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 37 T 2863-2016电气火灾监控系统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
2016最新规范、标准名称编码
2016最新现行规范、标准名称编码1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2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103 《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20034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5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3(2009版)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7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20098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9 《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0710《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11《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12 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1113《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50108-200814《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 15《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1116《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1217《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1018《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19《建筑防腐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12-2014 20《钢结构工程施工规范》 GB50755-301221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5-200122 《钢结构焊接规范》(GB50661-2011)23 《高层民用建筑钢结构技术规程》JGJ99-201524 《碳素钢结构规范》GB/T700-200625 《碳钢焊条》GB/T5117-199526 《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GB/T1591-200827 《钢结构用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GB/T1228-200628 《熔化焊用钢丝》GB/T14957-199429 《钢结构防火涂料应用技术规范》CECS24:9030 《埋弧焊用第合金钢焊丝和焊剂》GB/T12470-200331 《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33-200132 《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 JGJ102-200333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 50189-200534 《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 50176-9335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36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1537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4-201438 《建筑给水排水与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39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1-200540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0241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GB50312-200742 《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10-200243 《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T50081-200244 《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50119-201345 《砌体工程现场检测技术标准》GB/T50315-201146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26—200647 《建筑外门窗气密、水密、抗风压性能分级及其检测方法》GB/T7106-200848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1049 《建筑隔声测量规范》GB/T75-8450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50150-200651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52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53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200854 《城市建设档案著录规范》GB/T50323-200155 《建筑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56 《混凝土泵送施工技术规程》JGJ/T10-201157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58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59 《高处作业分级》 GB/T3608-200860 《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61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62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201463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1264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办法》JGJ59-201165 《钢筋焊接试验方法》JGJ/T27-201466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67 《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GB50231-200968 《压缩机、风机、泵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5-201069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4-201470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6-200771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高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J147-2010。
消防常见问题统一技术措施
消防常见问题山东省建筑电气三会一网2017年6月20日于济南青岛(一)低压配电系统1.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第10.1.10.3条要求,消防配电线路与其他配电线路敷设在同一电缆井、沟内时,消防配电线路应采用矿物绝缘类电缆。
问题:消防配电线路与其他配电线路敷设在同一电缆桥架内是否按照上条执行?某些开发商(例如恒大)以规范只是要求在同一电缆井、沟内时,才按照上条执行,敷设在同一电缆桥架内规范没有要求,因此不执行上条要求。
答复:更要按此规定2.山东省《民用建筑电线电缆防火设计规范》6.1.3电力电线电缆在电缆桥架敷设时,除消防专用的供电电线电缆外,其它电力电线电缆不宜在耐火金属槽盒内敷设。
问题:是否可以理解为非重要的小容量非消防负荷可以与消防供电线路共桥架敷设。
答复:不是按以上考虑,主要是从经济性考虑,详见条文说明。
3.根据消防局要求配电箱不允许放在封闭楼梯间内。
某项目在底层封闭楼梯间下设置消防电梯集水坑,电气专业将其排水泵控制箱设置在楼梯间内侧墙上,消防审图要求将控制箱移出楼梯间,而配电规范又要求在设备附近设置控制按钮箱,最后只能将消防电梯集水坑移出楼梯间。
配电箱放在底层封闭楼梯间内,不影响疏散,是否可行。
答复:不允许放在封闭楼梯间是为了防止烟气扩散的楼梯间。
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10.1.6中关于供电回路的解释是从总配电室或分配电室到消防设备或消防设备室的回路。
其中关于分配电室的定义,大底盘车库上单体的分配电间算不算分配电室,可否从此之后分为消防与非消防。
总配电室到分配电室的这段线路肯定是需要按耐火处理,但应该不算消防配电线路,经过电缆沟或电井不需要必须按矿物绝缘处理。
答复:大底盘车库和以上单体如按一个建筑物考虑,单体配电间不算分配电室,按不同建筑物考虑,则是。
一般按同一建筑物考虑。
5.对于容量较小的消防风机、水泵如采用断路器+接触器+热继的保护方式,断路器是否可以选用微断?答复:可以,但短路容量应满足要求,如有过负荷保护应与热继电器匹配。
138749_电气火灾监控系统设计施工验收规范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设计施工验收规范收藏此信息打印该信息添加:佚名来源:未知摘要:电气火灾报警系统随着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完善和工程应用的不断普及而得到改进,与此同时人们对电气火灾报警系统的应用又在提出新的要求,不断推进着电气火灾报警系统技术应用的发展,本文主要是针对电气火灾报警系统工作特点和不同应用场所具体设置要求进行了介绍,希望通过交流,共同增进对电气火灾报警系统设计的重视,更加合理的应用电气火灾报警系统预防电气火灾的发生。
关键词:电气火灾报警系统;一般场所的应用;特殊场所的应用;改造工程的应用前言自“高规”发布实施以来,设计、施工、消防、业主等单位,对“高规”新增条文都有不同的理解,但存在着对设计、施工、验收的标准方式有着很大差异,势必给电气火灾报警系统正常运行存在着隐患,由于国家还没有出台设计、施工、验收标准,使很多设计、成套、业主等单位存在着对《高规》、《建规》“宜”字的不同理解,规范条文用词为“电气火灾报警系统”,表明应该是一个联网的整体装置,是一个完整系统,而不是以往分散设置的单个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或传统漏电开关可以胜任的。
《高规》条文说明中,也特别强调“这些设备要采用国家消防电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合格的产品,以确保质量安全”,可见并非是使用普通漏电开关就可以的,许多电气设计人员往往有此错误倾向。
关于“宜”字的把握,规范用词说明指出: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
可见,“宜”原则上是首先要考虑设置的,没有特殊情况,没有经消防主管部门同意,是不能随便选择取消设置的。
一、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具体设计安装位置由于《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是建筑设计规范,而不是电气火灾报警系统产品检验标准,更不是电气火灾报警系统设计、施工验收规范,因此,条文要求比较粗,造成目前电气火灾报警系统设计、施工、验收没有明确标明,势必影响到电气火灾报警系统工程的顺利施工和运行,影响其电气火灾报警系统功能的正常发挥。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DB37T2122—2012
目次前言 (Ⅲ)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系统设计 (2)5 施工安装 (3)6 系统调试 (4)7 系统验收 (4)8 系统维护 (4)附录A(规范性附录)不同接地方式的电气火灾监控应用 (6)附录B(规范性附录)装有传感器的配电箱一次回路接法 (7)附录C(资料性附录)电气火灾监控系统验收记录 (8)前言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山东省公安消防总队提出。
本标准由山东省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山东省公安消防总队、上海华宿电气技术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元祥、王忠、黄凤梅、李智勇、陈建国、唐绍峰、孙厚杰、韩晓杰、王然、王琳。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电气火灾监控系统设计、施工及验收的术语和定义、系统设计、施工安装、系统调试、系统验收、系统维护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民用及工业建筑内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设置。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4287(所有部分)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由电气火灾监控主机、电气火灾监控器、电气火灾传感器(包括漏电传感器、温度传感器、电流传感器)及系统总线组成的实时报警系统。
3.2电气火灾监控主机接收和监控现场电气火灾监控器报警信号的装置。
3.3电气火灾监控器接收电气火灾传感器信号,并具有现场报警功能的监控装置。
3.4漏电传感器采集监测回路的漏电信号(或漏电电流信号)并通过系统总线将信号发送给电气火灾监控器的装置。
3.5测温式传感器采集监测回路线缆温度并通过系统总线将信号发送给监控器的装置。
3.6电流传感器采集监测回路各线缆电流信号并通过系统总线将信号发送给监控器的装置。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
GDB2010-XX-XX 发布 2010-XX-XX 实施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袁奕之、王丹晖、傅玉祥、杨焕龙、洪声隆本标准2010-XX-XX 首次发布。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1、总则 1.1 为了保证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合理设计、正确施工、并明确验收要求和方法,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规范。
1.2 本规范适用于高层建筑、人员密集场所、公共聚集场所、古建筑及家庭住宅等场所。
1.3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设计、施工必须遵循国家有关方针、政策,针对保护对象的特点,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1.4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设计、施工、验收时,除执行本规范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50166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093 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58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3、术语下列术语适用于本规范3.1 报警区域 Alarm Zone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警戒范围按防火分区或楼层划分的单元。
3.2 探测区域 Detection Zone将报警区域按探测火灾的部位划分的单元。
3.3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Alarm and controlsystem for electric fire prevention当被保护电气线路中的被探测参数(剩余电流、温度、电流参数)超过报警设定值时,能发出报警信号并能指示报警部位的系统,由电气火灾监控设备、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等组成。
3.4 电气火灾监控设备:Alarm and controlunits for electric fire prevention能够接受来自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的报警信号,发出声、光报警信号和控制信号,指示报警部位,记录并保存报警信息的装置。
DB37 5056-2016民用建筑电线电缆防火设计规范
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
DB
DB37/ 5056-2016
J 13286-2016
民用建筑电线电缆防火设计规范
Code for fireproofing design of wires and cables used in civil buildings
2016-05-04 发布
2016-07-01 实施
主编单位:山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 批准部门: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实施日期:2016 年 7 月 1 日
2016 年 济南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关于发布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 《民用建筑电线电缆防火设计规范》的通知
鲁建标字〔2016〕7 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委(建设局)、质监局,各有关单位:
由山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主编的《民用建筑电线电缆防火设计规范》(DB37/ 5056-2016)业经审定通过,批准为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备 案号为 J13286-2016,现予以发布,自 2016 年 7 月 1 日起施行。其中,第 5.3.6、 6.2.3(1、2)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 总则;2 术语;3 电线电缆的分类;4 电线电 缆使用场所的分级;5 电线电缆的选用;6 电线电缆的敷设。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请各单位在执行本规范过程中,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随时将有关的意 见和建议反馈给山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济南市天桥区无影山路 29 号,邮编 250031,联系电话:0531-85595368),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的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员、主要审查人员: 主 编 单 位:山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 参 编 单 位:山东华凌电缆有限公司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调试检测验收记录
C
☆2落地安装时:
设备底边宜高出地
(楼)面0.1m〜0.2m
用尺测量设备底边与 地(楼)面的距离
□
C
☆ 3安装在轻质墙上 时,应采取加固措施
检查设备的加固措施
□
C
4.2设备的 引入线缆
3.3.2
1配线应整齐,不宜交 叉,并应固定牢靠
检查设备内部配线情 况
□
C
2线缆芯线的端部,均 应标明编号,并与图纸 一致,字迹应清晰且不 易褪色
M
探测器数量
N
检测数量
N
验收数量
应符合GB 50166-2019表5.0.2的规定
地 址 编 号
项目
条款
子项(调试、检测、验收内容)
施工单位 调试记录
监理单位 检查记录
检测、验收 结构
调试、检测、验收要求
调试、检测、验收方法
符合
不符合
说明
符合
不符合
说明
合格
不合格
说明
I电气火灾监控设备调试、检测、验收
对照设计文件核查设 备的设置数量
□
□
□
□
□
C
2.2
设置部位
设备的设置部位应满 足设计文件的要求
对照设计文件核查设 备的设置部位
□
□
□
□
□
C
3消防产品准入制度
证书和 标识
2.2.1
应有与其相符合的, 有效的认证证书和认证 标识
核查产品的认证证书 和认证标识
□
A
4安装质量
4.1
3.3.12
1在探测器周围适当
检查监控设备报警信 息显示情况
□
DB 37 T 2863-2016电气火灾监控系统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
4.2.1 设置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工程,其系统设计应在下列电力线路或设备处进行剩余电流和温度探 测器设置:
a) 监测点保护开关延时脱扣整定值 300A 及以下时,宜在变电所低压配电室或总配电室集中设置; 监测点保护开关延时脱扣整定值 300A 及以上时,宜在楼层配电箱进线开关下端口设置。当配 电回路为封闭母线槽或预分制电缆时,宜在分支线路总开关下端口设置;
GB 14287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GB 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116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 50166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303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JGJ 16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当被保护电气线路中的被探测参数超过报警设定值时,能发出报警信号、控制信号并能指示报警部 位的系统,由电气火灾监控设备和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组成。 3.2 电气火灾监控设备 能接收来自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的报警信号,发出声、光报警信号和控制信号,指示报警部位, 记 录、保存并传送报警信息的装置。 3.3 电气火灾监控显示单元 能接收来自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信号,可设置并显示探测器的故障报警信息装置。 3.4 剩余电流式探测器 监测被保护线路中的剩余电流值变化的探测器。一般由剩余电流传感器和信号处理单元组成。 3.5 独立式剩余电流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 独立探测被保护线路中的剩余电流值变化并发出声、光报警信号的探测器。
3.9 非独立式测温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 能探测被保护线路中的温度参数变化并向电气火灾监控设备传送信息的探测器。
3.10 电弧或燃弧故障 导体之间或导体与地之间出现的危险的非故意并联电弧或串联电弧。
SCDOC1792-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2016
6
标准规范和使用环境
相关标准
GB14048.1
《低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总则》
GB14287-2014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第一部分:电气火灾监控设备
第二部分:剩余电流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
3
概述
WEFP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是安装于低压配电系统中,用于监测低压配电工作 系统中有可能产生电气火灾隐患的电气参数项,并通过监控主机设备采集监 测数据作为集中控制和集中管理,当被保护线路中被探测参数超过报警设定 值时,能发出报警信号,控制信号,并能指示出报警部位的系统。
WEFP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包含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电气火灾监控设备以及 附件监控单元组成,可以自由组合满足不同配点系统电气火灾监控。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安装................................................. 44 订货信息 .....................................................................47 故障电弧的危害及保护................................................. 49
WA F D故障电弧探测器可探测电气线路中的故障电弧,以通讯形式上传预警 和报警信息。通讯信息本机设定,降低出错率,易于调试;本地声光报警, 快速锁定故障点,降低维护难度。
WEFPT-Z独立式探测器可集中监控系统的泄露电流、非正常温升、故障电弧 和过载等电气故障状态。功能强大,通过液晶屏全中文显示设备实时状态和 故障报警信息,通过指示灯区分报警和故障状态,控制输出可自定义编程不 同的报警信号。
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用于探测被保护线路中的剩余电流、温度、故障电弧、 过流、过压等电气火灾危险参数变化的探测器。
公路水路行业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细则
ICS03.220.20R80 DB37 山东省地方标准DB 37/T 3139—2018公路水路行业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细则Detailed rule for the system of screening for and elimination of hidden risks of highway waterway industry enterprises safety accidents2018- 02- 01发布2018-03-01实施目录前言 (Ⅲ)引言 (Ⅳ)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基本要求 (1)4.1 健全机构 (1)4.2 完善制度 (1)4.3 实施全员培训 (1)4.4 全员参与 (1)4.5 落实责任 (2)5 隐患分级与分类 (2)5.1 隐患分级 (2)5.1.1 一般隐患 (2)5.1.2 重大隐患 (2)5.2 隐患分类 (2)5.2.1 基础管理类隐患 (2)5.2.2 作业现场类隐患 (3)6 工作程序和内容 (3)6.1 编制排查项目清单 (3)6.1.1 基本要求 (3)6.1.2 作业现场类隐患排查项目清单 (3)6.1.3 基础管理类隐患排查项目清单 (3)6.2 制定排查计划 (3)6.3 隐患排查 (3)6.3.1 排查类型 (3)6.3.2 排查要求 (4)6.3.3 组织级别 (4)6.3.4 排查周期 (4)6.3.5 排查组织 (4)6.3.6 排查结果记录 (4)6.4 隐患治理 (4)6.4.1 隐患治理要求 (4)6.4.2 隐患治理流程 (4)6.4.3 一般隐患治理 (5)6.4.4 重大隐患治理 (5)6.4.5 隐患治理验收 (5)6.4.6 隐患排查分析评估 (5)6.4.7隐患排查统计分析 (5)7 文件管理 (5)8 隐患排查效果 (6)9 持续改进 (6)9.1 评估 (6)9.2 更新 (6)9.3 沟通 (6)附录 A (资料性附录) (7)附录 B (资料性附录) (8)附录 C (资料性附录) (9)附录 D (资料性附录) (10)前言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DB 37 T 2863-2016电气火灾监控系统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
DB37
山东省地方标准
DB 37/T 2863—2016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
2016-10-28 发布
2016-12-01 实施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DB37/T 2863-2016
目 次
前言……………………………………………………………………………………………………………Ⅱ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系统设计……………………………………………………………………………………………………2 5 施工安装……………………………………………………………………………………………………4 6 系统调试……………………………………………………………………………………………………5 7 系统验收……………………………………………………………………………………………………6 8 系统维护……………………………………………………………………………………………………6 附录 A(规范性附录) 配电系统及用电设备的正常泄露电流估算值……………………………………7 附录 B(规范性附录) 不同接地方式的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应用…………………………………………9 附录 C(规范性附录) 电气火灾探测器配电柜(箱)一次回路接法……………………………………11 附录 D(资料性附录)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验收记录………………………………………………………13
I
DB37/T 2863-2016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通则
6.2. 强大的config .............................................................................................94
6.3. 聚合config变量 .........................................................................................98
7.2. UVM中各种port的连接.......................................................................... 110
7.3. 用port实现monitor和scoreboard的通信 ................................................. 117
I
而后半部分(第 10 到第 19 章)则介绍 UVM 背后的工作原理,用户群相对稀少。 通常来说,一般的用户只要看懂前半部分就可以了。但是我想,世上总有像我一样 有好奇心的人,不满足知其然再不知其所以然,会有人像我一样,会因为一个技术 问题而彻夜难眠,如果你是这样的人,那么恭喜,这本书的后半部分就是为你准备 的。
7. UVM的各种port......................................................................................................103
7.1. port与TLM...............................................................................................103
铁路电力牵引供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TB 10421—2003 J291—2004铁路电力牵引供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Standard for constructional quality acceptance of railway electric traction feeding engineering2003。
12。
06 发布 2004.01.01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发布5 接触网5。
1 一般规定5。
1。
1 接触网工程施工前应按设计文件对支柱杆位进行定测,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纵向测量应以正线钢轨为依据,从设计规定的起测点或1号、2号道岔开始。
杆位因地形、地物需调整跨距以避让时,跨距调整幅度为设计跨距的—2~+1m,调整后的跨距不得大于设计允许最大跨距;2 站场横向测量中,同组软横跨支柱、硬横梁支柱中心的连线应与正线中心线垂直;3 隧道口的起测点,为隧道口顶部水平线与线路中心线的交点;对隧道悬挂点、定位点测量定位时,遇有隧道伸缩缝,不同断面接缝,石缝或明显渗水、漏水的地方应避开;悬挂点跨距可在+1~—2m 的范围内调整,但调整后的跨距不得大于设计允许值。
4 桥支柱垂直线路中心线应吻合墩台中心线。
5.1。
2 基坑开挖前施工单位应进行基坑坑形设计,并按其施工。
坑形设计应包含拉线锚板坑。
基坑开挖后,地质情况与设计不符时,应及时与设计、监理联系,共同确认变更,施工应严格执行变更设计。
5.1。
3 混凝土搅拌和灌注以及直埋基础的回填应符合下列规定:1 严格掌握水灰比和配合比。
2 在厚大无筋或稀疏配筋的结构中灌注混凝土时,填人片石的数量,不应大于混凝土结构体积的25%。
3 混凝土各种配料的拌和要均匀,灌注混凝土时,宜连续进行,如必须间断,对不掺外加剂的混凝土间歇时间不宜超过2h。
基础的灌注应水平分层进行,逐层捣实。
杯形基础应连续浇制,一次成形.4 基础回填土,每回填0。
3m厚的土层夯实一次。
5 按设计规定装设横卧板和底板,横卧板应密贴支柱,不得有空隙及夹土.5。
电气火灾监测系统建设规范V0.1
电气火灾监测系统建设规范V0.1附件一:电气火灾监测系统建设规范中国农业银行电气火灾监测系统建设规范中国农业银行安全保卫部2019.05一、相关背景(一)政策依据。
1.2017年4月26日,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安委〔2017〕4号),强调用三年时间综合治理电气火灾工作,提高社会单位发现和处置消防电气安全隐患能力,全面推进电气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巩固综合治理成效,强化考核,确保成效,全面提升地方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及社会单位电气防火管理水平。
2.2017年7月21日,公安部、中央综治办、民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能源局六部联合印发《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公消〔2017〕218号),要求结合老旧高层住宅改造工程,推动安装电气火灾监测装置,利用智慧用电安全管理系统,加强数据搜索、分析和应用,实行智能检测、动态监测,确保用电安全。
3.2016年11月14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银监办发〔2016〕159号),要求建立消防安全自查、火灾隐患自除、消防责任自负以及自我管理、自我评估、自我提升的工作机制,确保本单位消防安全万无一失。
4.中国农业银行办公室《关于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农银办发〔2017〕695号)对建立行内安全用电监测系统作出了标准要求和时间要求。
(二)银行用电存在的安全隐患。
随着科技创新力度加大,信息技术已经成为提升银行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手段。
在此趋势下,金融业采用的电子设备种类越来越多,对电子设备的使用强度大大增强,但电气系统设计、建设、运营、使用的过程中往往忽视安全用电和规范用电,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基础管理落后。
目前银行营业场所(营业网点、自助银行及办公大楼等)的用电系统还处于无网络化、无智能化的单机分散独立运行的状态,主要还是采取传统的保护措施,以空开、保险丝、漏保、定时器等方式为主流,无法实现对前端强电系统进行远程实时监测和管理。
国内城市轨道交通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应用分析
国内城市轨道交通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应用分析发表时间:2015-12-03T16:30:26.257Z 来源:《工程建设标准化》2015年8月供稿作者:郝勇[导读] 中铁二院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通信信号设计研究院城市轨道交通是构筑于地下的大容量轨道交通系统,由于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环境的特定性等因素。
郝勇(中铁二院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通信信号设计研究院,四川,成都,610031)【摘要】本文分析城市轨道交通电气设备火灾形成原因及特点结合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方案,对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在城市轨道交通中的应用进行简要说明。
【关键词】城市轨道交通;电气火灾监控系统1.引言城市轨道交通是构筑于地下的大容量轨道交通系统,由于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环境的特定性等因素,若城市轨道交通突发火灾事故,乘客紧急逃生极其困难。
若遇到电气设备引起的火灾,事故后造成停电,地下一片漆黑,混乱状态可想而知,多年来全球城市轨道交通火灾惨痛的教训给人们以刻骨铭心地警示。
我国国家标准GB50116-201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已将城市轨道交通定为一级保护对象,显示了对城市轨道交通火灾安全的高度重视。
城市轨道交通发生火灾不仅将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重大的人员伤亡,还会引起交通秩序和社会秩序的混乱甚至产生不利的政治影响。
目前在国内已经运营的城市轨道交通线路中,全线使用了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有7条,在建的城市轨道交通中有9条线路使用了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2.目标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是为预防电气设备由于剩余电流打火或设备过热引起火灾而设置的专用监控系统,是对电气设备安装工艺、设备质量、意外事故发生的长期实时的监测。
其特点在于先期预警,与传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不同,电气火灾预警系统早期报警是为了避免损失,而传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报警联动是为了减少损失。
所以,这就是说为什么不管是新建或是改建工程项目,尤其是已经安装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单位,仍需要安装电气火灾预警系统的根本原因。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1 范围本规范规定了电气火灾监控系统(以下简称“监控系统”)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的系统设计、施工安装和验收与维护。
本规范适用于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设计、施工和验收。
本规范不适用于有爆炸危险场所的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设计、施工和验收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3955 剩余电流保护装置的安装与运行GB 14287.1-2005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GB 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52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 50116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电气火灾远程服务系统远程监控城市内各建筑电气火灾安全状态的系统,该系统由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电气火灾网络接入模块、有线网络组成。
3.2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由电气火灾监控设备、电气火灾探测器及系统总线网络组成,当被保护线路中的被探测参数超过报警设定值时,能发出报警信号和控制信号,并能指示报警部位的系统。
3.3电气火灾监控设备能接收来自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的报警信号,发出声、光报警信号和控制信号,能够指示报警部位,记录并保存报警信息的装置,一般设置在消防控制中心。
3.4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探测被保护线路中的剩余电流、温度等电气火灾危险参数变化的探测器,包括剩余电流式探测器、测温式探测器、线型感温火灾探测器等。
电力工程小三错
1、编制依据国标《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盘柜及二次回路结线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71–92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电力工程部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国网公司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试行)国家电力公司发布、2000年5月1日实施的《安全生产工作规定》。
国家电力公司发布、2002年1月 21日实施的《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57-9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力变压器、油浸电抗器、互感器施工及验收规范》 GBJ148-90《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验收标准》 GB50150-912、工程概况与工程实施条件分析2.1工程设计特点(1)本工程为10KV及以下线路电缆改造的工程。
(2)本工程全部在居住区内施工,直接影响老百姓用电,停电时间短,给施工提出更高的要求。
(3)交通运输方便但在居民区交通不流畅,给大型设备入场增加了安全隐患。
2.2工程施工特点(1)多数施工在居民区,对原运行线路电缆进行增容,加站切改等改造工作。
必须精心施工,合理安排停电,降低对居民用电的影响,质检员必须严格把关,杜绝质量隐患,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2)交通运输方便,施工驻点选择较容易;(3)本工程为原有线路电缆改造,必须要作好文明施工,尽量减少对市容、交通的影响。
2.3工程现场环境及自然条件地形参数:本工程地形为100%平原,土质为100%松砂土。
现场气象环境条件如下表:气象条件表1:项目经理简历表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1.投标人应提交的施工进度网络图或施工进度表,说明按招标文件要求的工期进行施工的各个关键日期。
中标的投标人还应按合同条件有关条款的要求提交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
2.施工进度表可采用网络图(或横道图)表示,说明计划开工日期和各分项工程各阶段的完工日期和分包合同签订的日期。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5 施工安装
5.1 安装前的准备
5.1.1 系统配件、附件、安装使用说明书、监控软件使用说明书、出厂检验报告、检验合格证、市场 准入证明材料应齐全。 5.1.2 进行系统外观检查,外壳应光洁,表面无腐蚀、涂层无脱落和起泡现象,无明显划伤、裂痕、 毛刺等机械损伤,紧固件、插接件应无松动。 5.1.3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施工前应具有相关的图纸和技术文件。 5.1.4 探测器安装应充分考虑供电方式、供电电压、系统接地形式及监控方式。
II
DB37/T 2863-2016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术语和定义、系统设计、施工安装、系统调试、系统验收、系统 维护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民用及工业建筑内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设置。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I
DB37/T 2863-2016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山东省公安消防总队提出。 本标准由山东省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山东省公安消防总队、山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施耐德万高(天津)电气设备有 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盖永兴、王海港、刘苑、王琳、王然、张钊、韩强、赵强、唐庚、赵盼、王政 斌。
障电弧功能的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 b) 商场、市场或具备易燃、易爆物堆积场所的照明回路应设置探测故障电弧功能的电气火灾监控
探测器;插座回路宜设置探测故障电弧功能的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 c) 幼儿园、养老院等行动不便或无火险意识人员活动场所的照明回路应设置故障电弧保护器;插
座回路宜设置故障电弧保护器; d) 酒店客房、宿舍、医院病房等房间的照明回路应设置故障电弧保护器;插座回路宜设置故障电
弧保护器。 4.2.3 同一配电箱(柜)内需设置多个探测器时,宜采用多回路电气火灾监控显示单元。多回路监控 显示单元应能在一个共用的监控器上实现对每个配电回路的监控参数显示、操作、设定、报警和历史信 息记录等功能,多回路监控探测器的设置不应超出同一个配电箱(柜)。 4.2.4 在无消防控制室且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设置数量不超过 8 个时,可采用独立式电气火灾监控探 测器。
3.9 非独立式测温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 能探测被保护线路中的温度参数变化并向电气火灾监控设备传送信息的探测器。
3.10 电弧或燃弧故障 导体之间或导体与地之间出现的危险的非故意并联电弧或串联电弧。
3.11 故障电弧探测器 用于探测被保护电气线路中产生故障电弧的探测器。
3.12 故障电弧保护器 当检测到电弧故障时,通过断开回路来降低燃弧故障影响的装置。
1
DB37/T 2863-2016
3.6 非独立式剩余电流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 能探测被保护线路中的剩余电流值并向电气火灾监控设备传送相关信息的探测器。
3.7 测温式探测器 能探测被保护线路中的温度参数变化的探测器。
3.8 独立式测温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 独立探测被保护线路中的温度参数变化并发出声、光报警信号的探测器。
a) 剩余电流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的报警设定值应计及配电系统及用电设备的正常泄漏电流的 影响,并应选择参数合适的探测器;探测器的报警阈值宜为 300~500mA;
b) 测温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应设置在电缆接头、端子、重点发热部件等部位,温度报警设定值 应在 60℃~140℃的范围内;
c) 保护对象为 1000V 及以下的配电线路,测温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应采用接触式布置。
3
DB37/T 2863-2016
4.2.5 非独立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不应接入火灾报警控制器的探测器回路。 4.2.6 具有探测线路故障电弧功能的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应设置在配电线路终端且其保护线路的长 度不宜大于 100m。 4.2.7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设置不应影响供电系统的正常工作,不宜自动切断供电电源。 4.2.8 探测器参数应按以下要求进行配置:
4
DB37/T 2863-2016
5.3 电气火灾监控设备的安装
5.3.1 落地式电气火灾监控设备宜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机柜并排安装,壁挂式电气火灾监控设备宜安 装于便于观察和操作的墙面上。 5.3.2 电气火灾监控设备电源引入线严禁使用电源插头;主电源应有明显标志。 5.3.3 电气火灾监控设备的接地(PE)线应牢固,并有明显标志。
ICS 13.220.20 C 81
DB37
山东省地方标准
DB 37/T 2863—2016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
2016-10-28 发布
2016-12-01 实施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DB37/T 2863-2016
目 次
前言……………………………………………………………………………………………………………Ⅱ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系统设计……………………………………………………………………………………………………2 5 施工安装……………………………………………………………………………………………………4 6 系统调试……………………………………………………………………………………………………5 7 系统验收……………………………………………………………………………………………………6 8 系统维护……………………………………………………………………………………………………6 附录 A(规范性附录) 配电系统及用电设备的正常泄露电流估算值……………………………………7 附录 B(规范性附录) 不同接地方式的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应用…………………………………………9 附录 C(规范性附录) 电气火灾探测器配电柜(箱)一次回路接法……………………………………11 附录 D(资料性附录)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验收记录………………………………………………………13
4.3 不同接地保护方式中剩余电中的剩余电流保护(剩余电流监控)应与电力系统接地保护相配合。 4.3.2 剩余电流监控节点应按附录 B 所列不同接地方式的安装要求进行设置。 4.3.3 TN-S 系统可直接装设剩余电流监控探测器。 4.3.4 TN-C 接地系统不应装设剩余电流监控探测器。 4.3.5 TN-C-S 接地系统中,监控系统的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应使用在 PE 线与 N 线分开以后的部分。 4.4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线路敷设、供电电源及接地,应按 GB50116 的要求设计。
3.13 剩余电流传感器 测量被保护线路中的剩余电流值变化的传感器,一般为剩余电流互感器。
3.14 测温传感器 测量被保护线路中的温度参数变化的传感器,一般由热敏电阻或红外测温元件等组成。
3.15 多传感器组合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 能够同时监测被保护线路中的剩余电流值和温度变化的探测器。
4 系统设计
4.2 探测器设置
4.2.1 设置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工程,其系统设计应在下列电力线路或设备处进行剩余电流和温度探 测器设置:
a) 监测点保护开关延时脱扣整定值 300A 及以下时,宜在变电所低压配电室或总配电室集中设置; 监测点保护开关延时脱扣整定值 300A 及以上时,宜在楼层配电箱进线开关下端口设置。当配 电回路为封闭母线槽或预分制电缆时,宜在分支线路总开关下端口设置;
5.2 现场器件的安装
5.2.1 探测器与裸带电导体应保证安全距离,金属外壳的探测器应有安全接地。 5.2.2 禁止在不切断电源的情况下安装探测器。 5.2.3 探测器的输出回路的连接线,应使用截面积不小于 1.0mm²的双绞铜芯导线。 5.2.4 探测器的安装不应破坏被监控线路的完整性,不应增加线路接点。 5.2.5 配电回路的相线和中性线应按同一正方向均匀穿过剩余电流传感器;温度传感器应分别直接固 定在线缆、铜排或重点发热部件上,并确保接触良好。 5.2.6 对于适用剩余电流探测的系统(见附录 B),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负载侧的 N 线(即穿过探测器 的工作零线)只能作为该路供电的中性线,不得与其他回路共用 ;必须严格区分 N 线和 PE 线, PE 线 不能穿入探测器。 5.2.7 配电箱中装有剩余电流探测器时,其一次线路应按附录 C 所示要求连接。 5.2.8 剩余电流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在投入使用前,应测量其监控线路的固有泄漏电流。且配电系 统和设备的正常泄漏电流应以实测值为准,设计时可参考附录 C。
GB 14287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GB 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116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 50166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303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JGJ 16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当被保护电气线路中的被探测参数超过报警设定值时,能发出报警信号、控制信号并能指示报警部 位的系统,由电气火灾监控设备和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组成。 3.2 电气火灾监控设备 能接收来自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的报警信号,发出声、光报警信号和控制信号,指示报警部位, 记 录、保存并传送报警信息的装置。 3.3 电气火灾监控显示单元 能接收来自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信号,可设置并显示探测器的故障报警信息装置。 3.4 剩余电流式探测器 监测被保护线路中的剩余电流值变化的探测器。一般由剩余电流传感器和信号处理单元组成。 3.5 独立式剩余电流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 独立探测被保护线路中的剩余电流值变化并发出声、光报警信号的探测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