准备。

(二)教学过程 1.识字与写字进入6年级,识字主要以学生独立完成为主。

本课需要识写的生字中,“臾”的读音、“狱”的字形要注意。

2.朗读指导读诗要注意诗的韵味,读这种感情激昂、充满豪情的诗更应注意体会诗人的情感。

所以在朗读前一定要有比较充分的理解作为基础。

以《狱中题壁》为例,诗人在写这首诗的时候,不仅引用了典故,而且明确地表达了自己甘愿为变法献出生命的决心。

所以在朗读时,就要注意把这种坚决的语气读出来。

而《绝笔诗》则简洁明了,朗读时更要读得铿锵有力,掷地有声,把作者无所畏惧的精神表现出来。

3.阅读教学本课的两首诗中,《绝笔诗》比较易懂,《狱中题壁》需要联系典故进行理解。

《狱中题壁》理解:汉朝的张俭和杜根,都因揭发朝中权贵、上书要求太后归权皇帝而受打击迫害,他们吃尽苦头,但在当时就受到人们尊敬,死后更留下好名声。

谭嗣同自比张、杜,觉得扪心无愧。

他态度从容,决意含笑就义。

他又想到了康有为和王五,他们的“去”和自己的“留”是肝胆相照的,犹如巍巍两昆仑,皆为顶天立地的人物。

谭嗣同衷心祈愿这两位“生者”继续实现“死者”未竟的志愿。

(1)光绪二十四年(1898)八月慈禧太后发动政变,康有为出逃,作者被捕。

在狱中,他意气自若,拾起地上的煤屑,在墙壁上写下这首绝笔诗。

这首诗高度凝练地表现了谭嗣同以身许国、慷慨赴难的真挚的爱国热忱和崇高的献身精神,多少年来一直赢得广大读者的崇敬。

国际法教学大纲

国际法教学大纲

一、说明(一)课程性质法学专业的必修课,专业基础课程。

(二)教学目的本课程的教学目的在于使学生对国际法的基本问题和各个分支有比较全面、准确的学习和理解,掌握其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认清国际法有别于国内法的学科特点。

要求理论联系实际,了解中国政府在国际法上的立场及实践,培养观察,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为从事国际法的研究和实践打下良好基础。

(三)教学内容本课程系统地论述现代国际法的原则、规则和制度,分析一些重要的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

主要内容包括国际法导论,国际法上的国家、居民及领土法律制度、国际海洋法、空间法、国际环境法、国际组织法、国际人权法、国际条约法、国家责任、国际争端解决机制、武装冲突法。

(四)教学时数周学时4,共72学时(五)教学方式课堂讲授、案例教学、专题讨论、实践调查、学生自学等。

第一章导论教学要点:熟练掌握国际法的概念、渊源、编纂、基本原则及国际法的效力根据,可以准确区分国际法与国内法,了解国际法的发展。

教学时数:6学时教学内容:第一节国际法的概念一、国际法的定义二、国际法的主体三、国际法的特点第二节国际法的渊源、编纂一、国际法渊源的概念二、条约、习惯、一般法律原则、判例和学说、国际组织的决议三、私人和官方的编纂、国际法委员会的编纂第三节国际法的发展一、古代国际法二、中世纪欧洲国际法及其特征三、近代欧洲国际法及其特征四、现代国际法及当代国际法的趋向第四节国际法的效力根据问题一、关于国际法的效力根据问题存在的理论分歧二、主要的传统和现代学派。

第五节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一、不同的学说二、主要国家的实践三、中国的实践考核要求:领会并识记国际法的概念、渊源、编纂、基本原则及国际法的效力根据,领会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国际法的发展。

第二章国际法基本原则(4学时)教学要点通过本章教学,要求学生掌握国际法基本原则,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在现代国际法上的地位和作用。

教学时数:4学时教学内容一、国际法基本原则概说国际法基本原则是指在调整国际法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的许多原则和规则中,那些被国际社会公认、适用于国际法一切领域的、构成现代国际法基础而具有强行法性质的国际法原则。

统编一下语文教科书内容编排特点与教学建议

统编一下语文教科书内容编排特点与教学建议

统编一下语文教科书内容编排特点与教学建议从教材的编排体系看,一年级下册教材是对一年级上册教材的继承、延续和发展。

总体上说,一年级下册教材和教学有三个基本特点:以识字、写字教学为重难点,以口语交际为基本点,以阅读教学为引渡点。

现分述如下:一、识字教材的设计一年级下册要学习生字400 个,分散在识字教材、阅读课文和“语文园地”之中。

其数量分布如下表:一年级下册识字教学的基本出发点是:(1)大数量的识字。

一年级下册教学的重点是学习生字 400个,包括字的音、义、形三个元素,其难点是字形。

(2)提高性的识字。

一年级下册的识字教学是一种更规范性的识字。

已有一年级上册的识字教学经历,一年级下册属于一种提高性的识字教学类型。

(3)环境中的识字。

一年级下册的识字教学提倡“大环境识字意识”,在特定的情境、规范的语境、良好的心境中识字。

把握好一年级下册识字教学的以上三个基本出发点,是进行有效识字教学的成功保证。

下面提出一些具体的识字教学建议:1.识字教材。

一年级下册共编排了 2 个单元的识字教材,有 8 篇课文,共识生字 93 个。

其中,第一个识字单元有课文 4 篇,识生字 44 个。

第二个识字单元有课文 4 篇,识生字 49 个。

顾名思义,识字教材就是以识字为主体的教学内容。

一年级下册关于识字单元的编写有三种类型:(1)词语。

如识字课文 1、7。

这类识字课文的教学,要求先创设主题情境,后学习词语,最后构建主题词串(词与词之间的联系)。

提倡在专题性口语交际(课文 1 的主题是“春夏秋冬”,课文 7 的主题是“操场上”)中学习词语。

应该提示的是:一年级下册学习词语,要尽可能以词为单位,少出示独立的汉字。

(2)儿歌。

如识字课文 2、3、5、6、8。

可见,一下年级的识字教材大多是通过儿歌、对韵歌学习生字。

这些识字课文的教学,要求有三:一要多读背课文,在朗读、吟诵、歌唱、背诵中学习课文;二要多认识生字。

创设学习汉字的情境,让学生多与生字接触。

国际刑法学现代刑事法学系列教材

国际刑法学现代刑事法学系列教材

第一节 国际刑法的基本原则概述
一、国际法基本原则对国际刑法基本原则产生的影响
结合国际法和国际刑法不同历史时期形成的基本原则,从当 前国际刑法直接执行与间接执行的两种模式上分析,国际刑 法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各主权国家,尊重国家主权已经成为 国际社会共同追求的基本理念,国际刑法基本原则的形成与 发展同样应体现国际社会的共同价值观念,但同时也要求主 权国家履行其所签订的条约、公约中规定的义务,积极提供 刑事司法协助与合作。此外,国际刑法在追求以国家主权为 轴心的基础上向保障人权领域扩展,从而使国际刑法的基本 原则蕴涵了国际人权保障的内容。
二、国家刑事法基本原则对国际刑法基本原则 产生的影响
综合国际法和国家刑事法对国际刑法基本原则 产生的影响可见,国际刑法的基本原则应包 括如下内容:尊重国家主权原则、合法性原 则、普遍管辖原则、个人刑事责任原则、刑 事诉讼中保障人权原则和国际合作原则。
第二节 尊重国家主权原则
一、国家主权与刑事司法管辖权之间的关系 刑事管辖权是国家基于国家主权原则而派生的一项基本权利。
(二)国际刑法的直接渊源
1 公约,是指在许多国家或国际组织的主持或赞助下或在国际会议上
为解决某个或某些重大问题经谈判而订立的专门规定事项的多边 条约。
2 习惯法是习惯运动的进程,通常是指经国家承认,具有法律效力的
社会习惯。
3 一般法律原则,是指在所有或大多数国家法律体系中占有一定地位,
自然为各国所称许而在国际法律体系中加以适用的法律原则。国 际公约和国际习惯并非国际刑法的唯一渊源,《国际法院规约》 强调“一般法律原则为文明各国所承认”。与具有针对性的制定 法或国际公约及国际习惯法相比,一般法律原则属于尽可能得到 国内法认可并加以适用的普遍性原则。

解决问题“求一个数的几分之几是多少”

解决问题“求一个数的几分之几是多少”

“求一个数的几分之几是多少”教学设计【教学内容】六年级上册,第二单元解决问题例 1.及做一做,练习四的第二题和第九题。

【教材解读】稍复杂的求一个数的几分之几是多少的应用题比基本的求一个数的几分之几是多少的应用题的数量关系稍复杂一些,题目所求的数量不是已知的几分之几所表示的数量,而是与这个数量有关的另一个数量,它是基本的分数乘法应用题的发展。

所以稍复杂的分数应用题的教学基础是一步分数乘法应用题和一般复合应用题,而一步分数应用题的教学依据实质上是分数乘法的意义。

教材借助线段图帮助学生分析数量关系,寻求解题思路,重点突出先求出一个数的几分之几是多少,再根据整数加、减应用题的数量关系求出题目要求的数量的解题思路。

这种解题思路,学生容易理解,也容易纳入学生的知识结构中去,是后面用方程解分数除法应用题的基础。

稍复杂分数除法应用题在解题思路、数量关系与稍复杂分数乘法应用题是完全一致的。

同时也与中学解答应用题的方法相一致,为中学应用题学习打基础。

所以这种思路是本节课教学的重点,务必是每位学生都能熟练的掌握。

教材在这种方法解答后,提出了“还有其他的解法吗?”的问题,让学生思考,使学生在解题时放开思路,加深对数量关系的理解,灵活解答。

【目标预设】1、通过学生独立的思考,生生间、师生间的多向交流,初步理解,掌握稍复杂的分数乘法应用题的数量关系,每位学生务必学会先求单位“1”这个数量的几分之几是多少,再根据整数加、减应用题的数量关系求出题目要求的数量的解题思路,以此提高学生的分析推理等思维能力。

2、在此基础上,根据班级的实际情况,让学生在解题时开放思路,探讨其他解答,加深对数量关系的理解,达到灵活解答。

以此来提高学生数学思维的深刻性与灵活性,体验解答问题的多样性。

3、让学生在经历数学问题的发生、形成、解决的过程中,体会数学与生活的联系,感受数学就在身边,从而对数学产生亲切感,培养数学意识,发展数学眼光,形成良好的数学思考、数学学习的习惯。

国际法教学大纲

国际法教学大纲

国际法教学大纲一、课程名称1、课程中文名称:国际法2、课程英文名称:Public International Law二、学时总学时:36学时三、考核方式考查四、适用专业法律专业/经济管理专业五、课程简介国家的存在和相互交往,产生了国际社会和国际关系。

国际社会的维系和国家之间的正常交往需要有规则,因此产生了国际法。

在《国际法》这门课程中,主要讲解国际法的概念、特征及渊源,国际法的基本原则,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国际法主体与国家责任;国际法上的承认与继承;国家领土;海洋法;空气空间法和外层空间法;国际环境法;国际法上的居民;国际人权;国际条约;外交与领事关系;国际组织;和平解决国际争端;战争与武装冲突等国际法基本理论和实践问题。

本课程旨在让学生系统地掌握国际法基础知识和基本理论,提高运用国际法知识和理论分析和解决国际法实践问题的能力,同时为学习和掌握其他相关国际或涉外法学课程打下基础。

六、本门课程在教学计划中的地位、作用和任务本课程为法律专业和经济管理专业的基础课。

本课程是学生学习其他国际或涉外法律的前置课程。

通过本课程学习,学生应掌握国际法的基本概念、基础理论,熟悉国际法的主要实践,了解当前国际法的新发展和出现的热点问题,能够用所学国际法知识和理论分析和解决国际法问题。

七、课程内容和教学要求第一章导论内容:1.国际法的概念(1)国际法的名称(2)国际法的性质(3)国际法的特征2.国际法的渊源(1)国际法渊源的含义(2)国际法的主要渊源——条约和习惯(3)国际法的其他渊源3.国际法的基本原则(1)国际法基本原则的概念和特征(2)和平共处五项原则4.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1)国际法与国内法关系的理论(2)国际法与国内法关系的实践(3)中国处理国际法与国内法关系的实践5.国际法简史(1)国际法的产生及演变(2)现代国际法的发展趋势要求:掌握国际法的概念,抓住国际法的特征,了解国际法的渊源,特别是条约和国际习惯,理解国际法基本原则,知道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基本原则的基本内容,掌握国际法与国内法关系的各种理论和实践作法,了解国际法发展简史迹。

《外国刑法学》课程教学大纲

《外国刑法学》课程教学大纲

《外国刑法学》课程教学大纲一、《外国刑法学》课程说明(一)课程代码: 02130050(二)课程英文名称: Foreign Criminal Law(三)开课对象: 法学专业(四)课程性质:外国刑法学是法学专业本科生的一门专业选修课, 该课程具有严密理论和逻辑科学体系的学科,是辅助中国刑法学的一门基础限选课程, 因此,与中国刑法学联系甚密, 同时与外国刑事诉讼法学共同构造外国刑事法学学科。

(五)教学目的:在刑法学教学过程中,学生不仅要求掌握中国刑法的有关基础理论知识, 而且要求熟悉外国刑法中的相关理论基础知识, 通过业务学习, 借鉴外国刑法, 以更好地服务于中国刑法的理解和适用, 培养成既懂中国刑法理论又会外国刑法知识的法律人才。

(六)教学内容:外国刑法学的课程内容主要包括外国刑法学绪论、犯罪论、刑罚论、外国刑法学分论等内容。

(七)教学时数:教学时数: 32学时(八)考核方式和成绩记载说明考核方式为考试。

严格考核学生出勤情况, 达到学籍管理规定的旷课量取消考试资格。

综合成绩根据平时成绩和期末成绩评定, 平时成绩占40%, 考试卷面成绩占60%。

二、讲授大纲与各章的基本要求第一章刑法的渊源教学要点:英国刑法是英美法系各国法律的源头, 而英国刑法则是英美法系刑法中的瑰宝。

因此要阐释英美刑法的渊源, 有必要从英国刑法的视角做一剖析。

本章学习的目的是了解英国刑法的渊源, 主要是普通法、制定法以及国际法。

教学时数: 1学时教学内容:第一节普通法一、普通法的概念二、普通法的特点第二节制定法一、制定法的概念二、制定法的特点考核要求:1.普通法1.1 普通法的概念(识记)1.2 普通法的特点(领会)2.制定法2.1制定法的概念(识记)2.2制定法的特点(领会)第二章犯罪的概念和类型教学要点:英美法国家一般都没有明确规定犯罪的概念, 并不能因此得出英美法中缺少判断犯罪的标准。

本章的学习目的就是要掌握英美法国家关于判断犯罪的标准及其理论价值和犯罪的分类。

【新教材】统编版高中语文选择性必修:上册+中册+下册 教学计划全套(含教学进度表)

【新教材】统编版高中语文选择性必修:上册+中册+下册 教学计划全套(含教学进度表)

【新教材】统编版高中语文选择性必修上册教学计划一、班级学生现状分析通过高一一年的教学,从整体来看,所任教两个班级的学生好的习惯(课堂听讲,记笔记,发言提问)正在逐步养成,学习兴趣和学习态度也有了明显的转变,语文的综合能力也在原来的基础上有了较大的提高。

二、教材分析选择性必修上册在整个统编教材体系中属于中间阶段,对提高学生的语文素养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准确地说,是肩负着提高学生文学欣赏能力的重任。

本册教材教学内容以文学作品——通讯报道、名著阅读为主,安排了一个单元的《逻辑的力量》学习任务,集中学习古典名著经典。

本册教材仍突出教学的人文性、多样性、探究性、开放性,重视学生语文素养的全面提高,特别是文学欣赏能力的提高。

注重培养学生的自主意识、创造精神、合作意识与知识的整合能力。

全册内容分为五个单元。

全册共编排了15篇课文,其中教读课文8篇,自读课文7篇,每个单元一个主题。

下面,分单元进行具体分析。

第一单元:“革命精神”。

正视历史,才能珍稀当下;尊重历史,才能实事求是;铭记历史,才能开阔未来。

我们今天拥有的幸福生活,都是无数革命先烈们用鲜血和生命换来的,它们的英雄事迹,将永远值得我们学习和怀念。

第二单元:“中国传统文化经典研习”。

本单元所选课文哲理性较强,注重从多方面给学生以人生的启示,并丰富他们的生活经验;注意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开阔学生的视野,提高学生思辩的能力;注意文体特点。

第三单元:“外国作家作品研习”。

本单元的课文都是世界文学史上优秀的小说作品,体现了人类对社会的认识,揭示了人类才成长的精神轨迹,带给人们以审美的愉悦。

注意小说的体裁特点,了解人物、情节、环境等要素,分析把握小说的主题;注意培养学生的想像能力的创造能力,阅读小说,既是接受的过程,也是再创造的过程,理解作者的写作意图的作品本身是首要的,但是得出自己的见解(可以和大家相同,也可以是独创的)也是很重要的;注意揣摩小说的语言,从中得到启发,并不断积累,提高实际的语言运用能力。

涉外经济法教材

涉外经济法教材

涉外经济法教材
关于涉外经济法的教材有很多,以下是一些比较常用和经典的教材:
1. 《涉外经济法教程》- 顾明远、董恒庆
这本教材全面介绍了涉外经济法的基本概念、原则和法规,并对外贸经济法、外商投资法、国际商法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讲解。

2. 《国际经济法》- 陈合群、杜森宇
该教材主要涵盖国际贸易法、国际经济合作与法律机制、国际投资法和转让定价法等内容,是涉外经济法和国际经济法领域的经典教材之一。

3. 《国际经济法与中国外经贸法律》- 苏跃峰
这本教材融合了国际经济法与中国外经贸法律的内容,综合介绍了国际贸易法、外商投资法、国际交通运输法等方面的知识,并着重分析了中国的外经贸法律制度。

4. 《国际经济法》- 蔡劲松、高运祥、胡梦晓等
该教材系统地介绍了国际经济法的概念、原则、框架及规则,涵盖了国际贸易法、国际投资法、国际金融法等方面的内容。

5. 《国际贸易法》- 张刚、朱兰平
这本教材重点介绍了国际贸易法的基本理论和实践,包括国际贸易组织、国际贸易规则和例外原则等内容,并对中国的国际贸易法律制度进行了分析。

这些教材都是涉外经济法领域的主要参考书,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选择适合的教材来学习。

同时,还可以参考相关学术期刊和法律数据库,以获取更多的研究资源和最新的法律动态。

最新整理出监教育教案教学教材

最新整理出监教育教案教学教材

时间:年月日地点:综合楼教室主讲:主题:法律常识教育参学人员:应到人实到人法纪教育第一讲第一章法律基本知识第一节法律概述一、什么是法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反映由特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意志,以权利和义务为内容,以确认、保护和发展统治阶级所期望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为目的的行为规范体系。

二、法的特征(一)法是调整人们的行为或者社会关系的规范,具有规范性法律作为一种行为规范,为人们提供某种行为模式,指引人们可以怎样行为、必须怎样行为或不得怎样行为。

(二)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者认可的,体现了国家对人们行为的评价,具有国定意志性国家制定,指国定立法机关根据其职权创新法律;国家认可,指国家立法机关赋予社会上业已流行的行为规则以法律效力。

制定或认是国家创立法律的两种主要方式。

法律是由特定的国家机关制定或认可的,所以我们以常常把法律称为“国法”。

(三)法是以国家强制力为最后保证手段的规范体系,具有国家强制性国家强制力主要指军队、警察、法庭、监狱等。

法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

(四)法在国家权力管辖范围内普遍有效,因而具有普遍性法与其他社会规范的重要区别之一,就在于法具有普遍约束力,即法作为一个整体在本国主权范围内,所有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都必须遵守法。

三、法与道德的区别法与道德作为人的行为规范和行为准则,都有维护国家机器正常运转,维护社会生活有序进行的作用。

两者相互配合、相互映照。

(一)两者起源时间不同法是随着阶段和国家的产生而产生的;道德则是任何社会都有的社会意识形式,有人群的地方就有道德的存在。

道德的出现远早于法。

时间:年月日地点:综合楼教室主讲:主题:法律常识教育参学人员:应到人实到人第二讲第一章法律基本知识第一节法律概述三、法与道德的区别(二)两者表现形式不同法同国家制定或认可,其制定、修改、废除都有严格的程序规定;强调通常是约定俗成的,存在于人们的思想和观念这中。

法学类教材

法学类教材

法学类教材
1.李建伟《民法专题讲座》
这本书每一个问题都是采取法条+要点+举例的三部分组成,全书大概1600个法条,2100个知识点,2000个例子,700多页内容不少。

每一个问题展开都是先法条,然后法理阐述与要点归纳,最后举例。

按李老师自己的话说,这本书可以精度可以简读,法理简释和要点归纳大概占一半内容。

2.罗翔《刑法学讲义》
这又是一本可以精度可以简读的书。

用罗翔老师自己的话说,经查抓嫌疑人的时候发现嫌疑人都在看《刑法学讲义》。

这本书一共九章,基本上是罗翔老师自己的上课说的那些内容,特点是例子多,适合新人扫盲,缺点是罗翔参杂了他自己对于法治理论的一些阐述,容易给新人看懵。

3.柏浪涛《柏浪涛刑法攻略》
柏老师这本书厚一点,亮点在于对于新手,有很多类似公式定理的简化内容,看得懂记得住。

而且柏老师的书还有一个优势就是出版多年,结构和排版很完善很舒服。

略读课文教学----引渡会阅读

略读课文教学----引渡会阅读
浏览:即大略地看,快速地读。浏览的 主要任务是从阅读材料中捕捉重要信息,为 准确地对这些信息进行提炼和概括作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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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略读的教材安排 与教学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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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略读课文教学教材编排 二年级下册开始尝试性安排略读课文, 三年级占总数的 25%; 四年级约占总数的 44%; 五、六年级精读、略读各占 50%。
案例二:《妈妈的账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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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孔明智退司马懿》
重点:通过空城计来感悟孔明之智, 过程: 一默读,了解课文内容。 二默读,用流程图展示智退的过程。 三讨论,孔明能够做到智退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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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二《妈妈的账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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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2:《妈妈的账单》
一、揭示课题,引“账”单 二、真奔重点,学“账”单 1、自学默读,框出两份账单。 2、 出示彼得的账单,了解“款项”的 意思。 3、阅读妈妈的账单,联系自己的妈妈想 一想“十年”妈妈为彼得做了什么? 4、替“羞愧万分”的彼得说说心里话。 三、报答母爱,列“账单”
对牛弹琴,不是牛的错,而是弹的 人没有智慧-——因为弹错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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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最需要的能力
1.捕捉提取所需信息的能力
2.整体感知的能力
3.形成解释的能力 4.评价的能力。 5.解决问题的能力
如从文章或书本中学习表达能力 如布局谋篇,口语交际、运用语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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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将来的学习生 活中运用得最多的是略读
学会浏览:根据需要快速地看,可 以先看标题, 再看课文;可以一目十行 进行跳读,与需要无关的略去不看,相 关的比较认真地看,并对信息进行处理、 加工,为我所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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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略读课文的教学几个关键词
大略:抓大放小,有所侧重 应用:阅读方法,迁移运用 自主:放手实践,主动探究

2019年法考三国《引渡和庇护》知识点

2019年法考三国《引渡和庇护》知识点

2019年法考三国《引渡和庇护》知识点希律法考为大家整理2019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三国《引渡和庇护》知识点,商经精讲系列教材将知识点分章节逐一解析,将知识融会贯通,高效提分。

一、引渡引渡是一国将处于本国境内的被外国指控为犯罪或已经判刑的人,应该外国的请求,送交该外国审判或处罚的一种国际司法协助行为。

在国际法中,国家没有一般的引渡义务,因此引渡需要根据有关的引渡条约进行。

我国《引渡法》第十五条规定,他国向我国请求引渡时,若无引渡条约,请求国应当作出互惠的承诺。

可见,在我国,引渡须以条约或互惠承诺为基础。

(一)引渡的一般原则在引渡的国际法实践中,双重犯罪原则、本国公民不引渡原则、政治犯不引渡原则、罪名特定原则、转引渡需同意原则是被一般接受的原则。

1. 双重犯罪原则。

双重犯罪原则是指被请求引渡人的行为必须是请求国和被请求国的法律都认定的犯罪。

2. 本国公民不引渡原则。

在国际实践中,除非有关引渡条约或国内法有特殊规定,各国有权拒绝引渡本国公民。

3. 政治犯不引渡原则。

政治犯不引渡原则中,关键是对政治犯罪的认定问题。

实践中,认定政治犯罪的决定权属于被请求国。

国际法规定了一些不应视为政治犯罪的行为,包括:(1)战争罪、反和平罪和反人类罪;(2)种族灭绝或种族隔离罪行;(3)非法劫持航空器;(4)侵害包括外交代表在内的受国际保护人员罪行等。

4. 罪名特定原则。

罪名特定原则是指请求国只能就其请求引渡的特定犯罪行为对该被引渡人进行审判或处罚。

如果以其他罪名进行审判,一般应经引出国的同意。

5. 转引渡需同意原则。

请求国如果将被引渡人转引给第三国,一般应经原引出国同意。

(二)我国引渡法的规定2000年我国颁布了《引渡法》,对有关引渡的问题作出了具体规定。

截至2017年年底,我国签订了引渡条约48项(34项生效)。

1.引渡的条件根据《引渡法》第七条的规定,外国向我国提出的引渡请求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才能准予引渡:(1)引渡请求所指的行为,依照我国法律和请求国法律均构成犯罪;(2)为了提起刑事诉讼而请求引渡的,根据我国法律和请求国法律,对于引渡请求所指的犯罪均可判处一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其他更重的刑罚;为了执行刑罚而请求引渡的,在提出引渡请求时,被请求引渡人尚未服完的刑期至少为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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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7月21日下午6时,加拿大联邦法庭于温哥华宣布,否决赖昌星暂缓执行遣返 令的申请。赖昌星将会被遣送回中国,最快是2011年7月23日。
• 2011年07月23日07:51 赖昌星在加拿大警察押送下遣返中国。
我国引渡赖昌星回国的障碍分析:
• 理由一、从国情与法律来说,难以成功引渡的理由无非是加拿大 在内的一些国家的法律规定,经济犯罪并不构成判处死刑的地步, 加拿大法律规定,经济犯罪并不构成判处死刑的地步,而中国法律 规定这种重大经济犯罪是必 须要进行死刑判罚的,如果一旦引渡 回中国,国外认为有些太过于严酷, 是对罪犯的 一种人权的侵犯, 因此加拿大政府按照他们的国情来说,不引渡赖昌星也是有一定的 理由的。
对我国引渡条约缺失的现状,我们首先要做的就是拓宽渠道,加快与更多的国家建立引渡合 作机制,特别是注重加快扩展与西方发达国家的引渡合作关系。引渡条约确定了缔约双方的 权利义务,在进行引渡合作的时候简单明了。根据国际法条约必守的原则,使引渡合作成为 缔约双方的一项国际义务,这样有助于防止在无条约情况下双方漫长的政治博弈,有利于提 高引渡合作的效率。双边引渡条约通常明确规定了引渡的具体条件和程序,因此在实践中可 操作性较强。
• 2007年4月19日,移民暨难民局取消对赖昌星的宵禁令。
• 2007年11月20日,联邦法院开庭申理移民部要求恢复赖昌星的宵禁规定一案。
• 2007年11月28日,联邦法庭法官哈林顿(Sean Harrington)判决继续取消对赖昌 星的宵禁令。
• 2009年1月22日,加拿大移民部批准赖昌星的工作准证申请,允许其在加拿大工作 。
我们对于死刑犯不引渡原则采取积极的态度,那么许多国家就不会在与我国缔约问题上表现 冷淡,他们可以通过我国对于死刑犯不引渡立法态度来探明中国的立法精神从而打开我国引 渡合作的新局面。《联合国引渡示范条约》对于死刑犯不引渡的立法模式采取的是附条件引 渡的模式,即首先作出死刑作为拒绝引渡事由的一般性规定,同时规定附条件引渡。这样的 规定,既顺应了国际潮流,又不失一定的灵活性。
可以说,中国以“免死”引渡赖昌星, 这不得不谓是一种主权之痛。但进而, 也让我们从赖昌星遣返案的障碍中体会 到我国大陆地区引渡制度存在的缺陷, 并给了我国完善引渡制度的思索与启迪。
我国大陆地区引渡制度的存在的缺陷:
1、加入了许多的国际公约,但由于国内没有相应 的立法与之配套。 2、即便是有了相应的立法,大部分有“应急”之 说,在使用和与其它的国家合作的时候依然困难重 重,赖案就是一个例子。 3、刑法的适用存在问题。(三次的刑法修正案) ······
其二,通过政治、外交手段,为完善引渡法律制度,提供良好的政治支持。这项 原则主要体现在我国与各国签订引渡条约的努力之中。通过政治、外交上的努力, 积极稳妥地参加和批准能对我国产生积极影响的国际引渡条约。在求同存异的基 础上,争取与世界上更多的国家签订引渡条约,建立起引渡合作机制。从而为我 国的引渡制度的完善。
引渡
• 2006年5月18日,加拿大边境服务局宣布移民部完成对赖遣返前风险评估,决定启 动遣返程。赖昌星随后向联邦法庭提出延缓遣返上诉,并要求对遣返前风险评估进 行司法复核。
• 2007年4月5日,加拿大联邦法院对赖昌星案做出判决,宣布此前移民部对其全家发 出的遣返令无效,接受赖昌星提出对遣返前风险评估进行司法复核的申请。
由此我国《引渡法》可以把死刑犯不引渡列为可以拒绝的理由:“根据请求国的法律,被请 求引渡人可能被判处死刑,除非请求国作出足够的保证不判处死刑,或者在判处死刑的情况 下不执行死刑。”
其三,增强国际引渡合作,减少引渡条约的缺失所带来的不利影响
由于引渡条约是国与国之间进行引渡实践的主要法律依据,所以如果没有签订引渡条约,国 家之间就没有引渡的义务。出于各种原因,截至到目前,中国仅与波兰、蒙古、罗马尼亚等 41个国家签订了44个司法协助的协定或条约。这其中与我国签订双边引渡条约的只有29个国 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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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我国引渡制度的宏观思考
在完善引渡制度的过程中应至少把握以下两点:
其一,坚持引渡制度的法律完善为主,因为从性质上说,引渡还是一项国际法律 制度,所以说完善我国的的引渡制度应该把主要任务放在完善和健全我国国内的 引渡立法。在引渡制度的发展过程中,注重针对政治犯不引渡、死刑犯不引渡各 个原则存在的不足与缺陷以及各原则出现的新特点的予以考虑。
•理由二、从引渡制度来说,中国与其它国家间存在着没有互相引 渡的协议。 •理由三、从经济利益角度来说,赖昌星虽然也是加拿 大人所瞧不起的类型, 但其手中拥有着巨大的经济牌,无疑也会 给当地带来不可估计的“效益”。
理由四、从国内少数人的利益角度来说,从一些网友揣测评论分析, 也有人认为 一直不能被引渡回来的缘由是“远华大案”牵涉到的 官员太多, 如果赖昌星成功引渡回国,势必会让一些人丢掉乌纱, 甚至会锒铛入狱。
完善我国引渡制度的微观举措
其一:关于政治犯不引渡原则的完善
我国《上但书条款:“根据我 国所加入的国际公约不认为为政治犯罪除外”。这样既体现了对政治犯的庇护,又防止了对 于政治犯不引渡原则的滥用,可谓是一举两得。
其二,关于死刑犯不引渡原则的完善
如果说过去我们国家的立法在死刑犯不引渡原则持回避态度还有一点理由可言,那么目前的 形势是世界各国引渡立法签订的引渡条约以及参加的国际公约都明确规定了死刑犯不引渡原 则,这项原则已经普遍被国际社会所接受,被越来越多的引渡立法和实践所证明。在这样的 背景下,我国现行立法如果还继续对此问题不加以解决,那么这种做法必然与国际上通行的 做法相背离,我国立法和司法上的死刑状况使一些想与我国进行引渡合作的国家望而却步。 长期下去,必然会对我国引渡工作的开展产生很大的阻力,也不利于我国在国际社会树立开 放、进取、保护人权的国际形象。
赖昌星案最终决断:
• 2007年2月13日,中央纪委副书记干以胜说 ,“赖 昌星回国会受虐待”毫无根据,我国已承诺不判赖昌 星死刑。干以胜指出: “我国刑法有明确规定,死 刑有两种情况 ,一种是立即执行,一种是缓期执行。 我国已承诺不判处赖昌星死刑,就包括不判处他立即 执行和缓期执行,这个法律规定是非常明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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