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力管道登记表
压力管道使用登记表
使用单位填表人员:日期:(使用单位公章)来自使用单位安全管理人员:日期:年月日
说明:
登记机关登记人员:日期:
(登记机关专用章)
使用登记证编号:年月日
注:本式样适用于按使用单位登记的特种设备。
登记类别:
设备基本情况
设备类别
设备品种
产品名称
设备数量
使用单位名称
设备
使用单位地址
设备使用地点
单位固定电话
使用
使用单位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邮政编码
情况
安全管理员
移动电话
在此申明:所申报的内容真实;在使用过程中,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
特种设备安全法》及相关规定,并且接受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及填表说明
特种设备安全法》及相关规定,并且接受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
使用单位填表人员:日期:(使用单位公章)使用单位安全管理人员:日期:年月曰说明:登记机关登记人员:日期:(登记机关专用章)使用登记证编号:年月曰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二)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三)登记类别:车用气瓶使用登记表登记类别: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填写说明bl 登记类别填写本次办理使用登记的事由,如新设备首次启用、停用后启用、改造、使用单位更名、使用地址变更、过户、移装、达到设计使用年限等。
b2 设备基本情况b2.1设备种类按照《特种设备目录》填写,也可直接印制为“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等。
b2.2设备类别、品种按照《特种设备目录》填写。
没有品种的划“一”。
b2.3产品名称按照产品铭牌或者产品合格证、产品数据表的内容填写,也称设备名称。
b2.4 设备代码按照产品数据表上的内容填写,该代码具有唯一性。
如果该产品还没有编制设备代码,则使用单位可以不填写,由登记机关按照设备代码的编制要求填写【见《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21-2016)】填写,其中制造单位代号改为登记机关的行政区划代码造单位代号多出一位)。
(比制b2.5 型号(规格)按照产品数据表或者相应的设计文件填写,有型号的填写型号,没有型号有规格的填写规格,没有型号、规格的,划“一”。
b2.6 设备数量压力管道填写本次登记时的压力管道长度(单位为“米”),气瓶填写本次登记时的数量(单位为“只”)。
b2.7设计使用年限按照产品数据表提供的数据填写。
技术资料中未提供的,划“一”。
b2.8 设计单位名称填写产品的设计单位名称,其名称与产品合格证和产品铭牌(或者设计图纸)表述应当一致。
b2.9制造单位名称填写产品的制造单位名称,其名称与产品合格证和产品铭牌表述应当一致。
b2.10 施工单位名称填写登记时最近一次从事安装或者改造、修理的施工单位的名称。
压力管道使用登记管理规则TSG-D5001-2009
压力管道使用登记管理规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压力管道使用安全监察工作,规范压力管道使用登记行为,提高压力管道安全管理水平,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以及国务院赋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的职责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范围内的压力管道及其安全保护装置和附属设施的使用登记管理。
第三条使用压力管道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统称使用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则的规定办理压力管道使用登记。
压力管道使用登记分为登记注册和登记发证(证书格式见附件一)两种形式。
使用登记证有效期为6年。
第四条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负责办理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长输管道的使用登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负责办理所辖行政区域内不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长输管道的使用登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或其授权的市(地级)级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负责办理所辖行政区域内公用管道和工业管道的使用登记。
使用登记部门内设的负责压力管道安全监察的机构(以下简称安全监察机构),负责压力管道使用登记的受理、注册和发证工作。
第二章使用登记对象的划分第五条压力管道均应进行使用登记,填写压力管道使用注册登记汇总表(格式见附件二)。
公称直径大于等于5 0mm的GC1级管道、安全状况等级为3级和经安全评定或者风险评估应予监督使用的管道为重要压力管道,应当填写重要压力管道使用注册登记表(格式见附件三),进行重点监督管理。
第六条压力管道使用登记以使用单位为对象。
使用单位所用压力管道,按其管辖部门或装置不同,分别进行使用登记。
压力管道注册代码和使用登记证编号编制规则、使用注册登记表填写说明见附件四、附件五。
第七条每个使用单位根据所用压力管道情况可有1个或若干个压力管道使用注册登记汇总表。
填报使用注册登记汇总表的原则如下:(一)按长输管道、公用管道和工业管道分别至少填报1个或若干个使用注册登记汇总表;(二)长输管道管辖部门不同的,分别填报使用注册登记汇总表;(三)公用管道可分区域填报使用注册登记汇总表;(四)工业管道可按装置、工艺管道、公用工程管道等形式填报使用注册登记汇总表;(五)压力管道条数较少的单位,可只建立1个使用注册登记汇总表。
压力管道使用登记注册汇总表
压力管道使用登记注册汇总表编号:使用单位:地址:主管部门:行业:联系电话:安全管理部门:安全管理人员:经办人:工程(装置)名称:登记日期:年月日审核日期:年月日登记注册人员:登记机构(盖章)年月日附件B编号: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设备种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使用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使用登记注册汇总表编号:________________发证机构:(盖章)年月日本证的有效期至:年月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印制附件C《压力管道使用登记注册汇总表》填写说明所有填写的数据应当代表设备现时的状态,登记时应由使用单位在表头盖公章。
1.汇总表编号:在右上角盖“准予登记发证”章的汇总表编号为“使用登记证编号-1”;右上角盖“准予登记注册”章的汇总表编号为“使用登记证编号-2”;右上角盖“不予使用登记”章的汇总表编号为“使用登记证编号-3”;(使用登记证编号见本规则附件E)。
2.使用单位:填写压力管道使用单位名称或压力管道业主姓名。
3.使用单位地址:填写使用单位的地址,区(县)后,可继续填写街(镇、乡)号(村)等。
4.主管部门:按隶属关系为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中国民用航空总局系统下属单位的,分别填中石化、中石油、中海油、中航;按隶属关系为其他部门的填其他。
5.行业:按照其所属行业填写,如:填写石化、石油、冶金、化工、机械、电力、燃气、轻工、纺织,其他行业填其他行业。
6.安全管理部门:填写使用单位负责压力管道的安全管理内部机构,如动力处(科)。
7.安全管理人员:填写负责压力管道管理的单位人员姓名。
8.经办人:指使用单位填写使用注册登记表的人员。
9.工程(装置)名称:填写管道工程或固定式装置名称。
10.登记日期:填写登记的日期。
11.审核日期:填写发证机构对检查结果进行审核的日期,由发证机构填写。
压力管道使用登记管理规则TSG_D5001-200
压力管道使用登记管理规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压力管道使用安全监察工作,规压力管道使用登记行为,提高压力管道安全管理水平,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以及国务院赋予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的职责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围的压力管道及其安全保护装置和附属设施的使用登记管理。
第三条使用压力管道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统称使用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则的规定办理压力管道使用登记。
压力管道使用登记分为登记注册和登记发证(证书格式见附件一)两种形式。
使用登记证有效期为6 年。
第四条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负责办理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长输管道的使用登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负责办理所辖行政区域不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长输管道的使用登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或其授权的市(地级)级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负责办理所辖行政区域公用管道和工业管道的使用登记。
使用登记部门设的负责压力管道安全监察的机构(以下简称安全监察机构),负责压力管道使用登记的受理、注册和发证工作。
第二章使用登记对象的划分第五条压力管道均应进行使用登记,填写压力管道使用注册登记汇总表(格式见附件二)。
公称直径大于等于5 0mm 的GC1 级管道、安全状况等级为3 级和经安全评定或者风险评估应予监督使用的管道为重要压力管道,应当填写重要压力管道使用注册登记表(格式见附件三),进行重点监督管理。
第六条压力管道使用登记以使用单位为对象。
使用单位所用压力管道,按其管辖部门或装置不同,分别进行使用登记。
压力管道注册代码和使用登记证编号编制规则、使用注册登记表填写说明见附件四、附件五。
第七条每个使用单位根据所用压力管道情况可有1 个或若干个压力管道使用注册登记汇总表。
填报使用注册登记汇总表的原则如下:(一)按长输管道、公用管道和工业管道分别至少填报1 个或若干个使用注册登记汇总表;(二)长输管道管辖部门不同的,分别填报使用注册登记汇总表;(三)公用管道可分区域填报使用注册登记汇总表;(四)工业管道可按装置、工艺管道、公用工程管道等形式填报使用注册登记汇总表;(五)压力管道条数较少的单位,可只建立1 个使用注册登记汇总表。
《压力管道使用登记管理规则》(试行)
压力管道使用登记管理规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压力管道使用安全监察工作,规范压力管道使用登记行为,提高压力管道安全管理水平,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以及国务院赋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的职责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范围内的压力管道及其安全保护装臵和附属设施的使用登记管理。
第三条使用压力管道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统称使用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则的规定办理压力管道使用登记。
压力管道使用登记分为登记注册和登记发证(证书格式见附件一)两种形式。
使用登记证有效期为6年。
第四条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负责办理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长输管道的使用登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负责办理所辖行政区域内不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长输管道的使用登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或其授权的市(地级)级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负责办理所辖行政区域内公用管道和工业管道的使用登记。
使用登记部门内设的负责压力管道安全监察的机构(以下简称安全监察机构),负责压力管道使用登记的受理、注册和发证工作。
第二章使用登记对象的划分第五条压力管道均应进行使用登记,填写压力管道使用注册登记汇总表(格式见附件二)。
公称直径大于等于5 0mm的GC1级管道、安全状况等级为3级和经安全评定或者风险评估应予监督使用的管道为重要压力管道,应当填写重要压力管道使用注册登记表(格式见附件三),进行重点监督管理。
第六条压力管道使用登记以使用单位为对象。
使用单位所用压力管道,按其管辖部门或装臵不同,分别进行使用登记。
压力管道注册代码和使用登记证编号编制规则、使用注册登记表填写说明见附件四、附件五。
第七条每个使用单位根据所用压力管道情况可有1个或若干个压力管道使用注册登记汇总表。
填报使用注册登记汇总表的原则如下:(一)按长输管道、公用管道和工业管道分别至少填报1个或若干个使用注册登记汇总表;(二)长输管道管辖部门不同的,分别填报使用注册登记汇总表;(三)公用管道可分区域填报使用注册登记汇总表;(四)工业管道可按装臵、工艺管道、公用工程管道等形式填报使用注册登记汇总表;(五)压力管道条数较少的单位,可只建立1个使用注册登记汇总表。
压力管道使用登记管理规则TSG_D5001-2009
压力管道使用登记管理规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压力管道使用安全监察工作,规范压力管道使用登记行为,提高压力管道安全管理水平,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以及国务院赋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的职责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范围内的压力管道及其安全保护装置和附属设施的使用登记管理。
第三条使用压力管道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统称使用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则的规定办理压力管道使用登记。
压力管道使用登记分为登记注册和登记发证(证书格式见附件一)两种形式。
使用登记证有效期为6年。
第四条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负责办理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长输管道的使用登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负责办理所辖行政区域内不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长输管道的使用登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或其授权的市(地级)级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负责办理所辖行政区域内公用管道和工业管道的使用登记。
使用登记部门内设的负责压力管道安全监察的机构(以下简称安全监察机构),负责压力管道使用登记的受理、注册和发证工作。
第二章使用登记对象的划分第五条压力管道均应进行使用登记,填写压力管道使用注册登记汇总表(格式见附件二)。
公称直径大于等于5 0mm的GC1级管道、安全状况等级为3级和经安全评定或者风险评估应予监督使用的管道为重要压力管道,应当填写重要压力管道使用注册登记表(格式见附件三),进行重点监督管理。
第六条压力管道使用登记以使用单位为对象。
使用单位所用压力管道,按其管辖部门或装置不同,分别进行使用登记。
压力管道注册代码和使用登记证编号编制规则、使用注册登记表填写说明见附件四、附件五。
第七条每个使用单位根据所用压力管道情况可有1个或若干个压力管道使用注册登记汇总表。
填报使用注册登记汇总表的原则如下:(一)按长输管道、公用管道和工业管道分别至少填报1个或若干个使用注册登记汇总表;(二)长输管道管辖部门不同的,分别填报使用注册登记汇总表;(三)公用管道可分区域填报使用注册登记汇总表;(四)工业管道可按装置、工艺管道、公用工程管道等形式填报使用注册登记汇总表;(五)压力管道条数较少的单位,可只建立1个使用注册登记汇总表。
压力管道-注册登记提交资料
压力管道-注册登记提交资料
压力管道注册登记提交以下资料:
1.《压力管道注册登记表》一式两份(加盖使用单位公章)及电子版
2. 使用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使用单位公章)
3. 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使用单位公章)
4. 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材质证明、安装质量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使用单位公章)
5. 安装过程监督检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使用单位公章)
6. 压力管道管理人员证和操作人员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使用单位公章)
7. 安全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包括应急预案和管理制度,加盖使用单位公章)。
压力管道台账
空分
3#透平空压机末冷器 入口管
10
空分
4#透平机一级中冷器 出口管
11
空分
4#透平机二级中冷器 出口管
12
空分
4#透平机末冷器入口 管
13
空分
5#透平机末冷器入口 管
14
空分
1#透平至1#空分空冷 塔
15
空分
2#透平至2#空分空冷 塔
16
空分
3#透平至3#空分空冷 塔
17
空分
4#透平至4#空分空冷 塔
空气 空气
273 250
7
88 0.62 40 空气
273 250
7
64 0.62 40 空气
76
65 3.5
2 1.6 10
R22
76
65 3.5
2 1.6 10
R22
76
65 3.5
2 1.6 10
R22
76
65 3.5Βιβλιοθήκη 2 1.6 10R22
76
65 3.5
2 1.6 10
R22
76
65 3.5
序号 工段
管道名称
内部编号
1
空分
1#透平机一级中冷器 出口管
2
空分
1#透平机二级中冷器 出口管
3
空分
1#透平空压机末冷器 入口管
4
空分
2#透平机一级中冷器 出口管
5
空分
2#透平机二级中冷器 出口管
6
空分
2#透平空压机末冷器 入口管
7
空分
3#透平机一级中冷器 出口管
8
空分
3#透平机二级中冷器 出口管
压力管道使用登记工作程序和规定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程序和要求(压力管道)
一、依据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压力管道使用登记管理规则》
二、适用范围
1、在管理辖区区域内使用的属《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范围内的压力管道;
2、管理辖区内,新安装的经安装监检合格的压力管道;
3管理辖区内,本次全面检验合格的压力管道;
4、管理辖区内,有安装监检合格报告且报告在有效期内的压力管道;
5、济宁管理辖区内,在2003年6月以后已进行全面检验且检验合格的压力管道。
三、程序及要求:
(一)申请
使用单位申请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时应向发证机构(市局)或市局授权的所在行政区质量技术监督局逐台提供有关资料(见附件1),并附提供注册设备材料清单二份;填写《压力管道使用注册登记表》(见附件2)(一式三份),重要压力管道还应填写《重要压力管道使用注册登记表》(见附件3)(一式三份),在登记表首页左上角加盖使用单位公章,并提供登记表电子版。
(二)受理及审核
发证机构(市局)或市局授权的所在行政区质量技术监督。
最新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资料
注:本式样适用于按台(套)进行登记的特种设备。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式样三)登记类别:注:本式样适用于按使用单位登记的特种设备。
附录b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填写说明b1 登记类别填写本次办理使用登记的事由,如新设备首次启用、停用后启用、改造、使用单位更名、使用地址变更、过户、移装、达到设计使用年限等。
b2 设备基本情况b2.1设备种类按照《特种设备目录》填写,也可直接印制为“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等。
b2.2 设备类别、品种按照《特种设备目录》填写。
没有品种的划“—”b2.3产品名称按照产品铭牌或者产品合格证、产品数据表的内容填写,也称设备名称。
b2.4设备代码按照产品数据表上的内容填写,该代码具有唯一性。
如果该产品还没有编制设备代码,则使用单位可以不填写,由登记机关按照设备代码的编制要求[见《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21-2016)]填写,其中制造单位代号改为登记机关的行政区划代码(比制造单位代号多出一位)。
b2.5型号(规格)按照产品数据表或者相应的设计文件填写,有型号的填写型号,没有型号有规格的填写规格,没有型号、规格的,划“—”。
b2.6 设备数量压力管道填写本次登记时的压力管道长度(单位为“米”),气瓶填写本次登记时的数量(单位为“只”)。
b2.7设计使用年限按照产品数据表提供的数据填写。
技术资料中未提供的,划“—”。
b2.8设计单位名称填写产品的设计单位名称,其名称与产品合格证和产品铭牌(设计图纸)表述应当一致。
b2.9制造单位名称填写产品的制造单位名称,其名称与产品合格证和产品铭牌表述应当一致。
b2.10施工单位名称填写登记时最近一次从事安装或者改造、修理的施工单位的名称。
b2.11监督检验机构名称填写负责该设备制造、安装、改造、重大修理监督检验(以下简称监检)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名称,没有实施监检的设备,注明“不实施监检”,如该设备登记前进行了不同阶段的监检(如制造监检,安装、改造监检等),则填写最近一次监检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名称,并且与本附录b4相协调(除制造监检外,优先满足b4填写要求)。
压力管道告知提交的资料
办理压力管道使用登记需提交的资料时间:2009-9-21 10:21:43 作者:来源:浏览:65 人次1、使用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2、《压力管道使用注册登记汇总表》、《重要压力管道使用注册登记表》,一式两份,加盖使用单位公章;3、压力管道设计、竣工图纸(单线图)等工艺性文件;4、安全附件检验报告(包括安全阀、压力表等);5、压力管道作业人员证;6、压力管道安全管理制度、应急救援预案;7、在用压力管道定期检验报告(在用的压力管道);8、安装单位出具的《安装质量证明书》;9、监检单位出具的《安装质量监督检验证书》;10、《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书》。
办理压力管道安装告知所需资料时间:2009-9-21 10:18:26 作者:来源:浏览:144 人次1、《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书》一式四份,加盖施工单位公章;2、安装单位、无损检测单位许可资质证书及其施工作业人员、检测人员证书(原件和复印件);3、安装单位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和复印件);4、使用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5、压力管道设计图纸等工艺性文件;6、安装维修工程合同、施工方案等。
安装申请程序时间:2009-9-21 10:14:04 作者:来源:浏览:47 人次一、申领和审批锅炉安装许可证程序凡申领锅炉专业安装许可证的单位,须先征得当地地级市以上锅炉监察机构同意,填写《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安装许可证申请书》及书面报告。
报告内容:(1)申领许可证的理由和条件;(2)要求批准安装锅炉的范围与级别;(3)现有设备、人员及施工工艺和质量保证制度等;(4)焊接工艺评定;(5)持证焊工项目及无损检测人员项目和有效期。
并按《条例》、《细则》和原省劳动厅粤劳锅[1996]52号文的有关规定,整理好取证技术资料,上报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处。
锅炉安装许可证申请,一般不得越级申请。
经同意受理单位,需向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锅炉处申报相应级别的锅炉试装锅炉,由当地市级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所进行安装质量监检。
TSG-D5001-2021-压力管道使用登记管理规则
TSG D5001-2021压力管道使用登记管理规那么•国家质量监视检验检疫总局:国质检锅[2003]213号 ?压力管道使用登记管理规那么?〔试行〕自2003年10月1日起施行;--废止•国家质量监视检验检疫总局:TSG 特种设备平安技术标准 TSG D5001-2021?压力管道使用登记管理规那么?自2009年12月1日起施行;〔本规那么是在213号令根底上的修订,经广泛的调查研究,总结多年在使用管理方面的经历,同时针对使用登记过程全面检验工作遇到的技术处理及检验工作推进所遇到的问题,简化了使用登记的要求。
〕总那么使用登记对象的划分使用登记程序监视管理附那么第一章概述第一条为了标准压力管道使用登记管理,根据?特种设备平安监察条例?、?国务院对确需保存的行政审批工程设定行政答应的决定?,制定本规那么。
第二条本规那么适用于?特种设备平安监察条例?规定范围内的压力管道的使用登记管理。
第三条压力管道使用单位、产权单位、个人业主〔以下统称使用单位〕应当按照本规那么的规定办理管道使用登记,领取?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统一格式,见附件A,以下简称?使用登记证?〕。
第四条国家质量监视检验检疫总局负责办理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长输管道的使用登记,省级质量技术监视部门负责办理本行政区域内不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长输管道的使用登记,设区的市的质量技术监视部门〔以下统称登记机关〕负责办理本行政区域内公用管道、工业管道和动力管道的使用登记。
第二章使用登记对象的划分第五条压力管道使用登记以使用单位为对象,使用单位根据压力管道的类别,即长输〔油气〕管道、公用管道、工业管道、动力管道,按照管辖部门或者工程〔装置〕等分别办理使用登记。
第六条使用单位根据压力管道的类别,按照以下原那么,分别填写1个或者假设干个?压力管道使用登记表?〔见附件B,以下简称?使用登记表?〕:〔一〕长输〔油气〕管道按照管辖部门;〔二〕公用管道按照区域;〔三〕工业管道、动力管道按照工艺管道、公用工程管道等品种。
压力管道(普查)注册登记表及填表说明20140814
压力管道(普查)注册登记表W《压力管道(普查)注册登记表》填表说明:标注红字的项目是必填项,每条必须填写内容。
一、以下内容由质监部门登记人员填写,使用单位不填写。
登记表编号、汇总表编号、注册登记日期、设备注册代码、使用证编号、更新日期、注册登记人员。
二、以下内容由使用单位填写:注册登记机构:义马市质监局。
单位内部编号:填写使用单位对设备进行管理自行编制的设备内部编号。
单线图号:填写单线图号。
使用单位:填使用单位全称,以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或个人身份证姓名为准。
使用单位代码:填使用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单位所属区域:义马市。
邮政编码:472300(义马市)。
设备代码:按《特种设备目录》特种设备压力管道代码填写(可不填)。
详细地址:填使用单位所在路、街道。
安全管理部门:填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名称。
安全管理人员:填管理人员姓名。
联系电话:填办公电话。
产权单位:填该设备产权所有者。
产权单位代码:填产权所有者组织机构代码。
管道名称:按《特种设备目录》的品种燃气管道、热力管道、工艺管道、动力管道、制冷管道填写。
管道类别:按《特种设备目录》的类别公用管道、工业管道等填写。
管道级别: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许可规则》填写城镇燃气管道GB1、城镇热力管道GB2、工业管道GC1级GC2级GC3级、动力管道GD1级GD2级等。
设计单位:填单位名称。
设计单位代码:填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安装单位:填单位名称。
安装单位代码:填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监检单位:填安装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名称(河南省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检测研究院三门峡分院)。
监检单位代码:填单位组织机构代码(Y124)。
建设单位:填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填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监理单位:填单位名称。
监理单位代码:填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检测单位:填无损检测单位名称。
检测单位代码:填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修理改造单位:填单位名称。
修理改造单位代码:填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安装竣工日期:填安装竣工年月日。
压力管道使用登记管理规则TSG_D5001-2009
压力管道使用登记管理规则(试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压力管道使用安全监察工作,规范压力管道使用登记行为,提高压力管道安全管理水平,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以及国务院赋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的职责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适用于《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范围内的压力管道及其安全保护装置和附属设施的使用登记管理。
第三条? 使用压力管道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统称使用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则的规定办理压力管道使用登记。
压力管道使用登记分为登记注册和登记发证(证书格式见附件一)两种形式。
使用登记证有效期为6年。
第四条?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负责办理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长输管道的使用登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负责办理所辖行政区域内不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长输管道的使用登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或其授权的市(地级)级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负责办理所辖行政区域内公用管道和工业管道的使用登记。
使用登记部门内设的负责压力管道安全监察的机构(以下简称安全监察机构),负责压力管道使用登记的受理、注册和发证工作。
第二章? 使用登记对象的划分第五条? 压力管道均应进行使用登记,填写压力管道使用注册登记汇总表(格式见附件二)。
公称直径大于等于5 0mm的GC1级管道、安全状况等级为3级和经安全评定或者风险评估应予监督使用的管道为重要压力管道,应当填写重要压力管道使用注册登记表(格式见附件三),进行重点监督管理。
第六条? 压力管道使用登记以使用单位为对象。
使用单位所用压力管道,按其管辖部门或装置不同,分别进行使用登记。
压力管道注册代码和使用登记证编号编制规则、使用注册登记表填写说明见附件四、附件五。
第七条? 每个使用单位根据所用压力管道情况可有1个或若干个压力管道使用注册登记汇总表。
填报使用注册登记汇总表的原则如下:(一)按长输管道、公用管道和工业管道分别至少填报1个或若干个使用注册登记汇总表;(二)长输管道管辖部门不同的,分别填报使用注册登记汇总表;(三)公用管道可分区域填报使用注册登记汇总表;(四)工业管道可按装置、工艺管道、公用工程管道等形式填报使用注册登记汇总表;(五)压力管道条数较少的单位,可只建立1个使用注册登记汇总表。
压力管道使用登记管理规则TSG_D5001-200
压力管道使用登记管理规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压力管道使用安全监察工作,规压力管道使用登记行为,提高压力管道安全管理水平,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以及国务院赋予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的职责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围的压力管道及其安全保护装置和附属设施的使用登记管理。
第三条使用压力管道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统称使用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则的规定办理压力管道使用登记。
压力管道使用登记分为登记注册和登记发证(证书格式见附件一)两种形式。
使用登记证有效期为6年。
第四条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负责办理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长输管道的使用登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负责办理所辖行政区域不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长输管道的使用登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或其授权的市(地级)级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负责办理所辖行政区域公用管道和工业管道的使用登记。
使用登记部门设的负责压力管道安全监察的机构(以下简称安全监察机构),负责压力管道使用登记的受理、注册和发证工作。
第二章使用登记对象的划分第五条压力管道均应进行使用登记,填写压力管道使用注册登记汇总表(格式见附件二)。
公称直径大于等于5 0mm的GC1级管道、安全状况等级为3级和经安全评定或者风险评估应予监督使用的管道为重要压力管道,应当填写重要压力管道使用注册登记表(格式见附件三),进行重点监督管理。
第六条压力管道使用登记以使用单位为对象。
使用单位所用压力管道,按其管辖部门或装置不同,分别进行使用登记。
压力管道注册代码和使用登记证编号编制规则、使用注册登记表填写说明见附件四、附件五。
第七条每个使用单位根据所用压力管道情况可有1个或若干个压力管道使用注册登记汇总表。
填报使用注册登记汇总表的原则如下:(一)按长输管道、公用管道和工业管道分别至少填报1个或若干个使用注册登记汇总表;(二)长输管道管辖部门不同的,分别填报使用注册登记汇总表;(三)公用管道可分区域填报使用注册登记汇总表;(四)工业管道可按装置、工艺管道、公用工程管道等形式填报使用注册登记汇总表;(五)压力管道条数较少的单位,可只建立1个使用注册登记汇总表。
压力管道使用登记制度
压力管道使用登记系统
1、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压力管道在投入使用前或投入使用后一个月内,锅炉使用登记证应向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申请,未办理使用登记证的不得投入使用。
2、申请办理使用登记应当按照《压力管道使用登记管理规则》的规定,逐条向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申请办理压力管道使用登记证,填写使用注册登记汇总表,公称直径大于等于50mm的GC1级管道、安全状况等级为3安全评估或风险评估后应监督和使用的管道是重要的压力管道,应当填写重要压力管道使用登记表,进行重点监督管理。
3、压力管道的使用登记因管辖部门或设备而异,分别进行使用登记。
4、申请压力管道使用登记时,应给登记机关提交以下资料:
(一)压力管道安装质量证明书、压力管道安装竣工图(单线图);
(二)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压力管道安装安全质量监督检验报告》;
(三)压力管道用户安全管理制度,事故预防方案(包括应急措施和救援方案等),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名单;
(四)重要压力管道使用登记表。
5、使用压力管道发生下列情况之的,及时到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使用变更登记:
(一)因租赁、转让或承包等原因更换压力管道的业主或使用单位的,新业主或使用单位应在租赁、转让或承包生效后的15向受理使用登记的安全监督机构备案,并在日内办理使用登记变更;
(二)停用或者报废压力管道的,在停用或者报废后的30在日内向受理登记的安全监督机构备案,并办理暂停或注销使用登记手续;
(三)维修、改造或定期检查后,安全状况水平发生变化,应当在修理改造或者定期检验后的30日内办理使用登记变更
6、压力管道报废时,用户应当将使用登记证书交回登记机关,予以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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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B3
氨气
AMG-1005
AML-1003
AMG-1004
25
PIE
25
1.0
1.0
1.0
氨气
304
不锈钢
架空
SHB3
10
氨气
AMG-1006
AML-1003
AMG-1004
25
PIE
25
1.0
1.0
1.0
氨气
304
不锈钢
架空
SHB3
12
1.0
1.0
液氨
304
不锈钢
架空
GC2/SHB3
10
液氨
AML-1005
AML-1001
AML-1003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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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1.4
1.0
1.0
液氨
304
不锈钢
架空
GC2/SHB3
氨气
AMG-1001
原有管道
Z101
50
PIE
25
1.0
1.0
1.0
氨气
304
不锈钢
架空
GC2/SHB3
氨气
AMG-1002
原有管道
AMG-1001
50
PIE
25
1.0
1.0
1.0
氨气
304
不锈钢
架空
GC2/SHB3
6
氨气
AMG-1003
AMG-1001
原有管道
25
PIE
25
1.0
1.0
1.0
氨气
304
不锈钢
架空
SHB3
DN25
32.5米
氨气
AMG-1004
AML-1001
原有管道
25
PIE
25
1.0
1.0
1.0
氨气
304
不锈钢
压力管道登记表
管道
名称
管道
编号
起止位置
外径
(mm)
壁厚
(mm)
操作温度(℃)
操作压力(MpaG)
设计温度(℃)
设计压力(MpaG)
使用介质
管道材质
铺设方式
管道分级
管道数量
焊口数量(个)
自
至
液氨
AML-1001
Z101
P101A
50
PIE
25
1.0
55
2.3
液氨
304不Βιβλιοθήκη 钢架空GC2/SHB3
DN50
60.5米
2
液氨
AML-1002
AML-1001
P101B
50
PIE
25
1.0
1.0
1.0
液氨
304
不锈钢
架空
GC2/SHB3
4
液氨
AML-1003
P101B
原有管道
50
PIE
25
1.4
1.0
1.0
液氨
304
不锈钢
架空
GC2/SHB3
4
液氨
AML-1004
P101A
AML-1003
50
PIE
25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