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门诊质量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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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医疗质量管理制度与质量控制标准

门诊医疗质量管理制度与质量控制标准

门诊医疗质量管理制度与质量控制标准一、引言门诊医疗质量管理制度与质量控制标准是为了提高门诊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的安全和满意度而制定的一系列规范和措施。

本文将详细介绍门诊医疗质量管理制度与质量控制标准的内容和要求。

二、质量管理制度1. 组织结构门诊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质量管理组织结构,明确各级负责人的职责和权限。

其中包括质量管理部门、医务部门、护理部门等。

质量管理部门应设立质量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和监督执行质量管理制度。

2. 质量管理制度文件门诊医疗机构应编写质量管理制度文件,包括质量管理手册、程序文件、工作指南等。

这些文件应详细描述各项质量管理工作的要求和流程,以确保工作的规范性和可操作性。

3. 人员培训与管理门诊医疗机构应建立完善的人员培训与管理制度。

通过定期的培训和考核,提高医务人员和护理人员的专业水平和服务意识,确保他们能够按照质量管理制度要求开展工作。

三、质量控制标准1. 门诊服务流程门诊医疗机构应建立标准化的门诊服务流程,包括患者就诊登记、病历填写、医生诊断、药品发放等环节。

每个环节都应有明确的操作规范,以确保患者的就诊体验和治疗效果。

2. 医疗设备管理门诊医疗机构应建立医疗设备管理制度,包括设备采购、验收、维护和报废等环节。

医疗设备应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法规要求,并定期进行维护和检验,以确保设备的安全和有效性。

3. 药品管理门诊医疗机构应建立药品管理制度,包括药品采购、储存、配药和使用等环节。

药品的采购应符合国家的药品管理法规,药品的储存和配药应符合相关标准,以确保患者用药的安全和有效性。

4. 感染控制门诊医疗机构应建立感染控制制度,包括手卫生、消毒灭菌、废弃物处理等环节。

医务人员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手卫生,医疗器械和工作区域应定期进行消毒灭菌,废弃物应按照规定进行分类和处理,以预防和控制感染的发生。

5. 不良事件报告与处理门诊医疗机构应建立不良事件报告与处理制度,对发生的不良事件进行及时报告和处理。

2024年门诊质量安全管理制度(通用篇)

2024年门诊质量安全管理制度(通用篇)

2024年门诊质量安全管理制度(通用篇)门诊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1医疗质量是医院发展之本,优质的医疗质量必然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为保证我院在医疗市场竞争中保持优势、不断发展,根据我院具体情况,特制定我院医疗质量管理制度,以求正确有效地实施标准化医疗质量管理,提高医疗质量,确保医疗安全。

一、指导思想(一)、实行全面质量管理和全程质量控制。

建立从患者就医到离院,包括门诊医疗、病房医疗和部分院外医疗活动的全程质量控制流程和全程质量管理体系。

明确管控内容并将其纳入医疗管理部门的日常工作,实施动态监控并与科室目标责任制结合,保证质控措施的落实。

(二)、以规章制度和医疗常规为依据,本制度将在运行中不断修订完善。

(三)、强化各项医疗技术细节控制,认真落实各项医疗核心制度,将医务人员的医疗行为最大限地引导到医疗规范中来。

(四)、质量控制部门有计划、有针对性地进行干预,对多因素影响或多项诊疗活动协同作用的质量问题,进行专门调研,并制定全面的干预措施。

二、医疗质量管理体系全程医疗质量控制系统由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科室医疗质量控制小组的院、科两级管理组织组成。

(一)、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由院领导、专家教授、医教科、护理部负责人组成,院长任主任,院长是医疗质量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者。

医疗质量控制办公室(医务部)作为常设的办事机构。

其职责分述如下:1、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职责(1)、教育各级医务人员树立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的思想,改进医疗作风,改善服务态度,增强质量意识。

保证医疗安全,严防差错事故。

(2)、审校医院内医疗、护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并制定各项质量评审要求和奖惩制度。

(3)、掌握各科室诊断、治疗、护理等医疗质量情况,及时制定措施,不断提高医疗护理质量。

(4)、对重大医疗、护理质量问题进行鉴定,对医疗护理质量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

(5)、定期向全院通报重大医疗、护理质量情况和处理决定。

门诊质量管理和监督制度

门诊质量管理和监督制度

门诊质量管理和监督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保障门诊医疗质量,提高医疗服务水平,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质量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门诊部的质量管理及监督工作。

第三条门诊质量管理应当坚持预防为主、全面管理、持续改进的原则,确保医疗安全和服务质量。

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当设立门诊质量管理组织,明确质量管理职责,制定质量管理措施,对门诊质量管理进行监督和评估。

第五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医务人员培训,提高医疗质量管理的意识和能力,促进医疗质量持续改进。

二、门诊质量管理组织第六条医疗机构应当设立门诊质量管理委员会,由医疗机构负责人、医疗管理部门负责人、门诊部负责人、临床科室负责人及有关专家组成。

第七条门诊质量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门诊质量管理方案,监督实施,定期评估,提出改进措施。

第八条门诊质量管理委员会应当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门诊质量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推动门诊服务质量提升。

三、门诊质量管理措施第九条医疗机构应当根据门诊患者需求和医疗资源状况,合理配置门诊人力资源,确保门诊医疗服务的稳定性。

第十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门诊预约管理,提供多种预约方式,提高预约挂号成功率,减少患者等候时间。

第十一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门诊出诊管理,合理安排医师出诊,确保患者得到及时、合理的医疗服务。

第十二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门诊医疗文书管理,规范书写病历,确保医疗信息的准确性。

第十三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门诊检查检验管理,提高检查检验效率,减少患者等候时间。

第十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门诊用药管理,确保患者用药安全。

第十五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门诊护理管理,提高护理服务质量,保障患者安全。

四、门诊质量管理监督第十六条医疗机构应当设立门诊质量管理监督部门,对门诊质量管理进行日常监督。

第十七条门诊质量管理监督部门应当对门诊医疗服务进行全面监督,包括但不限于:出诊情况、预约挂号、医疗文书、检查检验、用药管理、护理服务等方面。

门诊医疗质量控制管理制度

门诊医疗质量控制管理制度

门诊医疗质量掌控管理制度1. 总则为了提高门诊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的健康和权益,减少医疗事故和纠纷的发生,本医院订立本规章制度。

2. 门诊医疗质量掌控的目标1.供应安全、高效、优质的门诊医疗服务;2.提高医务人员的专业水平和服务意识;3.加强医疗质量的监管和内部掌控;4.减少医疗事故和纠纷的发生;3. 高质量医疗团队建设1.医务人员的招聘应符合国家及医院规定的资格要求,严格依照程序进行;2.医务人员应定期参加连续教育和培训,提升自身专业本领;3.医生应乐观参加科研、学术沟通等活动,提高医疗水平;4.组建多学科团队,加强合作,提高综合诊疗本领;5.医院将定期对医务人员进行综合考核,鼓舞优秀人员,整改不达标人员。

4. 门诊医疗质量掌控流程1.医院应建立健全门诊医疗质量掌控流程,包含接诊、诊断、治疗、随访等环节;2.门诊医生应做好患者的认真病史记录,全面了解患者的病情;3.门诊医生应进行全面的体格检查,必需时进行辅佑襄助检查;4.门诊医生应及时订立治疗方案,并依据患者情况进行跟踪随访;5.门诊医生应依照规定的处方管理制度开具处方,确保药物使用的合理性;6.门诊医生应做好医患沟通工作,准确转达医嘱和治疗方案。

5. 医疗记录管理1.门诊医生应及时、准确记录患者的诊疗信息,包含病史、体检结果、诊断看法、治疗方案、医嘱等;2.门诊医生记录的内容应规范、完整,不得随便涂改或删除;3.医院应建立健全电子病历系统,确保医疗记录的安全、可追溯、准确性;4.医院应定期对门诊医生的医疗记录进行审核,及时发现和矫正错误或不规范的记录。

6. 门诊医疗设施和设备管理1.医院应保证门诊医疗设施和设备的正常运行和维护;2.医院应订立设备操作规程和维护计划,并加强对设备的例行检查和定期维护和修理;3.门诊医生在使用医疗设施和设备时应严格依照操作规程进行,确保患者安全;4.医院应订立设备故障处理流程,及时处理设备故障和停机事件。

7. 医疗风险管理1.医院应建立医疗风险管理制度,加强医疗风险的评估和管控;2.医院应建立不良事件和事故报告制度,及时报告和处理医疗事故和不良事件;3.医院应对医疗事故和不良事件进行调查与分析,订立整改措施,避开同类事件再次发生;4.医院应加强医疗纠纷的防备与处理,及时妥当处理与患者之间的纠纷。

门诊医疗质量管理制度

门诊医疗质量管理制度

门诊医疗质量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门诊医疗质量,保障患者安全,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质量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院门诊部的各项医疗活动,包括诊疗、护理、药剂、检验、放射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门诊医疗质量管理应当坚持预防为主、全面管理、持续改进的原则,建立医疗质量管理体系,提高医疗服务水平。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成立门诊医疗质量管理工作组,由门诊部主任、医疗质量管理人员、各科室负责人及质控人员组成。

第五条门诊部主任负责门诊医疗质量管理的总体工作,对医疗质量安全负总责。

第六条医疗质量管理人员负责日常的医疗质量管理工作,对医疗质量安全负直接责任。

第七条各科室负责人及质控人员负责本科室的医疗质量管理工作,对本科室的医疗质量安全负直接责任。

第三章医疗质量管理第八条门诊医疗质量管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诊疗活动的规范性:按照诊疗规范、操作规程和医疗质量标准开展诊疗活动,确保医疗安全。

(二)医疗文书的完整性:门诊医疗文书应当真实、完整、准确、清晰,反映患者的病情、诊疗过程和结果。

(三)医疗服务的及时性:合理安排诊疗时间,提高诊疗效率,确保患者及时得到医疗服务。

(四)医疗风险的控制:加强医疗风险识别、评估和控制,预防和减少医疗差错和医疗事故的发生。

第九条门诊医疗质量管理应当采取以下措施:(一)加强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医务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质量意识。

(二)建立健全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并落实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规章制度。

(三)加强医疗文书的管理,规范医疗文书的书写和审核流程,确保医疗文书质量。

(四)加强医疗服务的监管,对医疗服务质量进行评估和监测,及时发现并纠正存在的问题。

第四章医疗质量监控与改进第十条门诊医疗质量管理工作组应当定期对门诊医疗质量进行监控和评估,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和改进。

第十一条门诊医疗质量管理工作组应当建立医疗质量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对发生的医疗质量不良事件及时报告并进行分析处理。

门诊部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门诊部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门诊部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提高医疗服务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指导思想1. 以患者为中心,强化医疗质量管理,确保医疗安全。

2. 实施全面质量管理,加强医疗质量监控,持续改进医疗服务。

3. 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医务人员职业道德教育,提高服务质量。

三、组织机构与职责1. 门诊部成立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负责门诊部医疗质量管理工作。

2. 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下设医疗质量管理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医疗质量管理措施。

3. 各科室设立质量管理小组,负责本科室医疗质量管理。

四、医疗质量管理措施1. 医疗质量管理体系建设(1)建立门诊部医疗质量管理体系,明确各级人员职责。

(2)制定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包括病历管理、处方管理、医嘱执行、检查检验、用药管理等。

2. 人员培训与管理(1)加强医务人员职业道德教育,提高医务人员责任感。

(2)定期组织医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水平。

(3)严格执行医师、护士执业资格认证制度。

3. 病历管理(1)严格执行门诊病历书写规范,确保病历完整、准确、及时。

(2)加强病历质量管理,定期进行病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 检查检验管理(1)严格执行检查检验操作规程,确保检查检验结果准确可靠。

(2)加强检查检验设备的管理和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5. 用药管理(1)严格执行药品管理制度,确保药品质量。

(2)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及时处理药物不良反应。

6. 医疗安全监控(1)建立健全医疗安全监控体系,加强医疗安全风险防范。

(2)严格执行医疗安全规章制度,提高医务人员安全意识。

五、奖惩与考核1. 对在医疗质量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医疗质量管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

3. 定期对医疗质量管理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科室绩效挂钩。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门诊医生门诊质量管理制度

门诊医生门诊质量管理制度

门诊医生门诊质量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与依据为了提高门诊服务的质量,保障患者的就诊权益,合理利用医疗资源,订立本制度。

本制度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医院规章制度以及医疗质量管理的基本原则。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院全部门诊医生在门诊诊疗活动中的质量管理工作,包含门诊医生的诊疗流程、患者随访、医疗记录、医疗培训等方面。

第三条术语定义1.门诊医生:指在门诊部门从事诊疗工作的医务人员。

2.门诊质量:指门诊诊疗活动的专业水平、操作规范、医疗安全等。

3.患者随访:指门诊医生对患者诊疗情况进行回访、跟踪和评估的活动。

第二章工作要求第四条门诊医生的基本要求1.门诊医生应具备相关医学专业知识,并持有合格的执业许可证。

2.门诊医生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规章制度,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

3.门诊医生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敬重患者隐私,保护患者个人信息的安全。

4.门诊医生应乐观参加医疗培训,不绝提升自身的专业水平。

第五条门诊医生的诊疗流程1.门诊医生应依照医院相关流程要求,及时接受患者并进行初步诊断。

2.门诊医生应向患者供应认真的诊疗计划,并与患者进行充分沟通,获得其同意后方可进行治疗。

3.门诊医生应记录患者的病史、体格检查结果、辅佑襄助检查报告等信息,确保医疗记录的完整和准确。

4.门诊医生应依据患者的病情订立治疗方案,并在治疗过程中做好随访和复诊工作。

第六条患者随访与评估1.门诊医生应对治疗后的患者进行随访和评估,了解治疗效果、患者满意度等情况。

2.门诊医生应记录随访和评估结果,并进行分析和总结,及时进行改进和优化。

3.门诊医生应与其他医务人员共享和沟通随访和评估经验,提高整体的医疗质量水平。

第七条医疗记录管理1.门诊医生应采用标准化的医疗记录格式,确保记录的准确、完整和规范。

2.门诊医生应及时完成医疗记录,并如实记录诊疗过程、医嘱执行情况、患者病情变动等紧要信息。

3.门诊医生应保护患者的个人隐私,确保医疗记录不被未授权人员查阅和泄露。

医疗机构门诊质量管理制度

医疗机构门诊质量管理制度

医疗机构门诊质量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门诊质量管理工作,提高门诊服务质量,减少医疗事故,保障患者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医疗机构具体情况和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疗机构门诊部门所有工作人员,包括门诊医生、护士、药师、检验师等。

第三条门诊质量管理制度是医疗机构门诊部门质量管理工作的基本依据,是门诊部门实现医疗质量管理目标的组织体系。

第四条门诊部门应当将医疗质量管理工作纳入医疗机构的整体质量管理系统,并与医院其他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共同推进医疗质量管理工作。

第五条门诊部门应当依托医疗机构的信息化系统,建立健全门诊质量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全过程信息的采集、传输、分析、应用和追溯。

第六条医疗机构门诊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医疗质量管理工作机构,明确质量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第七条医疗机构门诊部门应当加强与患者交流,提高服务意识,及时反馈患者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服务质量,满足患者需求。

第八条医疗机构门诊部门应当不断学习和借鉴国内外先进的质量管理理念和方法,不断提高门诊服务的质量水平。

第二章门诊质量管理的基本任务第九条门诊质量管理的基本任务是:保障诊疗质量,提高服务质量,减少医疗事故,保护患者权益。

第十条开展门诊质量管理工作,要根据医疗机构的实际情况,制定门诊质量管理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明确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

第十一条门诊部门应当建立健全门诊诊疗质量管理制度,明确门诊各项工作的规范流程、责任人和时间节点。

第十二条门诊部门应当制定门诊服务规范和操作规程,明确门诊医生、护士等服务人员的工作职责和操作程序。

第十三条门诊部门应当加强对门诊医生和护士的培训和考核,提高医师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

第十四条门诊部门应当建立健全门诊检查、治疗等操作规程和消毒灭菌、医废管理等环节的规范操作流程。

第十五条门诊部门应当建立健全门诊用药管理制度,规范用药流程,防止药品误用、滥用等不良现象。

第三章门诊质量管理的具体措施第十六条门诊部门应当建立健全门诊医疗质量安全管理体系,明确医疗质量安全管理的组织、职责、程序、流程,确保门诊医疗质量和医疗事故的控制。

门诊医疗质量管理制度

门诊医疗质量管理制度

门诊医疗质量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确保门诊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安全,提升医院的整体形象和信誉度,保障患者的权益。

本制度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医院的管理要求订立。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门诊部全部相关人员,包含医生、护士、行政人员等。

第三条基本原则1.以患者为中心:患者的健康与安全放在第一位,供应高质量的医疗服务,满足患者的需求。

2.严格规范操作:执行标准化的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确保医疗过程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3.努力探求杰出:不绝提高医院的医疗水平和管理水平,努力探求杰出的质量和服务。

4.全员参加:要求全部门诊部人员乐观参加质量管理工作,形成全员的质量管理氛围。

第二章医院门诊部工作流程管理第四条预约挂号管理1.患者可通过电话、在线平台或到医院窗口进行预约挂号。

2.预约挂号工作人员应依照工作流程提示,准确录入患者个人信息和就诊需求。

3.患者到达医院时,应前往指定挂号窗口办理挂号手续,挂号员应核实患者信息并为其办理挂号手续。

4.进行预约挂号的患者,依照预约时间到指定科室就诊。

第五条门诊接待管理1.门诊接待员应友好、热诚地接待患者,了解患者的就诊需求,并为其供应必需的帮助和引导。

2.门诊接待员应及时告知患者就诊流程、挂号等待时间和医生的就诊次序。

3.门诊接待员应向患者供应就诊时间的参考,并提示患者定时就诊。

4.门诊接待员应及时依据医生的就诊情况,调整患者的就诊次序,确保患者的权益。

第六条医生就诊管理1.医生应依照医院的工作制度和职业道德规范,为患者供应高质量的医疗服务。

2.医生应认真核实患者身份,对患者的病情进行认真了解,并订立合理的治疗计划。

3.医生应按时就诊患者,如因特殊情况无法定时就诊,应提前通知患者,并尽量布置其他医生接诊。

4.医生在就诊过程中应认真记录患者病历,包含病史、体格检查结果、诊断及治疗方案等。

5.医生应与患者进行有效的沟通,告知患者病情、治疗方案以及注意事项,并解答患者的疑问。

医院门诊质量管理制度

医院门诊质量管理制度

医院门诊质量管理制度一、目的和范围1.目的:确保医院门诊医疗服务的质量,保障患者的权益,提升医院的整体形象。

2.范围:适用于医院门诊部门的各项工作,包括门诊医生的诊疗、护理人员的服务、门诊环境的整洁等。

二、管理体系1.设立质量管理委员会,由相关部门的负责人、医务人员代表和患者代表组成,负责整体的医院门诊质量管理和改进工作。

2.制定医院门诊质量管理手册,明确门诊质量管理的要求和流程,并定期进行修订。

3.建立质量管理工作的评估和监测机制,定期进行内部评估和外部评审,确保门诊质量持续改进。

三、医疗服务质量管理1.门诊医生要持有效执业证书,严格遵守医疗伦理和专业规范。

2.门诊医生要遵循诊疗指南和临床路径,根据患者的临床需要进行科学合理的诊疗。

3.门诊医生要注重患者沟通和问诊技巧,及时解答患者的疑问,向患者提供正确的医疗知识。

4.门诊医生要详细记录患者的病历资料,包括病史、诊断、治疗方案等,确保患者的隐私和病历的完整性。

5.对门诊医生的诊疗行为进行定期的学术讲座和案例研讨,并做好纪录。

6.对门诊医生的绩效进行定期评价,根据评价结果进行奖惩和培训。

四、护理服务质量管理1.护理人员要持有效执业证书,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2.护理人员要遵守护理伦理和规范,尊重患者的权益,提供安全、有效的护理服务。

3.护理人员要注重对患者的观察和记录,及时发现和报告患者的异常情况。

4.护理人员要关注患者的痛苦和需求,提供心理支持和关怀。

5.护理人员要定期参加护理培训和学术交流活动,不断提升自身的专业水平。

5.护理部要建立护理质量的评估和改进机制,对护理人员的工作进行评价和督导。

五、门诊环境管理1.门诊部门要保持整洁、舒适、安全的环境,保证患者的隐私和安全。

2.门诊部门要定期检查和维修设备,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

3.门诊部门要进行感染控制和垃圾处理,防止交叉感染和传播。

4.门诊部门要定期进行环境评估,改善不足和不合理的地方。

六、患者权益保护1.尊重患者的知情权,向患者提供详细和准确的医疗信息。

医院门诊质量管理制度范本

医院门诊质量管理制度范本

一、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医院门诊医疗服务的质量,提高医疗服务水平,保障患者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门诊所有科室、工作人员及患者。

第三条门诊质量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以患者为中心,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2. 规范医疗行为,确保医疗安全;3. 实施全程质量控制,持续改进医疗服务质量。

二、组织架构与职责第四条成立门诊质量管理委员会,负责门诊质量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五条门诊质量管理委员会下设以下工作小组:1. 门诊质量控制小组:负责门诊质量管理的日常监督和检查,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2. 门诊信息管理小组:负责门诊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和反馈,为门诊质量管理提供依据。

3. 门诊投诉处理小组:负责处理患者投诉,维护患者合法权益。

第六条各科室负责人为门诊质量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科室门诊质量管理工作。

三、工作内容与要求第七条严格执行门诊诊疗规范和操作规程,确保医疗质量。

第八条加强门诊病历管理,病历书写应规范、完整、准确,确保病历质量。

第九条实施首诊负责制,确保患者得到及时、准确的诊疗。

第十条严格执行查房制度,加强对患者的病情观察和治疗效果评估。

第十一条定期开展门诊医疗质量分析,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改进措施。

第十二条加强对门诊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医疗服务水平。

第十三条严格执行医疗设备、药品、耗材管理制度,确保医疗安全。

第十四条加强门诊环境管理,营造良好的就医氛围。

四、监督与考核第十五条门诊质量管理委员会定期对门诊各项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六条对门诊工作人员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绩效挂钩。

第十七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警告、记过、降职等处分。

五、附则第十八条本制度由医院门诊质量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注:本范本仅供参考,具体内容可根据医院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三级医院门诊质量管理制度

三级医院门诊质量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三级医院门诊医疗质量,提高医疗服务水平,保障患者健康,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院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门诊部所有工作人员、医护人员及辅助人员。

第三条我院门诊部应遵循“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严格执行各项医疗规章制度,确保门诊医疗质量。

第二章门诊工作流程第四条门诊工作流程包括:挂号、分诊、就诊、检查、治疗、药品发放、随访等环节。

第五条挂号:患者凭有效证件进行挂号,挂号处应提供清晰的挂号流程指引。

第六条分诊:患者挂号后,由分诊护士根据患者病情进行分诊,确保患者及时就诊。

第七条就诊:患者按照分诊护士指引至相应科室就诊,医师应详细询问病史,进行全面检查,制定合理的诊疗方案。

第八条检查:患者根据医师要求进行相关检查,检查科室应确保检查结果的准确性。

第九条治疗:患者根据医师处方接受治疗,治疗科室应确保治疗操作的规范性和安全性。

第十条药品发放:患者凭处方到药房领取药品,药房应确保药品的准确性和质量。

第十一条随访:患者出院后,门诊部应定期进行随访,了解患者病情恢复情况,提供必要的健康指导。

第三章门诊质量管理第十二条严格执行各项医疗规章制度,确保医疗安全。

第十三条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建立健全医疗质量管理体系。

第十四条开展门诊质量评估,定期对门诊工作进行自查和考核。

第十五条加强对医护人员的培训,提高医疗服务水平。

第十六条严格执行门诊病历管理制度,确保病历书写规范、完整、准确。

第十七条加强药品质量管理,确保药品供应安全、有效。

第十八条严格执行传染病防治制度,防止院内感染。

第十九条加强门诊环境卫生管理,确保门诊环境整洁、舒适。

第四章奖惩措施第二十条对严格执行本制度、在门诊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一条对违反本制度、造成不良后果的个人和集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五章附则第二十二条本制度由我院门诊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门诊医疗质量管理和检控制度

门诊医疗质量管理和检控制度

门诊工作质量管理制度1.为更好完善门诊工作的质量管理,以病人为中心,我院由一名业务副院长领导门诊工作。

门诊工作人员应在医务科统一安排下进行工作。

2.各科主任应对去门诊工作人员进行合理搭配。

对兼管门诊和病房医师的科室,必须安排好人员值班,同时应派有一定经验的医师护士担任门诊负责人,负责门诊的各项工作。

3.门诊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按时到岗,不允许空岗,上班时必须衣帽整洁,保持良好的工作作风。

4.门诊医师对三次就诊仍不能确诊者或疑难危重病人应及时请上级医师诊治,以免误诊,对某些慢性病、专科疾病,应请专科会诊。

5.各门诊工作人员对残疾人员、老年人、军人或来自远地的病人,应优先就诊,并对所求给予帮助。

6.各门诊工作人员对病员要详细询问、认真检查,合理治疗用药,并简明扼要、规范准确地书写病历、手册及处方,提高门诊质量。

7.临床医师要正确填写各种检查申请单,字迹清楚、项目明确、临床提示规范、不漏项。

各功能检验科室的各种检查结果必须做到准确及时,将漏报及错检率降至最低。

8.各科门诊要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对传染病的要严格把关,认真做好疫情报告。

9.各门诊必须保持清洁、整齐,环境舒适,改善候诊环境,加强宣传卫生防病,各候诊区要设有专业宣传栏。

10.各门诊区应与病房加强联系,以便随时掌握病床使用和病员情况,有计划的收治病人。

11.各门诊科室间的转诊,必须先按首诊负责制执行,并记录清楚病史及诊治过程,再注明转诊目的,以免引起不必要的误解和纠纷。

12.对有门诊手术的科室,必须提前安排好手术人员,防止空岗,门诊负责人要加强对换药室、治疗室的检查。

13.临床医师要对门、急诊就医者进行登记,详细记录地址及诊断医疗情况。

一、门诊质量概念门诊质量包括门诊服务质量和门诊医疗质量。

前者受到挂号、收费记帐、医技科室、后勤和护理服务质量的影响,它在很大程度上反映在医疗作风、服务态度、团结协作精神、执行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环境卫生状况等各个服务环节上,因此它又是门诊医疗质量的重要保证。

门诊质量管理制度

门诊质量管理制度

门诊质量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门诊质量管理,提高门诊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安全,本制度制定。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医疗机构所有门诊部门,所有医务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

第三条本制度包括门诊质量管理的基本要求、目标责任、组织管理、医疗过程管理、医疗质量与安全监测管理、医疗纠纷管理、质量管理文件、质量管理制度的执行、监督以及附则等内容。

第四条门诊质量管理的基本要求是遵循医疗质量管理的政策和要求,持续改善医疗服务工作,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满足患者需求。

第五条本医疗机构门诊质量管理的目标是确保患者安全、提供高质量医疗服务、提高患者满意度。

第六条质量管理工作由医务部门负责,全面推进门诊质量管理,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协调配合,保证门诊质量管理的高效推进。

第七条医务部门应当建立门诊质量管理委员会,负责门诊质量管理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制定门诊质量管理规划。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八条本医疗机构应当建立门诊质量管理工作制度,确保门诊工作质量的监督和管理。

第九条医务部门应当建立门诊医疗服务质量管理与安全保障体系,明确门诊医疗服务质量管理的职责和权限。

第十条医务部门应当建立完善的门诊质量管理工作流程和程序,包括医疗过程的管理流程以及医疗质量与安全监测的流程等。

第十一条医务部门应当加强对医师、护士等医务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其医疗服务意识和质量管理水平。

第十二条医务部门应当建立完善的门诊医疗服务质量监督制度,及时发现和解决医疗服务质量问题。

第十三条医务部门应当加强门诊医疗服务质量巡查和评估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改进。

第三章医疗过程管理第十四条医务部门应当建立门诊医疗服务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定期进行医疗服务质量评估。

第十五条医务部门应当建立门诊医疗服务过程管理制度,规范门诊医疗服务规程。

第十六条医务部门应当建立门诊医疗服务质量检查评估制度,确保医疗服务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

第十七条医务部门应当建立门诊医疗服务质量问题处理制度,及时处理医疗服务质量问题。

医院门诊服务质量管理和检控制度

医院门诊服务质量管理和检控制度

医院门诊服务质量管理和检控制度
一、门诊科室共性综合服务质量管理;
1.门诊各科室都要根据“共性综合服务质量检控点”的12项内容分别制定具体评判标准,每日按标准抽样评判一次。

2.检查判定方法是:
(1)各科确定质量管理人员专人负责自检自判,做好记录,定期分析,加强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评判、自我完善;
(2)门诊办公室确定质量管理人员实行分管负责检查制度,每周抽样检查1~2次;
(3)发动病人进行监督帮助,设立病人意见箱或意见薄,定期汇集。

二、门诊医疗服务质量管理;门诊医疗服务质量各科室有较大差异,各科室均要指定质量管理人员来负责掌握,其质量检控点10项内容,每周评判1~2次,其中处方质量由门诊办公室配合或统一由门诊办公。

三、门诊服务质量评价;
1.质量检控点单点计分办法是:“是”或“否”判断检控点:是=1分,“否”=0分;“无”或“有”判断检控点:“无”=2分,“有”=-1(差错)或-2分(严重差错或医疗事故)。

2.每日或每周检查判定表,每周计分1次
3.公式:一周A表分数值:=一周总分数/(点数×日数)×100,一周B表分数值:=一周总分数/点数×100,某科室一月服务质量评分=(A表全月分数×B表全月分数)÷/4(一月周数)。

门诊医疗质量管理制度与质量控制标准

门诊医疗质量管理制度与质量控制标准

门诊医疗质量管理制度与质量控制标准一、引言门诊医疗质量管理制度与质量控制标准是为了提高门诊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的健康和安全,规范门诊医疗工作流程,确保医疗质量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而制定的。

本文将详细介绍门诊医疗质量管理制度与质量控制标准的内容和要求。

二、门诊医疗质量管理制度1. 质量管理目标门诊医疗质量管理的目标是提供安全、有效、及时、人性化的医疗服务,满足患者的需求和期望,提高患者满意度。

2. 质量管理组织架构(1)设立质量管理委员会,由医院领导和相关科室负责人组成,负责制定和监督质量管理制度的实施。

(2)设立质量管理部门,负责门诊医疗质量管理的具体工作,包括质量评估、质量监控、质量改进等。

3. 质量管理流程(1)患者接待与登记:要求门诊接待人员礼貌待客、熟悉患者登记流程,确保患者信息的准确性。

(2)医生诊疗:要求医生按照规范的诊疗流程进行诊断和治疗,确保医疗过程的安全和有效性。

(3)药品管理:要求药房管理人员按照药品管理制度进行药品采购、储存、配发和使用,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4)医疗设备管理:要求设备科室管理人员按照设备管理制度进行设备的维护、保养和检修,确保医疗设备的正常运行。

(5)医疗记录与档案管理:要求医生和护士按照规范要求完成病历记录和档案管理,确保医疗信息的完整和准确。

4. 质量管理评估(1)定期开展质量管理评估,包括患者满意度调查、医疗事故报告和分析、临床路径评估等,以评估医疗质量的水平和改进的效果。

(2)建立质量指标体系,制定科学合理的指标,对各项医疗工作进行量化评价。

三、质量控制标准1. 门诊医疗安全控制标准(1)医疗环境安全:要求门诊环境卫生整洁,设施设备安全可靠,防止交叉感染和医疗事故的发生。

(2)药品安全控制:要求门诊药房按照药品管理制度进行药品储存、配发和使用,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3)医疗设备安全控制:要求设备科室按照设备管理制度进行设备的维护、保养和检修,确保医疗设备的正常运行。

门诊医疗质量管理制度与质量控制标准

门诊医疗质量管理制度与质量控制标准

门诊医疗质量管理制度与质量控制标准一、背景介绍门诊医疗质量管理制度与质量控制标准是为了提高门诊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的安全和满意度而制定的一系列规范和措施。

本文将详细介绍门诊医疗质量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过程,以及质量控制标准的设定和执行。

二、门诊医疗质量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1. 制定目标和原则门诊医疗质量管理制度的目标是提供高质量的医疗服务,确保患者的安全和满意度。

原则包括科学性、公正性、可操作性和持续改进。

2. 确定组织结构和职责制定门诊医疗质量管理制度的组织结构,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医务人员的职责和权限,确保责任明确、权责对等。

3. 建立质量管理流程制定门诊医疗质量管理的各项流程,包括患者就诊流程、医生诊疗流程、医疗记录管理流程等,确保医疗过程规范、高效。

4. 设立质量管理指标和评估体系根据医疗服务的特点和需求,制定门诊医疗质量管理的指标和评估体系,包括患者满意度调查、医疗事故报告和处理等,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改进。

5. 建立质量培训和继续教育机制组织医务人员的质量培训和继续教育,提高他们的专业水平和质量意识,确保医疗服务的质量。

6. 建立质量监控和反馈机制建立门诊医疗质量监控和反馈机制,包括定期的质量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纠正措施。

7. 建立质量风险管理机制制定门诊医疗质量风险管理机制,包括风险评估、风险预警和风险应对,确保医疗服务的安全性。

三、质量控制标准的设定和执行1. 门诊医疗设施和设备的标准明确门诊医疗设施和设备的要求,包括诊室、手术室、检验室等,确保设施和设备符合卫生安全标准,能够提供高质量的医疗服务。

2. 医疗人员的标准明确门诊医疗人员的资质和职责要求,包括医生、护士、药师等,确保医疗人员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提供安全有效的医疗服务。

3. 诊疗流程的标准规范门诊医疗的诊疗流程,包括患者就诊登记、医生诊断和治疗、医疗记录等,确保医疗过程规范、有序。

4. 医疗质量评估的标准制定门诊医疗质量评估的标准和方法,包括患者满意度调查、医疗事故报告和处理等,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改进。

门诊服务质量管理制度

门诊服务质量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门诊服务质量的管理,提高医疗服务水平,保障患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门诊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结合本门诊部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门诊部所有门诊科室及工作人员。

第三条门诊服务质量管理的目标是:确保患者得到安全、高效、优质、满意的医疗服务。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四条成立门诊质量管理委员会,负责门诊质量管理的组织、协调、监督和评价工作。

第五条门诊质量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质量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六条门诊质量管理委员会成员由门诊部领导、各科室负责人及医务人员代表组成。

第七条门诊质量管理委员会职责:1. 制定门诊服务质量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2. 定期召开会议,分析门诊服务质量状况,提出改进措施;3. 监督检查各科室门诊服务质量,确保制度落实;4.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进行查处;5. 定期向门诊部领导汇报门诊服务质量管理工作。

第三章门诊服务质量标准第八条门诊服务质量标准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医疗安全:严格执行医疗操作规程,确保患者医疗安全;2. 医疗质量:提高诊断、治疗、护理等医疗服务的准确性、有效性;3. 服务态度:热情、礼貌、耐心,尊重患者隐私;4. 服务效率:缩短患者就诊等候时间,提高医疗服务效率;5. 诊疗环境:保持门诊环境整洁、舒适、安全;6. 信息化建设: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门诊服务管理水平。

第九条门诊服务质量标准具体内容:1. 医疗安全标准:(1)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预防感染;(2)规范用药,合理使用抗生素;(3)严格执行手术操作规程,预防手术并发症;(4)对患者病情进行动态监测,及时调整治疗方案。

2. 医疗质量标准:(1)准确诊断,提高诊断符合率;(2)合理治疗,提高治疗效果;(3)加强患者教育,提高患者依从性;(4)做好病历书写,确保病历质量。

3. 服务态度标准:(1)礼貌接待患者,耐心解答患者疑问;(2)尊重患者隐私,保护患者个人信息;(3)关注患者心理需求,提供心理支持;(4)对患者提出的要求和意见,及时反馈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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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管理制度2017年3月版质量管理制度目录一、检验科工作制度、人员岗位职责…………………………………………………………3P1、检验科工作制度………………………………………………………………………………3P2、检验科质量管理制度…………………………………………………………………………3P3、检验科查对制度………………………………………………………………………………4P4、检验标本管理制度……………………………………………………………………………4P5、检验报告单管理制度…………………………………………………………………………5P6、检验科试剂管理制度…………………………………………………………………………5P7、检验科安全管理制度…………………………………………………………………………5P8、临床检验危急值报告制度……………………………………………………………………6P9、仪器管理制度…………………………………………………………………………………6P10、检验科档案管理制度…………………………………………………………………………7P11、检验科登记制度………………………………………………………………………………7P12、检验科卫生制度………………………………………………………………………………7P13、检验科信息反馈制度…………………………………………………………………………7P14、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制度………………………………………………………………………8P15、检验科医院感染管理制度……………………………………………………………………8P16、检验室科废物处置管理规定…………………………………………………………………9P17、检验科人员职业安全防护措施……………………………………………………………10P18、检验师职责…………………………………………………………………………………10P19、检验士职责…………………………………………………………………………………11P二、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制度……………………………………………………………………12P1、医疗器械采购制度……………………………………………………………………………12P2、医疗器械质量验收制度………………………………………………………………………13P3、仓库管理及养护制度…………………………………………………………………………13P4、医疗器械出库复核制度………………………………………………………………………13P5、效期产品管理制度……………………………………………………………………………13P6、不合格产品管理制度…………………………………………………………………………14P7、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用后销毁制度……………………………………………………15P8、不良事件报告制度……………………………………………………………………………15P三、药品质量管理制度…………………………………………………………………………16P1、药品养护制度………………………………………………………………………………16P2、药品保管制度………………………………………………………………………………16P3、药品出库制度………………………………………………………………………………16P4、药品验收制度………………………………………………………………………………17P5、药品采购制度………………………………………………………………………………17P四、医学影像管理制度…………………………………………………………………………18P1、认真执行检验技术操作规程,保证检验质量和安全,严格执行查对制度。

2、普通检验,一般应于当天发出报告,急诊检验应在检验单上注明“急”字,随采随验,及时发出报告,对不能及时检验的标本,要妥善保藏。

标本不符合要求者,应重新采集。

3、认真核对检验结果,填写检验报告单,做好登记,签名发出。

检验结果与临床不符或可疑时,应主动与临床医生联系,重新检查,发现检验项目以外的阳性结果,应主动报告。

4、检验结束后,要及时清理器材、容器,经清洗、干燥、灭菌后放原处,污物及检查后标本妥善处理,防止污染。

5、采血必须坚持一人一针一管,严格无菌操作,防止交叉感染。

6、检验室应保持清洁整齐,认真执行检验仪器的规操作规程,定期保养、检测仪器,不得使用不合格的试剂和设备。

7、建立并完善实验室质量保证体系,开展室质量控制,参加室间质量评价活动。

8、配合临床医疗工作,开展新的检验项目和技术革新。

9、应制定检验后标本保留时间和条件,并按规定执行。

废弃物处理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10、加强检验室安全管理和防护,做好生物及化学危险品、防火等安全防护工作,遵守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二、检验科质量管理制度1、检验科人员必须熟悉本专业质量控制理论和具体方法。

2、制订各项检验的操作手册,生化、临检等检验,一切操作要做到规化、程序化。

3、对各种仪器,必须定期进行功能及质量检测并标定后使用。

使用合格的检验试剂,定期检查有无过期试剂。

4、应积极开展室质控,制订相应的措施,做到日有记录、月有小结、年有总结。

有原始记录及质控图。

对检测中出现的失控项目要停止报告,查出原因,针对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并有记录,然后报告。

1、建立健全查对制度,杜绝医疗事故,减少差错发生。

2、每次检验,检验师应对结果进行复核,并签上。

遇疑难问题,应及时报告科主任。

3、采集标本时:(1)门诊病人:认真查对科别、、性别、年龄、检测项目、标本(质、量)。

(2)住院病人:认真查对科别、住院号、床号、、性别、检测项目、标本(质、量),同一病人,多申请单时,认真查对各申请单的临床资料是否一致。

4、检验时,认真查对仪器性能、试剂质量、检验项目与标本是否相符。

5、检验后,认真查对检验目的、结果、是否缺项等。

6、发报告单时,认真查对科别、及检验项目。

7、血型及输血检验时,认真查对病人、性别,标本、血袋编号、标签是否完整,标本和诊断血清是否符合要求,献血员,血型、Rh血型及血交叉试验结果,血袋是否有破损及血液质量。

试验结果除肉眼观察外,必须用显微镜观察结果,以防弱凝集遗漏。

复核者应认真核对一次标签、血型、Rh血型及交叉试验结果后,签上核对者。

四、检验标本管理制度1、标本一律凭单采集,做好五查五对(科别、床号、、性别、检验项目),临床科室送的标本要核对检验单、检查项目和标本采集是否合乎要求。

2、各项检验标本分类进入各项检测程序,并严格做好编号和核对,缓检标本应核对后妥为保存。

3、检验后的标本应按规定根据不同要求和条件限时保留备查,特殊标本特殊保存。

4、凡有传染性的标本,应按传染性标本管理规定须经灭菌处理后才能弃去。

五、检验报告单管理制度1、检验报告单必须按检验要求逐项填写清楚,使用统一的法定计量单位,数据准确,书写规,填写后核对,不涂改,不破损,不污染。

2、阳性与阴性结果的书写,必须清楚,以免错误。

如报告单为表格时,阳性用“+”表示,阴性可用“Ø”表示,未查者可用“/”表示。

3、报告单必须有检验者签字(全名)和签发日期,急诊报告应注明标本采集(收到)及发出报告时间。

4、当日完成的检验报告单按科室分好,每天下班前半小时分送各科室。

六、检验科试剂管理制度1、检验科要根据实际需要,从节约的原则出发,有计划地采购试剂。

2、检验科要做好试剂的请购、使用、保存、检查工作,防止变质、过期和浪费,即将用完的试剂要有记录,及时申请补购。

3、试剂进货应做到来源正规,货物优质、有效、有批准文号、生产日期及供货单位加盖红印的《经营许可证》、《生产许可证》、《注册证》复印件和法人委托书及业务员的明。

试剂进货时要有验收人签字。

5、所用试剂要有瓶签,按不同要求分类保管,需要冷冻、冷藏保管的试剂应保存在低温或普通冰箱,并经常检验冰箱温度。

剧毒、易燃易爆品要按要求保管。

强酸、强碱试剂要单独保存。

七、检验科安全管理制度1、加强安全管理教育,提高安全管理意识。

2、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管理制度,做好“防火”“防盗”“防毒”的防工作,并建立安全管理责任制,做到制度落实,责任落实,措施落实。

3、使用强酸、强碱时,应特别注意防止腐蚀仪器和衣物。

4、产生毒性或腐蚀性气体的试验应在通风处进行,带有腐蚀性试剂,废弃之前先用清水稀释后,再倒入下水道。

5、贵重仪器、物品等设专人保管、定期维修,存放柜箱要加锁。

6、加强对易燃易爆、腐蚀性药品及危险、剧毒化学试剂等的管理,定点存放,定期检查,对剧毒药品有专柜保存,并做好应急处理及防护工作。

7、检验室备有常用消防设施及专用灭火器材,接受消防安全及使用灭火器材的教育,对各种电器、电路按规定安装使用。

8、检验科人员应经常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报告并立即采取安全措施。

八、临床检验危急值报告制度1、“危急值”是指当这种检验结果出现时,表明患者可能正处于有生命危险的边缘状态,临床医生需要及时得到检验信息,迅速给予患者有效的干预措施或治疗,就可挽救患者生命,否则就有可能出现严重后果,失去最佳抢救机会。

2、医院建立危急检验项目表与制定危急界限值,并要对危急界限值项目表进行定期总结分析,修改,删除或增加某些试验,以适合于本院患者群体的需要。

3、建立检验室人员处理、复核、确认和报告危急值程序,并在《检验危急值结果登记本》上详细记录(记录检验日期、患者、病案号、科室床号、检验项目、检验结果、复查结果(必要时)、临床联系人、联系、联系时间(min)、报告人、备注等项目)。

4、医院定期检查和总结“危急值报告”的工作,每年至少要有一次总结,重点是追踪了解患者病情的变化,或是否由于有了危急值的报告而有所改善,提出“危急值报告”的持续改进的具体措施。

九、仪器管理制度1、各种检测仪器按医疗器械进行登记,专人保管,定期检修保养和按规定办理报销、报废手续。

2、精密仪器,设专柜存放,实行定人使用、保养、保管责任制。

无关人员一律不得使用。

3、各种精密仪器、器械,须经校正合格后使用,计量仪器应按市技术监督局规定每年实行强制检定。

4、新购仪器、器械、须经检测验收合格后使用,不熟悉仪器性能者不能独立操作,无维修知识和技能者不得随意拆卸检修。

5、各种仪器在使用中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严格保养程序,经常保持仪器处于灵敏状态。

仪器室严禁存放挥发性、腐蚀性的化学物质,注意防潮和防爆晒。

十、检验科档案管理制度1、档案管理围:包括业务资料(含有检验操作规程、质控资料、检验结果登记等)、仪器及试剂资料、财产情况、医疗纠纷资料、管理制度等。

2、档案资料应注意完整、规、,不得用热敏打印纸、不得任意抽样或遗失,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

3、所有档案资料应登记、分类、编号,并由专人保管,档案资料多时,为便于查阅可建立索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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