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债、公司债、可转债、中期票据(非公开定向融资工具)、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对比表
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
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一、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定义及介绍2011年5月,交易商协会推出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
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非公开定向发行规则》,非公开定向发行是指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向银行间市场特定机构投资人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并在特定机构投资人范围内流通转让的行为,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以非公开定向发行方式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称为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
公开发行和非公开发行是两个相对的概念,这就决定了公开发行和非公开发行债务融资工具有着诸多不同。
1、从形式上看,公开发行是在注册之后向非特定投资人招募,其发行条件通常是标准化的,以便于非特定投资人参与认购,定向发行是向特定投资人发行金融产品,发行人与投资人的协商在注册之前基本完成。
2、从实质运行机理上说,定向发行和公开发行最重要的区别是,定向发行进一步强化了发行人和投资人的自主协商机制,体现了市场化原则和契约自由原则,是更高层次的市场开放和市场约束。
3、在谈判机制设计方面,定向发行的发行人与投资人通过谈判确定《定向发行协议》,协议中的利率、期限、信息披露方式、再融资等条款设计更具灵活性和个性化,便于发行人与投资人满足个性化需求。
4、在市场定价方面,非公开定向工具的发行价格、发行利率、所涉费率遵循自律规则、按市场方式确定,与公开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相比存在着一定的流动性溢价。
5、在约束机制方面,非公开发行更能发挥市场主体自主协商的契约意识,减少事前管制,不再强制要求信用评级,把风险防范的部分微观职责交给投资人自主决定。
6、在市场发展动力方面,非公开发行定向融资工具不对产品结构做过细的规定,鼓励市场成员自主创新,通过引导市场主体自发创新,形成可持续的市场创新动力。
二、非公开定向融资工具特点及发行流程(一)非公开定向融资工具的比较优势简化的信息披露要求:目前,由于投资者风险偏好趋同、信息保密的需要和金融市场管制等因素,中小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发行人、保密性要求较高的部分发行人利用债务资本市场融资局限性很大。
企业债券是什么意思
企业债券发行价格
企业债券的发行价格,是指企业债券从发债企业手中转移到初始投资人手中的价格。发行企业债券时,企业债券的发行价格未必要同企业债券的票面额相等,如果按照票面金额发行,为平价发行,如果高于票面金额发行,为溢价发行,如低于票面金额发行,则为折价发行,在企业债券票面利率已定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调整发行价格来调整债券的收益率,使其与市场利率一致。一般来说,市场利率水平有较大幅度浮动时,可调整债券的票面利率,也可微调发行价格与之相适应。
投资者在选择投资企业债券时,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1、信用等级:信用等级是反映发行者偿付能力和信用风险水平的评级结果,通常由专业的信用评级机构进行评定。信用等级越高,表示发行者的信用违约风险越低,债券的价格通常会更高,收益率会低一些。
2、利率水平:利率水平是反映债券的收益率和市场需求的重要指标,通常受到市场基准利率、通货膨胀水平、经济增长等因素的影响。票面利率越高,表示债券的收益率越高。
无论企业债券的发行价格如何,偿还时均按票面额偿还,发行价格如果高于偿还额,其差额称为偿还差损。发行价格如果低于偿还额,其差额则称为偿还差益。
企业债券的价格跟它的票面利率成正比,票面利率越高,它的售价也就越高,跟资金市场的利率成反比,当资金市场利率提高时,债券的价格就下跌。一般情况下,企业债券的价格主要受市场利率的影响。
信用债是指政府之外的主体发行的债券,具体包括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可转债等品种,信用债价格
债券有哪些基本要素?
债券有以下基本要素:
非金融企业定向债务融资工具业务指引
非金融企业定向债务融资工具业务指引随着国家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和完善,定向债务融资工具成为非金融企业融资的重要手段。
定向债务融资工具是指非金融企业通过发行债券或其他债务工具,向特定对象融资的行为。
为了规范和指导非金融企业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促进企业融资结构优化和市场健康发展,金融监管部门制定了一系列的业务指引,以便企业在融资过程中能够遵循相关规定,保证融资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概述1. 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的含义和特点定向债务融资工具是指非金融企业通过向特定投资者发行债券等债务工具,募集资金的行为。
它具有对象明确、投资者限定、发行方式灵活等特点。
非金融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资金需求和投资者的要求,灵活选择发行对象和发行方式,实现资金的有效配置。
2. 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的种类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包括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等多种形式,可以根据企业的资金需求和市场情况进行选择。
二、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流程及相关申报材料1. 发行流程(1)确定融资方案:非金融企业首先需确定融资规模、融资成本和融资用途等关键因素,制定详细的融资方案。
(2)选择发行对象: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情况选择机构投资者或个人投资者作为发行对象,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性和资信状况。
(3)准备申报材料:企业需准备相关的申报材料,包括融资方案、发行计划、募集说明书等,进行内部审查和完善。
(4)提交申报材料:企业通过指定渠道向相关金融监管部门提交融资方案和相关材料,等待审查和批准。
2. 相关申报材料(1)融资方案:包括融资规模、融资用途、融资期限、融资成本等。
(2)发行计划:包括发行对象、发行方式、发行时间等。
(3)募集说明书:包括企业基本情况、财务状况、经营情况、融资用途、风险提示等。
三、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的监管要求1.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发行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的企业应当对投资者进行适当性管理,确保投资者具有相应的风险承受能力和投资经验,不得向不具备相应投资能力和经验的个人投资者发行债务融资工具。
上市公司主要融资方式及比较
上市公司主要融资方式及比拟上市公司在首次发行新股后,会不断地进展融资来满足生产经营和投资活动等所需的资金,融资的方式具有多样性,如公开市场发行股票、发行债券等直接融资和其他间接融资。
公司通过掌握多样性的融资方式来规划和调整适宜的融资构造,有利于到达融资本钱最低、市场约束最小、市场价值最大的目标。
一、债权融资1、企业债、公司债及银行间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1〕企业债:企业债券是企业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企业债券的发行主体是股份公司,也可以是**公司,归发改委监管。
2018 年2 月8 日,国家开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增强企业债券效劳实体经济能力严格防*地方债务风险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8〕194 号〕,旨在进一步发挥企业债券直接融资功能,增强金融效劳实体经济能力,坚决打好防*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严格防*地方债务风险,坚决遏制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增量。
〔2〕工程收益债〔属企业债〕:工程收益债券是指债券的本息归还资金完全或主要来源于工程建成后运营收益的企业债券。
2015 年8 月5 日,国家开展改革委制定并印发了"工程收益债券管理暂行方法",重点鼓励根底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工程,以及其他有利于构造调整和改善民生的工程、提供公共产品和效劳的工程。
在目前国家稳增长的大背景及城镇化建立不断推进的情况下,工程收益债将成为支撑基建融资的新通道。
工程收益债券具有三大特征:一是在发行主体方面,以公司下属承当各类固定资产投资工程的工程公司为主;二是在募集资金投向方面,在开展初期应主要投向市政根底设施建立以及国家产业政策支持行业的工程建立;三是在偿债资金来源方面,以工程产生的现金流作为债券还本付息的第一来源,附加适当的内外部增信。
〔3〕公司债:公司债是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是由证监会监管的中长期直接融资品种。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产品简介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产品简介2017年目录债务融资工具介绍 (4)第一节债券融资的作用 (5)第二节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产品介绍 (6)一、公募债券 (7)(一)短期融资券 (7)(二)超短期融资券 (8)(三)中期票据 (9)二、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 (10)三、创新产品 (11)(一)长期限含权中期票据 (11)(二)项目收益票据(PRN) (13)(三)资产支持票据 (16)(四)并购债券 (20)第三节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向 (21)第四节承销发行保障措施 (22)一、余额包销 (22)二、发行利率 (22)三、工作计划 (23)债务融资工具介绍根据发行主体的不同,我国债券可以分为政府信用债券、金融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券三大类。
其中,政府信用债券包括政府债券(细分为国债与地方政府债)和央行票据,发行主体分别为财政部、地方政府和人民银行; 金融债券包括政策性金融债、商业银行债、非银行金融机构债、证券公司债,发行主体分别为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和证券公司;非金融企业债券包括企业债、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集合票据、公司债和可转债等,发行主体为非金融企业。
按照监管主体不同,非金融企业债券由三大板块构成:1、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协会”)注册发交易商协会 永续债 发改委 证监会短期融资券非公开定向债中期票据资产支持票据 并购债项目收益票据 超短期融资券 · 企业债 公司债 中小企业可转债中小企业集合行的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包括超短期融资券(SCP )、短期融资券(CP )、中期票据(MTN )、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 )、项目收益票据(PRN )等;2、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负责核准的包括城投债、产业债在内的企业债;3、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的公司债和中小企业私募债。
其中,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推出的各类债务融资工具发行规模最大,在整个债券市场的占比最大,影响也最大。
融资顾问服务 合作协议书 -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非公开定向债(PPN)
融资顾问服务合作协议书甲方:住所地:法定代表人:乙方:xx管家金融服务外包(北京)有限公司住所地:法定代表人:鉴于:甲方是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乙方是资本市场专业的融资咨询服务公司,拥有丰富的资本运作经验、积累较强的行业影响力,和一批具有良好专业素质、丰富从业经验和高度敬业精神的专业人员。
甲方愿意并委托乙方作为其财务顾问机构,就甲方发行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非公开定向债(PPN),资产支持票据(ABN),公司债,企业债,项目收益债,资产证券化(ABS)等融资产品(以下简称“融资项目”),负责为甲方提供专业顾问服务。
双方本着精诚合作、共同发展的目的,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服务内容1.1乙方协助甲方寻找、落实资金渠道。
1.2由乙方组织专业人员,对甲方展开必要简单的前期尽职调查工作,并协助甲方制定融资计划。
1.3乙方为甲方寻找融资项目的参与方。
(1)乙方根据甲方融资计划寻找、协调本融资项目资金方(详见附件一)、承销商(包括但不限于各具备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承销业务资质的证券公司)与中介机构(财务顾问机构、律师事务所、评级机构、信贷市场服务机构)以及其他形式的融资项目参与方(以下简称“参与方”)。
(2)依据甲方确认的融资计划中明确的具体融资方式、成本及交易安排等内容,积极协助甲方与乙方寻找的融资项目参与方进行沟通、磋商及谈判,直至签署融资协议,促成甲方与融资项目参与方成功完成本次融资项目。
(3)乙方协助甲方寻找融资项目投资人。
1.4乙方协助甲方完成审批流程第二条融资方式与融资费用2.1融资规模、期限及成本(1)融资总额:融资项目人民币33亿元。
(2)融资期限:三年(3)融资利率(资金成本):不高于年化7 %(不包含融资顾问费)2.2乙方融资顾问综合费用及支付方式(1)乙方融资顾问服务综合费用为2.3 %(不包含资金成本,承销费和律师事务所、评级机构、信贷市场服务机构等中介机构的费用)。
其中融资顾问综合服务费,包括核准费、预审费、呈报费、咨询费、评估费、服务费等除资金成本以外的其他费用(主要费用标准详见附件二)。
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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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风险控制
1、筛选高品质的企业 2、全面尽调与风险揭示 3、全方位的过程沟通 4、募集资金使用监管 5、持续的后续管理【发行信息披露、定期财报披
露、重大事项的披露;日常动态监测;入池管理;风险排查; 压力测试;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债权人会议等】
6、到期前授信资金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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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交易商协会注册的债务融资工
具
1、注册产品: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2、业务品种 (1)短期融资券
(2)中期票据
(3)超级短期融资券
(4)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
(5)资产支持票据
(6)中小企业集合票据
3第4Βιβλιοθήκη /共13页三、主要业务元素
1、监管机构 2、注册机构 3、审批制度 4、发行和交易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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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发行利率主要取决于企业信用评级 和信用增进后的债项等级及发行日银行 间市场资金供应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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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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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发行作业周期
现场调查阶段 制作文件阶段 主承内审阶段 协会注册阶段 承销发行阶段 发行的总周期
7天 30天 15天 60天 7天 一般4个月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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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非金融企业债券类型及发展情 况 1、非金融企业债券的类型
(1)证监会:公司债、私募债、可转债 (2)发改委:企业债及中小企业集合债 (3)人行及交易商协会:非金融企业债 务融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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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发展情况
企业债、公司债、私募债、中小企业集合债、中票、短融、中小企业集合票据比较
企业债、公司债、私募债、中小企业集合债、中票、短融、中小企业集合票据比较在企业融资领域,债券是一种常见的融资工具。
不同类型的债券具有不同的特点和适用范围。
本文将对企业债、公司债、私募债、中小企业集合债、中票、短融、中小企业集合票据进行比较。
1. 企业债企业债是由公司发行的面向公众的债券,通常由上市公司或大型公司发行。
企业债一般具有较长的期限、较高的票面利率和较高的信用评级。
企业债通常经过评级机构的评级,投资者可以根据评级来判断其风险水平。
2. 公司债公司债是由公司发行的面向机构投资者的债券,与企业债类似。
不同之处在于,公司债的发行对象主要是机构投资者,包括机构投资者、保险公司、基金公司等。
公司债通常具有较长的期限和较高的票面利率。
3. 私募债私募债是指由个别投资者向特定企业进行债券融资的债券,不适合公众投资者购买。
私募债的发行对象主要是机构投资者和个人高净值投资者。
私募债通常具有较高的票面利率和较长的期限。
私募债的发行过程相对较为自由,不像企业债和公司债需要经过较多的监管程序。
4. 中小企业集合债中小企业集合债是由多家中小企业联合发行的债券,旨在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渠道。
通过联合发行债券,中小企业可以共同分担融资成本和风险。
中小企业集合债通常具有较长的期限和较高的票面利率。
5. 中票中票是中期票据的简称,是一种由银行或商业机构发行的中期债券。
中票的期限通常在1年至5年之间,一般由机构投资者购买。
中票的发行对象和规模相对较小,通常用于满足短期融资需求。
6. 短融短融是短期融资券的简称,是一种由金融机构发行的短期债券。
短融的期限通常在1个月至1年之间。
短融的发行对象主要是机构投资者,包括银行、保险公司、基金公司等。
短融通常具有较短的期限和较低的票面利率。
7. 中小企业集合票据中小企业集合票据是由多家中小企业联合发行的短期债券。
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的期限通常在1个月至1年之间。
通过联合发行票据,中小企业可以共同分担融资成本和风险。
中国金融市场的八大债务融资工具超级详解
中国金融市场的八大债务融资工具超级详解01 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是指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向银行间市场以非公开定向发行方式向特定机构投资人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并在特定机构投资人范围内流通。
法律法规:《中国人民银行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券融资工具非公开定向发行规则》、《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非公开定向发行注册流程》、《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非公开定向发行规则》及交易商协会相关自律规则。
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无明确发行条件/发行规模要求。
常见期限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的常见期限以1—3年为主,对于高信用评级的企业可以达到5年或以上。
增信措施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自主决定是否增设保证担保、抵质押等担保措施,当前无监管账户设置的特殊规定。
02企业债券由地方融资平台公司发行的债券为城投债;由一般产业类公司发行的债券为产业债。
企业债券要求募集资金用于预先约定的用途且为固定资产类投资(可以利用不超过发债规模40%的债券资金补充营运资金)。
发改委系统为各地固定资产投资的主要审批机构,地方融资平台公司往往是当地的投资主体,城投类债券是企业债券构成的主体。
发行条件《证券法》第十六条、十八条规定了企业债发行主体需要满足的最低要求,但现实中一方面国内资本市场投资者风险识别、定价、承受能力较弱,另一方面对企业债申报主体的要求较高(民营企业主体评级AA及以上,国企AA-及以上),且受制于资产负债率、募投项目盈利能力等具体情况,监管机构将酌情要求发行主体补充增信措施。
发行规模存量债券的规模不能超过发行人净资产的40%,且近3年平均可分配净利润可以覆盖债券一年利息。
其中融资平台的净资产需要扣除公益性资产(如道路、博物馆等)。
当期债券的发行额不得超过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总投资的70%。
常见期限发行期限普遍较长,少量高评级的产业类企业债期限可达15年,通过特殊条款设计,市场上已有“永续类”企业债发行;城投类企业债券主要集中在7年期品种,但均按监管要求设计了分期偿还条款。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关于提示做好2024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关于提示做好2024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公布日期】2024.07.31•【文号】•【施行日期】2024.07.31•【效力等级】行业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正文关于提示做好2024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各市场成员:为做好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承继方(以下统称企业)、为债务融资工具提供信用增进服务的机构(以下简称增进机构)及资产支持证券2024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现就披露安排通知如下。
一、企业、增进机构应按规则要求披露定期财务信息(一)截至2024年8月31日债务融资工具处于存续期的企业,应于2024年8月31日前披露2024年半年度报告。
仅存续定向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企业,应比照定向注册发行关于财务信息披露的要求披露半年度报告。
境外非金融企业应按照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时间披露半年度报告。
发行文件约定的增进机构应当比照其提供信用增进服务的企业相关披露时间要求披露2024年半年度报告。
预计不能按期披露的企业及增进机构,应于2024年8月31日前披露未按期披露定期报告的说明文件,披露上述文件不能豁免其相关定期报告的披露义务。
存续期管理机构应提前摸排上述情况,并告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二)企业及增进机构应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信息披露表格体系(2021版)》(协会公告〔2021〕10号发布)PC表相关要求编制2024年半年度报告。
(三)企业发行绿色债务融资工具(含绿色资产支持证券)、社会责任债券、乡村振兴票据、科创票据等特殊产品的,应严格按照相关产品指引(或通知)等自律管理规定及发行文件的约定,披露上半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相关项目进展情况及其产生的效益等。
绿色债务融资工具(含绿色资产支持证券)环境效益情况及存续期信息披露形式可参照《关于绿色债务融资工具适用〈绿色债券存续期信息披露指南〉的通知》(中市协发〔2024〕21号发布)相关要求。
企业债、公司债及其他债务融资工具比较
3.公司申请债 券上市时仍 符合法定的 公司债券发 行条件。
债券挂牌转让 条件:
1.符合《公司债 券发行与交易 管理办法》等法 律法规的相关 规定;
2.依 法完成 发 行;
3.申 请债券 转 让时仍符合债 券发行条件;
4.债 券持有 人 符合本所投资 者适当性管理 规定,且持有人 合计不得超过
是指具 有法人 资格的 非金融 企业在 银行间 债券市 场发行 的,约定 在1年 内还本 付息的 债务融 资工具。
是 指 具 有 法人资格 的非金融 企业在银 行间市场 发行的期 限 在270天以内的 债务融资 工具(目前 仅接受央 企的注册 申请)。
是指(具有法人 资格的)企业依 照 法 定程 序发 行、约定在一定 期 限 内还 本付 息的有价证券。
1.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 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 包括证券公司、基金管 理公司及其子公司、期 货公司、商业银行、保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企业债
公司债券
中期票据
非公开定向
融资工具
短期融 资券
超短期融 资券
向公 众投 资者
公开 发行
向合 格投 资者
公开 发行
非公开发行
承担能力并 自愿接受交 易商协会自 律管理的机 构投资人,由 发行人和主 承销商在定 向工具发行 前遴选确定。
必 须 用于 核准 用途(发行额不 超 过 固定 资产 投 资 项目 总额 的60%、补充营 运 资 金不 超过 发 债 总 额 的20%);不得用 于 弥 补亏 损和 非生产性支出、 房地产买卖等。
应当用于核 准的用途。 除 金融类企业 外,募集资金 不得转借他 人。
应当用于约定 的用途。除金融 类企业外,募集 资金不得转借 他人。
企业债、公司债、私募债、中小企业集合债、中票、短融、中小企业集合票据比较
企业债、公司债、私募债、中小企业集合债、中票、短融、中小企业集合票据比较企业债、公司债、私募债、中小企业集合债、中票、短融、中小企业集合票据比较在金融市场中,债券是一种常见的投资工具。
企业债、公司债、私募债、中小企业集合债、中票、短融、中小企业集合票据是不同类型的债券,它们在发行主体、期限、定价方式等方面有所不同。
下面将对这些债券进行比较。
企业债企业债是指由企事业单位发行的债券,通常用于企业融资。
企业债的发行主体是企业,规模较大,通常有一定的信用等级评级。
企业债通常具有较长的期限,一般在3年以上。
企业债的收益相对较高,但其风险也相对较高。
公司债公司债也是由企事业单位发行的债券,但与企业债不同,公司债的发行主体是公司。
公司债与企业债相比,通常规模较小,期限也较短。
公司债一般在1年至5年之间,具有适中的收益和风险。
私募债私募债是指由非公开方式向特定的投资者发行的债券。
私募债的发行对象通常是机构投资者或高净值个人投资者。
私募债的发行规模较小,期限和收益率根据协商确定。
私募债具有较高的风险和收益,相对较难流通。
中小企业集合债中小企业集合债是针对中小企业融资需求而设计的债券产品。
中小企业集合债多以集合债权方式发行,通过专业机构对中小企业进行风险评估,将多个中小企业的债权打包成为一个债券产品进行发行。
中小企业集合债有较高的风险,但通常能获得较高的收益。
中票中票是指中期票据,是中国债券市场上的一种短期债券产品。
中票的期限一般在6个月至1年之间,发行对象主要是金融机构和企事业单位。
中票具有较低的风险和较低的收益,是短期资金融通的一种常见方式。
短融短融是指短期融资券,是中国境内企业和金融机构发行的一种短期债券产品。
短融的期限一般在1年以下,可以是几天、几周或几个月。
短融主要用于满足企业短期融资需求,具有较低的风险和较低的收益。
中小企业集合票据中小企业集合票据是中小企业融资的一种方式,通过中介机构对多个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进行打包。
我国企业债券和公司债券的品种及管理规定合集一篇
我国企业债券和公司债券的品种及管理规定合集一篇我国企业债券和公司债券的品种及管理规定 1(一)企业债券(1)短期融资券和超短期融资券。
短期融资券的最长期限不超过365天;超短期融资券是期限在270天(9个月)以内的短期融资券。
短期融资券采取注册制,其注册机构为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2)中期票据。
中期票据是指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按计划分期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债务融资工具。
中期票据待偿还余额不得超过企业净资产的40%。
(3)中小非金融企业集合票据。
中小非金融企业集合票据应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
中小非金融企业发行集合票据应制定偿债保障措施,并在发行文件中披露。
(4)非公开定向发行债券。
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以非公开定向发行方式发行的融资工具被称为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
企业发行定向工具应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并应由符合条件的承销机构承销。
(二)公司债券我国的公司债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1年以上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公司债券的发行人是依照《__公司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__证券法》《__公司法》和《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规定的条件,经中国__核准。
2007年8月,中国__正式颁布实施《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
《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的出台,标志着我国公司债券发行工作的正式启动,对于发展我国的债券市场、拓展企业融资渠道、丰富证券投资品种、完善金融市场体系、促进资本市场协调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按照“先试点、后分步推进”的工作思路及有关通知的要求,公司债券发行试点从上市公司入手。
初期,试点公司范围仅限于沪、深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及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的境内股份有限公司。
为了促进债券市场的健康发展、保护债券投资者利益,《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还特别强化了对债券持有__益的保护:一是强化发行债券的信息披露,要求公司及时、完整、准确地披露债券募集说明书,持续披露有关信息;二是引进债券受托管理人制度,要求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当为债券持有人的最大利益行事,并不得与债券持有人存在利益冲突;三是建立债券持有人会议制度,通过规定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利和会议召开程序等内容,让债券持有人会议真正发挥投资者自我保护作用;四是强化参与公司债券市场运行的中介机构如保荐机构、信用评级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的责任,督促它们真正发挥市场中介的功能。
中期票据、可转债、企业债、ABS、信托等深入研报
(9)债务融资产品对比债务融资工具较企业债、公司债的比较优势在于市场化程度高、注册发行效率高、发行选择余地大、融资成本具有优势。
(四)资产证券化1、业务概述(1)资产证券化的含义:发起人将缺乏流动性,但具有可预测现金流的资产或资产组合(基础资产)出售给特定的机构或载体(SPV),以该基础资产产生的现金流为支持发行证券,以获得融资并最大化提高资产流动性的一种结构性融资手段。
与传统债务融资方式的差异:资产证券化融资一般是基于资产的信用,而非发起人的信用。
目前公司正在做的项目有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企业资产证券化产品。
原始权益人SPV投资者转让基础资产发行资产支持证券(2)资产证券化的基本原理:✧真实销售:原始权益人将资产的风险和收益转移给投资者;✧破产隔离:通过法律及合同对SPV的权利和义务进行约定,保证其不易破产,独立于发行人、管理人;✧信用增级:可通过各种信用增级方式(内部和外部),提升信用等级。
(3)资产证券化的交易结构:(4)资产证券化与其他融资方式对比:(5)资产证券化相对于债券融资的优劣势:2、业务流程➢申请阶段:尽职调查、制作申报材料、方案沟通、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表决等程序。
➢申报审核阶段:券商内审、向监管部门申报发行、监管部门审核反馈、中介机构修改文件、监管部门核准等程序。
➢产品发行上市阶段:发行核准、路演和挂牌上市等程序。
目前项目整个周期6个月左右(过往发行过的成熟项目周期3-4月)。
业务联系人:资产管理总部唐春生。
3、项目成功的关键要素(1)资产证券化的参与主体符合《证券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要求:(2)适合资产证券化的资产类型:基础资产可以是企业应收款、信贷资产、信托受益权、基础设施收益权等财产权利,商业物业等不动产财产,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财产或财产权利。
主要可以分为以下两大类:✧政府平台类、BT应收款类的项目:1)项目已经完工进入回款期;2)如果融资主体是地方融资平台,要求是政府财力状况较好,且是地级市以上平台;3)应收款还款安排已列入人大预算;4)项目优选保障房、经济适用房、大型公共基础设施(包括但不限于产品桥梁、隧道等);5)BT应收款规模在8亿以上。
企业债、公司债及其他债务融资工具比较
是指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市场发行的期限在270天以内的债务融资工具(目前仅接受央企的注册申请)。
是指(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3.超短期融资券目前仅接受央企的注册申请;
4.募集资金用于生产经营;
5.近三年没有违法和重大违规行为,近三年发行的固定收益债券没有延迟支付本息的情形。
1.所筹资金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宏观调控和行业发展规划;
2.净资产规模达到规定的要求;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和其他类型企业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
核准发行。中国证监会受理申请文件后,依法审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申请,自受理发行申请文件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是否核准的决定,并出具相关文件。
备案发行。承销机构或自行销售的发行人应当在每次发行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向协会报送备案登记表。
发行规模
不超过净资产的40%
无限制
不超过净资产的40%
不超过净资产(不包括少数股东权益)的40%
应当用于核准的用途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除金融类企业外,募集资金不得转借他人。
应当用于约定的用途。除金融类企业外,募集资金不得转借他人。
交易场所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证券交易所
证券交易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在证券交易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机构间私募产品报价与服务系统、证券公司柜台转
上市条件
2.上述金融机构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基金及基金子公司产品、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保险产品、信托产品以及经基金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
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简介
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简介一、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分类及定义目前为止,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实际接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书的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有七类,分别超短期融资券、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定向工具、资产支持票据、项目收益票据。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1.超短期融资券《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超短期融资券业务规程〔试行〕》超短期融资券,是指具有法人资格、信用评级较高的非金融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期限在270天以内的短期融资券。
2.中小企业集合票据《银行间债券市场中小非金融企业集合票据业务指引》集合票据,是指2个〔含〕以上、10个〔含〕以下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以统一产品设计、统一券种冠名、统一信用增进、统一发行注册方式共同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债务融资工具。
3.短期融资券《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短期融资券业务指引》短期融资券,是指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约定在1年内还本付息的债务融资工具。
4.中期票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中期票据业务指引》中期票据,是指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按照计划分期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债务融资工具。
5.定向工具《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非公开定向发行规则》定义:非公开定向发行是指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向银行间市场特定机构投资人〔即:定向投资人〕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并在特定机构投资人范围内流通转让的行为。
特点:〔1〕不向社会公众发行;〔2〕投资人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在定向工具发行前遴选确定。
6.资产支持票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资产支持票据指引》资产支持票据,是指非金融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由基础资产所产生的现金流作为还款支持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债务融资工具。
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的监管
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的监管一、监管机构1、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National Association of Financial Market Institutional Investors, NAFMII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是由市场参与者自愿组成的,包括银行间债券市场、同业拆借市场、外汇市场、票据市场和黄金市场在内的银行间市场的自律组织,协会主管单位为中国人民银行,会址设在北京。
设立依据:协会经国务院同意、民政部批准于2007年9月3日成立,为全国性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法人,其业务主管部门为中国人民银行。
协会会员:包括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
银行间债券市场、拆借市场、外汇市场、票据市场和黄金市场的参与者、中介机构及相关领域的从业人员和专家学者均可自愿申请成为协会会员。
协会单位会员将涵盖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信用社、保险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投资基金、财务公司、信用评级公司、大中型工商企业等各类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
交易商协会的主要职责:制定行业自律规则、业务规范和职业道德规范,并负责监督实施;依法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代表会员向主管部门、立法机关等有关部门反映会员在业务活动中的问题、建议和要求;教育和督促会员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协会制定的准则、规范和规则,监督、检查会员的执业行为,对违反章程及自律规则的会员给予纪律处分,维护市场秩序;对会员之间、会员与客户之间的纠纷进行调解;组织从业人员接受继续教育和业务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和执业水平;组织会员进行业务研究、开展业务交流,根据会员需求,按照有关规定组织、管理适合银行间市场特性的产品研发,推动会员业务管理和业务规范;收集、整理和发布有关市场信息,为会员提供服务;对市场发展有关问题进行研究,为会员业务拓展及主管部门推动市场发展献计献策;开展为实现协会宗旨的其他工作;会员代表大会决定的和中国人民银行赋予的其他职责。
银行间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概述20171103
银行间 一般
交易所/新三板/机构间 市场/券商柜台
一般
发行额度 受净资产的40%限制 受净资产的40%限制 受净资产的40%限制 不受净资产40%限制 不受净资产40%限制
限制条件
募投项目合规 需满足“六真”原则 非城投类企业 需满足“六真”原则 非负面清单企业
4
1.1 我国企业债券市场融资体系
从市场存量来看,截至2017年9月30日,交易商协会存量债务融资工具占比为48.23%,占比虽然有所 降低,仍然为企业债券融资市场占比最大的品种。
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按照计划分期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 债务融资工具。一般是3-5年。
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按照计划分期发行的,不约定到期时间,不强制支 付利息,满足一定条件可计入权益的债务融资工具。 。
具有法人资格、信用评级较高的的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期限在270天以内的 短期融资券。
3-4月
3-4月
2-3月
3-4月
3-4月
固定资产项目、偿还银行贷款和补充流动资金
偿还银行贷款和补充流动 偿还银行贷款和
资金
补充流动资金
期限较长,审批较快
降低资产负债率
不受规模限制,审批 快
融资成本较低
融资成本较低
受净资产的限制
成本一般较同等中 成本一般较同等中票
票高50-100BP
高50-100BP
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向银行间市场特定机构投资人发行的,并在特定机构投资人范围内 流通转让的债务融资工具。
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由基础资产所产生的现金流作为还款支持 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债务融资工具。
公司债、企业债、中票、短融、超短融的区别
公司债、企业债、中票、短融、超短融的区别在企业经营过程中,企业为了满足自身发展,经常会进行外部资金筹集。
除了进行银行借款外,还会自己发债,种类有多种多样,包括公司债、企业债、中票、短融、超短融等,在日常工作中也会经常地接触到,今天就来总结一下不同债之间的区别。
我在百度文库看到有人做了一个对比的表格,我觉得非常清晰,粘过来。
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企业债公司债管理部门人民银行、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发改委证监会发行主体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境内注册登记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一般中央政府部门所属机构、国有独资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沪、深两市上市公司及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的境内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申报制度注册发行。
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注册有效期为2年;注册有效期内,企业主体信用级别低于注册时信用级别的,发行注册自动失效。
直接审核发行。
中央直接管理企业的申请材料直接申报;国务院行业管理部门所属企业的材料由行业管理部门转报;地方企业的申报材料由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发展改革部门转报核准发行。
证监会收到申请文件后,5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受理初审后,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申请文件,做出核准或不予核准的决定。
发行规模待偿还余额不超过企业净资产的40%待偿还余额不超过企业净资产的40%不超过企业净资产(不包括少数股东权益)的40%不超过最近一期末净资产的40%;金融类公司的累积公司债券余额按金融企业有关规定计算募集资金投向应用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并在发行文件中明确披露具体资金用途。
企业在短融券存续期内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应提前披露。
应用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并在发行文件中明确披露具体资金用途。
企业在中期票据存续期内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应提前披露。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方向,所需相关手续齐全:(1)用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应符合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的要求,原则上累积发行额不超过该项目总投资额的60%;(2)用于收购产权(股权)的,比照该比例执行;(3)用于调整债务结构的,不受该比例限制,但企业应提供银行同意以债还贷的证明;(4)用于补充运营资金的,不超过发债总额的20%。
2021年非金融企业发行债券情况
2021年非金融企业发行债券情况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发展和国内资本市场的不断完善,非金融企业发行债券成为了融资的重要方式之一。
2021年,受国内外宏观经济环境以及监管政策的影响,非金融企业发行债券的情况备受关注。
本文将从多个角度分析2021年非金融企业发行债券的情况,并对其影响进行评估。
一、总体情况1.发行规模:2021年,非金融企业发行债券的规模呈现出较大的增长趋势,据统计数据显示,全年发行规模较去年同期增加了近30。
2.发行用途:主要用于扩大生产经营规模、补充流动资金、偿还债务等方面。
3.发行主体:发行主体涵盖了包括制造业、房地产业、科技行业等各个领域的非金融企业,其中以房地产企业为主的发债行为备受关注。
二、发行市场1.发行地区:我国境内及境外市场均有非金融企业发行债券的行为,其中大部分发行集中在境内市场。
2.发行机构:发行债券的机构以商业银行和证券公司为主,国有银行和外资银行发挥了重要作用,有利于扩大债券市场参与主体。
三、发行类型1.债券品种:包括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公司债、企业债等多种债券品种,其中以中期票据和公司债为主。
2.债券期限:债券期限呈现多样化趋势,短期融资券主要用于短期融资,中期票据和公司债期限相对较长。
四、风险评估1.信用风险:随着宏观经济形势的变化和行业结构的调整,非金融企业面临的信用风险愈发严峻。
在评估非金融企业发行债券的风险时,需要充分考虑其盈利能力和还款能力等因素。
2.市场流动性风险:非金融企业发行的债券具有一定的市场流动性风险,债券的买卖和清偿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五、政策影响1.监管政策:2021年,监管政策对非金融企业发行债券的规模、用途等方面进行了一系列调整和限制,同时对债券发行的审核和披露要求也有所加强。
2.宏观政策:宏观政策的变化对非金融企业发行债券产生了深远影响,货币政策的放松和收紧直接影响了企业融资成本和债券市场的供求关系。
六、展望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债券市场的不断完善,预计未来非金融企业发行债券活动将会呈现出更加多元化和市场化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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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人保荐
发行条件
1、短期融资券/中票待偿还余额不得超过净资产的40%。
2、非公开定向融资工具由于采取非公开方式发行,利率、规模、资金用途等条款可由发行人与投资者通过一对一的谈判协商确定,待偿还余额可突破净资产的40%限制。
3、超短期融资券目前仅接受央企的注册申请
4、募集资金用于生产经营
需在批准文件印发之日起2个月内完成发行。
可一次核准、分期发行。自核准发行之日起,应在6个月内首期发行,剩余数量应在24个月内发行完毕。首期发行数量应当不少于发行总量的50%。
取得《接受备案通知书》后,应在6个月内完成发行。
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6个月内发行证券
担保形式
不要求担保
无担保信用债券、资产抵押债券、第三方担保债券。
发行管理文件
1.央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2008年4月15日实施)
2.《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中期票据业务指引》
3.《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注册规则》
4.《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非公开定向发行规则》
1.央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2008年4月15日实施)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
(金融企业、理财产品、1000万注册法人、5000万注册实缴1000万合伙
累计债券余额
待偿还余额不得超过净资产的40%。
待偿还余额可突破净资产的40%限制。
待偿还余额不得超过净资产的40%。
不超过企业净资产(不包括少数股东权益)的40%。
累计公司债券余额不超过最近一期末净资产额的40%
是指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向银行间市场特定机构投资人发行并在特定投资人范围内流通转让的债务融资工具,为中期票据的创新品种
是指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约定在1年内还本付息的债务融资工具。
是指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在银行间市场发行的期限在270天以内的债务融资工具,目前仅接受央企的注册申请
设定担保的:范围含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券的费用;连带责任保证。
可以增信措施:限制资产抵押给其他债权人;第三方担保和资产抵押质押;商业保险
应当提供担保,但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净资产不低于15亿除外。
分离交易的不需要
募集资金
应用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并在发行文件中明确披露具体资金用途。企业在中期票据、短融券存续期内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应提前披露。(不可用作资本金,后续监管极为严格)
1、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私募债业务试点办法》(2012年5月23日)
2、上交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私募债业务试点办法》(2012年5月23日)
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2006年5月8日
发行管理部门
中国人民银行(交易商协会)
发改委
证监会
交易所
证监会
发行管理方式
注册发行
核准发行
核准发行
债券持有人会议、转股期限、转股价格、赎回条款、回售条款、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备案
核准发行
发行
申报
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注册有效期2年;注册有效期内,企业主体信用级别低于发行注册时信用级别的,发行注册自动失效。
中央直接管理企业直接申报:国务院行业管理部门所属企业由行业管理部门转报;地方企业由地方发展改革部门转报。
证监会受理初审后,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申请文件,作出核准或者不予核准的决定。(特别程序)
5、近三年没有违法和重大违规行为,近三年发行的固定收益债券没有延迟支付本息的情形。
1.所筹资金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宏观调控和行业发展规划;2.净资产规模达到规定的要求;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和其他类型企业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3.经济效益良好,近三个会计 年度连续盈利;4.现金流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到期偿债能力;5.近三年没有违法和重大违规行为;6.前一次发行的 企业债券已足额募集;7.已经发行的企业债券没有延迟支付本息的情形;8.企业发行债券余额未超过其净资产的40%。用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累计发行额不得超过该项目总投资的20%(目前执行30%);
发行市场
银行间债券市场
银行间市场特定机构投资人。
银行间债券市场
银行间债券市场
银行间债券市场(为主)和证券交易所
交易所(主)和银行间(5亿、2年违法、30%)分类监管:AA、净资产5亿或75%/70%、年均利润1.5倍利息
交易所(综合协议交易平台或固定收益综合平台);
或证券公司。
证券交易所
分离交易的可转债应当申请在上市公司股票上市的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企业债、公司债、可转债、中期票据(非公开定向融资工具)、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企业债
公司债
中小企业私募债
可转换公司债券
中期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据
非公开定向融资工具
短期融资券
超短期融资券
分离交易的可转债
定义
是指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按照计划分期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债务融资工具。
1.发行人不属于房地产企业和金融企业;2.发行人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或省级政府有关部门已与本所签订合作备忘录;3.期限在3年以下;4.发行人对还本付息的资金安排有明确方案。二、在深交所备案的私募债券,1.其发行人是中国境内注册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2.发行利率不得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
的3倍;3.期限在一年(含)以上;并符合深交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是指(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年以上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是指中小微型企业在中国境内以非公开方式发行和转让,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公司债券(一年以上)。
是指发行人依照法定程序发行、在一定期间内依据约定的条件可以转换成股份的公司债券。
期限最短一年,最长六年期限最短一年(分离)
发行利率
发行利率、发行价格和所涉费率以市场方式确定。
不高于银行相同期限居民储蓄定期存款利率的40%
发行人和保荐人通过市场询价确定
不超过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3倍
由公司和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发行时间
企业在注册有效期内可一次发行或分期发行债务融资工具,企业应在注册后2个月内完成首期发行。企业如分期发行,后续发行应提前2个工作日向交易商协会备案。
投资者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定向投资人,指具有投资定向工具的实力和意愿、了解该定向工具投资风险、具备该定向工具风险承担能力并自愿接受交易商协会自律管理的机构投资人,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在定向工具发行前遴选确定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
上交所个人(各类账户500万资产、2年经验)
上市 条件
其净资产未作具体要求,实际操作中要求一般高于企业债券
股份有限公司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和其他类
型企业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实践中一般归属母公司的净资产大于12亿元。
一年以上、5000万以上发行额、符合发行条件(同《证券法》)
不上市交易(非公开形式)
一年以上、5000万以上发行额、符合发行条件(同《证券法》)
应当经证券资格的评级机构进行。每年至少公布一次。
无规定
应当经证券资格的评级机构进行。每年至少公布一次。
历史最低主体评级
BBB+,原则上不受限制,
AA-
BBB-
A+
承销商
由金融机构承销,自主选择主承销商。部分AA级别券商具有银行间非金融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资格
由具有承销资格的证券经营机构承销。
应当由保荐人保荐,并向证监会申报
非公开证券法无规定
发行后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最近一期末净资产额的40%
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
利润
未作具体要求
足以支付企业债券一年的利息。
不少于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
非公开证券法无规定
不少于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
信用评级
应由在中国境内注册且具备债券评级资质的机构进行信用评级。
可以向经认可的债券信用评级机构申请信用评级
1.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三千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六千万元;2.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四十;3.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4.筹集的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5.债券的利率不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6.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一、上交所备案的私募债券除符合《试点办法》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证券法第十三条:
证券法第十六条:
证券法第十八条:
《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一般条件;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6%(或经营现金流平均不低于一年利息-分离交易;净资产不低于15亿)
其他 制度
债券受托管理人
债券持有会议
债券受托管理人
债券持有会议
偿债保障金专户
限制股息分配措施
认股权/转股款(可设)
2.《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短期融资券业务指引》
3.《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注册规则》
1.国务院《企业债券管理条例》(1993年8月2日颁布)
2.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推进企业债券市场发展、简化发行核准程序有关事项的通知》(2008年1月2日颁布)
证监会《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2007年8月14日实施)
承销商报交易所备案,接受材料10个工作日出具《接受材料备案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