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员备案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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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变更登记表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变更登记表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变更登记表一、引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是从事道路运输业务的企业或个人必须具备的重要证件。

当企业的经营性质、运输范围、车辆数量等重要信息发生变化时,必须对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进行相应的变更登记。

本文将详细阐述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变更登记表的填写要求和注意事项。

二、填写表格前准备工作在开始填写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变更登记表之前,企业需确保已经了解并准备好以下信息:1、公司的基本信息,包括公司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姓名等;2、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3、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4、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5、企业章程原件及复印件;6、经营场地证明,如产权证或租赁合同等;7、经营项目信息,包括经营范围、车辆数量和类型等。

三、表格填写说明和注意事项1、表格标题:在表格顶部居中填写“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变更登记表”。

2、企业基本信息:在表格中填写企业的基本信息,包括公司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姓名等。

这些信息必须与工商营业执照上的信息一致。

3、经营许可证信息:填写原有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相关信息,包括许可证编号、有效期、许可范围等。

4、工商营业执照信息:填写工商营业执照的相关信息,包括执照编号、有效期、经营范围等。

这些信息必须与工商营业执照上的信息一致。

5、税务登记证信息:填写税务登记证的相关信息,包括税务登记证编号、有效期等。

6、企业章程信息:填写企业章程的相关信息,包括公司治理结构、股东会决议等。

7、经营场地证明:提供产权证或租赁合同等相关证明文件。

8、经营项目信息:在表格中详细填写企业的经营项目信息,包括经营范围、车辆数量和类型等。

这些信息必须与工商营业执照上的信息一致。

9、申请变更事项:在表格中填写需要变更的事项,如企业名称变更、经营范围变更等。

同时需要说明变更的原因和具体内容。

10、附件材料清单:在表格中列出所有附件材料,包括上述提到的所有证明文件和其他相关材料。

驾驶员信息登记表

驾驶员信息登记表

驾驶员信息登记表该表格包含了序号、姓名、性别、年龄、号码、驾驶证号码、发证机关、驾龄、扣分记录和罚款记录等字段。

通过这份表格,交通管理部门可以了解到每个驾驶员的基本信息、驾驶技能和驾驶行为记录等,从而更好地对驾驶员进行管理和监管。

在实际应用中,驾驶员信息登记表通常由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收集和整理,并定期进行更新和维护。

交通管理部门也会根据需要对驾驶员进行相关的调查和审核,以确保驾驶员的驾驶行为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

驾驶员信息登记表是交通管理部门进行驾驶员管理和监管的重要工具之一,对于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和维护交通秩序具有重要意义。

驾驶员聘用考核登记表一、引言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交通行业的进步,驾驶员的需求量日益增加。

为了提高驾驶员的素质和水平,保障道路交通的安全与顺畅,本篇文章将详细阐述驾驶员聘用考核登记表的相关信息。

二、登记表设计驾驶员聘用考核登记表是记录驾驶员个人信息、考核成绩以及聘用信息的表格。

设计时,应考虑以下要点:1、表格名称:在表格的上方明确标注“驾驶员聘用考核登记表”。

2、表格列标题: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号、家庭住址等个人信息。

3、考核信息栏:在此栏中记录驾驶员的考核成绩,包括理论考试成绩、路考成绩、安全文明驾驶成绩等。

4、聘用信息栏:记录驾驶员的聘用状态(如已聘用、待聘等)、聘用时间、试用期表现等信息。

5、备注栏:用于记录其他相关信息,如驾驶员特长、不良记录等。

三、登记表使用流程使用驾驶员聘用考核登记表时,应遵循以下步骤:1、收集信息:对每位申请应聘的驾驶员进行个人信息采集。

2、考核评分:根据驾驶员的理论考试、路考以及安全文明驾驶表现,给出相应的考核成绩。

3、聘用决定:根据考核成绩以及应聘者的表现,决定是否聘用。

4、信息录入:将驾驶员的个人信息、考核成绩以及聘用信息准确无误地填入登记表中。

5、存档备案:将登记表进行存档备案,以备后续查阅使用。

四、结语驾驶员聘用考核登记表是交通行业人力资源管理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来往香港、澳门公路货运企业及其车辆和驾驶员的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18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来往香港、澳门公路货运企业及其车辆和驾驶员的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18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来往香港、澳门公路货运企业及其车辆和驾驶员的管理办法正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令(第11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来往香港、澳门公路货运企业及其车辆和驾驶员的管理办法》经海关总署2004年1月7日署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4年10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来往香港、澳门汽车及所载货物监管办法》(〔88〕署货字第6号)同时废止。

署长牟新生二00四年八月二十七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来往香港、澳门公路货运企业及其车辆和驾驶员的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对来往港澳公路货运企业及其车辆和驾驶员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下列用语的含义是:(一)来往港澳公路货运企业(以下简称货运企业),是指依照本办法规定在海关备案的从事来往港澳公路货物运输业务的企业,包括专业运输企业和生产型企业;(二)来往港澳公路货运车辆(以下简称货运车辆),是指依照本办法规定在海关备案的来往港澳公路货运车辆,包括专业运输企业的车辆和生产型企业的自用车辆;(三)来往港澳公路货运车辆驾驶员(以下简称驾驶员),是指依照本办法规定在海关备案的驾驶本条第(二)项所称车辆的驾驶员。

第三条海关对货运企业、车辆、驾驶员实行联网备案管理。

货运企业、车辆、驾驶员的备案、变更备案、注销备案、年审等业务以及相关后续管理工作,由进出境地的直属海关或者其授权的隶属海关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办理。

第二章备案管理第四条货运企业备案时,应当向进出境地的直属海关或者其授权的隶属海关提交下列文件:(一)《来往香港/澳门货运企业备案申请表》(见附件1);(二)政府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营业执照》复印件;(四)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五)专业货运企业提交交通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公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生产型企业提交海关核发的《自理报关企业注册登记证书》复印件;(六)海关认可的银行或者非银行金融机构出具的担保函。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及表格清单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及表格清单

精品文档欢迎下载公司车辆管理制度及表格清单(说明: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自由编辑)第一条目的为规范公司机动车辆管理,提高车辆使用效率和杜绝浪费控制成本。

本管理文件适用于清控人居(成都)新经济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车辆管理。

第二条管理部门1、公司所属车辆由综合部统一管理。

公司所有车辆购买、调拨、报废等均报综合部统一备案。

2、车辆分为行政事务使用车辆及高管配置车辆。

行政事务车辆的日常使用由综合部统一安排,高管所配置车辆的日常使用由配置人员负责,因特殊公务可协调使用,其它由综合部负责统一管理。

3、综合部设车辆管理员,其主要职责:●负责对公司车辆信息档案的建立成册,如:车辆购置、保险、年检、车辆维修保养等信息档案,并跟进修改信息的变动。

●负责对公司行政车辆的每月车辆行驶记录及油耗统计分析。

●负责公司车辆各项费用缴纳和费用报销,油卡管理。

●负责对公司行政车辆的安全管理以及违章事故查询处理,并对其它驾驶员进行安全管理及交通法规的培训教育。

●负责协助各部门办理车辆调拨管理。

4、驾驶员的主要职责:●负责根据出车任务出行,安全驾驶车辆并做好车辆行驶记录的登记。

●负责自行保管车辆的日常维修保养、清洁、使用、保险、年审、事故处理、按要求统计车辆相关数据及费用结算。

第三条车辆购置管理1、公司购车前必须先填报《采购审批单》,经批准后方能办理购车的相关手续。

2、购车后及时到车辆管理部门上户、购买车辆保险,并将车辆的相关资料一个月内录入到台账中。

第四条派车管理1、公司车辆主要用于接待、领导公务活动及重要任务,各部门对外联系工作可申请公司派车。

2、公司实行派车制度,由综合部统一调度。

3、各部门因公务申请用车时,须提前一天提出申请,经部门负责人同意,批准后由综合部安排车辆。

紧急情况可事后及时补办用车申请。

4、派车时应区别轻重缓急,平衡调剂,确保重点或紧急工作用车的需要,用车量大时可由综合部协调公司领导所配车辆及专职驾驶员。

优先顺序为:重要商务接待--高管用车--部门用车。

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规定

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规定

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规定为了规范公务用车的使用管理,减少单位的运营成本,确保公车资源得到合理利用,制定以下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规定:一、使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单位内部使用的公务用车,所有单位部门均可根据工作需要进行申请并使用公务用车。

二、申请与审批1. 使用公务用车需提前申请,填写《公务用车申请表》,并得到主管领导的批准。

2. 公车申请表应详细填写用车的目的、时间、地点、里程等必要信息,并注明是否需要驾驶员。

3. 驾驶员使用公务用车需提前申请,填写《驾驶员使用公车申请表》,并由上级领导审核批准。

三、用车原则与限制1. 公务用车的使用应围绕工作需要,不得滥用或私自使用。

2. 公车使用时间应合理安排,避免夜间和节假日使用,除非特殊情况经主管领导批准。

3. 公车使用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天,特殊情况下可以续借,但需提出理由并经主管领导批准。

四、公车保养与维护1. 公务用车的保养与维护由使用单位负责,确保车辆的安全运行。

2. 每次使用公车前,必须仔细检查车况,如发现问题应及时报修,确保行车安全。

3. 公车维修费用由使用单位承担,如车辆故障属于人为原因造成,责任人需负责承担相应费用。

4. 公车加油费用由使用单位承担,使用人应进行合理节约用油,不得超标使用油品。

五、驾驶员管理1. 驾驶员在驾驶公务用车期间应严守交通规则,维护车辆和乘车人员的安全。

2. 驾驶员需定期参加相关培训,提高驾驶技能和服务意识。

3. 驾驶员发现公车出现问题或事故时,应及时向上级报告,并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处理。

六、违规处理1. 对于擅自使用公车、超范围使用公车、私自改变行程等行为,一经发现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包括警告、记过甚至停职。

2. 对于不按规定报修车辆、违章驾驶、浪费燃油等行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包括警告、罚款或扣除绩效奖金等。

七、监督与检查1. 上级单位对下级单位的公务用车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督促,确保使用规定的落实。

2. 公车使用情况需要建立相应档案进行备案保存,以备日后调查或审计需要。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备案登记表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备案登记表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备案登记表登记单位
备案事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技术等级备案□变更企业名称备案□变更经营所备案□终止经营备案□
法人代表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工商执照号码等级认定证书号码经办人联系电话
原单位名称
变更后单位名称
原经营场所
变更后经营场所
材料清单1.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备案登记表(原件二份):
2.珠海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复印件二份,验原件);
3.经营场所土地使用权证或产权证明和租赁合同(变更经营场所的提供,复印件二份,验原件)。

教学车辆(台)
总数大型客车大型货车小型货车摩托车其它
工作人员
总数实际教练员理论教练员管理人员业务人员
登记人声明
本申请表填报内容及提交的申请材料是真实、合法、有效的。

因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而引起的法律责任,均由申请人承担。

法人代表签名:
(盖章) 经办人签名:年月日
窗口办理人员签名:年月日。

关于对道路运输驾驶员实施执业备案管理制度的

关于对道路运输驾驶员实施执业备案管理制度的

渝道运发[2011]62号重庆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关于对道路运输驾驶员实施备案管理制度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运管处、所:为进一步加强道路运输驾驶员管理,落实道路运输经营者对道路运输驾驶员管理的主体责任,不断提升我市道路运输驾驶员管理工作的效率和水平,根据《重庆市道路运输驾驶员管理办法》(渝府令第249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经研究,决定对我市道路运输驾驶员实施备案管理制度。

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备案管理制度(一)在本市从事道路运输营运的驾驶员必须进行执业备案;未经执业备案的驾驶员不得在本市从事道路运输营运。

(二)道路运输经营者(包括个体经营者,下同)在与道路运输驾驶员确定劳动关系后,应在其《从业资格证》“服务单位”栏内加该本单位印章,到注册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颁证机构)进行执业备案。

(三)持有本市从业资格证件、但未从事道路运输营运的驾驶员,应到户籍地或居住地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进行待岗备案。

(四)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建立相关规章制度,切实履行对驾驶员的安全管理、继续教育管理以及建立相关档案的职责和义务(五)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依法对道路运输经营者的履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未履责的道路运输经营者按《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依法进行处理、处罚。

二、执业备案的范围(一)在本市从事道路运输营运的驾驶员(含: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公共汽车驾驶员、出租汽车驾驶员)。

(二)持外省籍从业资格证、受聘于本市道路运输企业、并在本市从事道路运输营运的驾驶员。

三、执业备案工作流程:(一)道路运输经营者应查验其所雇佣道路运输驾驶员的从业资格证件(包括:该驾驶员所取得的从业资格类别、诚信考核情况、参加继续教育培训情况等);(二)道路运输经营者在道路运输驾驶员的《从业资格证》“服务单位”栏加盖本单位印章(个体经营者在其《从业资格证》“服务单位”栏签章或签名,并注明“经营许可证”编号),填写《重庆市道路运输驾驶员备案登记表》(附件一以下简称《备案登记表》)到注册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进行执业备案;(三)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审核该驾驶员所取得的从业资格类别、诚信考核情况、参加继续教育培训情况等,将该驾驶员执业情况的相关信息(服务单位、执业类别等)录入运管通驾驶员数据库(在运管通“服务单位”栏录入申请执业备案的单位名称,在“执业状态”栏注明“执业”,在“执业类别”栏注明该驾驶员的从业类别)。

驾校增加培训车型和新增教练车挂牌与办理营运证流程

驾校增加培训车型和新增教练车挂牌与办理营运证流程

驾校增加培训车型和新增教练车挂牌与办
理营运证流程
第一步:变更营业执照经营内容,增加新增内容。

第二步:填写《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备案表》,计算增加后是否超过场地最大培训能力。

第三步:提车后复印车辆合格证,贴上教练车标识。

第四步:交通运输局审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备案表》,盖章。

注:《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备案表》原件至少4份,市、县交
通局运管所驾管科各一份,驾校自存备案一份,交警支队
车管所车管科一份(教练车挂牌审批使用),检测站挂牌车
辆每档案要一张(此处复印件也可)。

第五步:凭《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备案表》原件、车辆合格证、发票、营业执照、增加教练车申请书等到支队车管所车管科申请增加教练车。

填写《临沂市教练车登记申请审批表》。

第六步:等待负责领导签字审批。

第七步:携带营业执照、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车辆合格证、发票、原许可证或驾校备案表、教练车登记审批表,到检测线验车、挂教练牌。

发放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

第八步:安装计时培训设备
第九步:县交通局驾管科检测车辆,填写现场查验表(一)(二)。

第十步:携带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车辆合格证(一定提前复印,挂牌时交上去就没了),上线综
检。

第十一步:等级评定后,带检测报告、照片、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行驶证原件和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现场查验表(一)(二),到政务大厅交通局窗口办理营运证。

公司内部非专职驾驶员的管理规定

公司内部非专职驾驶员的管理规定

公司内部非专职驾驶员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内部非专职驾驶员的管理,有效强化车辆的管控能力,最大限度的降低交通安全风险和保证员工人身安全,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内部非专职驾驶员,是指公司内部以其它岗位为主要工作,因工作需要兼职驾驶公司车辆(7座,含公司内部自有、租赁、借用车辆)的在岗员工。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三条HSE部职责(一)建立内部非专职驾驶员管理规定,开展宣传教育,并落实公司内部非专职驾驶员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二)负责内部非专职驾驶员资格审核,每年定期核定内部非专职驾驶员资格;(三)定期对内部非专职驾驶员进行交通安全教育,每年不少于一次;(四)对内部非专职驾驶员的交通安全行为进行检查、考核;(五)对内部车辆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

第四条综合管理部职责(一)负责公司车辆的使用管理;(二)对内部非专职驾驶员的资格进行备案;(三)对申请驾驶内部车辆的内部非专职驾驶员资格进行核查;(四)及时向HSE部报告内部非专职驾驶员的交通违法行为;(五)负责保障内部车辆的安全状况,确保完好。

第三章内部非专职驾驶员管理第五条申请驾驶公司车辆的内部非专职驾驶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系公司在岗员工;(二)持有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辆驾驶证件,准驾车型与所驾驶车辆一致,身体健康,具有两年以上驾龄且实际驾驶车辆超过两年;(三)了解所驾驶车辆的工作原理及操作规程,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和公司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具有一般机械故障排除和车辆日常维护的技能,驾驶操作符合安全行车的要求;第六条内部非专职驾驶员审批程序。

(一)满足上述条件的内部非专职驾驶员填写《广西华谊新材料有限公司内部非专职驾驶员备案表》经HSE部审核合格后,报分管领导审批,审批同意后将备案表和本人驾驶证复印件交综合管理部备案,综合管理部做好备案台账。

凡在审批同意后期间发生责任交通事故的公司内部非专职驾驶员,按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取消公司内部非专职驾驶员资格。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备案申请表汇总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备案申请表汇总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备案申请表汇总
申请单位:(填写单位名称)
申请单位联系人:(填写单位联系人姓名)
联系电话:(填写联系人电话)
申请日期:(填写申请日期)
申请事由:(填写申请事由,即为整理、备案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备案预案类别:(填写预案类别,例如火灾、地震、爆炸等)
备案预案名称:(填写预案名称)
备案预案编制人:(填写预案编制人姓名)
备案预案编制单位:(填写预案编制单位名称)
备案预案编制日期:(填写预案编制日期)
申请备案的理由和目的:(填写申请备案的理由和目的,如提高安全生产水平,保障人员
生命财产安全等)
备案预案的主要内容及措施:(简要描述备案预案的主要内容和措施,包括应急处置流程、应急资源调配、人员疏散等)
备案预案的有效性评估:(填写对备案预案有效性的评估,包括是否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是否可操作、是否能够有效应对突发事件等)
备案预案的更新周期:(填写备案预案的更新周期,如每年更新一次)
备案预案的相关附件:(列出备案预案相关的文件、图纸、照片等附件)
备案申请单位负责人签名:日期:
备案单位审核意见:(备案单位签字)日期:
备案单位审核意见:(备案单位签字)日期:
备案单位审核意见:(备案单位签字)日期:。

客运驾驶员考勤管理制度

客运驾驶员考勤管理制度

客运驾驶员考勤管理制度一、目的为加强客运驾驶员考勤管理,确保交通运输安全,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特制定本考勤管理制度。

旨在明确驾驶员工作时间、考勤规定及请假、休假制度,规范驾驶员行为,保障公司运营秩序。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客运驾驶员。

三、工作时间1. 驾驶员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度,根据公司运输任务需要,合理安排工作和休息时间。

2. 驾驶员工作时间分为以下几种:(1)标准工作制: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

(2)不定时工作制:根据公司运输任务需要,驾驶员需随时待命,保证完成运输任务。

(3)综合计算工时制:以周或月为周期,根据公司运输任务量和驾驶员实际工作情况,合理调整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

3. 驾驶员在执行任务期间,如遇特殊情况需临时调整工作时间的,由所属部门主管提出申请,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执行。

4. 驾驶员在非工作时间,如遇紧急情况需出车的,应提前通知所属部门主管,并按照公司相关规定予以调休或支付加班费。

四、考勤制度1、每日签到制度驾驶员需每日按照规定时间进行签到,以记录出勤情况。

签到方式为公司指定的考勤系统或设备,包括但不限于指纹识别、刷脸识别、IC卡等。

2、签到次数和时间(1)驾驶员每日需签到两次:上班签到和下班签到。

(2)上班签到时间为标准工作制的早晨班前15分钟,下午班前15分钟;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制的驾驶员根据实际出车任务提前15分钟签到。

(3)下班签到时间为当日工作任务结束后,驾驶员实际下班时间。

(4)如遇特殊情况需提前或推迟签到的,应提前向所属部门主管申请并说明原因。

3、因公外出未签到处理驾驶员因公外出未能按时签到,需在返回公司后1小时内向所属部门主管报告,并填写因公外出未签到申请表,由主管核实后予以免签或补签。

4、忘记签到处理驾驶员如忘记签到,应在当日工作时间内向所属部门主管报告,并填写忘记签到申请表,经主管核实情况属实,可予以补签。

公司用车申请表完整

公司用车申请表完整

公司用车申请表(可以直接使用,可编辑实用优秀文档,欢迎下载)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注:请仔细阅读本申请书《填写说明》,按要求填写。

附表1法定代表人信息附表2董事、监事、经理信息附表3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附表4财务负责人信息附表5联络员信息注:联络员主要负责本企业与企业登记机关的联系沟通,以本人个人信息登录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向社会公示本企业有关信息等。

联络员应了解企业登记相关法规和企业信息公示有关规定,熟悉操作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填写说明注:以下“说明”供填写申请书参照使用,不需向登记机关提供。

1.本申请书适用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变更登记及有关事项备案。

2.向登记机关提交的申请书只填写与本次申请有关的栏目。

3.申请公司设立登记,填写“基本信息”栏、“设立”栏和“备案”栏有关内容及附表1“法定代表人信息”、附表2“董事、监事、经理信息”、附表3“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附表4“财务负责人信息”、附表5“联络员信息”。

“申请人声明”由公司拟任法定代表人签署。

4.公司申请变更登记,填写“基本信息”栏及“变更”栏有关内容。

“申请人声明”由公司原法定代表人或者拟任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

申请变更同时需要备案的,同时填写“备案”栏有关内容。

申请公司名称变更,在名称中增加“集团或(集团)”字样的,应当填写集团名称、集团简称(无集团简称的可不填);申请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应填写、提交拟任法定代表人信息(附表1“法定代表人信息”);申请股东变更的,应填写、提交附表3“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

变更项目可加行续写或附页续写。

5.公司增设分公司应向原登记机关备案,注销分公司可向原登记机关备案。

填写“基本信息”栏及“备案”栏有关内容,“申请人声明”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

“分公司增设/注销”项可加行续写或附页续写。

6.公司申请章程修订或其他事项备案,填写“基本信息”栏、“备案”栏及相关附表所需填写的有关内容。

内部准驾证管理办法

内部准驾证管理办法

内部准驾证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交通安全工作,规范公司内部准驾证管理,从源头上控制和消除潜在的风险,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内部准驾证,是指由公司及各单位安全环保部门颁发的,驾驶公司内部车辆的必要证件,包括专职驾驶员内部准驾证A类、B类和非专职驾驶员内部准驾证。

专职驾驶员内部准驾证A类:是指生产运输车辆驾驶员所持有的内部准驾证。

专职驾驶员内部准驾证B类:是指自用和服务性小车驾驶员所持有的内部准驾证。

非专职驾驶员内部准驾证:是指除驾驶岗位以外的其他岗位人员驾驶公司内部车辆所持有的内部准驾证。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内部准驾证的管理。

第一章专职驾驶员内部准驾证(A类、B类)办理程序第四条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公司外聘驾驶员管理规定的通知》文件要求,按照规定程序聘用驾驶员,报人事处审批。

第五条人事处同意聘用,经考核合格后由各单位安全环保管理部门填写《专职驾驶员准驾证考核审批表》,报本单位主要领导或安全分管领导审批。

第六条经单位主要领导或安全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办理内部准驾证,各单位安全环保管理部门填写《专职驾驶员内部准驾证申请统计表》,报安全环保处发号备案。

第七条各单位安全环保管理部门按照公司安全环保处统一下发的内部准驾证号码和模版,制作内部准驾证。

第二章非专职驾驶员内部准驾证申请办理程序第八条申请非专职驾驶员内部准驾证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年龄在53周岁以下的公司在册员工;(二)持有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辆驾驶证》,身体健康,无其他不利于驾驶的疾病或生理缺陷;(三)了解所驾驶车辆的工作原理及操作规程,熟悉国家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和公司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具有一般机械故障排除和车辆日常维护的技能,驾驶操作符合安全行车的要求;(四)没有发生过重伤及以上责任道路交通事故;(五)运输生产单位申请人员必须在专职驾驶员岗位上工作五年以上;多经后勤单位申请人员的实际驾龄必须在五年以上。

公车私用规章制度及报销

公车私用规章制度及报销

私车公用管理制度及报销本规定所称私车公用,是指符合一定条件的人员报经负责人批准将其私有车辆用于公务活动。

适用于负责人审批确认符合一定条件的工作人员。

一、申请条件及审批程序1、拥有私人汽车且符合条件:汽车保险齐备、驾龄超过1年并且在交警部门未有主要责任事故记录的特定员工,可申请私人汽车部分用于公务活动。

员工用私车从事公务活动时,不得办理与公务无关的事宜。

2、车辆行驶证、驾驶证、车牌、保险单(全保)等各种证件应齐全。

3、符合上述条件的员工,在完全自愿的情况下填报《私车公用申请单》,并提供汽车行驶证、驾驶证和保险单据等复印件(每年提供一次即可,作为备案),列明申请人、车牌号、申请时间、使用目的、使用时间、使用车辆种类、人身保险情况等相关事宜。

填写完整后提交审核,经负责人审批同意后,方可私车公用,办理有关手续后,享受私车公用待遇。

二、报销标准1.车辆的维护费和修理费、年检费、保险费均由车主本人承担。

2.每月月末报销费用一次,报销时应填写私车公用《费用报销单》并附上相应发票后按规定程序报销。

3.费用报销标准区分汽车排量标准,按里程补贴基数计算私车公用补助。

补助标准:里程补贴标准*里程数本费用含车辆在因公外出使用过程中造成的无形损耗。

三、车辆的管理1、私车公用用车前应做好详细行车记录,记录内容应如实填写,有不诚实行为的将停发补贴。

四、违章与事故处理1、私车公用外出期间严格遵守《交通法》及公司车辆相关管理规定,违章罚款由当事人负责。

2、非公务用车或私车主擅自借与他人而造成的所有损失,全由私车主自行承担。

3、由于非私车主本人使用不当,而导致车辆损坏或机件故障,所需修护费,驾驶员和公司承担相应连带责任。

4、发生交通事故的处理,由私车主进行事故处理并向参保保险公司索赔后,在规定范围内超出的部分费用凭有效凭证向公司申请,公司按全责不予报销,由当事人承担,主责20%,同责50%,次责70%,无责和意外100%的比例报销。

道路运输以及道路运输相关业务暂停、

道路运输以及道路运输相关业务暂停、

廉政风险点
附件:1.道路运输以及道路运输相关业务暂停、终止经营和经营者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地址、设立分支机构等备案流程图
2.申请材料目录
3.道路运输及相关业务备案登记表(空白)
4.道路运输及相关业务备案登记表(示范文本)
5.道路运输及道路运输相关业务暂停、终止经营申请表(空白)
6.道路运输及道路运输相关业务暂停、终止经营申请表(示范文本)
7.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样本)
附件1
道路运输以及道路运输相关业务暂停、终止经营和经营者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地址等备案流程图(法定办结时限:15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7个工作日)
附件2
申请材料目录
2 / 14
3 / 14
附件3
道路运输及相关业务备案登记表
附件4
道路运输及相关业务备案登记表
附件5
道路运输及道路运输相关业务暂停、终止经营申请表
说明:1、本表一式三份,申请人及相关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各一份;
2、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在道路经营者终止经营后10日内,收回《国际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证》,并在网站或办公场所予以公布。

附件6
道路运输及道路运输相关业务暂停、终止经营申请表
说明:1、本表一式三份,申请人及相关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各一份;
2、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在道路经营者终止经营后10日内,收回《国际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证》,并在网站或办公场所予以公布。

驾驶员培训学校申请书

驾驶员培训学校申请书

附件1-1:
河南省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行政许可申请表
业户名称:
业户地址:
联系人:电话:
填表日期:年月
河南省交通厅道路运输局监制
附件1-2: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行政许可申请书
注:申请人应当如实向实施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情况,并对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附件1-3: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基本情况表
附件2:
培训教练场地情况登记表
附件3:教练车辆情况登记表
附件4:
教学设施设备登记表
注:1、标“※”的为可选教具、设备。

附件5:
理论教练员情况登记表
附:身份证、驾驶证、学历、技术职称复印件。

附件6:
操作教练员情况登记表
附:身份证、驾驶证、学历、技术职称复印件。

附件7:
机构设置及负责人员情况表附件8:
管理人员登记表
附件9:
管理制度情况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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