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书面订立方式
书面合同的形式有哪些
书⾯合同的形式有哪些⼀、书⾯合同的形式根据国际贸易习惯,如果交易双⽅通过⼝头或函电磋商,就主要交易条件达成协议之后,就要签订合同或成交确认书,以书⾯形式把双⽅的权利和义务固定下来,作为约束双⽅的法律⽂件。
书⾯合同的形式主要有:1.合同合同或称正式合同,⼀般适⽤于⼤宗商品或成交⾦额⼤的交易,其内容⽐较全⾯详细,除了包括交易的主要条件如品名、规格、数量、包装、价格、装运、⽀付、保险外,还包括商检、异议索赔、仲裁和不可抗⼒等条款。
这种合同可分为“销售合同”(SalesContract)和“购货合同”(PurchaseContract)两种。
使⽤的⽂字是第三⼈称的语⽓。
2.成交确认书这是合同的简化形式,⼀般适⽤于成交⾦额不⼤、批数较多的轻⼯产品或⼟特产品,或者已订有代理、包销等长期协议的交易。
成交确认书也可分为售货确认书和购货确认书两种。
⽆论是合同还是确认书在法律上具有同等的效⼒。
⼆、书⾯合同的意义买卖双⽅经过磋商,⼀⽅的发盘被另⼀⽅有效接受,交易即告达成,合同即告成⽴。
但在实际业务中,买卖双⽅达成协议后,通常还要制作书⾯合同将各⾃权利与义务⽤书⾯⽅式加以明确,这就是合同的签订。
书⾯合同的意义在于:1.是合同成⽴的证据根据法律的要求,凡是合同必须能得到证明,提供证据,包括⼈证和物证。
在⽤信件、电报或电传磋商时,往来函电就是证明。
⼝头合同成⽴后,如不⽤⼀定的书⾯形式加以确定,那么它将由于不能被证明⽽不能得到法律的保障,甚⾄在法律上成为⽆效。
2.是合同⽣效的条件⼀般情况下,合同的成⽴是以接受的⽣效为条件的。
但在有些情况下,签订书⾯合同却成为合同⽣效的条件。
我国《合同法》第10条规定:“法律、⾏政法规规定采⽤书⾯形式的,应当采⽤书⾯形式。
当事⼈约定采⽤书⾯形式的,应当采⽤书⾯形式。
”3.是合同履⾏的依据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履⾏涉及很多部门,如以分散的函电为依据,将给履⾏合同造成很多不便。
所以买卖双⽅不论通过⼝头,还是信件、电报磋商在达成交易后将谈定的完整的交易条件,全⾯清楚地列明在⼀个书⾯⽂件上,对进⼀步明确双⽅的权利和义务,以及为合同的履⾏提供更好的依据,具有重要意义。
签订合同时合同的形式和内容条款有哪些
签订合同时合同的形式和内容条款有哪些合同签订中合同形式和合同的内容条款是很重要的,为了让更多朋友规范的签定合同,这⾥店铺⼩编详细的对这两个问题进⾏了解读。
签订合同时合同的形式和内容条款有哪些⼀、合同的形式:是指合同当事⼈意思表⽰⼀致的外在表现形式。
我国《民法典》规定,第四百六⼗九条【合同订⽴形式】当事⼈订⽴合同,可以采⽤书⾯形式、⼝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数据交换、电⼦邮件等⽅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的数据电⽂,视为书⾯形式。
1、合同的⼝头形式指当事⼈只有⼝头语⾔为意思表⽰订⽴合同,⽽不⽤⽂字表达协议内容的合同形式。
⼝头形式优点在于⽅便快捷,缺点在于发⽣合同纠纷时难以取证,不易分清责任。
⼝头形式适⽤于能即时清结的合同关系。
2、书⾯形式是指当事⼈以合同书或者电报、电传、电⼦邮件等数据电⽂形式等各种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订⽴合同。
书⾯形式有利于交易的安全,重要的合同应该采⽤书⾯形式。
书⾯形式⼜可分为下列⼏种形式:①由当事⼈双⽅依法就合同的主要条款协商⼀致并达成书⾯协议,并由双⽅当事⼈的法定代表⼈或其授权的⼈签字盖章。
②格式合同。
③双⽅当事来往的信件、电报、电传等也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根据交易的具体情况约定,但⼀般包括以下条款:(⼀)当事⼈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标的;标的是⼀个常⽤的法学术语,是合同当事⼈权利和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
标的物可以是物,如借款合同的标的是货币,买卖合同的标的是出卖物。
标的也可以是⾏为,如货物运输合同中的劳务。
也可以是智⼒成果等。
(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期限、地点和⽅式;履⾏⽅式包括交货⽅式、验收⽅式、付款⽅式、结算⽅式等。
(七)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法。
综上所述,我们在签定不同交易的合同的时候,当事⼈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订⽴⽅式去订⽴合同。
合同的书面形式包括
合同书面形式包括:(一)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和传真合同的书面形式最通常的是合同书,即当事人双方对合同有关内容进行协商订立的并由双方签字(或者同时盖章)的合同文本。
通常合同书中明确地记载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解决争议的方法等具体内容。
因此,发生争议可以按照合同的规定进行处理,比较容易解决纠纷,摆脱了“口说无凭”的状况。
所以,最好采用签订合同书的形式。
合同书有多种多样,有行业协会等制定的示范性合同文本,国际上也有通行的某种行业的标准文本,也有营业者提供的由营业者制订的格式合同文本,大量的还有双方当事人自己签订的合同文本。
一般来说,作为合同书应当符合如下条件:必须以某种文字、符号书写;必须有双方当事人(或者代理人)的签字(或者同时盖章);必须规定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合同也可以信件订立,也就是平时我们所说的书信。
书信有平-信、邮政快件、挂号信以及特快专递等多种形式。
电报、电传、传真也属于书面形式,大量的合同通过这三种形式订立。
(二)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通过计算机网络系统订立合同,近年来在国外发展迅速,我国也已出现网上交易形式并且发展很快。
通过计算机网络系统订立合同,主要形式有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
1、电子邮件(e-mail)又称电子信箱,电子邮件与我们平时寄信差不多,一般我们将信件投人邮箱,邮政系统进行分拣、运输、投递,将信件交给收信人。
所不同的是,电子邮件的传递是通过电子计算机系统来完成的。
它要求发信人与收信人都有计算机终端,与计算机网络系统连接并登记注册,网络系统为每一个注册用户分配一个信箱,也就是在计算机的存储空间内划分出区域并确定相应的用户名及口令,用户可以随时随地通过计算机使用口令开启信箱,进行写作和收发信件。
电子信箱系统中传递的信件与传统的信件不同,它是电子信件,其内容可以是文本文件,数据文件以及传真、语音和图像文件等。
电子信箱是一种新型的快速、经济的信息交换方式,是实现办公自动化的重要手段,不仅可用于个人间、办公室间的通讯,而且还可用于各种贸易活动。
合同签订方式有几种合同的方式
合同签订方式有几种合同的方式合同签订方式有几种1、书面签定:(1)门店:您可以直接到所咨询的旅行社门店签订合同;(2)传真:双方确定旅游行程后,旅行社把盖章后的合同传真给顾客,在合同发送后24小时内或该旅行社要求时间内,顾客收到后认真阅读并签字回传,旅行社收到回传件后会电话或短信确认,合同即时生效。
2、网上签订:如果顾客在旅行社网站支付费用,在付费前须认真阅读合同条款、补充条款等内容,选择“阅读并接受以上合同条款、补充条款、保险条款和其他所有内容”并付款后,视为双方默认合同实际履行。
3、其他方式:合同的形式有哪些?合同法第10条规定:合同的形式主要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1)书面形式,是指以文字写成书面文件的方式达成的协议。
这种形式明确肯定,有据可查,对于防止纠纷和解决争议,具有重要作用。
传统的书面形式有合同书、书信、电报、电传、传真等;还有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高科技的形式。
(2)口头形式,是指当事人面对面地谈话或者以电话交谈等方式达成的协议。
口头订立合同的特点是直接、简便、快速,数额较小或者现款交易通常采用口头形式。
口头合同是老百姓日常生活中广泛采用的合同形式。
口头合同最大的缺陷就是发生纠纷举证难。
(3)其他形式,是指根据当事人的行为或者特定情形推定成立的合同,也称之为默示合同。
此类合同是指当事人未用语言明确表示成立,而是根据当事人的行为推定合同成立。
如房屋租赁合同,租赁期满后,出租人未提出让承租人退房,承租人也未表示退房而是继续交房屋租金,出租人仍然接受租金。
尽管当事人没有重新签订合同,但是可以依当事人的行为推定合同仍然有效,继续履行。
合同表现形式有哪些我国合同法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口头形式、书面形式和其他形式。
合同的口头形式指当事人只有口头语言为意思表示订立合同,而不用文字表达协议内容的合同形式。
口头形式优点在于方便快捷,缺点在于发生合同纠纷时难以取证,不易分清责任。
个人之间如何订立合同书
个人之间如何订立合同书
合同书是个人之间达成协议的法律文件,用于规定双方的权利
和义务。
在订立合同书时,需要遵循一定的法律程序和条款,以确
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以下是个人之间订立合同书的一般步骤:
1. 协商和约定,双方个人在订立合同书之前,需要进行充分的
协商和约定,明确双方的意愿和要求。
在协商过程中,双方可以就
合同的内容、条款和条件进行讨论和商定。
2. 确定合同内容,在协商的基础上,双方需要明确合同的内容,包括合同的目的、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合同期限、支付方式等具体
条款。
3. 约定书面形式,为了确保合同的证据效力,个人之间订立合
同书通常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合同书应当包括双方的姓名、联系方式、签署日期等基本信息,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4. 法律规定,在订立合同书时,双方需要遵守当地法律的规定,确保合同的合法性。
同时,双方需要了解和理解合同条款的法律含义,避免因为合同内容不当而引发法律纠纷。
5. 存档备份,订立合同书后,双方需要妥善保管合同原件,并在必要时备份复印。
合同书的存档备份对于日后可能出现的纠纷和争议具有重要的法律意义。
总之,个人之间订立合同书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和规定,以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在订立合同书时,双方可以寻求法律专家的意见和指导,以确保合同的合理性和完善性。
论劳动合同的书面形式及必备条款8篇
论劳动合同的书面形式及必备条款8篇篇1甲方:[甲方公司名称]乙方:[乙方姓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保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就劳动合同书面形式及其必备条款达成如下协议:劳动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订立。
本合同应采用统一的劳动合同文本格式,由甲方和乙方共同签署并留存。
书面合同是解决劳动纠纷的重要依据和法律证据。
双方应通过书面合同明确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劳动报酬等重要事项。
(一)基本信息1. 合同双方的基本信息:包括甲方和乙方的名称、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等详细信息。
2. 合同签订日期和生效日期。
(二)工作内容与地点1. 乙方的具体工作岗位及职责。
2. 工作地点及可能的工作地点变动范围。
(三)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1. 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工时制度或经批准的实行特殊工时制度的具体安排。
2. 休息休假制度,包括年假、病假、事假等安排。
(四)劳动报酬与福利待遇1. 乙方的月薪或计件工资标准,以及支付方式和时间。
2. 加班工资计算方式。
3. 绩效奖金、津贴、补贴等福利政策。
4. 工资调整机制及调整条件。
(五)社会保险与公积金1. 甲乙双方应参加的社会保险种类及缴纳办法。
2. 公积金的缴纳方式和比例。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1. 劳动保护措施及安全卫生标准。
2. 职业病的预防及防护措施。
3. 所需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制度。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条件1. 合同变更的程序和条件。
2. 合同解除的情形及程序,包括辞职和辞退的规定。
3. 合同终止的条件及程序。
4. 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
(八)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及处理措施篇2合同协议一、劳动合同概述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为实现劳动力交换而达成的书面约定。
为规范劳动合同的管理和使用,明确双方权益与义务,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劳动合同的书面形式及必备条款进行详细论述。
订立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吗
一、订立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吗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也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书面形式包括合同书、信件等多种形式,还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
合同的书面形式有多种,最通常的是当事人双方对合同有关内容进行协商订立的并由双方签字(或者问时盖章)的合同文本,也称作合同书或者书面合同。
通常合同书中明确地记载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解决争议的方法等具体内容。
因此,发生争议可以按照合同的规定进行处理,比较容易解决纠纷,摆脱了“口说无凭”的状况。
所以,除即时清结的合同以外,最好采用签订合同书的形式。
二、订立合同的形式有哪些在合同形式问题上亦采取了国际上通行的“不要式原则”,只是对某些合同才要求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特定形式来订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条的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1、口头形式口头形式是指当事人以直接对话方式订立合同,而不用文字形式形式订立合同的形式。
2、书面形式书面形式是指当事人以文字方式表达协议内容所订立合同的形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一条规定,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关于书面形式的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3、其他形式其他形式一般是指推定形式,即是指口头形式和书面形式以外的合同订立形式,是指当事人未用语言、文字表达其意思表示,而用实际行为达成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的形式。
如某当事人将货币投入自动售货机,买卖合同即告成立。
三、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合同的情形的相关法律规定《合同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第一百九十七条:借款合同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合同订立的法律规定
合同订立的法律规定一、引言本合同由甲方(以下简称“乙方”)和乙方(以下简称“甲方”)共同订立,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合同订立的要素1. 书面形式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包括纸质和电子形式。
双方签署的纸质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双方以电子方式订立的合同,应当保证电子数据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可靠性。
2. 自由意思原则合同订立应遵循自愿、平等和合法原则。
任何一方不得以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迫使对方订立合同。
3. 合同内容合同应明确描述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具备以下要素:a. 合同的名称和目的b. 合同的签约各方身份信息c. 合同的履行地点和时间d. 合同的履行方式和标准e. 合同的风险分配确立f. 合同的违约责任约定4. 约定方式合同可以以口头、书面或其他方式达成。
若使用口头方式达成合同,应各方在合同订立过程中进行书面确认,以确保合同内容的准确性。
5. 订立交付合同的订立应包括交付环节,即在达成协议的同时,交付合同副本。
交付方式可以通过邮寄、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进行。
三、合同的效力1. 成立时点合同在双方签字或者相互确认的时点成立。
如有必要,可以采用指定见证人证明的方式确认签字或确认。
2. 生效条件合同的生效条件可以根据双方协商的要求进行规定。
如无约定,合同在签字或者确认后即为生效。
3. 附条件生效合同可以约定某些条件的达成后生效,但该条件的实现应有合理性和可预期性。
四、合同的解除和修改1. 解除条件除非合同另有约定,合同可以根据以下情形解除:a. 协商一致: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合同。
b. 违约:一方违反合同约定,给对方造成重大损失,经催告后未改正,对方有权解除合同。
c. 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双方可以协商解除合同。
2. 修改合同双方可以协商一致,根据实际情况修改合同内容。
修改合同应按照合同订立的要素进行,经双方签字或确认后生效。
五、争议解决1. 协商解决双方应尽量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合同履行中的争议。
保险合同订立的书面形式有哪些
保险合同订⽴的书⾯形式有哪些在现实⽣活中购买保险的⼈是⾮常多的,例如车主购买汽车保险、公民购买⼈⾝、财产保险等,⽽购买保险的就需要签订投保合同,确定双⽅的权利和义务,那么保险合同订⽴的形式有什么?下⾯由店铺⼩编为读者进⾏相关知识的解答。
保险合同订⽴的书⾯形式有哪些保险合同订⽴的书⾯形式有投保单、暂保单、保险单、保险凭证、批单、其他书⾯形式。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三条投保⼈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同意承保,保险合同成⽴。
保险⼈应当及时向投保⼈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
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应当载明当事⼈双⽅约定的合同内容。
当事⼈也可以约定采⽤其他书⾯形式载明合同内容。
依法成⽴的保险合同,⾃成⽴时⽣效。
投保⼈和保险⼈可以对合同的效⼒约定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第⼗七条订⽴保险合同,采⽤保险⼈提供的格式条款的,保险⼈向投保⼈提供的投保单应当附格式条款,保险⼈应当向投保⼈说明合同的内容。
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责任的条款,保险⼈在订⽴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以引起投保⼈注意的提⽰,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或者⼝头形式向投保⼈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效⼒。
⽆效保险合同的法律后果因保险合同的⽆效⽽导致的法律后果可以类推适⽤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我国合同法第56条规定:“⽆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始没有法律约束⼒。
”第58条的规定:“合同⽆效或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有过错的⼀⽅应当赔偿对⽅因此受到的损失,双⽅都有过错的,应当各⾃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59条规定:“当事⼈恶意串通的,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利益的,因此取得的财产归国家所有或者返还给集体、第三⼈。
”根据合同法的这些规定,保险合同的⽆效导致以下法律后果。
1、保险合同⽆效的,如发⽣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且保险⼈不存在任何过错,保险⼈不承担保险责任。
合同书的格式
合同书的格式
一、合同的标题
在合同书的开头部分,应当清晰明确地写上合同的标题,例如:“房屋租赁合同”、“劳动合同”等。
二、合同的签署地点和日期
接着在标题下方留出空白处,用以填写签署地点和日期。
签署地点
应当是具体的名称或地址,日期则应当标注具体的年月日。
三、合同的甲方信息
在签署地点和日期下方,应当将甲方的信息写明。
包括甲方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
四、合同的乙方信息
在甲方信息下面,紧接着写明乙方的信息。
同样包括乙方的名称、
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
五、合同的正文
接下来是合同的正文部分,这是合同书中最为关键的内容。
在正文中,应当详细说明合同的各项条款和条件,包括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违约责任、解决纠纷的方式等。
六、合同的签字处
合同的末尾应当留出足够的空白处,用以双方签字、盖章并填写日期。
签字处应当清晰明了,以确保合同的有效性。
七、合同的附件
如果有必要,合同书可以附带一些相关的附件,如合同的补充条款、附件文件等。
这些附件内容应当在合同书中做出明确的指引和引用。
八、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最后,在合同书的结尾部分可以写明合同的生效日期和终止条件。
生效日期通常是双方签署的日期,终止条件则可根据具体情况来设定。
以上就是一份合同书的基本格式,每个部分都应当清晰、简洁、规
范地呈现,以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和权威性。
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有效的合同三种形式
有效的合同三种形式
(1)书面形式(包括合同、信件和数据电文(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
书面形式是合同内容用文字表达的形式。
使用书面形式的最大特点是易于保存且有证据可查,发生纠纷时提供证据方便,有利于当事人主张权利,也方便供法院或仲裁机构审判。
因此,对于复杂的合同,价格或报酬较大的合同,当事人最好采用书面形式。
除了合约,书面合约也有数据消息。
这一规定反映了现代科学技术的要求,具有一定的先进性。
书面形式分为一般书面形式和特殊书面形式。
特殊书面形式是指除以文字形式表达合同内容外,还需对合同进行其他手续,主要包括公证、核准、登记等。
(2)口头形式
口头形式是通过谈话的方式订立合同,如当面交谈、电话联系等。
口头订立合同简单、方便、快捷,在日常生活中经常使用,如如市场现货交易、门店零售等。
但口头形式的劣势也很明显,即无法复制,容易产生纠纷。
争议发生后,提供证据并不容易。
因此,对于不立即结算且标的物较多的合同,最好采用书面形式。
(3)其他形式
其他形式一般指推定形式和隐含形式。
推定的形式是指当事人不以言语或文字表达意思,仅以行为方式向对方提出要约,对方接受该要约并作出某些或特定行为作为承
诺的,合同成立。
.例如,一家商店安装了一台自动售货机,客户将指定的货币放入机器中,销售合同成立。
民法典订立合同的方式包括哪些
民法典订⽴合同的⽅式包括哪些⽣活中处处可见合同;乘客站在站牌下等待这个被视为邀请,公交车在站牌停下视为要约,乘客上车就是承诺。
其他的还有很多;要约和承诺是订⽴合同的的两⼤构成要素;订⽴合同有⼝头、书⾯等形式。
那在民法典中,订⽴合同的⽅式包括哪些呢?店铺⼩编为⼤家解答相关知识。
⼀、民法典订⽴合同的⽅式包括哪些1、(⼀)⼝头形式⼝头形式,是指当事⼈只⽤⼝头语⾔为意思表⽰订⽴合同,⽽不⽤⽂字表达协议内容的形式。
⼝头形式在⽇常⽣活中经常被采⽤。
集市的现货交易、商店⾥的零售等⼀般都采⽤⼝头形式。
合同采取⼝头形式,⽏须当事⼈特别指明。
凡当事⼈⽆约定,法律未规定须采⽤特定形式的合同,均可采⽤⼝头形式。
但发⽣争议时当事⼈必须举证证明合同的存在及合同关系的内容。
合同采取⼝头形式并不意味着不能产⽣任何⽂字的凭证。
⼈们到商店购物,有时也会要求商店开具发票或其他购物凭证,但这类⽂字材料只能视为合同成⽴的证明,不能作为合同成⽴的要件。
以⼝头形式订⽴合同,可以简化⼿续、⽅便交易提⾼效益,但其缺点是发⽣合同纠纷时难以取证,不易分清责任。
所以,对于不能即时清结的合同和标的数额较⼤的合同,不宜采⽤这种形式。
2、(⼆)书⾯形式书⾯形式,是指以⽂字表现当事⼈所订⽴的合同的形式。
合同书以及任何记载当事⼈要约、承诺和权利义务内容的⽂件,都是合同的书⾯形式的具体表现。
《民法典》第469条规定,“书⾯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数据交换和电⼦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书⾯合同必然由⽂字凭据组成,但并⾮⼀切⽂字凭据都是书⾯合同的组成部分。
成为书⾯合同的⽂字凭据,必须符合以下要求:有某种⽂字凭据,当事⼈或其代理⼈在⽂字凭据上签字或盖章,⽂字凭据上载有合同权利义务。
书⾯合同的表现形式,常见的有以下⼏类:(1)、表格合同。
它是当事⼈双⽅合意的内容及条件,主要体现为⼀定表格上的记载,能全⾯反映当事⼈权利义务的简易合同。
合同法对合同文本的要求和格式
合同法对合同文本的要求和格式合同是人们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自愿订立的具有约束力的协议。
作为一种法律文件,合同文本的要求和格式在合同法中得到了明确规定。
本文将就合同法对合同文本的要求和格式进行详细探讨。
一、合同文本的要求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文本应当具备以下要求:1.书面形式: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即以文字表达的形式进行记录。
书面形式的要求有助于确保合同内容的准确性和明确性,避免双方对合同条款的理解产生歧义。
2.内容明确:合同文本应当明确表达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合同的具体内容和约定。
合同内容的明确性对于双方的合作具有重要意义,可以避免后续的争议和纠纷。
3.合法合规:合同文本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应当遵守法律的底线,保障合同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4.真实意思表示:合同文本应当真实反映各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不得存在强制、欺诈、误导等行为。
真实意思表示的要求体现了合同法对于自愿性和诚实信用原则的重视。
二、合同文本的格式合同文本的格式是指合同在书面形式上的具体表达方式。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文本的格式应当符合以下要求:1.标题:合同文本应当以“合同”为标题,以明确合同的性质和目的。
标题的设置有助于使合同文本在众多文件中易于识别和区分。
2.主体部分:合同文本应当包含主体部分,即合同的具体内容和约定。
主体部分应当按照条款的顺序进行排列,并注明双方当事人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
3.签名:合同文本应当由双方当事人在主体部分的末尾进行签名,并注明签署日期。
签名的目的是确认各方对合同内容的同意和认可,具有法律效力。
4.附件:合同文本可以附带附件,以补充、解释或明确合同的具体内容。
附件应当在主体部分之后列明,并注明附件的名称和数量。
5.保密条款:根据需要,合同文本可以包含保密条款,对合同内容的保密和保护进行约定。
保密条款的设置有助于保护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总结:合同法对合同文本的要求和格式旨在确保合同的准确性、明确性和合法性。
合同的形式及其基本内容合同形式,合同内容.doc
合同的形式及其基本内容-合同形式,合同内容合同的形式及其基本内容 **物流网|一、的形式合同的形式是合同当事人内在意思的外在表现形式。
在国际中,交易双方订立合同有下列几种形式:(一)书面形式书面形式包括合同书、信件以及数据电文(如电报、电传、传真、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采用书面形式订立的合同,既可以作为合同成立的证据,也可以作为履行合同的依据,还有利于合同当事人的责任心,使其依约行事,即使履约中发生纠纷,也便于举证和分清责任,故书面合同成为合同的一种主要形式。
鉴于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有许多好处,故有些国家的法律或行法规甚至明文规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二)口头形式采用口头形式订立的合同,又称口头合同或对话合同,即指当事人之间通过当面谈判或通过电话方式达成而订立的合同.采用口头形式订立合同,有利于节省时间、简便行事,对加速成交起着重要作用。
但是,因无文字依据,空口无凭,一旦发生争议,往往造成举证困难,不易分清责任。
这是导致有些国家的法律、行法规强调必须采取书面合同的最主要的原因。
(三)其他形式这是指上述两种形式之外的订立合同的形式,即以行为方式表示接受而订立的合同。
例如,根据当事人之间长期交往中的习惯做法,或发盘人在发盘中已经表明受盘人无需发出接受,可直接以行为作出接受而订立的合同,均属此种形式。
上述订立合同的三种形式,从总体上来看,都是合同的法定形式,因而均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当事人可根据需要,酌情作出选择.根据我国第10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法律、行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此可见,当事人签订合同时,究竟采用什么形式,应根据有关法律、行法规的规定和当事人双方的意愿行事。
根据国际贸易的一般习惯做法,交易双方通过口头或书面形式达成协议后,多数情况下还签订一定格式的书面合同,以利合同的履行.书面合同的名称,并无统一规定,其格式的繁简也不一致。
合同书面形式主要有哪些
合同书面形式主要有哪些交易往来为保险起见,都会签订一个书面合同,以防以后发生纠纷。
那么,合同书面形式主要有哪些呢?下面,我将针对这个问题做出详细解答。
希望能够解开大家的疑惑,接下来大家就跟着我一起来看看吧。
一、合同书面形式主要有哪些书面形式又可分为一般书面形式和特殊书面形式。
1、一般书面形式。
是指用文字来进行意思表示,如书面合同,授权委托书,信件,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行为人协商同意的有关修改合同的文书、图表等。
一般书面形式,或为当事人约定采用,或为法律、法规规定采用。
如果法律有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应采用书面形式的,民事行为的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一般书面形式在民事行为中,具有不同的效力,如证据效力、成立效力和生效效力。
在书面形式作为证据效力的情况下,当事人之间是否存在民事行为及其权利义务,均以书面形式作为证据效力的情况下,只有在书面内容含混不清或者不完备时,才可以口头证据作为补充。
在书面形式作为成立要件或者生效要件的情况下,书面形式不仅具有证据法上的效力,而且具有实体法上的效力。
民事行为的成立或者生效要符合约定或者法定的书面形式。
否则,当事人之间虽就民事行为的内容意思表示一致,也不能使民事行为成立或者生效。
2、特殊书面形式。
指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获得国家有关机关承认的文字记载形式。
包括:(1)公证形式。
(2)鉴证形式。
(3)见证形式。
二、需要采用书面合同形式的情形有哪些法律明确规定需要采用书面形式订立的合同有:商业借款合同、6个月以上的长期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建设工程实行监理的委托监理合同、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
其他法律明确规定需要采用书面形式订立的合同主要有: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房地产转让合同;房地产抵押合同、房屋租赁合同;除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之外的著作权转让合同;信托合同;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转让合同、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按照招标投标方式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委托拍卖合同;政府采购合同;保证合同、抵押合同、动产质押合同、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出质否认质押合同、以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质押合同、定金合同;船舶所有权转让合同、船舶抵押权合同、航次租船合同、船舶租用合同、海上拖航合同;民用航空器转让合同、民用航空器租赁合同、通用航空企业从事经营性通用航空活动合同。
订立合同的口头形式与书面形式
订立合同的口头形式与书面形式订立合同的方式主要有口头形式与书面形式两种,口头形式一般出现在现金交易或数额较小的交易。
订立合同的口头形式与书面形式是怎样的?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
下面我将为您详细介绍相关知识!订立合同的口头形式与书面形式是怎样规定的?(一)口头形式口头形式一般出现在现金交易或数额较小的交易。
如早上去粉店吃粉,你要求签书面合同。
售货员会说你有精神病,它的优点是简单、方便、迅速。
缺点是发生争议时不易取证,难以分清是非责任。
公司之间的业务尽量不要采取口头形式。
(二)书面形式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
这里要注意两个问题:1、数据电文,如传真、电子邮件有可能对方不认可。
2、格式合同问题。
格式合同是指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合同。
按这个定义,社会生活中的格式合同非常多,如买飞机票,航空运送旅客的合同条款预先印在飞机票上,这些合同都不允许协商,如允许协商,我们就不会同意退票只退50%的条款。
前段时间有个人买北京至深圳的飞机票,打六折后700多元,后去退票要扣去全额的50%,即扣去600元,退100多元。
这些格式合同的存在有一定的合理性,如果每位旅客买飞机票都要与航空公司讨价还价,每张机票上的合同条款都不一样,那就麻烦了。
但格式合同最大的问题是剥夺了对方的合同自由,为此,合同法制定了一套规则来管制格式合同。
(1)格式合同的一方要采取合理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这就是提示义务。
企业销售产品,一般都会有免责条款。
怎样提示呢?可将免责条款用大的字体、黑体字印在合同中比较显眼的地方,或者是用显眼的文字要对方注意合同中第几条的免责条款,没有履行提示义务,该免责条款无效。
(2)在格式合同中,格式合同的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无效。
民法典对合同的订立原则
民法典对合同的订立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第四百七十一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
第四百七十二条: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内容具体确定;(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第四百七十三条: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
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基金招募说明书、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为要约邀请。
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
第四百七十四条:要约生效的时间适用本法第一百三十七条的规定。
第四百七十五条:要约可以撤回。
要约的撤回适用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
第四百七十六条:要约可以撤销,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要约人以确定承诺期限或者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二)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做了合理准备工作。
第四百七十七条:撤销要约的意思表示以对话方式作出的,该意思表示的内容应当在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前为受要约人所知道;撤销要约的意思表示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在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第四百七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失效:(一)要约被拒绝;(二)要约被依法撤销;(三)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四)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民法典的合同订立方式是什么
民法典的合同订⽴⽅式是什么签订合同对当事⼈权益保护是⾮常重要的,⽽订⽴合同的⽅式是⽐较多的,当事⼈订⽴合同时,要遵守⼀定的原则,如公平、⾃愿、平等、合法等,那么民法典的合同订⽴⽅式是怎样的?店铺⼩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家有帮助。
⼀、民法典的合同订⽴⽅式是什么合同当事⼈可以通过书⾯形式、⼝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订⽴合同,法律有规定的,要以书⾯形式签订。
《中华⼈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九条【合同订⽴形式】当事⼈订⽴合同,可以采⽤书⾯形式、⼝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数据交换、电⼦邮件等⽅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的数据电⽂,视为书⾯形式。
⼆、签订买卖合同怎么审查对⽅信誉在实践中,公民法⼈具有了民事⾏为能⼒,并不表明他们签订买卖合同之后就⼀定能认真地完全履⾏合同义务。
如果对⽅的合同义务不能全⾯正确实际履⾏,当事⼈签订买卖合同的⽬的就不会实现。
特别是在⼀⽅当事⼈使⽤欺诈⼿段与对⽅签订合同,往往使被欺诈⽅遭受损失。
为了减少避免发⽣不必要的损失,在签订买卖合同之前,调查对⽅当事⼈的商业信誉也是很有必要的。
这是因为信誉较好的当事⼈⼀般都能⾃觉信守合同,⽽信誉较差的当事⼈往往失信⾷⾔,不认真履⾏合同。
通过审查对⽅的信誉,选择信誉较好的当事⼈作为签约伙伴,是防⽌在履⾏时受欺诈的⽅法之⼀。
签订买卖合同前应对合同主体民事⾏为能⼒、履约能⼒、代理资格的审查。
由于合同签订当事⼈的法律观念仍⽐较淡薄,因签订双⽅不具备主体资格⽽导致合同⽆效的情况时有发⽣,⽽且当事⼈往往还不⾃知。
建议买卖合同双⽅当事⼈最好事先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并及时审查对⽅信息,如有疑问,可以请律师协助。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当事⼈订⽴合同,可以采⽤书⾯形式、⼝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如果法律有强制性规定的,当事⼈应该通过书⾯形式签定合同。
书⾯合同包括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等形式。
法国法合同形式
法国法合同形式
在法国,合同可以以口头形式或书面形式订立。
但是,对于涉及特定类型的合同,法律可能要求采用书面形式并满足特定的要求。
根据法国民法典的规定,书面形式的合同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达成:
1. 普通书面合同:各方签署书面文件,表达其意愿,即使没有具体的格式要求。
签署的文件应确保清晰表达合同的条款和条件。
2. 公证合同:由法官或公证人作证并签署的合同。
公证人会对各方的身份进行验证,并确保合同的合法性。
3. 注册公证合同:公证合同由法官或公证人作证、签署,然后提交给法院进行注册。
注册公证合同会获得更高的证明力和可执行力。
此外,在某些情况下,法律要求特定类型的合同采用特殊的书面形式。
例如:
1. 不动产买卖合同:法律要求此类合同必须以公证形式订立,并在房地产登记簿中进行注册。
2. 劳动合同:法律要求雇主向雇员提供书面劳动合同。
3. 租赁合同:法律要求租赁合同以书面形式订立,并且应包含特定的信息,如双方的身份、租金和租期等。
需要注意的是,尽管口头合同在法律上是有效的,但它们可能难以证明和执行。
因此,建议合同双方在法国尽量采用书面形式来确保其合法性和执行力。
合同订立与履行的必要手续
合同订立与履行的必要手续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就特定事项建立约定关系的文件。
为了保证合同的有效性和履行的顺利进行,订立合同时需要履行一系列的必要手续。
下面将为您详细介绍合同的订立与履行过程中的必要手续。
一、合同订立的必要手续:1. 协商讨论:当事人应当就合同的条款、权利义务等事项进行充分的协商和讨论。
在协商过程中,双方可以通过会议、邮件、电话等形式进行沟通,并就合同内容达成一致意见。
2. 书面形式:为了确保合同的证明力和可执行性,合同一般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进行订立。
双方应当在合同书上亲自签字或者盖章,并在签字或盖章处注明日期。
3. 合同条款明确:合同的条款应当明确、具体,涵盖各方的权利义务、履行条件、违约责任等内容。
在合同订立过程中,双方要认真阅读、审查合同条款,确保对所有条款均有清晰的认识和理解。
4. 法律法规遵守:在合同订立过程中,当事人应当遵守国家、地方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确保合同的内容和行为符合法律的要求,避免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二、合同履行的必要手续:1. 按照约定履行:根据合同的约定,各方应按时、按量、按质履行合同。
双方应保持良好的沟通,确保履行过程的顺利进行。
2. 合同文件保管: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当事人应当妥善保管合同文本和相关附件,以备将来出现争议时进行证明或调查使用。
3. 履行记录保存:双方应当及时记录合同的履行情况和进度,包括履行时间、履行方式、履行结果等。
这些记录可以作为日后证明合同履行情况的依据。
4. 违约处理:当事人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处理违约行为。
如一方未履行合同义务,对方可以采取合同约定的救济措施,如要求违约方履行、索赔赔偿等。
三、合同变更和解除的必要手续:1. 变更协议签订:当事人可以通过签订变更协议来修改合同的条款。
在签订变更协议之前,双方应就变更的内容进行充分的协商和讨论,并在协商一致后按照合同订立的要求进行签署。
2. 解除协议签订:当事人可以通过签订解除协议来解除合同的约束关系。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遇到合同法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 合同的书面订立方式合同的书面订立方式书面形式是指以文字等可以有形式在再现内容的方式达成的协议。
这种形式明确肯定,有据可查,对于防止争议和解决纠纷,有积极意义。
书面形式一般是指当事人双方以合同书、书信、电报、电传、传真等形式达成协议。
一、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和传真合同的书面形式有多种,最通常的是当事人双方对合同有关内容进行协商订立的并由双方签字(或者同时盖章)的合同文本,也称作合同书或者书面合同。
通常合同书中明确地记载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解决争议的方法等具体内容。
因此,发生争议可以按照合同的规定进行处理,比较容易解决纠纷,摆脱了“口说无凭”的状况。
所以,最好采用签订合同书的形式。
合同书有多种多样,有行业协会等制定的示范性合同文本,国际上也有通行的某种行业的标准文本,也有营业者提供的由营业者制订的格式合同文本,大量的还有双方当事人自己签订的合同文本。
一般来说,作为合同书应当符合如下条件:1.必须以某种文字、符号书写。
2.必须有双方当事人(或者代理人)的签字(或者同时盖章)。
3.必须规定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合同也可以信件订立,也就是平时我们所说的书信。
书信有平信、邮政快件、挂号信以及特快专递等多种形式。
电报、电传、传真也属于书面形式,大量的合同通过这三种形式订立。
二、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通过计算机网络系统订立合同,近年来在国外发展迅速,我国也已出现网上交易形式并且发展很快。
通过计算机网络系统订立合同,主要形式有电子数据交换(英文为Electronic Data Inter-change,简称EDI)和电子邮件(英文简称为e-mail)。
电子邮件(e-mail),又称电子信箱,电子邮件与我们平时寄信差不多,一般我们将信件投人邮箱,邮政系统进行分拣、运输、投递,将信件交给收信人。
所不同的是,电子邮件的传递是通过电子计算机系统来完成的。
它要求发信人与收信人都有计算机终端,与计算机网络系统连接并登记注册,网络系统为每一个注册用户分配一个信箱,也就是在计算机的存储空间内划分出区域并确定相应的用户名及口令,用户可以随时随地通过计算机使用口令开启信箱,进行写作和收发信件。
电子信箱系统中传递的信件与传统的信件不同,它是电子信件,其内容可以是文本文件,数据文件以及传真、语音和图像文件等。
电子信箱是一种新型的快速、经济的信息交换方式,是实现办公自动化的重要手段,不仅可用于个人间、办公室间的通讯,而且还可用于各种贸易活动。
电子数据交换(EDI),又称“电子资料通联”,是一种在公司、企业间传输订单、发票等商业文件进行贸易的电子化手段。
它通过计算机通信网络,将贸易、运输、保险、银行和海关等行业信息,用一种国际公认的标准格式,完成各有关部门或者公司、企业之间的数据交换与处理,实现以贸易为中心的全部过程。
电子数据交换60年代始于欧洲与美国。
早期的EDI只是在两个商业伙伴之间通过计算机直接通信完成,70年代数字通讯技术加快了EDI技术的成熟与应用范围的扩大,出现了跨行业的EDI系统。
80年代EDI标准的国际化以使其应用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EDI是一种新颖的电子化贸易工具,是计算机、通信和现代管理技术相结合的产物。
国际标准化组织将其描述为:“将贸易或者行政事务按照一个共认的标准形成结构化的事务处理或信息数据格式,从计算机到计算机的电子传输。
”一般的买卖,是由买方向卖方发出订单,卖方按照订单发货,买方收到货物及发货票后开出支票给卖方,卖方到银行兑现。
而EDI的处理过程是:企业收到EDI订单,EDI系统就会自动处理该订单,检查订单是否符合要求;通知安排生产;向供应商订购零配件;向运输部门预订集装箱;向海关、商检等部门申请许可证;通知银行并给订货方开出EDI发票;向保险公司申请保险单等,使整个交易过程在最短时间内准确完成。
1984年,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开始研究电子数据,并着手起草法律草案。
原来搞EDI,后来认为仅搞EDI太狭窄,因通过计算机或其他类似方式签订合同还有电子邮件和计算机传真等多种形式。
1995年,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第二十八届会议,制定了电子商业示范法草案,此草案只规定了第一部分“电子商业总则”的内容,征求意见,并继续工作,增加了第二部分“电子商业的特定领域”,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第二十九届会议于1996年6月通过了《贸易法委员会电子商业示范法》,并于同年12月发布了该示范法的说明指南。
示范法将以电子方式进行的贸易称作“电子商业”,将各种通过电子方式传达信息的手段称作“数据电文”,指“经由电子手段、光学手段或类似手段生成、储存或传递的信息,这些手段包括但不限于电子数据交换(EDI)、电子邮件、电报、电传或传真”。
示范法对电子合同的有关问题作了规定,核心内容是:一、确认电子合同的有效性。
第5条“数据电文的法律承认”规定,不得以某项信息采用数据电文的形式为理由而否定其法律效力、有效性或可执行性。
第11条“合同的订立和有效性”规定,就合同的订立而言,除非当事人各方另有协议,一项要约以及对要约的承诺均可以通过数据电文的手段表示。
如使用了一项数据电文来订立合同,则不得仅仅以使用了数据电文为理由而否定合同的有效性或可执行性。
二、确定电子合同符合法律对书面、签字、原件的要求。
1.法律对“书面”的要求问题。
第6条规定,假若一项数据电文所含信息可以调取以备日后查用,即满足了法律对“书面”的要求。
2.法律要求“签字”的问题:第7条规定,如果采用可靠的方法鉴定了某人的身份并表明该人认可了数据电文内含的信息,即满足了法律对“签字”的要求。
3.法律对“原件”的要求问题。
第8条规定,如果可靠地保证信息自首次以最终形式生成并保持了完整性,同时可以将信息展示,即满足了法律对“原件”的要求。
三、确定电子合同的证据效力。
第9条规定,在任何法律诉讼中,证据规则的适用在任何方面不得以它仅是一项数据电文或者并不是原样为由否定一项数据电文作为证据的可接受性。
对于以数据电文为形式的信息,应给予应有的证据力。
在评估一项数据电文的证据力时,应考虑到生成、储存或者传递该数据电文的办法的可靠性,保持信息完整性的办法的可靠性,用以鉴别发件人的办法,以及任何其他相关因素。
世界各主要国家都面临传统合同法与电子商务合同的冲突问一题。
如英国1968年的《民事诉讼证据法》规定,民诉中第一手传闻可以采证,据此,计算机输出资料也可采纳作为证据。
1979年银行法明文承认用电子形式所保存的数据。
美国判例法承认商务记录作为传闻证据的例外,只要是在进行正常的业务中作成并于业务完成的同时或稍后输入的,此做法已为《统一证据法规则》所采纳。
美国《联邦诉讼规则》还规定,此项例外适用于以任何储存方式的数据,当然包括计算机储存的数据。
英美的判例法也都允许当事人在证明无从取得正本时可以使用抄本以证明正本的内容。
英国的民事诉讼证据法也规定可以采纳计算机输出文件的抄本。
1998年3月,澳大利亚电子商务专家组给司法部长提交了“建立电子商务法律框架”的报告。
报告中就电子商务合同提出以下立法建议:1.国家应当确认电子商务合同与传统的书面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订立合同的技术手段的差异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如采用性能有差别的不同的计算机订立的合同效力是一样的。
3.电子商务合同主要适用于商事行为,但不宜适用于支票、汇票、提单及遗嘱等。
4.关于订立电子商务合同的签字问题,只要能确认签字,任何形式都应当得到承认,不宜只承认数码式签字。
5.当事人可以选择是否适用有关电子商务合同的法律。
6.应当减少政府在电子商务合同方面的管理职能。
7.可以参照“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电子商务示范法草案”制定澳大利亚的法律。
如可以吸收示范法第5条关于数据电文交易法律效力的规定;第6条法律要求采用书面形式的,数据电文只要能够调取以备日后查用即符合法律要求的规定;第10条关于数据电文留存的规定;第11条关于确认电子合同的订立和有效性的规定等。
但不宜将示范法第13条关于数据电文归属的规定;第15条关于确认何时收到信息的规定纳入澳大利亚有关电子商务合同的法律。
理由是上述规定较为复杂,不易操作。
还有的专家提出,在电子商务合同立法中还应当解决在订立电子商务合同过程中消费者的知情权问题以及电子商务合同付款的安全、保密等问题。
为了解决电子合同的问题,韩国1991年12月颁布了《促进贸易自动化条例》,是对EDI的应用法规,共7章29条和一个附录。
该条例从总体上解决了电子文件作为合法的书面文件、电子签名的合法性和计算机记录的证据力等几个问题,条例对EDI应用过程中当事人各方的责任作出限定,并明确规定了法律责任。
进入90年代,我国电子商务合同应用逐步开展,电子商务的有关问题也得到有关机构与组织的重视。
我国政府对这一领域的工作十分重视,多次派代表出席国际会议,参加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的会议,并对电子商业示范法的制定发表意见。
为实施中国海关EDI自动化通关系统,海关总署于1992年9月颁布第36号总署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报关单位和报关员的管理规定》,其中第十九条明确规定:“经电子计算机传送数据的报关单与手工填写的报关单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各试点海关还具体订立了EDI通关暂行管理办法,并通过海关与用户的协议,具体规定了参加EDI通关的审批办法、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发生争议时的裁定方法等。
为了约束和规范实施EDI的行为,推动EDI的应用的发展,广东省政府于1996年10月颁布了《广东省对外贸易实施电子数据交换(EDI)暂行规定》,于1997年1月1日实施。
该规定共24条,对电子报文作为合法的书面形式、电子签名的合法性以及有关问题作了规定。
第八条规定,协议方依据协议,利用EDI服务中心的EDI网络系统进行信息传递或交换,其电子报文是合法、有效和可执行的。
第九条规定,凡法律、法规规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而电子报文的内容可以随时查阅的,则此电子报文同合法的书面文件。
第十条规定,由协议方或法律、法规要求文件必须签名,而电子报文附有电子签名时,则此电子报文视同符合协议方的要求或法律、法规的规定。
统一合同立法,电子商务合同是个不可回避的问题。
一些部门、单位和专家也建议合同法中应当确认采用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形式订立的合同的有效性。
因此,合同法借鉴了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制定的电子商务示范法的有关规定,针对我国实践中需要解决而又较有把握的问题作出规定。
本条明确规定了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作为合同的形式,并且该条文的表述也表明并不限于此两种形式。
三、关于“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是“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但也不限于明确规定的这几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